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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15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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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16日上午,省委书记胡春华主持召开省委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第十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在听取xx届中央第十一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巡视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扎实推进巡视全覆盖,强化巡视成果综合运用,发挥好巡视的政治显微镜、政治探照灯作用,推动我省巡视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会议强调,要提高巡视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督促被巡视党组织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会议强调,要坚决打好本届省委巡视工作收官之战。扎实开展已启动的省委第十五轮巡视,既要精准发现问题,又要用好巡视成果,确保本届省委巡视工作圆满收官。要加大市县巡察工作推进力度,力争党的前全省市县两级全面推开巡察工作。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完整版全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xx参照本条例制定。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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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桂林市第五次党代会和xx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不折不扣抓好中央巡视组“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把纠正“”往深里抓、实里做,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优良作风建设成果迎接党的胜利召开,县委决定,2017年3月到7月,在全县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根据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对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自查、检查,全面系统梳理党的十以来全局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成效,坚持成功作法,创新监督执纪方法,紧盯老问题,深挖隐形、变异“”问题,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持之以恒、锲而不舍纠正“”,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xx落地生根。

二、工作内容

(一)查安排部署,看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常议,长抓长管;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持续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宣传教育,严格干部队伍教育管理;

3.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重视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巡视组、市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及时研究巡视(巡察)整改重大事项,部署推动巡视(巡察)整改落实。

4.检查局属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否重视对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及县委、县政府纠正“”问题系列工作的部署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是否将整治“”问题作为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抓手。

(二)查制度建设,看纪律要求是否从严从紧

1.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出台细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实施办法》的具体措施;

2.是否结合本单位实际,抓好中央、自治区、市和县有关制度承接配套,就规范“三公经费”管理、职务消费、接待工作和办公用房管理等方面出台配套制度;

3.是否结合近几年工作实践和形势变化,对本单位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配套制度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4.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项制度规定,本单位有无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仅仅当作口号等突出问题;有无违反自治区纪委提出的“十个严禁”,特别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或福利、隐秘场所聚会、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

(三)查监督检查,看“”整治是否严谨有效

1.是否建立健全监督渠道,充分利用来访、来电、邮件、网页留言、微信平台“一健通”等举报方式,引导群众参与监督;

2.是否将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历次巡视(巡察)整改意见、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简称《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列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强化纪律规矩意识;

3.是否紧盯年节假期,在重要时间节点、重要工作推进阶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核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是否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措施是否有力,成效是否明显。

(四)查纪律审查,看执纪监督是否持续有力

1.是否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的问题列入纪律审要内容,成效如何,本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是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无压案不查、隐瞒不报等情形;

3.是否及时查处对中央巡视组、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组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组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有无不查处、不纠正、不问责等情形;

4.是否重视对重点问题线索的督办和曝光,对上级纪委转办、督办问题线索是否及时核实查处,对查处的典型案例是否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五)查工作效果,看“一案三查”是否贯彻执行

1.检查局属二层单位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成效,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切实整改,监督责任是否得到有效落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检查局属二层单位是否严格贯彻《问责条例》,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导致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的单位主要领导及股室负责人进行严格问责,有无有责不问、问责不严的问题。

三、工作步骤

“回头看”工作为期四个月,2017年3月下旬召开全局动员会部署启动,2017年7月上旬结束。分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健全机制三个阶段进行,各阶段工作可以交叉进行,统筹推进。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3月下旬至4月10日)

1.层层动员部署,压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实施办法》以及xx县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部署要求,做好本单位“回头看”的学习动员和安排部署,结合自身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完成时限等,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全面自查自纠,形成自查报告。要紧紧围绕“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梳理分析,查准、查实本部门、本单位突出问题,列出问题负面清单,形成自查报告。各单位的自查报告(纸制和电子版,附问题清单)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4月8日前报局办公室。

3.开展系统检查,落实监管责任。结合今年中央巡视组对广西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以及监督检查、执纪审查、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本单位重点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领导干部工作经费、违规私设“小金库”,公款支付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水电费、房屋租赁费,违规取酬,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违规使用会议费和培训费,违规使用公车和私车公养,单位内部食堂公款消费,违规公务考察等开展系统检查,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效。局属二层单位负责人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于4月8日前部署开展全面系统检查,要明确责任,细分任务,采取有效的方法和手段,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树立“有问题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问题不报告就是渎职”的理念,做到不发现问题不收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要形成检查综合分析报告,开列问题清单,提出处理意见,及时整改存在问题,于4月10日前上报局办公室。

(二)问题导向,重点检查阶段(4月10日至5月下旬)

1.专项检查。针对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活动,4月10日起局机关将组织专项工作组检查整顿形式主义和情况,重点整治文山会海、照抄照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不担当、不干事,玩风盛行、纵酒闹事等突出问题。重点检查各股(室)、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和党员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纪律规定的情况;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情况和隐形“”问题。严肃查处以形式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对中央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市委巡察巡视(巡察)和县委巡察巡视(巡察)意见整改落实不重视、不及时、不到位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私车公养、滥发津补贴或福利、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突出问题,对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推进“回头看”工作走过场、执行党内法规变形走样以及巡视(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2.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自治区、桂林市、xx县将对各单位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交叉检查活动,局属二层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认真整理有关工作台帐,做好迎接自治区、桂林市、xx县检查的准备工作。

(三)整改落实,健全机制阶段(6月上旬至7月上旬)

1.建立问题清单。局属二层单位要对本次“回头看”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问题集中的要进行专项整治。

2.健全长效机制。重点检查阶段结束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工作转入常态化治理,要在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规定,编密制度笼子。要注重“回头看”成果运用,牢固树立抓常、抓细、抓长的意识和习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做到令行禁止、不搞例外,推进中央八项精神落实常态化、长效化。

3.定期通报曝光。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有效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定期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

4.认真总结落实。局属二层单位及时将“回头看”工作开展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含电子版)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7月1日前报局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局属二层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开展“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意义,扛实抓牢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抓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签字背书带头整改,层层压实责任。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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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委高度重视,抓好整改落实

镇党委高度重视省巡视组反馈意见,于2018年11月28日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会议中对省巡视组反馈的问题:“在认领整改问题和细化整改措施方面仍有待加强,没有结合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后期推进落实较困难。”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大家一致认为,省巡视组反馈意见站得高、看得深、点得透、提得准,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充分体现了巡视组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大家一致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巡察整改的要求,把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全力以赴抓好各项整改落实工作。

二、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镇党委坚持从党委班子做起,带头落实主体责任,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问题,一手抓自身整改,一手抓单位和部门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形成抓整改落实的工作合力。通过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研究,从严从细把整改任务细分到每一个责任单位,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确保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缜密制定方案,整改措施到位

为扎实推动整改工作的落实,我镇党委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反思反省,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以文件形式下发《xx镇对照中央第十二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对逐条逐项制定了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以强力推动整改工作责任落实。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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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我市巡视情况进行了反馈,客观评价了我市党的十八大以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党的建设工作取得的新成效,同时严肃指出了我市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我市整改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意见建议。我支部在市委对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全面对照、坚决整改,把贯彻落实反馈意见作为推动凌海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有力的工作举措全面彻底抓好整改”的精神指引下,现根据省委第七巡视组《关于巡视凌海市的反馈意见》,结合教育局的整改方案,认真制定了我支部的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通过全校上下共同努力,巡视组所反映的5个方面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支部在收到教育局党组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支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迅速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组反馈的5个方面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了以支部书记王桂兰同志为组长、以支委会委员崔刚、张宝升、孟庆华、满宝国、副校级领导杜小凡及党建工作的主管领导秦长会同志组成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整改工作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有序推进。

二、整改措施(详见整改任务分解)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党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二)在工作中不折不扣地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充分利用支部委员会议、党员大会、党员活动日等党内活动开展对党员的学习教育活动,并定期检查学习效果,促进党员思想的不断转变。

(三)进一步强化对非党员教师的政治引领。

三、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中反馈问题,在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支部精心组织、科学安排,积极开展工作,并于4月20日圆满完成了整改工作。

四、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我支部十分注重总结经验,注重长效。在整改过程中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持之以恒地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使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的过程,结合各项学习教育活动促进党员工作作风不断转变,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强战斗堡垒。提高支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进而促使我校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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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组反馈意见后,被巡察单位结合县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通知》文件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反馈意见

1.被巡察党组织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巡察组向领导班子反馈意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讲话、党委(组、支)书记代表班子表态讲话。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被巡察党组织起草反馈情况新闻稿,字数控制在1000字内,其中正面评价部分不超过100字,问题部分不少于250字。报巡察组组长审核后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二、召开专题党委(组、支)会议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

1.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巡察组审核),明确分管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在整改中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建章立制。

2.整改结果汇总。

三、召开领导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巡察反馈的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提出整改措施。要做好会议和图片的记录工作。

四、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

1.形成整改报告,内容要与反馈意见对应。向党内通报整改情况要以党内文件形式转发至下一级党组织或中层站所室等;

2.向社会公开的整改情况通报内容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特殊情况外,其他均应公开。

向社会公开时,在官方网站显著位置驻留时间不少于5天,在网站内不少于1个月。

整改情况报告和整改情况通报需经巡察组审核。

以上四个大项工作形成的资料和反馈方案、反馈时党委(组、支)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表态发言等应装订存档,以备检查。

五、报巡察办备案资料

被巡察单位从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2个月整改完毕,整改新闻稿公开7天后将以下资料交巡察办备案:

1.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个人表态发言材料

2.巡察反馈意见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表态发言

3.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个人名义报送组织落实情况:报送履职情况,履行第一责任人抓好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班子有关成员做好相关工作的情况和不宜写入党组织报送的整改情况报告中的事项(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4.以文件形式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的整改情况报告;

5.在门户网站公开的巡察整改情况通报及不公开事项说明;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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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大家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砥砺监督利剑为己任,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严明的纪律,更加严实的作风,圆满完成县委交付的这次巡察任务;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全年巡察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希望大家喜欢!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这次会议,主要目的是:对x届县委第xx轮巡察进行动员,并对全年巡察工作进行部署。刚才,xx宣布了本轮巡察的授权任职和任务分工,大家务必要按照要求认真履责、扎实开展巡察。下面,就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质量,做好2020年度巡察工作,特别是本轮巡察任务,我讲三点意见:

一、总结经验得失,进一步坚定深入推进巡察工作的信心和干劲

去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探索巡察的有效方式,扎实开展巡察,有力推动了巡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总结去年的巡察工作,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一是服务党委决策越跟越紧。去年以来,围绕乡镇振兴、脱贫攻坚、环保攻坚等县委的决策部署,紧凑高效地开展了巡察。按照中央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的要求,结合县委实际,组织开展了x轮对村级的巡察,效果是显著的,县委是满意的。

二是全覆盖力度越来越大。去年以来,能够主动探索“一对一”“一托n”“乡镇+村”、机动式等模式,先后组织开展了x轮对x个县直单位的巡察,x轮对x个村、社区的巡察,极大地丰富了巡察的手段和方式方法。尤其是对村一级的巡察,覆盖率由去年年初的x提升至目前的x,对县直单位的巡察也由去年年初的x提升至目前的x。本轮巡察我们安排对x个单位开展巡察,结束后将达到巡察全覆盖任务的x。

三是巡察利剑作用越来越明显。能够积极发挥并彰显利剑作用,通过巡察发现和推动整改了一大批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x人,组织处理x人,移送司法机关x人。同时,巡察工作也在不断的探索中形成了“三快三稳”巡察模式,“双向承诺一评价”谈话模式,“双测评一比对”问题了解模式,“两表态、三反馈、四签收”反馈模式等一批有效管用的方法制度,有力的推进了巡察工作开展。

四是巡察队伍越来越强。坚持全县一盘棋思想,抽调巡察干部通过“两参与一服务”,为全县防疫工作和企业复工复产加砖添瓦、贡献力量,省委巡察办主任袁永新专门到我县进行了调研。先后调整充实了x名巡察组长,x名巡察组副组长,x名巡察专员。并利用机构改革契机,增设了x个数据中心,x个事业编制,巡察力量进一步增强。

盘点2019年以来的巡察工作,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需要我们长期坚持、不断深化。当然,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比如,发现问题的数量和质量还不够高、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还需加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改进。开启新一年巡察工作,我们还需重整行装、连续作战,努力创造新的业绩。

二、深入学习贯彻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科学谋划2020年巡察工作

今年以来,中央政治局先后听取了2019年中央巡视、第四轮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的情况汇报,总书记都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年初,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全会也都对巡视巡察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近期,中央和省委、市委巡察机构先后组织召开了巡视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对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巡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去年年底,中央巡视办接连举办3期巡察办主任提级培训班,开展了系统的市县巡察工作专题培训,体现了中央的新精神、新要求。梳理出来主要有四个方面特点:

第一个特点:明确了“三个聚焦”的市县巡察监督重点。对巡察工作来说,我们要在政治方向和原则上与巡视保持一致,中央巡视办明确的“三个聚焦”(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这为我们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同时,我们还要立足市县特点和基层实际,坚持把巡察重点放在发现“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放在解决“竿插不到底”“水流不到头”、责任和压力逐级衰减问题上。

第二个特点:坚持上下联动、一体推进,构建巡视巡察战略格局。党的以来,中央在推动建立市县巡察制度的同时,去年下半年开始在中央和省直单位内部建立巡视巡察制度,形成全国“一体两翼”“四级联动”的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一体”即中央巡视,“两翼”是省委巡视和中直单位巡视,中央、省、市、县四级巡视巡察联动)。下一步,中央将全面推开自上而下的指导督导工作,推动省区市巡视机构落实责任、规范工作、提高质量。市委巡察办也会选取部分县(市、区)开展指导督导,因此我们要把功夫下在平时,不断规范、提升我们的巡察工作,时刻做好迎接指导督导的准备。

第三个特点:推进巡视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促进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四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对我们巡察工作来说,就是要充分发挥纽带作用,自觉把巡察监督与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机融合,主动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努力做到思想贯通、责任贯通、工作贯通。思想贯通,就是通过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把方方面面的力量凝聚起来,形成党的组织合力。责任贯通,就是把巡视巡察作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起来,有效解决责任传导层层递减、不到底不到边的问题。

机制贯通,就是巡察前突出信息情况沟通,用好已有监督成果,巡察中突出监督手段支持,加强对问题的深入了解,巡察后突出整改日常监督,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组织贯通,一方面,根据巡视巡察任务需要,抽调相关方面的业务骨干参加巡视巡察,优化队伍结构,提升专业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强巡视巡察系统内部的组织贯通。通过“以干代训”“上挂下派”“跟班学习”等形式,提升巡视巡察系统干部队伍能力。

第四个特点:强化巡视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做好“后半篇文章”。强调,要把巡视整改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党的后,中央巡视工作不断完善提升。一是改进巡视反馈机制。每轮反馈都请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中央组织部有关分管领导出席并讲话,对落实整改责任提出明确要求,反馈的严肃性、权威性不断增强;二是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明确党组(党委)承担整改主体责任,党组(党委)书记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落实;三是明确整改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

这是中央巡视工作深化发展的鲜明特点。四是优化整改情况报送和公开机制。后,将被巡视党组织报送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时限由2个月调整为3个月,明确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检查室为主,中组部、巡视办会同巡视组配合。同时督促被巡视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公开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五是综合用好巡视成果。将巡视情况通报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统筹督促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将专题报告报送中央深改委办公室,通报有关职能部门,为深化改革提供问题导向参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巡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今年县委巡察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以深化政治巡察为重点,着力提升政治站位。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决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把着力点放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特别是要看是否落实到实际行动上、具体工作中。要突出把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攻坚、巩固深化主题教育、乡村振兴战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等作为巡察监督重点,按照市县巡察“三个聚焦”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突出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始终保持巡察的政治方向。

(二)以上下联动为重点,着力推动巡察全覆盖。“年底基本完成本级党委全覆盖任务90%”,是今年市委巡察给各县提出的“硬要求”,是规定的“硬指标”,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目前我们对村级巡察覆盖率96.4%,对县直单位的巡察覆盖率71.8%,离90%全覆盖的任务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加之疫情影响,巡察启动延迟,时间更紧。我们要抓紧时间对县委巡察对象统筹谋划,科学界定,确保在本届党委任期内完成全覆盖目标。要优先把上级巡视巡察领域、单位和反馈问题纳入优先巡察范围,结合我县巡察工作实际,积极主动与上级搞好联动巡察。

(三)以精准发现问题为重点,着力提高巡察质量。“发现问题、形成震慑”这个生命线不能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这个目标不能变。巡察工作既要全覆盖,也要高质量,努力达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最大化。去年年底,省委巡视办通报了我市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发现问题平均数和移交线索平均数,分别位居全省后两位。市里今年也准备加大督导指导力度,各项巡察指标排在全市末位的,相关县(市、区)的领导要作表态发言,说明情况。据了解,省委总计的村(社区)发现问题率8.43和移交线索率0.73,而我县分别为3.83和0.21,与省委统计的平均值还有不小差距,因此我们在巡察村(社区)时,对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要及时分类向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移交,尤其是涉及到的问题线索,各巡察组不要自行处置。比如说:某村滥发津贴、补助,要作为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不能仅仅是立行立改,补缴了事,还要追究其责任,达到杀一儆百的作用,不断扩大我们的巡察成果。

(四)以强化成果运用为重点,着力提升整改实效。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并重,把巡察整改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与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促进履行初心使命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结合起来,压实整改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政治责任。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要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制度,履行好巡察日常整改监督责任,加大对巡察移交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督办力度,对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要严肃问责。

(五)以推进监督融合为重点,着力健全监督体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促进巡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融合贯通,做到横向到边,相互融合。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紧密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自身作用,推进巡察监督与纪律、监察、派驻监督贯通融合规范化常态化。

三、深化政治巡察监督,切实抓好十二届县委第十七轮巡察

本轮巡察,我们安排5个巡察组,采取“一托二”的方式,对人大、政协机关等5个常委部门,县法院等5个县直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为期50天的常规巡察。巡察时,各巡察组要规范巡察工作程序,严格依规依纪巡察,准确把握被巡察单位的性质、职能与特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深入查找政治偏差,确保本轮巡察实效。本轮巡察,我们要准确把握巡察内涵,坚定政治方向,按照市县巡察“三个聚焦”发现以下问题:

一是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精神,做到“两个维护”情况;重点了解履行职责使命,贯彻落实党中央“六稳、六保”等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去年以来,中央、省委、市委都出台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相关规定。前一段时间,小平书记专门指出要把贯彻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情况作为巡察的一项重要内容。

我们在巡察时,也要对照条例规定的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程序、报告方式等进行检查,看其是否存在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擅自决定应当由县委决定的重大事项;是否缺乏责任担当,以请示为由推诿塞责、上交矛盾、消极作为。重点了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方面情况。看被巡察党组织是否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是否发动和带领全体干部职工抓好措施落实、推动工作到位。

二是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重点了解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况。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要对照检查,重点看是否存在文山会海反弹回潮,“衙门作风”依旧,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检查泛化等问题,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重点了解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情况;重点了解依法廉洁用权,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情况;重点了解在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方面的廉洁情况。

三是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重点了解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尤其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看主题教育的总要求、根本任务、具体目标、四项措施(学习教育、检视问题、调查研究、整改落实)和方法步骤是否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不仅要看档案资料,更要看落实效果;重点检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落实情况。

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党的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围绕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查找加强党的领导、党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了解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明确了部门党组(党委)的责任。我们要逐项对照检查,重点看党组(党委)是否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还要看派驻纪检组是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四是要找准巡察对象特点,提高巡察质量。各巡察组要根据被巡察党组织的各自特点,对照中央和对这个部门的要求,找准工作薄弱点、问题风险点、矛盾聚焦点,因地制宜开展巡察。比如说对常委部门要聚焦其履行主责主业情况和落实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情况开展巡察监督。对县法院、司法局、财政局,还要督促检查省委巡视或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县自然资源局,比较特殊,是去年机构改革后新成立单位,县自然资源局由原规划局、国土局和林业局部分职能组成,我们已经对原规划局、林业局进行了巡察,本轮巡察我们要重点对未巡察的职能开展巡察,对已经巡察过的进行“回头看”,并要侧重发现其机构改革实施方面存在的问题。产业集聚区要侧重于“六稳、六保”、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企业复工复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看看其是否把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到服务、管理的各个环节。同时,我们要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的关系,注重把业务问题背后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从政治责任方面去提炼、总结,不断提升我们巡察监督的质量。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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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巡视组在对我县工作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全面巡视后,在肯定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同时,中肯地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3个方面9类问题的意见建议。县委对巡视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讨论,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细化分解整改事项,落实整改责任,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在整改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一、着力于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努力营造共谋发展、齐心干事的良好氛围

针对巡视组指出的我县干部思想不够解放,干部队伍的管理教育力度还不够,我们主要抓了三项工作。

一是理清思路,锁定目标,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共识。紧扣巡视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县委常委会从有利于玉山“十二五”乃至更长时期的发展发力,审时度势,深刻反思,全面分析玉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更加清晰地看到了玉山的后发优势和潜在发展后劲,继承和发扬历届县委好的工作思路上,一届接着一届干,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上鲜明地提出了“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把玉山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的奋斗目标和“强化创新创造、进位赶超、绿色崛起三种工作理念;突出工业园区、旅游城市、农业农村三大发展重点;强化项目带动、科教兴县、统筹发展三大战略支撑”的发展思路。这一奋斗目标和发展思路,符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建设富裕和谐秀美江西”和市第三次党代会“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精神,符合玉山县情,得到了全县上下的广泛认同,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认识,激发了60万干群干事创业的激情与活力。

二是凝聚人心,真抓实干,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为了更好地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县委、县政府开展了重点工作“百日大会战”活动,把全县广大干部的思想迅速从换届工作氛中带出,投入到紧张的经济社会发展中来。大会战期间,全县上下同心同德、和衷共济,真正做到了思想上合心、工作上合力、步调上合拍,做到了分工不分家,互相帮助、互相配合、互相补台,使城市建设、园区建设、计划生育、信访维稳、城市创建、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创造了许多令人振奋的业绩,进一步凝聚了人心,鼓舞了干劲,转变了作风,促进了发展。可以说,一个政通人和、风清气正,千帆竞发、百舸争流,人心思进、人心思干的和谐新玉山已呈现在世人面前。

三是整治懈怠,转变作风,形成了加快发展的务实作风。大力整治干部队伍精神懈怠现象,切实转变干部作风。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电视台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明察暗访、赴乡镇“走读”督查等系列作风督查活动,先后查出1名科级领导干部和12名财政、供电等单位股级干部、村组干部上班期间打麻将、上下班迟到早退等情况;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违纪人员做出了严肃处理,共免职副科级干部1人,其他干部免职11人,警醒了全县党员干部,大大扭转了“庸、懒、散”等懈怠作风,干部作风明显改观,干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思干、思进、思发展、思跨越蔚然成风,全县上下已经形成你追我赶、竞相发展、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

二、着力于园区大发展,城乡大建设,快速推进“三化”进程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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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知识测试题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一、不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于( )起施行。

a、20xx年8月1日 b、20xx年8月3日

c、20xx年3月1日 d、20xx年5月1日

2、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

a、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b、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c、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d、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3、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

a、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b、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c、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d、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a.群众 b.公民

c.党员 d.公务员

5、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组设( )和其他工作职位。

a. 组长 c. 巡视督导员

b. 副组长 d. 巡视专员

6、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人员实行( )回避。

a. 公务 c. 任职

b. 任期 d. 地域

7、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工作坚持党的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的原则。

a. 发扬民主、依靠群众 b. 立足民主、依法办事

c. 严格规范、富有效率 d. 充满活力、联系群众

8、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是( )。

a、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b、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c、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d、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9、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

a、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b、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c、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d、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10、4.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 )要及时请示报告。

a. 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b. 全部情况

c. 各类问题

d. 全部情况和主要问题

二、判断题(每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

1、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 )

2、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

3、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

4、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

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

6、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

7、故意使用伪造、变造、非法买卖的发票,造成不良后果,应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和罚款。( )

8、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

9、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

10、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三、填空题(每空2分,共20分)

1、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 。

2、巡视工作坚持中央 ;坚持 ;坚持 。

3、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 。

4、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 确定并授权。

5、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 、 、 或者 ,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6、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 执纪审查的职责。

7、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 。

8、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 、 的重要依据。

9、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 ,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10、巡视工作领导小组 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四、简答题(每题15分,共30分)

1、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哪些情形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哪些情形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

开展巡视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视工作的主体责任。

第三条 巡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视工作坚持中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成立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同级党委组织部部长担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视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巡视工作的领导。

第六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贯彻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同级党的委员会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视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视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同级党组织报告巡视工作情况;

(六)对巡视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视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同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视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视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办理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视组设组长、副组长、巡视专员和其他职位。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

巡视组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选配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视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视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三章 巡视范围和内容

第十三条 中央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副省级城市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中央部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央国家机关部委、人民团体党组(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中央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中央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的巡视对象和范围是:

(一)市(地、州、盟)、县(市、区、旗)党委和人大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地、州、盟)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党工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要求巡视的其他单位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第十五条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六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所辖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视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视。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十七条 巡视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视党组织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视地区(单位)的下属地方、单位或者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十八条 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十九条 巡视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视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特殊情况下,中央巡视组可以直接向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报告。

第二十条 巡视期间,经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一条 巡视组开展巡视前,应当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二条 巡视组进驻被巡视地区(单位)后,应当向被巡视党组织通报巡视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视了解工作。

巡视组对反映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三条 巡视了解工作结束后,巡视组应当形成巡视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四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视组的巡视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决定。

第二十五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应当及时听取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视成果的运用。

第二十六条 经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同意后,巡视组应当及时向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视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视组将巡视的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党委和政府有关领导及其职能部门。

第二十七条 被巡视党组织收到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应当认真整改落实,并于2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报送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被巡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 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作出分类处置的决定后,依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按照以下途径进行移交:

(一)对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

(二)对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移交有关组织部门;

(三)其他问题移交相关单位。

第二十九条 有关纪律检查机关、组织部门收到巡视移交的问题或者线索后,应当及时研究提出谈话函询、初核、立案或者组织处理等意见,并于3个月内将办理情况反馈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十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应当把巡视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一条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会同巡视组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和督促被巡视地区(单位)整改落实工作并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可以直接听取被巡视党组织有关整改情况的汇报。

第三十二条 巡视进驻、反馈、整改等情况,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监督。

第六章 纪律与责任

第三十三条 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和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加强对巡视工作的领导。对领导巡视工作不力,发生严重问题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 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信访等部门及其他有关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对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五条 巡视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的;

(二)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隐瞒、歪曲、捏造事实的;

(三)泄露巡视工作秘密的;

(四)工作中超越权限,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利用巡视工作的便利谋取私利或者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有违反巡视工作纪律的其他行为的。

第三十六条 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应当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

党员有义务向巡视组如实反映情况。

第三十七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对该地区(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有关责任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视组提供虚假情况的;

(二)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视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的;

(三)指使、强令有关单位或者人员干扰、阻挠巡视工作,或者诬告、陷害他人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的问题或者不按照要求整改的;

(五)对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进行打击、报复、陷害的;

(六)其他干扰巡视工作的情形。

第三十八条 被巡视地区(单位)的干部群众发现巡视工作人员有本条例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可以向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或者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也可以依照规定直接向有关部门、组织反映。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党组织实行巡视制度的规定,由xx参照本条例制定。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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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查自检情况

2018年、2019年我镇共实施了16个道路建设项目,全长47.155公里,总投资2494.8743万元,全部完成立项审计、勘察设计、预算评审、招投标和竣工验收。完成结算审计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完成资料归档的有9个、未完成的有7个。

二、开展整改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为做好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我镇高度重视,庚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落实责任,分工负责。严格做到各尽其责、各司其职、查漏补缺、有错必纠,对照整改方案逐条整改。紧紧围绕省委第二巡视组巡视广安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梳理出所有的整改事项,建章立制,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实施。

监督检查方面,对已发现的问题,领导小组适时对问题整改进度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整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整改情况

1.通过自检自查发的问题

一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未结算审计;二是有7个公路建设项目的资料我镇未完全归档。

2.整改进度

第一项已联系施工单位,要求在2020年3月底完成结算审计;第二项资料归档将在施工单位完成结算审计后立即开始。

三、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纪律。深入学习党的报告,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干部职工队伍管理,增强“四个意识”,巩固对党忠诚的政治功底,始终把纪律规矩放在第一位。

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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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改工作部署情况

**区审计局党组迅速召开会议,传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的文件及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局党组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关于扶贫工作、巡视巡察重要论述,强化目标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强化问题意识,确保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到位。我局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分工进行了进一步细化。

二、整改项目推进情况

截至3月29日,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对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学习不够等共性问题立行立改,进行销号处理。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个性和共性问题,全部实行立行立改,正在持续推进。

巡视反馈问题方面完成整改项是:

1、问题类别:对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不够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提高政治站位,将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论述纳入本局学习重要内容,及时在局班子会(党组会)上学习关于脱贫攻坚重要指示,学习省委刘奇书记在中央巡视组反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2)及时召开本局民主专题生活会,找差距,举一反三,抓好整改。

整改情况:我局在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上学习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基础上,3月28日下午专门召开局党组脱贫攻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专题学习了在参加全国人代会甘肃代表团讨论时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讲话,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强化了责任意识。将长期坚持。

2、问题类别:扶贫资金监管存在一定风险,滞留延压问题依然不同程度存在 ;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机制不健全,问题排查、资金追缴、案件查处工作不严不实。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监管,坚持每年开展扶贫专项审计,着力跟踪扶贫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扶贫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计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率,确保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整改情况: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置,我局于3月27日派出审计组进驻区扶贫办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扶贫资金专项审计、产业扶贫资金审计调查及产业扶贫信贷通审计调查。

3、问题类别:对区直部门的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区委对区直有关部门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缺乏指导督导的有效措施。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加强对乡镇的压力传导和扶贫资金落实的督促检查。 (2)区扶贫开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每年底向区委、区政府和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督查扶贫资金的落实,将继续长期坚持。

4、问题类别:检查考核不切实际,填表造册有增无减。省贫困人口退出第三方评估调查问卷,从2016年48题增加到2018年511题,许多专业术语老百姓听不懂。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对督导发现的问题责令有关乡镇及部门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区纪委区监委启动问责。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科学安排审计,将经济责任审计与扶贫资金审计同步开展。将继续长期坚持

5、问题类别:统筹协调力度不够,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信息沟通不畅,核实金融资产、房产、工商注册等个人信息方面困难较大,影响了扶贫数据实时性、精准性。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加强部门信息实时动态共享,充分利用大数据比对,切实增强扶贫数据实时性和精准性。

整改情况:我局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大大数据的建设,增强扶贫审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将继续长期坚持

6、问题类别:布置任务多,调研分析少,面上要求多,具体指导少。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推行一线工作法。

整改情况:我局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市局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审计,配合相关部门加大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的查处。将继续长期坚持。

7、问题类别:少数地方党委存在传达多研究少、学习多落实少等现象,如有的县委没有对省委《关于对脱贫攻坚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的意见》研究贯彻意见,县直有关问题闭门造车,形成全县自查自纠报告。

整改项目(整改措施):(1)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回头看”,认真梳理研判存在问题的根源,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举措,确保问题不复发、不反弹。(2)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行一线工作法,精文简会,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及时答疑解惑。突出整治提不切实际目标,盲目下达指标任务的现象,纠正调门高、落实差的行为。坚持以上率下、注重进村入户,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掌握研判实情,现场解决实际问题。

整改情况:28日局党组认真学习了区纪委《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实施方案》,梳理研判我局存在问题的根源,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整治摆在问题整改的突出位置,要求所有审计人员审计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不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审计铁军。

三、主要特色工作

我局于27日开始开展我区2018年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审计小组由13人组成,所有业务股室全部参与,尽锐出战,人人有任务,个个有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下一步将按照区委整改办的要求,主动加压,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地完成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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