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供电安全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票
第一节 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条: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正常检修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应使用工作票。
第二条:常用工作票分为: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
一、种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规》规定如下:
1、 工作票的填用: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电力线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有时为了减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班(组)的工作票。
第四条: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3个字。
第五条:填写工作票应使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工作票上所列人员按责任审票,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第七条:工作票签发人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工作票的签发。
1、工作票由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也必须由签发人签发。
2、一般情况下,一张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只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以刀闸断口为界)。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3、下列情况由公司指定有签发权的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员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任。开工前,由监护人(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来变电站承包设备检修、防腐或安装。
(2)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设备停止运行。
(4)安装单位来处理新投产的设备缺陷。
4、一个变电站或一条线路全部停电检修,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
第九条: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第十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由本局批准公布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第十一条: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
第十二条: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在计划时间内,检修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线路: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工作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第十四条: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
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第十五条: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第十六条:工作票的考核
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审核,并统计合格率,报安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终结”或“作废”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100%
注:其它票是指按规定应开而实际没有开票的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保管:已终结的工作票,由各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十八条: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开工前应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下列工作可列为事故抢修:
1、供电设备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需要立即处理的。
2、救人、灭火。
变电事故抢修的时间预计不能超过4小时,4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应按正常检修办理工作票手续。线路事故抢修不限。
第二节 变电工作票
第十九条: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线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源。
第二十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有重复编号。
2、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3、班组:一个班组工作的,在其前面加主管单位名称。几个班组工作的,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的班组。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的,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填写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任务、工作场所或间隔。
6、计划工作时间:为调度批准的停电检修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填写:
(1)应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应装接地线:写明接地线的确实地点或应合接地刀闸,许可人需加写编号。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遮栏的确切地点,标示牌的确切位置。10kv隔离开关需放置绝缘护罩的填入此栏。
(4)补充安全措施:除(1)、(2)、(3)项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应将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应栏内,不得简化或写为简化或写为“同左” “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时间: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工作票交给变电站值班员的时间。
9、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后,签名同意开工的时间。
10、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11、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地计划工作内,检修工作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手续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2、工作票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13、备注栏:填写注意事项或其他事项。
第三节电力线路工作票
第二十一条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变压器台架或配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重复编号。
2、科室、所(工程队)名称:填写供电所和工作班组名称,多个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名称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3、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停电线路名称(双回路应注明双重称号):
填写线路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和编号。
6、工作地段:填写线路名称、支线路名称、起止杆号。
7、工作任务:填写某段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任务。
8、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停电的范围):
(1)拉开发电站、变电站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拉开需要工作班组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可熔保险。
(3)拉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拉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需要拉开发电站或变电站内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只须填写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名称和编号。如果由线路工作人员自行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需补充“在已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标示牌或加锁”。需要发电站、变电站合上的线路接地刀闸或在线路上挂接地线的也填入此栏。
9、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
填写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或邻近的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交叉处杆号和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有平行段的起止杆号及带电线路名称。
(10)应挂的地线:
指工作班组自己应挂的地线,不包括变电站挂的地线或接地刀闸。线路所挂的地线位置应明确,对同杆架设的线路,在同一杆塔上不同线路上均要求挂地线的,应分别注明线路名称和杆塔号。
(11)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已批准的停电时间。
(12)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许可开始的命令方式,分为当面通知、电话传达和派人传达。
(13)工作终结的报告:终结报告的方式分为当面和电话两种。
(14)备注栏: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其他内容。
第二章 操作票
变电、线路操作票
第二十三条 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改变设备运用状态需要进行多项作业的,都应使用操作票。
设备运用状态分为下列几种:
1、运 行。
2、热备用:只有开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断路器、隔离开关、二次回路保险在断开位置。
4、检 修:在冷备用的基础上,设备已接地,并布置了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操作票必须填写的主要内容:
1、操作任务、起止时间。
2、检查有关回路的功率、电流、电压。
3、拉开、合上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实际位置。
5、二次回路切换、保护回路压板的投、退或改变定值。
6、控制回路、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测量仪表的投入或退出。
7、停电设备验电的具体位置。
8、装设、拆除接地线的位置及编号。
9、和闸时同期控制开关的投、退。
10、悬挂的标示牌及其他位置,装设的遮栏及其地点。
11、装设绝缘护罩。
第二十五条 操作票的填写。
1、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初审,值班负责人或操作许可人签名批准。
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非关键字修改每张不得超过3个字,关键字(如:拉、合、停、送、退、投、切,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不得修改。
3、填写操作票应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不应使用方言。
4、操作票的编号一年内不能有重复。
5、操作票内一个序号对应一项设备操作内容,不能并项。检查设备的位置状态作一项。分相操作的设备一相作一项。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栏和操作项目栏均应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7、操作票上所列人员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8、操作票顺序填写正确:
(1)线路停电操作顺序:拉开断路器——拉开线路侧隔离开关——拉开母线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2)双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负荷侧断路器——拉开电源侧断路器——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3)三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低压侧断路器——拉开中压侧断路器——拉开高压侧断路器——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拉开中压侧隔离开关——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9、操作票未用完的空行,从第一行起盖“以下空白”章。
第二十六条 执行操作票
1、倒闸操作票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监护,另一人操作。
2、一个操作人一次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不能同时持几份操作票交叉作业。
3、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对照操作票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到现场正式操作时,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监护人持票和防误装置的钥匙,大声唱票,操作人用手指操作部位,并大声复诵无误后才能操作。
4、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此操作,禁止倒项、添项、漏项及做与操作无关的工作。每操作完一项就打个“√”,不准全部操作完了一次打“√”。
5、重要项目(并网、解列、继电保护投、退,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的操作时间应记入操作作票。
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7、全部操作完毕,经检查无误后在“备注”栏盖“已执行章,并向调度员汇报。
第二十七条 下列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事故处理。系指为了不使事故扩大而进行的紧急操作。
2、拉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二十八条 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对所执行的各项操作的正确负责。
2、监护人:对担任监护的各项操作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3、变电值班负责人(线路工作许可人):对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的正性,操作任务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
第二十九条 操作票的考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的操作票。
(1) 无编号
(2) 无操作开始或终结时间,没有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3) 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工作任务或操作任务不明确。
(4)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
(5) 操作票有漏项、并项或顺序颠倒。
(6) 未按规定审票签名,或签名只写姓不写名。
(7) 字迹不清楚,关键字涂改或非关键字涂改每张超过3个字。
(8) 未盖“以下空白”章、“已执行”章或“作废”章。
(9) 使用术语不符合规范。
(10)没用填写设备双重称号。
(11)没有写明接地线安装的地点或接地线编号。
(12)草稿操作票。
(13)先操作后补的票
2、操作票由运行部门逐月收集、审核、统计,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合格率报安监。
3、操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合格票+不合格票+其它票) ×100%
第三十条 操作票的保管: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三十一条 操作注意事项:
1、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必须在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则由交班人负责操作完毕或操作到某一阶段后才能交班,接班人重新填写操作票继续进行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3、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第2篇 供电安全工作票与操作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票
第一节 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条: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正常检修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应使用工作票。
第二条:常用工作票分为: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
一、种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规》规定如下:
1、 工作票的填用: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电力线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有时为了减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班(组)的工作票。
第四条: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3个字。
第五条:填写工作票应使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工作票上所列人员按责任审票,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第七条:工作票签发人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工作票的签发。
1、工作票由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也必须由签发人签发。
2、一般情况下,一张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只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以刀闸断口为界)。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3、下列情况由公司指定有签发权的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员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任。开工前,由监护人(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来变电站承包设备检修、防腐或安装。
(2)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设备停止运行。
(4)安装单位来处理新投产的设备缺陷。
4、一个变电站或一条线路全部停电检修,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
第九条: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第十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由本局批准公布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第十一条: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
第十二条: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在计划时间内,检修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线路: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工作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第十四条: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
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第十五条: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第十六条:工作票的考核
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审核,并统计合格率,报安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终结”或“作废”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100%
注:其它票是指按规定应开而实际没有开票的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保管:已终结的工作票,由各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十八条: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开工前应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下列工作可列为事故抢修:
1、供电设备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需要立即处理的。
2、救人、灭火。
变电事故抢修的时间预计不能超过4小时,4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应按正常检修办理工作票手续。线路事故抢修不限。
第二节 变电工作票
第十九条: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线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源。
第二十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有重复编号。
2、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3、班组:一个班组工作的,在其前面加主管单位名称。几个班组工作的,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的班组。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的,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填写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任务、工作场所或间隔。
6、计划工作时间:为调度批准的停电检修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填写:
(1)应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应装接地线:写明接地线的确实地点或应合接地刀闸,许可人需加写编号。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遮栏的确切地点,标示牌的确切位置。10kv隔离开关需放置绝缘护罩的填入此栏。
(4)补充安全措施:除(1)、(2)、(3)项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应将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应栏内,不得简化或写为简化或写为“同左” “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时间: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工作票交给变电站值班员的时间。
9、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后,签名同意开工的时间。
10、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第3篇 操作票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使用操作票的范围:在进行电气倒闸操作(开关停送电等)和在热力系统上进行重要或 复杂的操作(机组起、停,设备调试、试转,设备定期轮换,检查)均必须使用操作票(包括操作卡、 检查卡),操作票的格式各单位自定。
第二条 操作票的使用
(一)电气倒闸操作和电气设备状态变化的操作必须使用电气操作票,下列操作除外:
1.事故处理;
2.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本单位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二)机组整组启动前各系统的检查,必须使用“系统检查卡”。
(三)机组整组启动(包括冷态、温态、热态、极热态)和机组正常停运都必须使用“程序操作 卡”。
(四)重要的设备定期轮换操作和定期试验操作应使用标准操作卡。
(五)机组的热力系统或辅机因检修工作需要进行热力系统标准隔绝或恢复隔绝措施时的操作应 使用标准操作卡。
第二章 电气操作票管理规定
第三条 倒闸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电网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 误后执行。发布命令应准确、清晰、使用正规操作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或编码)。 发令人使用电话发布命令前,应先和受令人互报单位、姓名,并使用普通话。电网调度员发布命令的 全过程(包括复诵命令)和向电网调度员汇报命令执行情况,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
第四条 一份电气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目的 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倒闸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其范围可以涉及几个电气联 结部分和几个地点。如:根据一个操作命令所进行的倒换母线和倒换变压器等的操作,以及一台机组 检修时有关厂用电部分的停、送电操作。
第五条 虽然是为了同一个操作目的,但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的操作,应在 电气操作票中注明“待命”或分别填用电气操作票。对某些专一性的操作如开、停发电机等应单独填 写电气操作票。
第六条 接班后一小时内所进行的复杂操作,电气操作票可由上一班人员填写和审核,并分别在 备注栏内签名,负责向下一班做好交班。接班值班人员在执行操作任务前,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 责人均应对电气操作票进行审核和签名,并对所要进行操作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如前一班填写的电 气操作票不合格,接班值班人员必须重新填写电气操作票,前一班有关人员的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应 中断。
第七条 电气操作票应由操作人逐项填写,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牵涉到系统或公用系统的操作,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可执行。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提倡使用计算机打印、 管理电气操作票。
第八条 电气倒闸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九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汇报 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电气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电气操作票统计。
第十条 电气操作票执行单位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 原因未执行)的电气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 起)。
第十一条 电气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电气操作票应按各电厂所属网、省电力公司规定的统一操作术语填写,字迹应清楚,不得 任意涂改(包括刮、擦改),个别错、漏字修改时,应在错字上划两道横线,漏字可在填补处上或下方 作“∨”记号,然后在相应位置补上正确或遗漏的字,字迹应清楚,并在错、漏处盖上值班负责人扁 形红色印章,以示负责。错、漏字修改每项不应超过一个字(连续数码按一个字计),每页不得超过三 个字,但是设备的双重名称、动词、操作顺序号码和打“√”记号等不得作为个别错、漏字进行修改。
(二)“操作任务”栏的填写应指明电压等级、设备双重名称。
(三)凡是符合运行、热备用、冷备用、检修四种状态的,应以其状态变化来表示。设备(开关、 线路、主变、母线等)的四种状态应执行各级电网现场调度规程的规定,并应同时遵守下列原则要求。 小车开关和抽屉式开关的五种状态应以运行状态、热备用状态、冷备用状态、试验状态和检修状态表 示。
(四)各种状态定义如下:
1.运行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合闸位置(所连接的避雷器、电压互感器无特殊情况均 应投入);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关在合闸位置;
2.热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断开而刀闸在合闸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工作位置,开 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冷备用状态:小 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断开;
4.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试验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在试验位置,开关在断开位置, 开关的控制和操作电源合上;
5.检修状态是指,设备的开关、刀闸均在断开位置,并已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开关 和刀闸的操作能源已断开,刀闸操作把手已锁住;
(1)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的检修状态是指,小车开关或抽屉式开关拉出开关柜,开关的控制和 操作电源断开,并锁上柜门;
(2)开关检修状态是指,开关与两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均断开,在开关与两侧刀闸间分别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检修的开关与刀闸间接有电压互感器的,则该互感 器的刀闸应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若开关柜线路侧仍带电,则该柜出线的第一组线路刀闸也应断开, 否则该线路应转检修;
(3)线路检修状态是指,线路的开关,母线侧、线路侧刀闸均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 电源断开,在线路出线端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如线路侧装有电压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 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4)母线检修状态是指,接在母线上的所有开关、刀闸断开,开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 开,根据母线长度和有无倒送电,有无感应电压等实际情况确定装设足够的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 应取下母线电压互感器高、低压熔丝;
(5)变压器检修状态是指,接在变压器各侧的开关、刀闸均已断开(中性点接地刀闸应断开),开 关、刀闸控制电源和合闸电源断开,并在变压器各侧装设接地线(或合上接地刀闸)。变压器接有电压 互感器时,应将其刀闸断开,并取下高、低压熔丝。
第十二条 一般电气操作票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如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倒闸操作或并、 解列(包括机组)、待令等操作时,应将有关操作时间记录在完成时间栏内,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 写。操作项目包括应拉合的开关和刀闸,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检查负荷分 配,装拆接地线,插上或拆除控制、操作回路或电压互感器回路的保险器、熔丝,切换保护回路和检 验是否确无电压等内容,还应包括规定需要分项填写的检查项目,检查带电显示装置是否正常,以及 原已断开的刀闸,在设备转检修时需检查该刀闸确在断开位置等。同时,下列操作也必须列入操作项 目:
(一)为了同一操作目的,且根据调度或值长命令中间必须进行间断操作时,应在操作项目中专 项注明“待令”;
(二)合上和断开刀闸的操作,应先检查相应开关确在断开位置并专项填写;
(三)在接地前应检查相应刀闸确在断开位置;在检修后合闸送电前应检查相应的接地刀闸、接 地线确已断开、拆除;
(四)检查开关和刀闸位置时,凡就地操作的,“检查”可与该开关或刀闸的操作合填一项;远方 操作的,“检查”应专项填写;连续断开或合上几个开关时,允许几个开关操作完毕后再分项填写“检 查”各开关位置;
(五)在操作过程中,如连续断开几个开关和相应的刀闸时,允许先断开几个开关后再分别断开 刀闸,但断开刀闸前必须检查相应开关位置;
(六)一套继电保护的几个压板,其投入或解除必须分别逐项填写;
(七)在进行倒换母线操作前,应填写“检查母联开关及两侧刀闸确在合闸位置”、“取下母联开 关操作熔丝”等项目;
(八)在进行转换负荷或解列操作时,应填写检查“负荷分配”的项目。
第十三条 对组合电器,无法直接观察到明显的断开点,检查开关、刀闸是否已断开时,除观看 装在组合电器控制柜上的位置显示器外,还应查看组合电器就地装设的机械位置指示器进行确认。若 有指示器外伸连杆的,还要看拐臂位置是否到位。
第十四条 电气操作票的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刀闸的均应填写设备双重名称,其他项 目可以只填写设备编号或编码。
第十五条 验电和装设接地线(包括合上接地刀闸)应作为一个操作项目填写,即在验明确无电 压后立即进行接地,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应填写编号或编码。
第十六条 具有五防功能的高压开关柜,在未合接地刀闸前打不开柜门,无法进行验电。此时, 在停电前确认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指示正常的情况下,允许在负荷侧刀闸拉开(或小车开关拉 出)后,查看带电显示装置(或电压表)确认无电压后,即可合接地刀闸。若需在网门内工作,则在后 网门打开后,仍须先进行验电,验明确无电压后检查接地刀闸确已合好到位,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 “接下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电气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电气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 人签名。
第十八条 电气操作票未填完空格,应在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第十九条 电气操作票的合格标准如下:
(一)凡违反《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关于倒闸操作有关条文及本办法 的操作,均统计为不合格票;
(二)电气操作票在执行中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票:
1.电气操作票丢失;
2.任务不明确、错误或设备无电压等级,无双重名称;
3.操作项目中断开、合上开关或刀闸无双重名称;
4.操作项目遗漏、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5.操作术语错误;
6.应装(拆)接地线无编号或编码,接地点不明确;
7.装接地线前(包括接地刀闸)没有验电或验电没有填写,以及采用非《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 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的方法验电(符合本规定第十六款规定者例外);
8.操作项目不符合操作任务要求;
9.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含一个项目打二个“√”或打“√”涂改);
10.未经批准解锁操作;
11.字迹模糊或漏、错字修改不符合规定;
12.系统倒闸操作和并、解列操作、待令等没有填写完成时间;
13.承上页、接下页不符合规定要求;
14.未在电气操作票空白项的第一空行盖“以下空白”印章;
15.各种签名人员不符合《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电气部分)规定或漏签姓名;
16.电气操作票执行完毕后,未盖“已执行” 印章;作废的工作票未盖“作废” 印章;
17.没有弄清操作目的、不经过模拟图或图纸核对操作项目、操作不监护、不唱票、不复诵者。
第二十条 每月应把上月的电气操作票(包括“作废”电气操作票)收回由各部门进行评价。评 价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种。不合格电气操作票应简要注明原因,检查人应签章,以示负责。 每月应统计出电气操作票合格率,报厂安监部门。厂安监部门应对各部门的电气操作票进行抽查,抽
查数量不得低于 20%,如抽查的合格率低于该部门上报的合格率,则应按抽查合格率考核。 电气操作票合格率的计算方法:
该月(年)已执行合格的票数
月(年)合格率=×100% 该月(年)执行的总票数
式中:该月执行的总票数=该月已执行合格票数十该月已执行的不合格票数。 电气操作票以完成一个操作任务为一份票统计。
第三章 热机操作票的管理规定
第二十一条 热力系统操作应根据设备分管权限分别由值长或班长发布命令,受令人复诵无误, 并填用相应的热机操作票,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 一份热机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根据同一个操作命令,且为了相同的操作 目的而进行的一系列相互关联并依次进行的热力系统操作过程称为一个操作任务。
第二十三条 热机操作票应由计算机打印生成(也可手写或统一印制)。操作人打印出热机操作票, 经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审核无误(机组整组启动及正常停运时,必须由值长审核),分别书签全名后方 可执行。
第二十四条 热机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
第二十五条 在执行一个操作任务中,由于某种原因而中途停止操作,则值班负责人应向发令人 汇报操作终止项目。在备注栏内作简要说明,并签名。该热机操作票作为已执行的热机操作票统计。 第二十六条 热机操作票应事先统一编号,按照编号顺序使用。已执行或作废(包括因某种原因
未执行)的热机操作票,应分别盖上“已执行”或“作废”印章,并妥善保存三个月(从次月算起)。
第二十七条 一个操作任务由于执行时间长,需要跨班操作时,应分别签名,并由监护人在备注栏内注明所操作的项目。
第二十八条 热机操作票的填写规定如下:
(一)热机操作票应采用计算机开票,由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分别审核、书签全名后,方可使用。
(二)每个操作项目均应专项填写。操作项目包括起、停辅机,开、关各类阀门,充放水、充泄 压、疏水、暖管,自动控制的状态改变,检查辅机、阀门、设备的电、气、液源、自动控制的状态, 检查、记录、打印参数等内容。
(三)热机操作票一般只填写操作开始和终了时间,但机组的整组启动、正常停运操作,还必须 记录一些重要阶段的时间,如:点火,盘车,暖管,投、退轴封汽,抽、破坏真空,冲转,暖机的起 始、结束,达全速,并网等。
(四)操作项目中的阀门必须使用双重名称。
(五)一个操作任务需续页填写时,续页的前一页最后一栏应注明下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接下 页 n0:.×××××”,续页上的第一栏应写出所承接上页的热机操作票编号:“承上页 n0:×××××”。热机操作票的第一页应写明操作任务,所有各页均应由相应的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签名。
第二十九条 热机操作票的合格标准由各电厂参照电气操作票合格标准自行规定。
第4篇 工作票操作票奖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为准则,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方法,对工作票(电气第i种工作票、第ii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操作票(简称两票)管理与执行实施奖励考核。
二、逐级评价
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车间)对工作票签发到办理终结全过程,以及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违反“安规”和操作规程必须认真把关,加强现场监督。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都应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考核。
第四条 各生产班组应对照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珙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以及本奖惩办法的规定,每周(轮周)统计、评价本班组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将评价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并在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车间。
第五条 各车间每月25日收集本单位从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期间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逐一认真评价,车间管理人员在评价栏内指出该工作票、操作票存在的问题,并签字确认。车间每月28日将两票统计评价结果电子版报安监部(要求填报存在问题的工作票编号、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将工作票、操作票装订成册交安监部审核。车间应通过本单位月度安全例会向班组通报工作票、操作票考核情况,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安监部汇总各车间、生产技术部对两票的评价,分析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在月度安全简报上发布。
三、两票奖励标准
第七条 每年以1-6月、7-12月上下半年各为一周期,以车间为统计单位,办理工作票数额超过200张(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齐备统计为1张),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则每周期奖励2000元。工作票张数在100-200张的车间,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每周期奖励1000元,工作票张数低于100张的车间不受奖。
第八条 按照《公司电气千次操作无差错奖惩办法》实施操作票奖励。
第九条 两票执行及管理中,下列情况给予个人奖励:
1、制止工作票执行中的一般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50-100元。
2、制止检修无票作业、严重作业性违章等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3、在两票管理中成绩突出的车间管理人员、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周期奖励200-500元/人。
4、针对公司在两票管理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书面改进建议被职能部门采用并推广,每项次奖励100-200元。
5、发现已开工工作票存在重要安全措施遗漏、工作条件与实际不符,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及时制止并报告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多人发现奖励最先汇报的人员)。
6、检举运行无票操作、不按操作票操作、运行管理人员授意或默许无票操作、未经批准擅自解锁操作等操作中的严重违章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7、经公司领导或安监部认定应奖励的其他两票管理与执行中的突出行为。
四、两票考核标准
第十条 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100-200元(代签姓名按代签人数每人考核50-100元)。
1、代签姓名,含措施执行栏、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栏代签姓名;
2、工作票执行未登记或遗留工作票未登记、转录,消除遗留后未及时注销记录;
3、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未取得资格,未经考试合格正式公布;
4、关键措施涂改超过1处,非关键措施工作票涂改超过3处;
5、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填写不规范,可能造成运行、检修人员错误理解、错误执行;
6、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遗漏重要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未补充完善,运行、检修人员遗漏重要措施双方均考核;
7、检修描述措施不具体,运行无法执行(如切断所有汽水阀门等安全措施);
8、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手续不符合规定;
9、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10、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11、工作票执行后未盖章;
12、工作票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工作中现场未保留工作票;
13、动火工作票期限超过规定时限仍在执行动火作业;
14、已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断开)情况、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填写。
15、运行、检修人员工作票开、完工未签字,值班负责人对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签字确认;
16、检修开工前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预控措施,工作班成员不清楚运行的隔离范围;
17、工作票签发人不认真审核工作票,被运行值班负责人认为不合格,反复发回重新签发;
18、工作票完工后无正当理由,安全措施未收回;
19、经安监部认定应该考核的其他工作票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200-400元。
1、已开工工作票遗漏重要的安全措施。应断的系统未填写,未执行;应挂的警示牌未填写,未执行;
2、安全措施存在明显的违规(如:动力机械上工作只停操作电源未停动力电源);
3、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
4、危险点分析无针对性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严重不符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分析内容;
5、送电试转后重新开工安全措施未重新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
7、工作票负责人同时持有2张及以上工作票且同时在作业;
9、电气工作票未使用双重编号;
10、经安监部认定的其他严重的工作票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无票作业(事故抢修经值长同意的除外)一经发现,每次考核责任人1000元,车间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500元,车间安全员联责考核200元(检修人员作业范围超过工作票许可范围、先工作后补票或边工作边补票视为无票作业),运行人员明知检修无票作业未制止、未反对、未汇报,每次考核值班负责人500元,车间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200元,车间安全员联责考核100元.
第十三条 操作票下列情况判定为不合格票,每张次考核100-200元,且中断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
1、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错误或无双重名称;
2、操作内容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名称或操作术语不规范;
3、操作漏项、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4、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或漏做记号“√”,操作完一项后未核查;
5、操作票未逐级审核,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互相代签名;
6、操作项目与操作任务无关,超出操作范围;
7、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或漏、错字修改无法辨认;
8、未经总工、运行值长批准解锁操作;防误闭锁装置能正常使用,值长批准或授意值班员解锁操作;
9、先操作后补票或先操作后补签名;
10、一张操作票含多个操作任务,交叉操作;
11、编写的操作顺序明显违反操作原则,违反安全规程;
12、操作术语不正确、不准确,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13、不按顺序操作;
14、无票操作,或编写操作票后不按票操作,按照经验操作。
15、操作票中未分析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注意事项未宣读、未确认。
16、经安监部认定其他应考核的操作违章行为。
第十四条 工作票下列情况由车间考核,生技部、安监部发现后责成车间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车间管理人员100-200元/人。
1、工作班人数统计错误;
2、工作班成员栏填写了工作负责人姓名;
3、票面字迹潦草,不易辨认,签名等不易辨认;
4、票面出现3处以上错别字、漏字,但不影响措施正确执行;
票面因复写纸造成不整洁或明显撕裂;
“已执行”章位置错误;
7、工作票红黑两联错位明显;
8、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批准时间涂改;
9、工作票非关键措施涂改未超过3处且能正确辨认、正确执行;
10、检修人员工作结论交代不完善,不能反应检修工作后状况,但不影响工作后设备的正常投运或备用;
11、危险点分析针对性不强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但没有明显错误;
12、工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第十五条 操作票下列情况由车间考核,生技部、安监部发现后责成车间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车间管理人员100-200元/人。
1、操作票个别地方涂改,不影响正确执行;
2、“已执行”章位置不正确、不规范;
3、操作票承上页接下页未填或填写错误;
4、较少处(不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编号,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5、个别操作术语不准确,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6、代替值长签名;
7、主要(或关键)操作步骤未填写时间;
8、操作开始时间、终了时间等填写错误;
9、操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五、两票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车间定期检查班组对两票的统计、评价,未按要求完成的由车间考核,安监部督查车间是否落实考核,否则,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 车间未按期完成两票统计、评价或评价不认真、敷衍,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联责考核50-200元。
第十七条 工作票评价栏车间已评价不合格并指出具体问题,已由车间考核、安排整改的不合格票,安监部不再重复考核。但职能部门现场发现的工作票、操作票违章行为或抽查中发现的违章,仍由职能部门考核,已评价的两票由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的,联责考核评价人员50-100元。
六、附则
第十八条 两票执行中因违规发生严重后果,本办法不作为最终考核标准,按集团公司《事故调查处理规程》规定的程序组织调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工作票、操作票奖惩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的执行与管理,切实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防止误操作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为准则,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并结合公司生产实际,采取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方法,对工作票(电气第i种工作票、第ii种工作票和热力机械工作票、动火工作票)、操作票(简称两票)管理与执行实施奖励考核。
二、逐级评价
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以下简称车间)对工作票签发到办理终结全过程,以及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是否违反“安规”和操作规程必须认真把关,加强现场监督。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都应对工作票、操作票执行全过程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考核。
第四条 各生产班组应对照华电集团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珙电公司《工作票、操作票实施细则》以及本奖惩办法的规定,每周(轮周)统计、评价本班组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将评价结果记录在班组安全活动记录中,并在每月25日前将电子版报送车间。
第五条 各车间每月25日收集本单位从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期间办理的工作票、操作票,逐一认真评价,车间管理人员在评价栏内指出该工作票、操作票存在的问题,并签字确认。车间每月28日将两票统计评价结果电子版报安监部(要求填报存在问题的工作票编号、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整改措施),并将工作票、操作票装订成册交安监部审核。车间应通过本单位月度安全例会向班组通报工作票、操作票考核情况,开展相关教育、培训。
第六条 安监部汇总各车间、生产技术部对两票的评价,分析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整改要求,在月度安全简报上发布。
三、两票奖励标准
第七条 每年以1-6月、7-12月上下半年各为一周期,以车间为统计单位,办理工作票数额超过200张(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齐备统计为1张),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则每周期奖励2000元。工作票张数在100-200张的车间,未发生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考核,每周期奖励1000元,工作票张数低于100张的车间不受奖。
第八条 按照《公司电气千次操作无差错奖惩办法》实施操作票奖励。
第九条 两票执行及管理中,下列情况给予个人奖励:
1、制止工作票执行中的一般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50-100元。
2、制止检修无票作业、严重作业性违章等违章行为并及时汇报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3、在两票管理中成绩突出的车间管理人员、班长或班组安全员,每周期奖励200-500元/人。
4、针对公司在两票管理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书面改进建议被职能部门采用并推广,每项次奖励100-200元。
5、发现已开工工作票存在重要安全措施遗漏、工作条件与实际不符,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及时制止并报告安监部,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多人发现奖励最先汇报的人员)。
6、检举运行无票操作、不按操作票操作、运行管理人员授意或默许无票操作、未经批准擅自解锁操作等操作中的严重违章行为,经调查属实的,每次奖励100-200元。
7、经公司领导或安监部认定应奖励的其他两票管理与执行中的突出行为。
四、两票考核标准
第十条 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100-200元(代签姓名按代签人数每人考核50-100元)。
1、代签姓名,含措施执行栏、危险点分析及预控措施栏代签姓名;
2、工作票执行未登记或遗留工作票未登记、转录,消除遗留后未及时注销记录;
3、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许可人未取得资格,未经考试合格正式公布;
4、关键措施涂改超过1处,非关键措施工作票涂改超过3处;
5、工作地点、工作任务填写不规范,可能造成运行、检修人员错误理解、错误执行;
6、工作票签发人、负责人遗漏重要安全措施,运行人员未补充完善,运行、检修人员遗漏重要措施双方均考核;
7、检修描述措施不具体,运行无法执行(如切断所有汽水阀门等安全措施);
8、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班成员变动、工作票延期等手续不符合规定;
9、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未按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10、转移工作地点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有关安全事项;
11、工作票执行后未盖章;
12、工作票负责人委托他人办理工作票开工、完工手续,工作中现场未保留工作票;
13、动火工作票期限超过规定时限仍在执行动火作业;
14、已结束的工作票接地线(包括接地刀闸)拆除(断开)情况、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填写。
15、运行、检修人员工作票开、完工未签字,值班负责人对安全措施收回、保留情况未签字确认;
16、检修开工前未向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预控措施,工作班成员不清楚运行的隔离范围;
17、工作票签发人不认真审核工作票,被运行值班负责人认为不合格,反复发回重新签发;
18、工作票完工后无正当理由,安全措施未收回;
19、经安监部认定应该考核的其他工作票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工作票执行中发生下列情况,每张次考核200-400元。
1、已开工工作票遗漏重要的安全措施。应断的系统未填写,未执行;应挂的警示牌未填写,未执行;
2、安全措施存在明显的违规(如:动力机械上工作只停操作电源未停动力电源);
3、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未执行到位;
4、危险点分析无针对性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严重不符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或分析内容;
5、送电试转后重新开工安全措施未重新按照工作票要求布置;
7、工作票负责人同时持有2张及以上工作票且同时在作业;
9、电气工作票未使用双重编号;
10、经安监部认定的其他严重的工作票违规行为。
第十二条 无票作业(事故抢修经值长同意的除外)一经发现,每次考核责任人1000元,车间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500元,车间安全员联责考核200元(检修人员作业范围超过工作票许可范围、先工作后补票或边工作边补票视为无票作业),运行人员明知检修无票作业未制止、未反对、未汇报,每次考核值班负责人500元,车间第一安全责任人联责考核200元,车间安全员联责考核100元.
第十三条 操作票下列情况判定为不合格票,每张次考核100-200元,且中断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
1、操作任务填写不明确、错误或无双重名称;
2、操作内容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名称或操作术语不规范;
3、操作漏项、操作顺序错误(包括顺序号颠倒或涂改);
4、不是操作一项做一个记号“√”或漏做记号“√”,操作完一项后未核查;
5、操作票未逐级审核,操作人、监护人、值班负责人互相代签名;
6、操作项目与操作任务无关,超出操作范围;
7、字迹模糊、潦草无法辨认或漏、错字修改无法辨认;
8、未经总工、运行值长批准解锁操作;防误闭锁装置能正常使用,值长批准或授意值班员解锁操作;
9、先操作后补票或先操作后补签名;
10、一张操作票含多个操作任务,交叉操作;
11、编写的操作顺序明显违反操作原则,违反安全规程;
12、操作术语不正确、不准确,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13、不按顺序操作;
14、无票操作,或编写操作票后不按票操作,按照经验操作。
15、操作票中未分析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或安全注意事项未宣读、未确认。
16、经安监部认定其他应考核的操作违章行为。
第十四条 工作票下列情况由车间考核,生技部、安监部发现后责成车间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车间管理人员100-200元/人。
1、工作班人数统计错误;
2、工作班成员栏填写了工作负责人姓名;
3、票面字迹潦草,不易辨认,签名等不易辨认;
4、票面出现3处以上错别字、漏字,但不影响措施正确执行;
票面因复写纸造成不整洁或明显撕裂;
“已执行”章位置错误;
7、工作票红黑两联错位明显;
8、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批准时间涂改;
9、工作票非关键措施涂改未超过3处且能正确辨认、正确执行;
10、检修人员工作结论交代不完善,不能反应检修工作后状况,但不影响工作后设备的正常投运或备用;
11、危险点分析针对性不强或预控措施不具体,但没有明显错误;
12、工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第十五条 操作票下列情况由车间考核,生技部、安监部发现后责成车间安排教育、培训,但此类问题反复出现,考核车间管理人员100-200元/人。
1、操作票个别地方涂改,不影响正确执行;
2、“已执行”章位置不正确、不规范;
3、操作票承上页接下页未填或填写错误;
4、较少处(不超过3处)未使用双重编号,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5、个别操作术语不准确,但不影响操作票正确执行;
6、代替值长签名;
7、主要(或关键)操作步骤未填写时间;
8、操作开始时间、终了时间等填写错误;
9、操作票执行、填写中的轻微失误。
五、两票管理考核
第十五条 车间定期检查班组对两票的统计、评价,未按要求完成的由车间考核,安监部督查车间是否落实考核,否则,加倍处罚。
第十六条 车间未按期完成两票统计、评价或评价不认真、敷衍,考核责任单位100-500元,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联责考核50-200元。
第十七条 工作票评价栏车间已评价不合格并指出具体问题,已由车间考核、安排整改的不合格票,安监部不再重复考核。但职能部门现场发现的工作票、操作票违章行为或抽查中发现的违章,仍由职能部门考核,已评价的两票由安监部检查发现问题的,联责考核评价人员50-100元。
六、附则
第十八条 两票执行中因违规发生严重后果,本办法不作为最终考核标准,按集团公司《事故调查处理规程》规定的程序组织调查和考核。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监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供电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工作票
第一节 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
第一条:在供电设备上进行正常检修工作时,凡需要做安全措施
者,都应使用工作票。
第二条:常用工作票分为: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
一、种工作票。使用格式按《安规》规定如下:
1、 工作票的填用:
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2、电力线路工作票的使用: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变压器台架或配电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有时为了减少工作票签发人填写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班(组)的工作票。
第四条:工作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3个字。
第五条:填写工作票应使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工作票上所列人员按责任审票,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第七条:工作票签发人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来担任。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工作票的签发。
1、工作票由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也必须由签发人签发。
2、一般情况下,一张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只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以刀闸断口为界)。如施工设备属于同一电压、位于同一楼层、同时停送电,且不会触及带电导体时,则允许几个电气连接部分共用一张工作票。
3、下列情况由公司指定有签发权的人签发工作票,并由值班员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票签发人仅对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和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任。开工前,由监护人(施工单位的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交代注意事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来变电站承包设备检修、防腐或安装。
(2)基建施工需要运行中的设备停止运行。
(4)安装单位来处理新投产的设备缺陷。
4、一个变电站或一条线路全部停电检修,可以发给一张工作票,但要详细写明工作内容。几个班组同时工作时,工作票可发给一个总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写各班的负责人。
第九条: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员收执,按值移交。值班员应将工作票号码、工作任务、许可开始时间及完成时间记入操作记录薄中。
第十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
1、由本局批准公布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第十一条: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员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负责人。
第十二条: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在计划时间内,检修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线路:向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许可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第十三条:工作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第十四条:检修工作结束前,如遇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重新签发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原工作票盖“作废”章。
1、部分检修设备将加入运行,需要变更安全措施。
2、值班人员发现检修人员严重违反《安规》行为,经劝说无效收回工作
3、检修工期延期一次仍不能完成,需要继续工作(注明因延期原因作废)。
4、工作票破损,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不清。
第十五条:工作许可人审查工作票时,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将工作票退回,要求重新签发。
1、计划工作时间已过期
2、安全措施不足或填写错误。
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不符合规定。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不明确。
第十六条:工作票的考核
1、运行和检修部门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已终结的工作票收集审核,并统计合格率,报安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工作票:
(1)工作票无编号。
(2)工作票填写漏项。
(3)未按规定签名。
(4)工作内容(任务)不具体,或工作地点不明确。
(5)工作内容(任务)栏设备没有使用双重编号。
(6)安全措施填写不具体。
(7)接地线无编号,装设地点不明确。
(8)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互相兼任。
(9)未按规定办理工作负责人变动手续。
(10)未按规定办理工作延期手续。
(11)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使用第二种工作票。
(12)已设遮栏、标示牌没有注明确实的地点或位置。
(13)工作票破损,残缺不全,污秽看不清楚。
(14)未盖“已终结”或“作废”章。
3、工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不合格票+合格票+其它票)×100%
注:其它票是指按规定应开而实际没有开票的工作。
第十七条:工作票的保管:已终结的工作票,由各单位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十八条:事故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要记入操作记录簿内。开工前应做好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等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监护。
下列工作可列为事故抢修:
1、供电设备发生的事故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造成火灾或设备严重损坏,需要立即处理的。
2、救人、灭火。
变电事故抢修的时间预计不能超过4小时,4小时以内不能修复的,应按正常检修办理工作票手续。线路事故抢修不限。
第二节 变电工作票
第十九条: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或部分停电者;
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线干线上的工作;
(3)二次结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回路上的工作;
(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源。
第二十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有重复编号。
2、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单位到变电站承包土建工程施工、设备检修、安装、防腐或调试等工作时由外单位指定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并将名单事先交公司安监审查安全资质,合格后由安监将将名单转发给变电站。
(3)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3、班组:一个班组工作的,在其前面加主管单位名称。几个班组工作的,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的班组。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的,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填写变电站名称、电压等级、设备的名称和编号、工作任务、工作场所或间隔。
6、计划工作时间:为调度批准的停电检修时间,不包括停送电操作时间。
7、安全措施: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分别填写:
(1)应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包括填写前已拉开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2)应装接地线:写明接地线的确实地点或应合接地刀闸,许可人需加写编号。
(3)应设遮栏、应挂标示牌:写明遮栏的确切地点,标示牌的确切位置。10kv隔离开关需放置绝缘护罩的填入此栏。
(4)补充安全措施:除(1)、(2)、(3)项之外的其他安全措施或安全注意事项。
(5)工作许可人应将所做安全措施完整地填入相应栏内,不得简化或写为简化或写为“同左” “已做”等。
8、收到工作票时间:在计划工作时间之前,工作票交给变电站值班员的时间。
9、许可开始工作时间: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和许可手续后,签名同意开工的时间。
10、工作负责人变动: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11、工作票延期:
工作中,预计地计划工作内,检修工作难以完成,应由工作负责人在计划时间到期前,提前2小时以上向值班负责人申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二种工作票的延期手续记入“备注”栏内。
延期手续只能办理一次。
12、工作票终结:
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会同值班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对设备状况和现场卫生进行检查,然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名,工作终结。并在“备注”栏内盖“已终结”章。
13、备注栏:填写注意事项或其他事项。
第三节电力线路工作票
第二十一条 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在停电线路(或在双回线路中的一回停电线路)上的工作;
(2)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所谓全部停电,系指供给该变压器台架或配变压器室的所有电源线路均已全部断开者。
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
(1)带电作业
(2)带电线路杆塔上的工作;
(3)在运行中的配电变压器台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内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作票的填写细则:
1、编号:各单位分别编号,一年内不得重复编号。
2、科室、所(工程队)名称:填写供电所和工作班组名称,多个班组共用一张工作票时,名称填写总工作负责人所在班组名称。
3、工作负责人:
(1)由本公司批准并公布了的人员担任。
(2)工作负责人的变动:
工作期间,若工作负责人临时离开现场超过2小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变更新的工作负责人,两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工作负责人的变动只能办理一次。
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负责人变动情况记入“备注”栏内。
4、工作班人员:
(1)一个班组工作时,填写参加工作的所有人的姓名。多个班组工作时,可只填写班组负责人姓名。
(2)共 人:填写参加工作的总人数,包括总工作负责人和班组工作负责人。
5、停电线路名称(双回路应注明双重称号):
填写线路电压等级、线路名称和编号。
6、工作地段:填写线路名称、支线路名称、起止杆号。
7、工作任务:填写某段范围内的具体工作任务。
8、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包括应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应停电的范围):
(1)拉开发电站、变电站线路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2)拉开需要工作班组操作的线路各端断路器、隔离开关和可熔保险。
(3)拉开危及该线路停电作业,且不能采取安全措施的交叉跨越、平行和同杆架设线路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拉开有可能返回低压电源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需要拉开发电站或变电站内断路器和隔离开关,只须填写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名称和编号。如果由线路工作人员自行拉开的断路器和隔离开关,需补充“在已拉开的断路器、隔离开关操作把手上悬挂标示牌或加锁”。需要发电站、变电站合上的线路接地刀闸或在线路上挂接地线的也填入此栏。
9、保留的带电线路或带电设备:
填写同杆架设的带电线路或邻近的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交叉处杆号和带电线路名称,与带电线路有平行段的起止杆号及带电线路名称。
(10)应挂的地线:
指工作班组自己应挂的地线,不包括变电站挂的地线或接地刀闸。线路所挂的地线位置应明确,对同杆架设的线路,在同一杆塔上不同线路上均要求挂地线的,应分别注明线路名称和杆塔号。
(11)计划工作时间:填写调度已批准的停电时间。
(12)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
线路第一种工作票许可开始的命令方式,分为当面通知、电话传达和派人传达。
(13)工作终结的报告:终结报告的方式分为当面和电话两种。
(14)备注栏:填写补充的安全措施和其他内容。
第二章 操作票
变电、线路操作票
第二十三条 根据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的命令,改变设备运用状态需要进行多项作业的,都应使用操作票。
设备运用状态分为下列几种:
1、运 行。
2、热备用:只有开关在断开位置。
3、冷备用:断路器、隔离开关、二次回路保险在断开位置。
4、检 修:在冷备用的基础上,设备已接地,并布置了其他安全措施。
第二十四条 操作票必须填写的主要内容:
1、操作任务、起止时间。
2、检查有关回路的功率、电流、电压。
3、拉开、合上断路器和隔离开关。
4、检查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实际位置。
5、二次回路切换、保护回路压板的投、退或改变定值。
6、控制回路、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测量仪表的投入或退出。
7、停电设备验电的具体位置。
8、装设、拆除接地线的位置及编号。
9、和闸时同期控制开关的投、退。
10、悬挂的标示牌及其他位置,装设的遮栏及其地点。
11、装设绝缘护罩。
第二十五条 操作票的填写。
1、由操作人填写,监护人初审,值班负责人或操作许可人签名批准。
2、操作票应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清楚,不得任意涂改。非关键字修改每张不得超过3个字,关键字(如:拉、合、停、送、退、投、切,设备的名称和编号)不得修改。
3、填写操作票应使用规范的操作术语,不应使用方言。
4、操作票的编号一年内不能有重复。
5、操作票内一个序号对应一项设备操作内容,不能并项。检查设备的位置状态作一项。分相操作的设备一相作一项。
6、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操作任务栏和操作项目栏均应填写设备名称和编号。
7、操作票上所列人员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8、操作票顺序填写正确:
(1)线路停电操作顺序:拉开断路器--拉开线路侧隔离开关--拉开母线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2)双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负荷侧断路器--拉开电源侧断路器--拉开负荷侧隔离开关--拉开电源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3)三卷变压器停电操作顺序:拉开低压侧断路器--拉开中压侧断路器--拉开高压侧断路器--拉开低压侧隔离开关--拉开中压侧隔离开关--拉开高压侧隔离开关。送电顺序与此相反。
9、操作票未用完的空行,从第一行起盖“以下空白”章。
第二十六条 执行操作票
1、倒闸操作票必须由两人进行,其中对设备较为熟悉的一人监护,另一人操作。
2、一个操作人一次只能持一份操作票操作,不能同时持几份操作票交叉作业。
3、操作前,应先在模拟图板上对照操作票进行核对性模拟预演。到现场正式操作时,应先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位置,监护人持票和防误装置的钥匙,大声唱票,操作人用手指操作部位,并大声复诵无误后才能操作。
4、必须按操作票所列项目顺序依此操作,禁止倒项、添项、漏项及做与操作无关的工作。每操作完一项就打个“√”,不准全部操作完了一次打“√”。
5、重要项目(并网、解列、继电保护投、退,装、拆接地线拉、合接地刀闸)的操作时间应记入操作作票。
6、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待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7、全部操作完毕,经检查无误后在“备注”栏盖“已执行章,并向调度员汇报。
第二十七条 下列工作可不用操作票:
1、事故处理。系指为了不使事故扩大而进行的紧急操作。
2、拉合断路器的单一操作。
3、拉开接地刀闸或拆除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第二十八条 操作票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操作人: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操作,对所执行的各项操作的正确负责。
2、监护人:对担任监护的各项操作的正确性负主要责任。
3、变电值班负责人(线路工作许可人):对操作票所列操作顺序的正性,操作任务是否符合现场条件负责。
第二十九条 操作票的考核: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的操作票。
(1) 无编号
(2) 无操作开始或终结时间,没有填写重要操作时间。
(3) 一张操作票超过一个工作任务或操作任务不明确。
(4) 操作中未按规定打“√”。
(5) 操作票有漏项、并项或顺序颠倒。
(6) 未按规定审票签名,或签名只写姓不写名。
(7) 字迹不清楚,关键字涂改或非关键字涂改每张超过3个字。
(8) 未盖“以下空白”章、“已执行”章或“作废”章。
(9) 使用术语不符合规范。
(10)没用填写设备双重称号。
(11)没有写明接地线安装的地点或接地线编号。
(12)草稿操作票。
(13)先操作后补的票
2、操作票由运行部门逐月收集、审核、统计,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合格率报安监。
3、操作票合格率(%)按月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合格率=(合格票/合格票+不合格票+其它票) ×100%
第三十条 操作票的保管:
已执行的操作票由运行部门保存三个月以上。
第三十一条 操作注意事项:
1、正常操作应尽量避免在交接班或高峰负荷时进行,如必须在交接班时进行操作,则由交班人负责操作完毕或操作到某一阶段后才能交班,接班人重新填写操作票继续进行操作。
2、操作前应检查所用安全用具是否合格。
3、雷电时禁止倒闸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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