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前准备
1. 检查车辆:在启动汽车前,务必检查机油、刹车液、冷却液等关键液体是否充足,轮胎气压是否正常,灯光、刹车系统、转向系统是否功能完备。
2. 确认天气和路况:根据天气预报和实时路况信息,评估行驶安全,必要时调整行车计划。
3. 调整座椅和后视镜:确保驾驶位舒适,视野开阔,后视镜调整至能清晰观察到车后情况。
4. 安全带检查:每次上车后,首先要系好安全带,同时提醒乘客也必须佩戴。
二、驾驶中注意事项
1. 遵守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信号,保持安全速度,不超速、不闯红灯,尤其在人行横道和学校区域要减速慢行。
2. 注意视线:保持头部和眼睛的移动,提前观察前方、两侧和后方的情况,避免长时间盯着一个点。
3. 保持安全距离: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以便有足够时间应对突发状况。
4. 切勿疲劳驾驶:连续驾驶4小时后应至少休息15分钟,若感到疲劳,应及时停车休息。
三、特殊环境驾驶
1. 雨雪天气:降低速度,增大与前车的距离,使用雾灯或近光灯,避免紧急制动。
2. 夜间驾驶:使用远光灯在无照明的路段,但在会车或靠近其他车辆时切换为近光灯。
3. 高速公路驾驶:保持稳定的速度,不随意变更车道,进入和离开高速公路要提前打转向灯。
四、应急处理
1. 碰撞预防:发现可能的碰撞风险,立即采取避让措施,如无法避免,尽可能正面撞击以减少伤害。
2. 故障停车:车辆发生故障,应在安全地带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放置警告三角牌。
五、结束驾驶
1. 停车位置:选择合法且安全的地点停车,避免阻碍交通或影响他人。
2. 关闭电源:熄火后,关闭所有电器设备,拔出钥匙。
3. 离开车辆:确保车辆门窗已关好,带走所有个人物品,最后离开车辆。
1. 驾驶员需具备有效驾驶证,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状况适合驾驶。
2. 驾驶过程中应全程保持清醒,禁止酒后驾驶和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
3. 遵守交通法规,尊重行人和其他道路使用者,保持文明驾驶。
4. 遇到紧急情况,应迅速判断并采取正确行动,优先保证人员安全。
5. 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隐患。
6. 在特殊环境或天气条件下,驾驶应更加谨慎,遵循相应的安全驾驶策略。
7.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并配合处理,不得逃离现场。
第1篇 汽车驾驶员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到“集中思想不麻痹,谨慎驾驶不急躁,中速行驶不冒险,礼让三先不抢 道”。
2、要管好用好车,驾驶员随时带上“三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做好车辆保养以及安全运输。
3、认真执行“三查”制度(出车前检查,行驶中检查,回公司后检查)。
4、防止“四漏”(油、水、汽、电),并检查是否充足。
5、坚持以下情况不出车:
(1) 安全设施不齐全有效;
(2) 备修工具不带好;
(3) 制动器作用不良;
(4) 喇叭不响;
(5) 轮胎气压不符合标准;
(6) 转向系统有故障;
(7) 灯光不亮;
(8) 雨刷不灵。
第2篇 工贸企业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汽车驾驶员须经专门训练,经交通监理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
2.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和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3.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4. 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又路口时应“一慢、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
5. 汽车在厂区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建不得超过lokm;车间、库房内时建不得超过5km。
6.在厂内和车间内行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7.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瞭望,确认无火车通过时,有槽杆放下时要按次序停车,离火车道30m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8.在用起重设备装卸时,驾驶员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吊装时检查,修理车辆。
9.车辆装戴不得超过行驶证上核定的数量。
10.装载不可解体货物的体积超过规定、装运易燃易爆物品时,须经厂有关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要求行驶,并悬挂明星的安全标志。
11. 货车载人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
12.装载货物必须均衡平稳,捆扎牢固,车厢侧板,后栏
扳要美好拴牢,货物长度超过后栏板时,不得遭栏号牌、转向灯、尾灯和自动灯。装载散状、橱状或掖态贷物时不得散落、飞扬或漏滴车外。
13.装运炽热货物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柴油货车运输。
第3篇 物业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2
物业公司汽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二)
汽车驾驶员除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广东省道路管理实施办法》外,还应遵守下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a、发动机未熄灭前不得加燃油。
b、用汽油清洁发动机和零部件时,必须切断车辆电。
c、严禁用明火作照明检查油箱存量。
d、严禁采取不经过汽油泵和滤清器,而使用各种容器或其它自流方式向发电机化油器内注汽油。
e、严禁将盛装汽油的容器放在驾驶室内。
f、严禁用嘴直接吹、吸汽油管路和零部件。
g、化油器回火时,应立即检查,排除故障。
h、汽油着火时,应用灭火器或砂土、麻袋、衣服扑灭,不得浇水。
i、严禁使用短路法检测电路导线通断情况。
j、汽车电线着火,应迅速关闭电门并拆除一根蓄电池接线,不得乱扯电器线路。
k、拆卸机件时禁止使用不规范工具。
l、拆卸轮胎,应用千斤顶将车顶起,放置托架,并用三角木塞住其它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m、车下作业时,应选择平坦地点,将车前、后轮塞上三角木,变速杆放空档,拉紧手制动,方准作业。
n、车辆下陡坡时,严禁熄火,空档高速滑行。
o、当出现意外事件,应沉着、冷静,采取正确措施处理。
p、在驾驶车辆时,应精力集中,不准吸烟、饮食、闲谈或做其他防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第4篇 汽车驾驶员安全作业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公安部、交通部《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规则》。
2.汽车司机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发给执照后,方可独立驾驶车辆。实习驾驶员除持有实习驾驶证外,应有正式司机随车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3.开车前严禁饮酒,行车、加油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驾驶室不准超额坐人。
4.行车前必须检查刹车、方向机、喇叭、照明、信号灯等主要装置是否齐全完好。严禁带病出车。
5.汽车在起步,出入工厂、车间大门、倒车、调头、拐弯、过十字路口时,应鸣号、减速、靠右行;通过交叉路口时,应“一慢、而看、三通过”;交会车时,要做到礼让“三先”(先让、先慢、先停)。
6.汽车在厂区内行驶,宽9米以上的干道上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一般情况时不得超过0公里;进出厂门、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车间、库房内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
7.在车间、库房及露天施工工地行驶时,要密切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动向,并应鸣号、低速慢行,随时作好停车准备。
8.严禁超重、超长(车身前后2米)、超宽(车身左右0.2米)、超高(从地面算起4米)装运。装载物品要捆绑稳固牢靠,载货汽车不准搭乘无关人员。
9.停车时要选择适当地点,不准乱停乱放。停车后应将钥匙取下,拉紧手刹车制动器。
10.货车载入时,严禁超过规定人数。汽车开动时,应待人员上下稳定,关门起步。严禁抢上跳下。脚踏板、保险杠严禁站人。
11.在厂内和车间行驶时,只准走规定的道路。不准从传送带、工程脚手架和低垂的电线下通过。
12.在厂内过铁道时要减速了望,确认无火车时再通过。有横杆放下时,要按次停车;离火车道30米内不准调头、倒车,更不准超车。
13.再用起重设备装卸车时,司机必须离开驾驶室,不准在这时检查、修理车辆。
第5篇 汽车驾驶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出车前,要对车辆主要部位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出车,严禁出带病车酒后驾车,非驾驶员驾车,超载、超员、客货混载等。
2、行驶中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行驶,通过公铁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不准争道抢行。
3、汽油车严禁直流供油和使用吊火,柴油车严禁使用马达试验油嘴油泵。
4、托运危险或重、大、长、宽物品时,车上要有红旗或红灯等警示标志。
5、车辆载货,驾驶员应负责检查所装载的货物重量分布是否均匀,不得过于偏重或后重,易滚动的物品必须捆绑或固定,否则不准运输。
6、装运危险品或易燃品时,不得在市内或人烟稠密的地放以及靠近其它车辆停放,在停车时间内须有专人看守。
7、车辆在临时停车时,应选择好停车地点拉紧手制动,并取下点火开关钥匙,坡路上停车必须轮下掩木或石块,防止溜车。下坡严禁熄火或空挡滑行。
8、避免在公路弯道上或隐蔽地点停车,如因故必须停车时,应鸣喇叭示警,夜间打开小灯以防碰撞。
9、冰雪路面必须带防滑链条,冬季需要烤车时,要先进行检查,是否有渗油处,烤车人不得离开车辆。要有防火措施车上配有(灭火器)。
10、试验刹车时,应注意后方有无来车,以防造成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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