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油田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中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严重性是指可能引起的后果的严重程度。
可能性是指后果事件发生的几率。
风险是指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组合。
第四条 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安全工作方案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改变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但以下方面需要用其他专门的方法和程序进行危害分析:
(一)与工艺安全管理有关的危害识别和风险控制;
(二)其他专业领域,如消防安全、人机工程、职业病等。
第五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六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八条 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 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十一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二条 生产单位业务主管负责人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四条 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四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七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八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第十九条 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采用风险矩阵法。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
第二十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d。
第二十一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全面有效地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 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五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二十三条 需要办理作业许可票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 现场监控
第二十五条 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二十六条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七章 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七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十八条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e。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化学分析药品储存管理规定
1、化学药品应根据其性质(剧毒、爆炸、易燃、怕潮、怕光)进行分别储存,液体与固体要分开储存。
2、易燃、易爆的药品要远离药源,分别储存在低温、干燥处。
3、从大瓶内取出药品,用后剩余部分,不得倒回原瓶内,必须另装小瓶储存,以免影响原药品的纯度,小瓶上要加标签,以备再用。
4、对于易燃及易发生泡沫体的药品,严禁在密闭的情况下剧烈摇荡,以免发生爆炸危险。
5、所储存的药品,必须有明显的标签,对有毒、易爆药品要有特殊的标记,不得随意弄掉标签,以免错用药品发生危险。
6、对无标签而又不知其性质的药品,不得随意乱_用,必须经化验确定后,方可使用。
7、工作室内需经常使用的易燃、易爆或有毒药品,必须分别妥善保存在药品柜内,须以红色标签注明药品的名称规格,并加“易燃”、“易爆”、“有毒”等字样。
8、剧毒药品要严加管理,如必须使用时,须经技术人员批准签字限量领用,对用后剩余部分 ,领取人必须亲自办理归库手续,或交指定专人处理。
第3篇 作业危害分析与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危险点分析
第一条作业危害的防范包括危险点分析。危险点是指在作业中,可能对人或物造成损害或破坏
(事故)的客观事物或环境。例如电、高温高压流体、噪音、粉尘、辐射、污染、高空、水边、地下 场所等等。
第二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预防事故理论,每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所属作业区进行危险点 分析,统计,按专业分出种类及个数,制定出每个危险点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手册(或录入数据库),向本单位公布。
第三条所辖设备相关人员要向作业人员告知在作业中的危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各单位要对每 个人的岗位进行作业环境危险、职业健康危害等书面告诫制度。
第四条作业中的每项工作(每一张工作票)都要有危险点分析,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可以 是工作票的附件(危险点分析票,列出危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也可以在工作票某一栏中表达出来(可只反应出危险点种类及个数)。
第五条作业人员在每一项作业前都要进行危险点分析,一方面是检查核对专业人员(工作负责 人)确定的危险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作业人员要提出补充危险点意见。
第六条危险点分析必须建立反馈机制,即在作业完成后,执行人员应在工作报告中列出“作业 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危险”,在危险点分析票或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栏中列出的危险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危险点打“√”,并对新出现的危险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七条严格执行“危险点预控”的奖惩制度,逐步完善填写标准版本的危险点分析;由于危险 点分析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持续改进的工作,因此每年应由安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全过程的计算机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危险点分析预控、缺陷管理、“两票 管理”、设备台帐等形成一个整体,实现数据共享。达到登陆一个缺陷,计算机系统就能将该缺陷所对应的危险点列出。
第二章作业危险点控制
第八条对各种危险点,应以预防性措施为主,限制性措施为辅,找出预防事故的关键点。 第九条 对工作中易发生的危险,必要时可在工作票或危险点分析票中的某个步骤前写出“警告”或“限制条件”。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确认有较大危害的作业、系统能量与介质、作业环境、工艺手段、 工具和材料,如电动工具,登高工具,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等,工作票签发人要明确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工作负责人要将采取的防范措施措施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机组运行状态下的消缺,特别是热控专业的工作,要注重危险点分析,分辩出整个“工作内容”或作业过程所涉及的危险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确定相关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运行人员在签发工作许可时,根据工作票或危险点分析票中列出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 要向工作负责人进行“风险提问”。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专业工程师和安监人员要经常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监督危险点防范措 施是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危险程度定级标准
可能性(h)
程度(d)
轻微伤害
(h3)
较大伤害
(h2)
严重伤害
(h1)
很不可能(p3)
微小风险(t)
低级风险(l)
中级风险(m)
不太可能(p2)
低级风险(l)
中级风险(m)
高风险(h)
明显可能(p1)
中级风险(m)
高风险(h)
禁止(i)
第4篇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规定
前 言
按矿业公司强化标准化管理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规定工作,特制定栗矿公司《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有效。
本标准由安环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良坤、韩国富
审 核:宋霁洪
审 定:赵洪来
批 准:吴波
本标准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管理标准规定
1 范围
为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工作,制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职能及工作程序。
2 适应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的管理工作。
3 职责
3.1主管领导及部门
3.1.1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公司分管经理和总工领导。安环部为事故调查处理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3.1.2厂矿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由矿长直接领导。
3.2职责分工
3.2.1事故调查
3.2..1.1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及性质严重的重大险肇事故,由经理或总工组织调查。
3.2.1.2轻伤事故,由事故厂矿组织调查。涉及两个以上单位时,由安环部组织调查。
3.2.2事故的统计报告
3.2.2.1全公司的事故统计、事故报告工作由安环部负责。
3.2.2.2各部门(厂矿)事故统计、事故报告工作由事故部门(厂矿)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3.3权限
3.3.1安环部的权限
3.3.1.1有权召集事故部门及有关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
3.3.1.2有权向事故单位和个人索取有关原始资料,制止破坏事故现场的行为。
3.3.1.3在事故调查处理中,发现事故原因分析和责任者的处分与事实不符时,有权提出否决性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3.3.1.4对不认真分析事故,拖延和贻误上报事故报告的事故部门,提出批评或汇报经理对其考核。
3.3.1.5对隐瞒事故、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向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5篇 石油天然气公司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改变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二条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三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四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条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条十七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十八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识别该工作任务关键环节的危害因素,并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参见附录b。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环境、方法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第十九条对存在危害因素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宜选择半定量风险矩阵法或lec法。半定量风险矩阵法见附录c;作业条件危险分析(lec法)见附录d。
第二十条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每个风险制定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风险控制措施优先顺序示意图参见附录e。
第二十一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是否能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二条在控制措施实施后,如果每个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并得到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成员的一致同意,方可进行作业前准备。
第五章 作业许可和风险沟通
第二十三条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具体执行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作业前应召开班前会,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如果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如果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
第六章现场监控
第二十五条在实际工作中应严格落实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视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二十六条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七章 总结与反馈
第二十七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作业人员应进行总结,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小组应审查工作前安全分析,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十八条 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
第二十九条 由作业负责人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工作前安全分析跟踪评价表参见附录f。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公司安全环保形势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国寰球工程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风险管控能力,规范安全环保分析工作内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是指各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安全环保风险、安全环保管理薄弱环节等开展的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的活动。
第四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是指通过会议的形势开展安全环保分析工作,旨在及时将安全环保形势传达到相关方和相关人员。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分为公司级别、公司所属单位或项目部级、基层项目组或作业队级。
第三章职责
第五条公司qhse管理部是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各单位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六条总部安全环保中心是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的归口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总部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总部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七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门是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安全环保分析归口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分析管理制度和要求,负责组织本单位、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工作,监督检查考核所属基层单位及分包商安全环保分析组织开展情况。
第八条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的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要求。
第四章管理要求
第九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可以和其他安全环保会议合并召开,可以选择视频会议、会议等形式。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在每季度末或下季度初召开一次,公司所属单位、总部安全环保中心项目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季度最后月的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公司qhse管理部。各项目部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每月25日前召开一次,并在会议结束2个工作日内将 “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报告”(模板见附件)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会应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相关分包商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五章分析内容
第十二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可以从以下方面(可包括但不限于)查找问题:
(一)各类安全环保监督检查(包括上级部门、业主、监理、自查等安全监督检查)情况;
(二)集团公司“六条禁令”、“hse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文件要求及相关的hse合同的执行情况;
(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现场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
(五)员工个人的安全意识及培训情况;
(六)分包商资质、人员、现场管理、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及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实施等情况;
(七)应急预案编制、培训、演练,应急设备设施配备检查情况;
(八)hse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九)事故、事件、隐患产生的原因和趋势分析;
(十)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等。
第十三条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客观、全面、真实,要根据查找出的问题,从多方面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结合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第十四条下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要分析上一次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制定的整改措施落实完成情况。
第六章奖励和处罚
第十五条公司对各单位安全环保形势分析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按有关规定对安全环保形势分析深入、整改措施得当、能够促进安全管理的单位给予奖励。
第十六条 公司对安全形势分析不及时、流于形式、不真实反映出自查隐患数量、回避自身管理不足、无分析报告、未制定整改措施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需要,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qhse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7篇 作业危害分析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章危险点分析
第一条作业危害的防范包括危险点分析。危险点是指在作业中,可能对人或物造成损害或破坏
(事故)的客观事物或环境。例如电、高温高压流体、噪音、粉尘、辐射、污染、高空、水边、地下 场所等等。
第二条公司管理各单位应按照预防事故理论,每年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所属作业区进行危险点 分析,统计,按专业分出种类及个数,制定出每个危险点的防范措施,并制定手册(或录入数据库),向本单位公布。
第三条所辖设备相关人员要向作业人员告知在作业中的危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各单位要对每 个人的岗位进行作业环境危险、职业健康危害等书面告诫制度。
第四条作业中的每项工作(每一张工作票)都要有危险点分析,根据各单位的具体情况,可以 是工作票的附件(危险点分析票,列出危险点及应采取的措施),也可以在工作票某一栏中表达出来(可只反应出危险点种类及个数)。
第五条作业人员在每一项作业前都要进行危险点分析,一方面是检查核对专业人员(工作负责 人)确定的危险点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另一方面作业人员要提出补充危险点意见。
第六条危险点分析必须建立反馈机制,即在作业完成后,执行人员应在工作报告中列出“作业 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危险”,在危险点分析票或工作票的危险点分析栏中列出的危险点,针对工作中遇到的危险点打“√”,并对新出现的危险点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七条严格执行“危险点预控”的奖惩制度,逐步完善填写标准版本的危险点分析;由于危险 点分析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一项持续改进的工作,因此每年应由安监室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其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时,建立全过程的计算机安全管理控制系统,危险点分析预控、缺陷管理、“两票 管理”、设备台帐等形成一个整体,实现数据共享。达到登陆一个缺陷,计算机系统就能将该缺陷所对应的危险点列出。
第二章作业危险点控制
第八条对各种危险点,应以预防性措施为主,限制性措施为辅,找出预防事故的关键点。 第九条 对工作中易发生的危险,必要时可在工作票或危险点分析票中的某个步骤前写出“警告”或“限制条件”。
第十条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对确认有较大危害的作业、系统能量与介质、作业环境、工艺手段、 工具和材料,如电动工具,登高工具,易燃易爆材料,化学危险品等,工作票签发人要明确告知危险点及防范措施,工作负责人要将采取的防范措施措施落实到每个作业人员,并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机组运行状态下的消缺,特别是热控专业的工作,要注重危险点分析,分辩出整个“工作内容”或作业过程所涉及的危险及可能发生的事故,确定相关的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运行人员在签发工作许可时,根据工作票或危险点分析票中列出的危险点及防范措施, 要向工作负责人进行“风险提问”。
第十三条作业过程中,专业工程师和安监人员要经常到现场进行安全监督,监督危险点防范措 施是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 危险程度定级标准
可能性(h)
程度(d)
轻微伤害
(h3)
较大伤害
(h2)
严重伤害
(h1)
很不可能(p3)
微小风险(t)
低级风险(l)
中级风险(m)
不太可能(p2)
低级风险(l)
中级风险(m)
高风险(h)
明显可能(p1)
中级风险(m)
高风险(h)
禁止(i)
第8篇 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 定义
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 取样安全管理
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
(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 分析安全管理
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发生意外时,人员顺利疏散。
3、对于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样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及高温设备,严格管理。样品多时应集中存放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风通道,应使用防爆电器,安装防爆开关的分析室。
4.化验员工作期间按规定劳保穿戴整齐,进入装置区及上罐取样严禁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5、取样检测要在规定时间内分析完成,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6、化验员要熟悉分析室内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品质化验中心
2022年5月8日
第9篇 生产运营分析管理规定
1目的
加强电厂生产运营分析管理,健全运营分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电厂科学、合理、规范的运营分析管理体系,实现发电设备的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生产部、各电站。
3 丰水期、枯水期及平水期划分规则(不同流域对此划分不同)
3.1枯水期:十一月、十二月、一月、二月
3.2平水期:三月、七月、八月、九月
3.3丰水期:四月、五月、六月、十月
4 分时电量结构划分规则
4.1尖峰时段:19:00-22:00
4.2高峰时段:08:00-11:00和15:00-19:00
4.3平谷时段:07:00-08:00、11:00-15:00和22:00-23:00
4.4低谷时段:23:00-07:00
5 经济运行指标的确定、分解与下达
5.1经济运行指标有:发电量、机组发电耗水率、水能利用率、综合厂用电率、峰谷比值、平均电价。
5.2发电计划根据每月的来水预测,参考历史同期发电情况,按照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制定月度发电计划指标。
5.3 将每月的目标下达相关分部,分部实现计划指标日控制。
6水情及雨情预报要求
6.1每天对水情测报系统各站点的通讯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通讯中断立即通知维护人员处理,并汇报公司梯调值班室,确保系统通讯畅通、数据准确。
6.2对上游各站的雨量和流量进行统计、做好日分析工作。
6.3及时了解上游水电站入库、出库情况。
6.4查看历史资料,结合收集的雨、水信息进行分析,提高水情分析准确率。
7减少水力损失的措施
7.1结合中长期天气预报实施优化调度,抬高水库水位运行,降低发电耗水率。
第10篇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业前危害分析,控制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健康和安全,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及承包商生产和施工作业场所所有的现场作业活动。
第四条 凡是作业前需要编制hse作业计划书的项目,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作业活动:
(一)新的作业;
(二)非常规性(临时)的作业;
(三)承包商作业;
(四)改变现有的作业;
(五)评估现有的作业。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 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 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 员工接受工作前安全分析培训,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三章 工作任务初步审查
第九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提出需要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流程图见附录a。
第十条 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一条 若初步审查判断出的工作任务风险无法接受,则应停止该工作任务,或者重新设定工作任务内容。
第十二条 一般情况下,新工作任务(包括以前没做过工作前安全分析的工作任务)在开始前均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如果该工作任务是低风险活动,并由有胜任能力的人员完成,可不做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分析。
第十三条 以前作过分析或已有操作规程的工作任务可以不再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但应审查以前工作前安全分析或操作规程是否有效,如果存在疑问,应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四章 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五条 生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指定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组长,组长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管理、技术、安全、操作人员组成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任务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的操作规程。
第十六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明确作业内容并将工作任务分解为若干工作环节或步骤;
(二)识别各关键环节(步骤)中的危害因素及其影响;
(三)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是否为可接受风险;
(四)制定风险消减、消除和控制措施以及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五)进行沟通,确保参与作业的每一个人都清楚这些危害、风险控制及应急处置措施。
条十七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安排,分解工作任务,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第11篇 储运油品装卸、化验分析操作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全过程的流程管理,确保标准化操作,进而提高公司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配合石化营销公司做好营销服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进出厂、原料/辅料、中控、成品油装卸与化验分析。
3.职责
3.1生产调度室负责过磅及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的全程的协调、生产调度室与管理。
3.2安环科门卫人员负责车辆进出厂的控制与管理。
3.3储运负责进出厂(原料、成品)车辆的取样、装卸车流程操作与控制。
3.4质量化验室负责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监督)取样及化验分析,确保数据准确、快速传递。
4.操作要求:
4.1车辆进出厂及过磅
4.1.1车辆到达公司门口,按秩序停车登记,安环科门卫人员必须快速及时地对登记车辆进行检查,开具进厂登记证(出厂车辆办理出厂手续),确保每次登记时间不超过3分钟。
4.1.2安环科门卫人员保持公司内道路畅通,确保进厂车辆登记(轻车过磅后)1分钟内到达地磅(门卫),8分钟内从地磅到达卸车区(或从卸车区到达地磅);
4.1.3车辆到达地磅按要求停稳后,储运监磅员迅速按公司《计量管理规定》要求对其进行检查,生产调度室/销售部过磅员及时登录车辆业务信息予以过磅,确保每车过磅时间不超过2分钟。
4.2取样、留样及化验分析与质量控制
4.1.1公司内车辆进入卸车区域后,储运操作工必须协调车辆在3分钟内完成现场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的正常停放,同时5分钟内通知调度安排取样;质量化验员接到生产调度室通知后必须在30分钟之内到现场取回样品并做好留样,同时做好分析检验准备工作,具体流程与要求:
4.2.2.1进厂原料、辅料的质量控制
4.2.2.1.1取样及留样
进厂原油、常减压燃料油及催化料的取样及留样由储运操作工负责,外采渣油的取样化验室负责,进厂辅料的取样由质量化验员完成。
4.2.2.1.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进厂原料、辅料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执行新疆美汇特石化产品有限公司《产品检验规范》或合同规定,各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所有项目必须确保在300分钟内分析完成。
4.2.2.1.3结果记录、判定、传递
每个原料、辅料按规定要求分析项目分析结束后及时填写各分析项目原始记录,并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及时报送储运及公司生产调度室,当班班组将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录入nc系统。
4.2.2.2各装置中控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2.1取样及留样
中控产品的取样由各生产装置操作工完成,质量化验员负责过程抽样监督,取样频次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
质量化验员负责所有进装置及半成品、产成品馏出口样品的留样及销毁。留样时间不少于24小时(气体样除外)。
4.2.2.2.2样品分析
质量化验员负责中控产品的分析检验,具体分析项目、分析频次及控制指标严格执行公司《产品检验规范》要求,各项目试验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2.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中控所有分析项目在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生产车间。当班班组将样品分析结果录入电子报表及nc系统。
4.2.2.3出厂产品的质量控制
4.2.2.3.1取样及留样
质量化验员做好公司内出厂产品的取样,并依据公司《留样管理规定》做好样品留存。
4.2.2.3.2样品分析
出厂产品执行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指标要求。所有分析项目试验操作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2.2.3.3结果的记录、判定、传递
出厂产品分析过程中做好原始记录,并将分析结果填写报表,对分析结论进行判定经当班交班长审核后2分钟内将结果报送储运部。当班人员下班前将分析数据录入电子报表,同时开具出厂产品质量报告单。
4.3装、卸(控)车管理
对于分析结果无异常的车辆,储运得到分析结果后3分钟内安排车辆卸(控)车,相关部门必须保持装、卸车流程畅通,确保40-70分钟内完成卸车(含控车时间)。
4.4异常情况的反馈与处理
对于分析结果发现异常的项目,质量化验室2分钟内通知生产调度室,生产调度室2分钟内通知销售部,销售部作出让步接收/退货的处理意见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要求(时间、流程)安排卸车或退货。
5.考核
各部门建立各业务节点时间记录表,并严格依据上述标准规范做好原料、辅料、中控、产品的进、出厂在取样、化验、记录及结果传递、卸车等过程的控制与管理,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造成业务节点超时/拖延的,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扣款50-1000元,情形严重的,依据公司《事故责任追究管理办法》及其补充规定、《员工激励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给予处理;对于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优化流程提高油品装卸、化验分析工作效率的行为,依据公司《员工激励管理定》相关要求给予奖励。
6.本制度由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起草、制定、修改、解释,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查通过后颁行。
第12篇 生产分析管理标准规定
生产分析管理标准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production analysis
2003-07-31发布2003-08-01实施
珠 海 发 电 厂 发 布
前言
根据企业标准化管理要求及我厂实施的实际情况,本标准是对原2000年发布的《运行分析管理标准》进行了修订,并增加了设备管理分析及生产经营分析等内容。替代原有的管理标准。
生产分析由运行分析、设备管理分析和生产经营分析组成,分别由运行各级岗位人员、维修各级岗位人员、生产经营部各级岗位进行分析。本标准对我厂各部门、各级岗位生产分析内容、职责等作了规定。本标准的实施,使各部门生产分析的职责分工更加明确,进一步提高了我厂系统和设备的安全性能、运行水平、管理水平和健康水平,确保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
本标准由标准化工作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发电商务分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发电商务分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琦、杨旭升、郭永雄、张淑萍
本标准审核人:马纯
本标准批准人:岑建培
珠 海 发 电 厂 企 业 标 准
生产分析管理标准
management standard for production analysis
q/zhh-31-203-sj.01-2003版次/修订状态:a/0
1范围
生产分析由运行分析、设备管理分析和生产经营分析组成,分别由运行各级岗位人员、维修各级岗位人员、生产经营部各级岗位进行分析
本标准规定我厂各部门、各级岗位生产分析职责。
本标准适用于各部门、各级岗位及有关人员。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工业法规》
《运行规程》
《机组运行维护手册》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各级运行岗位分析职责
3.1.1运行分析的基本任务
3.1.1.1分析安全生产情况:结合电业生产的特点,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第一”的思想,及时分析影响安全生产和各种因素,研究改进办法,采取对策,防患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3.1.1.2分析设备的健康情况:监视设备异常现象,及时分析和发现设备缺陷及现有缺陷的发展趋势,以便采取对策。
3.1.1.3运行经济性:认真开展运行经济分析工作,安排好全厂设备及各公用系统的合理运行和经济调度,不断提高经济水平。
3.1.1.4分析运行管理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运行管理工作,使全厂各方面的工作都能面向运行,为生产第一线服务。
3.1.2各级人员的职责
3.1.2.1我厂运行分析为:岗位分析、机组分析、专业分析、值长分析、运行部分析、厂部分析等六种。
3.1.2.2运行岗位分析
3.1.2.2.1每班至少进行一次岗位记录及仪表分析。
3.1.2.2.2分析值班期间异常现象和原因及应采取的对策。
3.1.2.2.3分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影响因素,运行调整的经验和教训。
3.1.2.2.4分析运行方式是否合理,运行参数是否在规定范围内,变化是否正常。
3.1.2.2.5将分析的结果和采取的措施记录操作纪录簿,对重问题要及时汇报主值。
3.1.2.3机组分析
由主值进行如下分析:
3.1.2.3.1班分析:主值应根据前几个班本单元的设备运行方式,生产上的经验和教训。综合归纳本班本单元的生产注意事项及事故预想,布置本单元各值班人员执行。
3.1.2.3.2值班期间:主值每班应至少对管辖设备全面检查一次,听取各岗位对本单元设备运行情况的汇报,综合分析设备运行状况,异常情况,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对策,对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并做好记录。
3.1.2.3.3交班前的分析:主值在交班前应全面检查一次各岗位的工作完成情况,听取汇报,全面分析总结本单元生产经验教训,并做好记录。
3.1.2.3.4班后及学习班的分析会议:主值在班后及学习班的会议上,应组织分析本单元的安全情况,总结经验,讨论措施,以利再战。
3.1.2.4专业分析
由运行主管工程师负责。
3.1.2.4.1日分析:运行主管工程师,每天应亲自到现场检查,听取汇报,审阅各主值的操作纪录簿,全面了解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对策。
3.1.2.4.2周分析和月分析:各专业主管工程师应在每周和每月定期召开运行分析会,分析本周和本月的安全经济情况。专业主管工程师要对本专业的规程标准执行情况进行评议并提出讲评意见,推广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操作经验,不断的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3.1.2.4.3专题分析:根据生产上出现的某些重大问题,由专业主管工程师组织召开专题分析会,由运行白班值长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讨论问题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3.1.2.5值长分析
值长在当值期间应亲自检查主要设备及其重要辅助运行情况,听取主值的汇报,分析设备系统运行方式、负荷分配、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经济调度协调全值工作,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注意做好分析记录,将重要问题及时汇报厂领导。
每月召开一次本值主值、安全员、节能员会议,分析本值安全经济生产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布置下月工作等。
3.1.2.6运行部分析
运行分部主任和各专业主管工程师(技术员),每天应深入生产现场,调查研究,分析设备运行状况、系统运行方式、各种异常现象以及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等,指导各运行值采取措施,对关键性问题应提出办法,并汇报厂领导组织解决。
3.1.2.7厂部分析
每月由主管生产的副厂长主持召开运行分析会议一次,主管工程师(技术员)、效率工程师、白班值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分析运行管理、安全经济生产方面的经验教训,检查生产技术工作、经营管理工作、检修工作等与安全经济运行相互影响的各种因素,找出经验教训,研究工作的措施。
3.1.3运行经济分析的主要内容
3.1.3.1锅炉
3.1.3.1.1各运行炉减温水运行情况,吹灰器使用情况。
3.1.3.1.2给水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安全经济,注意减少管道压降,减少给水泵电耗。
3.1.3.1.3分析锅炉燃烧调整方面的经验教训,提高锅炉效率,降低燃油、燃煤消耗指标。
3.1.3.1.4分析研究制粉系统正确的调整方法及最佳稳定状况,降低制粉电耗。
3.1.3.1.5排渣冲灰系统合理开停,降低用水量和电耗。
3.1.3.1.6分析以下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锅炉效率、灰渣可燃物、飞灰可燃物、排烟温度、主汽压、再热汽压、主汽温、再热汽温等参数合格率、点火及助燃用油量、送引风机耗电率、制粉系统耗电率、除灰耗电率、炉烟含氧量。
3.1.3.2汽机
3.1.3.2.1凝结器运行情况分析。
3.1.3.2.2汽轮机通流部分清洁状况分析。
3.1.3.2.3循环水泵合理开停情况分析。
3.1.3.2.4分析以下主要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汽耗率、溶氧合格率、真空度、过冷却度、端差、高压加热器投入率;给水温度、给水泵、循环水和凝结水泵耗电率;汽泵汽耗率。
3.1.3.3电气
3.1.3.3.1厂用电率、厂用电压、发电机动率因素、完成发电任务情况等的分析。
3.1.3.3.2平稳调度负荷、以配合全值省煤节电。
3.1.3.3.3厂用电各高、低压系统、网络运行方式的安全可靠性、经济性、灵活性的分析。
3.1.3.4化学专业
3.1.3.4.1全厂汽水损失率分析。
3.1.3.4.2除氧器、给水ph、碱度调整均匀情况分析,给水、凝结水含氧量分析。
3.1.3.4.3酸、碱、补给水等经济指标的分析。
3.1.3.4.4分析以下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制水合格率、自用水率、排污率、汽水损失率、蒸汽品质合格率、酸耗、碱耗、入厂煤及炉前煤分析、生水补充水量水质分析等。
3.1.3.5值长
3.1.3.5.1全厂生产系统经济调度,单元机组组成间经济负荷调配,除低各项消耗指标情况分析。
3.1.3.5.2主系统运行方式是否安全经济。
3.1.3.5.3与系统调度密切配合,使设备在安全经济状况下运行。
3.1.3.5.4主蒸汽系统、给水系统、循环水、补给水系统运行方式的分析。
3.1.3.5.5合理调度上煤方式,稳定锅炉燃烧,降低燃油消耗。
3.1.3.5.6正确调度机组启停,减少空载损耗、排汽损失,减少点炉用油等情况分析。
3.2各级维修岗位设备管理分析职责
3.2.1设备管理分析的基本任务
设备管理分析是确保机组长周期安全、可靠、经济、连续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工作。设备管理分析通过对设备的缺陷分析、设备的状态分析和性能分析,较好地掌握设备所处的状态,为不断改进设备管理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也为确定合理的设备各类检修周期、确定设备的技术改造,从而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安全和可调性,为机组长周期连续稳定运行提供一个坚实的技术基础。
3.2.2维修部各岗位的设备管理分析
3.2.2.1点检员岗位设备管理分析
3.2.2.1.1根据定、点检管理标准,认真填写设备点检日记,各点检员(包括主点检员)每月编写一份所辖设备的设备状态分析报告,对所辖设备的状态进行评估和预测。
3.2.2.1.2在对每月的设备检修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编写一份设备检修分析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检修质量、外包队管理情况、备件费用、存在影响维修生产的因素及建议等方面。
3.2.2.1.3对发生的主要缺陷、异常、障碍、事故及重复频发性的设备故障,机组强迫停运和主、重要辅机长时间失去备用,需进行专题分析并提交专题分析报告,集中维修综合管理室。
3.2.2.1.4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后或主要设备、机组检修后应根据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评估分析,并提交有关图纸资料和分析报告。
3.2.2.1.5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后,对其的应用结果应进行专题评估分析并提交分析报告。
3.2.2.2专业主管工程师岗位设备管理分析
3.2.2.2.1每月查阅点检员的设备点检日记,并签署自己的分析和改进意见。
3.2.2.2.2每月审阅点检员编写的设备状态分析报告、设备检修分析报告和各类专题分析报告。
3.2.2.2.3每月汇总、编写本专业的设备状态分析报告、设备检修分析报告和各类专题分析报告。
3.2.2.2.4每月审改点检员针对短时间无法处理的缺陷和问题所提出的初步应对措施或方案。
3.2.2.2.5每季度对本专业设备存在的危险点和薄弱点以及设备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并提交专题分析报告。
3.2.2.3设备管理部门主任(主任助理)岗位设备管理分析
3.2.2.3.1每月召开一次班组技术员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分析一个月来设备管理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3.2.2.3.2审核每月的各类设备管理分析报告及经主管工程师修改过的针对短时间无法处理的缺陷和问题提出初步的应对措施或方案,负责编制本月本分部设备管理综合分析报告。
3.2.2.4维修部设备管理分析
3.2.2.4.1每月由综合管理室主管汇总各分部针对设备管理分析所提交的各类报告,整理出设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紧急处理的问题。
3.2.2.4.2由维修部长主持由主管以上人员参加的月度设备管理分析会,针对整理出来的设备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需紧急处理的问题和各分部提出的方案、对策进行专题讨论,并最终编写成维修部的月度设备管理分析报告。
3.2.2.4.3对维修部月度设备管理分析中要求落实的措施由维修综合管理室负责跟踪和督促实施(每周五专题跟踪),并在下次月度设备管理分析会中汇报措施的落实情况,以便对未能落实的措施进行分析讨论,提出进一步的措施。
3.3生产经营部各分部生产分析
3.3.2生产经营部各分部的生产分析
3.3.2.1发电商务分部生产分析
3.3.2.1.1每月负责编制上一月的生产计划完成分析月报。对主要生产经营指标的每月计划完成情况、累计完成情况、同比去年情况、发电量分析、下月生产计划等方面进行汇报。
3.3.2.1.2每星期一负责编制每周电厂发电情况分析表。对每周发电情况及因中调原因的欠发电情况、因机组降低出力影响的电量情况以及全月的电量预测等进行分析,并及时提供每周的厂用电率、补水率等指标。
3.3.2.1.3每季度负责编制技术经济考核表。为我厂月度考核提供主要生产经营指标计划完成情况。
3.3.2.1.4每季度负责编制生产经营综合分析报表及其统计分析。对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情况、发电成本进行分析,并对本季发电情况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
3.3.2.2生产经营部生产技术分部生产分析
3.3.2.2.1每月负责编制上月的生产技术指标分析报告。对可靠性指标、节能指标作简要报告与分析,对上月所做热力试验、专业技术活动做简要总结与汇报。
3.3.2.2.2每周做一次可靠性分析报告。每月做一次月度可靠性月度分析报告报送省公司。
3.3.2.2.5每季度编写一次年度节能分析报告,报送省公司。
3.3.2.2.6每月对上月月度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做一次总结,上报厂考核委员会。
3.3.2.2.7每年度编写一份技术监督分析报告。
3.3.2.3生产经营部安监分部生产分析
3.3.2.3.1每月对全厂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分析,编写《安全简报》。
3.3.2.3.2每月向安委会通报人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不安全状态,跟踪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3.3.2.3.3按“四不放过”的要求,组织对事故、障碍、异常进行分析,提出整改措施。
3.3.2.4生产经营部部长岗位生产分析
每月参加厂月度生产计划工作会,分析本月机组的运行情况、安全情况、缺陷情况和检修情况。并对本月中发生的重大缺陷、运行方式,安全生产、生产经营指标分析、节能指标、可靠性指标等进行分析,就设备的可靠性和可调性、运行管理、设备管理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
4检查与考核
4.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按厂部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及检查。
4.2本标准与有关考核制度挂钩。
第13篇 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作业人员的健康与安全,在作业前识别出作业过程中的所有危害并评价其风险,进而制定并落实相应措施,以消除、预防、削减或控制可能的风险。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规范》(q/sy1238-2009)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的炼油化工企业(以下简称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 本规定规范了炼化企业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作业前工作安全分析的范围、方法及安全管理要求。
第四条 名词解释
(一)工作前安全分析(简称jsa):是指事先或定期对某项工作任务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控制措施,达到最大限度消除或控制风险的方法。
(二)工具箱会议:是指作业人员在作业前,集中在一起,由作业负责人或技术人员对工作进行交底,同作业人员沟通工作中风险及安全措施的短暂、非正式的会议。因一般情况下都是在作业人员拿好工具箱准备作业,或坐在工具箱上开的会,所以形象的叫做工具箱会议。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炼化企业根据本规定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实施细则,各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与考核。
第七条 炼化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实施细则,对本规定提出改进建议。
第八条 承包商负责本单位作业活动的工作前安全分析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第三章管理要求
第一节工作前安全分析的范围
第九条 炼油化工装置、电力装置等运行操作有操作规程的除外,所有施工、安装、检修、装卸、搬运、装饰、清理等作业活动都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条 新开展的作业活动、非常规(临时)的作业活动必须事先针对该项作业活动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一条 当某项作业活动没有操作规程涵盖时或现有的操作规程不能有效控制风险时,应针对该项作业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二条 当改变现有的作业,应确认变更或不同的部分,补充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三条 需要评估现有作业的危害及潜在的风险时,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四条 现场作业人员均可根据当前的工作任务提出工作前安全分析的需求。
第十五条 当作业内容、步骤或程序、所使用工具和材料、作业者资质或素质、作业环境条件(包括季节、气象、温湿度等自然环境条件)相同或等同,仅作业地点和具体时间不同的重复作业,必须按照此前的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进行确认,变更或不相同的部分必须补充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二节工作前安全分析程序及要求
第十六条 所有的作业活动或具体作业项目应由属地单位负责人指定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工作任务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工作任务内容,判断是否需要做工作前安全分析,制定工作前安全分析计划。
第十七条 属地单位项目负责人在作业前选择熟悉工作前安全分析方法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从事该项作业的相关人员,组成分析小组,以讨论会方式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十八条 小组成员应了解工作内容及所在区域环境、设备和相关规程。
第十九条 分析小组审查工作计划,将作业按先后顺序划分为若干工序或步骤,搜集相关信息,实地考察工作现场。重点核查以下内容:
(一)以前此项工作任务中出现的健康、安全、环境问题和事故。
(二)工作中是否使用新设备。
(三)工作环境、空间、照明、通风、出口和入口等。
(四)工作任务的关键环节。
(五)作业人员是否有足够的知识、技能。
(六)是否需要作业许可及作业许可的类型。
(七)是否有严重影响本工作安全的交叉作业。
(八)其他。
第二十条 分析小组针对每步工序,识别每项任务或步骤所伴随的危害因素。识别危害因素时应充分考虑人员、设备、材料、方法、环境五个方面和正常、异常、紧急三种状态。
第二十一条 按照发生机率和严重性对存在潜在危害的关键活动或重要步骤进行风险评价。根据判别标准确定初始风险等级和风险是否可接受。风险评价应选择适宜的方法进行。
第二十二条 分析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危害因素,考虑现有的预防/控制措施是否足以控制风险。若不足以控制风险,则提出改进措施并由专人落实。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控制措施的优先顺序。
第二十三条 制定出所有风险的控制措施后,还应确定以下问题:
(一)是否全面有效的制定了所有的控制措施。
(二)对实施该项工作的人员还需要提出什么要求。
(三)风险能否得到有效控制。
第二十四条 风险识别及所有控制措施制定后,应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表》(见附录a),描述每一项任务或步骤,列出方法、设备、工具、材料和技术要求,分析小组人员取得一致意见,确认签字。
第三节作业风险的沟通
第二十五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结果没有得到有效沟通、措施未有效落实、未向参加该项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交底不得开始作业。需要办理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活动,作业前应获得相应的作业许可。紧急状态下的工作任务,如抢修、抢险等,执行应急预案。
第二十六条 承包商所做工作前安全分析由承包商项目主管审批,应同步提交属地项目负责人审核备案;有工程监理的作业项目,应报监理人员审核。
第二十七条 作业前应召开工具箱会议,进行有效的沟通,确保:
(一)让参与此项工作的每个人理解完成该工作任务所涉及的活动细节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和每个人的职责。
(二)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进一步识别可能遗漏的危害因素。
(三)作业人员意见不一致,异议解决后,达成一致,方可作业。
(四)在实际工作中条件或者人员发生变化,或原先假设的条件不成立,则应对作业风险进行重新分析评价。
第二十八条 属地单位和作业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确保开工前所有风险控制措施已落实到位,召开工具箱会议的同时填写《工作前安全分析作业人员评价表》(见附录b),判断作业人员对作业任务的胜任程度。评价结果有一项不足3分,应对相应作业人员重新培训工作前安全分析相关内容。
第四节现场监控及信息反馈
第二十九条 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根据作业许可的要求,指派相应的负责人监督整个工作过程,特别要注意工作人员的变化和工作场所出现的新情况以及未识别出的危害因素。
第三十条 任何人都有权利和责任停止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或者风险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工作。
第三十一条若发现工作前安全分析过程中的缺陷和不足,及时向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反馈。如果作业过程中出现新的隐患或发生未遂事件和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分析小组重新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
第三十二条 作业任务完成后,所有作业人员,特别是作业项目负责人有义务将作业过程中新发现的危害、新采取的有效风险削减措施向分析小组报告,分析小组应进行作业项目的回顾与总结,完善该项工作的工作前安全分析,填写到《工作前安全分析表》中。
第三十三条 工作前安全分析小组应根据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提出完善该作业程序的建议,不断修订和完善,作为下次同类作业的重要指导依据。
第四章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第三十四条 各炼化企业应将本规定纳入体系审核,必要时可组织专项审核;发生偏离应报炼油与化工分公司批准,每一次授权偏离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各炼化企业应组织培训,相关员工都应接受培训;本规定在炼化企业内部及相关方之间进行沟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由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确保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检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确保取样化验人员安全,杜绝人员中毒、伤亡等安全事故发生,须对取样分析作业进行安全控制,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使用于品质化验中心所属范围内发生的取样、分析作业活动。
3 定义
本管理规定,是指动火、受限空间取样、分析化验而提供的室内外环境安全及工作活动安全而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
4 取样安全管理
1、取样前,根据所取样品性质准备取样工具和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如果现场环境恶劣,没有安全保证,可停止采样操作,并通知生产调度和岗位人员,凡发生以下情况应停止采样并立即与调度联系:
(1)取样现场通道发生障碍。
(2)无岗位操作工的配合监护。
(3)雷电、暴雨、浓雾、冰雪天气或风速超过六级以上的气候条件。
3、取样作业时必须两人同往,由运行部所在岗位当班操作工进行监护。取样前应联系好岗位操作工一同前往,操作工监护,同时告知当班班长。
4、动火、受限空间从事采样作业时,应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采样,须有一人监护,确保安全后方可作业。
5、登高采样上下阶梯时,一手扶梯,确保安全。
6、取样检测的过程要有照片记录,分析数据要注明取样位置和取样时间。
7、使用便携式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检测仪进行分析的,选配检测设备要与风险分析出的危害气体种类相匹配,并经与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必要时应使用两台仪器同时检测。
8、对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易燃易爆容器及场所、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缺氧的封闭、半封闭设施(反应器、塔、釜、槽、罐等)的入口,必须实现取样现场有人监护、并有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5 分析安全管理
1、动火、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的气体取样检测分析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明确取样分析项目和标准、取样及检测方式。确保检测仪器定期检测,保证其完好性。
2、环境要求:操作室应具有良好的通风及排风通道。有良好的采光,照明和防爆设施,给水排水满足需要。疏散通道畅通,保证发生意外时,人员顺利疏散。
3、对于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样品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及高温设备,严格管理。样品多时应集中存放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排风通道,应使用防爆电器,安装防爆开关的分析室。
4.化验员工作期间按规定劳保穿戴整齐,进入装置区及上罐取样严禁携带无关物品进入。
5、取样检测要在规定时间内分析完成,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6、化验员要熟悉分析室内消防器材的适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品质化验中心
2015年5月8日
第15篇 物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办法规定
物业集团作业文件文件
物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办法
一、数据统计:
1. 根据从被调查业主/用户收回的《物业管理服务调查表》对调查项目中'服务态度'一栏'总体评价''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统计出来的数据,将前三项评价相加的户数和后二项评价相加的户数,计算出所占的百分数,得出服务态度满意率。
2. 由于各小区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同,《物业管理服务调查表》发放到被调查业主/用户手中,被调查业主/用户往往分不清服务情况,会在没有服务的项目上打'√'。所以在统计时,要将没有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评价结果剔除,不再进行统计。
二、服务态度满意率计算公式:户数÷调查总户数×100=百分比
三、服务态度满意率结果:
服务态度一栏中被调查业主/用户对'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认同占发调查表总户数80%以上的 ,'不满意、很不满意'认同占发调查表总户数20%以下的,视为服务态度满意率为80%以上。
四、数据分析:
1. 将各小区统计出来的服务态度满意率汇总,可反映出各小区顾客对物业管理服务态度的满意程度。
2. 根据各小区享受同一服务、'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和'不满意、很不满意'的人数分别算出的百分比,再相加取其平均值,分析出公司在某一服务项目上的总体管理水平。
3. 将反映各小区服务项目的满意率分为五个档次列表,为19.9%以下、20~39.9%、40~59.9%、60~79.9%、80%以上。并分别列出在各档次中的服务项目。根据列表情况,分析出服务中存在的差距,并提出努力方向及整改要求。
39位用户关注
62位用户关注
95位用户关注
99位用户关注
89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