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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内容

一、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

1.1 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每个参与建筑安装工程的人员应明确其在安全工作中的职责,从项目经理到一线工人,责任落实到人。

1.2 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安全检查制度等,确保所有活动均有章可循。

1.3 定期安全培训: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能正确应对各种安全问题。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2.1 现场布置:合理规划施工区域,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作业区与非作业区分离,防止意外发生。

2.2 设备管理: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

2.3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制定预防措施,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三、个人防护与应急响应

3.1 个人防护装备: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3.2 应急预案: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演练,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有效地响应。

四、质量管理与验收

4.1 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控,确保工程质量。

4.2 验收程序:工程完成后,进行全面的安全和质量验收,不合格项目应立即整改。

五、持续改进与反馈

5.1 安全审计:定期进行安全审计,评估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查找潜在问题并及时改进。

5.2 事故报告与分析:任何安全事故都应如实报告,通过分析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六、与相关方的沟通协调

6.1 内部沟通:保持内部信息畅通,确保安全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处理。

6.2 外部协作: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保持良好沟通,共同保障工程安全。

标准

本规程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旨在为建筑安装工程提供全面、系统的安全技术指导。所有参与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需严格遵守,确保工程安全、高效、有序进行。对于违反规程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

【题注】(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五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国家基本建设需要,保护建筑安装工人职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建设(矿井建设除外)和民用建设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

【章名】第二章 施工的一般安全要求

第三条 施工单位的技术领导人必须熟悉本规程的各项规定,在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且应该对工人讲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规程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未受过安全技术教育的工人,都不许参加施工工作。

第四条 工地宿舍、办公室、工作棚、食堂等临时建筑,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和上级领导批准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技术负责人会同安全技术人员、工会劳动保护干部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

第五条 对于从事高空作业的职工,必须进行身体检查。不能使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和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从事高空作业。

第六条 施工单位对于高空作业工人,应该供给工具袋。

第七条 在建筑安装过程中,如果上下两层同时进行工作,上下两层间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棚或者其它隔离设施;否则不许使工人在同一垂直线的下方工作。

第八条 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的时候,禁止露天进行起重工作和高空作业。

第九条 施工现场中的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都应该随时清扫,如果有雨水冰雪,要采取防滑措施。

第十条 在天然光线不足的工作地点或者在夜间进行工作,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在坑井、隧道和沉箱中工作,除应该有常用电灯外,并且要备有独立电源的照明灯。

第十一条 寒冷地区施工单位,冬季施工的时候,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置有取暖设备的休息处所;施工现场和职工休息处所的一切取暖、保暖措施,都应该合乎防火和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十二条 进行汽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采取防止工人被蒸汽或者配汽设备烫伤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进行电热法施工的时候,应该在作业地区设置围栏和悬挂警告标志。用六十伏特以上电压加热的时候,除测温工作外,应该在作业地区内禁止进行其他工作。

【章名】第三章 施工现场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应该合乎安全卫生的要求。在现场上的附属企业、机械装置、仓库、运输道路和临时上下水道、电力网、蒸汽管道、压缩空气管道、乙炔管道、乙炔发生站和其他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都应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详细规定。

第十五条 在施工现场周围和悬崖、陡坎处所,应该用篱笆、木板或者铁丝网等围设栅栏。

第十六条 工地内的沟、坑应该填平,或者设围栏、盖板。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要有交通指示标志,危险地区应该悬挂“危险”或者“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该设红灯示警。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的地点,应该设临时交通指挥。

第十八条 工地内架设的电线,它的悬吊高度和工作地点的水平距离,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 施工现场内一般不许架设高压电线;必要的时候,应该按照当地电业局的规定,使高压电线和它所经过的建筑物或者工作地点保持安全的距离,并且适当加大电线的安全系数,或者在它的下方增设电线保护网;在电线入口处,还应该设有带避雷器的油开关装置。

第二十条 工地内交通运输道路,应该经常保持通畅,并且应该尽量采用单行线和减少不必要的交叉点。载重汽车的弯道半径,一般应该不少于十五公尺,特殊情况应该不少于十公尺。

第二十一条 工地内行驶斗车、小平车的轨道应该平坦,坡度不能大于百分之三。上述车辆都应该备有制动闸。铁轨终点应该向上弯曲,或者设车挡。

第二十二条 轨道和行人道、运输道的交叉处所,应该满铺和轨顶取平的木板;在火车道口两侧应该设落杆、标志和信号。

第二十三条 工地内应该有适当的排水沟。排水沟应该不妨碍工程地区内的交通。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应该搭设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第二十四条 一切材料的存放都要整齐和稳固。存放脚手杆要设支架。现场中拆除的模型板和废料等应该及时清理,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

第二十五条 在山沟、河流两岸,铺设交通线路或者设置一切临时建筑,都应该事先了解地形、历年的山洪和最高水位的情况,以防灾害。

第二十六条 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必须和厂矿、房屋、人口稠密处所、交通要道和高压线等保持安全距离。仓库要用耐火的材料(砖、石等)建筑,库顶应该采用轻型结构和安设避雷针,库内要有完善的通风设备和温度表,门窗应该向外开,不要使用透明玻璃,地板的铁钉不能外露。仓库周围应该设防爆掩护物,五十公尺内严禁烟火,并且应该设有消防设备。

第二十七条 工地临时存放的少量的炸药、雷管、引线等,必须以有盖的木箱分别存放于安全处所,并且应该派有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保管和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雷管、引线和炸药应该分库存放,不能混淆;各库之间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在存有爆炸物的仓库内,严格禁止火药加工和装插雷管引线等工作。存放爆炸物的仓库内,应该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第二十九条 危害工人健康的颜料和其它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房舍内。沥青应该存放在不受阳光直接照射或者不易熔化的场所。

【章名】第四章 脚手架

第三十条 木杆应该以剥皮杉木和其他各种坚韧的硬木为标准,杨木、柳木、桦木、椴木、油松和其他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一律禁止使用。竹竿应该以四年以上的毛竹为标准,青嫩、枯黄,或者有裂纹、虫蛀的都不许使用。

第三十一条 使用木杆做脚手的,立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公分,大横杆、小横杆(排木)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八公分。使用竹竿做脚手的,立杆大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七点五公分,小横杆有效部分的小头直径不能小于九公分(对于小头直径在六公分以上不足九公分的竹竿,可以采取双竿合并使用的办法)。

第三十二条 架子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大横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二公尺。木脚手的立杆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五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公尺。竹脚手必须搭设双排架子,立杆的间隔不能大于一点三公尺,小横杆的间隔不能大于零点七五公尺。

第三十三条 架子必须设斜拉杆和支杆,高在七公尺以上的工程无法顶支杆的时候,架子要同建筑物连结牢固,立杆和支杆的底端要埋入地下,深度应该视土壤性质决定;在埋入杆子的时候,要先将土坑夯实,如果是竹竿,必须在基坑内垫以砖石,以防下沉,遇松土或者无法挖坑的时候,必须绑扫地杆子。

第三十四条 凡是搭设高达十公尺以上的竹脚手架,要在立竿旁加设顶撑或者使用双行立竿。竹脚手的小横竿,它的两头伸出大横竿部分不能短于三十公分。斜拉竿和立竿的交叉处都要绑牢。

第三十五条 搭架子可以根据各地经验采用坚韧的麻绳、棕绳、草绳、铁丝或者篾条切实扎绑,并且要经常检查。

第三十六条 斜道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五公尺;斜道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斜道防滑木条的间距不能大于三十公分,拐弯平台不能小于六平方公尺。

第三十七条 脚手板必须使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纹、破裂和大横透节的木板都不能使用。如果使用竹片编制的竹脚手板,板的厚度不能小于五公分,螺栓孔不能大于一公分,螺丝必须拧紧。

第三十八条 脚手板和斜道板要满铺于架子的横杆上,在钭道两边,斜道拐弯处和高在三公尺以上的脚手架的工作面外侧,应该设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并且要加设一公尺高的防护拦杆。

第三十九条 脚手架的负荷量,每平方公尺不能超过二百七十公斤,如果负荷量必须加大,架子应该适当地加固。

第四十条 悬吊式脚手架应该以坚固的材料构成,脚手板间不能有空隙,并且应该设防护栏杆。吊架挑梁应该插在墙壁的牢固部分,严禁插在房檐上,挑梁的下方应该垫入五公分厚的垫木。

第四十一条 吊架所用的钢丝绳,它的粗细应该按照负荷量决定。升降用的卷扬机或者滑车,应该合于吊架的计算荷量,并且要设双重制动闸。

第四十二条 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压扁或者有裂缝的管子,各个管子的联接部分要完整无损,以防倾倒或者移动。

第四十三条 金属脚手架的立杆,必须垂直地稳放在垫木上,在安置垫木前要将地面夯实、整平。

第四十四条 安装金属脚手架的地点,如果有电气配线的设备,在安装和使用金属脚手架期间,应该将它断电或者拆除。

第四十五条 里脚手架的铺设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高度要保持低于外墙的二十公分。砌墙高达四公尺的时候,要在墙外安设能承受一百六十公斤荷重的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墙身每砌高四公尺,防护挡板或者安全网应该随墙身提高。

第四十六条 里脚手使用的伸出式挑架,要用坚固的材料作成,伸出墙外部分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所铺脚手板不能有空隙,并且要设有防护栏杆和十八公分高的挡脚板。

第四十七条 跳板要用五公分厚的坚固木板,单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零点六公尺,双行跳板宽度不能小于一点二公尺;跳板的坡度不能大于一比三,板面并且应该设防滑木条;凡是超过三公尺长的跳板,必须设支撑。

第四十八条 梯子必须坚实,不得缺层,梯阶的间距不能大于四十公分。

第四十九条 两梯连接使用的时候,在连接处要用金属卡子卡牢,或者用铁丝绑牢,必要的时候可设支撑加固。

第五十条 梯子要搭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如果底端放在平滑的地面,应该采取防滑措施;立梯的坡度以六十度为适宜。

第五十一条 凡是承载机械的或者超过十五公尺高的脚手架,必须先经设计,并且经工程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才可以搭设。

第五十二条 脚手架要经施工负责人员检查验收后,才能使用,使用期间应该经常检查。

【章名】第五章 土石方工程

第五十三条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该做好必要的地质、水文和地下设备(如瓦斯管道、电缆、自来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

第五十四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如果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应该立即报告上级处理,严禁随意敲击或者玩弄。

第五十五条 在深坑、深井内操作的时候,应该保持坑、井内通风良好,并且注意对于有毒气体的检查工作,遇有可疑现象,应该立即停止工作,并且报告上级处理。

第五十六条 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该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五十七条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且应该做好排水措施。

第五十八条 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应该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如果不能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必须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挖出泥土的堆放处所和在坑边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离坑边零点八公尺,高度不能超过一点五公尺。对基坑、井坑的边坡或者固壁支架应该随时检查(特别是雨后和解冻时期),如果发现边坡有裂缝、疏松或者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该立即采取措施。

第五十九条 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应该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第六十条 使用机械挖土前,要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许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装土车上。

第六十一条 在有支撑的沟坑中,使用机械挖土,必须注意不使机械碰坏支撑。在沟坑边使用机械工作的时候,应该详细检查计算坑内支撑强度,必要的时候另行加强支撑。

第六十二条 一切爆炸物的运输,要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许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的时候,应该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严禁抽烟,或者携带烟火等易燃物品。运输途中,不许在人多的地方休息。

第六十三条 爆炸石方工作应该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打眼、装药、放炮要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人员负责进行,并且应该有严密的组织和检查制度。

(二)在闪电打雷的时候,禁止装置炸药、雷管和联接电线。捣填炮药,严禁使用铁器。所用引线,要加以检验。

(三)使用电雷管的时候,应该指定专人掌握电爆机,并且必须等待电线完全接妥,员工全部避入安全地带后,才可以通电点炮。电爆机距炮眼电线的长度应该视现场情况决定。联接雷管和引线要用特制的钳铗挟紧,严禁用牙齿咬紧和用力敲压。

(四)使用炸胶爆炸石方的时候,应该以挤压办法使炸胶结实,严禁捣击。禁止使用冻结、半冻结或者半溶化的炸胶。已冻炸胶的解冻处理工作,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谨慎进行。取用炸胶应该戴手套。炸胶溶化时避免和皮肤接触。

(五)在城镇房屋较多的场所爆炸石方的时候,最好放闷炮(药量较少的炮),并且要在施放前在石上架设掩护物。

(六)放炮后要经过二十分钟才可以前往检查。遇有瞎炮,严禁掏挖或者在原炮眼内重装炸药,应该在距离原炮眼六十公分以外的地方另行打眼放炮。

(七)同一工地必须由专人统一掌握放炮时间,放炮前,必须使危险区内的全体人员退至安全地带,并且在危险区四周设立岗哨和危险标志,禁止通行。

【章名】第六章 机电设备和安装

第六十四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的带电导体应该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或者设置安全遮栏和显明的警告标志。

第六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部分,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第六十六条 电线和电源相接的时候,应该设开关或者插销,不许随便搭挂;露天的开关应该装在特制的箱匣内。

第六十七条 行灯的电压不能超过三十六伏特;在金属容器内或者潮湿处所工作的时候,行灯电压不能超过十二伏特。

第六十八条 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

第六十九条 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带电的电线。如果电线必须保留,应该将电源切断,并且将线头绝缘。

第七十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都必须符合规格,并且应该进行定期试验和检修。修理的时候,要先切断电源;如果必须带电工作,应该有确保安全的措施。

第七十一条 每座工业锅炉都应该有安全阀、压力表和水位表,并且要保持准确有效。

第七十二条 工业锅炉应该有维护保养、检查修理和水压试验制度,并且应该由经过专门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担任司炉工作。

第七十三条 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十公尺以上,并且避免在阳光下曝晒,搬动的时候不能碰撞。

第七十四条 氧气瓶要有瓶盖,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该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

第七十五条 乙炔发生器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且要距离明火十公尺。

第七十六条 焊接场所应该保持通风良好。进行电焊、电割和气焊、气割工作前,应该清除工作物和焊接处所的易燃物,或者在焊接处所采用防护设施。

第七十七条 风动工具的气阀,必须不漏气和易于开闭。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能进行调整和更换零件。

第七十八条 一切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放置移动式机器的时候,应该防止它由于自重和外部荷重作用引起移动和倾倒。

第七十九条 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都要安设防护装置。

第八十条 机器的转动摩擦部分,可设置自动加油装置;如果用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难于加油的,应该停车注油。

第八十一条 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起重工具,都要表明最大负荷量;起重和牵引机械并且要标明安全速度。

第八十二条 各式起重机应该根据需要安设过卷扬限制器、起重量控制器、联锁开关等安全装置。悬臂起重机应该有起重量指示器。轨道臂式起重机必须安有夹轨钳。

第八十三条 起重机在使用前要经过试车,试车前应该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的时候应该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并且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物件悬空的时候,驾驶人员不能离场。

第八十四条 传送带的起卸处应该装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接卸取材料。传送机运转时,禁止用手清理卷轮、滑车和传送带上的附着物。

第八十五条 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如果损坏,应该立即修理。

第八十六条 安装机械的时候,不许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没有经过技术负责人的批准,不许利用脚手架作起重机和滑车的支架。

第八十七条 擦洗和修理机械的时候,应该采取措施以防止机械传动部分因受电流或自重作用而自行转动。擦洗机器不能使用含铅的汽油。

第八十八条 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器的时候,应该对各种转动部分采取临时性的防护措施。一切和工作无关的人员都不许接近。

第八十九条 各种机电设备都应该由经过训练和考试合格的专职人员操纵、装拆或者检修。

【章名】第七章 拆除工程

第九十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对建筑物的现状进行详细调查,并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才可以动工。较简单的拆除工程,也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安全措施。

第九十一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技术人员和工人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十二条 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员的统一领导和经常监督下进行。

第九十三条 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该将电线、瓦斯管道、水道、供热设备等干线通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者迁移。

第九十四条 工人从事拆除工作的时候,应该在脚手架或者其他稳固的结构部分上操作。

第九十五条 拆除建筑物,应该自上而下顺序进行,禁止数层同时拆除。当拆除某一部分的时候,应该防止其他部分发生坍塌。

第九十六条 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拆除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掉。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拆掉后才可以拆除。

第九十七条 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用推倒方法,遇有特殊情况必须采用推倒方法的时候,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砍切墙根的深度不能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的厚度小于两块半砖的时候,不许进行掏掘。

(二)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在掏掘前,要用支撑撑牢。

(三)建筑物推倒前,应该发出信号,待全体工作人员避至安全地带后,才能进行。

第九十八条 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的时候,应该按照本规程有关爆破规定执行。用爆破方法拆毁建筑物部分结构的时候,应该保证其他结构部分的良好状态。爆破后,如果发现保留的结构部分有危险征兆,要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工作。

第九十九条 拆除建筑物的时候,楼板上不许有多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发生危险。

第一00条 在高处进行拆除工程,要设置流放槽,以便散碎废料顺槽流下。拆除较大的或者沉重的材料,要用吊绳或者起重机械及时吊下或者运走,禁止向下抛掷。拆卸下来的各种材料要及时清理,分别堆放于一定处所。

【章名】第八章 防护用品

(注解:一九六三年九月十八日原劳动部颁发试行《国营企业职工个人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据此,各省、市、自治区先后制定了本地区的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目前都按各地的现行标准执行。)

第一0一条 施工单位应该供给职工适用的、有效的防护用品,并且要规定发放、保管、检查和使用的办法。

第一0二条 对下列工人,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一)架子工:供给套袖、裹腿、垫肩、风镜。

(二)砌砖工:供给帆布指套或者手指涂胶的线手套。

(三)不使用卡砖器的搬砖工:供给手垫。

(四)抹灰工:供给套袖、手套、风镜。

(五)喷灰工:供给工作服、风镜、口罩、手套、鞋盖。

(六)淋筛、合白灰工:分别供给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风镜、口罩、手套、披肩头巾。

(七)混凝土搅拌、捣固、平灰、养护工:分别供给围裙、手套、胶靴(或者胶鞋和带护腿的鞋盖)。

(八)石工:分别供给防护眼镜、口罩、帆布手套。

(九)打桩工:供给手套、裹腿。

(十)水磨理石工和电磨理石工:分别供给胶鞋或者胶靴,电磨理石工加发绝缘手套。

(十一)水暖:供给手套,在水道中工作的时候供给工作服、胶靴、口罩。

(十二)钢筋工:供给帆布手套、垫肩、帆布围裙、口罩。

(十三)白铁工:供给手套、围裙。

(十四)油漆和喷漆工:油漆工供给带袖围裙、手套;喷漆工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五)扛挑工:供给垫肩或者有领垫肩,搬运水泥、石灰的时候,加发披肩头巾、口罩、风镜、鞋盖、长袖手套。

(十六)木工:分别供给套袖、围裙。

(十七)电锯工:供给口罩、风镜、帆布围裙、套袖!

(十八)挖土机、平土机、推土机、起重机的司机和助手:分别供给工作服、手套、风镜、口罩。

(十九)电气操作工:分别供给绝缘靴、绝缘手套、线手套、风镜、套袖、裹腿等。

(二十)钳工、铆工、焊工、锻工、起重工:根据工作情况不同,按照工厂安全卫生规程的规定,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0三条 对于从事沥青工作的工人,分别供给坚实的棉布或者麻布的工作服、防护镜、防护口罩或者过滤式呼吸器、帆布手套、帆布鞋盖和防护油膏。工作完毕后必须洗澡。

第一0四条 对于从事下列工作的工人,都要加发柳条帽或者藤帽:

(一)在高空作业的下方进行工作的工人。

(二)在深坑、深槽或者井下工作的工人。

(三)拆模板和架子的工人。

第一0五条 对于在水中工作的工人,应该供给胶靴,在深水工作的时候,应该供给胶皮工作服。

第一零六条 对于在高空工作的工人,如果没有防护装置,应该供给安全带。

第一0七条 对于在雨中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胶鞋、胶靴、蓑衣、雨衣、斗笠等防雨用具。

第一0八条 对于在严寒气候中从事露天工作的工人,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寒用品。

第一0九条 对于在施工现场工作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该根据需要供给防护用品。

第一一0条 对于从事其他有害健康工作的工人(指本规程内未提出的工种),都应该根据需要分别供给防护用品。

【章名】第九章 附 则

第一一一条 各企业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程制定单行的细则,并且送劳动部备案。

第一一二条 本规程由国务院发布施行。

第2篇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四)

第七节 应注意的问题

2.7.1技术质量

1.柱基标高调整,建议采用螺栓微调方法,重点保证钢牛腿顶部标高值。

2.钢柱、吊车梁、钢屋架(门式刚架、立体拱桁架)的垂偏值,在允许偏差值以内。

3.钢柱采用无缆风校正时,要防止初偏值过大,柱倾倒造成事故。

2.7.2安全措施

1.根据工程特点,在施工以前要对吊装用的机械设备和索具、工具进行检查,如不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使用。

2.现场用电必须严格执行gb50194-93、jgj46-88等的规定,电工须持证上岗。

3.起重机的行驶路线必须坚实可靠,起重机不得停置在斜坡上工作,也不允许两个履带板一高一低。

4.严禁超载吊装,歪拉斜吊;要尽量避免满负荷行驶,构件摆动越大,超负荷就越多,就可能发生事故。双机抬吊各起重机荷载,不允许大于额定起重能力的80%.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穿防滑鞋。

6.吊装作业时必须统一号令,明确指挥,密切配合。

7.高空操作人员使用的工具及安装用的零部件,应放入随身佩带的工具带内,不可随便向下丢掷。

8.钢构件应堆放整齐牢固,防止构件失稳伤人。

9.要搞好防火工作,氧气、乙炔要按规定存放使用。电焊、气割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有无易燃物品后再进行工作,严防火灾发生。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开存放,使用时要保持安全距离,安全距离应大于10m.

10.在施工以前应对高空作业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对患有不宜高空作业疾病(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等)的人员不得安排高空作业。

11.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和职工劳动保护工作,合理调整工作时间,合理发放劳动用品。

12.雨雪天气尽量不要进行高空作业,如需高空作业则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天气,不得进行露天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

13.施工前应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施工期的气象资料,提前做好防台风、防雨、防冻、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14.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梁、吊车梁、拼装平台、柱顶工作平台等处应设临边防护栏杆。

15.对各种使人和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洞口,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必要时铺设安全网。

16.施工时尽量避免交叉作业,如不得不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之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第三章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安装施工工艺

适用范围:钢结构工程质量的好坏,除材料合格、制作精度高外,还要依靠合理安装工艺。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工程:根据结构平面选择适当的位置,先做样板间成稳定结构,采用“节间综合法”:钢柱→柱间支撑(或剪力墙)→钢梁(主、次梁、隅撑)、由样板间向四周发展,或采用“分件流水法”安装。

第一节 材料要求

3.1.1一般要求

1.在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现场施工中,安装用的材料,如焊接材料、高强度螺栓、压型钢板、栓钉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以及co2、c2h2、o2等应符合焊接规程的要求。

2.多层与高层建筑钢结构的钢材,主要采用q235的碳素结构钢和q345的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其质量标准应分别符合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700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的规定。当有可靠根据时,可采用其它牌号的钢材。当设计文件采用其它牌号的结构钢时,应符合相对应的现行国家标准。

3.品种规格

钢型材有热轧成型的钢板和型钢,以及冷弯成型的薄壁型钢。

热轧钢板有:薄钢板(厚度为0.35~4mm)、厚钢板(厚度为4.5~6.0mm)、超厚钢板(厚度>60mm),还有扁钢(厚度为4~60mm、宽度为30~200mm,比钢板宽度小)。

热轧型钢有:角钢、工字钢、槽钢、钢管等其它新型型钢。角钢分等边和不等边两种。工字钢有:普通工字钢、轻型工字钢和宽翼缘工字钢,其中宽翼缘工字钢在我国也称“h”型钢。槽钢分普通槽钢和轻型槽钢。钢管有无缝钢管和焊接钢管。

钢板和型钢表面允许有不妨碍检查表面缺陷的薄层氧化铁皮、铁锈、由于压入氧化铁皮脱落引起的不显著的粗燥和划痕、轧辊造成的网纹和其他局部缺陷,但凹凸度不得超过厚度负公差的一半。对低合金钢板和型钢的厚度还应保证不低于允许最小厚度。

钢板和型钢表面缺陷不允许采用焊补和堵塞处理,应用凿子或砂轮清理。清理处应平缓无棱角,清理深度不得超过钢板厚度负偏差的范围,对低合金钢还应保证不薄于其允许的最小厚度。

4.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随着多层与高层钢结构的蓬勃发展,焊接结构使用的钢板厚度有所增加,对钢材材性要求提出了新的内容--要求钢板在厚度方向有良好的抗层状撕裂性能,因而出现了新的钢材--厚度方向性能钢板。国家标准《厚度方向性能钢板》gb5313-85有这方面的专用规定。

3.1.2现场安装的材料准备

1.根据施工图,测算各主耗材料(如焊条、焊丝等)的数量,作好定货安排,确定进厂时间。

2.各施工工序所需临时支撑、钢结构拼装平台、脚手架支撑、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器材数量确认后,安排进厂制作及搭设。

3.根据现场施工安排,编制钢结构件进厂计划,安排制作、运输计划。对于特殊构件的运输,如放射性、腐蚀性等的,要作好相应的措施,并到当地的公安、消防部门登记;如超重、超长、超宽的构件,还应规定好吊耳的设置,并标出重心位置。

第二节 主要机具

在多层与高层钢结构施工中。常用主要机具有:塔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履带式起重机、交直流电焊机、co2气体保护焊机、空压机、碳弧气刨、砂轮机、超声波探伤仪、磁粉探伤、着色探伤、焊缝检查量规、大六角头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扳手、高强度螺栓初拧电动扳手、栓钉机、千斤顶、葫芦、卷扬机、滑车及滑车组、钢丝绳、索具、经纬仪、水准仪、全站仪等。

第三节 作业条件

3.3.1参加图纸会审,与业主、设计、监理充分沟通,确定钢结构各节点、构件分节细节及工厂制作图已完毕。

3.3.2根据结构深化图纸,验算钢结构框架安装时构件受力情况,科学地预计其可能的变形情况,并采取相应合理的技术措施来保证钢结构安装的顺利进行。

3.3.3各专项工种施工工艺确定,编制具体的吊装方案、测量监控方案、焊接及无损检测方案、高强度螺栓施工方案、塔吊装拆方案、临时用电用水方案、质量安全环保方案审核完成。

3.3.4组织必要工艺试验,如焊接工艺试验、压型钢板施工及栓钉焊接检测工艺试验。尤其是对新工艺、新材料,要做好工艺试验,作为指导生产的依据。对于栓钉焊接工艺试验,根据栓钉的直径、长度及是穿透压型钢板焊还是直接打在钢梁等支撑点上的栓钉焊接,要做相应的电流大小、通电时间长短的调试。对于高强度螺栓,要做好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和抗滑移系数的检测合格。

3.3.5对土建单位做的钢筋混凝土基础进行测量技术复核,如轴线、标高。如螺栓预埋是钢结构施工前由土建单位已完成的,还需复核每个螺栓的轴线、标高,对超过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已完成。

3.3.6对现场周边交通状况进行调查,确定大型设备及钢构件进厂路线。

3.3.7施工临时用电用水铺设到位。

3.3.8劳动力进场

所有生产工人都要进行上岗前培训,取得相应资质的上岗证书,做到持证上岗。尤其是焊工、起重工、塔吊操作工、塔吊指挥工等特殊工种。

3.3.9施工机具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3.10构件进场:按吊装进度计划配套进厂,运至现场指定地点,构件进厂验收检查。

3.3.11对周边的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如治安、交通、绿化、环保、文保、电力、气象等。并到当地的气象部门去了解以往年份每天的气象资料,做好防台风、防雨、防冻、防寒、防高温等措施。

第四节 操作工艺

3.4.1工艺流程

(图见附件)

3.4.2操作工艺

1.钢结构吊装顺序

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吊装一般需划分吊装作业区域,钢结构吊装按划分的区域,平行顺序同时进行。当一片区吊装完毕后,即进行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初拧等工序,待几个片区安装完毕后,对整体再进行测量、校正、高强度螺栓终拧、焊接。焊后复测完,接着进行下一节钢柱的吊装。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本层压型钢板吊放和部分铺设工作等。

2.螺栓预埋

螺栓预埋很关键,柱位置的准确性取决于预埋螺栓位置的准确性。预埋螺栓标高偏差控制在+5mm以内,定位轴线的偏差控制在±2mm。

3.钢柱安装工艺

第一节钢柱吊装

1)吊点设置:

吊点位置及吊点数,根据钢柱形状、断面、长度、起重机性能等具体情况确定。

一般钢柱弹性和刚性都很好,吊点采用一点正吊。吊点设置在柱顶处,柱身竖直,吊点通过柱重心位置,易于起吊、对线、校正。

2)起吊方法

(1)多层与高层钢结构工程中,钢柱一般采用单机起吊,对于特殊或超重的构件,也可采取双机抬吊,双机抬吊应注意的事项:①尽量选用同类型起重机;②根据起重机能力,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③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相应起重能力的80%;④在操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如采用铁扁担起吊,尽量使铁扁担保持平衡,倾斜角度小,以防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造成安全事故;⑤信号指挥,分指挥必须听从总指挥。

(2)起吊时钢柱必须垂直,尽量做到回转扶直,根部不拖。起吊回转过程中应注意避免同其他已吊好的构件相碰撞,吊索应有一定的有效高度。

(3)第一节钢柱是安装在柱基上的,钢柱安装前应将登高爬梯和挂篮等挂设在钢柱预定位置并绑扎牢固,起吊就位后临时固定地脚螺栓,校正垂直度。钢柱两侧装有临时固定用的连接板,上节钢柱对准下节钢柱柱顶中心线后,即用螺栓固定连接板做临时固定。

(4)钢柱安装到位,对准轴线,必须等地脚螺栓固定后才能松开吊索。

3)钢柱校正

钢柱校正要做三件工作:柱基标高调整,柱基轴线调整,柱身垂直度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

放上钢柱后,利用柱底板下的螺母或标高调整块控制钢柱的标高(因为有些钢柱过重,螺栓和螺母无法承受其重量,故柱底板下需加设标高调整块--钢板调整标高),精度可达到±1mm以内。柱底板下预留的空隙,可以用高强度、微膨胀、无收缩沙浆以捻浆法填实。如图3.4.2.1所示。当使用螺母作为调整柱底板标高时,应对地脚螺栓的强度和刚度进行计算。

现在有很多高层钢结构地下室部分钢柱是劲性钢柱,钢柱的周围都布满了钢筋,调整标高和轴线时,都要适当地将钢筋梳理开,才能进行,工作起来较困难些。

第3篇 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三

第二节 主要机具

2.2.1主要机具

表2.2.1.1 主要机具

序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用 途

1 起重机(履带、塔式、汽吊) 根据构件重而定 钢构件拼装、安装

2 千斤顶 螺旋式20~30t 钢柱校正、构件变形校正

3 交流弧焊机 42kva 钢构件(柱、屋架、拱架、门式刚架、支撑)焊接

4 直流弧焊机 28kw 碳弧气刨修补焊缝

5 小气泵 配合碳弧气刨用

6 砂轮 φ100~120 打磨焊缝

7 全站仪 轴线测量

8 经纬仪 轴线测量

9 水平仪 标高测量

10 钢尺 30~50m 测量

11 拉力计 10kg 测量

12 气割工具

13 倒链

14 滑车

15 高强度螺栓扳手 高强度螺栓终拧

第三节 作业条件

2.3.1根据正式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

2.3.2对使用的各种测量仪器及钢尺进行计量检查复验。

2.3.3根据土建提供的纵横轴线和水准点进行验线有关处理完毕。

2.3.4按施工平面布置图划分:材料堆放区、杆件制作区、拼装区,构件按吊装顺序进场。

2.3.5场地要平整夯实、并设排水沟。

2.3.6在制作区、拼装区、安装区设置足够的电源。

2.3.7搭好高空作业操作平台,并检查牢固情况。

2.3.8放好柱顶纵横安装位置线及调整好标高。

2.3.9对参与钢结构安装人员,安装工、测工、电焊工、起重机司机、指挥工要持证上岗。

2.3.10检查地脚螺栓外露部分的情况,若有弯曲变形、螺牙损坏的螺栓,必须对其修正。

2.3.11将柱子就位轴线弹测在柱基表面。

2.3.12对柱基标高进行找平。

第四节 操作工艺

(图见附件)

2.4.2构件吊装顺序

1.并列高低跨的屋盖吊装:必须先高跨安装,后低跨安装,有利于高低跨钢柱的垂直度。

2.并列大跨度与小跨度安装:必须先大跨度安装,后小跨度安装。

3.并列间数多的与间数少的安装:应先吊装间数多的,后吊装间数少的。

4.构件吊装可分为竖向构件吊装(柱、连系梁、柱间支撑、吊车梁、托架、副桁架等)和平面构件吊装(屋架、屋盖支撑、桁架、屋面压型板、制动桁架、挡风桁架等)两大类,在大部分施工情况下是先吊装竖向构件叫单件流水法吊装,后吊装平面构件,叫节间综合法安装(即吊车一次吊完一个节间的全部屋盖构件后再吊装下一节间的屋盖构件)

2.4.3单件构件安装工艺

1.钢柱的安装工艺

钢柱的安装方法

一般钢柱弹性和刚性都很好,吊装时为了便于校正一般采用一点吊装法,常用的钢柱吊装法有旋转法、递送法和滑行法。对于重型钢柱可采用双机抬吊。

在双机抬吊时应注意的事项:

1)尽量选用同类型起重机。

2)根据起重机能力,对起吊点进行荷载分配。

3)各起重机的荷载不宜超过其起重能力的80%.

4)双机抬吊,在操作过程中,要互相配合,动作协调,以防一台起重机失重而使另一台起重机超载,造成安全事故。

5)信号指挥,分指挥必须听从总指挥。

钢柱的校正

1)柱基标高调整。有钢柱直接插杯口,有钢柱直接与基础预埋件螺栓或焊接连接。根据钢柱实际长度,柱底平整度,钢牛腿顶部距柱底部距离,重点要保证钢牛腿顶部标高值,以此来控制基础找平标高。

2)平面位置校正。在起重机不脱钩的情况下将柱底定位线与基础定位轴线对准缓慢落至标高位置。

3)钢柱校正。优先采用无缆风绳校正(同时柱脚底板与基础间间隙垫上垫铁),对于不便采用无缆风绳校正的钢柱可采用缆风或可调撑杆校正。

2.钢吊车梁的安装工艺

钢吊车梁的安装

钢吊车梁安装一般采用工具式吊耳或捆绑法进行吊装。再进行安装以前应将吊车梁的分中标记引至吊车梁的端头,以利于吊装时按柱牛腿的定位轴线临时定位。

吊车梁的校正

钢吊车梁的校正包括标高调整、纵横轴线和垂直度的调整。注意钢吊车梁的校正必须在结构形成刚度单元以后才能进行。

1)用经纬仪将柱子轴线投到吊车梁牛腿面等高处,据图纸计算出吊车梁中心线到该轴线的理论长度l理。

2)每根吊车梁测出两点用钢尺和弹簧秤校核这两点到柱子轴线的距离l实,看l实是否等于l理以此对吊车梁纵轴进行校正。

3)当吊车梁纵横轴线误差符合要求后,复查吊车梁跨度。

4)吊车梁的标高和垂直度的校正可通过对钢垫板的调整来实现。

注意吊车梁的垂直度的校正应和吊车梁轴线的校正同时进行。

3.钢屋架安装工艺

钢屋架的吊装

钢屋架侧向刚度较差,安装前需要进行强度验算,强度不足时应进行加固(如图2.4.3.1)。钢屋架吊装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1)绑扎时必须绑扎在屋架节点上,以防止钢屋架在吊点处发生变形。绑扎节点的选择应符合钢屋架标准图要求或经设计计算确定。

2)屋架吊装就位时应以屋架下弦两端的定位标记和柱顶的轴线标记严格定位并点焊加以临时固定。

3)第一榀屋架吊装就位后,应在屋架上弦两侧对称设缆风固定,第二榀屋架就位后,每坡用一个屋架间调整器,进行屋架垂直度校正,再固定两端支座处并安装屋架间水平及垂直支撑。

钢屋架的校正:

钢屋架的垂直度的校正方法如下:在屋架下弦一侧拉一根通长钢丝(与屋架下弦轴线平行),同时在屋架上弦中心线反出一个同等距离的标尺,用线锤校正。也可用一台经纬仪,放在柱顶一侧,与轴线平移a距离,在对面柱子上同样有一距离为a的点,从屋架中线处挑出a距离,三点在一个垂面上即可使屋架垂直(图2.4.3.2)。

(图见附件)

4.门式刚架安装工艺

1) 门式刚架结构示意图2.4.3.3

(图见附件)

3)刚架柱安装工艺:与单层钢柱安装方法相同

(1)柱顶标高调整,刚架柱标高调整时,先在柱身标定标高基准点,然后以水准仪测定其差值,调整螺母,当柱底板与柱基顶面高度大于50mm时,几条螺栓承受压力不够时可适当加斜垫铁,以防螺栓失稳。

(2)刚架柱垂直度精确校正;在初校正的基础上,安装刚架梁的同时还要跟踪校正刚架柱,当框架形成后,再校正一次,用缆风或柱间支撑固定。

4)刚架梁安装工艺:当前最大跨度为72m连跨,当中一根钢柱形成144m钢框架,由于制作、运输所限可将72m分成几段,到现场一般可拼成三段,用一台或两台起重机加可移动式拼装支架安装。

5)安装顺序:

(图见附件)

5.大跨度预应力立体拱桁架安装

1) 拱桁架现场组装

现场拱架整体组装,一榀拱架分为几段,以最重的拱架为主,分别在工厂拼装好,验收合格后运至现场,进行立式整体组装。组装胎架设置如下:

(1)胎架座于钢路基箱上,用钢垫板找平。

(2)为确保胎架有足够的支承强度,拱架按最大单段重量计,由几根立柱支撑。每个支点按静荷载吨位,安全系数取3,计算出每根立柱承载力,组装胎架如图2.4.3.5所示。

(图见附件)

(3)胎架由测量人员测量定位,确认无误后,电焊固定。对每个支点进行水准测量,若发现支承座不在一个平面上时,钢板垫片垫平,并点焊固定。

(4)采用立式拼装法,便于拱架吊装,可提高安装的速度。

(5)如果采用卧式拼装法,便于拼装。但安装时必须采取多点整体吊装空中翻身90°。

2)吊点选择:采用一机或两机抬吊,立体拱桁架一般在100t左右,吊装高度较高,两支座标高差较大,所以两吊索为不等长度。吊点要满足以下条件:

(1)拱架各杆件,特别是挂点附近杆件的轴力较小,最大以不超过相应杆件抗拉(压)强度为原则。

(2)吊车起升高度能满足拱架吊高要求。

(3)吊索与水平线夹角不宜太小,一般为60°左右。

3)拱桁架安装工艺

(1)支座就位控制:为解决大型拱架就位后对钢柱水平推力,并产生位移。采取垫设3mm厚度的聚四氟板的方法,其摩擦系数为0.04,可保证支座自由滑移。对钢柱的推力引起的顶端侧向变形很小。

(2)拱架就位:为解决拱架就位产生位移,先就位高支座后就位低支座。在高支座处螺孔改为长圆孔。

(3)拱架校正:在拱架每侧设置2根缆风绳,用经纬仪平移法校正固定。

(4)檩架安装:先吊两端及中部檩架,固定后再吊其他檩架。

4)预应力:

有的拱架在设计上弦或下弦有预应力,根据设计要求,在起吊前须做预应力,也有的当拱架安装完毕形成整体框架结构体系,再进行预应力。

第五节 质量标准

详见《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第六节 成品保护

2.6.1吊装损坏的防腐底漆应补涂,以保护漆膜厚度能符合规定要求。

2.6.2钢构件堆放场地要坚硬,构件堆放支垫点要合理,以防构件变形。

2.6.3对已检测合格的焊缝及时刷上底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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