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桥式起重机是一种广泛应用在工业生产中的大型起重设备,主要用于搬运重物,提高生产效率。本规程旨在规范桥式起重机的操作、维护和安全管理,确保其高效、安全运行。
二、操作规程
1. 操作前准备
- 检查起重机各部件是否完好,钢丝绳、吊钩、制动器等关键部位无明显损坏。
- 确认电源电压稳定,接地良好,电气设备无裸露导线。
- 检查操作控制台,确保所有开关、仪表正常。
2. 操作流程
- 启动起重机前,鸣笛示意周围人员注意。
- 缓慢起升,避免突然加速造成冲击。
- 起吊重物时,保持匀速平稳,避免剧烈晃动。
- 下降时,控制速度,避免自由坠落。
3. 操作注意事项
- 不得超载使用,严格按照起重机额定载荷作业。
- 操作过程中,禁止人员站在吊物下方。
-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查明原因后方可继续。
三、维护保养
1. 日常检查
- 每日工作前后,对起重机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排除隐患。
- 定期清洁设备,防止积尘、油污影响性能。
2. 定期保养
-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保养,包括润滑、紧固、调整等工作。
- 每年进行一次大修,更换磨损部件,确保设备状态良好。
四、安全规定
1. 人员资质
- 操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证书后上岗。
- 维护人员应具备电工、焊工等相关技能。
2. 应急处理
- 制定应急预案,定期演练,提高应对突发状况的能力。
- 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安全。
3. 现场管理
- 工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 操作过程中,现场应有专人指挥,确保作业有序进行。
五、记录与报告 - 记录每次操作、保养和检查的情况,以便追踪设备状态。 - 发现重大问题或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填写详细报告。
六、培训与教育 - 定期组织操作员和维护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 新入职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操作起重机。
本规程参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制定,适用于各类桥式起重机的管理和操作。各使用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本规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桥式起重机的安全运行,提升生产效率,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2篇 桥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起重机司机应由经培训合格的专职或兼职的司机操作,其他人员除维修外,不得随便进入操作室。
2. 起重机司机在工作之前需进行详细检查各控制手把操作是否灵敏可靠,起吊用具是否安全可靠。
3. 每次开车前都应按响电铃,发出开车信号引起周围人员的注意。
4. 起吊重物时要有专人指挥,起动、停止要缓慢,禁止突然变速变向。吊物要与地面垂直,不得斜吊,吊运物件未离开地面时不得开车行走。
5. 起吊重物或长物时要试吊,稍离地面应停止,观察物体是否平衡,之后再作起吊与运行。
6. 吊车行走时,一定要将吊钩卷起距地面3米以上,如有障碍物应超过障碍物0.5米以上。
7. 吊起物体不得离地面过高,一般不得超过1米以上,吊物不得在行人头上经过。
8. 司机必须熟悉天车性能,不得超载运行。
9. 起重机司机换向时,一定要等物体停稳后,再向反向起动。
10. 起重机司机所用的吊具应符合起重安全规定,非指定吊具不得使用,所用吊具不合格和捆绑不牢固,司机有权拒吊。
11. 起重机司机不准吊人,如确需升降人员,必须制定专项措施,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12. 起重机司机在工作中或通电后,禁止打开电气设备外壳。
13. 凡控制器或操作手把失灵,均不得开车,应及时修理。
14. 工作完毕必须收上吊钩,各操作手把和按钮回零位,拉下总停止开关。
第3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滑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物。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2)钢丝绳外表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3)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扶梯。
7.作业前,应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不得快速,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两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m距离。严禁用一台起重机顶推另一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一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纵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起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得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第4篇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规程
1.天车须专人操作,司机须熟悉天车的构造、性能及技术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操作。
2.每班开车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
(1)电气设备是否良好安全。
(2)机械各部紧固、润滑是否符合要求。
(3)照明设备是否好用。
(4)制动闸的动作是否灵活。
(5)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与紧固的情况是否良好,钢丝绳有无断丝或出油情况。
(6)滑轮与滑线是否完好无损。
(7)行程范围有无障碍物,发现的问题待解决后,方可开车。
3.起吊前要对大车、小车和吊钩上升限位器进行空载试车、确认情况正常后方可使用。
4.起吊前要正确掌握物体的重量,严禁超负荷起吊,吊车上应设有标明起重能力的铭牌。
5.起吊重物接近定额负荷时,应先将重物吊升起不大于0.5米高度,再下落至地面前停止,来试验制动器是否运转正常。
6.司机上下天车,要走专用梯子和平台,不准沿天车轨道或由这一天车爬到另一天车上。
7.驾驶室内应铺绝缘板,无用之物严禁放在驾驶室内。
8.天车工作时,不准进行加油、擦抹和修理工作。
9.天车进行检查和修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加锁,并挂上警告标志。
10.天车空负荷运转时,吊钩必须升起至少超一个人高度。
11.天车带负荷运行时,重物必须升起至少高于运行路线上最高障碍物的o.5米,吊物离地面高度一般不超过1米,物体离地高度较大时,要特别加强安全警戒。
12.必须垂直起吊重物,禁止用移动大车或小车的方法来拖运重物。
13.大车及小车必须以最缓慢的行速,逐渐靠近轨道的端部,大车一般应距厂房墙壁1m左右停车。
14.司机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联络信号要事先规定好,如司机看不准信号时,不得盲目开车,发现危险情况时,司机应立即停车,紧急停车信号不论谁发出,都要立即执行。
15.每次开车前必须发出警告信号,正常操作时,不准作用限位开关停车,吊钩升动时临近上限位器时必须停车,特别要防止在限位器失灵时,拉断钢丝绳发生落钩落物事故。
16.轨道及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接地良好。
17.检修后,工具和设备不许放在大车、小车及天车梁上,以免掉落伤人。
18.天车在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放下重物停车,切断电源,进行检查,禁止带故障使用。
19.起重机在吊物中,如遇升降制动器刹车突然失灵时,司机应立即用警铃通知地面人员马上离开。并迅速将升降控制手柄交替地在起升下降位置上启动,使重物始终在空中作上下运动的同时开启运行机构,尽快将重物运送到安全地带放下,如吊物难下降时,应在物体周围加以围栏,禁止人员靠近或在下面行走。 。
20.天车司机要严格执行对天车的检查、检修、维护保养制度。特别吊钩滑轮部分,每次定期检查、检修时一定要将滑轮轴、吊钩螺纹及根径部分进行无损探伤。全面检查轮轴有无超剪切现象,吊钩螺纹及根径有无裂纹及严重磨损现象,尤其当失误超重起吊重物,或接近额定负荷时,或横向或垂直向受到严重冲击时,必须停车对吊钩部分进行上述全面检查。
21.天车司机要经常注意检查,大车轨道是否因雨浸蚀或有害气体的腐蚀,使垫木朽烂及固紧件松动,避免使天车脱轨导致重大事故的发生。
22.突然停电时,司机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移到零位,拉下驾驶室的总开关,如果重物在钩上,司机应立即发出信号,严禁人员在重物下通过。
23.控制器应逐级开动,在机械完全停止运转前,禁止开倒车,只在特殊情况下方准急刹车或开倒车。
24.起吊重物时,要设法使重物在空中不摆动,尤其在吊运熔融金属时,起动或停车者要缓慢、稳妥。
25.两部大车在同一轨道上作业时,应互相密切配合,两天车之间应保持3米以上的距离。
26.有毒环境的天车应备有相应的防毒面具,以备产生不正常时急用。
27.如发现漏电,应停止使用,并立即找电工修理。
28.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29.在被吊物体上,严禁站人或用天车运送人员。
30.在起吊物体时,禁止三个动作开关一起开动,改变天车运行方向时,要待天车停稳后再换向开动。一台天车有两个挂钩时,不得同时作业。
31.天车工作完毕后,必须停在规定的位置,并将吊钩升到上面,控制器处于零位,切断电源。
32.天车作业严格执行“十二”不吊。
(1)无统一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2)超负荷(或工件埋在地下卡住)不吊。
(3)斜拉工件不吊。
(4)光线阴暗,看不清工件不吊。
(5)吊物上站人或从人身上经过不吊。
(6)吊物下有人工作,不采取安全措施不吊。
(7)钢丝绳不一样长,扭劲打结不吊。
(8)工件紧固不牢,不正常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衬垫措施不吊。
(10)散零物件没有扎固措施不吊。
(11)高度腐蚀性液体过满不吊。
(12)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33.吊车上应备有灭火器材,指挥天车和挂钩人员应设专人,挂钩人员应戴手套。
34.挂钩人员应遵守《挂钩安全技术规程》。
第5篇 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经考试合格并持有该设备操作证者,方准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本机的结构和性能,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着装。
2、工作前应严格按照润滑规定进行注油,并保持油量适当,油路畅通,油标(窗)醒目,油杯、油线、油毡等清洁。
3、检查各传动装置、操纵机构、大小车走行轮、卷筒、吊钩、滑轮、销轴、钢丝绳等有无磨损及不良处所,并检查轨道上和运行范围内有无障碍物。
4、检查信号铃、信号灯及照明设备是否完善,试验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开关,以及制动器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5、吊钩放在最低位置时,钢丝绳应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圈以上。钢丝绳磨损腐蚀超过表面钢丝直径40%以上、烧坏压偏变形、折断一股或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根数超过顺绕钢丝5%、互绕钢丝10%,均应禁止使用。
6、作业时,司机只听一个人指挥,司机和指挥者应有明显的手示信号。司机在执行前,应以音响信号呼应,如遇有危险或起重机发生故障时,不论“停车”信号发自何人,均应立即停车。
7、第一钩应先试吊,将重物吊离地200毫米时,做刹车试验并确认吊装良好后再作业。移动过程中,应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动途中一切物体0.5米以上。
8、起重机的升降、起动、停止应缓慢,禁止在运行中突然改变方向。当大、小车运行接近终点时,应用最慢速度,禁止用限位器作为停止运行的手段。
9、如遇突然停电、电压大量下降或设备发生故障时,司机应立即将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并拉开电源开关。如重物处于悬挂位置时,应采取措施,使重物缓慢降落。
10、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他物件中的工件。
11、两台起重机在同一轨道上行驶相距必须在2米以上。如须用一台起重机推动另一台起重机,应先松开被推动起重机的行走制动器。
12、钢丝绳应定期检查,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涂油前应将钢丝绳上的油垢杂物清除干净,把润滑油加热至60℃左右,以促使润滑油渗入绳股间隔。
13、工作后,应将吊勾钩升起,小车停靠在司机室一端,并检查、清扫设备,做好日常保养工作,将各操作手柄(开关)置于空挡(零位),拉开电源开关,锁闭驾驶室,达到整齐、清洁、安全。按规定填好记录。
第6篇 门式、桥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起重机路基和轨道的铺设应符合出厂规定,轨道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
2)使用电缆的门式起重机,应设有电缆卷筒,配电箱应设置在轨道中部。
3)用滑线供电的起重机,应在滑线两端标有鲜明的颜色,沿线应设置防护栏杆。
4)轨道应平直,鱼尾板连接螺栓应无松动,轨道和起重机运行范围内应无障碍,门式起重机应松开夹轨器。
5)门式、桥式起重机作业前的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机械结构外观正常,各连接件无松动。
②钢丝绳外观情况良好,绳卡牢固。
③各安全限位装置齐全完好。
6)操作室内应垫木板或绝缘板,接通电源后应采用试电笔测试金属结构部分,确认无漏电方可上机;上、下操纵室应使用专用软梯。
7)作业前应先进行空载运转,在确认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各限位开关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8)开动前,应先发出音响信号示意,重物提升和下降操作应平稳匀速,在提升大件时速度不得过快,并应拴拉绳防止摆动。
9)吊运易燃、易爆、有害等危险化学品时,应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10)重物的吊运路线严禁从人上方通过亦不得从设备上面通过。空车行走时,吊钩应离地面2m以上。
11)吊起重物后,应慢速行驶,行驶中不得突然变速或倒退。
2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时,应保持3~5距离。严禁用1台起重机顶推另1台起重机。
12)起重机行走时,两侧驱动轮应同步,发现偏移应停止作业,调整好后,方可继续使用。
13)作业中,严禁任何人从1台桥式起重机跨越到另1台桥式起重机上去。
14)操作人员由操作室进入桥架或进行保养检修时,应有自动断电联锁装置或事先切断电源。
15)露天作业的门式、桥式起重机,当遇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并锁紧夹轨器。
16)门式、桥式起重机的主梁挠度超过规定值时,必须修复后,方可使用。
17)作业后,门式起重机应停放在停机线上,用夹轨器锁紧,并将吊钩升到上部位置;桥式起重机应将小车停放在两条轨道中间,吊钩提升到上部位置。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
18)作业后,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切断电源,关闭并锁好操纵室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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