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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9篇】

发布时间:2024-01-01 热度:78

科研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第1篇 科研管理工程师工作职责与职位要求

职位描述:

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的立项申报、论证评审、中期检查、验收结题及科技成果申报等工作;

2、负责立项论证、验收评审等各类学术活动的组织工作;

3、协助完成交办的各类会议材料的组织、编报工作,

4、协助编制公司科研发展规划,编制年度业务工作计划及实施并考核,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并监控预算执行情况;

职位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化妆品研发或科研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2、具备良好的团队精神和服务意识,责任心强;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

第2篇 职业中专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职业学校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规定

为加强教科研究日常工作管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教学文件

(一)教学计划

1. 教学计划是教学工作的根本依据。专业部应组织各专业分届制订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分学期制订各年级学期教学计划。

2.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的制定和修订,以《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09〕2号)为指导,并明确专业名称、招生对象与学制、培养目标、人才规格、教学内容与教学要求、以及教学活动时间分配表、课程设置与教学时间安排表等方面内容。

3.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应于每年5月底前由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完成论证,并连同实施性教学计划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6月中上旬由行政部教科所初审后,提交学校专业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经校长批准、执行,必要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和备案。

4. 每学期放假前2个月,各专业要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专业发展实际需要,编制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计划调整审批表报行政部教科所,并向全校征求意见。行政部教科所审核、调整后,经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5.制定或修订教学计划,应根据培养目标,对各种因素进行全面分析、综合平衡,力求教学计划整体优化,确保实现培养目标。执行教学计划中,应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广泛听取意见,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和修改。

6.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学期教学计划,应严格按学校档案管理要求定时归档。

(二)课程大纲(标准)

1.学校应执行国家规定的学科课程大纲,无大纲或在课时、教学内容、教学要求等方面已进行较大改革的课程,应由专业主任或公共课教研室主任组织任课教师,根据行业要求和学科特点,按照课程大纲(标准)的统一格式,自编课程大纲(标准),并经专业部审查认证,分管教学副校长批准、执行。

2.任课教师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大纲(标准)组织教学,任课教师在编制课程教学计划时,应说明对课程大纲(标准)的处理意见。

3.在执行中允许在完成课程大纲(标准)基本内容和要求的前提下进行调整,但须经相应专业或公共教研室研究、专业部审核,分管副校长审批,且调整幅度不得超过大纲规定的10% 。

二、教研活动

(一)专业部教研组制订学期工作计划时,应将教研活动计划列入并付诸实施。

(二)各专业和专业部公共教研室教研活动,原则上每两周一次。一学期不少于8次,其中安排业务理论学习3次。

(三)教研活动要有计划、有主题、有内容,集中精力,提高效率。

(四)每个专业须有明确的教研、教改课题,每学年每个专业至少撰写2篇教研总结或教学论文、案例分析。

(五)各教研组每学期安排听课计划,相互听课,交流经验。每位教师一学期听课不少于8节。

(六)教研、教改课题须报行政部教科所备案,发表论文须将原件复印件及获奖证书报教科所,以便工作考评。

三、学术研究

(一)每位教师每学年至少提交1篇教育科研论文或教学案例分析报告,并作为教师考核要素之一。

(二)凡在校内外刊物发表的文章均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推动作用的教科研论文给予一定奖励。

(四)校内外的学术交流、研讨需做好充分准备。主题发言须有明确观点、详实内容、确凿论据的发言稿,并尽可能印发与会者,以便交流,提高会议质量与效率。

(五)成立学术委员会,按照《**市zz职业技术学校学术委员会章程》(附件)组织好校内重大学术交流活动。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实行,由**市zz职业技术学校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3篇 职业学院教科研工作管理办法

开展教科研活动是提高教师学术水平和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学院知名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充分调动我院教职工的教科研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学院的教科研管理,使该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由院主管领导任组长,各有关处、系、办中层领导为成员(另行下文),领导全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研督导处,由科研督导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课题管理

教科研项目实行课题合同管理制度,即项目主持人与学院签订项目实施合同,科研督导处按合同条款对项目实施进行具体管理。

(一)学院自立项目的管理

1.申报立项

每年9月上旬为教师申报翌年教科研课题时间。申报课题须经各处、系、办初审同意,科研督导处签署意见后提交学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学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于每年9月下旬进行项目审批(有必要时可聘请院外专家协助审题),批准立项后由科研处下发项目实施通知文件,与课题主持人签署项目实施合同书(合同条款另拟),即为项目立项。

2.科研经费

对院内立项的课题,学院根据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给予每个项目4000元以下的科研经费补助。

对学院外(省级以上)课题立项的课题,若属于有资助经费的课题,学院根据上级资助经费情况,以1:1制度配套支付课题研究经费,若不属于资助经费的课题,则视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实际,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商定,给予5000-**0元的科研经费补助。

3.实施与监督

已审批的课题,由课题主持人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科研督导处按项目实施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对无特殊情况而不按合同规定实施的教科研项目,按合同条款及《合同法》相关规定追究课题主持人的责任。

(二)外来项目的管理

外来项目(包括上级部门下达项目)统一归口科研督导处管理:

1.学院教师自行争取到的外来项目,原则上由项目争取者主持实施,报科研督导处备案,由科研督导处协助管理;

2.上级部门下达的项目,在学院内公开招标,中标者与学院签订合同,由科研督导处按合同条款监督实施。

三、经费管理

(一)经费来源

1.学院设立“教科研课题开发基金”。其来源一是每年从上级财政下拨的事业经费中提取2%;二是接受热心人士的捐赠;三是其他来源。

2.上级下拨的教科研项目经费。

(二)经费管理

1.教科研课题开发基金和上级下拨的科研经费统一由财务处设立专户进行管理,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使用。

2.课题经费根据项目合同分阶段下拨,坚持“专款专用,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的原则。

3.课题经费支取办法:先由课题主持人提出申请,报科研督导处签字备案,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四、成果管理

(一)成果鉴定

课题完成后,由课题主持人写出项目总结,提交研究成果,并填写项目鉴定申请表,上报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院科研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鉴定。

鉴定标准以学术水平、实用价值为重点,全面衡量其科学性、可靠性、先进性、合理性(具体事项以项目合同条款内容为依据)。

(二)成果奖励

1.获院级科研成果奖的项目,评出一、二、三等奖,发给证书和奖金。奖金发放标准:一等奖1500元、二等奖1200元、三等奖800元。

2.外来课题,或者院内课题经申报,获上级政府、部门奖励的,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①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0元、10000元、6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②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10000元、6000元、4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获省部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6000元、4000元、**元的标准给予奖励;③获地厅级一、二、三等奖的科研成果分别按6000元、4000元、**元给予奖励,获地厅级一、二、三等奖的教研成果分别按4000元、**元、1000元给予奖励。获世界或外国有关学术组织教科研奖项的,参照国家级的标准奖励。

(三)特殊鼓励措施

1.为鼓励教职工积极向有关部门争取教科研经费,学院对争取外来项目给予以下优惠措施:一是如项目实施完成确有必要,学院可按1:1的比例拨给项目配套资金;二是在项目实施期间允许从课题经费中提取一定的经费作为“科研津贴”。津贴发放实行“双控”制,即津贴提取总额不超过项目下拨款总额的20%;津贴发放的最高标准:科研项目主持者,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项目级别,每个月分别不超过300元、200元和150元;教研项目主持者,按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项目级别,每个月分别不超过200元、150元和100元;项目参与者减半。

2.对无下拨经费的教科研课题,学院将根据课题大小和研究内容,按国家级、省部级和地厅级级别,分别给予10000-15000元、6000-10000元和4000-6000元的课题资助费。具体资助办法:课题起动后,按相应级别借支资助下限额的50%,其余部分待结题向学院提交成果后拨付。对不提交成果的项目,预拨资金全部扣回。

(四)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以往有关文件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六)未尽事宜由院教科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4篇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1、科研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任务,是高校教师及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科研成果是学校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志。为了推动我校科研工作积极开展,根据中央、省有关部门文件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2、科研工作管理对象为本校科研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3、教师、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科研工作范围包括:教学研究、专业学术研究、各类学术活动、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科研成果鉴定、申报及推广。

4、学院设立科研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科研工作的常设管理机构,其职责如下:

⑴ 组织和管理全校学术活动、学术研究、科技开发、科研成果鉴定、应用和推广工作。

⑵ 组织教师和技术人员向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申请科研课题、申报权利,对科研成果、效益组织专家评估和鉴定。

⑶ 审理和报批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项目及核定科研工作量。

⑷ 负责制定学校的年度科研工作计划,公布并负责管理已批准的科研项目。

第二章 科研课题申请、立项及管理

5、科研课题类型分别有国家、省、市有关部门批准下达课题,学校自立课题(包括个人自立经学校批准的课题)。

6、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每年元月份对当年学校科研课题、项目进行汇总公布;单位或个人申请立项的科研课题原则上需在上一年度的十二月三十日之前将申请文书送交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报批。

7、凡申请科研课题或自立课题报主管机构审批的教师和技术人员,必须向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递交有关文书。文书原则上应包括下列内容:

⑴ 课题或项目申请书;

⑵ 课题或项目论证报告;

⑶ 课题研究计划;

⑷ 课题经费计划;

⑸ 参加课题研究人员组成情况、已具备及尚需补充研究设备情况。

8、学校鼓励个人在业余时间开展科研工作,对其工作将给予尽可能的帮助,获得的成果,学校将给予必要的奖励。

9、对重大、时间紧迫又要求高的课题项目,学校可直接下达给学校有关研究单位与个人承担。

10、凡经主管部门批准的科研课题、项目,学校根据主管单位审核意见,经费来源渠道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予以最终审批提供,但学校将提取下达经费的10%作为管理费用。

11、学校自立课题,根据学校的实际经济情况,按课题级别类型提供科研经费。其经费包括课题设备材料费、实验费、调研费、资料费等正常费用。购买的资料、书籍经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后可由课题组保管使用。

12、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把科研经费挪作他用。

13、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应对审批的课题、项目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内容包括:

⑴ 科研进度落实情况;

⑵ 研究人员、设备、资料到位情况;

⑶ 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⑷ 科研成果完成情况。

14、凡以学校或学校下属单位名义开展的学术交流活动,必须在活动开展三天前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报批或备案。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应根据学校的意见在两天内作出答复和提出安排意见。

第三章 科研资料、档案与科研成果

15、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对全校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资料、成果进行收集、整理、建档并实行统一管理。

16、教师及技术人员所承担的科研课题应按时完成,凡未能如期完成者应提出延期申请。课题完成后的二个月内,持成果鉴定书或结题报告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办理科研成果登记存档手续;凡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应在发表后三个月内持发表原件到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存档。

17、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对科研成果登记管理实行公开、公平、主管领导审核原则。对有疑(异)议的科研成果,应当事人或关联人要求,由校科研工作委员会作出裁定,当事人或关联人对裁定不服,可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进行上诉。

18、教师和技术人员的科研成果及科研工作量,以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出具证明为有效依据。

19、凡是立项的职务发明和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学校可对其进行符合自己的要求处理,任何人无权干涉。

第四章 科研工作量、考核与奖惩

20、教师、专职研究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学年最低科研工作量为: 120学时(高级职称)、90学时(中级职称)、60学时(初级职称)。科研工作量每学期由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考核。

21、教师(专职研究员另行规定)的科研工作量中,每三学年必须有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或教学研究论文在专业会议上交流,或在学院学报(试刊)上发表,或国家正式CN刊号上发表;其中院聘教授三年聘期内必须在国家CN刊号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院聘副教授三年聘期内必须在国家CN刊号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同时必须在学院学报(试刊)上发表论文1篇。

22、凡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3周岁(专职研究人员除外)的教师、技术人员,其发表论文数量不限。

23、凡每学期参加学术活动、学术考察、教研活动、成果鉴定、成果推广中一项或几项工作,其科研工作量又在100小时以上,可视为完成该学年科研工作量。

24、科研工作量计算及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为:

⑴ 发表在正式刊物上的论文,根据发表刊物的三种类别(省级以上核心刊物、CN刊号、本校学报及专业会议交流),分别按1000字折算40、25、15小时科研工作量计算。

⑵ 科研过程工作量,按主管机构批准该课题所核定的工作量计算。

⑶ 参加或组织学术活动工作量,按每天8学时计算工作量。

⑷ 科研成果奖励办法根据学院制定的有关奖励津贴执行 25、凡学年终考核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的人员按如下条款综合处理:

⑴不能参与各项评先、评优活动;

⑵学年度业务工作考核不能评优;

⑶不能评为与科研方面有关的先进人物;

⑷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者,第一次予以警示;连续二年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者予以低聘或解聘;

⑸符合晋升职称年限者,根据没有完成科研工作量的时间为暂缓参评时间。

26、对于剽窃他人成果一次,对借科研之名,弄虚作假,骗取科研经费,或不负责任使研究工作达不到立项申请要求,除令其退回科研经费、取消原先核定工作量外,一年内不允许再申请科研项目。

第五章附则

27、技术人员指教师系列以外系列的高、中、初级专业人员。

28、条款中的“以上”包括底数。

29、编写或编着在本校范围内使用教材,若未立项为科研课题者,其管理权限属于教务处。

30、凡以往与本办法有矛盾的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31、本办法解释权归校科研工作委员会。

32、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成林陶瓷职业技术学院

第5篇 东大科研院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东大科研院综合管理科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院内日常管理与后勤保障工作,协调各办公室(院)的管理工作,总体负责数字化校园建设与维护。科研院各类数据汇总、交叉性工作集成和执行,负责各校区的科研管理工作,各类学术会议的组织与管理等,完成科研院交给的其他科研管理任务。

工作内容:

1、协助院领导做好全院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全面负责本科的工作,制定本科工作计划与实施方案,拟定工作程序,院内管理制度的修订与整理;

3、负责科研院文书工作,包括工作总结、会议纪要、报告、通知、文件、请示以及重要的发言材料等;

4、负责科技信息与宣传(科技快讯);

5、对口交流(支援),科技沙龙组织。

6、负责院内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学风建设,负责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并协助处理等工作。

8、负责各类印章的管理工作。

9、科技档案的管理,科技年鉴的编辑;

10、负责办公系统及文件归档工作;院内文件发放与管理

11、组织安排全院各类会议及会议的后勤保障工作,日常接待协助院(办)领导安排接待工作 12、内务管理(报销、固定资产)。‍

13、负责校科协及校内各学术团体的管理工作。

14、负责省高校科协工作。

15、大学生第二课堂。

16、负责各学术团体下达各类项目的争取工作。

第6篇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医院科研工作管理细则(试行)

为贯彻“科技兴院”的办院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院科研管理水平,把医院科研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创造良好的科研环境,促进多促成果,多出人才,提高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学术水平,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制订以下科研管理细则:

第一章科研组织工作管理

一、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全院科研项目论证、大型科研设备购置、决策咨询及科研学术论文评审工作。

二、科教科为医院科研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科研工作的计划、组织、实施、协调、成果管理等工作。

三、医院附设的各专业研究室,是科研的重要阵地,是医院主要科研机构。在院长领导下通过科研协作完成各项科研任务。

第二章科研计划、科研成果的管理

一、立项课题申报“

1、选题原则与要求:

(1)重点攻克常见病与多发病,尤其是精神疾病的防治研究。解决我院技术建设规划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技术关键问题。有较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瞄准国内外医学先进水平,从本院争创“三乙”实际出发,以临床应用研究为主,注重实际性,支持引进、推广先进技术,不搞低水平重复研究。

(3)选题要体现创新性和先进性。预料成果达到省市先进水平,对推动我院医学科技进步起到显著作用。

(4)每年6月为课题申报期。

2、承担课题需具备的条件:

(1)技术力量:申请立题必须具备一定数量和具有科研能力的技术人员,课题主研人员应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

(2)经费落实:科研经费是实施课题研究的重要保证。其主要来源为医院科研基金和争取省市项目拨款。

(3)设备设施:主要指是否具备仪器、试剂、实验动物等必要的科研设施。

3、申报课题列项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书面申请即课题负责人就开展该项目的先进性、可行性及社会经济效益作出书面说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报科教处。

(2)院科研学术委员会审议后,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相应的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等。

(3)由科教科上报相应的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立题。

(4)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审批。

资料准备

(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及立题的有关内容:

①、立项指导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②、研究开发内容和技术关键

③、预期目标

④、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析

⑤、计划进度安排

⑥、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⑦、查新报告

⑧、经费预算

用a4纸打印连同申请表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后,每半年,一年分别以书面形式向科教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课题进展情况。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则需向上级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说明延期理由,经审核同意方可结转。

(二)申报课题成果评审的程序及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项目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

2、与上级主管评审部门核准评审日期并取得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3、邀请有关评审专家7-11人(均为副高以上,本院除外)。

4、评审结束后将科技成果评审证书一式五份,交主管行政评审部门签署核审意见。

资料准备

1、课题组负责人制作好评审幻灯或多媒体资料。

2、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成果评审申请书及评审技术文件:(用a4纸打印)

①、课题内容简介

②、工作总结

③、社会、经济效益评估

④、典型病例介绍

⑤、部分病案索引

⑥、相关研究论文

⑦、查新咨询报告。

3、科技计划项目申请表。

4、立项的文件批复。

5、科技成果评审许可证。

6、科技成果评审证书。

7、整套资料装订成册一式23份。评审完毕整套资料原件留档案室。

三、申报课题评奖的程序与资料准备

程序

1、课题组负责人填写科技奖项推荐书

2、评奖项目推荐按行政隶属关系逐级上报。

资料准备(用a4纸打印)

1、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省市连报19份。

2、装订成册的材料2份:

①科学技术奖项目推荐书

②鉴定许可证或评审许可证

③鉴定证书或评审证书

④科研或技术总结报告

⑤经济效益证明(财务专用章)

⑥查新报告

3、课题获奖后,课题组获奖证书留档案室,课题组成员荣誉证书交复印件留档案室。

第三章科研工作条件管理

一、科研经费:医院设立科研基金,以资助院级科研重点项目。科研基金每年按计划拨款到各项目承担单位。单独建帐,专款专用。科教科按规定审查项目经费预决算表,检查经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挪用或以各种借口截留。省市级项目拨款也照此管理。(具体办法另文制定)

二、经费开支范围:项目调研考察费,实验消耗材料、试剂、实验动物、必须添置的专用的仪器、设备、工具费、技术资料、技术文件费、项目鉴定、验收费、外单位科研协作费等。

三、科研设备管理:临床及科研共用的大型设备(如*光机、tcd、脑电图等),医院附设研究及其下层研究室的基础设施(房屋改造、实验台、水电设备、家俱等)由医院按技术发展规划专项购置。科研项目所购专项设备(冰箱、离心机、显微镜、各种测试仪器等)均有项目科研经费支出。各实验室外的大型精密仪器(如低温高速离心机、自动生化分析仪、细胞培养设施)使用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使用登记、设备专人负责等。

四、在医院研究室、实验室日常工作由各专业科室管理,信息科研处指导下工作。下属研究要有科研工作制度、实验室工作制度、科研规划(3―5年)、年度科研计划及年终总结。科研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按时上报科教科。

五、动物实验室是医学科研常用的、重要的工作基地,必须尽快完善和健全。

第7篇 医院教学科研管理科工作职责

1、在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

2、制定并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条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3、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全院的教学安排,检查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各项考务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教研活动及组织召开各项教学会议。

5、督导各级各类人员认真执行学院的听课制度。

6、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工作以及各级各类医学生的临床见习、实习管理工作。

7、负责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工作。

8、制定并执行科研管理制度及有关工作条例,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9、组织举办各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组织院级学术活动及督查各科业务学习活动的开展。

10、负责组织各类科研项目申报、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申报、做好形式审查。

11、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培训、学术会议、论文发表等各项管理工作。

12、负责各种教学、科研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13、配合医务科、人事科做好医院重点学科、重点科室、学科带头人的建设以及新技术、新项目的引进、开发和管理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8篇 科研院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东大科研院科研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加强与对口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信息的获取与上传下达、策划组织与指导跟踪工作以及成果、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工作内容:

1、负责成果的培育,各级各类奖励的组织、协调、申报与争取工作。

2、负责各类项目验收成果的收集,负责各类项目的组织鉴定。

3、负责院(系)、科研人员科研成果的评估、考核。

4、负责论文的统计与奖励,标准的管理等。负责数字化校园数据库中科研论文的维护工作。

5、负责专利事务所的招标、监督、考核与评价,负责处理与专利事务所的任务和经费的协调。负责与专利事务所就具体代理项目的联系和管理。

6、负责学校内部及学校与外单位知识产权保护的纠纷处理。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知识的普及与政策宣讲。

7、负责各类专利展览以及各级专利奖的组织和申报。负责各类专利推广,负责专利的转让与评估登记、资料保管;配合工研院实施专利的转让工作。

8、负责日常的专利申请、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芯片保护申请的咨询工作。

9、负责在专利的审查过程中和授权后的各种事务性通知。

10、协调各类各级学术会议的组织与安排。

第9篇 东大科研院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东大科研院项目管理科工作职责

工作职责:负责数字化校园科研项目数据库的维护、经费切块与全校各类科研经费数据的统计汇总、纵向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过程监控,职称评审中各类项目的核查,完成科研院交给的其他科研管理任务。

工作内容:

1、负责全校纵向、横向科技经费切块、调帐和统计。

2、纵向科研经费使用情况的过程监控。

3、负责院内奖励管理与年度财务的预决算。

4、横向科研项目的查询、统计。

5、技术转让合同的减税退税工作。

6、职称评审中各类项目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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