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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调度和督查,确保及时准确掌握工作进展
县教育局成立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四个督导检查组。督导检查组将依据《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县教育局应对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工作方案》,采取定期调度和随机实地督查等方式,全面督查各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和任务落实情况,对任务完成进展缓慢、防控措施不力的学校(幼儿园)进行重点跟踪督查。督查的重点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建立联防联控机制情况;领导坚守岗位和落实值班要求情况;在校师生疫情防控和在外师生排查工作要求落实情况;延迟开学安排和开学前防控准备工作情况;工—3—作进展日报及疫情零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等。
二、实行领导包保制度,确保工作责任全覆盖
县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负责包保一个组。包保人要经常与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跟踪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帮助所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所包保学校(幼儿园)和单位的防控工作给予指导(局领导包保责任分工具体见附件)。
三、进行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地落实
包保工作组实地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1.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要求情况;2.落实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县教育局工作要求情况;3.领导在岗情况,对疫情防控的掌握情况;4.延迟开学工作预案制定情况;5.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定情况,防控物资准备情况;6.学校食堂、宿舍及公共场所消毒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7.对师生外出,特别是经停重点疫情地区排查工作情况,外出师生居家隔离情况;8.通过各种通讯渠道对师生和家长宣传教育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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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及《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学生发展为本、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提升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把全体学生发展和每一个学生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二)坚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既重视学校发展的结果,也注重学校发展的过程。既要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又要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三)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学校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为依据;督导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
三、适用范围
《方案》分普通高中、初中、小学三个评估指标体系。每个评估指标体系分为办学思想、制度建设、办学行为、德育工作、教学工作、办学成效等6个a级指标,19个b级指标,41个c级指标及一个附加项。各指标体系适用于相应层次的各类学校。
四、组织实施
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统筹全省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市、县(市、区)、学校三级督导评估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组织审核、评选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原则,负责所辖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学校自评
突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主体地位,建立完善学校自评制度,组建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自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每学年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自评。接受督导评估前要将自评报告报送教育督导部门。接受督导评估以后,根据督导反馈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报教育督导部门,接受复查。
(二)县(市、区)督导评估
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三年一轮的评估周期,具体安排县(市、区)域内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开展评估;组织责任区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性视导;对学校进行复查验收;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三)市督导评估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本辖区实施中小学素质教育评估工作计划。对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对各地学校督导评估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专项抽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市直属学校的督导评估;对申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实施评估认定与复查;组织推荐所辖学校申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
五、评估程序
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学校具体实施评估时,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成立督导组,提前向学校发出书面督导通知并向社会公示。
(二)接受并审核学校自评报告。
(三)采取听课测试、问卷调查、访谈座谈、校园观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校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
(四)督导结束时,向学校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学校的说明和申辩。
(五)教育督导部门根据督导组报告、学校自评报告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学校。
(六)督促、指导学校按督导意见书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六、结果使用
(一)地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对学校督导评估情况进行年度统计和总结,向本级政府及上一级督导部门报告年度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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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标任务
按照国家、省、市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防止出现大的起落这一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目标,对我区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不规范的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重大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确保政府投资安全、透明、高效地管理和使用,为我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支持、服务和保障。
二、检查内容
(一)各单位是否全面领会、认真落实中央的政策措施和省、市、区政府工作部署;是否按照中央提出的“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措施要准、工作要实”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快新增中央投资项目在我区的工作进度,确保项目建设及时启动、顺利实施;发展改革部门是否迅速下达新增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是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地方和项目单位的配套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国土资源、环保、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是否及时有效办理相关手续,及时发现和纠正观望懈怠、贻误时机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政策的权威性,确保政令畅通。
(二)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确保用于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建设;是否严格执行投资项目有关标准;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改变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的情况;是否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
(三)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新增投资的使用和建设项目的确定是否履行了国家有关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是否严格执行土地、环保、节能等政策和管理规定;是否按照规定公开招标投标、严格审计、严格检查验收,确保工程项目审批和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合规进行。
(四)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是否切实加强对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资金的管理使用是否做到了公开透明;是否存在滞留、挤占、截留和挪用项目资金行为。
三、方法步骤
成立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从区直有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单位自查自纠。抽查阶段(4月21日至5月20日),检查组重点抽查。整改阶段(5月21至6月20日),分析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方案,加强整改。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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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目标
深入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建立健全农机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努力构建农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督查形式
此次督查专项行动由县农机主管部门综合指导、协调,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专项督查与综合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农机户要按照长政办发【2012】16号文件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自查。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农机安全生产实际,在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的基础上,确定督查的重点地区和重点场所。督查要做到务求实效,不留死角。
三、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农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情况。
(二)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分解落实情况。
(三)农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完善情况,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建设情况。
(四)农机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情况。
(五)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市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情况;农机“隐患治理年”活动第一、第二阶段工作开展情况;落实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
(六)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情况,督促相关部门对农机事故责任者追究处理的落实情况,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打击农机事故瞒报的措施制定和执行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将本次督查专项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与当前正在开展的“隐患治理年”第二阶段工作和农机年度检验工作结合起来,扎实细致地排查拖拉机无牌行驶、驾驶人员无证驾驶、违章载人、年检不合格继续使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情况报县农水局,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
(二)周密部署,明确分工。各乡镇农机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制订具体督查工作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订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业整改。
(三)突出重点,全面深入。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村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又要重点检查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地方,特别是黑车非驾、非法载人而引发的重大农机安全隐患等,把农机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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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我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督促主题教育各项要求落实到位,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确保实现“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做表率”的目标,根据《中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部署,现制定督导检查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和我局主题教育工作部署,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是否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作为督导检查的中心任务,细化督导内容,明确督导重点,切实增强督导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主题教育扎实有序推进。
二、工作职责
1.起草主题教育《整改方案》,征求并汇总主题教育工作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意见建议;
2.向省委巡回指导组和省委组织部、省纪委报送部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
3.督导检查各直属单位主题教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督导机构
督导检查组在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组员:** **
四、督导检查方式
采取参加各直属单位集中学习、查看学习记录、座谈了解、综合评估等方式,对直属单位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
五、督导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按照主题教育总体部署,督导检查的主要内容及时间安排如下。
1.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一是日常学习。查各党支部是否结合“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和“三会一课”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体学习;是否制定学习计划、撰写学习笔记、交流学习心得等。二是集中学习研讨。查各直属单位是否集中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和警示教育;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撰写交流发言材料。三是个人自学。查每名党员干部是否列出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支部是否组织召开党员干部自学成果交流会,分专题开展交流活动。四是创新学习载体。查各直属单位是否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各类新媒体及时推送学习内容;是否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深化学习。(6月-8月底)
2.开展调查研究情况。查各直属单位是否确定调研主题,分批次开展调研活动;是否形成调研成果,召开成果交流会,有效推动成果转化;负责同志是否带头讲好专题党课。(6月-7月底)
3.开展对照检查情况。查各直属单位是否通过多种形式征求了意见,并形成意见清单;是否联系思想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检视自身差距;是否开展“守正道创新局”、“查短板补不足”学习研讨,并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7月底前)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主题教育安排部署,在局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明确督导工作任务,制定相关措施,突出工作重点,全力以赴开展好主题教育督导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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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2004年我市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上线运行,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进入崭新阶段。截至2008年底,我市疾病监测信息系统运行良好,疫情报告质量不断提高。全市疫情报告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大部分县(区)硬件设施配置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疫情网络运行稳定,大疫情报告和各专病报告系统工作正常,并能对日常数据进行有效地分析与反馈。2008年,全市网络直报综合质量指标全面达标,居全省第一,其中网络直报报告及时率99.9%,审核及时率99.98%,江西省“零”报告系统日平均执行率99%,全年无重卡,网络直报单位运转率达100%。
2009年是我市传染病实现网络直报的第六年,为了进一步巩固成绩,及时发现网络直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使全市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及时有效,市卫生局拟组织开展全市范围内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的
通过现场督导检查,了解基层网络直报实际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进一步明确网络直报工作重点,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质量提供科学依据。
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03年5月9日)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2003年11月7日卫生部第37号部长令)
《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2006年6月2日)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2006年1月1日)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卫生部第41号部长令)
《传染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2005试行版)
《南昌市传染病监测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程序》(2009年修改版)
四、检查对象
全市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五、检查方式及范围
(一)检查方式
由市卫生局组织市、县疾控中心有关专业人员对辖区各类机构进行抽查。
(二)检查范围
本次现场督导检查内容主要针对2009年开展,部分内容将涉及2008年(见本方案有关规定)。
被检查的单位主要有: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省级综合医院、市级医院、县(区)综合医院为必检单位,另随机抽取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每一县(区)总检查单位不少于4家。
六、检查内容
(一)卫生行政部门
1. 本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和完善情况。
2. 是否为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提高疫情报告质量提供必要经费保障条件。
是否下拨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设备更新维护、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技术培训、督导检查等专项工作经费(要求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3. 2008年度是否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网络直报工作质量的督导检查,有无表彰奖励及处罚(要求有方案、记录及总结)。
4. 是否对辖区医疗机构诊疗记录登记进行统一要求与规范,包括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等登记项目统一设置及规范使用,发文并进行现场督导检查(要求制定下发的正式文件及现场督导检查记录)。
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1。
(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信息监测管理工作
1.1 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
动态监视本辖区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及时完成报告卡的审核、查重等各项工作;重点建立对异常监控信息的快速反应流程,包括对异常信息快速确认、处理应对等环节,以书面监控记录及相关的检查核实报告为准。异常信息主要包括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疫情、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与流行、不明原因肺炎以及本地罕见传染病或其它不明原因发病、死亡等。
1.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对辖区传染病零缺报情况、报告及时性、审核及时性、重复报告等质量进行检查核实与综合评价,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以文字资料为准)。
(2)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综合指数率,以传染病直报系统最近一个月的评价数据为准。
1.3 传染病监测资料分析利用与反馈
(1)是否开展传染病监测资料日、周、月、年周期分析;当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是否开展相关的流行病学分析或专题分析报告。
(2)是否及时将常规各项分析报告向辖区报告单位进行反馈(以实际可查的反馈形式为准,如正式发文或网络直报系统反馈)。
2. 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开展情况
2008年度是否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与管理工作检查与评估,对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质量进行督导检查。要求有方案、检查原始记录、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提出改进措施与建议等总结文件。针对所发现的问题是否开展二次督导检查,以文字资料为准。
2008年度是否开展与传染病网络直报有关的专题调研,要求有调研方案及总结等文档记录。
2008年度是否对同级、下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对下级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给予解决或答复,对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要求以电话或其它书面记录为准。
3.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培训下一级专业技术人员情况。本年度对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监测资料分析利用、网络直报系统数据统计规则等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对下一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及属地医疗机构相关人员。要求有相关资料和培训会议文档记录。请注重培训知识与内容的更新,要求及时将卫生部下发的有关文件进行培训落实。
4. 网络直报设备配置
网络直报专用台式电脑及笔记本电脑(带无线上网卡)各一台、激光打印机、疫情专用电话。
对各级疾控中心的检查结果均记录于附表1-2。
(三)医疗机构
1. 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使用
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设置及规范使用情况。根据卫生部1996年印发的《全市法定传染病医院报告管理检查与居民回顾性调查方案》相关要求以及医疗机构诊疗登记的有关规定,门诊日志至少要包括就诊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病名(初步诊断)、发病日期、初诊或复诊9项基本内容。门诊日志应由临床医生填写,病名项目应填写诊断的病名,不能填写症状;出入院登记至少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现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诊断、出院日期、出院诊断、转归情况(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10项基本内容。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感染科、急诊、内科、儿科、皮肤科、住院部等与诊疗传染病有关科室的门诊日志、出入院病人登记本,检查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项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有无漏登和缺项。
(2)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及反馈机制
检验科室登记项目应包括送检科室或医生、病人姓名、年龄、检验结果、检验日期。
影像诊断科室(含放射科、b超室等)检查登记应包括开单科室、检查日期、病人姓名、年龄、检查结果。
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是否建立了异常化验结果必须返回送检医生或科室的反馈机制(包括门诊和住院)。
检查方法:查阅检验科室、影像诊断科室登记(包括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电子登记系统),检查项目是否齐全、登记是否完整;反馈机制以反馈记录或医生签字为准。
(3)医院内传染病疫情分析、通报及处理机制
院内指定有关科室及专人负责本院传染病报告数据的常规分析,分析不同时期医院接诊的主要传染病,并将分析结果在院内及时通报。
院内应制定对可能的传染病暴发事件、聚集性症候群等异常情况的处理机制与流程。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相关分析文档及反馈记录、相关的机制与流程。
(4)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院内自查
确定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自查组成员(含分管院长及各临床科室主任等)、周期、自查内容(是否报告、及时报告率)及奖惩等。发现漏报、不及时报告等方面问题时,能够提出针对性处理及整改措施。
检查方法:现场查阅有关自查记录、整改文档及总结(自查组成员签字)。
(5)传染病报告设备
医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科室拥有网络直报设备(包括网络直报专用计算机、上网设备、报告专用电话或传真机),操作系统齐全(有防病毒软件),并有专人负责管理网络直报密码。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记录、直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
2. 定期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培训与考核
医院应定期组织临床医生、新进人员开展关于《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的专业培训,注重培训内容的更新,及时学习卫生部下发有关传染病诊断、报告、防治管理方面的文件。并注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检查方法:现场查看、查阅相关培训、考核文档。
3. 传染病报告质量抽查
评价指标包括:传染病报告率、传染病及时报告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准确率、完整率、纸质报告卡填写与网络报告信息一致率。
检查方法:查阅2008-2009年度检查当月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本记录,核实传染病报告情况;复印传染病报告卡,核实纸质报告卡填写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与网络直报信息的一致性。
要求:
①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从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中随机抽查法定传染病病例15例(门诊病例10例,住院病例5例),乡镇级医疗机构抽取5例。若该单位本年度相关记录中,未查到1例法定传染病,请注明门诊量,并注意查明相关原因。
②病例分布应注意包括本年度不同月份的病例,抽查的相同病种不能超过50%。
③病种:仅抽查急性传染病,应注意抽查呼吸道、肠道、虫媒及自然疫源性、血源及性传播传染病等不同传播途径传染病,如麻疹、流脑、霍乱、细菌性痢疾、伤寒副伤寒、疟疾、乙脑、流行性出血热、甲型肝炎、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流行性出血性结膜炎等。不含肺结核、乙肝、梅毒、淋病、丙肝。
④住院病例需查阅病案资料,填写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
⑤复印10份纸质传染病报告卡,从抽查的15例传染病中查找,不足则另行补充,对补充纸质卡片的要求同上。乡镇卫生院复印5份。
对医疗机构的检查结果分别记录于附表1-3、附表1-4。
七、组织与实施
(一)人员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分设3个组,每组3人,组长由市疾控中心有关人员担任,组员由市、县(区)疾控中心专家组成。
(二)日程安排
本次督导检查时间初步定于2009年4月13-17日,督导组成员统一培训时间为4月10日上午。各县(区)的行程安排如下表(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检查日期检查单位检查人员
4月13日进贤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安义县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南昌县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4日新建县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湾里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云谱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5日东湖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西湖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青山湖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4月16 -17日省一、省精、省肿瘤、省血站、市九院、
省中医院、高新区姜小仙、吴景文、李 芳、青山湖1人
省二、市一、省儿童、省人民、市血站、洪都中医院、红谷滩新区符 艳、胡茂红、东湖区1人
省四院、省妇保、省胸院、市二院、市三院、省皮院、市男科、经开区李 辉、涂正波、新建县1人
(三)工作程序
1、到达县(区)卫生局,简要介绍检查方案,明确检查任务及日程安排,听取自查工作汇报;
2、到有关医疗机构现场进行检查,并撰写意见书进行反馈;
3、到县(区)疾控机构进行检查,并就检查组对该区检查意见与建议集中反馈,由组长负责,分管传染病网络直报的领导、科室负责人参加。
(四)备查资料
1.卫生行政部门提供资料清单
(1)本年度用于传染病网络直报、培训、督导检查等相关工作专项经费的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
(2)本年度组织开展的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质量监督检查正式文件、方案、表彰奖励及处罚记录。
(3)制定下发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各种临床诊疗登记的相关文件及督导记录。
(4)辖区部分传染病疫情原稿。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资料清单
(1)对辖区传染病网络直报数据实时监控记录及异常监测事件反应处理记录。
(2)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网络报告质量督导检查工作记录、总结。
(3)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培训的工作记录、总结。
(4)各类传染病监测数据质量评价及分析利用报告。
3. 医疗机构检查
(1)院内关于传染病暴发或流行、可疑聚集性症候群、不明原因肺炎或不明原因疾病发病、死亡等异常事件的处理机制与流程的文档及相关记录。
(2)院内传染病疫情常规分析、通报有关记录。
(3)院内传染病报告管理自查工作记录。
(4)传染病报告管理专业技术培训考核等有关记录。
(5)本年度内、儿、感染等科的门诊日志及出入院登记本。
(6)走访检验科、放射科等临床辅助科室,检查登记本及结果反馈流程。
(7)抽查网络直报人员现场操作演示。
(8)调查内、儿、感染等科室医务人员5名传染病疫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见附件2。
(五)结果反馈
本次督导检查现场结果由督导组成员以《现场指导意见书》予以反馈;综合评估报告由市卫生局以书面督导评估报告形式予以通报。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纳入全市疾病控制工作年终考核评比内容。
附件1
南昌市传染病网络直报质量督导检查及评分表
表1-1 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单位名称:
县(区)卫生局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检查内容检查项目满分评分原则得分
1. 2009年度下拨用于法定传染病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1.1 专项工作经费:①无 ②有20分①否:0分;②是:满分
1.2 如有,专项经费总额:【
】万元,占疾病预防控制经费总额的比例:【 】 分①5%以下:(实际比例/5)*满分;②5%及以上:满分
2. 2008年度组织开展传染病报告监测报告与管理的专项工作经费(要有拨付手续或正式文件)(40分)2.1 检查方案: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2 参与检查: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3 检查总结: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4 表彰和奖励: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2.5 处罚:①无 ②有8分①无:0分;②有:满分
3. 统一规范辖区医疗机构门诊日志、出入院登记簿、放射科及检验科登记簿登记项目的设置及使用(20分)3.1 制定下发正式文件: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3.2 组织开展对实际执行效果的督导检查:①否 ②是10分①否:0分;②是:10分
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附表1-3 各级医疗机构工作督导检查用表
被检查单位领导
检查人
检查时间
表1-4
县/区
乡镇
医院/卫生院法定传染病报告质量检查登记表
序号科室
类型
(1)患者
姓名
(2)性别(3)年龄(4)职业(5)疾病
名称
(6)病例
分类
(7)发病日期
(8)诊断日期 (9)是否
录入(10)是否
及时
录入
(11)报告卡填写是否完整(12)报告卡填写是否准确(13)报告卡信息与网络报告信息是否一致(14)备注
(15)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注:①科室类型包括:①内科门诊 ②儿科门诊 ③感染科门诊 ④急诊 ⑤腹泻病门诊 ⑥肝炎门诊 ⑦住院部内科 ⑧住院部儿科 ⑨住院部传染科 ⑩其它,请注明(如呼内、消化内科)
②住院病例的发病日期、诊断日期的信息需查看患者住院病案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员签名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医务人员传染病报告知识知晓情况调查表
单位名称:
县(区)
医院
科
单位级别:1地市级 2县区级
1、最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通过后,于
年
月 日开始施行。(10分)
2、法定传染病分三类,其中甲类传染病
种,乙类传染病
种,丙类
种。(10分)
3、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 、
和乙类传染病中的
、
、
、
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以最快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向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进行网络报告;未实行网络直报的责任报告单位应于 小时内寄送出传染病报告卡。(30分)
4、手足口病为
传染病。(10分)
a、 甲类; b、 乙类; c、 丙类; d、 未纳入法定传染病
5、请列出以下传染病病种:(20分)
甲类(2种):
乙类(5种):
丙类(3种):
6、当一个患者同时患两种传染病时,应填写几张传染病报告卡?(10分)
a、1张 b、2张 c、两者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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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查目标
在开展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特别要对关健环节、重点部位排查,要坚持做到:一船不排查不放过,一港不排查不放过,一村不排查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位,将全镇渔业安全隐患排查清楚,为下步治理整改掌握基本依据。在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突出治理,加强整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在强化安全生产的基础上,提高管理水平,为实现全镇渔业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奠定基础。
二、督查范围、内容、方式
(一)督查范围
1、各沿海渔业村、各涉海单位;
2、全镇所有渔业船舶(包括捕捞船、养殖船及渔业辅助船舶);
3、渔船停泊点。
(二)督查内容
重点对安全责任、应急预案、安全监管、海上作业、锚泊、避风、港内停泊、防火措施等方面进行排查,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建立档案,实行动向管理,严密监控。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4、渔业船舶状况、船体质量,是否处于适航状态等情况;
5、渔业船舶持证情况;
6、渔业船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7、渔业船舶的设施配置情况,包括号灯、号型、船名号、安全设备等情况;
8、渔业船舶的两超(超航区、超抗风等级)情况;
9、渔业船舶的停港情况,具体包括防风、防火、防盗的“三防“情况;
10、码头、自然港湾的避风条件、消防措施,渔港(码头)经营单位的安全规章制度、服务设施、交通状况等情况;
11、安全教育、培训,特别对一线作业的船员组织培训情况。
(三)督查方式
1、职能部门排查。主要排查渔业船舶各种隐患;
2、各沿海重点渔村、各涉海单位进行自查。重点是安全目标责任、各项制度、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情况。
3、各码头经营单位排查。重点排查三防及交通疏散情况。
4、汇总情况。各单位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报镇农业服务中心。
5、集中整治。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镇政府采取与市海渔局、边防、工商、交通等部门联合行动的方式,提高综合执法力度,达到整改目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工作全面推进,富有成效,成立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政办、安监办、农业服务中心、民政、工商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要将排出的安全隐患分类明细,确定重点,抓住主要矛盾,解决重点隐患,全面治理,取得成效。
(三)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从现在起,要利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的进行宣传,广泛宣传渔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宣传安全隐患带来的危害和可能引起的后果,让广大渔船民全面认识安全工作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必要性、重要性,在提高认识,认真整改的同时,积极配合各项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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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原则与内容
(一)评估原则:坚持以督导评估促改革,促进步,促发展的原则,促进全市教育事业全面、均衡、健康、持续发展。
(二)评估内容:以《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试行)为基础,重点对县级政府履行职责、经费投入与管理、办学条件和教育发展水平等四个方面进行评估。具体内容见附件《市县级人民政府2012年度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评分细则》。
二、评估方法与要求
(一)采取自我评估与督导评估相结合,专项督导评估与年度督导评估相结合,评估县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与到乡镇和学校进行情况核实相结合的方法。督导评估活动由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督导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行“阳光操作”。督导评估过程中充分听取被评单位的意见,随时核实情况,随时纠正错误。被评单位应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评估,如实提供自评报告和有关信息,不得弄虚作假。督导评估所要查阅和核实的数据和材料,各地要按照《评估细则》进行准备,并按指标类别和顺序整理。
(三)评分依据专项督查和年度综合督导评估的情况确定。评估结果和整改意见及时反馈给受检单位。受检单位要认真及时进行整改,并按要求上报整改情况和结果。对受检单位整改情况将组织进行专项督查,对指出的问题在整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未到位的将予以扣分。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一票否决”,评为不合格等次: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未依照《义务教育法》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聘任的;
2、发生挪用、克扣、截留教育经费的;
3、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实行重扣分:
1、没有按照《义务教育法》对教育经费实行单列预算的;
2、没有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精神建立“校财局管”机制的;
3、没有按照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的通知》精神对中小学大班额问题采取解决办法的。
(六)评估时间:2012年底。
三、督导评估结果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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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针,依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等教育督导法律法规,依法督导,勇于创新,踏实工作,努力探索新形势下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新机制,强化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服务意识和创新意识,提高挂牌督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聚焦质量,着力打造临空品质教育,加快推进我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二、工作项目
(一)挂牌督导
1.工作职责
(1)对学校(幼儿园)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幼儿园)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幼儿园)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6)一旦发生重大学校安全事件,责任督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督促学校妥善应对和处理。
2.工作要求
(1)每所挂牌学校(幼儿园)每月至少1天。
(2)对挂牌督导的学校(幼儿园)进行疫情防控工作督查。
(3)探索积累挂牌督导工作经验,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存档工作。
(二)2020年现代化学校创建、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工作视导。
1.现代化学校创建学校:xxxxxxxxxxxxxxxxx
2.市素质教育特色学校创建学校:xxxxxxxxxxxxxxxxxxxxxx。
3.工作要求:
(1)对照评估指标指导学校的创建工作。
(2)了解各校创建工作中的问题与困难。
(三)常规联合视导
1.责任区划分
第一责任区 组长: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二责任区组长: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三责任区组长: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9
第四责任区组长:xxxx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8
第五责任区: 组长:xxxxxxxxxxxxxxxxxxx
责任督学: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学校(园):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18
2.联合视导主要对以下九大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情况。
(2)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3)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4)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5)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6)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7)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8)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9)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3.联合视导工作要求
(1)九大事项的任务分工明确,责任人认真收集信息,填写好相应督导表格,写好各自一块的评估小结(成绩与亮点,问题与建议)
(2)各组长收集整理各位督学的评估小结,汇总完成每一所学校的视导报告。
4.视导工作流程
联合视导基本流程:听取汇报、随机听课、巡视校园、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小组碰头、集中反馈。形成书面报告。
5.视导时间安排
本轮联合视导时间:2020年10月—2020年12月,具体时间及安排见附表。
6.视导结果应用
联合视导将由各责任区对各校(园)形成专题视导报告并在教育信息网上予以公布,择机在全区校级干部会上予以宣讲,并作为学校考评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1.各项工作要做好计划安排,认真完成本学期督导的各项工作。小组组长负责组内活动召集、分工及具体工作安排。
2.各学校(幼儿园)根据视导工作安排,扎实做好相关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挂牌督导和联合视导工作。
3.督导期间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有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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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时间
每月至少督导一次,具体时间各组自行安排。
二、督导方式
采取自行督查与统一督查相结合的方式。
三、督导分组
由班子成员带队各组成员开展检查(见附件1)。
四、督导内容
详见附件2、附件3。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督导组要坚持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结合月份督导重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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