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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管理办法15篇

发布时间:2023-02-26 热度:78

绩效管理办法

第1篇 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本考核办法是本单位对基层单位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的基层基础安全管理多项安全工作执行落实等情况检查考核。

2 考核办法实行监督与管理相结合、检查考核与指导督促相结合、教育培训与奖惩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考核机制。

3 检查考核内容:安全生产(消防)责任制履行、安全例会、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及事故隐患整改和上报,安全奖罚、操作规程执行,班组安全基础管理达标建设、安全作业票、进入有限空间安全许可、岗位员工巡回检查、现场工业动火监督管理、节假日、季节性的安全工作落实、生产岗位现场设备设施管理、“安全环保基础年”活动的落实、创建“无违章、无隐患”班组活动、开展“全过程现场安全监督”活动和其它安全活动的开展等管理工作及检查考核执行落实方面。

4检查考核方法。以百分制进行日常抽查、月度总检查考核。单位检查考核持《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考核表》和日常抽查持《班组安全检查表》。以百分考核后,折成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奖金总考核所占安全比例分数进行月度安全奖罚兑现。

5奖罚

5.1奖励

5.1.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达到95分以上(含95分)的为管理优秀给予月度奖金奖励500元;

5.1.2在重大险情下,积极主动采取安全措施,避免发生显见的伤害事故的人员,给予一次性月度奖金奖励400元;

5.1.3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300元;

5.1.4对本单位工作范围内实现无事故、无违章行为、无隐患问题、无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和能熟练掌握本工作范围内安全应知应会等回答流利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50-100元;

5.2处罚

5.2.1本单位对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总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管理不合格给予处罚400元;

5.2.2对各班组长、岗位员工违反劳动法规、标准、规定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文件、作业文件和岗位作业指导书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对责任人给予月度奖金处罚100-300元,并例入所在的基层单位月度检查考核管理不严扣2分处理;

5.2.2.1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有章不循者;

5.2.2.2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离岗、串岗或酒后上岗者;

5.2.2.3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不持证上岗操作者;

5.2.2.4不履行班组长、员工安全生产职责者;

5.2.2.5记录弄虚作假的;

5.2.2.6发现事故隐患或险情不采取防护事故措施或不及时报告者;

5.2.2.7对批评或制止“三违”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者;

5.2.2.8不按规定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

5.2.2.9在严禁烟火的区域内吸烟或违章动火者;

5.2.2.10用轻质油、汽油在室内擦洗衣物、设备、工具和房间地点及禁止烟火区域内有烟火的;

5.2.2.11不按时检查或检查不负责者;

5.2.2.12不按安全作业票执行或没下发安全作业票(有限空间安全许可证)者。

5.2.2.13现场工业动火(外来施工作业现场)生产岗位派驻安全监督不到位或现场监督不严;及动火措施不到位没有制止的。

5.3 基层单位安排有危险性生产工作没有派监护人,无现场安全监督措施的或措施不到位的处罚100元。

5.4 基层单位所管辖的班组岗位现场存在隐患没有安排立即整改或对整改不了而又没有临时防范措施的和不报告基层单位干部或安全员结予处罚200-500元,存在重大隐患每处罚200元。

5.5 现场违反工业动火各项规定或超期使用动火报告的现象,没有制止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100-300元。

5.6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预期不整改的基层单位一次处罚500元。

5.7 凡新入厂或转岗人员未经基层单位第三级安全入厂教育(包括教育内容不全、学时不够、没有考试)安排上岗操作的一人次处罚100元,发生事故另行处理。

5.8 其他违反安全各项规章制度、规定、办法等按单位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检查表》执行打分考核处理。

5.9 本单位在上级安全部门现场监督检查和考核中受到处罚或扣分项影响的基层单位给予承担处罚金额或扣分数的80%比例进行处罚和扣分。单位承担20%的管理不严责任。

6 基层单位严格执行对所分管班组的日常抽查、月度检查考核,按照班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考核办法》和《班组安全检查表》严格执行自查自改。班组长负责对本班组的日常抽查监督管理,每周开展自查自改;自查必须对照班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考核和奖罚兑现等情况的落实。

7基层单位干部严格执行岗位作业指导书和履行好安全职责并落实到位。基层单位主要干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班组(自然站)长或副职干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8 基层单位主要干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及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安全领导或安全监督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通报考核情况。

9 各班组长(自然站)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和每月一次对本班组员工履行安全职责及各项工作中的安全工作落实到位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罚、总结讲评,并向基层单位主要干部报告本班组对员工考核结果,并列入月度员工奖金奖罚兑现。

第2篇 银行会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银行会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行会计业务的健康发展,建立科学、适用的员工激励机制,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到会计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其核算能力和综合素质,结合我行运营模式和现有劳动组合模式,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目的

1、 完善现行分配制度,充分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强化会计从业人员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培养遵纪守法、恪尽职守的优良作风。

3、 提高员工认识,进一步顺应我行内部改革需要,。

4、 建立一种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形成基于考核基础的、能够真正体现岗位和贡献差异的分配激励机制。

5、 加强部门领导、主管、一般员工之间的相互了解,促进企业文化和团队精神的建设。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本办法适用于市分行会计结算部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全体会计前台工作人员和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工作人员。

2、 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员工在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等方面进行日常记录、定期综合评定和根据员工综合评定结果对员工除按上级有关政策直接发放到指定个人的基本工资、奖励、补贴等性质外的所有货币化收入进行强制再分配的过程。

3、 其他有权部门依照本办法制定相应绩效考核办法。

第三条 考核依据

根据会计从业人员在被考核期间的出勤、优质服务、核算质量、内控管理、业务学习和其他工作表现情况为依据,会计结算部领导、营业机构主管对所属员工平时工作情况随时记录,严格考核。

第四条 考核原则

考核要求客观公正,有权考核执行人对所属员工的考核,尽可能用客观指标来衡量,尽量避免因各类弹性考核指标的不当运用而对员工工作实绩和能力出现考核结果失真,造成不公平现象。

第二章 岗位系数确定及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第五条 机构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系数

根据我行现阶段会计工作运营和劳动组合模式,结合各岗位工作性质、业务量、核算内容难易程度和内控执行要求将会计本部及所辖机构进行了共3类机构级类划分和6级岗位系数确定。

机构级类

所含机构

岗位职别

人数

岗位系数

涪城支行 营业部

会计主管

21.6 0

网点柜员

1.1 0

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

业务负责人

4

1.6 0

开发区支行 兴达办事处

会计主管

21.5 0

网点柜员

1.05

科学城支行 临园路分理处

平政桥分理处 火车站分理处

游仙分理处 剑南路分理处

富乐路分理处

会计主管

7

1.4 0

网点柜员

1.00

会计结算部本部机关

一般员工

1.00

第六条 综合积分的组成及扣减原则

1、 会计人员综合积分分别由以下几个考核项目按不同的积分权重关系共同组成:①、出勤情况 ②、优质服务 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 ④、业务学习情况⑤、其他

2、 会计人员绩效考核按季进行,每个被考核人员当季各考核项目初始分值均为100分,各考核项目积分按一定的不同的权重关系共同组成员工的季末综合积分。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有权考核人将对其所属员工的日常实际工作情况,按考核项目进行严格考核和及时记录,并根据实际记录情况按季进行员工季末综合积分的折算统计。

3、 本考核办法中所涉及的员工项目积分统计一律实行“单一扣减制”和分值“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单一扣减制”是指所有考核项目积分分值只减不加;“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是指当某项考核项目核定分值不足扣减时,可按顺序(①、员工出勤情况→②、优质服务→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④、业务学习情况→⑤、其他)在下一考核项目中进行等值扣减,以此类推,直至当次需扣分值得到足额扣减。

第七条 会计绩效分配原则及流程

1、 会计绩效工资总额=市分行当季拨付会计部可分配绩效总额

2、 单位系数值=会计绩效工资总额÷∑(某类岗位人员人数__ 岗位系数)

3、 某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系数值__ ∑(该机构某类岗位人员人数__ 岗位系数)

4、 营业机构单位综合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该营业机构绩效工资总额÷该机构所有岗位人员当季综合积分总和

5、 某员工当季绩效工资实际分配额=该营业机构单位项目积分绩效工资对应值__ 岗位系数__ 该员工当季实际综合积分

第三章 绩效考核内容、实施方法及标准

第八条 在区分不同工作岗位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基础上,对各业务执行组及各会计前台营业网点的全体会计从业人员进行有效的日常监督和持续考核。

第九条 本办法中的绩效考核内容包括:①、出勤情况 ②、优质服务 ③、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 ④、业务学习情况 ⑤、其他 等5个方面,在对不同工作性质和业务属性的岗位进行考核时,上述考核项目中的具体考核内容、标准及整体考核权重也有所不同。本办法将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会计本部业务负责人、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会计本部业务检查岗位人员、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人员等几个不同层面对绩效考核各项内容进行明确定义,如在各层面未提及内容均与其他相关岗位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条 对会计前台网点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网点会计主管负责对网点一般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迟到、早退、中途溜岗(含上下班、会议和业务学习等方面)等在2次(含2次)以内,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每次扣减员工项目积分1分;2次以上(不含2次)且单次在10分钟以内者,将每次扣减此项积分3分;迟到、早退、中途溜岗等单次在10分钟以上者,按每分钟扣减项目积分1分扣减员工项目积分,分值不足扣减时一律按“跨项目透支扣减原则”执行(下同)。②、原则上不允许请事假,如遇特殊情况员工需请事假,且在不影响所属部门总体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度的情况下,经会计部经理同意批准后准予休假,但每天须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5分;病假请销假一律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准,并酌情扣分。

2、 优质服务(10%):由网点负责人(行长、经理)和会计主管负责考核网点员工优质服务质量,其中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主管各占5分考核权重。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优质服务分对外优质服务和对内优质服务,对外优质服务实际是指柜面优质服务,对内优质服务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其他相关部门或工作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受理柜面业务或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客户或内部员工对其工作服务不满而受到投诉的,每次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无投诉记录,但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人员的临时性查访或业务检查人员的例行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岗位员工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该柜员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结果和业务检查组各类业务检查统计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通过日常对会计凭证的事后稽核和各类业务检查等手段来检验岗位人员的核算质量和规范前台操作流程,以达到严格内控制度,规避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①、事后稽核部门对本岗员工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其中一般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1分,重大差错每笔扣减经办柜员项目积分0.5-

1.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项目积分

1.0-5.0分;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柜员项目积分0.1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岗位员工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项目积分0.2分;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工作人员)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的扣分标准对被通报员工进行等额分值扣减。

4、 业务学习情况(10%):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由业务负责人)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除直接考核参加学习的员工外,还将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会计本部纳入对业务负责人)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员工明知学习计划安排,无故缺席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

1.0分;②、所有会计从业人员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0.5分(会计主管或业务负责人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 其他(5%):除上述4个考核内容外,其他经会计结算部研究决定需纳入考核并进行积分扣减的临时性事项(如:未按规定及时向会计部报送相关报表和未按质按量完成领导交赋的其他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等),扣分标准由会计结算部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第十一条 对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对网点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5%):会计结算部经理及网点负责人(支行行长或分理处经理)负责考核会计主管(本部业务负责人由会计结算部经理直接考核)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会计主管及本部业务负责人此项得分情况直接来源于会计部事后稽核人员对会计凭证审查监督的综合排名和由各类业务检查形成的检查通报结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会计主管应在日常工作中督促网点员工加强业务学习,对员工的业务操作能力和核算质量要及时做出评估,对一些错误操作和业务差错要进行实时规范和责令限期整改,以提高网点整体业务水平和核算质量。①、事后稽核部门对网点柜员发生的业务差错进行逐笔分类登记,并按整体差错率的高低将全辖所有网点进行综合排名,每次综合排名为后3名的网点,其会计主管将扣减综合绩分

1.0分;②、凭证传递不及时,直接影响会计事后稽核人员对凭证的装订和稽核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

1.0分; ③、会计稽核人员和会计业务检查人员在回访或日常检查中发现柜员未按要求对各类差错进行及时整改的,每笔扣减会计项目积分

1.0分;④、在会计结算部业务检查人员(或内外部其他有权部门)对网点进行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差错,一律按当次综合检查通报中所列示本网点通报人次进行项目积分扣减,按每人次0.2分扣减会计主管的项目积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业务学习情况分为业务学习组织落实情况和学习质量两个方面。业务学习的组织落实主要由各营业网点会计主管承担,包括业务学习的纪律性和学习记录的完整性,此项将直接纳入对网点会计主管的绩效考核项目中;学习质量是指会计结算部针对学习内容通过进行多种形式的业务考试(包括笔试和现场口头抽问答题)得出的员工成绩。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网点会计主管在学习的组织过程中,未及时通知需参加学习员工当次学习时间、地点及相关学习内容的,造成员工缺席或学习资料准备不齐等情况,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0.5分;②、网点会计主管无故缺席或未按原计划组织员工学习并做好相关学习记录的,每次扣减会计主管项目积分

1.0分;③、会计主管在参加会计结算部组织的各种形式考试中,未取得合格成绩或考试过程中有作弊现象者,每次扣减其项目积分2.0分。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二条 对会计本部核算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5%):由核算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业务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80%):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4、 业务学习情况(5%)内容:内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0%):由检查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此岗优质服务考核内容主要是针对各工作环节中与本部人员及其会计前台网点人员之间的协作态度和能力。①、在业务处理和与内部工作人员协作过程中,确因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错误操作等原因导致本职工作无法顺利完成,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关联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且造成一定后果的,根据后果严重程度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②、虽未影响到本岗或其他岗位员工工作完成进度和造成一定后果,但在本部或其他有权部门人员的查访或检查时发现有未按“优质服务手册”进行操作和服务的,根据其影响和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给予每次0.5-5.0分的积分扣减处罚。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上级行或其他有权部门(包括本部稽核人员)的内外部检查审计,检验其检查职能的有效行使能力和对各岗位业务核算质量及操作流程的规范、监督、检查效果。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是否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对所辖网点及相关岗位进行了有效监控和检查;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进行了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形成书面通报,是否就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回访;③、是否对各被查单位进行了规定范围内的仔细检查,有无应查而未查现象;④、是否对各项业务起到了规范和指导作用,是否根据需要对业务人员进行了必要的业务培训,有无效果。以上各项如未切实履行,视情况每次扣减相关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5-5.0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包括本岗员工自身业务学习和对业务人员进行适时业务培训。容和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除未按要求对业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每次扣减本岗相关员工项目积分0.5-

1.0分以外,其他考核内容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稽核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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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会计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0%):由稽核组业务负人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本部检查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5%):主要是指通过接受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及本部业务检查组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日常稽核进度、稽核质量、业务稽核通报的完成质量的整体能力进行全面考查。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①、每周部门分管经理将对其稽核进度进行抽查,发现未按规定进度进行稽核或稽核进度严重滞后的,每次扣减岗位员工项目积分0.10分;②、部门经理或业务检查组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发现该岗员工存在应发现而未发现的问题,每笔一般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0.2分,每笔重大差错扣减员工项目积分

1.0-2.0分,违规差错每笔扣减员工项目积分2.0-10分;③、是否对当期各类业务差错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书面稽核通报,通报质量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如存在此类现象将视通报质量进行酌情扣减项目积分。

4、 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十三条 对会计本部atm及现金出纳岗位人员的考核内容及标准

1、 出勤情况(5%):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对本岗员工的日常出勤情况进行考核登记。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2、 优质服务(15%):由会计结算部分管经理负责考核本岗位员工优质服务质量。

具体考核要求及标准: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3、 核算质量及内控管理(70%):徐处正在整理中

4、 业务学习情况(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5、 其他(5%):与会计前台网点人员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致,请参照执行。

第四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四条 同总行定期举行的岗位考试一起作为员工上岗的依据。

第十五条 作为评先、评优的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此办法下发后,会计结算部以往制订的其它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分行会计结算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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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 房地产销售代表绩效考评体系考核管理办法

房地产销售代表绩效考评体系及考核管理办法

销售代表的考评为月考评方式,由项目经理按月为销售代表打分一次,考评结果直接计为当月奖金系数:

一、每月的考评区间与公司考勤区间相同,即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所有考评得分由项目经理于每月26日下班前报至销售管理部,延迟未报的,将视为月自动弃权;

二、以项目经理的打分分配当月销售代表的团队奖金;

三、每位销售代表的基本分数为100分,销售代表有突出表现或出现失误时,项目经理将对其相应栏目加、减分数,否则分数不加不减,最后得到该销售代表的当月考评分数;

四、销售代表的调动时间原则上集中在每月23日至27日之间,如有特殊原因时调动时,由该销售代表当月25日所在楼盘的项目经理打分,之前所在楼盘的项目经理有责任提出自己的考核意见;

五、实际成交量的考评:

1、销售人员连续四周未能成交(以客户付清首期、签合同为准),项目经理将重点关注,并对其作工作进行辅导;

2、对于连续六周未能成交者,项目经理将对其提出书面警告;

3、连续八周仍不能成交者,销售管理部将视具体情况作出相应下岗安排

4、每月销售业绩最后一名者在部门范围内报销售代表姓名及所在项目组、区域;

六、试用期间的新入职员工,不参与考评,试用期内有成交业绩时,按12%的比例提成。考评自转正之日起开始实施,该员工当月的考评分数按其实际转正天数等比例计算;提前转正员工的奖金计算方式根据《提前转正员工的薪酬计算办法》。

七、项目经理月打分报表包含两部分:销售代表考评分数汇总表、销售代表月考评表;

八、区域经理须对销售代表每月的考评结果进行审核;

九、销售代表的考核情况计入档案,作为个人评价、资格、升职、调盘、续聘等的依据;

十、员工即时辞退标准:

利用岗位之便获取未经公司许可的任何个人收入;

在售楼处打架、在客户面前争吵,或在售楼处与客户争吵;

发展商或小业主投诉,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或其他投诉累计超过三次;

每半年各总监直属区域中销售业绩及考评综合结果的最后一名

销售代表月考评表

销售代表考评标准指引

在售项目考评管理办法

1、项目的考评由销售管理部或职能部门指定人员到现场巡盘后,根据现场实际状况如实打分;

2、项目考评周期区间为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中的任意时间;

3、考评人员在结束巡盘后,须及时详实填写《在售项目现场考评表》,于第二日报至销售管理部;

4、各项目当月的考评成绩将作为其团队本月获得奖金的计算参数;

5、各项目考评的基本分数为100分,考评人将根据现场整体运作的情况给予加分或减分;

6、其他整体因素,评价由考评人根据现场情况做适当加分或减分。

在售项目考评标准指引

o出勤:根据公司的考勤制度,考查有无迟到、早退、旷工或脱岗状况,临时换班的员工应及时通知部门秘书;

o轮序:当值员工按签到顺序接待客户,记录内容应及时、详实;

o台面卫生:台面电话、登记本、销售资料的摆放,工作椅,其他事物的摆放是否到位规整;

o洽谈区卫生:洽谈桌椅的摆放整齐及清洁状况,如桌面应清洁、干净,无任何杂物,烟灰缸应清洁,无烟蒂、烟灰;

o看楼通道:看楼包装、导示照明系统的运行状况良好、卫生清洁,看楼用品(安全帽等)齐备,摆放整齐,并及时使用;

o示范单位:家私、家居饰物的摆放应到位、整齐、照明、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卫生清洁;

o管理区域:休息室、经理室内的办公用品整齐卫生,办公设施应安全使用且保养良好;

o仪容仪表:参见《销售代表工作手册》中的要求;

o专业仪态: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微笑服务,保持良好专业形象,耐心解答,服务客户;

o在岗行为:不做与销售无关的事宜,参见《销售代表工作手册》

o专业技能:具备完善的专业知识,能做到熟练解答200问的专业问题,反映、处理问题的态度及技能状况优良;

o项目档案管理:参考《项目经理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

o来访客户登记本:参考《销售代表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

o进线电话登记本:参考《销售代表工作手册》中的有关要求;

o成交文件管理:按规程完成成交程序,成交记录、尾数纸、收据、认购书等文件的填写及时、准确、清晰;

o销售资料管理:楼书、海报、拆页等用品的准备充分,摆放整齐,促销礼品的摆放整齐、管理清楚;

o例会组织:团队员工积极参与部门各类例会,项目组的晨会能按时召开及会议内容组织丰富,对员工起到沟通、传达、传授知识的作用;

o例会记录:记录内容及时与详实,且字迹工整。

第4篇 进场人员hse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办法,明确项目工程建设参与单位所有进场人员在施工现场执行hse控制程序和文件情况的奖励和处理规定。它是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hse控制实施的考核细化。

2 范围

本规定描述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阶段hse控制管理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全天候的hse绩效考核。

3 定义

3.1 hse绩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指挥部、工程承包方在实施hse控制、hse监督活动中,履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执行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hse管理各种规定要求的能力。

3.2 承包方:是指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承包单位(epc、pc)、建设监理单位、供应商、第三方检验机构等责任主体。

3.3 hse绩效考核:对施工阶段hse控制和监督活动中的单位和个人,实施hse绩效认定的活动。

4 职责

4.1 hse管理部负责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hse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工程承包方hse绩效的全面考核。

4.2 工程管理部协助hse管理部开展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工作,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环境污染等较大安全隐患,督促监理方下达停工指令。

4.3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施工现场范围内的hse管理和考核办法。

4.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复核确认,并按监理法定权限,实施对工程施工承包方的hse违规行为处罚建议权。

4.5 工程施工承包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hse检查,以及执行工程指挥部发布的所有hse程序及文件的相关要求,接受来自项目指挥部hse管理部的绩效考核,并按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4.6 其他工程承包方(包括设计、监理、采购、物资供应等参与方)负责本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单位负责。

5 hse预警机制

为防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建立承包商绩效考核的hse预警机制。

5.1 hse预警标准

达到下例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黄牌警告:

a)在对承包商管理体系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个严重不符合项的。

b)在施工现场均没有有效开展case和jha活动的。

c)发生一起严重事故的,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d)在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范围,承包商业绩排序为最后一名的。

e)现场发生4人及以上的群体违章行为的。

f)现场停工整顿的。

5.2 hse预警方式及处理

当承包商hse绩效水平降低到一定限度,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第一次黄牌警告,并在项目经理部范围内通报批评。

当承包商再次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并在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通知承包商总部,要求其行政第一负责人来进行协调解决。

当承包商第三次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红牌,停止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

6 承包商绩效排序

6.1 根据施工单位的hse绩效,每周由hse监督填写《监理单位周评价表》和《施工单位周评价表》,对每个施工单位进行排序,评出每个项目经理部hse业绩较好的第一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的施工单位,并在每周《hse监督》上进行通报。

6.2 根据施工单位的每周的hse绩效排序,每月评出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和第二名,以及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施工单位。

根据监理单位的hse绩效,每月评出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的监理单位。

以上评比结果,在每月讲评会和讲平台上通报。

6.3 hse管理部根据承包商的综合hse绩效水平,每月评出指挥部范围内的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承包商,并在每月讲评会和讲平台上通报。

综合评定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施工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2000元,倒数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单位扣hse风险抵押金4000元、3000元、2000元;监理单位评定第一名奖励3000元,倒数第一名扣hse风险抵押金2000元。

7 体系管理的考核

7.1 奖励

7.1.1 承包商及时开展内部的年度管理评审,绩效突出的单位,奖励2000元。

7.1.2 承包商每季度按时开展内部的体系审核,效果突出的单位,奖励3000元。

7.2 扣款

7.2.1 如发现承包方没有按照gb/t19001-2000(质量保证体系)、 gb/t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hse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关的管理体系,或没有有效运行,每项扣除30000-50000元。

7.2.2 没有开展承包商内部的年度管理评审,扣除6000-10000元。虽然进行了管理评审但效果不佳,扣除1000-4000元。

7.2.3 没有开展承包商内部的每季度体系审核,发现一次扣除5000-7000元。虽然进行了体系审核但效果不佳,扣除1000-4000元。如果不按期进行每季度的体系审核,指挥部将委托相应的机构对其进行审核,发生一切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8 风险控制的考核

8.1 奖励

8.1.1 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每个施工单元编制了《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case),而且有效运行,奖励3000元。

8.1.2 每项施工作业前,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而且有效运行,奖励3000元。

8.1.3 工程施工承包方的任何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主动识别出重大安全隐患(包括其他单位作业范围的),并及时向指挥部hse现场主管人员汇报,避免事故发生的,经工程管理部、hse管理部、监理共同确认属实,每次奖励500-1000元。

8.1.4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不安全条件下作业,鼓励现场作业人员对逼使违章作业行为提出投诉,投诉属实,每次奖励100元。

8.1.5 指挥部检查人员根据指挥部制定和发布hse政策和程序,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在执行政策和程序中表现突出者,奖励个人200-600元。

8.1.6 及时向指挥部上报相关hse报表,表现突出者,奖励个人200元。

8.2 扣款

8.2.1 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针对每个施工单元编制《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case),而且没有书面向项目经理部和工程监理备案,或对所承担项目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重大环境因素没有正确识别和提出相应的技术防治措施,发现第一次给予提示要求整改,第二次警告,以后发现扣除6000-10000元。

8.2.2 每项施工作业前,没有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对本项施工作业进行风险控制(jha)活动,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扣除2000元。

9 重大事项的考核

9.1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2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未设立hse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配备hse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hse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b)未对员工进行hse教育和培训的;

c)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9.2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5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b)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c)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d)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9.3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b)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c)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d)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9.4 工程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

b)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c)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e)未能落实符合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卫生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未能提供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f)未能落实符合消防法规的设计要求,未能提供满足国家消防监督部门

10 专项管理的考核

10.1 零容忍政策

10.1.1 由于个人原因违反“未通过hse培训或不能出示入场证、高空作业未100%系挂安全带、未办理许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项零容忍政策的所有人员,发现一次劝其离场。

10.1.1 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员工违反“未通过hse培训或不能出示入场证、高空作业未100%系挂安全带、未办理许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项零容忍政策的,对作业人员不予处罚。但对单位按每人扣除3000元作为处罚。

10.2 项目建设禁令

违反“项目建设十五条禁令”的所有人员,发现一次录入门禁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警告,再次发现劝其离场。

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员工违反“项目建设禁令”的,对作业人员不予处罚。但对单位按每人扣除2000元作为处罚。

10.3 门禁系统

进场人员的违章情况,将及时输入到门禁系统。当一个人的的入场证信息系统中达到以上条件任何一种,将5年内拒绝其入场:

a)有过1次违反零容忍政策记录的;

b)2次违反项目建设禁令记录的;

c) 违反项目指挥部颁发的hse管理程序和规定,都属于违章,发现一次即录入门禁信息管理系统,当一个人的违章达到4次记录的。

11 hse绩效奖励基金的考核

为激励员工自觉地执行项目的hse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hse专项奖励基金。

11.1 hse绩效奖励基金来源

11.1.1 从工程项目建设hse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hse管理基金。

11.1.2 从各施工承包方合同价款和工程总承包建安费用中扣除0.5%。监理单位从总合同价款中扣除5%。

11.1.3 按本规定从各施工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和监理单位总合同价款中扣除款项。

11.1.4 按本规定从各施工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和监理单位总合同价款中扣除款项。

11.1.5 hse风险保证金不足时,要求承包方及时补足

11.2 基金的使用程序

11.2.1 由指挥部各级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参照本规定填写《工程管理hse考核单》,提出需要奖励或处罚的金额和奖励名单。

11.2.2 与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这些人员包括现场hse监督、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部人员。并将其交hse监督审核。

11.2.3 hse管理部对《工程管理hse考核单》进行确认,并送财务部,

11.2.4 财务管理部履行财务管理程序,并将奖励金拨付给承包商。

11.2.5 由承包商扣除所得税后,将奖金发给相关人员。最后将发放单返给hse管理部。

11.2.6 由hse管理部每周对奖金发放进行抽查,验证其真实性。

12 违章的考核

对违反指挥部hse政策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会扣除hse风险保证金和违章登记的处理。

由于违反项目指挥部颁发的hse管理程序和规定的,对单位按每人扣除1000元风险抵押金作为处罚。

第5篇 进场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1 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明确项目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办法,明确项目工程建设参与单位所有进场人员在施工现场执行hse控制程序和文件情况的奖励和处理规定。它是对工程建设施工阶段hse控制实施的考核细化。

2 范围

本规定描述了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阶段hse控制管理绩效考核的具体内容与要求。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中的施工阶段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全天候的hse绩效考核。

3 定义

3.1 hse绩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工程指挥部、工程承包方在实施hse控制、hse监督活动中,履行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执行项目工程建设指挥部hse管理各种规定要求的能力。

3.2 承包方:是指参与项目建设的工程承包单位(epc、pc)、建设监理单位、供应商、第三方检验机构等责任主体。

3.3 hse绩效考核:对施工阶段hse控制和监督活动中的单位和个人,实施hse绩效认定的活动。

4 职责

4.1 hse管理部负责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的全面工作。负责制定hse相关绩效考核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对工程承包方hse绩效的全面考核。

4.2 工程管理部协助hse管理部开展施工阶段hse绩效考核工作,对可能导致人身伤亡、环境污染等较大安全隐患,督促监理方下达停工指令。

4.3 各项目经理部负责制定和实施本施工现场范围内的hse管理和考核办法。

4.4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施工方进行整改并复核确认,并按监理法定权限,实施对工程施工承包方的hse违规行为处罚建议权。

4.5 工程施工承包方负责合同范围内的hse检查,以及执行工程指挥部发布的所有hse程序及文件的相关要求,接受来自项目指挥部hse管理部的绩效考核,并按要求对问题进行整改。

4.6 其他工程承包方(包括设计、监理、采购、物资供应等参与方)负责本单位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由于个人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本单位负责。

5 hse预警机制

为防止重大事故事件发生,建立承包商绩效考核的hse预警机制。

5.1 hse预警标准

达到下例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黄牌警告:

a)在对承包商管理体系审核过程中,发现一个严重不符合项的。

b)在施工现场均没有有效开展case和jha活动的。

c)发生一起严重事故的,或者隐瞒事故不报的。

d)在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范围,承包商业绩排序为最后一名的。

e)现场发生4人及以上的群体违章行为的。

f)现场停工整顿的。

5.2 hse预警方式及处理

当承包商hse绩效水平降低到一定限度,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第一次黄牌警告,并在项目经理部范围内通报批评。

当承包商再次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第二次黄牌警告,并在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范围内通报批评。同时通知承包商总部,要求其行政第一负责人来进行协调解决。

当承包商第三次达到hse预警标准的,由指挥部相关部门给予红牌,停止承包商在现场的施工。

6 承包商绩效排序

6.1 根据施工单位的hse绩效,每周由hse监督填写《监理单位周评价表》和《施工单位周评价表》,对每个施工单位进行排序,评出每个项目经理部hse业绩较好的第一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的施工单位,并在每周《hse监督》上进行通报。

6.2 根据施工单位的每周的hse绩效排序,每月评出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和第二名,以及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施工单位。

根据监理单位的hse绩效,每月评出炼油、化工和公用工程管理部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的监理单位。

以上评比结果,在每月讲评会和讲平台上通报。

6.3 hse管理部根据承包商的综合hse绩效水平,每月评出指挥部范围内的hse绩效较好的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以及倒数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承包商,并在每月讲评会和讲平台上通报。

综合评定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施工单位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 元,倒数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的单位扣hse风险抵押金4000元、3000元、 元;监理单位评定第一名奖励3000元,倒数第一名扣hse风险抵押金 元。

7 体系管理的考核

7.1 奖励

7.

1.1 承包商及时开展内部的年度管理评审,绩效突出的单位,奖励 元。

7.

1.2 承包商每季度按时开展内部的体系审核,效果突出的单位,奖励3000元。

7.2 扣款

7.2.1 如发现承包方没有按照gb/t19001- (质量保证体系)、 gb/t24001-1996 (环境管理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或hse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相关的管理体系,或没有有效运行,每项扣除30000-50000元。

7.2.2 没有开展承包商内部的年度管理评审,扣除6000-10000元。虽然进行了管理评审但效果不佳,扣除1000-4000元。

7.2.3 没有开展承包商内部的每季度体系审核,发现一次扣除5000-7000元。虽然进行了体系审核但效果不佳,扣除1000-4000元。如果不按期进行每季度的体系审核,指挥部将委托相应的机构对其进行审核,发生一切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8 风险控制的考核

8.1 奖励

8.

1.1 施工组织设计中针对每个施工单元编制了《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case),而且有效运行,奖励3000元。

8.

1.2 每项施工作业前,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jha),而且有效运行,奖励3000元。

8.

1.3 工程施工承包方的任何施工作业人员,在施工作业中主动识别出重大安全隐患(包括其他单位作业范围的),并及时向指挥部hse现场主管人员汇报,避免事故发生的,经工程管理部、hse管理部、监理共同确认属实,每次奖励500-1000元。

8.

1.4 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不安全条件下作业,鼓励现场作业人员对逼使违章作业行为提出投诉,投诉属实,每次奖励100元。

8.

1.5 指挥部检查人员根据指挥部制定和发布hse政策和程序,对施工人员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在执行政策和程序中表现突出者,奖励个人200-600元。

8.

1.6 及时向指挥部上报相关hse报表,表现突出者,奖励个人200元。

8.2 扣款

8.2.1 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针对每个施工单元编制《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case),而且没有书面向项目经理部和工程监理备案,或对所承担项目施工作业存在的危险因素、重大环境因素没有正确识别和提出相应的技术防治措施,发现第一次给予提示要求整改,第二次警告,以后发现扣除6000-10000元。

8.2.2 每项施工作业前,没有按照指挥部的要求开展对本项施工作业进行风险控制(jha)活动,发现第一次给予警告,再次发现扣除 元。

9 重大事项的考核

9.1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2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未设立hse管理机构、未按照规定配备hse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hse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

b)未对员工进行hse教育和培训的;

c)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

9.2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5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未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甲方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b)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施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

c)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

d)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

9.3 工程施工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施工前未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作出详细说明的;

b)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c)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

d)未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采取专项防护措施的。

9.4 工程承包方有下列行为的,扣除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hse保证金:

a)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工程施工任务的;

b)安全防护用具、施工机具、机械设备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未经查验或者查验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的;

c)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者专项施工方案的。

e)未能落实符合项目安全评价、环境评价、职业卫生危害评价、水土保持评价、地震危害评价等提出的要求和建议,未能提供满足国家监督部门验收的资料。

f)未能落实符合消防法规的设计要求,未能提供满足国家消防监督部门

10 专项管理的考核

10.1 零容忍政策

10.

1.1 由于个人原因违反“未通过hse培训或不能出示入场证、高空作业未100%系挂安全带、未办理许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项零容忍政策的所有人员,发现一次劝其离场。

10.

1.1 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员工违反“未通过hse培训或不能出示入场证、高空作业未100%系挂安全带、未办理许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三项零容忍政策的,对作业人员不予处罚。但对单位按每人扣除3000元作为处罚。

10.2 项目建设禁令

违反“项目建设十五条禁令”的所有人员,发现一次录入门禁信息管理系统予以警告,再次发现劝其离场。

由于单位原因造成员工违反“项目建设禁令”的,对作业人员不予处罚。但对单位按每人扣除 元作为处罚。

10.3 门禁系统

进场人员的违章情况,将及时输入到门禁系统。当一个人的的入场证信息系统中达到以上条件任何一种,将5年内拒绝其入场:

a)有过1次违反零容忍政策记录的;

b)2次违反项目建设禁令记录的;

c) 违反项目指挥部颁发的hse管理程序和规定,都属于违章,发现一次即录入门禁信息管理系统,当一个人的违章达到4次记录的。

11 hse绩效奖励基金的考核

为激励员工自觉地执行项目的hse政策和管理制度,建立hse专项奖励基金。

11.1 hse绩效奖励基金来源

11.1 .1 从工程项目建设hse专项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项目hse管理基金。

11.1 .2 从各施工承包方合同价款和工程总承包建安费用中扣除0.5%。监理单位从总合同价款中扣除5%。

11.1 .3 按本规定从各施工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和监理单位总合同价款中扣除款项。

11.1 .4 按本规定从各施工承包方、工程总承包和监理单位总合同价款中扣除款项。

11.1 .5 hse风险保证金不足时,要求承包方及时补足

11.2 基金的使用程序

11.2 .1 由指挥部各级管理人员对现场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由检查人员参照本规定填写《工程管理hse考核单》,提出需要奖励或处罚的金额和奖励名单。

11.2 .2 与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进行确认,这些人员包括现场hse监督、工程监理或工程管理部人员。并将其交hse监督审核。

11.2 .3 hse管理部对《工程管理hse考核单》进行确认,并送财务部,

11.2 .4 财务管理部履行财务管理程序,并将奖励金拨付给承包商。

11.2 .5 由承包商扣除所得税后,将奖金发给相关人员。最后将发放单返给hse管理部。

11.2 .6 由hse管理部每周对奖金发放进行抽查,验证其真实性。

12 违章的考核

对违反指挥部hse政策和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会扣除hse风险保证金和违章登记的处理。

由于违反项目指挥部颁发的hse管理程序和规定的,对单位按每人扣除1000元风险抵押金作为处罚。

第6篇 交通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例会制度

1 中队(车班)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例会,会议时间为每月上旬。会议由车队长组织,参加人员为:大队承包领导、队长、指导员、副队长、兼职交通安全员。

2 月度例会内容: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总结上月交通安全工作,部署下月交通安全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部署安排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针对季节、节日、道路和人员情况,开展事故预测及制定防范措施;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实行动态管理;月度路检夜查情况及通报等。

3 中队(车班)在每周安全会要及时传达上级文件和安全指示精神等,并按照教育培训计划,结合具体实际开展安全行车教育工作。

4 安全例会记录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

员 工 奖 惩

1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5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2分。

1.1 车辆设备存在下列隐患的:

1.1.1 灯光不全(刹车灯、大小灯、尾灯、转向灯、倒车灯);

1.1.2 雨刷器缺或不好用;

1.1.3 扩大号、牌照号不清或缺牌照;

1.1.4 倒车镜不全;

1.1.5 车辆防腐不合格;

1.1.6 灭火器配备不全或者失效;

1.2 没按要求在风档玻璃处粘贴年检、车船使用税等标志;

1.3 无故不参加大队组织安全活动和安全培训;

2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10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3分。

2.1 对存在的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汇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

2.2 不配合上级开展的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2.3 不正确使用灯光,雾天行车不开防雾灯等;

2.4 驾驶室超员,车辆超载或副驾驶部位携带儿童;

2.5行车时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

2.6客货混装;

2.7车辆乱停乱放;

2.8穿拖鞋驾驶车辆,驾车时打手机、闲谈、吸烟、饮食或有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2.9未经大队、中队允许私自调换车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

2.10进出车场超出5公里/小时;

2.11驾驶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

2.12不认真执行“三交一封”规定,完成当日工作任务车辆回场后,驾驶员私自将车辆驶出车场、车库的;

2.13限速路段超速行车;

2.14不认真执行车辆出(回)场检查制度;

2.15中队晚间值班干部不落实车辆晚间回场情况。晚间无故不回场的车辆;

2.16油田公司、厂季度、半年考核中,每出现一项严重不符合项的;

2.17修理队月度考核中有一项为否决项或考核分数低于85分。

3 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对当事人罚款200-2000元,月度中队考核中一次扣5分。无路单行车(跑私车)、酒后驾车、非岗开车和将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或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将按《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处理。无路单行车(跑私车)、酒后驾驶的处以500-2000元罚款,并做出停驾、调离司机岗位;非岗驾车和将车交给无上岗证人员驾驶或交给外单位人员驾驶的,处罚本车驾驶员2000元;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全部自负,月度安全考核为否决项。对于其它项每发生一项对驾驶员停驾三个月,如发生各类交通事故,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1 超速驾驶车辆,时速超出限速标志50%以上;

3.2 疲劳驾驶或强超强会的;

3.4 进入交叉路口不停车了望,高速通过交叉路口;

3.5 不按路单规定路线行驶,长途车辆不办理路单或不执行长途车“三三制”制度;

3.6 拉运大件不封车及超宽超长、无标志或超长时看不见后尾灯;

3.7 在曙二干行车,前方车辆在50公里/小时禁止超车,同种车型禁止超车;

3.8 拒绝接受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3.9 越权派车、口头派车;

3.10 违反路单审批制度,公车参与旅游,婚丧用车不执行有关制度;

3.11油田公司交警支队及质量安全环保处下发通报批评的,除上级单位处罚外,大队处罚100-200元。

4 对年度(半年)油田公司、厂交通安全管理不达标中队(车班)扣罚500-1000元,并通报批评。

5 发生交通事故隐瞒不报、谎报和不按规定时间上报的中队,一经查清核实,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对当事人罚款500元;

6 不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的,给予中队500元罚款,对中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处以200元罚款。

7 奖励

7.1 基层基础工作考核达到90分以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的车队(车班)奖励200元。

7.2 对交通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有下列表现之一者,进行表彰,并给予100-1000元奖励:

7.2.1 在交通安全工作、改善交通安全条件等方面,有发明创造,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取得重大成果或者成绩显著的;

7.2.2 在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挽救交通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2.3 对维护交通秩序和运输生产秩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出突出贡献者;

7.2.4 在股份公司、公司和厂举办各种专业性比赛、知识竞赛获得名次的中队或个人。

交 通 安 全 检 查

1 大队每月组织对中队(车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核,中队每月对驾驶员进行abc分类。

2 根据季节变化,大队对中队将不定期组织临时性交通安全检查;同时大队将在节前对中队进行节前检查。

3 大队交通安全考核小组组织者为大队安全第一责任者(大队长)。

4 大队交通安全考核小组参加人员为大队安委会人员。

教 育 培 训

1 车队(车班)每周一次常规教育,全年共计96个学时。

2 日常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内容: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辽河油田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厂qhse·ic体系中交通安全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及员工岗位作业指导书、雨雾天气和冰雪路面安全行车措施、安全驾驶技能知识、道路交通事故案例、事故救援应急预案等内容。

3 培训时间:按照大队教育培训计划实施。

4 培训组织人员:大队承包领导、大队安全员、队长、副队长、资料员。

5 参加人员:中队车管干部及全体员工。

6 中队要严格考勤制度,对未参加培训人员要及时组织补课;对无故不参加培训人员按要求进行处理。

7 中队每月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行车知识考试,按期组织书写安全保证书。

车 辆 管 理

1 车辆日常管理:

1.1 车辆回场后在车库、车场内按顺序依次停放,严禁乱停乱放和车辆私自在外过夜,执行任务的车辆原则上在车辆所属单位或车辆使用单位停放。

1.2 在车库内禁止长时间发动车辆;发动车时将车库门打开,驾驶员在车辆发动后站在车库外面,防止发生窒息中毒事故。

1.3 厂内员工办理婚、丧事宜用车需动用公车的,应按照油田公司、厂有关规定去执行。

1.4 车队(车班)做好日常车辆出(回)场检查工作,对存在隐患的车辆立即组织整改,整改不了的车辆禁止上路。

1.5 车辆应配备灭火器、安全标志牌等物品。

1.6 中队晚间对晚归车辆应落实到用户,对没有执行生产任务的车辆强制召回,做好车辆晚间回场登记工作。

2 路检夜查

2.1 中队每周至少开展2次路检,每天晚间开展夜查。

2.2 检查人员:大队承包领导及中队领导班子。

2.3 路检夜查内容:各种违法、违规行车现象;夜间车辆入库停放检查;“三交一封”及签字登记检查;车辆回场情况等。

3 “三交一封”制度

3.1 “三交一封”内容:交车辆行驶证、车辆钥匙、上岗证、封存车辆。

3.2 大队所属车辆每天执行完任务后全部执行“三交一封”制度,并做好记录。

3.3 中队值班干部每天晚间对车辆“三交一封”情况进行检查。

3.4 节日期间大队对停驶的车辆一律封存、贴封条,同时要求全大队司机(包括节日正常出车的司机)在收车归队后必须将行驶证、上岗证、车钥匙交回,并在“三交一封”记录本上认真做好记录。

4 路单审批

4.1 中队无权办理出厂区路单。

4.2 中队要核对驾驶员出厂区路单办理情况。

5 长途车安全管理

5.1 中队要严格执行长途车“三三制”管理制度,做好长途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对长途车驾驶员做好出车前的安全教育工作。

5.2 中队要核对长途车路单办理程序是否齐全。

5.3 大、中客车执行长途任务时,要有车管干部带队。

5.4 中队要与执行长途任务的驾驶员进行沟通,了解长途车安全行驶状况及驾驶员的思想动态。

5.5 中队要对按期归队的长途车进行核对,对未按期归队的长途车辆落实原因,并及时向大队进行汇报。

5.6 长途车应停放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并做好车辆防盗工作。

6 车辆安全检查

6.1 驾驶员每天要进行车辆出(回)场检查,中队每台车每周至少抽查2次,对存在的隐患及时上报并进行整改,同时还要对驾驶员行车中的安全检查进行监督。

6.2 中队(或班组)每周至少1次,持标准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6.3 中队要配合好大队开展的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

6.4 遇恶劣天气时要强化车辆安全性能检查工作。

6.5 中队要根据节假日、季节、气候、道路环境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地做好车辆安全性能检查。

6.6 中队要对停驶车辆按期进行检查。

事 故 管 理

1 中队在接到事故报告时,要立即向大队进行汇报。

2 中队领导在事故现场要及时抢救伤者,做好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大队开展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 中队要事故经过形成材料及时上报大队。

4 车辆发生事故的考核办法

4.1 对中队干部的考核办法

4.1.1一般无责任事故由中队领导班子对当事人进行批评和教育,并采取监控措施。

4.1.2 一般责任事故对中队领导班子处罚300元。

4.1.3 重大责任事故,除接受上级部门行政处罚外,对中队及大队领导班子处罚500-1000元。

4.1.4 死亡2人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行政正职自行辞职。

4.2 对驾驶员的考核办法

4.2.1 对轻微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

(b)对无责任轻微事故的当事人由中队进行安全教育。

4.2.2 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当事人安全保证金、月度奖金、本季度奖金;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当事人月度奖金;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责任比例进行适当的处罚;以上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

(d)对无责任一般事故的当事人由中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安全监控措施。

3.2.3 对重大事故的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停驾一个月。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停驾15天,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10%交纳罚金,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

(d)无责任事故当事人由大队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e)以上重大事故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大队给予事故责任人行政记过或开除厂籍处分。

4.2.4 对特大事故责任人

(a)负主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月度奖金以及事故发生日到年底的全部奖金。并给予行政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b)负同等责任的按事故的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月度和季度奖金。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c)负次要责任的按事故损失的1-10%交纳罚金,同时扣除风险抵押金、安全保证金和月度奖金。并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开除厂籍处分。

(d)无责任事故当事人由大队安全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严格的监控措施。

(e)以上责任人要在中队、大队安全会上做检查。并处以停驾学习7-30天,停驾期间只发生活费。

4.3 上述事故处理不含人员伤亡,如发生人员伤亡,在接受上级部门处理的同时,大队将结合油田公司、厂《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管理办法》及《辽河油田分公司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火灾事故、交通责任事故管理(暂行)规定》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7篇 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模版

绩效工资管理办法

一、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一)总体目标

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校院两级管理,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指导思想

1、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发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2、共享学校改革发展成果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吸引和稳定人才,有利于各类教职员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发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3、优化学校内部分配结构

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系统科学和统筹兼顾的原则,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员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二、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本部事业编制内受聘上岗的教职员工,即入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财务独立核算单位参照此办法实施,经费自理。

三、绩效工资总量与结构

(一)绩效工资总量

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政策性补贴以外,由学校自行发放的各类津补贴均纳入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综合考虑学校财力状况和外部竞争性,每年初测算下一年度的绩效工资总量,并报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审批核定。

(二)绩效工资结构

学校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两部分比例大致控制在5:5。

1、基础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支付受聘入职各类岗位的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薪酬,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岗位职责及任职年限等因素,相对稳定,具有一定的保障功能。

基础性绩效工资包括如下两项:

(1)在岗津贴,包括赣府厅发 [2010]51号文规定必须归并的各项津补贴和学校原岗位津贴制度中的在岗津贴;

(2)岗位补贴,指学校年终根据各部门和有关岗位人员的实际工作和收入情况,按人均一次性发放的岗位补贴。

2、奖励性绩效工资是用于激励受聘各类岗位的教职工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或超额完成工作任务的薪酬,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包括如下五项:

(1)业绩津贴,即为原岗位津贴制度中的业绩津贴;

(2)课时费,指由教务处核算的通识课、临床课时费等;

(3)各类津补贴,包括交通误餐补贴、辅导员津贴、博士学位津贴、博导津贴、省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津贴、电话补贴等其他津补贴;

(4)突出贡献奖励,对在教学、科研、学科建设、管理、社会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和标准予以奖励;

(5)其它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指其它经过学校党委行政批准的奖励性和福利性支出。

3、在岗津贴和业绩津贴归并在一起,统称为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学校绩效工资的主体。

四、岗位津贴标准

(一)制定依据

1、岗位津贴标准采取按月计分的办法,下一年度的单位分值金额由学校在年底根据财力状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额确定和调整,一年按十二个月计发。

2、各类各级岗位津贴标准确定主要依据是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特别是其它高校的绩效工资标准和学校2003年制定实施的岗位津贴标准。

3、各类各级岗位绩效工资对应关系,力求反映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岗位的工资性质、工作质量、工作责任和岗位特点,在提高标准的基础上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二)岗位津贴标准

学校岗位津贴设置的类型、级别和岗位设置的类型和等级相一致。具体分为如下四类。

1、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教学科研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为一~十二级,详见表一。

表一 教学科研(教学、研究系列)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岗位名称

正高

一级

正高

二级

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总分值(分/月)

160

90

66

48

45

40

37

34

30

27

22

20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80

45

33

24

23

22

21

20

19

18

15

14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80

45

33

24

22

18

16

14

11

9

7

6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主要为三~十三级,详见表二。

表二 其他专业技术(教辅系列)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岗位名称

正高

二级

正高

三级

正高

四级

副高

一级

副高

二级

副高

三级

中级

一级

中级

二级

中级

三级

初级

一级

初级

二级

初级

三级

总分值(分/月)

58

46

38

35

29

26

20

18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29

23

22

21

19

18

14

13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29

23

16

14

10

8

6

5

3、行政管理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1)行政管理岗位(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为职员三~十级,详见表三(1)。考虑到管理职员中五~八级职员的资历差异较大,特将五至七级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分为a、b、c三档,八级职员岗位津贴标准分为a、b两档。

表三(1) 行政管理岗位(职员)的岗位津贴标准

职员等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c档

a档

b档

总分值(分/月)

56

51

40

38

36

36

34

32

32

30

27

27

23

20

18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39

35

28

27

25

25

24

22

22

21

19

19

16

14

13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17

16

12

11

11

11

10

10

10

9

8

8

7

6

5

(2)担任领导职务者的领导责任津贴标准见表三(2)。

表三(2) 领导责任津贴标准

领导职务

正校级

副校级

校助级

正处级

副处级

正科级

副科级

领导责任津贴分值

(分/月)

20

15

11

9

6

3

2

4、工勤技能岗位在岗津贴和业绩津贴分技师到初级工共四级,详见表四。

表四 工勤技能岗位的岗位津贴标准

岗位级别

二级

三级

(或工龄>30年)

四级

(或30年≥工龄>20年)

五级

(或工龄≤20年)

岗位名称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总分值(分/月)

23

20

18

16

在岗津贴

分值(分/月)

16

14

13

12

业绩津贴

分值(分/月)

7

6

5

4

五、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一)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每年年底学校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审批核定的年度绩效工资总量,结合学校事业发展情况和财力状况,研究确定本年度教学单位岗位津贴的总量。

1、教学单位在岗津贴总量

每年年初,学校根据各教学单位的各类、各级岗位入职人员及其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核算每位入职人员的在岗津贴额度、各教学单位在岗津贴总量。

2、教学单位业绩津贴总量

学校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减去教学单位的在岗津贴总量即为教学单位的业绩津贴总量。

(二)校机关等非教学单位岗位津贴总量的核定

学校每年初根据各单位上年12月的各类各级人员岗位数量、结构和岗位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以及领导责任津贴标准核算岗位津贴总量。

六、岗位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一)在岗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在岗津贴实行学校统筹,由学校随工资按月发放。

2、原则上上年度岗位履职考核合格的教职工,在岗津贴全额发放。考核基本合格者,发放所聘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的80%(如已发,则从第二年起扣回);考核不合格者,在岗津贴发放比例为50%。各单位扣发的在岗津贴纳入本单位岗位津贴总量中留用。

3、各单位每年初根据上年度考核情况和每月考勤情况,研究确定每位教职工每月在岗津贴发放金额并上报人事处,由人事处审核备案后通知计财处统一按月打卡发放,以后的每月五日前各单位报送本月的变动表,以便及时调整和动态管理。

4、对不在岗或主要精力在校外兼职不能完成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各单位领导要与教职工本人谈话,经教育不改的,要上报学校处理。如因单位上报不及时造成经济损失,学校将加倍从各单位岗位津贴总量中扣还。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在岗津贴的发放作如下具体规定:

(1)出现一般教学事故者按岗位对应的在岗津贴标准扣发半个月在岗津贴,出现重大教学事故者扣发2个月在岗津贴;

(2)受行政警告、记过到降级降职、撤职以上等处分者,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在岗津贴。被国家机关依法拘留或采取其他羁押措施的,停发岗位津贴;

(3)当月病假累计超过3个工作日,按病假超出规定天数扣发在岗津贴;

(4)当月事假累计7个工作日之内,按请假实际天数扣发在岗津贴;当月事假累计超过7个工作日扣发当月全部在岗津贴;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4个工作日但不足2个月扣发3个月在岗津贴,累计超过2个月但不足3个月扣发6个月在岗津贴,累计达到3个月扣发12个月在岗津贴;

(5)出现旷工扣发1个月在岗津贴,一年内累计旷工2~6个工作日,扣发6个月在岗津贴,累计旷工7个工作日及以上扣发12个月在岗津贴;

(6)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者,凡办理了正常请假手续者,假期内全额发放在岗津贴;

(7)工伤人员住院或治疗期间,全额发放在岗津贴。工伤人员疗养期间发放在岗津贴的80%;

(8)经学校批准公派出国(境)、脱产学习、进修、借调、挂职等人员,在批准期内发放在岗津贴,延长期间停发。因个人原因出国、脱产学习、进修、借调、探亲等停发岗位津贴;

(9)待聘、调出或辞职、因各种原因停发工资、死亡等自次月起停发岗位津贴,退休人员自退休次月起发放生活补贴;

(10)其它特殊情况需停发、扣发和补发岗位津贴,由各单位研究决定。

(二)业绩津贴的发放和管理

1、各教学单位的业绩津贴实行二次分配制度:

(1)以综合考虑各学院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及教职工人数等因素取得的业绩占全校业绩的百分比,乘以学校教学单位业绩津贴的总量,获得单位的业绩津贴总额,实现一次分配;

(2)根据该业绩津贴额度,教学单位再考虑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二次分配至本单位每一位教职员工。

(3)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学校核准的总量额度内,按照绩效工资设立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制定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具体分配发放办法。学校鼓励各单位把学校核拨的业绩津贴和单位取得的其它各类、各项绩效工资统筹考虑。

2、机关等非教学单位人员必须完成相应岗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在严格考勤、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各类各级岗位业绩津贴分值核发业绩津贴。

3、教职工年度考核合格或以上者发放业绩津贴,担任领导职务者根据领导责任考核情况发放领导责任津贴,各单位将年底一次性核算结果报人事处备案后通知计财处发放。

(三)未实行年薪制的兼职教学科研人员绩效工资的发放与管理

1、在岗津贴的发放与管理

(1)具备国家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者,由学校按规定标准逐月核发其在岗津贴;

(2)不具备国家认定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者,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其等级,学校根据确定的等级按规定标准逐月核发其在岗津贴。

2、业绩津贴的发放与管理

各设岗教学单位负责对兼职教学科研人员进行考核,在本单位业绩津贴额度内核发其业绩津贴。

七、其它绩效工资项目将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政策要求逐步归并。归并前暂按学校现行有关规定发放。

八、组织与领导

1、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领导小组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研究绩效工资的投入总量和分配办法,并提出每年的具体核拨方案,上报学校审定。

2、岗位津贴的管理工作由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1)教学工作量计算和各级岗位教学工作量定额由教务处、研究生院负责组织修订;

(2)科研工作量化办法和各级教学、科研岗位科研工作量定额由科技处和社科处负责组织修订;

(3)领导责任津贴发放考核办法由组织部负责制订;

(4)各类、各级岗位的考核办法由人事处协调各相关部门制订。

3、各单位相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具体发放办法并组织实施。

九、有关说明

1、入职双肩挑岗位者的岗位津贴按照计发岗位工资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执行,由岗位受聘单位负责考核发放。入职非教学单位双肩挑岗位者的领导责任津贴由学校核算到各非教学单位发放。

2、一线辅导员的岗位津贴按其就高入职的教学科研岗位和管理岗位对应标准执行,由学工处负责按辅导员岗位履职要求和考核评价办法进行考核。

3、入职非教学岗位人员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同时,兼职完成的课堂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周不得超过2课时,且按所授课程的归属情况,一并打包给相关单位,参与相关单位的二次分配。

4、按教学科研岗和教辅岗执行岗位津贴且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享受相应领导责任津贴,作为承担管理工作的补贴。在正处缺额情况下,主持工作副处的领导责任津贴执行正处领导责任津贴标准。

5、新进人员按《南昌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岗位类型和级别,上岗后按工资起薪时间享受相应岗位级别的在岗津贴。新进应届毕业生见习期或试用期按相应类别和等级岗位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计发。

6、岗位变动人员从聘用到新岗位的下月起按新聘岗位标准享受岗位津贴。

7、本办法一经实施,原《南昌大学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暂行办法》(昌大校发[2004]86号)同时废止。学校原来出台的有关政策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此办法为准。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发生变化,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8、本方案自二○一一年一月起试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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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作管理办法

第8篇 工厂部门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厂部门工作绩效管理办法

1.目的:

采用数据、量化来定期考核评估各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成效,为绩效奖金的发放提供依据,使个人薪资保持合理水平。

2.适应范围:

适用于各生产部门及品检课的管理工作考核。

3.职责

3.1办公室生管负责统计各部门月生产总产量、生产计划达成率、制造不良率。

3.2 生产部负责呈报部门月生产总工时。

3.3物料组(&财务部)负责各部门物料损耗数据的呈报。

3.4品保部(&生产专员)负责各项考核数据的统计汇总。.

3.5经理负责按本办法对各部门进行考核评估。

4.考核项目及评分标准

4.1生产效率30分

4.1.1生产效率计算公式如下:

生产效率=

当月部门总产量

×考核指标× 100%

当月部门总生产工时

4.1.2考核指标各部门分别设定。

4.1.3当月生产效率高于设定值则得满分。每降低1%扣1分。

4.2生产计划达成率20分

4.2.1该项考核内容为各部门派工单、《客户订单一览表》完成情况。

4.2.2生产计划达成以产品最终交付下一工程日期为准。

4.2.3无材料及突发性因素而影响生产计划延期二天内,由经理核定后可视为按期完成。

4.2.4生产计划达成率未满50%,考核为零分。

4.2.5 50%以上每增加5%得二分。

4.3生产品质状况30分

4.3.1该项考核分三个方面:交验(制造)不良率10分、报费重工费用10分、品质投诉退货频次10分。

4.3.2交验(制造)不合格率以品检课检验报表记录为准。允许标准为不良率为2%,凡超过2%每批次扣一分,如属重大损失之不良或不良率超过5%以上则追究责任。扣扣完为止。

4.3.3报废重工费用以《报废申请表》、《重工记录表》为指标,每增加50元则扣一分。

4.3.4品质投诉之相关之责任部门,及被后工程投诉每次扣一分。

4.4物料损耗率20分

4.4.1该项考核以每个自然月发生之刀具、凸轮、圆棒、刀片、手套、洗衣粉等消耗品费用为指标。

4.4.2计算公式:

物料损耗率=

当月部门耗用金额

×考核指标× 100%

当月部门总产量

4.5安全生产与纪律10分

4.5.1以工伤事故记录和厂规厂纪为依据

4.5.2凡无相应违规记录则可评满分。

4.6 5s评比10分

4.6.1以5s每月稽核结果为依据。

4.6.2每月5s稽核80分以下则每低一分扣5分。扣完为止。

4.6.3 5s稽核80分

1.1部门评分100分为及格,员工发基本奖金100元,班长、技术员每分发放200元,课长300元。

2 100分以下者,以上每高2分加1分。

5.5.奖金发放办法员工每1分加发放绩效奖3元、班长、技术员发放6元,课长发9元

5.3得分100分以上者:员工每2分加发放绩效奖5元、班长、技术员发放10元,课长发15元

5.4得满分者则该部门发特别奖金1000元。并由经理授绵旗一面。

第9篇 公司职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职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

为全面了解、评估员工工作绩效,加强和提升员工绩效,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强企业活力,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制定此管理办法。

第二条考核范围

公司除总经办以外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共分工勤系列、行政财务市场系列、工程技术系列、软硬件开发系列和中高层管理系列等五大系列。

第三条考核原则

1.以实际绩效为准绳的原则,考核必须以日常观察到的事实或工作表现为依据,进行准确而客观的评价,不得凭主观印象下判断。

2.考核所依据的事实必须与所承担的工作有关,员工的非职务行为,不能作为考核的依据。

3.考核者在进行考核时,应严格按照制度、原则和程序进行考核,公平公正,客观评价被考核者,排除好恶感,亲善关系,同情心以及偏好等个人因素的干扰,减少人为的考核偏差。

第四条考核宗旨

1.考察员工工作绩效;

2.作为员工奖惩、调迁、调薪、晋升、辞退管理依据;

3.了解、评估员工工作态度与能力;

4.作为员工培训与发展的参考;

5.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和改进工作绩效的方法。

第二节细则

第一条考核类别

1.转正考核适合试用期员工,主要针对试用期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公司融入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转正、延期试用和辞退的依据。

2.晋升考核

适合职位、薪资晋升的员工,主要针对原岗位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胜任度、新岗位适应度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是否加薪、是否升职的依据。

3.绩效考核

公司绩效管理的组成部份,是公司绩效、个人绩效提高的动力。适合所有考核对象,主要从业绩、效率、工作量、质量、态度、忠诚度、领导力等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个人绩效工资、奖金挂钩。按照考核周期分:

a.月度考核,考核周期为自然月,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绩效工资挂钩。

b.年度考核,考核周期为财政年,考核结果决定年度奖金的分发。

c.项目考核,考核周期为项目开发周期,考核结果将作为项目验收和项目奖金发放依据。

第二条考核形式

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

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第三条考核内容和指标

1.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内容

a、员工考核的考核内容:

1)指标性目标:可以量化的关键业绩指标的考核;

2)重点工作指标:不能量化,但对完成工作非常重要的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权重为70%,具体分配由考核责任人确定)

3)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任务的考核;

(此项权重为10%)

4)工作行为与态度考核;(此项权重为20%)

5)不良事故考核

6)内部投诉考核

b、部门经理及以上具有管理职能岗位的具体指标:

1)部门指标性目标:针对部门可以定量衡量的考核目标;

2)部门重点工作指标:针对部门不能量化,但对公司和部门的业绩形成非常重要的指标的考核;

(以上部分权重为70%,具体分配由考核责任人确定)

3)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考核:主要是对工作中的追加目标和辅助任务的考核;

(此项权重为10%)

4)管理行为与态度考核;(此项权重为20%)

5)不良事故考核

6)内部投诉考核

第四条考核程序

1.各部门员工在月底提交下月工作计划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查通过后汇总提交主管领导,经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将返回到员工并于每月30日前送人资部备案。

2.各级经理将设定的考核目标填写到相应的月度、年度(或考核周期)考核表中,并确定每项目标的权重;呈报上级主管认定后,统一交至人资部备案。

3.月底各部门员工提交工作总结到部门经理,部门经理审查通过后汇总到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返回到员工同时于每月30日前送人资部,作为监察考核的公平公正的依据。

4.月底部门经理根据已确定的考核指标组织实施考核。部门经理在考核时,必

须依据客观事实进行评价,尽量避免主观,同时做好行动督导记录,以便进行考

核面谈。

5.部门经理根据考核结果与员工进行考核面谈,同时接受考核复议。

6.根据面谈信息和复议结果对考核结果进行修正。

7.考核的结果,经上级主管核准后报人力资源部,以便进行必要的调整。

8.人资部在对各部门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后(强制分布),呈报总经理核准,并按

核准后的考核结果执行。

9.最终考核结果于每月10日前汇总公布、存档人资部,备份财务部,作为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第五条考核结果

1.考核结果(项目考核除外)采取等级强制分布法,即考核结果分: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等五个等级。

2.月度考核各等级的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和强制分布比率如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

标准140%120%100%80%60%

如:员工甲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某月份考核他的考核成绩是e等(不称职),那么该月份他的薪资计算是:

3000×(1+60%)=4800(薪酬计算及内容参见《薪酬制度》)。

3.年度考核各等级的年度奖金发放标准及强制分布比率如下表:

等级a(优秀)b(良好)c(称职)d(基本称职)e(不称职)

标准2月基本工资1.5月基本工资1月基本工资0.5月基本工资无

比率(%)

4.连续3次月度考核为a“优秀”的员工,给予基本工资晋升一级。

5.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免月度奖;连续两次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警告;

累计3次月度考核不称职的员工

,给予辞退,不与资遣。

6.对评定为“优秀”或“不称职”的员工,部门经理需另附具体说明,报人资部核实及总经理批准。

7.建立内部投诉机制,投诉根据情况分为a(重大、重复)、b(一般)、c(轻微)。投诉表最后报人资部备案。

8.不良事故考核根据相关不良事故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划分为a(重大)、

b(一般)、c(轻微)三个等级。具体不良事故条款及等级由各部门根据具体工

作情况确定并报人资部备案。

9.不良事故惩罚办法

等级

系列a(重大)b(一般)c(轻微)

年薪制不享受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扣除50%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扣除20%考核年薪

和奖励年薪

等级薪酬制不享受月度奖金扣除50%月度奖金扣除20%月度奖金

10.凡出现涉及公司制度规定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实行单项否决,予以辞退。

11.考核成绩与职务晋升的关系,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具体情况拟订,呈报总经理

核准后执行。

12.培训资格的确认:

a)凡涉及需要提高员工履行工作职责能力的培训,由各级经理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经部门汇总后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安排;

b)凡涉及员工职业发展能力培养,由部门经理根据员工连续两年考核优秀的结果以及员工职业发展报告,报人力资源部,以便编制单独的职业培训计划。

12.项目考核将另行规定。

第三节考核说明

第一条考核责任

本考核办法责任主体是公司全体员工,各员工以及各级直线经理必须强化考核、绩效等观念,切实、认真、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人资部负责组织、指导、监控和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条工作计划

员工每周末、每月底根据个人的岗位职责、部门的工作职责、部门的工作任务、部门领导的工作分解等作好下周、下月的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将作为考核确定指标的依据,同时工作计划性也将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

第三条工作总结

员工每周末、每月底根据本周、本月实际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部门

经理和上级主管领导都将对工作总结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查结论,作为月度考核评鉴依据。

第四条考核面谈

考核初步结果出来反馈到各部门经理后,各部门经理需要与员工做考核面谈,面谈的主要目的在于:

1.肯定业绩,指出不足,制定绩效改进计划,为员工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不断提高指明方向;

2.讨论员工产生不足的原因,区分下属和管理者应承担的责任,以便形成双方共同认可的改善点,并将其列入下一考核周期的改进目标;

3.员工与主管互动的过程中,确定下一考核周期的各项工作目标及考核指标;

考核面谈信息反馈到人资部,可根据实情酌情修正考核结果。

第五条考核复议

员工在考核结果出来一周内,对考核结果或考核过程不满可向人资部提出复议,人资部将会同员工的直接领导和主管领导结合员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面谈记录等进行复核,并在3天内给出复核结果。对复评结果不满意,又不能依据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说明的,将考虑强制执行。

第六条考核资料

考核资料包括: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表(包含考核指标)、自评、初评、复评、考核面谈记录、复议记录、最终考核结果等是员工成长的记录,成为晋升、调薪、调动、培训等的参考资料,在员工在职档案予以妥善保管。

第七条绩效管理

各阶段的考核实施后,员工和部门领导需要对考核进结果行反思,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总结经验、得出教训、寻找改进改良办法、摸索绩效管理模式,将考核上升到绩效管理,做到考出成绩、评出效益。

第四节附则

第一条本管理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公司其它有关制度的相应条款。

第二条本规定的修改、补充和最终解释权归行政人资部。

第10篇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推行

公司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事业部的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对中高层干部的价值创造过程及结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促进中高层干部与事业部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原则

干部考核必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依据价值创造的结果(业绩)和价值创造过程中的表现,实现干部的薪资、效益分红、职位升降与考核结果紧密结合。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本部各类管理干部和二级子公司第一责任人。二级子公司可参照事业部考核办法制定各单位内部干部考核办法并自行组织实施(二级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统一由事业部财务管理部进行考核)。

第二章 考核体系

第四条 考核对象

第11篇 供水企业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供水公司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

1、目的

为进一步深化企业绩效考核制度改革,全面调动各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职工工作业绩,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机关各部室及生产部门、收费部门、维修服务部门、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基层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内容及要求。

3、职责

企管部是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汇总,各专业部室负责对项专业技术指标的考核。

4、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注重实效,程序简捷、结果客观公正。

5、考核依据

5.1对机关部室的考核:以《机关机构设置及职责》《公司值班管理制度》、《公司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公司病事假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2对营销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自来水公司目标责任状》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5.3对生产、维修、水质监测、稽查、安全保卫、安装公司、水表检测等单位的考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及相关规章制度为依据;

6、考核程序

6.1对机关各部室的考评程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工作态度由主管副总进行客观评价;每月25日由办公室对各部室的出勤、环境卫生、值班值宿综合情况进行评价;企管部汇总上报。

6.2对生产、营销、维修等基层单位的考核程序:由企管部组织各专业部室对各类报表、计算机记录及对各基层单位当月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审核,并深入现场实地考核(或择机抽查),再由企管部对考核结果进行整理、汇总,报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兑现奖罚,最后由企管部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意见。

6.3对特殊情况的考核程序:当有严重影响到被考核者达成定量考核指标的单位或个人时,被考核者须及时主动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受影响程度阐述清楚,并由主管领导与影响考核指标实现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沟通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总经理判定结果并确认。否则,视为被考核者之责任。

6.3.1生产、维修部门在汛期和桃花水及紧急事故处理、节假日期间对出厂水质、电耗、费用等考核指标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研究后确定。

6.3.2如遇计划调整时,以调整后的计划为准。

7、考核方式

7.1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中考核、年终考核等四种考核方式。

7.1.1月度考核时以各类报表、计算机提供的数据为重点,采取择机抽查的方式进行考核;

7.1.2季度、年中、年终的考核将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深入到各基层单位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

8、奖罚标准

8.1奖励标准

8.1.1各单位(部室)能够按计划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重点工作,且没有违规违章现象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

8.1.2在义务劳动中表现突出的,可根据其具体表现给予个人50.00元-100.00元的奖励。

8.1.3生产、维修单位在一年的工作中,没有发生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等责任事故,给予单位500.00元-1000.00元的奖励。

8.1.4对节能降耗、小改小革及合理化建议等工作的奖励,由总工办组织评定,视情况给予奖励。

8.1.5对在完成临时性、突发性工作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视情况给予相应奖励。

8.2处罚标准

8.2.1机关员工有违规违纪现象,一次扣罚绩效工资50.00元-100.00元,累计三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绩效工资。

8.2.2对各基层单位的考核,采取百分制。经考核,达到95(含本数)分的,全额发放绩效工资;低于95分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罚单位200.00元绩效工资。

8.2.3水厂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生产部门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4维修公司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维修公司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5水质监测中心以《市自来水公司年度水质监测中心绩效考核实施细则》为依据。

8.2.6水表检测中心以《二

第12篇 安全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为加强基础、基层安全管理,深化、细化现场安全监督,实行隐患治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管理由被动转变为主动,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者的工作极积性,达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做好安全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避免或减少伤害事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安全组长及安全组人员。

二、考核审批程序

安全组人员由安全组长进行考核,安全科长审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批;安全科人员、安全组长由安全科长进行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审核,经理审批;分公司安全副经理由安全部组织进行考核,公司安全副总经理审批。

三、考核办法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实行对口管理,分级考核。公司安全部考核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分公司安全副经理考核安全科长,安全科长考核安全科人员和安全组长,安全组长考核安全员、测风工、井下发放站管理人员、检身工、主风机工。

考核应根据所制订的考核内容、考核办法,以当月工作绩效对照考核表内容逐项、逐条认真考核打分。考核基分为100分,考核结果以最终得分作为被考核人员月工资的百分比。工资计算方法:月工资×考核得分%=实际月工资。每月底24日前将每人考核结果上报安全部,安全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抽查核实后报企管部核算。

四、考核要求

1、考核部门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工作职责内的主要工作内容,制订具体详细的工作考核表。

2、考核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时,要根据被考核人员当月工作业绩及各种记录等资料进行认真仔细对照查阅。

3、考核负责人对下级的考核工作要认真、仔细,不能弄虚作假,对考核结果负责。上级主管负责人要对下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现象,要对负责人罚款500元。

4、安全组长可以对安全员、测风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分配,必须在公司所下达总指标内进行调整。调整要求按作业人员管辖的区域大小和工作量多少来调整工资标准,工资调整标准幅度可以在指标工资上下100元范围内浮动。安全员、测风工实行未尾淘汰制,连续三个月考核最后一名将被淘汰。

5、安全副经理、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安全员、测风工的工作考核表以公司制订的考核表为准,考核内容可做适当的调整。安全科人员、安全组管辖人员分别由安全科长、安全组长参照公司制订的表样,根据工作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制订考核表。

6、所有月工作考核表月底交安全科存档。

7、本制度从4月21日起执行。如在运行中发现存在缺陷,再进行修订。

第13篇 安全环保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明确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对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每月部门绩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

1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1.1工作表现:(80分)。

1.1.1工作能力:主要指具备本职岗位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工作履职成效等(30分)。

1.1.2创新能力:主要指独立承担本职工作,具有创造性、前瞻性,有始有终地做好各项工作(10分)。

1.1.3服务态度:主要指能够服务于生产,工作主动负责。(10分)。

1.1.4团结协作:主要指在工作中与同事的协调,与领导的协调,与其它部门的协调,顾全大局,服从领导,吃苦耐劳,多做奉献。(10分)。

1.1.5执行力:能够顺利完成部门领导安排的临时性专项任务及部门月度工作计划,对于部门下发的各项整改计划能够

跟踪到位,及时考核。(20分)

1.2劳动纪律 (出勤、各项活动):(20分)

1.2.1每月的出勤情况(有无迟到、早退、旷工、病事假等)。(20分)

2考核方法

每月对部门内部员工进行考评打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

a级(超过标准或达标/优秀或良好):85-100分;

b级(基本达到标准要求/一般):70-84分;

c级(接近标准要求或相差不多/合格):60-69分;

d级(远低于要求标准/差、需改进):59分以下

每月计算月度总分;达到a级按照部门岗位绩效工资的100%发放,b级按照95%发放,c级按照90%发放,d级按照80%发放。

3加分规定

3.1所负责的工作和活动获公司、集团、市级以上奖励,根据不同级别加5-10分/次。

3.2对部门工作提出创新意见,得到实施,效果良好,5分/次。

3.3经经理同意,额外加班,2分/次。

4减分规定

4.1工作明显失误,在工作中不按时完成任务,事件处理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等,5分/次。

4.2不请假,无故迟到、早退,5分/次;旷工10分/次。

4.3因工作原因受到公司领导直接批评:5分/次。

4.4未及时完成各项任务,无充分理由说明的:5分/次。

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安全环保部

二0一三年四月

第14篇 厨师长绩效管理办法

厨师长绩效管理方案设计的关键

绩效管理是当前众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热点问题之一,在绩效管理体系设计中,众多技术方法被采用,例如平衡计分卡、关键绩效指标设计、工作目标设定等被很多企业所采用。很多企业在设计绩效管理体系的时候,都参照了类似的思路和方法。

很多企业的绩效管理体系并没有真正发挥有效作用,其中包括一些聘请知名咨询公司设计的平衡计分卡或者kpi指标体系的企业。对这些方案的分析研究表明,其中一个共同的原因是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指标设计本身上,很多绩效管理体系将重点放在目标分解方面,很多人力资源经理在绞尽脑汁思考如何把每一项工作内容精确的量化考核,如何为将部门工作分解到每一个人身上去考核。从某种程度上,很多企业正在由一个极端走向另外一个极端:一个是没有考核,一个是过于理想化的“完美”主义考核。这些企业,包括部分咨询公司在设计绩效管理体系的时候,忽略了更重要的问题的分析研究,或者对一些基本的、关键性的问题没有采取严格的、认真的分析研究。这些问题往往看起来是非常基本的,但是其案却并不简单。

总体上,以下几个方面的思考往往被很多企业所忽略,而这些因素应该是绩效管理体系设计的基础性的关键工作,对这些因素分析研究不足的基础上去设计绩效管理指标往往会导致绩效管理体系的失败。

一、评价谁

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非常简单,其实并非如此。很多企业在设计绩效管理体系的时候,往往根据“高层领导”的主观判断确定考核对象,有的咨询公司将这个问题作为 “客户”的问题,认为客户自己应该确定考核谁的问题。而事实远远要复杂。这其中涉及到对组织特性、业务特点、企业文化的综合诊断,是评价个人、团队还是评价部门这并没有唯一的答案,需要结合企特点来确定,而在当前企业绩效管理改革的实践中中,很多绩效管理体系设计者并没有经过严格认真的分析就盲目的选择了考核到个人的做法,而考核到个人并非适合与所有的企业。

二、谁来评价

这个问题的解决同样需要系统的对企业作出分析判断,有的企业是采取直接上级评价,有的企业是采取客户评价,有的企业是采取隔级评价,有的企业是采取考评委员会评价,有的企业是下级评价,或者有的企业采取以上不同策略的组合。360度考考核曾经一度被许多企业所采用,但是,其中相当一部分并没有达到理想的效果。确定谁来评价的问题需要对企业内部流程、文化、关键竞争能力作出综合判断,在绩效管理中,应该推崇“专家”管理而不是“民主”管理。而现实中,很多企业的360度考核被扭曲成为一种平衡矛盾的手段。有很多企业在缺乏系统分析基础上,盲目的模仿其他企业的做法,例如海尔的市场链为特征的考核方式曾经为很多企业效仿,但是真正模仿成功的并不多。

第15篇 物业管理绩效管理体系办法

物业管理绩效管理体系是物业管理公司公司内部管理的润滑系统。

绩效管理体系作为一个完整的管理系统,组织、管理层和员工都将全部参与进来,通过和员工沟通的方式,将物业管理的计划目标、工作标准、管理方式和手段以及员工的绩效目标等管理的基本内容确定下来,在持续不断沟通的前提下,帮助员工清除工作过程中的障碍,提供必要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与员工一起共同完成绩效目标,达到组织目标实现和员工职业生涯计划共同实现的双赢的目的。

绩效管理体系分三个层次实施:

1、绩效考核(评),分业绩考核和素质考评两个方面。业绩考核是对企业目标计划与完成情况对照过程,也是对员工业绩完成情况的认定过程,其结果直接与工资奖金挂钩;素质考评是实现企业育人的主要途径,其结果作为员工晋升淘汰的依据之一。

2、绩效评价。绩效评价就是针对业绩考核和素质考评中发现的不足,分析原因找出问题。

3、绩效提高。绩效提高就是依据绩效评价所发现问题和存在的原因,帮助员工制定纠正措施,达到公司的工作要求。

一、业绩考核要素的确定

业绩考核是公司对部门和员工工作业绩考核认定的途径和手段。关键考核要素分“绩”、“勤”两个方面,其结果:一是实行“双挂”,即工资挂钩、与年终奖励挂钩;二是作为绩效评价和绩效提高的依据(参照附件一:《物业管理公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1、业绩考核要素

物业管理公司业绩考核要素分为两类:即工共考核要素(占20%)和工作考核要素(占80%)。其中工作考核要素又分为主要工作要素和日常工作要素(见下表)。

公共考核要素主要考核部门和员工共有性质的要素。

工作考核要素主要是对部门和员工工作结果的考核,制定工作考核内容的要素有七个方面:

一是公司制度规范

二是主要工作流程;

三是专业操作规范、操作指南和工作要求;

四是国家建设部《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考评标准》和《国家物业管理协会服务等级标准》;

五是职业道德规范;

六是岗位职责要求;

七是行业所提出的特殊要求(如特种设备)。

公共考核由行政管理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共同实施考核;

工作考核分两个操作层次:公司对部门的考核和部门对员工共的考核,由职能管理部门实施。(实施方案参照附件一:《物业管理公司绩效管理实施办法》)。

●公共考核

考核要素:分劳动纪律(占25%)、仪容仪表(占25%)、文明礼貌用语(占25%)、遵守公司制度(占25%)四个方面。

劳动纪律: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迟到、早退、脱岗、睡岗;有事是否办理请假手续;在岗是否有说闲话、吃零食现象;是否有串岗、妨碍他人工作现象等等。

仪容仪表: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着装且干净整洁、佩戴工牌;发型、指甲、化妆、首饰是否符合要求;服务中是否表情自然、行为端庄、举止文明等。

文明礼貌用语:分值为5分,内容包括是否按规定运用文明礼貌规范用语等。

●工作考核

工作考核占绩效考核的80%,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考核。员工工作考核分两个考核要素、两个考核形式、两个考核层次。

“两个考核要素”就是分关键工作考核要素和日常工作考核要素两个方面。关键要素考核是结合公司全年工作目标、工作计划进行逐月分解,统一下达,对其结果进行考核的要素。

关键考核要素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质量性的要求,是完全量化的指标,占工作考核分值的40分(50%)。日常工作考核要素是部门日常化的工作要素,以其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占工作考核分值的40分(50%)。

两个考核形式”就是分月考核和全年考核两种形式。

“两个考核层次”就是分公司对部门的考核和部门对员工的考核。

(二)业绩考核的方法

“业绩考核”用的是考核制度与计划管理紧密结合的方法

计划管理用“一定质量要求下”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为指标,把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转换成可以用比较精确的数字来加以衡量的东西。计划管理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计划,而是有着多维精确刻度的一个计划体系、一个计划网络,它使整个企业的工作,从长期、中期到短期,从整个公司、各个部门到每个个人,从生产经营到各方面工作,都成为可以把握、可以衡量的东西。以这样的计划体系为基础,无论是业务人员的考核,还是非业务人员的考核,都可以避免流于空泛、模糊、形式主义和主观主义。

(三)业绩考核结果的运用

业绩考核作为员工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的考核,其结果:

一是实行双挂,即于当月奖金挂钩,与全年年终奖金挂钩;

二是作为评选优秀的参考依据之一;

三是作为晋升提拔的依据之一。

1、月奖金的发放

月奖金发放分两个层次考核核算。

第一层次为公司对部门的考核核算,公司对部门实行总额考核核算,不对个人。考核结果是部门每个员工的均值。

部门月绩效奖金总额=部门考核分值×员工奖金总额×100%

第二层次为部门对员工的考核核算。部门依据公司当月奖金总额和员工考核分值进行二级分配。

2、优秀员工的评选

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司季度、半年、全年优秀员工评选的主要指标,即依据员工考核结果、受到客户表扬次数、突发事件处理能力结果等进行评选。

素质考评

一、素质考评要素的确定

素质考评是公司育人的手段和途径,关键要素主要是“德”、“能”、“识”三个方面

二、素质考评的方法

“素质考评”用的是综合各方面评议的方法

评议的方法多种多样,各有利弊,需善加取舍、取长补短、综合使用。大体说来,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细致和准确,但容易失之过宽;间接上级的考评,比较客观公正,但准确性较差;自我评估有利于上级深入了解员工的具体情况,调动员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但也容易失之过宽;下级的评分,虽说比较准确,但一般也有过宽的弊病;同级和协作部门的考评,会造成激烈竞争的局面,从而有助于了解到其他形式的考评所不能提供的情况,但又容易失之过严;外聘权威评价部门的考评,不言而喻,客观公正性虽说较好,然不免会有隔帘问诊、隔靴搔痒之弊:总之,没有任何一种考评形式是十全十美的,只能通过它们之间的一定比例的互相牵制才能使总的评价尽可能地做到客观、公正和准确。

§1-3“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区别与应用

一、“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价值导向

“业绩考核”引导人们重实效、重实绩,积极有为;“素质考评”则引导人们注重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团体协作:二者均有其积极意义。但是任何一方面的过分强调,都会造成一系列弊病。

在考核问题上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是重素质,二是重业绩。二者其实不可偏废,因为我们不但要“成事”,而且要“育人”;不但要抓企业业绩,而且要抓企业文化--象任何一个组织体一样,这两方面的均衡发展和相互促进,才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过于重“素质”,会使人束手束脚,过分重视个人修养和人际关系,不讲实效;而且妨碍人的个性、创造力的发挥,使人们但求明哲保身,不思进取;最终是不利于组织体和社会的发展。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人员评价传统的最大弊病,它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过于重“业绩”,又易于鼓励人的侥幸心理,令人投机取巧、走捷径、急功近利、不择手段;这就是西方文化经常暴露出来的弊病,它从另一个角度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消极。

二、“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客观性、准确性

1、“业绩考核”用的是“田径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业绩',即其在一定时间内、在一定质量要求下完成的任务的工作量和工作进度,我们一般能够做到相当客观、准确的评价,就象体育比赛中的田径项目一样。

2、“素质考评”用的是“体操标准”

对于企业人员的“素质”,即其在工作中表现出来的“德”、“能”、“识”,就很难有一个统一、明确的标准,就需要综合来自各方的评议,就象体操比赛要由各方面人士组成的评委来打分一样。

三、妥善设计好个人考核总分中“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所占比重

一套好的考核标准,必须在“业绩”和“素质”之间安排好恰当的比例。从实际经验来看,考核制度应在较大地(七成以上)突出业绩考核的前提下,兼顾对素质的要求。为了使考核的价值取向趋于积极,引导员工成为积极有为的开拓者而不是谨小慎微的谦谦君子,企业必须侧重于业绩方面的考核;由于业绩考核比较客观、准确,而素质考评比较主观、模糊,因而考核侧重于业绩也有利于提高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同时,在“素质”考核内容中,也应有意强调积极的价值导向,不要搞面面俱到、求全责备。要突出抓住少数几个体现企业积极的价值导向的“关键指标”。比如对企业管理者,应当侧重考察其管理素质,即主要从其计划、组织、用人、协调、指挥和控制等方面的能力来考察;其中,特别要重视其'能否通过自己的创新能力而对企业经济效益、企业文化和社会形象做出较大贡献',作为对管理者的最高要求。

四、“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的“先分后合”

1、“业绩”应该是短线考察项目,“一月事一月毕”;年终再来笼统考察一次,有不少弊病:

1.1干部员工每月的工作情况事过境迁,工作表现逐月不同,到年底笼统打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打分者当时的主观印象;

1.2如果中途发生主管人变更,年终的评分就很容易脱离干部员工一年来的工作实际;

1.3干部员工每月的得分与年终的得分容易发生冲突,同时评分者也很为难:年终重新给下属打一次分呢,还是按照各月的平均分打分按照前者,每月的评分就被否定了;按照后者,则使年终评分成为毫无意义的多此一举“素质”本应是长线考察项目,往往要数月甚至数年才能做出评判,却把它放到每月去考察,让人如何能说得清楚

2、“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混于一处,使被考核者无法了解自己得分、失分于何处,从而不利于其改进工作、改正缺点。

业绩是短线考察项目,素质是长线考察项目,应该明确分工、先分后合。应当每月察业绩,年终评素质,最后综合形成干部员工的全年得分。

还有一种往往存在于实际操作中的情况是,当下属完全完成甚至超标完成了工作任务后,主管在进行业绩评分时又加进对下属综合素质或主观印象的评议,挑出员工非业绩方面实际存在或想象中的缺点扣分,使下属有苦难言;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在考核制度中将业绩考核与素质考核严格分开;而且要求所有主管和领导在具体评分时将被考核者的“做事”与“为人”二者严格分开,避免使被评议者遭受不公正待遇,积极性遭到挫伤。这一点至为重要。

最后一点要指出的是,业绩考核主要与工资、奖金挂钩,即与利益分配挂钩;比如每月进行的业绩考核应当与浮动工资、月奖金、季度奖挂钩,年终考绩与年终奖、工资调整相联系等;在同样职位上,广义的“业绩”应是决定分配的唯一标准。而素质考评主要与人员任用、干部提拔挂钩;人员任用、干部提拔不但要看有关人员的“业绩”,而且要以素质考评为依据,而不能以业绩为唯一依据;正如军队中不以战功为选拔将领的唯一依据、业务员不因其业绩好就能当经理一样。从这一点来说,“业绩考核”与“素质考评”也宜明确区分、先分后合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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