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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段方法【16篇】

发布时间:2023-12-04 热度:10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段方法

第1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段方法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手段与方法

1 安全教育和培训

(1).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由技术负责人和安全组门组织执行。

(2).新工人入场前应做好三级安全教育;

公司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法制,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

项目部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项目部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及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安全处置和安全措施。

班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内容是;本班组作业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及纪律;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安全要求。

(3).法制教育和劳动纪律教育:

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法制教育,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4).对作业班组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技能。

2 安全技术交底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开工时,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条件以及施工程序,编制项目施工安全交底计划,明确施工过程中要进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应包括哪些内容,各次交底应在什么时候由谁负责进行以及交底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由谁来检查和验证等内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别由技术负责人、各工长负责进行。下列情况下需进行交底:

a.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及整个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b.推广应用'四新'技术时。

c.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及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施工前。

d.重要、关键结构部位或易发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组位施工前。

交底应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政策、法令、规范、规程、标准等。安全交底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后,交底人应组织接受交底人认真讨论并及时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问题,待接受人明确交底意图后,双方在交底书上签字。

(2).安全交底由交底人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过程中,如发现交底内容不全、没有针对性或存在失误,可补充或修改交底的有关内容。

3 安全检查、验收与持续改进

(1)安全检查程序流程

(2)公司对项目的检查:

公司每月对所有项目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总经理为首,公司总工程师、公司技术组、工程组、材料部、设备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参加组成检查组,检查评分标准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cj59--99)来进行。评分标准及评分表见《项目施工现场综合考评办法》中施工安全管理考评,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

公司安全主任每半月定期对本地区所有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公司对每次检查提出考评报告,并对各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现场讲解,提出整改措施,发出整改通知书。项目部根椐检查提出的问题定人、定时进行整改,整改后上报公司工程组,由公司安全主任负责进行复查。

(3)项目自检:

项目经理部每周定期对本项目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项目经理为主,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设备负责人及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组成检查级,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三定'(定人、定时间、定措施)整改。并填写《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公司工程组。

施工现场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

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相互监督。

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它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交给下道工序使用。

(4)项目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巡回检查,巡回检查的范围及内容如下:

a、所有楼层的孔、洞,井的防护情况。

b、临边、四口防护情况。

c、施工用电情况包括架线方式、箱闸设置、熔断器、漏电保护器,需要用安全电压的部位,安全电压情况等。

d、整体提升脚手架吊挂装置、提升装置。

e、水平安全网设置、固定、联接、网内掉物情况。

f、光线照度不佳的楼梯通道,楼梯通道与正在施工楼层间的防护。

g、非土建作业在建筑物内临时吊挂重物,割除预埋件情况。

h、在楼层内的气割、氧割、氧气瓶与乙炔罐的安全距离。

i、'三宝'使用情况及个别远离群体,贪图方便,冒险作业的行为。

j、井架以及其它各种机械设备安全情况。

k、现场整体防火情况。

i、其它不安全因素。

(5)安全验收

a 脚手架搭设好后,必须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技术组施工员,架子班(组)长进行分段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 井字架安装完毕,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部负责人、技术组负责人、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 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机具在安装完毕, 由项目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部负责人、技术组负责人、施工机具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装完毕, 由专职安全员会同项目部生产主管、设备部负责人、技术组负责人、临时用电安装负责人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 安全事故处理

对事故的处理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彻底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教育不放过','广大职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 安全考评与奖罚(附考评表)

本工程决定项目部每半月一次,公司每月一次对现场施工安全进行考评。考评按汇总表百分制70 分(不含70 分)以下者,或分表中50 分以下者为不合格,70-80 分者(不合80 分)为合格,80-85 分者(不合85 分)为良,85 分以上者为优。

本工程安全考评汇总表如下所示,分表采用国家《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的考评表格格式。

工程安全管理考评汇总表

考评方式项目名称及分值(满分100分)项目自检评分公司抽检评分

安全管理(满分15分)脚手架(满分15分)模板工程(满分10分)'三宝四口

'防施工用电(满分10分)物料提升机(满分10分)起重吊装(满分10分)施工机具(满分10分)

项目自检

公司抽检

项目自检结论:

签名:

20 年 月 日

公司抽检评价结论:

签名:

第2篇 工程项目副经理安全管理职责与权限

根据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组织有关管理人员制定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常注意督促检查;

(1)协调安全保证体系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2)定期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

(3)实施现场管理标准化,,确保操作现场工作环境不影响施工安全;

(4)组织安全设施验收,协助上级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督促;

(5)负责安全设施所需的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计划的审核及批准;处理一般工伤事故,协助处理重大工伤、机械事故,处理事故遵循“四不放过”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防止再发生;

(6)对各分包单位制定例会制度建立会议纪要并发给有关人员。并对分包单位施工人员按规定对有关证件的审查工作,将复印件送交项目资料员。

第3篇 如何加强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

当前,施工企业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公司一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都能较好地实施,都能明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确定了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设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但是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往往得不到很好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情况时有发生。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其安全管理责任,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埋下较大的隐患。如何加强项目安全管理,就成为当前履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建立和完善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首要工作。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施工现场要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项目各成员,明确项目各管理人员、班组各成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用制度固定下来,把安全与生产从组织领导上统一起来,形成一个较为严密的管理体系。

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和奖惩。仅有制度没有措施不行,必须坚持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二者统一的原则,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考核,严格奖惩。把治理安全隐患、监控危险源,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作为考核安全责任制。

2.针对项目特点,对专业性较强的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现场全部安全生产活动的重要技术文件,必须根据拟建工程规模、结构特点要求和对原始资料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一份能切实指导工程全部施工活动的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应对以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1)脚手架(包括各种脚手架)与卸料平台的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2)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基坑支护超过sm,含支护结构设计书);(3)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含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混凝上输送安全措施);(4)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5)井架物料提升机安装与拆除施工方案;(6)外用电梯安装与拆卸方案;(7)塔式起重机安装与拆卸施工组织设计;(8)起重吊装施工作业方案。另外,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要求,项目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制定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此外,有条件的工地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文明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消防措施)、三宝四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施工单位应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点监控,制定项目施工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措施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文件精神,加强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法律法规,及结合本项目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使用,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专项费用。

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原则是:计划管理,规范使用,据实列账, 杜绝截留。

第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应依法管理,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和效果负第一责任。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措施费用管理。

第二章 各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安全环保部职责

1、负责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督促相关部门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2、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过程监督、检查以及按计划在规定范围内使用情况的审核,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杜绝截留。

3、协助本单位财务部完成安全生产费用的会计核算和费用使用情况的上报。

4、负责编制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交本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5、会同财会部门汇总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并下达。

第七条 财会部职责

1、负责正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使用情况;

2、配合安监部门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按计划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并优先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设备等相关费用的投入;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管理,并按要求上报费用使用情况。

4、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第八条 工程部职责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时,负责编制安全防护措施及方案。

2、根据审批的施组及方案,负责分劈出用于安全防护的工程量,交单位的施预部门分别计算费用。

3、认真落实方案中安全防护措施及执行标准,严格按方案执行。

第九条 计合部职责

1、在签订设备租赁、劳务分包合同,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2、根据相关部门上报的安全措施费用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在办理相关计量支付时,应单独对安全生产费用投入情况进行计量。

第十条 机电部职责

1、根据施工组织方案及设备安全管理要求,按季、年度编制安全投入计划,进入单位生产计划。

2、在签订设备租赁、电力安装等合同时,应单独明确投入的安全生产措施及费用情况,并在施工过程中监督落实。

3、认真落实与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投入情况。

4、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设备安全及用电安全措施费用的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物资部职责

1、负责根据物资设备的性质和用途,明确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内使用的物资。

2、根据施工方案,在提出材料计划的同时,明确用于安全投入的材料,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3、根据本单位安全管理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用于安全防护等方面使用的材料计划,交单位的施预部门计算费用。

4、在租赁及购买材料时,应认真按公司物资管理要求,租赁及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及材料进场。

第三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和范围

第十二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定,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标准为工程总造价的1.5%;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总额不得低于规定的标准。

第十三条 根据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文件规定,铁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

(一)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1、“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未安装栏杆的平台临边、无外架防护的层面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上下斜道临边)等防护、防滑设施;

2、施工场地安全围挡设施;

3、施工供配电及用电安全防护设施(漏电保护、接地保护、触电保护等装置,变压器(安全电压)、配电盘周边防护设施,电器防爆设施,防水电缆及备用电源等);

4、各类机电设备安全装置;

5、隧道瓦斯检测设备;

6、地质监控设施;

7、防风、防腐、防火、防尘、防水、防辐射、防雷电、防危险气体等设备设施及备品;

8、起重机械、提升设备上的各种保护及保险装置;

9、锅炉、压力器、压缩机的保险和信号装置;

10、防治边帮滑坡设备;

11、作业中防止物体、人员坠落设置的安全网、棚、护栏等;

12、起重、爆破作业及穿越村镇、公路、河流、地下管线进行施工、运输作业所增设的防护、隔离、栏挡等设施;

13、各种安全警示、警告标志;

14、航道临时防护及航标设置等;

15、安全防护通讯设备;

16、其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

(二)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1、应急照明、通风、抽水设备及锹镐铲、千斤顶等;

2、防洪、防坍塌、防山体落石、防自然灾害等物资设备;

3、急救药箱及器材;

4、应急救援设备、器械(包括救援车等);

5、救生衣、圈、船等;

6、各种消防设备和器材;

7、各种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其他救援器材、设备。

(三)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1、特种机械设备、压力容器、避雷设施等检查检测费;

2、聘请专家参与安全检查和评价费用;

3、各级安全生产检查、督导与评价费。

(四)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1、超前地质预报、重大危险源监控费用;

2、水上及高空作业评估、整改;

3、危险源辨识与评估(高路堑坚石开挖、瓦斯隧道、既有线隧道评估等);

4、重大事故隐患评估;

5、应急预案措施投入;

6、自然灾害预警费用;

7、爆炸物运输、储存、使用时安全监控、防护费用及安全检查与评估费用;

8、施工便桥安全检测、评估费用;

9、其他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1、购置编印安全生产书籍、刊物、影像资料等;

2、举办安全生产展览和知识竞赛活动,设立陈列室、教育室等;

3、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4、专职安检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专业培训;

5、全员安全及特种(专项)作业安全技能培训;

6、安全应急救援及预案演练;

7、各种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8、其他安全教育培训费用。

(六)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1、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工资性费用;

2、特种作业人员(从事高空、井下、尘毒作业的人员及炊管人员等)体检费用;

3、办理安全施工许可证;

4、办公、生活区的防腐、防毒、防四害、防触电、防煤气、防火患等支出;

5、与安全员有关的费用支出;

6、其他。

但以下费用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⒈企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用;

⒉企业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

第四章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编制与实施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工作以项目部为基础,根据生产任务自编制。计划应包括项目内容、实施方案、预算、责任人、完成期限等,履行编制、审批、批准手续等。

第十五条 年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计划,并结合安全投入的特点,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组织编制年度计划,上报公司审查批准,由公司下达各单位的年度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每半年各单位根据安全投入计划实施情况,需调整安全投入计划的,上报公司批准。

第十六条 根据年度安全计划编制季(月)度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由各单位第一管理者审批并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单项安全生产投入计划是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增加的项目,由各安全环保部编制单项安全实施计划,上报公司安质部门,通过相关部门会签和领导审核、审批下达实施。

第十八条 工程部负责编制与施工方案相配套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设施技术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量测方案等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措施、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由安全、机电、物资等相关部门会签,交由预算部门编制预算。

第十九条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重大安全活动、安全生产会议;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警示装置、安全标识;安全检查考核、评价;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资性支出、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以及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其他安全投入计划,计划内容应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等,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由工程部、机物部门会签,需编制预算的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条 机电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设备、装置、器材、仪器等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环保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一条 物资部门负责编制与安全投入相关的材料、机具及安全用具用品等方面有关的安全投入计划,包括费用组成、实施要求,交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属于与安全技术措施相关的计划应制定相关措施,由安全部门、工程部会签,由计合部进行预算编制。

第二十二条 计合部对相关部门提出的计划进行预算编制后,由安全管理部门汇总,会同财会部门下达年度、季(月)度计划。

第二十三条 安全投入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安全投入项目负责实施管理的部门及时将书面凭证报送财务建帐。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收支管理。

第二十条四 负有安全投入管理职责的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下达的安全投入项目进行认真管理,确保安全投入项目的有效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费用计划的有效实施,如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计划,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需要。

第二十六条 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根据有关法规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检查监督,使劳务分包单位安全投入有效落实。

第二十七条 安全投入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有力保证,项目第一管理者要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优先安排安全生产投入并设专门的帐户或科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和生产经营的其它需要,缩减安全生产投入或将其挪用。

第五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核算

第二十八条 为真实、准确、及时地核算安全生产费用的收支情况,安全生产费用收入通过“工程结算”核算,支出通过“工程施工”或“管理费用”归集。各单位应在“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中核算。财务部必须正确使用会计科目,准确核算、归集安全生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列账应附有安全管理部门和施、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法、合规的凭据。

第三十条 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统计、上报工作。定期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费用帐户核对,确保安全资金的使用。

1、按财务管理要求,由财务逐级上报实施管理。

2、为了及时掌握安全投入项目各时段计划及实施情况,掌握年、季、月各时段发生的安全投入项目费用情况,应建立相应的台账。

3、预算、工程、机电、物资、工会等部门按各自分工协助财务部进行安全投入统计工作。

第三十一条 安全费用应及时、准确提取,按规定范围使用,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在日常账务处理时应结合本办法第三章第十条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在凭证摘要中具体列示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项目。

第三十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的归集

结合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专项台账(见附件),逐月逐笔反映“工程结算”、“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科目中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情况。逐级按季度上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六章 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及时、足额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应披露安全生产费用的收入和使用情况。

第三十五条 财务部、安全部门负责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核。

第三十六条 根据本项目的生产经营特点,严格安全生产投入计划的实施管理,对安全投入项目的实施和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督促有效落实。

第三十七条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投入工作方面的问题,通报安全投入计划与实施情况。

第三十八条 安全生产投入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的资源保证,必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投入规定。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公司财务会计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从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第5篇 浅谈电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实践

一  概述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一直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维护社会安定和谐,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项目施工是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生产的最前沿阵地,项目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应对日益突出的安全事故,尤其是劳务分包安全事故,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强化项目安全管理,是每一个项目管理人员,尤其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当务之急。

二  项目施工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与生产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而不是对立的、矛盾的关系,安全与生产的统一性表现在:一方面指生产必须安全,而另一方面安全可以促进生产。我国安全生产方针经历了一个从“安全生产”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且强调在生产中要做好预防工作,尽可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工作方针,但现在仍有许多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够重视,安全投入不足,其实主要是项目领导在项目管理掌舵的同时,没有认清安全与企业经营、项目施工管理紧扣相连的普遍反映。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在完善企业规章制度的前提下,相应不同的建设工程,建立起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和创造效益,创建优良工程,树立起企业品牌和行业信誉,提高市场竞争力。因此,安全生产管理是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保证。

三 项目安全管理标准建立与运作

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首先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是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整个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审核和保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和安全管理目标所需的组织结构、计划活动、职责、程序、过程和资源。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不仅是为了满足工程项目部自身安全生产的要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相关方(政府、业主、社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持续改善和安全生产保证能力的信任。

搞好项目施工安全生产,领导是关键。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分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体系,同时建立和健全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是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的前提条件。根据上述原则,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应成立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职安全员一人,并将班组长列为兼职安全员。

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有专项的安全技术审核制度,与工程项目各相关单位共同对项目的建设进行全方位安全把关、统一协调安全管理工作,消除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从专业技术上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真正做到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完全,施工作业做到班前班后检查,专业人员严格持证上岗,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工人上岗前培训。

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特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决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跟从生产目标的变化而相应改变。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到施工现场的每一个施工环节是电网建设施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质。

为了在工程中更好的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总结了多年来的施工经验和现场实际情况的同时,本公司组织了多家施工单位的安全专责人员根据电网基建工程的特点有针对性的编制了现场职业、安全、环境、健康的管理工作标准即电力基建《工程现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标准》,目的就是要使施工现场有一个标准化的管理模式,有一个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和文明施工环境,通过工作标准来规范现场项目各级领导、管理人员及参与建设的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该标准由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篇、现场项目部安全台帐篇及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篇要部分组成。

项目部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20种)在项目施工管理运作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实行项目“两制”,任命项目经理时,项目经理与企业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劳务队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工程开工时,操作工人与劳务队签定“安全生产合同”并订立“安全生产协议”。

(2)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制度

除施工组织设计对安全生产有原则要求外,凡重大分项工程的施工分别由施工队、项目经理部编制安全生产技术措施,措施要有针对性。施工队、专业承包队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批,项目部编制的安全生产措施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技术员交底,技术负责人向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交底,施工队各专业施工员向班组长及工人交底。。

(4)特殊工种职工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对电工、电气焊工、起重吊装工、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实行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从事上述工种的作业。

(5)安全检查制度

项目部每半月、施工队旬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平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整改的要给单位或当事人以经济处罚,直至停工整顿。

(6)安全验收制度

凡大中型机械安装、脚手架搭设、电气线路架设等项目完成后,都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车或投入使用。

(7)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一般不允许单独招用劳务分包单位。但由于需要拟招用劳务分包单位时,应向公司有关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必须由本单位有关管理部门严格审查其安全施工资质,严禁招用未经安全施工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劳务分包单位。

(8)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制度”

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查处。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责任者未受到教育、没有预防措施或措施不力不得放过。

(9)安全管理兼容文明施工策划的原则

从目前各地的要求和实际操作中,我们深切感受到安全管理与现场文明施工策划是密不可分的,两者也是相辅相成的。安全管理严格,就必须要求施工人员严格遵循文明施工;文明施工搞好了,现场整洁清爽,减少了安全事故隐患的存在,也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

四 项目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控制,要强调一个“严”字,主抓一个“细”字。我们应该认识到,安全事故存在偶然性,也有必然性,尤其是施工安全管理,要杜绝“以包代管”,或“已包不管”的局面。

要严格执行劳务和专业分包资格准入制度,继续加强对工程劳务或专业分包队伍的监管,并在工程施工过程实施跟踪考核。督促各工程项目部负责在工程开工前对劳务队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危险源及控制技术交底,双方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督促施工单位切实把工程劳务或专业分包队伍列入其单位的安全管理和监控范畴,并强调必须保证施工队三大员(施工员、技术人员、安全员)由项目部直接委派和管理。

通过识别和控制施工过程,达到预防和消除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是施工安全管理的根本目标。在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标,但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标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因此,对生产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控制,必须列入过程控制管理的节点。事故发生往往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运动轨迹与物的不安全状态运到轨迹的交叉所造成,从事故发生的原因看,也说明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该作为安全管理重点。要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过程控制管理,必须要做到八个坚持。

第一是要坚持管生产同时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并对生产发挥着促进与保证作用,因此,安全与生产虽有时会出现矛盾,但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标,表现出高度的一致和安全的统一。

第二是要坚持目标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是对生主中的人、物、环境因素状态的管理,在有效的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消除或避免事故,达到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的目标。

第三是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生产的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第一是从保护生产力的角度和高度,表明在生产范围内,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肯定安全在生产活动中的位置和重要性。进行安全管理不是处理事故;预防为主,首先是端正对生产中不安全检查因素的认识和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态度,选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时机,在安排与布置生产经营任务的时候,针对施工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采取措施予以消除是最佳选择。

第四是坚持全员管理。安全管理不是少数人和安全机构的事,而是一切与生产有关的机构、人员共同的事,缺乏全员的参与,安全管理不会有生气、不会出现好的管理效果。

第五是坚持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为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文明施工作风,保证职工身体健康,应明确将施工区和生活区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做到责任落实到人,使文明施工、环境卫生工作能保持经常化、制度化。

其次施工区及环境区的环境卫生管理,从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要有完善的文明施工方案,包括有健全的施工指挥系统和岗位责任制度,工序衔接交叉合理,交接责任明确;有严格的成品保护措施和制度,大小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半成品按平面布置堆放整齐。有良好的施工平面场布图,施工场地平整,道路畅通,排水设施得当,水电线路整齐,机具设备状况良好,使用合理,施工作业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有详细的现场场容管理措施,做到现场材料、机械、安全、技术、保卫、消防和生活卫生等方面均有方案及相关治理措施。

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是该工地乃至所在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水平的综合体现,通过以上措施,能将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第六是坚持安全大检查用数据说话。工地安全大检查用统一的表格评价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是否达标是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通过应用数理分析原理,整理检查取得的数据.以直方图的形式,分别对各项目管理过程的数据进行比较分析,找出管理薄弱环节,举一反三督促对所发现安全存在问题的及时进行了整改,保持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从执行结果来看,通俗易懂,值得推广。

第七是坚持安全奖惩同步。安全奖惩是安全管理工作中一个不可少的工作环节,实行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的奖惩考核, 实施工程安全管理的动态管理,对落实单位间落实安全责任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第八是坚持持续改进。安全管理是在变化着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管理,是一种动态管理。其管理就意味着是不断改进发展的、不断变化的,以适应变化的生产活动,消除新的危险因素。需要不间断地摸索新的规律,总结控制的办法与经验,指导新的变化后的管理,从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五 项目施工安全资料整理

根据我们的施工经验,除国家有关规范外,一般在地方(地级市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都专门编制印发了《建设工程安全资料整理办法》,根据笔者对比广西区内三大城市南宁、柳州、北海的安全资料整理办法,在组卷方式,编制形式上都大同小异,但是在存在地区差别。在每个工程开工之初,就应建立工程安全资料档案,指定专人收集并整理,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不能调动资料管理人员。

安全资料整理首先要建立档案目录,我们通常的做法是根据地方《建设工程安全资料整理办法》中的分目方法,建立资料盒,一目一盒(当施工过程中如果一目的内容超过一盒容量,可以及时相应增加资料盒)。无论工程大小或实际施工中是否一定涉及到目录中的安全资料种类,均应建立其对应的资料盒。到工程竣工前,只需将各资料盒中资料分目取出,加封面装订,即成一套完整的施工安全管理资料。

安全资料必须保持其真实性,这是安全资料收集整理的基本原则。现实施工安全资料收集整理中假资料很多,很多资料只是简单复印,或资料收集人代签字,这是万万不可的。比如一旦发生工人违章操作事故,造成工人人身伤害事故,需要鉴定各方责任。这时需要查阅有关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技术交底是有了,而上面的签字是代签的,违章工人可以说根本没有人给自己交过底,这样管理人员的就难就其责,如果确实是进行了交底,并且接受人本人签字认可,再违章操作,违章人就会负主要责任。

六 工程安全管理实例

根据笔者在近几年的施工管理经验,就工程施工管理来说,施工企业的项目安全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着企业的声誉和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通过近几年的不努力,涌现出一大批在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方面的先进典型,如广西合山溯河变项目部施工的500kv合山溯河变电所工程获2006年度“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也有部分施工企业因为出现安全事故或安全管理缺陷而被主管部门处罚降级、停牌或清理出市场。

七 结束语

要紧紧牢记“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理念,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确保“双零”目标的实现。要认真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营造一个人人抓安全的氛围。加强基础管理;加大对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责任意识;加大对现场违章的处罚力度。激励员工自觉维护安全;完善、细化各类事故处理预案,使其更具操作性,提高员工处理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就是要推广应用好工程现场项目部安全管理工作标准,以获得最佳实践,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并重点做好:

(1)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必须从施工管理全局出发,全员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升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和技能,才能满足不断提高的施工管理需要。

(2)项目施工安全管理必须强调领导重视,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并密切结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贯标运作,工作从细,重在落实。

(3)无论工程大小与否,项目施工均应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全过程中,不宜更换或调动,项目安全管理人员与土建、安装工程师同样应受到重视,享受应有的待遇。

(4)电网建设工程施工企业的项目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指标,更是企业项目管理水平的直接体现。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第6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保障

1、管理机构组织

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出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包括: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施工组织设计,分部(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特殊作业持证上岗,安全检查,班前安全活动,遵守章纪,工伤事故处理,施工现场与安全标志,外包制与外包工管理,有关合同和协议。

建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活动小组长。在生产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各项标准规范、整改;组织宣传学习各条例,制度、方针政策和法规。检查纠正、整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应用现代科学知识和工程技术去研究,分析生产系统和作业中各环节固有的及潜在的不安全的因素,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性,可靠性评价,并采取 有效对策,控制及消除隐患,对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班前、班后的检查、预测、预防、预报、加强管理保证该工程工人的生命安全,生产安全。

安全管理示意图

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

2、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z。

副组长:施工员z、专职安全员z等。

成员:各班组成员z。

安全员 土方人工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项 施工员设备作业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目 质检员泥水砼班长(具体执行人) -组员(具体操作人)

经 材料员水电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理 成本核算员 普工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后勤保洁司机班长(具体执行人)-组员(具体操作人)

3、岗位责任制:

⑴、项目经理责任制:

①、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②、配备足够安全技术人员;

③、组织施工项目中的安全教育;

④、每星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仪,开展安全施工交流活动,作好日记;

⑤、组织解决施工现场发现隐患。

⑵、安全员责任制:

①、开展全部职工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

②、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作业;

③、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障碍;

④、监督好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

⑶、技术负责人责任制:

①、制定安全生产措施和安全生产方案;

②、监督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

③、解决施工中安全问题。

⑷、施工员责任制:

①、提出合理安全生产计划;

②、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实施;

③、保证进场施工人员技术素质;

④、控制不必要加班加点,保证劳动逸结合。

⑸、机械员责任制:

①、保证各类机械正常运行;

②、监督机操工持证遵章作业。

⑹、消防员责任制:

①、保证消防设施齐全有效;

②、消除火灾隐患。

⑺、材料员责任制:

①、提供必需劳动用具及用品;

②、保证劳动用品用具收验。

⑻、管理员责任制:

①、保证财务安全合理安排项目经费;

②、确保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工人健康。

⑼、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

①、没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交底不准作业;

②、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不准作业;

③、安全设施未配备齐全有效不准作业;

④、危险作业时末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不准作业;

⑤、发现事故隐患未排除之前不准作业;

⑥、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⑦、对机械性能不熟悉不准使用;

⑧、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准作业;

⑨、新工人没经培训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作业。

第7篇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规范格式怎样的

1 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规定的有关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 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分包方进行检查,认真作好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被交底人要签字认可。

3. 在施工过程中对薄弱部位环节要予以重点控制,特别是大型施工设备如塔吊和外用电梯等,从设备进场检验、安装及日常操作要严加控制与监督,凡设备性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一律不准使用。

4 防护设备的变动必须经安全总监批准,变动后要有相应有效的防护措施,作业完成后按原标准恢复,所有书面资料由安全总监管理。

5 对安全生产设施进行必要的合理的投入,重要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到认定定点厂家购买产品。

6 分析安全难点,确定安全管理难点。

在每个施工阶段开始之前,对该阶段的施工条件、施工特点、施工方法,预测施工安全难点和事故隐患,确定管理点和预控措施。

7 安全教育程序:

8 安全教育一般安全教育包括: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安全总监统一组织、指导,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8.1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安全部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20教育时间:总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分包级安全教育累计为16小时,班组级安全教育累计为8小时。

教育内容:8.

1.1 总包级教育内容: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其给劳动者安全带来的不利因素;

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

《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发(1993)50号);

《辽宁省劳动保护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41号)

第6条、8条、10条、11条、19条、21条;

《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

第5条、9条、10条、11条、21条;

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内容;

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

事故发生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事故急救措施等)。

8.

1.2 分包级教育内容: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学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等。

8.

1.3 班组级教育内容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项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个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

8.2 转场安全教育从本公司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质量安全组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

8.2.1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8.2.2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8.2.3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8.3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总包安全部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8.3.1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8.3.2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8.3.3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8.3.4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8.3.5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8.4 特种作业安全教育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包质量安全组登记备案。

项目总包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8.

4.1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8.

4.2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8.

4.3 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8.5 经常性安全教育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8.

5.1 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8.

5.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8.

5.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8.

5.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8.

5.5 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8.

5.6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8.6 现场安全活动项目各分包单位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8.

6.1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8.

6.2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8.

6.3 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8.

6.4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8.

6.5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8.7 班前安全讲话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作业)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做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包括:8.

7.1 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8.

7.2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8.

7.3 一般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8.8 组织安全活动:

9 安全检查检查内容检查形式参加人员考核备注分包安全管理定期安全总监月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外脚手架定期安全总监、责任工程师、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三宝、四口防护定期安全总监、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施工用电定期安全总监、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垂直运输机械定期安全总监、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分包单位日检作业人员的行为和施工作业层日检责任工程师、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现场指令限期整改施工机具日检分包相关人员日检记录责任工程师检查分包自检记录现场搅拌站定期安全总监、分包相关人员周考核记录检查分包单位自检记录

第8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职责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及职责

1、公司经理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总负责,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司所属一切生产、工作场所进行安全督促检查,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事故,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秩序。

2、部门经理、主任、主管应对本部门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负责任,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按规章指挥,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根据'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的原因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实现改进措施。

3、班组长负责本班的安全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上班前要对所使用的工具、设备、防护用具、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指导和督促工人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经常进行现场检查,纠正违章作业现象,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对新工人进行班组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督促操作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立即上报所在部门经理、主管,保护现场,并参加事故调查,组织安全生产竞赛,在评奖时应把安全生产情况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4、专职安全员要经常对所属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种安全生产制度,正确地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检查和维护本班组的安全设施,如发现生产中有不安全、不卫生情况,要及时报告,并参加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协助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实施防止事故的措施。

5、生产工人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并劝阻他人不违章操作,根据工艺条件精心操作,各种生产记录要正确、清楚、可靠,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事故,班前、班后检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整洁,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积极参加安全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长,保护现场,向事故调查人员如实介绍情况。

6、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管理

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项目经理

a、项目部经理安全生产职责的核心是对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在组织与指挥生产的全过程中,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环节中,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b、组织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学习,对作业人员按其各自的安全职责范围进行教育,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于违章者要加以处罚,对于避免事故,一贯遵章工作并做出成绩者予以奖励。

c、工程施工中发生工伤事故时,应立即组织施救伤员并派人保护现场,同时上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协助调查事故原因,提出预防事故复发和防止事故危害扩延的初步措施,并组织落实。

d、参与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措施制定,建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e、贯彻执行各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今、法规、标准、规范和制度,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配备。

f、支持项目安全员及施工管理人员行使安全监督,检查和监督检查工作。

g、适时组织对工程项目部的安全体系评审和协调。

2)现场安全员

贯彻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负责临近洞口的安全防护的技术措施及施工用电的落实。

协助对施工班组的安全监督。

3)库管员

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入库,并做好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

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重点保管。

对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具进行使用前的验收及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并可追溯。

4)施工队长

负责施工现场的控制,安全交底人员管理,隐患整改,按规定进行操作。

5)工人

严格按照安全保证计划中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确保安全保证计划的顺利实施。

第9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组织管理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一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安全管理目标

无死亡事故。

无重伤事故,全年轻伤率不超过3‰。

无火灾及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一般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5%以上。

特殊工种全部持证上岗。

施工现场安全合格率100%,优良率50%以上。

安全全面达标,争创市文明施工工地。

安全目标(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控制达标计划,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

(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塔机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

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设置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四)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1、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5、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关文件、会议记录。

(五)安全检查

1、按《重庆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第10篇 大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现状及应对

【摘  要】本文结合作者的工作经验和在建项目的实际情况,对现阶段大型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严峻形势进行了深刻剖析,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和安全管理监控重点,为现阶段大型建设项目安全管理通病的预防和安全生产形势的有效控制提供了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大型建设项目  安全  问题   措施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好坏现在是评价一个项目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安全管理工作将对参建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企业的经营发展、对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产生越来越重要的直接影响。可以这样讲,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成功与否将直接决定项目管理的成败,在这里我就当前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主要解决措施阐述一下个人见解。

1  工程概况

郑徐客运专线(350km/h)商丘特大桥项目西起于商丘市民权县,终止于商丘市梁园区,工程正线全长47.143km。主要工程量为连续梁四联(悬灌现浇),墩身1468个,标准梁1457片。其中临近陇海铁路既有线施工12km,跨310国道一处,跨省道3处。工程总投资35亿元。

分析主要风险施工项目为:临电使用、高空作业、临近陇海线施工、深基坑开挖、临近民房施工、箱梁提运架、机械使用等,同时沿线全是基本农田,环保压力大。

2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现状

随着我国基础建设工作的逐步推进,项目安全管理随着国民经济和工程技术的发展出现了新的趋势,发生了新的问题和矛盾。

2.1安全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2.1.1 项目规模越来越大

大型基础建设项目的标段划分一般控制在30~50亿规模,工程规模的扩大导致现场安全管理的压力成几何倍数增加。

2.1.2  施工环境越来越复杂

和谐社会的创建及投资渠道的多元化造成了施工环境的复杂程度前所未有,征迁、协调、维稳等工作的复杂性让安全管理工作不在局限于施工现场。

2.1.3  机械化程度越来越高

随着人力资源成本的提高及工程机械行业整体水平的发展,现在大型工程项目摆脱了以前以人力作业为主的施工模式,集成式拌和站、旋挖转、盾构机、大吨位架桥机等现代化机械设备的广泛应用,让机械伤害这个主要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管理难度空前提高。

2.1.4  工艺越来越复杂

随着工程技术的逐步发展,工程等级正在前所未有的提高,高等级公路、高速铁路、国际化空港等高科技施工项目彻底颠覆了以前人们对工程及建筑工人的认识,以前生产生活在灰尘和汗水中的建筑工人已经站在了科技前沿。但高科技的广泛应用也增加了工艺的复杂性和安全危害因素的未知性。

2.1.5  法律责任越来越重

随着我国法治体制建设的进行,安全法规、制度建设日益完善,以前安全生产事故只是在管理失误和企业内部进行处理,现在对工程事故相关责任人的依法判决和对企业负责人的从重处理让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倍增的同时也顿感压力倍增,让他们如何依法进行安全管理成为了新的课题。

2.1.6  事故影响越来越大

和谐社会的建设让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升到了制高点,安全管理也不例外。同时政府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的多种监督形式的参与让施工单位安全事故成本和安全事故的社会影响得到了无限扩大。

2.2  安全管理面临的主要困难

新形势的发展对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增加了更大的困难和压力,但是现阶段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却没有同步提高到相应水平,从而在安全管理中出现了多种矛盾。

a  项目规模的扩大和施工组织的复杂性与现场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的矛盾。现阶段施工项目一个工区、甚至一个架子队管理的工程规模及组织难度都比以前一个标段要大,也就是说从施工组织规模来看现在一个架子队队长就相当于以前一个项目经理,但现在架子队队长的水平不能适应工程规模发展。

b  法治建设的逐步完善与施工现场人员法律意识(特别是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差距。法治的健全不等于法律的普及,更不等于全体参建人员的法治意识的提高,不知法、不懂法成为了依法进行安全管理的障碍。

c  危险因素的复杂性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存在矛盾。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新的趋势要求安全管理人员懂法律、懂技术、懂施工组织、懂协调,但现在这样的专职人员极度缺乏。

d  安全管理的严峻形势与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存在矛盾。决策层不重视安全资源配置,随意克扣安全投入专项资金;安全管理人员对岗位的关键性认识不足,对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热情不高;普通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等现象熟视无睹。

3  确保安全管理形式的主要措施

如何解决上述存在的矛盾,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形势的稳定就成了当务之急。笔者根据所在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经验,将解决措施总结为项目安全管理的“一、二、三、四、五”:

3.1一就是一条主线,即安全管理突出“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条主线

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一把手的言行是安全管理的风向标,一把手对安全的态度决定着项目所有人的态度”,这就是项目第一管理者对安全管理的绝对影响,是对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的最大担当。通过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在项目内部可以形成我就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的安全意识,项目经理是整个项目的第一责任者,分部领导是分部第一责任者,部室领导是部室的第一责任者,现场工人是自身安全的第一责任者等等,所有参建员工都清醒地认识到:安全责任就是以我为主、从我做起。

3.2二就是安全管理的两个侧重点:建章立制、现场控制

3.2.1建章立制

为使项目安全管理做到“有法可依”,进场伊始项目部就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编制:《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等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应急预案》、《防汛应急预案》等相关应急预案;《高空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等安全专项方案;编制下发各项切合实际的安全技术交底书;形成《安全自控体系》、《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安全过程控制化标准手册》三个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3.2.2现场控制

有了完善的制度办法和措施,还要做好现场监控和管理,才能形成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也就是要坚决做到“有法必依”。日常控制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是总体思路就是通过监控和整改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技术措施。古人说过“有不尽者,亦宜防微杜渐而禁于未然”,而这种防患于未然未然的理念正是我们现场控制和安全检查的基本原则。

3.3三就是要突出“教育培训、综合治理、经济杠杆”三个抓手

3.3.1教育培训

教育培训是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升综合素质的万能法宝。对项目管理层、业务人员、一线工人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安全培训,能顾让全体参建员工熟悉施工现场危险源及防护措施,知道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如何做,从而达到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目的。教育培训的方式是多种多样、不拘一格的:外部委托培养、内部集中学习、组织现场会、工作中传帮带、三工(工前、工中、工后)教育、现场展板及宣传、视频和网络教育等。现场安全教育培训一定要坚持“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的原则,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

3.3.2综合治理

按照安全系统管理理论,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工程。危险源的多样性决定了安全管理必须采取多种管理手段、采用多种措施、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才能取得预期效果。国家安全管理方针于2005年修订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说明在国家层面上多种手段治理安全生产早就已经实施。而实施综合治理这个管理理念主要应通过完善如下几大要素进行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开展危险源辨识活动;制定危险源防护措施方案;足额配置专职及兼职安全管理及防护人员;确保安全物资保障和资金保障;做好全员、全过程教育培训;抓好制度落实及检查整改;严格事故调查及处理;重视维稳工作及集体事件,培育项目安全文化等。

3.3.3经济杠杆

现阶段各施工单位对项目经济效益最大化的追求导致项目安全管理难度的加大和项目安全投入的紧缩,各级人员对安全、质量、进度、效益的关系难以平衡对待。所谓“以彼之矛攻彼之盾”,在安全管理中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往往能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对那些在施工过程中不履行安全职责、不遵守劳动纪律、违章作业、野蛮施工、安全措施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队伍和个人,施以一定金额的经济处罚,同时对在安全管理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通常都能收到理想效果。

3.4  四就是要改变“四重四轻”的教育培训模式

当前施工现场的安全培训教育存在“重教育形式,轻教育效果;重管理人员教育,轻一线人员教育;重经济处罚,轻机制建设;重事故后教育,轻事故前防范”等不良现象。教育培训不是目的,只是手段,现在的基础建设施工现场需要大量的高素质、高水平的管理人员,需要大批懂要求、懂操作、懂标准的一线员工,但施工现场的人员配备跟实际需要存在很大差距,因此,不了解当前安全教育培训的误区和弊病,就不可能达到我们安全教育的目标。

3.5  五就是要解决安全管理中的“五硬五软”问题

3.5.1嘴上喊得硬,实际行动软

现在项目的特点决定了现场的安全隐患是大量存在的,这是客观事实。而这些隐患要靠我们全体参建人员一项一项的去控制,一点一滴的消除,说的再漂亮也解决不了现场危险因素的存在,因此我们要求安全管理坚持“会要短、腿要长”的原则,坚决克服“纸上谈兵”的工作方式,多到施工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3.5.2表现形式硬,实际内容软

现阶段各种“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专项方案”等管理形势层出不穷,但好多方案编制完成后不能指导现场,好多活动开展后不能解决现场问题,为切实解决形势硬内容软的现象,项目部领导应强制要求各项安全管理活动要切实走“群众路线”,方案的制定要与一线工人探讨,安全专题会议要有一线工人参加,安全专项活动要一线工人评价时效,各种文件精神传达要一线工人领会。

3.5.3出了事故硬,事故过后软

百密也会有一疏,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任何完美的规划和防护,都会有意外的发生,摩、擦、碰、刮的事情在施工现场是难以杜绝的,安全事故处理应坚持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再小的事故也要追究责任,再小的影响也要吸收教训,再小的范围也要全员教育,再小的损失也要经济处罚,从而达到一种理念的贯彻“让自己的教训成为别人经验的人是傻瓜,从别人的教训中吸收经验的是智者”。

3.5.4迎接检查硬,隐患整改软

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和手段,但是我们发现在检查过程中存在“为了检查而检查、为了领导而检查、为了完成任务而检查”的现象,即检查的目的不是为了解决现场的问题和隐患,而是为了完成某个任务和各级要求而搞的务虚活动,而施工一线也逐渐将问题整改变成了所谓的“迎检”。现场漂亮了、问题掩埋了,但是事故的隐患缺加大了。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现象,项目部应按照“谁出事谁负责的原则”,现场检查明确问题和根源、明确复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月底通报明确分部及架子队工班,通报奖罚明确到个人,从而杜绝将检查变成“迎检”的现象。

3.5.5效益指标硬,安全投入软

安全投入与项目效益的关系已经讨论好长时间了,项目管理层应在安全投入上绝对不打折扣,坚决不降低标准,从来不延时供给,在安全资金上一直坚持“足额、及时”的原则安排使用。防护材料采购、防护人员聘任、消防及应急物资配备,安全教育及宣传工作的投入等等。

4  结束语

安全管理是一个针对性和专业性强、关注度高、影响因素多、控制难度大、管理周期长、影响范围广的管理项目,项目管理者应将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逐步完善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时效性,有针对性的强化关键控制因素的管理措施,以达到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目的,为我国大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为确保千百万工程建设者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出应有的贡献。

第11篇 装饰工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职业健康安全即为影响工作场所内员工、临时工作人员、合同方人员、访问者和其他人员健康和安全的条件和因素。

(1管理方针和体制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落实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企业负责、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制。严格按jgj59-99 标准组织施工生产,使本工程安全生产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全体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 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科技开发和推广活动,实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化,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2管理目标

1、杜绝职业病的发生;

2、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重伤事故;

3、轻伤不超过5 人,且累计失能工日不超进50 天。

(3 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以项目经理为责任第一人的安全责任制,责任明确,落实到人。

2、建立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制定本工程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3、项目经理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值班轮流制度,并做好安全记录。

4、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消防、保卫、抢险突击队,以确保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使损失降到最小程度。

(4 职业健康安全措施计划制度

1、施工人员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医疗检查,对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2、施工现场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3、施工现场明确通畅无阻的安全通道,并以箭头提示,通道要设置安全照明,以提供足够的照明条件。

4、机械及设备在使用之前应进行全面检查是否完好,如发现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不许使用,并按设备说明书进行定期保养。

5、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应按施工用电方案进行统一布置,消除乱拖乱拉现象。用电设备应按有关规定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并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6、施工现场配备足够的防护眼罩、口罩、大头鞋等安全防护用品,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7、建立危险品仓库,并规定严格的领用制度,危险品仓库由专人看护。

8、建立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施工中的安全措施严格按国家和当地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制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坚持每月召开全体职工安全会议和一周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出安全隐患及改进措施,坚持每日十分钟的班前教育。

2、坚持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制度,未经教育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坚持安全生产书面交底制度,凡新开的分部分项工程,专业负责人都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进行签字手续,其原件应交档案室存档。

4、现场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洞口临边除设备防护措施外,张贴有关的安全标牌,以示提醒。

5、安全教育进入工地的施工人员,都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办理安全教育卡。入场安全教育的内容,必须填写在安全教育卡内,安全教育卡一式二份,由宣讲人和受教育人员共同签字,一份报上级安全部门备案,一份留作安全教育的凭证。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制教育、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以及季节性的安全教育, 都通过安全教育卡的形式进行考核检查,以便提高安全教育质量,增强安全教育的效果。实践证明,这是解决施工人员众多,搞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

6、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在施工班组签发施工任务书时,同时填写安全技术交底卡,按安全技术交底卡的内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卡由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制定统一格式,交底内容分三部分。一是常规安全要求;二是根据施工内容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三是按照有关施工安全操作要求,有针对性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卡一式三份,由交底人与作业班组代表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另一份交安全管理人员,既作安全检查的依据, 又作为划分安全事故责任的凭证。

7、特殊工种的安全操作培训架子工、电焊工、气焊工、维护电工、小型机械工等特殊工种,经安全操作培训,并持证作业。安全员在安全检查工作中,将特殊工种持证作业,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如发现特殊工种没有持证作业,或非特殊工种代替特殊工种作业时,立即停止其工作,并按违章作业进行经济处罚。电焊工、气焊工办理用火证明时,必须有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证。

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考核

施工管理人员参加短期安全培训班学习,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安全考核证,才允许参予施工管理工作。考试成绩优良者,给予奖励,成绩不及格者,给补考机会或调换工作岗位。这么作可增强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避免违章指挥,对搞好装饰工程施工安全发挥较好的作用。

(6 职工健康安全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并配备专职安全员,专人专职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安全工作和巡回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提出安全预防措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对生产过程中检查出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人员或施工班组,并限期整改,并将安全纳入施工班组任务书、承包书的结算管理,形成以安全保证施工,以施工促进安全的工作方式。

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由专人管理,建档造册,做到完整齐全。

4、工程竣工,立即将施工现场安全状况的分析和相应资料报送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综合考评。

(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图

第12篇 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节 基本要求

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要严格贯彻执行。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制定环境目标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2、必须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工程技术负责人为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责任人,各施工管理人员按《安全生产责任制》承担相应责任,项目部要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

二、安全教育

1、新工人进场或变换工种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上岗培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必须办理记录卡签名手续,并妥善保存。由分公司、项目部招聘短期施工人员,需填写《短期工作员工花名册》。

2、开工前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全体职工进行详细交底,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要强,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

3、坚持每周安全活动的制度,健全每周安全例会,要有针对性,经常在广大工人头脑里敲起警钟,促进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提高。

三、落实安全技术措施

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大型、特殊工程,要编制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并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得开工。

四、特种工持证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如焊工、机械、电工、架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并登记造册填写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一览表,要做到名册齐全,严禁未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五、坚持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所有单位工程项目部必须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检查,各分公司要坚持每月一次检查;公司坚持每季度一次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复查。

六、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各生产班组要建立班前安全活动制度,检查本班的工作范围,安全设施、机具、用电设备、劳保用品等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班组不能自行处理的应即通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派员处理,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七、若发生伤亡事故,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要求及时上报,不准隐瞒或拖延不报,并保护现场,等候处理。

八、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所需用的材料、仪器、设备、机具、器材,其质量要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得使用不合标准的失效的防护器材、机具、材料、设备。

九、做好安全标牌及示警工作。单位工程的施工现场必须挂、贴安全标语和安全标志、警示牌。施工现场的六日(电梯口、线井口、笼口、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五临边(阳台边、周边、通道边、坑道边、斜道边)、易燃易爆场所,要设围栏、盖板、安全标志和警示牌;夜间要设红灯示警;易燃易爆材料、物品要设危险品仓库和设警示牌,并配置足够的灭火器材。

十、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的搭设、拆除要按现行技术规程和设计方案规定搭设、拆除,脚手架经验收合格方能使用。

十一、高空作业人员要按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要求佩带安全带,立体交叉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帽。

第二节 消防安全管理

一、落实消防责任制

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条例办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落实自防自救各项防范措施。项目经理为工地消防责任人,要熟知消防法规,制订本工地的消防方、预案,落实培训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二、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定期、不定期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当即整改,把火险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三、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分开存放,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要设立临时危险物品仓库,标明警示标志,及放置一定数量的干粉灭火器。

四、现场施工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先办证后动火”规则,绝对不允许“无证作业”。烧焊作业前,必须清除场地内易燃易爆物品及杂物,并有专人携灭火器跟进,作业后应及时清除场地内火种,并确定场地内无火种后方可离开,以确保安全。

五、饰面油漆、加工木制品场地遗留的易燃物污染源等,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干净,不留火险隐患和按规定处理污染物。做到“活完脚下清,工完场地清”。

六、施工照明用电严禁使用500瓦以上高热灯具,禁止使用花线拉接电器、电灯线路,不准电缆电线拖地使用。

七、施工作业场内严禁吸烟及一切火源火种存在。在安全位置可设吸烟区。

八、根据施工场地面积大小,装饰装修格局以及周围环境情况,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材,按规范要求放置,保证消防器材有效使用。

第13篇 论工程项目施工中的安全管理

1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配合这部法律的贯彻落实,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安全条例》),并于2004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全条例》出台后,针对其中的第14、57条(监理的安全职责),在工程管理界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表述笔者的见解。

2 “工程安全”的含义及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2.1 “工程安全”的含义

工程安全在世界各国都是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广义的工程安全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工程建筑物本身的安全,即质量是否达到了合同要求、能否在设计规定的年限内安全使用,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本身的安全,二者缺一不可;另一方面则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人员的安全,特别是合同有关各方在现场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安全条例》中的“安全生产”以及本文中提到的“安全管理”均指后者。

2.2 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

我国的工程建设规模巨大,但建设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生产的管理和职工安全教育滞后,因而当前建设系统的安全形势非常严峻。2003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292起,死亡1524人。2004年共发生工程安全事故1144起,死亡1324人。导致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建设工程的特点导致施工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建设工程规模大、周期长、劳动强度高,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配套,采用的工艺技术是否合理以及照明、通风情况等都会给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2)参建各方缺少以人为木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机制。业主作为项目的投资方往往只重视视进度而忽生产视过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大部分承包商缺乏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足够的安全按理人员,现场职工和农民得不到应有的安全培训。

(3)工程承包企业的成本因素导致减少安全防护措施。

1)低价投标。各个工程承包企业为了拿到项目,竞相压低报价,有的甚至以低于成本价投标。

2)分包转包。实行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工程,由于总承包商和中间承包商层层分包,层层收取管理费,大大压缩了一线施工队伍的利润空间。

3)业主拖欠工程款项。无论政府或私人业主拖欠承包商款项的现象十分普遍。由于以上三种情况的出现,导致承包商不得不拼命压缩成本,也必然会减少安全生产措施的投入。

(4)合理的建设工期得不到保障。不少政府官员为了自己的业绩往往会要求项目提前竣工,很多私人业主为了投资项目尽早竣工,也经常无理要求承包商压缩工期,迫使承包商日夜赶工。合理的工期得不到保障,建筑工人超负荷工作、疲劳作业,必然导致安全隐患增加。

(5)建筑工人素质不高。建筑工人大多来自农村,他们一方面缺乏安全常识,不懂得在劳动中合理地保护自己:另一方面维权意识很差,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也导致了承包企业对安全生产的刁<重视。

3 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职责

根据我国《合同法》,建设单位(以下称“业主”)与施工单位(以下称“承包商”)签订的合同属于承揽合同,即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工程项目属于不动产,如房屋、铁路、公路、桥梁等,这对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影响很大,且工程项目完成的周期较长,因此我国《合同法》分则部分将建设工程合同单独列为一章。这类合同除了具备承揽合同的一般特性以外,一个很突出的特点就是定做人(即业主)可以委托第三方(即监理工程师)监督承揽人的工作过程,以确保承揽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业主监理工程师签订的合同—委托建设监理合同是委托合同的一种,监理工程师受业主委托对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监理合同的标的是服务,即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委托为业主提供高水平的、专业化的智力服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的监督不排除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进行的监督,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实施监督的依据是业主的授权,其与业主、承包商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监理工程师职责的核心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业主对承包商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合同款项支付等方面实施监督。客观、公平地执行监理任务。

4 参照国际惯例监理工程师没有安全责任

4.1 fidic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

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在1999年出版了几本新版合同条件,在“施工合同条件”(新红皮书)、“工程设备与设计/建造合同条件”(新黄皮书)以及“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银皮书)中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均有明确的规定。这三本合同条件均在承包商的一般义务中明确规定“承包商应对所有现场作业、所有施工方法和全部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责任”(第4.1款)。在“安全程序”中规定,承包商应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规则:照料现场所有人员的安全:除去现场的危险障碍物:提供安全设施等(第4.8款)。

对业主方在安全方面的要求仅限于业主方应负责保证在现场的业主方人员和业主的其他承包商根据“安全程序”和“环境保护”有关条款的要求,采取与要求承包商采取的类似行动(第2.3款)。

fidic“新红皮书”中“工程师的职责与权力”中规定:“业主应任命工程师,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赋予他的职责”,“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同意、检查、检验、指示、通知、建议、要求、试验或类似行动(包括未表示不批准),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包括对错误、遗漏、误差和未遵照的责任”(第3.1款)。

80年代,我国参照世行贷款项日工程采购招标文件和fidic合同条件中咨询工程师的有关规定建立了建设监理制度。90年代中,各部委颁布了一系列工程建设合同范本。这些合同范本中对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的理念和监理工程师的地位和职责范围的规定与fidic合同条件中的咨询工程师基本上是一致的。

在fidic的合同条件中并没有规定业主或咨询工程师有权强制干涉承包商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和安全防范措施,同时也不必为承包商在施工中,包括安全生产中的疏忽和过失承担任何责任。

4.2 aia合同文件的有关规定

aia(美国建筑师协会)编制的系列合同文件中,a201合同通用条件“建筑师的合同管理”一款中对建筑师的职责有十分明确的界定。“……总之,对于工程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计划,建筑师既无权控制支配,也不必承担义务。因为按照第3.3款规定,上述责任完全是承包商的职责”(第4.2.2款)。“建筑师对承包商、分包商或二者的代理或雇员等,既不需控制支配他们的行为,也不必为他们的疏忽和后果承担责任。”(第4.2.3款)。“建筑师对承包商报批文件和材料的复审不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手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等方面在安全防范上了合法的批准。”(第4.2.7款)。

aia中提到的建筑师既是工程项目的设计者,又是a201合同条件中规定的受业主委托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基本相当于我国工程项目中的总监理工程师。

4.3 ice出版的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

(1) ice的有关规定。ice(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1999年出版的合同条件(第7版)中规定,“承包商应为现场操作和施工方法的足够稳定性和安全负完全责任”(第8条(3))“在发出书面警告后,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商……,从工程中撤出不符合合同安全条款要求或,坚持任何有损安全或健康行为的分包商”。(第4条(5))“工程师接受承包商的计划或对承包商建议的施工方法予以同意,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义务和责任。”(第14条(9))“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商从工程上解雇不遵守合同安全条款规定,或坚持对安全或健康有害行为的任何操作人员。”(第16条)。

(2) nec合同条件。ice于l

995年出版的nec(新工程合同条件)第2版规定:“项目经理或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提交的函件的认可并不改变承包商对实施合同工程的责任或对其设计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第14.1款)“承包商的行为应符合工程信息中规定的对健康和安全的要求”(第18条)

4.4 as4000—1997的有关规定

as(澳大利亚标准)4000—1997是澳大利亚标准化委员会批准颁布的工程项目通用合同条件范本。其中第12条规定:“承包商应根据合同要求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其他条款中没有提及监理工程师(superintendent)有权干预承包商的安全措施或有义务承担安全责任。

4.5 学习研究国际惯例对我们的启迪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支付工程款、协助承包商完成各项合同中承诺的工作、检查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以及完工后接收工程。承包商最基本的义务是应该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将一个质量合格的工程交付给业主。监理工程师最重要的职责是业主方要求他代表业主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督促承包商的施工进度并且帮助业主控制投资。施工中大量的施工技术、施工措施、临时工程等,都是承包商为了完成也无权去干预。

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都是项目管理水平很高的国家,他们以人为本,非常重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安全事故率很低。但是这些国家的合同范本中都提到,对于工程的施丁于段、方案、技术、操作顺序或程序、安全防范以及施工计划,都应由承包商全面负责,建筑师/工程师既无权控制支配,也不承担义务。

fidic“新红皮书”中涉及hse的l7个条款中没有一条要求工程师对人身安全有关问题插手干预,当然也不承担责任。

5 对《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条例》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条款的理解与应用

5.1 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1)《建筑法》的相关规定。《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指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第38条),“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建筑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负责”(第44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第45条)根据《建筑法》对安全生产责任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要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安全生产法》中的相关规定。《安全生产法》中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5条)。这里首先要明确的是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到底哪一方应该作为《安全生产法》中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而全面负责。有人认为,作为项目业主的房地产开发商因为销售建成的房屋而盈利,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因此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也有人认为,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供服务而盈利,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因此也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负责。这些观点都是错误的。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6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19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布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第21条),“生产经背单位不得使用国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设备。”(第31条)

在施工项目现场,安全生产指的是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项目的过程中要保证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这些施工人员都是受雇于承包商的,是承包商的从业人员,因此应由承包商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从不同的侧面说明了,在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承包商是工程的生产经验单位,应该全面地对现场安全承担责任。

(3)《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建筑法》和《安全生产法》在建设工程领域如何实施,国务院于2003年11月12日针对建设行业颁布了《安全条例》。《安全条例》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的项日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第21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售;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23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38条)。

根据《安全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派员负责安全生产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工作。这样规定是合理的,因为只有施工单位才能直接控制现场和施工过程,并具备安全生产特定的经验和技能,能够执行有效的安全施工方案。

因此,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以及国际上权威的合同范本的规定,承包商应当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是安全事故的第一责任人。

5.2 正确理解《安全条例》关于监理安全责任的规定

《安全条例》第14条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相应地,第57条规定了当监理单位不履行第l4条规定的职责时所承担的行政责任。同时《安全条例》第26条还规定了总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安全生产法》和《建筑法》中都没有规定监理工程师承担施工中的安全管理职责,国际惯例更是如此。但既然《安全条例》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中承担的责任作出了一些规定,我们如何正确理解这些规定并具体应用呢笔者的观点如下: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关于《安全条例》14条中的这个规定,有两个问题需要明确:第一,监理工程师对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审查到什么程度;第二,如果监理工程师审查了安全技术措施,但仍然出现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是否应当承担责任。首先,安全管理及安全方案的编制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工作,承包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他具有多年的施工经验,完全有能力编制一个安全可行的施工方案。监理工程师只能从宏观的角度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查的依据是国家的强制性标准。对于一些具体的安全方案和措施,只要在原则上不违背强制性标准,监理工程师不宜干预过多。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某些具体方案和措施应该进一步改进,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建议,但不能强制其接受。承包商有权根据自己企业的特点和技术优势,并采用价值工程的理念采取自己认为合理的、适用的、经济的施工方法及安全方案。

其次,我国的监理工程师来自不同的单位,他们的特长既不是施工组织、管理,更不是施工安全管理,而是业主方的鲜明管理。如果由于监理工程师水平和能力有限而非玩忽职守,虽然对施上方案进行了审查,但该方案在实施中仍然引发了安全事故,监理工程师不应对此承担责任。根据上文中提到的国际惯例的有关内容,工程师的任何批准、校核、证明等,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安全条例》第57条也规定,监理工程师只有在没有对方案进行审查的情况下才应受到行政处罚。

现在很多地方制定的“监理实施细则”和“监理操作规程”都从不同程度上曲解了《安全条例》的规定,将监理的责任任意扩大化。只要是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一律对监理企业实行很重的行政处罚。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罚十分不合理、不公平,既不符合《建筑法》、《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条例》的相关规定,也不符合国际惯例。如果监理审核过的方案出了问题,就要求监理企业受到很严厉的处罚,必然导致监理工程师在审核安全方案时,无限制地要求承包商提高安全系数而无视安全成本,因为成本的增加只与承包商和业主有关,与监理工程师无关,这样的规定不利于整个工程项目的正常顺利实施。

至于《安全条例》第26条要求监理工程师要对达到一定规模且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签字。笔者认为真正应签字负责的是承包商的总工程师,如果要求总监签字,只能表示他进行了程序性的审查而不能保证该方案不出事故,更不应解除合同规定的承包商的任何责任。

(2)“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如何理解“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根据《安全条例》第57条的规定,应该理解为监理工程师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如果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而没有采取措施,则应根据•《安全条例》第57条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安全条例》的规定并没有要求监理工:程师主动排查安全隐患,因为排查隐患是承包商的工作,应该由承包商的专业安全人员宋负责。

现在某些地方只要出了事故,就一律要求监理工程师也承担责任。有的城市甚至提出了“安全旁站”。实际情况是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员也不一定“旁站”,要求监理“安全旁站”则是将业主方委托进行施工阶段项目管理的监理工程师变成了替承包商安全施工的“旁站”管理员,是十分不妥的。这样无限扩大监理的安全责任是不符合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排查安全隐患的对比分析。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一般都包括两部分工作:一是土建工程;二是机电设备采购和安装。这两部分工作成果共同构成了永久工程。即工程项目产品。

以—个发电站建设为例,土建施工包括电站厂房等,设备采购安装包括发电机组、高压输变电设备等,对这一类机电设备,业主会派监理工程师到制造厂去监督设备的质量、材料、制造工艺等是否合格,特别是隐蔽部位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如果供货商厂内的工人在设备生产过程中发生了伤亡事故,监理工程师对此是不承担责任的,业主也不会要求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机电设备制造质量时,还要去审查厂方的安全管理措施。相似的例子可以有大型船舶的采购,业主往往请一个质检单位(如我国的“中国船级社”、国际上有名的“劳氏船级社”)的船舶制造过程中检查质量,而船舶制造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则全部是由船舶制造厂家负责,“船级社”则完全不管安全生产。

土建工程只是施工承包商负责在施工现场内完成土建产品,承包商完成一部分工程、监理工程师验收一部分、业主相应地支付工程款。付款后这部分永久工程即属于业主,这种土建工程采购和机电设备采购是同一性质。既然检查设备质量的监理单位不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土建工程施工过程也应该是完全一样的。

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这一条从法律制订的角度来说是一个兜底性的条款,即赋予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这条规定决不能成为扩大监理安全责任的借口。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实施者,是雇用工人来完成工程的雇主,是最有能力控制现场的一方,是对安全生产直接负责的责任人。监理工程师对方案的审核以及发现隐患后采取的措施,只能理解为监理工程师所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而非因其工作本身而产生。无论是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还是工程项目实施的国际惯例,都不应要求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不合理地承担过多的责任。

监理工程师主要应对如下两种情况导致的安全事故承担责任:第一,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未对工程进行认真验收,从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安全事故;第二,监理工程师存在腐败、受贿行为,与其他项日参与方串通、勾结,导致工程质量事故,并造成安全事故。

5.3 《安全条例》实施中有待解决的问题

《安全条例》要求监理工程师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承包商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安全意识差等种种原因,常常无视监理工程师的整改命令,这时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安全条例》规定了情况严重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工,并及时报告业主。什么情况属于“情况严重”安全无小事,任何安全隐患都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到底什么级别的隐患可以要求停工并向业主报告呢如果向业主报告了,但业主不同意停工该如何处理呢

《安全条例》最后规定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根据上面的分析和具体的现场实施情况,由于业主和承包商不配合安全管理工作,监理工程师常常发现了隐患却无力采取任何措施。一座城市每天有许多个项目处在实施的过程中,如果每个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遇到了这种情况都向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要有雇用多少职员才能及时处理完这些报告呢此外,是要求主管部门一旦接到报告就要亲临现场还是采取其他什么措施接受监理工程师报告的部门以及这些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处理安全生产管理的权力和权限也有待进一步明确。

6 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几点建议

6.1 认真研究国际上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经验

各国对于建设工程实施中的安全管理都是十分重视的,特别是英美发达国家。我们对于这些国家在建筑工程中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条款范本、安全管理方法和经验都应进行深入的研究,认真借鉴他们的经验,改进我们在这方面的立法和管理工作。

6.2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管

各地方应该有专门的建设工程安全职能部门,负责处理监理工程师提交的承包商拒不整改,以至命令停工的报告。对重大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检查,并督促整改。政府官员应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尊重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合同、尊重科学的施工进度计划,避免以不合理的行政命令干扰施工的正常进行。

6.3 完善对地方政府部门及业主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我国的承包商生存在很恶劣的市场环境下,由于缺乏对业主的约束和监管,承包商的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这是导致安全事故频发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此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忽视质量和安全而片面追求快省的做法也迫使承包商无法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条件。因此在严格规定了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也应该对行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业主的种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这样才能给堆包向创造—个良好的经营环境。

6.4 安全生产管理费专款专用

应将“安全生产管理费”单独列在工程量表中,并要求承包商在报价时列出用于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细目。在施工过程中,应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这笔费用的使用情况,再批准支付,以保证承包商安全生产管理的专款专用。

6.5 “四控制”的提法是错误的

监理工程师是受业主委托按照施工合同进行施工的进度、投资与质量的检查与管理的,监理直接不组织生产,如何能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在本文一开始列举的我国建筑业安全事故高发的众多原因中,有哪条是监理有权干预和控制的因此要求监理“控制”安全的提法是错误的。

6.6 推行监理职业责任保险

由于《安全条例》中规定了监理在安全生产中所承担的责任,根据条例的规定,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生产中承担的工作也会进一步纳入监理委托合同。因此,应该将监理的安全职责也纳入监理职业责任保险范围。

7 结束语

安全生产是体现人本精神、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应该引起有关各方的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安全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对于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降低安全事故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各级地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以及项目的各个参与方都应该正确理解并贯彻落实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既不能无视《安全条例》的规定,也不应曲解其内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

第14篇 工程项目部经理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

1、对所辖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是该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全面贯彻落实工程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范、规程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及施工全过程的情况,制定本工程项目部各种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要求。

3、建立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考核办法。坚决支持、指导本部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工作。

4、认真负责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如水通、电通、道路通、场地平整等工作,确保开工后安全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

5、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组织或协调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工作关系,及时解决来自各方面、各种形式的问题或困难,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确保工程安全生产。

6、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等的审批,并监督执行。应进行定期检查。有必要时也可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7、组织检查施工项目部主要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书的原件。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持有规定的资格证、岗位证书的原件。对未持证上岗的上述人员应辞退出场。

8、组织检查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应履行的职责和执行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有关规定的情况,对不认真负责或屡教不改的监理人员,可进行罚款式辞退换人的方式处理。

9、组织并亲自参加施工现场每周一次的工程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及时真正掌握工程安全生产动态,把检查情况当时填写周检表。

10、在施工过程中,应组织自己所辖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负责人,

定期(一周)主持召开工地例会,会议纪要应由工程项目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

各方代表会签。特殊情况可召开专题会议。

11、应支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并及时协调或处理施工项目部与项目监理部之间的工作关系。

12、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并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

13、参与并积极配合本公司对工程安全生产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14、工程安全生产的管理应与公司有关部门协调配合,信息及时畅通。

第15篇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措施3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三)

(1)安全教育及培训

安全教育和培训是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对新进场的工人实行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时进行的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培训、继续教育等,通过教育培训,使所有参建人员掌握“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的安全防范能力。

(2)安全技术交底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和施工方法,编写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材料,由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3) 班前安全活动

施工班组每天由班组长主持开展班前安全活动并作详细记录,活动内容是:学习作业安全交底的内容、措施;了解将进行作业的环节和危险度;熟悉操作规程;检查劳保用品是否完好并正确使用。

(4)安全检查

质安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巡查并做日检记录,对检查出的隐患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落实整改;质安总监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项目安全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支持保障。

第16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1.内容

①施工现场和立体交叉作业工作面的安全措施;

②安全用电措施;

③施工期间防火和消防措施;

④安全施工的有关组织措施。

2.职责

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生产)专职安全员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安全管理措施

1)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安全生产教育与思想意识教育相结合,旨在改变施工作业者的安全意识。

3)实行'三工制',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评,进行严格、及时监控。

4)根据施工生产内容的变化,及时进行相应的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教育。

5)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保证教育培训时间和效果。

6)安全教育和培训与经济收入挂钩。

4.建立安全管理网络。

1)建立安全员岗位责任制,设立专职安全员,同时在活动在施工生产最基层、不脱离生产岗位的施工人员中设立兼职安全员。真正把安全监控职能渗透到生产全过程的每个方位,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2)建立联保互保安全责任制。通过作业者互相监督、互相控制、互相保护,实现对人的不安全行动的有效控制。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手段方法【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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