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建筑工程安全环境管理目标
建筑工程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及承诺
1 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
a)不发生人身死亡及以上的责任事故;
b)不发生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
c)不发生火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人民币的火灾);
d)不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同时5人及以上的食物中毒);
e)不发生流行性传染病(无甲型传染病、其它常见传染病,未形成多人同时患病);
f)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生活、工业垃圾及其他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和大面积水土流失)
g)不发生对施工区附近核电站的安全生产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如造成重大设备损坏、人身伤害、安全执照事件或停机、停堆事件等);
h)不发生治安保卫事件(构成刑事拘留及以上的事件、盗窃直接损失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事件);
i)不发生因人为失误造成的重大设施、设备等财产损失(直接损失一次超过10万元人民币)。
j)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能源和物资的消耗,减少资源的损失和浪费。
2 安全和环境管理指标
2.1 死亡事故为0;
2.2 造成1人重伤及以上的交通事故为0;
2.3 年度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0;
2.4 年度重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05天以上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重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0;
2.5 年度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上,105天以下及国家相关标准规定为轻伤的事故)发生频率为6 ‰以内;
2.6 未遂事故事件(损失工作日在1天以下,有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意外事件等)发生频率:项目部总体控制在5件以内;
2.7 大于1万元的盗窃事件发生率为0;
2.8 隐患事件项整改率100%;
2.9 违章和违纪事件整改率100%;
2.10 职业病年发生率≤0;
2.11 施工安全不符合项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率达100%;
2.12 重大设备、交通事故发生率为0。
2.13 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2.14 施工噪声排放达标;
2.15 固体废物控制:生活营地生活垃圾应分类在指定的地点倾倒、堆放,不得随意扔撒或者堆放,有可能发生渗漏的应装入防泄漏的垃圾桶内;在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有毒、无毒、无害、可回收利用等在指定地点分类堆放、统一由工程部安排回收或进行外运。
2.16 项目部计划在施工全过程中投入'施工安全措施费' 918000 元。
2.17 节能降耗创造价值不少于项目部年总产值的1%。
3 承诺
承诺在本项目中全面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
承诺把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放在第一位;
承诺严格遵守与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承诺按计划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意识,掌握必要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知识和技能;
承诺在施工中系统的控制危险源和环境因素,预防安全事故、污染事件及职业病,做到'无救援工地',争创'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程'、'环境保护先进单位'。
第2篇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的思路及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领导到制度,从检查落实到责任目标,应形成完整的规范。施工单位和开发商(业主)、监理公司要从工程的安全角度加强调控。①注重管理法规制度建设。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安全细则,如《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管理达标规定》(23条禁令)和《扬尘控制八项标准》《民工宿舍冬季取暖标准》,将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法规化;②落实安全施工责任制。从项目负责到工段头目,层层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实施不同的责任负责制。到工地围挡、临建设施、控制扬尘、材料堆放、施工道路、冬季取暖和生活区管理都有章可循,施工现场全面实行标准电闸箱(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规范和提升用电设备安全性能。并要求建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全过程监督和安全施工评价。特别对质量安全事故,对事故单位的企业负责人和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对监理单位和项目总监同时给予处罚。并通过限制市场准人的手段对违规公司进行强力约束,促使各级领导抓好安全工作。
2、抓全员教育,提高安全施工意识
为使企业管理人员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操作人员安全操作技能,提高农民工安全防护意识施工企业应加大培训力度,实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应包括: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教育内容,即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
(2)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高空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急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
(3)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即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安全技术交底包括:(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3、依据工程现状,加大施工安全检查力度
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应该突出重点,随时检查,防止隐患。特别做好以下的检查:
(1)重点检查塔吊、物料提升机和外跨电梯运行中的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超高脚手架的搭设和密目安全网的挂设。(2)施工用电的检查。严禁私接乱拉电线和一闸多机,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3)深基坑施工和建筑工地禁止使用不合格钢管、扣件,新购进钢管、扣件一律实行交易备案制。(4)冬季民工住宿采暖的检查。只允许采用集中住宿基地、连接燃气管道、室外标准炉具、单独敷设电暖气四种取暖方式。(5)高处防护密目网封闭化的检查。
4、 建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防范措施
现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走向成熟,走向国际的重要标志之一。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以强化。
(1)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中心,强化安全标准实施,形成严格执行强制性安全标准、自觉自愿执行安全标准的新局面。其举措是:大力推行建筑行业强制性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坚决执行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抓好安全标准的宣传工作。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安全生产标准水平,增强安全标准适应市场的能力。其举措是:加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引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使安全管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以安全目标管理为主线,采取一系列相应措施去努力实现这一目标。其举措是:重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总之,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机制,控制为实现安全目标全过程的活动。
总之建筑工程只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才能真正做好建筑施工的安全工作。
第3篇 浅议建筑工程安全管理与诊断
一.引言
近一段时期以来,随着我国城乡建设的迅猛发展,大量的农民工,以及一批资质不全、管理混乱的施工企业开始进入建筑工程领域,使得安全事故频发,给经济发展造成了极大的损失。以下是某省自2003年以来所发生的部分重大安全事故的原因、损失及伤亡情况统计表:
表1 某省重大伤亡事故统计明细表
序号 | 发生时间 | 事故类型 | 工程名称 | 事故原因 | 死亡人数 | 监理情况 |
1 | 03.3.25 | 坍塌 | 某大学经贸管理学院 | 无施工图设计、砖模支护不牢、模板断面小、自然风力较大。 | 2 | 有 |
2 | 03.12.13 | 高处坠落 | 某水塔工程 | 支撑强度不够,安全技术措施不当,违反操作规程。 | 4 | 有 |
3 | 03.12.30 | 高处坠落 | 预程小区8#商住楼 | 违章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 | 2 | 有 |
4 | 04.2.26 | 坍塌 | 某药厂办公楼 | 吊车上料荷载过于集中,冲击力过大,设计变更后,自重变大。 | 死5 伤9 | 有 |
5 | .04.3.8 | 高处坠落 | 某企业2#职工住宅楼 | 现场管理不当,施工人员违章作业。 | 1 | 有 |
6 | 04.3.11 | 坍塌 | 某小区6#楼工地 | 模板支撑技术不符合标准,施工人员违章操作,人员过于集中,荷载过大。 | 伤2 | 有 |
7 | 04.5.12 | 坍塌 | 安彩信益二期1#c烟囱 | 施工队擅自使用未经培训的农民工上岗作业,事先违章拆除2根缆风绳,又未采取任何其他有效措施,导致井架失稳坍塌。 | 死21 伤9 | 有 |
8 | 04.5.14 | 高处坠落 | 君临广场商业楼 | 该工程由甲方直接发包,施工单位未申报有关手续;施工用吊篮属建设厅已明令禁止的自制吊篮。 | 3 | 有 |
二.原因分析
从以上部分安全事故中,我们可以发现安全事故一但发生,往往是人命关天,损失巨大,它不仅影响到工程的进度、投资的收益,还严重的影响到经济建设的稳定,这与我们的建设方针是背道而驰的。究其原因可以发现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操作人员素质低,大多未经任何正规培训,擅自从事高危险作业。如在安彩信益二期1#c烟囱工程事故中,当日从事井架拆卸作业的42人中,绝大多数为临时招募的本地农民工,未经任何安全作业培训,最终酿成21死,9伤的重大工程事故。
2.施工单位资质不达标,现场管理混乱,不按规定履行其职责,但又没能得到及时监督、纠正。
3.,监理没能发挥有效的监督管理职能,在对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上缺乏有力的机制。纵观一系列的安全事故,几乎全都有监理单位存在,但在施工过程中一些基本的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做法却并没的到及时的查处。
4. 工程管理制度存在缺陷。仅依靠政府部门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施工检查,很难达到发现与制止工程事故的目的。
5.“三违现象”严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基本建设程序已成为形成工程事故的直接原因。
任何一起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几项原因的综合,而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制约机制,改变现有安全管理体系则是当务之急。对此笔者认为实施现场安全监理,加强现场监管力度是一项有效的办法。
第4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规范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人的行为
2、物的状态
3、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关键的操作
5、施工技术参数
6、施工顺序
7、技术间歇
8、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5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工程施工中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一标五规范'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排施工和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编制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安全。
2、安全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通过了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我们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项目的安全管理小组,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对本工程,将建立以项目的安全管理为主体、上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和监理进行监察的多级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安全的主体,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安全工程师、项目各管理部门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3、安全制度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除本《施工组织设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外,凡重大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均应编制安全方案。
专业分包应结合各自的专业施工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本项目部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的新工人入场都应进行入场教育。
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作定期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4、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工程所处位置、周围居民情况等)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时按各施工阶段确定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针对辨识、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预防措施,经事业部总工审批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基础、主体、装饰),及时组织对所辖区域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评价。如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项目经理部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修改后的管理方案报区域/专业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项目经理部在组织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过程中,应如实填写'危险源辨识评价表'(j-62)、'危险源清单'(j-63),并事业部总工审批。
对评价出的危险源,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
5、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包括:
个人安全防护系统,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等;
脚手架安全防护;
临边、四口的安全防护;
各种防护棚等。
1)脚手架防护
(1)本工程三层以下的主体结构施工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三层以上采用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
(2)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采用由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并批准生产的定型产品。
(3)脚手架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4)外脚手架每层满铺脚手板,使脚手架与结构之间不留空隙,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安全网在国家定点生产厂购买,并索取合格证。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四口'防护
(1)通道口:用钢管搭设宽2米、高4米的架子,顶面满铺双层竹笆,两层竹笆的间距为800mm,用铁丝绑扎牢固。
(2)预留洞口:
边长在500mm以下时,楼板配筋不要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并固定。楼面洞口边长在1500mm以上时,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见图。
竖向不通行的洞口用固定防护栏杆;竖向需通行的洞口,装活动门扇,不用时锁好。
(3)楼梯口
楼梯扶手用粗钢筋焊接搭设,栏杆的横杆应为两道,见下图。
(4)电梯井口:
电梯井的门洞用粗钢筋作成网格与预留钢筋焊接。电梯井口防护见下图。
正在施工的电梯井筒内搭设满堂钢管架,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随着竖向高度的上升逐层上翻。井筒内每两层用木板或竹笆封闭,作为隔离层。
2)临边防护
(1)楼层在砖墙未封闭之前,周边均需用粗钢筋制作成护栏,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刷红白警戒色。
(2)外挑板在正式栏杆未安装前,用粗钢筋制作成临时护拦,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
3)交叉作业的防护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遵守下列要求:
(1)禁止在同一垂直面的上下位置作业,否则中间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2)在进行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模板、架子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3)楼层堆物(如模板、扣件、钢管等)应整齐、牢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高空作业人员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严格执行'三宝一器'使用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质量好的漏电保护器。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4)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楼梯间照明和行灯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所有施工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施工。
5)机械管理措施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各,要按干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了,安全装置可靠。
(2)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钢筋切断机、对焊机等需要搭设护棚的机械,搭设护棚时要牢固、美观,符合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
(4)临时各种设施的各种电箱式样标准统一,摆放位置合理便于施工和保持。
6)三大机械管理
a塔吊安全使用:
(1)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塔吊、输送泵的管道、施工电梯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并定期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6)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电要停止运作。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7)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要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
(8)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9)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起吊后应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10)塔吊安装完毕,经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b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安全:
(1)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2)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路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3)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强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4)向溜槽内铲送砼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
(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和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7)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入出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9)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理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c施工电梯的使用安全
(1)严格按照安装方案进行组装,组装后报北京市劳动部门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2)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要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准使用。
(3)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到吊篮内工作,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
(4)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5)吊篮上设置摄像装置,操作室设电视监控,以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6)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7)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严禁超载运行。
(8)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7)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5)乙炔瓶上应有明显标志。瓶上应有防震圈,要防暴、防晒。
第6篇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技术保证措施
(一)场容场貌
1、工地围档:
工地四周设置连续、整齐、牢固的围档,高度不应小于1.8m,出入口设置大门,并且有门卫和门卫制度。
2、道路、地面:
地面、道路要硬化,道路坚实、平坦,并有排水措施,现场拌料、运输砂浆、砼过程中做到不漏、不洒、不剩,施工污水不准直接进入下水道。
3、材料堆放:
材料按总平面布局分类堆放有序,并且有标识,废料应及时清理掉。
4、五牌一图:五牌一图必须齐全,并且美观、整齐,在施工通道和作业面必须搭设醒目的且有针对性的警示牌。
5、现场文明气氛:
现场有宣传标语,要有黑板或报栏,内容要经常更换,工人穿戴整齐、行为文明。
6、成品保护:
要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严禁损坏和污染成品。
(二)卫生状况
1、职工宿舍卫生:
有卫生管理制度,卫生值日表,做到天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应明显划分,睡铺须使用正规单人床,床上用品各类物品放置整齐,做到清洁美观,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加热电器。
2、食堂卫生:
食堂选址远离污染源(污水沟、厕所、垃圾箱等)30m以上距离,并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藏等场所以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灶台及周围要镶贴白色瓷砖,并有通风排烟设备,地面应铺设地砖,每天要打扫干净,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食堂内必须吊顶并刷白,食品生与熟,原料与成品,食品与杂物等要严格分开,要有防尘、防蝇、洗刷、消毒设备、食堂卫生制度有关证照齐全,炊管人员需持有健康证和培训证、穿戴做到白衣、白帽、白口罩、文明操作。
3、办公室卫生:
办公室应有卫生值日表,窗明地净无蚊蝇,办公室用具摆设整齐,工作人员穿戴行为文明,不随地吐痰,乱弹烟灰。
4、厕所卫生:
厕所必须远离食堂30m以外,屋顶墙壁要严密,门窗齐全,照明通风良好,便槽必须铺设瓷砖有水冲设备和洗手池,并有专人天天负责打扫,使槽内无污垢、垃圾、无明显臭味。
5、楼面卫生:
楼层整洁,无建筑垃圾,严禁在建筑物内随地大、小便,高层建筑每施工作业层必须设置便桶并有专人清刷,工人操作点必须有良好的照明,周围必须整洁,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三)爱民便民及其他
1、爱民便民:要有切实可行的爱民便民措施为周围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在工地周围张贴向居民、行人打招呼的标语及告示牌,不擅自夜间施工,不发生扰民事件。
2、其他:工地无闲杂人员,宿舍内不准住有职工家属和小孩,现场施工人员挂牌上岗,工地无重大盗窃事件和各种违法事件发生,工地有防火制度和防火设备,并要建立职工劳动保护台帐,现场必须有必要的保健急救条件,危险场所严禁吸烟。
(四)安全达标
1、安全管理: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治安、消防、工会及管理人员网络,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全面且具有针对性,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并有记录,对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处理,有完善的安全教育制度,项目经理安全干部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脚手架:立杆要有底座和扫地杆,基础平实且有排水措施,架体稳定且与建筑物连接牢固,悬挑部分安装必须符合要求,并按规定设置剪刀撑,脚手满铺,并且材质要符合要求,施工层必须设置防护拦杆和挡脚板,通道和临街钢管必须油漆,通道畅通,用料平台搭设牢固。
3、三宝四口临边:现场人员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高层建筑外侧必须用合格的,取得准用证和密目式安全网封闭,使用合格的安全带,'四口'、'临边'处必须有可靠严密的防护。
4、临时施工用电: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开关箱末端必须装设30ma或15ma0.1s漏电保护器,实行一机一闸,所有电缆电线必须架设,高层建筑内潮湿环境下作业的照明电压必须用安全电压。
5、小型机具:安装要有验收记录,防护装置齐全,手持电动工具应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具。
6、塔吊和电梯: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司机、指挥必须有上岗证,塔吊拆装队伍必须有资质,并有安装验收记录,各种限位齐全且灵敏可靠,架体稳定保养状况良好,有维修保养记录。
7、提升井字架:架体按规范要求设计并合格,超高限位,保险装置灵敏,缆风绳必须符合要求且锚固可靠,卷扬机地锚牢固有限位装置。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
一、质量与安全在施工中的意义
(一)、引言
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设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位民用,商业,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二)、现阶段常见的质量与安全问题
近几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如房屋倒塌倾斜,天花板渗漏,墙面起壳起砂裂缝等等,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建筑的整体作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安全隐患。由此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的整体现象,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形象,对于行业的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二、建筑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
建筑工程质量的特点的是由建设生产特点决定的。工程及其生产的特点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1)产品的固定性,生产流动性
2)生产的多样性,生产的单位性
3)产品型体庞大,高投入,生产周期长,具有风险性
4)产品的社会性,生产的外部约束性。
(二)、建筑工程质量存在比较常见的问题
1、工程设计质量不高。
目前,很多工程设计对质量控制不够重视。很多的业主为了省设计费,没有聘请专业设计院设计房屋,而是请一些“炒更”设计人员设计。这样,部分工程的设计文件不齐全,工程结构设计计算书和图纸不吻合,部分工程的抗震概念设计不周全,结构体系和构造措施不尽合理,构件设计不符合规范要求。比如,在屋面防水的设计中,带女儿墙的屋面发现有局部泛水檐高度不够;也有伸缩缝出屋面墙压顶设计不合理;自由排水的屋面上檐部不做铁皮泛水檐,而且防水卷材没有探出挑檐的边沿等,这些都是渗漏的隐患。
2、施工过程通病普遍。
在施工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前道工序留下的隐患,后道工序施工者不但不及时处理,甚至蓄意隐蔽。施工管理混乱,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所用混凝土的碎粒石粒不加控制,造成天棚和地面开裂。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的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3、建筑工程质量粗糙
建筑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到国家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而且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目前,工程质量主要存在屋面漏水,厨房、窗户和外墙渗水,抹灰脱落,外观粗糙马虎,表面横不平、竖不直、凹凸不平、线条弯曲、缺棱少角、框洞不周正不对称等问题,影响了建筑工程的使用寿命和使用效果。这些通病是近年来最困扰建筑工程的常见和多见病,也是建筑界普遍关注的质量问题。
4、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颁布实施既明确率建筑施工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也明确了施工企业在工程技术、质量管理中的操作程序和规范。但一些施工企业和施工技术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法制观念弱化,在施工活动中违反相关规范和操作规程,不按图施工,不按顺序施工,技术措施不当,甚至偷工减料,由此造成施工质量低劣,质量安全事故不断发生。
5、专业知识不足
近些年开发企业发展迅猛,难免造成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开发商仓促上马,主要负责人专业知识不足,工程管理部门临时组合,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对一个开发项目从一开始就力不从心;有的开发商不懂得工程监理的重要性,不愿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来监理开发项目;有的开发商急功近利,短期行为的思想严重,质量意识浅薄,没有把质量安全管理放在应有的位置上,过分依赖施工企业,自己又不深入现场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实际上使工程质量处于放任自由状态;有的开发商经营思想不端正,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理解片面,单纯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降低质量标准来追求利润最大化。
6、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不能满足施工需要
由于国家基本建设规模加大和商品房开发量加大,施工企业急速膨胀,有的施工单位无论是技术管理、设备、人员等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还有的本身就是皮包公司或挂靠公司。他们凭借一些不正当的手段揽到了开发项目,但他们难以创造出高质量的房屋。一些设计、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牌号大量转包开发项目,有的项目甚至多次转包、分包或者肢解的七零八落。同时,有的施工单位人员波动大,队伍稳定性差。有的以包代管导致技术力量和工程质量都滑坡。
7、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
个别监理单位为了寻求经济利益挂靠高级资质承接监理任务,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不符要求,存在监理人员无证上岗的现象;现场监理质量控制体系不健全,监理人员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未进行严格审查,没有严格执行有效地监理;有的项目监理机构甚至为按规定程序组织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就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便开始施工,边施工边设计,盲目追究施工进度,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卡,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部分工程质量监督中存有不廉洁行为,一些地方质量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收受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的好处后徇私舞弊,公私不分。竣工验收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许多地方的劣质工程或危房竟也被评为优良工程或合格工程。
8、原材料的质量不达标
一些施工企业为省工钱赶进度,为了追求利益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到位:一是以次充好,该用石砂时不用石砂改用价格稍低的石粉代替或者掺杂部分石粉;二是沙子不上铁筛,连大带小,一起拌入混凝土中;三是砂子中泥土含量太高,不经水洗,直接用于施工。这些做法导致的问题是混凝土强度不够,取样打压后,不符要求,用在基础上易诱发桩基偏位,基础下坠,用于顶部时易发生顶部开裂渗漏现象。
三、质量控制系统
(一)、事前质量控制:
在施工前进行质量控制。
1.审查各承包单位的资质。
2.对工程所需材料、构件、配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和控制。
3.对永久性生产设备和装置,按审批同意的设计图纸组织采购或订货。
4.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含有保证工程质量的可靠措施。
5.对工程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新结构、新技术应审查其技术鉴定。
6.检查施工现场的测量标桩建筑物的定位放线和高程水准点。
7.完善质量保证体系。
8.组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二)、事中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1.完善的工序控制。
2.严格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工作
3.重点检查重要部位和专业过程。
4.对完成的分部分项过程按照相应质量评定标准和办法进行检查。
5.审查设计图纸变更和图纸修改。
6.组织现场质量会议,及时分析通知质量情况
(三)、事后质量控制:
在施工完工后进行质量控制。
1.按规定质量评定标准和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2.组织联运文件。
3.审核质量验收报告及有关技术性文件/
4.审核竣工图。
5.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四、质量控制
(一)、经理部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
对于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而言,首先要做的是经理部根据公司确定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甲方采购的材料和乙方采购的材料都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的生命安全;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关键部位施工。例如地下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都是关键部位。越是人们不常去的地方或者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部位,既是施工的难点,又是检查的重点,更应引起高度重视。
(二)、质量控制点重点控制对象
1、 人的行为
2、 物的状态
3、 材料的质量与性能
4、 关键的操作
5、 施工技术参数
6、 施工顺序
7、 技术间歇
8、 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9、 产品质量不稳定、不合格率较高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
10、 易对工程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施工方法
11、 特殊地基或特种结构
12、 常见的质量通病:渗水、渗漏、起壳、起砂、裂缝等(需预防)
五、安全控制
安全控制的目的是保证施工中没有危险,不出事故,不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是为质量服务的,质量要从安全做保证。在质量控制的同时,必须加强安全控制。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是工程建设两大永恒的主题。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就是项目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管理活动。项目工程要实现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工期、成本、安全、质量等综合目标管理,为此,则需要对与实现效益相关的生产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安全生产是施工生产重要的控制目标之一,也是衡量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因此,施工过程必须把安全生产当作组织施工活动的重要任务。
(一)、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将分部分项工程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并监督实施情况。
2.安全交底必须有针对性:认真交代注意事项,个人防护用具,公共防护措施,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应急措施等。
3.安全技术交底应形成书面记录,交底和被交底双方签字,严禁代签。
(二)、施工现场安全操作
1.进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带安全帽,超高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告牌。
2.所有机电设备实行专人负责操作,并持证上岗,非业人员不得用电器设备。供电设备要遮盖严实,经常检修,并设置漏电保护器。
3.现场施工用电严格遵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布置及架设,并定期对闸刀开关、插座及漏电保护器的灵敏度进行常规的安全检查。用电按三相五线制架设的规定,现场用电线路及电器安设由持证电工安装,无证人员不得操作。现场的所有用电设备须安设漏电保护器,并在每班前由持证电工进行检验。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防火安全教育和对现场消防器材的管理,消防器材需配备齐全,其安放位置应符合消防要求;定期检查,必要时更换灭火器的药品,保证消防器材随时处于良好状态
(三)、安全检查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公司必须由分管经理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并按检查标准评定,每季度将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项目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
2.施工过程中出现六级以上大雨、风、大雾、雪等恶劣天气,施工和监理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检查,遇到影响施工作业的异常天气应停止施工。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按定人、定时、定措施的“三定”原则进行整改,并做好书面记录,及时存档。
(四)、安全教育培训
1.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2.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3.施工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4.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形成书面记录。
5.项目负责人每周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安全生产会,安全会议应总结本周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对下周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并形成会议记录。
(五)、工伤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1.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事故,必须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等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2.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的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上报主管部门。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及时抢救受伤人员,主动配合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
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分别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备足应急物资、器材和车辆,保证通信畅通,并定期组织演练。
4.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每月上报安全事故情况。
5.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四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预防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责任领导人不处理不放过。)
六、结束语
只有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以及人才管理等主要因素有机的结合起来,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才能抓实。只有以加强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以加强质量管理,增强市场竞争的砝码;以加强成本管理,不断降低施工成本;以抓好人才管理,才能在当今电力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环境中扬帆远航
第8篇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动态管理,是指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施工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安监站),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以扣分的形式进行动态监督检查,并根据全省联网年度累计扣分情况,依法进行行政处理的行为。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在建建筑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年度扣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企业量化扣分
第五条 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所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中的安全生产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六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未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
(二)未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的;
(三)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四)将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挪作他用的;
(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上报的;
(六)总承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作业;或把整体工程或主体工程转包;或将专业工程不依法分包的;
(七)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的;
(八)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企业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
(九)不具备相应资质,自行拆装施工起重设备的;
(十)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未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七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未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在分包合同中未明确各自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的;
(三)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符合规范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未按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四)施工现场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保证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安全的;
(五)施工起重设备由不具备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企业安装或未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
(六)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使用前,施工企业未组织分包、出租、安装单位共同验收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未取得资格证书即上岗作业的(按每人次计);
(八)对所承建的建筑工程未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检查流于形式,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九)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
第八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未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或办公、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不符合卫生标准;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二)未按规定在现场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安全防护用具、消防器材、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无专人管理,或未实施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一机一档”的档案管理制度的;
(四)未按规定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或未在施工现场公示重大危险源,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五)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的;
(六)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七)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第九条 施工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分:
(一)未按规定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用品的(按每人次计);
(二)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在验收合格30日内未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监站办理登记手续的。
第十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监理合同未明确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条款的;
(二)施工现场未完善安全生产监理制度的;
(三)对严重危及工程和人员安全的作业和设备的使用,未及时发出停工(停用)指令,并且未通知建设单位和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第十一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 对检查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没有在24小时内发出整改通知的;
(二)对其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未跟踪整改落实情况,或者施工企业拒不整改,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三)未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或未做好安全检查记录的。
第十二条 监理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未按有关规定对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进行监督的;
(二)施工企业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其落实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的;
(三)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
第三章 人员量化扣分
第十三条 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违规行为,视其违规的轻重程度,每检查次扣分的分值分别为10分、5分、3分、1分。
第十四条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的;
(三)拒不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停工整改决定并强行施工的;
(四)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市、县(区)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二)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安监站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四)未按要求制定专项施工方案的(每缺一项);
(五)未按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
(六)工程内容有重大变更而相关的安全施工技术方案或安全措施未作相应修改;
(七)施工现场未按规定使用合格的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用品、施工机具的。
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未按规定落实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
(二)未落实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或办公、生活区的选址未符合安全性要求;或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未符合卫生标准;或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三)未按要求对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的;
(四)未按规定落实使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的;
(五)没有落实监理单位作出的安全整改要求的;
(六)没有按规定在工地现场明显位置设立危险源公示牌并落实专人管理的;
(七)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
(八)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没有做好现场安全防护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的。
第十七条 项目经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分:
(一)工程施工作业期间,擅自离开现场而没有指定有相应资格的人员暂时代其管理施工现场的;
(二)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三)未落实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四)未落实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的;
(五)未落实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的;
(六)未落实安全检查制度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按每人次计);
(八)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第十八条 专职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的;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第十九条 专职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工程因施工安全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暂时停止施工的;
(二)所管理的工程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
(三)未按照经过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安全管理的;
(四)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
第二十条 专职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未落实“三定”(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整改要求的;
(二)未按规定参与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场查验或安装验收的;
(三)未按规定参与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或安全技术交底的;
(四)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职安全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
(五)未按消防制度落实现场消防设施的;
(六)未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的。
第二十一条 专职安全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分:
(一)未按规定检查上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
(二)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悬挂标牌和安全警示标志的;
(三)未落实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安全防护用品、配件的报废制度的;
(四)未督促建立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起重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资料档案的;
(五)无施工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巡查记录的;
(六)脚手架、模板工程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七)施工临时用电未实行三相五线制,或应使用而未使用安全电压的;
(八)施工临时用电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或保护零线未引入机具的;
(九)施工临时用电违反“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或电箱无门、无锁、无防雨措施的;
(十)高处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的;
(十一)临边防护存在严重隐患的;
(十二)施工人员在作业区内不戴安全帽或穿拖鞋的(按每人次计);
(十三)违反《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各分项检查评分表子项目的保证项目的(每一条)。
第二十二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监理制度或无安全监理细则的;
(二)未按规定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或未按规定组织专项验收的;
(三)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在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检查中被发出停工整改通知书且监理人员有失职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所监理的工程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或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而擅自开工,而未能及时作出停工处理,未及时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的;
(二)所监理的工程因施工安全原因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责令停工整改后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的;
(三)未对变更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四)未对施工企业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情况实施监理;或对存在安全隐患不履行监理责任;或监理检查记录弄虚作假的;
(五)未设立安全监理机构及未配备安全监理人员的。
第二十四条 总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未按规定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列支和使用实施监理的;
(二)因施工安全问题发出停工整改通知后,施工单位强行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站报告的;
(三)重要施工环节和安全事故易发工序未进行巡查和记录的;
(四)未能跟踪检查监理机构发出安全整改通知的整改结果的;
(五)施工现场未按《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资料统一用表》建立安全监理档案的。
第二十五条 总监理工程师未履行职责,导致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监理记录不齐全或监理月报未能如实反映工地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的,每检查次扣1分。
第二十六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0分:
(一)未按规定对有关的施工安全生产文件实施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二)越权代签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有关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七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5分:
(一)未按安全责任分工,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施工中存在的施工安全问题的;
(二)对存在的安全重大隐患未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的;
(三)对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停工整改决定,未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并反馈情况的;
(四)对施工单位不按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的行为未及时制止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的;
(五)委托或授权监理员代签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签认的监理文件的。
第二十八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3分:
(一)工程施工作业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
(二)未按规定和标准实施安全检查评分的;
(三)对不履行安全责任或不称职的监理员不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调整撤换的;
(四)未对施工单位的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行为及时制止的。
第二十九条 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检查次扣1分:
(一)未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评分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
(二)无安全施工监理日志或日志内容弄虚作假、记录不规范、不真实、不完整的;
(三)未按规定对关键施工环节和事故易发、多发工序实施旁站监理和巡查的。
第四章 量化扣分的执行
第三十条 违规扣分周期为一年,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单个工程项目为计分单元,每个计分单元总分值分别为60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总分值分别为30分,以个人在全省范围内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计分累计。一个违规扣分周期期满后,扣分分值累计未达总分,该周期内的扣分分值予以消除,不转入下一个扣分周期。
第三十一条 扣分执行情况实行全省联网信息化管理,各扣分执行机构应在3个工作日内录入扣分执行情况。
第三十二条 在一个扣分周期内,扣分分值累计达到总分值,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省建设信息网上公示,被扣分企业资质证(被扣分人员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机关应在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监站,依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所列的检查项目和相应的扣分值,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监督检查。在执行扣分时,执行人员应对其违规事实即时拍照、收缴有关资料,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证,作为扣分的主要依据。
第三十四条 执行违规扣分应当由一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和一名具有安全监督员证的人员向当事人出示以上证件后共同执行扣分。执行扣分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认真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第三十五条 实施扣分后,必须向被扣分企业(人员)送达《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责任扣分通知书》,通知书应当列明工程名称、被扣分企业(人员)名称(姓名)、注册(岗位)证号、扣分原因、扣分依据、扣分分值、整改期限、申诉权利等内容。由执行人签发,加盖公章,被执行人签收。在责令整改期限内,对同一扣分事项不得重复扣分。
在执行扣分时,若被扣分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收,由执行人双签见证,实行留置送达。
第三十六条 在每检查次中,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两种以上违规行为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第三十七条 实施扣分时,施工项目多于一名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则对安全生产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的人员实施扣分;无法分清主要责任人的,对施工项目所有的专职安全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扣分。
第三十八条 如对扣分有异议的,被扣分企业(人员)可在被扣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管辖工程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复查。经查实确属错误扣分或扣分依据不足的,应及时纠正,相应扣分记录应予撤销或变更,复查结论应书面通知申诉企业(人员)和执行扣分的机构。
第五章 量化扣分的处理
第三十九条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扣分结果作为企业从业资格备案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重要依据。对施工企业、监理企业的违规行为,各扣分执行机构应责令限期改正;经整改仍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提请安全生产许可的发证机关处以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7日至30日的处罚;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期间,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到规定安全生产条件的,处以延长暂扣期7至15天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施工企业所承建的任一项目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超)60分或本企业所有被扣分项目平均扣分值达到30分以上,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安全生产许可的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30天;一个扣分周期内被两次以上(含两次)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未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有关规定。
第四十条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实行注册管理的人员,在一个扣分周期内,被扣满(超)30分的,停止执业3个月,连续两个扣分周期均被扣满(超)30分的,停止执业1年;连续三次被扣满(超)30分的,停止执业5年。停止执业由被扣满(超)分即日起执行。
第四十一条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被扣满(超)30分的,暂扣其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经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重新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十二条 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扣满(超)分的处理情况,将在广东建设信息网和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
第六章 量化扣分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量化扣分执行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安全生产责任量化管理人员违法违纪情况向有关部门检举揭发。
第四十四条 安全生产责任量化扣分执行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9篇 论建筑工程施工和企业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兴衰成败的关因素,施工安全管理也是一个庞大的而又复杂的一项系统工程, 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是国家和企业以人为本的占略理念、不仅是施工企业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需要。人是生产力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生产力,社会发展与进步是通过人的劳动和创造才能得到具体的实现。只有在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施工企业的发展与进步才能得到保障。
一、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与社会关系
在人类生存的长河中,自古以来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通过人们的劳动创造了历史,劳动者推动了社会的发展,建筑企业更是如此,所以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就是保护生产力。就能稳妥的推动历史顺利发展。安全发展本质内涵--以人为本爱护生命。就是要尊重人、依靠人、关爱人、保护人、为了人。尊重人的生命权益就是安全发展的本质特征;依靠劳动人民群众的力量搞好安全生产是安全发展的前提;关爱人的生命和健康是安全发展的出发点;提高施工人员的生产安全保障水平是安全发展的途径;保护人免受职业危害是安全发展的基础;为了人民群众能够平安地享有改革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是安全发展的最终目的。做一个国家和一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是一种战略理念,只有劳动者安全得到保证利益不受侵害。劳动者才安居乐业,社会才能稳定,国家方能富强。劳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他们通过生产劳动为国家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国家把劳动人民在个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放在了重要地位。为此、我们国家专门制定了《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各种法律法规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措施,国家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定位我们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国家通过法律法规确保劳动人民在生产劳动中的根本利益。确保劳动生产力的向前发展。国家富强、民族兴旺、企业发展、安定团结,只有劳动人民安全受到保障才能得到实现。
二、 安全生产与施工企业经济、
1、在建筑施工行业中,建筑业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产业支柱。安全生产是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重要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增加效益持续发展的先决条件,1、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成本的影响。施工企业的成本由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制造费用等部分组成。当企业安全工作到位,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时,企业成本处于受控状况;企业经济增长才能得到实现。当安全生产出现问题,随着事故的发生而导致的人员伤亡所需的费用支出以及由于事故发生而造成的停工、材料使用的加大、工期的延误都必然对企业的成本、利润产生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随之而减;大的事故的出现甚至会造成企业成本几倍乃至于几十倍的增加。部分施工企业在过去几年中,由于种种原因如企业施工性质的局限性、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和操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资金投入较少等,导致企业所支付的额外开销情况严重,一类伤亡事故的赔偿损失费用和其他一些费用增多;在劳动保护方面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出现了伤亡事故发生;大大增加了企业的经营生产成本,从而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因此,抓好安全工作,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是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措施。
2、安全生产对施工企业信誉的影响。在市场竞争条件下,施工企业如果不能实现安全生产,事故频繁,一方面造成生产经营任务难于完成,工程施工进度缓慢;另一方面,使业主方感到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安全感和可信度,从而改变了双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导致工程项目合同难以续签,最后无法承揽后续工程项目等,使施工企业面临困境,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商业信誉,甚至可能被市场淘汰。所以,施工企业抓好安全工作,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综合效益。
三、施工企业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重要性。
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安全生产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施工现场注重要做好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根源--消除隐患;提高各级班子抓安全生产的科学方法--预防为主;更更注重抓好安全生产的关键环节--强化责任。消除隐患是根本,加强防范是重点,落实责任是关键。安全生产作为一个大的系统工程,必须保证这一系统的每一环节、每一部位、每个工种、每个操作都达到本质安全,才能保证整个系统的安全生产。对建筑专业来说,只有从主要负责人(包括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班组、每一个岗位操作人员,都有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并严格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三大规程”的要求,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按照岗位责任制的规定责任到人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做好每一项工作,才能使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安全生产才能得到保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是解决当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现象的重要措施。 据统计,70%左右的事故是“三违”造成的。“严不起来”包括了专业内部管理、外部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等各个环节,“落实不下去”也包括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隐患监控和整改措施等方面。通过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来对专业负责人、生产调度、生产操作人的行为提供动力和约束力,强制建立健全上至负责人,下至班组长、普通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上下互保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事故连带,从而解决“三违”的问题。 施工企业和各个项目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是实现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级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合作队伍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极端重要性,以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要以身作则,自觉依法办事,按照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明确责任。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国家已颁布实施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走上依法开展安全生产之路。施工企业建立以安全生产责任为基础的体系文件,确保安全监管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究。 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注册安全科长,工程处配置专业安全员,加强安全督导,培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懂安全知识和规范,掌握安全技能,有比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作战能力的骨干队伍,从而能及时发现、整改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宣传教育体系,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要将安全生产教育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严格遵照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工作的各项规定,在坚持三级安全教育的基础上,强化对职工的教育培训,并形成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要通过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安全责任教育;各级管理人员和合作队伍责任人不仅要自己具备安全生产意识,还必须懂得且主动采用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培养全员安全生产意识,使广大职工知其任、明其责、尽其职,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素质,提高防范事故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第10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要安全生产、安全施工,建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要制定各贡安全管理制度,规章、措施,建立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促进安全施工。
一、全体管理人员带领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各基规章制度,明确责任心,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二、进入施工场地要有明显的安全认识,施工现场内挂好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三、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严禁穿托鞋、高跟鞋及赤脚进入施工现场。
四、定期、定时地对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及各项安全项日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时地抽查,发现了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改正。
五、对全体职工要定期进行全面地安全交底,认真地做好安全记录,各项安全交底,班前安全活动,安全考核、新工人安全教育。
六、为了促进安全生产,要建立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供全体管理人员及全体职工认真学习,认真遵守,才能保证安全生产,而且安全顺利地把本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1、本项目部为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制定了各项安全 措施和方案。
绘制了施工现场的平面图,图内标注了水、电、路线及消防水池。
2、编制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保证体系。
3、编制了项目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
4、绘制了安全组织机构系统图。
5、制定了安全生产《七大纪律》。
6、施工现场“十不准”。
7、十项安全措施措施。
8、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9、安全生产制度。
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11、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12、各种机械安全措施。
13、电器防护措施。
14、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15、安全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七大纪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二、三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三、高空作业,不准往下或向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四、笼门架吊篮,绝对严禁工人上下。
五、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六、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七、吊区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把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不戴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有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用脚手架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乘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的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十项安全技术
一、按规定使用“三宝”。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塔吊等起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部门规定,电气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装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坡等危险区,应有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安全施工制度(管理)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围墙或棘网,做到围护严密与外界隔绝。
二、施工现场入口必须设置安全纪律牌。
三、施工现场内运输道路畅通,道路弯道半径保持不小于 1.5 米。
三、现场内的沟、坑应填平,施工场地高差不大于20cm ,施工现场必须做到“三无”,场内无扬尘、架下无残渣(落地灰、碎砖在谁架下谁清除),无朝无钉。
五、施工现场要有“三设”:设宣传栏、设安全警示标志、设备工种、各机械规程。
六、施工总平面图要有各种机械布置,电气设备和线路布置,交通道路布置,材料布置。
七、现场办公室必须要有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检查领导小组机构。
八、工地办公室必须有公司和队,队和班组建立的安全承包合同,并有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九、队与各工种班组必须履行安全交底签字。
十、临时工、新工人入场应进行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也应进行安全教育,且有记录。
十一、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方能上岗。
十二、专职安全员和现场警卫必须佩戴袖标。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有检查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安全生产制度,伤亡事故报告制度。
十四、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要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时必须按安全技术措施落实。
十五、施工前必须(队、班、组、技术员、安全员)进行技术交底,同时进行各工种、各设备操作进行口头和书面安合全交底,且要有各工种,各操作人员签字。
安全生产制度
一、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戴上安全帽和规定的安全带,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凉鞋。
二、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的不得进入高空作业。
三、砌墙高度超过3.2 米必须设安全网(固定安全网),随高度提升,设提升安全网。
四、电工、电焊工必须持证方能施工操作,机械设备必须定人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操作机械或改动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用电线路。
五、脚手架搭设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架设完毕后必须经队长、施工员、安全员检查后方可进行施工,脚手架上载物不得超过270 公斤/平方米,集中负载不超过200 公斤/平方米。
六、脚手架与高压线必须侧面离开 3 米,高 2 米,否则必须进行防护。
七、楼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上斜口、电梯口必须设防护栏及警告标志。
八、施工现场临时架线不得低于2.5 米高,用电高备保险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丝代替或不通过保险丝。
九、脚手架上严禁架设临时线路,架设临时用电时必须要有横旦和绝缘子,而且导线不得有破损。
十、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保护”制坚决禁止“一闸多机”。
十一、所有的开关箱、配电箱、闸刀箱进出的导线必须采用绝缘良好的导线,并在进出导线应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十三、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机械传动部分外露的必须增设防护罩。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制度
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二、架空线路的铝芯不得小于16 平方毫米。
三、架空线路必须要装设横旦,绝缘子。
四、架空线路的相序排列。 1、工作另线与相线一个横旦架时,导线相序排列是面向负荷人左侧起为a、o、(n)、b、c。 2、和保护另线同一横旦架设时导线是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a、o、(n)、b、c、ob(pe)。
五、架空线路的最大弧垂处与现场地面的最小垂直地面为 2.5 米,与建筑物凸出部分最小距离为1 米。
六、架空线路严禁架设树木、脚手架上。
七、室内配线的线路减少弯曲面而取直,导线截面应满足供量容量要求,线路中尽量减少接头。
八、截面在10 平方毫米以下的导线可将线芯直接瑟电器端子压接。
九、布线位置应便于检查、维修。
十、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设置漏电监护器,一茁壮成长箱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制。
十一、进入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线必须作固定联接,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与配电线路必须一一对应配合,以确保专路 专控。
十二、必须遵循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停电时开关箱一分配箱一总配箱的操作顺序。
十三、施工现场的配电箱、开关箱均必须配锁,增设防雨措施,专人负责管理操作。
十四、配电箱、开关箱内必须保持整洁、干燥,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尤其禁止放易燃品和金属导电器材。
十五、配电箱、开关箱中铝保险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保险丝代用。
十六、钢管脚手架、龙门架必须设有辟雷装置。
十七、施工现场的建筑机械必须采用专用保持零线和接零系统,龙门架必须要有重复接地。
十八、凡在施工现场人员在用电脑操作时必须戴好绝缘劳动用品。
二十、施工现场的线路、设备、机械安装架设完毕必须通过队长、施工员、职工联合检查,合格后方可合闸使用。
高空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三宝:1、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做到安全帽正确使用。
2.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作业必须正确地系安全带,方能3.3 米以上的作业必须正确系挂合格产品的安全网,网应外高里低,网与网之间拼接严密。
四口:4、楼梯口、通道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都必须做好防护栏和板,并挂上警告牌或标志。
五临边:5、槽坑边、屋面边、楼层边、阳台边、各种操作平台边(包括楼梯踏步边)都必须做好防护栏和板。
六种安全装置:
龙门架上必须安装限位装置、防断装置,吊蓝停靠装置、防雷装置。
7、吊蓝、进料口分别装上安全口、防护口,卷扬机要安防护棚。
8、吊蓝禁止上下带人。
9、15 米以下的龙门架必须设一组缆风绳,以上的要设二组缆风绳,缆风必须与地锚固定牢固,一组(4-6 根)并用调节(伸紧器)调节松紧,缆风绳应与地面成45 度-60 度。
10、脚手架要抓十道关:
a、材质关:钢管脚手架应用外径 48-51 毫米,壁厚 3-3.5 米,长度4-6.5 米和2.1-2.3 米,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或裂纹严禁使用,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和,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脆裂变形滑丝的禁止使用,木脚手杆(立)直径不小于7 厘米,排头直径不小于8 厘米。
b、尺寸关:脚手架立杆间距小>2 米,大横杆间距不>1.2 米,小横杆间距不>1.5 米,木脚手架的立杆应埋入地下30-50 厘米,木立杆和大横杆应供开搭接,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 米,绑扣不得少于三道,立杆,大小横杆相交时不得一扣绑三根,单排脚手板的横杆伸入墙内不得小于24 厘米,伸出大横杆外不得小于10 厘米,架子铺设宽度不得小于1.2 米,架子高7 米以上,同 4 米,水平每隔 7 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连结牢固,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 厘米。
c、连接关:木立杆和大横杆错开搭接,脚手架两端转角以及每隔 6-7 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支杆,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脚手板对头接地应架双排小横杆,架子拐弯处脚手板应交叉搭接,搭设双层架时,支架间应绑斜撑拉固。
d、上下关:禁止脚手架,吊蓝上下人,必须搭设上下人走道(斜道),拆除脚手架要不准同时上下作业。
e、雷电关:坚决禁止在钢管脚手架架设电线,钢管脚手架必须设置避雷接电装置。 e、挑梁头。
f、承重关:脚手架均匀载 270 公斤/平方米,集中负载不 超200 公斤/平方米,脚手架堆砖单行侧摆三层。
g、防护关:作业层的外侧面应设挡板,围棚或发全网,要架高方向按规定设置多层抛出安全网,设置供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梯道要有防滑条,禁止利用脚手困,吊驼重物,脚手架上严禁拉装风缆绳,禁止任意拆除脚手架部件和连墙杆件,禁止在脚手架底部或近旁进行挖内槽,发现脚手架沉陷或悬空,联结松劲,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架板上结板暂停使用不着,六级大风,大雨天气就暂停作业。
h、验收关:脚手架搭设完毕后,由施工队的队长召集技术员、安全员、职工进行全面验收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使用。
项目部安全保证体系人员
一、组长:谢啸红
二、副组长:张发动
三、成员:谢啸红 张发动 韩丰羽 何杰
第11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分析
1.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
1.1对高空坠落问题的预防
安装使用的工具,如扭矩扳手、撬棍、角磨机等应采用安全保护绳,防止坠落。随手用的螺栓垫片等应放人工具袋。施工作业中所有可能坠落的物件,应一律先进行撤除或加以固定。在高空用气割或电焊切割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割下的金属、熔珠或火花落下伤人。
1.2对高空坠物伤人问题的预防
高空作业人员所携带各种工具、螺栓等应在专用工具袋中放好,在高空传递物品时,应挂好安全绳,不得随便抛掷,以防伤人。吊装时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是悬挂零星物件,零星物品应用专用袋子上、下传递。构件绑扎必须牢固,起吊点应通过构件的重心位置。吊开时应不得解开吊装索具,以防构件坠落伤人。对于钢梁的吊装,由于钢梁为不规则工字钢,绑扎点容易滑动,故特制一吊装悬挂点用的专用钢板δ=14mm厚钢连接板,并用螺栓与钢梁上弦紧固。起吊构件时,速度不能太快,不能在高空停留太久,严禁猛升、降,以防构件脱落。构件安装后,应检查各构件的连接和稳定情况,当连接确实安全可靠,方可松钩、卸索。吊装高空对接构件时需绑好溜绳,控制其方向。雨天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滑措施,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特别指出,对于夹层吊装时的松钩、卸索,施工人员应站在稳固可靠的梯子之上。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物料。
1.3对起重设备的作业要求
吊装时吊机应有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吊机司机视力所及地点,应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工指挥手势要准确无误,哨音要明亮,吊机司机要精力集中,服从指挥,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吊装过程中因设备出现故障时中断作业时,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使构件长时间处理悬空状态。风力大于6级时禁止吊装作业。非司机人员不能擅自进入驾驶室,起重机停止作业时,应刹住回转及行走机构。起重设备不允许在斜坡道上工作,不允许起重机两边高低差相差太多。如场地条件差,土质松软,履带吊下虽有走道板铺垫,但雨后土质会变得更松软,为防止履带吊在行走和吊装时倾倒,现场需有其他机械配合进行再次平整、压实,避免发生事故。
1.4对吊装后结构失稳的预防
构件吊装就位后,应经初校和临时固定或连接可靠后方可以卸钩,最后稳定后方可拆除固定工具或其他稳定装置。屋盖构件吊装,及时进行固定并按好屋面支撑系统,以保持结构稳定。长细比较大的构件,未经就位临时固定组成一稳定单元体系前,应设溜绳子加地锚固定。对于整体较正后符合要求的空间体系,应对所有连接螺栓进行检查,并紧固达到要求,以保证其成为一个稳定的空间刚度单元。
1.5对现场触电事故的预防
现场施工用电应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其电箱设门、设锁,编号并注明责任人,要有专门人员负责安装、维护、管理、严禁非电工人员随意拆改。机械设备必须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电箱内所配置的电闸、漏电保护装置、熔丝荷载必须与设备额定电流相等。不使用偏大或偏小额定电流的电熔丝,严禁使用金属代替电熔丝。现场施工电源,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的主电箱,施工时按区域分别连接,线路穿钢管加以防护。夜间照明设施分段、分区根据施工需要临时性布置。工人下班前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检查,关闭电源及消灭现场遗留火种等安全隐患,现场各种电线插头、开关均设在开关箱内,停电后必须拉下电闸。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
1.6对现场防火防爆问题的预防
防火防爆措施要配备灭火器,并由专人监护。高空焊割必须设接火花斗,接火花斗内使用阻燃材料接熔珠,防止熔珠再次溅出。电、气焊火花严禁落到氧气瓶和乙炔瓶上。不能用油到氧气瓶上。现场有乙炔、氧气瓶搬运要有防震措施,绝对禁止向地上抛掷,猛摔,同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并与火源保持10 米以上距离。
施工时还应注意防火,乙炔、氧气按规定摆放,保证安全距离,现场易燃物品不得随意堆放、抛弃,应集中堆放于安全位置。现场备好消防器材、工具,并有专门消防保卫人员。
2.高层建筑安全施工措施
施工企业,在钢结构安装与防护工作中,应建立科学有效的保障体系和操作规范,可以以项目经理为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对现场的安全施工全面负责。施工队长为安全施工的具体领导者,负责现场本队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的实施。安全文明管理员为现场安全施工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施工的教育、监督、检查。班组长安全员负责本班组施工区域的安全施工,执行具体安全施工措施。明确安全施工责任,责任到人,层层负责,切实地将安全施工落实到实处。贯彻国家劳动保护政策,严格执行本公司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规定。施工现场建立项目经理负责,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制度。加强“安全第一”的教育,坚持班前交底,班中检查,周一例会制度。加强安全施工宣传,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标语、警告牌,提醒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需配戴安全帽。施工机械、机具每天使用前例行检查,特别是钢丝绳、安全带每周还应进行一次性能检查,确保完好。安装过程中应考虑到现场机具、设备、已完成工程的安全防护。当风速为10m/s时,有时吊装工作应该停止,当风速达到15m/s 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安装和搬运构件、板材时须戴好手套。吊装时钢丝绳如出现断胶、断钢丝和缠结要立即更换。特殊工种持有效证上岗。一天工作结束时,要将安装得建筑物得到正确支撑,以免发生意外。钻孔时始终要戴好防护镜。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按规定搭设脚手架并经检查合格,方可使用。
在安装墙板时,使用的移动脚手架的每层操作平台要固定牢固,并做防滑措施,拉好防护绳,扣好安全带。移动脚手架与墙体有两个以上拉接点,并在外侧设两道抛撑。抛撑需固定在坚实有承载力的地面上。移动前要清除前方道路的障碍物,填平坑洼地,压实路面方可向前移动。在实施每一项任务前,应对安装工人反复讲明安全事项。采用二级安全监督体系,实现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建筑业生产的产品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加大建筑物前期设计和招投标阶段安全管理,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同时对建筑物使用阶段进行安全管理。
1.建筑设计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物设计阶段首先是建筑地点的选择,要符合小区规划和城市规划要求,要确定建筑物的使用需要以及概算投资额度,要确定建筑物是否抗震以及抗震的级别,符合当地的地质情况及必须达到的抗震烈度。建筑物地点选择对否关系到投资能否收回和赢利;建筑物投资要量力而行,用明天的钱办今天的事要有个适度原则;建筑结构必须安全,能达到其设计使用年限。
1.1 建筑物选址安全管理:建设地点的选择是一项很复杂的系统工程,这不仅涉及到项目建设条件、生态环境、安全管理等重要问题,受当地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诸多因素制约,而且还直接影响到项目投资、建设速度和施工条件,以及该建筑物的未来发展。
1.2 建筑物的使用需求和投资概算安全管理:任何建筑物都是为它的使用需求而设计建造的,或者作为民用办公生活、文化体育设施而建,或者作为工矿企业生产流程和附属设施而建。
1.3 建筑物结构设计安全管理:应该说不同使用需求、不同层数的建筑物结构类型不同,同样的六层建筑物,作为学生公寓选用砖混结构经济安全,而作为教学大楼用则选用框架结构经济安全。
2.建筑招投标阶段安全管理
建筑招投标阶段的安全管理要重在以下几项:①要重视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查,严防不符合该建筑工程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竞标甚至中标,这样容易导致施工过程出现安全隐患甚至安全事故;②要重视对施工单位资金能力的考察了解,否则施工单位无资金实力必能转包,造成工程停工甚至“烂尾楼”工程;③要格外重视对施工单位技术力量、拥有机具设备的考察,严防施工单位拟派不懂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如果这样势必造成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产品。
第13篇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第14篇 建筑工程临时用电安全专业管理
1临时用电按部颁规范的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建立必要内业档案资料,对现场的线路及设施定期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2临时配电线路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采用绝缘电缆,不采用塑胶软线,不能沿地面明露敷设,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如达不到规范规定的最小距离时,采用可靠防护措施。变压器,配电箱均搭设防护棚及设置围档。
3施工现场内配电系统实行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均应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完好可靠,其选型,定位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标明用途。
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切断电源,箱门上锁,使施工现场内所有机械均做到'一机、一闸、一保险'。
4独立的配电系统按部颁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
各种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符合规定,塔吊等高大设施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5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完好,电源线不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接线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设专人负责。
6施工现场所用的220v电源照明,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灯体与手柄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使用橡套电缆线,不准使用塑胶线。
7电焊机单独设开关,电焊机外壳做接零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小于5m,二次线长小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焊接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防潮、防雨、防砸。
第15篇 某建筑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工程管理部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技术配合以及协助安质部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按相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技术和管理规定,组织指挥安排单位项目施工生产;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本项目工程的危险源识别和评价工作,组织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制定和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3、 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 在施工现场的生产指挥调度中不发生违章指挥现象,发现险情对要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安质环保部通报和向相关领导报告,参加项目经理部组织的安全检查,纠正违章、整改隐患;
5、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保证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6、 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7、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环节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审批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8、 参加安全设施、设备的联合验收工作,参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从技术层面分析亨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9、 负责单位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危险作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工作;
10、 深入现场,及时解决施工生产中危及人员安全健康的技术问题,对改善劳动条件,减少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11、 参加安全设施的验收工作,对设施的结构安全验收给出客观、公正、准确的结果;
12、负责工程监控量测工作,制定监控量测方案,采集监控量测信息,建立预警预控体系;
13、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工程管理部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接受项目经理的直接领导和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并派专人进行全面交底,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4、认真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范标准,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
5、协助项目经理部以及作业队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6、认真及时地传达贯彻公司和上级部门关于安全管理方面的相关文件,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7、监督检查作业队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安全体系文件、安全方案审批、安全技术交底等安全资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8、参加安质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9、发现现场存在的违章作业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制止;
10、参与工程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处理好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11、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等,协助主任做好安全生产的技术保障工作;
2、协助主任制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
3、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各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的同时监督检查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对违反安全技术措施行为提出整改建议;
5、开展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积极研究和推广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操作工艺;
6、参加本单位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角度,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技术措施;
7、参加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施工方案的编制,组织安全生产例会,掌握信息,总结安全生产管理先进经验和教训,提出奖罚意见;
8、参加本项目部的生产会议,会审施工方案和生产计划中相应的安全施工技术和安全技术交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参加各工种班组安全会议,听取反映,进行业务指导,培养典型,总结交流经验,推动安全工作;
9、认真做好日常安全巡视和检查记录;
10、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工程管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作业违章;
2、严格监督项目工程现场进场材料、工具、设备的质量标准保证安全使用;
3、协助安全员、技术员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对违章施工人员的违章操作予以制止向上汇报;
4、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和抢救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供有关的资料和记录;
5、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各种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
6、定期组织所管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安全操作技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7、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材料、新工艺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8、严格按规范要求组织施工,负责技术、质量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贯彻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
9、对安质部提出的质量、安全隐患制定技术配合措施,并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措施防止类似状况再次发生。
10、完成项目经理部安排的其他任务。
第16篇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详细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详细版)
1、安全管理目标与方针
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是:确保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工地,争创北京市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称号。
工程施工中轻伤率控制在2‰以内,杜绝死亡和重大伤害事故。
在施工管理中,我们要始终如一地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方针,以安全促生产,以安全保目标。
我们将根据国家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一标五规范'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进行安排施工和进行检查,杜绝违规作业。
为达到上述目标,我们将编制本工程的《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和《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以指导本工程的施工安全。
2、安全保证体系
我单位已通过了ohsa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我们将严格按照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对施工安全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
我们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成立项目的安全管理小组,责任到人,实行目标管理。
对本工程,将建立以项目的安全管理为主体、上级企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查指导、政府安全监督部门进行监督、业主和监理进行监察的多级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部作为项目安全的主体,将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安全工程师、项目各管理部门以及各专业施工队专(兼)职安全员及各施工班组等各方面的管理人员组成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和保证体系。
3、安全制度管理
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除本《施工组织设计》和《职业健康安全方案》》外,凡重大分项工程及安全防护均应编制安全方案。
专业分包应结合各自的专业施工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方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本项目部备案。
安全技术交底制
施工员向班组、土建负责人向施工员、项目总工程师向土建负责人及施工队层层交底。交底要有文字资料,内容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交底人、接受人均应在交底资料上签字,并注明收到日期。
安全教育制度
所有的新工人入场都应进行入场教育。
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周作定期安全检查,平时作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安全生产合同制度
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誓约';用'合同'和'誓约'来强化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的安全责任及安全意识,加强自身安全保护意识。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4、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
项目经理部在开工前根据本项目工程特点、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工程所处位置、周围居民情况等)对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时按各施工阶段确定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针对辨识、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编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制定预防措施,经事业部总工审批后实施。
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基础、主体、装饰),及时组织对所辖区域存在的危险源进行重新辨识、评价。如出现新的重大危险源,项目经理部应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进行修订,修改后的管理方案报区域/专业公司总工审批后实施。
项目经理部在组织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过程中,应如实填写'危险源辨识评价表'(j-62)、'危险源清单'(j-63),并事业部总工审批。
对评价出的危险源,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要密切关注。
5、安全防护措施
建立与本工程相适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应包括:
个人安全防护系统,如安全帽、安全带等;
用电安全防护设施,如漏电保护器等;
脚手架安全防护;
临边、四口的安全防护;
各种防护棚等。
1)脚手架防护
(1)本工程三层以下的主体结构施工采用落地式双排钢管脚手架,三层以上采用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
(2)附着式整体爬升脚手架采用由国家有关部门鉴定并批准生产的定型产品。
(3)脚手架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合格的专业架子工。
(4)外脚手架每层满铺脚手板,使脚手架与结构之间不留空隙,外侧用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5)安全网在国家定点生产厂购买,并索取合格证。进场后,由项目部安全员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四口'防护
(1)通道口:用钢管搭设宽2米、高4米的架子,顶面满铺双层竹笆,两层竹笆的间距为800mm,用铁丝绑扎牢固。
(2)预留洞口:
边长在500mm以下时,楼板配筋不要切断,用木板覆盖洞口,并固定。楼面洞口边长在1500mm以上时,四周必须设两道护身栏杆,见图。
竖向不通行的洞口用固定防护栏杆;竖向需通行的洞口,装活动门扇,不用时锁好。
(3)楼梯口
楼梯扶手用粗钢筋焊接搭设,栏杆的横杆应为两道,见下图。
(4)电梯井口:
电梯井的门洞用粗钢筋作成网格与预留钢筋焊接。电梯井口防护见下图。
正在施工的电梯井筒内搭设满堂钢管架,操作层满铺脚手板,并随着竖向高度的上升逐层上翻。井筒内每两层用木板或竹笆封闭,作为隔离层。
2)临边防护
(1)楼层在砖墙未封闭之前,周边均需用粗钢筋制作成护栏,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刷红白警戒色。
(2)外挑板在正式栏杆未安装前,用粗钢筋制作成临时护拦,高度不小于1.2m,外挂安全网。
3)交叉作业的防护
凡在同一立面上、同时进行上下作业时,属于交叉作业,遵守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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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进行模板安拆、架子搭设拆除、电焊、气割等作业时,其下方不得有人操作。模板、架子拆除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应设立警戒标志,专人监护。
(3)楼层堆物(如模板、扣件、钢管等)应整齐、牢固,且距离楼板外沿的距离不得小于1米。
(4)高空作业人员带工具袋,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物料。
(5)严格执行'三宝一器'使用制度。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规定戴好安全帽,按规定要求使用安全带和安全网。用电设备必须安装质量好的漏电保护器。现场作业人员不准赤背,高空作业不得穿硬底鞋。
4)临时用电管理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并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施工现场采用三相五线制配电系统,楼梯间照明和行灯电压采用36伏安全电压。
所有施工用电应由专业电工进行施工。
5)机械管理措施
(1)现场使用的机械设各,要按干面固定点存放,遵守机械安全规程,经常保持机身等周围环境的清洁。机械的标记、编号明了,安全装置可靠。
(2)机械排出的污水要有排放措施,不得随地流淌。
(3)钢筋切断机、对焊机等需要搭设护棚的机械,搭设护棚时要牢固、美观,符合施工平面布置的要求。
(4)临时各种设施的各种电箱式样标准统一,摆放位置合理便于施工和保持。
6)三大机械管理
a塔吊安全使用:
(1)塔吊司机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凡有不适合登高作业的疾病者,不得担任司机。
(2)三大机械配有足够的司机,以适应二班或三班制施工的需要。
(3)塔吊运作时设专人指挥。司机和指挥人员持证上岗。
(4)执行上班检查、定期保养、定期小、中、大修制度,不允许带病运转。
(5)塔吊、输送泵的管道、施工电梯要按机械说明要求,预埋铁件固定在建筑物上,并应牢固稳定,并定期对所有用于提升的挂钩、挂环、钢丝绳、铁扁担等进行定期检测、检查和标定。
(6)塔吊按要求设置防雷装置,接地要符合要求。
塔吊如遇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浓雾、雷电要停止运作。严禁司机酒后上岗。
(7)所有提升架、外用电梯和塔吊等垂直和水平运输机械要进行安全围护,包括卸料平台门的安全开关、警示铃和警示灯,卸料平台的护身栏杆,脚手架和安全网等,所有的机械设备要有安全操作防护罩和详细的安全操作要点。
(8)塔吊运转、顶升必须严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9)吊高限位器、力矩限位器必须灵活可靠,吊钩、钢丝绳保险装置应完整有效。零部件齐全,滑润系统正常。电缆、电线无破损或外裸,不脱钩、无松绳现象。零星、细碎物资应有不致漏出的容器盛装。起吊后应在立地3m左右高度观察吊物正常后才继续起吊,并作水平转动动作,吊重之下不得站人。
(10)塔吊安装完毕,经北京市技术监督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b混凝土输送泵使用安全:
(1)每班班前须检查泵体各部位、油路系统、电气系统,一切正常后再开动泵机。
(2)停止输送后应对泵体、管路进行清洗,以备下次再用。
(3)管道接头和垂直段的附强装置必须牢固可靠,螺栓应拧紧。应经常检查螺栓松紧情况,以防止松脱造成事故。
(4)向溜槽内铲送砼的人员,应有牢固不滑的站板,防止混凝土浆液溅起后滑。
(5)输送泵应搭防砸、防雨、防晒的防护棚 。
(6)泵送设备的停车制动和锁紧制动应同时使用,轮胎应楔紧,水源应正常和水箱储满清水,料斗内应无杂物,各润滑点应润滑正常。泵送设备的各部螺栓应紧固,管道接头应紧固密封,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各部位操作开关,调整手柄,手轮,控制杆,旋塞等应在正确位置。压力系统应正常无泄露。
(7)装备好清洗管的清洗用品,作业前,必须先按规定配制的水泥浆润滑管道。无关人员必须离开管道。应随时监视各种仪表和指示灯,发现不正常时,技师调整或处理。入出输送管堵塞时,应进行逆向运转返料斗,必要时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应连续作业,必须暂停时应隔6-10分钟,泵送一次,若停止较长时间后,泵送时,应逆向运转一至二个行程,然后顺向泵送。泵送时料斗内应保持一定数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8)保持水箱内储水,发现水质浑浊并有较多砂粒时及时检查处理。泵送系统受压力时,不得开启任何输送管道和液压管道。液压系统的安全阀不得任意调整。蓄能只能冲入氨气。
(9)作业后,必须将料斗内和管理内混凝土全部输出,然后对泵机、料斗、管道进行清洗。用压缩空气冲压管道时,管理出口端前方10米内不得站人,并应用金属网篮等收集冲出的泡沫橡胶及砂石粒。
c施工电梯的使用安全
(1)严格按照安装方案进行组装,组装后报北京市劳动部门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和超载试验。
(2)司机必须是经过专门的培训,人员要相对稳定,每班开机前,要对卷扬机、钢丝绳、地锚进行检验,并进行空车运行,合格后方准使用。
(3)严禁载人。在安全装置可靠的情况下,装卸料人员才能进入到吊篮内工作,严禁各类人员乘吊篮升降。
(4)禁止攀登架体和从架体下面穿越。
(5)吊篮上设置摄像装置,操作室设电视监控,以做到各操作层均可同司机联系,并且信号准确。
(6)保养设备必须在停机后进行。禁止在设备运行中擦洗、注油等工作。需重新在卷筒上缠绳时,必须两人操作,一人开机一人扶绳,相互配合。司机在操作中要经常注意传动机构的磨损,发现磨绳、滑轮磨偏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报告立即解决。
(7)架体及轨道发生变形必须及时纠正。严禁超载运行。
(8)司机离开时,应降下吊篮并切断电源。
7)其他中小型机械安全使用
(1)中小型机械应在操作场所悬挂安全操作规程牌,操作人员应熟悉其内容,并按要求操作。应持证上岗,操作时专心致志,不得将自己的机械交他人操作。机械要做到上有盖、下有垫,电箱要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2)对电锯、钢筋机械,其传动部分应有防护罩,电锯应有安全装置,要有漏电保护装置。
(3)电焊机一次线接机处,应有保护罩,电线不得任意布放,放置露天应有防雨装置。手把线不乱拉,手把要绝缘,不跑电、不随意拖地。
(4)搅拌机应放平、安稳,离合器、制动器要灵敏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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