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气焊设备在工业生产中广泛应用于金属材料的焊接作业,其安全性直接影响到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及生产效率。本规程旨在提供一套详细的操作指导,确保每一位使用者都能正确、安全地进行气焊作业。
二、设备检查与准备
1. 检查气瓶:确认气瓶无泄漏,阀门完好,压力表指示准确,气瓶固定稳固。
2. 检查焊炬:确保焊炬各部件无损坏,气体通道畅通,调节阀工作正常。
3. 检查软管:软管无磨损、龟裂,接头牢固,气密性良好。
4. 准备防护装备:佩戴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设置灭火器材。
三、操作流程
1. 打开气瓶阀门:缓慢打开氧气瓶,待压力稳定后再打开乙炔瓶,防止回火。
2. 调节气体比例:根据焊接需求调整氧气和乙炔的比例,通常为2:1至3:1。
3. 点燃焊炬:先点燃乙炔,然后逐渐增加氧气流量,形成稳定的蓝色火焰。
4. 焊接操作:保持适当距离,使火焰能充分加热工件,避免过热或不完全燃烧。
5. 关闭气源:完成焊接后,先关闭乙炔,再关闭氧气,防止回火。
四、安全规定
1. 禁止在有易燃物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进行气焊作业。
2. 操作时保持警觉,随时留意周围环境变化。
3. 发现泄漏或异常情况,立即关闭气源,疏散人员,并报告给负责人。
4. 不得擅自调整设备,必要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五、应急处理
1. 遇到火灾,使用干粉灭火器扑救,严禁用水。
2. 如发生窒息,迅速撤离现场,及时通风并寻求医疗救助。
3. 若发生回火,应迅速关闭乙炔阀门,避免火焰进入气瓶。
六、培训与监督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升员工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3. 管理层需定期检查设备状态及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七、维护与保养
1.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2. 气瓶、焊炬、软管等关键部件应定期更换,防止因老化引发事故。
3. 清洁工作场所,保持设备干燥,避免锈蚀。
八、结束语
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不仅关乎个人安全,也是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基础。每一位作业人员都应严格遵守规程,管理层也需强化监督,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1.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操作标准和规定。
2. 依据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设备操作手册。
3. 结合实际操作经验,确保规程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4. 定期更新和修订,以适应技术和安全要求的变化。
第1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2篇 气焊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坚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焕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 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5) 检查设备、焊炬、接线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2、 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3) 如焊、割 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4) 乙炔发生器压力应保持政正常,压力超过0.15mpa 时应停用。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 和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5)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
6)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7)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3、 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发生器置放在规定地点。离开作业场地前,应进行卸压、放水,并取出空心电石篮。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性检查。检查调整压力器和安全附件前,必须先取出空心电石篮,消除余气后进行。
3)作业完,应将乙炔发生器桶内水放掉,防止冻结。
第3篇 气焊设备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一、 焊、割前准备
1. 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露。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 严禁将氧气瓶、乙炔瓶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发生器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 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 氧气瓶应配瓶咀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用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厂内转运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 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咀应垫高。
6. 乙炔发生器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 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 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 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 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拧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人身或面部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拧紧)。
11. 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 检查设备、焊炬、接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 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 焊、割中注意事项
1. 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
2. 冬季施工中,遇管道冻结时,禁止用火焰烘烤或用工具敲击冻块,氧气阀和管道溶化水温为40℃,只能用水和蒸汽解冻,乙炔发生器和回火防止器及管道也只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或用23~30%氯化钠热水溶液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3. 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咀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4. 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用点火枪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在容器外进行。
6. 如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安全打开,先用碱水清洗容器内壁,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7. 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放乙炔气,再放氧气引火。
8. 乙炔发生器的发气室温度不得超过80℃(浮筒式发生器的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60℃,水入式发生器的水温不得超过50℃),否则应停止焊、割,用冷却水喷射降温和加入降温冷却水降温。
9. 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1~2kgf/cm2)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
10. 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 穿过或吊挂出去。以免被车轮辗压损坏。
11. 焊、割咀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12. 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的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3. 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震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4. 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 焊、割完后注意事项
1. 拧紧氧气瓶咀安全帽,将氧气瓶和乙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 定期对受压容器,安全阀及压力表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以及强制检查。
3. 短时间停止气焊(割)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球型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 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即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弯折软管以熄火。
5. 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弯折软管办法熄火。
6. 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调节螺钉拧松。
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4篇 建筑安装工人操作规程设备安装气焊工
第1条 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第2条 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第3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第4条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第5条 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第6条 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第7条 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第8条 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第9条 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第10条 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时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第11条 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第12条 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第13条 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第14条 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第15条 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第16条 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第17条 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第18条 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第5篇 中小型机械企业常用设备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
中小型机械企业常用设备气焊割安全操作规程
一、进行气焊割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服、防护鞋和防护镜,不得赤膊袒胸。
二、工作前应先检查气焊割工具、气管等是否安全可靠,检查氧气瓶、乙炔气瓶是否有超过额定压力负荷或泄漏现象,气瓶的压力表计是否准确,保险装置是否可靠,严禁使用超过检测保质期(三年一次)或有损伤后未经检测的气瓶。
三、气瓶不得置于高温(超过40℃)下暴晒,也不得置于距明火不足10米的环境旁,严禁在气瓶周围吸烟;气瓶在使用搬动过程中应轻搬轻放,不得受重力撞击;气瓶用后应关紧瓶阀,戴好保险帽;气瓶内的气体不能全部用尽,应保持一定的压力。
四、在进行气焊割操作时,输气管不得从尖锐快口物件上经过;不得用焊(割)枪作清除焊割渣和敲脱割件的锤子用。
五、不得对密封的或通气口过小的容器直接进行气焊割;不得对留有易燃、易爆残渣或残液的容器进行气焊割。
六、气焊割工应参加劳动安全部门组织的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持有效操作证上岗。
七、工作结束,应将气瓶和气焊割工具收藏于可关锁的场所,以免非专业操作人员接触。
第6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日常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悉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
3.3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无泄漏,并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4、安全操作规程
4.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2开启氧气阀门的同时,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铁器敲击,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4.3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严禁对准脸。
4.4点火时,可先将氧气调节阀门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得离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放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4.6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才可实施焊、割。
4.7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此规定执行。
4.8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碾压破坏。
4.9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4.10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业。
4.11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4.12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要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4.13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项
5.1焊割完毕后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5.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5.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5.4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瓶,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5.5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
第7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3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三)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o%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8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编号
施工部位
交底时间
交底内容:
1、岗位安全职责
1.1负责机械设备日常保养,对设备进行检查、维修、调整、紧固,并做好日常记录。
1.2严格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规程操作。
2、岗位任职条件
2.1接受过良好的专业安全技术及技能培训,熟悉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2.2持证上岗。
3、上岗作业准备
3.1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清楚其内容。
3.2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如工作鞋、安全帽、口罩、护目镜等。
3.3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是否紧固牢靠,无泄漏,并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4、安全操作规程
4.1必须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安全操作规程。
4.2开启氧气阀门的同时,应用专用工具,禁止用铁器敲击,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4.3点火前,急速开启焊炬(或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严禁对准脸。
4.4点火时,可先将氧气调节阀门稍微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得离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放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5 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4.6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后,才可实施焊、割。
4.7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此规定执行。
4.8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碾压破坏。
4.9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4.10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做焊、割作业。
4.11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4.12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要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4.13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不得在强阳光下暴晒;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小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5、其他注意事项
5.1焊割完毕后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5.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5.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5.4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瓶,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5.5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
第9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6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六)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一、焊割前准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氧气瓶与乙炔气瓶的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10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人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11篇 气焊割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焊、割前准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12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 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o℃。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l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第13篇 气焊设备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并由专人操作。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m。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消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火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膜,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o%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四周应设围栏,并应悬挂“严禁烟火”标志。
11.碎电石应在掺入小块电石后装入乙炔发生器中使用,不得完全使用碎电石。夜间添加电石时不得采用明火照明。
12.氧气橡胶软管应为红色,工作压力应为1500kpa;乙炔橡胶软管应为黑色,工作压力应为300kpa。新橡胶软管应经压力试验。未经压力试验或代用品及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及沾上油脂的胶管均不得使用。
13.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及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且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软管经过车行道时,应加护套或盖板。
14.氧气瓶应与其他易燃气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别存放,且不得同车运输。氧气瓶应有防震圈和安全帽;不得倒置;不得在强烈日光下曝晒。不得用行车或吊车吊运氧气瓶。
15.开启氧气瓶阀门时,应采用专用工具,动作应缓慢,不得面对减压器,压力表指针应灵敏正常。氧气瓶中的氧气不得全部用尽,应留49kpa以上的剩余压力。
16.严禁使用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
17.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吹除污垢,然后安装减压器,操作者不得正对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应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
18.点燃焊(割)炬时,应先开乙炔阀点火,再开氧气阀调整火焰。关闭时,应先关闭乙炔阀,再关闭氧气阀。
19.在作业中,发现氧气瓶阀门失灵或损坏不能关闭时,应让瓶内的氧气自动放尽后,再进行拆卸修理。
20.当乙炔发生器因漏气着火燃烧时,应立即将乙炔发生器朝安全方向推倒,并用黄砂扑灭火种,不得堵塞或拔出浮筒。
21.乙炔软管、氧气软管不得错装。使用中,当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氧。当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采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将火熄灭。
22.冬季在露天施工,当软管和回火防止器冻结时,可用热水或在暖气设备下化冻。严禁用火焰烘烤。
23.不得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当焊枪内带有乙炔、氧气时不得放在金属管、槽、缸、箱内。
24.氢氧并用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氢气,最后开氧气,再点燃。熄灭时,应先关氧气,再关氢气,最后关乙炔气。
25.作业后,应卸下减压器,拧上气瓶安全帽,将软管卷起捆好,挂在室内干燥处,并将乙炔发生器卸压,放水后取出电石篮。剩余电石和电石滓,应分别放在指定的地方。
第14篇 气焊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严格遵守焊、割设备一般安全规定
一、焊、割前准备
1、检查橡胶软管接头、氧气表、减压阀等应紧固牢靠,无泄漏。严禁油脂、泥垢沾染气焊工具、氧气瓶。
2、严禁将氧气瓶、乙炔发生器靠近热源和电闸箱;并不得放在高压线及一切电线的下面;切勿在强阳光下爆晒;应放在操作工点的上风处,以免引起爆炸。四周应设围栏,悬挂“严禁烟火”标志,氧气瓶、乙炔气瓶与焊、割炬(也称焊、割枪)的间距应在10m以上,特殊情况也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间距也不准少于5m,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其间距不得小于10m。
3、氧气瓶应集中存放,不准吸烟和明火作业,禁止使用无减压阀的氧气瓶。
4、氧气瓶应配瓶嘴安全帽和两个防震胶圈。移动时,应旋上安全帽,禁止拖拉、滚动或吊运氧气瓶;禁止带油脂的手套搬运氧气瓶;转运时应用专用小车,固定牢靠,避免碰撞。
5、氧气瓶应直立放置,设支架稳固,防止倾倒;横放时,瓶嘴应垫高。
6、乙炔气瓶使用前,应检查防爆和防回火安全装置。
7、按工件厚度选择适当的焊炬和焊嘴,并拧紧焊嘴应无漏气。
8、焊、割炬装接胶管应有区别,不准互换使用,氧气管用红色软管,乙炔管用绿或黑色软管。使用新软管时,应先排除管内杂质、灰尘,使管内畅通。
9、不得将橡胶软管放在高温管道和电线上,或将重物或热的物件压在软管上,更不得将软管与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
10、安装减压器时,应先检查氧气瓶阀门接头不得有油脂,并略开氧气瓶阀门出气口,关闭氧气瓶阀门时,须先松开减压器的活门螺丝(不可紧闭)。
11、检查焊(割)炬射吸性能时,先接上氧气软管,将乙炔软管和焊、割炬脱开后,即可打开乙炔阀和氧气阀,再用手指轻按焊炬上乙炔进气管接口,如手感有射吸能力,气流正常后,再接上乙炔管路。如发现氧气从乙炔接头中倒流出来,应立即修复,否则禁止使用。
12、检查设备、焊炬、管路及接头是否漏气时,应涂抹肥皂水,观察有无气泡产生,禁止用明火试漏。
13、焊、割嘴堵塞,可用通针将嘴通一下,禁止用铁丝通嘴。
二、焊、割中注意事项
1、开启氧气瓶阀门时,禁止用铁器敲击,应用专用工具,动作要缓慢,不要面对减压器。
2、点火前,急速开启焊、割炬阀门,用氧气吹风,检查喷嘴出口。无风时不准使用,试风时切忌对准脸部。
3、点火时,可先把氧气调节阀稍为打开后,再打开乙炔调节阀,点火后即可调整火焰大小和形状。点燃后的焊炬不能离开手,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使火焰熄灭后才准放下焊炬,不准放在地上,严禁用烟头点火。
4、进入容器内焊接时,点火和熄火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5、在焊、割储存过油类的容器时,应将容器上的孔盖完全打开,先将容器内壁用碱水清洗干净,后再用压缩空气吹干,充分作好安全防护工作。
6、氧气瓶压力指针应灵敏正常,瓶中氧气不许用尽,必须预留余压,至少要留0.1-0.2mpa的氧气,拧紧阀门,瓶阀处严禁沾染油脂,瓶壳处应注上“空瓶”标记。乙炔瓶比照规定执行。
7、焊、割作业时,不准将橡胶软管背在背上操作,禁止用焊、割炬的火焰作照明。氧气、乙炔软管需横跨道路和轨道时,应在轨道下面穿过或吊挂过去,以免被车轮辗压破坏。
8、焊、割嘴外套应密封性好,如发生过热时,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浸水冷却。
9、发生回火时,应迅速关闭焊、割炬上的乙炔调节阀,再关闭氧气调节阀,可使回火很快熄灭。如紧急时(仍不熄火),可拔掉乙炔软管,再关闭一级氧气阀和乙炔阀门,并采取灭火措施。稍等后再打开氧气调节阀,吹出焊、割炬内的残留余焰和碳质微粒,才能再作焊、割作业。
10、如发现焊炬出现爆炸声或手感有振动现象,应快速关闭乙炔阀和氧气阀,冷却后再继续作业。
11、进行高空焊割作业时,应使用安全带,高空作业处的下面,严禁站人或工作,以防物体下落砸伤。
三、焊割作业完后注意事项
1、关闭气瓶嘴安全帽,将气瓶置放在规定地点。
2、定期对受压容器、压力表等安全附件进行试验检查和周期检查及强制检查。
3、短时间停止气割(焊)时,应关闭焊、割炬阀门。离开作业场所前,必须熄灭焊、割炬,关闭气门阀,排出减压器压力,放出管中余气。
4、如发现乙炔软管在使用中脱落、破裂、着火时,应立即熄灭焊、割炬火焰,再停止供气,必要时可折弯软管以熄火。
5、如发现氧气软管着火时,应迅速关闭氧气瓶阀门,停止供氧,但不准用折弯软管办法熄火。
6、熄灭焊炬火焰时,应先关闭乙炔阀门,再关闭氧气阀门;熄灭割炬则应先关切割氧,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门,然后将减压器调节螺丝拧松。
7、在大型容器内焊、割作业未完时,严禁将焊、割炬放在容器内,防止焊、割炬的气阀和软管接头泄气,在容器内储存大量乙炔和氧气,一旦接触火种,将引起燃烧和爆炸。
第15篇 气焊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一次加电石10kg或每小时产生5m3乙炔气的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固定式,并应建立乙炔站(房),由专人操作。乙炔站与厂房及其他建筑物的距离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乙炔站设计规范》(gb50031)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的有关规定。
2、乙炔发生器(站)、氧气瓶及软管、阀、表均应齐全有效,紧固牢靠,不得松动、破损和漏气,氧气瓶及其附件、胶管、工具不得沾染油污。软管接头不得采用铜质材料制作。
3、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和焊炬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当不满足上述要求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同一地点有两个以上乙炔发生器时,其相互间距不得小于10 m 。
4、电石的贮存地点应干燥,通风良好,室内不得有明火或敷设水管、水箱。电石桶应密封,桶上应标明“电石桶”和“严禁用水灭火”等字样。电石有轻微的受潮时,应轻轻取出电石,不得倾倒。
5、搬运电石桶时,应打开桶上小盖。严禁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取装电石和砸碎电石时,操作人员应戴手套、口罩和眼镜。
6、电石起火时必须用于干砂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7、使用新品种电石前,应作温水浸试,在确认无爆炸危险时,方可使用。
8、乙炔发生器的压力应保持正常,压力超过147kpa时应停用。乙炔发生器的用水应为饮用水。发气室内壁不得用含铜或含银材料制作,温度不得超过80℃。对水入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50℃;对浮桶式发生器,其冷却水温不得超过60℃。当温度超过规定时应停止作业,并采用冷水喷射降温和加入低温的冷却水。不得以金属棒等硬物敲击乙炔发生器的金属部分。
9、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时,应装设回水防止器。在内筒顶部中间,应设有防爆球或胶皮薄,球壁或膜壁厚度不得大于1mm,其面积应为内筒底面积的60%以上。
10、乙炔发生器应放在操作地点的上风处,并应有良好的散热条件,不得放在供电电线的下方,亦不得放在强烈日光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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