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备准备与检查
1. 气焊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使用前,检查氧气瓶和乙炔瓶的阀门、减压器、软管及接头是否紧固无泄漏,压力表指示是否正常。
3. 气瓶应放置稳固,远离热源和明火,乙炔瓶应保持直立,不得倒置。
二、操作人员资格
1. 操作气焊设备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2. 工作前,操作人员应了解作业现场的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
三、作业环境
1. 焊接作业应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避免产生有毒气体积聚。
2. 焊接区域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设备操作
1. 打开气瓶阀门时,应缓慢操作,防止气体冲击造成设备损坏或人身伤害。
2. 点燃焊炬时,先开启乙炔,后开启氧气,熄灭时则相反,以防回火。
3. 焊接过程中,应随时调整火焰,保持合适的燃烧状态。
五、安全措施
1. 携带灭火器材,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工作服和防护眼镜应穿戴整齐,防止火花溅射。
3. 焊接过程中,若发现漏气、回火等异常情况,应迅速关闭气源,及时处理。
六、作业结束
1. 工作结束后,关闭气瓶阀门,释放减压器余气。
2. 清理工作现场,确保无火种遗留。
七、应急处理
1. 发生火灾时,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并立即报警。
2. 如遇人员受伤,立即启动急救程序,送医治疗。
八、持续改进
1. 定期评估气焊作业的安全状况,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措施。
2. 对操作人员进行定期复训,提升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本规程依据《焊接与切割安全》(gb 948-2011)、《气瓶安全监察规程》(tsg r0006-2014)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旨在确保气焊作业的安全进行,降低风险,提高生产效率。所有相关人员都需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承担相应责任。规程的执行和效果将定期评估,以便持续优化和更新。
第1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o℃。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2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3篇 气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坚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焕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5) 检查设备、焊炬、接线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2、 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3) 如焊、割 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4) 乙炔发生器压力应保持政正常,压力超过0.15mpa 时应停用。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 和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5)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
6)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7)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3、 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置放在规定地点。离开作业场地前,应进行卸压、放水,并取出空心电石篮。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性检查。检查调整压力器和安全附件前,必须先取出空心电石篮,消除余气后进行。
3)作业完,应将乙炔发生器桶内水放掉,防止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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