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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2 热度:94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1篇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效果领先。

二、考核对象:

签订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的单位。

三、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承包责任书中各项目标完成情况。

四、考核办法:

各班组长必须重视安全,积极抓好目标的现场管理,逐项落实。半年和年终要两次自查总结。分公司领导小组半年对管理目标的执行情况,根据平时检查和阅读汇报材料进行一次初评,年终进行总评。

五、奖罚:

目标总分为100分,各项分值按其重要程度和任务量而定,承包单位得分90分以上者,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或现金奖励;80--90分者不奖不罚;70--79分者通报批评,70分以下者给予经济处罚。

出现死亡事故者,给予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行政处分;触及法律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2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3篇 道路运输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交通主管部门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厂运输主管部门对从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年度考核。

厂运输主管部门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考核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是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目标监督管理。

第四条、设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奖励的对象为交通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奖励资金也可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购置必要用品。

第五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奖励基金总额为两万元,由安全投入资金组成。每年按实际支出进行补充,保持总额不变。

第六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实行: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注重安全管理效果的原则;

3、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奖优罚劣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分为基础工作和安全效果两部分:

1、基础工作主要考核贯彻法规政策、组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宣传教育、安全检查、事故管理、市场准入关、从业资格关、车辆技术关、站场安全监督、危险货物运输管理情况。

2、安全效果主要考核道路运输责任行车事故次数和人员伤亡情况。

第八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期为上年12月21日至当年12月20日。厂运输主管部门在12月下旬对年度目标管理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并将自查资料和自评结果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厂部;

2、厂成立评审组负责考核初评工作;

3、评审组提出考核意见,报分管负责人审查;

4、分管负责将考核审查意见提交厂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决定;

5、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结果通报全厂,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九条、厂部每年下达一次基础工作目标和安全效果目标的具体指标,并与各运输主管部门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运输部门应当按照责任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目标的完成。

第十条、考核采取百分制评分办法。基础工作分值为70分,安全效果分值为30分。

每年度按评分标准(另制)进行考核评分。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综合评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综合评分达到60分为合格,其中综合评分居全省前两位的为优秀;第三至第八位的为良好。

考核当年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发生一次亡10人以上的特大责任行车事故,或三次每次亡3人以上的重大责任行车事故,一律作为不合格处理。

第十二条、厂通报考核结果,同时依据考核等次,对运输主管部门给予以下奖惩:

1、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返还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考核为不合格的,不再返还其当年上交的风险抵押金。

2、考核为优秀的,分别给予2000元的奖励;考核为良好的,分别给予1000元的奖励。

第十三条、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保证自评资料真实、结论准确。厂将加强检查监督,对隐瞒事故情况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给予撤销奖励、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四条、本办法不影响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关责任追究规定的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厂部负责解释。

第4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奖罚管理办法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2

物业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的管理, 建立以目标管理为导向的绩效评估体系,依此来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增强企业活力,提高运行效率,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特制定此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报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第三条绩效考核(以下简称“考核”)是指用系统的方法、原理,评定、测量员工岗位上的工作行为和工作效果。

第四条考核的原则

1、一致性: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评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观性:考评要客观的反映员工的实际情况,避免由于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的误差;

3、公平性:对于同一岗位的员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4、公开性:员工要知道自己的详细考核结果。

第五条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正式在册员工及业务技术聘用人员;

2、对于保洁、绿化、保安临时聘用人员,适用《员工岗位考核管理办法》;

3、对于试用期内的员工执行《试用期内员工考核管理办法》。

第二章 目标管理

第六条目标分为公司目标、部门目标、个人目标三个层次。

第七条公司目标

1、经理办公会依据总公司的要求及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指标体系;

2、把经总公司审核通过的公司年度目标指标分配到各部门。

第六条部门目标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目标指标体系分配的部门目标,制定本部门的年度目标;

2、根据本部门年度目标制定本部门的详细年度工作计划;

3、把部门的目标、计划,分解、落实到人。

第八条 个人目标

1、员工根据部门分配的目标与计划制定出个人详细的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

2、根据年度目标与计划,制定详细的双月度工作实施计划。

第三章 考核责权

第九条 公司绩效管理考核组负责公司部门的考核及对部门考核执行的监管,绩效管理考核组由公司经理及督察员组成。

第十条公司经理负责公司部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职权范围内的各岗位员工的考核。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对公司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负总责。

第十二条 具体的考核职权划分:

考核人

副经理

大学成管理处主任

教授花园管理处主任

海天园管理处主任

维修主管

保卫科长

考核单元

教授花园(一.二期)

通信公司/度假小区

体校/大学城

教授花园(三期)

管委/海天园

考核对象

主管

绿化

修缮房管

4人

主管

绿化

修缮

5人

主管

采购管理员

3人

主管

修缮

绿化

房管

3人

主管

修缮

3人

对维修人员参与测评

第四章 员工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员工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员工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进行一次。

第十四条员工目标考核

1、根据员工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员工目标考核由员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进行,每月度进行一次。

3、员工目标考核主要由员工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五章 部门负责人考核的实施

第十三条部门负责人表现考核

1、表现考核重点考核部门负责人个人日常工作综合表现及出勤情况(见附表一《月度述职考核表》)

2、表现考核主要由上级考核,每月度一次。

第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

1、根据部门负责人制定的个人工作目标,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见附表二《月度计划考核表》)

2、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由公司经理进行,每月度一次。

3、部门负责人目标考核主要由部门负责人自评和上级考核。

第六章部门目标考核的实施

第十五条部门目标的制定和考核

(1) 部门负责人在月底组织部门岗位人员对于本部门目标的制定进行沟通和汇总。

(2) 每月度3号各部门填写本月度《部门目标考核表》(见附表三),提交绩效管理考核组;

(3) 绩效管理考核组于每月5号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月度目标进行评审,进行讨论分析,提出修改意见,达成共识后,《部门双月度目标考核表》一式二份绩效管理考核组一份,部门负责人一份。

第十六条 部门月度考核

部门月度考核的主要内容是:部门目标完成情况、部门工作表现、部门工作实效。

1、每月度5号由公司经理对上月度部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2、每月度5号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依据日常的检查记录对上月度部门工作表现、部门日常工作成效进行综合考评。

3、部门目标考核占50%,部门工作表现占20%,日常工作成效占30%。

4、部门得分(下限不包含在内)与部门绩效系数对应表如下:

部门得分95~10090~9585~9080~8575~8070~7565~7060~6560以下

绩效系数1.21.11.00.950.90.850.80.70

第七章年度考核

第十七条年度考核分为部门年度考核与个人年度考核二部分。

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为:部门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部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部门服务成效,部门团队建设情况,企业文化建设情况,部门经营情况等。

个人年度考核内容为:个人年度目标综合完成情况,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等。

第十八条公司将年度考核结果做为年终奖金发放、评选先进、干部培养、选拔、培训、竞岗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考核程序:

部门考核:

(1) 绩效管理考核组、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进行年终考核。

(2)考核得分与部门年度考核系数对应表如下:

(3)考核成绩由经理办公会负责汇总并公布。

个人考核:

(1)各部门负责人的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实施;员工年度考核由绩效管理考核组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实施。

(2)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依据个人年度考核内容进行打分。

(3)个人年度考核系数=个人年度考核得分/本部门员工平均年度考核得分。

第八章 绩效与薪酬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绩效与薪酬挂钩。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绩效系数:《山海天城建开发有限公司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中关于对部门或分公司考核得出的绩效系数。

第二十四条考核基准分、考核系数

(1)员工基准分

员工基准分为本部门员工(包括主管)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

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员工月(年)度述职考核分/员工基准分

第二十五条 部门负责人基准分、考核系数、绩效系数

(1)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部门负责人基准分为公司所有部门负责人的月(年)述职考核得分平均值

(2)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

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述职考核分/部门负责人基准分

第二十六条 个人绩效系数

1、员工绩效系数q1

q1值=员工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双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2、部门负责人绩效系数(用q2值表示)

q2值=部门负责人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部门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公司月(年)度考核系数×权重

考核项、考核系数、绩效系数权重对应表:

考核项权重

考核系数权重

目标完成

工作表现

公司

部门

个人

分管或兼职副经理

70%

30%

40%

20%

40%

部门负责人

60%

40%

30%

70%

主管

50%

50%

30%

40%

30%

修缮

50%

50%

20%

30%

50%

绿化

50%

50%

20%

30%

50%

房管

50%

50%

20%

30%

50%

其他

50%

50%

20%

30%

50%

备注

1、对于常规性的岗位,个人绩效系数按部门绩效系数为准。

2、维修主管绩效系数权重公司个人各占50%。

第二十七条 绩效分配

1、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薪点工资

第6篇 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落实考核办法

1、总则:为全面完成安全目标和文明卫生工作,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2、考核内容:

(1)建立健全项目部各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体系和管理网络。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指标分解考核领导小组。

(2)对本项目部目标分阶段进行分解并制定目标考核办法。对责任人的目标实现情况与经济挂钩,全面提高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3)将目标完成情况与平时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做到全过程控制和全方位控制。

3、考核对象:

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分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进行划分考核,重点是加强目标管理网络末端责任人的考核。

4、考核时间:

根据本项目施工的周期,确定为一个考核周期,本工程共有次目标责任考核。

5、考核办法:

(1)项目部应建立不少于三人的目标管理考核小组定期组织目标考核。

(2)考核小组根据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进行打分。

(2)在与各工种签定生产责任状时,明确该工种的安全目标指标分解内容。同时确定考核周期和该周期内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的目标。

6、奖惩:

(1)为使项目安全目标得以实现,努力提高全员参与和自我防护安全意识,本项目的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将分三个档次。考核分在85分(含85分)以上为优良档次,奖励人民币元整。考核分在60-85分之间为合格档次,即不奖也不罚。考核分在60分(不含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在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给予处罚元。

(2)在该考核周期内出现工作失误造成重伤以上责任事故的,则实行一票否决制,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7、补充内容:

第7篇 a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

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推动和激励作用,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结合人大常委会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家公务员考核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人大常委会的中心工作,切实落实好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奖优罚劣,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机关三个文明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效能。

二、目标考核范围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机关各委办室及机关工作人员(含工勤人员)。

三、委办室考核标准

各委办室的目标管理考评,分为优秀、达标、未达标三个等次。

(一)优秀:按规定时限高质量地完成或超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讲*、讲正气,团结协作、工作创新务实,业绩突出;按时完成各项*、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意识强,文明办公,办事效率高,表率作用好;无失泄密,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好;按时上报目标计划和月、半年、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制自查执行情况;规章制度健全,无违章、违纪和工作差错。

(二)达标: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团结协作,工作认真,业绩明显;基本完成各项*、业务学习任务;服务态度较好,办事效率比较高,无不良反映;基本按时上报目标计划与自查情况;无失泄密及安全责任事故;制度基本健全,无违纪和明显工作差错。

(三)未达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未达标

1、年度工作目标因主观原因有两项以上未完成;

2、工作有较大失误或未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工作人员有违章或违纪行为;

4、服务态度差;

5、办事效率低;

6、保密或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等工作出现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7、领导小组认定其它影响工作的行为。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制定目标

1、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的制定应科学、合理、符合本部门实际,量化部分要细致、明确,并责任到人,不能量化的目标应具体、逐条、逐项写清楚。

2、各委办室的年度工作目标,月工作计划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发,年度工作目标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上报备案;每月28日前将下月工作目标计划报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3、报送目标计划和完成目标情况的书面报告纳入考核范围;两次未按时上报者给予批评,3次按未达标处理。

(二)自查情况通报

1、各委办室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对工作目标组织一次自查,并填写《完成月工作目标情况表》。如工作目标未完成或出现其它问题,应在情况表中说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每年2月起每月10日前必须将本委办室上月完成目标情况表报送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2、目标管理办公室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不定期组织抽查和督办,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领导小组。

3、目标管理工作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委办室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在全机关进行书面通报。

(三)半年初评、年终考评

1、半年初评、年终考评工作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委办室每年7月10日前写出自检报告送目标管理办公室,并准备好应检的各种资料。

3、每年7月底前,目标领导小组提出各委办室初评结果的建议。

4、年终目标考评工作与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经目标考评领导小组评议,提出各委办室目标完成情况的等次,报党组审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项目与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主要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一)个人考核等次评定标准

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优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勤奋,工作能力强,有改革创新精神,成绩突出,能出色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比例掌握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0%以内。

称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成绩较突出,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基本称职: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而且提高幅度不够大,能基本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但在工作作风和某些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工作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人员,可视“称职”等次晋升级别和工资,但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通过诫勉谈话、离岗培训等方式促进改进提高。

不称职: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处理明显有误,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在年度考核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个人的能力和*、业务素质明显不适应所在职位的要求,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

2、因本人不负责任或其它主观原因,导致工作重大失误,造成较大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3、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违反纪律,受到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4、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查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5、以权谋私,造成不良影响的。

6、一次无故旷工2个工作日、无正当理由超假2天以上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4个工作日的;

7、一年中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0天、事假时间累计超过1个月的;

8、值班、值宿无故漏岗2次以上的;

9、无故不参加会议2次以上,参加会议迟到、早退累计3次以上的;

10、无故不参加全机关集中学习2次以上的;

11、无故不参加支部、各委办室组织的学习2次以上的;

12、因个人原因影响机关获得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好公仆活动等荣誉称号的;

13、无故不参加机关组织的义务共建、植树造林、扶贫解困、社会募捐、文娱体育等集体和社会活动的;

(二)个人考核办法及程序

1、平时考核

(1)自我考核:被考核人每月对本人出勤情况、完成本职位职责、工作任务及未完成工作任务的原因等情况进行记实;

(2)组织考核:各委办室负责人按分级管理的原则,每月查阅被考核人的工作记实,检查其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3)各委办室负责人对被考核人目标管理责任制完成情况每季度作出一次阶段性评价。

(4)各委办室要指定专人负责,按季度汇总本委办室个人平时考核情况和填写有关统计表。

2、个人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1)被考核人的个人总结;

(2)进行民主评议或民主测评;

(3)委办室负责人在听取群众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情况,对个人总结写出简炼评语,提出初定考核等次意见;

(4)机关年度考评小组对各委办室负责人提出的个人考核等次意见进行审核,委办室负责人的考核等次,先征求主管主任意见,再提出审核意见,报党组审定;

(5)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进行公示。

六、组织领导

(一)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徐祥吉

副组长:刘雨记安金玉

成员:张新时、王建伟、庞贵斌、刘培江、李钐伟、唐丹、魏华、杨晓、王凤菊、金有权、王疏峰

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管理和考核的日常工作。

各委办室设专人负责目标管理责任制日常考核写实和与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机关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机关的目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必要时可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

领导小组会议的任务是:(1)审议机关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2)组织半年和年终的工作目标考评 , 提出评优与奖惩的建议 ;(3)其它需要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

2、机关目标管理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机关目标管理的各项具体工作:(1)汇总年度目标计划;(2)负责情况收集和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和目标完成情况;(3)组织检查或督办各委办室目标工作完成情况;(4)领导交办的有关事项。

3、各委办室在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自查考评工作。当月末或下月初召开一次会议,负责本委办室年度工作目标、月目标计划的综合和自查上报,配合目标管理办公室做好相关工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8篇 房地产企业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房地产公司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为了充分体现目标与责任、目标与效益相结合的管理原则,保证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特制定二oo五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办法。

一、 考核目的

1、公平、客观地反映各分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季度、年度经营和管理

效果。

2、真实地反映全公司各项经济指标达成情况。

3、对全公司经营和管理目标的实现起到正面激励作用。

二、考核原则

根据目标管理责任书各项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依据目标达成要求,客观公正地反映目标管理责任单位的季度、年度业绩,充分体现目标达成与激励相一致的原则。

三、 考核形式

指标达成评分制。

四、考核对象、内容

1、考核对象:**分公司、***分公司、**公司、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中心。

2、考核内容:a、经济指标b、管理指标

五、考核细则

1、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基准分值为百分制,各项指标分值依据其重要程度定为不同分值,指标总累计分值为100分。最小考核评分单位为0.5分。

2、 经济指标与管理指标满分各为100分。

(1)**分公司、***分公司、**公司的经济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70%;管理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30%。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经济指标得分×70%+管理指标得分×30%

(2)财务管理中心的经济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40%;管理指标占目标管理责任总分值的60%。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经济指标得分×40%+管理指标得分×60%。

(3)总公司总办、人力资源部、物资管理中心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以管理指标为主,项目不等。

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管理指标得分×100%。

(4)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各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之和)÷4

×60%+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得分×40%。

3、目标管理责任书中下达的费用控制指标均按年考核。

4、除费用控制指标以外的其余各项指标以季度考核为主、年终考核为辅。

(1)若经济指标任务跨季度提前完成,其考核指标的分值按超额完成任务的同一指标分值同比例得分,季度考核奖亦按比例同时增加。

(2)年末时,若前期季度经济指标任务未能如期完成,到年底时却完成全年经济指标,但综合考核得分达不到奖励分值的,其年终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的兑现比例由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六、考核机构、程序及纪律

1、 成立二oo五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 *** **

目标管理责任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分别由***、***担任,总办、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

2、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裁办公室是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全公司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经济指标、管理指标的检查督促和考核考评工作。

3、季度和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依据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要求逐一核对检查结果及考评记录,与目标管理责任书指标达成及要求进行核对,对各项指标达成情况给予考核评分。同时考核结果将作为年度评选先进集体的主要条件之一。

4、各目标责任单位依据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本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做好目标执行过程中的各类记录、备档等资料性工作,为检查与考核提供依据。凡是在目标项目执行过程中各类记录、备档等基础性资料不全的,考核时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减分。

5、考核纪律

考核领导小组需公正、公平、客观地对待考核考评,依据每季度检查记录及目标管理责任执行中的记录客观评分。

七、奖励规定

1、奖金设置

**分公司、***分公司各设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10万元;**公司的全年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按总公司规定的办法计取。总公司各部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以各分公司考核所得实际奖金平均值的50%计发。

2、奖金来源: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统一由总公司提供兑现,各分公司、**公司无权自提。

3、奖励兑现

各分公司、**公司及总公司各部门季度、年度考核得分达90分(含90分)以上的,总公司予以兑现奖励;90分以下的原则不予奖励。各季度、年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奖发放额度由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后确定并兑现。季度奖与年度奖发放比例原则上为6:4。

分公司奖金分配基本原则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提取50%,其余50%由分公司自主分配给其他员工,并受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监督。

4、 每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考评的结果将与各分公司总经理、**公司负责人及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的当季绩效薪资挂钩(其季度绩效考核系数按总公司有关规定设定为1)。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达到95分(含95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1.2;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1.0;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为90分以下、85分(含85分)以上时,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为0.9;季度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分值在85分以下时,每下降2分(不足2分的按2分计算),其当季绩效考核系数(此时以0.9为基数)扣0.05分。

目标管理责任季度考核、责任人绩效考核结果及奖励兑现为考核期的下一个月份。

八、要求

本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任务指标,是全公司2005年度综合经营计划中的指令性指标。为了确保全公司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总公司特提出以下要求:

1、本次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书,是贯彻总裁工作报告精神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南,全公司上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特别是分公司总经理、总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要本着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组织协调好各种资源,调动员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认真高效地做好全年的各项工作。

2、根据确定的工作目标,各分公司、总公司各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出详细、周密的工作进度计划和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各项指标的圆满完成。

第9篇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

为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落实岗位责任,本项目部研究确定了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以及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办法。

一、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确保中山市标化、文明优良工地,争创广东省标化、文明优良工地。

2、全年实现“五无”,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中毒、无坍塌事故发生。

3、轻伤频率控制在3%。以内。

4、根据jgj59-99评分标准,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

二、目标的分解、考核规定及考核办法

1、按照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分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及“四口”防护、基坑支撑与模板工程、“三宝”、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塔吊、施工机共九项分项,并确定了每个分项的分值(见目标实施网络图)。

2、每一分项落实了责任人、实施班组及实施人,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班组及责任人进行考核,奖优罚劣。从而降安全管理总体目标由粗到细、由面到点,层层落实到每一班组及责任人。

3、根据项目部制定的每次检查得分在85分以上的目标,目标考核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对每一分项进行检查评分与考核。分项得分占分项满分的85%以上的班组责任人评为优良,75%以上的班组及责任人评为不合格。

项目部每月一次按jgj59-99评分标准对每一个班组及责任人进行检查评分、考核记录。考核达到优良等级的按规定给予奖励,不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处罚。

第10篇 乡镇村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细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村委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乡辖区各村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第三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工作目标考核和事故控制指标考核。

工作目标主要考核组织领导、机构建设、责任制落实、预防措施、安全投入、应急救援、建章立制、事故处理、宣传教育、专项整治、隐患治理、落实和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以及安全生产日常监控等。

事故控制指标主要考核安全生产各类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等。

第四条 乡政府年初向各村下达安全生产责任目标或签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村委会必须按照责任目标承诺的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层层分解安全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乡安委会统一组织,乡安委办和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第六条 考核采取百分制,逐项对照考核标准打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同时实行一票否决。

1、年度内被乡安委会通报批评三次的;

2、村辖区有非法采矿的;

3、村辖区有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未及时上报的;

4、未成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和义务消防队的,发生火灾等其他事故,村未积极组织救援,未能消灭初期火灾的;

5、村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村辖区年度内发生一次死亡1 人(含1人)以上安全生产事故1起;或发生其他安全生产事故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第七条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纳入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村主任政绩考核内容。

第11篇 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和奖罚管理办法

为确保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部《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办法,望各参建单位,认真贯彻遵照执行。

第一条 g310洛阳市境段改建工程(新安段)安全生产的归口管理部门为项目部安质部、工程部,其中安质部为牵头部室。

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各作业工区,是安全生产的执行者、落实者;第二责任人为安质部,是安全生产是检查者、监督者。

第三条 各分项工程的开工应当首先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报送安质部审核,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特别是桥梁高墩施工、梁板预制安装、路堑深挖方、上跨连霍高速和运煤铁路专线等关键工程,需要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和详细的安保措施,报送项目批准后才能实施,确认有必要,应外聘有丰富施工安全经验的专家或咨询单位进行论证、咨询和指导。

第四条 安全生产实行月报制,即每月的5日前,各工区汇总,经项目派驻各工区的负责人签认后,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告项目安质部,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取消该工区的当月安全奖金。

第五条 各工区必须建立健全以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下,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切实保障人身和工程安全。

第六条 各工区区长必须持有交安b证,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副工长(必须有安全c证)和2~3名专职的安全员(必须有安全员证),并且赋予安全部门足够的管理权限,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上岗。

第七条 各工区应强化劳务队伍管理,坚持五个统一(统一部署、统一教育、统一要求、统一着装、统一管理),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队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尤其焊工、起重工等特殊工种,经考核合格(建立员工教育台帐)后方可使用。施工时,必须有专职安全员跟班现场监督,做好安全日志,否则对工区进行0.1~1万元的处罚

第八条 施工现场必须坚持“安全验收合格才能使用”的原则,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确保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标志标牌醒目、交叉路口处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第九条 项目派驻工区的负责人应通过安全技术旁站、日常巡查、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现象和隐患。对工区未及时整改的,上报项目安质部责令工区停业整顿和处以0.1~1万元的罚款,并实行报告备案制度。

第十条 项目将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安质部将加强日常的巡检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工区必需立即整改,否则,每次给予0.1~1万元的违约处罚。

第十一条 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本项目确定每年6月8日为全线“安全日”,“6月为安全生产宣传月”。每年6月8日和6月整月全线各工区要集中利用标语、板报等形式宣传、学习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规和本办法,排查本工区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认真整改。

第十二条 加强汛期和节假日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坚持24小时值班和工区长带班制度。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特殊情况下,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增设必要的安全防洪措施。

第十三条 本项目实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及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项目安质部,并迅速启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把损失降到最低。由于过失责任造成工程事故和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相应工区的评先资格和当月奖励。

第十四条 项目将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对全线各施工工区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考评。对获得85分以上的工区给予通报表扬,对低于85分(含85分)的工区进行通报批评,检查考评均进行备案。

第十五条 各个工区应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质量、进度奖惩管理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评比考核表见附件。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部的考核奖罚制度

1、项目经理部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2、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的主要责任是对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所涉及的相关方、各职能部门及个人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

3、考核采用量化评分的方法进行,应得分为100分,依据考核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的具体落实情况评分。

4、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实得分85分及85分以上者为优良,实得分为70-85分者为合格,7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

5、考核时间:每个季度的25日(遇节假日,适时顺延)进行考核。

考核原则与奖惩

1、考核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并将考核的结果进行公示。

2、对评定等级为优良的个人,给予100-200元的奖励;并作为年终经济兑现、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3、对公司考核结果为差的部门,由部门责任人写出纠正措施,一年内连续2次不及格的部门给予全公司内通报批评,并要求部门负责人离岗。

4、对项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对连续两次考核为不合格的个人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处罚。

5、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奖惩均在当月份的效益工资中及时兑现。

6、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由公司安全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项目部安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卫生局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为强化综合目标管理,激发全系统干部队伍活力,推动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县卫生系统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在县卫生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局综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局综考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局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长为成员,综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人事股。

二、考核范围及分类

1、中心卫生院(8个):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2、一般卫生院(7个):乡卫生院、乡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镇卫生院、乡卫生院、镇卫生院。

3、县直医院(5个):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花江中心医院、县肿瘤医院、县精神病医院。

4、公卫及其他单位(4个):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妇保院、县合管办。

三、考核内容

1.基础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人口计划生育、安全生产。

2.本职工作: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院的本职工作包括医政管理与科教、公卫服务(疾控、妇幼、法监、精神卫生、农村卫生)、新农合、卫生经济与财务工作;公卫及其他单位的本职工作是指本单位业务工作。

3.重点工作:2023年县考核县卫生局7项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全县医改与卫生“四个十”重点工作任务、2023年各医疗卫生单位重点工作任务。

4.其他工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农村清洁工程、办公室、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依法治理、社会保障、“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会、无偿献血、项目建设、对口帮扶以及县卫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满意度测评:包括单位干职工测评、局机关干职工测评、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

四、考核评分

(一)考核方式

1.考核工作由局综考领导小组牵头,局综考办组织进行。局机关各股室和县合管办、县疾控中心、县卫监所、县妇保院、县精神病医院为考核立项部门。

2.重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考核,基础工作和乡镇(中心)卫生院、县直医院的本职工作及其他工作由相关立项部门负责考核,公卫及其他单位的业务工作由局综考办组织考核。

3.考核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以平时考核为主。平时考核由各立项部门负责;年终考核由局综考办组织进行,局综考领导小组根据工作实际确定年终上门考核的项目和单位。

(二)评分标准

考核总分100分,由工作目标考核得分(85分)和满意度测评分(15分)两部分组成。另实行奖励加分和罚分,分值计入考核总分。

1.满意度测评分。由单位干职工测评分(5分)、局机关干职工测评分(5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测评分(5分)三部分组成。

2.工作目标得分。由基础工作得分(20分)、本职工作得分(65分)、重点工作得分、其他工作得分四部分组成,其中重点工作、其他工作不派分,实行倒扣分(具体各项工作所占分值见附件)。

3.奖励加分:奖励加分上限为5分(详见附件)。

4.罚分:罚分不设上限(详见附件)。

(三)考核程序

1.各单位对照工作目标逐项自查。

2.局综考办与各立项部门根据单位自查、现场实地考核、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各项工作综合计分并予以公示。

3.局综考办与各立项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被考核单位申诉,根据申诉进行复核,初定考核成绩。

4.局综考办组织局机关干职工与局班子成员进行考核测评,确定测评成绩。

5.局综考办收集奖励加分、罚分情况。

6.局综考办汇总考核成绩。

7.局综考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考核结果。

五、考核等次的确定

1.乡镇卫生院。根据年终考核成绩先后顺序,中心卫生院、一般乡镇卫生院分别确定“优秀单位”各1个,“先进单位”各2个。

2.县直单位。根据年终考核成绩先后顺序,县直医院、公卫及其他单位分别确定“优秀单位”、“先进单位”各1个。

3.局综考领导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优秀单位”与“先进单位”的名额。

4.有下列情形的不纳入评先范围:单位被行政问责给予黄牌警告以上处理的;新农合中造假套取基金或被黄牌警告的;单位班子成员本年度因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或或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以立案时间为准);单位出现经营性亏损的。

5.有下列情形的进入“不合格单位”票决范围:因党风廉政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孕产妇死亡、安全生产、创卫工作、农村清洁工程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对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及时,造成疫情扩散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发生严重恶劣事件被市及市以上媒体曝光或受到省、市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批评;在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中得分在70分以下或弄虚作假的。

6.在“不合格单位”中由局班子成员确定1个“后进单位”。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设立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获得综合目标管理“优秀单位”的,每个单位奖励6000元;获得“先进单位”的,每个单位奖励4000元。

2.对评为“后进单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一把手”由组织甄别后予以诫勉谈话或免职。

第13篇 地产质量目标标准管理办法

《**地产质量目标标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对项目工程质量的管理,提高从业单位的质量意识。发挥从业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控制工程质量的积极性。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设计图纸等制定了本标准。

2、标准的适用范围:

(1)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所有项目。

(2)本标准适用于**实业投资(杭州)有限公司开发的商业产品,均必须强制参照执行。

3、标准的使用程序

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开发计划,组织集团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

4、标准的检查监督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及相关主管、分管领导,在移动办公、蹲点检查、专项检查过程中,必须依照标准对项目公司的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处罚。

5、标准的调整

(1)项目公司、各级检查人员、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如认为质量标准需要调整的,向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提交工期标准调整申请(建议),并说明调整理由。

(2)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质量调整申请(建议)进行评估。

(3)如经评估,质量标准确实需要调整的,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调整施工质量目标标准,并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修正后发布。

(4)项目公司提出调整质量目标要求的,最低调整范围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6、罚则

(1)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工程管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处罚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人500元/次。

(2)项目公司未能按照本办法要求,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现场施工与检查验收工作的,处罚项目公司总经理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分管领导1000元/次,处罚工程部负责人500元/次。

(3)各级检查人员未能依据《**地产质量目标标准》进行检查的,处罚检查人500元/次。

7、附则

(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办法解释权在集团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第14篇 县防治艾滋病攻坚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估办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决定》(桂发〔2010〕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22)的通知》(桂政发〔2010〕14号)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实施方案(2010-2022)的通知》(*政发〔2010〕39号)精神,为扎实推进我县艾滋病防治工作,有效落实各项防治艾滋病攻坚措施,确保完成攻坚工程的目标任务,实现降低新发艾滋病感染、降低艾滋病病人死亡并提升生存质量的总体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标

依照有关法律,按照传染病防治规律,经过五年攻坚,实现新发艾滋病感染环比指数下降的目标,有效遏制我县艾滋病疫情上升的势头。

二、考核原则

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突出重点,注重导向,定性与定量结合。

三、考核对象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级以上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以上考核对象以下分别简称党政线、部门线)。

四、考核内容

党政线、部门线均以年度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内容为考核内容。

党政线主要考核各乡镇党委、政府在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过程中负总责、完善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防治体系、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防治问题、保障防治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完成重点防治工作任务指标的情况。

部门线主要考核相关部门在实施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过程中履行职责、协调配合、指导本系统完成防治工作任务指标的情况。

五、考核指标

核心指标:新发艾滋病感染环比指数下降。

基础指标:艾滋病病人存活率、孕产妇艾滋病检测率、艾滋病救治服务覆盖率、公众防艾知识知晓率、安全套放置率、高危人群干预覆盖率、关怀救助覆盖率提高。

保障指标:防艾机构人员落实、专项经费投入。

依据攻坚工程10项专项工程中的部门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相关部门的考核评估指标。

六、考核步骤和方法

实行分级负责、分级考核。县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考核各乡镇和县本级成员单位。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年度考核评估方案,报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各乡镇负责对所属部门进行考核,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县考核评估组由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机构专家组成,考核前进行培训,熟悉考核的相关要求。

考核采用日常督导、自查、随机抽查等方式进行。核心指标每半年结合绩效考评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上报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每年年底对10项指标进行自查并上报结果。县防治艾滋病办公室于次年初对各乡镇、各部门开展年度考核评估。

日常督导、自查、随机抽查结果作为年终综合考核的依据。考评结果报县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在全县通报。

七、考核结果运用

防治艾滋病攻坚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考核结果同运用。要把防治艾滋病攻坚工程推进工作与年度绩效考核直接挂钩,把完成防治艾滋病年度工作任务作为评价各乡镇、各部门年度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对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表扬,在县掌握的资源配置上给予适度的倾斜,对没有完成年度目标工作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

对干扰、阻碍考核工作及工作任务指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15篇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监查力度,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安全目标管理季度和年度考核。

第三条 本办法依据上级下达的目标管理责任书以及工程处目标管理有关考核内容编制而成。

第四条 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考核内容、方式和程序

第五条 考核内容

本办法考核内容包括:本办法附表中所列考核条目和年度下达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六条 考核方式

采取季度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

第七条 考核程序

每季度由安全工作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公司安全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三考核等级

第八条 年终考评分数分为三个等级:

l 优秀:大于或等于90分(含本数)

l 合格:大于或等于80分(含本数),小于90分;

l 不合格:80分以下

四 考核要求

第九条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纳入工程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第十条 考核按照附件中各项考评内容进行现场检查、资料查证,并据实评分。其中带*号的项目为否决项目,一项未完成,则被考核人全年考核不合格;其他项目未完成,则对应的该项目考核不合格。

第十一条 若被检单位不拥有所列考核内容,即为缺项,最终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进行折算:总分=实得分×[100÷(100-缺项分之和)]

第十二条 每子项得分的最高分为满分,最低分为零分。

第十三条 全年成绩为四个季度累计的平均值。

第十四条 对考核工作查出的不合格项,被检单位按照隐患整改程序整改完成后,报考评小组复查、消项。

第十五条 安全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年度对各单位第一责任人考核奖惩、安全先进单位评选的主要依据,具体按工程处《安全奖惩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每次考核结果在全处予以通报。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依据本考核办法,制定适合本单位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类人员进行安全管理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五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安全目标管理考核表

第16篇 工程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考核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确保生产顺利进行,由现场安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

考核范围、内容及要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班组人员必须认真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拆除现场内的一切安全防护设施,不得擅自动用各种电器设施和临时用电线路。按照上级、公司及项目部有关文明施工的精神要求,做好文明施工工作。

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工伤事故。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大伤亡事故控制为零,轻伤事故控制为7‰。

班组安全活动。各班组每天必须进行班前活动,并填写活动记录。

考核评分

项目每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对各管理人员和各班组进行目标考核。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优良三个等级(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70-85分为合格,85分以上为优良)。凡评分达到85分以上的班组项目予以奖励,70分以下的班组给予处罚。

项目安全目标管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安全生产和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根据施工现场及公司对项目工作的管理目标,项目为了达到公司要求,特制定以下目标:

1、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各级专业管理目标分解到人;

2、对分解的责任目标及执行情况与经济挂钩,并有考核记录;

3、经济承包中安全生产指标,年死亡重伤率控制为零,年负伤率控制在5‰,根据工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安全生产指标;

4、项目部对各班组伤亡事故控制目标:控制年死亡重伤率为零,年负伤率为总人数的5‰,也就是说综合项目部及各班组所有成员控制年负伤率不能超过5个;

5、项目部为了创优、达标,根据工程地点,各班组负伤率也作了相应控制,具体目标划分到个人身上。钢筋组、木工组及其它分包单位年死亡重伤率为零,钢筋组年负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木工组年负伤率控制在3人以内;项目部成员及各分包单位年负伤率控制在1人以内;

6、项目部每月填写安全责任考核表。

安全管理目标表

施工单位(章):**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工程名称: 冶金地质生活基地一期二标段项目

伤亡控制

重伤死亡率为0,轻伤率月平均控制为1‰、年平均控制为 5‰。

指标 施工安全 合格,力争优良。

达标

文明施工

合格(或标准化施工现场)

标准

制表: 审核: 制表日期: 年月 日

注:由上级部门下达

《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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