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某大厦管理处会服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大厦管理处会服人员仪容仪表规定
仪表:
1、发式:头发整洁,发型大方,不染发(黑色除外),不用异
味发油,短发前不及眉,旁不遮耳,后不及衣领;长发一律盘起;
2、面容:精神饱满,保持清洁,化淡妆;
3、口腔:牙齿清洁,口气清新,上班前不吃异味食品;
4、手:不留长指甲,保持清洁,除手表、结婚戒指外,不戴其它饰物;
5、衣服:上班时统一着工装,衣着得体整洁,端正佩戴工号牌(卡)。衣袖、裤管不得卷起(实际操作需要时除外),衬衣下摆扎进
裤内。腰带为黑色,不在外腰带上戴钥匙链;
6、鞋:会议服务员穿着黑色半高(实心)跟布鞋,大厅接待员穿着黑色半高跟皮鞋,布鞋保持清洁,无破损,皮鞋表面保持光亮,禁止穿着时装鞋;
7、袜子:着肉色长筒袜,抻平整、无破洞,不露袜口(冬季可着深色袜);
8、身体:勤洗澡,无体味,香水清淡。
举止:
1、站姿:抬头、挺胸、收腹、头正、肩平、颈部伸直,面带微笑、两手自然放与西服最后一个纽扣处,并右手握左手,右手在上,左手在下,两腿伸直、加紧,两脚跟并拢,脚尖分开成30o,两腿之间不得有空隙。
2、走姿:上身应保持站姿的要求。行走时,头不要东张西望、左顾右盼,两臂自然下垂,并自然的前后摆动,幅度应适中,迈动的步子应该轻而稳,尽量减轻地面与鞋跟的摩擦声。
3、坐姿:上身与站姿的要求相同。走到椅子的面前,背对椅子,应保持站姿姿势,将两手沿臀部向下轻轻抚平衣(裙)下摆,坐于椅子距前沿的1/3处,两手自然放与两腿之上,右手在上,左手在下,右手握左手,两腿并拢,两膝盖合紧,两脚尖并拢且向里收一下,以保持坐姿的优美。如果客人在你的右侧,应将身子向右轻一下,以方便两人的交流,侧身的同时,两腿稍微侧一下,做到坐姿的优美,上身也跟着向右侧一下,两手应放与右腿之上。
第2篇 大厦装修施工管理规定
大厦装修手册:施工管理规定
2.1目的与使用范围
2.1.1为维护大厦的整体形象和全体业户的利益,确保大厦安全运作,本规定适用于本大厦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
2.2施工期及施工时间
2.2.1装修工作只限于08:00-18:00,星期日及公众假期除外。
2.2.2若施工单位需赶工期,可以书面向大厦管理处申请加班。唯时间只能从18:00-22:00止。
2.2.3所有足以发出噪音、气味之工程、材料运输、施工垃圾之运送,务必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以外进行,不得对其他业户造成滋扰。
2.3保护措施
2.3.1装修承建商必须对施工范围内的一切大厦内的结构性设施及装饰妥善做好保护。不得对该等设施造成任何危害,若有违章施工,大厦管理处有权立即终止该工程,业户必须将损害部分恢复原状,并对因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2.3.2装修工程展开前,必须先在单元筑起保护围板,围板高度与天花保持3cm距离,不得用铁钉稳定围板在天花、地板及墙壁的位置。围板必须漆上白色,并在板上张贴有关业务的资料,在整个装修期内围板出入口必须保持关闭,任何一部分不得向大厦公众走道打开;围板必须保持清洁,无损坏。
2.4施工安全
2.4.1施工期间使用之临时电源只能使用单元内供电,不能使用公共用电,且必须使用四芯橡皮电线及电制箱,其电线必须有足够负荷能力,电制箱内必须附有闸刀开关、漏电保护开关等安全设施。若装修机具用电容量超过该回路额定电量,由管理处另行安排。
2.4.2安装电工、焊工、起重吊装工和电气调试人员等,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根据政府相关规定持证上岗。
2.4.3装修承建商在施工前必须配备足够的手提灭火器具(每100平方米不得少于两个)。
2.4.4施工期间不得将过量油漆或危险品存放于施工范围内,只可存放当天所需用量,用剩的必须当晚运离单元。
2.4.5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箱及有关急救药品。
2.4.6施工现场严禁追逐、打闹、推撞,以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
2.4.7工作完毕后,请关妥所有门、窗、水龙头及用电开关,方可离开,以策安全。
2.5物料运送
2.5.1运送货物时,必须听从大厦管理处人员指挥及安排,并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的通道。
2..5.1.1一般情况下,业户可在大厦管理处指定时间内于卸货区使用货梯进出物料。
2..5.1.2业户之运输车辆在进入车场半小时内装卸货物可免费处理,唯超逾此时段即按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
2.5.1.3倘若业户需要较长时间使用货梯,应提前24小时通知大厦管理处,以便作出安排。
2.5.2所有散装物料,如水泥、沙石、垃圾等,必须使用适当容器运载,不得污染环境。
2.5.3运送时,大厦只允许使用橡胶轮手推车,其余足以损坏大厦公共设施的手推车均一律禁止使用。同时,严禁将货物在地面拖行。
2.5.4所有废料、废液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规进行处理,不得弃置于大厦任何范围。
2.5.5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6废料排放
2.6.1施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碎料、垃圾等必须自行清理,不得弃置于大厦垃圾收集站,严格保持公共走廊或任何公共区域的畅通和整洁,并应防止尘埃及异味随意飘溢,影响大厦其他业户。
2.6.2施工产生的废液,若属油料类,则按2.6.3处理;若属污水类,则必须经隔渣处理,去除固形物后倾倒于大厦指定位置。
2.6.3大厦不提供临时垃圾收集点,业户及其装修承建商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通道按照政府相关规定自行直接从业户单元将施工碎料、垃圾等运至政府指定之垃圾站。
2.6.4运送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途经通道,不得在大厦公共区域弃置任何物品。
2.7噪音及气味管理
2.7.1施工期间,单元大门必须保持关闭,以减少噪音。
2.7.2在正常办公营业时间内,严格控制拆墙、钻、凿及捶打工程。若大厦管理处认为有需要,亦有权要求停止前述以外之其他噪音工程。装修承建商必须配合。
2.7.3未经大厦管理处允许,不得在装修单元内进行所有发出异味的工程,如油漆。施工单位若进行气味工程,必须在正常营业办公时间外进行,且应该在最短时间内驱散气味,如使用排气扇。
2.8动火证的申请
2.8.1当需要进行烧焊等明火作业时,必须提前24小时向大厦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经大厦管理处现场勘察检查合格并书面批复后,方可进行。
2.8.2承建商必须委派一名现场监焊人,负责监督并落实现场安全措施。
2.8.3每个明火作业点必须准备足够及合用手提灭火器。
2.8.4做好排烟措施。
2.8.5动火证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7天。
2.8.6《装修动火许可证》必须张帖在施工现场明显位置。
2.9洗手间的管理
2.9.1施工工人必须使用大厦管理处指定洗手间,不得擅自使用其它楼层洗手间,并应保持洗手间之整洁。
2.9.2业户及其承建商必须严格监督施工工人,不得践踏洗手台、座厕、座厕板、尿槽等所有洗手间设施;并且不得抛掷或倾倒任何杂物进入洗手盆、座厕、尿槽、地漏,以免堵塞上述位置。
2.9.3严禁在洗手间进行任何清洗行为。
2.9.4装修单元内有供水管道的,则仅能使用单元内供水,如没有供水管道则应用有盖的容器到管理处指定位置取水,运输过程中不能沾湿公共走道或其它单元,同时做好排水措施。严禁为取水方便,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擅自拆卸水龙头等设施或接驳水管。
2.10其他禁止行为
2.10.1严禁私自接驳电源。
2.10.2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或电炉煮食及烧水。
2.10.3施工人员只可在施工范围内活动,严禁于大厦其他范围内游荡。
2.10.4不得在公共地方用餐、聚集闲聊、蹲、坐或睡觉。
2.10.5施工现场不准吸烟、吐痰、住宿、随地便溺。
2.10.6严禁随意使用单元之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消防用水施工。
2.10.7未经大厦管理处同意,业户及其承建商不得于公共区域或面向公共区域展示、悬挂任何带有广告性质之招牌或标识。
第3篇 小区大厦车辆交通管理规定
为了维护小区/大厦交通秩序,保持小区/大厦安静、整洁和道路畅通,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行物业管理与公安交通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小区/大厦内的车辆停放管理工作,严禁乱停乱放,防止车辆丢失或损坏。
二、 建立机动车通行证制度,禁止无关车辆通行,业主车辆需在车窗前张贴小区通行证。外来车辆进出小区实行换证登记、放行制度。
三、 服从现场管理员的现场管理和指挥,车主需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按规定地点依次有序的停放车辆。
四、 小区/大厦内行驶车辆应按规定减速慢行,不得鸣号和超速超车,车辆交会时应相互避让,注意行驶安全。
五、 小区/大厦内设有固定、临时停车位,业主需在固定车位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进入大厦/小区时应按规定停放在临时停车位内,并缴纳一定的停车费用。
六、 小区/大厦内停放车辆实行有偿服务,物业公司只收取车位使用费,不承担车辆及财物的保管义务。对大厦/小区内车损事故,物业公司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理赔工作,不承担车主的车损赔偿责任。
七、 非停车位禁止停放任何车辆(自行车、摩托车),因违章乱停乱放造成事故或失窃的,由车辆使用人自行负责;因违章停车,造成车辆堵塞及其它责任的,物业公司有权报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八、 车主在停放车辆后,应及时锁好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将贵重物品遗留在车内,对违反规定造成失窃的,物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九、 小区/大厦实行人车分流(单向行驶)管理,业主、家属及来访者不得在主干道练车、玩耍和做影响道路安全的行为,保证小区/大厦内的道路交通安全。
十、 除装修、搬家外,禁止货运车辆进入小区/大厦,出租车不得进入小区/
第4篇 商业大厦人员控制管理规定
公共安全(商业大厦人员控制与管理规定)
一、总则
确保商业大厦正常的办公、生活秩序,营造良好的商业生活环境
二、商业大厦特点
(一)办公期间人员集中,非办公期间人员少;
(二)人员复杂,流动量大;
(三)不稳定性。
三、控制与管理
(一)商场人员控制与管理
1、营业期间
(1)员工:上、下班时,在规定的时间从指定的通道进、出场;
(2)顾客:按照商场指定的通道进、出场;
(3)装修作业人员:按照商场指定的通道凭证进、出场;
(4)商场外送员:按照指定的通道,凭商场签发的送货卡进、出场;
(5)外单位服务人员:按指定的通道送到指定的地点,禁止进入商场。
2、非营业期间
(1)商场员工:如需进场必须是和值班经理、防损员等一起出入场;
(2)施工、维修人员:凭商场签发的《施工许可证》进商场,出场时防损员应严格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商场必须派人监督;禁止施工人员在场内流窜,做到即完即走即清。
3、商场人员管理
(1)商场员工不得乘坐客梯、扶手电梯,当班人员和着工装员工不得从正门进出;
(2)员工在岗位上不得聊天和相互窜岗;
(3)出场时需从指定通道经过严格检查方可离去;
(4)保证有充裕的值班人员监守各自的岗位;
(5)防损员离场时必须在指定的地点集合,不得单独离场;
(6)对进入商场的顾客,防损员应严密监视其动机,对可疑人员要进行跟踪、观察直至离开商场;
(7)防损员应控制客货梯的载客量,注意行人的安全;儿童乘座需有大人陪同,禁止儿童在电梯上玩耍;
(8)商场促销期间,防损员应控制人员出入,防止发生混乱或不法犯罪分子作案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9)当商场发生突发事件时,防损员应立即疏散场内顾客,严格控制好进出口,除紧急援救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10)营业结束时,防损员应认真清场,特别是仓库、更衣室等隐蔽场所的清理必须干净、彻底。
(11)顾客不得进入商场非营业区域或将商品带入洗手间等监控盲区;
(12)离场顾客应从电子探测器或指定的通道通过,出现可疑情况应要求顾客协助检查直至将问题了解清楚方可离去;
(13)违反商场管理规定的顾客防损员应制止、劝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写字楼人员控制与管理
1、办公期间
(1)业主(住户):护卫员识别后进入大厦;
(2)物业使用人:护卫员识别后进入大厦;
(3)来访人员:护卫员根据来访人的衣着、相貌、仪态、表情等认真识别后,视情况登记后进入大厦;
(4)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人员的控制与管理》执行;
(5)社会服务类人员(如送餐、水、特快专递、地产中介、收废品等)
①长期类:凭管理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入大厦(办理出入证应提供营业执照、负责人和服务人员的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相片)
②临时类:护卫员登记有效证件进入大厦,并进行跟踪直至离开;
(6)特殊类人员(政府执法人员,公、检、法等人员):
①护卫员识别证件,与管理处或辖区派出所人员联系后进入大厦;
②'110''119''120'等工作人员直接进入大厦。
(7)除业主(住户)、物业使用人外,所有进入大厦的人员一律实行跟踪程序直至离开;
(8)禁止闲杂人员在楼层、大堂等公共场所滞留;
2、非办公期间
(1)访客经被访者同意后,一律登记有效证件进入大厦;
(2)大厦加班人员一律在管理处登记,否则谢绝进入大厦;
(3)其他人员严格按照'1'类的有关人员办理后进入大厦。
第5篇 小区大厦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
小区(大厦)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
为了保障全体业主的利益和小区(大厦)管理秩序,特根据政府有关法规的精神,制定住所二次装修的管理规定如下:
1.二次装修必须办理报批手续
1.1业主如需进行二次装修,必须先向管理处索取并填写《装修施工申请表》,详列工程之承建商、具体工程事项(图例)及工期。管理处将在不违反有关法规、不影响楼宇结构、整体外观和其它单位利益的情况下给予审批。
1.2承建商需向管理处提供作业人员身份证明,并缴付施工保证金。施工保证金的收取在于确保施工作业中不会损坏小区(大厦)的公共设施和影响其装修内容,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告知管理处并征得许可)。
1.3承建商在获得管理处批准并办理好作业人员临时出入证之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小区(大厦)内有关公共秩序、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2.二次装修必须保证结构安全和外观统一。
2.1施工中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楼宇原有的供水、供气管路、电气、通讯、视频线路以及安全有关的保安设施、消防设施等擅自进行拆装或改动;禁止在靠电梯井和电表管道间砖墙打洞、削墙安装壁柜,以免破坏砖墙强度,威胁电梯及管路、电路安全。
2.2不得将外阳台、窗户、外墙作任何更改。空调机必须安装于原有设计之空调机位或管理外指定的统一安装位置,若需要堵掉空调预留孔,必须用颜色与外墙相近的材料,以保持楼宇外形之整齐美观。
2.3业主如需安装进户防盗门,为了整齐美观,须由管理处统一组织安排,请业主到管理处登记选择。
2.4根据政府规定,业主不得安装防盗网;如情况特殊确需安装,在保证不破坏楼宇整体外观的前提下,只能装在铝金玻璃门窗内侧,厅阳台允许在紧贴铝金推拉门安装拉闸门,其颜色规定为白色或无色。
2.5未获管理处书面许可不得在楼宇之外墙、天台、阳台外侧及其他任何公共地方贴挂支立旗帜、广告、标语、天线或其他有碍观瞻之物品。
3.装修施工管理
3.1住宅装修施工期限:中小工程为20天,较大工程为30天,最长不得超过60天;如确需延期要办理延期手续。每天施工时间为上午八时至十二时,下午二时至晚上八时。
3.2进行户内装修作业,应关闭门窗,减少噪音与尘土对他人的影响。、
3.3使用电梯搬运装修材料或清运装修垃圾时,应严格遵守《电梯使用管理规定》,并使用管理处提供的专有搬运车搬运;从楼道搬运东西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撞坏墙面、灯具、扶手;装修垃圾必须用袋子装好运到管理处指定的垃圾场,由管理处统一清运。
3.4严格遵守装修有关规定,不得乱倒垃圾,不得损坏、污染地面与电梯,不得从楼上往下抛弃任何物品,不得占用、阻碍任何公共场所、通道或造成公共地方、公共设施的任何损坏;保持小区(大厦)整洁。违者管理处将视情予以处罚,并责令赔偿损失。
3.5晚上8:00以后管理处对大楼进行清场,未经管理处同意,装修施工人员不得在楼内逗留或留宿。
3.6为了防火、用电安全以及保证楼内卫生,禁止施工人员在楼内烧煮东西,违者没收器具并罚款。
3.7装修施工用电用水,应使用业主户内之电源、水喉,不得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违者照章罚款。
3.8户内电器之安装必须考虑原有供电线路仪表之负荷容量,必要时应请管理处之专业人员给予检视。
3.9对违反本规定及本小区其它管理规章的承建商,管理处将视情节扣罚其施工保证金乃至责令其停工退场。同时,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或承建商)拆除违章之装修或修复造成之损坏。
3.10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理堵塞、渗漏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或造成人员伤害等,皆应由该业主负责修复赔偿和善后处理,故建议业主对装修承建商常加督导。装修工程完工后,如发现了上述问题,仍由装修责任人负责修复。
3.11关于施工收费:业主在办理装修申请手续时,应缴付施工保证金(视装修工程量大小而定)。另外,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视垃圾量多少而定)、装修管理费每天(指施工期间)。施工保证金在工程结束一个月后,经管理处验收,如无违章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在扣除垃圾清运费和装修管理费后退回。
4.其它
4.1据本管理处与电信局事先协议,业主新装电话或移机必须在本管理处办理手续才能给予安装(装机费与移机费按电信局规定)。
4.2业主如有需要,可要求管理处为其接洽承建商,以保证承建商之专业素质。
第6篇 某大厦货梯使用管理规定
大厦货梯使用管理规定
1.如客户使用货梯,须提前先向管理中心客务部提出申请,由客务部统一安排货梯使用时间。
2.客户运送货物用符合以下规格:重量不可超过1500kg,高度不可超过200cm,宽度不可超过120cm,深度不可超过170cm,严禁野蛮装卸,超重使用。
3.客户使用货梯应对电梯设施进行保护,不得划伤轿箱壁或天花板,对违反者我物业管理中心保留要求赔偿的权利。
4.装修单位在运送施工垃圾时,要将施工废料装袋,并保持货梯内的卫生清洁。
5.客户安排搬家或二次装修运料等需长时间占用货梯的情况,需安排在工作日的晚18:00以后,并提前在物业管理中心客务部申请《货梯使用申请单》,客户须按照《货梯使用申请单》内所规定的时间使用货梯。
6.货梯应实行24小时专人专管制度,在无人司梯时严禁运货人擅自使用,以保证人员安全。
7.在大厦发生火灾或火警时,货梯严禁运货使用,将作为消防电梯以备消防人员使用。
第7篇 华兴贸易大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员
1.讲究交通公德和职业道德,文明驾驶,礼貌行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民警指挥。
2.坚持车辆'三检制度',安全设备保持齐全有效,不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车容要保持整洁。
3.要随身携带驾驶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严禁将车交给非司机驾驶。
4.驾驶车辆时要精神集中,不超速行驶,不强行超车,不闯单、禁行线,不接打移动电话或查阅寻呼机信息,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开车。
5.驾车行经人行横道、电、汽车站或车多人多的繁华街道,要减速慢行或停车避让。
6.要安全礼让礼宾车队,严禁穿插礼宾车队。
7.遇有大型*活动时,进出停车场要听从交通民警指挥,按指定路线顺序行驶,依次停放,驾驶员不得随意离开,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修车。
8.停放车辆要按规定,严禁乱停乱放,停放时要关闭电路,拉好制动器,锁好车门,确保安全。
9.行车中发生交通事故要积极抢救伤者,并及时报告值勤交通民警或打'122'报警电话。
10.认真遵守《北京市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到交通支、大队进行登记备案。
二、骑车
1.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
2.各行其道,在没有划分车道的路上,要靠右边行驶。
3.通过路口要严守信号,停车不越线,不绕信号行驶。
4.不逆行,不扶肩并行,不双手离把骑行,不攀扶其它车辆,不在便道上行驶。
5.穿四条以上机动车道或中途车闸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6.转弯时要伸手示意,不抢行猛拐。
7.车不带人,载物不违章。
8.要礼让礼宾车队,不准穿插礼宾车队。
9.停车不乱放,划线停车的区域要在线内码放整齐。
10.车铃、闸、锁、牌要齐全有效。
三、行人
1.讲究交通公德,遵守交通法规,严守交通信号,听从交通民警指挥。
2.行人外出时,须在人行道内行走,在没有人行道的地方要靠路边行走。
3.过马路须走人行横道、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在设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地方,要严格遵守信号。在没划设人行横道的地方横过马路时,要注意来往车辆,不要斜穿、猛跑。
4.不要在道路聚集打闹、追车、扒车、强行拦车、抛物击车或进行其它有碍交通安全的活动。
5.不得损毁和随意拆移交通设施,不得钻跨、倚坐交通护栏和隔离墩。
第8篇 大厦物业管理中心文件管理规定
物业管理中心文件管理规定
1目的
对与管理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进行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使用文件为有效版本。
2范围
适用于中心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工作手册的编制、修订工作;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业务范围内文件及作业指导类文件的归集、保管工作。
3.2管理处负责业务范围内文件及作业指导类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
3.3中心文员和管理处客服负责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归集、整理和归档。
4程序
4.1文件分类及保管
4.1.1公司下发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由管理中心文员和管理处客服负责保存。
4.1.2作业指导类文件分为两类
a.管理中心(处)工作手册,管理处运行体系的常用实施细则:包括管理标准(员工守则、员工行为规范、岗位职责、管理制度等),工作标准(岗位任职要求、岗位工作标准等),技术标准(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服务规范、作业规程、质量控制规范等),质量记录表单等,由管理中心(处)自行使用、保存。
b.其他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以是针对特殊服务、项目或合同编制的质量计划、标准、规范等,由管理中心各部门和管理处各工种使用、保存,重大质量计划(涉及多部门或公司的计划)报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备案。
4.2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4.2.1中心作业指导书类文件的编写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经理负责审核,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
4.2.2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类文件由管理处负责编写,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审阅,中心经理负责审核,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
4.2.3经审核批准的文件,均需报公司行政与人事部备案,中心和管理处作业指导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发放,文件的发放、回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2.4文件编写或修改需征求相关部门、管理处意见时,文件编写人填写《文件会签单》附于文件首页由相关部门、管理处负责人签阅确认。
4.2.5管理中心和管理处根据需要发放作业指导书分册时,须进行登记,中心由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中心作业指导书分册的发放登记,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管理处由客服人员负责管理处作业指导书分册的发放登记,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3文件受控标识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类,凡与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相关的文件均为受控文件。所有受控文件必须在该文件上加盖'受控'章、分发号章(整套文件在封面上加盖,无封面的单份文件在文件首页右上角加盖)。质量记录、业主手册及上墙文件不加盖'受控'章但属受控文件。非受控文件不进行标识。
4.4文件的领用
4.4.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发放时,文件领用人应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中签收。
4.4.2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丢失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做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4.5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
4.5.1文件的保存
a.文件经审核批准后,文件正本交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编制《受控文件清单》;
b.中心综合管理部文员(管理处客服)负责中心(管理处)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保存,并编制《受控文件清单》。
c.与质量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都必须分类存放在干燥通风、安全的地方;
d.管理中心(处)公用文件由管理中心文员(管理处客服员)保管。
e.管理中心文员(管理处客服员)应及时填写、更新本部门使用文件的《受控文件清单》;
f.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改或将受控文件私自外借,以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检索和保密。
4.5.2文件的作废与销毁
a.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管理中心文员(管理处客服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使用场所撤出,交由中心综合管理部,统一上交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处理,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b.为某种原因需保留的作废文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加盖'作废'印章保存;
c.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填写《文件销毁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统一销毁。
4.5.3文件的借阅、复制
借阅、复制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管理中心(管理处)负责人按规定权限审批后向中心文员或管理处客服员借阅、复制(复制文件必须由客服员标识登记后发放)。
4.6对承载媒体不是纸张的文件的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相关质量记录
1.《文件发放、回收记录表》zc-01/b01
2.《受控文件清单》zc-01/b02
3.《文件更改申请单》zc-01/b03
4.《文件会签单》zc-01/b04
5.《文件借阅、复制记录表》zc-01/b05
6.《文件销毁申请单》zc-01/b06
7.《文件修改控制页》zc-01/b07
第9篇 丰华大厦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大厦临时动火焊割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为规范在大厦范围内从事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及省、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申请
需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前向管理公司提出书面动火申请,申请时列明动火作业时间、范围、内容及操作者姓名,并承诺遵守大厦一切规定,同时提交操作者的有效操作证书复印件。
管理公司接到申请后二个工作日内审批。审批申请过程中若认为有必要,管理公司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交操作者操作证原件及消防部门的有关批文原件,以供查验。
(二)分级审批管理
根据用火的危险程度把审批动火管理权分为三级:
1.一级动火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责任人会同工程部、保安部认真检查施工现场,订出可靠的防火措施,填写一级用火申请单(重大动火项目要写出专题备忘录),由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签批后,报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审批,经现场检查确认措施可靠,逐条落实后,方可批准动火。
2.二级和三级动火必须由用火部门防火负责人制定消防措施,填写动火申请单后,报管理公司防火总负责人批准,工程部、保安部现场检查监督。
3.焊接和切割(简称焊割)属于明火作业,公安消防管理部门规定,从事烧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当地部门培训后发放的焊工证,方可上岗烧焊。
(三)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前'八不';
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动火中'四要'
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责任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至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四)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大厦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管理公司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动火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第10篇 华兴贸易大厦员工出入口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员工出入口管理规定
1.大厦员工(包括临时工)进出大厦必须走员工出入口,进门时要主动出示员工证(或临时出入证),验证后方可进入大厦。
2.员工出门时应主动打开携带的包、袋,接受警卫人员的检查,保卫人员有权检查任何人携带出大厦的物品,但严禁搜身等污辱人格的行为。
3.携带大厦公物或客人赠送的物品出大厦,必须向值勤警员提交由部门签发的出门证。
4.员工不得在出入口休息和逗留。
5.凡来本大厦联系业务的办公人员需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大厦,并按指定电梯进入楼层。
6.外单位施工人员进大厦时亦应遵守上述规定,并在员工出入口佩带好施工证后,方可进入大厦。
第11篇 华兴贸易大厦保安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保安部管理规定
一、警队纪律规定
保安部是维护大厦治安秩序的职能部门,警员自身作风纪律和素质的好坏,直接影响保卫工作的正确实施,关系到大厦能否正常运行,警员须具备严明的纪律,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和执行物管中心各项规定。
2.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服从工作需要,做到令行禁止。
3.按规定进行着装,坐、站姿式端正,保持良好的警容风纪。
4.文明上岗,礼貌待客,不污言秽语,不打人、骂人,坚守岗位,不准脱岗,按时交接班。
5.当班时精神饱满,保持警惕,认真观察周围情况,发现问题要做出妥善处理,并向上级汇报。
6.当班时不准酗酒、吸烟、看书报、看杂志、吃东西、闲谈、打闹、会客和打私人电话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忠于职守,不准监守自盗,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8.坚持请示汇报制度,不擅自越权处理本职以外事务。
9.严守机密,守口如瓶,不准与宾客闲谈或私下收受礼品。
10.积极完成保安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警队警容风纪规定
警容风纪是警员综合素质的外在表现,是展示大厦形象的重要'窗口'。为全面提高警员队伍素质,树立良好的警员形象,特制定警容风纪细则如下:
1.着装
警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保持警容严整。
(1)身内穿制式衬衣,系上领带,保持领带端正。外穿统一配制服,胸卡戴在前胸左上方,正面朝外,扣好衣扣。不挽袖,内衣下摆不外露。
(2)身穿制式警裤(裙),不卷裤腿。
(3)配发黑色皮鞋。
(4)戴白色手套。
2.仪容仪表
(1)头发要整洁,不准留长发、留大鬓角,不准留胡须。
(2)服装、领带要整洁,衬衣要常换洗。皮鞋要保持光洁。
(3)上岗不准戴饰物,bp机及手机应在静音状态。
3.举止行为
(1)精神振作,举止端正,不倚墙靠物,不袖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中。
(2)行走时,两人成行,三人成伍,不准搭肩挽臂。
(3)在大厦公共及办公区域内,不准大声喧哗、说脏话和打闹。
(4)站立时要挺胸、收腹、沉肩,双脚略分开十五公分,双臂自然下垂在身体两侧或背后,放背后时左手放在右手手背上。头部端正,目视前方,面部表情自然,略带微笑。不得前仰后合或依靠它物,不得插兜、叉腰、抱肩,不得前后叉腿或单腿打点,不得东张西望,摇头晃脑,不得两人并立聊天。
(5)坐姿在保持站姿基础上自然下坐,小腿与大腿成90度,两腿并拢,上身挺直,不弯曲,双手自然放置在大腿上,面部表情自然,面带微笑。
行走时在保持站姿基础上,水平向前,步伐轻盈、平稳,不可太大或太小,不可太慢或太快,双臂自然摆动,前后不可超过30度,面部表情自然、微笑,态度和蔼,不得面带倦意。上班时不得带有色眼镜。客人面前不得修指甲、剃牙、掏鼻子、挖耳朵、打嗝、伸懒腰、哼唱、化妆。
4.礼节、礼貌
作为警卫人员,要认识公司和各部门主要领导,尽可能多的熟悉大厦主要租户负责人和重要客户,熟悉业主公司的主要成员,随时注意礼节礼貌,要通过礼貌的言与行,做好各项工作,遇有上级查岗或公司领导来到岗时,应主动问候,坐岗时,要自行起立,以示礼貌,同事之间也应讲究礼貌。
(1)对待客人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做到笑脸相迎,用好敬语。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与客户交流不得用反问语句。
(2)与客人相遇时,要主动让路;与客人同行时,应礼让客人先行;在步梯相遇时,让客人先上、先下。
(3)会见客人时,不主动握手;握手时,应面带笑容,姿势端正,用力适度,不能用左手;握手时,左手不得插兜。
(4)接待客人面带微笑,与宾客谈话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用心聆听,不抢话、插话、争辩;讲话声音适度,有分寸,语气温和、文雅。听到意见、批评时不辩解,冷静对待,及时上报。
(5)对客人询问,做到有问必答,不能说'不知道'、'不会'、'不管'、'不行'、'没有'词语,不得以生硬、冷淡的态度待客。
(6)尊重客人风俗习惯,不议论、指点,不嘻笑客人小孩,不收受礼品。
(7)电话铃响应立即接听,铃响不得超过三声。
(8)接电话时,要先说'您好!',声调要温和,使用礼貌用语。
(9)见到上级要敬礼,主动问好。
(10)各岗常用礼貌用语
(一)大堂
a.对不起,请问您到哪里去
b.请您填写会客登记单。
c.对不起,现在已是非办公时间,请您出示租户卡,协助我们做一下登记。
d.请从这边走。
e.我能帮助您吗
(二)员工出入口
a.我能看一下您的证件吗
b.请问您找谁
c.请问您有什么事吗
d.请问您是哪个部门的
e.您有出门条吗
f.请在这里签字。
g.请写清您的姓名。
h.请出示您的证件。
i.对不起,请稍等。
(三)停车场
a.请您锁好车门。
b.请您将车停入车位。
c.请从员工通道出入。
d.请勿从此穿行。
e.请您拿好东西,锁好车门。
f.请您走好,欢迎您再来。
g.对不起,这里不能停车
5.文明用语
(1)文明用语的内容:
'您好'、'请'、'对不起'、'谢谢'、'请问┄'、'请您┄'、'先生'、'女士'、'小姐'、'没关系、不客气'等。
(2)应用:
a.与人交谈时应先说'您好'。
b.要求对方时应先说'请',结束后说'谢谢'。
c.失误时一定要说'对不起'。
d.给对方添麻烦时要说'对不起'。
e.受到对方感谢时要说'没关系'、'不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f.接待客人时要问好,并注意'先生'、'女士'、'小姐'等称谓的应用。
三、对讲机使用规定
1.对讲机是保安部人员用于通讯联络的专用工具,必须爱护使用。
2.男警员因工作需要佩带时,应将对讲机挂在腰带右后侧以便使用,也可手持。
3.女警员因工作需要佩带时,应将对讲机挂在左肩牌上,也可挂在腰带上使用耳机。
4.遇有雨雪天气或在潮湿环境中,应保护好对讲机,以防受潮损坏。
5.工作期间,应保证对讲机电源充足,在任何时刻都不能随意关闭,以保持正常通讯联系。
6.不得随意调频或拆卸对讲机的任何部分。
7.使用时,语言应简短、明确,严禁用对讲机说与工作无关之事,严禁污言秽语。
8.无特殊情况,对讲机不得离身,以防丢失。
9.严禁将对讲机交与其它无关人员玩耍、使用,防止被抢、被盗、被损。
10.应保持对讲机清洁,保持其功能正常,上、下班认真交接。
11.除上级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将对讲机携离大厦外。
12.谁当班,谁负责。如发现损坏、丢失,将视情节追究当事人责任,并予赔偿。
四、电警棍使用规定
警棍和电击器是保卫人员强调约束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或暴力行为之械具,所有警卫提取使用警具时,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警棍白天放在警具柜内存放,由警队队长负责清点、检查,发现缺损立即上报。
2.警员夜间上岗使用电警棍,由警队队长统一发放。
3.领取电警棍时,需进行登记(签领、签还),要写清使用人姓名、时间、数量等内容,发放人要签名,归还警具时,收存人应认真检查警具状况,无问题方可收签,并记录收存时间。
4.携带电警棍时,应扣好套扣,不得随意挥舞、打闹,不得随意按动电击按钮,更不得随意敲击,一般情况下,不得随意使用电警棍。在使用完后,应做好放电处理后再交还,以免误伤他人。
5.注意保护警具,使之处于良好状况,遇
有雨、雪天气,要注意防潮,避免损坏。
6.同事之间严禁使用警具开玩笑,更不得交与无关人员保存、玩耍,严防被坏人抢、盗。
7.只有遇到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或警员自身受到侵害时,方可使用电警棍。
8.除工作需要和上级批准外,任何人不得将警具携离大厦。
9.全体警卫人员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对不负责任,违反规定,出现丢失、损坏,以及伤人事故,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1.公司所有电话,仅作为工作联络之使用,禁止拨打私人电话。
2.爱护话机,定时清洁、保持话机良好状态。
3.保安部电话,仅限当值人员工作使用,概不外借。
4.严禁用公司电话拨打168、160等各种信息及收费电话。一经发现,所有话费均由该人承担。
5.接听电话要礼貌,如'您好,保安部!'或'您好,中控室!'等。
六、*大厦升降旗规定
为维护国旗尊严,规范地进行国旗升降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1.国旗及司旗应按时升降,具体时间为:
升旗:上午7:00降旗:下午19:00
2.遇有恶劣天气时,可以暂停升挂,国旗及司旗应妥善保管。
3.每日升降旗人数至少3人。
4.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参加人员不少于11人。
5.升降旗路线为:从大厦南侧列队向北行进,到达旗杆相对的位置,面向旗杆方向立正站好,由领队统一口令升降旗。
6.国旗与司旗同时升挂时,应将国旗置于中心、突出位置。
7.升降旗时应徐徐升降,升起时必须将旗升至旗杆顶,降下时不得使旗落地。
8.遇有特殊情况,如:降半旗时应先将国旗升到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三分之一处;降下时应当先将国旗升至杆顶,然后再降下。
9.升降旗时公司在场人员应停止其它活动而对国旗肃立致敬。
10.爱护升旗器械,经常检查各部位防止发生意外。
七、保安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2.每天早操之后,整理内务,清理个人用品:被子、大衣、帽子、脸盆、毛巾、鞋一定摆放整齐。
3.室内卫生每天必须打扫三次以上,每次打扫时必须用拖布拖地,打扫完之后,用毛巾把床架、柜子、椅子擦洗干净。
4.宿舍内不得抽烟,吃零食、不得私自进入队长办公室,有事请示队长时必须先喊'报告',经批准后再入内。
5.上级领导来宿舍检查工作时,全体警员必须起立站好,敬礼或问好。
6.宿舍内个人物品、行李必须分层摆放整齐,大衣、帽子、腰带秩序摆放。
7.不准私自挪用别人物品及生活用品,不得私自看电视。
8.不得私自留宿他人,警员外出必须于当日22:00前归队。
八、消防中控室管理规定
1.消防中控室是大厦的要害部位,无关人员禁止入内。
2.中控室执行24小时坐岗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须经消防机关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值班人员提前10分钟到岗,按规定着装,履行交接班制度。
4.值班员当班时不准脱岗、串岗、空岗,值班期间不准睡觉、洗澡、看报纸、打私人电话、饮酒,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值班时精神集中,认真观察火灾报警系统的工作状态,按操作规程操作。
6.消防主机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备勤警员到现场确认,对不明原因的火警信号部位密切关注,并通报给下一班。
7.熟练操作使用闭路监控设备,每日按规定清洁监控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8.密切观察电视画面,发现可疑问题时,及时识别、跟踪和报告。
9.二十四小时不间断录像,录像资料保留10天,对于重要资料须放保安部保存。
10.有系统设备故障不能排除时,及时向领导汇报。
11.室内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防火要求。室内禁止乱拉、乱接临时电线和使用电加热器具。
12.室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在室内堆放、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经常清洁室内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13.严格交接班手续,未完的工作和工作中注意的问题应记录在工作记录表上。
14.保管好室内消防器材,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九、保安部资料、文件管理规定
文件及资料是进行科学管理的依据,为了管理好保安部的文件、资料,特制订如下管理办法:
1.收集、汇总与下发:
(1)质量记录文件由内勤负责收集、整理,定期(每月)汇总,交由经理签阅后移交内勤进行保管。
(2)规章制度、公司文件、客户资料及上级主管部门通知等内勤负责签收送经理审阅签字,由内勤存档备案并复印后转交各专业主管传阅并按规定权限传达。
(3)保安部签发的文件由经理审阅盖章后交各专业主管保存、复印、下发,由内勤负责登记。
2.整理内容及要求:按公司文书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
3.文件、资料的保管:严格按照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保障档案的安全,不得擅自转移、分散或销毁。
4.查阅、借用:凡查阅、借用保安部文件、资料必须履行登记手续,要经保安部经理签字后方可实施。
5.文件的修改:文件凡有修改或更改的,必须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6.保管期限:操作规程、各项规章制度应永久保存。质量记录文件应定期保存。
7.装订方式:按公司规定的标准装订成册。
十、交接班管理规定
接班警员在接班前按规定穿好制服,提前十分种上岗接班。交接在执勤中发生的问题、上班未完成的事项和正在进行的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部里下达的指令、任务、要求。
2.交接通讯器材、警具、钥匙、记录本。
3.交接班记录本是否按规定格式填写,有无漏项。
4.交接班时检查岗位所辖区域公共设施是否完好,有无异常现象。
5.交班人介绍本岗位发生的问题,应注意的事项。
6.交班人把本岗位未完的事项介绍给接班人。
7.岗位发现的问题,如何处置等事项。
8.交接班双方认可无误,双方在值班记录上签名。
十一、警员巡逻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巡逻频率减少巡逻间隙,及时有效发现及处理问题。特制定本规程:
警员巡逻工作是弥补固定岗及监视装置视线范围以外,保卫力量不足的防范措施,是防火、防盗、防各种事故发生的有效工作手段,现制定《警卫巡逻程序》,巡逻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程序制度进行工作,充分发挥巡逻工作的重要作用,确保大厦安全。
巡逻频率:巡逻人员自接班起,按规定路线开始巡逻,原则上从一次巡逻结束到下一次巡逻开始,其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三十分钟,依次直至交班,如因特殊情况或其它工作需要中断,或更改巡逻路线,必须得到主管以上人员的批准。
1.巡逻区域和路线:大厦的外围、车场、公共区域、办公楼层、员工工作区域均为巡逻区域,巡逻时应由办公楼层开始,按照'由上而下,由里向外'的原则进行巡视,巡视中必须使用防火楼梯,严禁乘坐电梯,其具体路线如下:
警队休息室→顶层北侧楼梯间→环绕该层一周→下一层北侧楼梯间→环绕该层一周→以此类推直到首层→b1北侧楼梯间→环绕该层一周→b2北侧楼梯间→环绕该层一周→大厦外围→车场→然后回到警队休息室整理资料,休息30分钟。
2.巡逻工作要求:巡逻警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在大厦区域内进行,往复巡逻,工作时应携手电、对讲机和巡视记录。巡视中注意维护正常办公秩序,禁止大声喧哗。遇有情况,应尽可能避免在办公楼层跑动,以免惊动客户。爱护使用巡逻器材,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
巡逻中警员工作任务:检查消防设施,监控设施(消防栓、探测器、摄像头、灭火器、疏散指示灯、喇叭、防火门、卷帘门、排烟挡板等)有无遮挡,缺损或被人移动,发现异常,及时上报消防主管。
(1)检查公共区域通道、办公楼道和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堆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一旦发现应作详细记录并上报消防主管。
(2)注意发现闲散、可疑人员,加强对访客者的检验工作,在弄清其身份及被访人姓名、所在公司、楼层、单元号等情况下方可放行。
(3)注意检查各区域、房门是否关好、锁好,如有异常应进行检查,但避免警员一人进入客人办公房间(夜间通知值班经理一同确认)。
(4)留意检查各隐蔽部位和死角地方,防止有人藏匿。
(5)注意观察员工言行、举止有无异常或违反厦规、厦纪及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6)注意发现客户中或来访人员中是否有违反公德,危害大厦利益的行为,一经发现迅速上报。
(7)注意观察其他员工的工作方式,有无违章操作情形,一旦发现应予以制止并报告上级。
(8)巡逻中发现工程问题:照明、跑水、漏水故障,应写入巡逻记录并及时上报。
(9)巡逻中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
a.客人醉酒:
当发现有客人醉酒在楼层逗留时,应观察其是否神志清醒,如有可能,验明其证件并协助将其扶送回公司办公室,如是来访人员立即劝其离开大厦,当客人醉酒严重不好辨别其身份时,应报请物业助理到场,由其决定是否做其它处置。
b.房门未锁:
在非工作时间房门未锁,应先扣房门,若证实屋内无人,不要进入屋内,应按程序通知值班经理到现场,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得到确认后,将房门锁好,并做登记。
c.钥匙忘在锁孔内:
第12篇 华兴贸易大厦自用房安全管理规定
贸易大厦自用房安全管理规定
1.保持良好的工作环境,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办公室和各机房,工作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和机房内接待亲友。
2.办公室钥匙管理要明确责任人,随身携带,防止丢失,严禁私自配制大厦房门钥匙。
3.保管好各种文件票据,行政档案,严格文件收发手续,杜绝失密或丢失事故的发生。文件的销毁和保存要按有关规定执行,并指定专人负责。
4.印章要明确专人管理,使用时要经部门领导同意,不得以任何借口开空白介绍信。
5.工作人员禁止在办公桌及文件柜内存放现金、贵重物品和有价证券,如违反制度造成丢失者,责任自负。
6.严格遵守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禁止在办公室内使用任何电热器具,禁止私接临时电源。
7.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和有异味等物品,不准堆放、焚烧杂物,不准乱扔烟头、火柴棒,保持清洁卫生。
8.妥善保管好室内复印机、打印机、电脑等电器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使用。
9.下班前要认真进行安全检查,查看是否切断电源,文件票据和行政档案是否锁好,门窗是否关好,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第13篇 某科技大厦紧急备份钥匙管理规定
科技大厦紧急备份钥匙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保障大厦及各公司安全和一旦发生紧急突发事件时,把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2.范围
适用于入驻**科技大厦的钥匙管理.
3.职责
3.1 保安部中控室值班人员收取备份钥匙,并在《钥匙接收单》、《紧急备份钥匙使用记录》上做好记录.
3.2 保安部经理负责备份钥匙使用的批准.
4.程序
4.1 保安部备存各公司办公区大门钥匙,由保安部中控室值班人员收取,双方签字盖章封存,以备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
4.2 备份钥匙只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使用(如火灾、火情、火警、跑水、漏电或有异味等可能造成灾害事故的征兆).
4.3 白天须经保安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夜间及非正常办公时间(指节假日等)须经大厦值班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4.4 使用紧急备份钥匙时,由批准使用人及时通知该公司负责人到场.
4.5 各公司备份钥匙存放在保安部中控室的专用钥匙柜内(贴封条、打铅封).
4.6 设立专用登记本,每使用一次须严格登记,使用后的封存执行4.1.
4.7 各公司如更换门锁或加锁,须及时到保安部办理封存手续,否则,当发生紧急情况时,现场处置
人员有权依据法律采取紧急避险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该公司自行承担.
4.8 特殊情况可由总经理文字批示.
5.监督执行
保安部经理
第14篇 金融中心大厦消防管理规定
金融中心(大厦)消防管理规定
1、员工应把预防火灾视作自己的日常职责,人人都是义务消防员。本单位或外单位在管理区域内因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刻清查现场。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的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处以罚款: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动火(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和各办公室装饰等处)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方能动火;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
3、动火必须做到'七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而引发火灾。
3.1动火前'七不'
3.1.1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
3.1.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1.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3.1.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的容器,未经洗刷干净、排尽残有油质的不动火;
3.1.5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未经排除易燃物品的不动火;
3.1.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的不动火;
3.1.7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3.2动火中'四要'
3.2.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3.2.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动止火;
3.2.3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处理;
3.2.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动火后的'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然后才离开现场。
4、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5、各走道、楼梯间等部位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住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焚香、烧纸。
6、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消防管理的规定。
7、严格维护消防设备,按规定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第15篇 大厦消防管理规定-5
大厦消防管理规定(五)
为了保障业主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业主、住户的安居乐业,特制定如下消防管理规定:
1、严禁损坏、挪用消防器材、挪用消防水源。
2、严禁未申请审批即进行室内装修。
3、进行室内装修需要增设电气线路时,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气线路。
4、严禁用不符合防火要求,未经防火处理的材料进行装修。
5、烧焊等动火作业,应向消防机关提出申请,审批后在大厦管理处管理人员的监护下方可作业,严禁未办理手续和非持证作业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6、严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天台出口或其他安全疏散口;严禁在楼道、天台上进行喷油漆等作业。
7、严禁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消防标志等。
8、严禁在户内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小量存放时必须避开高温撞击;液化石油气最大储存量为两瓶,严禁超量储存。
9、严禁储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及各类剧毒品,不得在本村内燃放烟花、爆竹。
10、严禁把烟头及其他带火物品投向户外。
11、严禁在小区内及阳台堆放燃油、油漆、天那水及其他可燃性溶剂,及泡沫塑料类、纸布类等易燃易爆物品。
12、各住户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管理处有关消防方面的管理、监督、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13、管理处的全体管理人员为小区消防管理监督人员;发生火灾时,必须迅速报管理处或报火警,并且听从消防机关或管理处的指挥。
14、违反以上第一到十一条任何一款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100-2000元罚款,并可上报处以行政拘留;违反第十二条至十三条任何一款者,处以人民币3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依实际情况从严处理。
15、纵火者,则追究刑事责任。
16、管理处全体人员为有组织的义务救火队员;本小区的所有人员都有救火的义务。
第16篇 a大厦物业工程部内部管理规定
一、 值班规定
1、值班员工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私自离岗、串岗。未经批准擅自脱离岗位者,作违反劳动纪律处理;造成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2、值班员工必须服从当值主管的安排,听从调配,执行当值主管的工作指令。
3、值班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巡检制度,做到腿勤、眼尖、耳灵、脑活、手快,及时发现隐患,迅速扣除故障,保证设备安全运作。
4、值班员工必须做好当班的工作记录,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
二、 交接班规定
交班人:
l、必须在交班前认真填写好交班记录,写明运行情况及发现的问题 ,准确无误地写明问题现象、解决办法、建议并转达上级对员工下达的指令。
2、工具、劳保用品、文具等物品应交接清楚。
3、做好交班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整理现场,做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为下一班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接班人:
1、接班人在接班前4小时内严禁饮酒,否则严禁交接班。
2、应提前十五分钟到岗,由交班人将交班事项交待清楚。
3、交班人与接班人共同检查巡视工作场地,确认无误后,由接班人签字后方可离岗。
4、在交接班期间发生的设备问题,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并由交、接班人远共同协力解决,同时上报本工种领班和当值主管。
三、运行记录管理制度
1、所管辖系统巡查记录表每日做好记录,由项目主管检查后每月月底将表格汇总交物业公司存档。
2、设备月度检查保养表填好后交领班,项目经理审查后每月交物业公司存档。
3、所有记录必须按时完成,不准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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