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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7 热度:58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篇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岗位职责

第1条 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部长做好全部室人员的思想政治和企业管理知识教育工作,树立全面质量管理观念,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技巧,对分管的工作负责。

第2条 加强沟通与联络,搞好与其他部室的协作关系。

第3条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落实环境/质量/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全面质量管理。采购物资验收、地面综合形象建设考核、企业现代化管理和改革等工作。

第4条 部长外出时,由部长指认,全面负责本部室业务管理工作。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企业管理副部长负直接责任

(一)在上级质量、环境、安全、计量体系和全面质量管理企业现代化管理的检查考核中,出现严重问题的;

(二)在第三方外部审核中,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的;

(三)上级发布的有关企业管理工作文件、要求、指示、安排不能及时向有关领导、单位沟通、传达,延误工作的;

(四)分管业务出现严重失误的。

第2篇 企业管理层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

企业管理层包括中层管理干部和基层管理者。对他们的要求各不一样。

企业中层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知识体系。企业中层管理干部除必须具备的生产知识外,在安全方面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技能。

①多学科的安全技术知识。作为一个生产企业单位,直接与机、电、仪器打交道。作为一位中层领导还涉及企业管理,劳动者的管理。所以他们应该具有企业安全管理、劳动保护、机械安全、电气安全、防火防爆、工业卫生、环境保护等知识。根据各企业、各行业不同,还应该有所侧重。如矿山,除了以上的知识体系,还应重点掌握瓦斯爆炸方面的安全知识;厂矿企业必须掌握防火防爆方面的安全技术知识。

②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何不断提高安全工作的管理水平,是我们中层领导干部工作的一个重点。中层干部必须不断学习推动安全工作前进的方法,如利益驱动法、需求拉动法、科技推动法、精神鼓动法、检查促动法、奖罚激励法等。

③国家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体系。

④安全系统理论、现代安全管理、安全决策技术、安全生产规律、安全生产基本理论和安全规程。

第3篇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管理,保证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是指矿山(煤矿除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或领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风险抵押金),是指企业以其法人或合伙人名义将本企业资金专户存储,用于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专项资金。

第二章 风险抵押金的存储

第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以下标准,结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的规模大小和行业特点,综合考虑产量、从业人数、销售收入等因素,确定具体存储金额:

(一)小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不含30万元);

(二)中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不含100万元);

(三)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不含150万元);

(四)特大型企业存储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不含200万元)。

风险抵押金存储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企业规模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施行前,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风险抵押金存储标准高于本办法规定标准的,仍然按照原标准执行,并按照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条 风险抵押金按照以下规定存储:

(一)风险抵押金由企业按时足额存储。企业不得因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合伙人、停产整顿等情况迟(缓)存、少存或不存风险抵押金,也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职工摊派风险抵押金。

(二)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定下达。

(三)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企业到经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指定的风险抵押金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开设风险抵押金专户,并于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将风险抵押金一次性存入代理银行风险抵押金专户;企业可以在本办法规定的风险抵押金使用范围内,按国家关于现金管理的规定通过该账户支取现金。

(四)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具体监管办法,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共同制定。

第六条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市、县(区)经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交通运输企业,在企业注册地已缴纳风险抵押金并能出示有效证明的,不再另外存储风险抵押金。

第三章 风险抵押金的使用

第七条 企业风险抵押金的使用范围为:

(一)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而直接发生的抢险、救灾费用支出;

(二)为处理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善后事宜而直接发生的费用支出。

第八条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产生的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原则上应当由企业先行支付,确实需要动用风险抵押金专户资金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由代理银行具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企业生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工作需要,将风险抵押金部分或者全部转作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所需资金:

(一)企业负责人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逃逸的;

(二)企业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承担责任,支付抢险、救灾及善后处理费用的。

第四章 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第十条 风险抵押金实行分级管理,由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共同负责。

中央管理企业的风险抵押金,由所在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确定后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企业持续生产经营期间,当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没有动用风险抵押金的,风险抵押金自然结转,下年不再增加存储。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动用风险抵押金的,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重新核定企业应存储的风险抵押金数额,并及时告知企业;企业在核定通知送达后1个月内按规定标准将风险抵押金补齐。

第十二条 企业生产经营规模如发生较大变化,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于下年度第一季度结束前调整其风险抵押金存储数额,并按照调整后的差额通知企业补存(退还)风险抵押金。

第十三条 企业依法关闭、破产或者转入其他行业的,在企业提出申请,并经过省、市、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主支配其风险抵押金专户结存资金。

企业实施产权转让或者公司制改建的,其存储的风险抵押金仍按照本办法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 风险抵押金实际支出时适用的税务处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具体会计核算问题,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处理。

第十五条 每年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应当将上年度本地区风险抵押金存储、使用、管理有关情况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财政部备案。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挪用风险抵押金等违反本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同级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不属于本办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范围的企业集团,其内部分公司、车间属于规定范围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煤矿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建[2005]91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6年8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

1 总 则

1.0.1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水平,控制和减少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活动。

1.0.3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根据施工生产的规模、性质、特点予以实施。

1.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除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 语

2.0.1 建筑施工企业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的企业。

2.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principal of construction company

指对建筑施工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具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建筑施工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等。

2.0.3 各管理层 management

指建筑施工企业组织架构中,包括总部、分支机构、工程项目部等在内的具有不同管理职责与权限的管理层次。

2.0.4 工作环境 working condition

施工作业场所内人员、作业、设施和设备安全生产的场地、道路、工况、水文、地质、气候等客观条件。

2.0.5 危险源 hazard

施工生产过程中可能导致职业伤害或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环境污染的根源或状态。

2.0.6 隐患 hidden peril

未被事先识别或未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的根源。

2.0.7 风险 risk

某种特定危险情况和环境污染现象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结合。

2.0.8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graveness hazard

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3 基本规定

3.0.1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3.0.2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3.0.3 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生产特点和规模,实施安全生产体系管理。

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立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足额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确保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并有效使用。

3.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适时开展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0.7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符合国家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各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0.8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合格劳动保护用品,办理相关保险。

3.0.9建筑施工企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技术、工艺、设备、设施和材料。

3.0.10建筑施工企业应对照本规范要求,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状况组织分析评估,实施改进活动。

4 安全管理目标

4.0.1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的总体发展目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年度及中长期管理目标。

4.0.2安全管理目标应包括生产安全事故控制指标、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目标,以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等,安全管理目标应予量化。

4.0.3安全管理目标应分解到各管理层及相关职能部门,并定期进行考核。企业各管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要求制定自身管理目标和措施,共同保证目标实现。

5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和责任体系

5.0.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明确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体系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专职安全管理及相关岗位人员。

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施工企业应设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决策机构,负责领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管理目标,审议、决策重大安全事项。

2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中应明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管理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各管理层主要负责人应明确并组织落实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实现本管理层的安全管理目标。

4 各管理层的职能部门及岗位负责落实职能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实现相关安全管理目标。

5各管理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承担的安全职责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宣传和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相关活动;

4)协调配备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制订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计划,查处安全生产问题,建立管理档案;

5.0.4 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规定等。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1建筑施工企业应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施工设施、设备及临时建(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事故应急救援、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安全检查和改进、安全考核和奖惩等制度。

6.0.3建筑施工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明确规定以下内容:

1 工作内容;

2 责任人(部门)的职责与权限;

3 基本工作程序及标准。

6.0.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管理体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应适时更新、修订完善。

7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贯穿于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教育培训包括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人员资格审定等工作内容。

7.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应依据类型、对象、内容、时间安排、形式等需求进行编制。

7.0.3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类型应包括岗前教育、日常教育、年度继续教育,以及各类证书的初审、复审培训。

7.0.4建筑施工企业新上岗操作工人必须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 安全操作规程;

3 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4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产生的后果;

5 预防、减少安全风险以及紧急情况下应急救援的基本措施。

7.0.5建筑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施工要求及安全生产形势对从业人员进行日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0.6建筑施工企业每年应按规定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教育培训应包括以下内容:

1 新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

2 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和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7.0.7 企业的下列人员上岗前还应满定下列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企业的技术和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依法取得必要的岗位资格证书;

3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合格,依法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

7.0.8建筑施工企业应及时统计、汇总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资格认定等相关记录,定期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8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

8.0.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包括资金的储备、申请、审核审批、支付、使用、统计、分析、审计检查等工作内容。

8.0.2建筑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储备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安全生产资金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劳动保护、应急救援等,以及必要的安全评价、监测、检测、论证所需费用。

8.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编制相应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明确费用使用的项目、类别、额度、实施单位及责任者、完成期限等内容,经审核批准后执行。

8.0.4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相关负责人必须在其管辖范围内,按专款专用、及时足额的要求,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

8.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8.0.6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分类使用台帐,定期统计上报。

8.0.7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年度汇总分析,及时调整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比例。

9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管理

9.0.1建筑施工企业施工设施、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应包括购置、租赁、装拆、验收、检测、使用、保养、维修、改造和报废等内容。

9.0.2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规模,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

9.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配备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专业的专职管理人员。

9.0.4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安全管理档案,并记录以下内容:

1来源、类型、数量、技术性能、使用年限等静态管理信息,以及目前使用地点、使用状态、使用责任人、检测、日常维修保养等动态管理信息;

2采购、租赁、改造、报废计划及实施情况。

9.0.5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对施工设施、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及相关的安全检测器具实施技术管理,定期分析安全状态,确定指导、检查的重点,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

9.0.6 安全防护设施应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化。

10 安全技术管理

10.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应包括危险源识别,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交底、过程监督、验收、检查、改进等工作内容。

10.0.2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的技术负责人应对管理范围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10.0.3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对其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

10.0.4企业应明确各管理层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方案编制、、修改、审核和审批的权限、程序及时限。

10.0.5 根据权限,按方案涉及内容,由企业的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技术负责人审批。 审核、审批应有明确意见并签名盖章。编制、审批应在施工前完成。

10.0.6建筑施工企业应明确安全技术交底分级的原则、内容、方法及确认手续。

10.0.7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措施)编制和审批权限的设置,组织相关编制人员参与安全技术交底、验收和检查,并明确其它参与交底、验收和检查的人员。

10.0.8建筑施工企业可结合实际制定内部安全技术标准和图集,定期进行技术分析和改造,完善安全生产作业条件,改善作业环境。

11 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

11.0.1分包(供)安全生产管理应包括分包(供)单位选择、施工过程管理、评价等工作内容。

11.0.2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据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目标,明确对分包(供)单位和人员的选择和清退标准、合同条款约定和履约过程控制的管理要求。

11.0.3企业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选择合法的分包(供)单位;

2 与分包(供)单位签订安全协议;

3 对分包(供)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实施检查和考核;

4 及时清退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分包(供)单位;

5 分包工程竣工后对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能力进行评价。

11.0.4建筑施工企业应对分包(供)单位检查和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分包(供)单位人员配置及履职情况;

2分包(供)单位违约、违章记录;

3分包(供)单位安全生产绩效。

11.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合格分包(供)方名录,并定期审核,更新。

12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2.0.1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级职能部门和岗位,按职责分工,对工程项目实施安全管理。

12.0.2企业的工程项目部应根据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实施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内容应包括:

1 制定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施责任考核;

2 配置满足要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资金、从业人员和劳动防护用品;

3 选用符合要求的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设施与设备;

4 有效落实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 组织施工现场场容场貌、作业环境和生活设施安全文明达标;

6组织事故应急救援抢险;

7对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活动进行必要的记录,保存应有的资料和记录。

12.0.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应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考核,实现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2 工程项目施工实行总承包的,应成立由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的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3 按规定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

4工程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应承担本岗位管理范围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责;

5 分包单位应服从总包单位管理,落实总包企业的安全生产要求;

6 施工作业班组应在作业过程中实施安全生产要求;

7 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伤害自已、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所伤害。

12.0.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企业委派,并承担以下主要的安全生产职责:

1 监督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要求的实施,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2 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监护并做好记录;

3 阻止和处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

4 定期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12.0.5工程项目开工前,工程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特征,组织编制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审批,论证,交底、验收,检查;

方案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编制依据、施工计划、施工工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检查验收内容及标准、计算书及附图等。

12.0.6工程项目部应接受企业上级各管理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组织整改。

12.0.7建筑施工企业应与工程项目及时交流与沟通安全生产信息,治理安全隐患和回应相关方诉求。

13应急救援管理

13.0.1建筑施工企业的应急救援管理应包括建立组织机构,预案编制、审批、演练、评价、完善和应急救援响应工作程序及记录等内容。

13.0.2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机构,明确领导小组,设立专家库,组建救援队伍,并进行日常管理。

13.0.3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明确应急设备和器材储存、配备的场所、数量,并定期对应急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3.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施工管理和环境特征,组织各管理层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内容应包括:

1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

3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的调用程序;

4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和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

5抢险急救的组织、现场保护、人员撤离及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

13.0.5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应针对应急救援预案,开展下列工作:

1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培训和交底;

2定期组织组织专项应急演练;

3接到相关报告后,及时启动预案。

13.0.6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实战的结果,对事故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和可操作性组织评价,必要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1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4.0.1建筑施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应包括记录、统计、报告、调查、处理、分析改进等工作内容。

14.0.2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总承包企业负责上报。

14.0.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

1 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工程项目有关单位名称;

2 事故的简要经过;

3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4 事故的初步原因;

5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6 事故报告单位或报告人员;

14.0.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14.0.5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档案,事故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年统计表;

3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

4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决定、伤残鉴定、政府的事故处理批复资料及相关影像资料;

5其他有关的资料

14.0.6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从业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事故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

15安全检查和改进

15.0.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和改进管理应包括规定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类型、标准、方法、频次,检查、整改、复查,安全生产管理评估与持续改进等工作内容。

15.0.2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的实现程度;

2安全生产职责的落实情况;

3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4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防护情况;

5生产安全事故、未遂事故和其他违规违法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15.0.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检查的形式应包括各管理层的自查、互查以及对下级管理层的抽查等;安全检查的类型应包括日常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等。

1工程项目部每天应结合施工动态,实行安全巡查;总承包工程项目部应组织各分包单位每周进行安全检查,每月对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定量检查。

2企业每月应对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职责落实情况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安全生产状况较差的工程项目,组织专项检查。

3企业应针对承建工程所在地区的气候与环境特点,组织季节性的安全检查。

15.0.4建筑施工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的类型,确定检查内容和具体标准,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评分表,配备必要的检查、测试器具。

15.0.5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组织整改,并跟踪复查。

15.0.6建筑施工企业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定期统计、分析,确定多发和重大隐患,制定并实施治理措施。

15.0.7建筑施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管理的适宜性、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确定安全生产管理需改进的方面,制定并实施改进措施,并对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和评价。发生下列情况时,企业应及时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评估:

1适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

2企业组织机构和体制发生重大变化;

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管理的重大变化。

15.0.8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并保存安全检查和改进活动的资料与记录。

16 安全考核和奖惩

16.0.1 企业安全考核和奖惩管理应包括确定考核和奖惩的对象、制订考核内容及奖罚的标准、定期组织实施考核,落实奖罚等内容。

16.0.2安全考核的对象应包括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相关职能部门及岗位和工程项目的管理人员。

16.0.3建筑施工企业各管理层、职能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应形成责任书,并经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确认。责任书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生产职责、目标、考核奖惩标准等。

16.0.4 企业各管理层的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本管理层各职能部门、下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考核和奖惩。

16.0.5安全考核的内容应包括:

1安全目标实现程度;

2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3安全行为;

4安全业绩。

16.0.6建筑施工企业应针对生产经营规模和管理状况,明确安全考核的周期,并严格实施。

16.0.7 建筑施工企业奖励或惩罚的标准应与考核内容对应,并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进行奖励或惩罚处理,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本规范用词说明

1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对于要求严格程度的用词说明如下,以便执行中区别对待。

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 表示很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或“方准”;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准”。

3) 对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的要求(或定)”,非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执行的写法为“可参照……执行”。

第5篇 冶金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冶金公司生产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现场安全管理的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溶媒库、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

(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5)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4)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等。

(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

坑:指深0.5m、凡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

壕:深≥0.2m,宽≥0.1m。

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

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作工场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溶媒、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水杯。

(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识标识,张贴应不得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由环保中心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在车间库房内。

(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安保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第6篇 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加强班组安全管理

中石化长江燃料有限公司是全国最大的内河水上成品油销售、代供、贸易、运输和储存为主要业务的专业公司,拥有水上加油站90座,各类船舶200余艘,大型油库4座。

由于中长燃公司从事的水上加油服务具有高危性,使得公司始终将安全视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船舶安全、油品安全、人身安全也成为了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

自2001年公司成立以来,中长燃人凭着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实现了十一年安全零事故。先后多次获得湖北省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生产红旗单位,2008年中长燃白浒山水上加油站获得全国“安康杯”优胜班组,2023年公司再接再厉,再次登上全国“安康杯”竞赛领奖台,荣获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殊荣。

然而获得的这些先进和荣誉与企业多年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落实船舶班组安全管理制度是密不可分的。

第一部分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安全工作的灵魂,水上加油站船舶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始终是公司安全文化建设最重要、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插入同期声。。。。。。。。。。。。。。。。。。。

像这样的安全工作例会每周都会进行,同时开展的职工人人参与提一条安全警句、安全寄语、安全合理化建议,群众性的安全家书朗诵会、职工代表安全巡查、观看安全事故警示片等活动,使职工们广受教育的同时也营造了一个浓厚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

在这里,每一条船舷边都特别系着一条安全警示绳、脚下有一道警戒线,每一名职工都有一张安全提示牌、一本《企业文化手册》,职工自创自写《安全家书》读本、《安全警句300条》,浓厚的安全文化实践活动,时刻警示着职工“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教育职工“人人重视安全,事事落实安全,处处遵守安全。”长期的船舶班组安全文化建设,形成了具有中长燃特点的

安全文化目标 --零隐患,零事故,零损失。

核心安全理念 --本质安全 本能需求。

安全行为准则 --安全的话不能说满 安全的事必须做绝。

安全领导观 --预防在先,控制在点,处置在即。

安全培育观 --千计万计,安全教育第一计,千条万条,安全生产第一条。

安全文化管理 --宁可重复 不留空档。

安全文化制度 --备足一万的预防 力避万一的失误。

第二部分 加强职工队伍素质建设

职工素质是本质安全的保证,高素质职工队伍是企业安全发展的基石。近年来公司围绕职工素质工程建设,在加油站船舶班组广泛开展“创建学习型船舶班组、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大力实施职工素质工程,创新职工教育形式,建立提升职工素质长效机制,多管齐下、全面发展。

在职工队伍素质建设中,开展职工培训是建设工作的关键,在这里每个水上加油站船舶班组,都建立了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和职工书屋。在职工教育培训基地,公司循环开展新职工岗前培训、职工专业知识培训。坚持不懈的举办相关知识培训,涉及的专业多达10余项。这种船舶班组培训正成为职工更新知识、扩大知识,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在职工书屋里我们看到这里备有专业的各类书籍,同时配备了电脑,开通了网上书屋,职工阅读学习,查阅资料,一切都显得那么的便捷,同时也给职工提供了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环境,职工读书学习氛围浓厚。

为促进全员学知识、学技能,公司开展技能大赛,为职工搭建位练兵舞台,“以赛促练、以赛促训”,促进全员岗位大练兵。形成了公司--分公司--加油站船舶班组“三级大赛、全员练兵”的活动模式,在层层比赛中,推动了全员素质大提高。近年来,在加油站船舶班组中先后组织开展了管理类、业务类、消防安全类等专业技能大赛,使专业技能与综合技能平行开展,实现职工由专业技能型向复合技能型人才的跨越。

同时公司以“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 、群众性合理化建议、“安康杯”竞赛、“五小”技术革新、节能减排降本增效活动为主题,广泛开展群众性劳动竞赛,取得了丰硕成果。长燃5号轮,荣获全国工人先锋号。在船舶班组职工技术创新活动中,一线职工攻克了航吊设备、加油设备、船舶管系、油品管理、安全管理的许多技术难题、管理难点。提高了劳动效率,降低了劳动强度,保障了现场作业安全。一线职工为构筑企业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第三部分 船舶班组安全管理

班组是落实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生产组织,是企业最前沿的工作集体,加强班组的安全建设,是搞好安全生产、控制事故发生,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的基础。今年来加油站船舶班组为实现现场作业安全,切实加强了职工安全意识教育,严格要求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与执行操作规程,保证了生产作业安全。

为使安全管理不断上升到新的高度,加油站船舶班组,按照职工通用职责和“四懂四会”规定,加强对职工消防知识的培训,按期组织职工开展消防演习、人员落水演习、堵漏演习等,提高职工安全预控和防范能力。在船舶设备、消防安全设施、用电等安全管理工作上,加油站船舶班组做到制度、人员、责任三落实,按照“三定”、“四要”、“四勤”的要求,加强维护和管理,保证了设备设施的安全完好。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上,船舶班组坚持做好安全日査、周査、专项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同时充分发挥群众性监督检查作用,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民主管理和监督,广泛开展职工代表安全巡查、开展每名职工当一天安全员活动,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安全责任感、安全防范技能不断提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是公司发展的永恒主题,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中长燃公司将不断加强船舶班组安全管理,弘扬企业安全文化,努力提升职工素质,为实现公司“零隐患,零事故,零损失”的安全文化目标不懈努力。

第7篇 石化企业安全投入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费用,保证企业改善劳动条件的资金,根据确定的提取标准自行提取,并且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作他用。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确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的提取标准,并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2、安全科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对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财务科负责依据《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建立《安全费用管理台帐》,记录安全费用的提取情况和安全费用的使用情况。

4、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478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情况,企业当年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a、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b、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c、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d、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四、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包括: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其中: 安全设备设施是指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生产奖励资金支出。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公司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五、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

1、安全费用应当专户核算,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年度结余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2、对安全投入资金的计划,由各使用部门单位提出安全投入项目计划审批表,经安全部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3、根据年底结算费用凭证,由财务人员负责填入《安全费用管理台帐》。

4、财务部应依据《安全费用管理台帐》每年出具当年安全投入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8篇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试题

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评卷人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于2003年10月28日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__________________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对违法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处罚。

3、安全生产方针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____________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无视规章制度,明知故犯的行为,往往都是导致事故发生的____________。

6、《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对出站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证经营的车辆进站从事经营活动,防止____________或者____________的车辆出站。

7、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三违”行为。

8、一个完善的应急预案,从应急方针、策划、准备、响应、恢复到__________与_________,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并持续改进的体系结构。

9、图中 警示牌表示__________

10、任何人不得 强迫、指使、纵容 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______、______和______要求驾驶机动车。

11、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______或者______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2、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____________,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13、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_________和_________。

14、做好危险路段_______并积极采取_______,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15、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__________________。

得分

选择题(每项2分,共50分)

评卷人

1、机动车在以下哪种情形不需要办理相应的登记(______)。

a、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b、用作抵押的 c、进行大修的 d、报废的

2、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______)上道路行驶。

a、允许临时 b、不得 c、经维修后可以 d、缴管理费后可以

3、驾驶人在(______)可以驾驶机动车。

a、饮酒后 b、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c、过度疲劳时 d、饮茶后

4、以下不属于道路交通信号是(______)

a、警灯 b、交通标志 c、交通警察的指挥 d、交通标线

5、机动车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______)行驶。

a、以较高速度 b、以超过规定的最高车速 c、以现有速度 d、降低速度

6、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______)。

a、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b、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c、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d、可以随意穿行

7、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______)标志。

a其它 b专用 c辅助

8、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______)。

a、 拘留驾驶人 b、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c、处2000元以上罚款 d、 扣留机动车

9、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______)或者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a、记12分 b、处警告 c、扣留机动车 d、拘留驾驶人

10、林某驾车以110公里/小时的速度在城市道路行驶,与一辆机动车追尾后弃车逃离被群众拦下。经鉴定,事发时林某血液中的酒精浓度为135.8毫克/百毫升。林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醉酒驾驶 b、超速驾驶 c、疲劳驾驶 d、肇事逃逸

11、这个小型客车驾车人有哪些违法行为(______)

a、接打手持电话 b、无证驾驶 c、酒后驾驶 d、未系安全带

12、某日19时,杨某驾驶大客车,乘载57人(核载55人),连续行驶至次日凌晨1时,在金城江区境内050国道3008公里加110米处,因机动车左前胎爆裂,造成12人死亡、22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杨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疲劳驾驶 b、客车超员 c、超速行驶 d、操作不当

13、李某驾驶一辆大客车,乘载21人(核载35人),行驶途中察觉制动装置有异常但未处理,行至双岛海湾大桥时时速为50公里(该路段限速40公里),因制动失灵坠入海中,造成13人死亡、8人受伤。李某的主要违法行为是什么(______)

a、超速行驶 b、疲劳驾驶 c、客车超员 d、驾驶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4.汽车在泥泞道路上行驶时,应该注意(______)。

a.可以中途换档,制动、转向和停车b.不可急转方向盘或转动角度过大

c.如果车轮空转打滑,应挖去泥浆铺上砂石草木等。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为人有下列(______)行为之一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 元以上2000 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a、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b、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30%的

c、将机动车交由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的人驾驶的

d、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16、车辆发生碰撞时,关于安全带作用的说法错误的是什么(______)

a、保护颈部不受伤害 b、减轻驾乘人员受伤程度 c、减轻驾驶人疲劳 d、保持正确驾驶姿势

17、大雾天在高速公路遇事故不能继续行驶时怎样处置(______)

a、车上人员要迅速从左侧车门离开 b、在来车方向100 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c、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远光灯 d、车上人员站到护栏以外安全的地方

18、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______),并送达当事人。

a、基本事实 b、形成原因 c、当事人的责任d、直接经济损失

19、关于职业道德,正确的说法是(______)。

(a)职业道德有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但无助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

(b)职业道德有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但无助于降低生产成本

(c)职业道德有利于提高员工职业技能,增强企业竞争力

(d)职业道德只是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但无助于提高企业信誉和形象

20、文明生产的具体要求包括(______)。

(a) 语言文雅、行为端正、精神振奋 (b) 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c) 岗位明确、纪律严明、操作严格 (d)技术熟练、互相支持、、现场安全

(e)优质、低耗、高效

21、职业道德主要通过(______)的关系,增强企业的凝聚力。

a、协调企业员工之间 b、调节领导与职工 c、协调职工与企业 d、调节企业与市场

22、关于道德与法律,正确的说法是(______)。

(a)在法律健全完善的社会,不需要道德

(b)由于道德不具备法律那样的强制性,所以道德的社会功用不如法律

(c)在人类历史上,道德与法律同时产生

(d)在一定条件下,道德与法律能够相互作用、相互转化

23、职业纪律具有的特点包括(______)。

a、明确的规定性 b、一定的强制性 c、一定的弹性 d、一定的自我约束性

24.《安全生产法》规定,有关协会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信息、培训等服务,发挥(______)作用,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a、监督 b、综合监督 c、监管 d、自律

25.《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______)。

a、行政处罚 b、处分 c、追究刑事责任 d、批评教育

得分

三、判断题(每项1分,共10分)

评卷人

1、出车前应检查冷却液、发动机机油、燃油等是否有渗漏现象。( )

2、行车前应对机动车驾驶室、发动机舱、车外部、轮胎进行检查。( )

3、如下图所示:驾驶机动车在这种道路上超车可借对向车道行驶。( )

(3题图)

4、驾驶客车遇非常情况或者发生事故时,要力所能及的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决不能因紧急避险造成二次事故或更大的损失。( )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

6、营运车辆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

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口头告知当事人,可不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8.以发生事故时间为准,24小时内上报为符合要求;24小时至48小时内上报事故的即视为迟报,特大事故如不立即上报就视为迟报;48小时后上报事故的视为瞒报。( )

9.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

10、劳务派遣单位不用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而由生产经营单位培训即可。( )

得分

四、简答题(10分)

评卷人

1、道路运输企业要求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要考核教育到位,切实让驾驶员做到五不两确保,简述五不两确保的主要内容。(5分)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不放过”

安全培训试题

填空15题每题2分

1第五次会议 2、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 3、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5、人为因素。6、超载车辆 未经安全检查 7、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8、预案的管理 评审改进 9、车距确认 10、 法律、法规 机动车安全驾驶

11、 (过错)(意外) 12、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13、 违章指挥 强令冒险作业。

14、 记录 应对措施 15、 道路交通规则 交通运输法规。

选择25

1、c 2、b 3、 d 4、 a 5、d 6、 a 7、 c 8、d 9、a 10、abd 11、abcd 12、ab

13、ad 14、 b 15、ad 16、acd 17、d 18、(abc) 19、(c)。 20、(abcde)。21、(abc)22、(d)。23、(ab)。 24.(d)25.(b)。

判断题10

1、答案:√ 2、答案:√ 3、答案:× 4、 答案:√ 5. (√) 6、(√)

7、(×) 8.( 对 ) 9 (×) 无任何意外 10、 (×)

简答2题

1、道路运输企业要求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驾驶员要考核教育到位,切实让驾驶员做到五不两确保,简述五不两确保的主要内容。(5分)

答;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2、安全生产事故调查中的“四不放过”原则,是哪“四不放过”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9篇 施工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扣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贵州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检查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实际,制定本评分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州从事工程新建、改建、扩建施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实行扣分制,满分100分,实行施工过程巡查扣分,每年年终对企业汇总得分,计算最终扣分率,并依据最终扣分率给予相应奖惩。

第二章 巡检工程施工现场评分标准

第三条 未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持证上岗(建造师未持b证扣4分,安全员未持上岗证和c证每1人1分,所有证件必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共计5分,扣完为止)。

第四条 基坑深度超过2米的基坑临边无防护措施,没有方案或方案未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共计5分)。

第五条 文明施工(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做四周围档,未实行封闭管理,扣5分;

2、大门口处未挂五牌一图,扣5分;

3、施工现场危险部位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扣5分;

4、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栓,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扣5分;

5、在建工程未竣工验收备案兼作住宿的,扣10分。

第六条 施工用电(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不规范自制配电箱或配电箱无闸刀,扣3分;

2、未落实“三相五线”,扣5分;

3、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扣3分;

4、架线不规范,乱接乱搭,扣3分;

5、大型机械外壳未做保护接零,扣3分;

6、现场电工无证上岗,扣5分。

第七条 “三宝四口”(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扣10分;

2、正在施工作业人员不戴安全帽,扣3分;

3、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窗洞口、坑井未设安全防护,扣4分;

4、阳台、楼板、屋顶未设防护,扣3分;

5、通道口顶棚及临时施工棚顶未设置双层防砸棚,扣2分。

第八条 物料提机及塔吊(共计15分、扣完为止)

1、使用明令淘汰物料提机,扣15分;

2、物料提升机及塔吊未经专业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投入使用的,扣5分;

3、委托或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设施,扣5分;

4、安装无验收手续,拆卸无方案审批,扣5分;

5、连墙杆位置连接不符合要求,扣5分;

6、楼层卸料平台未做定型门,扣20分;

7、缆风绳不使用钢丝绳,扣2分;

8、塔吊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扣5分;

9、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扣5分。

第九条 施工脚手架(共计20分、扣完为止)

1、使用竹脚手架且搭设不规范,未搭设全封闭双排钢管脚手架,扣20分;

2、没有方案或方案没有履行签字审批(以审批表为准),扣5分;

3、立网不从首层挂设、平网挂设不规范,扣3分;

4、立杆基础不平、不宽,不符合方案设计要求,扣3分;

5、搭设高度未超出施工作业层1.8米,扣3分;

6、未按规定设置内顶外拉并有钢管预埋,脚手架与物料提升机及卸料平台连接,扣3分;

7、每10延长米无扫地杆、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扣3分;

8、高层悬挑及分层不按规范要求分层,扣5分。

第十条 贯彻国家、省、州精神(共计5分、扣完为止)

1、施工现场未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扣5分;

2、施工现场及时贯彻国家、省、州有关安全生产的会议、文件精神,但落实不具体,扣3分。

第十一条 扣分加权

1、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以内整改完毕并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1.2倍计算;

2、企业未在规定时限整改完毕,超过时限1个月或者不提交合格整改报告的,该单次扣分按2倍计算。

第三章 扣分率与最终扣分率

第十二条 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在州内被巡检工程的平均扣分。

第十三条 扣分率计算公式。

a=(a1+a2+…as)/s*100%

a— 扣分率

a1 a2…as-  每次检查的扣分

s-    年内共巡检次数

第十四条 最终扣分率是指企业当年的扣分率经奖励分计算后的最终扣分。

第十五条 下列情况予以奖励分

1、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州级样板工地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1分;

2、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州级样板工地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2分;

3、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申报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申报一起奖励分为2分;

4、企业在黔南州辖区内当年度有获得省级样板工地或“黄果树杯”的,每获得一起奖励分为5分。

第十六条 最终扣分率计算公式。

b=a+p%

b— 最终扣分率

a-    扣分率

p-    累计奖励分

第四章 奖惩

第十七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低于10%(即b<1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表扬,并抄报省住建厅。

第十八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30%且低于40%(即30%

第十九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40%且低于60%(即40%

第二十条 年度最终扣分率高于60%(即b>;60%)的施工企业,州住建局将在州内予以通报批评,记不良行为记录1次,12个月内不准企业参与黔南州境内的招投标活动,并视情节给予企业经济处罚,上报省住建厅降低直至吊销企业资质。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县、自治县、市住建局,都匀开发区住建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办法或细则,并报我局备案。

第二十二条 当年度最终扣分率不累加记入下一年度。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州住建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0篇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应强化六个基本意识

在建筑安装、矿山开采等生产企业中,无论大会小会,只要有领导讲话,有形无形之中都会强调注意安全,而在强调讲安全时大多要讲提高意识之类的话,笔者管了几年的安全,也是如此。现在细细回味过去关于安全的讲话、发言、哪怕是平时的聊天,对安全意识的说法问题产生了一些疑问。过去讲安全意识总是没怎么讲清楚,没怎么细细归类,大多是泛泛而谈,概念比较模糊,如是就想总结一下,将安全意识简单归类,与大家交流交流,希望能够产生一丝共鸣。

一、责任意识

强化“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高度的责任意识。“安全工作是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也是我们每个公民、每位员工应尽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安全,它关系到社会稳定、企业生存发展、员工的安危。安全工作也是关系到各级管理人员前途命运的问题,有多少同志因安全管理责任没有尽到位而断了送大好前程。因此,各级领导、全体员工都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人人都应把安全工作当作自己的第一责任,首先做到自己不违法,不违章,不制造、不传递安全隐患,才能带领大家去实现平安月,平安年的安全管理目标。

二、教培意识

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的最基础的功夫。如果淡化教育、培训,认为教育、培训是一种形式,是走过场,不在这个方面下足够的功夫,那么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就会事倍功半。作业人员不知道规章、规范,不熟悉安全技术,不了解自控技能,不掌握预防知识,不会识别安全隐患,不会采取控制措施。这样的混乱状况,就是因为从主管到层层的安全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怕花钱怕费事小家子气而造成的。教育、培训意识淡泊本身就是极大的安全隐患。岗前教育培训、过程中教育培训、季节性教育培训、针对具体情况的教育培训、首件施工的教育培训等等,都必须认认真真的进行,从实际需要出发,要做到干什么培训什么,培训什么会什么的原则,千万要摒弃假大空的形式主义。同时,应将安全管理人员的培养、使用纳入制度管理,培养一批懂技术、会管理、责任心强的专职安全管理队伍,使之安全管理队伍朝着专业化、职业化放心迈进。

三、投入意识

俗话说,没有投入就没有产出;安全是最大的效益。等等。这些说法是非常有论理的。安全事故,轻者损失几十万元,重者损失几百万、几千万甚至更多,这难道不是效益流失因此说,安全既是投入工程也是效益工程。

要想平平安安,就必须从人力、物力、财力上进行必要的投入,使其满足安全生产管控的需要,保持施工生产与安全管控的平衡,一旦打破了这种平衡,该投入时不投入,或者投入不足,就会出现漏洞和隐患,隐患叠加到一定程度,就必然发生偏移,导致事故的发生,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国家规定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比例一版在1.0—2.0%不等,是根据行业危险程度而定的。在抓成本控制上,安全措施费千万不要打折扣,需要多少就投入多少,按比例提取的费用不够时,应毫不犹豫的增加,绝对不能靠节约安全措施费来获取效益。谁要是在安全投入方面中扣扣唧唧,谁就不配当领导,就等于是置员工的生命于不故的大害虫。

四、信誉意识

强化安全是企业的形象和信誉,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发展的信誉意识。出了安全事故,将损害企业信誉、砸企业的牌子,破坏企业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铁道部实行的信用评价管理,将等级安全事故作为一票否决,给施工企业在招投标工作中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因安全事故导致某单位招投标“停牌”的消息不时的见诸报端,其教训应该尤为深刻。

五、幸福意识

强化“无危为安,无损为全,平安是福”的幸福意识。安全管理莫懈怠,一出事故坑三代。这句话并非危言耸听。凡事故者,非死即伤,既害自己也害家人,既害同事也害朋友,还会对企业和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无论是重伤还是人亡事故,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痛苦和灾难,是难以用金钱来弥补的。没有安全何谈人生幸福没有安全何谈家庭完美无危即安,无损为全。大家熟知的“7.23”动车事故,剥夺了多少人的生命又有多少完美的家庭被破坏得悲惨不堪

六、管控意识

管控意识是前四个意识的具体体现。强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天候”的安全管控,是需要全员行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方能达到理想效果。在管控意识上,一把手起着关键作用,人力、物力、财力能否正常满足安全管理需要,就看一把手是否明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苦恼往往就在一把手的不明智上,要人没有,要钱不给, 出事即罚,有功不奖的一把手不是没有。安全管理过程中,必须全方位辨识安全隐患,分析安全风险,制定管控细则及责任制,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施工生产全过程,从小事抓起,防微杜渐,尽职尽责,锱铢必较,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卡控措施,做好预控方案和应急预案,把安全预控的力度放到现场,落实到人头,坚决消灭低级性、重复性、责任性事故。

第11篇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关系安全生产的大局,企业是安全生产的内因和根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最终要落实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也体现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上;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企业本身所做的努力,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管理的不断加强,防止重特大事故,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利益。非煤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领域也是属于高危行业,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才能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煤矿山企业主要是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是指除了煤矿企业以外矿产资源开采的企业。如开采金、锰、磷、铅锌、铁、铝土矿、硅石矿和水泥用石灰岩等品种的企业。2003年至2023年,我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大幅度下降,整体实现了“双降”目标,但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以上事故依然呈多发势头。

为了促进矿山生产安全和矿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非煤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笔者就多年来参与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工作的经验体会,针对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分析探讨,并提出规范矿业安全管理的一些措施建议,仅供安全监管部门和同行们参考。

一、非煤矿山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是影响安全生产的顽症固疾,也是重特大事故多发频发的罪魁祸首。去年和今年国务院连续两年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都把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纳入重点工作突出强调,专题部署开展和深化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从今年下半年我省开展的安全大检查和发生的事故情况来看,非法违法行为仍没得到有效遏制。

前几年非煤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为我省经济建设和富民兴黔奔小康起到了不可估量的促进作用,但部分矿业主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不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违规施工、开采,四处乱挖滥采(如金矿、铅锌矿矿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资源浪费的违法行为,这些采矿点大部分分布在公路沿线(砂矿)、田间山地、河道周边(金矿)、高压输电路、通讯光缆线路等地段,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具体地说存在以下方面问题:

(一)部分矿山不按开采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甚至没有开采设计和方案就开采,小打小敲遍地开花,短期行为较为普遍,有的擅自改变开采顺序和开采方法,有的不按核定的开采规模超量开采、越界开采,有的以探代采,有的取得采矿权后自己不投入开采,有的将采矿权非法转让或承包他人开采,无证开采和乱采滥挖现象时有发生,非煤矿山生产管理秩序较为混乱。

(二)矿山布局不够合理,缺少科学统一规划和严格控制,大矿小开问题比较突出,资源浪费较严重。虽然这些年经过专项整治,关闭了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和开采条件的矿山,但非煤矿山开采点总数仍然偏多,且布局不合理,这些小矿山多数开采不规范,资源浪费较严重,矿业经济的规模效益没有体现出来;虽然目前采取了整合小矿为大矿,但矿业权单位与生产、开采业主不统一,整合难度较大,造成形式整合而实际仍是各自为政,各自开采的局面。

(三)部分非煤矿山业主,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不清,他们以服务当地、脱贫致富等为理由,不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导致非煤矿山管理阻力重重,环境损坏。

(四)由于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许可证程序较复杂,资料组织时间较长,导致矿业主边申报边开采,矿山生产处于合法与不合法之间。

(五)一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不规范,“三同时”制度没有很好的贯彻落实;建立矿山和设置尾矿库,未进行预评价就开工生产,给后期生产埋下隐患;生产期间未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未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治理,使生产带病运行(如尾矿库的整改力度不够);生产结束未对环境补偿处理,而是一走了之,留下不良环境给当地人们承受。

(六)个别地方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人员力量较薄弱,经费不足,影响了对企业安全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有些基层执法单位安全宣传不到位,动态巡查不落实,执法监察力度不够,造成一些非煤矿山监管失控。

(七)矿山企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较差,具体表现在:为生活所迫无法或不能行使安全权力,被动接受矿老板的违章指挥和违法指挥;员工文化素质较低、操作技能弱,外出打工难找活路,只好忍受矿山提供的不安全环境工作等。

(八)矿山救援队建设滞后于矿山发展需要,在有的事故灾难抢险救援中,暴露出装备水平低、跨区域救援能力弱、保障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二、强化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的建议与对策

为了巩固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成果,防止关闭矿山的死灰复燃,使非煤矿山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轨道。笔者就今后强化非煤矿山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对策或建议: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矿产资源管理。科学发展观既是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思想,又是解决当前实践中各种矛盾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强矿产资源战略规划研究,搞好宏观调控和引导,研究新的工作思路,出台政策措施,落实目标任务。用科学发展观认识资源问题,保障发展,保护资源,保护环境,不断加强开采管理,合理布局,提高资源利用率。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矿业工作,建立健全有利于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明确矿产资源管理部门的职责,加强矿产资源国情、省情和法制教育,提高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认识,坚持开发与环保、节约并重,把环保、节约放在首位,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落实最严格的矿产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的发展观关系矿产资源管理全局的问题,必须实行科学民主决策,要建立矿产资源管理重大问题的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内部会审制度、社会公示与听证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涉及有关审批、许可、处罚等事项,必须经过内部会审,共同把关,与管理相对人密切相关的要实行公示和听证。做到决策科学、民主,执行坚决有力,监督公正透明。

(二)结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加快产业重组步伐,加快推进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是协调推进、密不可分的,通过不断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从根本上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探索、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大力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严格规范采矿申办程序。安监部门和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基层工作人员一道深入生产、施工现场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资源开采规划,控制矿产开采点数量。凡不按规划行事的,一律禁止采矿,停止办理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合理配置资源和合理利用资源,建立公平、公开、公正采矿权审批制度为前提,完善制度,规范矿权市场。凡新设立的探矿权、采矿权,都应当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授予。特殊情况要以协议方式授予,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同时,还要加强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发证工作管理,对审批发放的采矿许可证逐个进行清理,重点对发证程序、发证资料和档案进行检查,对越权发证、违规发证和不符合审批程序发证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建立和完善采矿审批制度和有偿出让转让制度,防止矿产资源无偿流失,力争非煤矿山生产管理上规模,上档次,形成保安全、保环境、保发展、保建设、增效益的大气候。

(四)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并强化隐患整改效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通知、规定,企业应针对本矿山的生产实际,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方案或工作制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救援预案“五到位”;实行以安全生产专业人员为主导的隐患整改效果评价制度。要求企业每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风险分析,并建立预警机制。

(五)执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要求企业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其中地下矿山要有矿领导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升井。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的,将按照国家规定严肃处理。

(六)坚持动态巡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对当地企业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按照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基层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非煤矿山动态巡查网络,建立矿山管理登记台帐和矿业主经营档案,做到一季度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冒险作业;同时要加大执法监察专项整治力度,每年由政府统一部署,安监部门牵头,国土、环保、公安、电力、监察、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对违法开采,乱挖滥采,越界开采,不按利用方案开采,不符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条件的采矿点,停供爆破物资,切断电源,强行关停,限期搬迁。

(八)强化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搞好安全教育培训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需要,是矿山企业特殊需要,是提高矿山企业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职工安全观念的有力途径。目前矿山企业面临金融危机的影响和市场竞争的压力,同时事故处理赔偿增大到60万元/人左右,所以安全生产的意识必须增强。只有认真抓好矿山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着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的形式,重点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才能不断提高企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不断促进企业安全发展。另一方面是要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教育培训,鼓励进一步扩大采矿、机电、地质、通风、安全等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培养,以技术能力增强安全技术管理。

(九)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做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并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推进安全达标建设。

(十)加强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和技术装备研发,要求健全机构,配备技术人员,强化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十一)严格限定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裁量权,规定对企业“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等,要求按有关规定的上限处罚;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拒不执行监管指令的、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和安全培训有关规定的等,要依法加重处罚。

(十二)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要加大重特大事故的考核权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视情节追究当地及以上政府(部门)领导的责任;加大对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企业负责人或企业实际控制人以及上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强化打击非法生产的地方责任。

(十三)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维护和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鼓励职工和民工监督举报各类重大安全隐患。

总之,要做好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综合治理”的措施,安全监管部门需会同国土、环保、公安、监察、工商等部门和各驻矿安监员联合执法、共同努力,形成长抓不懈的安全监管理长效机制;同时,企业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坚决实施,加强职工和民工等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隐患整治,加大投入,有效防范,将安全生产的事故风险降低到可以容忍的程度,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才能取得本质改变。

第12篇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的安全管理

送变电施工企业的生产特点是点多、线长、面宽、高度流动、高度分散、高度风险。在建筑业内属于高强度、高风险作业。尤其是架空高压和超高压电力线路的施工,安全风险更高、作业面更分散、安全管理难度更大。

而历史和现实的教训证明,几乎所有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事故均发生在送变电施工企业的项目部上,几乎所有送变电施工企业的事故无不与项目部安全管理不力或疏忽有关。项目部既是企业最基层的管理层和执行层,又是操作层(施工队)的直接领导。项目部就好比是企业施工一线指挥部,既要服从企业、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和分公司的领导,又要进行项目部的内部安全管理和直接指挥与协调施工队各项工作,起到承上启下极其关键的作用。因此紧紧抓住抓好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是送变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关键中的关键。

l.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的定位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应该是多元化的,没有一个固定、统一的模式。但同一地区(域)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很相似的;一个施工企业内部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模式应该是统一的。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具体来说应从以下3个方面综合定位。

(1)自觉遵守现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和行业与企业的规程、规定。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在确立项目部安全管理模式时应放在第一位来考虑,行业与企业的规程、规定应放在第二位来考虑。两者统一时,第二位是对第一位的充实和完善;两者矛盾时,第二位必须服从第一位。具体来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联合颁布的gb/t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中的“项目安全控制”、“项目现场管理”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为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为辅助。

(2)运用现代安全管理法(发现控制法)。

我们现行的安全管理方法实际上是“经验预防法”。安全工作总是跟在施工后面跑,很难做到防患于未然。这种被动的管理方法,我们有时称之为“传统安全管理法”。另一种是“发现控制法”,即从事物系统之间的内部来研究内在的安全关联,分析、评价各事物之间或整个系统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性及其产生的途径,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事先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便在管理和施工中对危险点加以辨识,并根据据分析、评价危险性的结果,提出相应的有效措施,最终达到减少、消除事故和控制事故的目的。这种主动管理方法,我们称之为“现代安全管理法”。

(3)推行oshmsl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送变电施工企业在较好地执行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应用了现代安全管理方法情况下,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可推行oshmsl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它的推行有助于项目部的安全管理更加科学化、标准化,并进一步缩短与国际惯例之间的距离。

以上第一、第二方面是必须要付之实施的,第三方面对有条件的施工企业宜采纳。

2. 送变电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管理内容

2.1  项目管理规划

项目管理规划分为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和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应包括:项目风险预测和安全目标、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包括:项目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和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部分)。

2.2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我国长期工程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一项管理制度,目前仍在继续执行。但它是施工规划而非施工项目管理规划,当它要代替项目管理规划时,施工组织设计应满足项目管理规划的要求。

2.3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

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计划与我们现在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基本上是一致的。但应包括:

(1)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

(2)保证环境的措施;

(3)文明施工措施;

(4)保证季节性施工的措施。

这4项措施应各自有相对应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2.4项目风险管理

项目风险管理(安全管理部分)应包括:安全风险因素识别一览表、安全风险可能出现的概率及损失值估计、安全风险管理重点、安全风险防范对策、安全风险管理责任。

2.5  现场管理和施工平面图

项目部安全管理应根据施工平面图布置,设置文明施工责任区,并建立与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相配套的现场管理制度。

2.6项目安全控制

项目安全控制实际上是对施工技术组织措施设计中的保证安全目标措施和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的展开,是指项目经理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监控的一系列活动,从而保证施工中人员安全、设备安全、结构安全、财产安全和适宜的工作环境。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的工作程序如图1。

项目安全控制应包括:

(1)一般规定

①项目部应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责任制;

②项目部应根据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确定施工安全目标,并以安全目标为前提制订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③项目部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与分包单位各自的安全职责、权利、考核范围;

④项目部必须建立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⑤项目部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⑥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对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抵制、检举和控告。

(2)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是项目施工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劳动条件,搞好安全施工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有利于消除安全隐患应有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控制的主体。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安全目标的实现。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内容宜包括:工程安全风险概况(危险点)、安全控制程序、安全控制目标、安全组织机构、安全职责与权限、安全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安全检查与评价、奖惩制度。在编制时具体由以下8个方面内容所组成:

①安全施工责任制(含权限);

②安全保证管理体系(含监督体系);

③安全管理要点(含安全风险点、安全控制程序,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④安全生产培训(根据资源配置,情况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规定、规程、技能操作和急救预案的教育培训,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⑤安全技术措施(针对一般的和重、特、危工序的危险点而制订的措施);

⑥安全技术交底(对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的施工措施、安全工作规程的交底);

⑦安全检查(对安全保证计划实施的自身的验证,是安全保证计划重点之一);

⑧伤亡事故处理(处理程序)。

(3)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

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是项目安全控制的关键。实施的手段主要应包括:

①安全职责到人,安全措施到位,安全机构齐全。项目部每月必须开展安全自查活动,针对安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项目部应在当月根据轻重缓急在生产会议上加以研究,及时有效地解决。

②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保证体系。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单位的安全职责和义务;应明确发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要求和监督、检查权力;对违反安全规程、发包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令其停工整改,情节严重的立即辞退。

③项目部应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和分部工程开工前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项目部和班组二级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内容可分别按新《规定》中的安全教育第二级和第三级教育内容进行,但教育内容须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全面性。

④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并保持交底记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

(4)项目安全检查(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验证)

项目部安全检查(自查)活动的作用是对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自我安全评价。

安全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定期是指每月一次。不定期是执行送变电企业安全管理部关于安全检查的通知。安全检查应由项目经理组织安排。安全检查应使用行业的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序。检查完毕要形成安全检查报告,主送项目经理,报送送变电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5)项目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持续改进)

安全隐患的整改实质上是对项目安全控制的持续改进,安全隐患处置程序如图2。

事故处理按国家、行业和企业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以上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实施、项目安全检查、项目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组成了项目部安全管理一套完整的pdca小循环,而且这个小循环应周而复始组成一个又一个的大循环,永远没有止境,这就是项目部以过程为基础的安全管理的模式。

第13篇 玻纤企业安全管理规定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玻纤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生产流程中岗位的操作规范。

本规定适用于全区玻纤生产企业。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明确规定企业法人代表、管理部门、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实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上墙公示,要求全体员工明确熟记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要求,参阅(本汇编1.5企业安全管理责任)制订。

3 实施企业全员安全培训教育,新工人进厂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否则不准上岗,并应有档案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进行特种作业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才能持证上岗。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宣传工作,设置安全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

4建立安全检查制度

1)开展以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措施为内容的安全生产检查。

2)进行班组日查、车间周查、企业月查、每季开展一次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每次的安全检查必须记录在案。

5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班组'的建设活动,促使员工在生产中安全操作规范符合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不断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6拉丝车间操作规程

1)拉丝工

(1)掌握漏板电压波动规律,注意漏板、漏咀有无断头、飞丝,检查缎布,检查与拆洗排线轮。

(2)随时检查原丝质量,注意球、油、水等消耗。准确进行目测,实测号数,掌握产品的14个疵点及处理,并及时挑断头,抢飞丝。

(3)交接班要做到:

“四洁”:漏板周围清洁;润滑槽周围清洁;防护罩内外清洁;车间地面清洁。

“三不准”:不准交流丝班;不准交有故障的设备、机器;不准交温度不正常班。

“四查”:查漏板冷却器及润滑槽位置;查漏板可控硅表的指针;查机器运转情况;查清洁卫生情况。

“四准备”:准备好缎布;准备好工号章;准备好玻璃棒、扳手;准备好清洁工具。

2)配油工

(1)保质保量完成各种浸润剂的配制;

(2)真实记录配油工作的产量、使用情况和配制情况;

(3)完成预料、核算、抽测新油、回收油、混合油的工作;

(4)每月清扫油池、油池箱,协助冲洗油管道。

3)工艺员

(1)对生产机台进行全面维护,保证各工艺参数的正确;

(2)负责坩埚升温前各项准备工作的检查,符合标准签字后方可升温。

(3)负责对冷却水和润滑槽调换工作。负责对新升温坩埚的交班工作。负责对坩埚的各项工艺参数进行定期测定,测定数据要准确。

(4)对各种球的使用进行认真测定,为掌握生产情况提供依据,并做好原始记录。

4)保全工

(1)按保全保养工作法和拉丝机定期检修制度,按规定周期进行检修。检修后的拉丝机必须符合质量标准。

(2)负责车间拉丝机的修理、保养、调换工作,保证设计处于良好状态。

(3)检修中按配件磨损标准更换配件。拉丝机出现故障必须随叫随到,及时检修。

(4)做好更换后排线轮、漏板的修复工作。

5)坩埚安装工

(1)执行坩埚安装操作规程,按工艺要求安装和卸拆坩埚。安装符合质量标准。

(2)负责对新坩埚的升温准备工作,并负责温差的调整。

(3)严格执行铂、铑合金漏板、铂针领用制度、保管制度,建立档案卡,不得丢失。

(4)每月定期到车间检查坩埚生产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并捻车间操作规定

1)发纱工

(1)准确、无误、合理地将经纱发给并捻挡车工,正确无误记录挡车工每天用;纱量,督促挡车工节约用纱。

(2)做好经纱入库前的准备工作,检查经纱入库标签是否完好,有两种标签的不准入库。

2)派纱工

(1)检查各车空筒子是否回收、原丝是否挂好,上班不合格的原丝是否收回退走。

(2)合理分派运筒工的挂纱台数。合理分配原丝,督促运筒工及时收筒子、挂纱和清理运筒车。

(3)把好原丝质量关,负责退回漏检的不合格原丝。

(4)下班前15分钟检查运筒工是否将空筒回收完,原丝是否挂剂。

3)摇车工

(1)严格遵照落纱时间表和对照摇车操作要求,正确熟练的进行操作,确保摇车质量。

(2)督促挡车工按时、按质落纱并揩清钢令,每天抽查挡车工摘筒情况并做好记录。

4)理管工

(1)每日查看退解机台的开台数,将各品种所需钉板数记下,以防漏插。

(2)根据生产品种要求,将各色经纱管整理好,插到钉板上,人走门锁。经纱管每班每天要清理,放在规定处。

5)运筒工

(1)接班时检查各台车空筒是否回收,原丝是否挂好,运筒车清洁是否做好。

(2)每趟纱提前15分钟收筒子,做好挂筒准备工作。

(3)按时运送原丝和回收原丝筒,不得碰坏原丝和设备。

(4)协助派纱工把好原丝质量关,及时回收、退回不合质量的原丝、堆放好由派纱工退回。

6)摇纬工

(1)按时、按质完成废品纱处理工作,并督促挡车工节约用纱、减少浪费。

(2)作好每班每天处理废品纱数量的记录,倒纱时注意,不要损坏纬纱管,尤其不得开刀。

(3)将倒好的纬管分别放好,以便生产使用。负责把车间纬纱钉板收齐。

7)挡车工

(1)上班前要穿戴衣、帽、鞋,做好生产准备。检查退、并挡车工交班位子是否可以,机台卫生,钢令是否清洁,交班运输车是否有、是否干净。

(2)筒子工接班机台卫生是否清洁,架子上是否有废纱、废管。

(3)严格按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加强巡回检查,及时消除断头,减少废丝。

8)保全工

负责车间生产设备的保全和维修及重点检修工作,爱护机器设备,妥善保管工具。

9)滚筒修理工

按质完成滚筒修理任务,加工和修理自行摇车电器盒。加工电机皮带盘防护罩、车尾纱箱和其它白铁件。及时检修大、小运输车。

10)磨罗拉工

负责车间上罗拉的换新和修复。

8 织布车间操作规定

1)挡车工

(1)要检查布面、经轴,预防疵点以及机械状态和处理停台等。明确所挡品种的质量要求,布幅宽度、用纱的规格。

(2)工作时坚持巡回,预防批股、毛丝绞断经纱。检查布面,发现疵面及时修理。

(3)检查布面有无双经、错经、多股、缺股、布面张力松紧、尼龙丝裂口等情况。

(4)交接班要清理倒断头、多头、绞头,清理织机转动部位上的丝缠绕。接班要检查经轴上的多头和倒断头、批股毛丝、绞头、松紧头以及停经片出槽等。

2)摆梭工

(1)清点所管摆梭机台的梭子是否够数,按自己可摆品种领取纬纱,按摆梭的巡回线及正确摆梭方法进行摆梭。

(2)摆梭时如发现冒头纬纱要拉掉再用,避免脱纬拉边,出白脚等。

(3)梭库摆满后,必须把露拖压梭库外纬纱挽在梭库角柄上,摆梭时不能将梭子摆侧、摆反,更不能摆错布机车号。 ’

(4)梭子摆错后,要及时清除纬纱脚和空纬纱管上少量余纱拉掉。

3)上轴工

上轴时,不能错品种、错机台。上轴达到质量要求,织出o.5m正常布后再交付挡车工6上轴完毕,棕柜、盘头库、停经片等及时给到规定处。做好上机前的准备工作,打扫飞丝、加指定油眼。

4)落布工

(1)按工艺要求落布长度进行落布,不得超过规定的落差范围。落布时写好车号及落布日期,不得错写、乱写和漏写。

(2)落布关车时,要使弯轴紧靠前心,双后握住布辊两头,将布托起轻放落布车上,严禁用手抓布乱抛乱放。

(3)布头端凹槽与摩擦框凸出要齿合正常,木棍稍有颤动、回转灵活,摩擦柜的弹力调整适中为宜。

(4)卷布前从布面头端抽掉一根纬纱,以这根纬纱划线,然后将木条或综条对齐这条线压入布辊槽头,卷上五圈即可。对好布的织口开车。开车后查看卷布松紧情况,抽出木条或棕条。

5)保全保管工

(1)严格按保全保养法进行平修设备。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2)平车检修后的机台要求运转正常。大平车保持48小时,小平车保持24小时,检修保持8小时。

(3)平车检修时应随时带上专用工具、水平尺。平车时或上好机后,盘头及布面保持清洁。

6)修梭工

负责全车间梭子修配任务,按质量标准修配。平修的梭子应保证36小时内不发生质量事故,修毛梭应保证8小时内不发生质量事故。

7)整经挡车工

(1)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明确所挡品种的质量要求,用纱规格和工艺指数。掌握好经纱换纱的大小和次数,达到优质、高产、低消耗。

(2)经常检查机台运转、走丝情况,准备好原纱、胶水、胶线。

(3)工作时不得随意离开机台范围,及时发现断头、及时停车接头,如有松头应回车拉紧拉止,发现毛丝。

(4)倒轴时,注意盘头走丝情况,慎防盘头塌边,以防飞头滚上滚筒压断更多的轻纱。飞头不宜多。轴快倒完时,应准确较好的长短圈并处理和处理好意外发生的长短码。

(5)换筒时要分散换筒。接头处每处不超过10根,纱尾要小,接头处不黄、不黑、不脱头、不撬尾,接头长处不能超过品种规定指数。

(6)剪头时要看准码表,搭头时缔造线要理清,纱必须依次排列。

8)穿筘工

熟练掌握穿筘工操作技术,明确所挡产品品种的生产计划和质量要求,不出现空筘、漏筘、错花、少综丝、少停经片、错钢筘、错停经杆等现象。每穿好一个盘头要填好盘头卡。

9)修筘工

(1)钢筘必须冲洗干净,并保管好,避免生锈。

(2)负责坏钢筘的退库手续,及时修理好坏钢筘。

lo)表面处理配料工

明确所配料的工艺要求、配比,配料须按质量要求以及当月生产计划。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化工原料,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的设备。

9熔化工操作规定

1)严格执行熔化制度,做到“四稳”:温度稳、窑压稳、泡解线稳、泡面稳。“三勤':勤观察、勤调解、勤联系。

2)经常检查熔窑的支撑紧固铁同固铁件是否异常、池壁冷却水箱水管阀门是否漏水,各处冷却风机运行是否正常。

3)密切注视小炉及大窑的燃烧情况,确保各点的燃烧气氛。

4)密切注视大窑燃烧换向执行机构,若自动装置发生故障即改为手动换向,并按手动换向程序操作。

5)有权指挥司炉工的送气量及送气压力,有权指挥加料工合理加料,有权拒绝不合格的配合料入窑。

10引上工操作规定

1)负责进行上炉、打炉、更换转向辊、平拉辊、冷却器、电加热器、拉边机、热抛转向辊等工作。严格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2)要密切注意引上室各加热火管的燃烧情况,控制好各冷却水管的进出水量。

3)在装拆更换煤气喷泡和火管时,应先关死煤气阀方可拆装更换。

11保窑工操作规定

1)按煤气管道清灰操作要领、定期清灰。

2)熔窑、蓄热室、烟道各处要及时检查,发现冒烟、轻微穿火、必须随时抹耐火泥封。

3)按要求对有关部位进行热修,操作时应考虑到所修部位对其它部位的影响,要做好应急准备。

4)熔窑、蓄热室、烟道各处发生的突然事故要及时按抢修要领进行抢修。随时保持所用工具、器具完好,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并填写工作记录。

第14篇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组织机构及主要任务

一、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

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制与实施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与组织事故隐患整改;认真调查、分析、处理、统计、报告因工伤亡事故等。

二、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在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统筹、监督、指导和协调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讨论和审查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长远规划、季度计划安全生产技

术措施计划;审定企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重大事故隐患和工业卫生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监督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督促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和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实施;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检查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全矿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研究决定全矿性的、重大的安全生产活动;对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设立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的定员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是:企业职工总人数在300人以上的应按职工总数的2%一5%配备,300人以下酌设专(兼)职安全员。安全管理人员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动。

(3)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组织是保护职工利益,教育职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是企业劳动保护职工管理的主体。其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①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令,监督检查其贯彻执行情况。

②监督检查新建、扩建、改建或全矿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规定执行。

③督促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提取、使用和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设施,发现问题,向矿行政部门提出口头或书面的建议,限期整改。

④发现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和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有权向企业行政领导或现场指挥人员提示停产解决的建议。如无效即应支持或组织职工拒绝操作,撤离到安全地点。职工的工资照发。

⑤监督检查《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程》的执行,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对于造成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的责任者,由行政领导给予严肃处理,必要时有权向检察机关或法院提出控告,追究其法律责任。

⑥工会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情况时,有关单位必须提供方便,不得阻挠其进人生产(工作)现场或到有关部门调查了解情况、索取资料、听取反映。对有意阻挠、破坏监督检查人员正常工作,进行诬陷、打击报复者,有权要求上级机关严肃处理,对触犯刑律的,应向检察机关或人民法院提出控告。

三、安全生产的辅助机构

安全生产的辅助机构有:生产科(处)、设备(机动)科(处)、技术科(处)、劳动(人事)科(处)、基建科(处)、计划科(处)等部门。

第15篇 人企科企业综合考核管理员主要安全生产责任制

1、制定各单位的考评方案,对科室、经理层进行综合考评。

2、检查落实年终评模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执行情况。把安全工作业绩纳入干部晋升、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内容。

3、负责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编制,制定生产安全经济责任制,落实安全考评奖罚兑现和事故处罚工作。

4、负责重点工作、临时工作管理,包括计划及完成情况的整理、汇总、上报,分解、落实、考核。

5、牵头完成公司管理制度、标准、流程的编制、修订工作。

第16篇 通信企业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第一章 营业厅安全防范管理

第一条 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领导组织,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预案。必须逐级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及安全员的安全责任,确定各岗位安全责任人。

第二条 每月开展安全防范知识教育。各级营业厅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防护技术装置,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熟记本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盗警等应急电话。定期组织广大员工开展预防突发事件的演练活动。

第三条 新员工上岗前要进行安全防范常识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四条 定期开展安全防范检查。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查促改的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严格执行隐患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安全检查要有详细记录。

第五条 地市级营业厅应按2-3人标准,县级营业厅应按1-2人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执行维护营业厅日常正常秩序,处置突发性事件及协助营业人员做好营业收款的交存护卫等职能工作。

第六条 严禁将营业厅与通信机房设在同一楼层的同一区域内,营业厅内不设置通往机房的出入通道,原有建筑已设又无法封闭的,应设专人看守或设置门禁管理系统。

第七条 为确保营业资金安全,市、县级营业厅应积极创造条件,实行业务受理柜台与收费柜台分区域设置,收费柜台实行封闭式管理。

第八条 营业员应提前到达营业厅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检查营业厅有无特殊异常情况,如有问题立即报告;

2、检查并解除防盗报警器布控状态;

3、检查电视闭路监控系统和防抢报警系统,使之进入正常状态;

4、检查营业厅自卫武器,是否齐全良好;

5、检查边门及后门,是否按规定落锁。

第九条 营业期间营业员不得随意离开柜台,确需离开时应将全部现金、印章、重要凭证和有价卡放入金柜,设置密码,微机应退出画面。

第十条 营业期间大额现金必须立即放入投币式金柜,除少量找零现金外,营业桌抽屉中不允许存放大宗现金,营业桌面上严禁放置现金及电话卡。

第十一条 营业人员不准在柜台内会客。柜台内除当班营业员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过入,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经由本部门领导或主管部门或保卫部门负责人陪同方可进入。

第十二条 柜台边门及边门在营业期间必须随时落锁,工作人员要在确认安全情况下出入。

第十三条 午休时要将全部现金、电话卡及印鉴等放入保险柜,并开启报警装置或设专人守护。

第十四条 营业期间营业员要保持高度警惕,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保卫,公安部门。遇有紧急情况尖按应急方案处置,如“一蹲,二报,三护,四博”。

第十五条 营业终了,当日营业款必须送存银行,营业厅内不许留存过夜现金,留用的少量找零备用金应放在有人守护的金柜内。

第十六条 积极推进每日银行前来取款制度,移交营业款,办理交换手续必须在室内进行。银行不能前来取款的要坚持万元以下双人送款,万元以上派专车送款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七条 下班前应对营业厅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关闭电源,检查处理好火源,布防报警系统,锁好门窗,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营业厅负责人对保安有管理,监督的权利。但不得支配保安离开岗位做其他工作。

第十九条 投币金柜使用管理

1、营业厅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有检查、监督的职责。

2、投币金柜要置于便于使用,隐蔽的地方。

3、投币金柜要一人一柜,专人负责;金柜的钥匙不得乱扔、乱放,也不得将钥匙插在投币金柜上,要妥善保管。

4、上班前,要检查投币金柜是否正常并锁好。

5、营业中,不得随意打开投币金柜门,只有在结账、交接时才能打开投币金柜门。

6、下班后,投币金柜内不得存放现金及有价证券。

第十九条 闭路监控系统使用管理

1、每日对电视临近设施进行检查,查录像机是否实录,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发现不正常现象不得擅自操作,应立即安全保卫部联系。

2、非电视监控设施操作人员不得操作本设施。

3、录像带储录时间为10天,并做好标记以便查找记录。

4、操作人员要按照正确的操作规程操作,更换或新调入的人员要经过培训后方可操作。

5、工作时间内不得关闭电视监控器、录像机;监视摄像头要调整到最佳位置,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

第二章 营业厅技术防范标准

第二十条 新建、改建市、县营业厅安全技术防范标准

1、新建、改建市、县营业厅的业务受理台席与收费台席应分开设置,收费台席应实行封闭式管理,柜台应采用砖石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mm,厚度不小于0.6m,柜台上方须安装达到公安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管理》b级防弹标准,具有防弹、防砸性能的防弹玻璃。

2、柜台应设置底部为弧形的取送款槽,取送款槽可用1-3mm的不绣钢片制成。

3、防弹玻璃上不得开窗口或孔洞,为了便与客户对话,可采用2块防弹玻璃交错安装,大块在上,小块在下,空隙宽度不应超过30mm,交错连接长度不应少于100mm,小块玻璃须垂直安装在柜台内侧或采用有线对讲话筒。

4、营业柜台的边门及后门应采用金属防撬门,安装自动闭门器和门镜,门应向外开启,窗户应加装金属护栏。

5、每一收款台席均应配备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的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交换。

6、营业厅应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每个台席须安装防抢报警紧急按钮开头和脚挑开关,报警装置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设在通信楼内的营业厅须加装火灾报警器。

7、营业厅应配备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8、营业厅须安装电视闭路监控设备。设计安装一对一,点对点实时监控录像,并拾音功能,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10天。

第二十一条 现有市、县营业厅安全技术防范标准

1、营业柜台的过门及后门应采用金属防撬门,安装自动闭门器和门镜,门应向外开启,窗户应加装金属护栏。

2、每一收款台席均应配备一只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的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变换。

3、营业厅应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每个台席须安装防抢报警紧急按钮开头和脚挑开关,报警装置须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设在通信楼内的营业厅须加装火灾报警器。

4、营业厅应配备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5、营业厅须安装电视闭路监控设备,设计安装应按一对一,点对点实时监控录像,并有拾音功能,录像资料应至少保存10天。

第二十二条 农村支局营业厅安全防范技术标准

1、农村支局营业厅全部实行封闭式管理,柜台边门,后门应安装金属防撬门,门上应加装门镜,窗户应安装金属护栏。

2、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1.1m,厚度不小于0.6m,柜台上方须安装一封到顶的玻璃或金属护栏,栏杆间距不应大于10cm。

3、收款台席应配备投币式保险金柜,有条件可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密码应经常变换。

4、营业厅安装性能可靠的防盗、防抢报警器,并应与地方公安机关联网,应最少设置两个以上紧急报警按钮,报警装置须安全可靠、合理隐蔽,便于操作,防止误报。

5、营业厅应配备一定数量,实用有效的防卫器械。

第三章 电话卡运输、存放、销售管理

第二十三条 电话卡运输管理

1、各单位要实行电话卡专人、专车集中运输,频次为每个月一至二次。

2、领卡单位应选配政治可靠,身体素质好,年龄在45岁以下的男性为押运员。

3、每次执行押运任务的人员必须在两人以上。

4、运输电话卡的车辆出发前应全面检查车辆状况,加足油料,检查各种锁具,通信设备、防卫器械、消防器材等性能是否良好。

5、电话卡种类、数量、面值、运输路线及时间应严格保密。中途不准随意滞留或兼办其他事情,不准搭乘无关人员或捎带其他物品。

6、制定严密的应急预案,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或其他事故,押运员要加强警戒,按照预案迅速采取措施。情况紧急或遭到抢劫时迅速发出报警信息,并正确果断使用防卫器械,同时与就近的通信部门联系求得帮助。

7、押运人员不准酒后上岗,运输车辆不准在外过夜。

8、电话卡达到目的地必须进入单位院内卸卡,并要加强警戒,确保安全。

第二十四条 电话卡存放管理

1、电话卡要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方式进行严格管理。

2、电话卡要存放在专用库房或有人值守室的保险柜内。

3、存放电话卡的房间应为防盗门,安装窗户栏配备防火器材。

4、严格执行出、入库手续,闲人免进,不得对外泄漏库房位置,电话卡的种类及数量。电话卡的总面值不得超过当月使用量的2倍。

5、专管人员每周安技员每月不少于2次进行库房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五条 电话卡销售规定

1、严格执行帐、卡分管的原则,做到责任明确,收支清楚,帐物相符。

2、售卡时,要根据买卡的数量拿取相应的数量,不得在客户面前拆包取卡。

3、营业终了,要将剩余的电话卡及时存放卡库。

第四章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六条 对违反安全防范有关事项的,每违反一次,对有关责任者给予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责任单位给予100元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安全防范规定,存在重大隐患,经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通知仍不及时整改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对报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防范规定,对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有贡献的;

2、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同恐怖、爆炸行为作坚决斗争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或者防止治安灾害事故发生,使国家财产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3、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防范中存在的隐患,对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起到明显成效的;

4、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或者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有功的;

5、忠于职守,在安全防范工作中有突出事迹的;

6、其它应予表彰、奖励的行为。

《企业管理部副部长 安全生产责任制【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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