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工程技术规程旨在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优化资源利用,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为各参与方提供明确的操作指南。
二、项目前期准备
1. 工程设计:依据项目需求,进行详细的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蓝图绘制、材料选择、结构分析,确保设计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2. 场地调查:对施工场地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地质、环境、交通等因素,以评估可能影响工程的因素。
3. 施工方案编制:根据设计和场地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流程、技术要点和安全措施。
三、施工阶段管理
1. 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检验制度,对材料、设备、工艺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2. 安全生产:设立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的发生。
3. 进度管理:制定工程进度计划,监控施工进度,及时调整计划以应对可能出现的延误。
4. 环境保护:遵守环保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
四、后期验收与维护
1.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按照国家和行业规定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
2. 维护管理:制定工程维护手册,指导用户进行日常维护,确保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五、沟通与协作
1. 内部沟通: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2. 外部协调:与供应商、承包商、监管部门等外部单位保持良好沟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六、文档管理
1. 记录保存:所有工程相关的文件、图纸、报告等均应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询和审计。
2. 变更管理:对工程变更进行记录,确保所有变更均有书面文件,并得到相关方的确认。
七、持续改进
1. 技术更新:关注行业动态,引入新技术、新工艺,提升工程质量和效率。
2. 经验反馈:定期进行项目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持续改进工程技术规程。
本规程参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最佳实践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各项目团队需严格按照规程执行,对于规程的执行情况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保其有效性和适应性。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上报管理层,由专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
第1篇 管道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管道工程操作人员应经专门训练,掌握本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规程。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检查操作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机具是否牢固,安全设施是否配套,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施工。
3.超过3.5m以上的及承重的架子,须由专业人员搭设牢固,操作前应经过检查验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使用,验收后不准随意拆改,不准支搭探头板。
4.凡不经常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人,应经体格检查,证明合格者,方可投入高空作业。
5.在脚手架上工作时,对所用的工具、配件必须放置稳妥,传送工具、配件,应用工具袋、吊笼等吊运递送,不得上下投掷,禁止在吊物下方接料或站人。
6.在同一垂直面内上下交叉作业时,必须设置安全隔离层,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7.安装工作使用的梯子,应轻便坚固,并用优质材料制成。横档间距不大于30cm,不得缺档,梯子立柱两端应用螺栓或铁丝拧紧,长度超过3m时,中间应加一道紧固螺拴。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禁止使用。
8.梯子的使用必须搁置稳固,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顶端应与建筑物靠牢,梯脚应设置防滑措施。
9.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更不得两人或数人同时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
10.梯子靠在管子上时,其上端应用挂钩或用绳索栓住,否则应设人扶持,扶持人须站在梯子的两侧或外侧,并注意上部人员作业,严防落物伤人。
11.人字梯应高度适宜,顶端缝(绞)链要牢固可靠,中部以下应设开度拉链,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
1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工作服,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13.安装工程使用的套丝机等,操作前应检查传动部分的防护设备及电线接头绝缘情况是否良好,经试车运转正常后方可进行作业。
14.管道、零件及设备使用小车搬运时,要放稳或捆牢,人力抬运时要检查扛绳承受能力,抬起高度离地不宜超过30cm,起落必须相互照应。
15.安装使用的各种机械在检修、停电、间歇或下班时,必须拉开电闸拉断电源,闸箱必须加锁,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准存放杂物。
16.安装时使用各种电气设备,必须严格遵守电气设备安全操作规则的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17.使用套丝机套管扣或锯管子操作时,管子长度超过1.5m者,悬空一端应有支架支持,更换锯管时必须停车操作。
18.套丝锯管机应有熟练工人操作,并经常维修保养,不得“带病”使用。
19.使用锯弓切断管子时,两人拉送不得用力过猛,防止锯条折断伤人。
20.在使用管钳或活动搬手时,应根据工作物件的大小使用相应规格的工具。严禁采取使用小管钳或小活动搬手在把手上加长套管的办法进行操作。
21.安装顶棚下的吊托管,应注意架子、跳板是否牢靠平稳,安装顶棚内吊托管,要铺搭板子,不允许直接踩踏木板,龙骨或板条操作。
22.管道试压应使用经过校验符合标准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非操作人员不得在盲板、法兰、焊口、丝口等处停留。
23.管子除锈时,禁止将管子直接压在钢刷轮上进行除锈应装设有管予凹心的滚运支架,以防管子滑移伤人。
24在楼层安装散热器时的堆放要注意安全,严禁在楼板上集中或超高堆码,以免超过楼板承载能力发生意外。
第2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
2·o.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o.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o.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麓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o.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0.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o·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 (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旄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o.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 施工准备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
平面布置图。
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3.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1.5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1.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散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自15m。
l 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甩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3·l·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施工测量
3.2.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
3.2.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2.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3.2.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3.2.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3.2.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
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嘹望。
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2.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3.3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3·3.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 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
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3.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3.3.3场内行驶斗车、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3.3.4 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3.3.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3.6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3.7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得小于o.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12,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3.11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3.3.12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3.3.13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3.3.14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i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3.3.15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3.3.1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3.3.16.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3.16.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3.16.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3.3.17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3.18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3.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3.3.20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4砂、石采集及堆放
3.4.1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使用机械在深水处采挖砂石,集料船、采挖船应锚固牢靠,但不得阻碍通航。长期定点采挖时应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
3.4.2石料开采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3.4.3有关石料开采的凿眼、爆破和搬运应符合本规程4.3节有关规定。 3.5施工机械
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
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
作。
3.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
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i)31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5.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3.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3.5.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i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第3篇 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规程
混凝土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1)材料
1)水泥
使用品质较稳定的转窑425号普通硅酸盐水泥,性能指标必须符合《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92)标准的规定。使用的水泥应抗水性能好,泌水性小,水化热低和具有一定的抗侵蚀性。
水泥进场时应向监理提交水泥质量证明书。水泥应尽量避免受潮。
2)粗骨料
碎石和卵石地质量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验收方法》的规定,石子最大粒径不宜大于40mm,针片状颗料含量不大于15%,所含泥土不得成块状或包裹石子表面,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吸水率不应大于1.5%,坚固性重量损失率不大于8%。
所使用的碎石和卵石应进行碱活性检验,当集料判定有潜在危害时,属碱-碳酸盐反应的,不宜作混凝土集料。
3)细骨料
细骨料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的规定,应选择级配合格、质地坚硬、颗料洁净的天然砂或硬质岩石轧碎成的人工砂,料径宜为0.16~5.0mm。
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的坚固性重量损失率不大于8%。砂中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超过规定值。
4)水
拌制混凝土使用的水,采用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ph值小于4的酸性水和ph值大于9的碱性水、硫酸盐含量(按so42-计)超过水重量1%的水,以及海水均不得使用。
5)外加剂和掺合料
根据施工实际情况,通过试验确定可适当加入外加剂和掺合料。外加剂的掺量不超过5%,且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
普通混凝土的配合比,应遵守jgj/t55-95用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3)混凝土的拌合与运输
按照招标要求,混凝土由业主和监理考核审查推荐的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供应。
混凝土采用搅拌运输车运输。装运混凝土时,不应漏浆,并应防止离析。浇注时如发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拌合。混凝土从搅拌机出料后到运至浇筑地点浇筑完毕的允许最长时间,不得超过规定值。
(4)混凝土灌注
1)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模板、支架、钢筋和预埋件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能浇筑。同时应清除模板内的垃圾、泥土和钢筋上的油污等杂物。
2)混凝土自高处倾落的自由倾落高度,即从串筒、溜槽等卸料口倾落入模的高度,不得超过2.0m。
3)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因故必须间歇时,其允许间歇时间应根据试验确定。
4)当采用插入式振捣时,混凝土浇筑层厚度应不大于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每一振点的振捣延续时间,应将混凝土捣实至表面呈现浮浆和不再沉落为止;且移动间距不大于作用半径的1.5倍;插入振捣器应尽量避免碰撞钢筋,更不得放在钢筋上;振捣机头开始转动以后方可插入混凝土内,振完后应徐徐提出;振捣靠近模板时,机头须与模板保持5~10cm距离。
(5)混凝土的养护
1)混凝土浇筑完后,应在12h内加以覆盖浇水。底板混凝土采用蓄水养护;其余结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小于7天。
2)养护用水的质量与拌制混凝土相同。每天浇水次数,以能保持混凝土表面经常处于湿润状态为宜。
(6)防止混凝土腐蚀措施
综合管沟通过的地层,据地质资料显示,地下水质对混凝土有侵蚀性,但仅为弱侵蚀。所以,要求隧道结构的材料应选用抗碳酸性。浇注砼时应加强振捣,并注意砼的密实度,并确保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
第4篇 钢筋工程施工技术规程范本
第1.0.1条为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认真执行现行国家施工技术标准、规范,做到技术先进,精心施工,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和一般构筑物的现浇混凝土结构工程。不适用于预应力混凝土工程。
第1.0.3条钢筋工程应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进行。对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应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1.0.4条钢筋工程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5.1-5.5节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专门规定,特别是强制性条文的各项规定。
第1.0.5条钢筋工程施工时的安全技术、劳动保护、防火措施等必须符合有关的专门规定。
第2.0.1条 在施工过程中,缺乏设计所要求的钢筋品种、级别或规格时,可进行钢筋代换,需办理设计变更文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不同品种钢筋代换,应按钢筋受拉承载力设计值相等的原则进行。
二.当构件受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钢筋代换后应进行抗裂、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三.钢筋代换后,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所规定的钢筋间距、锚固长度、最小钢筋直径、根数等要求。
四.对重要受力构件,不宜采用hpb235级光面钢筋代换变形(带肋)钢筋。
五.梁的纵向受力钢筋与弯起钢筋应分别进行代换。
六.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不宜以强度等级较高的钢筋代替原设计中的钢筋;当必须代换时,其代换的钢筋检验所得的实际强度应符合第2.0.2条的要求。
第2.0.2条 对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一、二级抗震等级,检验所得的强度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小于1.25。
二.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钢筋的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
第2.0.3条在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其内容包括。
一.纵向受力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
二.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
三.箍筋、横向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间距等。
四.预埋件、吊环、插筋等规格、数量、位置等。
第2.0.4条混凝土结构所采用的热轧钢筋、热处理钢筋、钢筋机械连接件等的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第2.0.5条钢筋或钢筋机械连接件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产品合格证)或试验报告单(接头力学性能)。钢筋表面或每捆(盘)均应有标志。
第2.0.6条钢筋在运输和储存时,不得损坏标识,并应按批分别堆放整齐,避免锈蚀或油污。
第2.0.7条预制构件的吊环,必须采用未经冷拉的hpb235级热轧钢筋制作,严禁以其它钢筋代换。
第2.0.8条严格遵照建设主管部门的要求,认真执行见证取样、送样的规定,以确保试件能代表进场材料的真实性。
第3.0.1条 钢筋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查内容包括查对标识、外观检查,并按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3.0.2条热轧钢筋(余热处理钢筋)抽样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外观检查
从每批钢筋抽取5%进行外观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坏,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结疤和折叠。钢筋表面允许有凸块,但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钢筋表面上其它缺陷的深度和高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二.力学性能试验
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重量不大于60t。从每批钢筋中任选两根钢筋,每根取两个试件分别进行拉伸试验(包括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和冷弯试验。
第3.0.3条进口钢筋需要焊接时,必须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第3.0.4条钢筋焊接网的质量要求,按照冶金部行业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焊接钢筋网》(yb/t076-1995)的规定验收。
第3.0.5条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检验。
第3.0.6条钢筋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低碳钢和低合金钢电焊条标准的有关规定,其牌号应符合设计要求。若设计未作规定时,可参照《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中选用。
第3.0.7条进行钢筋电渣压力焊和埋弧压力焊所需的焊剂,可采用431焊剂或其它性能相近的焊剂。使用前,须经恒温250℃烘焙1-2小时。焊剂回收重复使用时,应除去熔渣和杂物。如受潮,尚须按上述要求烘焙。
第3.0.8条凡施焊的各种材料均应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分类管理和妥善存放,防止钢材品种混杂、锈蚀以及避免焊条、焊剂受潮变质。
第3.0.9条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型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进行检验与验收,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
第3.0.10条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随机截取3个试件作单向拉伸试验,其结果必须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的规定。
第3.0.11条钢筋机械连接的接头外观质量检验的质量要求、抽样数量、检验方法及合格标准由各类接头的技术规程确定。
第4.0.1条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筋的表面应洁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带有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的钢筋不得使用。
第4.0.2条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调直宜采用机械方法,也可以采用冷拉方法。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钢筋时,hpb235级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hrb335级、hrb400级和rrb400级的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
第4.0.3条钢筋的断口,不得有马蹄形式或起弯等现象;在断料过程中,如发现钢筋在劈裂、缩头或严重的弯头等必须切除;如发现钢筋的硬度与该钢种有较大的出入,应及时向施工技术主管人员反映,查明情况。
第4.0.4条受力钢筋的弯钩和弯折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hpb235级钢筋末端应作180°弯钩,其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2.5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倍。
二.当设计要求钢筋末端需作135°弯钩时,hrb335级、hrb400级钢筋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弯钩的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钢筋作大于90°的弯折时,弯折处的弯弧内直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5倍。
第4.0.5条除焊接封闭环式箍筋外,箍筋的末端应作弯钩,弯钩形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箍筋弯钩的弯弧内直径除应满足本规程第4.0.4条的规定外,尚应不小于受力钢筋直径。
二.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对一般结构不应小于90°;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应为135°。
三.箍筋弯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不宜小于箍筋直径的5倍;对有抗震等要求的结构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
第4.0.6条钢筋切断机的刀片,应由工具钢热处理制成。安装刀片时,螺丝要紧固,刀口要密合(间隙不大于0.5mm);固定刀片与冲切刀片刀口的距离: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重叠1-2mm,对直径>20mm的钢筋宜留5mm左右。
第4.0.7条钢筋弯曲成型前应根据钢筋料表(单)上标明的尺寸,用石笔将各弯曲点划出。划线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根据不同的弯曲角度扣除弯曲调整值,其扣法是从相邻两段长度中各扣一半。
二.钢筋端部带半圆弯钩时,该段长度划线时增加0.5d(d为钢筋直径)。
三.划线工作宜从钢筋中线开始向两边进行,两边不对称的钢筋也可从钢筋一端开始划线,如划到另一端有出入时则应重新调整。
第4.0.8条钢筋弯曲成型时,心轴直径应是钢筋直径的2.5-5.0倍,成型轴宜加偏心轴套,以便适应不同直径的钢筋弯曲需要。为了使弯弧一侧的钢筋保持平直,挡铁轴宜做成可变挡架或固定档架(加铁板调整)。
第5.1.1条热轧钢筋的对接焊接,可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或气压焊。
钢筋骨架和钢筋网片的交叉焊接宜采用电阻点焊。
钢筋与钢板的t型连接宜采用埋弧压力焊或电弧焊。
电渣压力焊应用于柱、墙、烟囱等现浇混凝土结构中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不宜用于梁、板等构件中水平钢筋的连接。
第5.1.2条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的有关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jgj/t27-2001)的规定。
第5.1.3条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第5.1.4条焊工必须持有效的焊工考试合格证持证上岗,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
第5.1.5条钢筋焊接施工之前,应清除钢筋或钢板焊接部位与电极接触的钢筋表面上的锈斑、油污、杂物等,钢筋端部若有弯折、扭曲时,应予以矫直或切除。
第5.1.6条进行电阻点焊、闪光对焊、电渣压力焊或埋弧压力焊时,应随时观察电源电压的波动情况。
对于电阻点焊或闪光对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小于8%时,应采取提高焊接变压器级数的措施;当大于或等于8%时,不得进行焊接。
对于电渣压力焊或埋弧压力焊,当电源电压下降大于5%时不宜进行焊接。
第5.1.7条焊机应经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第5.1.8条冷拉钢筋的闪光焊或电弧焊,应在冷拉前进行。
第5.1.9条闪光对焊操作要点
一.合理选择焊接参数:调伸长度、闪光留量、闪光速度、顶锻留量、顶锻速度、顶锻压力、变压器级次、一、二次烧化留量和预热时间参数等,应根据不同工艺合理选择。
二.夹紧钢筋,均匀加热,保证钢筋端面凸出部分相接触,焊缝和钢筋轴线相垂直,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大于0.1d;且不大于2mm。
三.烧化过程应稳、强烈,防止焊缝金属氧化,与电极接触处的钢筋表面,对于hpb235、hpb335、hpb400级钢筋不得有明显的烧伤,对于ⅳ级钢筋,不得有烧伤。
四.顶锻应在有足够大的压力下快速完成,保证焊口闭合良好和使接头处产生适当的镦粗变形。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五.接头焊完后,待冷却后方能移动,防止堆放时弯折,接头处的弯折不得大于4°。
第5.1.10条电弧焊操作要点
电弧焊有四种形式:帮条焊、搭接焊、坡口焊和熔槽帮条焊。
一.焊接地线应与钢筋接触良好,防止因起弧而烧伤钢筋。
二.焊接带有钢板或帮条的接头,引弧在钢板或帮条上进行,搭接钢筋引弧在一端开始,收弧在端头上,不得随意引弧,防止烧伤主筋。
三.根据钢筋级别、直径、接头形式和焊接位置,选择适宜焊条型号、直径和焊接电流,保证焊缝与钢筋熔合良好,焊缝表面应平整,弧坑应填满,不应有较大凹陷、焊瘤、接头处不应在裂缝。
电弧焊所采用的焊条,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5118)的规定,其型号应根据设计确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5.1.10选用。
钢筋级别
电弧焊接头型式
帮条焊
搭接焊
坡口焊
熔槽帮条焊
预埋件穿孔塞焊
窄间隙焊
钢筋与钢板搭接焊
预埋件t形角焊
hpb235
e4303
e4303
e4316e4315
e4303
hrb335
e4303
e5003
e5016e5015
e4303
hrb400
e5003
e5503
e6016e6015
_
钢筋电弧焊焊条型号 表5.1.10
注:窄间隙焊不适用于余热ⅲ级钢筋。
四.搭接焊的预弯和搭接,应保证两根钢筋在同一直线上,焊缝长度不小于搭接长度。
五.帮条焊的两根主筋之间应留2-5mm的间隙。
六.接头处钢筋轴线的偏移不得超过0.1d或3mm,接头弯折不得超过4°,帮条焊的帮条,沿接头中心线纵向偏移不得超过0.5d。
七.坡口焊的钢筋坡面应加工平顺,切口不应在裂缝、缺棱和钝边;钢筋根部最大间隙不宜超过10mm;加强焊缝的宽度应超过v形坡口边缘2-3mm,高度为2-3mm。为防止接头过热,可采用几个接头轮流施焊。
八.熔槽帮条焊的两根钢筋端头应加工平整,端面间隙为10-16mm,焊接时电流宜稍大,从焊缝根部引弧连续施焊,形成熔池,保证钢筋端部熔和良好。焊平后进行加强焊缝焊接,其高度为2-3mm。焊接过程中要及时清渣。
九.采用钢筋电弧焊时,应考虑到因焊接引起的结构变形,可采取选用合理的焊接顺序、分层轮流施焊或对称施焊等措施。
第5.1.11条电渣压力焊操作要点
一.按工艺流程操作,(见下面流程图)选择合适的焊接参数(见表5.1.11)施焊。
钢筋电渣压力焊流程
钢筋电渣压力焊焊接参数 表5.1.11
钢筋直径
(mm)
焊接电流(a)
焊接电压(v)
焊接通电时间(s)
电弧过程u1
电渣过程u2
电弧过程t1
电渣过程t2
14
200-220
12
3
16
200-250
14
4
18
250-300
40-45
22-27
15
5
20
300-350
17
5
22
350-400
18
6
25
400-450
21
6
28
500-550
24
6
32
600-650
27
7
36
700-750
30
8
40
850-900
33
9
二.根据施焊钢筋直径选择具有足够容量的焊接变压器,配备电源开关和电源线。施焊钢筋端部如有锈班、水泥、油污等附着物必须清理干净,端部的弯折、扭曲部位应矫直或切除。
三.施焊前检查电源及控制电路是否正常,如电源的电压降大于5%,不宜进行焊接。
四.钢筋安装应上下同心,竖肋对齐,夹具紧固,严防晃动;引弧过程力求可靠,引弧后,应控制焊接电压值为40-50v,进入全部电弧过程,使其达到全部焊接时间的四分之三;随着电弧过程的完成,稍快送上钢筋,保持焊接电压值在22-27v,转变为电渣过程的延时,使其为全部焊接时间的四分之一;顶压钢筋时,压力应适当,保持压力,数秒钟后方可松开操纵杆,以免接头偏斜或接合不良。
五.在焊接过程中,要准确掌握好焊接通电时间,注意工作电压变化情况提升或降低上钢筋,使工作压力稳定在参数内;在施焊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扶正钢筋上端,防止上下钢筋错位和夹具变形。
六.接头焊接完毕应停歇至少30s后,方可卸下焊接夹具,清除熔渣。
七.接头周围焊包应均匀,突出部分最少高出钢筋表面4mm;电极与钢筋接触处,无明显的烧伤缺陷。
八.接头处的轴线偏移应不超过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大于2mm;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大于4°。
九.外观检查不合格的接头应切除重焊,或采取补强措施。
第5.1.12条埋弧压力焊操作要点
一.进行埋弧压力焊时,当接通电源引弧后,根据钢筋直径大小,延续一定时间进行溶化,待钢筋端部和钢板熔化后,应及时迅速顶压。
二.施焊中随时清除电极钳口的铁锈和污物,及时修正电极槽口的形状,以确保焊接质量。
三.焊接外观质量应达到:焊包均匀,钢板无焊穿、凹陷现象;钢筋咬边深度不得超过0.5mm;钢筋相对钢板的直角偏差不大于4°;钢筋间距偏差不大于±10mm。
第5.1.13条焊接网和焊接骨架的焊点,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焊接:
一.焊接骨架的所有钢筋相交点必须焊接。
二.当焊接网片只在一个方向受力时,受力主筋与两端边缘的两根锚固横向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必须焊接;当焊接网两个方向受力时,则四周边缘的两根钢筋的全部相交点均应焊接,其余的相交点可间隔焊接。
第5.2.1条钢筋机械连接方法分类及适用范围见表5.2.1:
钢筋机械连接方法分类及适用范围 表5.2.1
机械连接方法
适用范围
标准名称
钢筋级别
钢筋直径(mm)
钢筋镦粗直螺纹套筒连接
hrb335hrb400
16-40
《钢筋镦粗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jg/t 3057-1999)
钢筋滚压直螺纹套筒 连接
直接滚压
hrb335hrb400
16-40
《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 16-2001)
挤肋滚压
剥肋滚压
第5.2.2条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设计、应用与验收应符合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和各种机械连接接头技术规程的规定。
第5.2.3条钢筋接头应根据静力单向拉伸性能及高应力和大变形条件下反复拉、压性能的差异,分为下列三个性能等级。
a级:接头抗拉强度达到超过母材抗拉强度标准值,并具有高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b级:接头抗拉强度达到或超过母材屈服强度标准值的1.35倍,具有一定的延性及反复拉压性能。
c级:接头仅承受压力。
第5.2.4条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性能等级选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混凝土结构中要求充分发挥钢筋强度或对接头延性要求较高的部位,应采用a级接头。
二.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受力小或对接头延性要求不高的部位,可采用b级接头。
三.非抗震设防和不承受动力荷载的混凝土结构中钢筋只承受压力的部位,可采用c级接头。
第5.2.5条对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其接头应满足设计要求的抗疲劳性能。
当无专门要求时,对连接hrb335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应力幅为100n/mm2,上限应力为180 n/mm2的200万次循环加载。对于hrb400级钢筋的接头,其疲劳性能应能经受应力幅为100 n/mm2,上限应力为190k n/mm2的200万次的循环加载。
第5.2.6条钢筋机械连接件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的标准值不应小于被连接钢筋的屈服承载力和抗拉承载力标准值的1.1倍。
第5.2.7条当混凝土结构中钢筋接头部位的温度低于-10℃时,应进行专门试验。
第5.2.8条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第5.2.9条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的位置应相互错开。在任一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35倍的区段范围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受拉区的受力钢筋接头百分率不宜超过50%。
二.在受拉区的钢筋受力小的部位,a级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三.接头宜避开在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的梁端和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接头应采用a级,且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四.受压区和装配式构件中钢筋受力较小部位,a级和 b级接头百分率可不受限制。
第5.2.10条钢筋连接工程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3根。
二.对接头试件的钢筋母材应进行抗拉强度试验。
三.3根接头试件的抗 拉强度均应满足a级、b级、c级的接头性能的强度要求;对于a级接头,试件抗拉强度尚应大于等于0.9倍钢筋母材的实际抗拉强度。计算实际抗拉强度时,应采用钢筋的实际横截面面积。
第5.2.11条钢筋镦粗直螺纹套筒现场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对连接钢筋可自由转动的,先将套筒预先部分或全部拧入一个被连接钢筋的螺纹内,而后转动连接钢筋或反拧套筒到预定位置,最后用板手转动连接钢筋,使其相互对顶锁定连接套筒。
二.对于钢筋完全不能转动,如弯折钢筋或还要调整钢筋内力的场合,如施工缝、后浇带,可将锁定螺母和连接套筒预先拧入加长的螺纹内,再反拧入另一根钢筋的端头螺纹上,最后锁定连接套筒;或配套应用带有正反螺纹的套筒,以便从一个方向上能松开或拧紧两根钢筋。
三.直螺纹钢筋连接时,应采用扭力板手按下表规定力矩值把钢筋接头拧紧。
直螺纹钢筋接头拧紧力矩值表5.2.11
钢筋直径(mm)
16-18
20-22
25
28
32
36-40
拧紧力矩(n·m)
100
200
250
280
320
350
第5.2.12条钢筋滚压直螺纹现场连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连接钢筋时,钢筋规格和套筒的规格必须一致,钢筋和套筒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二.采用预埋接头时,连接套筒的位置、规格和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带连接套筒的位置应固定牢靠,连接套筒的外露端应有保护盖。
三.滚压直螺纹接头应使用扭力板手或管钳进行施工,将两个钢筋丝头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接头拧紧力矩参照表5.2.11的规定。扭力板手的精度为±5%。
四.经拧紧后的滚压直螺纹接头应做标记,单边外露丝扣长度不应超过2p(p为螺矩)。
五.根据待接钢筋所在部位及转动难易情况,选用不同的套筒类型,采用不同的安装方法(标准型接头安装、正反丝扣型接头安装、变径型接头安装和可调型接头安装)。
5.3. 钢筋接头设置
第5.3.1条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
第5.3.2条当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焊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35倍d(d为纵向受力钢筋的较大直径)且不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机械连接及焊接的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受拉区不宜大于50%。
(2) 接头不宜设置在有抗震设防要求的框架梁端、柱端的箍筋加密区;当无法避开时,对等强度高质量机械连接接头,不应大于50%。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大于50%。
第5.3.3条同一构件中相邻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钢筋绑扎搭接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为1.3l1(l1为搭接长度),凡搭接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搭接接头均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同连接区段内,纵向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搭接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图5.3.3)。
图5.3.3 钢筋绑扎接头连接区段及接头面积百分率
注:图中所示搭接接着同一连接区段内的搭接钢筋为两根,当各钢筋直径相同时,接头面积百分率为50%。
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梁类、板类及墙类构件,不宜大于25%。
(2) 对柱类构件,不宜大于50%。
(3) 当工程中确有必要增大接头面积百分率时,对梁类构件,不应大于50%;对其他构件,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
(4) 纵向受力钢筋绑轧搭接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第5.3.5条的要求。
第5.3.4条在梁、柱类构件的纵向受力钢筋搭接长度范围内,应按设计要求配置箍筋。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箍筋直径不应小于搭接钢筋较大直径的0.25倍。
(2) 受拉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5倍,且不应大于100mm。
(3) 受压搭接区段的箍筋间距不应大于搭接钢筋较小直径的10倍,且不应大于200mm。
(4) 当柱中纵向受力钢筋直径大于25mm时,应在搭接接头两个端面外100mm范围内各设置两个箍筋,其间距宜为50mm。
第5.3.5条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一.当纵向受拉钢筋的绑轧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不大于25%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表5.3.5的规定。
纵向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 表5.3.5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15
c20-c25
c30-c35
≥c40
光圆钢筋
hpb235级
45d
35d
30d
25d
带肋钢筋
hrb335级
55d
45d
35d
30d
hrb400级、rrb400级
55d
40d
35d
注:两根直径不同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钢筋的直径计算。
二.当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25%,但不大于50%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表5.3.5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2取用;当接头面积百分率大于50%时,应按表5.3.5中的数值乘以系数1.35取用。
三.当符合下列条件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以上两条确定后,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正:
(1) 当带肋钢筋的直径大于25mm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取用。
(2) 对环氧树脂涂层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25取用。
(3) 当在混凝土凝固过程中受力钢筋易受扰动时(如滑模施工),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按相应数值系数乘以系数1.1取用。
(4) 对末端采用机械锚固措施的带肋钢筋,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7取用。
(5) 当带肋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大于搭接钢筋直径的3倍且配有箍筋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可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0.8取用。
(6) 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其受力钢筋的最小搭接长度对一、二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15采用;对三级抗震等级应按相应数值乘以系数1.05采用。
在任何情况下,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300mm。
四.纵向受力钢筋搭接时,其最小搭接长度应根据上述第一至二条的规定确定相应数值后,乘以系数0.7取用。在任何情况下,受压钢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200mm。
6钢筋绑扎与安装
第6.0.1条 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第6.0.2条钢筋绑扎与安装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一.划出钢筋位置线
平板或墙板的钢筋,在模板上划线;柱的箍筋,在两根对角线主筋上划点;梁的箍筋,则在架立筋上划点;基础的钢筋,在两向各取一根钢筋划点或在垫层上划线。
钢筋接头的位置,应根据钢筋规格按有关接头位置、数量的规定,使其错开,在模板上划线。
二.绑扎形式复杂的结构部位时,应先研究逐根钢筋穿插就位的顺序,并与模板工联系讨论支模和绑扎钢筋的先后次序,以减少绑扎困难。
三.准备控制混凝土保护层用的水泥砂浆垫块或塑料卡。
水泥砂浆垫块的厚度,应等于保护层厚度。垫块的尺寸:当保护层厚度等于或小于20mm时为30mm×30mm,大于20mm时为50mm×50mm,当在垂直方向使用垫块时,可在垫块中埋入20号铁丝。
塑料卡的形状一般有两种:即塑料垫块和塑料环圈。塑料垫块用于水平构件(如梁、板),塑料环圈用于垂直构件(如柱、墙)。
第6.0.3条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二.板和墙的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三.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有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四.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对圆形柱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面垂直;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不得小于15°。
五.板、次梁与主梁交叉处,板的钢筋在上,次梁的钢筋居中,主梁的钢筋在下,当有圈梁或垫梁时,主梁的钢筋在上。
六.框架节点处,钢筋穿插十分稠密,应特别注意梁顶面主筋间的净距要有30mm,以利浇筑混凝土。
七.梁钢筋的绑扎与模板安装之间的配合关系:当梁的高度较小时,梁的钢筋架在梁顶上绑扎,然后再落位;当梁的高度较大(≥1m)时,梁的钢筋宜在梁底模上绑扎,其两侧或一侧模后装。
八.梁、板钢筋绑扎时,应防止水、电管线,将钢筋抬起或压下。
第6.0.4条扎根据钢筋的直径、间距、均匀、适量、可靠的垫好混凝土保护层砂浆垫块和塑料垫块(环圈);当梁中配在两排钢筋时,可采用短钢筋作为垫筋在下排钢筋上。
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小于受力钢筋直径,并应符合表6.0.4的规定。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mm) 表6.0.4
环境与条件
构件名称
混凝土强度等级
低于c25
c25-c30
高于c30
室内正常环境
板、墙、壳
15
梁和柱
25
露天或室内高湿度环境
板、墙、壳
35
25
15
梁和柱
45
35
25
有垫层
基础
35
无垫层
70
注:1.钢筋混凝土受弯构件,钢筋端头的保护层厚度一般为10mm;
2.梁、板、壳中分布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0mm;梁、柱中箍筋和构造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第6.0.5条梁类和板类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的点合格率应达到90%及以上,且不得有超过其厚度数值1.5倍的尺寸偏差。
第6.0.6条对受拉钢筋焊接网的最小锚固长度和钢筋焊接网搭接接头不同受力方向的最小搭接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或现行国家标准《钢筋焊接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t 114-97)的有关规定。
第6.0.7条必须严格控制梁、板、悬挑构件上部纵向受力钢筋位置正确,浇筑混凝土时,应有专人负责看钢筋,有松脱或位移的及时纠正,以免影响构件承载能力和抗裂性能。
第6.0.8条基础内的柱子插筋,其箍筋应比柱的箍筋小一个柱筋直径,以便连接。下层柱的钢筋露出楼面部分,宜用工具式箍筋将其收进一个柱筋直径,以利上层柱的钢筋搭接。
第6.0.9条钢筋骨架吊装入模时,应力求平整,钢筋骨架用“扁担”起吊,吊点应根据骨架外形预先确定,骨架钢筋各交叉点应绑扎牢固,必要时焊接牢固;绑扎和焊接的钢筋的钢筋网和钢筋骨架不得变形、松脱和开焊。
第6.0.10条植筋所采用的钢筋胶粘剂、钻孔直径与深度均应符合设计要求或征得设计同意方可施工。
第6.0.11条植筋施工过程:钻孔、清孔、填胶粘剂、植筋和凝胶,其施工方法如下:
一.钻孔使用配套冲击电钻。钻孔时,孔洞间距与孔深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二.清孔时,先用吹气泵清除孔洞内粉尘等,再用清孔刷清孔,要经多次吹刷完成。同时,不能用水冲洗,以免残留在孔中的水分削弱粘合剂的作用。
三.使用植筋注射器从孔底向外均匀地把适量胶粘剂填注孔内,注意勿将空气封入孔内。
四.按顺时针方法把钢筋平行于孔洞走向轻轻植入孔中,直至插入孔底,胶粘剂溢出。
五.将钢筋外露端固定在模架上,使其不受外力作用,直至凝胶的化学反应时间一般为15min,固化时间一般为1h。
第5篇 抹灰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m。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2人。
第2条:不准在门窗、管道等器物上靠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板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
第3条: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浆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避免折弯。
第4条:输浆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
第5条: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磁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
第6条: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后正常,方可操作。
第7条:高空作业时,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特别是大风雨后作业。
第8条:对脚手架不牢固之处和跷头板等及时处理,要铺有足够的宽度,以保证手推车运灰浆时的安全。
第9条:在架子上工作,工具和材料要放置稳当,不准随便乱扔。
第10条:严格控制脚手架的施工负载。
第11条:不准随意拆除、斩断脚手架的软硬拉结,不准随意拆除脚手架上的安全设施,如妨碍施工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拆除妨碍部位。
第12条:室内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高度不大于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存放砂浆的灰斗、灰桶要放稳。
第13条:操作前应检查架子、高凳等是否牢固,如发现不安全地方立即作加固等处理,不准用50×100mm、40×60mm的楞木(2m以上跨度)、钢模板等作为立人板。
第14条:抹灰作业时,尤其在抹顶棚时,应注意灰浆溅入眼内。
第15条:在室内推运输小车时,特别是在过道中拐弯时要注意小车挤手。在推小车时不准倒退。
第6篇 钻探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第一章 钻探机场地基的修筑
第一条 机场地基应平整、坚固、稳定、适用。钻塔底座的填土部分,不得超过塔基面积的1/4。
第二条 在山坡修筑机场地基,岩石坚固平稳时,坡度应小于80°,地层松散不稳定时,坡度应小于45°。
钻机类型与地基面积表一
钻 机 类 型
地 基 面 积
总面积/㎡
长×宽/m
_y-1(_u-100)
60
10 ×6
_y-2(_u-300-2 )
99
11 ×9
_y-3(_u-600
143
13 ×11
ju-1000
143
13 ×11
_b-500
130
13 ×10
_y-4(_b-1000a)
154
14 ×11
_y-5(_u-1500)
180
15 ×12
第三条 机场周围应有排水措施。在山谷、河沟、地势低洼地带或雨季施工时,机场地基应修筑拦水坝或修建防洪设施。
第四条 机场地基应满足钻孔边缘距地下电缆线路水平距离大于5米,距地下通讯电缆、构筑物、管道等水平距离应大于2米。
第二章 钻探设备安装、拆卸、搬迁
第五条 钻塔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安装、拆卸钻塔前,应对钻塔构件、工具、绳索、挑杆和起落架等进行严格检查。
2、安装、拆卸钻塔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进行,作业人员要合理安排,严格按钻探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塔上塔下不得同时作业。
3、安装、拆卸钻塔时,起吊塔件使用的挑杆应有足够的强度。拆卸钻塔应从上而下逐层拆卸。
4、进入机场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不得赤脚或穿拖鞋,塔上作业应系好安全带,禁止穿带钉子或者硬底鞋上塔作业。
5、安、拆钻塔应铺设工作台板,塔板台板长度、厚度应符合安全要求。
6、夜间或5级以上大风、雷雨、雾、雪等天气禁止安装、拆卸钻塔作业。
第六条 钻架安装与拆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1、起、放钻架,应在安装队长或机长统一指挥下,有秩序地进行。
2、竖立或放倒钻架前,应当埋牢地锚。
3、竖立或放下钻架时,作业人员应离开钻架起落范围,并应有专人控制绷绳。
4、钻架钢管材料应满足最大工作强度要求。
5、钻架腿之间应安装斜拉手,应在钻架腿连接处的外部套上钢管结箍加固。
6、起、放钻架,钻架外边缘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二的规定。
钻架与输电线路边缘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表二
电压/kv
<1
1-10
35-110
154-220
350-55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第七条 钻机设备安装应遵守下列规定:
1、各种机械安装应稳固、周正水平。
2、安装钻机时,井架天车轮前缘切点,钻机立轴中心与钻孔中心成一条直线,直线度范围±15毫米。
3、各种防护措施、安全装置应当齐全完好,外露的转动部位应设置可靠的防护罩或者防护栏杆。
4、电气设备应安装在干燥、清洁、通风良好的地方。
第八条 设备搬运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动车搬运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人工装卸时,应有足够强度的跳板;用吊车或葫芦起吊时,钢丝绳、绳卡、挂勾及吊架腿应牢固。
2、多人抬动设备时,应有专人指挥,相互配合。
3、轻型钻机整体迁移时,应在平坦短距离地面上进行,并采取防倾斜措施。
4、禁止在高压线下和坡度超过15°坡上或凹凸不平和松软地面整体迁移钻机。
5、使用起重机械起吊钻机设备时,应遵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三章 升降钻具与钻进
第九条 升降机的制动装置、离合装置、提引器、游动滑车、拧管机和拧卸工具等应灵活可靠。
第十条 使用钢丝绳应遵守下列规定:
1、钢丝绳安全系数应大于7。
2、提引器处于孔口时,升降机卷筒钢丝绳圈数不少于3圈。
3、钢丝绳固定连接应不少于3个;绳卡距绳头应大于钢丝绳直径的6倍。
4、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变形、磨损、断丝钢丝绳应按《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972-1986)的规定报废。
钢丝绳用卡子连接的要求参照表 表三
绳径/mm
8.8
11
13
17.5
19.5
24
28
32.5
绳卡个数
3
3
3
3
4
5
5
6
卡子间距
70
80
100
120
140
160
200
230
第十一条 升降机,应平稳操作,严禁升降过程中用手触摸钢丝绳。
第十二条 提引器、提引钩,应有安全连锁装置;提落钻具或钻杆,提引器切口应朝下。
第十三条 钻具处于悬吊或倾斜状态时,禁止用手探摸悬吊钻具内的岩心或探视管内岩心。
第十四条 操作拧管机和插垫叉、扭叉,应由一个人操作;扭叉应有安全装置。
第十五条 发生跑钻时,禁止抱插垫叉或强行抓抱钻杆。
第十六条 开孔钻进时前,应对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进行检查验收。
第十七条 机械转动时,禁止进行机器部件的擦洗、拆卸和维修;禁止跨越传动皮带、转动部位或从其上方传递物件;禁止戴手套挂皮带或打腊;禁止用铁器拨、卸、挂传动中皮带。
第十八条 钻进时,禁止用手扶持高压胶管或水龙头,修配高压胶管或水龙头时应停机。
第十九条 调整回转器、转盘时应停机检查,并将变速手把放在空档位置。
第二十条 转盘钻机钻进时,严禁转盘上站人。
第二十一条 扩孔、扫脱落岩心、扫孔或遇溶洞、松散复杂地层钻进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
第四章 孔内事故处理
第二十二条 孔内事故处理前,应全面检查钻塔(钻架)构件、天车、游动滑车、钢丝绳、绳卡、提引器、吊钩、地脚螺丝、仪器、仪表等。
第二十三条 孔内事故处理时,应由机(班)长或熟练技工操作,并设专人指挥;除直接操作人员外,其他人员应撤离。
第二十四条 禁止同时使用升降机、千斤顶或吊锤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五条 禁止超设备限定负荷强行起拔孔内事故钻具。
第二十六条 打吊锤时,吊锤下部钻杆处应安装冲击把手或其他限位装置,禁止手扶、握钻杆或打箍;人力拉绳打吊锤时,应统一指挥。
第二十七条 使用千斤顶回杆时,禁止使用升降机提吊被顶起的事故钻具。
第二十八条 人工反钻具,扳杆回转范围内严禁站人;禁止使用链钳、管钳工具反事故钻具。
第二十九条 反转钻机反钻具应采取低速慢转。
第三十条 使用钢丝绳反管钻具连接物体应牢固可靠。
第三十一条 钻孔爆破应遵守下列规定:
1、下爆破筒前,应进行孔径、孔深、偏斜度探测。
2、向钻孔内送药包时,应慢速下放。
3、爆破前应确定爆破危险边界,并做好爆破警戒工作。
第五章 机场安全防护设施
第三十二条 钻塔座式天车应设安全档板,吊式天车应安装保险绳。
第三十三条 钻机水龙头高压胶管,应设防缠绕、防坠安全装置和导向绳。
第三十四条 钻塔工作台,应安装可靠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应大于1.2米,木质踏板厚度应大于5毫米或采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五条 塔梯应坚固、可靠;梯阶间距应小于400毫米,坡度小于75°。
第三十六条 机场地板铺设,应平整、紧密、牢固;本质板厚度,应大于40毫米或使用防滑钢板。
第三十七条 活动工作台安装、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作台应安装制动、防坠、防窜、行程限制、安全挂钩、手动定位等安全装置。
2、工作台底盘、立柱、栏杆应成整体。
3、工作台应配置直径30毫米以上棕绳手拉绳。
4、工作台提引绳、重锤导向绳应采用直径9毫米以上钢丝绳。
5、工作台平�重锤应安装在钻塔外,与地面之间距离应大于2.5米。
6、活动工作台每次准乘1人。
7、乘工作台高空作业时,应先闭锁手动制动装置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三十八条 钻塔绷绳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钻塔绷绳应采用直径12.5毫米以上的钢丝绳。
2、18米以下钻塔应设4根绷绳;18米以上钻塔应分两层,每层设4根绷绳。
3、绷绳安全应牢固、对称;绷绳与水平面夹角应小于45°。
4、地锚深度应大于1米。
第三十九条 雷雨季节、落雷区钻塔应安装避雷针或采取其他防雷措施。安装避雷针应符合下列要求:
1、避雷针与钻塔应使用高压瓷瓶间隔。
2、接闪器应高塔顶1.5米以上。
3、引下线与钻塔绷绳间距应大于1米。
4、接地极与电机接地、孔口管及绷绳地锚间距离应大于3米,接地电阻应小于15ω。
第六章 机场安全用电
第四十条 钻探施工用电应遵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1993)。
第四十一条 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第四十二条 每台钻机应独立设置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器”。
第四十三条 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固定支架上,并有防潮、防雨、防晒措施。
第四十四条 机场电器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4ω。
第四十五条 使用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遵守《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83)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机场照明应使用防水灯具;照明灯泡,应距离塔布表面300毫米以上。
第四十七条 在修理电器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并挂警示牌或设专人监护。
第七章 机场防风、防火、防寒
第四十八条5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钻探作业,并应做好以下工作:
1、卸下塔衣、场房帐篷。
2、孔杆下入孔内,并卡上冲击把手。
3、检查钻塔绷绳及地锚牢固程度。
4、切断电源,关闭并盖好机电设备。
5、封盖好孔口。
第四十九条 大风后重新开始钻探作业前,应检查钻塔、绷绳、机电设备、供电线路等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钻探作业。
第五十条 钻探机台应成立防火组织,作业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使用方法。
第五十一条 机场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并合理摆放,专人管理,禁止明火直接加热机油及烘烤柴油机油底壳。
第五十二条 寒冷季节施工,作业场所应有防寒措施和取暖设施。机场内取暖,火炉距油料等易燃物品存放点应大于10米,距机场塔布应大于1.5米。
第7篇 轻质隔墙与玻璃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轻质隔墙工程
①施工现场必须结合实际情况设置隔墙材料储藏间,并派专人看管,禁止他人随意挪用。
②隔墙安装前必须先清理好操作现场,特别是地面,保证搬运通道畅通,防止搬运人员绊倒和撞到他人。
③搬运时设专人在旁边监护,非安装人员不得在搬运通道和安装现场停留。
4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搬运时可戴手套,防止刮伤。
⑤推拉式活动隔墙安装后,应该推拉平稳、灵活、无噪声,不得有弹跳卡阻现象。
⑥板材隔墙和骨架隔墙安装后,应该平整、牢固、不得有倾斜、摇晃等现象。
⑦玻璃隔断安装后应平整、牢固,密封胶与玻璃、玻璃槽口的边缘应黏结牢固,不得有松动现象。
8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设专人洒水、打扫,不能有扬尘污染环境。
(2)玻璃安装工程
1进入施工现场应戴好安全帽。搬运玻璃时,应戴上手套,玻璃应立放紧靠。高空装配及擦玻璃时,必须穿软底鞋,系安全带,以保证安全操作。
②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料应集中投入木箱,及时处理。截下的玻璃条及碎块,不得乱抛,应集中收集在木箱中。大批量玻璃截割时,要有固定的工作室。
3安装玻璃时应带工具袋。木门窗玻璃安装时,严禁将钉子含在口内进行操作。同一垂直面上不得上下交叉作业。玻璃未固定前,不得歇工和休息,以防工具或玻璃掉落伤人。
④安装门窗或割断玻璃时,不得将梯子靠在门扇上或玻璃框上操作。脚手架、脚手板、吊篮、长梯、高登等,应认真检查是否牢固,绑扎有无松动,梯脚有无防滑护套,人字梯中间有无拉绳,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操作。
⑤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
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
6门窗玻璃安装后,应随手挂好风钩或插上销锁锁住窗扇,防止刮风损坏玻璃,并将多余玻璃、材料、工具清理入库。
7.玻璃安装时,操作人员应对门窗口及窗台抹灰和其他装饰项目加以保护。门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有专人看管维护,检查门窗关启情况。
8拆除外脚手架、挑梁脚手架和活动吊篮架时,应有预防玻璃被污染及破损的保护措施。
9大块玻璃安装完毕后,应在1.6m左右高处,粘贴彩色醒目标志,以免误撞损坏玻璃。对于面积较大、价格昂贵的特种玻璃,应有妥善保护措施。
⑩安装完毕后所剩下的残余破碎玻璃应及时清扫和集中堆放,并要尽快处理,以避免玻璃碎屑扎伤人。
第8篇 基础灌浆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² 水泥灌浆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水泥灌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灌浆前,应对机械、管路系统进行认真检查,并进行10~20min该灌注段最大灌浆压力的耐压试验。
(2)高压调节阀应设置防护设施,灌浆中应有专人控制高压阀门并监视压力指针摆动,避免压力突升或突降。压力表应经常核对,超出误差允许范围的不应使用。
(3)处理搅浆机故障时,传动皮带应卸下。
(4)对曲轴箱和缸体进行检修时,严禁一手伸进试探、另一手同时转动工作轴,更不应两人同时进行此动作。
(5)搅浆人员应正确穿戴防尘保护用品。
² 孔内事故处理的安全技术要求
孔内事故处理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要求:
(1)事故发生后,应将孔深、钻具位置、钻具规格、种类和数量、所用打捞工具及处理情况等详细填入当班报表。
(2)使用打吊锤处理事故应由专人统一指挥,吊锤处于悬挂状况打吊锤时,周围不应有人,不应在钻机立轴上打吊锤。
(3)用千斤顶处理事故时场地应平整坚实,千斤顶应安放平稳,并将卡瓦及千斤顶绑在机架上,以免顶断钻具时卡瓦飞出伤人。
(4)使用管钳或链钳扳动事故钻具时,严禁在钳把回转范围内站人,也不应用两把钳子进行前后反转。掌握限制钳者,应站在安全位置。
第9篇 加热炉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加热炉现场情况
1、加热炉砌筑全部在厂房内进行。
2、施工场地环境一般,无高空、多层作业。
3、材料运输利用车间内的行车,必须对起重机具勤检查。
4、现场孔洞应盖严实,炉体上孔洞搭设牢固走跳。
5、以烟道砌筑、炉体浇注料或安装纤维模块为主要作业内容。
二、加热炉施工
1、进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两穿一戴”。
2、行车操作和起重挂脱钩人员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冒险作业。
3、烟道底和墙砌筑完后,拱脚砖的角度应与拱的角度相符,并紧靠拱脚梁砌筑。
4、拱顶砌筑,先制作支设拱胎,拱胎胎片δ≥30mm,间距为500mm,板条断面25mm×35mm,木方断面60mm×90mm。支柱支撑脚顶紧垫放,支柱间、胎片间纵横木条加固。拱脚与支柱间放置对口楔并打紧,确认无误才能砌筑。
5、必须从拱脚同时向中心对称进行。拱脚砖的放射缝应与半径方向相吻合。
6、炉墙模支设必须用钢管和支撑加固。模板立柱间距为1000mm左右,横杆支撑以600mm为段进行加固支撑。
7、左右炉墙模板支设在同一架子上时,要求两侧炉墙同时浇注,浇注层应用振动棒均匀振捣,振动器加装漏电保护器。一般应连续进行浇注,在前一层浇注料初凝前,应将下一层浇注料浇注完毕。
8、炉顶模板支设时,在炉内搭脚手架,使用建筑钢管、扣件、顶撑,站杆脚垫坚实,间距1100mm,横杆间距1200mm,模板铺设面用钢管、木方和铁丝均匀摆放绑扎,架体必须加设扫地杆、纵横支撑杆,使其受力稳定。
9、铺设十夹板,用小钉固定,安装烧嘴预制块,在吊挂梁上挂锚固砖,点焊固定吊挂梁,夹板刷机油。
10、搅拌机、电剧(电刨)、电焊机应定位合理稳妥,配备防护罩,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机体接地,操作机构灵活。
11、浇注料达到规定强度的70%后才能拆模。
12、纤维模块安装时,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先确定螺柱位置,应垂直于炉壳用电焊焊牢固。
13、使用220v照明时,应加装漏电保护器。
第10篇 给排水及采暖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规定
a进入施工现场前,应首先检查施工现场及其周围环境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安全设施是否完好,及时消除各种危险隐患后,才能进行施工。
b.施工现场各种设备、材料及废弃物要码放整体,有条不紊,保持道路畅通。
.对施工中出现的土坑、井槽、洞穴等隐患处,应及时设置防护栏杆或防护标志。有车辆、行人的道路上,应放置醒目的警戒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d.施工现场严禁随意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现场用火应在指定的安全地点设置。
e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时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设置安全隔离层。出入在起重机臂回转范围内行走时,应戴上安全帽,并随时注意有无重物起吊。
f.在沟内施工时要随时检查沟壁,发现有土方松动、裂纹等情况时,应及时加设固壁支架,严禁借沟壁支架上下。
g.用梯、登进行登高作业时,要保证架设工具的稳固,下边应有人扶牢,下层人员应戴好安全帽。
h.使用水、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护措施,认真配备安全附属设备。
i.电焊机应做保护措施,并有漏电保护器。电焊施工时应使用防护面罩,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j使用热熔或电容焊接机具时,应核对电源电压,遵守电气工具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注意防潮,保持机具清。
k.钎焊焊剂、焊料应集中堆放在通风良好的库房内,焊接工具应分类放置在料架上。专用工具应保持表面清洁、完整,不得移作他用。
1.操作现场不得有明火,不得存放易燃液体,严禁对给水聚丙烯管材进行明火烘弯。
m.胶黏剂、清洁剂丙酮或酒精灯易燃品宜存放在危险品仓库中。运输和使用应远离火源,存放处应安全可靠、阴凉干燥、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n.在地沟内或吊顶内操作时,应采用2v安全电压照明,吊顶内焊ロ要严加防火,焊接地点严禁堆放易燃物。
o试压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试压,紧急情况下,应立即放尽管内的水。
p.冲洗水的排放管,接至可靠的排水井或排水沟里,保证排泄畅通和安全。
q.使用的人字梯必须坚固、平稳。
r.涂装操作应戴口罩,并在操作区保持新鲜空气流通,以防中毒现象发生。
s.沾污涂装的棉纱、破布、涂装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掉。
t从事保温作业时,衣领、袖口、裤脚应扎紧或采取防护措施。
u现场工人应供给手套、胶鞋、口罩、工作服等防护用品。焊工配备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
(2)管道安装安全规定
a.向沟内下管时,使用的绳索必须结实,锚桩必须牢固,管下面的沟内不得有人。
b.用剁子断管时应用力均匀,边剁边转动管,不得用力过猛,防止裂管飞屑伤人。
.打楼板眼,上层楼板应盖住,下层应有人看护,打眼下层相应部位不得有人和物,锤、錾要握住,严禁将工具等从孔中掉落至下一层。
d.打修楼板孔眼时,应返上层板盖好楼板眼,下层应有人看护,孔眼下不的站人,打眼时应抓稳锤,不得用大锤打眼。
e.用绳索拉或人抬预制立管就位时,要检查绳索是否稳固,要抬稳扶牢,铁纤固定立管要牢固可靠,防止脱落。
f拉、抬管段的绳索要检查好,防止断绳伤人,就位的横管要及时用铁丝,支、托、吊、卡具固定好。
g.支托架安装管子时,先把管子固定好再接口,防止管子滑脱砸伤人。
h.安装立管时,先把楼板孔洞周围清理干净,不准向下扔东西,在管井操作时,必须盖好上层井口的防护板。
i.吊装管子的绳索必须绑牢,吊装时要服从统一指挥,动作要协调一致,管子起吊后,沟内操作人员应避开,以防伤人。
j沟内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
k.用手工切割管子时不能过急过猛,管子将断时应扶住管子,以免管子滚下垫木时砸脚。
管道对口过程中,要相互照应,以防挤手。
m.夜间挖管沟必须有充足的照明,在交通要道外设施警示标志。
n.管沟过深时上下管沟应用梯子,挖沟过程中要经常检查边坡
状态,防止出现塌方伤人。
o.抡镐和大锤时,注意检查镐头和锤头,防止脱落伤人。
p.管沟上下传递物件时,不准抛弃,应系在绳子上上下传递。
q打口时,注意力要集中,避免打在手上。
.配合焊工组对管口的人员,应戴上手套和面罩。
s.热熔连接时,不要手碰加热套,以防烫伤。
t.胶圈连接的橡胶圈储存的适宜温度为-5~30℃,湿度不大于80%,远离热源,不与溶剂、易挥发物质、油脂等放在一起。
黏结剂及丙酮等要远离火源。
u接口及铺管过程中,上下沟槽不准攀登支撑。
.安装管道时,随时检查管沟,确无松动、塌方的迹象方可在沟内作业。
w.若管沟有支撑时,接口操作过程中要随时检查边坡与支撑,如发现裂纹或支撑折断,有危险现象立即停止操作。
起重机的起重臂、钢丝绳和管架要与架空电线保持一定的距离。索具、吊钩、卡环及其他起重工具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断丝、磨损超过规定均不可使用。
y.地沟内应使用安全照明,防水电线。施工人员要戴安全帽。
高处作业要扎好安全带,严禁酒后操作。工具用后要放进专用袋中,不准放在架子或梯子上,防止落下砸人。
(3)设备安装安全规定
a加强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并由专人操作和维护,加强安全防护。
b.锅炉设备在水平运输或吊装时,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防止发生事故。
c搬运散热器过程中,要防止摔坏散热器,砸伤人。
d水箱吊装前,必须检查全部起重设备与工具,操作人员戴好安全帽。
e.用人字扒杆(或三角扒杆)吊装设备时,扒杆要固定牢靠,防止坍架伤物、伤人。
f.高处作业拴好安全带,交叉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
g.进锅筒内作业时,必须使用低压安全电压,安全电压为12~24vh在施工中随时清理现场,防止物体或杂物绊倒伤人,发生意外事故。
i在高登或梯子上作业,高登或梯子要放牢,梯脚要有防滑装置,防止滑倒伤人。
j在配制氢氧化钠溶液时,要有防护措施,如胶鞋、胶手套和护目镜,避免腐蚀皮肤。
k.易燃、易爆材料或物品应妥善保管,防止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第11篇 单位工程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3.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
4.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浮桶必须装设厚度为1-1.5毫米,直径不少于浮筒面积的60-70%。
5.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昨采用紫铜制作。
7.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及时校验。
8.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作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9.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10.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1.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12.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3.点火时,焊枪口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4.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5.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6.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7.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8.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20.丙烷气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瓶瓶阀必须密封严密,瓶座、护罩(扶手)应齐全。
(2)与气瓶连接的导管连接口应密封严实,连接软管应采用耐油胶管,胶管的爆破压务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胶管的长度尽量要短。
(3)气瓶将要用完时,瓶内应留有余气,便于充装前检查气样和防止其它气体进入瓶内。
(4)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平稳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面上,同时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必须在10米以上。
(5)气瓶应加装减压器,禁止用胶管直接连接。
(6)当气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同时防止着火气瓶倾倒。
(7)当不能制止气瓶阀门泄漏时,应将瓶体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其逸出,直到瓶内气体排尽为止。
(8)瓶内残剩液应退回充气站处理,严禁随便倾倒。
第12篇 单位工程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单位工程油漆玻璃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油漆:
1.各类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它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
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严禁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它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
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
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
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涂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
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
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水落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在大于25度的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板梯、防护栏杆和安全网。
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
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对人。
玻璃:
1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堆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
12.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采取其它安全措施。
1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
第13篇 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程技术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省、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自觉带头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协助领导抓好安全生产管理。
(二)在设计、组织施工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系数,根据施工现场的环境、气候等提出安全操作意见。
(三)在测量和施工过程应对高处坠落、坍塌、触电、爆破等事项加强防护。对大型爆破作业要亲自设计和审核方案。
(四)加强对外雇工的管理,严格用工制度,严明纪律,关键岗位要先培训后上岗,增强现场指导和监督。
第14篇 路基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各班(组)要设不脱产安全员一名,负责检查每日安全生产工作。
2、不准挖神仙土、神仙石(掏空取土),不要上下边坡同时有人操作。
3、开挖土方时镐锄背后不得站人,锤、锄、镐柄等应经常检查,防止脱把伤人。
4、双人打钎时,不要面对面操作,防止锤子脱把伤人。
5、在路基高边坡上操作,必须绑系安全带,绑挂安全带的溜绳必须拴在牢固的树或木桩上,溜绳位置必须与操作搁置垂直。
6、在边坡上撬石不得站在石块下方,必须站在侧方的稳当位置上。
7、烧钎炉子周围杂草树木,必须清除干净。收工时要把火种扑灭,以免引火烧山,毁灭森林。
8、路基施工地段的便道,必须设在路基位置或边坡上方。
9、雨后必须检查坡顶坡脚,是否可能产生溜塌方情况,若有发生溜塌方的现象,必须预先处理后再行施工。
10、休息时不得靠近边坡护脚,亦不得卧靠近边坡坡顶。
11、工作时必须集中精力,服从命令听指挥,工作前、工作中不得喝酒,操作过程中避免抽烟,禁止谈笑。
12、做好施工前的安全生产交底,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3、机械化路基施工中其机械安全技术操作应按有关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执行。
第15篇 木工工程搭设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支模拆模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2、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杆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工完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二、木构件安装
1、在坡度大于25度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2、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3、在没有望板的屋面上安装石棉瓦,应在屋架下弦设安全网或其它安全设施。并使用有防滑条的脚手板,钩挂牢固后方可操作。禁止在石棉瓦上行走。
4、安装二层楼以上外墙窗扇,如外面无脚手架或安全网,就挂好安全带。安装窗扇中的固定扇,必须钉牢固。
5、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6、钉房檐板,必须站在脚手架上,禁止在屋面上探身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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