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程序
1 目的
针对公司的电气系统,制定操作要求和运行标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与指标的要求,以实现安全管理的不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电气系统相关的活动、产品、服务。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28001-2007 idt ohsas18001:200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
4 职责
4.1各单位领导负责对本单位人员日常用电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维护及运行管理。
4.2动力公司负责10kv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检修;
4.3对于10kv供电系统的外供电线路,动力公司负责总配输出开关及其总配内部的二次线路;外供电用户负责其输出线路的管理、运行、巡视、预防性试验、修理(维护、维修)等项工作。
4.5动力公司负责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的管理、运行、巡视、维护保养、检修等工作。
4.6动力公司负责照明设施的维修。
4.7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
5 管理内容和方法
5.1 10k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操作
1) 因工作需要停10kv供电系统时,停电工作负责人填写停电申请,生产运营部审核签发,总配值班人员方可进行停电操作;检修工作完毕,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总配值班人员方可恢复供电。
2) 在10kv供电系统故障跳闸后,动力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协助有关人员迅速查明跳闸原因,故障排除后,恢复供电。
3)新建10kv供电线路投入运行及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遵照相关验收交接规定,经双方同意后,签发新增(变更)供电方式通知单,动力公司总配人员根据通知单进行操作。
5.1 380/220v低压供电系统
1) 低压配电室、低压配电间及电缆接头室等部位,必须加强管理,定期巡视,及时检修,上述部位不可兼作它用;室内除存放电气安全操作工具外,其它物品不得存放。
2) 为确保供电系统图与实际开关线路相符,不经公司同意,不得任意改变线路供电方式。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在停送电时,发现线路名称及编号与图纸不符时,应立即向公司反映,予以更正。
3) 由于技改、大修等原有线路运行方式需发生变更时,动力公司首先报请公司主管副总同意后,再予以实施,完工交验按照相关验收程序严格执行,实施单位及时向动力公司提交竣工图纸。
4) 为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美化厂容,严禁乱架临时线;如因工作需要,非架不可时,按照有关临时线管理的规定执行。
5) 380/220v供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因正常计划检修需要停、送电或因特定工作需要停电时,申请停电单位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线路运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工作票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确定停电开关线路名称,停电后值班人员会同申请停电单位一方共同对现场线路进行验电,确认无误后,方可允许申请停电一方在线路上工作。工作完毕后,申请停电工作负责人签字后,值班人员才可恢复供电。
b. 供电开关故障跳闸后,涉及到铸锭炉、工艺机房等重要设备的,动力公司电工应按照《动力公司紧急预案》进行操作,其他的应查明跳闸原因,排除线路故障后,方可恢复供电。
5.2 380/220v低压配电系统
1)对配电系统各跨的支干线要由用电单位定期检修。特别是引至大容量设备的接头处,避免线路发生过载。
2)用电单位的配电间要加强管理,定期检修,室内不可存放除安全操作工具以外的其它物品,特别指可燃、可爆物品。
3)凡装有电源开关处,要留有足够的操作空间,并保证其出入口畅通。
4)户内的线路(含照明线路)的架设、安装,必须满足线路敷设规范要求。
5)随时检查接地系统状况,确保其良好接地。
5.3 380/220v配电系统的停、送电规定
a. 计划检修或配电总开关检修,需要停低压配电室的输出回路开关时,检修工作负责人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工作完毕后,工作负责人签字恢复供电。
b. 低压配电室输出回路开关故障跳闸后,停电区域的电工应主动查找故障点。故障点排除后,方可申请送电。
c. 配电系统停、送电,由用电单位自行管理,但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 外供电开关线路
6.1为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达到安全、可靠的供电。外供电用户,不允许向集团公司以外的单位转供电。转供电用户如确实需要我公司供电,可向动力公司申请,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转供电手续。
6.2外供电和转供电用户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a. 需要本公司供电或需要转供电,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源盛公司审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签订协议书或供电(转供电)合同,方可供电(转供电)。
b. 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我公司所执行的《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我公司所制定的相关用电管理规定。
c. 不允许使用我公司以外的第二电源。如确实需要,可在我公司办理第二电源使用手续。
d. 使用自备电源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申请并办理自备电源使用许可证,由我公司向市供电局备案。
e. 用电负荷有较大增加时,必须向我公司源盛公司办理增容手续。
f. 因供电局或我公司线路设备检修停电时,停、送时间只在公司内部进行通知。在其停电时间内随时有恢复供电的可能,因此,在停电时间内不办理停电工作票,期间严禁在线路上工作。
g. 为了合理供电,转供电用户的转供电源由我公司确定。
h. 凡新增、变更线路竣工验收后,应按有关规定办理转固手续,同时主管技术人员对照全公司总线路图和车间线路图及时做出相应修改,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经审核后张贴到相应配电室内。凡经有关部门批准改进或变动的线路,应及时对相应的图纸作一次统一改版,达到图纸与实际相符。
7 防雷接地
每年雷雨季节前,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防雷中心对全公司的防雷接地点进行检查,测试阻值,对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接地点及时通知并督促修造车间进行改造。
8 临时用电管理
8.1 凡公司生产区域内,因临时作业需要使用临时用电线路的都必须到动力公司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由,并严格按照《临时用电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办理程序如下:
a. 施工负责人到动力公司动力运行部办理临时用电接线手续。
b. 由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签字确认。(如主管主任及以上人员因其它原因不能及时签字,可电话联系电工负责人先行接电,但临时用电申请必须及时补办)
c. 交由值班电工带班长调配人员接线。
l 确认施工负责人在现场。(本公司工作负责人)
l 临时电接线时接线人员确定临进用电的工作内容,用电功率,电压,电流,用电时间,如需动火还要确认动火证。
l 施工方需配备连接导线及临时用电配电箱并装设电能表,漏电保护器。
l 电工接线并送电。
8.2 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和拆除,必须由持有电工操作证的电工进行。
9 低压设备带电操作
9.1低压设备带电作业应严格执行《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9.2低压设备带电作业严禁除动力公司电工以外的人员进行操作。
9.3带电作业时需到动力公司运行调度部填写带电作业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两份。严禁口头或电话联系。
9.4低压设备带电作业时,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规程的操作。
9.5工作中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服,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工作。
9.6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执行,监护人要注意力集中,切实履行监护任务。
10 合约方行为控制
10.1合约方在本公司进行技术改造等工程项目用电时,遵守公司有关安全用电规定。
10.2不符合纠正与处理
10.3日常安全检查发现的违反公司用电安全的行为,按《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进行整改。
10.4 对电气事故的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工作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执行。
10.5 各管理单位对相关用电安全管理记录进行保存。
11 相关文件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带电作业管理规定》
《带电作业工作票》
《临时用电管理规定》
第2篇 变电站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与管理
电气安全用具系指用以保证电气工作安全所必不可少的工用具,可防止触电、弧光灼伤和高空摔跌等伤害事故。正确使用合格的电气安全用具是保证人身的基本条件之一。但是,由于使用者对电气安全用具认识不足,在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不少错误做法。本文就变电站常用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作些说明。
1电气安全用具的分类
电气安全用具一般分为绝缘安全用具和一般防护安全用具两大类。属于一般防护安全用具的有:安全带、安全帽、防毒面具、护目镜、标示牌和临时遮栏等;属于绝缘安全用具的有: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靴、验电器、携带型接地线、绝缘垫、绝缘挡板等。绝缘安全用具又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1)基本安全用具,其绝缘强度中以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并能在该电压等级产生内部过电压时保证人身安全,如绝缘棒、验电器等;
(2)辅助安全用具,其本身绝缘性能不足以保证安全,只能用来加强基本安全用具的保安作用,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等。
但以上的分类不仅取决于其绝缘性能,还取决于使用的场合。如果10kv绝缘棒用于110kv的电气设备就变得不能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只能作辅助安全用具;而作为辅助安全用具的耐压8kv的绝缘手套,当使用在220v的低压场合时,就足以承受电气设备的运行电压。因此,使用基本安全用具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1)本身必须具有合格的绝缘性能和机械强度;
(2)只能在和其绝缘性能相适应的电气设备上使用。
辅助安全用具主要用于对泄漏电流、接触电压、跨步电压触电等加强防护,一般不能直接和电气设备接触。
2电气安全用具的使用和管理
2.1绝缘棒
绝缘棒包含绝缘操作杆、接地线的绝缘杆、验电器的绝缘杆,通常由三部分组成,即:工作部分、绝缘部分、握手部分。工作部分起到完成特定操作功能的作用,并安装在绝缘部分的上端,工作时应视为带电部位不得同时触及或接近相邻相或接地部分。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均由相同绝缘材料制成,绝缘部分起绝缘隔离作用,绝缘部分和握手部分之间用护罩环或划红线明显分开。
绝缘棒的试验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安规》)的要求每年进行一次(验电笔为每半年一次),因试验条件限制,需采用分段试验,其试验电压应按规定值大20%分配,且110/220kv分段不得超过四段,500kv分段不得超过六段。绝缘棒必须放在干燥通风处,并宜悬挂或垂直插放在特制的木架上。
2.2携带型短路接地线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用来防止设备因突然来电(如误合刀闸、开关送电)而带电、消除邻近感应电压或放尽已断开电源的电气设备上剩余电荷。它是保护工作人员非常重要的安全用具。
携带型短路接地线的软铜线标称截面应考虑其热稳定,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和在短路的短暂时间内(从短路故障开始到开关跳闸为止)不会烧断。
有人认为只要接地线截面达到25mm2就可以了,这是非常错误的。应该以所装接地线位置突然来电情况下,该处可能的最大单相或三相短路电流切除该故障所配保护一级拒动时切除时间来核算接地铜线截面。以我局一个220kv变电站的事故情况为例,短路电流为30000a,母差保护拒动,当时最快时间为0.2s(因保护误动),最慢时间为3.3s(对侧保护装置问题)。就以0.2s来计算,所需铜线截面为54mm2;如果以一般情况0.5s计算,所需铜线截面为85mm2。当时采用的接地线为50mm2,所以接地线全部被烧断。目前,我局不少220kv变电站220kv母线单相最大短路电流都在30000a左右,所需接地线截面应在85mm2以上。在这种情况下,应尽量采用接地刀闸接地,而且在防误闭锁方面也有好处。
另外,接地线夹头、螺栓及地网引线也应与软铜线的要求相匹配。接地线夹头一定要安装牢固,尽量减少接触电阻;分相接地线的接地端应尽量靠近安装,防止短路时工作地点出现跨步电压伤人;接地线使用时决不允许经刀闸或熔断器接地。
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安规》及有关规定。所有接地线应编号,放置位置也应编号,以便对号存放;模拟图板上也应相应编号。每次使用要做好相关记录,交接班必须详细交接。
2.3验电器
验电器是检验电气设备是否确无电压的一种安全用具。使用验电器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必须使用额定电压和被验设备电压等级一致的合格验电器;
(2)验电前必须先将验电器在带电的设备上验电,证实验电器良好后,再在工作设备进出线两侧逐相进行验电,验明无电压后应立即进行接地(需接地时);
(3)使用验电器时,验电器上部带金属部分(即工作部分)应视为带电部分,不得同时触及和接近相邻相或接地部分;
(4)在高压设备上验电一定要戴绝缘手套;
(5)验电器每半年要进行定期试验一次。
2.4绝缘手套和绝缘靴
绝缘手套是在电气设备上进行实际操作时的辅助安全用具。使用绝缘手套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检查绝缘手套试验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外观检查是否损坏;
(2)使用前还应对绝缘手套进行气密性检查,具体方法:将手套从口部向上卷,稍用力将空气压至手掌及指头部分检查上述部位有无漏气,如有则不能使用;
(3)戴绝缘手套时应将外衣袖口放入手套的伸长部分;
(4)使用时注意防止尖锐物体刺破手套
(5)手套使用后必须擦干净,注意存放在干燥处,并不得接触油类及腐蚀性药品等。
绝缘靴是在任何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工作时,用来与地面保持绝缘的辅助安全用具,也是防止跨步电压的基本安全用具。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检查试验标签是否在有效期内。绝缘鞋(靴)的使用及注意事项 :
(1)应根据作业场所电压高低正确选用绝缘鞋,低压绝缘鞋禁止在高压电气设备上作为安全辅助用具使用,高压绝缘鞋(靴)可以作为高压和低压电气设备上辅助安全用具使用。但不论是穿低压或高压绝缘鞋(靴),均不得直接用手接触电气设备。
(2)穿用绝缘靴时,应将裤管套入靴筒内。
(3)穿用绝缘鞋时,裤管不宜长及鞋底外沿条高度,更不能长及地面,保持布帮干燥。(4)非耐酸碱油的橡胶底,不可与酸碱油类物物质接触,并应防止尖锐物刺伤。
(5)低压绝缘鞋若底花纹磨光,露出内部颜色时则不能作为绝缘鞋使用。
(6)在购买绝缘鞋(靴)时,应查验鞋上是否有绝缘永久标记,如红色闪电符号,鞋底有耐电压多少优,等表示;鞋内有否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绝缘手套和绝缘靴试验周期为半年。
2.5标示牌、绝缘挡板
标示牌是用于警告工作人员不得接近设备的带电部分、提醒工作人员在工作地点采用安全措施以及表明禁止向某设备合闸送电等。根据用途可分为:警告类、允许类、禁止类等。标示牌的悬挂和拆除必须按照《安规》的规定进行。
绝缘挡板是用于隔离带电设备、防止刀闸等跌落的基本安全用具,但绝不能替代接地线或接地刀闸。
绝缘挡板试验周期为一年。
正确使用和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的防护作用:
防止物体打击伤害
防止高处坠落伤害头部
防止机械性损伤
防止污染毛发伤害
安全帽使用注意事项:
(1)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有了这个空间,才能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系统,才能使冲击力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佩戴安全帽前,应检查各配件有无损坏,装配是否牢固,帽衬调节部分是否卡紧,绳带是否系紧等,确信各部件完好后方可使用。
(3)必须戴正安全帽,如果戴歪了,一旦头部受到物体打击,就不能减轻对头部的伤害。下颏带和后帽箍必须拴系牢固,以防帽子滑落与碰掉。
(4)热塑性安全帽可用清水冲洗,不得用热水浸泡,不能放在暖气片上、火炉上烘烤,以防帽体变形。
(5)安全帽使用超过规定限值,或者受过较严重的冲击后,虽然肉眼看不到裂纹,也应予以更换。一般塑料安全帽使用期限为三年。
(6)安全帽如果较长时间不用,则需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热源,不受日光的直射。
防护眼镜和面罩的作用:
防止异物进入眼睛
防止化学性物品的伤害
防止强光、紫外线和红外线的伤害
防止微波、激光和电离辐射的伤害
防护眼镜和面罩使用注意事项:
选用的护目镜要选用经产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产品;
护目镜的宽窄和大小要适合使用者的脸型;
镜片磨损粗糙、镜架损坏,会影响操作人员的视力,应及时调换;
护目镜要专人使用,防止传染眼病;
焊接护目镜的滤光片和保护片要按规定作业需要选用和更换;
防止重摔重压,防止坚硬的物体磨擦镜片和面罩。
防护鞋的作用 :
防止物体砸伤或剌割伤害。如高处坠落物品及铁钉、锐利的物品散落在地面,这样就可能引起砸伤或刺伤。
防止高低温伤害。在冶金等行业,不仅环境气温高,而且有强辐射热,灼烤足部,灼热的物料喷溅到足面或掉入鞋内引起烧伤。另一方面,冬季在室外施工作业,可能发生冻伤。
防止酸碱性化学品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酸碱性化学品,可能发生足部被酸碱灼伤的事故。
防止触电伤害。在作业过程中接触到带电体造成触电伤害。
防止静电伤害。静电对人体的伤害主要是引起心理障碍,产生恐惧心理,引起从高处坠落等二次事故。
安全带的作用:
预防作业人员从高处坠落
安全带使用注意事项 :
在使用安全带时,应检查安全带的部件是否完整,有无损伤,金属配件的各种环不得是焊接件,边缘光滑,产品上应有“安鉴证”。
使用围杆安全带时,围杆绳上有保护套,不允许在地面上随意拖着绳走,以免损伤绳套,影响主绳。
悬挂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因为低挂高用在坠落时受到的冲击力大,对人体伤害也大。
防尘防毒用品的作用:
防止生产性粉尘的危害。由于固体物质的粉碎、筛选等作业会产生粉尘,这些粉尘进入肺组织可引起肺组织的纤维化病变,也就是尘肺病。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尘肺病的发生。
防止生产过程中有害化学物质的伤害。生产过程中的毒物如一氧化碳、苯等侵入人体会引起职业性中毒。使用防尘防毒用品将会防止、减少职业性中毒的发生。
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使用注意事项 :
选用产品其材质不应对人体有害,不应对皮肤产生刺激和过敏影响。
佩戴方便,与脸部要吻合。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使用前必须弄清作业环境中的毒物性质、浓度和空气中氧含量,在未弄清楚作业环境条件以前,绝对禁止使用。当毒气浓度大于规定使用范围或空气中氧含量低于18%时,不能使用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或防毒口罩)。直接式防毒面具规定耐受毒气体积浓度大于0.5%,应改用导管式。
使用前应检查部件和结合部的气密性,若发生漏气应查明原因。例如,面罩选择不合适或佩戴不正确;橡胶主体有破损;滤毒罐(盒)破裂;面罩的部件连接松动等等。面具保持良好的气密状态才能使用。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检查各部件是否完好,导气管有无堵塞或破损,金属部件有无生锈、变形、橡胶有否老化。螺纹接头有无生锈、变形、连接是否紧密。检查滤毒罐表面有无破裂、压伤、螺纹是否完好,罐盖、罐底活塞是否齐全,罐盖内有无垫片,用力摇动时有无响声。检查面具袋内紧固滤毒罐的带、扣是否齐全和完好。
整套防毒面具连接后的气密性检查。在检查完各部件以后,对整体防毒面具气密性的检查很重要。简易检查方法是:打开橡胶底塞吸气,此时如没有空气进入,则证明连接正确,如有漏气,则应检查各部位连接正确与否。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正确选用面罩的规格。在使用时,应使罩体边缘与脸部紧贴,眼窗中心位置应选在眼睛正前方下1cm左右。
应根据劳动强度和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浓度选用不同类型的防毒面具。如低浓度的作业环境可选用小型滤毒罐的防毒面具。
应严格遵守滤毒罐的有效时间。在使用过程必须记录滤毒罐使用过的时间、毒物性质、浓度等。若记录卡片上累计使用时间达到滤毒罐规定的时间,应立即停止使用。
自吸过滤式防毒呼吸用品使用注意事项 :
在使用过程中严禁随意拧开滤毒罐(盒)的盖子,并防止水或其它液体进入罐(盒)中。
防毒呼吸面具的眼窗镜片,应防划痕磨擦,保持视物清晰。
防毒呼吸用品应专人使用和保管,使用后应清洗,消毒。在清洗和消毒时,应注意温度,不可使橡胶等部件因受温度影响而发生质变受损。空气呼吸器使用的压缩空气钢瓶,绝对不允许用于充氧气。所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规定定期进行耐压试验,凡已超过有效期的气瓶,在使用前必须经耐压试验合格才能充气。
第3篇 电气安全组织管理
一、管理机构和人员
电工是特殊工种,又是危险工种。首先,电工作业过程和工作质量不仅关联着电工本身的安全,而且关联着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其次,电工工作点分散,工作性质不专一,不便于跟班检查和追踪检查。这些都反映了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应当根据本部门电气设备的构成和状态、本部门电气专业人员的组成和素质,以及本部门的用电特点和操作特点,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并确定管理人员和管理方式。专职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电气知识和电气安全知识。安全管理部门、动力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电气安全管理工作。
二、规章制度
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保证安全、促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运行管理规程、电气安装规程等规章制度都与整个企业的安全运转有直接关系。
企业必须执行国家、主管部门和所在地区制定的标准、规程和规范,并根据这些标准、规程和规范制定本部门、本企业、本单位的标准、规程、规范及实施细则。
应根据不同工种的特点,建立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非电工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中,不能忽略电气方面的内容,应根据企业性质和环境特点,建立相适应的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和电气设备安装规程。
对于重要设备,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对控制范围较宽或控制回路多元化的开关设备、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等比较容易发生事故的设备,都应建立专人管理的责任制。特别是临时线路和临时性设备,应当结合具体情况,明确地规定其允许长度、使用期限、安装要求等项目。
为了保证检修工作,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执行必要的安全工作制度,如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许可制度等。
三、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绝缘是否老化、是否受潮或破损,绝缘电阻是否合格;电气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屏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间距是否足够;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是否正确和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携带式照明灯和局部照明灯是否采用了安全电压或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防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选型是否正确,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电气连接部位是否完好;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温度是否适宜;熔断器熔体的选用及其他过流保护的整定值是否正确;各项维修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电工是否经过专业培训,等等。
对变压器等重要的电气设备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坚持巡视检查,并做好必要的记录。
对于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油及其他一些保护电器,也应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压试验。对于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特别是自制的电气设备的验收工作更应坚持原则,一丝不苟。
四、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的目的是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同时,使工作人员懂得用电的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新入厂的工作人员应接受厂、车间、生产班组等三级的安全教育。对普通职工,应当要求懂得关于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对于使用电气设备的生产工人,除应懂得一般性知识外,还应当懂得与安全用电相关联的安全规程;对于独立工作的电气专业工作人员,更应当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当熟知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及其他相关联的规程,应当学会触电急救和电气灭火的方法,并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操作合格证。
新参加电气工作的人员、实习人员和临时参加劳动的人员,都必须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方可到现场随同参加指定的工作,不得单独工作。特别应当注意加强对合同工和临时工的安全教育。
对外单位派来支援的电气工作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电气设备和接线情况,以及有关安全措施。
五、安全资料
安全资料是做好电气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很多技术性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十分必要的,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当绘制和保存高压系统图、厂区内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配置电路图、配电平面安装图及其他图纸资料。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档案。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当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收集各种安全标准、规范和法规;应当注意收集国内外电气安全信息并予分类,作为资料保存。
应当注意各种资料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凡有条件的,应将各种资料输入计算机,并编制适当的应用程序。
第4篇 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防止:触电、电气火灾和电火花引起的瓦斯事故,确保井下安全供电和生产,根据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各生产矿井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必须认真执行2001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国家标准汇编》、《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碳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矿井电气“三大保护” 《细则》及(国有重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实施,未涉及到的内容应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程》、《标准》和《细则》执行。
2、机电主管部门必须配备负责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工作和负责采区供电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井按工作需要人数配备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并落实岗位职责职权。
3、必须进一步加强井下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进一步完善防爆电气设备和电缆管理制度、设备包机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停电检修制度、电气试验制度、用电申请及负荷审批制度等。 矿必须备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别示意图,井随着情况变化定期添绘。
4、采区供电设计应按集团公司要求的统一格式正规设计,井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或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有效。未经批准或无设计不准施工安装。采区供电设计说明书必须存档备查。
在进行来区供电设计时,必须考虑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择要满足《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必须考虑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它设备安装的要求。
5、采区设备的安装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标准施工,标准化管理应从安装起一步到位。在施工安装中,如实际与设计不相符合,应及时修改补充完善设计。 机电设备安装后,必须由主管机电的矿领导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桉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运,合格后要正式办理移交手续,并建立技术档案,同时交付生产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严禁送电运行。
6、各生产:矿井在组织采煤、掘进进尺的同时,必须落实机电设备管理责任,并执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使管、用。修达到一致。矿井各基层单位必须实行包机制, 责任应落实到人。井下设备应上齐设备标志牌。电气设备标志牌的内容应包括设备规格型号、电压等级、 用途、整定置、安装时间、包机负责人。对运行中的设备应定期、定时、定人做好维扩保养与检修,确保设备达到《完好标准》要求,确保各种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严禁电气失爆。
7、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的选用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四十四条和第四百六十七条条款的规定。必须选用具有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矿佣电气设备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井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经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虽或主管井下电气管理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检查其“二证一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井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电缆入井前,必须检查其“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阻燃性能等,并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准入井。下井屯缆应打号并留记录备查。
9、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 不准送电”宇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l0、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电气维修工进行。低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应有人监护。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 必须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责电工执行。操作人员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执行各自的操作规程;非专责或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严禁约时停送电或借他人停电时机检修同一电源线路上的电气设备,严格执行准停电谁送电的停送电管理制度。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的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和调整。
1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 严禁继续使用。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和转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采掘工作面的移动式机器,每班工作结束后和司机离开机器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各种移动式采掘机械的橡套电缆,必须严加保护,避免水淋、撞击、挤压、受力过大和炮崩。每班必须进行检查,发现损伤,及时处理。
12、井下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必须严格控制在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技术参数下使用,严禁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投入运行.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中的瓦斯浓度。
13、电缆的敷设与悬挂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不应敷设电缆。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讯、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电缆应用专用的电缆吊钩或电缆夹子等悬挂装置进行悬挂,不得损伤电缆。电缆悬挂应有适当弛度,电缆接头不应受力过大。电缆悬挂点间的距离、高低压电缆间的间距及电缆悬挂高度应符合规定。井下巷道内电缆应按规定设置电缆标志牌,标志牌的内容应有编号、用途、电压和截面。井下不得用铁丝吊挂电缆;盘圈或盘“8”字形的电缆不得带电(采、掘机组供电电缆除外)。
14、电缆与电气设备连接时,电缆线芯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不同型电缆之间严木禁直接连接。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电缆芯线的连接必须采用冷压连接技术;椽套电缆的绝缘、护套修朴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没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井下严禁出现电缆不合格接头。本质安全型电线、电缆也不得出现不合格接头或冷包头。井下6kv橡套电缆的直接连接或与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的连接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连接器或接线盒。
15、为确保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应采用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供电;也可采用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但每天应有专人检查一次。
16、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字样的警示牌。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无入值班的变电所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硐室内的设备,必须分别编号,标明用途,井有停送电标志.
17、必须加强矿灯和矿灯房的管理。矿灯房应有良好的通风装置,灯房和仓库内严禁烟火,并备灭火器材。准备和装添电液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调合和贮存电液,必须使用有盖的瓷质、玻璃质等容器。房间内必须各有中和电液用的溶液。矿灯必须装有可恢复使用的短路保扩器。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漏液、亮度不够、电线破损、灯琐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去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18、各生产矿井机电主管部门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九十条条款规定的周期,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人员对井下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和试验。对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应下发整定卡片。对井下低压检漏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局扇风电瓦斯闭锁装置、皮带综合保护必须定期试验和检查。并把捡查、调整和试验的结果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内备查。检查、调整和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19、必须不断提高矿井电气的安全装备水平。井下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单相接地保护装置。pb3-6ga型高压配电装置必须继续进行真空化改造。油漫变压器要加快更新为干式变压器或移动变电站;井下660v的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低压漏电保扩装置;dw80系列馈电开关和qc83系列磁力开关已属国家淘汰产品,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必须逐步进行更新换代或进行技术改造,使馈电开关具备短路、过负荷、漏电闭锁或有选择性漏电保护功能,使磁力开关具备电机综合保护器的各项保护功能。
20、井下电气设备的更新改造及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应经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技术论证审批同意后安排实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不准随意自行改造,不推在防爆电气设备内部随意增加电气元、部件或改变原设计结构,如确须改造,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同意后方准实施改造并下井使用或经国家指定的矿用产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改造井投入使用。
第5篇 浅析矿山电气安全管理与技术
引言
电气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他是预防和消除电气工伤事故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是矿山企业发展的必要保证之一。矿山生产过程中电气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时时处处都存在安全问题,而电气安全是以安全为目标,以电气为领域的应用科学,广义的说,电气安全技术有两方面的任务。一方面是研究各种电气事故的机理、特点和规律、以及防护措施;另一方面是研究运用电气监测、电气检查、电气控制的方法去评价系统的安全性或解决生产中的各种安全问题。因此,搞好电气安全管理与技术是防止电气伤亡事故的根本对策。
1电气安全管理
1.1首先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做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人们在从事生产和社会活动中,安全需要是最基本的需要,而矿山电气安全事故,仍是一个突出问题,每年因电气原因造成的事故还是比较高的。如我公司2001年7月31日、2004年4月29日采厂和选厂前后发生,两启重大恶性电击险肇事故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从这些教训中我们体会到“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在电气事故预防与事故处理的关系上,以预防为主,才能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电气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所以说,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基本方针,实质就是不断的发现隐患、消灭隐患,实现人、电器、环境、管理的本质安全化,才能从根本上贯彻“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
1.2矿山电气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内容。
1.2.1健全管理机构
电工是特殊工种,又是危险工种,不安全因素较多。同时,随着生产的发展,电气化程度不断提高,电工人员也逐渐增加,而且分散在厂矿各部门。这都反映了电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做好电气安全工作,安全部门应设专人负责电工的安全培训、证照的管理。
1.2.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必要而合理的规章制度是从人们长期生产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保障安全,足进生产的有效手段。安全操作规程、电气安装规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都与安全有直接的关系。应根据矿山电工不同工作岗位,建立各种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应根据环境特点,建立相应的电气设备安装规程和电气设备运行管理规程。坚持维护检修制度,做好电气设备的维护检修工作是保证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检修工作,特别是高压检修工作的安全,必须坚持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1.2.3矿山电气安全检查
电气安全检查最好定期进行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特别应当注意雨季前和雨季中的安全检查。矿山电气安全检查包括:检查矿用一般电气设备和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绝缘有无损坏、绝缘电阻是否合格、设备裸露带电部分是否有防护、井下电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保护接零或保护接地是否正确、可靠、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要求、手提灯和局部照明灯电压是否是安全电压或是否采取了其他安全措施、安全用具和电气灭火器材是否齐全、电气设备安装是否合格安装位置是否合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内容。
对井下变压器等重要电气设备要坚持巡视,并作必要的记录。
对于使用中的电气设备,应定期测定其绝缘电阻;对于各种接地装置,应定期测定其接地电阻;对于安全用具、避雷器、变压器及其他一些保护电器,也应该按检修规程定期检查测定或进行耐用试验。
电气安全检查应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和触电事故的一般规律合理安排,不可盲目进行。
1.2.4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主要是为了使工作人员懂得电的基本知识,认识安全用电的重要性,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方法从而能安全地,有效地进行工作。
新入厂矿的工作人员要接受厂、车间、生产班组等三级的安全教育。对一般职工应要求懂得电和安全用电的一般知识;对使用电气设备的一般生产工人除懂得一般知识外,还应懂得有关安全规程;对于独立工作的电工,更应该懂得电气装置在安装、使用、维护、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应熟知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学会扑灭电器火灾的方法,掌握触电急救的技能,还要通过考试,取得合格证等。尚未取得合格证的,不得独立工作。
要做到上述各项要求,需要坚持群众性的、经常性的、多样化的安全教育工作。
1.2.5安全资料的管理
安全资料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一些技术资料对于安全工作也是很重要的,要注意收集和保存。
为了工作方便和便于检查,应建立高压系统图、低压布线图、全矿架空线路和电缆线布置图及其他图纸、说明、记录资料。
对重要设备应单独建立资料。如技术规格、出厂试验记录、安装试车记录等。每次检修和试验记录应作为资料保存,以便查对。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的记录也应作为资料保存。
2矿山电气安全技术
2.1矿山供配电
2.1.1电力负荷分级
由于矿山生产环境的特殊性,尤其是井下,要求供电可靠,对于矿山企业的重要负荷,如主要排水、通风与提升设备,一旦中断供电,可能发生矿井淹没、有毒有害气体聚集或停灌甚至坠灌等事故。采掘、运输、压气及照明等中断供电,也会造成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事故。根据对供电可靠性要求的不同,矿山电力负荷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负荷。凡因突然中断供电会危及人员生命安全,重要设备损坏报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均属一级负荷。
二级负荷。凡因突然停电会严重减产,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为二级负荷。
三级负荷。凡不属于一级和二级负荷的为三级负荷。
2.1.2井下电网电压等级
矿山供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如下:
高压网络的配电电压,应不超过10kv。一般露天矿场和地下矿山的地面低压配电采用380v和380v/220v。井下低压网络采用380v或660v。
照明电压、运输巷道、井下车场,应不超过220v;采掘工作面、出矿巷道、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v;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超过36v。
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大于127v。电机车供电电压,采用交流电源应不超过400v;采用直流电源应不超过600v。
在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不得超过12v。
2.2井下电气设备的选用
井下电气设备必须采用矿用电气设备,它分为矿用一般型和矿用防爆型两类。其中矿用防爆型又分为ⅰ、ⅱ类,ⅰ类是煤矿用电气设备,ⅱ类是除煤矿外的其他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在选用时,一定要注意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标志“ex”和代号,如:隔爆系代号为“d”等。
矿用型电气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规定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2.3电气安全保护主要方式
(1)中性点接地方式:一种是中性点通过金属接地体与大地相连,称中性点直接接地方式;另一种是中性点与大地绝缘,称中性点不接地方式。这俩种方式各有长短,适用于不同的场所,并要有相应的电气保装置才能保证电网的安全运行。
(2)接地和接零。运行中的设备可能由于绝缘损坏等原因,而使它的金属外壳以及与电气设备相接触的其他金属物上出现危险的对地电压。人体接触后,就有可能发生触电危险。为了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最常用的保护措施是接地和接零。
(3)继电保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或出现异常现象时,为了将故障部分切除,或者防止故障范围扩大,减少故障损失,保证系统安全运行,需要利用一些电气自动装置来保护,自动装置的主要器件就是继电器。随着科技的进步,现在大量的使用微机智能继电保护装置。
(4)漏电保护。当电路或电气装置绝缘不良,使带电部分与地接触,引起人身伤害、损失设备以及发生火灾危险时,可将电源切断的保护称漏电保护。
(5)过电流保护。过电流是指电气设备或线路的电流超过规定值,有短路和过载两种情况。
(6)防雷电保护。雷是一种大气中的放电现象。具有强大的破坏你,可在瞬间击毙人畜,毁坏电气设备的绝缘,造成大面积、长时间的停电事故,甚至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危害十分严重。防雷电包括电力系统的防雷和建筑系统的防雷,主要措施是采用避雷针和避雷器。
(7)采用安全用电和安全标志。安全电压是防止触电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之一,我国规定的安全电压为42v、36v、24v、12v、6v五个等级,在矿山配电电压等级中的矿井采掘工作面和天井照明的电压、远距离控制线路的电压及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电压都必须采用安全电压。应注意的是36v照明线路也应有良好的绝缘,矿山曾经发生过36v的照明线路触电致死的事故。电气安全标志有警告牌或警告提示,来区别各种性质和用途。所以必须在电气设备傍或电气作业时使用安全标志。
2.4矿山电气安全基本措施
(1) 直接触电防护措施。主要包括绝缘、屏护、安全距离、设置障碍、安全电压、限制触电电流、电气连锁、漏电保护器等防护措施;
(2) 间接触电防护措施。指防止人体各个部位触及正常情况下不带电,而在故障情况下才变为带电的电器金属部分的技术措施;
(3) 电气作业安全措施。人们在各类电气作业时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
(4) 电气安全装置;
(5) 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6) 电气安全用具;
(7) 电气火灾消防技术;
(8) 做好触电事故急救工作,及时处理电气事故,做好电气安全档案管理。
2.5电气工作安全措施
在电气设备及线路检修及停送电等工作中为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应采取必要的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组织措施有三项具体措施:一是工作票制度;二是工作监护制度;三是恢复送电制度。技术措施主要有:停电、验电、放电、装设临时接地线、悬挂警告牌和装设遮拦等。
2.6矿山电气伤害事故及预防
2.6.1矿山电气事故种类及危害。
大致分为以下一几种:电气设备及线路事故;电流及电击伤害事故;电磁伤害事故;雷电事故;静电伤害事故;爆炸、火灾危险场所电气事故引发的爆炸火灾事故。这类事故的危害性主要表现为:由于短路、过负荷、接地、漏电、绝缘破坏、安装不当等原因导致电气设备及线路发生的爆炸、起火、人员伤亡,设备与线路损坏,都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及政治损失;这些事故都具有较多的危害性,会给生产生活带来毁坏性的灾难及大量的人员伤亡。
2.6.2触电事故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1)是在变配电装置上触电和架空线路上触电。预防措施: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时落实安全组织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
(2)是在架空线路下触电。预防措施:必须做好防护措施,严禁在架空线路附近竖立金属杆或潮湿杆件,恶劣天气时应避开架空线路;
(3)是井下电缆、开关元件、熔电器、手持电动工具触电。预防措施:加强训检,定期进行检修,非电气人员不得安装电气设备,系统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4)是电动起重机械触电及临时用电触电。预防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巡检,维修保养及周期检查工作。临时用电必须安国家临时用电规程执行,严格管理,禁止乱接乱拉;
(5)是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带电触电。预防措施:系统必须接地良好,加强接地系统和线路的巡视检查及测试,及时修复;加强系统电气设备的巡视检查、维护保养。
3结束语
电气安全管理与电气安全技术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只有在遵守《矿山安全法》的基础上,把电气安全管理与电气安全技术应用到具体工作上,以落实促成效,以成效促落实,才能做到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矿山电气安全事故的发生,从而保障我们整个矿山电气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6篇 企业安全管理检查表电气安全检查表
1) 电气系统都有漏电、触电的可能。因此,对操作者进行防触电保护所采取的各种手段必须有效、可靠,并贯穿于电气系统的各个环节。其次要严格遵守电气操作规程以及检修作业的监护制度等。
2) 一旦发生触电,必须迅速切断电源,及时而正确地施行人工抢救。
1. 设备检查
1.1 变配电所的设置,建筑结构及有关设施:
1.1.1 变配电所应避免设置在有火灾、爆炸危险、空气污染或有剧烈震动的场所;
1.1.2 变配电所一般采用砖结构建筑、水泥地面。地面应高出周围地面150~300mm,以防积水;
1.1.3 变配电所室门应向外开,并采用轻型铁门或包有铁皮的木门;
1.1.4 与变配电所相通的电缆沟、电缆隧道等处有防止雨水、地下水渗入和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并用非可燃性材料作为电缆沟的盖板;
1.1.5 户外变电所的变压器周围,其固定栅栏的高度大于或等于1.7m。变压器底部与地面之间应有大于或等于0.3m的距离。若装有两台变压器时,两者净距需大于或等于1.5m;
1.1.6 高压配电装置可单独设置,当高压开关柜少于4台时,可将高低压配电装置布置于同一室。若单列布置,两者距离应大于或等于2m;
1.1.7 变压器室应通风良好,通风口用水泥或金属百叶窗,且内侧加装网孔小于或等于10mm的金属网,保证任何季节安全运行;
1.1.8 变压器室的门应上锁,并挂“高压危险”的警告牌及安全色标;
1.1.9 户内配电装置最小通道宽度,单排列的操作通道为1.5m,维修通道为0.8m;双排列的操作通道为2m,维修通道为1m;
1.1.10 变配电设备遮栏高度应不低于1.7m。
1.2 电气设备:
1.2.1 变压器
1.2.1.1 变压器外壳无渗、漏油,并和铁芯同时可靠接地。
1.2.1.2 当发现变压器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运行:
1) 音响不均匀或有爆炸声等异常情况;
2) 油面低于油面计的下限,并继续漏油下降时;
3) 防爆管或油枕喷油时;
4) 正常条件下温度过高,并不断上升时;
5) 油色过深,油内出现炭质;
6) 套管有放电现象或严重裂纹。
1.2.2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
1.2.2.1 油开关的油位应在上限与下限之间;油色正常、无渗漏;排气管应完好无损;
1.2.2.2 油开关操作灵活,准确可靠、合闸机械指示正确;
1.2.2.3 故障跳闸后的油开关,应检查套管有无断裂、引线有无烧伤、油箱有无变形;
1.2.2.4 油开关和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应有可靠的联锁装置,并保证合闸时只有先合隔离开关才能合上油开关;拉闸时先拉开油开关,才能拉开隔离开关;
1.2.2.5 隔离开关的瓷瓶和连接拉杆应无裂纹、无放电痕迹、销子无脱落。
1.2.3 负荷开关和跌落保险
1.2.3.1 负荷开关只能用来切断和接通正常线路,其消弧装置应完好。合闸时,触头应动作一致,各相前后相差不应超过3mm;
1.2.3.2 负荷开关操作机构应灵活可靠;
1.2.3.3 跌落式熔断器断开后,其带电部分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在室外应大于或等于4.5m,室内应大于或等于3m;
1.2.3.4 跌落式熔断器应倾斜安装,与垂直线保持15°~30°夹角;
1.2.3.5 有爆炸、火灾危险及剧烈震动的场所,不能使用跌落保险;
1.2.3.6 所有开关的各部件应完整无损,操作机构安全可靠,并有额定电压、电流值和分合位置的标志。
1.2.4 互感器
1.2.4.1 电压互感器一、二次侧均有熔断器保护(二次侧可用自动开关),一次侧开关断开后,其二次回路应有防止电压反馈的措施;
1.2.4.2 电压互感器如内部有噪声、放电声、烟味或臭味等异常情况时,应停电处理,不得用隔离开关断开故障回路,应切断上一级油开关;
1.2.4.3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导线截面为2.5mm,无中间接头号,连接可靠,且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2.5 电力电容器
1.2.5.1 电容器不得装在高温、多尘、潮湿及有易爆易燃和腐蚀性气体的场所;
1.2.5.2 当电容器外壳严重漏油、鼓肚、瓷套管严重放电、闪络响声或严重过热时,应立即退出运行;
1.2.5.3 电容器室应有温度指标,室温不得超过40℃,否则应装机械通风。电容器外壳温度不超过60℃;
1.2.5.4 运行中的电容器组,三相电流应保持平衡,相间不平衡电流不应大于5%;
1.2.5.5 电容器组应有欠压保护,当母线电压低到宣传员定值的60%左右时,能从电网中自动切除;
1.2.5.6 户外落地安装的电容器下层电容器低部距地面应大于或等于0.4m,地面应有防潮措施四周应设网孔不大于20×20mm网状遮栏,高度大于或等于1.7m。电容器室应通风良好,进风窗应装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钢网;
1.2.5.7 电容器应有可靠的短路保持装置和超负荷装置;
1.2.5.8 电容组应装放电回路。禁止带电荷合闸。电容器停止运行后,至少放电3min方可再次合闸。
1.2.6 电缆
1.2.6.1 电缆对地面和建筑物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直埋电缆的埋置深度(由地面至电缆外皮);1~35kv为0.7m;
2) 电缆外皮于建筑物的地下基础为0.6m。
1.2.6.2 电缆相互接近时的最小净距:
1) 10kv以下电缆之间为0.1m,10~35kv之间应不小于0.25m;
2) 不同部门使用的电缆,包括通信电缆相互间为0.5m。
12.6.3 电缆与地下管道间接近和交叉的最小允许距离;
1) 电缆与热力管道接近时的净距为2m,交叉时为0.5m;
2) 电缆与其它管道接近或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4 电缆相互交叉时的净距为0.5m;
1.2.6.5 被挖出的电缆应用木板衬护悬吊,悬吊点之间的距离不大于1.5m。不得用铁丝和绳子不加托板直接悬吊电缆;
1.2.6.6 铠装电缆或铅包,铝包电缆的金属外皮在两端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姆;
1.2.6.7 电缆穿越路面和建筑物及引出地面高度在2m以下的部分,均应穿在保护管内,保护管内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1.2.6.8 敷设电缆的地面应装设走向标志,以利运行和检修。
1.2.7 照明装置及移动电具
1.2.7.1所有移动电具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引线和插头应完整无损。引线必须用三芯(单相电具)、四芯(三相电具)坚韧橡皮线或塑料护套软线,截面至少0.5mm×0.5mm,引线不得有接头,不宜过长,一般不超过5m;
1.2.7.2 所有移动电具宜装漏电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的漏电保安器;
1.2.7.3 36v以下的低电压线路装置应整齐清楚,所有的插座必须为专用插座;
1.2.7.4 所有灯具、开关、插销应适应环境的需要,如在特别潮湿、有腐蚀性蒸气和气体、有易燃易爆的场所和户外等处,应分别采用合适的防潮、防爆、防雨的灯具和开关;
1.2.7.5 220v灯头离地高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潮湿、危险场所和户外,不低于2.5m;
2) 生产车间、办公室等一般不低于2m;
3) 必须放低时,不应低于1m,但从灯头到离地2m处的灯线要加绝缘套管,并对灯具采取防护措施。
1.2.7.6 开关和插座离地高度不低于1.3m。插座也可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mm;
1.2.7.7 局部照明及移动式手提灯工作电压应按其工作环境选择适当的安全电压。机床或钳工台上的照明灯应用36v及以下的低电压;锅炉,蒸发器和其它金属容器内的行灯电压不允许超过12v。低压灯的导线和电具绝缘强度不低于交流250v;
1.2.7.8 插座或开关应完整无损,安装牢固、外壳或罩盖应完好、操作灵活、接头可靠;
1.2.7.9 露天的灯具、开关应采用防雨式,安装必须牢固可靠;
1.2.7.10 不乱拉、乱接临时线、临时灯。生产需要应办理临时线申请手续,定期检查,过期拆除;
1.2.7.11 临时线为绝缘良好的橡皮线,悬空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m,户外不得低于3.5。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m以外,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m。
1.3 架空线及户内外布线
1.3.1 导线截面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导线的线距与周围设施的距离,过路时对地高度应符合有关规定;
1.3.2 架空线严禁跨越易燃建筑的屋顶;
1.3.3 拉线要装在架设导线反方向的着力点上或线路不平衡张力合力的作用点上。拉线与线路的方向应对正。角度拉线应与线路的分角线对正。防风拉线与线路垂直;
1.3.4 电杆与拉线的夹角不小于45°,受环境限制时应不小于30°;
1.3.5 不同线路共杆时,低压线在高压线下方,对10kv的直线杆两端间距不小于1m。通信广播线路在低压线路下方。其间距不小于1.5m。低压线路多层排列,直线杆层间距离不得小于0.6m,相邻导线间距不小于0.4m,分支或转角不小于0.3m;
1.3.6 三相四线供电系统中零线截面不小于该线路相线截面的一半。且不小于最小允许截面,单相制的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1.3.7 不同电压、不同频率的导线不允许穿入同一金属管内。(同一设备和同一机组所有回路电压在66v以下、三相四线制照明回线除外);
1.3.8 金属管布线时,管内及管口须光滑无毛刺,并可靠接零或接地;
1.3.9 户内、外明线装置的导线,穿过墙壁应用瓷管,钢管或塑料保护。穿过楼板应用钢管或硬塑料管保护。通向户外的塑管应一线一管。在两条线路交叉时,贴近敷设面的一条线路的导线上应套绝缘管。
1.4 防雷和接地保护
1.4.1 装有避雷针的建筑物上严禁架设低压线、通信线和广播线;
1.4.2 避雷针的安装应满足机械强度和耐腐蚀的要求。避雷针宜用直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2.75mm的钢管或直径不小于20mm的圆钢,并镀锌;
1.4.3 避雷针连线应用截面大于或等于35mm2的镀锌纲纹线;
1.4.4 避雷带或避雷网宜用镀锌钢材。圆钢最小直径为 8mm,扁钢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60m×m60mm;
1.4.5 阀型避雷器应垂直安装,其密封良好,瓷件封口及胶合处无破裂,轻摇进内部无不正常响声,拉地引下线如为铜线,应大于或等于16mm×16mm;如为铝线应大于或等于25mm×25mm;
1.4.6 防雷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查和预防性试验,接闪器及引下线等如腐蚀30%以上应更换;
1.4.7 中性点不直接接地的三相三线供电系统应采用接地保护;
1.4.8 中性点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应采用接零保护,变压器中性点工作接地,架空分支线和干线沿线每公里及终端处应重复接地;
1.4.9 接零保护的低压供电系统中电缆和架空线引入的配电柜处应重复接地。不许在零线上装设熔断器和开关;
1.4.10低压供电系统中,不应一部分设备外壳接零,另一部分接地保护;
1.4.11因绝缘破坏而可能带有危险电压主的电气了设备及电气了装置其金属外壳和框架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r小于或等于4ω;
1.4.12镀锌,其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防雷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10mm;角钢50×50×5mm;扁钢厚4mm,截面100mm×100mm;钢管厚3.5mm,直径50mm ②一般接地体最小截面:圆钢直径8mm。角钢厚4mm;扁钢厚4mm。截面48mm×48mm;钢管厚3.5mm×3.5mm ③一般接地装置的接地干线最小截面:圆钢直径6mm;角钢厚3mm;扁钢截面24mm×24mm;
1.4.13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大地接短路电流系统:r≤2000/i,当i>400a时,r≤0.5ω ②小接地短路电流系统:高低压设备共用时,r≤120/i 一般不大于10ω;仅用于高压设备时,r≤250/i 一般不大于10ω
③低压电力系统:并联运行电气设备的总容量为100kv以上时,r≤4ω;若不超过100kva时,重复该地电阻r≤10ω。
2. 行为安全
2.1巡视,巡视只准在高压设备遮栏外。也不准在变压器高压下面行走;
2.2备检修必须采取停电验电,确认无电并进行放电和接地。装遮栏及悬挂安全标示牌;
2.3备运行或检修应按规定穿戴绝缘鞋和绝缘手套、防护眼镜、使用绝缘垫及绝缘工具;
2.4修应实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5电时,未采取安全措施不许进入遮栏和触及设备的导电部分;
2.6人身触电和火灾事故时,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抢救;
2.7全工具应配备齐全,并定期试验,按规定合格使用,用后应妥善保管;
2.8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倒闸操作票和检修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终结制度,交接班制度和消防、设备管理制度及出入制度等等
2.9备带电工作应设专人监护,相邻相的带电部分应用绝缘板隔开。禁用锉刀和金属尺等工具;
2.10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大雨、雷电等情况,严禁登杆作业和倒闸操作。
3. 室内应配有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灭火器或砂箱,操作者对其应能熟悉使用。救助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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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机运科电缆、小型电气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机电科长和分管副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对全矿低压橡套电缆(4mm2及以上)和小型电气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2、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领取、发放、修补、试验等工作。
3、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建帐、卡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件件电器有台帐,帐、卡、物、板四对口,做到数量清、状态明、使用合理。
4、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丢失,损坏考核工作。
5、负责对电缆租赁的实施,租赁费计算、考核等工作。
6、负责对电缆和小型电器的使用统计、分析工作,并负责新购计划的提出。
7、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第8篇 电气、生物质电厂燃料安全防火管理办法
1 目 的
为了加强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燃料及料场的安全防火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及人员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和国消防法》的要求,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特制订本办法。
2 范 围
本办法适用北京城市副中心公区工程a2施工现场(以下简称“a2施工现场厂”)燃料收加储运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
3 定 义
3.1 动火“五不”原则:防、消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明火作业下方的可燃物品,在未清除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动火;作业场所,没有足够有效消防器材不动火。
3.3 动火“四要”原则:动火施工单位,要指定现场看护人;现场安全看护人和动火操作人员,必须时刻注意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立即停止动火并采取措施;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报警和立即扑救,防止事态扩大;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明火作业有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4 动火“一清”原则:施工人员和看护人,对施工后的现场,必须彻底清除遗留火种,经检查确认安全可靠方可离开
4 职 责
4.1 总经理:是燃料安全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燃料的安全防火工作。
4.2 项目经理:负责编写料场消防制度并监督执行。
4.3电厂燃料安全防火责任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消防工作方针,坚持“四要”、“一清”原则;将消防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做到与发电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执行安全防火制度,依法纠正违章;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4.4 发电维护部:定期对料场进行安全防火检查,并监督隐患整改。
4.5 安全防火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公司安全防火工作;.制定本公司的安全防火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防火检查,定期开展安全防火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员进行消防训练;主持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通报工作。
5 程 序
5.1 组织机构及工作内容
5.1.1 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项目经理
组 员:项目附属员工、锅炉工、义务消防员等
5.1.2 成立储料场义务消防队
指挥小组:总指挥 副总指挥
救火组:组 长 成 员
救护组: 组 长 成 员
物资组:组 长 成 员
联络组: 组 长 成 员
5.1.3 建立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每年度1月份,由项目经理与项目副经理、安全员等签订安全责任状(安全责任状模板见附录)
5.1.4 成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员要积极参与安全防火工作,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业务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5.2 日常管理
5.2.1 成立以总经理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做好各项安全防火工作。
5.2.2 对料场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主持召开燃料安全防火会议,解决安全隐患,并做好会议记录。
5.2.3 由料场管理员、保安人员对料场定期巡检、堆垛测温,巡检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掌握各季节燃料堆垛内温度变化情况,杜绝因堆垛温度过高造成燃料自燃。
5.2.4 对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要立即报告,并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站长负责巡检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对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者,根据相关奖惩制度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5.2.5 料场门前要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牌和禁止吸烟警示牌。站内严禁人员吸烟,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以及助燃物进入,外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料场。
5.2.9 对长期在料场内装卸作业的装载车等车辆,要经常清理防火帽内的积炭、发动机上的积料,确保安全可靠;装载机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装载机制动片的温度和制动系统的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发热现象。
5.2.11 联系当地派出所做好周围群众逐户走访、解释工作,严禁在料场周围6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
5.2.12 值班室内张贴消防平面图,详细标明燃料堆垛、消防通道、消防器材、设施等布置情况。消防器材要放置在标志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5.2.13 消防设施要由专人保管和维护,保持消防设施的完好性,如消防龙头、水管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移作他用。
5.2.14 避雷针周围杂物做到及时清理,避雷针半径2米范围内不得有堆料。避雷装置要经常检查、维护,并定期测试。每年在雷雨季节前,必须检测完毕,并做好记录。
5.2.15 每季度举行一次消防演习,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5.2.16 发现火灾时,必须迅速按照消防预案紧急处理,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2.18 坚持动火 “五不”、“四严”、“一清”原则;动火作业前做到“五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动火结束后,在工作人员撤离前,要根据情况对动火设备、物品、作业现场做洒水降温处理;在工作人员撤离后,要安排人员留守监护2小时以上,在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5.2.19 加强料场内用电安全管理,严禁私拉乱扯临时用电线路;站内严禁使用电炉、火炉烧饭、取暖,严禁焚烧物品。
5.2.20 认真做好交接班,详细填写值班记录;并将堆垛温度变化趋势、上一班出现的问题等情况向下一班交代清楚。未办理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5.2.21 料场应当建立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安全防火记录。
6 相关文件
6.1《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
6.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9篇 电气焊安全作业管理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和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项目部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或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由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喷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电气焊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第10篇 电气设备的管理与安全使用——万一触电要及时抢救4
作业人员万一发生触电事故,应及时抢救,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人触电后不一定会立即死亡,往往会呈“假死”状态,如现场抢救及时、方法得当,呈“假死”状态的人往往是可以救活的。据有关资料记载,触电后1分钟开始救治者,有9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6分钟开始救治者,也有10%的良好效果;触电后12分钟开始救治者,一般救活的可能性较小。这个资料虽不完全准确,但说明了抢救时间的重要。因此,触电急救应分秒必争,不能等医务人员来了再施救。要做到及时抢救,除平时对职工要进行必要的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外,还应进行必要的触电急救训练,以便一旦有人触电时,能迅速及时地得到救治,减少不必要的伤亡。触电抢救的基本方法如下:
1.解脱电源。如发现有人触电时,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如电源的闸刀开关或插销就在附近,可迅速拉开闸刀开关或拔掉插销,如是电灯拉线开关,拉掉开关后还应拉开闸刀,因拉线开关只控制单线,而且控制的是相线,拉掉开关后电源是否切断并不保险。如闸刀开关或插销离触电地点较远,则应迅速用绝缘良好的电工钳或干燥的棍棒、利器(如刀、斧、铲等)把电源线拨开或切断,拨开或切断后的电源线应进行安全处理,防止又有人触电。如现场无任何合适的绝缘物可利用,而触电人的衣服又是干燥的,在救护人员穿鞋绝缘的情况下,可用包有干燥衣物的一只手去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若触电人的衣服是湿的,救护人未穿鞋或穿湿鞋,则不宜采用此方法抢救,以上抢救只适用于低压触电情况下的抢救,若遇高压触电则应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拉掉高压电开关。
2.对症救治。当触电人脱离电源后,一要迅速根据具体情况对症救治,二要迅速向医务部门呼救。如触电人伤害并不严重,神志尚清醒,只是有些心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虽普一度昏迷但尚未失去知觉,此种情况,只要使触电人就地安静休息1~2小时,并仔细观察即可。如触电人伤害较重,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则应采用口对口人工呼吸法抢救;如有呼吸,但心脏停止跳动,则应采用人工胸外挤压法抢救。如触电人的伤害情况很严重,心跳和呼吸都已停止,则应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和人工胸外挤压法施救;如现场只有1人抢救时,可交替使用这两种方法;先进行口对口吹气2次,再做心脏挤压15次,如此循环连续操作。注意:挤压时定位要准确,用力要适当,不可用力过猛,以防挤出胃中食物,堵塞气管影响呼吸,或造成肋骨折断、气血胸和内脏损伤等。但也不能用力过小,达不到挤压的效果。
对心跳和呼吸都已经停止的触电人实施抢救时,一般需要很长时间,必须耐心地持续进行,只有当触电人面色好转,口唇潮红,心跳和呼吸逐步恢复正常时,才能暂停数秒钟进行观察。如触电人还不能维护正常心跳和呼吸,则抢救必须继续进行。
触电急救应就地进行,只有在条件不允许的情况下,才可把触电人抬到可靠的地方进行抢救。在送往医院途中,抢救工作也要继续进行,不能停止,直到医生宣布可以停止时为止。抢救过程中不要轻易注射强心针(肾上腺素),只有当确定心脏已停止跳动时,才可使用。
章仁根
第11篇 电气安全管理与技术
第一节 电气危险因素分析
事故的分类
㈠ 电气事故对人体的作用
电气事故对人体可能造成电击﹝内伤﹞和电伤﹝外伤﹞两种类型的伤害。电击时,电流通过人体内部,造成人体内部组织的破坏,使人出现痉挛、呼吸困暖,心脏停跳,甚至造成死亡。电伤是对人体外表造成的局部伤害,如电弧烧伤,熔化的金属渗入皮肤等。
对物体的作用
主要是设备、以及房屋烧毁、引起电气装置失灵。
对环境的干扰与污染
主要是指电磁污染、雷电等。
二次事故
是指电气事故带来的其他破坏作用的事故。如高处作业触电导致坠落;引起火灾爆炸等。
㈡ 触电的几种方式
两相触电:指人体的二处同时触击二相带电体而引起的触电事故。
跨步电压触电:当人的两脚站在具有不同电位的地面上,由于两脚之间所呈现的电压差﹝称为跨步电压﹞而引起的触电。通常,在高压故障接地点附近或有大电流通过的接地装置附近,都有可能引起跨步电压触电。
二 影响触电危险程度的因素
根据对触电事故的分析及实验资料表明:导致触电危险的因素固然很多,但足以对人体内部造成威胁的,主要有以下因素。
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人触电时,电流是主要的伤害因素,电流对人体的损害程度,将随着电流的增大而增长。
1、按照电流的大小和人体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可将电流化分为三级
(1)感知电流:
感知电流是引起人的感觉的最小电流。资料表明,对于50赫兹的交流电而言,男性的感知电流约为1.1ma;女性约为0.7ma。
(2) 摆脱电流
摆脱电流是人触电以后,能自主摆脱电源的最大电流。从安全角度考虑,对于50赫兹的交流电而言,男性的摆脱电流约为9 ma;女性约为6 ma;
(3) 致命电流
致命电流亦称为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它是指在较短时间内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最小电流。
一般认为,对于50赫兹的交流电,当电流≥50 ma时,对于人体具有致命的危险,但由于人体电阻是一个随着皮肤潮湿程度完整状况、接触带电体的面积、以及人体施加压力的大小而变的变量,所以,这里指出的致命电流也并非为一个定值。
2、影响电流大小的因素取决于电阻和接触电压。
(1)与人体电阻的关系。
(2)若人体皮肤干燥、绝缘程度较好,或环境的导电性差,通过人体的电流则较小。
(3)当线路的电压一定,人体电阻或线路阻抗大,则通过人体的电流就小。
(4)与接触电压高低的关系。
(5) 当人体的电阻一定时,电压高,通过人体的电流就大,较大的电流又导致人体电阻下降,又使得触电电流进一步上升。
(6) 通电时间的长短
电流通过人体的持续时间与损伤的程度有密切的关系,通电的时间越长,造成人体死亡的可能性就越大,这是因为:
(1)通电时间越长,电的能量积累将明显增加,引起心室颤动的电流就相对减少。
(2)通电时间越长,与心脏博动间隙重合的可能性越大,造成心脏停跳的威胁也越大。
(3)通电时间越长,造成人体皮肤的损伤(表皮角质层)越大。
3、电流的途径
人体受损伤程度的大小,主要取决于通过人体心脏电流的大小,它与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有关。
各种不同通电途径的相对危险性可以用心脏电流系数(电流在给定的通电途径流过时的心脏电场强度与同样电流经左手----双脚通路时的心脏电场强度的比)来表示。
各种不同通电途径的心脏电流系数
通 电 途 径 | 心 脏 电 流 系 数 |
左手至左脚;右脚或双脚;双脚至双脚 | 1.0 |
左手至右手 | 0.4 |
右手至左脚、右脚或双脚 | 0.8 |
背至右手 | 0.3 |
背至左手 | 0.7 |
胸部至右手 | 1.3 |
胸部至左手 | 1.5 |
背部至左手、右手或双手 | 0.7 |
除人体电阻外,还与人的性别、年龄,健康状况有关。
一般,心脏病人最危险,体弱者比健康人危险,女性比男性危险,小孩较成年人危险。
触电事故的原因主要有那些?
造成人体触电事故的原因很多,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
(1)缺乏电气安全知识或对电的知识一知半解,例如:
(2)使用没有绝缘能力的工具,盲目检修(安装)电气设备;
(3)用铜(铁)丝任意代替保险丝,使之失去保险作用;
(4)违反用电管理规程,乱接临时电源线(俗称地爬线、拦腰线
(5)用非绝缘胶布包裹导线接头;
(6)将三眼或四眼插头的接地端子误接到相线上,使设备外壳带电;
(7)装接“一火一地”照明;
(8)赤手拨拉绝缘老化或破损的导线。
(9)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与漏电保护器配用或带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垫上。
(10)工作中无安全措施或违反操作规程;
(11)检查电气设备时,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检修前又未进行验电或虽经验电,但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12)在检修线路时,约时停送电,自以为时间到了,未经验电就开始工作,其实还未停电。或自以为时间还早,在线路上继续工作,其实已经送了电。
(13)带电检修设备时,没有按要求采取完善而可靠的技术措施,或使用未经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或指派未经培训合格的人员参加检修工作。
(14)在停电线路﹝设备﹞上工作时,未在规定的地方挂警示牌或没有执行严格的监护制度,或为在停电线路上挂接地线。
(15)检修设备线路时,自以为采取了安全措施,而未注意周围情况,误触到带电部分。
(16)在架空线下建造房屋或进行起吊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误触到导线。
⑶电气设备、设计或安装不符合安全要求、或管理不良。
不按规定架设线路,电杆和导线的机械强度不够,导线接头处连接不牢或电杆已出现裂纹造成短杆、断线。
导线绝缘老化、破损或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致使行人或操作者误触带电部分。
电气设备的防护措施失效,缺乏定期检查,如金属外壳保护线松脱或接触不良,电气设备绝缘损坏后,造成外壳带电等。
㈢触电事故有哪些规律?
⑴发生和发展的速度快、死亡率高。
触电事故最大的特点是发展的速度快,能在相当短的时间内对人体造成严重的损伤,与其它事故相比,触电事故死亡率高。
⑵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一般在高温季节﹝7、8、9三个月﹞容易导致触电事故,这是因为夏季气温高,空气湿度大,降低了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另外,高温人体多汗,且外露的皮肤处于湿润状态,使皮肤的电阻变小,增加了触电的危险性。
⑶ 低压触电事故较高压触电事故多。
据统计,低压引起的触电占触电事故的80%以上。这是因为低压应用范围广、人们接触的机会多。此外,一些人对低压有麻痹思想,错误的认为:“低压触不死人”。这也是低压事故多的原因之一。
单相触电事故多
统计资料表明,单相触电事故占占71%以上,这是因为,单相设备用途广泛,使用频繁,容易引起操作者思想麻痹。
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事故多。
一些单位,手持电动工具有操作者保管,管理制度不严,致使这类工具不能按期维护保养、检测和正确使用;有的移动式设备由于使用场所经常变更,使用时又未按规定装设,有的电源线破损,老化,或者屏护不良,电气裸露点多,往往导致事故。
中年人触电事故多
一方面这些人多是直接操作者,接触电气设备的机会多,另一方面,操作者中部份人对安全用电的知识一知半解,不懂得自我防护,对事故抱有侥幸心里。
上一页12下一页(7)身体素质差的人触电事故多
分析表明,造成触电事故后的严重程度与触电的身体素质有关,身体素质差包括那些身体疲劳、精力不能集中的人,尤其是患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精神系统疾病的人,造成触电事故的后果较严重。
管理混乱事故多
以众多的触电死亡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到,发生死亡事故的单位往往是电气管理水平差或者有漏洞,有死角、没有做好对不安全因素的预知、预控工作。电气设备的本质安全状况差、则事故概率大。
12、导致人体触电危险程度的因素主要处决于哪些因素?
导致人体触电危险程度的因素主要处决于通过人体电流的大小,电流通过人体的途径、电流频率、电流作用与人体的时间和触电者的身体状况以及作业环境条件等因素。
13、什麽是直接防护技术措施?它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直接防护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人体误触电气设备的带电部分而遭受危害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直接防护的技术措施主要包括:
1)绝缘。 即用绝缘材料将带电体完全包裹起来或封闭起来,在绝缘材料没有损害时,只有用工具才能除去。
2)设置屏护或障碍。 即当电气绝缘不足或不能保证绝缘时,使用金属或非金属的屏护装置来防止人体触及带电体。屏护装置应能防止自由移动,必要时应有联锁装置和信号装置,或设置障碍,使人在不能超越障碍时能意识到危险。
3)保持距离。即为防止人体或物体触及或过分靠近带电体而保持的各种距离(包括高度)。
4)采用安全电压。即根据不同的工作环境,将设备(或工具)的工作电压限制到不致于造成人体直接接触时发生触电危险的范围内。
14、什麽是间接防护措施 它主要包括那些内容?
间接防护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人体遭受因故障而带电的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上危险接触电压伤害及设备意外事故而采取的防护措施。它主要包括:
1、自动断开电源。既根据低压电网的运行方式和安全需要,采用适当的自动化元件和连接方法,使故障发生后能在规定时间内自动断开电源,防止发生危险。对于不同的低压电网,可分别采取过电流保护、短路保护(包括接地保护)绝缘监视等保护措施。
2、加强绝缘。既采用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电气设备,或者采用另有共同绝缘的组合电气设备,防止工作绝缘损坏后,外壳意外带电。
3、 不导电环境。既采用绝缘材料敷设工作场所的墙和地板,以防止设备工作绝缘损坏后造成人体触电。
4、等电位环境。既把所有容易出现危险的设备,装置外露可导电部分互相连接起来,等化其间电位,以防止出现危险的对地电压。
5、电气隔离。既采用隔离变压器或有同等隔离能力的发电机供电,以实现电气隔离,防止裸露导体故障带电时造成触电危险。一般要求被隔离回路的电压不得超过500伏,不得与其它电气回路或大地相连。
15、移动式风扇有哪些安全要求?
1)外壳要接pe线,并且连接可靠,有一定的机械强度。
2)每年入夏前必须进行检修、测试一次,绝缘电阻值应≧1兆欧
3)电源线应采用多股铜芯橡套软电缆,插销、电缆与电压功率匹配,中间无接头,长度不宜超过10m
4)要有完整的全封闭防护栅网,防护网应符合国际gb8196---87
《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既防护手指误通过造成伤害,以手指无法伸入为合格,一般网孔直径或短轴尺寸应≤12.5mm、与旋转面间距≤92mm,网罩及风叶固定可靠,无晃动现象,机械部分无松动。
5)除防爆风扇外,其他电风扇不应在有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的环境中使用。
1、设备设施要做到:
有轴必有阻(防护罩),有台必有栏,有电必有屏蔽,用电必接零,危险必连锁,运动必限位,有电必显示,压力必显示,超压必泄压,危化必防爆,超期必检验,标识必齐全,输送除静电,易燃必防雷,运行必制动,启动必信号,气瓶必隔热,容器应防撞。
学习线路穿管。
按照规范,布线时必须将电线穿入线管内,主要是因为:
㈠穿管布线是布“活线”的基础,为了以后线路维护、更换打下基础。
㈡防止电线的绝缘层受损。如果直接埋进水泥砂浆中,硅酸盐可能会腐蚀电线的绝缘层,导致电线绝缘下降而造成短路; 穿墙线必须穿管,禁止将电源线直接从墙孔穿过。
㈢防止火灾。万一电器短路造成电线绝缘层着火,线管能起到阻止火苗蔓延的作用,因为线管是用阻燃材料做的,本身不会燃烧,通常称为“阻燃管”。如果没用线管,电线旁边还有其它线料或易燃物就危险了。
㈣散热作用。因为导线的截面积是由负荷决定的,布线时一般都留有富余量,,还可以缓解特殊情况引起的线材发热。 防止以后电线老化 产生电火花引起火灾 。
㈤线路维修方便。如果直接糊在水泥墙﹙路﹚里面,一旦线路出现问题,就要把整个墙﹙路﹚都刨开。
㈥、防止腐蚀物对电线的直接侵害, 减短 电线寿命。防止损坏、 防潮 、防蛀。
㈦、应使用管壁厚度为1.2 mm 的电线管。要求管中电线的总截面积不能超过塑料管内截面积的40%,例如:直径20 mm 的 pvc 电管只能穿1.5
平方mm 截面导线5根,2.5平方mm 截面导线4根。
㈧、 材料选用, 电线应选用铜质绝缘电线或铜质塑料绝缘护套线,电缆最好选用带铠的紫铜材料。
㈨、布线施工 :
1、电气布线时,暗管铺设需用pvc管,明线铺设必须使用pvc线槽,这样做可以确保隐蔽的线路不被破坏。
2、在同一管内或同一线槽内,弱电系统(包括电话线、网络线、电视闭路线等)与电力照明线不能同管铺设,以避免使电视、电话的信号接收受到干扰。
3、线路接头过多或处理不当是引起短路、断路的主要原因,如果墙壁的防潮处理不太好,还会引起墙壁潮湿带电,所以线路要尽量作做绝缘及防潮处理,有条件的可以进行“涮锡”﹙电线多股线头挂锡﹚或使用接线端子。另外,敷设线路的面板联接端线应留出20~30cm的长度,以保证线路检修的方便。
4、施工保护, 做好的线路要注意及时保护,以免出现墙壁线路被电钻打断或打穿pvc线管或护套线而引起的线路损伤。 线路转弯应用角弯接头,禁止将线管折弯,变成“死线”。
按照标准规定在每个施工工序结束,都要进行质量验收,并应做好验收记录,不合格要立即整改。工程竣工要有线路图入档保存。
手持电动工具的分类
i类工具
(普通型电动工具)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其本身的绝缘,而且必须将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电源线路中的保护零线作可靠连接,这样才能保证工具基本绝缘损坏时不成为导电体。这类工具外壳一般都是全金属。
ⅱ类工具
(绝缘结构全部为双重绝缘结构的电动工具)其额定电压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这类工具外壳有金属和非金属两种,但手持部分是非金属,非金属处有“回”符号标志。
ⅲ类工具
(即特低电压的电动工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50v。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含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这类工具外壳均为全塑料。
ⅱ、ⅲ两类工具都能保证使用时电气安全的可靠性,不必接地或接零。
手持电动工具电缆长度的条文用电安全是有明确的规定,不超过五米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3--83中第5.1 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
建议: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在一般场所,尽可能选用ⅱ类工具。ⅱ类工具在防触电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绝缘的附加安全防范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识别该工具是否为ⅱ类工具,可检查工具明显部位应有ⅱ类工具结构符号。
接线方法
1、线路相序、相色正确,标志齐全、清晰。
2、相序排列:
(1)上下布线交流:a、n、b、c,直流正、负;
(2)水平排列时,面对负荷由左向右,交流:a、n、b、c,直流为正、负。
(2)线路相色,交流:a相为黄色、n相黑色、b相绿色、c相红色;直流为:正极赭色,负极蓝色。
(3)地下线路应有清晰的坐标或地上标志,以及档案资料。
第12篇 电气电工班组安全管理措施二
4.1班组长要努力提高自身管理知识、管理水平
班组长要不断地学习新知识、新理念、新经验,不断提高自己业务水平,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能只局限于自己眼前那一摊子事情,更不能认为自己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靠着“吃老本”就可以不用学习或者放松了学习,要积极扩展自己知识面、开阔视野
4.2加强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这两个基本技能培训
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考核运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两个基本项目,它直接关系到企业效益和安全生产指标班组任何形式培训,都不能脱离这两个主要环节在平时倒闸操作任务不多情况下,可以开展一些模拟开票练习现在变电单位普遍采用了微机开票,矫正了运行人员过去存在随意开票情况,缩短了开票时间但也出现了一些弊端例如,有职工不开新票,而直接调用存在微机里面操作票,这样就降低了操作人员操作效率过去一些老同志都手写操作票,因而对操作每一个步骤都非常清楚,干完一项之后马上就能进入下一项操作,而年轻操作人员干完一项之后还要反应很久才能知道下一项什么,往往监护人拿着票告诉操作人到哪里、干什么因此,在平时开票训练中,要象写票一样,一项一项来练习,写完之后,将操作票与标准比较,找差距,关键分析问题原因,自己错在哪里、漏了什么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水平同样,事故处理也不能忽视,平时反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要认真开展,重在落实要讲清问题,摆明道理,使职工从心里感到学到了真正有价值知识
4.3开展职工职业道德教育
我局前段时间下发了《哈尔滨电业局职工职业道德教育读本》,里面详细地阐述了社会主义新时期对电力职工道德规范和要求,同时对李庆长等一些省内电力系统优秀模范、全国劳模事迹也做了报道班组应结合这些优秀人物先进事迹适时开展政治学习活动,鼓励先进、批评落后通过多种形式教育活动,使职工认识到自己光荣职责,树立贡献企业、报效祖国崇高理想和信念
5 双管齐下,加强安全监督机制
为了搞好安全生产,企业仅仅靠教育、培训不够,更重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机制,从管理上规范职工行为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安全生产责任状等在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三级控制中,要明确规定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不发生轻伤和障碍要开展切合我局实际情况“五查”,“安全大检查”活动改变“以罚代管”不良作风在实际作业中要求做到:作业全过程都处于受控状态,作业者100%执行规程, 100%执行安全措施,每项作业都必须在周密安全措施、有效技术措施及有力组织措施下进行班组安全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基层安全监督作用
班组对于违章原因和暴露问题,不能隐瞒,要举一反三,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对发生问题,要吸取教训,尽可能扩大改进工作局面,使之在提高安全水平方面收到更多实效在具体工作中,既要分工负责,又不能过分地受分工局限在搞好职责范围内工作同时,与有关人员协调配合,制定一套符合本班组实际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和完善。
第13篇 机电设备管理及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一、机电设备管理
1、井下机电设备应符合完好标准。
2、电气设备的选用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气设备防爆率必须达到100%。
3、井下变电峒室必须设在进风流中,机电峒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0。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
5、额定功率为40kw及以上的低压电气控制设备,应使用真空接触器。
6、供电线路必须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工作面的煤电钻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
7、井下变电所应设经过培训合格的值班人员值班。
8、井下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前,必须先切断电源,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在作业巷道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以下时,方可用同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验电,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9、普通型携带式电气设备测量仪表,只准在瓦斯浓度1%以下的地点使用,并由瓦斯检查员实时检测作业地点的瓦斯浓度。
10、所有开关的手把在切断电源时,都必须闭锁,并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
11、井下低压配电系统同时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电压时,低压电气设备上,明应显标出其额定电压值。
12、检修井下电气设备必须是专职电钳工,其他人员不得操作。
13、操作高压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靴子或站在绝缘台上。
14、一切容易碰到的裸露的电气设备及带动机器外露的传动设备都必须加装防护罩或遮栅,防止碰触危险。
15、机电设备的操作必须按《机电设备操作规程》操作。
16、机电设备的检修必须按设备的检修周期要求进行。
17、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前部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8、工作面倾角在15度以上时,采煤机必须有可靠的防滑装置。
19、更换截齿和滚筒上下3m内有人工作时,必须护顶,切断电源,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20、刮板输送机严禁乘人。用刮板输送机运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21、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的液力偶合器,必须按所传递的功率大小,注入规定量的难燃液,并经常检查有无漏失。易熔合金必须符合标准,并专人检查,严禁用不符合标准的物品代替。
22、工作面输送机头与顺槽输送机搭接合理,底链不拉回头煤。
23、顺槽胶带输送机机架平稳,胶带不跑偏。
24、乳化液泵站和液压系统完好,不漏液,压力≥30mpa,乳化液浓度不低于3~5%,使用乳化液自动配比器,有现场检查。
25、电缆悬挂、管子铺设符合规定,开关要上架,煤电钻电缆要盘好。
26、供水管理:
(1)、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九条第四个规定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关规定。
(2)、巷道供水管路不得有多通、羊角出现。
(3)、供水管路悬挂与巷道平直和电缆两帮分开,因为条件不允许方可悬挂在电缆下方,距离不小于300以上。
(4)、管路不应有跑、冒、滴、漏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采煤机、泵站的水质要经过过滤,中硬以下,最好是软水,即ph值为7捉左右,水中无机械杂物和悬物。
二、电气安全技术措施
1、过流保护:必须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执行,实际供电中各开关的整定值按供电设计中提出的整定,如有变化必须及时整定。
2、漏电保护:
1)、执行《煤矿井下漏电继电器的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机电队每天设专人对变压器漏电保护进行本身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既不拒动也不误动,禁止漏电继电器甩掉和假投,每月必须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做漏电继电器远方漏电模拟试验,确保漏电继电器灵敏可靠,每次的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2)、1140v、660v、127v电压等级的漏电继电器单相漏电整定值必须大于等于22千欧、11千欧、3.5千欧。
3)、漏电继电器的试验用的接地极与接地导线和局部接地极与接地导线的金属裸露点的直线距离必须大于5米,试验用的接地棒与局部接地棒相同,设在水沟内或巷道潮湿处,在潮湿处时一定要埋好,试验用的连接导线用铜材质的至少为10平方毫米。
4)、煤电钻及照明必须坚持使用煤电钻综保和照明综保,必须坚持使用保护插件,禁止甩掉不用,确保可靠投用,接地装置的使用与要求和变压器的相同,煤电钻综保要求每班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照明综保要求每天有专职电钳工进行实验检查,检查实验必须有专门的记录。
3、井下接地保护:
1)、36v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构架等都必须有可靠的保护接地。
2)、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不得超过2欧姆,每一移动式电气设备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网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接地芯线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欧姆.
4)、所有电气设备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接地线)都应和井下主接极构成一个总接地网。
5)、下列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峒室、每个单独装设的高压电气设备、每个低压配电点、连接动力电缆的每个接线盒。
6)、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有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7)、设在其它地点的接地极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米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 mm的透眼,并垂直埋在地下。
8)、连接辅助接地极的极的接地导线及连接电气设备外壳的接地导线和高压接线盒两头的接地导线用镀锌钢绞线,截面积不小于50mm2,,铜线不小于25 mm2 。
9)、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检测接地线回路外,不得兼作其它用途。
第14篇 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1.4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1.5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
2.1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2.2 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3.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3.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3.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检查计划落实情况。
2.3.4 每年二月底前向国家电网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同时抄送中国电科院。
2.3.5 每年召开一次防止电气误操作专业会议。
2.3.6 审定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
2.3.7 组织或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2.3.8 负责所辖(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2.4 各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2.4.1 工作小组应组织制定本单位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岗位责任制,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
2.4.2 定期分析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和考核工作落实情况。
2.4.3 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4.4 每年一月底前向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上报上年度专业工作总结(见附录)、事故分析报告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2.4.5 将防误装置大修、维护和技术改造项目纳入本单位反事故技术措施。
2.4.6 组织防误装置技术培训。
2.4.7 参加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2.5 检修、基建、调试等单位和有关部门应对所从事的作业任务和过程中涉及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负责。
3.管理措施
3.1 设备停复役申请
电气设备停复役申请应充分考虑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安全要求,其工作流程应满足各级调度部门的有关规定。
3.2 操作票管理要求
3.2.1 操作票的填写、审核和使用及倒闸操作的基本条件和要求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3.2.2 倒闸操作典型操作票的编写、审核、批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变电站管理规范》有关要求。
3.3 倒闸操作管理要求
3.3.1 基本要求
3.3.1.1 操作人员应考试合格且名单经运行管理单位批准公布。
3.3.1.2 现场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分合指示、旋转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和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3.1.3 一次系统模拟图或电子接线图应与现场实际相符合。
3.3.1.4 应具备齐全和完善的运行规程、典型操作票和统一规范的调度操作术语。
3.3.1.5 应有确切的操作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3.3.1.6 应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
3.3.1.7 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
3.3.2 基本步骤
3.3.2.1 操作人员按预先布置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3.3.2.2 经审票并预演正确。
3.3.2.3 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3.3.2.4 接受调度发布的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3.3.2.5 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命名、编号和状态。
3.3.2.6 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与操作票内容相符并打勾。
3.3.2.7 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3.3.2.8 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3.4 防误装置管理原则
3.4.1 防误装置选用原则
3.4.1.1 防误装置应简单、可靠,操作和维护方便。
3.4.1.2 防误装置应实现“五防”功能:
1) 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
2) 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或手车触头;
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
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3.4.1.3 “五防”功能除“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现阶段因技术原因可采取提示性措施外,其余四防功能必须采取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强制性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指:在设备的电动操作控制回路中串联以闭锁回路控制的接点或锁具,在设备的手动操控部件上加装受闭锁回路控制的锁具,同时尽可能按技术条件的要求防止走空程操作。
3.4.1.4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鉴定的产品。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试运行考核后方可推广使用。新型防误装置的试运行应经国家电网公司、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同意。
3.4.1.5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微机防误装置或电气闭锁方式。
3.4.1.6 新建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
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远方操作的强制性闭锁。
3.4.1.7 高压电气设备应安装完善的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装置,装置的性能、质量、检修周期和维护等应符合防误装置技术标准规定。
3.4.1.8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电气设备的电动或手动操作闸刀必须具有强制防止电气误操作闭锁功能。
3.4.2 防误装置的构成及使用要求
3.4.2.1 微机防误装置
1) 微机防误装置应满足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和(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dl/t687-1999)》的要求。
2) 应做好微机防误装置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备份。当信息变更时应及时更新备份,以满足防误装置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
3) 应制定微机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和口令权限管理办法。
4) 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应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对应。
3.4.2.2 电气闭锁
电气闭锁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接地刀闸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气操作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3 电磁闭锁装置
电磁闭锁装置是将断路器、隔离开关、隔离网门等设备的辅助接点接入电磁闭锁电源回路构成的闭锁。接入回路中的辅助接点应满足可靠通断的要求,辅助开关应满足响应一次设备状态转换的要求,电气接线应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要求。
3.4.2.4机械闭锁装置
机械闭锁装置是利用电气设备的机械联动部件对相应电气设备操作构成的闭锁。机械闭锁装置应满足操作灵活、牢固和耐环境条件等使用要求。
3.4.3 防误装置解锁管理要求
3.4.3.1 以任何形式部分或全部解除防误装置功能的电气操作,均视作解锁。
3.4.3.2 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内容包括:倒闸操作、检修工作、事故处理、特殊操作和装置异常等情况下的解锁申请、批准、解锁监护、解锁使用记录等解锁规定:微机防误装置授权密码和解锁钥匙应同时封存。
3.4.3.3 正常情况下,防误装置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
3.4.3.4 特殊情况下,防误装置解锁执行下列规定:
1) 防误装置及电气设备出现异常要求解锁操作,应由设备所属单位的运行管理部门防误装置专责人到现场核实无误,确认需要解锁操作,经专责人同意并签字后,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方可解锁操作。
2) 若遇危及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解锁操作,可由变电站当值负责人或发电厂当值值长下令紧急使用解锁工具(钥匙),并由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报告当值调度员,记录使用原因、日期、时间、使用者、批准人姓名。
3) 电气设备检修时需要对检修设备解锁操作,应经变电站站长或发电厂当值值长批准,并在变电站或发电厂值班员监护下进行。
3.4.4 防误装置日常管理要求
3.4.4.1 防误装置日常运行时应保持良好的状态;运行巡视及缺陷管理应同主设备一样对待;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检修项目与主设备检修项目协调配合。
3.4.4.2 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供电公司(局)、超高压公司(局)或发电厂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到防止电气误操作逻辑闭锁软件的更新升级(修改)时,应首先经运行管理部门审核,结合该间隔断路器停运或做好遥控出口隔离措施,报相关供电公司(局)或超高压公司(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升级后应验证闭锁逻辑的正确恢复,并做好详细记录及备份。
3.4.4.3 运行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
3.4.4.4 防误装置管理应纳入厂站现场规程。防误装置投运前,应制定现场运行规程及检修维护制度,明确技术要求、定期检查、维护和巡视内容等。运行和检修单位(部门)应做好防误装置的基础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误装置的基础资料、台帐和图纸。
3.4.4.5 防误装置应与主设备同时设计、同时安装、同时验收投运,对于未安装防误装置或防误装置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运行单位或有关部门有权拒绝该设备投入运行。
3.5 设备检修中的操作规定
设备检修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操作,不得改变运行系统接线方式和安全措施,并且一般应采用常规操作方法在安全措施范围内进行。若采用非常规操作方法,应经现场当值运行人员许可并在监护下进行。
3.6 接地
3.6.1 接地的定义
3.6.1.1 操作接地是指改变电气设备状态的接地。操作接地由操作人员负责实施。
3.6.1.2 工作接地是指在操作接地实施后,在停电范围内的工作地点,对可能来电(含感应电)的设备端进行的保护性接地。
3.6.2 操作接地线的使用和管理,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有关规定。
变、配电站内操作接地线的挂设点应事先明确设定,并实现强制性闭锁。
3.7 工作接地线的管理
3.7.1 在变、配电站内工作,外部人员不得将任何形式的接地线带入站内。工作中需要加挂工作接地线,应使用变、配电站内提供的工作接地线。运行人员应对本站内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3.7.2 在线路上工作,工作负责人应对本作业班组装拆的工作接地线的地点和数量正确性负责。
4.技术措施
4.1 防误装置的技术原则
4.1.1高压电气设备的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
4.1.2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满足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和户外防水、耐低温要求。
4.1.3 防误装置不得影响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断路器、隔离开关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分合闸速度特性、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微机防误装置应不影响或干扰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和通讯设备的正常工作。
4.1.4 防误装置使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电源。
4.1.5 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
4.1.6 微机防误装置的机械挂锁应采用防锈和防腐材料制作。远方操作中使用的微机防误装置电编码锁必须具有远方遥控开锁和就地电脑钥匙开锁的双重属性。
4.1.7 微机防误装置的操作钥匙应具有经授权密码可跳过当前操作步骤的功能。电脑操作钥匙还应具有对同一地址码的电编码锁和机械编码锁进行开锁的双重属性。
4.1.8 通过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主站远方遥控操作、就地操作实现“五防”强制闭锁功能。
4.1.9 满足多个设备同时操作的要求,可实现多任务并行操作的方式。
4.1.10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的设备(如联络线、封闭式电气设备等),宜采取加装带电显示装置等技术措施达到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对采用间接验电的带电显示装置,在技术条件具备时应与防误装置联接,以实现接地操作时的强制性闭锁功能。
4.1.11 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电气闭锁回路应直接使用断路器和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严禁使用重动继电器。
4.2 计算机监控系统防止电气误操作要求
4.2.1 中央计算机监控系统防误闭锁功能应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功能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
4.2.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电气设备的远方和就地操作应具备完善的电气闭锁功能,或间隔内的电气闭锁加覆盖全站的可实现遥控闭锁的微机“五防”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
4.2.3 操作控制功能可按远方操作、站控层、间隔层、设备级的分层操作原则考虑。无论设备处在哪一层操作控制,设备的运行状态和选择切换开关的状态都应具备防误闭锁功能。
4.2.4 计算机监控系统应具有操作监护功能,以允许监护人员在操作员工作站上对操作实施监护。
4.2.5 当进行rtu校验、保护校验、断路器检修等工作时,应能利用“检修挂牌”禁止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此断路器进行遥控操作。
当一次设备运行而自动化装置需要进行维护、校验或修改程序时,应能利用“闭锁挂牌”闭锁计算机监控系统对所有设备进行遥控操作。
4.2.6 运行人员在设备现场挂、拆接地线时,应在“一次系统接线图”上对应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以保持两者状态一致。在设备上挂拆接地线,若设有联闭锁软件,则该接地线挂拆应参与闭锁判断。所有设置、拆除模拟接地线,均应通过口令校验后方可执行。
5.二次设备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原则要求
5.1 对压板操作、电流端子操作、切换开关操作、插拔操作、二次开关操作、按钮操作、定值更改等继电保护操作,应制定正确操作要求和防止电气误操作措施。
5.1.1 保护出口的二次压板投入前,应检查无出口跳闸电压、装置无异常、无掉牌信号。二次压板应有醒目和位置正确的标牌(标签)。
5.1.2 涉及二次运行方式的切换开关,如母差固定联接方式切换开关、备用电源自投切换开关、电压互感器二次联络切换开关等在操作后,应检查相应的指示灯或光字牌,以确认方式正确。
5.1.3 二次设备的重要按钮在正常运行中,应做好防误碰的安全措施,并在按钮旁贴有醒目标签加以说明。
5.1.4 应对不同类型保护制定二次设备定值更改的安全操作规定,如微机保护改变定值区后应打印或确认定值表,调整时间继电器定值时应停用相关的出口压板,时间定值调整后应检查装置无异常后再投入出口压板等。
5.2 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试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及相关管理规定。
6.附则
6.1 本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组织制定并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5篇 加气站电气安全管理办法
1、安全用电规定
(1)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电气装置应符合电气整体防爆要求。
(2)电器、线路保持完好无损,电器连接处采用专用接线头,紧密牢固。
(3)加气机内部及爆炸危险区域内的防爆电器每天进行检查,发现密封性能不良或损坏的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内禁止乱接、乱拉临时用电线路,因检修作业需要设置临时用电线路时,需办理《临时用电申请》。
(5)临时用电线路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0天,如确需延长使用时间,应报电气管理部门审批。
(6)临时用电线路应在规定日期内拆除。
(7)加气站办公室、休息间等场所不得使用明火电炉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静电)管理规定
(1)配电控制柜、储罐、泵撬、加气机及加气顶棚等要做防雷、接地处理。
(2)控制室内控制柜必须装有浪涌保护器。
(3)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易燃易爆区域每半年检测一次。
(4)每月定期检查售气机、加气枪导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并建立专门档案,以备查验。
第16篇 电气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与安全管理
一、要充分认识到电气工程在建筑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电气工程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电气工程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工期、投资和预期效果,工程质量直接影响到整体设备的安全运行、节能效果及工程投入使用后的使用功能。
二、电气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的责任心及工作能力
电气监理工程师应有对所负责的电气工程质量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充分应用自己的专业水平,深入、细致地搞好电气工程的技术、质量、签证、进度、安全等管理工作。
一个好的电气监理工程师首先要有全面的专业知识,不仅要掌握强电各系统的内容及施工规范,还要有丰富的弱电各系统的知识和经验;同时,还必须熟悉各种有关的设计规范、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及“非正式”的规定等,这些比施工规范要多得多,而且涉及面广,更新快。对于冶金行业的电气工程,尚无全面的国家级规范和标准,仅有个别子系统的规范和一些地方规范,目前来看,可以把这些地方规范作为参考。
尽管强电各系统的技术已比较成熟,但电气设备、材料及元件种类繁多,并且还在不断改进、更新换代,要想全面掌握各种电气产品的性能,不经过一定的努力、没有一定的经验积累是很难做到的。
要及时跟上冶金行业电气工程的发展,掌握各系统的技术状况,哪些是成熟的、可应用于工程中。
电气监理工程师还必须具有综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如工程概预算、招投标、工序衔接及工种配合、各种关系的协调等等。
三、电气监理工程师在图纸会审阶段应注意的问题
· 作为电气监理工程师,应该认真准备并组织好电气图纸会审工作,把影响工程质量,使用功能等方面的问题尽量在会审时解决。审图时主要应注意几点:1)高压、通讯、有线电视进户预埋套管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2)户外如果有照明等,也要预埋合适的套管,避免后期剔凿。3)动力配电、控制设计是否与相关专业的要求一致。4)电缆桥架、插接母线、线槽等的位置、标高是否合理及便于安装,避免与风管、水管等“打架”。5)预留套管、洞口是否有合理的平面布置图,标高、尺寸是否标注清楚。6)浴室、液压站、高低压配电室等特殊场所的电气安全保护是否符合规范及验收的要求。总之,在审图时要做的细致工作还很多,这里不一一列举。
四、电气工程的质量控制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质量控制
电气监理工程师不能只停留在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的水平,要全面熟悉设计图纸,努力并善于发现图纸中的不足,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对业主而言是维护其利益,对自己也是提高。
好的工程质量是由高素质高水平的施工人员完成的,这就要求施工前要对施工队伍及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严格审查,要求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保证工程质量的各项技术措施,而且应符合经会审的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监理工程师要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工程的总体技术交底,由于施工人员流动性较大,还要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分阶段进行交底。明确现行实用的规范及操作规程和顺序。对工程所需的资料表格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标准做到心中有数。对工程中所有的材料、设备进行考查和确认,防止不合格材料、设备进厂,为下一步工作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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