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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长职责【16篇】

发布时间:2023-12-21 热度:53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长职责

第1篇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长职责

1.负责分析研判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负责组织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4.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举报情况调查处理。

6.指导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及进出口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

7.参与本地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演练。

8.参与职责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9.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2篇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副科长职责

1.负责分析研判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风险。

2.负责参与职责范围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年度安全监管执法计划组织监督检查,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4.依法对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5.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6.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7.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专家管理工作。

8.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

…...

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第3篇 班组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及法律法规,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学习“三大规程”自主保安知识、职工手册,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带领全班职工搞好安全生产。

3、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制止违章作业现象,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4、支持安检员、瓦斯员的工作,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5、合理安排人员,做到人尽其才,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6、搞好轮休排,努力完成当班、当月的各项生产任务。

7、坚持交接班制度,对存在的问题交清接明。

8、搞好班组团结、和睦待人,保证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9、发生事故时,要亲临现场抢救,组织班组职工及时处理,严防事故扩大,事后要参加追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追查,并如实汇报情况。

第4篇 柴油安全管理应急措施

第一部分:危险性概述

健康危害:

皮肤接触可为主要吸收途径,可致急性肾脏损害。柴油可引起接触性皮炎、油性痤疮。吸入其雾滴或液体呛入可引起吸入性肺炎。能经胎盘进入胎儿血中。柴油废气可引起眼、鼻刺激症状,头晕及头痛。

环境危害:

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二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就医。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尽快彻底洗胃。就医。

第三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有害燃烧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第四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迅切断火源。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

第五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充装要控制流速,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六部分:生态学资料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建议不要让其进入环境。对水体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破坏水生生物呼吸系统。对海藻应给予特别注意。

第七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处置方法:

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第八部分:运输信息

运输注意事项:

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严禁与氧化剂、卤素、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

第5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细则。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条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全省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省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六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第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事故类型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九条 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第十条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第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十二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 应急预案的评审

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涉及相关部门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第十四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组织。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部门人员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专家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中抽取,参加评审的专家应不少于3人。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六条 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的要求,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

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审查,依据《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对应急预案的层次结构、内容格式、语言文字、附件项目以及编制程序等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应急预案的规范性和编制程序。

要素评审用于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的应急预案评审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导则》和有关行业规范,从合法性、完整性、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操作性和衔接性等方面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符合相关要求的,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备案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 中央驻鲁和省管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同时抄报有关主管部门和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分别抄送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中涉及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备案;未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其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备案,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确定。

煤矿企业的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抄报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第二十二条 受理备案登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不符合要求的,将意见反馈送审单位,送审单位修改符合要求后,重新报送备案。

第二十三条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实施

第二十五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加强对应急预案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所涉及的周边社区和居民的安全意识及应急处置技能。

第二十七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培训计划,认真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二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第三十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一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报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二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六章 奖惩措施

第三十七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奖励机制,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八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未按照本细则规定备案的,依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法律、法规、规章对应急预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十一条 应急预案评审及备案的表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统一制定的实行。

第四十二条 各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细则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三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通风安全科长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和规定,在安全监察部部长的领导下,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矿井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

2、组织制定矿井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实施安全奖罚。

3、组织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检查处理安全隐患。

4、参与审查安全技术规划、设计方案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组织开展管理生产标准化工作,对生产标准化工作进行考核和奖惩。

6、监督检查安全技措工程计划、资金使用情况和工程进展情况。

7、组织新水平、新采区安全设施验收。

8、负责职工安全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矿井及所属单位安全培训计划落实情况。

9、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10、抓好矿山救护建设工作。

11、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按照责任追究规定对违章违纪行为和事故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12、组织各种安全工作会议。

13、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14、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

15、主持编制全矿“一通三防”长远规划,月、季、年工作计划和专项资金计划并定期对规划(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平�解决规划(计划)招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6、负责组织并参与“一通三防”重大科技攻关,积极引进、推广“一通三防”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

17、负责抓好“一通三防”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现规划目标。

18、经常深入现场,检查“一通三防”工作,重点检查安全技措工程项目、巷修等方面的工程生产和规章制度的招待情况,掌握安全动态,督促、指导基层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19、加强“一通三防”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矿井瓦斯、煤尘、火灾事故等事故隐患及其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加强督察,确保安全生产。

20、负责抓好“一通三防”业务保安工作,实现安全目标。

21、参与有关科研工作,负责业务范围内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引起推广,促进安全生产。

22、发生重大事故时,组织人员亲临现场,参与抢救,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追查和处理。

第7篇 市房产管理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防洪抗旱安全应急抢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国有资产流失,维护社会稳定,现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管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市政府及都江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救援工作。(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现场指挥以市房管局防洪抗旱领导小组为主,各相关科室以职能进行区域划分并相互协调配合。(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步骤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3)《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号);(4)《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5)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1.4 适用范围

本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因灾害性天气发生突发性险情或因安全隐患发生垮塌事故时(包括日常危房抢险及特殊情况下的房屋抢险等)市房管局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指挥机构设置与职责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房管局负责协调指挥全局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及成员科室职责如下:组 长:市房管局局长副组长:市房管局分管副局长成员科室:办公室、房屋安全鉴定科、房屋拆迁管理科、公房管理所、物业管理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交易中心、房政法规科、白蚁防治所、廉租住房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灾后重建办公室、兴堰公司。 1、办公室: (1)负责政令畅通,当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安监局、医疗等部门上报; (2)接受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批示、指示并负责督办落实; (3)收集、汇总实情信息和抢险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起草有关文件和综合报告; (4)应急期间安排工作用车,并做好应急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应急期间车辆由应急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5)负责应急状态下单位机要保密和保卫工作。2、房屋安全鉴定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力量对灾地进行对口技术支援;负责危险房屋安全监控,随时对危险房屋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3、公房管理所: (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额);(3)组织或约请专家赴受灾地指导公房救灾工作; (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受灾地公房及其附属设施的抢险排险、应急检修、应急加固、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等工作;4、房屋拆迁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根据城市危房情况,组织或约请专家指导救灾工作;(4)根据专家方案,组织城市危房排危、打围以及科学实施安全拆除等工作;5、物业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指导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其提供物业服务的小区进行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6、市场管理科:(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不包含具体的经济损失数据);(3)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防洪抗旱应急抢险工作;7、兴堰公司:(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负责施工现场、拆迁现场的监管工作;(3)了解实情,及时向局办公室草拟实情信息;(4)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8、其他科室:(1)负责应急值守,保证昼夜24小时值班;(2)了解灾情,向办公室草拟灾情信息;(3)积极配合全局抢险排险应急工作。

2.2 有关部门(机构)职责

根据事故情况,需要有关部门配合时,上报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和支持。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控与报告

发生灾难事故时,信息由市防洪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分析。事故报告应在2小时以内上报,重特大事故在紧急情况下,可越级上报。

3.2预警预防行动

定期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进行监控,并与市气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确认各种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信息后,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方案,通知有关科室、部门采取相应行动预防事故发生,并组织工作人员将预警信息对公房承租户、拆迁单位、开发企业、物管企业等进行通知。当本级、本部门应急救援指挥机构认为需要支援时,请求上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协调。

4 应急响应

都江堰市有严重破坏性地震的临震预报或都江堰市城区内有特大灾害性天气预报时:(1)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并及时通知相关科室负责人。(2)行政办公室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工作转为以抢险救灾为中心的应急方式,在第一时间内将灾情向119、120、110部门通报,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3)相关科室负责人应在接到预警、预报通知的10分钟内,非工作时间、节假日30分钟内,召集科室成员到指定地点召开应急会议,部署抗震和防洪防涝工作。(4)办公室:a、将救灾器具、物资交与相应的科室。b、拟出送市政府和相关上级部门的灾情报告。c、保持与上级救灾机构的联系,传达上级救灾机构的命令和指示。d、将查实的灾情上报相应管理机构。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5)办公室:拟定工作方案,进行防灾物资贮备、防灾救灾器具的准备和检查;拟定24小时的防灾值班表,安排应急车辆,确保与上级部门、单位科室之间的通讯通畅。(6)公房管理所:a、领取救灾器具、物资后,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开展灾害救助工作,并协助当地政府将受灾群众转移到安全地带。b、根据灾害情况拟订灾后重建方案。c、根据上级部门批准的重建方案组织施工。d、应立即组织人员对所辖城区公房进行详细的排查,根据排查情况与收到的灾情预报将公房进行预警分类。e、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7)房屋安全鉴定科:a、将灾害现场实际情况上报行政办公室。b、对救灾工作给予技术性指导。c、履行应急预案所规定的其他职责。d、立即组织人员对危险房屋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汇报。(8)其他科室按照局应急抢险领导小组统一工作分配,开展相应职能区域的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应急工作所辖科室,应严格按照应急机构规定的职责进行分工协作,力争使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的灾害降低到最小程度。5.恢复与重建5.1善后处置对灾害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向上级汇报。5.2调查与评估救灾工作结束后,要对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5.3恢复重建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6.信息发布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接到灾害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建立与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有关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有关专家的通信联系,保证信息畅通。

7. 指挥和协调

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事故发生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救,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成立事故抢险现场指挥领导小组,统一协调指挥事故抢险。本预案启动后,都江堰市房产管理局协调指挥的主要内容是:(1)根据现场抢险工作需要,及时向上级汇报险情;(2)组织有关专家指导现场抢险工作,协助制定防止事故引发次生灾害的方案;(3)针对事故引发或可能引发的次生灾害,请求上级通知有关方面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8 .紧急处置

根据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出现急剧恶化的特殊险情时,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领导小组在充分考虑专家和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依法采取紧急处置措施。涉及跨领域影响严重的紧急处置方案,上报市防洪抗旱指挥部,影响特别严重的报市政府决定。

9.应急结束

现场应急处置完成后,经市应急救援指挥部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局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并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市政府、市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市政府宣布应急结束。

10. 应急保障

10.1救援设备保障建立救援抢险设备库房管理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统一调用。10.2通信保障建立健全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通信畅通。10.3应急队伍保障以相关科室工作人员为基础,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培训。10.4交通运输保障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第8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采煤队长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矿长领导下,对本队及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2、根据矿总体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

3、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使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参加新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生产。

5、新工作面投产前,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安排上岗。

6、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挥。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面安全生产动态,遇到地质变化,发现顶底板异常等问题,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月底进行总结,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9、按照生产标准,检查验收工程生产,对不合格工程令其返工。

10、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11、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和讨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熟悉并组织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

13、关心职工生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职工宿舍与职工谈心交朋友,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

14、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9篇 楼道安全管理措施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格式

为确保师生上下楼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下列措施及应急预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成立柏垭中学楼道安全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张 平

副组长:鲁峙均邓仕荣蒲清均郑云光敬怀举 马志勇

组员:张光红王胜 各班班主任任课教师

二、措施

1、校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落实教学楼学生公寓楼楼道口值勤人员的岗位责任。

2、总务处和安综办随时检查楼道设施,并做好楼道划线(中间分道)工作并安装每层楼楼道的应急灯。

3、安综办、值日人员认真做好各部门、各个时段安全执勤检查及疏散工作。

4、政教处负责楼道的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上下楼道靠右慢行,不许在阳台上簇拥,不准拥挤、站立,更不准起哄,听从值班人员指挥。

5、教育全体教职工下课时与学生同行,不准任课教师提前下楼,教师在下楼道时自觉维护楼道秩序。

6、校级领导加强楼道安全的督查工作。

7、大型活动、电影晚会学生上下楼道一律由当天的值日领导及主办单位、安综办负责落实当天的楼道疏散及安全工作。

三、应急处理

1、向师生员工公布校长、分管校长及保卫科的电话号码,并让师生员工明确,若遇突发事件立即电话报警或报学校领导。

2、人员分工:校长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报警及全面指挥,若因公不在校由分管校长负责。

3、分管校长负责教职工人员调度及分工,若因不在由邓仕荣负责;并由邓仕荣负责医疗、救护等工作。

4、安综办负责学生疏散工作。

5、政教处主任、副主任配合安综办做好学生疏散工作。

6、其余领导、教职工必须听从指挥,积极参加疏散及抢救工作。

四、联系电话

校长办:6552158张平:

鲁峙均:邓仕荣:

许瑞:王飞:

张光红:报警电话:110

急救:120火警:119

阆中市柏垭中学校

二〇一二年九月

第10篇 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指示、指令等,在矿长领导下,对本队及所辖范围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直接责任。

2、根据矿总体安排,组织落实安全目标管理。

3、负责建立健全本区队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贯彻落实,使区队的安全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4、参加新工作面投产前的验收,对不合格工程、设备、安全设施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待整改合格后,方可接受、生产。

5、新工作面投产前,组织工人学习作业规程,对考试不及格者不准安排上岗。

6、认真贯彻执行学习初次放顶,结束回采,过断层、过老空等安全技术措施,并现场跟班指挥。

7、经常深入现场,掌握采面安全生产动态,遇到地质变化,发现顶底板异常等问题,组织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

8、组织每旬一次的安全分析会议,月底进行总结,参加安全生产会议及安全活动。对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限期解决。

9、按照质量标准,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对不合格工程令其返工。

10、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全面提高职工的整体素质和自主保安能力。

11、发生事故要亲临现场组织抢救,并参加事故追查和讨论,坚持“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制订防范措施,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

12、熟悉并组织学习《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明确处理各类灾害事故时的职责和对策。

13、关心职工生活、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法,经常深入职工宿舍与职工谈心交朋友,了解掌握职工思想动向,帮助解决职工在生产、生活中遇到实际困难和思想问题。

14、积极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11篇 做好某风电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2023年为切实做好xx风电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大力整治安全生产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xx风电场全年形势稳定,根据xxxx文件《转发(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宣传教育工作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具体工作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督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服务于安全生产工作大局。xx风电场于2023年2月8日至8月19日全体生产部人员在生产部xx经理的带领下将加大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切实维护人员及设备的安全,为xx公司的经济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创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二: 排查范围及分工

(1) 综合楼检查由

包括综合楼一楼、二楼、三楼

(2) 场区内

包括配电室、阀组室、主变、锅炉房、库房、车库、消防水泵房。

三: 治理内容及目标

1、将综合楼建立消防火灾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消防安全操作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制定应急预案;组织演练;配备齐全应急救援装置。

2、各楼层分别检查消防栓可以正常使用、各房间分别检查烟感系统正常灵敏。

3、中控室、继电保护室、资料室、食堂、站用电室、蓄电池室分别检查配备灭火器数量充足、完好、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周围无杂物堆放,全部设置消防标志。

4、配电室、阀组室、主变、锅炉房、库房、车库主要治理检查配备灭火器数量充足、完好、经检查均在有效期内、周围无杂物堆放,全部设置消防标志。其中主变检查防火砂箱内防火砂干燥充足,消防铲、消防斧配备齐全。消防水泵房消防蓄水池水全部蓄满,消防水泵电机可以正常工作。

注重实效,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工作,要在平常的工作当中,利用各种形式宣传,深入人心,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燃放烟花爆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利用真实的安全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增强法律意识,树立防范观念,达到人人关心安全,人人重视安全的舆论环境,全面提高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素质,全面防控。

第12篇 应急管理部调度部署元旦假期安全防范工作

1日上午,应急管理部召开视频调度会,会商研判元旦假期全国安全形势,调度部署安全防范工作。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主持调度会并讲话,许尔锋、宋元明、徐平、琼色、张永利等部领导参加调度。

在听取北京、山西、上海、浙江、河南、广东、云南应急厅局,北京、湖南消防救援总队和四川森林消防总队假期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工作情况汇报后,黄明代表应急管理部党委,向节日期间奋战在一线的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致以新年的祝福和诚挚的慰问。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3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常的一年,也是全国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履职、攻坚克难的一年。全国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抗洪救灾、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等方面打赢了一场场大仗硬仗,取得了不平凡的成绩。2023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开启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全国应急管理系统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善于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在实践实战中提升能力水平,在新征程中展现新形象新作为。要进一步落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做法,进一步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在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充分调动企业法人和人民群众积极性,把安全责任向企业、向家庭、向个人延伸。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滚动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摸清找准潜在风险和深层次问题,夯实市县一级基层基础工作,实时掌握沟通信息,动态调整应对举措,确保辅助决策及时有力、精准有效。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明确县、市、省、部各层级责任,明确联动处置程序和职责任务,实现应急指挥统一高效、应急力量快速机动、应急处置有力有序。

会议强调,元旦是新年第一个重要节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形势稳定意义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拧紧责任链条,认真查隐患、补短板,扎实防风险、保安全,确保新一年安全防范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作者李航天 摄影胡光伟

第13篇 风电场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预防安全生产危急事件(以下简称危急事件)的发生,避免、减轻危急事件的危害,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参照《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2023年版),结合风电场(以下简称风电场)系统的实际制定,用于规范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三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防御和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场长负责制,风电场场长是本风电场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 生产运行、维护专业主管归口管理应急工作,负责组织编制或修订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论证、应急预案的备案,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组织做好应急演练,负责预案的启动和关闭,负责应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安全监督人员负责监督应急的演练。

第六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建立健全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完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要形成权责分明、组织健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组织体系;要建立训练有素、反应快速、装备齐全、保障有力的企业应急队伍。

第七条 本规定中的危急事件是指对风电场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风电场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等。

第八条 危急事件管理主要包括危急事件的预防、预案、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第九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员工,并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

风电场的任何班值和个人都有发生危急事件后参与紧急救援、生产生活恢复的义务。

第十条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生产运行、维护和基建施工安全管理。

第二章  责任制

第十一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政府部门和上级部门关于危急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

(二)制定风电场自身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针对风电场可能存在的各种危险因素,按照集团公司要求,由各使用专业制定出相应的危急事件总体、专项及现场应急预案;

(三)根据应急预案,组织相应的应急队伍,并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和演练,组织日常应急准备工作,负责危急发生时的抢险和生产、生活恢复等各项工作;

(四)及时按规定向政府部门和上级公司如实报告危急事件发生及处理情况;

(五)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组织参加抢险人员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公司。

(六)对所管理专业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的职责:

(一)组织抢险小组成员根据应急预案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编制应急事件演练预案,现场实际或以桌面形式定期进行演练,提高队员面对危机事件的处理能力;

(二)做好日常应急准备工作,定期检查和维护应急抢险所需工器具,随时补充过期或消耗的必须物品;

(三)接到发生危急事件的抢险指令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恢复生产和生活;

(四)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总结危急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第十三条 风电场危急事件抢险小组成员的职责:

(一)抢险小组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及一般成员)按照应急预案条文规定,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首先是预防,要从根本上做好防止危机事件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危急事件一旦发生,按照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和抢险小组的统一部署,积极进行抢险;

(三)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对危急事件发生的原因、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表达自己的观点,为事件调查、应急预案修改完善创造条件。

第三章  危急事件的预防

第十四条 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要着眼于预防,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隐患,及时排除危险源,防患未然,避免危急事件的发生。

第十五条 要认真开展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重大危险源评估、技术监控、缺陷管理等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消除设备存在的缺陷和隐患,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强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有效防范各类人身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 做好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各种事故预想,尤其是要做好可能对电网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预想工作;开展反事故演习,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防止事故扩大。

第十七条 要认真落实《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要求,保证消防设施的完整,并定期检查更换;对防火的薄弱环节要加强监控,保证监控设备的正常投入,报警系统正常好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八条 对于地震、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要根据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信息通报,结合本风电场实际进行分析,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提高抗击自然灾害的能力。

第十九条 要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工作,做好职工食堂和职工生活区的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做好化学物品等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工作,做好企业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应急预案的编制和修订

第二十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结合本单位设备系统、运行方式、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认真分析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危急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建立“预案库”。

第二十一条 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 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风电场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风电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

综合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风电场概况及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2.应急工作原则及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3.应急体系的构成情况:包括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

4.预防与预警:包括危险源监控、预警级别以及信息报告等;

5.应急响应程序及信息发布;

6.应急保障措施,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保障及应急经费保障等;

7.应急培训与演练。

(二)专项应急预案

专项预案:主要针对某种特有或具体的事故、事件或灾难风险出现的紧急情况应急而制定的救援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2.组织机构及职责;

3.预防与预警:包括采取的预防措施和信息报告程序;

4.响应程序及应对措施;

5.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方案。

(三) 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在专项预案基础上,风电场结合现场实际而制定和实施的应急处理预案,要求具体、简单、针对性强。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符合《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要求。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其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概况:具体的危险地点概况、主要危险源;

2.具体的应急人员及职责;

3.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

4.应急处置措施、流程。

第二十二条 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

(二) 结合本岗位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 结合本岗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措施明确;

(五) 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 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应急工作要求;

(七) 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 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三条 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二十四条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二十五条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并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第二十六条 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定期进行分析和研究,不断的补充和完善“预案库”内容,做好事故预想。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 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 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 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 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 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 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第五章 应急预案的演练和启动

第二十八条 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培训工作,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十九条 应急预案要有计划地进行动态的、分类的实际演练,预案要点和程序张贴在应急地点和演练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第三十条 风电厂应急预案演练每年不少于6次,演练方式可以选择桌面演练、功能演练、全面演练其中的任何一种,但每年选择的全面演练方式不少于2次,其中消防类、防全厂停电类、防汛类应急预案演练必须纳入其中,应急演练应符合《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要求。

第三十一条 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二条 每年对应急预案演练、修改等管理情况进行总结。

第三十三条 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十四条 建立危急事件预警报告制度:当风电场的运行和设备状况、作业环境、自然环境发出预警信号,有可能发生危急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

在危急事件发生后,要及时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指挥危急事件处理工作。

第六章  危急事件的报告及处理

第三十五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发现人必须立即向当值值长报告,值长接报后通知风电场危急事件领导小组,各级人员接报后必须立即赶赴事件现场,指挥事件处理,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第三十六条 发生生产人员人身伤害事故、设备和电网事故,应立即报告新能源公司安全生产部,以便公司派人及时到达现场,指导事故现场处理。

第三十七条 发生地震、强风、雷雨、冻雨、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时,各报告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群,迅速设置避难场所,妥善安排人员,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组织实施生产、生活维持或恢复工作。

第三十八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实施救援,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隔离,防止事态的扩大。

发生食物或职业中毒事件,派人到事故现场提取食物样品,样品至少分成三份以备相关部门检查化验。

第三十九条 危急事件结束后,要对设备和设施状况进行针对性的检查,必要时开展技术鉴定,认真查找设备和设施在危急事件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第四十条 危急事件发生后要进行专门的立项,保证灾后生产、生活恢复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

第四十一条 对于在危急事件预防及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做出贡献、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建议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对危急事件预防不力,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损失的,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相关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三条 运行和维护专业按照上述要求,按照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组织演练。

第四十四条 每年年初(1月10日前),将修改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计划,上报危机事件抢险处置领导小组。

第四十五条 本规定由风电场负责解释。

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刮板运输机司机

1、溜子司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溜子每次移动后,溜子机头、机尾必须打点杆,每10节槽子设1个回煤坑,并经常挖清,溜子出现故障,当班处理完毕。

3、溜子刮板丢失、损坏,及时添上。

4、溜子工上班检查运输情况,机头、电机、变速箱有无浮煤,发现问题,及时排除。

5、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开动机器,空转三圈,详细检查刮板、链子的松紧程度,螺丝、连接是否齐全完好及刮板数量。经常保持变速箱有足够的机油,保持正常运转。启动溜子,必须知道溜子上有无人检修,先点动两次,正常后再运行,防止机械事故,禁止在溜子上运料和人员搭乘。

6、多部溜子搭接运转时,启动溜子应有外向里的顺序逐机启动,停机时按由里向外顺序停止,应将溜子里的煤拉净,不得输煤过量,积煤造成噎死溜子。

第15篇 某隧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迅速、有效地应对公司太安岭、平型关隧道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不断提升公司的安全防护能力,保障王城高速公路正常稳定运行,特制订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快速反应、统一指挥、科学处置、保障有力'的原则,充分发挥公司应急领导组综合协调的优势,防范并快速有效处置隧道突发事故,积极做好常态和非常态下隧道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以保障王城高速公路安全运行。

(1)预防为主。立足安全防护,加强预警,加强技术储备,规范应急处置措施与操作流程,定期进行预案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切实有效,实现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科学化、程序化与规范化。

(2)快速反应。在隧道突发公共事件发生时,按照快速反应机制,及时获取充分而准确的信息,跟踪研判,果断决策,迅速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影响。

(3)以人为本。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员工合法权益的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及时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财产遭受损失。

(4)分级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安全责任制及联动工作机制。根据部门职能,各司其职,加强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履行应急处置工作的管理职责。

三、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和交通部《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西省高速公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山西省交通厅、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相关要求,结合王城高速公路隧道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雨、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因素,以及交通事故、火灾、危险化学品泄露、隧道附属设施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以确保隧道畅通的应急行动;运营管理中发生各类灾难事故,影响隧道运营安全,需及时处置。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隧道运营安全,确保隧道安全畅通,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特成立了应急领导组、信息监控中心和隧道管理站三级应急保障组织体系,并成立指挥协调组。

1.应急领导组

公司成立王城高速公路隧道应急领导组:

组 长:王晓宙

副组长:遆甲峰

成 员:鲁素平、师永俊、岳毕伟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设在信息监控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宫瑞霞担任。

2.指挥协调组

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成立隧道应急指挥组:组长由鲁肃平担任,副组长师永俊担任,成员由信息监控中心全体监控人员担任。

六、工作职责

(一)应急领导组职责

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王城高速公路应对突发事件的领导、组织、决策、指挥,并协调各基层单位的预案实施工作,对王城公司负责。

(二〉应急办公室职责

应急办公室在王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及时落实各项指令和任务,确保应急保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隧道突发事件日常接警值班工作,按程序及时向公司值班领导、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报告;

2.收集隧道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进行分析处理;实时掌握所辖业务范围内突发事件情况,处理职责范围内的突发应急事件;

3.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发布预警信息;

4.负责日常应急工作中有关信息的分类统计和定量分析,做好收集、处理和上报工作;

5.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评估分析,按年度进行总结、评估,向应急领导组提交突发公共事件总结和评估报告;

6.完成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指挥协调组职责

1.管理、指挥调度公司内部的应急资源,并跟踪、监控隧道内突发事件状况, 汇总信息、及时上报。

2.负责隧道保障应急预案的演练、检查、实施。

第16篇 井下供配电工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制

1、认真遵守矿所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

2、按照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积极参加安全例会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自保意识,确保自身和系统安全。

4、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让与本硐室无关的人员入内。

5、认真填写各自记录,保持硐室及设备、清洁卫生,不准在硐室内存放任何杂物。

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必须保证设备和电缆“三无”、“四有”、“二齐”、“三全”和“三大保护”的正常使用,禁止失爆设备运行。

7、掌握设备状态,观察仪表变化情况,坚持设备巡视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若不能处理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应急管理部门内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监管科科长职责【16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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