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电力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1) 贯彻国家有关电力安全法规、电力行业标准、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 负责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管理,并按有关规程一、规定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运行安全。
(3) 负责电力装置工程、电气图纸和有关资料的安全措施审查。
(4) 负责对参与本单位承装、承修电力工程单位元的安全资质审核。
(5) 负责辖区临时用电计划的审核和、批准与监督、检查。
(6) 负责对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用电知识的宣传和及教育。
(7)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对电力设备方面的事故隐患及时安排整改和验收。
(8) 参与对重大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第2篇 电力企业如何加强安全管理
如何搞好电力企业安全建设,提高职工安全素质和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是现阶段企业进行安全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笔者认为: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不妨做到以下“六抓”。
抓教育,提高安全认识。定期对员工思想状况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激发员工的干劲,使员工能全身心地投入安全生产工作之中;做好事中保障工作。把平安文化扎扎实实地渗透到一线实际工作中,树立“风险可以防范、失误应该避免、事故能够控制”的平安理念,认真开展危险点、源分析与控制,做到切入点准、针对性强,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做好事后思想工作。工作结束后,成功经验要总结积累,事故教训要认真反思。对于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及时制定对策和措施。对于受到批评和处罚的员工,要积极关心他们,帮助他们从内心深处认识错误的根源和危害性,从而正确面对和勇于汲取教训;车间、班组安全活动要联系实际,谈体会,查隐患,提对策,保证安全活动不流于形式,取得实效;抓培训,提高安全素质。岗位培训工作,要舍得投入,舍得花时间。每年要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集中培训,做到重点人才重点培训,优秀人才加强培训,紧缺人才抓紧培训,新进人员要经常培训。
抓好安全责任的落实,提升安全措施的可操作性。落实安全责任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要强化全面、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要落实好安全责任,就要清晰安全责任界面,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保证安全责任压力层层传递。淮安供电公司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安全管理上全面推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输、变、配电设备安全管理全部责任到人,明确安全目标与奖惩规定,定期严格考核兑现。形成“有检查、有跟踪、有回音、有结果”的闭环管理。使生产一线广大员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危机感明显增强。
抓制度建设,促进安全生产日常管理规范化。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安全管理评先考核细则》、《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实施办法》、《反事故斗争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电网事故抢修中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两票管理规定》等管理规定,将安全生产纳入规范化管理。开展规范化建设,从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变电站抓起,从而带动整体安全管理上台阶。此外,还要结合国内现行的管理制度建立一套适合自己特点的管理体系,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进企业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的提高。进一步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员工身心健康和工作效率,降低企业风险,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抓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设备健康水平是安全生产的硬件基础,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运行,许多事故的发生与设备缺陷有关。要每月定期排查、梳理设备的缺陷,保持设备健康状况可控、在控。要合理安排输变电设备检修计划,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完善设备检修管理制度,稳步推进输变电设备状态检修,建立健全输电线路设备状态评估办法。要加强监测与跟踪,对一时难以消除的设备隐患,加强监测和跟踪,制定完善的应对预案,采取果断措施,不能存在有任何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增加和完善保证安全的技术手段,加快老旧变电站、输电线路的改造,提高电网输送能力和安全稳定水平,提高供电可靠性。要根据电网迎峰度夏、防雾、防寒、特殊时期保供电等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电网设备各个时段的运行管理,对重要输电通道、枢纽变电站定期巡视,重点检查,实现电网安全生产的可控、在控。
抓现场管理,落实现场各项安全措施。现场安全管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好现场各项措施,是保证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应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材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重视对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管理。应将资质完善、实力雄厚、资信可靠的分包队伍作为合作伙伴;对施工队伍还应做好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作业指导书交底;要求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加大监督力度;对分包队伍要与本企业班组同等对待,对其人员、机械、材料、施工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考评。对基建、施工和调试等交圈地带的作业,应坚持统一指挥,加强对现场的协调和监督把关。运行、检修现场应重点抓好“四关”:即“三措关”、“开工、收工会关”、“现场监护与危险点预控关”与“设备验收关”。把好每一环节,使现场每个工作人员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技术和质量要求做到心中有数,确保运行操作、检修作业的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安全和检修质量。
抓检查监督,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全面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是保证电网安全运行的重要手段,是对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设备健康状况的全面检查。也是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的有效办法。通过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影响安全的隐患和安全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集中精力抓好隐患消除工作,适时给安全责任传递再加压力,从而达到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目的。供电系统每年都要相继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迎峰度夏系列检查、“国庆”暨秋、冬季安全大检查活动。活动前都应专门成立了安全大检查组织,对活动开展时间、要求、检查重点进行具体的部署,做到地毯式检查。在安全检查中,要个人自查与自我剖析相结合,班组排查与公司检查相结合。对安全大检查中查出的主要问题,认真制定整改计划,并按计划认真落实整改,为电网安全运行提供可靠保证;开展安全性评价是保证安全的又一重要手段。采取自我评价与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使各级各类人员对安全管理保持清醒的认识,从而使安全管理在监督中得到加强。
第3篇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外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工器具、施工机具、备品备件、应急装备及贵重检验检测设备、精密仪器仪表(包括汽车吊、斗臂车、绞磨、应急发电车、便携发电机、液压机、变压器储油罐、滤油机、sf6回收处理装置、配电变压器、红外线成像仪等)外借管理,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齐全完备及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满足正常生产维护及应急抢修需求、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减少企业资产损失,根据国家及电力行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系统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生产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外借管理工作。
第二章 外借管理规定
第三条外借的含义:借用方不属于通辽供电公司系统所属生产单位,称为外借。
第四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原则上不得外借或从事与电力生产无关的工作。其中安全工器具严禁外借。
第五条确因工作关系需要外借时,必须履行完整的审批程序。
㈠借用价值3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借用方与借出方协商→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协议格式见附件二)→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㈡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生产用具
由借用方填写《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审批单格式见附件一)→经借出方确认具备借出条件→报送领导逐级会签→借出方与借用方签订《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协议格式见附件二)→借用方领取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
借用价值3万元以上15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借用价值15万元以上3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批;借用价值30万元以上50万元及以下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分管副总经理(总工)审批;借用价值50万元以上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由总经理审批。
较为贵重的设备、精密仪器仪表等应由专人保管及使用。外借时,借出方应派熟悉该用具的人员跟踪操作并对设备的安全性负责。
不按本规定履行程序的借用关系认定为私自外借。
第六条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出、入库要履行手续并做好登记。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行政正职为电力安全生产用具保管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保管的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八条发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私自外借问题,保管单位行政正职要在适当场合向公司经营者集团“说清楚”。同时,视情节轻重对保管单位进行经济考核。
第九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1: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范本)
附2: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范本)
附1: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审批单(范本)
借出方
借用时间
借用方
归还时间
借用明细
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总价值(大写):约万元。
借用单位申请
借用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借出单位意见
借出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年月日
领导会签
总经理
分管副总
经理(总工)
分管副总
工程师
安监部
生技部
附2: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借用协议(范本)
甲方(借出方):
乙方(借用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合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借用甲方安全生产用具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借用明细
序号
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参考单价
(万元)
1
2
3
4
总价值(大写):约万元。
二、借用时间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在借用电力安全生产用具归还前,乙方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所有权归属甲方。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转借给第三方。
四、借用期间,乙方对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的完好性负责。归还时须先经由甲方鉴定,如果所借用具有任何损坏,则乙方必须向甲方照价赔偿。
五、如果乙方需要延长借用期限,必须提前和甲方重新办理借用手续。
因乙方到期不归还所借电力安全生产用具且未办理延长借用手续所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六、需要补充协议内容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4篇 电力安全工器具管理细则
一、 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能
第一条 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制公司安全工器具的购置计划、生产厂家的审查(包括生产厂家的资质审查、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部级检验报告、集团公司《安全工器具入网许可证》)工作;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安全工器具进行质量认定和在集团公司招标入围厂家中选择供货厂家;负责对公司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试验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条公司各级安全网及安全监督负责人、安全员是本单位、班、站安全工器具的归口管理部门和兼职专责人。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负责制定、申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订购、配置计划;组织、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试验、保管、使用等工作;督促本单位各班、站、所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每季度对本单位生产场所在用的安全工器具进行一次抽查;各生产班组、站所建立本班组、站所的安全工器具台帐,每月对配发给的安全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并对公司、单位、站所班组等检查做好记录,对本班站所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凡属个人保管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在每次使用前由使用人做全面检查。
第四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每季度要向公司安全监察部汇报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对有问题的安全工器具提出更换申请。
二、费用来源及管理
第五条 购置安全工器具的费用,每年在公司安全生产费中单独安排,由公司安全监察部根据实际统一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使用。
第六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工器具购置费要专款专用,由安全监察部监督执行。
第七条 根据公司要求各单位需将本单位下一年安全工器具购置计划一式二份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三、安全工器具的购置、领用
第八条 公司采购的安全工器具,必须经过国家检验部门认可,符合国家或专业标准,并有安全许可证和附有检验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制造厂名、绝缘等级等资料。严禁购置不合格产品。购置采购安全工器具必须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生产厂家的责任。
1.厂家必须对所提供的安全工器具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2.负责对用户做好其产品的售后服务以及使用、维修、培训工作。
3.负责对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无偿更换或退货。
第九条 新购置的安全警示标志具采用三级验收负责制,严格履行逐级验收手续。
1.新购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安全监察部组织验收,负责把好规格、数量、质量关,参与验收的各方均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2.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根据外观检查,认真审核规格、数量、合格证等,各项资料齐备方可验收入库,并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
3.基层站所必须依照要求对领用的安全警示标志逐一进行验收,不合格者不得入库。
四、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编制
第十条 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编制:
1.变电站、保线站、供电所按配备参考表(见附录1、2、3)。
2.其他使用安全工器具的班、站,必须制定出本班、站的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报主管领导审核批准,批准后的定额报公司安全监察部一份,由生产单位和班、站各存档一份。
第十一条 安全工器具最低定额的数量确定原则:能满足本班、站实际工作,能按规程要求满足工作前安全措施一次性做完的原则为准。但对易损的安全工器具,应有适量的储备,以备损坏后不影响正常工作。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和试验
第十二条 各生产单位(部门)主管生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管理负领导责任,要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部门)使用的安全工器具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各生产单位(部门)的安全监察部(安全员)要搞好日常管理、检查工作。
第十三条 各种安全工器具均应严格按照《国家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进行试验,严禁现场使用超过规程规定的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试验后的安全工器具应有安全工器具试验卡片,并将试验日期和被试品编号一起填入记录簿内。
第十四条 各种安全工器具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相应的检验,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 检验单位必须给使用单位出具检验后的安全工器具试验报告、合格证。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场所。
第十六条 各生产班、站、所必须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要作到帐、卡、物相符。安全工器具的摆放要做到整齐、有序。每件安全工器具要有编号,绝缘杆、验电器还应标明电压等级和节数。存放地点亦要有编号,要作到对号保管。安全工器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有损坏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本单位安全监察部(安全员)及时更换。各种安全工器具试验后,必须在适当的位置贴上统一的试验合格标签。
第十七条 经常外出携带的易损安全工器具,应有保护外套,以防损坏。
第十八条 安全工器具如有损坏或试验不合格者,应及时修理或更换,所有不合格需更换的安全工器具要如数交本单位安全监察部销毁,任何班、站、所及个人无权私自销毁安全工器具。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与合格的工器具混放在一起。
第十九条 临时接地线的数量要满足本班、站需要,并做到存放有序,存放地点和地线本身均应有编号,并标明使用电压等级,做到存放地点和地线本身编号相对应。导线应无断股,卡子应无损坏松动,连接部分要使用线鼻子或机械压接。
第二十条 各种标示牌的规格符合规格要求,并要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临时用的围网,一律加装标示牌。安全帽、安全带完好,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第二十一条 线路运行单位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高空带、脚扣等安全工器具属个人保管,必须定期按规程的要求进行检查、试验。
六、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第二十二条各生产单位,各班站所应随时掌握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安全工器具出厂规定以及安全管理要求,随时淘汰和报废不合格安全工器具。
第二十五条 公司所属所有安全工器具的报废由各班、站、所提交报废计划,由本单位安全监察部对上报的安全工器具报废计划认真审核,分类登记后统一集中销毁。任何班、站、所及个人无权自行报废各种安全工器具。
七、 安全工器具的考核
第二十六条 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罚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班、站长各500-1000元;
1.安全工器具未按规定编号,注明电压等级和节数者;安全工器具的摆放不混乱者。
2.安全工器具未建立台帐,帐、卡、物不相符者;未建立领取记录表并执行者。
3.安全工器具未按要求定期试验者。
4.不合格报废的安全工器具与合格安全工器具混合保存者。
5.未经检验合格的安全工器具严禁流入生产场所者。
6.私自将安全工器具借给外单位使用者。
第二十七条 凡发生丢失安全工器具现象的,罚单位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班、站长各600--2000元。
八、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安全监察部。
第5篇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借鉴国际上工业发达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通常做法,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电力(葛洲坝)集团公司、水利水电总公司、安能公司、水电流域开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和国家电力公司系统从事水电、火电、送变电建设的施工企业;适用于国家电力公司系统全资、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和项目法人、工程设计、工程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以下统称企业)。
第四条 企业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规定。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作。
第五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六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健与环境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七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实现人身死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九条 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国电分公司)、集团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条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第十一条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二条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它一般事故。
第十三条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责任制
第十四条 企业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十五条 企业各级行政副职及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是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负领导责任,并向行政正职负责。
第十六条 电力公司总经理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主持召开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督促所属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奖金。
5、保证基建安全监督机构及其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要求,支持安全监督部门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电力公司基建副总经理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本公司基建系统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定期听取基建安全监督部门的汇报,协调解决基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审定基建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主持基建安全工作会议;组织基建安全大检查;部署基建安全工作。
5、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中,负责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以下简称“三同时”)的规定,组织贯彻落实。
6、组织或参加基建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 电力公司基建管理部门职责:
1、在管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同时,负责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2、在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审查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
3、督促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建立起正常的安全文明施工秩序,并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在安排基建施工任务或组织工程招投标工作时,必须组织审查标书和承发包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及奖罚条款。
5、必须按原电力工业部和国家电力公司关于“电力工程概算中计列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规定,确保电力工程安全措施补助费的计列与提取。
6、负责组织本电力公司系统施工企业大型施工机械的技术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
7、参加基建安全工作会议和安全大检查工作。
8、参加基建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九条 施工企业(包括火电、送变电公司,水电工程局,下同)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4、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5、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6、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7、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二十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4、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5、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二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经理(局长、主任)职责:
1、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2、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3、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5、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6、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7、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8、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主管施工副经理(副局长、副主任)职责:
1、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2、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3、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4、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5、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6、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7、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8、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9、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二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分局、工程处)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1、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2、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3、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5、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6、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8、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3、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4、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5、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6、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7、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8、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9、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1、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3、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4、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5、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6、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7、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8、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9、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 班组长职责: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二十七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1、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2、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3、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4、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5、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二十八条 施工人员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二十九条 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组织、管理施工活动及进行生产调度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同时,组织编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中组织贯彻落实。
3、负责现场总平面的规划、布置与管理。
4、负责在生产调度会上检查、汇报和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参加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规范、规程的制订和审查。
6、在推行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时,应组织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负责组织培训。
7、参加安全大检查,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十条 经营计划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在进行施工计划、预算定额管理的同时,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关施工安全工作。
2、负责在编制年度施工计划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做到与施工计划同时下达,同等考核。同时应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的开支,做到专款专用。
3、在编制、安排施工计划及工程施工综合进度时,应根据工程施工和季节性施工特点以及均衡循序作业的要求,安排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4、在工程施工实行施工任务单时,施工任务单无安全措施或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签字,不得签发。项目完工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不得结算。
5、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项目时,必须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确要求和奖罚规定,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方可签约。
6、在招用分包单位时,必须取得安全监督部门对其安全资质的审查结论。不合格者,严禁录用。
7、对于录用的分包单位,应预留承包合同价款的5%或预留5~10万元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待分包项目完工并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核后予以结算。
8、在检查、总结施工计划完成情况时,同时检查、总结安全施工情况。
第三十一条 施工机械(机具)管理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施工机械(机具)管理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施工机械(机具)用、管、修、租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施工机械(机具)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机械操作、安装、维修、检验及管理等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试及取证工作。
3、参与大、中型施工机械新装、拆装、改装安全施工措施的审查和作业过程中的监督。组织施工机械的定期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参加大、中型起重机械的负荷试验工作。
4、负责施工机械(机具)选型购置、修理改造、报废处理过程中的审查、鉴定工作。
第三十二条 人事、劳资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新入厂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凡未经公司、工程局(分公司、分局、工程处)级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者,不得分配上岗工作。
2、负责组织职工及新入厂人员的身体健康检查;负责组织有毒有害作业工种人员的职业病普查工作。
3、负责安排调换工种人员进行新岗位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及考试工作。
4、贯彻落实安全奖惩办法,确保安全奖金的提取和建立。
5、在职工晋级、评奖时,应把安全施工情况作为考评重要内容之一。
6、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临时工安全管理的规定。在签订计划外用工合同时,应明确有关安全条款的要求。
7、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门职责:
1、负责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线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与监督。
2、负责对爆破物资的采购、运输、储存、领退等工作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 医务部门职责:
1、负责职工的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者和职业病者,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2、负责工伤人员的及时抢救和医护,并负责组织鉴定伤情。
3、负责宣传普及心肺复苏等各种急救知识,并协助专业工地设置急救设备。
4、负责夏季防暑降温药品的供应。
第三十五条 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
1、材料设备供应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仓储物资及危险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负责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负责做好物资仓库的防火安全工作。
2、财务部门应负责按照已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职业防护用品购置计划的需求,及时提供资金,并及时承付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的安全奖励用款计划。
3、教育培训部门应将安全技术知识教育纳入全员技术培训计划,并在进行职工技术考核时,同时进行安全技术考核。
第6篇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原理
现代化管理的基本原理,就是正确有效地处理人、财、物、信息、时间、机构及章法等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以达到安全生产的最优目标。实践表明,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动力原理、弹性原理和法治原理,对电力安全管理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一)系统原理
安全生产是由许多复杂关系组成的一个整体。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原理要求我们把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和各种联系进行全面的综合分析和研究,注重系统的整体和综合效应的研究分析。电力安全生产的整体综合效应,就是电网的安全,保质、保量、不间断地向用户供电。要求电网内的发、供、用电各部门,都从电力系统的安全生产的整体综合效应出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如果发、供、用电各部门,只注重局部的小系统安全生产效应,忽视整个电网综合效应,不服从利益为出发点的电力调度,也就实现不了系统安全生产,最终也实现不了局部的安全生产。只有局部和整体互相密切配合,才能实现系统整体最优化的安全。因为影响安全和劳动保护的因素很多,人、机、环境等关系错综复杂,还会出现某些不确定的情况。为此,在安全管理工作中,首先应尽可能充分全面地揭示出影响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各方面的因素,然后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找出最主要的因素,治理危险的薄弱环节,调整不协调部分,以达到规定的安全目标。相应地作出的管理决策和措施,都应建立在如上系统分析的基础上。
(二)整分合原理
整分合原理是指管理中把集中统一与分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有整体规划,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寻求最佳综合安全效果。电力安全管理是个系统管理,必须形成有序多级管理体系,各层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个层次的问题,由上一层次来协调,下一层次服从上一层次调控,才能保证整体稳定和有序运作,提高效益。在管理中讲究管理等级,或者说不同层次应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安全组织层次结构,分决策层、管理层、执行层和操作层。决策层的职责是统一考虑安全方面的根本问题,如安全技术法规的制订,新工艺、新设备手采用,系统的管理布局和重大安全问题决策等;管理层的职责是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订有关的操作规程,实施有效监督;执行层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法规,具体执行规程、制度和相应措施;操作层则按具体的安全规定、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操作。整分合的原理要求层次结构形成上尖下宽的宝塔形,以谋求最佳管理效益。实现此目标,应谋求人尽其才,各司其职。
(三)反馈原理
反馈原理指安全管理决策信息输送出去之后,把作用结果返送回来,与原预定的目标是行比较,然后作出调整,重新输出信息,使安全管理达到预目标。反馈实际起到输出与结果之间的桥梁作用,使系统不断对输出进行偏差调整。反馈是控制的重要特点,是达到预定目标的有效运作。安全管理中,应把各项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随时反馈到安全管理有关部门,以便有关部门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判断,下达新措施。电力系统安全管理的有效、灵敏、正确,有力的反馈起着重要作用。国外推行pdca管理(四字母分别代表计划、执行、检查、评价)循环往复,实际上不是反馈原理的应用。
(四)封闭原理
封闭原理指一个系统内的执行机构要与监督机构组成封闭的回路。对上级的指令、法规和决策执行得是否正确有效,对执行中的错误处理情况等必须实施监督、检查、管理,把监督检查得来的情况,通过信息返回给决策立法机构,对决策进行修正,再去执行,才能确保安全目标的实行。倘若只下达法规、制度、指令,不实施监督,就是开放式管理,其结果是徒有形式,安全管理目标也只能是无力的口号。
(五)动力原理
人的行为强度和持久性,在明确目标之后是受激励因素驱动的,称之为动力原理。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应该运用信息、精神、物质激励三种动力。企业领导有目的地介绍国内外电力安全技术信息,使电力职工了解安全动向和差距,有利于学习先进,有利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在实现安全目标后给予精神嘉奖的同时,给予物质激励也是十分必要的,应该正确运用安全生产管理的动力原理,为安全生产服务。
(六)弹性原理
弹性原理指安全生产过程中客观环境可能发生变化,制定管理工作计划时要考虑一切不利因素的出现,也应考虑执行过程会有各种变化信息的反馈,故安全管理计划应留有余地,称弹性原理。弹性原理避免情况变化时僵化执行,对安全管理失去适应性而失败。
(七)法治原理
电力是特殊的商品,发生事故后患严重,安全管理法规和制度,是科学的总结,是血的教训的总结,必须依法管理,对违反法规和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以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
第7篇 完善江苏省电力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摘 要〕 介绍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shms),与安全性评价作了分析比较,阐述了公司系统推行oshms的必要性,提出了如何推行oshms的建议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关键词〕 oshms;安全管理;建议;构想
2001年以来,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相继推出“同业比较”、“国际比较”,拓展了干部员工的管理思路。在积极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经验,瞄准国际一流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最新动态,寻标杆、找差距的过程中,不断改进公司的管理体系。通过推进学习型企业的建设,培养和锻炼了管理队伍,为实现公司“四化一先”的战略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省公司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探索、不断实践事故预防和超前控制的管理方法,树立了“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公司安全理念。在“同业比较”、“国际比较”中,围绕这一安全理念,重点开展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取得了实效。
在跨入新世纪之际,一个继质量管理体系
(iso9000)和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之后的新的管理体系——oshms,引起国电公司和省电力公司的关注。
oshms产生到现在,不过10多年的时间。自1996年,我国对外贸易业务较多的部门,就已经开始推行oshms。1997年,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制订了3个有关石油工作的oshms行业标准。1998年,中国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提出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1999年,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下
发了在国内开展oshms试点工作的通知,并于2000年成立了全国oshms的认证指导委员会、认证机构认可委员会及审核员注册委员会。2001年,国家经贸委发布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
我国的一些电力企业,包括江苏省的一些电力企业,出于自身的需要,积极推行了oshms,并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评审认证。还有些电力集团公司统一组织所属电力企业推行包括oshms在内的“三标整合一体化”贯标工作,并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中介机构,进行评审认证。
1 oshms的管理要素及运行过程
1.1 oshms的管理要素
oshms是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规范》,将oshms按功能分为17个体系要素。每一个要素都具有其独立的管理作用。17个体系要素包括:
(1) 职业安全健康方针;
(2) 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
(3)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 目标;
(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6) 机构和职责;
(7) 培训、意识和能力;
(8) 协商和资料控制;
(9) 文件化;
(10) 文件和资料控制;
(11) 运行控制;
(12) 应急预案与响应;
(13) 绩效测量与监测;
(14) 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
(15) 记录和记录管理;
(16) 审核;
(17) 管理评审。
它们严格规范了各类用人单位实施、建立和保持oshms应遵循的原则与基本要求,是各类用人单位获得认证的必要条件,也是审核员进行审核的基本依据。
1.2 oshms的运行过程
oshms依据传统的pdca管理模式,由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策划、实施与运行、检查与纠正措施和管理评审五大核心要素构成五大基本运行过程,推动体系循环运转。它是一个系统化、结构化、程序化和文件化的管理体系,具有灵活性、兼容性和三级监控(绩效测量与监测、审核和管理评审)机制的特点,并突出强调了最高管理者的承诺和责任,以及全员参与、全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的原则。
2 oshms与安全性评价的比较分析
2.1 主要共同点
(1) oshms与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核心都是进行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2) oshms与安全性评价产生的年代基本一
致,它们的产生反映了人类对安全的认识上升到了本质化的阶段,体现了超前控制的时代特征。
(3) oshms与安全性评价的循环周期也基本一致。oshms的认证证书有效期限一般为3年,其间定期进行监督审核。3年后重新进行认证,基本程序和初次认证程序相同。这和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的运转规律是基本一致的。
(4) 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着眼于系统风险的评价和控制,并且其理论都源于风险管理。
(5) oshms作为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而独立存在,是一个管理体系。oshms在各管理要素的推动下循环运转并持续改进,以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电力企业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形成了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这个体系与oshms的基本原则是相符的,并且依靠其推动了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正常开展,从而实现控制风险的目标。从这个角度分析,安全性评价和oshms是相通的、一致的。
(6) 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具有灵活性和兼容性的特点。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内容,尤其是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部分,就是针对职业安全、劳动保护而设置的,完全可以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的要求进行补充和完善。而oshms是用人单位全部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不能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其它管理割裂开来。相反,应当使它与用人单位的生产、供销、行政、质量和环境管理相一致,且尽可能结合起来。
2.2 主要差异
(1) oshms是一个管理体系,它需要经过建
立,并依靠体系的保持和持续改进,达到控制风险的目的。安全性评价不是一个管理体系,而是一种方法,它是依靠电力企业已经具有的一整套管理体系来推动其运转而发挥作用的。因此,从管理这个层次上来分析,oshms层次较高,而安全性评价还没有达到oshms标准所要求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2) 职业安全健康的定义是指“影响作业场所
内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健康的条件和因素”,因此,oshms旨在对作业场所内、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而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不仅包括该项内容,还涉及对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保护,其涉及面广,内容更全面,充分体现了“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行业特点。
(3) oshms使用审核规范进行内审和外审;而安全性评价使用评价标准和依据进行自评价和专家组评价。因审核规范适用于任何行业的oshms,所以其针对性较差;而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针对性很强,但只适用于电网和发供电企业。
(4) oshms的内审和外审都是对用人单位的
oshms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的判定,找出体系存在的不足并加以完善,从而达到有效控制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的目的,因此oshms更侧重于体系的运作与管理因素。安全性评价的自评价和专家组评价,直接面对管理、设备系统和环境,更侧重于查找现存的隐患和问题,进而提出整改建议和控制措施,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因此,发
现问题和隐患更全面、更深入细致、更直截了当,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5) 危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在
oshms中是依靠“策划”这一管理要素加以实施和展开的。“策划”是oshms建立和运行的基础。“策划”要求建立并保持程序,以有效地开展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风险控制措施。从这个角度分析,oshms蕴含着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成分,或者说oshms与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不是一回事,是有区别的。
(6) 由于oshms具有广泛的实用性,因此对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方法,只能提出原则性的要求,致使oshms的评价方法因行业和用人单位的不同而不同,而不能事先确定某个用人单位应采取的具体评价方法。电力企业的安全性评价方法已经比较成熟固定,即采取在安全检查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逐项赋值评分法。这种评价方法的特点是按照事先编制的有标准要求的检查表逐项检查,按照规定的赋分标准打分,评定安全等级,具有系统化、完整化,不致于漏掉导致危险的关键因素的优点。
(7) oshms更侧重于将国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颁发的与职业安全健康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评价用人单位风险的主要依据,要求用人单位建立并保持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的程序,保证需遵守的法律、法规的信息为最新,而且要形成适用法律、法规的清单,但对行业方面的要求有所弱化。安全性评价标准中劳动安全与作业环境、安全管理2个部分,对国家和行业提出的要求都很重视,但评价内容对国家及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引用,与oshms相比不够完全,如还缺少噪音、有毒有害物质对人体伤害等方面的评价内容。
(8) 在风险控制方面,安全性评价更侧重于电网、设备事故方面的措施和应急预案,对人身伤亡和职业危害方面的应急预案及其响应程序相对要弱。oshms则正好相反,从应急预案及其响应程序的文本来看,按oshms的要求去做更规范一些。
3 推行oshms的必要性
(1) 推行oshms是省公司“四化一先”战略
目标的定位所决定的。在中国加入wto的背景下,公司最终要发展成国际知名的一流电力企业,就必须放眼世界,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保证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安全顺利运行,并注意安全生产,强调对员工的劳动保护,确保安全工作与国际接轨。
(2) 推行oshms也是省公司安全理念所决定
的。公司的安全理念,即“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决定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必须永无止境,预防和超前控制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不断提高。推行oshms是拓展预防和超前控制事故的有效途径。
(3) 推行oshms是在市场经济和电力体制改
革形势下,国家、政府部门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需要。推行oshms的过程,也就是全体员工学习和遵守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过程。此举必将进一步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走向法制化的轨道。
(4) 推行oshms有利于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
管理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的标准和规章制度,也有利于公司培育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长期坚持必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4 推行oshms的建议
(1) oshms的认证是一个新生事物,要走向规范和成熟,尚需经历一个过程。从省内一些获得oshms认证的电力企业来看,虽取得了一些效果,但效果不很明显,主要因为与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结合得不好,有流于一般性认证的倾向。因此,电力企业在选择中介机构时,将具有电力企业咨询的实际业绩作为一个必备条件,是非常明智的。
(2) oshms将审核(用人单位内审)与管理评审(中介机构外审)作为体系中的要素,并且将管理评审作为五大核心要素之一,即oshms非常注重强调评审认证。但评审认证一次动辄几十万费用,并且实际效果也未必如愿。因此,国电公司并不提倡发供电企业一哄而起,搞大规模的oshms认证。一切都要从实际效果出发,同时也应考虑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省公司系统发供电企业没有必要非得聘请外面的中介机构认证。
(3) 目前在省公司系统推行oshms是可行的,特别是近几年开展的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为推行oshms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因此一方面不必非要请中介机构进行认证,另一方面,也要在企业内部认真开展oshms的贯标。可以讨论研究一个推行oshms的实施意见,以文件形式下发,部署开展这项工作。然后开展培训,主要是对企业领导层的oshms贯标培训、内审员的专业培训和企业全员动员以及业务培训,在此基础上,积极而稳妥地推进oshms的实施。
(4) 鉴于电力企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以通
过与政府有关部门协商,并经其认可后,在江苏省电力行业的社会团体或学术团体中成立中介机构,担负江苏省发、供电和基建企业的oshms认证工作。这样既能取得很好的实际效果,又不致于花费太大。
5 进一步完善省公司安全管理体系的构想
推行oshms不能简单地照搬,而应借鉴
oshms这一比较先进的管理体系,为我所用,整合和完善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要结合发供电企业的特点,将oshms拓展到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领域。为此提出构想:将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纳入到oshms的运作之中,实现oshms与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有机结合,最终形成省公司特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使其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符合国家、政府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还能够始终将电网和发供电设备的安全作为电力企业的安全工作的重点。
由于oshms与安全性评价都具有兼容性的特点,互不排斥,完全可以将安全性评价纳入到oshms中运作,实现的难度不大。具体的做法是:
(1) 在oshms“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这一体系要素中,移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的评价方法,使oshms的评价方法在发供电企业中的应用更全面、更具体、更具有可操作性,防止oshms在电力企业流于一般性的认证。同时,依靠“策划”这一体系要素的功能展开,推动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正常规范地开展,形成常态运行机制,实现动态管理。
(2) 在oshms“绩效测量与监测”这一体系要素中,也同样移植安全性评价和危险点分析预控,以便更好地监测风险控制的效果,检查oshms的绩效,促进oshms的持续改进。同时,“绩效测量与监测”这一体系要素要求“主动测量用人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及其绩效对其适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符合性”,这样又反过来促使用人单位不断检查、修改和完善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3) 实现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与
oshms结合的关键在于省公司必须制定自己的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目前江苏省《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试行)》已经出台。《发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标准和依据(试行)》已经完成编制工作,待评审验收后出台。借助于oshms的运转,将不断完善安全性评价的标准和依据。
oshms、iso14000一经实现与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预控的有机结合,就不再是简单的oshms,而应该称其为电力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
第8篇 电力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电力行业安全培训工作,提高电力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促进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电力监管条例》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的决定》(安委〔2012〕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适用本办法。
电力企业指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电力企业从业人员包括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从业人员)。
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行统一规划、归口管理、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四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指导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依法对所辖地区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电力企业承担企业安全培训的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培训工作。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所辖地区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电力企业负责组织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六条 电力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安全培训投入,对从业人员进行与其所从事岗位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对其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条 下列人员应当由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一)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
第八条 国家能源局定期公布电力安全培训机构名单和培训范围,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 电力安全培训机构应当建立电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和人员培训档案,落实电力安全培训计划,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电力安全培训,实现电力安全培训信息化管理。
第三章 培训内容和时间
第十条 电力安全培训应当按照规定的培训大纲进行。
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培训大纲,由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
电力企业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内容,由电力企业按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第十一条 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
(二)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三)电力安全生产管理、电力安全生产技术等;
(四)电力应急管理基础理论、电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演练以及应急处置基本流程;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电力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二条 电力安全培训教师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及其更新: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电力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规程标准;
(二)安全管理基本理论;
(三)电力安全管理实践和国内外先进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四)电力安全生产技术;
(五)安全培训技能、方法等;
(六)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三条 电力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标准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部门、班组安全生产情况;
(三)本单位、部门、班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四)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五)工作环境、工作岗位及危险因素;
(六)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
(七)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八)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九)预防事故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十)有关事故案例;
(十一)电力应急基本技能;
(十二)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十四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相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首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电力安全培训教师初次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十五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新上岗的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新上岗的其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十六条 电力企业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电力安全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的,其相关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重新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将根据电力安全监督管理实际情况开展专项培训。
第四章 考核发证
第十八条 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考核,应当坚持统一标准、统一题库、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十九条 国家能源局负责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的安全培训的考核;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所辖地区电力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的考核。电力企业自行组织其他从业人员的考核。
第二十条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电力企业应当制定电力安全培训的考核制度,建立考核管理档案备查。
第二十一条 经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在考核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颁发相应的证书。考核、发证不得收费。
第二十二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其他电力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经培训合格后,颁发电力安全培训合格证。电力安全培训教师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电力安全培训教师合格证。
第二十三条 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其他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电力安全培训教师培训合格证的式样,由国家能源局统一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电力建设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电力安全培训教师合格证和电力安全培训合格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部门中请办理延期手续。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五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对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对电力企业、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依法作出处理。
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应当定期统计分析辖区内电力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情况,并报国家能源局。
第二十六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电力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
(二)电力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
(三)专兼职教师配备及持证情况;
(四)培训大纲的执行和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七条 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对电力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电力安全培训制度、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和安全培训档案的管理情况;
(二)电力安全培训经费投入和使用的情况;
(三)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
(四)采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情况;
(五)以班组长、新员工、农民工为重点的其他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电力企业、电力安全培训机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均有权向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或者举报。
接到举报的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进行核查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 电力安全培训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予以通报:
(一)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从事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的;
(三)电力安全培训教师未经考核,或者考核不合格而从事电力安全培训工作的;
(四)未建立培训档案或者培训档案管理不规范的;
(五)将自身承担的电力安全培训工作转包给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的。
第三十条 电力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
(一)未建立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不能保障安全培训所需费用的;
(二)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未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的,或者未取得相关证书的;
(三)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时间少于本办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
(四)相关人员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重新参加安全培训的。
第三十一条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持证未持证或未经培训就上岗的电力企业从业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执行先离岗、培训持证后再上岗的制度。
第三十二条 电力企业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其他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相关负责人是指电力企业中主管、分管或者协管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电力企业中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该单位从事电力生产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其他负责人、其他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各岗位的工人以及临时聘用的人员。
第三十四条 参与电力建设工程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相关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8年。
第9篇 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
〔摘 要〕 电力工业的不断发展,伴随着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介绍了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过程,阐述了主要的安全管理理论的原理,并对相伴而生的各种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和安全管理体制进行了解读。
〔关键词〕 电力工业;安全管理;体制
安全管理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之一,安全管理科学化使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设备健康状态不断好转,对人类的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电力工业是技术密集型产业,电力生产牵动千家万户,牵动社会生产,因此,安全对电力生产极为重要。随着安全管理科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电力生产事故率成下降趋势,安全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也就是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史。
电力安全管理科学的演变,包括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和电力安全管理方法和管理体系的演变。
1 电力安全管理理论的演变
安全管理学原理是研究从法理出发的安全法学原理、安全监察与监督的原理;论证安全组织学原理、人员优化原理;阐明合理的安全投资保障机制;揭示合理的安全管理机制、安全管理模式、安全管理体系等的基本理论。
(1) 安全哲学原理。从认识论与方法论的角度,可以看到人类安全管理哲学的发展:17世纪的安全哲学是宿命认识论,无能为力的方法论;19世纪的安全哲学转变为经验认识论,“亡羊补牢”方法论;20世纪中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进入了系统认识论、综合对策方法论;21世纪近期,朝着本质论和预期型及系统工程方法论进发。有了正确的安全哲学思想的指导,人类的生产与生活安全才能获得高水平的保障。
(2) 安全系统论原理。深入研究和探索安全系
统论原理、安全控制论原理、安全信息论原理、安全协同学、事故突变论等安全系统结构、机制、规律和优化,重在研究事故系统安全性分析、安全性评价及安全措施和安全价值分析。从安全系统的角度出发,具有超前和预防的意义。因此,从建设安全系统的角度来认识安全原理更为理性,更符合科学性原则。
(3) 安全心理学。事故发生原因之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或人为的其他原因,现代安全管理学将人的因素归于安全心理学。人的行为过失、不安全行为及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由于人的思想、行为相对于安全规程及安全状态发生了偏差而造成的,这种偏差产生的原因,就是人的心理活动的结果。随着管理科学的不断演变、安全学的不断发展,安全心理学这一交叉学科诞生了。安全心理学是以研究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心理活动与行为规律为目的和任务的科学。是心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又是安全科学技术的下属学科。安全心理学在学科分类中,横跨2个学科,是一门交叉学科。在安全技术这一一级学科中,是和安全系统学、安全人机学、安全经济学等呈并列关系的三级学科。如果借用电脑的目录表示法,那就是:安全科学技术/安全学/安全心理学。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通过研究分析人员的心理,了解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需求与愿望,预测他们的工作行为及动向,有利于制定出切合实际、保障广大员工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制度,减少事故的发生。
(4) 安全经济学原理。是经济学与安全科学交叉的综合性科学。它是以经济学理论为基础,研究安全经济活动规律的一门科学。它阐述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效率的关系,研究事故损失的规律与评价技术,安全的效益理论和投入产出规律;研究与事故相关的非价值因素的价值化技术;研究不同社会经济体制和经济发展时期,事故保险的运行机制及其事故预防,实现本质安全的关系和动作机制等。我国安全经济问题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特别是gb672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和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颁布以后,1990年初我国召开安全经济研讨会,1993年,罗云教授出版了中国第一部安全经济论著——安全经济学导论,标志着中国安全经济学研究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
(5) 安全行为学原理。行为科学创始于20世纪20~30年代,40~50年代得到迅速发展,现已为工业国家广泛应用。行为科学是解释和预测人的行为的一门科学,也可以说是研究人的行为及其规律的科学。行为科学应用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就是对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规范、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原因及如何消除不安全行为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从而对安全生产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2 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
有了丰富而充实的安全理论,安全管理科学的发展才有坚实的基础。通过采取科学的管理方法,将安全管理科学理论应用于生产实践,人们才能真正掌握安全原理,才能改变自身对事故的认识和态度,才能创造安全和谐的发展环境。
(1) 安全管理由近代的事故管理,发展到现代的隐患管理。早期,人们把安全管理等同于事故管理,显然仅仅围绕事故本身做文章,安全管理的效果是有限的。20世纪60年代发展起来的安全系统工程强调了系统的危险控制,揭示了隐患管理的机理。未来,隐患管理将会普及。
(2) 从传统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及常规的监督检查,发展到现代的法治手段、科学手段和文化手段;从基本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发展到以人为本、科学管理的技巧与方法,安全管理系统工程、安全性评价、目标管理、重特大事故应急管理、安全预警管理、重大危险源评估与监控及安全文化等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将成为主要的安全管理技术。
(3) 电力企业安全文化论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的电力工业经历了几十年的发展,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绩的取得,最主要的经验是电力企业的管理与发展模式,并在生产实践中形成具有电力企业特点的企业管理方法和价值观。电力企业的安全文化,首先由企业的领导者提出,通过宣传,制定规章制度,最终形成企业安全文化。现在,风险控制理论、安全自组织理论、大安全科学理论、安全文化理论等将得到高度重视和发展。
(4) 安全性评价方法。20世纪60年代,美国道化公司开始安全性评价方法,80年代,我国开始在安全管理方面应用安全性评价方法。电力行业,前华北电业局于1982年制定了“安全性评价检查表及实施方法”,开展以人身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性评价。1990年,前华北电业局以“夯实安全基础,对事故进行超前控制”为目的,进行试评。1994年编写了“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1995年6月和1996年5月,中国电力出版社相继出版了《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和《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2本书。安全性评价是一种对本单位的安全基础进行自我诊断的手段,能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也是预防事故的需要。
(5) 危险点预控方法。该方法属于安全系统工程,作为现代安全管理的一种科学方法,至今已有40余年历史,在我国已经广泛开发与应用。主要是根据系统工程的原理和方法,辩识、分析和评价系统存在的危险因素,并根据结果,调整系统的工艺、设备、生产周期和投资等因素,使系统达到最佳安全状态的科学方法。
(6) 安全管理制度化。首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其次是细化到安全教育制度,发展为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1954年劳动部发出了《关于厂矿企业编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通知》;1963年发布,1978年重申的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中,进一步明确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国务院国发(1984)97号文件规定各地区、各部门必须实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制度。
(7) 现场作业标准化。1931年美国的海因里希在《工业事故预防》中,阐述了工业安全理论。海因里希认为,现场作业伤亡事故是由社会环境不良和管理欠缺、人为过失、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意外事故、人身伤亡共5个因素依次发生连锁反应的结果,被称为多米诺骨牌连锁反应现象。长期以来,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绩效不令人满意。现场作业标准化是近年来新生的安全管理的科学方法,实行现场作业标准化才能做到人的行为可控、在控,电力企业安全生产才有保证。
3 安全管理的体制
(1) 安全立法体制管理。最早的劳动安全立法是13世纪德国政府颁布的《矿工保护法》,1802年英国政府制订的最初工厂法——《保护学徒的身心健康法》。这些法规制定了学徒的劳动时间,矿工的劳动保护,工
厂的室温、照明、通风换气等工业卫生标准。1919年第一届国际劳工大会制定了有关工时、妇女、儿童劳动保护的一系列国际公约。中国最早的劳动安全相关法规,是1922-05-01在广州召开的第一次劳动大会提出的《劳动法大纲》。安全立法的任务突出预防,体现出超前性和预防性;建议性法规,如iso国际标准;强制性法规有技术标准、行政法规、管理规章等,各尽其责,发挥各自的功能和作用。
我国的安全管理,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出不同的管理模式。20世纪50~60年代建立了劳动保护管理体系;70年代在劳动保护管理体系下,强调了事故管理系统;80年代出现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模式;进入90年代,现代安全科学管理的理论和方法体系逐步发展和完善。显然,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不同的生产技术、经济体制和安全理论指导下,表现出不同的安全管理特点。
(2) 企业hse管理模式建立企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三结合的管理体系,其目标是强化企业管理者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管理意识,激励企业员工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的工作热情,最终改进企业对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效能,实现人类社会和企业的综合效益。
(3) 20世纪60年代出现了全面质量管理方法。20世纪50年代末期,美国国防部制定了《质量大纲要求》、《核电站质量保证大纲》、《锅炉压力容器规范》等一系列质量保证标准化文件。1971年以后,英国制定了bs4778、bs4981、bs5750等标准,其中bs5750:1979第1部分:质量体系——设计、制造和安装规范基本上是iso9001标准的前身。1980年,法国颁布了nfx50-110《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指南》。1946年10月成立的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我国是创始国之一。1978年9月我国重新进入iso,1988年成为iso理事国。1992年5月颁布了等效采用iso9000族,2000-12-15正式发布2000版iso9000族。这一体系的推行,将促进和改善人类社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水平。
(4) 企业的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把企业的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治安、环保等专业进行综合管理,对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管理效率和降低管理成本有着重要的作用。企业建立综合安全管理模式和机制是大势所趋。
(5) 国家安全管理模式。一是建立国家——企业——职工三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构建国家监察——行业协调——企业自律——工会监督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制;二是从国家安全、社会安全、人身安全、生产安全、生活安全等目标出发,建立国家的大安全管理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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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
2002年底,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开始实施,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成立了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和五大发电集团公司,初步实现了网厂分开。此次改革的目标是在发电侧和售电侧引入市场竞争,输电和配电由政府控制,以提高中国电力的发展水平,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支撑。电力市场化的不断推进使发电企业不得不面对如何处理安全生产和争取利润最大化的问题。由于电力是产供销一体化的商品,而且受地域的限制和输电通道的制约,差异化程度极小,电力商品的竞争只能采取成本领先战略,而电力生产的安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机组经济指标的好坏,从而影响到企业成本的高低。因此,随着电力市场化步伐的加快,市场竞争将日趋激烈,发电企业必须不断地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
发电企业要想保持和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促进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推进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几十年来,电力企业在实践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个系统的安全生产标准、制度、管理办法等,保证了安全生产的基本需要。电力企业中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构成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有机整体,两个体系各自发挥作用并协调配合,是电力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的关键。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由决策指挥保证系统、执行运作保证系统、规章制度保证系统、安全技术保证系统、设备管理保证系统、政治思想工作和职工教育保证系统等六大系统组成。在安全保证体系中,有三个基本要素: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是安全生产的决定性因素;优良的设备和设施是安全生产的物质基础和保证;科学的管理则是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和手段。安全保证体系的根本任务,一是要造就一支具有高度事业心、强烈责任感、良好安全意识、娴熟业务技能、遵章守纪的优良品质和严肃认真、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作作风的员工队伍;二是努力提高设备、设施的健康水平,充分利用现代化科技成果改善和提高设备、设施的性能,最大限度发挥现有设备、设施的潜力;三是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现阶段,电力企业安全监督体系一般由安全监督部门、车间和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监督网络。其主要功能,一是安全监督,二是安全管理。即运用行政上赋予的职权,对电力生产和建设全过程的人身和设备安全进行监督,并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强制性;协助领导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各项安全活动等。
电力企业安全监督部门的工作侧重点,以安全管理为主,现场监督为辅,以不定期抽查为其主要监督方式;车间级安全员的工作侧重点,是监督一些工作量较大或工作条件较复杂的大修、基建、改造等工程,其他工程可采取不定期抽查的办法,以较多的精力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班组级安全员应主要侧重于现场监督。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又有所不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要保证企业在完成生产任务的过程中实现安全、可靠;要解决安全生产在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闭环管理过程中,谁对哪些工作负责任,在哪些范围内负责,负什么样的责任,使企业生产的每项工作,每个岗位人员都时时、处处考虑到安全问题,落实好安全保证措施。安全监督体系则直接对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全主管领导负责,要监督、检查安全保证体系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全过程中,是否严格遵守各种规章制度的规定,是否落实了安全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是否保证了企业生产的安全可靠。所以,安全监督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是一种制约与被制约的关系,安全监督体系是制约者,安全保证体系是被制约对象。
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对生产安全的作用因素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起到内因的作用,安全监督体系起到外因的作用。因此,要夯实企业的安全生产基础,建立长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安全生产,其保证体系的有效运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就是检查、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有效。
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电力企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上先进的管理理念、方法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管理理念上不能与国际接轨。现行的安全工作方法,只注重于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规律的研究,虽然保证了各项防范措施的目的性与针对性,但在超前控制和风险分析、评估与控制方面缺乏实效,被动式的安全管理思想与模式已经不能充分适应现代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
(2) 管理方式上缺少科学性。管理技术不构成一个完整的管理体系以支持企业的运行,表面上看安全生产管理各项标准、制度完善,但是由于缺少系统的安全思想的指导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没有形成合力,在坚持“以人为本”思想、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与企业发展、安全工作需要相比差距较大;
(3) 管理手段上方法单一。现在的安全工作主要依靠人治的管理和员工的自觉行为,人的因素在安全管理工作的整个过程中占据着主导地位,以绩效考核代替过程管理,以奖惩机制代替激励机制,抓班组安全建设多,抓管理层的责任落实少,管理失去重心,出现“两张皮”现象,缺少创新的动力。
国际上基于风险评估的几个先进管理体系。
(1)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ohsms)
ohsms体系运行的主线是风险的控制过程,基础是危害辩识、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的策划。该体系首先对作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加以识别,然后评价每种危害事件发生的风险等级,依据安全健康法规的要求,确定不可承受的风险,制定目标和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并落实运行机制,做好应急应变的准备。
(2) “安全五星”管理体系
国际职业安全协会(nosa)的“安全五星”体系同样以风险管理为基础,侧重于对未遂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延伸出针对班组等生产作业单元在工作前的安全评估、五步安全法等安全管理方式。它已成为提高职工安全意识的有效手段。
(3) 安全、环境、健康管理体系(hse)
hse管理体系是采用与质量管理体系、环境控制管理体系相同的方法,对组织或企业的人员健康、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进行持续改进的一套标准化的思想和方法。该体系从整体和全过程来考虑系统的安全管理问题,注重职工健康,提高安全系数,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人(组织)的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和后果,从而采取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以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的有效管理方式。
(4) 美国万全管理体系
美国万全管理中运用更多的风险识别方法,如前期风险评估、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工作安全分析、定量风险评估、安全检查表分析等,监督和监控外界机构的风险评估。
几个先进管理体系有着以下四个共同点:
(1) 行为安全管理是体系运行的重点。安全理论认为,一次事故的发生对应着很多不安全行为的出现。识别不安全行为,消灭未遂,是这些体系运行的重点内容。同时,这些体系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事不对人,并针对人的行为,在工作前进行认真分析。行为安全管理衍生出企业安全文化的倡导与建设,极大地提高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形象。
(2) 突出企业有序地规范化运作。企业安全管理涉及的环节纷繁复杂,为此,这些体系要求,根据风险评估的内容,就各个要素制定运作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执行,避免了管理过程中的随意性和可能造成的疏忽大意,使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程序化。
(3) 强调全员参与。nosa与ohsms体系要求从班组工作中进行风险识别,使每个员工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任务、工作程序,识别每一程序中可能遇到的危险,并掌握处理危险的方法和措施,使每一位员工的风险意识得到提高。
(4) 体现持续改进的特点。上述管理体系均强调按照pdca循环的原则,不断地提高安全生产的绩效。
电力安全生产管理与现代安全管理体系的比较
(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根据国家及上级主管单位和企业的经济目标确定的,符合国家及行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与管理体系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方针是一致的。但是,管理体系中的个别指标很难量化成目标值。
(2) 电力行业要求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位。“三大标准”,即工作标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的建立,进一步规范了安全生产责任。“两大体系”,即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建立是电力安全生产的根本保障。这一点与管理体系要求的职责分工、明确责任是完全一致的。
(3) 输电网、发供电企业、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与管理体系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等风险评估有共同的目的,但各自要求的重点不同。国外的风险评估主要考虑的因素是人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而输电网、发供电企业、调度系统安全性评价的重点是电力系统各个组成部分的安全生产风险,着重对构成电力系统的设备、设施、环境等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评价,且应用现代科学技术,依据国际和国家标准进行量化评估。对安全生产管理则按照行业要求进行检查评价。
(4) 安全大检查与管理体系的内审检查。电力系统安全大检查的要求是“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规程制度、查设备管理”。这与管理体系中要素、运行控制程序等的检查是一致的,都是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和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严重不符合项报告或纠正控制预防措施,对重大隐患发出限期整改通知,及时消除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因素。不同之处是:安全大检查要求有针对性、有重点;而管理体系内审检查要求对照体系要素和管理手册逐一检查,检查范围全面,层次分明。
(5) 总结评比与管理评审都是对安全生产绩效的总结。通过总结和评审,总结管理或体系运行取得的成绩,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按照pdca循环持续改进的原则督促实施,以达到提高安全生产绩效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6) 上级检查和外审检查。电力行业的上级检查,主要靠检查人员的经验及上级的要求,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和随意性,存在不规范、不统一、因人而异的问题。而管理体系的外审检查是第三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照该企业的手册和体系要素进行,且与该企业无直接的利益关系,检查相对客观公正。但若第三方不熟悉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仅仅从文件化管理检查,也不能真正查到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何应用现代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方法,并与国际接轨,建立一套符合中国电力系统发展需要的现代安全生产管理模式,是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的问题。
安全文化建立过程中有四个阶段:自然本能、严格监督、自主管理、团队管理。
处在自然本能阶段时,企业和员工对安全的重视仅仅是一种自然本能保护的反应。事故发生时迟早的事。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
缺少高级管理层的参与--高级管理层对安全的支持仅仅是口头或书面上的,没有或很少有在人力物力上的支持。
将职责委派给安全经理--各级管理层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经理的责任,他们仅仅是配合的角色。
依靠人的本能--员工对安全的认识和反映是出于人的本能保护,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预防意识。
以服从为目标--员工对安全是一种被动的服从,没有或很少有安全的主动自我保护和参与意识。
处在依赖严格监督的阶段时,企业已建立起了必要的安全管理系统和规章制度,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责任作出承诺,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往往是被动的,零事故的目标很难实现。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
管理层承诺--从高级至生产主管的各级管理层对安全责任作出承诺并表现出无处不在的可视化领导。
监督控制、强调和目标--各级生产主管监督和控制所在部门的安全,不断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制订具体的安全目标。
规则/程序--企业建立起了必要的安全规章制度但员工的执行往往是被动的。
重视所有人--企业把安全视为一种价值,不但就企业而言,而且是对所有人包括员工和合同工等。
培训--这种安全培训应该是系统性和针对性设计的。
受雇的条件--安全是员工受雇的条件,任何违反企业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可能会导致被解雇。
害怕/纪律--员工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仅仅是害怕被解雇或受到纪律处罚。
处在独立自主管理阶段时,企业已具有良好的安全管理及其体系, 安全获得各级管理层的承诺, 各级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具备良好的安全管理技巧、能力以及安全意识, 事故发生是极偶然的。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
个人知识、承诺和标准 - 员工具备熟识的安全知识, 员工本人对安全行为作出承诺,并按规章制度和标准进行生产。
内在化 - 安全意识已深入员工之心。
个人价值 - 把安全作为个人价值的一部分。
关注自我 - 安全不但是为了自己,也是为了家庭和亲人。
实践和习惯行为 - 安全无时不在员工的工作中, 工作外, 成为其日常生活的行为习惯。
个人得到承认 - 把安全视为个人成就。
在互助团队管理阶段时, 企业安全文化已深得人心, 安全已融入企业组织内部的每个角落。安全为生产, 生产讲安全, 事故的发生除非是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地震等。表现出的安全行为特征为:
帮助别人遵守 - 员工不但自己自觉遵守而且帮助别人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标准。
留心他人 - 员工在工作中不但观察自己岗位上而且留心他人岗位上的不安全行为和条件。
团队贡献 - 员工将自己的安全知识和经验分享给其他同事。
怎样才能建立一流的安全文化?
高级管理层主动去改变文化要素;高级管理层必须承诺和建立“零事故”安全文化。
不管你有怎样的系统,除非显示出可视化领导,员工在安全方面才能做的十分完美。
第11篇 某单位电力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指引
1 目的
1.1 为了促进外施工单位的电力安全工器具与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管理,加强施工人员健康与安全的保护,参照《广东电网公司地区供电局电力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管理标准》,编写本指引,请承接本单位配网工程的外施工单位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2.1 电力安全工器具:用于电力生产过程中,为防止人身伤亡事故或职业健康危害,保障作业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器具。分为:绝缘安全工器具、一般安全工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围栏(安全网)等四大类(具体见附录1)。
2.1.1 绝缘工器具:指绝缘强度足够并能直接接触、操作带电设备的专用工器具;或者绝缘强度不足承受设备工作电压,但能有效防止接触电压、跨步电压、泄漏电流,有防触电保护功能的工器具。
2.1.2 安全围栏(安全网):指用于设置的安全作业区域,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作业人员超越安全作业区、误入危险区域的工器具;以及用于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
2.2 个人防护用品:指为使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避免、减轻人身职业健康危害和伤害,由作业人员个人佩戴、穿着或使用的装备或用品。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
(1)落实并配置所需的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
(2)指导督促做好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3)组织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
(4)对本单位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产品质量、技术性能等进行总结、评估。
3.2 专职安全员
(1)结合安全检查组织对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使用、报废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因产品质量、性能等问题造成的事故、障碍或异常,组织调查分析;
(3)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出现的问题;
(4)每年一次组织开展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识别评审工作。组织有关人员识别危害所需要配置的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提出年度安全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需求计划。
3.3 应指定专人(可兼任)进行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安全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存放、检验(或送检)、维护、定期检查和报废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和清册,及时向上级反映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出现的问题。
3.4 使用人员:
(1)严格执行电力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的规程规定;
(2)电力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外观、组件、附件、关键部件和试验标签等,确认符合安全规定;
(3)严禁使用逾期未试验或安全、质量性能存在问题的电力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需求识别
4.1.1 识别工作须根据各工种的生产场所、设备以及劳动环境、劳动条件与可能的危害进行。
4.1.2 识别时应重点关注防止危害所需要配置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岗位、工种操作安全要求。重点关注但不限于下列危害:
(1)坠落、跌落危害(防止高处坠落);
(2)电气危害(防止触电);
(3)物体打击危害(防止倒杆塔);
(4)坍塌危害;
(5)恶性误操作(防止电弧灼烫);
(6)起重及车辆伤害;
(7)刺穿或撞击危害;
(8)有毒有害物质(防止窒息、中毒);
(9)野外动物危害;
(10)高温、灰尘、微粒、辐射和噪声危害。
第12篇 文山电力公司安全管理员职责
公司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
1、监督国家有关安全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全员安全生产的观念,保证安全生产,保证职工在电力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
2、协助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工作规程学习、竞赛、考试等活动。
3、协助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建立事故档案,积累反事故经验,做好发、送、变、配电设备事故记录,设备故障、异常记录,职工伤亡记录,人身未遂险情记录和职工违章记录,负责编制系统内安全事故案例汇编。
4、监督检查各单位工作票、操作票的贯彻执行情况,两票逐月统计,计算合格率。负责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报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5、负责起草季度、年度安全总结和计划。
6、参与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
7、对各级人员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进行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
8、结合文山电力系统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制度。
9、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季度安全分析总结会议及临时安全分析会议。
10、协助制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11、认真执行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决定。
12、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季度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计划实施。
13、负责督促贯彻执行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和文件精神,并做好执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14、认真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工作。
第13篇 电力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1 目的:保持良好的施工环境,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树立现代企业形象。
4.1 各单位的行政正职为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者,对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必须在管生产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文明施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4.2 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应为本单位的文明施工责任区,负责搞好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
4.3 工程部负责材料设备的定置摆放的规划设计。
4.4 安监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5 内容及要求:
5.1 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施工特点制定具体的文明施工管理细则。
5.1.1 主厂房周围外延20米范围内的施工单位要根据施工情况按“定置图”进行设备、材料和物资在该区域的放置。
5.1.2 在此区域放置的设备、材料必须经过安监部批准,本着当天放置当天用完的原则,特殊情况下,经安监部批准,最多可以在此区域放置一周。
5.1.3 经安监部批准进入厂房内部的设备、材料,必须按照“定置图”摆放,并在摆放区域用警戒绳圈出区域边线。
a. 汽机间、集控楼各层要画区域设定线,如通道位置、设备放置区域、材料放置区域、工器具(箱)放置区域等,并严格控制,杜绝放置混乱。
b. 锅炉间、煤仓间、引风、除尘间砼地面形成后也要划出区域设定线,控制好设备、材料等的放置区域。
5.1.4 放置在施工现场的各种铁房、箱、笼、容器等必须规矩,合理放置、并按要求着色、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a. 铁房刷灰色;
b. 卷扬机棚刷兰色;
c. 电焊机箱刷红色(与奥太箱同色);
d. 装有乙炔、氧气瓶的铁笼刷红白色(竖道);
e. 安全围栏和孔洞盖板刷红白色、盖板中间编号;
f. 油罐刷黄色;
g. 集中供氧气输送管道刷蓝色,乙炔输送管道刷白色。
5.1.5 电源线、电焊线的敷设:
a. 电源线必须顺梁或柱敷设,平面布置整齐有序。
b. 电焊线敷设必须集中,采用固定端子、快速插头。
5.1.6 在编制单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作业指导书)时,要结合总平面、附该工程的设备、材料、定置摆放图。
5.1.7 各种机械、工器具定专人管理。
5.1.8 施工中使用的电源、水源要定专人管理,发现损坏及时找专业单位修复。避免施工中的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5.1.9 施工现场的厕所由所在区域的施工单位负责管理,做到清洁卫生。
5.2 工完场清的要求:
5.2.1 当日收工前将剩余材料摆放整齐,垃圾、废料清离施工现场。
5.2.2 单项工程结束,施工现场彻底清扫,杜绝存放剩余的设备、材料。
a. 地下工程完工,立即土方回填,平整场地。
b. 砼工程结束,要将周转性材料彻底清离施工场所,如模板、木方、草袋以及结构上的毛筋、拉线等杂物彻底清离,继续施工的要摆放整齐。
c. 钢结构施工结束要将操作平台、安全绳、爬梯等彻底拆除。
5.2.3 设备、材料必须分类整齐摆放
5.2.4 在他人责任区施工的,必须保持整洁环境,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服从该责任区负责人的监督和管理。
5.3 杜绝野蛮施工:
5.3.1 严禁随意在建筑上乱凿孔洞。
5.3.2 严禁私自挪用拆除安全围栏、孔洞盖板及其它安全设施。
5.3.3 严禁拆挪他人施工用的通道、爬梯、操作台、照明等设施。
5.3.4 严禁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画。
5.3.5 严禁随地大小便。
5.4 奖罚条例:
5.4.1 奖励: 安监部每月根据日常检查,每周的综合考核,对文明施工工作有成绩、贡献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嘉奖。
5.4.2 处罚:
a. 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厂区道路做到路面无存留砂土、杂物,否则视情节给予200-500元的罚款。
b. 材料、设备不按规定区域摆放或摆放无规矩、不整齐、视情节对其单位给予300-1000元罚款。
c. 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和用电设备长时间空载运行,对责任者给予每处罚款50元,视情节给予其单位每处100-500元罚款。
d. 乱拉私接电源线、电焊线、氧气乙炔管给予责任者每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对其单位给予200-500元罚款。
e. 挪用或损坏安全设施,视情节给予每处500-1000元罚款,并强制其恢复原状。
f. 在建筑物、设备上乱涂乱写、视情节给予责任单位或当事人100-500元罚款。
g. 在主厂房区域散、乱停放交通工具者给予50元罚款,其责任区单位给予每辆罚款100元的处理。
h. 对主厂房区域散乱放置的铁房、箱、笼、小型机具,对其单位给予每件100元累计罚款,并限期运到指定地点。
i. 零散放置的建筑材料及设备,如模板、型钢、木方、钢丝绳等对其单位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罚款。
j. 施工场所的“五头”(烟头、盒;焊条头、盒;木头;废铁头、8#线;砖头、散碎砖头),对其责任者或责任单位给予每种头50-500元罚款。
k. 当日收工场地不整洁,视情节给予50-500元的罚款。
l. 单项工程结束,清理不彻底或没能立即清理,给予责任单位罚款100-1000元罚款。
m. 累计罚款达到1000元的单位,取消当月安全文明施工奖励。
n. 累计罚款达到500元的单位,扣发安全文明施工奖金的50%。
o. 受到罚款的个人,无资格享受文明施工奖励。
p. 对于不服从管理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加倍处罚。
5.5 规定中未涉及到的不文明施工行为视情节给予处罚。
。
12 文明施工方案
为了创造安全、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主任,项目副经理、专业工地主任、安监人员组成的现场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现场的文明施工工作。
现场文明施工要贯穿从施工组织设计到工程移交的全过程。我方将在施工前期做好规划准备,一切按程序、按规定有序施工,规范上、下工序的交接,杜绝蛮干,一切按已定计划进行,项目完工后不留尾工,无基建痕迹,不破坏环境,创建国内同类机组一流的文明施工现场。
12.1 文明施工责任区域化
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平面图,绘制本标段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图,将责任落实到各专业工地;明确各责任区的负责人和监察负责人。
12.1.1 按责任区划分图,设置醒目的文明施工小区管理标示牌。
12.1.2 创建汽机间、锅炉间、机炉集控制室为“文明施工示范区”。
12.1.3 在文明施工责任小区中实施封闭式施工,车间化、定置化管理。
12.2 平面管理定置化
12.2.1 按批准的施工总平面合理布置场地,临时建筑和临时设施的位置、建筑面积、建筑标准必须符合总平面规划。
12.2.2 在交通主干道上不得任意停放车辆、堆放各类材料设备和其他物品,保持交通道路的畅通。
12.2.3 绘制设备、材料摆放图,实行定置摆放。单项工程开工前,在作业指导书中明确设备、材料的摆放位置,履行报批手续后,按图摆放整齐;为了保持施工现场的文明整洁,当天内不可能使用的材料和安装设备,严禁进入施工作业场所。
12.2.4 设定材料堆放场地、待安装设备堆放场地、废料堆放场地、废油、其它废弃物堆放场地及有毒有害废物存放点。各类材料按指定位置堆放整齐。各种材料设备堆放区域用标准围栏分隔,并挂分类标示牌(600×400),明确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受检状态、用途等内容。
12.2.5 组合场区域按总平面布置图用标准移动围栏分隔各专业施工区域。
12.2.6 按防汛要求,布置连续、畅通的排水设施和其他应急设施,防止泥浆污水等外流或进入施工场所。现场排水在排入下水管网前设沉淀池,防止泥砂进入下水管网。
12.3 作业行为规范化
12.3.1 加强现场的文明施工管理,有专业文明施工检查组、清扫小组,做到施工道路等公共场地每日一清扫,每周一大清扫。
12.3.2 强化“工完料尽场地清”的原则,各施工区域的施工人员及时清扫、清理垃圾废料,保持施工场所整洁,施工机具完好、干净并排列整齐;杜绝“五头”现象(即烟头、钢筋头、焊条头、木材头、砖头),保持现场整洁。杜绝烟头,采取施工现场禁烟;杜绝焊条头,采取焊工配带“小铁桶”,焊条头统一回收、统一处理。
12.3.3 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乱拉、私接电源线;严禁擅自操作各种机动车辆;严禁高空抛掷各类废弃物。
12.3.4 已安装完和待安装的各种管子封堵好,防止管道锈蚀或杂物落入。
12.3.5 因工程需要,必须拆除或挪动安全设施时,要办理由安全部门签发的作业票。作业票要明确项目负责人、施工部位、设施名称、设施编号、工作时间、采取的临时防护措施;工程完工后必须立即恢复,经安全部门验收后,收回作业票。
12.4 安全设施标准化
根据工程的进展,同步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设施。设施的制作、安装严格执行电力部《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标准。
12.4.1 “四口”、“五临边”设置的安全设施
“四口”指楼梯口、电梯口(包括垃圾口)、预留洞口、建筑物的出入口;“五临边”指阳台周边、屋面周边、框架楼面周边、斜道周边、卸料台外边。
a. 施工中正式通道、平台、围栏、维护结构未安装或不完善时,按部颁标准搭设临时通道;各种临边设固定临时围栏及挡脚板或围栏和立体围网;施工现场的孔洞安装围栏或盖板;在施工人员出入口上方设置严密的板棚。
b. 危险作业场所设置活动围栏;锅炉间、煤仓间、除氧间、电除尘等处施工时分层设置安全网。
12.4.2 高处作业及交叉作业
a. 高处作业设置滑线安全网、安全水平扶绳、活动式带围栏的操作平台;作业及移动过程中操作人员使用安全带、高处作业攀登自锁器、速差自控器。
b. 上下层交叉作业要设安全防护隔离棚。
c. 钢结构吊装中,每个节点或作业层都设置带围栏的操作平台。
d. 锅炉钢架、加热面等项目施工中,正式走台没有形成前,全部采用安全水平扶绳。
12.4.3 在锅炉间和煤仓间设置垃圾通道;锅炉间和汽机间的每层平台设置一个高层水冲洗厕所。
12.4.4 根据定置摆放图所确定的位置,电焊机采用集装箱布置,二次线成束布设,配备快装接头,少占场地,方便施工。
12.4.5 主厂房临时消防系统,各层设有临时消防水栓,满足扑救火灾需要。
12.4.6 氧气、乙炔采用集中管道输送,主厂房内、组合场内取消氧气、乙炔气瓶。氧气、乙炔管道爬头加防火罩。
12.4.7 安全设施颜色:箱式变压器和便携式配电盘统一编号,涂天蓝色;临时围栏、孔洞盖板分区统一标号,涂上明显红白相间颜色;垃圾通道涂黄色;候梯棚涂安全绿色;焊机集装箱涂红色;卷扬机棚涂天蓝色;定置摆放区域界线用红白相间色;消防器材涂红色;高层水冲洗厕所涂白色。
12.5 办公、生活环境管理社区化
12.5.1 办公、生活区24小时门卫值勤,布置花、草、树、木,设置方针目标宣传牌、宣传廊,开展升安全旗的活动;在醒目位置设置工程概况和施工单位名称牌、安全生产无事故日计数牌、职工守则牌、安全生产纪律牌、安全健康/环境方针牌;职工佩带胸卡,出入示证。
12.5.2 办公、生活区域内的设施实行标准化、统一化管理;各类车辆实行定置停放。
12.5.3 办公、生活区设置厕所、生活废弃物分类存放回收箱和有毒有害废物回收箱,并定期清理;职工食堂、浴室、开水间要经常打扫;食堂、仓库达到无苍蝇、无老鼠、无灰尘,炊具、餐具每日一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符合卫生部门有关规定要求。食堂下水设置隔油池,防止带油污水直接排入下水;食堂排油烟机设置滤油烟装置,防止空气污染。
12.5.4 实施环境卫生、公寓寝室卫生考核制度,定期检查评比。适时对公寓进行消毒和杀虫。
12.6 施工用电正规化
12.6.1 施工用电的布设
a. 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用电设施安装完毕后,绘出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竣工资料。
b. 用电线路布线整齐、美观。电源盘至二次变电所的线路,采用电缆桥架或槽集中布设;施工使用的电动工具、照明等临时用电设施的电源线,均由插座电源箱引出,电源线布置“横平竖直”,符合安全文明施工标准。
c. 组合现场直埋电缆的埋深不小于0.7米,转弯处在地面上设明显标志。
12.6.2 电气设备附近配备用于扑灭电气火灾的消防器材。
12.6.3 电源开关柜或配电箱、插座箱应采用封闭式,统一涂色,统一标明序号,内外洁净,接地良好。移动式电源箱和绕线器安装漏电保护器。
12.7 减少扰民及防粉尘、辐射、噪音、中毒措施
12.7.1 对从事粉尘、辐射等有毒有害工作的员工,进行专门的岗前培训;建立员工身体检查档案;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用具。
12.7.2 为了减少和控制粉尘,在施工通道、场地及楼地面每天洒水一次,干燥季节每天洒水二次。
12.7.3 防辐射措施
a. 工程探伤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辐射区域内的施工人员,并用移动围栏、标志牌封闭辐射区域,设监护人。每次探伤后认真清点所带的物品,防止射源等有害物品遗留施工现场或丢失,避免对员工和公共人员造成危害。
b. 射源存放在专用的贮藏室内,采用“五双”管理制度,即双人管理、双人收发、双本帐册、双锁、双人使用,严格消耗登记制度。
c. 发生射源丢失或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有关部门。
12.7.4 合理安排工期,保护现场及现场周围的环境,避免环境污染;施工阶段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和财产等的危害和干扰。
a. 施工中全部采用逆变焊机并集中布置,在施工中设置声障板和隔离板,以减少噪音和弧光对外界的影响。
b. 使用新型低噪音的电动工具,如型材切割机、冲击电锤、空压机等。
c. 对起重机、运输车辆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少施工机械发出的噪音。
d. 在点火吹管时,使用消音器,消音器布置远离生活居民区,以减少噪音对公共人员的影响和危害。
e. 为了保护施工人员的健康,合理安排劳动时间,必要时可采取佩带耳塞或头盔或轮流作业,尽量减少施工人员接触噪音时间。
f. 噪音较大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作息时间,夜间二十点后、早晨八点前严禁进行作业。
12.7.5 大型吊车移动、运输大型构件时,设专人监护等措施,防止因碰坏路面、电缆及通讯线路造成对其他用户的影响。
12.7.6 消除粉尘及二次污染
a. 为防止土方工程中的扬砂、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施工中采用每天洒水的办法,
b. 为及时清除粉尘及细小的施工垃圾,现场配备工业吸尘器,已经形成的楼地面、通道每天至少用吸尘器吸尘一遍。汽机运转层,集控室每天至少吸尘三遍。
c. 对于污染较大的保温材料,运至现场前必须先拆除其包装,并及时回收,施工现场不得堆放过多的保温材料。为了防止施工过程中保温材料碎屑飞落,施工中采取铺设隔离罩的办法,使碎屑落入罩内,并及时清理。在汽机间保温施工中,必要时采取气流屏障法(空气隔离法),防止灰尘飞落到精密的设备中。
d. 防止二次污染保护施工成果。合理安排工序,减少或避免因工序不当而造成已完工程的污染。在保温油漆施工中,在作业区设置有效的隔离设施,防止油漆等滴落到施工完的地面、墙面、机械设备上;如在已完的墙面、地面上铺设塑料布,在已安装完的设备上加铝板制作的保护罩,责任分工为谁施工谁保护,安监部负责施工检查监督;在已经施工完的地面上倒运设备、从事电火焊等作业加设防护垫。
12.7.7 施工垃圾、废油、废酸等排放及处理
a. 施工垃圾清运到业主指定的排放场,运输垃圾等废弃物时,运输车辆用棚布遮挡严密,防止废弃物撒落而污染道路和周围环境。
b. 废油设置专用存放桶,严禁随地乱到,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c. 酸洗后的废酸及清洗水,先排入专设的中和池,处理后达标排放;
d. 生活污水经沉淀、滤油排入生化塘,防止污染河流;生活废弃物先分类存放在垃圾桶内,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e. 清洗混凝土搅拌设备、运输设备、浇筑设备的废水先排入沉淀池,然后排放或回收利用。
第14篇 浅谈安全生产五要素与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0.引言
电力行业是由发电厂、输电线路、变电站和用电设备等组成的一个电力联合运行整体,它为社会各行业提供动力,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行业。为保证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电力行业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国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越来越严,社会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期望越来越高。如何进一步抓好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为社会提供安全优质的电力产品,是电力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本文就安全生产“五要素”与电力企业安全管理谈一些认识和看法,为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供借鉴和参考。安全生产“五要素”是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
1.安全文化
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是搞好安全生产的“五要素”之首。安全文化最基本的内涵就是人的安全意识。要提高人的安全意识,必须抓住以人为本和大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这两个要点。
以人为本是要求企业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要树立正确的安全管理理念,时刻把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在企业内部形成人人重视安全、处处关注安全、事事做到安全的安全工作氛围。
大力开展安全文化活动,要使员工不仅对安全理念熟读、熟记,而且要内化到心灵深处,转化为安全行为,升华为员工的自觉行动。行之有效的方法是让员工 “看、听、写、感”。
“看”就是在企业内悬挂安全横幅、张贴标语、宣传画、制作宣传墙报、在车间和班组张贴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让职工一走进企业就能感受到安全文化的熏陶,潜移默化地影响员工的安全思想观念。
“听”就是利用企业各种会议和班组的学班学习,宣传、讲解、讨论安全方面制度和规定,使员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充分认识到严格执行安全规定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最大的保障。
“写”就是让员工多学习事故通报和案例,在学习讨论之后,要让员工要写认识和体会,还要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安全知识培训和考试。通过学习、思考、写认识、培训考试,从而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意识。
“感”就是严格管理,对违章行为绝不姑息,企业和所属车间都应建立违章公告栏,对违章违纪行为进行通报批评和处罚。使员工感受到违反制度必会受到处罚,克服侥幸心理。
“意识决定行为,行为体现素质,素质决定命运”。建设企业安全文化,就是要全面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最终达到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实现企业经营效益的目的。
2.安全法制
安全法制是保障安全生产的利器。保障电力企业安全生产需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电力行业有着一套完整的、运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如操作票制度、工作票制度,这些制度的实施和执行,对保证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但在实际生产工作中,有些员工认为严格按制度进行操作很麻烦,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在工作中就不按规定操作,或简化步骤和程序,使制度的执行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落到实处。比较常见现象是企业发生事故,事故调查组一查,基本上有违章,许多环节都不符合安全规定。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企业的安全制度是否符合自身实际情况,是否既能保证安全生产,又能保证正常的工作效率,这值得我们制定制度的部门和人员深思。
电力企业在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时应按照国家的法律、行业的规定、上级的要求,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充分调查研究、分析、讨论,审视企业的过去、现在和今后的发展,根据整个行业的情况,国家的发展水平,还可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来制定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在拟定制度时,必须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以确保制度能够得到认可与执行。要认真推敲制度中的条款和细节,充分考虑到制度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严密和效率兼顾。要切忌口号式、框架式的制度,列入制度的就一定要做到,做不到的就不要列入制度,以确保制度的权威和适用性。真正做到安全工作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违章必纠,使安全法制成为保障电力企安全生产的最有力武器。
3.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制度体系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制度。安全责任制的实质是“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论是企业的领导和普通员工,企业的安全制度都规定了相应的安全责任,但要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责任追究。再完善的制度不去执行和落实就是一张废纸,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度出台后,必须严格按制度执行,对于企业如何执行制度,管理学中的“火炉”法则做了很好的阐释,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火炉”法则:大家都知道火炉是会烫人的,但火炉烫人是很有原则的,这与安全管理中的制度执行有非常一致的地方。
火热炉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这是警告性原则。企业要经常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以警告或劝戒不要触犯规章制度,否则会受到惩处。
每当你碰到火炉,肯定会被火灼伤,这是一致性原则。“说”和“做”是一致的,说到就会做到。也就是说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就一定会受到惩处。
当你碰到火炉时,立即就会被灼伤,这是及时性原则。惩处必须在错误行为发生后立即进行,决不能拖泥带水,决不能有时间差,以便达到使犯错人及时改正错误行为的目的。
不管是谁碰到火炉,都会被灼伤,这是公平性原则。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下属,只要触犯单位的规章制度,都要受到惩处,在单位规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企业在执行安全责任制度时,若能严格遵守了“火炉”法则,将会有效增强员工安全责任意识,促进员工切实履行好自己的安全职责,站好自己的岗,把关自己的安全关,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4.安全科技
“科技兴安”是现代社会工业化生产的要求,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最基本手段。电力企业是技术密集型企业,许多先进的科学技术都在电力企业率先使用。电力企业管理者要认识到安全是企业管理、科技进步的综合反映,安全需要科技的支撑,以科技兴安、科技保安是电力企业管理者应有的共识。
随着电力行业不断投运大容量、高参数的发电机组,火电厂脱硫、脱硝等环保技术的应用,电网超高压输电线路的使用,这些都需要科学技术提供支撑。电力企业要积极采用先进实用的生产技术,推行现代的安全技术,选用高标准的安全装备,追求生产过程的本质安全化,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引进国际先进的安全生产科技。
加大安全科技投入,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来监控安全生产全过程。如使用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闭路电视监控系统、消防自动喷淋系统、烟气cems在线监督系统、卫星定位(gps)行车记录仪等,把现代化、自动化、信息化应用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科技水平决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安全科技是事故预防的重要手段。只有充分依靠安全科学技术的手段,电力企业的安全生产才能实现。
5.安全投入
安全生产的实现要靠投入保障作为基础。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是需要付出成本的,安全的成本既是代价,更是效益。安全投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人才投入,二是资金投入。
发生事故有很多原因,但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不足,追求降低成本,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不严格落实安全措施。部分管理人员没有真正认清安全投入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安全生产效益隐含于企业稳定、信誉和发展的全过程,隐含于生产现场的每个环节,它的最基本的表现形式是消除或减少人身伤亡事故,避免设备的损坏或者其它方面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从发生事故的反面教训去分析投入与效益关系,这就是安全投入和效益最好的辩证计算方法。
要确保安全投入费用及时到位,需要电力企业的管理者正确认识企业安全和效益的辩证关系,真正认识到安全才是企业最大的效益,从而在制度上、人员上、物力上和财力上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这样才能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
6.结束语
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必须重视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生产“五要素”中:安全文化是安全生产的根本,安全法制是安全生产的利器,安全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灵魂,安全科技是安全生产的手段,安全投入是安全生产的保障。电力企业要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五要素”管理,五管齐下才能开创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局面
第15篇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实践与思考
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作为电力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因其涉及每一个职工,涉及企业形象,涉及企业稳定,涉及企业效益等方方面面,因而十分重要。任何一个企业管理人员,如果没有较强烈的安全意识和对企业高度负责的责任心、荣誉感,在安全生产上没有“责任重于泰山”的认识,在安全管理上没有对其规律、关系、原则有清醒准确的认识,则在安全生产上就会限于被动、盲然。在电力企业安全管理上,我们也走过不少弯路,有过诸多教训,也有成功的喜悦,特别是在电力改革时期,安全管理更显得尤为重要。
一、认识和掌握事故规律
事故是如何发生的,有无规律可言?能否预防?答案是肯定的。根据我们的认识和实践,我们认为企业管理者应对如下几条规律有清醒认识:
1、事故致因规律
事故的发生是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某个空间、某一时间运行轨迹交叉的结果。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如何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如何预防物的不安全状态的发生,归根到底,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减少或杜绝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就能防止事故发生。
在实践中,物不安全状态的控制一般可以通过全面落实反事故措施,加强设备检修质量、消缺质量,加强安全检查,加强物质参数控制,提高设备安全性等措施实现。如电气防误装置的应用,从本质上讲是能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这实质上就是从加强物的安全性来防止事故的。当然,从一个厂建厂之初就充分考虑系统安全性,而选用本质安全系数较大的设备,从本质安全上来解决应当说是最好的;但是现实生产力水平还远未达到这一要求,这就要求管理者在管理实践中从上述几方面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难度更大,人有活动的躯体,生动的思维,还有各种杂念;同时,人的安全可靠性较之机械肯定差。而且一个企业,少则百人,多者成千上万,企业管理者不是千眼万手观音,无法洞察每个人的精神、心理、生理状况,因此要确保每个企业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中的安全可靠性,确实是一件十分艰巨的系统工程,我们的实践和体会是:
a、企业者,尤其是厂长(总经理或一把手),时时、处处、事事重视安全,对安全生产有深刻认识,在工作作风上体现对安全的关心、支持、身体力行是关键。否则,平时不讲,出现了事故才讲才说,只能说明对安全没有充分认识,这肯定不利于在企业内形成安全文化氛围,也不利于职工安全意识的形成。
b、强化职工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素质和安全操作技能。
c、加大激励作用。对遵章守纪,保证安全的要褒奖,加强正激励;对违章违规乃至发生问题者要严肃处罚,加强负激励。
2.事故统计规律及事故链规律
由于人的失误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那么,是不是说凡违章都会发生事故?答案是否定的。正因如此,在实际工作中 ,既然违章不一定发生事故,所以往往违章就会成为一种习惯。事故统计规律告诉我们,事故的发生肯定是违反客观规律(违章)的。(在人与自然的接触中,可能存在人的认识水平不够而发生事故的情况,这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内。)违章造成事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对违章不加以控制,违章次数积累到一定数量(一般为300次左右)必然造成事故,这就是一般意义上的事故统计规律。
美国科学家海因里希对事故发生过程进行研究,发现造成一次事故往往是多种关联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如果能采取措施,控制某一环节失误的产生则可控制事故的发生,这就是事故链规律。
从以上两个规律我们不难看出:
①事故的发生是违章的后果,从违章到事故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②事故的发生是多个环节的失误所致。
③对上述两个规律的认识,解决了我们在违章和事故问题上的认识偏差,也解决了我们对于事故严肃分析,管理措施从方方面面入手抓好安全管理的认识问题。
二、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几大因素之间的关系
1.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生产的安全问题伴随人类生产活动产生,没有生产就没有生产安全。安全与生产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安全与生产相互关联表现在生产的全过程;其相互制约则表现在有时为完成生产任务,而忽视安全条款的限制,或为执行安全条款而影响生产任务的完成;安全和生产相互促进则表现为如果生产过程中人们都自觉遵守安全规则进行生产,则安全与生产就相互促进。
人们不能为安全而安全。实质上,安全应服务于生产,这是一个生产目的的问题。同样,在这个服务过程中,当生产与安全矛盾时,当出现为完成生产目的而可能违反安全规则的情况,生产则必然服从于安全。当人们把安全掷于脑后时,事故的发生本身已违反了生产的目的。
2.辩证看待安全生产形势
目前把企业安全生产形势图放大来看可以等效为一正弦波,即一段时间好一段时间差。这种振荡状态说明企业安全形势不稳定,原因何在主要是管理指导思想上和管理措施上的问题。当安全形势好时,安全就可有可无了,就象此时谈安全、抓管理有点无事生非的味道,因而放松管理,导致安全形势恶化;反之,当安全形势差时,上下重视,有抓好安全的氛围了,检查、整顿、严格管理、堵漏洞,安全形势马上又好转了。我们的希望是安全生产状况能平衡地在直轴上运行,根据上面分析: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十分重要,必须努力营造安全文化氛围;②企业抓安全必须尺度一致,常抓不懈。
3.安全与事故分析的关系
事故分析是最生动的安全教材。电力企业很多人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的重视都是从事故分析会这个课堂上启蒙、学习并在其中提高的。有的管理人员打不开情面,不召开分析会,或开分析会轻描淡写,这对当事人和安全生产没有丝毫益处。多年的实践经验告诉我们,事故一旦发生,抓好事故分析是最大的忘羊补牢;同时也是抓安全管理,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反事故能力的最佳时机。
4.安全与反违章
实质上,有些人认为违章是不会造成事故的。比如安规规定在高1.5米以上作业必须拴安全带。但有些人说为啥我一直就没拴安全带也没发生事故呢这实际上代表了一种观念,这种观念不纠正,反违章的安全文化氛围就难以形成。根据前面我们所认识的事故统计规律,违章不一定造成事故,但事故肯定是违章造成。也就是说,如果把违章这一事故的根源彻底控制住了,血的事故就不会发生。反违章保安全的重要意义就在于此。
5.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与安全的关系
安全是一门综合学科,既有对物质的认识,对事物客观规律的掌握和应用,也有对精神的研究,即对精神载体的人的作用的研究,尤其对人的研究,因为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控制无不与人有关。从某种意义讲,企业安全生产与企业每个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的高低直接相关,即与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休戚相关。而企业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安全生产,为安全生产共呼之,共鼓之,职工就能形成更强烈的安全生产观念。这也是我们国有企业安全管理的一大特色。
6.纪律与安全的关系
“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同样,纪律也是执行安全规程、制度的保证。如果没有铁的劳动纪律、岗位纪律、安全纪律、值班纪律,就会出现涣散、松懈,思想及注意力不集中,而这些在对人的安全性研究中我们已知它是最影响人的可靠性的因素。因而,要保证安全生产,在执行各种纪律时必须要有铁的手腕,做到铁石心肠。
三、安全管理的原则
1.重奖重罚原则
正激励和负激励对树立职工尊重、遵守安全规则的观念,从而建立企业安全文化,具有巨大促进作用。对发现不安全隐患,纠正违章,加强管理的安全生产的优秀员工及时予以表彰奖励;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的领导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让有关责任人员在分析会上说清楚,给予经济处罚甚至予以处分。采用这种鲜明的正负激励手段,可以使职工在这种企业倡导的企业安全文化氛围中不断强化安全的观念。
2.三不放过原则
每件事故的发生都是有原因的,事故发生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事故发生后的麻木不仁或稀里糊涂。对待每一件事故,那怕是一件很小的事故,都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过程中的每一细节和最终导致事故的原因,带着放大镜来看待事故的过程、细节和结果,并认真落实责任,客观科学地制定防止事故的措施。
3.责任追究原则
发生事故认真追究,以责论处,是安全管理的重要原则。这一点不可动摇。对责任人的处罚是负激励,目的是让责任人充分诚恳地认识自身的错误,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教育处罚责任人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要教育全体员工。在责任追究时,应注意区别主观和客观因素,少讲客观、多讲主观。若老是强调客观则责任追究就会流于形式。
4.逐级负责的原则
安全生产必须强调逐级负责。安全目标是企业的形象目标,是一个需要从每个员工做起并在心中为之工作的目标。只有各负其责、逐级负责、层层负责,这个目标才有实现的可能,任何一个人的疏忽都可能导致难以实现目标,这就要求:每个人安全责任必须明确,一级对一级负责。
安全管理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事关每个职工的生命权,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企业形象、士气和稳定,在任何时刻都必须高度重视。在这个系统工程中人人都是关键,而各级管理人员的作用和责任更大。
第16篇 电力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 编制依据
1.1 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
1.2国家电网公司和xx省电力公司关于安全管理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1.3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定。
1.4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5工程合同有关条款及规定。
2安全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人身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事故: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杜绝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杜绝重大垮(坍)塌事故;
杜绝3人及以上重伤事故,千人轻伤负伤率≤6‰;
杜绝交叉跨(穿)越停电施工引起的人身伤亡和负主要责任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
3 安全管理职责
3.1 指挥部
3.1.1 指挥部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手册,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总体监督和管理,督促监督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3.1.2 由指挥部、监理、施工承包商等单位第一安全责任人组成“现场安全管理委员会”,施工单位应成立“文明施工领导小组”,领导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3.2 监理
3.2.1 履行合同委托范围的安全职责权限,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现场文明施工的控制和旁站监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和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及整改意见。
3.2.2 审查、核准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中的安全措施。
3.3 施工承包商
3.3.1 制定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并在工程项目中实施。
3.3.2 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负责,对安全负有保证职责。
3.3.3 接受监理和指挥部的安全管理监督。
4 安全管理内容
4.1 安全监察机构
施工承包商应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成立施工安全监察机构,并于工程开工前,报监理和指挥部备案。
4.2 施工的安全管理
4.2.1 施工承包商必须编制行之有效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技术和安全施工措施。
4.2.2 施工承包商编制的重大施工、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方案和作业指导书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符合编、审、批程序和时效。
4.2.3 监理审查施工承包商提出的大型安装、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大件运输(包括运输路径)等重大施工技术方案的组织、安全保证措施等。
4.2.4 用于施工的工器具、设备必须具备合格证明材料和定期安全检验、标识,重要承荷设施、绳索、工器具必须做负荷试验。
4.2.5 严格执行安全工作票,高处作业、深坑作业、爆破作业、带电或临近带电设备作业等必须进行安全监护制。
4.2.6 合理配备和使用施工安全设施、安全器具、安全防护用品。
4.3 安全检查
4.3.1 指挥部组织分部工程安全大检查。
4.3.2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送有关施工承包商限期整改。发现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同时上报有关主管部门。
4.4 安全工作会议(例会)制度
4.4.1 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安全施工中的具体问题,检查本单位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研究对策提出下一阶段的安全工作要求。
4.4.2 安全工作例会形成会议纪要,有完整的记录并保管存档。
4.5 对施工分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4.1 施工承包商应对施工分包商的安全全面负责,应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中,严禁以“包”代管,以“罚”代管。
4.2 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必须由其安监部门和监理对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4.3 施工承包商对分承包商的安全施工负有监督、指导、教育、考核的责任。
4.6 安全奖惩及事故处理
4.6.1 施工承包商应制定本工程的安全奖惩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对安全方面的好人好事进行表彰、奖励。
4.6.2 施工承包商对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按“三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口头报告监理、指挥部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24小时内提交书面事故报告。
4.6.3 施工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由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和主持;指挥部、监理、工程承包商参加并协助调查,配合开展相应工作。
4.6.4 施工单位每月定期编写安全月报,反映本单位安全体系的运转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相应对策,表扬宣传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突出的人物和事件。
4.6.5指挥部的生产调度(协调)会、工程简报、安全月报,监理单位的安全月报中都要通报安全和文明施工情况,提出存在的安全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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