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花城小区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管理规定
花城小区自行车、摩托车行驶管理规定
为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交通秩序,及时控制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的现象发生,为业主提供宽敞的单车、摩托车停放场地,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利益,特作出以下规定:
1、服务中心、地产返修办、监理公司及需要进入小区的合作单位的员工均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
2、自行车、摩托车行驶要求:在zz花城小区内行驶仅限于各主要干道(沥青路上),带有燃气集团标识的煤气抢修警用摩托车除外,骑车对象仅限zz花城的业主及岗位巡逻人员。
3、安全、技术、环境、返修等部门因工作需要在小区巡视或巡逻检查的公用车辆,要求在巡逻自行车上必须悬挂明显的标识,否则将严禁进入小区。
4、允许为业主配送货物、送水的三轮车和递送信件的自行车或摩托车进入小区主干道,但必须由安全员全程监控,停放在指定区域;
5、小区内自行车、摩托车停放位置有限,所以此车位仅限于本小区业主和因工巡逻车停放使用。
6、服务中心、返修办、清洁公司、监理公司及其他合作单位人员的个人单车或摩托车严禁进入小区,只限停放于南海方向在项目部食堂外围马路边,广州方向停放在公交车终点站对面的马路边(安全5号岗前面)。
7、凡是到小区办事、来访施工的自行车、摩托车(除载重物外)全部停放在小区的出入口,安全应做好解释工作。
8、服务中心安全部的巡逻警用摩托车可进入小区沥青主干道及外围岗位的巡逻检查,但时间要求在早上8:00至晚上10点前。
9、严禁工作人员将自行车停放在各办公室门前或驶入组团内,发现停放现象安全人员可直接推走上交服务中心理。
10、严禁在小区内用公用自行车载人,允许有强烈要求的业主将单车通过组团进入,停放在自己家里,但禁止停放在非制定区域(如公共楼道等)。
11、zz花城安全岗位:1号、5号、19号应不定时对单车、摩托车停放点进行理顺,尽可能的让临时停车场发挥大最大的效用。
第2篇 小区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5)
小区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五)
1.0凡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顾客,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2.0凡本小区顾客的摩托车、自行车到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3.0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管理人员领取存车牌;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管理人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管理人员有权扣留该车。
4.0外来摩托车自行车进入小区,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
5.0对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管理处概不负责。
6.0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第3篇 巡逻摩托车管理规定
巡逻摩托车是保安公司配发给atm机巡逻队使用的制式装备,为规范管理和妥善使用,切实加强对巡逻摩托车的管理,充分发挥巡逻摩托车在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我公司巡逻摩托车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车辆使用管理
一、巡逻摩托车主要用于atm机巡逻防范工作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能作它用。
二、督察队负责巡逻摩托车的管理、调度和使用。使用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巡逻摩托车必须按期检验,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过期未检、无保险的摩托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
四、驾驶员要爱护车辆,小心驾驶,经常检查、定期保养,确保巡逻摩托车处于良好状态。
五、车辆发生小故障时,由责任人负责维修。如果有大的故障,需报上级领导审批,方能维修。
六、驾驶巡逻摩托车执勤时要仪容严整,佩戴执勤证,携带警棍、对讲机等执勤装备。遵守交通规则。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
七、车辆驾驶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车辆,停车时要上好防盗锁,造成巡逻托车损坏、丢失的,由使用人照价赔偿,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巡逻摩托车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符合使用规定,落实专人专车专用,不得随意转借(让)他人使用。使用巡逻摩托车时,后座不准带除巡逻或保安之外的非工作人员,严禁车辆后座人员有侧坐、搂抱等损坏保安形象的行为,严禁将车辆牌照卸下或遮挡。
九、巡逻摩托车专门用于atm机专项巡逻防范活动,用于除巡逻外的其它工作用途必须经过单位主要领导批准。严禁公车私用或作为上下班的代步工具。
十、巡逻摩托车不执行巡逻勤务时一律由公司集中停放、统一保管。
十一、巡逻摩托车仅限于城区内行驶,如遇特殊情况(追捕犯罪嫌疑人或办理紧急事务)需要驶出辖区外,要经上一级领导审批,并将驾驶人员、外出时间和归队时间,行驶里程,车辆状况登记备案。私自驾车出辖区,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后果自负。
十二、驾驶巡逻摩托车执行巡逻勤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和其它有关交通管理规定。
第4篇 小区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8)
小区摩托车停放管理规定(八)
为了小区摩托车的摆放有序、统一整齐、美观,对小区摩托车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摩托车进入小区时,刷卡进入,车主对车卡要妥善保管,对遗失卡的车主,要进行核对、查实,确认无误后方可放行。
二、对遗失车卡的车主,出现异常情况时,车主要负直接责任;
三、摩托车驶入小区后,必须按指示牌指定的车位停放,不得随意乱摆乱放,影响走道的畅通和其他车辆停放;
四、车辆停放,敬请车主上好防盗锁,对未上防盗锁的车辆,小区巡查人员要签发车辆的防盗警示提醒,并对未上锁的车辆推到统一的保管地点,车主认领时,需确认签名无误后方可领取;
五、对小区停放的车辆,巡查人员必须进行登记、核实、以便规范车辆的摆放;
六、发现异常,及时汇报管理处。
第5篇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住宅区摩托车、自行车停放管理规定
一、小区摩托车、自行车由管理处统一管理。
二、凡需提供车位的摩托车、自行车,车主必须到管理处办理手续并交纳车位使用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文件规定),凭缴款单发给月卡。
三、摩托车、自行车出入存放处,实行发卡、收卡制度,业主凭月卡存车,凭保管卡取车。
四、不准在存放处内洗车和维修摩托车,以防发生火灾。
五、需要保管的摩托车必须购买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车主及时报案、管理处出具证明协助车主向保险公司索赔。
六、无执照的单车遗失时,管理处不予赔偿。
第6篇 别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水印长堤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为了方便水印长堤业主(住户)的居家生活,保证业主(住户)自行车、摩托车的安全和小区公共秩序,特制定水印长堤住宅小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一、凡进入小区的自行车、摩托车均在指定地点停放,不准随意在路边、绿地、楼道口等公共通道、受保护的公共区域停车。
二、小区设有专为本住宅小区业主(住户)服务的自行车、摩托车停车场,供业主(住户)使用,业主(住户)存放车辆须事先到管理处购买停车卡,方可凭证停车。
三、车主存取车辆必须凭停车卡和其他有效证件,存车时须将车辆上锁,并将放在车辆上的物品随身带走,小区停车场不负责为业主(住户)看物品,如有丢失一概不负责任。
四、自行车和摩托车进入小区应减速缓慢行驶,留心注意他人和自身的安全,严禁在小区骑飞车和横冲直撞,违者将提请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五、自行车、摩托车管理收费标准参见服务收费表。
第7篇 某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某住宅区自行车、摩托车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住户财产的安全和小区治安秩序的稳定,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非机动车辆必须按指定的位置集中停放,严禁在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二、童车不得与成人车辆混杂停放,必须停放在指定的童车位置。
三、停放车辆时,应在围栏上加锁防盗。
四、闲杂人员不得在车棚内逗留、玩耍。
五、非车主使用车辆时,必须出具车主委托书及相关证件,以备治安人查询。
六、为了不影响小区环境,破旧单车一律不得停入在车棚内。
七、摩托车在小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
八、摩托车停放前,驾驶者需调好防盗系统,锁好各部位锁头。
九、不得在小区内练习驾驶摩托车。
十、如有无锁车辆停放时应主动与保安人员联系,协助看管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十二、严禁破坏他人车辆,拆取他人车辆零件,一经发现从重处理。
十三、自行车如需长时间停放应自觉停放在单车棚靠里面的位置。
十四、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
第8篇 三轮摩托车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三轮摩托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场区车辆行驶安全有序,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定义
本规定所指的三轮摩托车,仅限指为了生产用来运输生产物资的三轮摩托车和三轮电瓶车(以下简称三轮车)。
3.要求
3.1任何三轮车进入厂区必须以外协队为单位到安保科登记领取“通行证”,且固定于车辆牌照位置,否则门卫有权拒绝进厂。
3.2每一辆三轮车只能指定一至二名驾驶人员,其他任何人员不得驾驶该车辆,指定驾车人员驾驶车辆时必须佩戴公司安保科加贴标志的安全帽。
3.3三轮车只能用来运输生产物资,不得驶出公司大门,严禁违章载人或人货混装,如违反将按车载实际人数处以100元/人的罚款;非指定人员随意驾驶车辆,将对车辆所属外协队处以500元/次的罚款;对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肇事外协队伍承担。
3.4进入公司大门后,三轮车的行驶速度必须在15公里/小时以下,超速行驶三次,将注销“通行证”,取消通行资格。
3.5进入厂区后车辆行驶和停放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场区道路、通道、堆场、吊车行驶的畅通。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规定如与本规定有区别,应以本规定为准。
4.记录
sf-qr-222-01《厂内三轮摩托车登记备案表》
第9篇 某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大厦小区)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摩托车、自行车存放管理规定
一、凡在摩托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二、凡本小区(大厦)业主(住户)的摩托车、自行车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三、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摩托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当车辆进入车场时,车主应向车管员领取存车牌号;当车辆离开时,必须将存车牌交还车管员,没有交还或存车牌号与车牌号码不符时,该车不得离开现场,否则车管员有权扣留该车。
五、外来摩托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在地下车库。
六、对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管理处概不赔偿。
七、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第11篇 小区物业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小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小区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花城小区。
三、方法过程控制
3.1服务中心在停车场设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点,并放置车辆停放架。
3.2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停放点仅供花城业主使用,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不发任何停车凭证,车主必须自己做好防盗措施。
3.3所有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需按规定停放在车辆停放架内,并摆放整齐,严禁将车辆乱停放在非指定区域。
3.4如因钥匙丢失,需将锁撬开或将车取走,应主动与现场安全员联系,经核实后方可进行。
3.5车主离开前需将车辆上锁,贵重车辆须做好相应的防盗措施。
3.6服务中心仅提供车辆临时停放点,不负责车辆的保管,如有车辆丢失,需自行报警备案。
3.7安全巡逻岗应定期整理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确保停放整齐、有序。
第12篇 加油站管理容易忽视的问题——给客车和摩托车加油时不按照规定操作。7
有些加油站为迎合一些怕麻烦的司机,在加油时不遵守规章制度。如按规定汽车进站加油只能一车一人,而有的加油站却对此不加限制,不管你进去多少人,都一律开绿灯,甚至有的大客车将一车旅客拉到加油站也不加过问。还有,按照规定在给摩托车加油时,必须在加油站内划出专门的摩托车加油区,将摩托车停放在划定的区域内用铁桶将油加入车内。但很多加油站却用加油枪直接给摩托车加油。
要杜绝以上问题,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把好加油站的设计、审核、建设关。一方面要加强对加油站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消防技术规范指导,使之能较好地掌握规范,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去做。另一方面,消防监督机构要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核,保证在设计、审核、建设阶段不留下先天性的火灾隐患。
2、加强员工培训。要加强对加油站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教育,开展必要的消防知识培训,使之明确以上问题的危害性和严重性,提高他们的自身安全意识和自觉遵守有关规定的意识,自觉抵制违章操作现象。
3、明确责任。要督促加油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及消防安全管理人,做到单位内部有主管,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4、加强消防监督。要加强消防监督部门对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的形式进行监督,也可以通过公布群众举报热线,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加大群众监督的力度。
张国平 唐婕
第13篇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5)
公司摩托车使用管理规定(五)
(一)摩托车由公司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要,报经公司领导审批,由总务部统一调配到各部门使用,使用部门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摩托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使用、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持有__市交通部门发放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摩托车,使用者不得擅自将摩托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部门领导的工作调配,并在技术上接受车队监督指导。
(四)驾驶员须爱护保管自己的摩托车,定期进行保养,如人为原因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本人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五)摩托车的各项费用统一由使用部门负责预算报支。大的修理项目,由车队统一安排并限指定厂家进行修理。
(六)凡违反本规定造成行车事故及损坏车辆,经济损失在200-500元者,扣发2个月奖金,500~1000元者扣发半年奖金,1000~5000元者扣发全年奖金和1~3个月的工资。
(七)未经部门领导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后,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不含保险费),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本规定自发出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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