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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汇编(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公路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

内容

一、公路施工前的安全准备

1.1 施工方案制定:在项目启动前,必须制定详尽的施工安全方案,包括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及安全操作规程。

1.2 设备检查:所有机械设备在投入施工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无安全隐患。

1.3 培训教育:所有施工人员需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施工安全规定,掌握应急处理技能。

1.4 现场布置: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划定工作区域,确保非施工人员远离作业现场。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

2.1 个人防护: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头盔、反光衣、防护鞋等。

2.2 交通管制:设置临时交通信号,确保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过施工区域。

2.3 场地管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及时清理杂物,防止滑倒和绊倒事故。

2.4 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如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挖掘作业需确认地下无电缆等。

三、施工安全管理

3.1 安全巡查: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3.2 应急响应: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事故,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

3.3 记录与报告:详细记录安全事件,定期向上级汇报安全状况,持续改进安全措施。

四、施工后期的安全维护

4.1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进行全面安全验收,确保设施符合安全标准。

4.2 交接手续:与道路管理部门做好交接手续,明确安全责任。

4.3 后期监控:对完工路段进行一段时间的监控,确保运营安全。

五、持续改进与培训

5.1 定期评估:对安全措施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

5.2 再培训: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再培训,更新安全知识和技能。

标准

本规程参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提高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风险,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所有参与公路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确保施工活动的安全有序进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灵活应用,不断优化和改进安全措施,以适应施工环境的变化。

公路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公路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

2一般规定

2·o.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o.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o.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麓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o.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0.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o·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 (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旄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o.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施工准备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

平面布置图。

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3.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1.5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1.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散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自15m。

l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甩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3·l·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施工测量

3.2.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3.2.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2.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3.2.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3.2.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3.2.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

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嘹望。

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2.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3.3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3·3.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 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

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3.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3.3.3场内行驶斗车、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3.3.4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3.3.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3.6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3.7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得小于o.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12,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3.11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

3.3.12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3.3.13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3.3.14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i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3.3.15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3.3.1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3.3.16.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3.16.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3.16.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3.3.17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3.18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3.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3.3.20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4砂、石采集及堆放

3.4.1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使用机械在深水处采挖砂石,集料船、采挖船应锚固牢靠,但不得阻碍通航。长期定点采挖时应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

3.4.2石料开采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3.4.3有关石料开采的凿眼、爆破和搬运应符合本规程4.3节有关规定。3.5施工机械

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

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

作。

3.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

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i)31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5.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3.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3.5.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i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第2篇 二级公路建设施工控制测量规程

二级公路建设施工控制测量

⑴路基的控制测量

测绘全标段内的线路纵断面图和施工图设计相对应的横断面图。

①路基的中线和水平测量:根据《测规》测设出路基的中线;

②路基的边坡放样:在复测的横断面图上按比例画出设计路基图便于室外作业;

③做好每次放样的测量记录,严格控制路基成形的外观质量和每次填土的厚度,以及每层碾压过的路基横坡

⑵桥梁控制轴线测设

测量前仔细审图,核对数据,并积极与设计部门联系,保证放线所用数据准确无误。通过平面控制系统的导线点,用极坐标法精确测设桥梁轴线控制桩。定出轴线后,用直接丈量法进行复核,误差在1/5000以内即合格,否则重测。复核无误后,分别沿线路法向、切向方向每边测设不少于三个护桩。

施工水准点从基准水准点引出,以便于施工使用又易于保护的原则测设,布置合理,往返测量闭合差符合规范要求。

桥梁轴线控制桩、施工水准点测设好后,与相邻标段基桩进行联测,确保中线、高程严格闭合,保证平顺连接。

贯通后,整理测量资料交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协助监理进行复核、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作施工放样的依据。

水准点、轴线控制桩及其护桩、施工水准点均用混凝土妥善保护,并绘在测量桩图上。

⑶路面工程控制测量

路面工程中线及标高控制精度要求高,故在路面工程施工前,应对路基精加工面的中线及标高进行严格检测,合格后才能开始路面工程的施工。由于路面底基层、上基层、下封层均采用摊铺机施工,为保证施工精度,中线及标高桩均每10m设置一个,并在伸缩缝处、曲线各要素点、纵坡变坡点等加设控制桩,所有施工控制桩橛均需与导线点及基准水准点联测,确保正确无误。道路两侧设有浆砌片石路缘石,在路基施工完后,即可施工路缘石,严格控制其水平、中线,确保线形圆顺、美观。

第3篇 公路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一,压路机安全操作规程:

1、开动压路机前,必须注意机械前后,左右有无障碍和人员。

2、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读数,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排除,严禁带病作业。

3、在压路机运行过程中,严禁进行修理和加油。需要在机底进行修理工作时,应先将发动机熄火,并用三角垫木,垫住滚轮。

4、三轮压路机在正常情况下禁止使用差速锁止装置,特别在转弯时严禁使用。

5、压路机在坡道上行驶时禁止换档,禁止脱档滑行。

6、严禁用牵引法拖动压路机,也不允许用压路机牵引其它机具。

7、在改变压路机运行方向时,应待压路机停止后再拉动换向器操纵杆,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为压路机制动之用。

8、多台压路机同时工作时,其间距不得小于5米。在坡道上禁止纵向行驶,以防制动器失灵或溜坡而造成撞车事故。

9、在新路基上作业时,必须放慢压路机的速度。不得靠近路基边缘(一般在0.5米以上);并且随时注意路基边缘的变化,以防塌陷,发生翻机事故。

10、压路机停放时,应停在平坦的地方,不准放在路边缘,斜坡或坑洼水之处,如因特殊原因需停放在坡路上时,应打好木桩,以防溜坡。

二,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在进行驾驶与作业之前,应熟知装载机的各种性能、结构、技术保养、操作方法、并按规定进行操作。

2、除驾驶室外,机上其他地方严禁乘人。

3、向车内卸料时必须将铲斗提升到不会触及车箱档板的高度,严防铲斗碰车箱,严禁将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下坡时采用自动减速,不可踩离合器踏板,以防切断动力发生溜车事故。

5、装载机涉水后应立即停机检查,如发现因浸水造成制动失灵,则应进行连续制动,利用发热排除制动片内的水分,以尽快使制动器恢复正常。

6、装载机工作时,正前方不许站人,铲斗不许载人升降。

7、工作时,铲臂下面严禁站人,禁止无关人员和其他机械在此工作和通行。

8、严禁采用高速档作业。

9、操作人员离开驾驶位置时,必须将铲斗落地,发动机熄火,切断电源。

三,平地机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平地机四周有无障碍物及其他危及安全的因素,并要求无关人员离开作业区。

2、检查各仪表、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有无渗漏;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

3、下坡时必须挂档,禁止空档滑行。

4、行驶时,必须将刮刀及齿耙提到最高处,并将刮刀斜置,刮刀两端不得超过后轮外侧。

5、制动时要先踏下离合器踏板,在变矩器处于刚性闭销状态时,不能用制动器。

6、不论作业或行驶,变矩器油温超过120℃时,应及时停车,待油温下降后再继运行。

7、以推土作业为主时,应用较小的铲土角(40°),以摊铺及平整作业为主时,应用较大的铲土角(60°)。

8、应将平地机停放在平坦安全的地方,不得停放在坑洼有水的地方或斜坡上,并将所有作业装置落地或刚性固定。

四,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检查汽车各部的完好情况,制动器、转向器、灯光装置、喇叭,刮水器,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2、必须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严禁酒后开车和车辆带病行驶。

3、在陡坡、冰雪、泥泞的滑道,交通情况复杂的路段,禁止采用拖、推、溜及倒车等方法起动发动机。

4、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挡熄火滑行。

5、卸料时,应检查车上方和车帝有无电线、障碍物。

6、向坑洼地带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防止塌陷翻车。

7、严禁在坡上横向停置卸料,以防车箱顶起后重必偏移,造成翻车。

8、自卸车车厢内严禁乘人。

9、必须在车箱落下就位后方可起步、不允许在车箱停留于倾卸状态下行车。修理保养倾卸装置时,应用撑杆顶住车箱。

10、按规定做好汽车例保和防寒冻以防缸体冻裂。

11、来严禁超重,超长(长度前端不准超出车身,后端不准超出车厢二米,超出部分不准触地);超宽,(宽度不准超出车厢),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

12、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五,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挖掘机工作时,应停置在平坦的地面上,并应刹住履带行走机构。

2、挖掘机通道上,不得堆放任何机具等障碍物。

3、挖掘机工作范围内,禁止任何人停留。

4、挖掘机作业中,如发现地下电缆、管道或其他地下建筑物时,应立刻停止工作,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5、挖掘机在工作时,应等汽车司机将汽车制动停稳后方可向车厢回转倒土,回转时禁止铲斗从驾驶室上越过,卸土时铲斗应尽量放低,并注意不得撞击汽车任何部位。

6、在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宜过猛。一次挖土高度不能高于4米。

7、正铲作业时,禁止任何人在悬空铲斗下面停留或工作。

8、挖掘机停止工作时铲斗不得悬空吊着。司机的脚不得离开脚踏板。

9、铲斗满载时,不得变换动臂的倾斜度。

10、在挖掘工作过程中,应做到“四禁止”即:

① 禁止铲斗未离开工作面时,进行回转。

② 禁止进行急剧的转动。

③ 禁止用铲斗的侧面刮平土堆。

④ 禁止用铲斗对工作面进行侧面冲击。

11、挖掘机动臂转动范围,应控制在45°--60°,倾斜角控制在30°--45°之间。

12、挖掘机走行上坡时,履带主动轮应在后面,下坡时履带主动轮在前面,动臂在后面。大臂与履带平行。回转机构应该处于制动状态,铲斗离地面不得超过1米。上下坡不得超过20°,下坡应低速,禁止变速滑行。

13、禁止将挖掘机布置在上下两个采掘段(面)内同时作业;在工作面同转动时,应选取平整地面并排除通道内的障碍物如在松软地面移动时,须在行走装置下垫方木。

14、禁止在电线等高空架设物下作业,不得在停机下面作业,不准满载铲斗长时间滞留在空间。

15、挖掘机需在斜坡上停车时,铲斗必须降落到地面,所有操纵杆置于中位,停机制动,且应在履带或轮胎后部垫置楔块。

六,推土机安全操作规程:

1、推土机起动前,应将操纵杆及主离合器(东方红牌的主离合器除外)放在空档位置。对采用油压操纵机构的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发动时注意倒车,防止击伤。用手拉绳启动时,不得把绳子缠在手上。

2、在陡坡(25°以上)严禁横向行驶和急转弯。必须正车上坡、倒车下坡,上坡坡度不得超过35°,下坡不得超过30°,横坡不得超过10°

3、除驾驶室之外,机上其它地方禁止乘人,行驶中任何人不得上下推土机。

4、驾驶员离开机械时,应摘档、熄火,铲刀落地。

5、严禁在运转中、在斜坡上进行紧固、保养润滑和修理推土机。

6、在回填时,禁止铲刀超出土坡边沿,防止因边坡坍塌造成机械翻倒,必要时可以采用一铲顶一铲推土法。

7、下坡时,不准切断主离合器滑行,否则推土机速度不易控制,造成机件损坏或发生事故。

8、几台推土机同时作业时,前后距离应大于8米,左右距离应不小于1.5米。

9、推土机在推树时,应注意高空杂物和树竿的倒向;推倒围墙时,大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2.5米;中、小型推土机墙高不得超过1.5米,在电杆附近推土时,应保持一定的土堆,土堆半径一般小于3米,左右距离不小于1.5米。

10、东方红推土机在1米深的沟槽里作业时,禁止侧铲推土。

11、大型推土机在垂直边坡的沟槽里作业时,应有专人指挥,沟深不得超过2米,东方红推土机不得超过1.5米。

12、履带推土机不准在沥青路面上行驶。

13、推土机不得作吊车,胶盘,固定装置(地锚)使用,也不得压石方等工作。

第4篇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规程

2 一般规定

2·o.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地段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2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车辆驾驶、机动船艇驾驶、爆破、瓦斯检验等特

殊工种的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合格证书后,方准持证上岗。

2.o.3施工单位均应按国家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和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2.o.4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麓工人员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应组织一支经过训练的义务消防队伍。

2.o.5施工单位应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气温、雨雪、风暴和汛情等预报,做好防范工作。

2.0.6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2.o.7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2·0.8施工所用的各种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必要的检验,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2·o·9下挖工程,施工前应根据设计文件复查地下构造物 (电缆、管道等)的埋置位置及走向,并采取防护措施}旄工中如发现有危险品及其它可疑物品时,应即停止下挖,报请有关部门处理。

2.o.10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 施工准备

3.1施工现场

3.1.1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3.1.2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雪崩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讯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照有关安全的规定制定出合理的

平面布置图。

3.1.3施工现场的生活生产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应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3.1.4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3.1.5施工现场内的沟、坑、水塘等边缘应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路段应设专人指挥交通。

3.1.6生产生活房屋应按防火规定保持必需的安全净距,散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锅炉房、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自15m。

l 3.1.7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甩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临时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3.1.8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变)电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避雷装置。

3·l·9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较为空旷的地点。污染严重的工程场所应配有防污染的设施。

3.2施工测量

3.2.1密林丛草间进行施工测量时,应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并需预防有害动、植物伤人。 .

3.2.2测量钉桩要注意周围行人的安全,不得对面使锤。钢钎和其它工具不得随意抛掷。

3.2.3测量人员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遇雷雨时不得在高压线、大树下停留。

3.2.4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安全带,脚穿软底轻便鞋。在桥墩上测量时应有上下桥墩及防止人体坠落的安全措施。

3.2.5在公路、街道、交通繁忙的道路上测量时,必须有专人警戒,防止交通事故。

3.2.6水文测量人员应穿救生衣。在陡峻的河岸进行观测时,应有简易便道和防护措施。

在通航河流上,测量船应有信号设备。在江中抛锚时应按港航监督部门的规定设置信号并有专人负责嘹望。

夜间进行水文测量时,必须备有足够的照明设备。

3.2.7冰上测量时应向当地有关部门了解冰封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方可作业。遇有封冰不稳定的河段及春季冰融期间,不得在冰上进行测量。

3.3场内交通及水电设施

3·3.1场内道路应经常维护,保持畅通。载重车辆通过较多的道路,其弯道半径一般不小于15m,特殊情况不得小于10m。手推车道路的宽度不小于1.5 m。急弯及陡坡地段应设置明显交通

标志。与铁路交叉处应有专人照管,并设信号装置和落杆。

3.3.2靠近河流和陡壁处的道路,应设置护栏和明显警告标志。

3.3.3场内行驶斗车、车的轨道应平坦顺直,纵坡不得大于3%,车辆应装制动闸,铁路终点应设置倒坡和车档。

3.3.4 生产生活用水应进行鉴定,其水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水源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水质污染。

3.3.5场内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安全规定。

3.3.6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3.3.7 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lokv以下不得小于o.7m,20~35kv不得小于。l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

3.3.8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防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3.3.9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12,并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3.3.10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

3.3.11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要求,并设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

3.3.12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

3.3.13使用高温灯具,要防止失火,其与易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lm,一般电灯泡距易燃物品不得小于50cm。

3.3.14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并经常注意理顺i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3.3.15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在室外无特殊防护装置时必须使用绝缘拉杆拉闸。

3.3.16施工现场的临时照明

3.3.16.1室内照明线路应用瓷夹固定。

3.3.16.2电线接头应牢固,并用绝缘胶带包扎。

3.3.16.3保险丝应按用电负荷量装设。

3.3.17能产生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等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3.18电气设备的传动带、转轮、飞轮等外露部位必须安设防护罩。

3.3.19检修电气设备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1)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2)工作中如遇停电应拉下开关,切断电源;检修结束必须仔细检查各项设备的情况,没有异常,方可合闸;

(3)大型电气设备检修应在切断电源、设好防护后进行,并在开关处设置警示标牌,工作完成后方可拆除;如需进行送电试验时,必须在认真检查并与有关部门联系后,方可进行。

3.3.20大型桥梁施工现场、隧道和预制场地,应有自备电源,以免因电网停电造成工程损失和出现事故。自备电源和电网之间,要有联锁保护。

3.4砂、石采集及堆放

3.4.1人工沿河采集砂石料,宜在河滩采集或在浅水处打涝,采集时应注意水情变化。

使用机械在深水处采挖砂石,集料船、采挖船应锚固牢靠,但不得阻碍通航。长期定点采挖时应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同意,并设置警示标志。

3.4.2石料开采应由上而下逐层采取,并根据石崖高低,修成阶梯。如有松动石块应先予清除,上下层不得重叠作业。

3.4.3有关石料开采的凿眼、爆破和搬运应符合本规程4.3节有关规定。 3.5施工机械

3.5.1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

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

作。

3.5.2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书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

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工作前应检查: ‘

(1)工作场地周围有无妨碍工作的障碍物;

(2)油、水、电及其他保证机械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是否完备;

(3)安全、操作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4)指示仪表、指示灯显示是否正常可靠;

(5)油温、水温是否达到正常使用温度。

工作中应观察:

(1)指示灯和仪表、工作和操作机构有无异常;

(2)工场地有无异常变化。

工作后应进行检查保养:

(i)31作机构有无过热、松动或其他故障;

(2)参照例行保养规定进行例保作业;

(3)做好下一班的准备工作;

(4)填写好机械操作履历表。

3.5.3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酒后操作机械,严禁机械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3.5.4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驻车制动闸。坡道上停车时,要用三角木或石块抵住车轮。夜间应有专人看管。

3.5.5用手柄起动的机械应注意手柄倒转伤人,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应严禁烟火。

3.5.6柴、汽油机的正常工作温度应保持在60~90~c之间,i温度在40~c以下时不得带负荷工作。

第5篇 公路工程施工混凝土机械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基本要求

第一条:作业场地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并不得有积水。机械近旁应有水源,机棚内应有良好的通风、采光及防雨、防冻设施。

第二条:固定式机械应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应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应保持水平。

第三条:当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水泵、机内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四条: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存料、积水放尽,并应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时拖行速度不得超过15km/h。

2.    混凝土搅拌机

第一条:固定式搅拌机应安装在牢固的台座上。当长期固定时,应埋置地脚螺栓;在短期使用时,应在机座上铺设木枕并伐平、放稳。

第二条: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

第三条:移动式搅拌机的停放位置应选择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就位后,应放下支腿将机架顶起达到水平位置,使轮胎离地。当使用期较长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端部用油布包扎好,并用枕木将机架垫起支牢。

第四条:对需设置上料斗地坑的搅拌机,其坑口周围应垫高夯实,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坑内。上料轨道架的底端支承面应夯实或铺砖,轨道架的后面应采用木料加以支承,应防止作业时轨道变形。

第五条:料斗放到最低位置时,在料斗与地面之间垫木。

第六条: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源电压升降幅度不超过额定值的5%。

(2)电动机和电器元件的接线牢固;电动机及金属构架应按本规程第十五章的有关规定,作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

(3)各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紧固可靠,开式齿轮、皮带轮等均有防护罩;

(4)齿轮箱的油质、油量符合规定。

第七条:作业前,应先启动搅拌机空载运转。应确认搅拌筒或叶片旋转方向与筒体上箭头所示方向一致。对反转出料的搅拌机,应使搅拌筒正、反转运转数分钟,并应无冲击抖动现象和异常噪声。

第八条:作业前,应进行料斗提升试验,应观察并确认离合器和制动器灵活、可靠。

第九条:应检查骨料规格并应与搅拌机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

第十条: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运转中,严禁用手或工具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

第十一条:搅拌机作业中,当料斗升起时,严禁任何人在料斗下停留或通过;当需要在料斗下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将料斗提升后用保险铁链或插入销锁住。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观察机械运转情况,当有异常或轴承温升过高等现象时,应停机检查;当需检修时,应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再进行检修。

第十三条:加入强制式搅拌机的骨料最大粒径不得超过允许值,并应防止卡料。每次搅拌时,加入搅拌筒的物料不应超过规定的进料容量。

第十四条:强制式搅拌机的搅拌叶片与搅拌筒底及侧壁的间隙,应经常检查并确认符合规定,当间隙超过标准时,应及时调整。当搅拌叶片磨损超过标准时,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面清理;当操作人员需进入筒内清理、维修时,必须切断电源或卸下熔断器,锁好开关箱,挂上“禁止合闸”标牌,并应有专人在外监护。

第十六条: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到底,当需升起时,应用保险铁链或插销扣牢。    第十七条:冬期作业后,应将水泵、放水开关、量水器中的积水排尽。    第十八条:搅拌机在场内移动或远距离运输时,应将进料斗提升到上止点,用保险铁链或插销锁住。

3.  混凝土搅拌输送车

第一条:混凝土搅拌输送车的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制动液、冷却水等应添加充足,质量应符合要求。

第二条:搅拌筒和滑槽的外观应无裂痕或损伤;滑槽止动器应无松弛和损坏;搅拌筒机架缓冲件应无裂痕或损伤;搅拌叶片磨损应正常。

第三条:应检查动力取出装置并确认无螺栓松动及轴承漏油等现象。

第四条:启动内燃机应进行预热运转,各仪表指示值正常,制动气压达到规定值,并应低速旋转搅拌筒3-5min,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装料。

第五条:拌运输时,混凝土的装载量不得超过额定容量。

第六条:装料时,应将操纵杆放在“装料”位置,并调节搅拌筒转速,使进料顺利。

第七条:运输前,排料槽应锁止在“行驶”位置,不得自由摆动。

第八条:搅拌筒由正转变为反转时,应先将操纵手柄放在中间位置,待搅拌筒停转后,再将操纵杆手柄放至反转位置。    第九条:行驶在不平路面或转弯处应降低车速至15km/h及以下,并暂停搅拌筒旋转。通过桥、洞、门等设施时,不得超过其限制高度及宽度。    第十条:搅拌装置连续运转时间不宜超过8h。    第十一条:水箱的水位应保持正常。冬期停车时,应将水箱和供水系统的积水放净。    第十二条:作业后,应先将内燃机熄火,然后对料槽、搅拌筒入口和托轮等处进行冲洗及清除混凝土结块。当需进入搅拌筒清除结块时,必须先取下内燃机电门钥匙,在筒外应设监护人员。

4.  混凝土泵

第一条:混凝土泵应安放在平整、坚实的地面上,周围不得有障碍物,在放下支腿并调整后应使机身保持水平和稳定,轮胎应楔紧。

第二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平泵送管道宜直线敷设。

(2)垂直泵送管道不得直接装接在泵的输出口上,应在垂直管前端加装长度不小于20m的水平管,并在水平管近泵处加装逆止阀。

(3)敷设向下倾斜的管道时,应在输出口上加装一段水平管,其长度不应小于倾斜管高低差的5倍。当倾斜度较大时,应在坡度上端装设排气活阀。

(4)泵送管道应有支承固定,在管道和固定物之间应设置木垫作缓冲,不得直接与钢筋或模板相连,管道与管道间应连接牢靠;管道接头和卡箍应扣牢密封,不得漏浆;不得将已磨损管道装在后端高压区。

(5)泵送管道敷设后,应进行耐压试验。

第三条:砂石粒径、水泥度等级及配合比应按出厂规定,满足泵机可泵性的要求。

第四条:作业前应检查并确认泵机各部螺栓紧固,防护装置齐全可靠,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在正确位置,液压系统正常无泄漏,液压油符合规定,搅拌斗内无杂物,上方的保护格网完好无损并盖严。

第五条:输送管道的管壁厚度应与泵送压力匹配,近泵处应选用优质管子。管道接头、密封圈及弯头等应完好无损。高温烈日下应采用湿麻袋或湿草袋遮盖管路,并应及时浇水降温,寒冷季节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六条:应配备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关装置。开泵前,无关人员应离开管道周围。

第七条:启动后,应空载运转,观察各仪表的指示值,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确认一切正常后,方可作业。

第八条:泵机运转时,严禁将手或铁锹伸入料斗或用手抓握分配阀。当需在料斗或分配阀上工作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和消除蓄能器压力。

第九条:不得随意调整液压系统压力。当油温超过70℃时,应停止泵送,但仍应使搅拌叶片和风机运转,待降温后再继续。

第十条:水箱内应贮满清水,当水质混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应及时检查处理。

第十一条:泵送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不得调整、修理正在运转的部件。

第十二条:作业中,应对泵送设备和管路进行观察,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对磨损超过规定的管子、卡箍、密封圈等应及时更换。

第十三条:作业后,应将料斗内和管道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迸气阀不应立即开大,只有当混凝土顺利排出时,方可将进气阀开至最大。在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击的清洗球和砂石粒。对凝固的混凝土,应采用刮刀清除。

第十四条:作业后,应将两侧活塞转到清洗室位置,并涂上润滑油。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载。

5.   混凝土泵车

第一条:泵车就位地点应平坦坚实,周围无障碍物,上空无高压输电线。泵车不得停放在斜坡上。

第二条:泵车就位后,应支起支腿并保持机身的水平和稳定。当用布料杆送料时,机身倾斜度不得大于3°。

第三条:就位后,泵车应显示停车灯,避免碰撞。

第四条:作业前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燃油、润滑油、液压油、水箱添加充足,轮胎气压符合规定,照明和信号指示灯齐全良好;

(2)液压系统工作正常,管道无泄漏;清洗水泵及设备齐全良好;

(3)搅拌斗内无杂物,料斗上保护格网完好并盖严;

(4)输送管路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第五条:布料杆所用配管和软管应按出厂说明书的规定选用,不得使用超过规定直径的配管,装接的软管应拴上防脱安全。

第六条:伸展布料杆应按出厂说明书的顺序进行。布料杆升离支架后方可回转。严禁用布料杆起吊或拖拉物件。

第七条:当布料杆处于全伸状态时,不得移动车身。作业中需要移动车身时,应将上段布料杆折叠固定,移动速度不得超过10km/h。

第八条:不得在地面上拖拉布料杆前端软管;严禁延长布料配管和布料杆。当风力在六级及以上时,不得使用布料杆输送混凝土。

第九条:泵送管道的敷设,应按本规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泵送前,当液压油温度低于15℃时,应采用延长空运转时间的方法提高油温。

第十一条:泵送时应检查泵和搅拌装置的运转情况,监视各仪表和指示灯,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机处理。

第十二条:料斗中混凝土面应保持在搅拌轴中心线以上。

第十三条:作业中,不得取下料斗上的格网,并应及时清除不合格的骨料或杂物。

第十四条:泵送中当发现压力表上升到最高值,运转声音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泵送,并应采用反向运转方法排除管道堵塞;无效时,应拆管清洗。

第十五条:作业后,应将管道和料斗内的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料斗、管道等进行冲洗。当采用压缩空气冲洗管道时,管道出口端前方l0m内严禁站人。

第十六条:作业后,不得用压缩空气冲洗布料杆配管,布料杆的折叠收缩应按规定顺序进行。

第十七条:作业后,各部位操纵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均应复位,液压系统应卸荷,并应收回支腿,将车停放在安全地带,关闭门窗。冬期应放净存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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