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公司整体资产转让合同
2023公司整体资产转让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年日在(地点/城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资产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万元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整体资产。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整体资产是甲方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整体资产后,其在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分享本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整体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企业名称)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公司固定资产转让合同
2023公司固定资产转让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固定资产:甲乙双方同意,有关企业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所述的交割日前,对甲方签署的并已履行交货义务,但依据合同、协议的规定或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合同、协议并未有规定),甲方仍处于承诺履行产品的售后安装或其它售后服务义务期间的销售合同、协议,自交割日后,应由乙方代替甲方持续履行上述产品的售后安装及销售合同、协议所约定的其它售后服务。
2.为确保乙方持续履行前款所述的产品的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________公司对交割日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进行审计确认。乙方在依据本协议第七条第3款所述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时,应自转让价格中扣除上述经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售后服务费。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交割日为起算日,在自交割日起的第_____________个公历年度届满之日,由_____________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进行审计,该审计数据为终局数据。如经审计,依据本条上款由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超出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超出部分的价款返还甲方;如经审计,乙方预提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的总额不足支付实际发生的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用的总额,则甲方应在公司出具审计数据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将不足部分的价款支付予乙方。
第五条商标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商标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根据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确认的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的基础。在交割评估基准日,甲、乙双方将根据本条下款所述原则对交割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进行调整。经过上述调整后的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与流动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将作为乙方收购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以代替甲方偿还截止交割日,以甲方为债务人的有关债务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格,惟上述有关债务截至交割日的本金及利息(如适用)的总额累计应相等于转让价格总额扣除依据本协议第四条第2款经_____________公司审计确认的预提安装费及售后服务费。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名单及相关资料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特许经营权转让合同。商标转让合同。房屋转让合同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独立中国律师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7.在交割日当天,乙方应向乙方同意替代甲方偿还的有关债务的债权人发出乙方代替甲方承担有关债务的通知书,甲方应确保上述债务的债权人自收到上述通知书后(包括该日)的十四个工作日内,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如在上述期间内,债权人仍未能对通知书加以书面确认,对未能获得确认的债务部分,乙方不承担偿还义务,直至甲方促使该部分债务的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而甲方应自行承担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包括该日)至债权人对通知书加以确认之日(包括该日)的,该部分债务所产生的利息及一切费用。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4.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5.甲方保证,截止本协议签署日,以及直至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制造、销售或以其他方式经营的产品,没有并将不会侵犯任何专利、设计、版权、商标或类似的知识产权,并无任何人士提出与上述产品有重大关系的权利要求。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商标、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8.甲方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投保,且该等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交割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并保证在交割日后,促使有关保单的保险人同意将保单之投保人、受益人变更为乙方。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4.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交割日前的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之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17.甲方为有关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的实益拥有人及拥有有关物业妥善的及可在市场上出售的业权。有关物业并不受任何按揭、抵押、租赁、许可权或其他负担或任何第三方权利、条件、指令规则或其他限制所影响或需要得到任何第三方同意或向第三方支付金钱补偿,而将会或可能会对上述物业的价值或对有关企业使用、转让或出售上述资产的能力造成重大不良后果。
18.即使在交割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商标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特权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特权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第3篇 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2023公司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应借款方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出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固定资产贷款。借贷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小写),_________(大写)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款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款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自贷款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借款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_____个月(_________年)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款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款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款方帐户之日。如借款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款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款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贷款利率: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_________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贷款方通知为准。
2.计息结算: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款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款方帐户,则贷款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费用
1.手续费:本合同规定贷款方将向借款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款方应于第__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2.承诺费:贷款方有权在提款期内向借款方收取承诺费。承诺费费率为年率_________;承诺费起算日为_________,并在_________日计收。计费方法:以三百六十天为一年,按未提金额和实际未提天数计收承诺费。承诺费由贷款方主动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管理费:借款方应在第一次提款时按合同借款金额的_________%向贷款方一次性支付管理费,管理费以人民币支付(以支付当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中间价折算)
4.凡因签订与履行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而发生的其他费用均由借款方承担。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_________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款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款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款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贷款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借款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借款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_________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贷款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贷款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借款方_________在_________行开立的人民币第_________号帐户内。借款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贷款方。
借款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_________书面通知贷款方外,借款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承担费。如延迟天数超过_________天,贷款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的追索权。
如提前用款,借款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贷款方,经贷款方同意后生效,否则贷款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借款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贷款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贷款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管理
借款方须按时向贷款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贷款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贷款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借款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借款方有义务向贷款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借款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贷款方同意。
第十二条还款
1.借款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_________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款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款方并获得贷款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款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向借款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___%的承担费。
3.借款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款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款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款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三条保证
1.借款方保证向贷款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款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款方保证按时向贷款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款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款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款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款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款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款方应向贷款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款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款方随时有向借款方或借款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款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款方提供贷款。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贷款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2.如借款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3.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借款方向贷款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贷款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
(2)借款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
(3)借款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
(4)借款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
(5)借款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4.凡借款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它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借款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借款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借款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五条还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由_________作为借款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向贷款方出具担保函,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一旦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经贷款方发出书面通知,由担保单位承担还本付息责任。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借款方:
1.借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借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借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借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借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贷款方:
1.贷款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贷款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贷款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贷款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贷款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八条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二十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贷款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4篇 资产管理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的技术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八小时工时制度。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
第六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第七条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第八条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无需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十三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一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_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甲方除《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九条、乙方除《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外,均不得解除合同或自行离职,否则应支付违约金500元。
2.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劳动合同,除遇有特殊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给对方赔偿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按有关规定或实际情况确定。
乙方应遵守如下规定:_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每天按正常上班时间到甲方报到。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篇 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 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 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第6篇 公司存量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条 设立目的
为了加强本公司存量资产的管理,维护本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其使用效益,保证和促进本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存量资产范围
1.本办法所称的公司存量资产指的是归本公司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有形经济资源,主要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土地、低值耐用品等。
2.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使用期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及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家具用具和植物等;
3.土地是指本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占有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能以货币计量的资产;
4.低值耐用品。是指单位价格在____元以上(含____元)而低于____元的,使用年限在____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物品。
第三条 管理原则
本公司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分级管理和管用结合的原则,实行三级管理制。
第四条 管理部门
1._____部门为本公司一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公司资产的统一登记汇总,在_____领导下负责规划、协调、管理本公司资产。
2.本公司各相关部门为二级管理机构,归口管理各类专用资产。分别是:
(1)部门负责公司土地、建筑物和家具用具等方面资产的管理;
(2)部门负责各类仪器设备和低值耐用品方面资产的管理;
(3)部门负责所有图书资料方面资产的管理;
(4)部门负责本公司内植物方面资产的管理;
(5)负责本公司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3.各管理机构应指定工作认真、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专职或兼职的资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所占用资产的登记、建帐、建库,统计报表报送、资产异动报批等具体管理。各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发生变动时,应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五条 具体管理措施
1.资产登记
凡属本公司资产,不论形成渠道和经费来源均属于本办法的管理范围。各类资产必须坚持“谁经手形成谁负责入库”的登记制度,即资产在形成之后,其经手形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及时到资产的______部门办理验证、登记、建帐(卡)手续。没有_____部门的验证签章,本公司财务部门不予付款结算。
______部门应根据会签后的有效凭证,进行公司资产登记并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各部门应认真建立并做好本部门所占用公司资产的流水帐和分类明细帐。
2.资产使用
(1)本公司资产实行优化配置原则。为提高资产利用率,充分发挥其使用功能,______部门应根据需要对各类资产统筹安排、合理分配。并有权对长期闲置不用或使用效益低下的资产进行调剂处置。
(2)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充分发挥资产的使用效率,本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资产使用部门收取成本管理费。
(3)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等管理工作,使公司资产在规定的使用时限内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若出现难以修复的故障,应及时呈报_____部门安排专人(项)修理,恢复其使用功能。
(4)使用部门对其占用的资产不得自行转让、出租、出借。若有多余闲置不用或不需用的资产,应主动报告_____部门进行统一调剂,_____部门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办理资产的平行调拨、无偿调出,有偿转让、出租、出借等手续,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5)本公司资产个人不得长期占用。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调换工作岗位,必须向原部门______办理设备清交手续;离开本公司时,应如数归还所占用的公司资产没有所在部门______和_____的共同验证签字,______部门不得放行。
3.资产报废
(1)公司资产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寿命已到确已丧失效能的;质量太差或损坏至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无修理价值或市场缺少主要零配件不能修复的;由于某种原因已丧失使用价值的;能源消耗或污染环境超过国家有关规定又难以改造的可申请报废。
(2)公司资产的报废,必须坚持“先报批,后报废”的原则。由具体使用部门先提出报告逐一说明资产报废原因,____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___部门,____部门按照有关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核实、确认。单价在____元以下的,由____部门负责人审批;单价在_____元的,由使用部门报______审批;单价超过____元的需经_______审批。年终由____部门统一汇总呈报_____。
(3)报废的资产一律由______部门负责处置,取得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公司财务。
(4)因管理不善而造成公司资产丢失和损坏的,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并按损失额的一定比例由过失人赔偿。
(5)确因不可预见因素等造成的资产丢失和损坏,应由公司__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失(损)程序。
4.资产清查与报告
各单位对其所占有、使用的公司资产每年要自行清查一次,核对帐(卡)物相符情况,并将自查结果上报_____部门。公司_______部门对其归口管理的资产实行报告制度,按规定的报表格式和内容如实填写资产变动情况表,经与财务部门核对无误后按时报送_____。部门对报表进行逐项核实汇总,最终编制出公司存量资产统计报表呈报______部门。
第六条 附则
本办法经_____核准后实施,增设修订亦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_____。
第7篇 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书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
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
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篇 2023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公司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公司坚持科学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组织生产经营,提_____益。
第四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公司。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
公司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股东
第七条股东即为实际公司投资人,本公司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名义出资申请营业执照。
第八条名义股东、股东代表和股东姓名、股东出资额详见明细表。
第九条股东以其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在公司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其资产量化后的足额作为缴纳出资额,并取得出资证明书;
(二)对公司董事长的产生享有推选权和被推选权;
(三)依照出资比例承担公司债务,分取公司红利;
(四)公司登记后,不得退股;
(五)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以按原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增资;
(六)对公司运营的事项享有建议权,可以通过公司总裁办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以及通过总裁办向公司经营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支持、配合公司董事长的工作;
(八)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九)按期参加股东会议,对公司的重大决策享有表决权;
(十)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要求查阅公司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目的;
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十一)股东有权向公司决策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二)在公司决策与股东个别意见发生矛盾时,要坚决执行公司决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内部和谐;
(十三)监督、支持和配合公司的工作。
第三章股权转让及继承
第十一条本公司股权不可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不能执行权利与义务或不能享受股东权益时,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第四章股东会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四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公司法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董事会成员,并决定公司董事长的任职及薪金待遇;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年度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年度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十六条股东会决定事项时,须经股东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方能形成决议。
第十七条股东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在每年____月和____月各召开一次。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与四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联名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八条召开股东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股东。
第十九条股东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参加会议由董事长委托副董事长主持。
第二十条股东会议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五章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由_________人组成,由股东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_________名,副董事长_________名,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______________年,届满后可以连选连任。董事在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撤消和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八)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裁;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派往合资公司的代表,决定以上人员的考核方案及报酬事项;
(九)制定公司财务、人事、利润分配、奖励等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副董事长或者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二十六条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有效。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六章总裁
第二十七条公司设总裁一名,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本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奖励惩罚等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制定对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财务审批、审计规定;
(七)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的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八)提请聘任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理和派往合资公司代表人选,并提出对其报酬及考核方案;
(九)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十)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一)副总裁按照总裁办会议分工和总裁授权履行职责。
第七章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
第二十八条受托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不设董事会。
第二十九条设经理(主要负责人)______名,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向公司总裁负责,行使下列权利:
(一)主持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总公司的决议;
(二)组织实施总公司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
(四)在不违背总公司的原则规定下全权负责企业的管理。拟订本部门的财务、人事、工资管理、奖励惩罚、福利等管理制度;
(五)行使总裁授权的其他职权;
(六)副职由企业经理(主要负责人)提名,总公司批准;
(七)经理(主要负责人)定期向总公司报告工作;
(八)副职行使经理(主要负责人)授权的职责。
第八章监事会
第三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由__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监事从股东中选举产生;公司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一条监事会设_____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监事会_____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三十二条监事的_____三年,监事_____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_____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三十三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定期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时,提出纠正意见予以纠正,对不接受意见,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有权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在董事会不履行股东会会议职责时,有权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议;
(四)有权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第三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三十五条监事会每年度召开______次会议,会议期应在董事会会议前召开;三分之二监事会成员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三十六条董事、监事、主要经营者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不得利用职权_____或者获取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第三十七条公司董事长、主要经营者不得挪用公司资金;不得将公司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公司资金借给他人或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董事、主要经营者、监事违反前述规定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三十八条董事、监事、主要经营者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九条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根据需要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妨碍监事会行使职权。
第九章财务管理和利润分配
第四十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_____财政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四十一条公司每月汇总财务会计报告和经济分析。财务会计报告依照国家规定制作。
第四十二条公司将年度(______自然年)预算执行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第四十三条公司利润的分配要兼顾有利于企业再发展、有利于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所有者利益协调的原则,每个自然年结算一次。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要提留”三金”,即发展基金、奖励基金、福利基金。”三金”的提留和年终股份分红方案由董事会提出意见,经股东会讨论通过。上年度亏损由当年利润弥补。
第十章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四十四条公司因下列原因可以解散:
(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经营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由股东会决议解散;
(二)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四)执法机关依法决定公司予以解散。
第四十五条公司因章程第四十四条而解散时,应当在事由出现日起______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股东代表组成。
第四十六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四十七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______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______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日起______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四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代表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四十九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代表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年,自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经股东会通过,由全体股东签字后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股东会所有。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_____________公司第______届第______次股东会通过。
注:后附公司组建后各部门主要职责说明,将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完善。
各股东签章:
第9篇 信托投资公司固定资产外汇借款合同模板
合同号:
借方:
贷方: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币种:
金额: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 (批准单位) 号文批准的 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惟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二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三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四笔用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账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账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账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 %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libor+ )计算。(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 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账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 %;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 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 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 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 %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他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债务。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债务转移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 %;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 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 %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 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违约金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警告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诉讼期间,借方欠款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
2.
3.
4.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 贷方: 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 有权签字人:
签章: 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经办人: 经办人:
第10篇 公司资产转让通用版合同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拥有(持有)的 公司所有资产(包括有形无形资产)。详见合同附件财产清单。 以上转让标的性质属于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二、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抵押权、质权、承租权情况如下: 转让方确认已对上述权利的享有人履行了书面的告知义务。
三、甲方声明与保证
1.对转让标的拥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
2.为签订本合同之目的向乙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均为真实、完整的
3.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公司内部决策等在内的一切批准手续均已合法有效取得,本合同成立的前提及先决条件均已满足
四、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1.甲方在转让前所享有的一切债权,仍由甲方行使
2.甲方在转让前的所负的一切债务(包括应缴税款),除本合同第四条第3项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五、转让方式、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方式和转让价格: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的转让标的以人民币 元,(大写 )(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付款条件: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将本合同第一条项下所涉财产产权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书变更到乙方名下之时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账户为:
六、产权交割
1.经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甲方将与转让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资产清单等系列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乙方,乙方核验查收。财产交割清单需双方签字盖章。
2.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转让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等行为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证书、批件的过户手续
七、转让涉及的有关费用负担 在产权转让过程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乙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未支付价款 %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应向乙方按转让金的确 %支付违约金
4.由于一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错,则双方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5.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补偿其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偿付守约方其经济损失的差额部分。
九、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4.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合同变更或解除致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参照本合同第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执行。
6.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向转让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
二、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023公司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号: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文批准立项,甲乙双方就下列人民币固定资产贷款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贷款金额:
经乙方申请,甲方同意按下列条款向乙方发放固定资产贷款。
第二条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第三条贷款期限:
自甲方第一笔拨款之日起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之日止,共计____个月(____年)。
第四条贷款利率:
本贷款利率为月息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或变更计息办法,自其公布或生效之日起,本贷款上述利率或计息办法亦作相应调整,并以甲方通知为准。
第五条贷款的拨付和作用:
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用途和金额内,按照乙方提供的、经借贷双方协商同意的用款计划,逐笔核贷,供给资金。乙方须于每次用款日前天以电报(加注双方确定的编码)或信函(信托放款支付凭条)方式通知甲方用款的具体日期、金额。甲方接到上述通知后,即按要求用款日期、金额将款项以电汇方式划拨至乙方在行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乙方须在发出上述用款通知的同时即将签字、盖章的贷款借据寄送甲方。
①乙方须按用款计划用款。②如延迟用款,除须于该次计划用款日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外,甲方将对延迟用款金额部分自延迟之日起,按实际延迟天数,收取本贷款利率之50%的违约金。如延迟天数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贷款,并保留立即对已贷款部分本息进行追索的权利。③如提前用款,乙方须于该次提前用款日前二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生效,否则甲方因资金不便、不能适时供应资金之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因国家计划或政策变化等因素使甲方不能按原用款计划供应资金,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计、付利息:
本贷款起息日为甲方第一笔拨款日,利息按实际用款天数,以360天为一年计算,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息一次。计算与付息日为每季度/半年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如该日恰逢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营业日。
第七条贷款管理:
乙方须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月、季、半年及年度财务报表,并每半年向甲方提供本贷款使用和效益情况报告。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的时候检查本贷款的使用情况以及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一切必要的资料,并给予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如发生任何影响本贷款按期还本付息的固定资产或其他债务之增加,须事先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贷款偿还:
乙方必须在本合同规定的贷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偿还贷款,不得逾期。如提前还款,须于该次还款期日前天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方可提前还款。每次提前还款不得少于人民币万元。本贷款非经甲方特别许可,不得展期。本贷款项下的应还本金、利息(包括罚息)、违约金,均由乙方以电汇方式汇至甲方在银行总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第号账户内。
第九条还款担保:
本贷款本息的偿还由经甲方认可的、有实际担保能力的法人作为乙方的担保人,担保人按甲方的条件和格式向甲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书。一旦乙方不能按本合同(包括还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上述担保人保证按担保书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天内,无条件代为偿还乙方所欠的应还本息(包括罚息、违约金)。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不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用款,甲方有权停止贷款,部分或全部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对其挪用金额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100%的罚息;
二、如乙方不按本合同(包括用款计划书)的规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甲方有权对逾期偿还金额部分,自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利率基础上加收30%的罚息。
三、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资料不真实或拒绝甲方对本贷款的上述合理管理或检查;(二)乙方与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从而影响了其还款能力;(三)乙方的资产总额不足以抵偿其负债总额;(四)乙方的担保人违反或失去担保书中的条件;(五)乙方或其担保人在本合同履行期内濒临破产。
四、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第十一条乙方须对本贷款项下购置的固定资产,在贷款期内办理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财产保险,直至乙方全部还清本息。保险单亦由甲方保管。
第十二条甲方将委托代其管理本合同项下贷款的使用和归还以及办理与本合同有关的贷方所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变更本合同或其中条款,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新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不因乙方或其担保人的关停并转、清盘、破产、人事变动及其他债务而影响其对本贷款本息的上述偿还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履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予以解决。甲乙双方如就本合同项下有关事宜发生争执,友好协商不能解决时,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本合同所附“贷款借据”、用款计划书和担保书等文件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贷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借款方(签章):_____________
第12篇 中国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合同号:_________
存档号: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经借、贷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签定本贷款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中每一条款,不得单方毁约。
第一条 贷款种类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为外汇固定资产贷款,贷款的具体用途必须是借、贷双方确认的并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项目。此贷款项下的资金不得挪作它用。
第二条 贷款币种及金额
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贷款用途
此笔贷款用于借款方经_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单位)__________号文批准的______________项目。上述的有关批准文件应作为此贷款合同的附属文件交贷方存档备查。此笔贷款的用途是唯一的,借方不得在此贷款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项目上使用。
第四条 贷款期限
第一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二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三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四笔用款: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计________天。
第五条 起息日与到期日
本贷款合同第四条中限定的起息日与到期日的规定如下:
起息日--本贷款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资金自贷方帐户划出之日为该笔资金的起息日,自该日起对划出的资金开始计息。
到期日--本贷款合同项下的到期日为借方将偿付资金汇至贷方帐户之日。如借方在规定的到期日未能将规定偿付的金额划至贷方帐户,则按逾期处理,借方应按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条 利率与计息结算
1.利率
(a)固定利率:按年利率_______%计算。
(b)浮动利率:按贷方划款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的同期利率加 (libor+ )计算。
(a)、(b)两项,只能选择一种。对于(b)项,利率浮动在每期固定利息结算日进行。
2.计息结算
利息按贷款实际发生额每_______个月结算一次。上半年三月二十日、六月二十日,下半年九月二十日、十二月二十日为固定结算日。借方在结算日应偿付的本息如未能如期划至贷方帐户,则贷方自将未偿部分金额转入本金复利计算。
第七条 贷款手续费
本合同规定贷方将向借方收取贷款手续费。手续费率为本合同贷款总额的_______%;贷款手续费借方应于第_______个计息结算日一次性支付,支付形式与该期支付的本息支付方式相同。
第八条 计息宽限期
本合同规定该笔贷款每笔发生额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的计息宽限期,即自起息日起有_______个月不支付利息。宽限期内利率不变,但遇结息日时不复利计算。宽限期结束后自第_______个月开始正常计息,如该月有固定结算日,则自起息日起至该固定结算日止的全部利息在该日支付;如该月无固定结算日,则该月的20日定为宽限期后的第一个结算日,结算方法与固定结算日相同。
第九条 固定资产保险
该固定资产贷款项下形成的固定资产由借方负责向保险公司办理财产保险。无论是人为或自然等任何原因引起的固定资产灭失或损坏,均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向贷方支付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
第十条 还款
1.借方应严格按还款计划或本合同的规定偿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
2.按外汇贷款惯例,此合同项下的贷款不能提前偿还,如借方因故需提前还款时,应在预计偿还日前十五天书面通知贷方并获得贷方的许可。对不经贷方许可而提前归还的贷款部分,贷方将向借方一次性收取实际提前偿付金额总额______%的承担费。
3.借方确因正当理由而无法按期还款时,应于规定还款日前一个月向贷方提出延期付款的申请,并准备必要的材料以便办理有关展期的手续,经贷方批准同意展期的贷款部分,贷方将不予罚息。贷款展期只限一次,展期到期后贷款将按逾期处理。
第十一条 保证
1.借方保证向贷方提交的所有材料或文件都是合法、真实、有效的。
2.借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
3.借方保证按时向贷方提交使用贷款的有关材料(包括技改项目或工程建设进度的材料、设备进口或购置方面的材料、设备投入运行或工程完工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资料等等),接受贷方的监督和检查。
4.借方由于变更、改制、承包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实行关、停、并、转时,借方保证最迟于上述事件发生之前一个月以前通知贷方,并立即清偿与贷方之间的所有 债务 。经贷方同意,借方可将 债务转移 给接收单位或新设单位(在债务转移的过程中,借方应向贷方出示并送交其主管部门或发包方的发文或有关文件),但接收债务的单位必须与贷方重新签定贷款合同,合同签字以前,贷方随时有向借方或借方接收人追偿债务的权利。
5.贷方保证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用款计划及时向借方提供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无论何方、亦无论何种原因、以何种方式拒绝执行或拖延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之任何一项,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按下述条款执行:
1.如借方不按合同规定,挤占挪用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时,贷方将按规定加收罚息。罚息利率规定为在原 贷款利率 基础上加收___%
2.如借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或未经贷方展期认可而发生不能按期还款情况时,贷方最多给予借方________天的还款宽限期。如在宽限期终止时借方仍不能清偿全部应付款项,则自宽限期终止日的第二天开始,贷方将对借方未偿还款项部分的金额按每日________%的利率在原贷款利率基础上加收罚息;
3.如贷方未按本合同或用款计划规定按时拨付款项,则借方给予贷方__________天的宽限期。超过宽限期,借方有权要求贷方按实际 违约金 额及延误天数按贷方罚取借方逾期贷款的同等利率向借方支付违约金;
4.如借方在贷方加收罚息及多次通知、 警告 后仍未能偿还贷方贷款时,贷方将通过法律手段向借方追偿所有未还资金。在 诉讼 期间,借方 欠款 仍按逾期利率计息,直至裁决内容提出新的利率为止。
第十三条 担保
本贷款由以下单位提供以下形式的担保: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的担保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仲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条款内容的争议,借、贷双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贷方所在地的仲裁机关仲裁。此仲裁是终局的,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文本及附件
1.本合同正式文本使用语言为中文,如需要,亦可使用英文或其他语言文本。如两种或两种以上文本的合同内容发生矛盾时,一切内容解释以中文文本为准。
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分,借、贷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若干,份数不限。
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方:中银信托投资公司
有权签字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公司资产收购合同书范本
一、目标公司资产的详细陈述:
1、 资产范围(附清单)
2、 资产有无设定抵押、担保情形
3、 如系国有资产,有无有关部门批准文件
二、目标公司的有关公司文件、财务报表、营业与资产状况的报表(尤其是公司负债情况,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开列详细清单)
三、保证条款:保证上述条款及文件的真实性,如有错误和不实之处,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过渡期条款:
1、 双方应尽快取得涉及本项交易或与本项交易的实施有关联的第三方同意、授权及核准
2、 卖方承诺在此过渡期内妥善保存管理目标公司的一切资产
3、 为维护目标公司的现状,防止卖方利用其尚为目标公司之机,变相从公司获得其他利益,使公司资产价值减少
4、 双方对于收购合同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均负有保密义务,以免节外生枝。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卖方:
a,办理有关产权证照转户手续
b,资产移交期限
c,分批移交,移交时间表。
2、买方:
a,付款日期
b,付款方式
c,机关日期和方法。
六、现有职工安置问题
六、违约责任
七、生效条件
收购方: 被收购方:
二o 年 月 日
第14篇 公司资产转让标准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年日在(地点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整体资产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万元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整体资产。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____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
第二条、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整体资产是甲方合法拥有的整体资产,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整体资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
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整体资产后,其在而转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三条、盈亏分担: 本企业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投资人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分享本企业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费用负担:本次整体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或二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守约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 企业名称)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5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业务指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 资产管理产品 电子合同 业务指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受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委托,本公司为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提供电子合同的流转、保管及查询服务,为规范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业务运作,保护投资者及各方系统参与人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等法律 法规 、行政规章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业务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资产管理产品,是指基金管理公司或其 子公司 设立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产品、证券公司或其子公司设立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管理机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电子合同,是指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形式达成的,规定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本公司集合计划电子合同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合同系统”)利用网络与通讯技术,根据管理人委托为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提供电子合同的流转、保管及查询服务。
第二章 电子合同文本
第五条 管理人对每只资产管理产品制定有一份标准化电子合同文本,适用于所有参与该资产管理产品的当事人。
电子合同文本为标准化格式条款,约定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之间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不体现具体参与金额及合同编号。
电子合同文本由标准化电子合同、风险揭示书、说明书文本组成。其中,标准化电子合同应由管理人、托管人共同签字并加盖公章,风险揭示书、说明书文本应由管理人加盖公章。
第六条 在资产管理产品正式发行前,管理人应按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将上述电子合同文本上传至电子合同系统供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托管人及推广机构查阅。
我公司对管理人上传的电子合同文本保留期限不少于年。
第七条 资产管理产品由我公司担任份额登记机构的,其委托人可以按照本公司有关业务规定,登录本公司网站查阅其已签订电子合同的标准化文本内容、签署记录及其处理状态。
第三章 管理人
第八条 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申请使用电子合同系统办理电子合同相关业务,应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使用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系统申请书(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 身份证 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 ;
(四)电子合同业务测试报告;
(五)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的,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应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服务协议》,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办理电子合同相关业务。
第九条 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须妥善保管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作为管理人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身份证明,表明使用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操作行为均代表管理人行为。
第十条 管理人应在每次资产管理产品正式发行前 3 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电子合同基本信息登记表。
本公司如需管理人提供其他材料的,管理人应一并提供。
第十一条 本公司对管理人办理电子合同业务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形式审核,管理人应对其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第十二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管理人应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及时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理:一是下载由推广机构上传的,待管理人核对的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签署电子合同的相关电子数据,将其与管理人系统中的有关委托人交易申请数据进行核对,并将有关电子合同核对结果数据上传到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二是直接在网站上对状态为“待核对”的电子合同数据直接在查询结果网页上进行确认处理。网页确认方式可以是逐笔进行,或对选中的记录进行批量确认,或对按查询条件查询到的所有记录进行全部确认。
第十三条 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收到管理人成功上传的电子合同核对结果数据后,按照管理人不同的核对状态分别进行后续处理:
(一)对于管理人核对通过的电子合同数据,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将其状态置为“管理人核对通过”,供托管人查询下载及核对;(二)对于管理人核对拒绝的电子合同数据(管理人应该在备注中注明拒绝原因),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将其状态置为“管理人核对需补正”,供推广机构查询下载、核对补正。
第十四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管理人应督促资产管理合同各方当事人及时完成电子合同数据的签署。
第十五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管理人可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查询下载由其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产品已签署电子合同数据。
第四章 托管人
第十六条 资产管理产品托管人申请使用电子合同系统办理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相关业务,应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使用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系统申请书(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电子合同业务测试报告;
(五)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的,资产管理产品托管人应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服务协议》,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办理电子合同相关业务。
第十七条 托管人须妥善保管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作为托管人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身份证明,表明使用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操作行为均代表托管人行为。
第十八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托管人应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及时采用以下两种方式之一进行处理:一是下载经管理人核对通过的,待托管人核对的电子合同的相关电子数据,进行核对后,将有关电子合同核对结果数据上传到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二是直接在网站上对状态为“待核对”的电子合同数据直接在查询结果网页上进行确认处理。网页确认方式可以是逐笔进行,或对选中的记录进行批量确认,或对按查询条件查询到的所有记录进行全部确认。
第十九条 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收到托管人成功上传的电子合同核对结果数据后,按照托管人不同的核对状态分别进行后续处理:
(一)对于托管人核对通过的电子合同数据,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将其状态置为“托管人核对通过”,合同签订完成;(二)对于托管人核对拒绝的电子合同数据(托管人应该在备注中注明拒绝原因),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将其状态置为“托管人核对需补正”,供推广机构查询下载、核对补正。
对于状态为“托管人核对需补正”的电子合同数据,推广机构补正后,须重新将其上传到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经管理人重新下载、核对通过后,再提供给托管人重新查询下载及核对。
第二十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托管人可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查询下载由其托管的相关资产管理产品已签署电子合同数据。
第五章 推广机构
第二十一条 资产管理产品推广机构申请使用电子合同系统办理电子合同相关业务,应向本公司提交以下材料:
(一)使用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系统申请书(附件一);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加盖法人公章的复印件;
(三)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电子合同业务测试报告;
(五)本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公司对上述材料审核通过的,资产管理产品推广机构应以法人名义与本公司签订《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服务协议》,领取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后,方可办理电子合同相关业务。
第二十二条 推广机构须妥善保管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作为推广机构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身份证明,表明使用该网上用户名、密码及电子身份证书登录电子合同系统的操作行为均代表推广机构行为。
第二十三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推广机构应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及时将资产管理产品委托人签署的电子合同数据上传至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推广机构上传的电子合同数据信息应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号、投资者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个人/机构标志、资产管理产品代码、合同编号、推广机构代码、合同签署日期、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地点、合同签署途径、合同签署机器、操作网点编号等。
第二十四条 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收到推广机构成功上传的电子合同数据后,将其状态置为“管理人待核对、托管人待核对”,供相应资产管理产品管理人查询下载及核对。
第二十五条 推广机构应登录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及时查询下载因管理人、托管人核对拒绝而需推广机构核对补正的电子合同数据。推广机构进行核对补正后,将补正后的电子合同数据重新上传至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供管理人、托管人重新核对。
第六章 特殊业务处理
第二十六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管理人可以增加推广机构或变更资产管理产品名称及简称等电子合同基本信息,也可以对电子合同文本进行变更。
第二十七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管理人需要增加推广机构、或变更资产管理产品名称及简称的,应在每次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基本信息正式变更日前3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电子合同基本信息登记表,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对上述信息进行修改,并告知委托人。
第二十八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期及存续期,对不存在未处理在途合同的电子合同文本,管理人可以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申请进行变更。
管理人应在每次资产管理产品正式变更日前3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电子合同变更函,并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将新版电子合同文本上传至电子合同系统。新版电子合同文本自管理人确认的新合同起始日期起生效,推广机构可于新合同起始日期零时起上传委托人签署新版电子合同的签署数据。
管理人变更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文本的,应确保该次电子合同文本变更真实、合法、有效,并采取适当方式及时告知委托人相关情况。未适当履行告知义务的,管理人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和损失。
第二十九条 资产管理产品募集失败的,管理人应及时向我公司发送资产管理产品募集失败通知,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在电子合同系统中进行募集失败处理,并告知推广机构和委托人。资产管理产品在电子合同系统中的募集失败状态自系统确认起生效。
资产管理产品已被确认募集失败的,推广机构不可再向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上传委托人签署的电子合同数据。
第三十条 资产管理产品存续期,管理人可以在向我公司发送电子合同基本信息登记表后,按照本公司规定的方式在电子合同系统中进行清盘操作处理。资产管理产品在电子合同系统中的合同清盘状态自清盘日期起生效。
电子合同已被确认清盘的,推广机构不可再向本公司电子合同系统上传委托人签署的电子合同数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因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或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信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给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二条 本指引仅用作于本公司受管理人委托办理资产管理产品电子合同流转、保管及查询业务,资产管理产品其他相关业务由有关当事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协议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 本公司认可的其他财富管理产品管理人委托本公司办理相关产品电子合同业务的,参照本指引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指引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指引自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起施行。
第16篇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明确在申购、采购、使用、报废等各环节的权、责、利,明确部门与员工的职责,结合公司现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标准
本公司将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或使用期限超过 年的设备、器具、工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三、固定资产的分类
1、电子设备:包括显示器、主机、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装订机等相关办公设备;
2、办公家具:包括空调、饮水机、文件柜、办公桌椅等;
3、其它:一切与公司经营、办公有关的其它物品。
四、固定资产的管理
固定资产的购置、验收、领用、变更、报废等,都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分发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管理和保管。
行政部管理职责:
1、审核部门要求申购的固定资产是否合理;
2、验收采购回来的固定资产是是否合格,合格后入库;
3、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使用落实到个人;
4、对固定资产的变更进行记录;
5、审核使用年限过长的固定资产是否可以报废;
6、对固定资产编号、登记、每年固定盘点固定资产,做到账物相符。
个人管理职责:
1、负责监管、保存好分配到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公司实施“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固定资产发生遗失,非正常损耗,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若非正常损耗,保管人能够指证责任人的,免除赔偿责任;
2、保持固定资产的日常清洁卫生;
3、固定资产损坏以后,及时上报行政部修理或更换。
固定资产核算部门
1、财务部为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部门;
2、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账目;
3、财务部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进行财务处理;
4、财务部会同行政部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5、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行政部)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五、固定资产的购置
1、公司实施“谁使用,谁申购”的原则进行申购。各部门要购置固定资产,需填写“固定资产申购单”(格式后附一),由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总经理审核后,行政部备案;
2、经批准后,由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采购,一定要写清楚购买物品的品牌、规格、数量、金额;
3、固定资产收到后,由行政部负责验收并同时对固定资产进行编号;
4、各部门应于每月25日之前将下月的固定资产申购单交到行政部,审核完成后,采购部应在次月10日前完成采购流程,行政部验收后交到使用人手中。
六、固定资产的变更
1、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员工之间变更调拨,需填写“固定资产变更表”(格式后附二),由部门经理、行政部审核通过后,将固定资产变更单交行政部办理转移登记后方可更换;
2、在固定资产变更后,固定资产号码重新编号。
七、固定资产的出售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将闲置的固定资产告知行政部,填写“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格式后附三),提出处理意见,由行政部核定是否有使用价值。
1、固定资产如需出售处理,需由行政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格式后附四);
2、列出准备出售的固定资产明细,注明出售处理原因,出售金额,报部门经理和财务部审批;
3、固定资产出售申请经批准后,行政部对该固定资产进行处置;
4、如有需要财务部根据已经批准的出售申请表,开具发票及收款,并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财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编号
编号原则:
1、自 年 月 日起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予以整理编号;
2、固定资产编号:公司简称拼音首字母—使用部门—购置年月+编号:
例: 。
九、固定资产的清查
1、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盘点分年中和年终两次,由行政部和财务部共同执行,使用部门配合执行;
2、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格式后附五),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拥有人、存放地等,并与固定资产帐面数核对,做到帐物相符。若有盘盈或盘亏,列出原因和责任,报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和总经理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财务调整。
十、本制度由财务部、行政部共同监督实施;解释权归行政部。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附件一 :《固定资产申购单》
附件二 :《固定资产变更表》
附件三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附件四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附件五 :《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附件一
固定资产申购单
申请时间: 申请部门:
申请人
要求到
货时间
物品名称型号规格数 量单 价金 额备 注
申请用途:
部门经理
财务经理
总经理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二
固定资产变更表
变更时间: 申请部门:
序号物品名称固定资产编号变更编号
1
2
变更理由
移交人员
接收人员
行政部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三
闲置固定资产明细表
填写日期: 填写部门:
闲置物品名称数量闲置原因有无使用价值行政部意见
部门经理意见
总经理意见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四
固定资产出售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部门:
物品名称固定资产编号原价值出售价格出售情况备注
申请人
行政部
财务部
总经理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附件五
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
日期: 盘点对象:
序号资产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数量单位购买时间资产原值(元)资产状态使用人备注
1
2
……
备注:以上表格填写栏可根据填写情况自行增加
盘点人:
盘点对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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