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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管理规定15篇

发布时间:2023-02-10 热度:72

工具管理规定

第1篇 手动工具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一)一般要求

(1)使用工具人员,必须熟知工具的性能、特点、使用、保管和维修及保养方法。

(2)各种施工工具必须是正式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3)工作前必须对工具进行检查,严禁使用腐蚀、变形、松动、有故障、破损等不合格工具。

(4)电动或风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进行高速和修理。停止工作时,禁止把机件、工具放在机器或设备上。

(5)带有牙口、刃口尖锐的工具及转动部分应有防护装置。

(6)使用特殊工具时(如喷灯、冲头等),应有相应安全措施。

(7)小型工器具放在工具袋中妥善保管。

(二)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1)电动工具必须装漏电保护器。

(2)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的接地保护。

(3)电源开关及电线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使用电动工具时,应有必要的、合格的绝缘用品,在潮湿地带或金属容器内使用电动工具,必须有相应的绝缘措施,并有专人监护。电动工具的开头应设在监护人便于观察,便于操作的地方。

(5)在高处或横向使用磁力电钻时,应有防止因中途停电而造成电钻坠落的措施。

(6)使用射钉枪时,要注意周围环境,防止伤人。

(7)使用电动扳手时,反力矩支点应牢靠,否则不许启动。

(8)砂轮机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有无外伤、裂纹,然后进行空转试验,无问题方可使用,由于砂轮机转数高且有一定重量,打磨时与物件接触点要求比较严格,所以稳定性较差。使用时,操作者精力要集中,需戴防护镜。磨削时应避免撞击,应用砂轮正面磨削,禁止使用砂轮侧面。防止砂轮破碎伤人,安装砂轮时,砂轮与两侧板之间应加柔软垫片,严禁猛击螺帽。使用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不得两人同时使用一个砂轮,砂轮片有效半径磨损达2/3时必须更换。

2.千斤顶

由于千斤顶具有顶升重物而不需要辅助设备,且顶升缓慢、均匀、稳定,又适用于样正设备安装偏差和物件变型等,因而被安装施工中广泛应用,但由于千斤顶与顶升重物接触点较小,又依赖底坐的平整,坚实而且又要求与重物接触良好,所以使用时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因千斤顶种类较多,型号繁杂,使用前必须熟知其千斤顶的性能、特点及使用方法。

(2)保持千斤顶的清洁,应放在干燥、无尘处。切不可在潮湿、污垢、露天处存放,便用前应将千斤顶清洗干净,并检查活塞升降以及各部件是否灵活可靠,油注入是否干净。

(3)使用油压千斤顶时,禁止工作人员站在千斤顶安全栓的前面,安全栓有损坏者不得使用。

(4)千斤顶应与顶物垂直且接触面要好。

(5)千斤顶顶升重物不能长时间放置不管,更不能做寄存物件用。

(6)千斤顶使用时的放置处应平整、坚实,如在凹凸不平或土质松软地面,应铺设具有一定强度的垫板。为保持千斤顶与重物接触面稳固,其接触面间应垫以木板。

(7)不得在千斤顶的摇把上套接管子,或用其他任何方法加长摇把的长度。

(8)千斤顶顶升高度不得超过限位标志线,如无标志线者,不得超过螺丝杆扣或活塞高度的3/4。螺旋螺纹或齿条磨损达20%严禁使用。

(9)要注意千斤顶升过程的安全操作。顶升重物时,应先将重物稍为顶升一些,然后检查其千斤顶底部是否稳固平整,稍有倾斜必须重新调整,直至千斤顶与重物垂直、平稳、牢固时,方可继续顶升。生产或到一定高度应在重物下面加垫,到位后将重物垫好。

(10)千斤顶下降时应缓慢,不得猛开油门便其突然下降,齿条千斤顶也应如此,以防止突然下降造成摇把跳动而打伤人。

(11)数台千斤顶同时顶升一个重物时,应有专人指挥,以保持升降的同步进行,防止受力不均,物体倾斜而发生事故。

3.链条葫芦

链条葫芦 (又称倒链)是一种不需要底部铺垫固定,且可将重物在空间中升在任何一个需要的位置上的一种小型起重工具,使用携带均很方便,它不仅可以用于中装,也可用作收紧缆绳及庞大设备运输时的固定,还可以用于对口、找正等。

链条葫芦使用应注意:

(1)使用的链条葫芦必须是正式厂家的合格产品。

(2)对用过的、旧的链条葫芦,使用前应做详细检查,如吊钩、链条等是否完好,起重链根部销子是否合乎要求,传动部分是否灵活,起重链是否错扭,自锁是否有效,各部件是否有裂纹、变形,严重磨损等。

(3)使用时如发生卡链,应将重物垫好后,方可检修。

(4)链条葫芦在任何方向作用时,手拉链的方向应与链轮的方向一致,拉链条时用力要均匀,不得突然猛拉。

(5)操作时,葫芦下方不得站人。

(6)严禁超负荷使用。操作中应用根据葫芦起重能力的大小决定拉链的人数,一般起重能力在5t以下的允许1人拉链,51以上的允许两人拉链,拉不动时要查明原因,以防物体卡阻或机件失灵发生事故。

(7)吊物如需要高处停留一段时间,应将手瓣链牢固的拴在起重链上进行保险,并要有安全绳,以防自锁失灵。

(8)链条葫芦不得用于高处寄存重物或设备。

(9)链条磨损达15%以上严禁继续使用。

(10)切勿将润滑油渗入磨擦片内,以防自锁失效。

4.其他手动工具

(1)携带:

1)手工具携带时应放在专用的套带里或工具袋、工具桶中,不要放在衣裤的口袋里, 更不要插在腰带上。

2)对暂时不用的工具,存放位置要得当,安放应平稳,便其不易脱落伤人,不要放在脚手架上,架空的管道及机械的动部件上。

3)作业人员之间应手递手的传递工具,不要抛掷;传递带刃口锋利的工具时,要把柄部向着接受工具的人。

4)对于撬棍之类须用肩扛的工具,在携带时要注意前后左右,使之不与其他物体和人员相碰,放下时要稳。

5)携带有软线的轻便动力工具时,要注意保护好软线,使其远离尖锐物、热源、油或溶剂,以免损坏或软化绝缘。

(2)手工具的柄部:

1)受锤子击打的工具柄部,长期受击打易出现局部碎裂,碎块飞出难以防备,为此,应在如錾子、冲头、岩石钻等柄部端头安装金属箍(青铜环)。

2)对于需装木柄的手工工具,其木柄应采用有韧性的硬木(如柞木、榆木、胡桃木、槐木、枫木等)制作。木柄应表面光滑,不应有节疤、裂口和其他疵病。

3)木柄与锤头、斧头的连接必须牢靠、坚固,以防使用时木柄折断或锤头飞出,在使用中如发现有松动现象的手柄,必须立即楔紧;切不可只靠楔子紧固,木柄与装备孔配合好更重要。

4)为防止木柄在手中打转打滑,木柄宜做成椭圆形。

(3)金属切割工具:

1)錾子:①錾子是錾削用的工具,通常是用碳素钢制作的,不可用高速钢作錾子。热处理后的硬度为hrc(48-52);錾顶不准淬火,不准有裂纹和毛刺。②一般錾削毛坯表面的毛刺,浇冒口和分割材料可用扁錾(阔錾);錾槽及分割曲线形板料可用尖錾(狭錾);錾削油槽使用油槽錾。③握錾方式和操作要正确。錾子要用左手中指、无名指和小指握着,大拇指和食指自然合拢,錾子头部伸出20mm左右;如减少錾击对手的震动,錾子不要握的太紧。④錾削时,应从工作侧面的尖角处轻轻起錾,錾开缺口后再全刃工作,否则,錾子容易弹开或打滑;切削距工件尽头lommn处时,应掉头錾削。⑤为防止锤子从錾子端头滑脱时打在手上,可在錾柄握手处上方套一个泡沫橡胶垫;为防止飞屑或碎块伤人,作业者应戴护目镜,工作台上应放置钢网护板。⑥錾尖应略带球面形,如有飞边卷刺应及时修整,以保证锤击力通过錾子中心线。

2)挫刀:挫刀是用高碳钢t13或t12制成的,淬火后的硬度为hrc62-67。挫刀分为普通挫、特种挫和整形挫三类。普通挫又分为平挫、方挫、圆挫、半圆挫和三角挫等;特种挫分直挫和弯挫等;整形挫俗称组挫,由许多各种形状和断面的挫刀组成一套。还有粗挫刀、细挫、双细挫刀和油光挫刀。挫刀的安全使用注意事项:①挫刀必须装柄后方可使用,否则挫刀的尾尖有可能扎伤手及手腕或身体的其他部位。②要正确的使用挫刀。一般用右手握紧挫柄,左手握住或扶住挫刀的前边,两只手均匀用力,推进挫刀;断面比较小的挫刀在使用时,施力不要过大,以免使挫刀折断;挫削速度不要过快,一般在每分钟20~60次为宜。③挫刀和挫柄上防止油脂污染,正在挫削的工件表面也不宜被油脂污染。防止挫刀打滑,造成事故。④挫削时不要用嘴吹切屑,以防切屑飞入眼内;也不要用手去清除切屑,以防切屑扎破手指和手掌,应该使用刷子清扫除掉。⑤挫刀用后,应妥善放置,不应重叠摆放,以免损坏挫齿;放在操作台上时,不要露出台面,以防掉下伤脚。⑥严禁将挫刀做其他工具使用,不能当扁铲、撬棍使用,以防折断伤人。

3)手锯:手锯锯条多用碳素工具钢和合金工具钢制成,并经热处理淬硬。

手锯在使用中,锯条折断是造成伤害的主要原因。所以在使用中应注意以下事项:①应根据所加工材料的硬度和厚度去正确的选用锯条;锯条安装的松紧要适度,根据手感应随时调整。②被锯割的工件要夹紧,锯割中不能有位移和振动;锯割线离工件支承点要近。③锯割时要扶正锯弓,防止歪斜,起锯要平稳,起锯角不应超过15,角度过大时,锯齿易被工件卡夹。④锯割时,向前推锯时双手要适当的加力;向后退锯时,应将手锯略微抬起,不要施加压力。用力的大小应根据被割工件的硬度而确定,硬度大的可加力大些,硬度小的可加小些。⑤安装或调换新锯条时,必须注意保证锯条的齿尖方向要朝前;锯割中途调换新条后,应调头锯割,不宜继续沿原锯口锯剖;当工件快被锯割下时,应用手扶住,以免下落伤脚。

4)丝锥和扳牙:丝锥和扳牙是切削内外螺丝的工具。一般用工具钢或高速钢制作,并经热处理淬火硬化。丝锥分为手用丝锥和机用丝锥二种;扳牙有圆扳牙和圆柱管螺纹扳牙。攻丝和套丝应注意:①攻丝时端面孔口要倒角;丝锥要与工件的孔同轴;攻丝开始时应施加轴向压力,使丝锥切入,切入几圈之后就不再需要施加轴向力。②当丝锥校准部分进人螺孔后,每正转半圈到一圈就要退回1/4,1/2圈,使切屑碎断后再往下攻;攻下通孔时,要经常退出丝锥进行排屑。

第2篇 工具、设备零配件领用管理规定

1、因生产需要借用常用工具的,一律凭工具卡向仓库借用,无工具卡一律不借。工具卡应妥善保管,因遗失工具卡造成损失,由本人负责。

2、因工作需要借用精密仪器和专用工具的,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应当日归还,需要连续使用的,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配备班组或个人的生产工具(用具),由班组指定人员妥善保管,正常损坏的,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交旧换新。

4、领用设备零配件要办理领用手续,报生产部审批。因产品质量问题损坏,填报报损单,由生产部审批,以旧换新。

5、凡因私要求借用工具(含配备到班组),必须出具借条,经中转库领导批准方可借用。

6、工具(含配备到班组、个人生产工具)、设备零配件因保管不善丢失或人为损坏,论质照价赔偿。

第3篇 绝缘安全工具管理规定

本规定包含绝缘安全工具的类型、管理职责、存放、报废和购置、检验、使用及注意事项。

1、类型

我公司高压电压等级为10kv,故绝缘安全工具等级大于10kv。基本绝缘安全工具是指能直接操作带电设备,接触或可能接触带电体的工具,如验电器、绝缘杆、接地线等。

1.1验电器是检验高压电气设备、线路是否带有运行电压的装置。

1.2绝缘杆是用于短时间对带电设备进行倒闸操作的绝缘工具。

1.3接地线是用于防止设备、线路突然来电,消除感应电压,放尽剩余电荷的临时接地装置。

1.4辅助绝缘安全工具是指绝缘强度不是承受设备或线路的工作电压,只是用于加强基本绝缘安全工具的保安作用,用以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露电流电弧对操作人员的伤害,不能用辅助绝缘安全工具直接接触高压设备带电部分。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2、管理职责

2.1电力车间负责建立<选矿三公司绝缘安全工具检验记录>;,做到帐、物相符,试验报告齐全。

2.2使用单位负责绝缘工具保管与日常检查。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个人安全工具自行保管。

2.3使用单位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具,不熟悉使用操作方法的人员不得使用安全工具。

3、存放

3.1绝缘杆应架在支架上或悬挂起来,且不得贴墙放置。

3.2验电器应存放在防潮盒或绝缘安全工具存放柜内,置于通风干燥处。

3.3橡胶类绝缘安全工具应存放在封闭的柜内或悬挂,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件,更不得接触酸、碱、油品、化学药品或在太阳下暴晒,并应保持干燥、清洁。

4、检验

4.1检验周期:验电器、绝缘杆为1年,接地线为5年,绝缘手套、绝缘靴为6个月。

4.2检验方式:新购置或到期的绝缘工具,送至栾川县电业局检验,并出具试验报告和合格标签。合格标签贴于工具表面,不得涂改损坏,试验报告由电力车间统一保存。

5、报废和购置

5.1绝缘工具损坏或超过使用期限,应停止使用,不得与合格的安全工具存放在一起,报废的应及时清理。

5.2送电业局检验时,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绝缘工具,应立即报废,不得带离试验场地。

5.3使用单位绝缘工具损坏或检验不合格,由使用单位报购买计划,经主管副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供应科采购。

5.4供应科应购买合格的绝缘安全工具,并在发放使用前送检。

6、使用及注意事项

6.1绝缘手套

6.1.1绝缘手套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发粘、裂纹、破口(漏气)、起泡、发脆等损坏现象时禁止使用。

6.1.2进行设备验电,倒闸操作,装拆接地线等工作时应戴绝缘手套。

6.1.3使用绝缘手套时应将上衣袖口套入手套筒内。

6.2绝缘杆

6.2.1使用绝缘杆前,应检查绝缘杆,如发现破损,应禁止使用。

6.2.2使用绝缘杆时人体应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并注意防止绝缘杆被人体或设备短接,以保持有效的绝缘长度。

6.2.3雨天在户外操作电气设备时,操作杆的绝缘部分应有防雨罩。

6.3验电器

6.3.1验电器上应标有电压等级、制造厂家和出厂编号。

6.3.2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验电的工作电压应与被测设备的电压相同。

6.3.3非雨雪型验电器不得在雷、雨、雪等恶劣天气时使用。

6.3.4使用验电器时,操作人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鞋),手握在护环下侧握柄部分。

6.3.5使用抽拉式验电器时,绝缘杆应完全拉开。

6.3.6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进行试验,确认验电器良好。

6.4绝缘靴

6.4.1绝缘靴使用前应检查:不得有外伤,无裂纹,无漏洞,无气泡,无毛刺,无划痕等缺陷,如有发现有以上缺陷,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更换。

6.4.2使用绝缘靴时,应将库管套入靴筒内,并要避免接触尖锐的物体,避免接触高温或腐蚀性物质,防止受到损伤。严禁将绝缘靴挪作它用。

6.4.3雷雨天气或一次系统有接地时,巡视高压线路、设备时,应穿绝缘靴。

6.5接地线

6.5.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装设地点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长度应满足工作现场需要;接地线应有透明外护层,护层厚度大于1mm。

6.5.2接电线的两端线夹应保证接地线与导体和接地装置接触良好、拆装方便,有足够的机械强度,并在大短路电流通过时不致松动。

6.5.3接地线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绞线松股、断股、护套严重破损、夹具断裂松动等不得使用。

6.5.4装设接地线时,人体不得碰触接地线或未接地的导线,以防止感应电触电。

6.5.5装设接地线,应先装设接地线接地端;验电证实无电后,应立即接导体端,并保证接触良好。拆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连接。

编审说明

本管理制度由选矿三公司供应科负责编制、修订、解释。

本管理制度编写人:严建龙 日期:2016年6月20日

本管理制度审核人:雷春太 日期:2016年6月25日

本管理制度批准人:喻建冬 日期:2016年6月30日

第4篇 工具管理规定范文

为加强公司所属各风电场的工器具管理,提高工器具的利用率和工作效率,增加全体员工爱护公共财产的意识,确保工器具的安全合理使用,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1、总则

本规定适用于山西福光风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场公用工器具。风电场仓库管理员为本风电场公用工器具的负责人,个人工器具使用者为个人工器具的责任人。

2、个人工具和公用工具的配备标准

2.1 个人工器具配备标准

序号

分类

工器具名称

单位

数量

型号

1

常用工具

钢丝钳

1

160mm

2

尖嘴钳

1

160mm

3

斜口钳

1

160mm

4

剥线钳

1

180mm

5

活动扳手

1

6

一字螺丝刀

1

7

十字螺丝刀

1

8

端子起

1

9

电工刀

1

10

电气工具

验电笔

1

11

日常工具

工具包(小)

1

12

护目眼镜

1

2.2公用工器具配备标准

序号

分类

工器具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电缆剪

1

2

钢筋剪

1

3

弯嘴钳

5

4

压线钳

2

5

管子钳

1

6

梅花扳手

2

7

套筒扳手及附件

2

8

活动扳手

2

9

内六角扳手

2

10

双头呆扳手

2

11

一字螺丝刀

10

12

十字螺丝刀

10

13

电工刀

10

14

钳工工具

台虎钳

1

15

手钢锯

2

16

钳工锉

1

17

圆头锤

1

18

液压压线钳

1

19

手动拉铆枪

1

20

电动工具

电焊机

1

21

角磨机

1

22

热风枪

1

23

磨光机

1

24

切割机

1

25

手电钻

1

26

吸尘器

1

27

吹风机

1

28

电气工具

万用表

3

29

相序表

2

30

钳形电流表

2

31

红外测温仪

2

32

验电笔

10

33

绝缘表

2

34

日常工具

电烙铁

1

35

工具包(大)

5

36

头灯

3

37

防爆灯

3

38

手电

3

39

望远镜

1

40

听针

3

41

水平仪

1

42

人字梯

1

43

升降梯

1

44

汽油喷灯

1

45

对讲机

5

46

手推车

1

47

吊物桶

2

48

移动电缆卷盘

2

49

手摇油泵

2

50

护目眼镜

5

51

漏斗

3

52

急救箱

2

53

卷尺

3

5m

54

塞尺

2

55

金属直尺

2

56

游标卡尺

1

57

脚扣

2

58

塑料桶

5

3、工器具采购管理

工器具采购计划的申报、采购及验收入库程序按照《物资管理办法》执行。

4、工器具发放管理

4.1、按定额计划初次领用工器具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应按照工器具配置定额,建立风电场工器具清单和公用、个人工器具管理台帐。

工器具配置清单,由风电场负责人签字并由风电场仓库管理员保管。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按照工器具配置清单发放公用、个人工器具到位,并将所发工器具登记到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4.2已到使用期限的工器具管理

领用人持领用申请单和已到期限工器具经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审核、鉴定、风电场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使用期限已满确不能使用的,正常报废,交旧领新;仍可使用者,不再配置。

风电场仓库管理员发放并将发放的工器具登记到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5、工器具台帐管理

5.1风电场仓库管理员负责本风电场的工器具管理,建立相应的工器具管理台帐,并做到帐物相符。

5.2每季度由风电场负责人组织进行一次工器具盘点,无论是个人工具还是公用工具必须做到帐、卡、物相符。

6、工器具的保管和试验

6.1、工器具要分类保管,做到不磕碰,不变形,不生锈,特殊工器具按特殊保养技术标准保管。

6.2个人工器具的管理原则是个人保管、以旧换新、损毁及时补充;公用工器具管理原则是集中保管,使用登记。

6.3工器具应定置定位摆放,严禁随意胡乱堆放,并定期保洁、保养。

6.4工器具应按照《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电气预防性试验规程》等有关规范定期检验维护,并记录在工器具管理台帐中。

7、相关考核规定

7.1 工作变动时,个人工器具必须交回原所在风电场,各风电场应严格工具交接,杜绝工具流失。

7.2 工器具严禁移做它用,未经风电场负责人批准不得借用。

7.3、因保管不善、使用不慎,丢失损坏的工器具一律进行赔偿。常用手工工具类、电工工具类、其它日常用工具按原价赔偿;钳工工具类、切割工具类、测量工具类按原价的50%赔偿。

7.4、发现工器具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而继续使用的,每次考核责任人30元,造成工器具损坏的照价赔偿。

7.5、不按规定使用工器具的,每次考核责任人50元,造成损坏的照价赔偿。

第5篇 锻造厂设备工具科天车工管理与规定

1.1 严格执行《锻造厂安全标准化管理操作规程》、《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工作环境标准》,并按定置要求保持现场整齐、清洁;

1.2实施本岗位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与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工作;

1.3遵守国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1.4对本岗位发生的紧急情况和事故积极做出响应,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1.5积极配合管理评审,落实不符合、事故、事件纠正和预防措施

1.6做好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记录工作。

作业流程

做好上岗前准备工作-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处理遗留问题-对天车设备按规定进行检查-进行试车工作-对出现的问题请有关人员处理-进行正常的吊运工作-工作结束后,按规定停车-清理卫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班

作业程序

1.上岗前准备

1.1上岗前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持证上岗。(在车上带布工作帽,车间里戴安全帽, 眼     裸视力必须达到1.0,达不到者必须配戴眼镜)

1.2认真审阅交接班记录、点检记录,了解上班天车运行情况。

2.设备检查

2.1检查总电源是否已切断,严禁带电检查。

2.2钢丝绳有无破股断丝现象,卷筒和滑轮缠绕是否正常,有无脱槽、串槽、打结、扭曲等现象,钢丝绳端部的压板螺栓是否紧固。

2.3吊钩是否有裂纹,吊具是否完整可靠。

2.4各机构制动器的制动瓦是否靠紧制动轮,制动瓦衬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如何,开口销,定位板是否齐全,磁铁冲程是否符合要求,杆件传动是否有卡住现象。

2.5各机构传动件的连接螺栓和各部件的固定螺栓是否紧固。

2.6各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正常,导电滑块与滑线的接触是否良好。

2.7开车检查终点限位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正常,安全保持开关的动作是否灵活,工作是否正常。

2.8开车各机构的传动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响。

2.9检查完天车各机构后,将结果记录于点检记录本中。

3.试车内容

3.1观察天车各部及轨道上无人后,鸣铃送电。

3.2主、副卷扬分别反复升降三次,观察极限,制动器是否灵敏可靠。

3.3大、小车往返一次,控制器应逐级加速。

3.4观察大、小车的滑力,进行必要的调整。

4.注意事项

4.1检查天车和试验各机构时,发现下列情况,天车工不得起动天车。

4.1.1吊钩的工作表面发现裂纹,吊钩不能转动。

4.1.2钢丝绳有整股折断或断丝数超过报废标准。

4.1.3各机构的制动器不能起制动作用,制动瓦衬磨损严重,致使钉锭裸露。

4.1.4各机构的终点限位开关失效或其杠杆转臂不能自动复位,舱口门,横梁门等安全保护      形状的联锁节点失效。

4.2对发现的上述情况,天车工应及时通知天车修理人员处理修复。

5.天车操作基本姿势

5.1天车在操作时,必须精神集中,不得在作业中聊天,阅读书报,吃东西,吸烟等。

5.2两手分别握控制器手柄。

5.3身体前倾3-35度。

5.4视野范围前倾60度,左右视90度。

6.天车起步

6.1鸣铃起车,警示现场工作人员,天车起步,要听从专人指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起钩要平稳,逐档加速。

6.2钩头稳准快,接近吊物,待挂钩人员离开后鸣铃起步。

第6篇 物业公司工具报废管理规定(2)

物业公司工具报废管理规定(二)

1、个人领用的工具损坏或遗失后,由使用人填写工具报废单,使用部门经理负责鉴定并签署意见,如属正常损坏,总办主任签字后,报废工具交回库里,补领新工具。

2、如属人为损坏或遗失,由会计部计算折旧金额,使用人到会计部交纳赔偿金,凭收据到总办,总办主任签字后,补领新工具。

3、如属贵重工具损坏或遗失,由总经办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7篇 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

老干部办公室移动通讯工具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移动通讯工具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更好地为广大老干部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无线移动电话的购置费、维修费以及与此相关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确因工作需要导致移动通讯费大幅增加的,需经办主任同意后,方可适当增加补贴。

二、 全办工作人员必须将自己的移动通讯工具号码报综合处备案。号码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告知综合处更改,保证不因通讯工具发生变化而影响工作的正常联系。

三、 根据老干部工作特点,工作人员在外出办事和节假日时应确保联系畅通。

四、 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并报上级批准,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可在规定的通讯费补贴标准之外,按不同岗位情况每月另行增加100元至150元的补贴。

五、 工作人员退休后,停发公务移动通讯补贴费。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变动工作后,不再享受另行增加的补贴。

六、 本规定由综合处负责解释。

七、 本规定自起执行。

第8篇 新手持式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为指导施工现场手持式电动工具的使用与管理,防止因操作不当而引起机具伤害事故,制订本规定。

一、职责

(一)施工队购买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外壳绝缘以及各类保护装置良好,皮线无破损,试运转正常,保险装置灵敏可靠。

(二)安全员负责工具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

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分类

手持式电动工具按触电保护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一)ⅰ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其方法是将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与已安装的固定线路中的保护的(接地)导线联接起来,以这样的方法来使可触及的可导电的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二)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ⅱ类工具分为绝缘外壳ⅱ类工具和金属外壳ⅱ类工具,在工具的明显部位标有ⅱ类结构符号。

(三)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

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电压。

三、合理选用

(一)在一般场所,为保证使用的安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他安全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二)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i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三)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电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开关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外面,同时应有人在外监护。

(四)在特殊环境如湿热、雨雪以及存在爆炸性或腐蚀性气体的场所,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相应的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四、使用

(一)检查

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过程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1、检查软电缆或软线

ⅰ类工具的电源线必须采用三芯(单相工具)或四芯(三相工具),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或护套软线。其中,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接地或接零线。工具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

2、检查插头、插座

(1)工具所有的插头、插座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带有接地插脚的插头、插座在插合时应符合规定的接触顺序,防止误插入。

(2)工具软电缆或软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3)三级插座的接地插孔应单独用导线接至接地线(采用保护接地的)或单独用导线接至接零线(采用保护接零的)不得在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零线与接地线联接起来。

3、检查机械防护装置

工具中运动的危险零件,必须按有关的标准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不得任意拆除。

4、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必须由保管人员进行日常检查。

5、专职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对工具进行定期检查。

(1)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在湿热和温差变化大的地区还应相应缩短检查周期。

(2)在霉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3)工具的定期检查,还必须测量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表1

测量部位绝缘电阻(兆欧)
ⅰ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2
ⅱ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7
ⅲ类工具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1

注:绝缘电阻用500伏兆欧表测量。

6、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1)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2)保护接地或接零线连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3)软电缆或软线是否完好无损。

(4)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陷、破裂。

第9篇 物业清洁工具管理规定格式怎样的

物业项目清洁工具管理规定1.目的:防止清洁工具丢失,并确保清洁工具领用有序。

2. 适用范围:清洁工具的管理。

3. 职责:3.1保洁员负责保管各自领用的清洁工具。

3. 2环境主管指定人专人保管公用清洁工具。

4. 内容:

4.1发放给各岗位、人员的工具必须责任到人。

4.2对各岗位的清洁工具实行统一编号或各自作标记。

4.3公用清洁工具应放置于工具房,摆放整齐;

发给个人的清洁工具各自保管。

4.4如因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或因保管不妥而造成丢失清洁工具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4.5清洁工具受自然损坏或因使用时间过长,而不能继续使用的,可以到领班处以旧换新。

4.6清洁工具每次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

发现工具有脏,不整齐现象,保洁员均有清洁,摆放整齐的义务。

4.8严禁某岗位或某一个人私自收藏公用清洁工具,确实需要,须书面经环境主管同意方可借用。

5.记录:无6.

第10篇 地产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地产有限公司通讯工具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通讯设备的统一管理,减少通讯费用开支,公司对办公电话、传呼机、手提电话的使用规定如下:

一、办公电话

1、员工使用办公电话时本着'办公不办私'的原则,但确有急事时,必须简明扼要,尽量缩短通话时间。

2、员工一律不允许打长途电话办理私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3、公司办公电话不得用来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一旦发现给予罚款、通报批评处理。

4、各部门电话费用计入各使用部门办公费;营销部通话费,计入销售费用。

二、移动电话

1、总经理及副总经理通话费实报实销,由财务部代缴;

2、部门经理及其他员工,公司不配置手机,因工作需要使用移动电话,一律自费购买,并且不报销通话费(月薪中包括通讯费用)。

三、传呼机

1、员工因工作需要配备传呼机时,应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予以购置。

2、按规定配备的传呼机服务费由公司交费,每年一次。

3、在离开公司时须交回传呼机,如有损坏或丢失按价赔偿。

4、由公司交纳服务费的,个人购置的传呼机,在本人调离公司时须退回传呼机服务费的余额。

四、通讯费用管理及台帐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五、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工具工装管理规定办法

第一章 工具管理和供应

第一条 外购工具入库前,由工具计划员填写入库单,仓库保管员核对工具的名称、规格、数量与入库单完全相符,外观完好无损后,方可签章验收。如属精密仪器和量具,由保管员请托计量室进行鉴定,取得入厂合格证后,方可验收办理入库手续。

第二条 库存工具应保证质量完好,帐物卡相符,并要定期盘点。如发生盈亏或报废,造表报主管领导和财审部批准,年终进行一次性处理。

第三条 各单位不得随意到外厂、外地采购和处理工具。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供应公司同意后,方能购置和处理,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条 工具发放实行以旧换新和按定额发放的办法。发放业务只对各单位工具员,发放手续由工具库负责办理。

第五条 万能量具凭计量室报废单,由使用单位工具员到仓库交旧换新办理领用手续。因生产和工艺需要,车间的万能量具需要补充时,由使用单位提出计划,报供应公司和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给予补充。

第六条贵重工具(金刚石、金刚石砂轮等)设专用卡片,需增补时,经供应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发放。使用单位必须珍惜爱护,严加保管。凡属无故损坏或丢失,本人写出损坏、丢失报告,单位签署处理意见,办理完赔偿手续方可发放。

第七条 供应公司负责对全公司工具进行调配。工具计划员协调各单位业务关系。

第八条 工具配备:机床工按机台配备;钳工、电工及其他工种按人员配备。学徒工不配备工具,与师傅合用一套;电工未取得操作证以前不配备工具。

第九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其工种不变者,办理转帐手续,工具可随人带走。如工种变动,工具一律退回原单位工具室。新工作岗位如需用的工具,由调入单位工具室重新按规定配备。

第十条 离厂人员应到工具室办理工具移交手续,交清后工具员给予签字证明。单位领导见工具员的证明后,方可在离厂手续单上签字。不交或丢失工具者按丢失损坏赔偿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各单位工具室必须建立健全“工具分类帐”和“个人专用工具帐”,及时将收入、发出、报废的工具按帐面要求记帐。工具室库存工具要做到帐、物、卡相符,摆放整齐有序,库内要做到整洁卫生。工具员每年要对个人在用工具清点一次,及时办理丢失赔偿手续。供应部门每年对各单位工具室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章 自制工装的管理和供应

第十二条 自制工装在生产过程中,必须贯彻自检、互检、专检相结合的原则。专检人员按照图纸和加工工艺进行质量检查,合格后由检验人员办理合格证入库。工装须刻有图号和制造日期。对于同种件号多种尺寸的零件应刻有尺寸标记。量具上应该有被测尺寸及工、检、通、止等字样。对于不易检测的复杂模具可通过测模验证,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十三条 各车间对使用的所有成套工装,分别建立模、夹、辅、量具档案,并要始终保持成套工装完好,处于正常状态。因长期使用而失去精度的工装,由使用单位将工装送工具部门并且说明存在的问题,办理好手续后,工具部门安排修理。

第十四条 成套模具因长期使用精度降低而接近报废的,使用单位需提前通知工具部门,工具部门安排计划,备好下一套新模具。

第十五条 凡精度高的标准件、量具等,使用单位应建立专门档案,落实专人使用保管。对使用不当而造成报废的,要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并实行以旧换新。

第十六条 因图纸更改需要改制的工装,可根据工装的具体情况分别办理手续。已领用出库的由使用单位送修,库内存放的由保管员送修。

第十七条 因制造原因不合格的工装,领用单位送回工具部门,经检验员确认后由调度员安排修理,修理费由工具部门承担。如使用单位生产急需,工具部门应予调换。

第十八条 工装的供应实行按定额发放,若超过定额领用,使用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经有关部门确认后方予补发。

第十九条 凡新增加的工装,必须提前向计划部门报计划,计划部门根据需求批转工具部门组织实施。工具部门接到图纸后,将所需材料计划报供应部门。供应部门应抓紧时间配齐材料。工具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具制造。

第二十条 工装图纸更改时,必须同时通知对在制品、库存成品的处理意见。因更改图纸而造成价值1万元以上的产品报废或5万元以上的积压时,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凡消耗量大、精度高及考核奖惩的工装原则上实行以旧换新。

第三章 工装的使用技术要求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应加强在用工装的管理,建立健全工装台帐,做好收付记录,保证工具室与工装库的发出帐相符.

第二十三条 严格工艺操作规程。新模具使用前,应认真对模,反复检查,反对盲目操作。杜绝违章作业和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如出现无故损坏工装的现象,责任单位应写出分析处理报告,报管理部门审批。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批复,责任者应根据经济损失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承担经济损失。

第二十四条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在用工装的周期鉴定,周期长短由质量管理部门根据各类工装的使用频数和损坏率确定。鉴定时单位应给予大力配合,检查出超精度的工装应立即停止使用,由车间送工具管理部门修理。

第二十五条 专用量具领回后,应送交检定部门复验,确定无误后,方可交工序使用。检定部门在复验新量具的同时,还应鉴定工序中使用的同类量具,并根据精度的实际情况重新分配使用者,保证专检人员与操作者的量具不发生矛盾。

第二十六条 工装周检表由检定部门排出,检定部门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周检表所列周期,按时收检量具和到机床旁检查夹具,保证在用工装完好率达100%。

第二十七条 操作者应密切配合周检人员按时进行工装周检,凡因周检不及时而造成工装超精度使用,以致造成产品报废,责任者应对此损失负有一定经济责任。由所在单位提议,分管领导批准,给予责任者以批评教育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第12篇 小型机械工具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1.1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的正确选择、维护与使用,是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确保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使用安全,依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明确了各类维护维修、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配备、保管、检查试验和报废全过程中的主要环节。

1.3 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1.4 本规定由公司安全总监负责解释。

1.5 本规定与上级相关规定有抵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本项目部范围内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吊具及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依据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

《电力建设安全维护维修管理规定》

定义

4.1.小型机械是指维护维修班组独立使用的除维护维修设备以外的维护维修机械。小型机械如:坡口机、套丝机、往复锯、弯管机、切割机、太钻、砂轮机等。

4.2.小型机具是指价值在2000元以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需动力或无需动力的机器、工具。如电动工具、风动工具。

4.3.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是指起重绳索、索具、吊带、吊具起重钳、卸扣、吊沟、吊环、钢丝绳夹、起重滑车、各种倒链(平拉葫芦、千斤顶等。

4.4安全工器具

4.4.1绝缘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人身触电的各类工具,如:高压验电器、绝缘棒(地线操作棒)、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夹钳、绝缘胶垫等。

4.4.2 防护工器具:是指在生产活动中防止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各类工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护目眼镜、防毒面具、接地线等。

4.4.3 安全标志工具:是指为规范人在生产活动中的行为,设置在生产现场的各类警告牌、警示牌、提示牌、遮拦网等。

职责

5.1.按公司计划统一采购、管理和大修;由项目负责使用和管理,保证小型机械的性能完好,各项目负责使用、维护、修理、检查、安全人员监督指导。

5.2.价值在2000元以下的小型工器具,起重作业工器具、吊具由公司综合部统一采购、管理或发放。

5.3.小型机械由综合部供应,安全员负责进行检查,验收、报废工作,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人员参加验收。

5.4.安全总监负责对小型机械工器具、吊具生产厂家、供应商的选择、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5.5.1公司安全总监是安全工器具主要管理人员,其主要职责:

5.5.1.1负责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的审查编制;

5.5.1.2负责安全工器具购置的选型;

5.5.1.3组织安全工器具的定期预防性试验和新购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

5.5.1.4组织对安全工器具的报废鉴定。

5.5.2 各项目兼职安全员是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负责人,其主要职责:

5.5.2.1 编制项目年度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

5.5.2.2 组织项目安全工器具定期预防性试验;

5.5.3.3 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

5.5.3.4 定期检查班组安全工器具保管存放情况;

5.5.3.5 每季度组织一次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检查。

5.5.3 班组是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单位,其主要职责:

5.5.3.1 管理好安全工器具库房,按定置要求摆放整齐;

5.5.3.2 每月定期对安全工器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工器具完好;

5.5.3.3 建立安全工器具定期检查和预防性试验台帐;

5.5.3.4 对个人保管的安全工器具督促其管好、用好。

采购要求

6.1.物资供应部门必在国家定点正规生产厂家单位或信誉较好的供应商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合格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和零件在同等价格以上有限考虑。

6.2.起重作业工器具的采购必须是经公司有关避免确定的厂家。

6.3 安全工器具的购置管理

6.3.1 各单位按配备标准或实际需要,按公司《两措管理办法》编制年度安全工器具补充或需用计划,于每年7月底前报公司安全总监。

6.3.2 安全总监对各各个项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列入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6.3.3 安全总监按公司批准的年度安措计划,交综合部按计划采购或委托项目采购后,由各项目办理领料手续领回下发使用。

6.3.4购置的安全工器具,必须具有以下证件:

6.3.4.1 安全生产许可证;

6.3.4.2 产品合格证;

6.3.4.3 安全鉴定证;

6.3.4.4 产品说明书;

6.3.4.5 检测试验报告。

6.3.5 如需自行组装、安装所购置的配件、材料,也必须具有上述证件。

6.3.6 新购置的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组织验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要求

7.1.机具应由了解其性能并能够熟悉操作知识的人员操作。

7.2.机具的转动部分及牙口、刃口等尖锐部分应装设防护罩或遮拦,转动部分应保持润滑。

7.3.机具的电压表、电流表、压力表、温度计、流量计等监测仪表,以及制动器、限制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凡安全防护装置不全或已损坏的应停用,安全防护装置恢复完善后方可使用。

7.4.机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已变形、已损坏、有故障等不合格的机具。

7.5.机具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必须超铭牌使用时,应经核算,采取措施并经试验确认安全可靠,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使用。

7.6.电动工具必须接地良好,并安装漏电保护器。

7.7.机械操作人呀,在机械运转中,不得打闹、闲谈、吃零食,不得酒后开机,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随时注意和检查机械各部件的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及时停机处理。如发现机械存在影响安全方面的缺陷并不能立即排除时,应了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拖延不报或硬性使用的,操作者应读仪事故发生负责任;有关部门街道报告后妥善处理,否则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7.8.每台小型机械、工器具应在醒目位置贴挂简明了的安全操作规程,说明主要操作程序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负责人姓名。

7.9.小型起重工器具、吊具

7.9.1.一般钢丝绳应符合gb1102的规定并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7.9.2.钢丝绳应防止打结或扭曲;切断钢丝绳说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7.9.3.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应按规程、规定连接。

7.9.4.钢丝绳不得直接套挂连接,其许用应力不得大于0.98kn/cm2。用做绑扎绳时,叙许用应力应减低50%。

7.9.5.卸扣的使用不得横向受力,卸扣的销子不得扣在活动性较大的索具内。不得使卸扣处于吊件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的卸扣。

7.10.滑车

7.10.1.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的载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验后方可使用。

7.10.2.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吊钩磨损达到原尺寸的10%,槽底磨损过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损等情况者,不得使用。

7.10.3.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取吊环式滑车;如采用吊钩式滑车,必须对吊钩采取保险措施。

7.10.4.使用开门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7.11安全工器具使用要求

7.11.1 绝缘操作杆:检查表面有无裂纹、脱漆;接头是否牢固;握手标志清晰;不超试验周期。

7.11.2 绝缘手套:检查有无粘黏、漏气现象;不超试验周期。

7.11.3 绝缘靴:检查靴底有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4安全帽:检查帽衬与帽壳间距大于3cm;帽壳无裂纹;系带调节灵活。

7.11.5 安全带:检查组件完整无裂纹;铆钉无偏移;织带无裂纹;不超试验周期。

7.11.6 验电器:检查与绝缘操作杆连接牢固;电池有效;声光清晰。

7.11.7 接地线:检查塑料护套完好;无断股;各部连接牢固,螺栓紧固。

7.11.8 围栏网:检查网绳无断裂;警告标志(止步,高压危险)完整。

检查维护、实验及保管

8.1.小型机械、工器具及起重工器具、吊具应有专人进行检查、维护、试验、并应随机挂贴安全操作牌。

8.2.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定期进维护保养和签定。修复后的机具应经试转签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8.3.维修、调整必须在停机后进行。

8.4.待修与完好的小型机械、工器具必须存在干燥、无害气体和腐蚀性化学品场所并用标签或色标加以区别。

8.5 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

8.5.1 安全工器具的预防性试验按《安规》及原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执行。各类常见工器具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见附表一、二、三、四、五、六。

8.5.2 若工频耐压试验中试验变压器的电压等级达不到试验的要求,可分段进行试验,最多可分为4段。分段试验电压为整体试验电压除以分段数,再乘以1.2倍的分段系数。

8.6 预防性试验工作的安排

8.6.1 绝缘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由各单位委托变电工程公司做试验。

8.6.2 安全带(绳)、梯子,各单位自行按周期组织进行试验。

8.6.3 安全工器具试验合格后,试验人员应出具试验报告,并在工器具上粘贴不干胶制成的“试验合格证”。

8.6.4 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责人应将每次试验结果登录在台帐内,并保存好试验报告。

8.7安全工器具的保管

8.7.1 安全工器具应统一存放在工具房(工具柜)内,房内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安全工器具不得与其它工具、材料混放。

8.7.2 绝缘杆一般应垂直放置。水平放置时,支撑点间距不宜过大,以免操作杆变形弯曲。

8.7.3 绝缘靴、绝缘手套应放置在避光的工具柜内,上面不得堆压任何物品。手套应套放在支架上,水平放置时,手套内应涂以滑石粉,以防粘黏。

8.7.4 所有安全工器具应按定置要求存放,对号入座。

8.7.5 工器具应有统一分类编号,编号原则为单位代码—保管使用的班组站代码—工具名称简称—顺序号。

8.7.6个人保管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器具,应有固定的存放地点,做到摆放整齐。

8.7.7安全工器具应有安全工器具登记清册,并做到实物与清册一致。

报废的要求

9.1. 小型机械、工器具、起重吊具已检查、试验及修理后起不到使用要求的。

9.2.修理费用已超过重新采购和制造价格的。

9.3 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9.3.1 有下列情况的安全工器具应予报废;

9.3.1.1 绝缘操作杆表面有裂纹或工频耐压没有通过;

9.3.1.2 绝缘操作杆金属接头破损和滑丝,影响连接强度;

9.3.1.3 绝缘手套出现漏气现象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4 绝缘靴底有裂纹或工频耐压试验泄漏电流超标;

9.3.1.5 接地线塑料护套脆化破损;导线断股导致截面小于规定的最小截面;成组直流电阻值小于规定要求;

9.3.1.6 防毒面具过滤功能失效;

9.3.1.7 梯子结构松动,横撑残缺不齐,主材变形弯曲;

9.3.1.8 安全帽帽壳有裂纹;帽衬不全;

9.3.1.9 安全带织带脆裂、断股;金属配件有裂纹,铆钉有偏移现象;静负荷试验不合格。

9.3.2 预防性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报废,由各单位汇总后提出申请,出具试验报告报公司安全总监审定。

9.3.3 因安全工器具存在严重缺陷或使用年限达到规定,需要报废时,由各项目提出申请,叙述报废的理由报安全总监,由安全总监组织鉴定后确定

附表一登高板(脚扣)、安全带(绳)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种类

试验静压(拉)力(n)

时间

(min)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登高板

2205

5

脚扣

980

5

围杆带

2205

5

护腰带

2205

5

安全绳

2205

5

附表二绝缘手套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电压等级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高压

8

1

≤9

低压

2.5

1

≤2.5

附表三绝缘靴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工频耐压(kv)

持续时间

(min)

泄漏电流

(ma)

1

工频耐压试验

半年

15

1

≤7.5

附表四绝缘杆(地线操作杆、验电器操作杆)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额定电压(kv)

试验长度(m)

工频耐压(kv)

1分钟

5分钟

1

工频电压试验

1年

10

0.7

45

35

0.9

95

110

1.3

220

附表五电容性验电器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 明

1

启动电压试验

1年

起动电压值不高于额定电压的40%,不低于额定电压的15%

2

额定电压试验

1年

在接触电极上施加额定电压并保持3分钟,在该时间段内验电器能正常工作且显示信号没有间断

附表六梯子的试验项目、周期和要求

序号

项目

周期

要求

说明

1

静负荷试验

半年

施加1765n静压力,持续时间5min

第13篇 电动工具安全管理规定

总则

为了防止手持式电动工具在使用中引起人身伤亡事故,根据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93)和行业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

本规定中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简称为电动工具)是指带电气设备的行灯、枪式电钻、冲击电钻(锤)、手持式砂轮机、电剪刀等移动使用的电动工具。

3 电动工具的管理

3.1 各分公司、站和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须严格执行电动工具的定期检查维修、登记填表、借用发放和专人保管制度,落实责任人。

3.2 各单位须建有电动工具的分类台账、使用、检查和维修技术档案,台账和档案中至少有电动工具的型号规格、制造厂、使用时间、试验时间、试验结果、试验人及每次检修等内容记录。

3.3 各单位对于所使用的电动工具,应组织人员根据其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及实际使用条件,制订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规程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具的允许使用范围;

b.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和操作程序;

c.工具使用前应着重检查的项目和部位,以及使用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和相应的防护措施;

d.工具的存放和保养方法;

e.操作者注意事项。

4 电动工具的使用

4.1 电动工具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认真阅读产品使用说明书或安全操作规程,详细了解工具的性能和掌握正确使用的方法。

4.2 在一般作业场所,应尽可能使用ⅱ类工具,使用ⅰ类电动工具时还应采取漏电保护器、隔离变压器等保护措施。

4.3 在潮湿作业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应使用ⅱ类或ⅲ类电动工具。

4.4 在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作业场所,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或装设漏电保护器的ⅱ类工具。

ⅲ类电动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接器等必须放在作业场所的外面,在狭窄作业场所应有人在外监护。

4.5 在湿热、雨雪等作业环境,应使用具有相应防护等级的电动工具。

4.6 i类电动工具电源线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4.7 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或拆换。当电源离工具操作点距离较远而电源线长度不够时,应采用耦合器进行联接。

4.8 电动工具电源线上的插头不得任意拆除或调换。

4.9 插头、插座中的接地极在任何情况下只能单独联接保护线。严禁在插头、插座内用导线直接将接地极与中性线联接起来。

4.10 电动工具的危险运动零、部件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

4.11 不准携着导线或转动部分移动电动工具。不熟悉电动工具使用方法的人,不准擅自使用。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电动设备外壳要保护接地,插头和插座均应完好无破损。在梯子上使用电动工具时,应做好防止感应触电坠落的安全措施(如系上安全带等)。在金属容器中工作时,必须使用24v以下的电气工具。如用有电源联结器和控制箱等设备,应放在容器外面,并设专人监护。工作过程中临时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地点时,须立即切断电源开关。

5 电动工具的检查、维修

5.1 电动工具在发出或收回时,保管人员必须进行一次日常检查;在使用前,使用者必须进行日常检查,使用完毕后,使用者及时维护后交回。

5.2 电动工具的日常检查至少应包括以下项目:

5.2.1 外壳、手柄有否裂缝和破损;

5.2.2 保护线联接是否正确,牢固可靠;

5.2.3 电源线是否完好无损;

5.2.4 电源插头是否完整无损;

5.2.5 电源开关动作是否正常、灵活、有无缺损、破裂;

5.2.6 机械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5.2.7 工具转动部分是否转动灵活、轻快、无阻滞现象;

5.2.8 电气保护装置是否良好。

5.3 电动工具必须由专职人员按以下规定进行定期检查。

5.3.1 每年至少检查一次;

5.3.2 每六个月测量一次电动工具的绝缘电阻。绝缘电阻应不小于表1规定的数值。

表1

测量部位

绝缘电阻(m )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i类工具

ii类工具

iii类工具

2

7

1

注: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量。

不符合规定的停止使用。

5.3.3 在梅雨季节前应及时进行检查。

5.4 长期搁置不用的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测量绝缘电阻。如果绝缘电阻小于表l规定的数值,必须进行干燥处理或维修,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5.5 工具如有绝缘损坏、电源线护套破裂、保护线脱落、插头插座裂开或有损于安全的机械损伤等故障时,应立即进行修理,在未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5.6 电动工具的维修必须由有专业资质的承修方进行。电动工具的电气绝缘部分经修理后,必须进行下列测量和试验:

a.绝缘电阻测量按表1;

b.绝缘耐压试验按表2。

表2

试验电压的施加部位

试 验 电 压 (v)

带电零件与外壳之间:

ⅲ类工具

ⅱ类工具

i类工具

仅由基本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380

950

由加强绝缘与带电零件隔离

2800

注:①波形为实际正弦波,频率50hz的试验电压施加1min,不出现绝缘击穿或闪络。

②试验变压器应设计成:在输出电压调到适当的试验电压值后,在输出端短路时,输出电流至少为200ma。

测量和试验记录入档保存。

5.7 使用单位和维修部门不得任意改变工具的原设计参数,不得采用低于原用材料性能的代用材料和与原有规格不符的零部件。

5.8 在维修时,工具内的绝缘衬垫、套管不得任意拆除或漏装,工具的电源线不得任意调换。

5.9 电动工具如不能修复或修复后仍达不到应有的安全技术要求必须办理报废手续。

6 附则

6.1 本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6.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生产现场钢丝绳及部分易损小工具安全检验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船舶及海工(以下简称船舶)建造生产现场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如:电焊钳、氧乙炔割炬;手持电动工具;白综绳、卸扣、环链、千斤顶、手拉葫芦、吊耳、卷扬机等,以下简称“小工具”)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生产现场。

3 管理内容

3.1 钢丝绳及小工具实施定期检验制度,检验周期为每月。

3.2 钢丝绳及小工具要有专人管理、定期检验,建立工具管理档案。

3.3 钢丝绳及小工具发现损坏须停止使用,修理后须重新检验合格方可使用;无法修复的须进行报废处理。

3.4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使用色标制度:

3.4.1 钢丝绳及小工具每月检验一次并作好必要的保养工作,必要时钢丝绳应涂刷防锈油。经检验合格后的钢丝绳必须在顶端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小工具检验合格后须在醒目位置涂刷属于该月的安全色标。

3.4.2 当月25日开始自查并涂刷属于次月的安全色标,至次月5日前全部完成。

3.4.3 每月的安全色标安排如下:

l第1、4、7、10月为红色

l第2、5、8、11月为黄色

l第3、6、9、12月为绿色

3.5 色标牌的要求

3.5.1 车间大门颜色各公司统一为海蓝色,在大门上固定月安全标色牌。

3.5.2 月安全标色

1 4 7 10 红色

2 5 8 11 黄色

3 6 9 12 绿色

本月标色

80cm

100cm

月安全标色牌按样:

标牌底色为白色,“1、4、7、10”和“红色”字用红颜色,“2、5、8、11”和“黄色”字用黄颜色,“3、6、9、12”和“绿色”字用绿颜色,“本月标色”字用黑颜色,方格内用于插入颜色牌。

3.6 未标有属于该月安全色标的钢丝绳及小工具不得使用,否则作违章处理。

3.7 钢丝绳及小工具的检验应保存检验记录,并有检验负责人的签字。

3.8 手拉葫芦在检验时应做拉力试验,试验负荷为额定负荷。严禁把卸扣直接扔摔在地上或其他硬物上。

3.9 库存的钢丝绳及小工具对检验、待检和已检应做好分类,分区存放。

3.10企业应建立需检验的小工具的明细及检验标准,按计划有序实施。

3.11钢丝绳、及一些易损且会产生一定危险性的小工具或工装要妥善保存,做好防潮防雨措施,严禁在水中浸泡。

4 各施工单位自己编插的短小钢丝绳使用前要经过所属部门检验和登记,各施工单位每月都要检查和安全色标,所属部门作好监督抽查工作,报废钢丝绳要到所属部门登记,公司定期组织专项安全检查。

5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第15篇 sd大厦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赛迪大厦维修工具管理规定

1.各班组工具保管员负责保管班组配备的中小工具,各员工负责保管个人配备的常用工具,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2.维修主管长负责工程部工具台帐,新领、报废及时登帐或销帐。

3.各类工具要妥善保管,中、小型工具要分类放置,定期维保、上油,使工具保持良好的性能。电动工具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以免潮湿漏电。

4.工具使用人应掌握工具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领,并精心保管和使用。使用时应按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以免损坏工具。

5.运行人员工具交接时,在交接记录上注明。

6.工具借用及租用

6.1班组间及部门间借用工具,需经领班同意,填写借用单后,方可借出。归还时认真检查工具有无损坏,损坏要注明原因。

6.2工具的外借和出租

6.2.1工具出租或外借需由经理同意,承租人或借用人填写《工具租借单》,按工具租借收费标准交纳押金及租金。特殊情况需注明。

6.2.2工具租借前,双方共同进行工具的检查试验,无问题方可取走。

6.2.3工具使用完交还时,工程部相关人员应对工具进行检查及试验,确认无损坏时方可收取,将押金交还承租人或借用人。

6.2.4租借人将工具严重损坏或丢失,按工具购置价格进行赔偿。如轻微损坏,可由租借人修理,工程部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收回。

7.工具更新

7.1低值易耗工具确实不能使用时,以旧换新。

7.2中、小型及电动工具,损坏严重而不能修复的,主管审核,部门经理批准,方可重新购置。

7.3报废工具可用部件保存,用以其它工具的修理,节约费用。

8.工具在以下情况下要求赔偿,并根据情节轻重酌情处罚。

8.1个人工具丢失。

8.2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

8.3将工具据为已用,加倍处罚。

9.支持性和相关性文件

《工具租借收费标准》

10.质量记录及表格

jc/jl4.15-《工具台帐》

jc/jl4.9-1025-1998(1)《工具租借单》

《工具管理规定15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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