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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吊技术规程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龙门吊技术规程

龙门吊技术规程

一、概述 龙门吊,又称门式起重机,是港口、码头、仓库及大型工地常用的一种起重设备。本规程旨在规范龙门吊的操作、维护、安全与管理,确保设备高效、安全运行,提高作业效率,保障人员安全。

二、操作要求

1. 操作前检查:

- 确保龙门吊各部件完好,无明显损坏。

- 检查钢丝绳、滑轮、吊钩无严重磨损或断裂。

- 检测制动系统功能正常,无异常声响。

2. 操作过程中:

- 遵守“一停、二看、三操作”的原则,确保周围环境安全。

- 起吊重物时,应保持匀速,避免急剧加速或减速。

- 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在吊物下方停留。

3. 操作结束:

- 完成作业后,将龙门吊停放在规定位置,关闭电源。

- 做好设备清洁和日常保养。

三、维护保养

1. 定期检查:

- 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记录设备状态。

- 每年进行一次专业维护,由合格技术人员执行。

2. 日常保养:

- 清理积尘,防止电气设备过热。

- 润滑关键部件,保证其正常运转。

3. 故障处理:

- 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机,报告维修部门。

- 不得私自拆修,等待专业人员处理。

四、安全规定

1. 作业人员:

- 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 工作期间,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工作服、防滑鞋等。

2. 现场管理:

- 设立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 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雷电,应停止龙门吊作业。

3. 应急预案:

- 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定期演练。

- 配备急救设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五、设备管理

1. 记录与报告:

- 记录每次作业的起重量、次数,以便分析设备性能。

- 发生故障或事故,及时上报并记录。

2. 更新与升级:

- 根据设备使用状况和新技术发展,适时进行设备更新或技术升级。

3. 培训与教育:

- 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六、标准 本规程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设计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旨在为龙门吊的使用提供科学、严谨的操作指导,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通过严格执行本规程,我们期望实现龙门吊作业的安全、高效,减少潜在风险,提升整体工作效率,为企业的生产运营提供有力保障。

龙门吊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龙门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要求

第1条 必须经过本工种专业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第2条 应掌握龙门吊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及正确的操作方法,了解一般常见事故发生的原因及预防措施,熟悉生产过程及《选煤厂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按本规程正常操作。

第3条 实习司机进行操作时,必须签定师徒协议,由师傅专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4条 上岗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钢结构与传动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发现钢结构有断裂变形情况,及时更换和加固。

⑵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连接牢固。梯子踏板和行走平台使用花格板。

第6条 抓斗、滚筒及绳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抓斗不得变形、开焊。滚筒上不得有裂纹。绳槽磨损不得超过2mm。

⑵ 绳轮及导向轮转动灵活,不得卡住不转。

⑶ 固定钢丝绳的夹子、卡子不得松脱。使用的夹子数不得少于3个。钢丝绳不得扭转工作。禁止使用提斗带动车辆或抓斗斜线提升。

⑷ 钢丝绳的磨损、断丝不得超过允许规定值。

第7条 制动闸及安全装置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⑴ 闸皮磨损厚度不得超过1/3。闸皮与制动轮的间隙在转动时保持0.5~0.7mm之间,停止时接触紧密。

⑵ 大、小车轨道设置限位开关和阻车器。终端开关的控制角铁不得损坏。发现大、小阻车器上的木块腐烂或损坏,及时更换。小阻车器内的弹簧不得有裂纹和损坏。

⑶ 大车上的钢轨夹持器及丝杆灵活可靠。

⑷ 起吊时,上部钩头终端控制器灵活可靠。

第8条 主电源开关必须加锁并设专人负责。闭合主电源前或者工作中突然断电后,所有控制器手柄应当处于零位,当吊车上及周围无人后,再闭合主电源。不得利用极限位置的限位装置停车。

第9条 严禁任何人在起吊设备下停留或作业。

第10条 电引绳在绳槽内不得打滑、振动。

三、工作前的准备

第11条 了解本班抓煤的工作场所及其它工作条件。

第12条 检查龙门吊电气部分能否送电,送电后是否正常。

第13条 上下行人用的梯子与平台,应连接牢固,不得有松动、损坏现象。

四、正常操作

第14条 在经以上检查、试运行后,确认轨道和行车附近无人和其它障碍时,即可发信号开车。

第15条 操作时精神集中,随时注意观察设备运行情况和工作场地附近的人员,车辆动态第。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停车,切断电源、检查处理。检查或加油时,不准站在抓斗活动范围内,以防发生事故。

第16条 非抓斗机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操作室或楼梯过桥上,以免妨碍工作。

第17条 抓取事故沉淀池内的煤泥要按顺序,以保证抓取的彻底、干净。

第18条 煤泥的堆放要在合适的位置,禁止堆放过高或影响交通或生产的地方。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第19条 龙门吊在超过5级大风或雨雪天气应停止工作,将吊车停放在指定的地方,锁紧风钳;小车应返回规定位置,放下抓斗,并抓满煤泥。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0条 各控制器停在零位,关上总阀,关上天窗和窗户,切断大行车的总开关,锁上操纵室,上好轨道夹持器,方可离开。

第21条 下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并填写运转日志。

第2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3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4篇 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系统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禁止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应有专人操作维护,其他任何人不得操纵。

4、清扫工作现场时,严禁用水冲洗加介泵的电器部位,不得用水淋浇轴瓦降温。

5、工作现场应经常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二、操作程序

(一)启车前的检查

1、天车(龙门吊、电动葫芦)操作工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防砸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工作服要整齐利索。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天车均有专人操作维护,除专职司机外,任何人不得操作。

4、工作前必须进行各种部件的详细检查,连接装置、操作机构、制动系统、电气控制系统、钢丝绳、吊钩等是否完好,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5、操作人员要熟悉设备的结构、性能和额定载荷,使用时不得超过其规定值。

6、确保所用吊具符合一般起重安全规定,禁止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吊具。

7、检查各制动器或行车开关,失灵时,严禁开车,应找有关人员修理。

8、起吊用的钢丝绳应符合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启车

在检查联系确定本设备附近及前后关联设备无检修或其他人员作业的前提下,将设备控制按钮箱的电源打开,按下手柄上或者遥控的启车按钮。

停车

按下停车按钮停止。

二、运行中注意事项

1、确认检查无误后,发出警告信号(电铃),然后开始启动。

2、多人操作时,应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均熟悉各种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

3、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改变吊物方向。起吊重物时,当重物未脱离地面时,不得开动行车行走。

4、起吊较长重物时,应注意平衡,在起吊前试吊,确保吊点在重心上,方可开始作业。

5、天车上严禁吊人,更不得在吊物上做平衡。

6、吊运重物时,尽可能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

7、天车到达终点位置应及时停车,尽可能不用限位开关。

8、工作时不允许斜拉,以免损坏设备。

9、不允许将重物长时间悬吊在空中,以防机件永久变形及其它事故。

10、按设备规定负荷作业,不得超负荷使用。

三、停车后应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将吊钩提升到离地面2米以上高度,停在适当位置,并切断电源。

2、按要求对起重设备及吊具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5篇 天车及龙门吊技术操作规程

对天车及龙门吊的要求

1、起重机必须有以下信号及保护装置:

(1)行车电铃或喇叭。

(2)过卷扬限止器应使滑轮提升距限止器300毫米时,自动停止。

(3)行程限止器,起重吨位限制铭牌。

(4)自动连锁,保证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开了就自动断电。

(5)同跨几台起重机工作,互相间应设缓冲器。

(6)梯子平台和走台要设有不低于1米的栏杆,梯子侧角小于75度。高于5米者应设弧形防护圈。

(7)龙门吊应设有防风夹轨装置。

(8)所有金属构件应有保护接地。

(9)吊运钢水及 熔化金属时,司机室应有防止喷溅烧伤和防火措施。

(10)起重机必须装有制动器。

2、起重电葫芦应按规定条件使用。

工作前

1、检查车架及铁道上是否有人和障碍物。

2、检查电机及各机械部分保护装置的动作情况,各润滑部位注油。

3、检查起重钢丝绳的磨损情况(磨损和断丝按断面积均不能超过10%),排列情况。

4、各控制器操作手把均放在停止位置时,方可停电工作。

5、检查各种起重用具有无损伤。

工作中

1、各种天车(龙门吊车)均需有合格证的人方能操作。

2、启动、停止要慢,加速要稳,吊车司机只看一人地面手势指挥。两手必须放在操纵把上,以便随时刹车,工作中严禁司机抽烟聊天。

3、吊物时大钩必须与地面垂直,不准斜吊,并注意活件的平衡,应先试吊,检查无误后方可吊运或运行。

4、天车空车行走,需将工具卷起。吊物行走时,不准从人的上方越过。

5、吊物高度,一般不超过1.5米,吊大件时行速要慢。

6、每次起重开始,吊物行走,下放重物前均应先响铃。

7、几台吊车同跨工作时,必须在中间保持一定距离。

8、工作中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不能开吊车时,需将操作手把移到停止位置,并拉开电门。重物正在起吊时,必须监视,下方不得有人通过。

9、天车转向时一定要等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向另一个方向开动。

10、吊车上不准放任何其他物件。上下天车人员不得手持工具及物品。

11、行车架上有人时不准开动天车,未经允许不准从两车间跨越,如有检修人员时,开车前必须联系好。

12、天车吊运红热物品时,必须用特制吊具,下放的地面不得有水及易爆物品。

13、夜间行车必须配有足够的照明。

14、龙门吊如在运行中发现气候突变,起大风,必须停车并采取防风措施。

15、天车及龙门吊必须有定期检查与检修制度。

16、电葫芦间歇起动,每小时不可超过30次。

17、不准超载,不准吊死物。

工作后

1、车停在指定地点,拉开电源开关,各手把放在停止位置。

2、龙门吊要做好防风措施。

3、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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