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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10篇

更新时间:2024-05-16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一、脚手架概述 脚手架是建筑工程中不可或缺的临时结构,用于提供工作平台和支撑,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作效率。本规程旨在规范脚手架的搭建、使用、维护和拆除过程,降低安全事故风险,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二、脚手架设计与选材

1. 脚手架设计应遵循结构稳定、承载力充足的原则,考虑风荷载、地震荷载等因素。

2. 材料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钢管应无裂纹、严重锈蚀,扣件应无变形、磨损,竹木材料应无虫蛀、腐烂现象。

三、脚手架搭建

1. 搭建前,现场应进行地质勘查,确认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

2. 搭建过程应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确保立杆垂直,横杆水平,斜撑角度适宜。

3. 每层作业面应设置防护栏杆,并挂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和物体坠落。

四、脚手架使用

1. 使用前,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所有连接部位牢固,无松动、缺失现象。

2. 不得超载使用,严禁在脚手架上堆放过多材料或设备。

3.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五、脚手架维护

1. 发现脚手架损坏应及时修复,如立杆弯曲、扣件松动等。

2. 遇到恶劣天气,如大风、暴雨,应采取加固措施,必要时暂停使用。

3. 维护工作应由专人负责,记录每次检查和维修情况。

六、脚手架拆除

1. 拆除脚手架前,应制定详细方案,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 拆除顺序应与搭建顺序相反,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3. 拆卸下来的部件应及时整理,避免堆积造成障碍。

七、安全培训与管理

1. 所有参与脚手架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2. 现场应设立安全监督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制止违章操作。

3. 对于违规行为,应立即纠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应急处理

1.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急救措施等,定期进行演练。

2. 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

3. 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确保人员安全,同时报告上级并配合调查。

九、总结 本规程旨在规范脚手架作业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安全。所有相关人员务必严格遵守,通过科学管理和严谨操作,共同构建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标准

1. 符合gb51210-2016《建筑施工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2. 遵循jgj130-201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 参照jgj128-2010《建筑施工悬挑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4. 依据地方相关法规和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里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满堂红脚手架

①承重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的纵、横向间距不得大于1.5m。纵向水平杆(顺水杆)每步间距离不得大于1.4m横杆间距不得超过750mm。脚手板应铺平、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并垫通板。

②装修用的满堂红脚手架,立杆纵、横向间距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距墙面500~600mm,纵向水平杆每步间隔不得大于1.7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m搭设高度在6m以内的,可花铺脚手板,两块板之间间距应小于200mm,板头必须用12#钢丝绑牢。搭设高度超过6m时,必须满铺脚手板。

③满堂红脚手架四角必须设抱角戗,戗杆与地面夹角应为45°~60°,中间每4排立杆应搭设1个剪刀撑,一直到顶。每个2步,横向相隔4根立杆必须设一道拉杆。

④封顶架子立杆,封顶处应设双扣件,不得露出杆头。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设2道护身栏杆,并加固定盖板,下方搭设防护棚,上人孔洞口处应设爬梯。爬梯步距不得大于300mm(2)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①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作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接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和完整状况,合格后方可拼装。

安放金属平台架的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须垫50mm厚的脚手板。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③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离墙空隙部分用脚手板铺齐。

4每个平台架使用载荷不得超过2000kg(600块砖、两桶砂浆)⑤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连接绑扎牢固。

第2篇 爬升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爬升脚手架搭设前,应检查脚手钢管、扣件、承力架、导轨、电气设施、液压装置等,脚手钢管、扣件、承力架等有裂纹、变形、严重锈蚀、螺栓滑丝等缺陷时,不得使用。

2)脚手架按设计要求搭设,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整体升降式爬升脚手架按外墙脚手架要求搭设,与下部桁架连成整体外架,按整体架的型钢底盘布置图,每单片桁架固定在底盘上,作为整体架的支承架。

4)爬升脚手架爬升或下降前,应进行总体检查,整体提升用的电动葫芦要求是同一生产厂、同一时间出厂的相同规格的电动葫芦。钢丝绳应符合使用规定。吊钩用20倍放大镜检查不应有裂纹和破口;吊钩磨损量超过吊钩厚度1/10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开口度超过原尺寸15%的吊钩不得使用。检查防坠装置的灵敏度,检查防倾覆装置。

5)用倒链设备提升时,提升前应检查倒链是否脱销,是否有滑轮片不动,操作手链、吊钩等处是否有异常。为防万一,应备置保险钢丝绳。

6)用倒链提升时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移位作业,用钢丝绳将架体与建筑物固定。消除故障后,应拆除钢丝绳,然后进行移位。

7)提升前,应对上层部位的预留孔洞进行检查,防止预留孔洞偏位和死洞出现。若用涵洞方法补位,应用较大钢板或槽钢作垫圈。

8)爬升脚手架采用两点提升工艺时,两端操作人员应统一动作,保持架体的水平。

9)爬升脚手架升降过程中,应配有专人指挥和专人监护,并作好提升架与相邻架两端的防护工作。

10)爬升脚手架升降结束后,应铺好脚手板,绑好安全防护栏杆,底部拉好安全网,外则满挂密目安全网封闭。

11)爬升脚手架全部固定后,应组织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工长、安全员、升架人员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3篇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设安全要求

①根据工程特点与使用要求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对特殊尺寸的架体应进行专门设计,架体在使用过程中因工程结构的变化而需要局部变动时,应制定专门的处理方案。

②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落实现场施工人员及组织机构。

③核对脚手架搭设材料与设备的数量、规格,查验产品质量合格证(出厂合格证)材料质量报告等文件资料,必要时应进行抽样检验。主要搭设材料应满足以下规定。

a.脚手管外观表面平直光滑,没有裂纹分层、压痕、硬弯等缺陷,并应进行防锈处理。立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l/500(l为立杆弯曲的挠度),横杆最大弯曲变形应小于l/150端面平整,切斜偏差应小于1.70mm。实际壁厚不得小于标准公称壁厚的90%b.焊接件的焊缝应饱满,焊缝高度符合设计要求,没有咬肉、夹渣、气孔、未焊透、裂纹等缺陷。

c.螺纹连接件应无滑丝、严重变形、严重锈蚀等现象。

d.安全维护材料及其他辅助材料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扣件应符合现行《钢管脚手架扣件》标准的要求。

④准备必要的电工工具、机械工具和机电设备,并检查其是否合格。限载控制系统的传感器等在每一个单体工程使用前均应进行标定。

⑤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与拆除需要塔式起重机配合时,应核验塔式起重机的施工技术参数是否满足要求。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采用电动设备时,应核验施工现场的供电容量。

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核验工程结构施工时设置的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平面位置、标高和预留螺栓孔的孔径、垂直度等,还应核实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预留螺栓孔或预埋件的中心位置偏差应小于5mm,预留螺栓孔孔径最大值与螺栓直径的差值应小于5mm,预留孔应垂直于结构外表面。

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合理可行的补救措施。

⑦附着升降脚手架安装搭设前,应设置可靠的安装平台来承受安装时的竖向载荷。安装平台上应设有安全防护措施。安装平台的水平精度应满足架体安装精度要求,任意两点间的高差最大值不应大于20mm。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平支撑结构与竖向主框架的安装偏差,水平支撑结构相邻两机位处的高差应小于20mm相邻两竖向主框架的水平高度差应小于20mm竖向主框架的垂直偏差应小于3‰。若有竖向导轨,则导轨垂直偏差应小于2‰

⑧安装过程中架体与工程结构间应采取可靠的临时水平拉撑措施,确保架体稳定。扣件式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搭设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⑨扣件螺栓螺母的预紧力应控制在40~50·m范围内。作业层与安全围护设施的搭设应满足设计与使用要求。

⑩架体搭设的整体垂直偏差应不大于4,底部任意两点间的水平高度差不大于50mm。脚手架邻近高压线时,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2)调试与验收

①施工单位应自行对下列项目进行调试与检验,调试与检验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架体结构中采用扣件式脚手杆件搭设的部分,应对扣件拧紧质量按50%的比例进行抽检,合格率应达到100%

b.采用碗扣式脚手杆件搭设的架体,应对碗扣连接点拧紧情况进行全数检查。

c.对所有螺纹连接处进行全数检查。

d进行架体提升试验,检查升降动力设备是否正常工作。

e对电动系统进行用电安全性能试验。

f.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按机位数30%的比例进行超载与失载试验,检验同步及限载控制系统的可靠性。

g.对防坠装置制动可靠性进行检验。

h其他必须的检验调试项目。

②脚手架调试试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投入使用的手续。

(3)升降作业安全要求

①升降前应均匀预紧机位,以避免预紧引起机位过大超载。

②在完成下列项目检查后方能发布升降令,检查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附着支架结构附着处混凝土实际强度已达到脚手架设计要求。

b.所有螺纹连接处螺母已拧紧。

c.应撤去的施工活载荷已撤离完毕。

d所有障碍物已拆除,所有不必要的约束已解除。

e动力系统能正常运行。

f.所有碗扣式脚手架的碗扣连接点碗扣已拧紧。

g所有相关人员已到位,无关人员已全部撤离。

h.所有预留螺栓孔洞或预埋件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i所有防坠落装置功能正常。

j所有安全措施已落实。

k.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③升降过程中必须统一指挥,指令规范,并应配备必要的巡视人员。

④升降过程中,若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升降进行检查,彻底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升降。每一次异常情况均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⑤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和邻近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的单片式附着升降脚手架进行升降作业时,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等设备应暂停使用。

⑥采用葫芦作为升降动力时,升降过程中应严防发生翻链、绞链现象。

⑦整体式附着升降脚手架升降过程中,由于升降动力不同步引起超载或失载时,应通过点控予以调整。

⑧升降到位后,脚手架必须及时予以固定。在没有完成固定工作且未办妥交付使用手续时,脚手架操作人员不得交班或下班。

⑨架体升降到位,完成下列检查项目后方能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检查情况应做详细的书面记录。

a附着支撑结构已固定完毕。

b.所有螺纹连接处已拧紧。

c.所有安全围护措施已落实。

d所有碗扣连接点及脚手扣件未松动。

e其他必要的检查项目。

⑩脚手架由提升转入下降时,应制定专门的升降转换措施,确保转换过程的安全。

(4)使用安全要求

①在使用过程中,脚手架上的施工载荷必须符合设计规定,严禁超载,严禁放置影响局部杆件安全的集中荷载,建筑垃圾应集中清理。

②脚手架只能作为操作架,不得作为施工外模板的支模架。

③使用过程中,禁止进行下列违章作业。

a利用脚手架吊运物料。

b在脚手架上推车。

c.在脚手架上拉结吊装线缆。

d任意拆除脚手架杆部件和附着支撑结构。

e任意拆除或移动架体上的安全防护设施。

f塔式起重机起吊构件碰撞或扯动脚手架。

g.其他影响架体安全的违章作业。

④使用过程中,应以一个月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⑤脚手架在空中暂时停用时,应以一个月为周期,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做安全检查,不合格部位应立即整改。

⑥脚手架在空中停留时间超过一个月后或遇6级以上(包括6级)大风后复工时,应按《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查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5)拆除、维护、报废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拆除的规定执行。拆除工作宜在低空进行。脚手架的拆除工作应有安全可靠的、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拆下的材料做到随拆随运,分类堆放,严禁抛掷。

2每浇捣一次工程结构混凝土或完成一层外装饰,即应及时清理架体上、设备上、构配件上的混凝土残渣、尘土等建筑垃圾。

3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其中升降动力设备的链条、钢丝绳等应每升降一次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4)螺纹连接件应每月一次进行维护保养。

⑤每完成一个单体工程,应对脚手架杆及配件、升降动力设备、控制设备、防坠装置进行一次检查、维修和保养,必要时应送生产厂家检修。

⑥附着升降脚手架的各部件及专用装置、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报废制度,标准不得低于以下规定。

a焊接件严重变形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b.穿墙螺栓与螺母在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或严重变形、或严重磨损、或严重锈蚀时即应予以报废。

c.动力设备一般部件损坏后允许进行更换维修,但主要部件损坏后应予以报废。

d.防坠装置的部件有明显变形时应予以报废,其弹簧件使用一个单体工程后应予以更换。

第4篇 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搭设一般安全要求

①门式跨距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的规定,并与交叉支撑规格配合。

②门架立杆离墙面净距不宜大于150mm,大于150mm时应采取内挑架板或其他离口防护的安全措施。

③门架的内外两侧均应设置交叉支撑并应与门架立杆上的锁销锁牢。

④上、下榀门架的组装必须设置连接棒及锁臂,连接棒直径应小于立杆内径的1~2mm

⑤在脚手架的操作层上应连续满铺与门架配套的挂扣式脚手板,并扣紧挡板,防止脚手板脱落和松动。

⑥水平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在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必须设置。

b.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m时,沿脚手架高度,水平架应至少两步一设。当脚手架搭设高度h>;45时,水平架应每步一设。

不论脚手架多高,均应在脚手架的转角处、端部及间断处的一个跨距范围内每步一设。

.水平架在其设置层面内连续设置。

d.当因施工需要,临时局部拆除脚手架内侧交叉支撑时,应在拆除交叉支撑的门架上方及下方设置水平架。

e.水平架可由挂扣式脚手板或门架两侧设置的水平加固杆代替。

⑦底部门架立杆下端应设置固定底座或可调底座。不配套的门架与配件不得混合使用于同一脚手架。

⑧门架安装应自一端向另一端延伸,并逐层改变搭设方向,

不得相对进行。搭完一步架后,应按要求检查并调整其水平度与垂

直度。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的安装及时设置。

⑨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必须处于锁住状态。水平架或脚手板应在同一步内连续设置,脚手板应满铺。

⑩底层钢梯的底部位置应加设钢管并用扣件扣紧在门架的立杆上,钢梯的两侧均应设置扶手,每段梯可跨越两步或三步门架再行转斤。栏板(杆)挡脚板应设置在脚手架操作层外侧、门架立杆的内侧。

(2)加固件搭设安全要求

①剪刀撑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连续设置。

b.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为45°~60°,剪刀撑宽度宜为4~8m。

c.剪刀撑应采用扣件式与门架立杆扣紧。

d.剪刀撑斜杆若采用搭接接长,搭接长度不宜小于600mm,搭接处应采用两个扣件扣紧。

②水平加固杆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当脚手架高度超过20m时,应在脚手架外侧每隔4步设置1道,并宜在有连墙件的水平层设置。

b.设置纵向水平加固杆应连续,并形成水平闭合圈c.在脚手架的底部门架下端应加封口杆,门架的内、外两侧应设通长扫地杆。

d水平加固杆应采用扣件与门架立杆扣牢。

(3)连墙件安全搭设要求

1脚手架必须采用连墙件与建筑物做到可靠连接。

在脚手架的转角处、不闭合(一字形槽形脚手架的两端应增设连墙件,其竖向间距不应大于4.0m。

③在脚手架外侧因设置防护棚或安全网而承受偏心荷载的部位,应增设连墙件,其水平间距不应大于4.0m。

④连墙件应能承受拉力与压力,其承载力标准不应小于10kn。连墙件与门架、建筑物的连接也应具有相应的连接强度。

⑤连墙件的搭设必须随脚手架搭设同步进行,严禁滞后设置或搭设完毕后补做。

6当脚手架操作层高出相邻连墙件2步以上时,应采用确保架稳定的临时拉结措施,直到连墙件搭设完毕后方可拆除。

⑦连墙件宜垂直墙面,不得向上倾斜,连墙件埋入墙身的部分必须锚固可靠。

⑧连墙件应连于上、下俩榀门架的接头附近。

(4)通道洞口安全要求

①通道洞口高度不宜大于两个门架,宽度不宜大于一个门架跨距。

②当洞口宽度为一个跨距时,应在脚手架洞口上方的内外侧设置水平加固杆,在洞口两上角加斜撑杆。

③当洞口宽度为两个及两个以上跨距时,应在洞口上方设置经专门设计和制作的托架,并加强洞口两侧的门架立杆。

(5)拆除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收后,并确认不再使用时,方可拆除。

②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③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④脚手架的拆除应在统一指挥下,按先装先拆、后装后拆的顺序及下列安全作业的要求进行。

a.脚手架的拆除应从一端走向另一端、自上而下逐层进行。

b.同一层的构配件和加固件应按先上后下、先里后外的顺序进行,最后拆除连墙件。

c.在拆除过程中,脚手架的自由悬臂高度不得超过2步,当必须超过2步时,应加设临时拉结。

d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必须在脚手架拆卸到相关的门架时方可拆除。

e工人必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进行拆卸作业,并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f.拆除工作中,严禁使用锤子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先传递至地面并放室内堆存。

g.拆卸连接部件时,应先将锁座上的锁板与卡钩上的锁片旋转至开启位置,然后开始拆除,不得硬拉,严禁敲击。

h.拆下的门架、钢管与配件,应成捆用机械吊运或由井架传送至地面,防止碰撞,严禁抛掷。

第5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常用构配件与材料自重、挡风系数 摘自《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表a-1 φ48×3.5钢管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gk(kn/m)

步距 (m)脚手架 类型纵距(m)
1.21.51.82.02.1
1.20单排0.15810.17230.18650.19580.2004
双排0.14890.16110.17340.18650.1856
1.35单排0.14730.16010.17320.18180.1861
双排0.13790.14910.16010.16740.1711
1.50单排0.13840.15050.16260.17060.1746
双排0.12910.13940.14950.15620.1596
1.80单排0.12530.13600.14670.15390.1575
双排0.11610.12480.13370.13950.1424
2.00单排0.11950.12980.14050.14710.1504
双排0.10940.11760.12590.13120.1338

注:1.双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是指内、外立杆的平均值;单排脚手架每米立杆承受的结构自重标准值系按双排脚手架外立杆等值采用;

2.当采用φ51×3钢管时,每米立杆承受结构自重标准值可按表中数值乘以0.96采用。

表a-2 常用配件与材料、人员的自重

名称单位自重备注
扣件:直角扣件13.2
旋转扣件n/个14.6
对接扣件18.4
n800~850
灰浆车、砖车kn/车辆2.04~2.50
普通砖240mm×115mm×53mmkn/m318~19684块/m3,湿
灰砂砖kn/m318砂:石灰=92:8
瓷面砖1500mm×150mm×8mmkn/m317.85556块/m3
陶瓷锦砖(马赛克)δ=5mmkn/m30.12
石灰砂浆、混合砂浆kn/m317
水泥砂浆kn/m320
素混凝土kn/m322~24
加气混凝土kn/块5.5~7.5
泡沫混凝土kn/m34~6

表a-3 敞开式单、双排扣件式钢管(φ48×3.5mm)脚手架的挡风系数值

步距 (m)纵距(m)
1.21.51.82.0
1.20.1150.1050.0990.097
1.350.1100.1000.0930.091
1.50.1050.0950.0890.087
1.80.0990.0890.0830.080
2.00.0960.0860.0800.077

注:当采用φ51×3钢管时,表中系数乘以1.06。

第6篇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一般安全要求

①脚手架应有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结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做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4扣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a.扣件规格必须与钢管外径(48mm或51mm)相同。

b.螺栓拧紧力矩不应小于4n·m,且不应大于65n·m

c.在主节点处固定横向水平杆、纵向水平杆、剪刀撑、横向斜撑等用的直角扣件、旋转扣件的中心点的相互距离不应大于150mmd对接扣件开口应朝上或朝内。

e.各杆件端头伸出扣件盖板边缘的长度不应小于100mm

⑤脚手板的铺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a.脚手板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120~150mm

b.采用对接或搭接时均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的规定脚手板探头应用直径为3.2mm的镀锌钢丝固定在支撑杆架上。

.在拐角、斜道平台口处的脚手板,应与横向水平杆可靠连接,防止滑动。

d.自顶层作业层的脚手板往下计点,宜每隔12m满铺一层脚手板。

⑥脚手架必须配合施工进度搭设,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⑦每搭完一步脚手架后,应按规定校正步距、纵距、横距及立杆的垂直度。

(2)搭设安全要求

①立杆搭设

a.严禁将外径为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

b.相邻立杆的对接扣件不得在同一高度内。

c.开始搭设立杆时,应每隔6跨设置一根抛撑,直至连墙件安装稳定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d.当搭至有连墙件的构造点时,在搭设完该处的立杆、纵向水平杆、横向水平杆后,应立即设置连墙件。

e.立杆接长除顶层顶步外,其余各层各步接头必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

f.立杆顶端宜高出女儿墙上皮1m,高出檐口上皮1.5m纵向水平杆搭设

a.纵向水平杆宜设置在立杆内侧,其长度不宜小于3跨。

b.纵向水平杆接长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c.纵向水平杆的对接扣件应交错布置,两根相邻纵向水平杆的接头不宜设置在同步或同跨内。

d.不同步或不同跨两个相邻接头在水平方向错开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各接头中心至最近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纵距的1/3e.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m,应等间距设置3个旋转扣件固定,端部扣件盖板边缘至搭接纵向水平杆端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mf.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作为横向水平杆的支座,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

g.当使用竹笆脚手板时,纵向水平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横向水平杆上,并应等间距设置,间距不应大于400mmh.在封闭型脚手架的同一步中,纵向水平杆应四周交圈,用直角扣件与内外角部立杆固定。

③横向水平杆搭设

a.主节点处必须设置1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b.作业层上非主节点处的横向水平杆,宜根据支撑脚手板的需要等间距设置,最大间距不应大于纵距的1/2。

c.当使用冲压钢脚手板、木脚手板、竹串片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两端均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纵向水平杆上,另一端应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d.使用竹笆脚手板时,双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两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的一端,应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立杆上,另一端插入墙内,插入长度不应小于180mme.双排脚手架横向水平杆的靠墙一端至墙装饰面的距离不宜大于100mm

f.单排脚手架的横向水平杆不应设置在如下部位:设计上不允许留脚手眼的部位。过梁上与过梁两端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宽度1/2的高度范围内。宽度小于1m的窗间墙。梁或梁垫下及其两侧500mm范围内。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200mm和转角处450mm范围内;其他砌体的门窗洞口两侧300mm和转角处600mm的范围内。独立或附墙砖柱。

④门洞搭设

a单、双排脚手架门洞宜采用上升斜杆、平行旋杆桁架结构形式,斜杆与地面的倾角α应在45°~60°之间。

b.单排脚手架门洞外,应在平面桁架的每一节间设置一根斜腹平面内设置1根斜腹杆。

c.斜腹杆宜采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

d.当斜腹杆在1跨内跨越2个步距时,宜在相交的纵向水平杆处,增设1根横向水平杆,将斜腹杆固定在其伸出端上。

e斜腹杆宜采用通长杆件,当必须接长使用时,宜采用对接扣件连接,也可采用搭接。

f.单排脚手架过窗洞时应增设立杆或增设1根纵向水平杆。

g.门洞桁架下的两侧立杆应为双管立杆,副立杆高度应高于门洞口1~2步。

h.门洞桁架中伸出上下弦杆的杆件端头均应增设一个防滑扣件,该扣件宜紧靠主节点处的扣件。

⑤剪刀撑与横向斜撑搭设

a.双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与横向斜撑,单排脚手架应设剪刀撑。

b每道剪刀撑跨越立杆的根数宜按有关规程规定执行。

c.每道剪刀撑宽度不应小于4跨,且不应小于6m,斜杆与地面的倾角宜在45°~60°之间。

d.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均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e.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连续设置剪刀撑。

f剪刀撑斜杆的接长宜采用搭接。

g.剪刀撑斜杆应用旋转扣件固定在与之相交的横向水平杆的伸出端或立杆上,旋转扣件中心线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宜大于150mmh.横向斜撑的设置应符合如下规定:横向斜撑应在同一节间,由底至顶呈之字形连续布置。一字形、开口形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下的封闭形双排脚手架可不设置横向斜撑,高度在24m以上的封闭形脚手架,除拐角应设置横向斜撑外,中间应每隔6跨设置1道。

i剪刀撑、横向斜撑搭设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⑥斜道搭设

a.人行并兼做材料运输的斜道的形式宜按下列要求确定:高度不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一字形斜道。高度大于6m的脚手架宜采用之字形斜道。

b斜道宜附着外脚手架或建筑物设置。

c.运料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5m,坡度宜采用1.6m,人行斜道宽度不宜小于1m,坡度宜采用1:3

d.拐弯处应设置平台,其宽度不应小于斜道宽度。

e斜道两侧及平台外围均应设置栏杆及挡脚板。栏杆高度应为1.2m,挡脚板高度不应小于180mm

f.运料斜道两侧、平台外围和端部均应按规范规定设置连墙件。

每两步应加设水平斜杆。并按规范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横向斜撑。

g.斜道脚手板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脚手板横铺时,应在横向水平杆下增设纵向支托杆,纵向支托杆间距不应大于500mm脚手板顺铺时,接头宜采用搭接,下面的板头应压住上面的板头,板头的凸棱处宜采用三角木填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的脚手板上应每隔250~300mm设置1根防滑木条,木条厚度宜为20~30mm

(3)纵向、横向扫地杆搭设规定

①脚手架必须设置纵向、横向扫地杆。

②横向扫地杆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距底座上皮不大于200mm处的立杆上。

③横向扫地杆亦应采用直角扣件固定在紧靠纵向扫地杆下方的立杆上。

④当立杆基础不在同一高度上时,必须将高处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高低差不应大于1m

⑤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不应小于500mm(4)连墙体搭设规定

①宜靠近主节点设置,偏离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②应从底层第一步纵向水平杆处开始设置,当该处设置有困难时,应采用其他可靠措施固定。

③宜优先采用菱形布置,也可采用方形、矩形布置。

④一字形、开口形脚手架的两端必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应大于建筑物的层高,并不应大于4m(两步)⑤高度在24m以下的单、双排脚手架,宜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亦可采用拉筋和顶撑配合使用的附墙连接方式。

严禁使用仅有拉筋的柔性连墙体。

⑥高度在24m以上的双排脚手架,必须采用刚性连墙件与建筑物可靠连接。

⑦连墙件中的连墙杆或拉筋宜呈水平设置,当不能水平设置时,与脚手架连接的一端应下斜连接,不应采用上斜连接。

⑧当脚手架下部暂不能设连墙件时可搭设抛撑。抛撑应采用通长杆件与脚手架可靠连接,与地面的倾角应在45°~60°之间。

连接点中心至主节点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抛撑应在连墙件搭设后方可拆除。

⑨当脚手架施工操作层高出连墙件2步时,应采取临时稳定措施,直到上一层连墙件搭设完后方可根据情况拆除。

(5)拆除安全要求

①拆除脚手架前应全面检查脚手架的扣件和连接件、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构造要求。

②应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拆除顺序和措施,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拆除。

③拆除脚手架前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进行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④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杂物及地面障碍物。

⑤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⑥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2步,如高差大于2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⑦当脚手架拆至下部最后一根长立杆的高度(约6.5m)时,应先在适当位置搭设临时抛撑加固后,再拆除连墙件。

8当脚手架采取分段、分立面拆除时对不拆除的脚手架两端,应先设置连墙件和横向斜撑加固。

⑨拆除的各构、配件严禁抛至地面。

⑩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规定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垛存放。

第7篇 拆除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条 搭设或拆除脚手架必须根据专项施工方案,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训练,考核合格后发给操作证,持证上岗操作。

第2条 钢管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扣件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3条 竹脚手架的立杆、顶撑、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直径不得小于9厘米。达不到要求的,立杆间距应缩小。青嫩、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第4条 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第5条 竹片脚手板的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打紧。竹编脚手板必须牢固密实,四周必须用16#铁丝绑扎。

第6条 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应采用8镀锌铁丝或塑料蔑,其抗拉强度应达到规范要求。

第7条 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架子宽度不得大于12米,大横杆应设四根,步高不大于1.8米。钢管的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第8条 竹脚手架必须采用双排脚手架,严禁搭设单排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宽度不得大于回米,且应采用四根大横杆。

第9条 竹立杆的搭接长度和大横杆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扎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第10条 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与地面的夹角不得大于60度,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每二步四跨,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设连墙点,拉点应固定在立杆上,做到有拉有顶,拉顶同步。

第11条 主体施工时在施工层面及上下层三层满铺,装修时外架脚手板必须从上而下满铺,且铺搭面间隙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应严密,架子在拐弯处应交叉搭接。脚手板垫平时应用木块,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第12条 翻脚手板必须两个人由里向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好安全带。

第13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l.2米,坡度不得大于1:3,防滑条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第14条 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必须绑l-1.2米高的护身栏杆和钉20-30厘米高的挡脚板,并满挂安全防护立网。

第15条 砌筑用的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应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不准随意搭设。

第16条 拆除脚手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拆除脚手架时,必须有专人看管,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非工作人员不得人内。拆除连墙点前应先进行检查,采取加固措施后,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交叉作业。

第17条 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第18条 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严禁往下抛掷。

第8篇 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

一、手架材料:

1、钢管脚手应用外径48~51毫米、叠厚3~3.5毫米的钢管,长度以4~6.5米和2.1~2.3米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的不得使用。

2、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3、木杆应采用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硬木。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

4、木脚手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厘米,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8厘米,5、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

6、竹脚手的立杆、大横杆、剪刀撑、支杆等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得小于7.5厘米;小横杆不得小于9厘米(6~9厘米之间的可双杆合并或单根加密使用)。青嫩、枯脆、裂纹、白麻、虫蛀的竹杆不得使用。

7、钢制脚手板应采用2~3毫米的i级钢材,长度为1.5~3.6米,宽度23~25厘米,肋高5厘米为宜,两端应有连接装置,板面应钻有防滑孔。凡是裂纹,扭曲的不得使用。

8、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厘米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厘米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不得使用。板的两端8厘米处应用镀锌铁丝箍绕2~3圈或用铁皮钉牢。

9、竹片脚手板,板厚不得小于5厘米,螺栓孔不得大于1厘米,螺栓必须拧紧。竹编脚手板,其两边的竹杠直径不得小于4.5厘米,长度一般以2.3~3米,宽度以40厘米为宜。

10、脚手架的绑扎材料可采用8号镀锌铁丝,直径不少于10毫米的麻绳或水、葱竹蔑。

二、外脚手架:

1、钢管脚手架的立杆应垂直稳放在金属底座或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2、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厘米,埋杆前先挖好土坑,将底部夯实并垫以砖石,如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时,应绑扫地杆。木脚手架的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米。

3、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3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0.75米。

4、抹灰、勾缝、油漆等外装修用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0.8米,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8米。

5、木、竹立杆和大横杆应错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米。绑扎时小头应压在大头上,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横杆、小横杆相交时,应先绑两根,再绑第三根,不得一扣绑三根。

6、单排脚手架的小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少于24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少于10厘米。通过门窗口和通道时,小横杆的间距大于1米应绑吊杆;间距大于2米时,吊杆下需加设顶撑。

7、 18厘米厚的砖墙、空斗墙和砂浆标号在10号以下的砖墙,不得用单排脚手架。

8、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能超过270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应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架设。

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端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厘米。架子高度在7米以上或无法设支杆时,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10、架子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脚手板须满铺,离墙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厘米;对头接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大于20厘米。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铺第一块或翻到最外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牢安全带。

12、上料斜道的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5米,坡度不得大于一比三,防滑条的间距不得大于30厘米。

13、脚手架的外侧、斜道和平台,要绑1米高的防护栏杆和钉18厘米高的挡脚板或防护立网。

14、在门窗洞口搭设挑架(外伸脚手架),斜杆与墙面一般不大于30度,并应支承在建筑物的牢固部分,不得支承在窗台板、窗檐、线脚等地方。墙内大横杆两端都必须伸过门窗洞两侧不少于25厘米。挑架所有受力点都要绑双扣,同时要绑防护栏杆。

三、里脚手架

1、砌筑里脚手架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应保持低于外墙20厘米。里脚手的支架间距不得大于1.5米,支架底脚要有垫木块,并支在能承受荷重的结构上。搭设双层架时,上下支架必须对齐,同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2、砌墙高度超过4米时,必须在墙外搭设能承受160公斤重的安全网或防护挡板。多层建筑应在二层和每隔四层设一道固定的安全网。同时再设一道随施工高度提升的安全网。

3、搭设安全网应每隔3米设一根支杆,支杆与地平一般须保持45度,在楼层支网须事先预埋钢筋环或在墙的里外侧各绑一道横杆。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须拼接严密,网内杂物要随时清扫。

四、其他脚手架

1、金属持架的间距,一般不得大于2米。预埋的挂环(钢销片)必须牢固,挂环距门窗口两侧不得少于24厘米,60厘米的窗间墙只准设一个挂环,最上一层的挂环要设在顶板下不少于75厘米。安挂架时,应两人配合操作,插销必须插牢,挂钩插入圆孔内须垂直挂到底,支承钢板要紧贴于墙面。在建筑物转角处,应挑出水平杆,互相绑牢。

2、吊篮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安装。悬挂吊篮的钢丝绳围绕挑梁不得少于三圈,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三个,每个吊栏不少于两根保险绳,每次提升后要将保险绳与吊篮卡牢固定。钢丝绳不得与建筑物或其他构件摩擦,靠近时应用垫物或滑轮隔开。散落在上面的杂物要随时清除。

3、用手板葫芦升降的吊篮,操纵时严禁同时扳动前进杆与返向杆,降落时要先取掉前进杆上的套管,然后扳动返向杆徐徐降落。

4、桥式脚手架的支承架底座应夯实,并用垫木垫稳,每层必须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桁架应在地面组装,桁架两端的角钢必须卡抢支承架两侧角钢。用倒链或手扳葫芦提升时要安好保险绳,就位后立即与支承架挂牢。

5、用钢管搭设井架,相邻两立杆接头错开不少于50厘米,横杆和剪刀撑(十字撑)要同时安装。滑轨必须垂直,两轨间距误差不得超过10毫米。

6、钢门架整体竖立时,底部须用拉索与地锚固定,防止滑移,上部应绑好缆风,对角拉牢,就位后收紧固定缆风。

7、门架和烟囱、水塔等脚手架,凡高度10~15米的要设一组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米加设一组。

在搭设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度。要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对角交错进行,缆风绳禁止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

8、脚手架、井架、门架安装完毕,必须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五、脚手架拆除

1、拆除脚手架,周围应设围栏或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看管,禁人入内。拆除应按顺序由上而下,一步一清,不准上下同时作业。

2、拆除脚手架大横杆、剪刀撑,应先拆中间扣,再拆两头扣,由中间操作人往下顺杆子。

3、拆下的脚手杆、脚手板、钢管、扣件、钢丝绳等材料。应向下传递或用绳吊下,禁止往下投扔。

第9篇 脚手架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篇 组装式脚手架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1条 凡是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等不适合做高处作业的人员,均不得从事架子作业。配备架子工的徒工,在培训 <>以前必须经过医务部门体检合格,操作时必须有技工带领、指导,由低到高,逐步增加,不得任意单独上架子操作。要经常进行安全技术 <>教育。凡从事架子工种的人员,必须定期(每年)进行体检。

第2条 脚手架支搭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和进行安全技术 <>交底。对于高大异形的架子还应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向所有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书面交底。

第3条 料具管理部门,必须保证供应合格的料具。架子工在使用料具时要进行检查,不合格的料具不得使用。安全网、安全带每半年必须由料具管理部门会同有关人员进行鉴定或作荷载试验。

第4条 操作小组接受任务后,必须根据任务特点和交底要求进行认真讨论,确定支搭方法,明确分工。在开始操作前,组长和安全干事应对施工环境及所需防护用具作一次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开始操作。

第5条 架子工在高处(距地高度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所用的钎子应栓2m长的钎子绳。安全带必须与已绑好的立、横杆挂牢,不得挂在铅丝扣或其他不牢固的地方,不得“走过挡”(即在一根顺水杆上不扶任何支点行走),也不得跳跃架子。在架子上操作应精力集中,禁止打闹和玩笑,休息时应下架子。严禁酒后作业。

第6条 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5级以上,高温、雨雪天气等)影响安全施工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7条 立杆应先挖埋杆坑,深度应不小于50cm,遇有土质松软或不能埋杆时,应加绑扫地杆,凡井字架、烟囱架等独立承重架必须加绑扫地杆。立杆根部要有防雨措施,防止积水下沉,立杆时必须有2~3人配合操作。

第8条 顺水杆应绑在立杆里边,绑第一步顺水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绑至四步时必须绑临时压栏子和临时十字盖。绑顺水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一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第9条 十字盖杆子不能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十字盖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的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后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十字盖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顺水杆上。

第10条 两杆搭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应不少于三道。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相邻两杆的大头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双抱杆的接杆,应使接头互相均匀错开。钢管立杆应用接头卡子对头连接。

第11条 递杆、拔杆时,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接住杆子后方可松手,并躲离其垂直操作距离3m以外。使用人力吊料,大绳必须坚固,严禁在垂直下方3m以内拉大绳吊料。使用机械吊运,应设天地轮。天地轮必须加固,应遵守机械吊装安全操作规程,吊运杉槁、钢管等物应绑扎牢固,接料平台外侧不准站人,接料人员应等起重机械停车后再接料、摘铃、解绑绳。

第12条 遇有两杆交叉必须绑扣。杉槁上的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四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钢管的管卡不得拧得过紧或过松,以40n为宜,手稍吃力为准。

第13条 铺排木、脚手板时,排木必须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在乎时只许垫木块、不许垫砖块等易碎物。铺脚手板要严密、牢固,搭接板端压过15 cm,严禁留15cm以上的探头板。脚手板翻板后,下面要留一层脚手板作为防护层。

不铺板时,排木间距不得大于3m。

第14条 单排脚手架的排木,靠墙的一端必须插入墙内至少14cm,对头搭脚手板的搭接处必须用双排木,两根排木的空隙为20~25c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绑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第15条 未搭完的一切脚手架,非架子工一律不准上架。架子搭完后由施工人员会同架子组长,使用工种、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验收,认为合格,办理交接验收手续后方可使用。使用中的架子必须保持完整,禁止随意拆、改脚手架或挪用脚手板;必须拆改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由架子工负责操作。

第16条 所有的架子,经过大风、大雨后,要进行检查,如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和崩扣要及时修理。

第17条 在雷雨季节,所搭设的井字架等独立架子,高度超过15m时,必须安装避雷针,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ω。

第18条 各种非标准的架子,跨度过大、负载过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异型架子,必须经过设计、计算、试验和鉴定合格,经上级技术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19条 脚手架必须用双股8#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接牢固,拉接点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 m。

第20条 结构用的里、外承重脚手架,使用时荷载不得超过2700n/m2。装修用的里、外脚手架使用荷载不超过2000n/m2。

第21条 一切承重平台和悬挑承重平台要有设计、计算和使用要求并经上级主管技术领导批准方可投入使用。

第22条 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应停电进行,否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跨越35kv及以上带电设备。水平距离应不小于3叫10kv及以下,水平和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m,并应有电气工作人员监护。

第二章 材料规格

第1条 杉槁:以扒皮杉槁和其他坚韧的圆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劈裂、枯节等木杆禁止使用。标准的立杆、顺水杆、压栏子、十字盖,杆长为4~10m,其有效直径小头不得小于8cm。在高度不超过5m的架子,又能确保安全的基础上,允许利用硬杂木做立杆,其有效直径不小于10cm。

第2条 钢管:以外径48~51mm,壁厚3~3.5mm的钢管、长度以4~6.5m和2.1~2.3m为宜。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有裂纹的禁止使用。

第3条 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

第4条 绑扎材料:以青麻绳及8#铅丝为标准。青麻黑色受潮者不得使用。8#铅丝应回火后使用。青麻绳及8#铅丝不准作为钢管脚手架的绑扎材料。

第5条 脚手板:杉、松木质板长度为2~6 m,厚5 cm,宽23~25cm。钢质板长度为1.5~3.6m,厚2~3mm,肋高5cm,宽23~25cm,并应选用ⅰ级钢板制作。

木质板两头应用铅丝打箍。锈蚀、腐朽、劈裂、有活动节子、偏棱和变形严重的脚手板禁止使用。

第6条 排木:长度以2~3m为标准,其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9cm。

第7条 安全网:宽度不得小于3m,长度不大于6m,网眼不得大于10cm。必须用维纶、锦纶、尼龙等材料编织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严禁使用损坏或腐朽的安全网。丙纶网、小眼网和金属网只准做立网使用。

第三章 外脚手架

第一节 结构承重用外架子

第1条 单排立杆离墙的距离,最宽不得超过1.8、m,最窄不得小于1.5m;超过1.8m必须支搭双排架。采用钢筋排木的单排架,立杆与墙距离,最宽不超过1.2m,最窄不小于1m。

第2条 双排架外皮立杆离墙距离一般为2~2.5m,里皮立杆离墙距离不小于刃cm,不大于60cm。

第3条 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5m,顺水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2m,排木间距不超过1m。

第4条 十字盖宽度不得超过7根立杆,与地面的夹角为900。

第5条 压栏子的间距不得超过7根立杆,超过三步高度时,每隔三步应绑一道马梁,并加反压栏子。斜杆与地面的夹角为45°。

第6条 脚手架2m以上,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并须绑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架子顶端的高度,平屋顶必须超过女儿墙顶1m。坡屋顶必须超过檐口1.5m,并从最上层脚手板到顶端间,加绑两道护身栏并立挂安全网,安全网下口必须封绑牢固。结构吊装梁柱工程的脚手架,宽度不得小于60cm,两侧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满铺脚手板。

第二节 装修用外架子

第7条 立杆间距:杉槁,不得大于2m;钢管,不得大于1.5m。顺水杆间距应按使用情况绑扎,但杉槁不得大于1.8m,钢管不得大于1.5m,排木间距:杉槁不得大于1.5m,钢管不得大于1.2m,钢管立杆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并绑扫地杆。

第8条 十字盖间距不得大于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60°。

第9条 压栏子间距不得超过6根立杆,与地面夹角为45°~60°,与立杆之间必须绑1~2道马梁。钢管压栏子下脚应设金属板墩。如排木不允许顶墙时,压栏子与立杆之间除绑马梁外,必须加绑反压栏子,马梁和反压栏子的节点应尽量选在和顺水杆的搭接部位同一高度上。

第10条 脚手架离地面超过2m,每步绑两道护身栏,均须绑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最高一步的高度和护身栏做法与结构架子相同。

第四章 里脚手架

第一节 结构用里架

第1条 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5m,架子宽度不得小于1.3m,宽度超过1.7m时,必须加一排支柱。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

第2条 顺水杆每步高度(1.2m)应低于每步砌筑墙高度20cm;2m以上,每步绑一道护身栏,墙外侧离地面高度超过3m时,应采取外防护措施。

第3条 架子的尽端和墙角处应绑八字戗。十字盖和压栏子做法同结构外架子。

第4条 里脚手架应搭设人行马道或斜梯。斜梯宽度不得小于1m,踏步高度不得大于40cm,并至少绑两道护身栏。斜梯与地面的夹角不大于60°。斜梯高度超过5m时,须设休息平台。

第二节 装修用里架子

第5条 立杆间距、顺水杆间距、排木间距、钢管立杆下脚做法与装修外架子规定相同。

第6条 四面交圈架子,四角必须绑抱角戗杆,中间必须加十字盖。一面架子绑八字戗或十字盖和压栏子。

第7条 距地面高度超过2m,每步应绑两道护身栏和18cm以上高度的挡脚板。并应设有行人马道或斜梯。

第三节 砌砖用金属平台架

第8条 金属平台架用直径50mm钢管做支柱,用直径20mm以上钢筋焊成桁架。使用前必须逐个检查焊缝的牢固、完整程度,合格后,方可拼装。

第9条 安放金属平台架的地面,与架脚接触部分必须垫5cm厚的脚手板,防止荷重过分集中、架子下沉或损坏地面。楼层上安放金属平台架,下层楼板底必须在跨中加顶支柱。

第10条 平台架上脚手板应铺严绑牢。平台架离墙空隙部分,应用脚手板铺齐。

第11条 每个平台架的使用荷载不得超过20000n(600块砖、两桶砂浆)。

第12条 几个平台架合并使用时,必须联结绑扎牢固。

第四节 升降式金属套管架

第13条 金属套管架使用前必须检查架子焊缝的牢固和插铁零件的齐全。套管、焊缝开裂或锈蚀损坏时不得使用。

第14条 套管架应放平垫稳。在土地上安放套管架,应垫木板。

第15条 套管架的间距,应根据各工种操作荷载的要求合理放置。一般以1.5m为宜,最大间距不得超过2m。

第16条 需要升高一级时,必须将插铁销牢。插铁销钉直径不得小于10mm。如需升高到2m时,应在两架之间绑上一道斜撑拉牢,防止架子摇动,并加压栏子。

第五章 满堂红架子

第1条 承重较大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1.5m。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4m。檩杆间距不超过75cm。脚手板应铺严、铺齐。立杆底部必须夯实或垫板。

第2条 装修用的满堂红架子,立杆间距纵横均不得超过2m。靠墙的立杆应离开墙面50°~60°。顺水杆每步间隔不得超过1.7m。檩杆间距不得超过1m。铺脚手板时,架子高度超过3.6m,板子空隙不得超过20cm;架子高度超过6m,必须满铺脚手板。花铺的脚手板,板子搭头必须绑牢。

第3条 满堂红架子的四角必须绑抱角戗。中间每四排立杆使一个十字盖,一直到顶。每高两步,横向相隔四根立杆必须绑一道拉杆。

第4条 封顶架子立杆应绑双扣。立杆不得露出杆头。接杆在封顶处的一根应大头向上。运料应预留井口,井口四周应绑护身栏或加盖板,下方搭支防护层。上下架子应绑爬梯。

第5条 高度在3.6m以内的安装和装修、非承重的满堂红架子可由本工种用套管架自行支搭,铁凳间距不得大于2.0m,铺板宽度不得小于60cm。如高度超过3.6m或需使用杉槁等支搭承重架子时,一律由架子工支搭。

第六章 烟囱架子

第1条 烟囱架子的杉槁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4m,钢管立杆间距不得大于1 m。井笼口和出人口立杆间距不得超过2m。架子高度在30m以内时,四角和每边中间的立杆必须采用“头顶头双抱杆”;超过30m时必须全部使用“头顶头双抱杆”。杉槁立杆埋地深度不得小于50cm。里皮立杆离烟囱墙身最大距离不得超过1.4m,最小不得小于45cm,并从10m以上按囱身斜度向内回收。

第2条 烟囱架子的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2m,封顶杆应绑双杆。杉槁顺水搭接长度不得小于两根立杆。

第3条 十字盖四面均须绑到顶,斜杆与地面夹角不得超过60°,最下六步应打腿戗。高度超过30m的架子,十字盖必须全部采用双杆。

第4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并需全部绑牢。脚手板必须铺严,并设两道护身栏和挡脚板。高度超过10m时,脚手板下方应加铺一层安全板,随每步上升。

第5条 附属于烟囱架的之字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 m,脚手板应绑牢并加钉防滑条。

第6条 烟囱架子高度在10~15m时要设一级缆风绳4~6根。每增高10m加设一组。在支搭时应先设临时缆风绳,待固定缆风绳设置稳妥后,再拆临时缆风绳。缆风绳与地面的角度应为45°~60°,必须单独牢固地栓在地锚上,并用花篮螺丝调节松紧,调节时必须交错进行。缆风绳严禁栓在树木、电杆等物体上。缆风绳一律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

第7条 天轮木拆除同井字架。

第七章 井字架(高车架)

第一节 杉槁井字架

第1条 杉槁井字架立杆间距最大不得超过1.4m,立杆下脚埋入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并须覆土夯实。顺水杆间距不得大于1.5 m。

第2条 井字架除出料一面外,其余三面均应绑十字盖,并须相互衔接绑到顶,斜杆与地面夹角不得大于60°。

第3条 平台下面落空处应打八字戗。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绑牢。每层平台及全部马道应绑两道护身栏并设高度在18cm以上的挡脚板。平台出料口必须加防护门。

第4条 井字架四角的立杆及封顶横杆应采用双杆。所用杉槁小头有效直径:立杆不得小于8cm,横杆不得小于15cm。

第5条 两杆搭接,立杆最少搭过三根顺水杆,横杆最少搭过两根立杆。

第6条 天轮架必须绑两根天轮木,并加顶桩或打八字戗;加油处应绑上下工作梯和护身栏,工作平台满铺脚手板。

第7条 井架缆风绳的设置要求与烟囱架子相同。

第8条 井架如附设起重拔杆,装拔杆的立杆必须绑双抱杆,拔杆底座必须绑顶桩杆见荞麦楞(蒂形座托),并加绑铁丝箍。十字盖的转折处应顶在拔杆底座上,往下不再转折,直向落地。拖拉绳的上端应系在与挂千斤滑子位置同一高度上。

第二节 金属管井宇架

第9条 金属管井字架,架身均用外径48~51mm的钢管拼装,立杆和横杆的间距均不得大于1 m,立杆下端应安放铁板墩,夯实后垫板。

第10条 井架四周外侧均应搭设十字盖一直到顶,十字盖斜杆与地面夹角为60°。

第11条 平台用金属管排木的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必须铺平、铺严,对头搭接时应用双排木,搭接时板端应超过排木150no每层平台均应设护身栏和挡脚板。

第12条 两杆应对头连接,交叉点必须用扣件,不得绑扎。

第13条 天轮架必须绑双根天轮木,并架顶桩管或八字杆,用卡子卡牢。

第14条 井架应设缆风绳,要求与烟囱架相同。金属井架严禁与一切电源接触,与电线接近部分,必须有绝缘措施,安装或搬运金属管时应注意周围环境,防止触电。

第三节 其他金属高车架

第15条 三角柱式高车架用三根外径48~51 mm的钢管或一根钢管两根钢筋预制成三角形的立柱,中间用直径不小于16mm的钢筋作斜杆复合拼焊,每节立杆两端焊法兰盘。拼装三角架时,必须检查各部位焊口是否牢固。各节点螺丝必须拧紧。

第16条 两根三角立柱应连接在地梁上,地梁底部要有锚铁并埋人地下防止滑动,埋地梁时地基要平并应夯实。

第17条 三角高车架每层应用杉槁和8#铅丝与结构连接牢固并加设缆风绳,缆风绳做法与杉槁井架规定相同。

第18条 每楼层进口处应搭设平台,每个平台应设两道护身栏和高度不小于18cm的挡脚板。平台下口落空处应绑八字戗。

第19条 金属管三角高车架严禁与电气设备接触,靠近电线和电气设备的部分必须有绝缘防护措施。

第20条 金属龙门式高车架要有合格的技术制作资料。组装高车架要有方案、有安全措施。

第21条 龙门式金属高车架的缆风绳设置与烟囱架相同。

第22条 龙门式金属高车架与电气设备接近部位要有可靠的绝缘防护措施。

第23条 所有各种井架,均应设置超高限位装置。超高限位装置应灵敏有效。

第24条 井架两边要平支安全网。各种井架,出料口均应加防护门。

第25条 天轮木在安装和拆除时,顶木挂滑子处与天轮间距不得小于3m。

第八章 探海架子

第1条 挑架探出部分最宽不得超过1.5m,斜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超过上面规定时应作为特殊架子,专门制定施工方案。

第2条 杉槁挑架子的斜立杆大头,应支在下层窗台上并垫木板。探出杆子的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12cm。斜杆上部与上层窗口的内侧应有横竖别杆,通过拉杆与斜立杆绑扎拉紧,绑扣必须为双铅丝或双卡扣。别杆两端必须别过窗口25cm以上。拉杆每窗口至少两根,杉槁拉杆大头应向室外,两头超过绑扎处不少于50cm。

第3条 顺水杆至少绑3道,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m并需绑牢。挑架纵向(大、小面)根据需要打十字盖或八字戗。

第4条 脚手板必须铺严。铺板要求见脚手架的一般规定。屋面用的探海架子,必须高出檐口1 m并绑护身栏和立挂安全网。

第5条 探海架子只能作装修用,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荷重,每平方米不得超过1000n。

第九章 浇灌混凝土架子

第1条 立杆间距不得超过1.5m,土质松软的地面应进行夯实或垫板,必须加绑扫地杆。

第2条 顺水杆不得少于两道,高度超过4m的架子,顺水杆间距不得超过1.7m。架子宽度超过2m时,应在跨中加吊一根顺水杆,并每隔两根立杆在下面加绑一根托杆,使与两旁顺水杆相互连接。托杆中部绑八字斜撑。

第3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m。脚手板应铺对头板,板端底下绑双排木,板子应铺严、铺牢。铺搭接板时,端头必须压过排木15cm。禁止铺设探头板。

第4条 架子的大面必须打十字盖或八字戗,小面每隔两根立杆和顺水杆搭接部位必须打剪刀戗。

第5条 浇灌混凝土架子,距下部地面高度超过2m时,两侧需绑两道护身栏。

第十章 电梯安装用脚手架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1条 电梯安装用脚手架(以下简称电梯井架)支搭前,安装电梯单位要向施工单位提出架子使用要求,架子施工单位要参照本章规定和使用要求拟定电梯井架搭设方案,报上述技术领导和有关部门审批后,交架子工实施。

第2条 电梯井架基准使用钢管支搭或采取钢丝绳吊架子。使用其他材料必须经公司主任工程师审核批准,并报总公司备案。

第3条 电梯井架绑完后,要经搭设与使用单位的施工、技术、安全负责人共同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

第4条 架子搭完后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因安装需要局部拆改架子时,需经工地主管工长批准,交架子工施工。

第5条 电梯井架每步至少铺2/3的脚手板,所留的上人孔道要相互错开,留孔一侧要加一道护身栏。脚手板铺好后,必须绑牢不准任意移动。

第6条 在电梯井架上的人员必须挂牢安全带。

第7条 在电梯井架上从事电焊作业时,严禁使用井架钢管或钢丝绳做地线。

第8条 采用电梯自升安装方法施工时,所需搭设的上下临时操作台必须符合挑架子和操作平台架子的有关规定,在上层操作台的下面要满铺脚手板或满挂安全网。下层操作台要做到不倾斜,不晃动。

第9条 安装电梯时,严禁抛扔任何物料,所用小型料具应装在工具袋内,严禁任何人向梯井内抛扔物料。电梯门口应设标准的防护门。

第10条 在一个电梯井内安装两部或两部以上电梯时,要视同特殊脚手架另拟方案,报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二节 钢管组装式电梯井架

第11条 钢管组装式电梯井架的支搭标准,参照结构里架子规定和高层脚手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节 钢丝绳吊挂式电梯井架

第12条 安装单部电梯的钢丝绳吊架子,每个角必须设两根钢丝绳,共由8根钢丝绳分别均匀荷重。拟定吊架子方案时要根据总承重量确定所用钢丝绳的直径,安全系数要保证在10以上。

第13条 吊架子的每步横杆必须使用直径48~51 mm的钢管。每步的钢管必须用扣件互相卡牢,并交错顶实在电梯井壁上,不准用楔子填充间隙。

第14条 横杆固定处必须用两个与钢丝绳配套的绳卡子将两根钢丝绳卡牢,将横杆水平放在卡点上方两根钢丝绳中间。固定点严禁使用铅丝绑扎。

第15条 钢丝绳顶端要绕在工字钢上,绳端头至少要按规定卡四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以便检查钢丝绳是否松动。

第16条 电梯井顶层结构和工字钢的承载能力必须符合安装电梯总荷重的要求,采取加固措施,安全系数要保证在10以上。

第17条 钢丝绳与工字钢的受力接触点,要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钢丝绳直接受剪。

第十一章马 道

第1条 运料马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6(高:长)为宜。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3.5。

第2条 立杆、横杆间距应与结构架子相适应,单独马道的立、横杆间距不得超过1.5m。杉摘立杆埋人地下的深度不得小于50cm,覆土应夯实。

第3条 排木间距不得超过1 m,马道宽度超过2m时,排木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一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第4条 脚手板应铺严、铺牢。对头搭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排木,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排木20c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斜坡马道的脚手板均应钉防滑木条,防滑条厚度3 cm,间距不得大于30cm。

第5条 之字马道的转弯处应搭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平台应绑十字盖或八字戗。

第6条 马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并加绑18cm高度的挡脚板。

第十二章 安 全 网

第1条 各类建筑施土中必须按规定支搭安全网,平支或立挂的安全网都要搭接严密,支设牢固,外观整齐,安全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第2条 安全网绳不得损坏或腐朽,支好的安全网在承受1000n重表面积2 800cm2的沙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支设安全网的杉槁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7cm,竹竿的小头直径应超过8cm。支杆间距不得大于4m。

第3条 凡4m以上的在施工程,必须随施工层支3m宽的安全网,首层必须固定一道3~6m宽的双层安全网。安全网的外口要高于里口60~80cm。

第4条 高层建筑施工 <>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挂,其外沿要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物锁牢。

第5条 在施工高层建筑除首层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外,每隔4层还要固定一道3m宽的安全网。

第6条 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防护栏杆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安全网或层层铺设脚手板。

第7条 烟囱、水塔等独立体建筑物施工时,要在外脚手架的外围固定一道6m宽的双层安全网,井内应设一道安全网,安全网要与建筑物或架子连接牢固。

第8条 首层安全网距地高度:水平3m宽时不得小于3m,水平6m宽时不得小于5m。安全网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第十三章 临时工作棚

第1条 立杆间距不得大于3m,下端应埋人地下深度不小于50cm,地基必须夯实。顺水杆至少绑两道,最上一道顺水杆应绑双扣,并加绑抱桩。檐口离地面,最高不得超过2.5m。

第2条 人字架跨度最大不得超过8m,底架(下弦)小头有效直径不得小于10cm,立人直径不得小于12cm;坡度不大于1:2.5,出檐40帅,前后檐及山墙必须支斜戗撑住。

第3条 两个人字架中立人杆的上下两端应各绑一;道顺水杆(脊檩及下拉杆)相互连接,中间加绑剪刀戗。檩杆间距应按屋面材料确定,但最大不得超过1m。

第4条 立杆和顺水杆的搭接、绑扎、树立方法均与架子相同。绑扎人字架时必须先搭设临时脚手架,中间立人的杆顶的顺水杆下应绑顶桩杆,人字斜杆两坡的中间用一道以上马梁连接,马梁两头与立人下端之间用开口桩(反八字戗)连接。柁架两头应绑落地戗。

第5条 绑檩杆时必须分挡均匀,接杆的小头应压在大头上面,绑扎顺直牢固。在平时应用木方垫平。遇有灰背或挂瓦屋面等荷载重量较大时,必须有设计及支搭方案。

第十四章 拆除架子

第1条 架子的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排木,再依次拆十字盖的上部绑扣和接杆。拆除全部十字盖、压栏子以前,必须绑好临时斜支撑,防止架子倾倒,禁止采用推倒或拉倒的方法拆除。

第2条 拆杆和放杆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顺水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将杆转向将大头顺下,握住小头尽量下递,等上方“隙高”人员拉到下方人员接住的通知后再放手,严禁向下抛物。

第3条 拆除架子时,作业区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有专人瞭望,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作业区内电线及其设备有妨碍时,应事先与有关单位联系拆除、转移或加防护。

第4条 操作人员应佩戴安全带及安全帽,拆除的全部过程中,应指定一个责任心强技术水平较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并负责拆除、撒料和看护全部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拆除过程中应注意架子缺扣、崩扣及拆的不合格的地方,避免踩在滑动的杆件上发生事故>。

第5条 已拆下的脚手架材料应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第6条 拆至底部时,未埋设的架子应加临时加固措施。

第二篇 工具式脚手架

第一章 插口架子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一节 材料规格

第1条 组合插口架子的钢管,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的为宜。组合扣件应用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所制造的合格产品,承重部位必须用玛钢扣件。

第2条 插口架铺设的脚手板应用2.5~5cm厚的木板或轻质金属板,排木应用10cm×10cm木方或外径48mm的钢管,别杆要至少长于所别窗口长度40cm。

第3条 插口架子所挂的立式安全网应用网眼小于10cm(含10cm)的尼龙网或金属网。

第二节 用途及一般规定

第4条 插口架子适用于外挂内浇、外砖内浇和框架结构等工程的结构施工,插口架子既可作结构施工的立体外防护,又可作人行通道使用。

第5条 插口架子的负荷量(包括活荷载)不得超过1200n/m2。架子上严禁堆放材料,人员不得集中停立,保证架子受力均�。

第6条 插口架子的升降,应使用塔式起重机等起重机械吊运,凡使用插口架子的单位,必须把架子的升降列入正常的施工工序。

第7条 插口架子在组装前,施工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必须根据工程特点,拟定组装方案和必要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方案和交底作业。

第8条 组装插口架应由架子工担任,在组装前要认真检查所用的料具,不准使用与本规定材料规格不符的料具。如用焊接配件组装架子,应经技术部门及有关人员检验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9条 架子工组装作业必须3人以上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程序组装或拆除。

第10条 架子组装好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鉴定合格后方能使用。架子投入使用后,任何人不得拆改架子或挪动架子上的脚手板,因施工需要必须改动时,应经施工负责人批准,架子工负责操作。

第11条 在安装或修理架子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严禁往下投掷料具物品。

第12条 插口架子提升或降落时,不准使用吊钩,必须用卡环吊运,任何人不准站在架子上随架子升降,别杆等材料随架子升降时,必须放置在妥善的地面,以免坠落。

第13条 插口架子使用期间,施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维修,如架子问题比较严重,涉及结构稳定时,要将架子落到地面进行修理。

第14条 插口架子暂不使用时,要立放平稳并采取固定措施,以防倾倒。

第三节 规格标准

第15条 架子长度不得超过建筑物的两个开间,最长不得超过8m,超过8m的要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

第16条 采用预制焊接的定型边框为立杆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5m,采用钢管组装的其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m,架子两端头必须有边框或立杆。

第17条 插口架子的宽度以0.8~1 m为宜,高度不低于1.8m,最少要有三道钢管大横杆。

第18条 采用预制焊接边框为立杆所组装的插口架,长度超过3m的大面要打斜戗,用钢管组装的插口架,大小面均需打斜戗。

第19条 上下两步脚手板要铺平、铺严、固定,下步不铺板时,要挂满安全网,两步都要绑两道护身栏,设一道挡脚板,排木间距根据脚手板的厚度决定,以0.5~1 m为宜。

第20条,沿插口架子外皮要接高挂网架子,其高度至少高出施工面1m。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m,并加绑十字盖,安全网要从上至下挂满封严,并与每步脚手板下脚封死绑牢。

第四节 安装要求

第21条 插口架子安装就位后,架子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200n,间隙处应用盖板连接绑牢,立面外侧用安全网封严。

第22条 施工中因建筑物的形式或施工分段造成插口架子高低错开时,应及时将错开的小面封死。

第23条 因工程的特殊需要,插口架子需要悬挑时,排出长度从受力点起,不准超过1.5m,必须超过1.5m时,要经技术部门批准,采取加固措施。

第24条 遇隔离层有通廊和暖廊结构工程时,插口架子插入室内的钢管应设长短挡,有通廊时用长挡,没有时用短挡。

第25条 建筑物山墙无窗口时,可采用预埋吊环或穿墙钩,承挂防护架子,预埋吊环应与墙体主钢筋焊牢。穿墙钩要加垫板,用螺栓与墙体固定牢。穿墙钩与吊环的间距不得大于2m,并应有防止脱钩的措施,里排立杆上端受力处要加一个保险扣件,防止受力脱落。挂架子装好后,应将架子的吊管或挂钩与吊环或穿墙钩绑牢,穿墙钩和吊环、吊钩应用直径16mm以上的ⅰ级钢材(a3低碳圆钢)制作,经有关技术部门鉴定合格方可使用。

第26条 阳台栏板能随结构一起安装的工程,在阳台正面设插口架子时,在阳台内用斜别杆固定插口架,别杆向墙面倾斜70°~75°,也可以采用钢丝绳和花篮螺栓将插口架与墙体拉结固定的方法。

如果阳台处无法使用插口架子时,应绑单排架子做外防护,单排架子高度要与插口架子保持一致,每层阳台与插口架子之间要用盖板或安全网封严。

第27条 凡建筑物拐角处相连的插口架子,都应将两面相邻架子大小面用安全网交圈封严。

第28条 插口架子的插口(插入室内的横管和立管)用扣件连接的应用双扣件,焊接的应用钢筋兜焊加固。

第29条 插口架的别杆要别于窗口的上下口,每边长于所别实墙20cm,并与插口杆绑牢,别杆长度以2m为宜,超过2m时应采取措施缩短。

第30条 凡外砖内模的工程,严禁外墙受力,应用钢丝绳和花篮螺栓将插口架和室内砼墙拉结牢固。

第二章 吊篮架子安全技术 <>操作规程

第一节 材料规格

第1条 组合吊篮所用的钢管,应用外径48mm,壁厚3~3.5mm的为宜。组合扣件应用经劳动部门批准的单位所制做的合格产品,承重部位必须用玛钢扣件。

第2条 吊篮上铺设的脚手板应用2.5~5cm厚的木板或轻质金属板,排木应用5cm~10cm的木方或外径48mm的钢管为准。

第3条 吊篮上所挂的立式安全网应用网眼小于10cm的尼龙网或金属网。

第4条 挑梁应用不小于14#的工字钢或承载能力大于14#工字钢的其他材料。

第5条 升降吊篮的手扳葫芦应用3t以上的专用配套的钢丝绳。倒链应用2t以上的。承重的钢丝绳直径应不小于12.5mm,吊篮所用的安全绳应用直径不小于12.5mm的钢丝绳。

第二节 使用吊篮的安全技术 <>规定

第6条 吊篮适用于高层建筑外装修和外檐修理作业,吊篮的负荷量每平方米不准超过1200n(包括人体重)。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要对称分布,不得集中在一头,保证吊篮两端负载平�。

第7条 在没有护头棚的吊篮上或在两个吊点的吊篮上,以及在建筑物拐角处、悬挑处操作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而篮内人员均必须戴好安全带。

第8条 严禁在吊篮的防护以外和护头棚上作业,任何人不准擅自拆改吊篮,因工作需要必须改动时,要将改动方案报技术、安全部门和施工负责人批准后,由架子工拆改,架子拆改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方准使用。

第9条 使用吊篮的人员,在工作中要随时注意工具材料,不准向吊篮外抛扔任何物件,保持吊篮的整洁。

第三节 组装和升降吊篮的安全技术 <>规定

第10条 组装吊篮之前架子工对所必用的料具要进行检查,按标准选料。使用焊件组合吊篮时,应由技术部门和有关人员鉴定焊件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11条 组装或拆除吊篮时,至少三人配合操作,严格按照支搭脚手架的工艺程序作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吊篮组装方案。

第12条 升降吊篮时,必须同时摇动所有的手扳葫芦或同时拉动倒链,各吊点应同步升降,保持吊篮平�。吊篮升降时不要碰撞建筑物,特别是在阳台、窗口等部位应有专人负责推动吊篮,防止吊篮挂碰建筑物。

第13条 吊篮里皮距建筑物以10cm为宜,两吊篮之间间距不得大于20cm。不准将两个或几个吊篮连在一起同时升降,两个吊篮的接头处应与窗口、阳台施工面错开。

第14条 以手扳葫芦为吊具的吊篮,钢丝绳插好后,必须将保险扳把拆掉,系牢保险绳。用安全卡子代替保险绳时,保险卡子的拉把不准与主绳捆绑在一起。要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牢,在无处拉接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

第15条 吊篮的位置和挑梁的设备都应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而定。拟定施工方案时,应注意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挑出的长度和位置应与吊篮的吊点保持垂直。安装挑梁时,应使挑梁探出建筑物的一端稍高于另一端。挑梁在建筑物内外的两端应用杉槁、钢管连接牢固,成为整体,阳台部位的挑梁在挑出部分的顶端要加斜撑的抱桩,斜撑下脚要加垫板,并且将受力的阳台板和以下的两层阳台板设立柱加固。

第16条 承受挑梁拉力的预埋吊环,应用直径不小于12mm以上的圆钢,吊环藏入砼内的长度应大于36咖,并与墙体主筋焊接牢固,如果几个吊点共用一个预藏吊环时,要另外采取加固措施,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审批后方准使用。预埋环距支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m,挑梁与吊环连接时应用直径大于10mm的钢丝绳或00型、03号以上的花篮螺栓连接。

第17条 承重钢丝绳与挑梁连接必须牢靠并应有预防钢丝绳受剪的保护措施,采用卡接方法时,不得少于3个卡子,绳头要做安全弯,凡是承重钢丝绳,严禁接头使用。

第18条 吊篮用的吊索(即逮子绳)要从吊篮主横管底下穿过,吊钩下的吊索与吊篮内外主横管连接夹角要保持45°,同时用卡子将吊钩与吊索卡死。并必须设有防止脱钩的保险措施。

第19条 安装吊篮的操作程序是:先将挑梁固定绑牢,挂好吊篮承重绳,将在地面组装好的吊篮,穿上承重绳,装好安全卡子或保险绳,然后摇动各吊点的手扳葫芦或倒链,使吊篮平稳地升到使用高度,最后将吊篮与建筑物拉结稳固后即可使用。安全保险绳每次放绳不得超过1m,并卡牢所有卡子。

第五节 管理

第27条 拆除桥架时,横桥、立柱均按顺序自上而下拆除,平稳落地,不准随意扔下。立柱严禁采取一次放倒的办法。拆下的零部件要保护良好,运到指定地点,按规格型号分类码放整齐,交料具部门验收保管。

第28条 桥架如发生变形,必须进行检修加固,经技术安全部门检查后才能在工程上继续使用。连接螺栓丢失或损坏时,不得随意用其他规格螺栓代换,必须按照原规格配置。

第29条 搬运、装运前应向有关人员进行交底,要注意轻拿轻放、严禁扔、摔、砸、撞,以防桥架变形,影响使用。

第30条 堆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垫方木架空分类堆放,严禁倒置。垫木上下应对准,并要求垫在节点上。

第31条 桥架的维修、保管、供应由料具部门负责。要经常保护部件完好与整洁,防止锈蚀。

第32条 桥架在现场的组拼,支拆、升降等必须由架子工操作。

第33条 各单位如设计其他大型桥式架子时,要按本规定的要求进行核算,并将设计标准报局,经局批准后,才能制作使用。

第三篇 高层脚手架一般规定

第1条 凡高度超过15m的脚手架均为高层脚手架。六层住宅楼施工用脚手架可视为一般脚手架。

第2条 支搭高层脚手架前,必须有设计、结构计算书和架子工程施工图。搭设方案要有文字说明。

第3条 高层脚手架在搭设过程中,除了要严格遵守一般脚手架的规程规定外,必须以15~18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挑、撑、吊等分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上的技术措施。

第4条 高层架子的方案及技术安全措施应由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单位负责审批。方案一经审批不得擅自变更,必须变更时要重新制定方案,由原方案审批者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5条 架子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必须按架子方案的要求拟定书面操作要求,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必须严格按操作要求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

第6条 在架子基础、卸荷措施和架子分段完成后,应由制定架子方案的单位组织技术、安全、施工、使用等有关单位按项目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单,合格后方可继续搭设或使用。

第7条 搭设过程中的高层架子如需使用,必须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上人。

第8条 架子未经检查、验收,除架子工外,严禁其他人员攀登。验收后的架子,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改。需作局部拆改时,需经施工负责人同意,由架子工操作。

第10篇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规程用词说明摘自《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明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要求(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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