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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汇编(15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15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

内容

一、设备调遣前的准备

1. 设备评估:在调遣前,务必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其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无损坏、磨损或潜在故障。对于大型或复杂设备,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

2. 安全检查:检查设备的安全装置,如防护罩、紧急停止按钮等,确保它们功能正常。确认所有必要的安全标志清晰可见。

3. 调遣计划:制定详细的设备调遣计划,包括运输方式、路线、时间表及人员分工,确保安全高效。

二、设备装载与固定

1. 装载安全:设备应按照制造商的指示进行装载,使用适当的吊装设备和索具,防止设备在装载过程中受损。

2. 稳固固定:装载完成后,必须使用足够强度的绑带或支架将设备牢固固定,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移动。

3. 平衡考虑:确保设备在车辆上的装载位置平衡,防止因重心偏移导致的不稳定。

三、运输过程中的管理

1. 专业驾驶:运输设备的驾驶员应具备特殊货物运输资质,了解设备的特殊要求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措施。

2. 路况监控:在运输过程中,需密切关注路况,避免通过不适宜的路面,如陡坡、急弯或松软地面。

3. 实时通信:保持运输团队间的有效沟通,以便在需要时及时调整路线或采取安全措施。

四、设备卸载与安装

1. 卸载安全:设备应在专业指导下卸载,确保操作人员遵循安全规程,避免伤害。

2. 安装检查:设备到达目的地后,进行二次检查,确认设备在运输过程中未受损,并根据场地条件调整设备位置。

3. 启动测试:在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启动和功能测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五、人员培训与应急预案

1. 培训:所有参与设备调遣的人员都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了解设备特性和操作规程。

2.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包括设备损坏、人员受伤或恶劣天气等情况,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

标准

本规程依据《建筑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相关法规,结合行业实践经验和企业内部规定制定。所有参与施工设备调遣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违反规程将依法依规处理。规程的更新和修订需经过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并在实施前进行全员培训。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参照应急预案并及时向上级汇报,确保设备调遣过程的安全与效率。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范文

第1篇 施工设备调遣安全技术规程

(一)船舶封舱及甲板以上设备固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在水面上施工时,可能由于船舶及甲板以上设备的不稳固和不固定导致施工出现不安全状态,从而导致事故,因此,在飘荡的水面上,船舶及甲板以上设备需要牢牢固定。

(1)全船各舱室门窗应不变形、水密胶条完好,门窗把手、锁具灵活而不松动,舱内所有可移动物品应集中摆放并加以固定。

(2)甲板与舱室相通的孔眼、管道口应全部封堵,需要时用玻璃胶加固;外露的玻璃应用木板封固,舱室的通气孔、排气孔用防水布包裹并扎紧。

(3)所有通向船外的管系如海底阀、排水阀、各舱室贯通阀、吸泥管截止阀等应全部关闭。

(4)绞刀(链斗)桥架应用专用保险缆固定,桥架前端用工字钢横担并与船体焊接固定,抓(铲)斗船的抓(铲)斗应落架固定。

(5)甲板上所有可活动的机械、工器具、材料应按要求进行锁定和固定。

(6)船上带有自动抛锚扒杆时,应将两抛锚扒杆收回用抱箍和钢丝绳固定在专用立柱上,并在两抛锚扒杆间用钢丝绳横向拉紧。

(7)需要放倒定位桩时,放桩后应将两定位桩用抱箍固定在桩架上;如不需放倒定位桩,应将定位桩提升至规定高度后,穿好定位销,固定定位桩和提升油缸,如定位桩与其抱箍间隙较大,应用斜木塞牢。

(8)甲板吊吊钩应微力收紧,并用钢丝绳与甲板连接固定。

(9)两横移锚应收至桥架横移滑轮下方备用,其中一只应做好途中抛锚准备。

(二)船舶管线编队的安全技术要求

(1)船舶管线进行编队时,要求尽量使拖航时的阻力最小。

(2)船队编组长度和宽度,应小于航道允许的最大长度与宽度;高度不应超过跨河建筑物的净空高度。

(3)吊拖航行应将最大、最坚固的船舶放在前面,并使船舶之间具有一定距离;绑拖航行时,船舶之间应绑系牢固。

(4)单列浮筒(体)管线,应用大于φ22mm钢丝绳穿连系牢加固;两列或三列(最多三列)管线同时被拖时,应在单列纵向系牢加固的基础上,进行横向收拢联结,以增强被拖管线的整体性。

(5)被拖带的浮筒(体)管线应完好、无破损,迎水侧管口应用盲板封堵,以减少阻力。

(6)被拖浮筒(体)管线的首尾两端应各设一盏环照白炽灯,在末端设一组菱形号型,号灯、号型的高度应高出管线1.5m。

(三)施工船舶拖航调遣的安全技术要求

(1)船舶完成封舱后,应经过船舶检验部门的航行安全检验和取得港航监督部门的适航签证。

(2)启航前,要全面查验船舶悬挂的在航号型、号灯、通信设施和备用电源;熟悉沿途航道、码头、船闸、桥梁、过江电缆等调查资料,确认准备工作完成和航行线路选择无误时才能准予启航。

(3)启航后,应随时掌握沿途水文、气象、风力、风向、流速、潮汐等变化情况,及时调整航速、航向或采取停靠避险措施,航行期间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4)自航船舶应在规定的适航区域和气象条件下进行航行;条件不具备时,应采用拖轮拖航或半潜驳、货轮运送方式实施水上调遣。

(5)拖航期间,内河被拖船只上除必须的值班人员外不应有其他船员;海上被拖船只上不应留有任何船员。

(6)航行期间,船队应定时与陆地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通报途中情况,以便随时取得指令与援助。

(四)施工船舶使用半潜驳运输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待装驳船舶应按照近海航行要求,分别进行放桩、封舱、加固等作业准备。

(2)随船管线应按照潜驳货物平面布置图进行拆分、编组、绑扎排放。

(3)装驳时,应按照装驳计划确定的进驳顺序,依次将设备拖带进驳,并将每次进驳的设备进行临时性固定。

(4)各设备进驳后,由半潜驳专业人员对所有船舶、管线进行支撑、绑扎、焊接等稳固工作。

(5)半潜驳卸驳时,应按照船舶、管线进驳顺序的反向进行。

(6)船舶出驳后,应组织拖轮将水上设备直接拖带到目的地或停靠码头泊系待命。

(五)设备陆上转移时的注意事项

(1)挖泥船或挖泥船的部件和重量应符合公路或铁路运输的规定,并考虑运输和起重设备的能力。

(2)陆上转移应考虑挖泥船到达现场后的组装和下水方法,并选择适当的场地。

(3)挖泥船的拆卸和组装工作应按相应拆装规范进行,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吊装和吊卸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2篇 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检测工具和仪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架设,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用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5、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在使用前对引线、外壳等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得使用。

7、吊装作业时,对吊索具、机具(手搬葫芦等)必须先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8、吊装时,吊索应穿过设备吊环;无吊环时,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严禁挂在设备部件上吊装。吊索的长度应一致。

9、搬运配电柜时,应在地面垫木板用滚杆移动,并有专人统一指挥。用撬杠拨动时,应防止配电柜倾斜。

10、在基础上调整柜体时,动作应协调一致,防止挤伤手脚。当柜内有人时,柜外人员应听从柜内人员的口号进行。

11、在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送电调试。在送电调试中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严格按送电调试大纲进行。

12、在柜顶作业时应防止掉东西,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使用人字梯必须牢固,要设好拉绳,并做好防滑措施;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必要时需要有人扶持保护。

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临时用电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三相五线制系统,开关设备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并做好固定。

4、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5、对临时供电线路应做好防护,防止机械损伤。

6、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米。

7、用电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

8、施工人员对停用的设备必须断电。

9、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1、送电调试前施工负责人应编写送电调试大纲,送电调试时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三、电气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

2、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将作业处的电缆、电线做好遮挡。落地焊渣应及时清理。

3、施工人员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维护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更换。

4、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5、不许使用易燃物做灯具的遮光罩。

第3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_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遣僮魅嗽辈坏媒搿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4篇 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及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一、变配电设备安装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佩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2、应使用合格的绝缘检测工具和仪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施工用的临时用电设施应按照规范要求安装、架设,并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

4、施工用工作手灯应采用安全电压。

5、夜间施工临时照明线路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手持电动工具应按规定接地(接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并在使用前对引线、外壳等进行检查,如有损伤不得使用。

7、吊装作业时,对吊索具、机具(手搬葫芦等)必须先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8、吊装时,吊索应穿过设备吊环;无吊环时,吊索应挂在四角主要承力结构处,严禁挂在设备部件上吊装。吊索的长度应一致。

9、搬运配电柜时,应在地面垫木板用滚杆移动,并有专人统一指挥。用撬杠拨动时,应防止配电柜倾斜。

10、在基础上调整柜体时,动作应协调一致,防止挤伤手脚。当柜内有人时,柜外人员应听从柜内人员的口号进行。

11、在安全防护用品未准备好时,不得进行送电调试。在送电调试中必须严格服从指挥,严格按送电调试大纲进行。

12、在柜顶作业时应防止掉东西,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3、使用人字梯必须牢固,要设好拉绳,并做好防滑措施;使用单梯上端要绑牢,必要时需要有人扶持保护。

二、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2、施工临时用电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且必须由持证人员进行电工作业。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为三相五线制系统,开关设备符合相应规范要求并做好固定。

4、用电设备应做到一机一闸,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电动工具应装设漏电保护器。

5、对临时供电线路应做好防护,防止机械损伤。

6、电焊机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5米,二次线长度不应大于30米。

7、用电设备使用前使用人应进行检查。

8、施工人员对停用的设备必须断电。

9、移动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10、每天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应断开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11、送电调试前施工负责人应编写送电调试大纲,送电调试时施工负责人负责监督执行。

三、电气防火措施

1、施工现场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线。

2、进行电焊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将作业处的电缆、电线做好遮挡。落地焊渣应及时清理。

3、施工人员应对漏电保护装置进行维护检查,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及时更换。

4、灯线应在接线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外的接线必须做可靠的绝缘包扎。

5、不许使用易燃物做灯具的遮光罩。

第5篇 电源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源(动力)系统是通信设备正常运行的基础,它包括开关电源、发电机组、蓄电池、交直流配电屏、监控设备以及空调等。因此,电源专业施工应针对以上各部分内容加以注意,保证人身和设备的安全,从而达到通信网络运行畅通。

电源专业安全生产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电源专业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后,方可进行电源专业施工。

2、施工人员要遵守施工现场纪律,保持现场的整洁有序,并仔细观察现场各种安全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现场操作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遇带电作业,应取得用户方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4、电源专业施工必须设置专职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以保障施工顺利进行。

5、开关电源及配电屏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执照技术要求程序进行,避免损坏电路控制系统。

6、蓄电池的搬运和安装,应轻搬轻放,避免电池外壳损坏,电解液溢出,造成设备及人身伤害。

7、电源监控设备的安装调试,应严格按照施工图设计施工,如有变更,应与局方协商,征得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后,方可组织施工。

8、发电机组的安装调试,要符合设计规范要求,排气通道的安装及排气空间要符合标准。

9、电源施工工具,使用前必须做好绝缘和防静电处理。

10、交流引入线为高压工作线路,施工中,一定要确保交流输入断电,不允许动用的开关,要设置临时禁止标识牌,必要时,设专人负责看管。

11、电源系统的电气连接必须安全可靠、牢固(包括:交流入线安装、电池线与直流输出线安装,接地线安装、架间母线安装等)。

12、电力线的接点及各种裸露之处,要做好绝缘处理。

13、电力电缆及各种信号电缆的两端,必须做好对应的标识。

14、为防止电耦合,交流电缆与直流电缆应按照规定要求分开布放,严禁交叉布放。

15、带电作业时,严禁手腕带手表、手链等易导电的物体,避免造成电路短路及人身伤害。

16、带电作业时,首先选好作业空间,操作时,精力要集中,防止工具及其他导电物品掉入设备内,造成短路事故。

17、布放电力线时,无论是明敷或暗敷,必须采用整段线料,中间严禁有接头。

18、截面在10mm2以上的电源线终端必须加装线鼻子,尺寸应与导线线径相吻合,线鼻子与电源线的端头必须镀锡。如加装封闭式线鼻子应用专用压接工具压接牢固;如用开口式线鼻子必须用烙铁焊接牢固。线鼻子与设备连接处在通电后,温度不得超过65℃。

19、电源线穿越墙洞或楼层时,应预留“s”弯,洞口两端应按要求用阻燃材料的盖板堵封洞口,施工尚未结束时,应用临时阻燃材料堵封洞口。

20、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应分开布放,不得绑扎在一起,如走在同一路由时,间距必须符合工程验收规范要求,非同一级电力电缆不得穿放在同一管孔内。

21、设备的防雷和保护接地线安装要牢固,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

22、接地体及其连接材料应采用热镀锌钢材,不得采用铝质材料。接地体与扁钢连接时必须采取焊接并对焊接点进行防腐处理,严禁采用钻孔拧螺栓的办法连接。

23、地下接地装置的引出(入)线不得不放在暖气地沟、污水沟内等处。布放裸露在地面时,应喷涂防锈漆和黄、绿相间的色漆并采取防护措施,不得妨碍交通。

24、严禁在接地线、交流中性线中加装开关或熔断器。不得利用其他设备作为接地线电气连通其组成部分。

25、接地极的制作安装要符合设计要求,接地电阻要达到规定数值,回填前须经局方随工人员验收签字。

26、由楼顶引入机房的光(电)缆应选用具有金属护套的光(电)缆,在按要求采取相应的避雷措施后方可进入机房,同时应接入相应等级的避雷器件。

27、机房内走线架、吊挂铁件、机架、金属通风管、馈线窗等不带电的金属构件均应加装电气连通线,并安装保护接地线。

28、通信设备直流电源的工作地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所有通信设备机架以及mdf、ddf、odf应从接地汇集排引入保护地。

29、交、直流设备的机架应从接地汇集排上引入保护地线;交流配电屏中的中性线应与机架绝缘,严禁采用中性线做交流保护地线。

30、各类需接地的设备与接地汇集排之间连线应采用铜质绝缘导线,不得使用裸导线连通。

31、每个电气设备必须以单独的接地线与接地汇集排相连,不得在一根接地线上串几个需要接地的电气设备。

32、电源设备需要更换时,应对设备电源布线及安装加固等情况制定详细的施工割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

33、对于在用设备需要新设备替换时,必须对新设备电气性能进行详细测试和检查。替换的新设备在安装前应把新设备开关置于“关”的位置,再就位安装。重新布放电源线或利用已有的电源线时,应注意电源的极性和直流电源线的颜色,设备电源线的正负极性严禁接反,在临时通电后,加上假负载,经试运行可靠后,方可进行就位替换。

34、在用设备更换(割接)直流电源线时,应将新电源线布放到位,两端做好线鼻子,然后用绝缘胶带包好。设备电源线有主、备用端子(双路供电)时,应先将新电源线正、负极分别割接到备用端子,并开通设备备用开关,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主、备电流基本均等)。用同样方法再割接主用电源线。设备单路供电又没有备用端子时,应复接临时电源线,用钳型电流表检测是否有电流,确认后,在割接设备旧电源线,检查确认新布放电源线有电流时,可拆除临时电源线。

35、拆除旧设备和电源割接时,操作人员应使用绝缘工具或进行过绝缘处理的工具。拆除时,应首先切断设备的电源开关,再在配电柜上切断电源开关或熔断器,然后拆除设备电源线,并用绝缘胶带对电源线头进行包缠处理。

36、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6篇 交通工程设施施工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穿戴棉制品工作服、无暴露的工作鞋,配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二、操作者必须经过陪训方可上岗;作业前,要按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划出安全作业区后方可作业。

三、检查供气系统调压阀、安全阀等装置是否可靠。

四、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工具和治疗烫伤的药物。

五、可燃气点火操作时,点火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做到先点火,后供可燃气体;作业中,储料罐内涂料不得少于储料罐的1/4。

六、机械停用1h以上,需关闭燃烧器,以防止导热油、涂料老化。

七、作业结束后,立即关闭燃气罐阀门,待储料罐内温度降至常温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7篇 交换传输设备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交换、传输通信设备是通信网的核心和骨干。主要包括:各级、各类交换机、长途传输国家一级干线网、省际二级干线网和本地网、数据通信网和信令网等设备,在电信网络运行中,起主导作用。因此,为保障通信网络的畅通,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安全事项:

1、施工前,项目负责人应与建设单位交流沟通,就施工方案、进度及安全施工等问题达成共识。

2、铁件加工时,所用的铁锤木柄应牢固,木柄与铁锤连接处必须用楔子将木柄楔牢固,防止铁锤脱落。

3、锯铁件时,锯条或砂轮与铁件的夹角要小,不易超过10°,锯条松劲适度。当铁件快要锯断时,要降低手锯或电锯的速度,并有人扶助铁件的另一端,防止卡据或铁件余料飞出。

4、正确使用各种施工器具,严格按照规范施工,严禁违规使用和野蛮操作,以免对设备或人身造成损害。

5、钻孔时,铁件不得卡住钻头,铁件必须夹紧,固定牢靠,不得左右摆动,用力均匀,不应使钻头过热。

6、加工铁件应在指定的区域操作,严禁在已安装设备的机房内切割铁件。

7、安装铁件时,在通信设备的顶部或附近墙壁钻孔时,应采取遮盖措施,避免铁屑、灰尘落入设备内。

8、在设备开箱搬运过程中,要注意按标识操作,严禁倒置;开箱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锤猛力敲打包装箱,轻抬轻放,防止设备变形损伤或漆面脱落,注意人身安全。

9、在机房内搬运设备时,不得损坏地板和其他设备;机房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在机房内、通信大楼内吸烟;严禁在机房内饮水。

10、设备安装过程中,需使用交流电源时,应征得机房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必须测量电压、核实电源开关容量,电源插座及连线应经常检查,发现裸露应及时更换,插头应完好无损,符合安全要求。严禁将临时线接在刀闸和开关上。手持电动工具的开关要灵敏、安全,外壳和手柄应无裂纹和破损并绝缘良好。

11、高处作业应使用绝缘梯或高登,严禁脚踩铁架、机架和电缆走道;严禁攀登配线架支架;严禁脚踩端子板、弹簧排。

12、在带电的设备、头柜、分支柜中操作时,作业人员应取下手表、戒指、项链等金属制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螺丝钉、垫片、铜屑等金属材料掉落引起短路。

13、铁架、槽道、机架、人字梯上不得放置工具和器材;高登上放置工具和器材时,人离开时必须随手取下;搬移高登时,应先检查、清理高登上的工具和器材。

14、在运行设备上操作时,应对运行的设备采取防护措施,严禁工具、螺丝等金属物品落入机架内。

15、在进行布放电缆、加固机架、走线架等高处作业时,梯子应放置平稳、安全可靠,防止工器具等物品掉落。

16、在有防静电地板的机房内施工时,应防止地板塌落,避免造成人身及设备损伤。施工完,应将地板及时恢复。

17、布放线缆时,严格执行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信号线三线分离的施工要求。

18、在光纤槽道上布放尾纤时,严禁踩踏原有尾纤。在原有odf架上布放尾纤时,严禁将在用光纤随意拔出而引起通信中断。

19、在布放各种设备电源线时,必须使用整段线料,中间不得有接头,必须将电源线端头用绝缘胶带包扎好,以防止线路短路。

20、必须使用电吹风烘烤加热热缩套管,严禁用明火加热。

21、使用电烙铁时,注意不要与周围可燃物品接触,并将电烙铁放置专用支架,不用时必须关掉电源,冷却后放回原处。

22、设备加电前,首先应检查设备内不得有金属碎屑,检查熔丝、空气开关是否匹配合适,极性是否有错接和短路情况,设备加电时,必须沿电流方向逐级加电,逐级测量电压并符合设备要求,接地电阻应符合电气要求。

23、插、拔设备机盘时,应带防静电手环,以免损坏机盘。

24、在对尾纤进行有光操作时,应正确操作,以防激光灼伤眼睛。

25、严禁触摸、操作与本次工程无关的设备。

26、原有设备扩容时,应考虑周到,备份好数据,制定好扩容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进行实施,避免因盲目操作引起设备故障,确保原有通信电路的畅通和扩容设备的良好运行。

27、在进行设备软件调测时,应首先清楚所作数据的准确性,确定无误后,上报运行维护部门批准,并在机房维护人员的协助下方可进行数据操作,以防止中断其他正常运行的设备。

28、使用仪表进行测试时,首先应检查所用电源是否正确,确保仪表接地良好,并做好测试记录。

29、通信设备终端应良好接地,无关文件不得随意拷入,以免感染病毒。

30、设备割接时,必须制定周密的割接方案和应急预案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在机房维护人员、随工人员和厂家督导的协助下方可实施,确保割接工作顺利进行。

31、线路测试或抢修时,应先断开设备与外缆的连接。

32、每日工作完毕离开现场前,应清理现场,切断所用电源,检查不安全因素,确认无安全隐患。

33、工程完工后,应把本次工程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其备品备件和相关资料,与局方人员交接清楚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8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格式怎样的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 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 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 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输电线路电压<1千伏1-20千伏35-110千伏154千伏220千伏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456

8. 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 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 __ 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遣僮魅嗽辈坏媒搿__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9篇 交通工程设施施工与维修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操作者必须穿戴棉制品工作服、无暴露的工作鞋,配戴防护手套和眼镜。

二、操作者必须经过陪训方可上岗;作业前,要按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划出安全作业区后方可作业。

三、检查供气系统调压阀、安全阀等装置是否可靠。

四、必须配备有效的防火工具和治疗烫伤的药物。

五、可燃气点火操作时,点火人员必须使用专用工具,做到先点火,后供可燃气体;作业中,储料罐内涂料不得少于储料罐的1/4。

六、机械停用1h以上,需关闭燃烧器,以防止导热油、涂料老化。

七、作业结束后,立即关闭燃气罐阀门,待储料罐内温度降至常温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第10篇 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建筑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_光或γ射线探伤作业区,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

11.从事腐蚀、粉尘、放射性和有毒作业,要有防护措施,并进行定期体检。

第11篇 施工现场电气设备运行维修操作规程

(1)施工现场的电气线路必须保持良好的绝缘状况,并有防止人踩、车轧、水泡、土埋及物砸的措施。

(2)不用的线路应及时切断电源或拆除。

(3)严禁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电气设备上挂接临时接地线作业。

(4)严禁在供电部门电度计量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进行作业。

(5)停、送电前必须与各用电单位联系,严禁约时停、送电。

(6)应避免带电作业。需低压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接线时必须先按中性线,后接相线,拆线时,先拆相线,后拆中性线。

(7)当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以越级拉开负荷开关,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带负荷拉开隔离开关。

(8)停电检修设备时,在可能来电的各方向必须有明显的断开点,并在开关操作手柄上悬挂“严禁合闸,有人作业”的标示牌。

(9)在装置式空气断路器或漏电保护开关下火接、拆用电设备时,必须逐相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操作。

(10)在多台电焊机集中使用的场所,当拆除其中一台电焊机时,断电后应在其一次线侧先行验电,确认无压后方可进行拆除。

(11)运行中的电气设备发生开关跳闸或熔断器熔断,未查清故障原因前不得合闸。

(12)采用自备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时,备用电源断路设备与主电源断路设备之间必须装设连锁设备。

(13)配电箱及开关箱内的闸器具必须完好无损,配电盘面上不得出现裸露带电体。

(14)雨淋、水泡、受潮的电气设备应进行干燥处理,并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12篇 机械设备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与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学习和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与维护、保养,并填写〈运行日志〉等相关记录。

3、操作人员应掌握本机械设备的工作程序和施工生产任务的操作内容、安全防护措施,做到“三好”、“四会”、“五懂”:即管好、用好、维修好,会操作、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会正确处理设备事故,懂机械设备原理、懂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懂用途、懂用油或用电常识。

4、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按规定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定的指挥调度,有权拒绝执行。

5、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工作前、工作中检查制度和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停车、停机检查并扣除故障,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或超负荷操作。

6、在公路和城市道路上行驶的车辆机械必须严格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规则和地方有关规定,严禁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装载运输的物品要捆绑稳定牢靠,严禁在山区及陡坡地带脱档熄火滑行,并且严禁酒后驾驶。

7、作业时应注意各仪表、灯光、喇叭等信号装置是否正常,液压系统有无渗漏,转向装置和制动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发现异常,必须查明原因并及时消除。

8、机械作业时,操作人员要检查作业区四周有无障碍特及其它危害安全的因素,机械作业范围内禁止停留人员。

9、起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严格按照国家“起重机械安全规程”标准操作:必须使用检测合格后的卷扬机、电动绞车、千斤顶、钢丝绳、链条、吊勾、吊环等设备和工具;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空坠落和机械伤害事故。

10、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首先服从安全要求;当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时,应及时抢救,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听候处理。

第13篇 饮水工程电气设备与自动控制安装施工方法规程

饮水工程电气设备与自动控制安装施工方法

1电气安装

(1)电缆敷设

1)电缆敷设前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a、检查土建的构筑物有无具备安装的条件;

b、编制作业指导书,进行安全和技术交底;

c、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安装好支架和桥架。支架、桥架应按规范安装;

d、检查电缆的规范、型号是否符合有关要求,根据设计要求,准确截取电缆,临时对电缆编号,并用相应等级的摇表测量电缆。

e、备足施工用的周转材料。

2)敷设要点

a、敷设时,不应破坏电缆沟的防水层;

b、敷设时,在电缆终端头与电缆接头附近须留有备用长度,敷设时,电缆不应拉直,或作波浪形敷设。

c、用机械牵引电缆时,其强度不宜过大,电缆应从盘的上端引出,避免磨擦拖拉,电缆上的机械损伤必须消除。

d、电缆敷设时的接头盒应按规范要求。

e、敷设时,不宜交叉,电缆应排列整齐,在必须和必要的地点加以固定,并及时装设标志牌。

f、直埋电缆的敷设是把电缆埋于地下沟道内,埋设深度,严禁把电缆敷设于管道上或管道下,敷设后的电缆应及时在其走向上装设标志牌。

g、电缆在沟内敷设时,当沟内电缆较多时,应设置水平托架,水平托架的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h、所有电缆不允许有中间接头,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求业主和工程师代表的同意。

i、接入设备前应仔细核对设备的标高和位置,以免尺寸有出入而影响电缆的安装,电缆接入设备时,应保证电缆由一个方向引入,接入端子并应排列整齐和对称。

j、采用新型热塑或冷塑电缆头,控制电缆采用美观统一的塑料夹套。控制电缆蕊线一律采用包塑压接头。高压电缆头要做耐压试验。

k、电缆鉴别,每根电缆敷设后需按电缆一览表在终端处编号,电缆标志采用塑料雕刻式模压金属,标志并列固定在电缆上,易于鉴别。埋设管道进口处亦需安装电缆标志板。主开关及其它设备的动力电缆在系统上必须保持正确的相序及相色,利用相色或特殊的蕊套圈鉴别电缆。

(2)配管和管线

1)配管前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a、根据图纸设计要求和规范要求,决定配管的位置、路径,安装支架。

b、检查土建的构筑物是否己具备配管和穿线条件。仔细检查预埋及预留工作,不要有遗漏、重复和错误。

c、根据实测和设计要求,测绘出电线管的草图进行预制加工,并做好丝扣。

d、配备必需的工具和周转材料

2)配管

a、采用镀锌管,连接丝扣涂导电油膏,接头不焊接地跨线,镀锌管与桥架连接,宜在桥架上钻孔用卡子固定,不要焊接。

b、过伸缩缝的直管,在伸缩缝处应断开,用金属软管接通,两侧管端用钎焊接地软铜线跨接;电气设备连接,除配电箱外,都要用软管接头;

c、接线盒间的穿线管不允许有接头,进出接线盒的管端都用锁紧螺母固定,管口装塑料护口;

d、黑铁管在砼中敷设,内壁要防腐。其它地方敷设都要内外防腐。电线管敷设后,管内必须穿铁丝,铁线必须露出电线,且绑扎牢靠。

3)配线

a、配线前须检查所有电线管,是否己具备穿线条件,核对无误后,再集中力量穿线,穿线时,慢慢拉铁线一端,不能损坏导线的绝缘二层。

b、导线的颜色要有统一规定,易于识别,并据此备料。

c、穿管导线除用颜色区分外,还应表示出其它回路和连接要求的记号。

d、导线端头与设备连接时,使用包塑压接头,与照明器具连接时,线蕊搪锡直接连接,接线盒中分接头,采用绕接法,搪锡封死。用黄蜡带做底层绝缘,胶粘绝缘带密封。

e、在垂直钢管中,为减少管内导线本身重量所产生的下垂力,保证导线不因自重而折断,导线应在接线盒内固定。

f、敷设的导线应便于检查、更换。

(3)低压配电柜、控制箱(含户外),机旁箱的安装。

1)安装前的工作

a、检查所有的设备,查阅规范标准,核对设计图纸,确认所有设备是否合格,其安装规范及要求是否合理,如有出入,及时反馈给业主,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b、检查土建的预埋件及基础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c、检查开关柜、控制屏、电控箱的防潮、防变形和漆面等情况,确认完好后,就可准备安装。

d、做好设备的型钢基础,基础型钢允许不直接偏差大于1mm/m,全长不大于5mm,水平度偏差不大于1mm/m,全长不超过5mm,基础型钢应接地。

2)安装

a、配电柜,控制箱安装其垂直度误差≤1.5mm/m,水平偏关,相邻两柜顶部≤2mm,成列柜顶部≤5mm,盘面偏差相邻两柜边≤1mm,成列柜面≤2mm。

b、设备在安装和搬运时,必须做好防震、防潮、防变形和防损等安全措施,必要时,可将易损部件单独包装运输。

c、接入配电柜、控制箱、机旁箱的所有电缆应排列整齐,并在电缆(至少两端)挂小牌表明电缆型号、规格、回路编号等。

d、其余如空压机控制箱,吸泥机控制箱等设备配套供应的控制箱安装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要求进行。

e、二次回路的接线工作,应派熟练工人精心施工,并有一人作业,一人复核,且需进行绝缘检查,受电前,按规范的步骤进行逐项检查,确保一次受电、送电成功。

(4)电动机安装接线

1)安装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如基础验收,开箱检查等。

2)电动机接线之前,应先对电动机进行绝缘试验。

3)高压电动机必须视电动机的出厂日期、运输情况、现场环境等综合分析,是否需干燥和抽蕊检查。

(5)防雷接地

水质净化厂内,建筑物高度超过15m的,在其屋顶须装设避雷带,接地线采用砼中的钢筋。在土建接触焊接头处焊接跨线,用φ12钢,长150mm,并靠在接头处,两面满焊。砼柱下部应留出测试点和室内干线的接线柱。

(6)引进设备的配电设备,安装时应在外方专家的指导下进行。

(7)电气调试

电气调试由本公司专业调试单位进行,安装施工人员配合。调试前,编制作业指导书,指导工人调试工作。由供货商负责安装,调试的系统,我公司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2自控仪表安装

本工程自动化程度高,其运行离不开强大的自控系统的支持。我公司在自控系统安装中负责管子、桥架

、控制电缆的敷设,并配合专业厂商进行安装调试工作。

(1)熟悉图纸设计精神,根据业主和专业厂商的要求做好管子和桥架的敷设,其中管子中需穿铁丝。

(2)施工中必须协调专业厂商、工艺设备、工艺管道安装之间的联系。对于流量仪表及调节阀部分部件的安装尽可能在工艺管道安装时一起安装。

第14篇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施工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2.机械和动力机的底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设防护装置。

3.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4.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零保护,并设置单一开关;遇有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5.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转中修理。

6.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7.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通过架空输电线路时应将起重臂落下,在架空输电线路一侧工作时,不集约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或重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

输电线路电压 <1千伏 1-20千伏 35-110千伏 154千伏 220千伏

允许与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 1.5 2 4 5 6

8.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时,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9.受压容器应有安全阀、压力表,并避免暴晒、碰撞;氧气瓶严防沾染油脂;乙炔发生器、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0._光或闵湎咛缴俗饕登

第15篇 特种设备设施工作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

3职责

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

4.2.1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4.2.1.1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

4.2.1.2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2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执行。

4.2.3特种设备的验收

4.2.3.1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

4.2.3.2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2.3.3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3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

4.3.1 特种设备的安装

4.3.1.1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

4.3.1.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

4.3.1.3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

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4.3.1.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3.2 校验

4.3.2.1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4.3.2.2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2.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4.3.3 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4 使用与管理

4.4.1 特种设备的使用

4.4.1.1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状况,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为设备的责任人,并进行管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包括:

a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b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c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4.1.4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钥匙,由设备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具体的使用严格按电梯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4.1.5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需停用并标示,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对于违反规定操作者予以记过处分。

4.4.2 特种设备的管理

4.4.2.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4.2.2使用部门或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及定期检定的操作规程;

4.4.2.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原始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4每台特种设备指定一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本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管理特种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 ① 负责技术档案的建立及归档: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规程》(smp-emed008)规定执行 ② 安全操作常规检查; ③ 日常维护保养; ④ 监督供应商对设备定期保养; ⑤ 定期检验(包括供应商来厂监测及送外监测工作); ⑥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发现异常情况的紧急通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4.4.2.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年检的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 锅炉:锅炉外部的检验为一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验为两年一次; b 电梯:一年一次; c 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为半年、安全阀为1年、罐体为5年); d 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月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日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4.2.7特种设备故障停用的管理:

a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当对设备停止使用并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报告,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

4.5.1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5.2 设备部或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认真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对我司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供应商对设备维护保养的,按照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内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执行;非供应商负责的监测内容及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由特种设备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4.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日常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带故障运行;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自理。

4.6特种设备的改造

4.6.1改造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具体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监督执行。

4.6.2特种设备改造后应进行校验。

4.7特种设备的报废

4.7.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7.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执行要求详见《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人员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8.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使用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变更历史

变更实施时间 变更内容 变更审批号 增加日检、月检项目,规范特种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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