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持电动工具概述 手持电动工具广泛应用于建筑、制造、维修等多个领域,其高效便捷的特点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然而,如果不正确使用,这些工具也可能成为安全隐患。本规程旨在确保员工在使用手持电动工具时的安全,预防意外伤害。
二、工具选择与检查
1. 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类型和功率的手持电动工具,确保工具与任务匹配。
2. 在使用前,检查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开关、防护装置等是否完好无损,功能是否正常。
3. 确保工具接地良好,防止电击风险。
三、操作准备与环境
1. 穿戴合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眼镜、耳塞、防护手套等。
2. 工作区域应保持整洁,避免杂物堆积造成滑倒或绊倒危险。
3. 检查工作台或支撑面稳固,防止工具或工件滑落。
四、操作规程
1. 插拔电源插头时,务必关闭工具开关,防止电弧伤人。
2. 使用时保持稳定握持,避免工具失控。
3. 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运行电动工具。
4. 遵循工具制造商的使用指南,避免超负荷或不恰当使用。
五、维护与存储
1. 定期进行工具保养,清洁工具表面,润滑必要部件。
2. 使用后,及时断开电源,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物质的地方。
3. 故障工具应及时修理,无法修复的应报废处理。
六、应急措施
1. 遇到电气故障,立即切断电源,避免触电。
2. 如发生切割、打孔等意外伤害,应迅速止血并寻求医疗援助。
3. 熟悉并执行现场应急预案,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响应。
七、培训与监督
1. 所有操作人员必须接受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培训,并通过考核。
2. 管理层应定期检查工具使用情况,纠正不当行为,确保规程执行。
八、持续改进
1.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定期评估规程的有效性。
2. 根据新的技术发展和事故教训,适时更新安全规程。
本规程依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 45001)、《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与使用规定》(gb/t 33945)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旨在提供一个全面、实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框架。各企业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规程,确保安全文化的落地执行,切实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第1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技术规程
1、手持电动工具指手持式、手推式、携带式电动工具、用具、灯具等。本规程除适用手把砂轮,手电钻外也适用固定砂轮和钻床。
2、手持电动工具、设备及所配元件必须有经国家有关部门检验的合格证,并批准生产、销售的产品,必须有使用说明书和安全技术要求。
3、电源必须采用(单相)或四芯(三相)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或黑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做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地线应牢固地接在工具、设备的金属外壳上。
4、插头、插座绝缘外壳必须完整良好,露天开关应装在防雨箱内,裸露的带电体应安装在碰不着处,否则必须有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
5、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36伏,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不超过12伏。
6、电焊工作物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时,都应有保护性接地和接零。
7、所有运动的危险部分如传动带,明齿轮,接手等必须安装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装置。
8、有爆炸危险的场所,要使用防爆电器,并采取防范措施。
9、使用前应认真检查,送电空转一分钟,无异常后,方可操作。
10、使用电钻(钻床)、砂轮等不可用力过猛。更换钻头、砂轮片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遇有临时停电时,必须拉电门。
11、使用砂轮时,一般只能用砂轮整面磨削,较薄的砂轮,禁止侧面磨削,操作人员要站在砂轮侧面,不准二人同时使用一片砂轮。
12、手持电动工具,一人操作至少一人监护,严禁带电检修。
第2篇 工贸企业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保证安全,必须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 压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
3、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兆欧,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4、操作人员应了解所有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 转部分。
5、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6、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 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7、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 拨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9、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 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10、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11、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12、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第3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的说明
(1) 一般场所应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还必须作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 在潮湿场所或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
(3) 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i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若选用ii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 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 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 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 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 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a.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b.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c.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 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 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 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 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b.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c.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d.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4) 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b.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5) 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b.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 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b.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7) 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b.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c.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8) 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b.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c.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4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 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 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 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 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5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 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6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7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技术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8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 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 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 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 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 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 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9篇 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电钻等:安全操作规程
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应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2、对长期停用或新领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经测试绝缘良好方可使用。
3、在通电前,应做好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应加装单独电源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严禁一台开关安两台或两台以上电动设备。
4、电源开关应采用双刀开关控制,其开关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地方,当采用插座连接时,其插头、插座应无损伤、无裂纹且绝缘良好。
5、因故离开现场暂停工作或遇突然停电时,应拉下电源开关。
6、手持电动工具的电缆应避开热流,并采取防止重物压坏电缆等措施,需要移动或工作完毕应切断电源。
7、手持电动工具的刀具,如钻头砂轮等,必须夹紧、锁紧,手持砂轮机的砂轮旋转方向应避开人和设备,以免砂轮碎块伤人和伤物。
第10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环保作业操作规程
1、一般场所应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若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还必须接零保护。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手套、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2、在潮湿场所或金属结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3、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若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并应有人监护。
4、手持式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禁止使用塑料花线。
5、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6、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7、在潮湿地区或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8、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9、作业前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费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10、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11、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0c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12、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13、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4、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支,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5、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作表面保持150~30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6、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时太大。
(2)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钉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17、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力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进,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第11篇 手持电动工具作业安全规程
1、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三紧扣严,戴好防护眼镜,绝缘鞋和绝缘手套;
2、作业人员必须熟知手持电动工具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能够掌握磨削工艺要领,具备处理突发事件发生的能力;
3、作业前应检查手持电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外壳、手柄无裂缝及破损,电缆软线和插头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接地保护线连接正确安全可靠;
4、手持电动工具在装好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等后应空载运转,确认运转平稳正常、开关动作灵敏方可作业;
5、作业人员手持电动工具在切割、切削、钻削、磨削、抛光时应用力均匀平稳,不得心急用力过猛造成工具、机具损坏;
6、作业人员在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旋转中的刃具、磨头、磨片、锯片、钻头、抛光片或清理杂物,如因机具磨损、损坏或清理杂物,应立即关闭电源停机清理或更换机具;
7、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且又未做好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进行打磨、磨削作业;
8、在确保不伤害(损害)他人、自身、设备安全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9、高空作业时,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
10、严禁过载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在工作业时出现异音、震动、超温异味应立即停机检查,禁止异常情况下继续作业;
11、严禁单手操作手持电动工具或将防护装置拆除作业;
12、出现意外停电故障停机时,应立即关断电源,防止意外造成人身伤害;
13、作业完成后,关闭磨床电源,清理机床及作业区域卫生。
第12篇 工贸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1、为了保证安全,必须采用安全保护措施,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 压器;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站在绝缘垫上。
2、使用前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
3、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兆欧,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
4、操作人员应了解所有电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得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 转部分。
5、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
6、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 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
7、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不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
8、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 拨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
9、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 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及时修理,否则不得使用。
10、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动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11、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12、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第13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一)在使用前,操作者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性能和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二)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工具时必须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三)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或ⅲ类工具。
(四)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ⅲ类工具,或装置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在外安全监护。
(五)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工具。
(六)ⅰ类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做保护线。
(七)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八)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九)插头、插座中的接地级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十)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随意拆卸。
第14篇 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问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应检查工具外壳、手柄是否有裂缝、破损,电缆软线及插头是否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是否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各部防护罩是否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6.机具起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②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③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④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②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遵守以下规程:㈠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②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②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②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③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遵守以下规程:①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②铆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③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第15篇 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使用刃具的机具,应保持刃磨锋利,完好无损,安装正确,牢固可靠。
2.使用砂轮的机具,应检查砂轮与接盘间的软垫并安装稳固,螺帽不得过紧,凡受潮、变形、裂纹、破碎、磕边缺口或接触过油、碱类的砂轮均不得使用,并不得将受潮的砂轮片自行烘干使用。
3.在潮湿地区或在金属构架、压力容器、管道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作业时,必须使用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动工具。
4.非金属壳体的电动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不应受压、受潮,并不得接触汽油等溶剂。
5.作业前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外壳、手柄不出现裂缝、破损;
2)电缆软线及插头等完好无损,开关动作正常,保护接零连接正确牢固可靠;
3)各部防护罩齐全牢固,电气保护装置可靠。
6.机具启动后,应空载运转,应检查并确认机具联动灵活无阻。作业时,加力应平稳,不得用力过猛。
7.严禁超载使用。作业中应注意音响及温升,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查。在作业时间过长,机具温升超过60℃时,应停机,自然冷却后再行作业。
8.作业中,不得用手触摸刃具、模具和砂轮,发现其有磨钝、破损情况时,应立即停机修整或更换,然后再继续进行作业。
9.机具转动时,不得撒手不管。
10.使用冲击电钻或电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掌握电钻或电锤手柄,打孔时先将钻头抵在工作表面,然后开动,用力适度,避免晃动;转速若急剧下降,应减少用力,防止电机过载,严禁用木杠加压;
2)钻孔时,应注意避开混凝土中的钢筋;
3)电钻和电锤为40%断续工作制,不得长时间连续使用;
4)作业孔径在25mm以上时,应有稳固的作业平台,周围应设护栏。
11.使用瓷片切割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时应防止杂物、泥尘混入电动机内,并应随时观察机壳温度,当机壳温度过高及产生炭刷火花时,应立即停机检查处理;
2)切割过程中用力应均匀适当,推进刀片时不得用力过猛。当发生刀片卡死时,应立即停机,慢慢退出刀片,应在重新对正后方可再切割。
12.使用角向磨光机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砂轮应选用增强纤维树脂型,其安全线速度不得小于80m/s。配用的电缆与插头应具有加强绝缘性能,并不得任意更换;
2)磨削作业时,应使砂轮与工件面保持15°~ 30°的倾斜位置;切削作业时,砂轮不得倾斜,并不得横向摆动。
13.使用电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前应先根据钢板厚度调节刀头间隙量;
2)作业时不得用力过猛,当遇刀轴往复次数急剧下降时,应立即减少推力。
14.使用射钉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将枪口对准人;
2)击发时,应将射钉枪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当两次扣动扳机,子弹均不击发时,应保持原射击位置数秒钟后,再退出射钉弹;
3)在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射枪内均不得装有射钉弹。
15.使用拉铆枪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被铆接物体上的铆钉孔应与铆钉滑配合,并不得过盈量太大;
2)柳接时,当铆钉轴未拉断时,可重复扣动扳机,直到拉断为止,不得强行扭断或撬断;
3)作业中,接铆头子或并帽若有松动,应立即拧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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