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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5 热度:16

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

第1篇 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

总   则

第一条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建筑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管理工作,是公司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广大职工和企业生存的切身需要与要求。

第二条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公司坚持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前提;“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基础。

第三条 安全生产通常包括劳动保护、生产交通安全和生产消防安全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制性、技术性、程序性和以预防为主、严格细致的特点。

第四条 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4、严格管理——建立确保严格管理的制度与行为准则。

第五条 安全生产必须把好“七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和检查关。

第六条 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第七条 颁布《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组织保证体系和制度保证体系,进而逐步建立起公司完善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保证体系。

第八条 《安全环境管理手册》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第九条 严格要求是安全生产、环境管理的灵魂。《安全环境管理手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批准后,公司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做到:

1、凡属重大的经济技术决策,都必须有安全和环境保护的内容和要求。

2、“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条 公司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同时担负起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十一条 本手册汇编的各项制度构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制度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 本手册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发布的制度、规定若与本手册相抵触的,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 本手册解释权属工程管理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工程管理处联系。

罚 则

为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除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本罚则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 总经理

公司安全环境基本管理制度不齐全或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经调查确因企业制度不全,无章可循的,提请董事会予以处理。

第二条 项目经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得不到有效贯彻,项目安全环境管理原始记录及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经检查后仍不能及时整改的,处以警告处分,并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批评。

2、警告处分后仍不整改或检查中发现在项目管理上存在严重违反公司或有关管理制度的或受到区、市有关部门停工整顿通报的,处以严重警告处分。

3、导致公司在某一区域及区以上行政区域受到被清退或限期内不能承接业务等行政处罚或累计严重警告处分两次(二次警告处分视作一次严重警告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确因违章作业、制度执行不力等管理不善所造成的,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予以降低直至撤销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处理。

第三条 财务处长

未经经营处工程分包审查就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对公司经营带来影响的,提请公司总经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四条 施工员、安全员

公司参照本罚则制订施工员、安全员的相关罚则,报公司备案。

第2篇 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管理程序

1、目的:

检测、预防及应付可能危害员工健康和安全的潜在威胁,保护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与财产、生命安全,同时关注对外部环境的影响,以环保的方式投入生产。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esh委员会的管理。

3、职责:

3.1检测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3.2制定并培训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手册。

3.3制定并实施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的保护措施。

4、定义与参考文件:

4.1公司高层管理者代表为委员会主任。

4.2委员会必须有员工代表委员,并是经员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来的。

4.3其他委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5、工作程序

5.1检测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和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5.1.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

5.1.1.1物理因素: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噪声、振动等。

5.1.1.2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肤上的碳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5.1.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5.1.2.1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休息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等。

5.1.2.2劳动中的精神过度紧张。

5.1.2.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生理状况不相适应、生产额过高,超负荷加班加点等。

5.1.2.4个别器官过度紧张,如光线不足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5.1.2.5长时间处于某种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5.1.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5.1.3.1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如厂房低矮、狭窄,布局不合理,有毒和无毒的工段安排一起等。

5.1.3.2缺乏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照明、防尘、防毒、防噪声、防振动设备,或效果不好。

5.1.3.3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装备不全

5.2在实际的生产场所中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的,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此时危害更大。

5.3职业危害因素所造成的职业性损伤还包括工伤,工伤可由轻微到严重,甚至导致伤残或死亡,所以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及时预防。发生工伤的原因有很多,工人缺乏安全生产知识、不注意防护、存在麻痹侥幸的心理,或饮酒、药物、疲劳和精神心理等因素都有影响。

5.4制定并培训各种机器设备的安全使用手册。

5.5制定并实施可能危害员工健康与安全的潜在威胁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包括以下方面:

5.5.1从事技术革新、改革生产工艺,如以无毒或低毒的物质代替有毒或剧毒的物质,以低噪声设备代替高噪声设备等。生产过程中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从而减少工人与有害因素接触的机会。

5.5.2采取通风、排毒、降噪、隔离等技术性措施来降低或消除生产性有害因素。

5.5.3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防止毒物的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5.5.4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查,确保这些项目完成后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可以达到国家标准。

5.5.5制订和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5.5.6加强个人防护,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有害物质进入人体内。

5.5.7合理安排休息制度,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有害物质的抵抗能力。

5.5.8对接触生产性有害因素的工人进行就业前体格检查和定期体格检查,及早发现禁忌症及职业病患者,及时进行处理。

5.5.9根据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卫生标准,定期检查作业环境中生产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5.6环境保护

5.6.1全面推进电力、燃气、柴油等的节能活动,有效利用资源,防止地球温室效应加剧。

5.6.2减少并有效利用工业废弃物,充分利用资源,预防污染。

5.6.3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工艺改良和改善活动,降低环境负荷,预防环境污染。

5.6.4确保废水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确保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5.6.5将环保观念传达给每一位员工以及相关方,实施环境意识教育,推行环境改善活动。

6、相关文件/记录

6.1《环境健康安全委员会架构图》

6.2《健康知识培训记录》

6.3《健康安全委员会会议记录》

6.4《esh(环境健康安全)方针》

6.5《危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程序》

第3篇 锅炉房现场环境安全管理措施

1、锅炉房是动力重地与锅炉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锅炉房。

2、锅炉房内设施和设备非当班人员不得动用。

3、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独立操作锅炉水处理设备进行水质分析。

4、对入炉燃料要注意检查以防危险品进入造成事故。

5、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6、锅炉房内电气、照明、电控设施不得随意拆接。停炉后必须切断电源。

7、锅炉房内应照明充足道路畅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接班前按规定巡视检查各种设备包括水位表、压力表、温度计等运行情况交接班时要核对运行记录、清点用具并详细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9、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锅炉有关方面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水平,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

10、使用锅炉要配备专职或兼职锅炉安全管理人员要经过考核取得《锅炉管理人员资格证书》方能从事锅炉管理工作。

11、接班人员按规定、班次和规定时间提前到锅炉房做好接班准备工作并了解锅炉运行情况。

12、交接班者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检查和调查保持锅炉正常。

13、交接班时如果接班人员没有到达现场,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14、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设备运行、水质化验和锅炉排污等方面有关问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交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第4篇 生产部部长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严格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的法令、法规,不违章、不蛮干,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坚持生产必须服从安全的原则,杜绝事故的发生;

1.1.2 大修项目或危险性大的检修项目,要亲临现场抓好安全工作;

1.1.3 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要按规定认真审查和落实,确保万无一失;

1.1.4 检查并落实进入设备、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管线检修、设备检修等作业的安全规程,确保安全无误;

1.1.5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遇到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应及时、妥善、果断处理,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

1.1.6 参与生产事故的调查,并制定事故的防范措施;

1.1.7 接收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必须同时有相关的安全内容,否则有权拒绝接收;

第5篇 学校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学校物业环境卫生部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1.公共楼宇部酸类物品由库房管理员负责保管及发放。

2.各楼宇保洁员不得超量领取酸类物品,不得囤积酸类物品。

3.保洁作业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操作,注意安全。

4.操作完成后,将剩余的酸类产品妥善保管,不得随手放在卫生间内。

5.因个人使用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6.需高空作业使用梯子应三人配合使用,两人扶梯,一人登梯,按章操作。

7.保洁使用梯子因个人使用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6篇 班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全体成员要认真执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1.2 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强令员工冒险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1.1.3 正确佩戴与合理使用劳保品,班组成员互相检查和督促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现象;

1.1.4 经常检查本班设备以及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作业条件符合安全规定要求;

1.1.5 布置生产任务或临时任务时,必须预先制定安全措施,没有安全措施以及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得进行生产工作;

1.1.6 发生人身事故要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同时保护现场,立即上报领导;

第7篇 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总  则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的制度。夯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预防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施工现场的顺利进行,以提高经济效益,增强我项目部在市场的竞争力。根据国家、总公司及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项目经理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

1.1项目经理部设安全领导小组,由党政和各职能部门主管组成。

1.2项目经理部设专职安全员1名;各施工单位配兼职安全员4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由工作责任心强、有施工现场工作经验并经过安全管理培训合格、持有有效资格证件的职员担任。

第二章  安全管理职责

2.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组织协调贯彻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帮助和推动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的计划性,把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纳入计划轨道。

(3)掌握项目经理部的安全动态,积极组织新的协调和平衡,提高安全管理体系的功能。

(4)每月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按“三定”(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的原则,主持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5)项目经理部组织安全生产教育,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处理事故,定期组织分析全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情况,拟定改进措施并督促执行。

(6)项目经理部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考核及奖罚工作,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安全生产经验,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2.2项目经理的安全职责

(1)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作为生产的永恒主题。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的各项决议和规章制度。

(3)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承包经济合同,认真制定本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标准、方针、目标和安全规划,合理配置人力、物资、机具、资金的安全生产要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提高现场安全系数。

(4)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施工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讲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5)充分发挥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的作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制定和组织对事故隐患的整治,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经费,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

(6)依据本项目工程任务特点,科学编制施工方案,正确处理安全与速度,安全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坚持把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安全全过程,把安全生产摆在首要位置抓紧、抓好、抓实。

(7)负责组织本工程项目经理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发动群众,实行全员、全面、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8)负责组织调查,处理各类事故和隐患整治,对违章指挥或强令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刑事责任。

2.3书记(副书记)的安全职责

(1)积极协助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执行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积极支持和指导职能部门和安监人员的工作。

(2)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发挥党员、干部在安全生产中的骨干作用,解决职工思想问题,消除后顾之忧,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

(3)组织广大党、团员在施工现场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党员安全监督岗”、“共青团员安全监督岗”活动,维护职工劳动保护权益。

(4)认真做好劳动保护宣传工作,对因政治思想工作没跟上、解决矛盾不及时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和本项目内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承担主要领导责任。

2.4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在项目经理、支部书记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标准,制定和审核本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技术保防措施的落实,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全面技术指导责任。

(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

(3)指导安全技术教育,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大力推广应用“四新”技术,处理施工生产中安全技术问题,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

(4)组织并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职工生产的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5)参加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工事故,承担技术上的领导责任。

2.5安全监察长职责

(1)在项目部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当好项目经理部的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的助手。在业务上接受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的具体指导。

(2)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制定、审查、修改本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全体职工严格执行。

(3)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知识考核,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主要提出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针对查出的问题提出有效解决措施,并按时落实实施。

(5)参加项目部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的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并将事故的调查报告及时提交公司安全质量监察部。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对各种违章作业及时进行制止,遇有不听劝阻者,有权先停止其作业,并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

(7)督促检查全体职工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积极协助项目经理部领导改善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8)以身作则,用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全体职工自觉地做好安全生产。

2. 6 施工技术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集团公司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2) 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督促贯彻落实.

(3) 对重点工程和技术复杂的新、难、重项目;不良气候条件和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要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进行技术交流,并检查执行情况.

(4)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施工工艺、机具设备、安全防和措施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提出解决办法,随时发现影响安全的因素予以排除,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 合同安全部门研究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及安全合理化建设中的有关技术问题,进行革新项目,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时,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留后患.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安全情况处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提出预防措施.

(7) 各级调度应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通知,文件下放安全施工生产动态及时向上级汇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指示和措施.

2. 7 计划部门安全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程及上级的指示,落实本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根据“三同时”原则组织施工生产计划。

(2)在编制下达年、季、月施工计划时应有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要求,按规定标准编制劳动经费计划,安排工程进度时,应考虑完成有关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人工、材料等。

(3)安排工程项目计划时,应同时安排防治尘毒、噪音及安全设施项目,编制工程项目计划,执行“三同时”规定,并由安全部门予以监督检查。

(4)负责将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列入计划,将安全专项内容列入施工组织设计一项重要内容。

2.8机械设备和运输部门安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标准和集团公司、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和实施机械、电器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使用,维修、保养、定期检查等制度,保证其处于安全状态;各种设备的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3)对购置新设备时应对附有必要安全装置的设备优先选购,对无安全装置的设备购后立即配齐,自制式自行改造过的设备,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定,并在投产前编制设备操作规程。

(4)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后持操作证上岗。

(5)负责制定机械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冻、防火措施,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2.9物资部门安全职责

(1)采购供应的施工生产及安全技术措施所需要的设备、材料、物品、必须符合建设要求,达到安全标准,不得随意降低等级。

(2)保证并优先供应已批准的企业年度计划项目所需材料,并做到保质保量。

(3)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和有毒或腐蚀性物质的请领、运输、储存、发放等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格手续,确保安全。

(4)按劳动保护政策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做好申请、采购、保管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及时供应。

3.0操作岗位安全职责

(1)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刻苦学习安全理论,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施工能力。

(2)自觉遵守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服从项目经理部安全监察长的领导其他人员的劝告,及时纠正违章现象,同时有责任劝阻和制止共同作业者的错误操作。

(3)积极参加群众性安全管理活动和技术活动,对企业所有使用的设备进行改造,装备先进的装置,确保劳动生产的安全。

(4)抵制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上级指示,并有权越级向上级安全质量监察部反映情况。

(5)发生事故后立即进行抢救,积极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和事故调查组反映事故发生的前后情况。

第三章  安全目标

3.1坚决杜绝职工重大伤亡事故,年职工重伤率在0.5‰以下,年职工负伤率控制在5‰以下;杜绝职工因工死亡事故。

3.2消灭重大机械、设备事故。

3.3加强对外部劳务队伍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严防外部劳务队伍职工因工死亡事故的发生。

3.4加强对职业危害的管理,职业病的发生率为0。

3.5按公司规定,把安全生产目标逐级分解,横向各职能部门(人员),纵向各队(职工),并同经济承包责任制和职工的工资分配及评先相结合,年终认真总结评比,按规定的评比奖罚制度予以兑现。

第四章   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4.1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应符合以下要求:

(1) 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持有有效证件上岗。

(2) 编制安全保证计划,制定施工现场安全、劳动保护、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

(3) 创造一个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4) 应改善施工环境,对危险物品、危险源影响安全生产的重要作业和薄弱环节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5) 对安全保证计划中确定的危险部位和过程,落实监控人员,确定监控措施实施重要监控。

4.2参加施工的人员,应熟知并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3施工场所的各种机具和劳动保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的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4.4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操作证件不相符合的机械,不得将机械交给无本机械有效操作证件的人员操作。

4.5石方爆破作业以及爆破器材的管理、运输、检验和销毁等工作,应严格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执行。

4.6桥涵施工,应对施工安全做专项调查,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上下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时,应布设安全网,设置安全警示牌。

4.7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戴安全帽,严禁赤脚,穿拖鞋;高处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

4.8施工现场的各种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工地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位置、杆高及杆型应按设计图施工;低压动力线路不得使用裸线。架空线与地面、水面、建筑物、机具设备、公路等,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9工地内的变配电设备应有完善的保护装置,安装在室外的变配电装置,均应设有遮栏。

4.10露天设置的所有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器应设在木箱内,并设遮雨棚,必须加锁。

4.11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有石块的土方时,应将较大的石块和杂物除掉。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车身方向应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

4.12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职工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做文明生产、文明施工。

4.13桥梁及预制构件的运输和安装:

(1) 梁、板的运输及安装应制定出相应的方案,并建立统一的指挥系统,各岗位作业人员要精心工作,听从指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大型预制构件、平板车运输时,除在横向加斜撑防倾覆外,平板车上的搁置点必须设有转盘。

(3)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构件时,牵引应悬挂安全标志,应有专人照看,并配备适当工具,保证在有障碍物情况下安全通过。

第五章  安全管理

5.1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和奖罚实施细则,开展“安全风险抵制金”和“安全承包责任制”等有效方式,对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班组和个人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5.2奖励

(1)各队年内未发生因工重伤及以上事故;汽车无等级以上事故;无因我方负主要责任的外部人员重伤及以上事故;队年累计事故经济损失不超过1000元,发给各队人均奖金50元。

(2) 汽车司机(含小车、非施工用车司机)实行单车计奖,每安全行车,发给司机奖金300元。

(3) 在预防各类突发性事故过程中做出贡献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元。

5.3处罚

(1) 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轻伤及以下事故的,给予当事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罚款直到1000元为止。

(2) 车辆、机械进出场或车场内发生碰撞,给予当事者50~100元罚款。

(3) 凡下列情况造成事故的,给司机、机械手处直接经济损失的100%罚款,直到2000元为止。

a.酒后开车者;

b.未经领导批准出车办私事者;

c.将车或机械交给非驾驶人员操作者;

d.未经主管领导批准,又无特殊情况,定车司机、机械手将车或机械交给非定车司机、机械手驾驶者。

(4)凡上述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大及以上经济损失事故,报上级按有关规定处理。

5.4 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奖励及处罚与项目经理部全面安全生产情况挂钩,并根据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细则、奖罚办法及集团公司项目部经理部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处罚。

第六章  事故报告及处理

6.1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和上级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伤亡事故报告、统计、调查及处理。

6.2职工(含外部劳务队伍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领导,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按照职权划分组成事故调查组成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和防范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第七章  附则

7.1本办法适用于项目经理部及所属各单位。

7.2本办法由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8篇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项目部环境、安全目标、指标、管理职责分解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率:3‰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

创优达标:

1、通过安保体系认证

2、**市文明工地。

二、完成目标职责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掌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活动动向。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安保体系支持文件何及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员——对所属施工项目安全资料全面负责收集、整理、建档。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检查、检验、监督、复查事故隐患处理。负责对新入场的劳务人员及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班组长——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组织搞好安全活动日,开好班前会,提出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并对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和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时立即解决或向上级主管报告。做好班组自检工作。不违章指挥和冒险作业,对上级的违章指挥应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执行。严格制止班组成员的违章作业,认真接受安全人员的检查监督。

环境、安全指标分解

班组名称

重伤

死亡

千人负伤率

重大环境污染

安全培训率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

持证上岗率

项目部机关

凝土组

瓦 工 组

架子工组

木 工 组

钢筋工组

机 械 组

电管焊工组

编制: 审核 批准

年 月 日

第9篇 工人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认真学习并自觉执行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有关规定、规程和措施,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维护和保管所使用的工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检查。

三、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四、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五、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理整顿现场。

六、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爱护安全设施,不乱拆、不乱扔、不随处吸烟。

七、认真参加安全文明环保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文明工作的合理化建议。帮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八、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上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九、尊重和支持安全监察人员的工作,服从安全监察人员监督与指导。

十、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10篇 船厂安全环境管理程序范本

1.适用范围

1.1本程序通过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和风险评价,对影响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绩效的活动进行有效控制,以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以及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1.2本程序适用于以下管理活动:

1)危险源和环境因素的辨识及风险评价;

2)安全/环境管理方案的制订及实施;

3)运行控制;

4) 安全/环境绩效监测;

5)安全/环境合规性评价。

1.3为表述方便,本程序(也适用于其他体系文件)中“职业健康安全”、“安全环境”有时也简述为“安全”。

2.职责

2.1安全经理负责本程序的编制、维护及执行。

2.2各主管负责其责任范围安全和环境风险的控制。

3.安全/环境管理流程

安全/环境管理见附件1. 《安全/环境管理流程图》。

4.实施要求

4.1职责分配

表 11危险源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法规收集和合规性评价的职责分配

类别

内容

职责分配

职业健康

①生产活动

安全经理/人事主管

②后勤服务活动

安全经理/人事主管

安全

①生产作业安全

车间主任/安全经理

②海上运输/拖轮作业安全

设备主管/安全经理

③综合服务

综服主管/安全经理

④后勤服务

安全经理

⑤治安

安全经理

表 12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和风险控制、法规收集和合规性评价的职责分配

类别

内容

职责分配

水体污染

①作业船舶对海洋的污染

设备主管

②其他船舶对海洋的污染(包括修理船舶、外来非修理船舶、浮/干坞)

安全经理

③陆岸对海洋的污染

综服主管/后勤主管

大气污染

①生产过程

车间主任/安全经理

②设备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

③船舶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安全经理

④后勤服务过程

后勤主管

噪声污染

①生产过程

车间主任/安全经理

②设备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

③船舶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安全经理

④后勤服务过程

后勤主管

土壤污染

①生产垃圾/废物

综服主管

②生活垃圾/废物

后勤主管

③危险废物

综服主管/后勤主管

释放性能量污染;(包括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等)

①生产过程

车间主任/安全经理

②设备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

③船舶运行和修理过程

设备主管/安全经理

④后勤服务过程

后勤主管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消耗

①生产性资源

材料主管

②非生产性资源

后勤主管

能源消耗

①水、电、气、油、煤

综服主管

其他社区和地方性环境问题(如破坏自然生态、植被、景观、文化遗产等)

①海洋生态破坏

安全经理

②植被破坏

安全经理

4.2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详见附件2和附件3)

4.2.1 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有两种方法:

1) 全面的作业风险评估(tra)。该方法一般用于体系建立、变更及完善时,以编制《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一览表》。

2) 简化的作业风险评估(jsa)。该方法一般用于单船/单项工程安全策划时,作为《危险源辨识及风险评价一览表》的补充或强化。评估结果作为单船/单项工程策划书的内容之一。

4.2.2 环境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采用专家评价法,输出结果有两种形式:

1) 体系建立、变更及完善时,环境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应编制《环境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一览表》。

2) 单船/单项工程环保策划时,环境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的结果作为单船/单项工程策划书的内容之一。

4.3安全/环境管理方案的制订及实施

4.3.1 制订安全/环境管理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消除或降低或转移不可接受的风险。单船/单项工程安全环境控制计划也是一种安全/环境管理方案。

4.3.2 在制订安全/环境管理方案时要明确预期达到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明确实施的职责、方法和时间要求。

4.3.3 管理方案实施前及实施后都应进行评审,评审方式可以是审核、会签或专家评审的方式。主要评估管理方案是否实现预期的安全/环境管理目标,是否有新的安全/环境风险产生,是否为效果最佳的解决方案。同时责任部门应将管理方案及实施效果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之一。

4.4运行控制

4.4.1 职业病防护

1)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包括所有外来人员)入厂教育中必须包含职业健康的教育。

从事具有职业健康危害或潜在危害的人员(包括外包工)必须接受相关职业病知识及防护技能的培训,合格后方可颁发公司的上岗证。

2)作业防护。

安全经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并将结果通报作业场所负责人和作业人员。

安全经理组织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标识及必要的隔离,标识内容包括有毒有害因素的名称和性质、防护要求、应急措施。

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作业防护措施,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置。

技术主管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开展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改进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

若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如中暑、急性中毒等),执行公司相应的应急预案。

3)健康体检及后续措施。

人事主管负责统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人员并通知各相关负责人,负责安排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及离岗时的健康检查。

人事主管负责建立本厂员工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人事主管负责做好职业病患者治疗及跟踪情况记录。对于不宜继续从事原岗位的员工,人事主管应在诊断之日起两个月内将其调离,另行安排工作;并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致残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外包工职业病的健康检查及职业病防治档案,由外包工法人单位负责。本公司负责督促,并作为合格分包商评定条件之一,亦作为分包合同的要求之一。

4.4.2 安全管理

1)教育培训。

新进员工(包括外包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安全经理负责建立全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其他外来人员由安全经理负责提供与其入厂工作范围相关的安全培训。

特殊工种(包括外包工)必须持有国家/国际有关主管机构认可的操作证。人事主管负责本公司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有效性管理,核查外包工特殊工种操作证的有效性;建立特殊工种(包括外包工)操作证清单,并通报相关部门。

2)作业防护

对于有潜在危险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证制度,这些作业包括热工作业(如电焊、火焰切割)、冷工作业(如大件吊装、脚手架搭设)、电气作业(如电缆修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如进入密闭舱室)。

对有重大危险源的场所(如气站、危险化学品仓库等)实行限入制度,并进行标识和必要的隔离,标识内容包括重大危险源的名称和性质、防护要求、应急措施。

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各项作业防护措施,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装置。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技术主管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开展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不断改进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

若发生安全事故,执行公司相应的应急预案。

4.4.3 污染排放控制

1)教育培训。

作业人员入厂教育中必须包括环保要求的培训。

2)作业防护。

设置重大污染源监控点;对重要排放口设置标识;确保污染处理设施设备的正常运作;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对于不能直接排放的污染物/废弃物,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技术主管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开展对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究和推广,提高废弃物的再利用价值,努力实现污染物的减量排放。

若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执行公司相应的应急预案。

4.4.4 资源合理利用

公司对于资源使用推行计划性管理,综服主管负责能源的使用控制,材料主管负责生产性物资的使用控制,后勤主管负责非生产性物资的使用控制。

技术主管积极推进技术改造,开展对环保型、能耗物小、污染物产生量小的清洁生产工艺的研究和推广,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尽可能降低原材料和能源消耗。

人事主管负责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倡议员工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自动采用环保的工作方法和生活方式。

4.5安全/环境绩效监测

4.5.1 目标指标监测

安全经理全面策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生产及后勤服务中安全/环境绩效指标的监测,制订《安全环境绩效监测方案》,以确保安全环境的各项指标控制在法规要求及公司管理要求的范围之内。

安全经理每季度统计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实现情况,报考核归口管理部门企管主管。

4.5.2 运行监控

安全经理负责针对重大危险源及环境因素,组织策划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检查频率有日检、周检、月检、作业前/开工前检查、专项检查等,对所发现的隐患要跟踪整改的落实情况。

安全/环境管理运行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恶劣天气时(如高温酷暑、冰雪严寒、台风、大浪等);

2)重点工程项目(如油船修理工程、高空设备维修工程等);

3)重点部位/设备(如受限/密闭舱室、油舱、化学品仓库、气站、吊机、船舶、电气设备等);

4)重大作业(如高空作业、船舶运输、起重吊装、动火、脚手架搭架使用等);

5)高危人群(新进厂员工/外包工、特殊工种等);

6)重要时期(如夜班或中午加班、节假日等);

7)对所发生的安全环境事故/不符合/相关方抱怨进行调查分析是安全/环境绩效的一种被动性监测,具体见《不符合、事故/险情及相关方抱怨管理程序》。

4.6安全/环境合规性评价

4.6.1 安全经理归口管理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要求的收集及有效性跟踪,并形成公司适用的安全/环境法律法规及要求清单,报企管主管向公司内部及相关方(如外包工等)发布。

4.6.2安全经理负责合规性评价的策划,根据一年来安全/环境绩效的表现或所发生的安全/环境事故性质,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环境的合规性评价,评价结果作为管理评审输入之一。

第11篇 总师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技术上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工作负责;

1.1.2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以及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1.1.3 在组织新厂房、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及消防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使用;

1.1.4 负责指导、审核安全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1.1.5 检查现场作业的同时检查安全、环境管理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及时指导、督促解决有关安全、环境管理技术问题;

1.1.6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

1.1.7 参加公司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的改进措施;

第12篇 劳务分包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为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强化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劳务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杜绝重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1、工程的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有资质、成建制的劳务分包队伍。严禁无资质、不成建制的劳务人员承接劳务分包工程。

2、用人单位在对分包单位进行选择和评审时,应会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其安全生产资格进行审查,严禁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无资质的分包单位。审查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资格的依据及内容包括:

(1) 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已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现场负责人经过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已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4) 特种作业人员均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且人、证相符。

(5) 已配备施工、生产必备的、符合规范和标准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用人单位严禁将劳务分包权下放到项目部和作业班组;严禁项目经理和班组长私招滥雇劳务用工。一经查实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公司将追究用人单位经理的责任。

4、劳务分包管理职能属公司人力资源处。劳务分包的资格审核、相关资料备案、分包协议的签订和日常用工监督检查参照公司整合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5、用人单位在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环境协议书,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并监督执行。

6、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管理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项目部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必须遵守工程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求,并对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向工程项目部负责。

7、严格实行三级安全教育,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务分包单位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项目部和班组也必须对本项目、本班组的劳务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上岗培训。项目部必须建立劳务人员花名册并加强动态管理;班组长必须在每个班次前就本班作业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逐一交底,并计入台帐。严格实行架子工、电工、机操工等特种作业及其他主要技术工种的持证上岗制度。

8、用人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对经过安全生产资格评审合格的分包单位应实行连续监控(评审和复评的组织及工作程序参照公司相关程序文件执行)。复评的依据为分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状况。

9、工程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总交底,使其现场人员熟悉本工程施工的特点、现场的危险部位和危险因素、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督促分包单位对其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逐级细化的安全技术交底,并要求分包单位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归档。

10、分包单位必须为现场人员配备相应安全护品,在分包作业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分公司、工程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护品进行进场检验和验收,检验和验收资料必须存档。

11、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作业场所、生活设施等区域进行定期和经常性的安全环境与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的安全环境隐患,必须发出《整改通知单》并督促分包单位限期整改完毕。工程项目部应将整改验收记录归档。

12、分包单位应及时向工程项目部报告分包范围内发生的安全事故。公司各级相关部门和工程项目部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并视事故等级协助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程项目部作为基本填报单位,必须如实详细统计、报告所有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13、工程项目部必须敦促分包单位建立健全现场安全记录资料,工程项目部必须做到能随时提供对分包单位安全记录资料的抽查记录。

14、公司对劳务分包单位实行安全质量保证金制度。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保证金比例及保证措施。分包单位如有违反约定,危害现场施工安全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并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具体规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整改的可停止分包予以清退。

第13篇 安全健康环境管理自评价规定

1. 总则

1.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通过对电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开展评价,提高电网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1.2依据

《国家电网项目部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

《国家电网项目部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7-2015

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上级规定;

项目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和目标;

项目部对所有相关方的管理承诺。

第14篇 机电工程部质量环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公司外委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审核、审批及实施工作;

2、负责对各管理处的机电设备及房屋维修养护年度计划的审核工作;

3、负责公司、各管理处各项维修、改造工程预算、结算的审核工作;

4、协调公司同各部门之间有关小区工程维修项目的联系工作及落实情况;

5、负责公司、各管理处维修材料的审核和采购、管理、发放工作;

6、负责对管理处无法解决的技术难题,组织力量解决,参与及指导各管理处重大和突发事故抢修;

7、按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的有关标准,指导、督促、检查各管理处建立健全机电设备管理、运行、维修等工作;

8、负责组织对新接管物业公共设施、机电设备及技术资料的接管验收工作;

9、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0、协调与政府劳动安全部门和专业电梯公司等的关系,负责审核电梯承包合同,并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充分调查和可行性分析,报总经理审批;

11、编制公司所属电梯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小修、中修、大修);

12、负责对公司新承接的电梯进行接管验收;

13、负责公司所属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检查工作,保证电梯设备的正常运行;

14、做好电梯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重大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的发生;

15、按照公司管理体系的标准建立健全电梯设备管理资料,保证运行、维修记录等资料齐全;

16、完成公司安排或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第15篇 项目总工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职责

一、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的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进行安全生产、健康环境管理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工程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和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

四、负责布置、检查、指导班(组)技术员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检查班(组)技术员按规定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

五、组织编制工程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对承包工程进行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七、参加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工程发生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负责进行新上岗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对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用品,提出防范事故措施。

第16篇 生产车间副主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

1.1.1 在主任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所管辖技术、设备、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针,落实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目标,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种管理程序;

1.1.2 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认真做好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工作,并按规定做好相关记录;

1.1.3 经常组织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保证安全运行和保护环境及生产现场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方面的要求;

1.1.4 发生事故、事件时,按规定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重大伤亡事故、事件应保护好现场,协助调查组调查、分析,提交事故报告,严格执行改进措施;

1.2 工具库安全职责

1.2.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2.2 负责监督检查特种设备(起重设备、厂内机动车辆等)的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检查。并建立专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档案;

1.2.3 组织设备检查和设备评比时,应将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列为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督促组织设备安全隐患整改;

1.2.4 组织设备招标采购时须保证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各种安全装置必须符合安全技术性能要求;

1.2.5 组织设备外委、外包检修项目招标时,严格执行公司对承包作业单位由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的相关制度;

《安全环境管理总则与罚则【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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