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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管理办法13篇

发布时间:2022-12-24 热度:22

基金管理管理办法

第1篇 石油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石油销售公司总经理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更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建立高效的激励机制,促进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整体管理创新和业绩提升,根据经销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文件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总经理奖励基金(以下简称'奖励基金')按年度工资总额5%计提,每年由经销公司向集团公司申请,拨付后执行。其中hb公司按工资总额的2%计提的总经理奖励基金每年与工资总额计划一起下达,剩余的3%留产品经销公司统筹管理。

第三条总经理奖励基金奖励用于hb公司的员工及团队。

第四条基本原则

(一)激励导向:引导职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其做出优异业绩;

(二)业绩优先:总经理奖励基金是为业绩优异、创新工作和贡献突出的员工或团队提供奖项;

(三)金额适度:奖励基金总额控制在核定的预算范围内;

(四)公平公正:是指奖励项目的考核、审批、奖励应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章 机构职责

第五条考核领导小组作为总经理奖励基金的责任机构,主要职责有:

(一)审议奖励基金的使用预算。

(二)审议奖励基金的奖励事项、考核办法、兑现方案。

(三)监督奖励基金的用途及使用效果。

(四)将兑现方案提报公司领导办公会会议。

第六条 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奖励基金各项奖励项目的审核、考评整理、汇总等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起草奖励基金分配方案,奖励基金的预算提报、分配兑现等工作。

第三章 总经理基金奖励项目

第七条 公司机关奖励基金奖励项目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优秀员工奖:奖励参与hb公司机关年度内半年以上同层级考核的,且年度绩效考核优秀排名前30%的人员(不含年度职务晋升的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二)重点工作奖:奖励完成经销公司下达的、hb公司领导办公会议确定的重点工作事项。

(三)特别贡献奖:凡在公司思想政治工作、现代化管理、新产品开发或引进、产品销售、技术革新及改造及合理化建议等方面,为公司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重大荣誉,经党政联系会议确定的。

(四)优秀成果奖:奖励完成公司上报后被采纳,并取得优秀成果方案的人员。

(五)其他奖励:上述未包含的项目,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奖励。

第八条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奖励基金奖励项目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年度考评工作,考核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综合办公室依据考核结果起草奖励基金奖励项目的兑现方案,考核领导小组审议、领导办公会审定通过后,予以兑现。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九条综合办公室审计人员对奖励基金的发放行为进行审计监督。

第十条员工有权向综合办公室审计人员举报投诉奖励基金发放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2篇 加气混凝土行业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完善保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的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扼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频率。公司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成立安全保障基金。

内容:

一、基金的提取

根据部门及岗位的不同,由公司总经办自计提工资中,按5%的比例逐月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户存放,逐月累计。

二、基金的使用及管理

基金的使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一是用于支付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二是用于支付员工在公司内发生的工伤费用(诊察费、治疗费),基金余额不足的由公司研究解决。

基金的管理。由总经办定期公布基金余额及每月的收支情况;财务部门根据总经办每月核算的数据逐月提取基金,分别记入生产事业部、生产保障部基金账户中,并对账户的收支情况每月进行盘点。

三、基金的清算

基金账户每年清算一次。根据财务结算年度,如基金账户中有余额的,作为安全奖发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提报制定分配方案及发放名单,在内部公示后由公司批准发放。

四、附则

1、为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2、为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目标。

3、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第3篇 安全环保奖惩基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铜城建设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管控体系,本着“以人为本、风险共担”、“个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工作原则,公司安委会决定,建立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基金,实行事故管理和员工日常安全行为考核相结合,杜绝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的健康和公司财产的安全。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3.术语、定义:

3.1本办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经济处罚及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即:

(一)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

(二)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三)运用经济杠杆强化安全管理,奖罚结合;

(四)强化追究,以责论处。

3.2 本办法在具体执行中,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两级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认真履行所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

4.职责

4.1公司成立奖惩基金考核小组,由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组成。

4.2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各单位奖惩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安全环保部、党群工作部开展安全生产日常性、阶段性安全检查,建立安全奖惩考核台账。

4.4 财务部建立安全环保奖惩基金台账,落实兑现基金;

4.5 综合办公室进行监督;负责执行公司决定的有关奖罚事宜。

4.6 各二级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细则,并按规定执行。

5.管理内容及要求

5.1 安全环保奖惩基金由员工的绩效工资、公司奖励资金和配合队伍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二部分组成;即

⑴、员工每半年从绩效工资中出240元/人;

⑵、集团公司2022年奖励的指标;

5.2考核方式:考核周期为半年。即实行日检查、月公司内网通报、半年汇总考评结果,半年兑现一次。

5.3 奖励

5.3.1 安全目标奖励

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周期半年之内未发生任何人身伤害事故和员工个人无“三违”现象,则按员工每人返还480元,班组长、安全监督岗每人返还600元,专职安全员、分公司副经理、机关各部室部长每人返还72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返还960元。

5.3.2 安全标准化建设奖励

公司安全标准化工厂通过集团公司验收后晋级加星,则按员工每人追加奖励100元,班组长、安全监督岗追加奖励15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专职安全员、机关各部室部长追加奖励200元。

分公司在通过集团公司安全标准化车间验收后晋级加星,所在分公司的员工每人追加奖励100元,班组长、安全监督岗追加奖励150元,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项目经理、分公司副经理、专职安全员追加奖励200元。

5.4处罚

5.4.1 安全目标

5.4.1.1每死亡一人,第二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混凝土公司扣10万;第一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公司扣8万;惠通公司、银科公司扣6万元;全年公司所有员工再无奖励,全年安全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

5.4.1.2 每重伤一人,第二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公司、混凝土公司扣8万;第一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公司扣7万;惠通公司、银科公司扣5万元;事故责任单位所有员工再无奖励,全年安全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

5.4.1.3 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对公司第一安全责任人、党支部书记、安全主管领导、安全环保部部长、分公司经理(部室部长)在执行上述两条款外,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和市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处罚文件执行。

5.4.2 每发生轻伤一人,事故班组(或部室)所有人员半年内无奖励,半年安全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事故当事人扣2000元,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扣500元,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职安全员、事故班组长(安全监督岗)扣300元。如事故单位(或班组)连续发生第二次轻伤一人,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专职安全员、事故班组长(安全监督岗)进行双倍处罚;以此类推。

5.4.3 每发生一起重大人身未遂事故,事故班组(或部室)半年内无奖励,半年安全环保奖惩基金不返还。事故当事人扣1000元,事故责任单位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扣300元,事故责任单位的专职安全员、事故班组长(安全监督岗)扣100元。

5.4.4 每发生粉尘浓度合格率、作业区域毒物浓度合格率、尘毒岗位目标管理达标率未完成指标的,分别扣事故单位1万元。

5.4.5 对在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厂、分公司建设过程中,创建不积极、工作退步、管理混乱的,经集团股份公司安全标准化评审验收,如发生降星摘牌,公司将严格按照《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责任单位进行双倍经济处罚。

5.4.6 未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50-100元,对当班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100-200元。

a.所有员工到达本单位工作岗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时工作服穿戴不标准的;

b.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的;

c.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或敞开衣襟袒胸露背、打赤膊、打赤脚等及其他不安全装束的;

d.留有超过颈根的长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e.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f.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

g.高处作业或在有可能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h.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i.有毒有害作业未按规定配戴防护面具;

j.其他未按规定穿戴的。

5.4.7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100-200元,对当班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200-300元,

a.拆除设备(设施)的安全装置、仪器、仪表、警示装置的;

b.设备(设施)超速、超温、超载荷运行;

c.供料或送料速度过快;

d.设备运转时,跨越或靠近、触摸运动部位;

e.调整、检修、清扫设备(设施)时未切断电源,测量工件时未停车;

f.用手替代工具操作;

g. 各类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正确分类摆放、保管的;

h.违反起重作业“十不吊”;

i.厂内机动车辆未按规定载人、载物;

j.机动车辆行驶时,进行上、下及抛掷物品;

k.机动车辆带病上路,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有“三超一疲劳”违章现象的;

l. 高空作业时,任意掷扔物件;

m. 检修电器设备时未停电、验电、接地及挂牌操作;

n.带电拉高压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

o.冲压作业时,手进入危险区域;

p.私自启用查封和报废设备;

q.其他不遵守本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

5.4.8 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200-400元,对车间及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分公司(项目)经理、党支部书记、部室部长、专职安全员、班组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处罚200-500元,

a.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的;

b.未按规定放置、堆垛材料、制品及工器具的;

c.工作前未检查设备(设施)或设备(设施)带故障、安全装置不齐全便进行操作或擅自拆除安全设施的;

d.在消防器材、动力配电箱、板、柜周围堆放物体且违反堆放间距规定的;

e.施工现场作业时,不按规定悬挂安全网,“四口”、“五临边”无安全防护设施的、无安全警示标示牌的;

f.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或违章明火作业的;

g.发现事故隐患未排除、未报告,而冒险作业的;

h.造成未遂事故的相关责任者;

i.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

5.4.9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行为人罚款300-500元,情节严重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可加处2-10倍的罚款,对其单位分公司经理、党支部书记、副经理、部室部长视情节进行批评或对等罚款:

a.安排未经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上岗和转岗;

b.安排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未按期复审培训的;

c.新安装设备(设施),未经安全验收而进行生产作业的;

d.危险作业未经审批或虽经审批,但安全措施未落实的;

e.未实施尘毒危害防治措施,给员工身体健康和环境造成危害的;

f.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的;

g.管理人员在生产现场发现有违章行为未及时制止;

h.造成重大未遂事故的相关责任者;

i.瞒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各种未遂及人身伤害事故的;

j.隐瞒事故真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5.4.10公司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对同一工程的同一类安全隐患下发两次以上《隐患整改通知单》后,仍不安排进行整改的,对分公司(项目部)经理、副经理、专职安全员、班组长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00-500元处罚。

5.4.11上级部门在安全检查过程中,对所建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隐患不整改做出的处罚,公司将对事故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双倍处罚,并对项目经理本人予以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项目经理在壹年内不能承接任何工程。

5.5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机关各部室要按照“一人自保、两人互保、班组联保”的原则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环保奖惩基金管理细则,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将考核落实到每位员工,逐级落实安全责任,突出员工作业过程中安全行为的控制与预防,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5.6 配合队伍在公司现场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司安全奖惩制度》。

5.7 因监管不力而发生配合队伍的员工死亡的,每死亡一人,扣事故责任分公司2万;扣外来配合队伍7万。

5.8 员工受到处罚后的钱款一律纳入《公司安全环保奖惩基金》,用于今后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励。

第4篇 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范本

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为了激励公司广大员工和领导干部爱岗敬业,钻研业务技术,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倡导正能量。提高全员综合管理水平,并以绩效为导向、“利润”为中心的理念,发挥全员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现经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

一、奖励基金的使用原则:

1、坚持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的双行方针。

2、以工作绩效为奖励导向。

3、坚持以生产、质量、技术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为主导。

4、在工作中积极倡导正能量。

二、奖励基金的来源

1、公司设立董事长专项奖励基金。基金金额为50万元。

2、基金主要来源为公司财务拨款和平时检查处罚。

三、奖励基金使用范围:全体员工和管理干部。

四、奖励条件

董事长在例行检查中对表现突出的或评比领先的部门或个人。

五、奖励支付:所有奖惩于年底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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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加气混凝土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目的:为了完善保障措施,堵塞管理漏洞,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的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较好地扼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频率。公司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公平公正、专款专用”的原则,成立安全保障基金。

内容:

一、基金的提取

根据部门及岗位的不同,由公司总经办自计提工资中,按5%的比例逐月提取安全保障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设立专户存放,逐月累计。

二、基金的使用及管理

基金的使用。根据专款专用原则,一是用于支付员工的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二是用于支付员工在公司内发生的工伤费用(诊察费、治疗费),基金余额不足的由公司研究解决。

基金的管理。由总经办定期公布基金余额及每月的收支情况;财务部门根据总经办每月核算的数据逐月提取基金,分别记入生产事业部、生产保障部基金账户中,并对账户的收支情况每月进行盘点。

三、基金的清算

基金账户每年清算一次。根据财务结算年度,如基金账户中有余额的,作为安全奖发放到各部门,由各部门根据年度安全生产情况提报制定分配方案及发放名单,在内部公示后由公司批准发放。

四、附则

1、为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应根据安全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制定相关考核细则。

2、为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各部门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及目标。

3、各部门各岗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记录(由专人负责),确保记录具有可追溯性。

第6篇 人民医院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z人民医院医疗风险基金及其管理办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科室主任及全院职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风险共担、保障有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基金的筹集:从各科室月奖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参照最近3年我院各类别医疗纠纷赔付情况,内科系统4. 5%、外科系统5. 5%,医技科室1%,医院对各科室提取的金额进行1∶1配套。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财务科统一建立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内科室结算节余基金款,转入下年度科室继续使用或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统筹调剂。

三、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纠纷的赔付补偿,无论是经协商、调解、诉讼处理解决的,凡涉及民事赔偿款额,均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人的具体赔付比例,根据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判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确定,但承担赔偿额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科室直接负责人承担总赔偿额的2-10%,具体比例由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

责任人及其科室对其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赔付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申请复议一次,将从我院参加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进行复议。

四、医疗风险基金的返还:

(一)、对于当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将返还该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70%,其中10%指定奖励科室负责人,同时可适当降低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系数。

(二)、对于当年度医疗风险基金账户赔付结算有节余的科室,当年度不予返还,流动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对于当年赔付额累计超过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透支部分,视情况区分,分别由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承担或在科室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风险基金系数适当提高:

1、如下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不在该年度中扣除,由医院风险基金承担,但该年度的风险基金返还比例为50%;

2、如下年度仍有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纳入该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则继续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医务部、经管科共同负责解释,如因指标测算出现偏差等特殊情况,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临时讨论修改。

第7篇 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办法

1 范围

1.1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 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 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 管理内容

3.1 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 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 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 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 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 适用范围:

3.4.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 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 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 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 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 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 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 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 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 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 考核原则:

3.7.1 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 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 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 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 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 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 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 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 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 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 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 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8篇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范本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调节激励作用,依照基金设立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以5%的比例从公司当年的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

第三条基金主要用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在经营管理上具有高精尖技术的、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等人员的津贴性补助或奖励。

第二章基金的管理

第四条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共同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1)基金的收支等帐务往来及处理;(2)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的收支情况;(3)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统计。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1)有关基金使用材料的汇总整理、送审、传阅、归档;(2)有关基金收支方面的报告草拟;(3)有关基金使用方面的材料的拟定印发;(4)有关基金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5)董事会对有关基金方面的决议精神的落实贯彻。

第三章基金的使用

第七条津贴部分

津贴分为一等技术津贴(每月2000元)、二等技术津贴(每月1000元)、管理津贴(每月500元)、人才津贴(每月500―2000元)。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一等技术津贴:

(1)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高精尖技术且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

(2)对公司产品或技术有着重大革新、发明且能够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二等技术津贴:

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先进技术且工作业绩良好,有着较高的敬业精神。

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管理津贴:

管理业绩十分突出,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业绩考核全年在95分以上的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人才津贴:

(1)具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高精尖技术的高级人才;

(2)具有高级管理技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高级市场营销技能的高级市场销售人才。

人才补贴主要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外部人才引进而设立的。

第八条奖励部分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基金2000―5000元:

1、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

2、对公司有着突出贡献的;

3、公司经营目标超额完成30%以上的,除按责任书给予的应有提成外;

4、公司总经理在任期内工作出色,经营有方或能够连续盈利或扭亏为盈;

5、在任期内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6、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对基金拥有使用处理权。

2、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

(1)对于符合享受津贴待遇的人员,应由总经理办公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推荐,报告中必须载明该人员所享受的津贴种类、标准以及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2)对于符合受奖标准的人员,应由公司总经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奖励的建议,并附相关实际材料。

(3)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接到推荐材料,应先以“董事会会议签单”的形式送董事长审阅后送董事会成员会签。

(4)董事会全体成员会签通过后,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5)对于基金用于3000以上奖励或超出津贴最高额度以外的特殊津贴补助,应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全体成员研究决定。研究通过后,以董事会议纪要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对于总经理的奖励,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基金除用于津贴补助和奖励外,如用作其他用途,则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成员共同研究通过,如通过,则以董事会议纪要的形式行文执行。

第十二条基金的发放为封闭式发放。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奖励部分同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不发生任何关联。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有关津贴补助与奖励可同时获得。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元月十日

第9篇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模版

公司董事会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会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充分发挥基金在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的调节激励作用,依照基金设立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的资金来源为以5%的比例从公司当年的销售收入总额中提取。

第三条基金主要用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在经营管理上具有高精尖技术的、在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著的等人员的津贴性补助或奖励。

第二章基金的管理

第四条基金的日常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和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共同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负责:(1)基金的收支等帐务往来及处理;(2)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基金的收支情况;(3)对基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预算统计。

第六条秘书处负责:(1)有关基金使用材料的汇总整理、送审、传阅、归档;(2)有关基金收支方面的报告草拟;(3)有关基金使用方面的材料的拟定印发;(4)有关基金方面的规章制度的制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5)董事会对有关基金方面的决议精神的落实贯彻。

第三章基金的使用

第七条津贴部分

津贴分为一等技术津贴(每月2000元)、二等技术津贴(每月1000元)、管理津贴(每月500元)、人才津贴(每月500―2000元)。

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一等技术津贴:

(1)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高精尖技术且工作业绩优良,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

(2)对公司产品或技术有着重大革新、发明且能够带来明显经济效益的。

2、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二等技术津贴:

具备与公司现在或未来发展相关的先进技术且工作业绩良好,有着较高的敬业精神。

3、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享受管理津贴:

管理业绩十分突出,具有较高的敬业精神,业绩考核全年在95分以上的部门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员。

4、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人才津贴:

(1)具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高精尖技术的高级人才;

(2)具有高级管理技能的高级管理人才;

(3)具有高级市场营销技能的高级市场销售人才。

人才补贴主要为符合上述条件的外部人才引进而设立的。

第八条奖励部分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奖励基金2000―5000元:

1、在公司经营管理上取得突出成绩的;

2、对公司有着突出贡献的;

3、公司经营目标超额完成30%以上的,除按责任书给予的应有提成外;

4、公司总经理在任期内工作出色,经营有方或能够连续盈利或扭亏为盈;

5、在任期内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总经理办公会成员;

6、董事会认为其他需要奖励的。

第九条基金的使用程序

1、公司董事会对基金拥有使用处理权。

2、基金的具体使用程序:

(1)对于符合享受津贴待遇的人员,应由总经理办公会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推荐,报告中必须载明该人员所享受的津贴种类、标准以及理由,并附相关材料。

(2)对于符合受奖标准的人员,应由公司总经理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董事会提出奖励的建议,并附相关实际材料。

(3)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接到推荐材料,应先以“董事会会议签单”的形式送董事长审阅后送董事会成员会签。

(4)董事会全体成员会签通过后,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5)对于基金用于3000以上奖励或超出津贴最高额度以外的特殊津贴补助,应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全体成员研究决定。研究通过后,以董事会议纪要形式,报董事长审批后发文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条对于总经理的奖励,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基金除用于津贴补助和奖励外,如用作其他用途,则由董事长召集董事会成员共同研究通过,如通过,则以董事会议纪要的形式行文执行。

第十二条基金的发放为封闭式发放。

第十三条本办法的奖励部分同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不发生任何关联。

第十四条本办法中有关津贴补助与奖励可同时获得。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元月十日

第10篇 工程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考核办法

1 范围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全目标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采用对各参建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班子成员、安(监)检科长等在安全管理上负有重大责任的人员实行风险抵押金,以建立风险机制。

1.3本制度旨在落实安全管理的风险机制、制约机制和教育机制,通过有奖有罚、奖罚结合的方法,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

1.4本制度适用于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管理及考核。

2规范性引用文件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1995-11)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2000-5-1)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3管理内容

3.1风险奖励基金的构成:

3.1.1龙腾公司和各施工单位共同筹资。

3.1.2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违章罚款和事故扣款。

3.1.3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监)检科长所交的安全风险抵押金。

3.2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标准,以专题会议确定。

3.3安全风险奖励基金由龙腾公司财务部设立专门账户管理,由工程建设委员会统一掌握使用。

3.4适用范围:

3.4.1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领导班子、安检科长;

3.4.2经建设委员会讨论决定需要列入者。

3.5安全风险受奖必备条件:

3.5.1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3.5.2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3.5.3未发生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

3.5.4未发生重大责任交通事故;

3.5.5未发生重大垮塌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3.5.6月度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实得总分与标准分之比大于70%。

3.6安全检查评比由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办公室将考核结果提交安委会讨论通过。

3.7考核原则:

3.7.1经季度考核对达到受奖必备条件的单位的个人按照交纳风险抵押金的25%给予奖励;若发生一起轻伤事故且满足其它必备条件,按以上标准减半给以奖励;

3.7.2发生二起及以上轻伤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1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3发生重伤事故、一般机械事故和一般交通事故,扣除个人风险抵押金的25%,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4每发生一起人身死亡、重大火灾、重大机械损坏事故、重大责任交通事故、两次重伤事故的单位,扣除相应施工单位人员的全部风险抵押金,并补足风险抵押金;

3.7.5每季度有一个月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得分比值小于70%,不得受奖。

4安全风险奖励考核办法

4.1考核评比的依据为建设单位参照《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工作检查表》制定的“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见附表)。

4.2安全风险奖励采用周检查,月评比,季奖励的方式进行。

4.2.1周检查:每周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在安全例会上确认考核事项。

4.2.2月评比:依据“安全风险奖励考核表”所列项目及每周检查结果,在月度安全例会上对相应施工单位进行评比。

4.2.3季奖励:依据本季度每月评比情况,按照前述原则对相关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风险奖励考评,并提出考评方案,提交安委会通过。

4.3各施工单位责任范围工程全部竣工后,进行最后一次评奖,风险抵押金余额全部返还。

5附则

5.1 本制度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5.3 对违反本制度之行为由龙腾公司工程建设安委会考核各施工单位,由公司考核管理部门对司属责任部门进行检查考核。

第11篇 研究所研究开发基金管理办法

研究所研究与开发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论

第一条 z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铂业公司)、昆明贵金属研究所(以下简称昆贵所)设立研究与开发(r&d)基金的目的:

1、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质量,使之商业化生产,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2、研究新技术、新工艺,实现常规产品生产效率提高、产业技术水平提升、规模扩大、成本降低、市场占有率和质量提高的目的;

3、通过产品标准(含检测方法、计量标准、评价技术)的制定,促进主导产品生产、评价有标可依;

4、针对贵金属领域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潜在市场需求目标进行探索工作,为下一步的新产品开发进行准备性研究;

5、针对军工配套项目、国家及云南省重大和重点项目的前期预研工作。

第二条 本办法是建立在以人为本、拼搏奋进、严格管理、团队协作的基础上,并在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指导思想下,创造一种有利于研究开发的和谐环境。

第二章 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分类

第三条 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从研究内容上分为新产品开发及现有产品改进、技术改造、标准或分析测试方法制定、前期预研、其它类别等:

1、新产品开发及现有产品制备新技术项目主要针对市场急需或因产品更新换代而开展的研发活动,研制新产品,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指标,以满足新的技术使用要求,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扩大公司产品市场覆盖面;

2、技术改造项目主要针对常规产品进行工艺技术、设备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开发,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性能、扩大生产及销售规模、降低成本、提高市场占有率的目的;

3、标准制定、检测方法、计量标准、评价技术项目主要为公司主导产品生产有标可依据而建立相应的标准和检测、评价方法;

4、前期预研主要针对贵金属领域具有前瞻性、前沿性和潜在市场需求,针对争取军工配套项目、国家及云南省重大和重点项目进行前期探索研究,为下一步新产品商品化和申报纵向项目打好前期基础;

5、不属上述范围的其它项目。如资助贵金属领域的专着撰写与出版、昆贵所所史编写、为生产或科研服务的管理软件系统开发等等。

第三章研发基金来源及资助力度

第六条 铂业公司每年从销售收入中提取1-3%作为研发基金。

第七条 研发基金资助力度

1、新品开发及现有产品改进项目的资助金额为10~20万元/项;

2、技术改造(工艺改进设备或设施改造)项目资助金额为8~15万元;

3、前期预研项目或应用基础研究项目资助金额为4~6万元;

4、分析检测方法、评价技术制定等项目资助金额为3~5万元。

前两类项目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完成的目标和经济指标而定;对于项目执行期间确实能形成较大利润的项目,经费可适当增加,增加的金额由专家组进行评审,主管领导审批。

第四章 研究开发基金项目管理

第八条 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策划、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更改必须严格按照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有关设计开发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 申请人根据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资助方向并结合市场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填写《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申请书》(附表1)。

第十条 由科技部、生产质量部、市场营销部、财务部及专家评审组对新产品开发项目的“新产品”进行界定。

第十一条 科技部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同时科技部负责人根据专家组意见提出资助经费额度,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根据评审意见和批准经费,与科技部签订《研究开发计划书》。

第十三条 《研究开发计划书》签订后20天内下达《研究开发任务书》。

第十四条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进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如有问题或困难即时向科技部反映,科技部尽快协调、解决。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期间,项目组每年提交年中和年度阶段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见附表2),科技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进行检查,以便了解、掌握、监控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十六条 项目执行中,必须建立完整的科研实验记录和相应档案。同时,每提供一批样品,都应请用户单位出具反馈意见。各项目负责人对其项目科研档案的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相关部门不定期对项目的科研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有权责令其整改。

第十七条 对于新产品开发及现有产品改进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开展试生产评审和设备验收,然后再进行结题验收。

第十八条 在项目计划完成时间的前三个月内,科技部下达项目结题验收通知,各部门监督课题负责人准备结题、验收材料:

1、研究工作总结;

2、研究技术报告;

3、研发经费结算表(附表5);

4、详细工艺报告和简要工艺报告各一份(新产品及技改项目提供);

5、暂行技术条件或产品标准(新产品及技改项目提供);

6、市场营销情况(新产品及技改项目提供);

7、用户使用报告(新产品及技改项目提供);

8、验证(产品成份、性能测试)报告(新产品及技改项目提供)。

第十九条 科技部组织专家小组对结题、验收材料进行评审。

第二十条 项目不能按期结题验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实际情况写出情况说明,需延期的提出延期申请,按相关程序审批;如不办理延期手续,又不进行结题的,其项目组成员不得申请新的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

第二十一条 如项目终止,项目负责人必须如实找出失败的原因并形成书面报告,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技术资料交档案部门归档。

第二十二条 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研究内容和目标的项目,结题、验收评审为不合格的项目,两年内不审批其负责人新申请的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

第二十三条 项目结题、验收后,项目所占用贵金属材料(含原料、半成品、废料)当年内交回贵金属管理库房,按科研用料报贵金属损耗,损耗率按3%报损,将贵金属结算单复印交科技部;如需将剩余贵金属转

到项目组其它课题,应写出情况说明交科技部。逾期不办理的,暂不发预留完成奖。

第二十四条 项目完成验收后,项目组负责尽快将相关技术资料(其中不能对外公开的材料必须注明)归档,复印归档证明交科技部,逾期不归档,暂不发预留完成奖。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五条 研究与开发(r&d)基金项目经费管理、人员聘岗、绩效考核、奖励措施等按铂业公司《研究开发管理办法》、《研究开发系列岗位聘用办法》参照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是在原z铂业公司《研究与开发基金管理办法(修订)》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研究与开发基金管理办法(修订)》同时作废。

第12篇 第1人民医院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人民医院个人消费基金管理办法

1、根据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确定职工生活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金等),个人消费基金绝不能高于医院资产、收入、效益的增长数。

(1)职工工资、福利。按国家政策规定,部分福利待遇参照医院有关规定。

(2)职工奖金。以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为前提,体现多劳多得,不搞平均主义。奖金与效益挂钩。

2、定期对个人消费基金执行过程进行分析、考核。及时抑制个人消费基金增长。

(1)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与单位资金积累相适应。

(2)分析、检查单位资产是否保值,大型医疗设备所发挥的效益。

(3)分析、检查个人消费基金是否按有关制度规定办事。

(4)对个人消费基金进行定期分析,每半年一次。

第13篇 酒店总经理赏罚基金管理办法

酒店关于总经理赏罚基金的管理办法

1、公司已拨给酒店部分资金作为总经理赏罚基金;

2、受到奖励的员工,由酒店执行总经理直接拨发,公司不干预。

3、所有卖废品酒瓶的费用由财务部划入赏罚基金。

4、收回罚金的处理:

(1)酒店员工违规违纪造成的罚金,由酒店行政办统一登记、记帐,进入该项制度的运作资金。

(2)部分员工罚金(20元以上)暂不能上交的,由酒店行政办将罚单送财务部在工资中扣除,在20元内不能上交的,开被罚双倍金额的罚单交财务部从被处罚员工的工资中扣除,到月底统一结算,生成的罚金返回赏罚基金;

(3)酒店员工因为损坏酒店固定财物(如:打碎餐具等)而出现的罚单,交由公司财务统一管理,不返入基金。

5、总经理赏罚基金由酒店财务部保管,由执行总经理自行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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