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2篇 文山电力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各级安全监察人员是代表上级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应定期向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报告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2、负责监察本单位的各级人员安全责任的落实,监察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两措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的落实情况。
3、负责监察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设施状况,重点负责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机具,登高用具定期试验工作。
4、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安全检查工作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5、定期或不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安全中的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安全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6、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要问题和不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汇报。必要时应向有关单位(部门、班站)发出《安全监察通知书》,限期整改。
7、参加或协助本单位领导组织事故调查,并监督对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8、做好本单位事故统计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完整,并按规定审查上报;按上级规定时间汇报本单位安全情况。
9、及时用通报、快报等形式进行事故反馈,配合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10、经常下基层检查生产、运行、检修、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作业。
11、组织编制本单位大型检修、施工工作的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12、组织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与反事故措施计划并监督实施。
13、对所属各单位的安全指标、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4、经常组织开展安全思想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15、结合现场安全实际,组织安全技术攻关,推进安全技术进步。
16、各单位要根据以上要求,详细制订各级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3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专责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专责工作职责:
1、督促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负责组织编制文山电网年、季安全防范措施计划,并协调实施。
3、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4、负责指导各分公司、电厂(站)安全员的工作。
5、负责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理赔、协助安全法律责任的处理等工作。
6、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
7、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
8、负责审议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9、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9、负责制止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提出处理建议。
11、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内的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2、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3、负责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4、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5、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4篇 项目电力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行负责,并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所管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3.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
4.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5.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6.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要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第5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员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监督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3、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积累反事故经验,做好发、送、变、配电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故障、异常记录,职工伤亡记录,人身未遂险情记录和职工违章记录,负责编制系统内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4、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贯彻执行情况,两票逐月统计,计算合格率。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报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起草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7、对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8、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9、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0、协助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1、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季度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13、负责督促贯彻执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做好执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6篇 电力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
电力公司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安全职责(指电建公司、分公司、工程处,下同):
1.在组织、管理施工及进行施工调度的同时,必须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负责做好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的规划、管理及验评工作。
4.在施工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的审查。负责进行安全技术及安全设施的研制开发工作。
6.参加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7.在推广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8.参加安全施工大检查,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对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扩建、改建、挖潜及革新项目,必须按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做到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
第7篇 电力公司施工机械管理部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用、管、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负责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的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参与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中施工机械项目的审查,并负责项目完成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组织制定施工机械安全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执行。
6.定期进行施工机械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负责施工机械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报告工作。
第8篇 电力能源核赔管理工作职责
1.负责全公司电力、能源类标的理、核赔技术支持。
2.负责全公司电力、能源类产品的理赔管理。
3.参与全公司电力能源标的重大赔案的直接理赔。
第9篇 项目电力、机械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对机电、起重设备、所用气瓶、受压容器、各种中小型机具的安全运行负责,并认真贯彻执行机电、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2.对所管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受压容器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并要有出厂合格证书及完整的技术资料。使用前要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3.对机电、起重设备的操作人员、作业人员定期培训、考核并签发作业合格证,制止无证从事上述工作。
4.对严重危及职工安全的机械设备应会同技术部门提出技术改进措施,并付诸实施。
5.负责现场机械设备的验收工作,合格后,方可交给工人使用。所用一切机电设备等要符合安全要求,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
6.对违章作业人员和发生机电、动力设备事故要认真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要参加由于机械、动力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并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措施。
第10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安全施工职责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11篇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安全施工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管理安全施工和文明施工工作,并承担相应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责任。
2. 督促与指导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
正常的安全施工秩序,及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威胁安全施工的重大问题。
3. 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 '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
4. 协助电力公司总工程师指导与帮助施工企业的技术系统认真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5. 在安排基建工程任务以及与工程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签订的工程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安全施工的要求和奖罚规定。
6. 必须按电力工业部电建[1994]768号文《关于在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等项费用的通知》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措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7. 在组织或参加工程招投标工作及确定工程主要施工单位时,必须组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审查。
8. 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参加基建安全大检查和施工企业之间的互查;参加职工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 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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