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外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备品备件、应急装备及贵重检验检测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包括汽车吊、斗臂车、绞磨、应急发电车、便携发电机、液压机、变压器储油罐、滤油机、sf6回收处理装置、配电变压器、红外线成像仪等)外借管理,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齐全完备及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满足正常生产维护及应急抢修需求、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资产损失,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外借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外借管理规定
第三条外借的含义:借用方不属于通辽供电公司系统所属生产单位,称为外借。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原则上不得外借或从事与电力生产无关的工作。其中安全工器具严禁外借。
第五条确因工作关系需要外借时,必须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
㈠借用价值3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借用方与借出方协商→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协议格式见附件二)→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㈡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由借用方填写《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审批单格式见附件一)→经借出方确认具备借出条件→报送领导逐级会签→借出方与借用方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协议格式见附件二)→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15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借用价值15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借用价值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审批;借用价值50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总经理审批。
较为贵重的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人保管及使用。外借时,借出方应派熟悉该用具的人员跟踪操作并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不按本规定履行程序的借用关系认定为私自外借。
第六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出、入库要履行手续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为电力安全生产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保管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八条发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问题,保管单位行政正职要在适当场合向公司经营者集团“说清楚”。同时,视情节轻重对保管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范本)
附2: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范本)
附1: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范本)
借出方
借用时间
借用方
归还时间
借用明细
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值(大写):约万元。
借用单位申请
借用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借出单位意见
借出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领导会签
总经理
分管副总
经理(总工)
分管副总
工程师
安监部
生技部
附2: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范本)
甲方(借出方):
乙方(借用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安全生产用具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借用明细
序号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参考单价
(万元)
1
2
3
4
总价值(大写):约万元。
二、借用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在借用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归还前,乙方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转借给第三方。
四、借用期间,乙方对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完好性负责。归还时须先经由甲方鉴定,如果所借用具有任何损坏,则乙方必须向甲方照价赔偿。
五、如果乙方需要延长借用期限,必须提前和甲方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因乙方到期不归还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且未办理延长借用手续所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2篇 电力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1、建立以项目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项目总工为安全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管理网络。每个单位300人以上设有安全监察机构、30人以上设有专职安全员、30人以下设有兼职安全员,编写工程安全工作计划,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2、各单位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机制,做到新人员必须进行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工作,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并有详细记录、造册归档。
3、强调各施工承包单位要把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中,决不能以包代管。安全考核仍归咎于承包单位。并要加强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监督和检查。不合格或管不了的分包队伍坚决清理出工地现场。
4、项目开工时必须审查施工中各工序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如: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深基坑开挖、支护等都应有详细布置、要求、验收、记录。监理必须审核、旁站、验收、签字。
5、施工用电统一规划,合理布置。埋设符合安全技术要求。不准乱拖乱拉。电缆、配电箱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送电。6000伏电源开关室由电厂负责管理。
6、编制了工程总平面管理规定。总平面及道路统一规划管理,各单位的平面布置图需得到审查批准后方可执行。
7、编制划分文明生产区域,落实文明生产责任。开展安全文明生产竞赛活动,每月按标准检查评分一次,每季评比一次,评为先进的挂流动红旗,并有适当奖金,鼓励先进。
8、根据季节及安全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安全大检查活动,安全大检查中始终以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如:'三宝'执行、安全用电、脚手架、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安全网等。专项安全大检查以设备为主,如:起重设备、机动车辆、用电设施、机械设备等。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台防汛、防暑降温等为主。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等为主。通过安全检查强化安全意识,夯实安全基础。
9、成立现场安全督察队,统一服饰。不定期在现场活动。活动内容是:纠正工作人员的违章操作、违章指挥、检查现场安全设施、督促现场文明生产,按安全标准纠违章现象。
对一些习惯性违章、严重违章进行罚款处理,并通报批评。
第3篇 电力公司计划、预算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1.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应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并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明确要
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会同安全监察部门审查其安全资质。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必须预留其施工管理费的百分之三十,作为安全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4篇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电力生产和建设的基本方针,是电力安全生产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为使这一根本原则落到实处,电力安全生产还须遵循其他一些原则。
(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安全与生产是有机统一的关系,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在生产工作中必须做到“五同时”,要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
(二)“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
在处理安全与改革和发展,安全与经济效益,安全、质量与进度、安全生产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与满足社会电力需求等方方面面的关系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防止因违背科学规律硬拼设备而酿成对电力系统稳定运行造成重大影响的恶性事故。
(三)“三不放过”的原则
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调查分析事故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肃认真,切实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四)“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从规划、设备、安全、调试到生产运行等各个环节,都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安全管理,共同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实现。
(五)“齐抓共管”的原则
党、政、工、团各部门在各自主管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责任制的要求,围绕统一的部署,发挥各自的积极性和优势,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六)“综合治理”的原则
围绕抓好安全生产,动员各个方面的力量,调动各种积极因素,综合采取各种管理措施和手段,抓好安全生产各个环节的控制,优化各种安全生产要素的组合,努力取得安全生产良好的综合效果。
(七)“以人为本和技术进步”的原则
必须重视人的因素、科技的因素在安全和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重视提高职工队伍的素质和科学技术新成果在生产和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把安全生产建立在劳动者素质的提高和科技进步的基础之上。
(八)“宏观与微观控制相结合”的原则
要从宏观控制着眼,从微观控制着手,把电力企业杜绝和控制对生产力造成重大损失、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事故的宏观控制目标,与“班组控制异常和未遂、分场(车间)和工区控制障碍和轻伤、发电厂(供电局)和电建公司控制重伤和事故”的要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班组这个企业的细胞抓起,保证人身死亡和重、特大事故零目标的实现。
第5篇 电力工程项目中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实施
随着《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健康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并实施,体现了国家和地方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尊重公民的生存权和健康权。作为一家电力工程建设企业,面对着电力建设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必须积极建立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这两个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持续改进,一方面在公司总部各职能部门中得到有效运行;另一方面还必须在各电力工程项目中有效实施。而后者往往是一个薄弱环节。本文根据电力工程建设企业中两个体系的实施情况,就如何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具体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进行探讨。
电力工程项目中,包括土建项目、电气安装项目、线路架设项目等不同种类的工程。而且各工程项目又有自身不同的特点和条件。因此,体系的运行不可能简单的采取“拿来主义”——按照公司总部的有关文件执行。必须是按照一定的步骤和方法,结合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循序渐进的“建立”起符合该工程的管理体系,才能使体系运行行之有效。
1 初始状态输入阶段
1.1 了解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方面的要求
“以顾客为关注焦点”,就必须全面了解顾客的要求。合同、协议以及各种附加协议中,建设单位有关安全、健康、环境的要求,往往会遭到施工人员的忽视。随着电力建设市场的不断规范,而今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的要求不再停留在简单的工程量、造价等方面,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以及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也日益严格。特别是外资企业作为建设方时,其对安全、健康与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更加严格详细。这方面的附加协议内容往往比主合同还要丰富得多。这些协议中,不乏科学、系统的工作方法。施工单位对建设方有关要求的关注,不但可以实现将各方面的要求事先进行有效控制,还可以不断提高和完善自身的管理水平。
1.2 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
在体系中已经进行了全面的危害辨识及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的结果,确定了重大危险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管理方案进行有效控制。但针对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还应对这些危害因素进行识别,从中确定与工程息息相关的重大危害因素和环境因素。通过识别,一方面淘汰与工程无关的因素,另一方面,还可能增加个别因素。这都是由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定的。制订相应的管理方案时,也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合,才能保证各因素在工程项目中得到有效控制。
1.3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
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的识别理由与1.2基本相同。对于工程项目而言,更加注重对有关的技术规范的收集。使整个施工过程中,都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2 策划阶段
2.1 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策划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项目施工的灵魂。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有关章节,溶入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例如在安全管理及安全保证措施的章节中,体现出本工程的安全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环境保护和文明施工的章节中,同样体现出环境保护的目标,也将有关的管理制度纳入其中。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涉及的管理制度,如果需要进一步的阐述,还可以编制单独的文件作为指引。
2.2 针对管理方案的策划
在1.2中,对重大危险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进行识别,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进行控制。还可以将管理方案引伸到工程项目的管理中来。例如,策划对施工场地的消防器材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对员工劳动保护用品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工地临时用电配置的管理方案;策划改善员工生活环境和条件的管理方案等。对每个管理方案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验收。使管理方案实实在在的服务于工程项目。
2.3 针对应急预案与响应的策划
针对工程自身的特点和具体的条件,除了策划《工程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和《职工伤亡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常规的应急预案,针对南方沿海地区的气候条件策划《恶劣气候条件下施工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突发群众性疾病策划《非典型肺炎事件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针对电力工程项目策划《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六氟化硫气体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与响应计划》等各种应急预案。使工程项目施工中对各种事故均能得到控制。
2.4 针对能源资源管理的策划
在工程项目中,对能源资源的管理主要侧重于对水、电的管理。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施工的特点,以及以往工程积累的数据,可以制定月度的水、电控制值。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度,每月的控制值需进行必要的调整。水表、电表应进行相应的配置,至少生活区、施工区的水表、电表应该分开。每月实际用水量和用电量与控制值进行对比,不断减少对能源资源的浪费程度。
2.5 针对员工健康的策划
影响员工健康的主要因素来自于施工环境、生活条件和餐饮设施。施工环境除了配备“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之外,还必须配备绝缘鞋、绝缘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用品,以及防止静电的安全措施。员工的生活条件除了摒弃黑暗潮湿的石棉瓦房,换成宽敞明亮的砖房之外,还应该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使生活污水和垃圾远离生活区。对垃圾的处理可以委托环卫部门进行定期的清理和回收,减少污染的同时,也节约了资源。餐饮设施的配置,一方面可以要求员工饭堂申请卫生许可证,另一方面对日常供给的饮用水卫生给予保证,避免员工饮用卫生情况不明的山泉水;对放置在工地上的大水壶应该上锁,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6 针对三级安全教育的策划
以上各项策划的贯彻和落实,都需要通过对员工的教育进行传达和学习。因此,三级安全教育不仅包括对员工进行常规的安全教育,还应该包括对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涉及的各项制度和措施的教育。在项目部中设立专门的教育室,配备电脑、投影仪等必要的电教器材。为每一位参加培训教育的进场员工建立安全教育记录卡,并发给进场工作证,在证件的背后记录有关的急救应急电话。
3 运行阶段
按照以上六个策划,以及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在工程项目正式开工之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项目经理应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合理安排人力和资金。各有关负责人应确保运行中各项记录的及时性,并真实反映体系运行的情况,以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强化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在工程项目中可以开展《安全技术作业票》的工作。使每一项工作在开工前都进行了安全交底,并由项目负责人进行了审批。
4 监督和考核阶段
在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的完成情况、运行控制的执行情况、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等几个方面,对工程项目日常的体系运行情况进行监测。
对于施工环境的监测,可以委托环保监测部门进行。在施工的高峰期,委托进行有关噪声、粉尘、有害气体的监测,通过监测报告进行绩效考核。
5 小结
虽然在电力工程项目中实施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有一定的难度,但只要很好的把体系与工程项目的日常管理有机的进行结合,抓住两者的结合点,把工程项目的管理逐步向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体系科学、系统的方向转变,便能逐渐体会到体系的优势和促进作用。
第6篇 进一步深化电力企业班组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各单位在班组安全管理上下了一定功夫,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每次安全检查时还是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暴露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二是少数职工责任心不强,没有按规程制度约束自己;三是工作不到位,检查不到位,考核不到位;四是工作上缺乏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五是少数职工业务水平跟不上时代的需要;六是安全管理满足现状,没有开拓进取精神。面对电力体制改革,我们怎样深化班组安全管理呢?将班组安全工作抓到实处,将班组安全管理水平有所新的突破,下面谈谈笔者的几点想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可以推行军事化管理手段,有机地运用军队管理中特有的严密的组织、严格的要求、严明的纪律和严厉的考核手段。严密的组织就是各级人员明确安全职责,理顺关系,各负其责;严格的要求就是让工作人员层层按照准军事命令动作,任何人不可逾越,从而使各项工作标准化、程序化、行为化;严明的纪律就是各项工作和要求都有规章制度,使各项规章制度可操作性、考核性;严厉的考核手段就是在生产进程中对于不按规定动作及程序进行的,不能圆满完成的一律要严格考核。这样真正做到从着装到任务明确,到实施过程,到完成任务,直至最后的全面的验收,都要一丝一毫不放过,使各种违章、违纪行为无隙可乘,真正落实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用规程制度约束自己,用规范来规范自己行为。
二、安全活动形式多样化,进一步提高安全活动质量。班组安全活动大多由班组长主持,造成职工认为安全活动是班长的责任,大家只要来参加就可以了,效果并不一定好。前一段时间我们将某运行班安全活动方式进行了改变,该运行班将安全活动责任制分解,每月让每个小组轮流负责一次安全活动,班长在上月底安排好本月各周安全活动的主持班,并列于工作计划表中,各小班将安全活动主题上报班长审核,这样各小班就是该周安全活动的组织者和责任人,每月对各小班的安全活动进行评批、考核、奖励。经过一段时间我们发现不仅发挥每个职工的能力和特长,而且安全活动质量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另外上级各级管理人员和领导定时或不定时来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一是可以了解班组的情况和动态。二是及时对班组提出要求,这样可以形成从上到下抓安全的氛围,自觉将安全活动纳入班组基础管理的重要部分。
三、全面提高班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职工的责任心。以前,各单位定期进行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知识的学习,使大家具备了一定的安全素质,人人明白了“我要安全”,但并非人人“我会安全”,随着科学的不断发展,各种新科技不断涌现,有些人的素质跟不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我们要结合班组的实际情况举行岗位练兵活动,加强安全思想教育,举行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增强安全意识,为安全运行提供后劲。我们将各个生产单位班组每月联合举办安全与运行报刊,主要内容有:事故分析、安全座谈、上级精神、技术培训、经验交流、专题讨论、班组情况等方面,这样值班员可以明白安全动态,有可以提高业务素质,有可以将各月情况汇总,便于平时学习。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职工责任心,发现人员思想有变动,工作上存在问题,班组长将及时了解情况,对症下药,有困难,发动全体人员帮组,有问题及时帮助补课,时刻让大家把工作放在首位,把安全放在首位。
四、纵观近几年电力系统事故通报,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有了事故,就有人员责任;有了事故,就有习惯性违章。如何杜绝呢?首先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我们就应该从防止违章着手,将违章行为当事故。把过去对事故分析实施“三不放过”的做法,转变为现在对违章行为的分析实施“四不放过”的新做法,增加一条: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违章、违规、违纪行为,要体现“从快、从重、从狠”处理的原则。第二、一抓制,二抓人,三抓实,四抓狠。一抓制就是抓好预防违章工作的规章制度、考核制度、管理制度、检查评分细则的建立、健全和完善工作,要体现“细”的原则,要体现标准化、规范化,要体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二抓人就是将所有预防措施全部落实、考核、检查、兑现到具体人。在执行制度问题上,没有“特殊人”“特殊事”。只有这样,职工的士气才能达到高涨。三抓实就是防止违章、违规行为工作要做实。要做到全过程管理。只要有工作,就有安全监督,就有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检查考核。切实落实防止违章、违规行为的责任制,四抓狠就是对违章、违规行为分析要认真,处理要体现狠, 对违章者要曝光、以至下岗处理等等,只有这样,才能防止违章、违规,才能预防事故,才能抓到实处,抓出实效。
五、认真执行“六要,八步”,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首先我们根据变电所现场实际情况修订现场倒闸操作管理制度,这种制度应细化,如哪些项目检查内容是什么,交流回路和直流回路的切换,公共部分的处理,旁路开关代线路、主变开关运行的操作要求,二次回路定值调整、电流端子切换等等,均应有各自的明确规定。 第二、对于每一次复杂的操作,班长应组织值班人员进行讨论,查阅图纸、技术说明书、有关规程、规定等。组织大家互相提问,对不清楚的问题决不能含糊,哪怕是一个很小的疑点,也必须搞清楚。 第三、把好填票关、审票关,必须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对被审核的操作票进行挑刺,审票人头脑中必须要有“立体感”,要多角度全方位进行审核,将一次回路与二次回路的操作进行适当的配合,以保证设备安全倒闸,安全运行,达到预定的目的。同时也要注意减轻操作人员的劳动强度,使操作的时间压缩到最短,将操作票修改成最佳操作票。 第四、操作过程按“十二步”执行,严格执行操作录音制度,规范操作行为。第五、建立现场把关制度,什么操作必须什么人到场,建立现场操作把关记载。第六、 每月进行一次操作分析会,对存在的问题制顶整改措施。
六、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活动,打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我们要进一步掌握安全性评价标准,对班组、单位、公司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人,建立专门整改进度记录,做好专家查评组检查验收工作,要进一步进行“评价—整改—再评价”的循环工作,具体落实整改跟综检查。我们在日常工作时,往往以完成任务为目标,而常常疏忽了作业中存在的那些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危险因素,以至于发生各种始料未及的事故。我们今后在工作开始之前先进行安全分析,对每一项工程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剖析,从中找出人为的、设备的、环境 的以及管理方面的危险点,并制订出相应的预防措施,把危险点控制起来,就可以做到防患于未然,使安全管理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
总之,班组安全管理工作也会不断遇到新的课题和挑战,我们必须不断拓宽思路,更新观念,积极探索、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进一步深化班组安全管理,使班组的安全管理水平更上一台价。
第7篇 集中安全管理确保电力行业高枕无忧
现代社会中,我们已经习惯了时时处处与电为伴。电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如果没有电,整座城市乃至整个国家的生产和生活将陷于瘫痪。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去年美加8·14大停电事故,事故所波及的城市,当地交通、通信和居民生活都受到了严重影响,仅给美国造成的损失就达40亿到60亿美元。
信息化引发电力行业安全需求
电力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电力供应的有效保证是一切电子设备正常运行的前提,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近年来,我国电力工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电力信息化建设已初具规模,电力行业广域网的建设已日趋成熟。到目前为止,电力系统的规划设计、基建、发电、输电、供电等各环节均有网络信息技术的应用。在此基础上,电力企业更为丰富的it应用将成为必然。作为国家的资源命脉,电力系统的安全级别毫无疑问要比其他行业更高,因此,如何保证电力系统的安全成为一个倍受关注的焦点。
由于电力行业具有分散控制、统一联合运行、高度依赖信息化的特点,因此其安全级别甚至超过了我们最熟悉的电信行业。此外,电力系统信息化已经深入电力生产和管理的全过程,建立在网络架构上的跨地区信息网开始逐步建立,许多电力企业对信息系统的安全性要求日渐趋高,并把信息安全纳入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系。由于信息共享的需要,电力企业内部网络需要24×7与网络相连接,以便于异地分支机构、合作伙伴、用户的各种访问,这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时也使电力企业的网络完全暴露在病毒、黑客等非法入侵的威胁之下,给管理带来一定的难度。同时,企业内部人员在使用过程当中,会发生误删文件、误操作造成的系统故障甚至崩溃。因此,电力行业在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的同时,对信息安全管理提出了越来越专业化的需求。分析起来,电力行业的信息化安全应该在安全信息管理、身份识别管理与权限控制、自动化补丁与资产管理及防病毒及垃圾邮件这四个领域下功夫。
第8篇 浅谈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
电力施工企业的管理,关键在于项目管理,质量关系到企业的生存,项目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信誉、效益。
一. 项目管理工作中,应该把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首位
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同时,必须同时做好项目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安全工作是企业的生命,也是家庭美满的保证,对有安全隐患的工序要有施工技术安全方案,并严格按照技术方案执行。对施工现场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定期召开安全动员大会,施工现场应有专职安全保卫人员巡检。对施工过程中安全设施、安全部位应加强检查及时围护。对临时用电设备临时消防设施应及时检査维护。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用料堆放应符合材料管理要求,废弃物分类堆放在制定位置,符合环境管理要求,施工现场清洁工作做到随时完成随时清理。当天的垃圾当天清,临时电无私拉乱拉现象。施工用临时通道要保持畅通、进出口应设置洗车台,进出车辆必须清洗干净。以上施工阶段管理必须在合同的补充条款上清楚明确的体现,以便施工现场能够更好的管理。
二. 加强质量管理
2.1建立工程监理为核心的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一个严密的强有力的质量管理体系,是确保质量的关键,有利于工程监理工作的开展和全过程质量管理的监控作用。为此,即要加强'三个层次'的控制和各层次的职能,即建设单位监督,项目(施工)监理和企业自检,要在建立输变电工程监理制度上,逐步建立起三个层次的管理体制,又要理顺'三者'的关系,即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三者的关系。概括为:①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关系,是依据工程建设发包和承包合同或协议,构成承发包的关系;②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通过监理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职责、权限和经济关系;③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也没有任何经济关系,而仅仅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
同时,还要建立以工程监理为核心的监理、检验和质管组织:①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输变电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本输变电工程承包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对建设单位和承包(施工)单位均具有监督权,以负责保护双方利益。②建设单位要组织检验小组, 对施工单位进行质检和抽检。③施工单位要成立各施工点质管小组,负责自检、专检和复检。
2.2 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
组织机构在企业施工过程管理中是一项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工作,组织机构的设置要遵守国家及行业的规定,建设单位要成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组成的本工程组织机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各自成立本工程组织机构。组织机构的设置应体现高效精于,既有较强的责任心又有一定的吃苦精祌;既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法律意识,又有丰富的现场实际经验;既有一定的组织分析能力,又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也就是说组织机构不能是框架,不能是迫于形势要求的一个设置机构。组织机构要对国家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掌握;并贯穿到施工现场中去;负责修订和不断完善企业的各项工程管理制度;负责组织学习、培训企业在职人员施工管理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负责监督、检査、指导企业的施工执行情况;负责査处企业施工过程中违章、违规行为。在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的同时,层层建立施工质量责任制,责任制要深入到单位、部门和岗位。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是施工质量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实现制度化管理是一项重要课题,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国家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企业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应该体现更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反映企业性质面向施工一线贴近职工生活,让职工体会并理解透彻。
一部合理、完善、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有利于领导的正确决策,有利于规范企业和企业职工行为,有利于指导企业施工一线施工的实施,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最终实现杜绝或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为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生存与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3 主要监控管理和方法手段
2.3.1 施工质量监控的作用与目的
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是现场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有力的质量监控能使工程质量做到防患于未然,能控制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标,有利于促进工程质量不断提高,有利于降低工程成本。
2.3.2 施工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
在施工过程中质量监控的范围较广,从设计图纸、原材料到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每一个环节都不能被忽视,熟悉和掌握监控的范围及重点,有利于事前采取措施,使质量处于预控状态,在一般情况下质量监控的范围及重点为:
(1) 学习及会审设计图纸是质量监控的首要环节
图纸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因此,在施工前必须认真阅读,了解设计意图,因为一个不符合设计的产品是没有什么质量可言的。然而,按图施工是建立在学习与会审的基础上,要把学习与会审结合起来。会审不是简单地审査图纸差错,还要考虑是否有利于施工。有时,虽然设计是符合规范的,但由于施工较困难,为保证施工质量,需要对设计进行适当的优化,以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规范的要求。
(2) 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监控是质量监控的关键环节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因而要对.它进行监控。不仅要检查进场实物,还要检査质保书,看它的型号、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钢材、水泥、砂、石料等还要根据规定做复试。对易碎、易潮、易变形、易污染的物品,在运输、堆放、安装过程等环节亦要进行监控。
(3) 抓分部、分项工程,按规定规程施工是质量监控的主要环节
工程质量是单位工程质量的基础,因而质量监控工作应把它作为主要环节来抓。在按图施工和使用合格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前提下,工作的重点应放在抓规范、规程、规定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按工序进行控制,出现问题应立即纠正,把事故苗子消灭在施工过程中。监控应贯穿于施工全过程。交工前的产品保护,也是一项不容忽视的监控目标。
(4) 关键部位、薄弱环节是质量监控的重点
单位工程的关键部位与薄弱环节是根据工程对象和队伍素质决定的,如框架结构中的梁、柱是关键部位,铁塔组立过程中的节点间主材弯曲是关键部位,导地线展放过程中的耐张、压接管位置握着力是关键部位,变电站断路器操动机构加热装置的绝缘及控制元件的绝缘情况是关键部位等等。
薄弱环节有两种含义:①新技术、新工艺,因是第一次施工,质量无把握,因此要重点控制;②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如铁塔基础中心与地脚螺栓中心是否重合、铁塔基础与铁塔坡度是否一致、铁塔螺丝紧固是否到位等质量通病。对关键部位、薄弱坏节的重点控制,只要方法正确、措施得力,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4 施工过程质量监控的手段
质量监控对施工现场来说一般有事前监控、施工中监控和事后监控。如对设计图纸、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的监控,应在有关分项施工前进行,这样能更好地实现事先控制。对于在施工中容易产生的质量问题,则应重点加强过程中的监控,做到随时发现随时纠正,真正做到把质量问题消灭在施工过程中。有些分项工程虽然己经完成,但离整体交工尚有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对产品若不注意保护,则产品的质量得不到保证,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还应实行监控,直到交工为止。
质量监控的方法与手段,随着科学的发展必然会越来越完善,逐步走向系列化、科学化。然而当前工作人员还应充分发挥传统的和现有技术、质量管理方法,把它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达到监控目的。
三. 加强安全管理
一些电力施工现场存在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导致发生人员伤亡、电网破坏和设备损失的安全事故。下面就如何搞好电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提出对策意见。
3.1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措施
3.1.1 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培训
电力工程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培训,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方面的安全生产知识、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格,方可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经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任职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新从业人员要进行公司、工区、班组三级培训。转岗人员与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新设备的使用人员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在岗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培训。
3.1.2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
电力施工单位,要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力施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要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坚持以人为本,防范施工安全事故。
3.1.3 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各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利进行明确界定,将安全职责具体详细落实到部门、班组和个人,落实到工程施工的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项目负责人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负全面责任,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1.4 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
电力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事故不断发生,主要由于这些施工单位没有认真贯彻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健全和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制定详细准确的施工安全方案、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奖惩分明。坚决与违章、麻痹和不负责任的不良习惯做斗争。
3.2 电力工程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3.2.1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事故
电力工程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有基坑支护与降水作业,土方开挖作业,脚手架作业,临边作业,高空作业,模板作业,起重吊装及其他施工机械设备作业,施工用电作业等。造成施工中易发生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起重伤害等事故。
3.2.2 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防范事故的发生。电力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如设置标志,照明良好等;地面及深坑作业的防护,如基坑支护方案;高处及立体交叉作业的防护,如脚手架、斜道、平台的搭设、拆除及防护措施;施工用电安全防护,如电动工具使用前检查或配备漏电保护器,带电设备附近作业做好防触电隔离措施等;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如起重作业设专人指挥;对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结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易燃易爆有毒作业场所的防火、防爆和防毒措施;预防因自然灾害(防台风、防雷击、防洪水、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促成事故的措施。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具有安全法规作用,必须认真落实。必须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3.3 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管理
3.3.1 搞好施工组织管理
按照安全管理的人本原理,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基层班组和员工的潜能。改革工艺或减轻劳动强度,合理安排劳动和休息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标准化施工作业手册》、《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强化施工现场标准化作业管理,提高员工的现场安全控制能力,实现安全目标管理。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实现全面、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
3.3.2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根据安全管理的预防原理和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安全生产管理主要减少和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电力工程每个项目,施工前应有安全技术方案,施工中监控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项目施工后有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和消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危险和有害因素。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管理上的缺陷。
3.3.3 搞好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与演练
为降低施工事故后果,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收集资料,分析危险源与风险,对施工现场容易引发安全事故的危险源、危险部位、危险环节,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措施。建立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机构和人员职责,保证应急设备供应,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全面提高应急能力。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将安全管理理论和安全生产管理经验结合起来,将安全文明管理落到实处,确保电力工程施工顺利开展,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
四. 结束语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电力施工项目管理,要根据自己的施工特点,人员结构,本着安全、优质、高效的原则, 坚持'以质取胜'的经营战略,科学管理,规范施工,同时充分调动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电力施工企业的发展。
第9篇 电力线路防止外力破坏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了运行中设备运行管理、防范措施、实施办法及处理原则
本规定适用于阿巴嘎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电力设施的工作管理。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
国务院发布《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架空电力线路运行规程》。
3 管理内容
3.1为了有效地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事故、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减少电量损失、提高供电可靠率,特制定本规定。
3.2电力线路的外力破坏事故系指我单位所属的电力(电缆或架空)线路、设备在安全运行状态下遭受人为的外力影响或破坏,使电力线路及其设施受到损害后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3.2.1因交通肇事或违章驾驶车辆碰撞电杆、拉线或挂扯导线及其设施,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2线路防护区爆破作业,飞石损伤或打断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3建筑工地塔吊、脚手架、防护网或其它原因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4居民区内因居民向线路上乱扔杂物,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5线路防护区内的高大树木倒向线路,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6线路下方及邻近吊装、架设等作业,碰触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7未经我公司有关部门的许可,在电缆线路上方或邻近开挖土方,损坏电缆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2.8放风筝或飘扬物碰触导线造成的故障或事故。
3.3公司各线路运行站、所应认真执行本规定,并依照有关技术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公司电力(电缆)线路的运行管理工作和外力破坏事故的防范措施,为有效地控制和防止外力破坏事故提供技术保证。
3.4公司安监部是保护电力设施的职能部门,负责指导、协同各设备布属站、所做好电力(电缆)线路的护线及人为破坏案件的查处工作。
3.5公司生产部是公司电力(电缆)线路及设备生产技术管理和安全运行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同各设备布属站、所做好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的技术措施。
3.6公司安监部是公司电力(电缆)线路及设备安全运行的监督部门,应认真履行防止电力(电缆)线路外力破坏,保证线路安全运行的监察职责,监督本规定的执行。
3.7公司所属各部门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做好防止电力线路外力破坏的各项措施和事故处理。
3.8公司综合部公室应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工具,积极做好护线宣传。
3.9运行管理
3.9.1巡线员对线路周围环境应检查的内容:
3.9.1检查线路保护区和线路走廊通道的清障情况(主要是树木)。
3.9.2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违章施工建筑、土石方工程。
3.9.3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修建拓宽道路、架空电力、通讯线路和敷设的管道等情况。
3.9.4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高大机械、井字架、脚手架、塔吊及可移动设施施工。
3.9.5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品,取土挖沙情况。
3.9.6检查线路保护区有无能被风刮起危及线路安全的导电飘扬物,线路周围有无射击和放风筝等。
3.9.7检查线路杆塔脚钉、爬梯齐全、固定牢靠、拉线完整不松动,有无严重锈
蚀。
3.9.8检查线路杆塔基础是否牢固,加固包结实,杆基有无冲刷现象。
3.9.9检查杆塔名称、相位色标、编号是否清晰完整。
3.9.10电力线路运行各单位应加强防止外力破坏事故的运行管理,并设专(兼)职防护专责人。
3.9.11各部门、所站的线路或运行管理工作应严格按规程制度、法规中规定的标准执行,不准擅自修改或降低标准。
3.9.12凡达不到运行标准构成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影响,应按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运行技术人员应对各类外力影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或现场勘察,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3.9.13各部门巡线员要大力宣传“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使沿线的群众和单位自觉地做好护线工作。
3.9.14巡线员发现危及线路安全的外力影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和个人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若现场处理有困难,应立即下发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当日向公司领导和安监部汇报。若找不到有关部门负责人或当事人拒不接受,也应填好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隐患通知单,注明原因,于当日向公司领导和安监部汇报。公司领导和安监部应果断地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处理。
3.9.15各部门巡线员发现线路被盗案件和严重外力破坏,应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由公司领导立即向本地派出所报告,并积极协助派出所进行侦破和查处工作。
3.9.16对电力线路的特殊地点或部位,各部门负责装设安全警告标志。
3.9.17公司安监部应根据各部门上报的外力影响进行现场考察。对无视安全措施规定,严重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单位和个人提出警告,必要时会同主管部门采取停止作业或停止供电措施。
3.10防范措施
3.10.1为了防止交通肇事和违章驾驶车辆造成架空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在道路交叉口、弯道处等易被汽车碰撞位置的杆塔、拉线、板桩、地锚等要做好醒目的标志。必要时应砌护台加以保护。目前仍处于道路中或交叉路口处的电杆,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修、业扩、工程施工进行搬迁。
3.10.2道路旁边设立的配电变压器构架,为防止车辆挂扯,应采用紧凑型配电变压器构架典型设计。
3.10.3因道路拓宽、改道而危及线路安全,应积极与建设单位联系,及时将线路迁移。如果拓宽和改道范围较小,电杆或板桩地锚突现在道路上或其它易被碰撞的危险位置上,所涉跨的线路在三杆两档范围以内,责任单位应尽快安排迁移。具体费用等事宜由责任单位酌情办理。若系供电所辖区内配电线路,由输电工区提出书面迁移方案报告,报生产部批准后,由输电工区线路班执行。
3.10.4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司电力线路杆塔上私自架设各种线路或装设广告牌(灯箱)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小报,上述情况一经发现,要坚决予以拆除。社会公益事业确需借用杆塔架设通讯、电视传导等线路或装设标示牌等,必须经公司生产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3.10.5架空电力线路周围三百米范围内(水平距离)严禁爆破作业。确因施工需要,施工部门应凭采矿证、爆破证等向线路所属部门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现场勘察与爆破单位签订“安全措施”,施工爆破单位应写出保证安全的书面保证书。
3.10.6爆破申请、安全措施、书面保证均应一式两份,交施工单位存档。安全措施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爆破作业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内容包括:⑴地形地质状况;⑵爆破方法;⑶药量大小;⑷爆破方向;⑸爆破危险半径。爆破作业期间,线路运行部门负责人、巡线员或公司主管生产的领导、生产部、安监部负责人要到现场监督。
3.10.7在架空电力线路附近进行建筑施工,为保证线路安全应执行以下防范措施:
3.10.7.1客户服务中心在审定邻近架空电力线路的建筑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时,应会同线路所属站、所共同制定防止架空线路外力破坏的技术方案及现场安全措施,并督促客户与线路所属站、所签定现场安全措施,监督其实施。
3.10.7.2客户临时用电工程完工送电前,客户服务中心应通知线路所属站、所验收其现场安全措施是否安全可靠,线路所属站、所应严格把住送电接火关口。凡防止架空线路外力破坏现场安全措施未落实或不符合安全要求,应立即限期整改后方可送电。
3.10.7.3现场安全措施应附内容,施工现场平面图;标明塔吊(吊笼)的高度和位置,距电力线路的水平距离;标明建筑物和脚手架的位置,距电力线路的净空距离;注明塔吊吊臂限位和警戒标志;脚手架防护网(墙)等措施。
3.10.7.4若现场安全措施不能保证线路安全,在审定用电方案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支付费用迁移线路或更换绝缘导线。
3.10.7.5居民小区内0.4--10kv配电线路,新架设的应使用绝缘导线,居民区内原有的配电线路、裸导线应安排计划逐步换为绝缘导线,以防止居民乱扔杂物造成配电事故。
3.10.7.6 0.4--10kv配电线路,若采用裸线邻近、平行或穿越居民楼房时,必须按照规程要求,满足安全距离。
3.10.7.7架空电力线路邻近、平行或穿越公园、绿化区和道路两侧树木,应由局主管部门或运行单位积极同园林部门联系修剪,确实不宜修剪的树种,该地段架空导线应更换为绝缘导线。
3.11事故处理
3.11.1公司所属的电力线路属国家资产,是社会公益事业的一部分。保证其安全运行是我单位开拓电力市场、搞好优质服务的神圣责任。线路所属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运行管理,搞好事故预防,使电力线路处于安全运行的监控状态。凡是发生外力破坏事故均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分析,严格按规程办事,不准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3.11.2线路所属部门巡视不到位或发现事故隐患未与当事人或有关部门签订“安全措施”而造成外力破坏事故,视为责任事故,按我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进行处罚。
3.11.3线路外力破坏事故要严格遵循公司安监部的要求,进行事故报告制度,线路运行站、所首先向公司安监部汇报,当日内写出事故报告,要完整、及时、准确。同时对责任站、责任所、责任人拿出处理意见。
3.11.4造成电力线路损害或外力破坏事故,按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由肇事单位或个人依法承担经济赔偿,并视情节处以罚款。
3.11.5经济赔偿包括直接损失费和少供电量损失费折款。直接损失费由线路所属部门根据事故修复费做出赔偿明细和决算。同杆架设的线路应一并计算损失进行赔偿。少供电量损失折款按用电营销部门提供的计算口径做出明细,一式三份交安监部监察确认后,由财务部门收款,并开具正规的收款凭证。
3.11.6事故赔偿费,作为修复费用和保护电力设施费用补偿,各部门要如实做好决算,任何人不得擅自减免,截留或私下了结。
3.11.7对危及电力线路安全运行,尚未对电力设施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处以3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并令其立即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确保线路安全运行。对造成电力线路严重损害或事故的除收取直接经济损失和少供电量损失折款外,还处以两项赔偿合计百分之五十的罚款。
3.11.8对罚款的处理,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
3.11.9造成电力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对其执行经济赔偿及罚款,应在事故发生后两周内交清赔偿费及罚款,逾期不交的,线路所属站、所停止其单位或个人的用电,并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11.10因人为外力破坏事故而造成的第三者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交由司法机关进行裁决处理。
3.11.11因交通肇事或违章驾驶车辆造成的电力线路外力破坏事故,应先交公安交警部门进行处理,然后根据交警部门认定的责任执行经济赔偿及罚款。
第10篇 加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人性化管理的方法
电力工业是一个高事故风险的行业。任何一个环节、一道工序和一个岗位出现事故,都会不同程度的引发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甚至电网系统的破坏。电力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有效地预防事故的发生。长期以来,电力系统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集中体现在各类程度、条例、规定上。我们从多年的事故教训中,看到人的因素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往往是决定性的作用。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提高生产人员的安全技能水平是确保安全的重要手段。
1、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进行安全管理,预防事故。
安全管理工作以人为本已经有多方面的体现,如操作票工作的票管理,岗位动态管理,重奖重罚等。以人为本,就是加强安全事故分析以及事故预防要针对人性的特点来实施。注重安全生产中人的心理因素,要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判断,消除不利影响,预防事故发生。大量事故案例表明,造成人为事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侥幸心理。事故违章,确认为是小概率事件,违章并不定发生事故。2)冒险行为。明知有危险而为之,突出表现在工作中赶进度,怕麻烦而忽略办理必要的手续,减少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搭票工作、无票工作等。3)思想麻痹。对经常性的工作习以为常,凭经验办事。4)情绪不佳、注意力不集中或者过度紧张。企业安全管理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对员工的管理,而学习和运用安全心理学知识,摸索员工心理活动规律,是以人为本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侥幸心理和冒险行为是安全意识淡薄和安全责任心不强的表现。对此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另一方面,可采取事故案例,让职工对违章造成事故的必然性,以及事故的危险性有更深刻的理解,提高安全意识水平;思想麻痹往往表现为习惯性违章,可以通过组织分析日常工作中存在的习惯,还可以就职工的弱点适时个别提醒;对于第四种情况在实际工作中往往被忽视或轻视,人的精神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工作质量和安全,而人的不良情绪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家庭压力,员工间的矛盾、对工作的厌倦。如何发现和处理这方面的问题,需要企业上下共同努力,相互沟通而形成一条情感信息链,及早排出人的“精神隐患”
2、通过感情化沟通,人性化管理、制度化激励来实现安全管理工作目标。
感情化沟通在企业管理中有着重要的作用,真正的沟通不是行政命令的沟通,而是感情化的沟通。单位领导与职工不沟通就没有充分发挥和尊重职工的智慧和感情,职工将对企业失去信心,感情疏远,必将影响企业的安全和经营管理。
人性化管理。企业的重点在管理,而管理的重点在人,只有抓住了“人”这个根本,管理工作才能有效。实行“人性化”管理。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具有渊博的知识、具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对安全工作的理解和原则立场,具有对职工发自心底的关爱。对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原则性问题必须态度鲜明,决不模糊。让职工在人性化的管理中,体会到既有制度又有自由,既有严肃又有活泼,既有奉献又有回报。
制度化激励。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制度化是安全的可靠保证。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激励机制,可以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健康开展和有序进行。通过认真考核和深入分析,表彰奖励那些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制止违章行为,消除事故隐患的人和事;同时,对违章行为和事故隐患,做到有情提醒,无情纠错,严厉处罚,决不姑息。
安全管理以人为本就是要体现“人性化”的安全管理,提高人的安全价值观和规范人的行为,形成有利于确保安全的饿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职业行为规范;体现规章制度的“人性化”,体现事故分析、事故预防措施、事故处理的“人性化”。通过“人性化”安全管理形成安全高于一切的氛围,调动职工重视和改进安全的自觉行动,使全体职工在“安全第一”这个共同的价值观指导下,凝聚到一个共同的方向,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
第11篇 电力工程安全措施管理规定
1、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进行交底,并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编制交底登记台帐”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2、一般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需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负责人交底后执行。
3、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危险作业,季节性施工,多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措施须经公司技术和安监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贯彻执行。
4、重大的起重作业、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及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项目的安全措施及施工方案,应经公司技术和安监等部门审查,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施工前必须填写好“安全施工作业票”。
第12篇 电力工程安全环境健康管理文明施工策划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是强制性执行规定。人人必须重视。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是每个施工人员的应尽义务。各施工管理人员应担负起保护环境的责任,在日常的工作中应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施工过程中防止和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
总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规范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作业环境安全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有关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推行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机料摆放定制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安全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
环境保护目标
1建立并保护环境管理体系;
2严格遵守环境法规,实现污染预防和达标排放;
3最大限度的降低能源消耗,对水、电、纸张等的使用实行重点管理;
4加强对废物的分类管理,减少发生量并尽可能的提高其利用率;
5提高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能力,对相关方施加影响,全员参与保护环境。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采用多因子法和经验法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与评价,本工程对环境保护有影响的环境因素主要有:
1林木砍伐;
2植被和自然生态的破坏;
3生活污水的排放;
4施工固体废弃物;
5汽车尾气超标排放;
6施工噪声污染;
7施工原材料及其它材料的浪费。
环境因素控制措施
执行公司《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程序》,根据本项目工地环境因素识别结果及确定的目标,编制管理制度或管理方案,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各项环境影响符合规定要求:
1林木砍伐、生态环境的控制
倡导绿色环保施工,避免过量砍伐树木,土石方开挖、保护植被和生态环境;
2扬尘的控制
基础材料运输、混凝土施工易产生扬尘,可定时对运输道路、施工现场撒水进行控制;对易产生粉尘的材料物品(如水泥等),尽量在室内堆放保管。砂、石、水泥等材料运输过程中应覆盖,装卸过程应控制减少扬尘污染。一般采用目测法进行测定,达到肉眼不可见的标准。
3汽车尾气控制
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所有交通车辆及施工现场运输机械,当尾气超标时加装尾气净化器,按规定进行尾气排放年检,对外部车辆提出尾气达标排放要求。
4固体废弃物控制
固体废弃物应按要求分类存放和标识,不可将废弃物随意乱扔、堆放、混放;施工现场应遵循“随做随清、谁做谁清、工完料尽场院地清”原则,施工现场应指定区域存放,建立相应的垃圾存放地点,并加以封闭。由指定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回收、处理。
5噪声控制
对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包括混凝土搅拌机、振捣棒、起重机、牵张机、进出场车辆)的工作噪声观测,确定噪声测量点,采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进行测量。土石方爆破时,应根据施工地点性质选择合适的时间进行,并在爆破处覆炮被以降低爆破噪声。
6污水控制
生活污水排放至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得直接排入当地河流。
7其它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针对现场情况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不得在施工现场熔化、焚烧有毒、有害、有恶臭气味的废弃物。
建筑垃圾、渣土应指定地点堆放,每日清理。
施工现场要加强对地表植被的保护,进出一条道,原则上利用已有道路或原有道路
拓宽,尽量减少人员、车辆对地表植被的碾压;
基础基坑开挖一般采用生熟土分开放置,保护植被;基坑开挖、爆破施工严格执行设计规定,将对植被的破坏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工程完工尽可能的对植被进行恢复。
基面开挖、平整避免大量土石方开挖,保持自然地形、地貌;严格按设计做好塔基的排水系统。塔基作成龟背型或斜面,形成自然排水,对可能出现的汇水面开挖排水沟。
针对安全环境管理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要求,我项目部专门成立领导组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导。领导组成员由指挥部人员组成。药兵武任组长,
王宾任副组长。杨玉保、武晋中等任一线督导成员。
项目部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驻地
项目部驻地及施工队的办公区、生活区应设置废料桶、垃圾桶并有专人负责清扫。保持居住、办公环境的整洁卫生。工程建设过程中和生活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本地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及运输
在运输石子、砂等散装工程材料时应用彩条布将车拉货斗进行遮盖,避免在运输途中因颠簸掉落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车辆在驶入城区、学校或居民密集区时严格控制鸣笛,避免对当地居民带来噪声污染。
在基础施工时应合理选择进入施工地点的路线,尽量减少对耕地的破坏。施工地堆放施工材料应用彩条布衬垫,当施工完成时及时将未用尽的材料转运和清理,恢复地貌。施工人员应遵守当地的风俗习惯文明施工,相互联系使用无线通讯器材,禁止在村庄附近大喊大叫。
组塔放紧线施工时人员在施工场地间走动应沿一条路走动,有乡村公路的地方尽量沿公路行走,尽量减少对农田的踩踏面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包装箱、袋应按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严禁随地乱丢。
施工完成后由本项目督导组组长及成员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及时处理。
根据公司相关环境管理的要求,我项目部将建立环境保证体系和环境监督体系,并控制运行,不断改进,为环境保护事业尽心尽力。
第13篇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有效措施
目前,电力企业在安全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但与电网的发展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上还存在许多问题,正处于要前进一步都较困难的局面中。
一、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分析
安全管理的方法得当是保证安全管理效能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不论管理对象、管理过程还是管理方法,都有了长足的进步。从管理对象的角度: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仅仅围绕事故本身作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有限;只有强化了隐患控制,消除危险,事故的预防才能有效。
从管理过程的角度:由早期的事故后管理发展到强化超前和预防型管理。随着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人们逐步认识到,安全管理是人类预防事故的三大对策之一。科学的管理要协调安全系统中的人、机、环诸因素,它不仅是对技术的一种补充,更是对生产人员、生产技术和生产过程的有效控制与协调。
从管理方法的角度:由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以及常规的监督检查等手段,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
二、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分析
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是由电力生产、电力基本建设、电力多种经营的客观规律和生产特性及社会作用决定的。随着电力工业迅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化进程加快,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性更加突出,电力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电力安全生产影响各行各业和社会稳定。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是具有社会公用事业性质的行业。它为各行各业提供电力,为人民的日常生活提供电力,如果供电中断,特别是电网事故造成大面积停电,将使各行各业的生产停顿或瘫痪,有的还会产生一系列次生事故,带来一系列次生灾害。另外,供电中断或大面积停电,会给社会和人民生活秩序带来混乱,甚至造成社会灾难,造成极坏的政治影响。因此,电力安全生产关系到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关系到人心和社会的稳定。
②电力安全生产影响电力企业本身。安全是电力生产的基础,如果一个电厂经常发生事故,就不可能做到满发稳发和文明生产,如果系统经常发生事故,系统中的发电厂和变电站都不能正常运行,使电力生产和输配电处于混乱状态,因此电力企业本身需要安全生产。
③电力生产的特点需要安全生产。由发电厂生产的电能经升压变电站、输电线路、降压变电站、配电线路送到用户,组成了产、供、销统一的庞大的整体。由于电能尚不能大规模储存,因此,产、供、销是同时进行的,电力的生产、输送、使用一次性同时完成并随时处于平衡。电力生产的这些内在特点决定了电力生产的发、供、用必须有极高的可靠性和连续性,任何一个环节发生事故,都可能带来连锁反应,造成人身伤亡、主设备损坏或大面积停电,甚至造成全网崩溃的灾难性事故。因此,电能生产的内在特点需要安全生产。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中常见的一些问题
1、在依法保护设施、安全监督上措施不力,致使安全管理力度不够①欠缺依法治企。有线电视线、通讯线与电力线路同杆架设;项目法人与设计、监理、施工方签订的协议不规范等现象普遍存在。②安全监督不严。由于供电企业安全监察部门人员少,专业知识欠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经常被一些非生产性事务缠绕,习惯于事故后的调查和责任追究。③近年来,供电企业农村电力设施发生被窃、破坏的情况比较多。窃电给社会和电力企业造成很大的损失。
2、安全思想意识模糊,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目前,电力生产企业都已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生产的制度,也明确了安全生产职责,但存在以下问题:①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只停留在开会讲话,只作一般性、原则性的动员。②分管生产的领导忙于事务性工作,没有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很少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③主管部门将上级转发的事故通报一转了之,既不认真分析,也不提出和落实防范措施。专业人员对电力安全生产没有真正做到心中有数,没有熟练掌握必要的规程制度,不能很好地指导基层班组的工作。
3、安全工器具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质量堪忧。尤其是一些供电所的登高作业器具等安全器具的质量合格率不高。同时,对安全器具的定期检测意识淡薄,报废管理流于形式。
4、不严格执行《安规》,经常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是指定安全生产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习以为常的违章行为。它包括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有些临时性工作,如某配电修理人员,在没有填写修理票的情况下开始进行修理工作,导致人身触电死亡事故;有些需要停电的作业,在没有停电、验电、挂地线情况下,就开始工作,造成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在处理变压器二次刀闸接触不良故障时,没有对变台停电、验电,未挂地线,严重违章作业而酿成的人身触电死亡事故等等。
四、提高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的措施
首先,要看清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的本质。安全管理能力首先是一种企业能力,具有企业能力的属性,是企业在对安全生产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积累的各种知识与技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由企业掌控的各类资源决定,企业拥有的资源及其组合情况形成了不同的安全管理能力。企业安全管理能力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动态变化的,它随着企业的成长而不断增长。此外,企业能力作为一种累积的知识与技能,知识与技能的难言属性使得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具有特异性和不可模仿性,这构成了企业竞争能力的基础。
其次,可具体通过增加员工安全知识与技能的能力、优化设备安全性能的能力、提高物料安全水平的能力、改善安全制度的能力、监测环境安全状况的能力5个方面的内容,来实现安全系统效能的综合性能的改善。积极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稳步推行现场工作的程序化、标准化作业。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检修、变更、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安全监督。竣工后,要组织验收,要确保竣工的设施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特别是电力线路的线间距离、交跨距离、对地距离要符合规定。做好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并及时消除设备的运行缺陷,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要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保证体系和电力企业“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
安全关系到企业的前途和命运,是企业发展的永恒主题,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基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电力企业未来的发展过程中,还需要不断进行探索、巩固和创新。
“清华大学生产企业董事长领导力再造高级研修班”作为清华北京院领导力长期生产管理研究和培训实践的结晶,融合了现代企业管理的系统化知识和高效生产管理实践的专业化内容,为广大致力于提升生产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企业高层提供了一套清晰的战略思考框架和极具实用性的操作工具,从而帮助企业实现运营效率与管理能力的提升。
第14篇 电力安全管理三字法则
对新工人都必须经过的“三级教育”:1.公司级2.车间级3.班组级
u“三级”教育的“三个重要内容”:1.安全知识2.安全规程3.安全规章制度
u吸取他人事故教训要求做到的“举一反三”:《论语述》中“举一不以三反,则不复也。”意思是教人认识四方的东西,举一角为例,让他类推另外三个角,如不能类推,就不再教他。后来人们用举一反三比喻从一件事情类推而知道其他许多事情。
u处理好安全与其它“三个”方面的关系:1.安全与改革发展的关系2.安全与效益的关系3.安全与质量和速度的关系
u对工程的结论要经过的“三级验收”:1.中间验收2.自我验收3.竣工验收
u对安全工作的“三查”方式:1.自查2.互查3.抽查
u习惯性违章的“三个”危害:1.是因为习惯养成不易矫正,长此以往,必酿大祸2.是承袭不良的作业传统,侥幸过关,还以为是经验,故产生麻痹松懈思想,使本来就很薄弱的安全防线不功自破,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3.是习惯性的做法易被人接受,从而使违章面不断扩大,造成恶性循环
u安全保证体系中的“三级”保护:1.个人保班组2.班组保车间3.车间保全局
u安全生产的“三保”原则:1.保人身2.保电网3.保设备。
u三基:基础、基层、基本功
u三无企业:无违章企业、无违章班组、无违章职工
u三高:领导干部高高在上、规章制度束之高阁、基层职工高枕无忧
第15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安全施工职责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16篇 电力重要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第六条(分级标准)
根据供电可靠性以及中断供电对人身安全、政治、经济、环境保护、社会秩序造成的损失或者影响的程度,将重要电力用户分为特级、一级和二级。
特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的作用、中断其供电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一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二)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三)发生中毒、爆炸或者火灾的;
(四)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中断其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用户:
(一)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二)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三)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四)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供电企业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具体分级细则,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华东电监局备案。
第七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确定和调整)
电力用户应当按照本办法和重要电力用户分级细则的规定向供电企业申报成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企业应当会同电力用户共同确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和等级,并由供电企业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核定后,供电企业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名单报华东电监局备案。
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发生变化的,供电企业应当及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核定。
第八条(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
供电企业应当与重要电力用户签订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协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重要电力负荷的容量以及分布;
(二)供电电源配置;
(三)供用电设施安全管理责任划分;
(四)应急电源配置和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五)供用电保障措施;
(六)违约责任;
(七)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供用电安全保障协议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重要电力用户所在行业的相关标准以及对供电的实际需求、电力负荷特性、当地公共电网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九条(供电电源配置)
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二)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三)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第十条(供电保障)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保障供电设施的正常运行,满足重要电力用户的用电需求。
第十一条(安全用电服务)
供电企业应当制定重要电力用户安全用电服务制度,根据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行业特性等开展分类服务,对特级、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月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服务、培训和指导,对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季度进行一次用电安全服务、培训和指导。
第十二条(隐患排查和治理)
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开展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
供电企业发现重要电力用户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并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
供电企业发现重要电力用户存在重大用电安全隐患或者对用电安全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应当及时报告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以及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事先告知)
供电企业在运行方式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安全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先书面告知重要电力用户。
第十四条(应急处置)
发生突发供电事故时,供电企业应当根据《上海市处置供电事故应急预案》即时处置,快速抢修和恢复供电,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重要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因内部故障引发停电时,应当立即通知供电企业。供电企业应当指导用户排除故障,恢复正常用电。
发生重要电力用户停电事故时,供电企业应当在1小时内向市经济信息化委和华东电监局报告。
第十五条(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合理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制订相关运行操作和维护管理规程。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定期对自备应急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和试验,确保自备应急电源处于良好状态,启动时间应当满足安全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需要使用外部应急电源的,应当具备外部应急电源的接入条件。
第十六条(设备配置及运行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的变配电和用电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本市的有关标准。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运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运行的相关规程、规范。
重要电力用户受电装置上的作业人员,应当持有《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第十七条(非电性质安全措施)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根据生产运行特点和电力负荷特性,合理制定非电性质的安全措施。
第十八条(重要电力用户的应急预案及演练)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制定停电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特级、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半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每年开展一次应急演练。
供电企业应当对重要电力用户开展应急演练给予指导。
第十九条(资料保存及保密)
重要电力用户应当妥善保存内部供配电系统的文档、图纸等资料,并保证资料信息与实际情况相一致。供电企业要求重要电力用户提供相关资料的,对用户提供的资料应当予以保密。
第二十条(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编制的监督)
供电企业未将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用户纳入重要电力用户名单,或者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电力用户拒不提出重要电力用户申报的,由市经济信息化委责令改正。
第二十一条(供用电安全监督)
市经济信息化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协调和宣传教育。
华东电监局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受电装置作业人员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
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建立健全供用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制度。
对违反本办法造成安全事故的供电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监督检查报告)
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发布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监督检查报告。
第二十四条(临时特殊供电保障)
电力用户申请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供电企业应当参照本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与电力用户共同做好保障工作。
第二十五条(原有重要电力用户的要求)
本办法发布之前的重要电力用户,不符合本办法关于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规定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整改;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整改的,供电企业应当会同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制定其他供用电安全措施和电力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市经济信息化委、华东电监局以及有关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施行日期)
本办法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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