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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篇】

发布时间:2023-12-15 热度:20

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1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在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管理作用,督促全公司二级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二条 抓好重点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审查要害部位人员情况;

第三条 负责管理和指导专职队和义消队的业务培训,负责对全公司消防器材设施的配备乙维修、保养和管理的工作,同时进行认真审查:

第四条 负责监督全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宣传、教育和执法工作'普及消防知识,抓好专职队员、义消队员、安全员、新工人及外来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

第五条 切实抓好专兼职防火员的“六熟悉'活动和防火档案的工作,抓好专防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专业学习,组织防火安全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条 对发生的火警、火灾事故要进行认真追查处理,对违反消防法规的人和事要按处罚条例严格执行,对触及刑法的领导和责任者,报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七条 参加审查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八条 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按时报送业务报表;

第九条 建立防火档案,火警、火灾事故的登记,追查处理工作。

第2篇 某物业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物业作业指导书

--物业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0目的: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住户的生命财产安全。

2.0适用范围:管理处所辖范围。

3.0职责:

3.1管理处经理是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

3.2护卫主管对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

3.3消防专员、领班、义务消防员,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4.0基本内容:

4.1不准把扫帚、拖把、衣物等可燃物凉晒在阳台以外,晒衣物应不超出阳台外面,晒干后应及时收入户内;

4.2不得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4.3严禁占用,堵塞住宅区任何消防通道,楼梯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疏散口;

4.4不准在阳台堆放液气,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它可燃性溶剂,泡

第3篇 瓦斯、消防及放射源安全管理

第一节 瓦斯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第一条:瓦斯检查人员责任考核制度

1、瓦斯检查员不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或交接班,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2、瓦斯检查人员脱岗、瞒报、虚报瓦斯检查结果、监控工修改瓦斯数据、调度人员隐瞒瓦斯实际情况、故意损坏瓦斯监控设施的,经认定后报请矿上给予留察或开除的处分。

3、对于随意安排瓦斯检查人员进行其它工作而造成粉煤仓检查人员不足或影响正常瓦斯检查工作的,一次处罚队长及安排人各100元。

4、瓦斯检查人员不执行班中汇报制度,少汇报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5、对瓦斯检查员技术比武中考试成绩优良的人员给予奖励;对不合格的人员处罚100元。

6、对多次经过技术培训而不会进行瓦斯检查的人员,报请矿上予以清退。

7、不及时报送有关报表,一次处罚责任人员100元。

第二条:责任单位瓦斯安全考核制度

1、对于瓦斯检查管理设施不全,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单位100元,不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板以缺少设施论处。

2、对于储煤仓防治瓦斯工程没有经通风部门审查造成设计不合理或施工中造成失误的,责任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负责。

3、对瓦斯方面的隐患不予及时整改的,如果经瓦斯检查发现每一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4、新分配员工到岗后,所在车间不按规定及时对瓦斯检查员进行技术培训,处罚责任单位200元,班组长100元。

5、对不优先保障瓦斯防治方面的材料、设备、资金,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

6、对临时停风地点不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跟班队干200元;安全员、瓦斯检查员不监督执行,处罚100元;不听从指挥,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责任人500元。

第三条:瓦斯安全治理考核制度

1、凡在瓦斯管理中表现突出,发现隐患及时汇报而避免了重大事故,经查证属实的,报请矿上给予重奖。

2、在瓦斯治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或进行发明创造的,实施效果明显的,每一条或每一项奖励500-1000元。

3、车间对长和班组长没有按上级部门的计划对瓦斯检查员的培训作出安排的,一人次处罚队长200元,班组长100元。

4、在瓦斯管理方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严重后果,按程序报请建管处按事故性质进行处理。

5、对没有按规定佩带便携式瓦检仪的人员按违章论处。

第二节 监测监控管理

第一条:传感器监测监控管理

1、传感器无有效校验标签,罚当班班长100-300元,悬挂责任人100-300元。

2、甲烷传感器未指定专人悬挂者,每次罚款200-500元。

3、监控设备无计划停用者,每次罚款2000-10000元。

4、故意堵塞传感器测试孔的,以责任事故查处,罚责任单位10000-20000元,罚责任者2000元,责令责任队组停工整改,不准责任人再在xx矿工作,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处罚200-1000元。

5、故意不按规定要求移动和悬挂传感器的,或用其它方式造成传感器监控传输数据失真和断传的,在同一地点的单位,罚责任人,第一次罚2000元,第二次罚4000元,三次以上的将责任队组停工整改,罚责任单位10000元,罚相关责任人200-1000元,不准责任人再在xx矿工作。

第二条:监测监控设备安全管理

1、监控传输线接线盒未按规定正确悬挂,每次罚责任人100元。

2、监控传输电缆在有电缆钩可正确悬挂情况下,未能正确悬挂,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

3、未正确填写记录或记录有涂改者,每次罚款100元。

4、对于监控数据漏报、谎报者,每次处罚500元。

5、监控值班人员不坚守工作岗位,发现一次罚款100-300元。

6、未按规定期限调试、校正监控仪器设备,每台次罚款1000元。

7、监控主机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不符合规定者,罚款5000元。

8、监控主机未实现双机备份者,罚款5000元。

第三条:外委施工单位监测监控管理

1、无三证(防爆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及煤安标志的监控设备在选煤厂基础建设及生产中使用的按失爆论处,缺一项罚款1000元,并责令施工单位更换合格有效的监控设备。

2、监控系统操作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者,责令施工单位当即更换人员,并罚责任单位1000元。

3、未按规定进行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的,每台次罚款施工单位200-1000元。

4、施工单位监控主机的历史记录必须保存完整无缺,无历史记录的,罚10000--30000元,缺1个月记录的,罚10000元,缺3个月记录的,责令施工单位停产整改,更换新的监控主机,重新组建新的监控机构和合格负责的人员,经xx建管处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5、由于移动传感器或传输线造成的超限报警,由选煤部上报建管处,协同通风部、安全部、监控部和施工单位要共同分析查明故障原因,属传感器质量或老化问题的,责令施工单位将同批号和同年限的传感器返厂检修或报废;属移动不当造成超限报警的,罚责任人2000元,由施工单位安全部门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合格方可工作。

6、对同一工作面,重复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超限报警的要加倍处罚,连续3次出现事故超限报警的,查明原因按10000-20000元处罚。

7、施工单位的监测监控系统包括传输电缆、分站、主机房、图牌版、报表等,未能达到《潞安集团监测监控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在限期整改的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的,每项罚款1000元。

第三节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消防器材发放管理制度

1、合理配备消防器材设置,消防设施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前提和必要条件,配置一定要是适量、适用、合理。

2、各单位所配备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点放置,定期检查,始终保持良好备用状态,发现挪用的罚款100-200元。发现人为的损坏,照价赔偿,并罚款100-500元。

3、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统一管理,各类器材更换、维修经保卫部指定专人验收相符,质量可靠后方可入库,并要有准确的台帐。

4、各消防器材的领发一律由部门领导或兼职消防负责人领发,任何个人不予办理,新建单位补发由所需单位书面申请报保卫部由保卫部根据实际情况,消防法规予以配置,领用单位签字后方可领取。

5、需更换的消防器材,必须以旧更新,并写明使用原因,到期需更换的水溶剂灭火器必须申报,由保卫部统一管理。

第二条:物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各类物资仓库属厂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执行出入登记制度。

2、库房内要保持干净整洁,货物摆放有序,对敞落得油布、废纸等易燃物质应该及时消除。

3、库房内不得架设临时电缆,因工作需要时,必须经部门、科室负责人批准,并在限期内及时拆除。

4、库房内严禁烟火和动火,需要动火作业时,需经部门主任审批后,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明火作业。

5、库房内只准使用100w以下的白炽灯或日光灯照明。灯头要与物品距50公分以上间距,严禁使用其他灯泡照明和电热具取暖。

6、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生产需要的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设专库存放,专库内保持通风、防湿、防晒。

7、仓库管理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确认无事故隐患,关好门窗,切断电源,方可离开。

8、工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对配备器材必须妥善保管。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条:消防器材使用及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防栓、水枪、水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他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操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

2、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坚持“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3、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牌责任制,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

4、部门科室对本单位消防器材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设施配置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兼)负责,任何个人不予办理领发。

5、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容性灭火器及各个消防栓采取间断性的维护保养,防冻措施。

6、消防器材在使用后必须更换到位,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不要损坏,并保持无灰尘、无油污。

7、操作人员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办法,熟悉各部位消防器材及设施的配备情况。

对于违反以上要求的视情节严重处于100-500元罚款,扣分10-50分,对于造成财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节 放射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制定放射源安全管理目的

为了按照xx煤矿建设管理处要求,加强选煤部对使用、存储放射源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放射源安全管理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选煤部主厂房、浮选、浓缩池等各处放射源的存储、使用、转移、运输。

第三条:职工操作规范

1、全体人员必须充分重视并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放射源所在岗位工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放射源的日常检查和监护。

2、所有进行与放射源工作有关的操作人员都必须经过健康检查、放射防护专业知识和相关法规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3、工作人员要预先戴好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计专人专用,不得损毁、拆卸、转借他人。

第四条:放射源的存储

1、放射源存放地点要有明显的电离辐射警示牌,以及危害性和防护措施标识牌。

2、严禁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物品存放在放射源附近。

3、放射源资料健全,认真填写放射源记录本,不允许撕毁和缺页。

第五条:放射源日常管理

1、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重大节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并提交自查结果。

2、放射源周围要保持卫生清洁。

3、严禁在放射源附近休息、饮食、吸烟。

4、定期检查灭火器、个人剂量计等设备工况,确保这些设备能正常工作。

5、每天交接班认真检查安全锁是否处于锁好状态。

第六条:紧急事故应急措施

1、发生放射安全异常情况(发生放射源损坏、脱落等),必须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采取妥善措施,撤离人员、保护现场,减少和控制事故的危害和影响。

2、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事故时,必须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且保护好现场,密切配合公安、卫生、环保等部门工作,以便迅速查找、侦破。

3、发生火灾时,火势较小时,应立即用干粉灭火器扑灭火源,如火势较大,无法扑灭时,应迅速拨打119报警。同时报告上级部门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火灾后具有放射性的现场。

第4篇 酒店消防监控保安员安全管理职责2

酒店消防监控保安员安全管理职责(二)

在综控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全酒店的安全监控工作,保障住店宾客和本店员工的人身安全及公司的财产安全。

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纪律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 严格要求遵守秘密,禁止非监控人员操作设备,不得向外泄漏任何监控情况。

3. 负责监控中心的日常值班工作。

4. 负责监视所有监控区域内的一切情况。

5. 值班员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

6. 必要时负责配合查找相关的记录和录像,为相关的安全事件处理提供线索。

7. 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8. 负责各种相关的统计工作,填写监控运行情况记录表,做好保安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9. 做好监控中心的卫生工作。

10. 保持与工程部及电脑部的密切联系,遇有机器故障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监 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11. 保持与各班组和消防中心的配合、协调工作。

12. 及时发现可疑迹象或嫌疑人员并通知巡逻内保保安员、带班的领班跟进处理。

13. 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紧急消防报警和各营业部门收银台的报警等其他报警事项,做好相关记录。

14. 负责在特殊事件中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

15. 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一切任务。

第5篇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防火主管部门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被通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7、院内临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严格审批,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8、实验室、库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认真落实。

9、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等。

第6篇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 大型公共场所系指集团公司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展览馆、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如影剧院、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艺游乐场、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健身、休闲场所)等公共场所(以下简称“公共场所”)。

第二条 公共场所产权单位对所属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负领导与管理责任。

第三条 公共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规定,自觉接受其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公安机关的消防安全监督。

第四条 公共场所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 公共场所的资产所有者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发生租赁、承包关系时,应明确其消防安全由经营者负责。

第六条 公共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及内部维修、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建筑设计防火等规范;开业前,应报经公安消防机构批准。

第七条 公共场所应按规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义务消防组织。

第八条 公共场所应做到:

1.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 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和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4.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事故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及时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7.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识,严格管理措施;

8.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建立巡查记录;

9.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0.定期分析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第九条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应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在新职工及转岗人员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消防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项培训,经考试取证上岗。

第十条 在消火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检修或在其附近摆放物品时,不应影响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通道和出口的辨认与使用。检修后,消火栓箱门与墙面颜色一致时,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室内消火栓箱门不应被装饰物遮盖。

第十一条 不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不应占用防火间距或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二条 对防烟排烟、消防给水、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等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检验、维修,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 公共场所内的输配电线路、电气设备、模型与灯具应由取证电工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电气线路的敷设和用电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施工,采取防火、隔热等措施。不得擅自拉接临时用电线路。

第十四条 禁止在公共场所内动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动用明火作业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作火焰效果时,应按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

第十五条 公共场所内严禁携带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化学危险物品不宜在展览馆内实物展出,应展出时,其数量以不构成危险为限或用非燃烧物品及模型代替。存放和使用化学易燃易爆品的商店、作坊和储藏间等不得在公共场所内。

第十六条 公共场所应安装报警电话并按规定配备消防通信设备。

第十七条 公共场所在使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严禁超过额定人员;

2.严禁动用明火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等施工维修、作业;

3.集会、演出、放映、展览、比赛场所的舞台和观众厅内严禁吸烟;

4.所有安全出口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

5.安排专人值班巡逻检查;

6.活动结束后,应指定专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确认无隐患、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

第十八条 发生火灾时,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报警和按消防预案扑救;并认真履行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第十九条 举办演出、集会、舞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主办单位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明确紧急疏散通道和方案,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第7篇 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工作职责

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华文细黑5、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8篇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考核管理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职工、外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重点防火岗位每年不少于两次,一般岗位每年不少于一次。要求人人达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火灾危险性;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防火措施;懂本岗位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灭火方法(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懂组织疏散逃生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进行。对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对消防控制系统操作、维护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三)对新员工入厂,要先进行三级(公司级、车间、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对分配在易燃、易爆岗位或特殊工种的新员工,在经过三级教育考试合格后,还要先在老工人的监护下,经过一段时间学习实践,确认已具备独立操作能力,方可独立操作。

(四)工作在本单位、部门调动,凡工种不同,仍要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消防安全教育。

第9篇 消防安防中控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

1)严格遵守门禁制度,张贴“闲人免进”标志,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如工作需要,应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2)严格制定本岗位规章制度、消防应急预案、监控报警跑点程序等,并将值机员上岗证复印件张贴上墙。

(3)每班次值班人员不得少于2人;禁止在工作岗位上吸烟、饮酒、会客、睡觉等,禁止将火种带入机房。

(4)岗上人员要熟知中控室内设备设施的功能、工作原理、操作程序、一般故障处理方法等;报警跑点要迅速、准确无误。

(5)消防中控室的各种设备(如电脑、自动报警、灭火系统、防排烟、应急广播的控制柜等)要随时保持完好,干净整洁,灵敏有效。

(6)作为应急备用的消防服、应急包、对讲机、维修工具等要保证配置齐全、有效,取用方便;应急万能钥匙应当加封处理,并有使用登记。

(7)定期监测和清洗消防自动报警设施,按期对自动灭火系统进行水压测试,每年检修各种消防器材,保证各种防火、灭火设施有效运行。

(8)在岗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备保养纪录、设备故障及维修记录等。

二、安防

1. 监控室值班员员负责具体实施监控系统设备的清洁、操作、监控、记录对异常情况的指挥、处理。

2. 监控室负责人对接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及时调度、安排相关人员执行。监控室值班员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监控内容。

3. 密切注意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置时间、位置、类别、、处理结果等情况如实记录在《监控室值班记录表》上。

4. 当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时应重点监控或录相系统自动记录的拷贝并通知就近保安员到场控制和处理并如实做好记录。

5. 如因供电故障导致录像或系统中止应保持镇定立即报告部门主管组织保安员加强防范同时通知维修员检修并保持通讯畅通恢复供电后继续录相、运行。

6. 如客户要求查看录像须报项目部批准同意同时应记录中止录相时段。

7. 突发事件的录相资料必须封存备查。若系统自动记录并进行更换的应在当天之内将突发事件所属的文件另存于其它硬盘中。

8、视频监控中心的视频监控图像不得擅自删改,故意隐匿、毁弃留存期限内视频监控图像信息的原始记录;不得买卖散发、非法使用视频图像信息资料。

9、监控人员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项装配和设施,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作。

第10篇 珠海一中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学校成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校长是消防安全责任人,主管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的检查、监督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学校治保会是消防管理职能部门,治保会成员和学校电工是兼职消防管理员,分工负责各功能楼的防火巡查、检查,安全疏散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发现问题,必须及时报修。

三、治保会要建立消防器材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并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四、学生处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掌握用电常识、灭火常识和报警;制定学生宿舍应急疏散预案,使学生明确疏散逃生路线等常识。

五、办公室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火灾隐患整改等工作。

六、化学实验室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储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七、一旦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八、学校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海珠市第一中学

第11篇 五金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东莞湘联塑胶五金制品厂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件隶属本公司资产,任何人非经许可,严禁复印)

管制印章

1.目的

为了维持工厂的正常营运和确保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树立安全思想,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凡属本公司的员工均适用之

3.职责

3.1行政部:负责公司安全保卫和消防器材的申请、保养和点检、维护公司正常生产安全工作。

3.2各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自检和执行本规定,有隐情应及时报告.

4.定义

5.作业内容

5.1工作场所(含生活区域)安全规定

5.1.1本公司所有工作场所(含生活区域)均应有完备的消防设施器材(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通道指示灯等).

5.1.2各单位应有药品齐全的急救箱,不上锁,领取有记录.

5.1.3工作时间内紧急出口和逃生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并有明显的标记和指示.

5.1.4各单位(含生活区域)均安有性能良好的警铃,且大门保安室和宿舍处有火警显示看板,保安宿舍有报警警铃.

5.1.5有烟、灰尘和发热的工作场所应保持通风良好.

5.1.6所有楼梯两边均有扶手,且保持能见度较高和保持上、下畅通.

5.1.7车间地面有明显的逃生箭头标示.

5.1.8资材仓、成品仓、中仓物品堆放整齐,废品及时处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单间隔离存放,并远离电源.

5.1.9资材仓、备料仓、成品仓要装防爆灯.

5.1.10生产区域内的工作台不得高于员工腰部.

5.1.11所有工作场所的照明均应在300Lu*以上.

5.1.12使用或储存化学物品场所,要有紧急洗眼.

5.2设备方面的安全规定

5.2.1机器滚筒切刀齿轮处不得裸露,要安装防护罩.

5.2.2冲床油压机等设备应装有红外线感应装置和紧急制动开关.所有电源总阀上应贴有电路警告标示,并均要有防护盖.

5.2.3厂内所有安全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灯、通道灯等)均要作定时检查(每月一次),并有记录.

5.2.4独立的设备(如操作台)电路要规范安装,以确保员工作业时安全.

5.2.5所有的机器设备均要装置接地线.

5.2.6所有易燃爆物储存要安装降温设备,如风扇、排气扇等.

5.2.7只允许专业人员(如电工)接触和打开电路总阀.

5.2.8工厂内的电梯要标明载重量和在发生火警及紧急状况下不允许使用电梯的警告标示.

5.2.9工厂内所有灭火器每年要请消防部门查检一次.

5.2.10压缩机、发电机等设备安装消音器.

5.2.11锅炉、储油罐等设施要定期检查,并有政府部门的检验合格证.

5.2.12所有高压气瓶(氧气瓶、氯气瓶、乙炔瓶等)要适当的束缚在墙柱上,未使用时应拧紧瓶盖.5.2.13所有气压瓶在未使用时应放置于室外干燥通风处.

5.3个人方面的安全规定:

5.3.1员工严禁带烟火进入工厂区域.

5.3.2凡有害有毒工种的工人在作业时,强令佩戴合适防护用品操作.

5.3.3每月轮流对员工进行工业安全,个人防护等方面的知识培训,并作好记录存档.

5.3.4每一季度轮流进行一次逃生演习,并将全过程作成记录存档.

5.3.5严令禁止工人在生产工作区域(特别是存放化学溶剂的场地)吃、喝及吸烟.

5.3.6电工等等特殊工种人员须有政府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5.3.7有车间或仓库像类似焊接这一类工作,须由主管经理级人员批准.并要有受过培训的消防队员和灭火器在旁边方可作业.

5.3.8各单位均要有义务消防队员.

5.4物料方面的安全规定

5.4.1所有有机化学溶剂应分开放置于化学品仓库内,且要远离生产单位和主仓库.

5.4.2生产单位最多只能存放够一天生产所需的化学物品或溶剂.

5.5消防演习规定

5.5.1为增加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防止灾害发生,行政部须每年组织1-2消防演习.

5.5.2消防演习时各部门要认真配合,事后要找查安全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总结经验。

5.6对于违反上述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照公司《奖惩管理规定》执行处理。

5.7本规定经公司执行经理核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解释权为行政部主管.

6参考文件

7附表

7.1《消防器材检查表》

WI-ADM-08-01A

WI-SCC-02-03A

东莞湘联消防器材检查表

项目

气压

保险栓

喷咀

灰尘

有效性

检查人

89101112说明

正常打“√”异常打”×”

WI-ADM-08-01A

东莞湘联消防器材检查表

项目

枪头

水带

水阀接头

警铃按钮

玻璃门

检查人

89101112说明

器材正常打“√”损坏或有隐患“×”

WI-ADM-08-01A

第12篇 商住楼在消防设计和安全管理的探讨

湖南衡阳“11·3”特大火灾坍塌事故发生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问题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在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简称《高规》)中的定义是指底部商业营业厅与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商住楼人员集中,可燃物较多,起火因素繁多,火灾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火灾扑救难度大等火灾危险性。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恶性事故。据统计,2003年全国范围内商住楼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已有8起,在特大火灾事故中比率高达24.2%。如何做好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全社会面临的一个新课题,笔者就此提出以下几点思考,以供商榷。

1.做好性能化设计,保障安全、经济合理

入世后,我国现行的消防行政监督体制面临与国际消防行政监督体制接轨的新形势,消防技术标准也也面临着由强制性向性能化过渡的局面。商住楼的消防设计在《高规》中虽然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是笔者认为《高规》中的规定对此类建筑消防设计的要求有些地方不够合理。现就我市一栋九层商住楼进行分析,该商住楼建筑高度为29.7 m2,商住楼负一层为地下室,地上一、二层为商业营业厅,三到九层为单元式住宅。商业营业厅每层建筑面积为2000m2,单元式住宅每层建筑面积均为1400 m2。按《高规》第3.0.1条高层建筑分类中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的商住楼为一类高层建筑的规定,该商住楼商业营业厅部分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 m2,应为一类高层建筑。

从《高规》中以下条文规定来分析此类商住楼的消防设计:

一、《高规》第5.1.1条规定:一类高层建筑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应超过1000 m2。该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在设计上可以满足规范要求,但住宅部分就不易将防火分区面积控制在1000 m2以内。按照规范要求做增设自动灭火系统或通过设置防火墙加常闭式乙级防火门、窗的设计方案均达不到经济合理的要求。

二、《高规》第6.1.1条规定:高层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该商住楼不是纯住宅,要在设计上达到此条文的要求,住宅部分每层相邻单元均应设连通阳台或凹廊。对该商住楼来说,在结构和造型设计上要做到这一点较为困难。

三、依据《高规》第6.2.1条规定,一类建筑和除单元式和通廊式住宅外的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建筑以及塔式住宅,均应设防烟楼梯间。该商住楼显然也应设防烟楼梯间,但是单元式住宅做防烟楼梯间在技术上和经济上都不够合理。

通过以上分析,此类建筑高度在30米以下的商住楼作为一类建筑来执行《高规》的要求,与规范所提倡的经济合理性显然存在一定的矛盾。

1.1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的分析

为解决上述矛盾,我们可先对商住楼的火灾危险性作如下分析:商住楼是底部为商业营业厅上部为住宅的综合性建筑物。单元式住宅部分单元之间有防火分隔墙板隔开,单元与单元之间不存在空气流动。每个单元作为一个较为独立的防火分区,较好地隔断了火灾水平方向的发展,而且灭火条件较好,利于消防队员集中力量进行灭火。而商业营业厅部分营业面积大,电气设施多,可燃物多,人员密集且流动量大,易发生火灾事故,且灭火环境复杂,扑救难度极大,是商住楼建筑整体的重点防火部位。

分析可知做好商业营业厅部分的消防设计是保证商住楼安全投入使用的关键。

1.2商住楼的消防设计思路

针对此类高层建筑有较明确的上下功能分区,火灾危险集中在底部商业营业厅的特点,笔者认为可以参照《高规》中灭火设备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对不同部位有不同要求的设计思路,对商住楼采取先整体后个体的设计思路:

一、商住楼作为一个整体建筑应按照《高规》的有关要求来确立该建筑物的总平面布局、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二、商业营业厅部分应按《高规》中所属建筑分类的有关规定严格满足规范要求,确保商业营业厅部分的消防安全。

三、住宅部分可依照《高规》中对高层住宅的有关条文要求来进行消防设计。在对住宅部分放宽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到住宅部分作为商住楼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住宅和商业营业厅的连接上,严格要求连接部分的耐火极限,从而确保整栋建筑物在火灾中不至坍塌.

1.3商住楼消防设计的几点思考

在对住宅部分放宽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到住宅部分作为商住楼整体建筑的一部分。在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设计上,防火分隔物应尽量采用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在疏散通道部分采用防火卷帘加加密喷头的做法,严格控制火灾的蔓延。

1、参照《高规》第3.0.7条对存放可燃物较多,且不设自动灭火系统的高层建筑耐火极限的要求,对商业营业厅和住宅与商业营业厅连接部分的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相应提高0.5小时。

2、参照《高规》4.1.2条对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锅炉等部位的要求,在住宅与商业营业厅连接部分采用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进行分隔。

3、考虑到商住楼的商业营业厅部分按规范要求应做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可在住宅部分的楼梯间、电梯间以及通廊式住宅的走道处增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提高商住楼建筑整体的安全性能系数。

2.建立新型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商住楼的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是其消防安全的重要保障,任何局部出现问题都将影响到商住楼整体的安全。但在实际使用中,商住楼底部商业营业厅部分存在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情况,并且其中部分场所还存在租赁关系,再加上住宅部分居民户,就形成了一个消防安全管理混乱、情况复杂的消防安全环境。在这种局面下做好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笔者就如何在此现状下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以下探讨:

2.1建立社区式消防安全管理模式

依据《消防法》第十四条中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区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九条“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理责任,可以委托管理”的规定,将商住楼整体建筑视为一个小型社区,成立由街道、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组成的社区委员会,建立健全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由社区委员会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进行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单位法人代表对商住楼整体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制定商住楼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各项消防业务档案,定期对商住楼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各单位和居民在物业管理单位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并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的各项消防工作。形成群防群治,共同管理的新局面。

2.1.1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

物业管理单位对商住楼商业营业厅部分各单位的防火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对居民住宅部分楼院、通道的防火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对居民家庭随时进行防火提示。并建立24小时对整个商住楼的消防安全巡逻制度。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⑴商住楼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

⑵商住楼的消防车道及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⑶巡查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应记录巡查的内容、部位,频次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并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督促纠正,较大火灾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查处。

2.1.2积极做好消防宣传教育

物业管理单位在商住楼内开辟消防宣传阵地,设有消防公益广告牌,消防宣传栏,居民楼道内设置消防警示牌,使得居民普遍掌握防火公约,消防警示内容.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假日期间和“119宣传日”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动,每半年组织商住楼内所有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灭火和逃生演习.使商住楼内所有单位从业人员和居民掌握消防基础常识和初期火灾的扑救方法,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的能力.

2.1.3落实资金,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管理费用中保证消防经费的落实,建立商住楼的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维护资金保障制度并积极落实。及时维修、更换损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处于完好有效的状态。并加强对住宅部分的居民家庭灭火器材的建设,居民家庭配置小型灭火器,每个单元每两层楼配置不少于两具灭火器。确保居民家庭消防安全。

2.2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加大消防监督管理力度,确保消防安全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是政府在消防工作的职能部门,消防监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赋予公安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商住楼是火灾危险性较大的高层建筑,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将其列为消防监督管理的重点.对于商住楼的消防安全消防监督机构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⑴做好商住楼的前期审核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要严格审核商住楼设计单位的资质,从源头上断绝不合格消防设计的出现.并对商住楼的消防设计严格把关, 对于一些重大工程要组织专家进行严密论证,从根本上预防商住楼火灾事故的发生。

⑵做好商住楼施工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在做好商住楼消防设计审核工作的同时,还要做好商住楼在施工阶段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防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擅自改动原有设计和报建用一套图纸施工用一套图纸现象的发生,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商住楼在工程竣工后能通过消防验收,正常投入使用。

⑶做好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对商住楼的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宜采用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商住楼的监督管理力度,在检查中要重点检查商住楼建筑的消防车通道、商业营业厅部分的功能分区、建筑内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自动消防设施的运行状况以及商住楼物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和消防业务档案建设情况.从侧面督促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商住楼的消防安全管理.对物业管理单位和各单位及居民存在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的力度,确保商住楼的消防安全.

3.结束语

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全社会敲响了警钟,这就要求设计单位要根据建筑物的不同情况反复论证,认真做好建筑物的消防设计。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对商住楼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强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消防机构加大监督力度,在对商住楼的消防监督检查中应侧重于商业营业厅的使用功能和安全疏散设施方面,并督促业主积极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严格用火用电制度,从而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13篇 宿舍管理员消防安全职责范本

一、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基本知识,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宿舍内人员疏散。

二、掌握宿舍内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坚守岗位,不得脱岗。

四、对宿舍内人员违反消防法规行为及时制止。

五、发生火灾时,应按照灭火疏散预案组织、引导和帮助宿舍内人员快速有序疏散。

第14篇 消防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

一、在主管部长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其它有关消防法规。

二、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四、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作、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内容。

五、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培训。

六、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七、组织制定灭火方案,带领职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

八、追查处理火警事故,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九、及时更换和维修各种器材和设施。

第15篇 xx工厂日常安全消防管理

一、总则

1.总经理(或厂长)为工厂安全消防责任人.工厂设立安全消防队,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负责定期检查全工厂的安全消防工作的执行情况和完成质量。

2.日常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由安全消防队指派由保安部负责。

3.为了维护工厂人员、财物的安全及避免他人的损害特制定本制度。

4.本管理制度所称安全,包括火灾、水灾、风灾、盗窃及身体伤害等的预防及抢救的一切措施。

5.本管理制度,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二、日常管理

1. 安全保卫工作特指工厂的工作办公区及生活区域的防盗、防火及其它保护工厂利益的工作。

2.由工厂安全消防队指定的保安部及各部门主要责任人负责工厂的安全保卫工作。

3.工厂实施出入管理,大门出入必须明示本人厂证,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并佩带“访客证”或 “送货证”员工应妥善保管本人厂证,如厂证丢失要照价赔偿。没带厂证的保安人员有权阻止进入本工厂。

4.工厂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由安全消防队负责每月的值班安排和监督工作,值班人员应按时并认真履行值班职责,检查各部门对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操作是否落实。

5.保安部夜间值班人员负责每晚的安全实务,每日晚上值班人员在锁门前必须认真检查工作区域内的门窗是否锁好,水电是否切断关好,财物是否安全,并保证无任何安全隐患。

6.工作办公区内的门、工具箱、柜、办公台等的锁要求各部门负责人、使用人锁好关好,不相关人员不得随意配置钥匙。

7.各员工应妥善保管工厂的印章、钱款、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下班前务必将抽屉及柜锁好,以免他人乱拿滥用,甚至偷盗。

8.安全消防队负责组织有关人员不定期地对工厂工作生活环境的安全实施监督检查。如有安全隐患的,相应部门要及时整改。

9.工厂所有工作办公区域的门锁钥匙及主要的柜、箱、台等的锁匙安全消防队应备份一套,并由专人妥善保管,以备急需时使用。

10.工厂物品的运出须有“放行条”并有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放行。出厂的车辆须经保安人员开箱检查后方可放行。

11.员工的私人行李放行必须在下班半小时后才可放行,并有人事部签批的“放行条”。日常员工带的私人物品出厂时要经保安人员检查后方可放行,请各位员工自觉配合。否则当偷盗行为处理。

12.在厂住宿的员工必须在01:00分前回厂休息,不得延误,特殊情况的必须提前向高层主管提出申请并交于值班保安,外宿员工必须向安全消防队申请说明。

13.工作办公区和生活区按有关规定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并应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

三、火灾防护

1.工作办公区域内严禁吸烟、私自携带引火物品(火种)、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2.车间现场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或关门。

3.生产专用的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固定的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得私自乱摆乱放。

4.危险物品仓库应指定地点放置和专人看管,并标明“危险物品”“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按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

6.在使用电焊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人员需经专人训练指导,并应有负责人员在场监管。

7.电器设备应经常定期检查。下班时并应检查处理后才可离开工作场所。台风、雷电、震击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坏。

8.使用电器设备或易燃物发生故障时,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专职人员办理。

9.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它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0.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1.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2.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口,应利用绳索等物从窗口逃生。

13.发生火灾时,成立火灾现场临时指挥中心,成员由总经理(或厂长)、安全主任、副主任、保安队长、火灾现场所在部门主管组成。总经理(或厂长)为总指挥,若火灾发生时,总经理(或厂长)不能到场,也未指定代理人时,则(安全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副主任不在时,由保安队长;保安队长不在时,由当班主管)担任总指挥。

四、盗窃防范

1.现金、贵重物品及机要文件,下班后应放置于安全之箱、柜中。公用物品应指定专员负责保管。

2.保安人员应时刻注意进出人员。

3.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应于规定时间在工厂内巡逻。

4.主管对各物品管理人员应立账记录,并应随时注意其生活是否严谨,以防监守自盗。

5.携出工厂物品时,携物人应先出具工厂规定的物品“放行条”。保安人员凭证查验放行。

6.工作办公场所应于下班或夜间加班人员离去后关闭门窗,并确实锁好。

7.窃案发生后,应保护现场,报有关部门或单位侦察。

8.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对失窃财物的负主要责任。根据事情的状况不同工厂有权作出相应的办法来处理。

五、风灾、水灾、防护

1.气象部门发布台风、瀑雨、警报后,应随时注意收看(听)天气的动向,并转告相关人员。必要时安全消防队还要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防范会议。

2.台风、瀑雨来临之前必须关闭门户,关闭不必要的电源。如有特别防范设备,亦应装上。

3.台风、瀑雨接近之时重要文件及物品放置于安全地点。

4.放在室外不堪雨淋的物品,应搬进室内,或加以适当之遮盖。

5.准备手电筒,应急灯等照明物品及雨衣、雨鞋等雨具。

6.门窗或其它的防范设施如有损坏,应紧急修缮。

7.指定必要人员,集中待命,准备抢救灾害。

8.准备必需药品及干粮。

9.工厂房舍或财物有被洪水或强风冲及之处,应采取紧急预防措施。

六、身体伤害的预防

1.有危险性之工作应由熟练操作人员担任,派人在场监督。

2.发生伤害时,应将受伤者送劳工保险指定医院治疗。

3.工作地点的上方可能落下伤人物体时,工作人员应戴安全盔帽。

4.使用强列腐蚀性或有毒化学危险品时,应使用或佩带相应的劳保用具,避免与身体直接触及。

5.在灰尘飞扬中的工作人员,应带上口罩及眼罩。

6.使用电气器材时,应注意绝缘是否完全及是否有导电物体接近电源。

7.使用搭架和扶梯时,应检查是否坚固。

8.玻璃、铁钉、铁丝等尖锐物品不得任意抛弃。

9.不得穿着松弛或有绳索丝带的衣服操作机器或走近操作中的设备。

10.尖锐工具应有防护圈盖,用完应放回指安位置。不得放置于衣袋中。

11.拷击、切割、焊接金属时应注意远离他人,并应戴必要的防护用具。

七、消防管理

1.消防管理工作必须长懈地坚持下去。

2.每月由安全消防队指定专人检查各处消防工作,并填写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不合格的部门或设备,应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4.安全消防队应每半年全面检查一次,根据结果进行总结改善。

5.消防设施器材按照划分的管理区域,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使消防设施器材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6.消防栓、箱体、玻璃、门锁、阀门、水带、水枪、报警器等及其配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温(或烟)感应器、指示灯、开关、探头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7.消防栓、阀门、管道、压力表等系统每两个月放水试验一次,消防手电筒、出口指示灯,事故应急照明灯保持完好。

8.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9.消防用的扩音器,后备报警器,扳手存放在显要位置,随时备用。

10.消防设施器材禁止挪作他用及改变位置。严禁损坏丢失。

八、安全、消防教育及培训

1.宣传教育的内容包括:政府的安全消防相关法规、工厂的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先进事迹和案例等。

2.宣传教育可采取资料、图片、组织人员学习,请专人讲解、实地模拟消防演练等方式进行。

3.义务安全消防员的培训工作由安全消防队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助进行。

4.保安部全体员工均为义务安全消防员,其它部门按一定比例培训考核后定为工厂义务安全消防员。

5.安全主任与副主任负责拟订培训计划。由专人定期,分批对工厂员工进行安全消防培训。

九、义务安全消防组织

1.架构图:

2.职责:

1)总指挥:负责指挥全盘安全消防救灾事宜及其管理。

2)副指挥:协助总指挥招集所属救灾员从事救灾工作顺利迅速进行。

3)警戒组:报警引导消防人员,迅速打开各通道及疏散口,维持秩序,严防趁机偷盗和破坏。

4)消防组:当看到,听到火灾发生及报警后、消防队应即携带消防工具,迅速赶到现场,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补救。

5)急救组:如遇人员围困和灭火队员受伤,迅速组织抢救移至安全地带。

6)抢救组:与消防组队员密切配合的战斗组,补充人员,在前线消除障碍物;抢救高危物品,重要物资并转移,疏散。

7)疏散组:在外围与急救组、抢救组配合、疏散人员与物品。

8)装拆组:负责电源的截断,水源疏导,拆除障碍物,防火体的设立。

详细人员编排另定>>>>见附页

3.会议:

每年1、4、7、10月份第二周的星期四定期召开‘安全消防会议’。

第16篇 某市政工程安全保卫消防管理方案

1 工程简介

****新建道路工程共有4条道路:****西段;****西段;****及****。4条路全长11313米。

****西起海湖路,东至通海路,道路全长3313.19m,路幅宽度60m;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道路、雨水、照明及绿化工程。

****西段位于****,是****的西延段,西起海湖路,东至通海路,道路全长3380m,路幅宽度30m。

****位于****,南起凤凰山路,北至柴达木路,道路全长2668.981m。规划道路建设宽度150m,双幅路。

****西段一期工程西起通海路,东至海湖路,道路全长3250m,双向四车道,城市i级次干路,红线宽度40m(含两侧各5m的绿化带),道路标准断面宽度30m(6m人行道+18m车行道+6m人行道。

本工程包含两座桥梁工程的建设:****西段跨**沟的桥梁工程和****跨**沟桥。另外四条道路的雨污水管线工程也在本次施工范围内。

2 安全保证措施

2.1 安全管理目标

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为重大伤亡事故为零,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1.5‰以内。

2.2 组织管理

成立施工安全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其余科室科长任组员。在各作业班组设兼职安全人员。

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负全责。施工员、安全员协助项目经理对整个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管理,贯穿于全过程。

2.3 安全施工措施

2.3.1 安全管理措施

①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学习法规遵守法规。

②上岗前对新职工进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结合,改变施工作业人员陈旧观念,提高其岗位素质。

③根据施工作业内容的变化和作业环境的不同,及时进行相应的施工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④保证教育培训时间和效果,并做到经常化。

2.3.2 落实各项责任制

①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岗位责任制,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项目及各班组安全和培训。各基层班组长为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班职工的安全,真正把安全监控职能渗透到生产全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做到“定时、定人、定措施”,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②建立互保安全责任制,通过施工作业人员相互监督、相互保护、相互检查,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有效的控制,把事故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3.3 安全防护措施

①各种施工、操作人员须经安全培训,不得无证上岗,各种作业人员应配带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严禁操作人员违章作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

②现场照明设施齐全,配置合理,经常检修。

③加强施工的监控测量,确保施工安全及结构物安全。

④施工现场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

⑤施工道口设置明显标语牌,并设专人看守,疏导交通。

⑥工地内设置安全标语牌。

⑦施工人员配戴安全标志帽。

⑧施工现场在施工区域范围内进行围挡,要求围挡直顺、整齐,外观符合要求。在临时进出门处设置专职人员进行看护,与施工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西宁市地区有关的安全管理规定。

2.3.4 临时用电措施

①所用施工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性能,用电人员各自保护好设备的负荷线,地线和开关,发现问题及时找电工解决,严禁非专业电气操作人员乱动电器设备。

②高压线引至施工现场的变压器,变压器四周设高防护栏,上锁并由专人负责,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变压器安设位置,接地电阻符合规范要求。

③配电系统分级配电,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完整、牢固、防雨防尘、外涂安全色、统一编号。其安装形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可靠、完好,选型、定值符合规定,并标明用途。

④现场内支搭架空线路的线杆底部要实,不得倾斜下沉,与坑槽边及临近建筑应有一定安全距离,且必须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敷设,达不到要求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⑤所有电器设备及其金属外壳或构架均应按规定设置可靠的接零及接地保护。

⑥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按规定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

⑦现场内各用电设备,尤其是电焊、电热设备、电动工具,其装设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维修保管专人负责。

2.3.5 土方工程安全措施

①机械挖土,启动前应检查离合器、钢丝绳,经空车试运转正常后再开始作业。

②机械操作中进铲不应过深,提升不应过猛。

③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掏空的基坑平行2米停、驶。运土车辆不宜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塌方、翻车。

④向汽车卸土应在车子停稳后进行,禁止铲斗从汽车驾驶室上越过。

⑤沟槽开挖土方至少应距离沟槽上边1.5m外堆置,人员经常通过处,应在距槽边2m处设置牢固的1.2m高防护栏杆,并刷醒目标记,夜间设置红色安全标志灯。

⑥车辆进出处,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辅设厚钢板,或浇捣砼加固。

⑦土方开挖前必须制定内容详尽、针对性强的施工方案和预防措施,特别是对重点部位的土方开挖。

⑧严格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责任到人。加强对重点开挖部位的监测工作,及时记录监测数据并认真分析,力争提前发现问题并制定安全措施。

⑨严格执行施工方案中制定的土方边坡支护措施,重点部位重点支护,并重点监察。支护结构必须经过严格计算和验算,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安全性。

⑩施工中注意对沟槽边坡的随时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3.6 特殊气候环境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① 夏季施工安全措施

夏季气候炎热,高温时间持续较长,主要是做好防止中暑工作。采用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防暑降温知识、宣传教育,使职工知道中暑工症状,学会对中暑病人采取应急措施。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工作,严格控制工人加班加点,高处作业工人的工作时间要适当缩短。保证工人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对容器内和高温条件下的作业场所,要采取措施,搞好通风和降温。对露天作业集中和固定场所,应搭设歇凉棚,防止热辐射,并要经常洒水降温。高处作业的工人,需经常进行健康检查,发现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调离高温和高处作业岗位。要及时供应合乎卫生要求的茶水、清凉含盐饮料、绿豆汤等。要经常组织医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进行巡回医疗和预防工作,重视患过中暑者和血压较高的工人身体情况。及时给职工发放防暑降温的急救药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②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雨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触电、防雷、防坍塌和防台风的工作。防触电:电源线不得使用裸体导线和塑料线和沿地面敷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器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使用手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工地临时照明灯、标志灯,其电压不超过36伏。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伏。电器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防坍塌:沟槽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在另处加支撑,搞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土方施工。

③ 冬季施工安全措施

冬季进行作业,主要做好防风、防火、防滑的工作。凡参加冬季施工的人员,都进行冬季施工安全教育,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装的取暖炉必须符合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应停止高处作业,如施工必须采取有效地安全技术措施。搞好防滑措施,通道防滑条损坏的要及时修补,对斜道、通行道、爬梯等作业面上的霜冻、冰块、积雪要及时清除。临时用电施工,要加强检查和维修,防止触电和火灾。加强用火管理,遵守消防规定,防止火灾发生。现场临电、土方、机械设备等安全防护,必须按有关规定执行。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2.3.7 安全检查

项目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项目部每月不少于二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有碍复查情况记录。被检查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2.3.8 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组应展开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展开安全讲评活动。

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2.3.9 安全技术交底

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上岗。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

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 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3.1 消防保卫管理目标

本工程消防保卫目标为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大规模盗抢事故,不发生群殴、大规模械斗事件。

3.2 组织管理

成立现场消防保卫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专职安全员任副组长,其余科室科长任组员。从各劳务队抽调人员成立义务消防保卫小分队。

3.3 现场消防措施

3.3.1 现场灭火设备配置及管理

施工现场按实际情况配置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厨房:配备干粉灭火器1只;材料仓库:面积在50m2以内,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每增加50m2增配干粉灭火器一个(如仓库内存放可燃材料较多,相应增加);办公区: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木工棚: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个;临时动火场所:配备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个和其他消防辅助器材;集体宿舍:按每25m2配备干粉灭火器1个;

消防器材选用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灭火机应放置在明显易取的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于1.5米,保持放置点通道畅通;施工现场由消防人员负责对消防设备、器材保养管理,每季度检查一次,按期换药,确保消防设备、器材的有效使用;消防设备、器材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和损坏。

3.3.2 现场消防管理措施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文明工地创建责任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状态。

消防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工作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工程管理范围,做到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消防安全培训,管理和指导消防队伍的建设和训练。对施工班组严格管理,签订消防协议书。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责令火险隐患的整改。

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配备有效消防器材设备;易燃易爆材料要集中堆放,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由安全员落实到位。灭火器由专人维修、保养,定期调换药剂,确保灭火器效能正常。

实行动火申报制度,严格执行消防规章制度。严格控制火源、电源及明火使用。用电焊、气割,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并持证上岗。

易燃易爆物必须按规定放置,妥善保管。

现场配有消防供水总管、消防栓、消防带,设置水泵房并保持器材完好。严禁在工地利用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煤油炉、电炉烧煮;严禁宿舍内私装电线,私接违章电器。

进入工地道路保持畅通,宽度不小于3.5m。

加强警卫人员上岗职责,每天下班后对工地临时设施进行防火巡查,消灭事故隐患。

3.4 灭火预案

为增强全体职工的消防意识,搞好消防保卫工作,保卫国家集体财产和职工的人生安全,一旦工地出现火情,全体职工和消防队员将有条不紊地按照预先制度的灭火方案进行施工,迅速及时地将火患扑灭,把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为此指定消防工作预备方案,具体如下:

①最先发现火情的人必须要大声呼叫“某地点某部位失火”并及时报告义务消防队员;

②义务消防队员紧急集合,由消防队长任现场总指挥,根据火情及时作出分析,统筹安排,是否需要报火警;

③专职消防队员根据消防队长的指挥,及时通知项目经理,或报警119;

④任义务消防队员的电工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⑤及时疏散人员到安全的地方;

⑥义务消防队员就近灭火器或消防水源进行灭火,同时征集工地身强力壮的职工参加灭火工作;

⑦以上程序应同时作业,同时在未发生火灾事故前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具体分工,并多次训练,力求在火灾发生时,忙而不乱、镇定、团结一致扑灭火灾,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⑧现场出现火灾时,要立即组织现场人员进行扑救,另按消防预案进行处置,同时救火方法要得当,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扑救,可用干粉灭火器或采用隔离法、签息法压灭火源。电气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同时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覆盖火源,千万不可盲目的向电气设备泼水,这样易造成触电或爆炸等突发性事故。如果化学材料起火,应根据起火物性质确定扑救方法,注意救火人员安全,防止中毒事故发生。油漆、松香水应注意单独隔离设置,同时不可设置外露电器插头、插座,防止静电火花而引燃全体发生火灾。

一旦发生火灾,要尽快组织力量,设法先救人,然后再全面组织灭火。

3.5 治安保卫

项目经理部将加强与当地公安机关(辖区派出所)的合作,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由安全员兼职保卫干事,培训上岗。

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施工场地按标准设置围墙,建立门卫制度,进入现场实行登记制度。

项目部在施工现场设专职保安人员负责现场保安和保卫,进行24小时的巡逻,配备足够的保安人员和保安设备,防止未经批准的任何人进入现场,控制人员、材料和设备等的进出场,防止现场材料、设备或其他任何物品的被盗或被窃,禁止任何现场内的打架斗殴事件;保安保卫制度除规定现场出入大门控制外,还要求保安人员进行流动现场周边和全现场的保安巡逻。

项目经理部制定并实施严格的现场出入制度并报项目经理审批,确保任何未经项目经理同意的参观人员均不得进入现场;车辆的出入须有出入审批制度,并有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住现场人员必须挂牌进入现场进出现场应有出入证,出入证以经过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印制,至少应包括工程名称、证号,持有人姓名、性别、职务、所属公司和持有人照片等内容;出入证应加盖印章和做塑封,防止伪造;项目经理部将为与本工程有关的各方人员,包括工人,准备每人两张出入证。

做好成品、料具的保卫工作,现场巡逻护场,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等事故的发生。

坚决杜绝枪支和毒品流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严格控制酒精类饮料的提供和消费。

《消防安全管理人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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