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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村(居)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加快农村发展步伐,维护农村安定稳定,调动广大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6年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为目标,坚持民主、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真正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群众信任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为我县“十一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选举的时间要求
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应于2006年8月底以前全部结束。村民委员会届满均应及时换届,个别需要延期换届的,须报县村民委员会选举指导组批准。
三、选举程序和方法步骤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分选举准备,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选举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产生正式候选人,投票选举等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选举准备
一、建立选举机构。
村级选举机构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它是村民委员会选举最直接的组织者和操作者,在选举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
l、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数和条件
(1)职数。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同时设候补成员二至三人。
(2)成员条件。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是具有选民资格的本村村民,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密切联系群众,倾听村民意见,办事公道,作风正派,热心为村民服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其缺额从候补成员中依次递补。
2、产生方式
(1)候选人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采取村民代表会议方式推选产生的,其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单独或联合提出。
(2)选举程序。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秘密划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候补成员职数和推选方式,由村民代表会议确定。在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的同时,推选候补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参加投票,推选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3)选举结果公布
投票结束后,应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同时,召开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会议,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并公布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和候补成员名单。
(4)村民选举委员会职责
①确定选举工作人员;
②开展选民登记;
③审查选民资格;
④公布选民名单;
⑤组织候选人提名和预选;
⑥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
⑦组织投票选举;
⑧公布选举结果。
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时止。
二、确定选举日。一般先由镇选举指导组确定选举日,报县级指导组同意后实施,并以镇指导组的名义,用公告形式公布选举日。选举日最迟不得超过8月20日。我镇村级换届选举日定为8月17日、18日、19日、20日4天(各村居具体时间详见附表)。
第二阶段选举动员及选民登记
一、选举动员。各级选举机构应广泛宣传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做到经常性宣传和阶段性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宣传和疑难问题解答相结合,把村(居)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原原本本地告诉选民,把选举的目的意义,程序步骤告诉选民,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宣传教育要针对选举每个阶段的内容与特点,有所侧重,讲求实效。
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日。选民登记日指开始进行选民登记的第一个工作日。选民登记日应当确定在选举日的二十五日以前(详见附表)。选民登记工作应在选民登记公告公布后的5日内完成。
㈡选民资格的一般规定。衡量一个村民是否具有选民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年龄条件:年满十八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本村选举日为准;村民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证为准;无居民身份证的,以户籍登记为准。2、政治条件:未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判断公民是否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书为准;对因各种严重刑事犯罪案、经济犯罪案而被羁押,正在受侦察、起诉、审判的人,应由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作出“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文书认定。除此之外,其余人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身体条件:精神病患者、严重智力障碍人员,由于不具有行为能力和正常的精神状态,在其犯病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精神病患者精神正常后,应当恢复行使选举权利。认定精神病患者和智力严重障碍人员应以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并经其监护人认可才能停止其选举权利。
(三)本村选民条件。村民除了具备选民资格外,还要同时具备本村的选民条件。根据《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村选民条件和选民登记工作可分两种情况:一是组织登记选民。即户籍在本村、户籍制度改革前属农业户籍、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对其进行选民登记。二是选民要求登记。即户籍在本村的非农业户口或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由本人在选民登记规定的时限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可予以登记。对于户籍不在本村但居住在本村的具有选民资格的人员,还应取得不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后,方可登记。
(四)外出选民登记与参选。选民登记日前,因故离开本县具有本村选民资格的村民均视为外出选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予登记,并在选民名单公布的同时,单独公布外出选民名单。选民登记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向外出选民邮递一封信,告诉其选举日和开箱计票时间,希望其回村参加选举。同时,还要通知其家属或亲友请他们想方设法通知外出选民本人。外出选民因故未能返回参加投票选举的,则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㈤公布选民名单。造册登记的选民名单,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确认后,应以村民选举委员会名义,于选举日的二十日(详见附表)以前公布,公布时应规定受理村民申诉的截止时间。
㈥受理选民申诉。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选民名单公布后的三日内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村民选举委员在接受申诉后,应抓紧调查核实,在村民提出申诉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依法作出纠正或解释。
第三阶段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举
一、村民代表选举
1、村民代表数额。村民代表具体数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下列规定确定:
(1)六百户以上的村不得少于四十五人;
(2)三百户以上不足六百户的村不得少于三十五人;
(3)一百户以上不足三百户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五人;
(4)不足一百户且居住比较分散的村不得小于二十人。
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下限数额,上限未作规定。具体名额应按不违背法律法规,又便于发扬民主,便于开会议事的原则确定。没有设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的村,村中重大事项应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
2、村民代表选举时间。村民代表选举时间应统一安排在村委会成员选举之前进行。
3、村民代表选举方式确定。由村民选举委员确定村民代表选举采取推选方式,还是采取直选方式。
4、提名村民代表候选人。村民代表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以单独或联合的方式,按分配名额等额提名。
5、投票选举村民代表。村民代表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的户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或另选人按分配的名额,以得票数多的当选。
二、村民小组长选举。村民小组长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主持。候选人由本小组选民单独或联合提出。选举时,召开村民小组会议,与村民代表选举同步进行,将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选票分开,分别填写,并投入票箱。本小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户的代表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以得票多数当选。当选的村民小组长同时是村民代表。
第四阶段候选人的产生
一、提名初步候选人。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3-7人)后,公布成员职数、条件,提名方式、要求和起止时间。选民按照提名权和被提名权对等原则,直接提名原则,公平、平等原则,等额提名原则,自主、属地原则,以单独或联合方式分职位按应选名额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代替选民提名。选民提名候选人采取书面形式署名提名,每一选民提名的人数不得多于应选名额。选民依法提出的所有的村委会成员初步候选人名单,应于选举日的十五日(详见附表)前按姓氏笔划顺序公布。初步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当在预选公告公布前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村选委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二、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预选方式,即全体选民或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的预选方式。全体选民参加预选的,必须过半数选民投票,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预选的,必须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村民代表参加投票,预选有效。通过预选,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以得票数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并在选举日的二日(详见附表)以前,按姓氏笔划顺序以公告的形式公布。正式候选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的,应在正式候选人名单公布后一日(二十四小时)内,由本人向村选委会提出正式申请,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方可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因此造成正式候选人差额数不足时,应在原提名的候选人中按预选时得票数多少顺序递补。选举当日,正式候选人不能提出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
第五阶段投票选举
投票选举是村委会选举工作的关键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体现,法律性、程序性、技术性强,是违法现象和违法行为易发的环节。因此要加强指导,严密组织,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依法组织,保证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一、投票准备:1、公布投票选举时间、地点和开箱计票时间;2、确定和训练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中唱、计票员各1人,监票员2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若干人,具体人选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应于选举日前以公告形式公布;3、制作选票、票箱,布置投票现场;4、编制投票站选民名册;5、确定并公布流动票箱投票人员和无效票认定规则。研究无效票辩认条款和确定流动票箱投票人员等事项,并公布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二、投票程序。1、工作人员到位(每个票箱必须有三人以上工作人员)。2、领取选票。必须办妥清点、登记和签章手续。3、当场当众检查密封票箱。4、投票选举。可以设固定投票点,也可以采用流动投票箱。5、结束投票分站投票。但末开箱计票前,允许选民继续投票。6、集中票箱。各投票分站票箱和流动票箱投票口签章密封后,由工作人员护送至中心投票站指定位置。7、报告选票发放情况。中心投票站和各投票分站主持人向总主持人报告各投票站的选民数和领回、发出、多余的选票数以及接受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数和发出的选票数。8、各投票分站分别开箱点票。并向总主持人报告投票站收回的选票数和流动票箱收回的选票数。各职位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无效。9、总主持人当场宣布本次选举选民数、外出选民数、本届选民数、领回选票数、发出选票数、收回选票数、多余选票数和最低当选票数,确认本次选举有效性,即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10、进行唱、计票。11、宣布选举结果。候选人和另选人的得票数,经唱票、计票、监票人员计算后,当场由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并由主持人、唱票人、计票人和监票人在计票记录上签字。总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时,应先宣布候选人和另选人得票数,然后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宣布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当选名单和得票数。候选人或者另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选票的人数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数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得票数相等的候选人或者另选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于十五日内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按应选名额的差额数和未当选人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正式候选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投票,另行选举有效,以得票数多的当选。12、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13、封存选票。14、张榜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经村选委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张榜公布。
四、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建章立制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内容包括建立村委会工作机构和健全村委会各项制度,以保证村委会工作正常运转。新班子产生后,各村委会依法健全人民调解、治安保卫、文教卫生、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小组。本着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精干高效的原则来设置其下属的工作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本次换届选举结束后,除凤山镇北门、东门、南门、西门、东区、闽凤六个挂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外,其余村挂村民委员会牌子,取消原居民委员会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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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和《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为依据,深入贯彻中央、区、州、市党委安排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坚持换届选举和中心工作有机统一,坚持严明纪律和凝聚民心有机统一,选出政治素质高、履职能力强、结构搭配优的人大代表队伍,为加强镇人大建设,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推进我镇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奠定坚实基础。
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换届选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坚持镇党委领导下,相信和依靠群众,广泛调动人民群众参加选举的积极性,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尊重和保障选民及代表的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坚持依法办事。贯彻实施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以及市、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确保换届选举依法进行。四是坚持严明纪律。严格落实换届选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二、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及任务
根据选举法和自治区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成立镇换届选举委员会,由选举委员会统一领导我镇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选举工作。具体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
副主任:
职责:在市选举委员会领导下,根据《选举法》和《维吾尔自治区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相关规定,主持并统一领导镇出席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和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研究制定镇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事项;听取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全程负责人大、政府换届工作。
(一)组织秘书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起草人大和政府工作报告;
2.做好工作报告征求意见工作;
3.起草大会的开幕词、闭幕词等文字材料;
4.起草本镇换届选举各类方案、通知、各阶段计划等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
5.全面负责换届选举工作流程操作及组织指导工作;
6.负责草拟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来宾建议名单等会议相关材料;
7.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宣传报道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编写选举工作简报;
2.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相关的宣传报道;
3.宣传横幅、标语、宣传册的制作、悬挂;
4.负责选举各阶段的宣传报道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纪律检查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
1.负责对各选区换届选举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和工作组人员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下发督查情况通报;
2.负责对换届风气进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及时向镇选举委员会进行报告并组织查处;
3.制定考察方案,统筹协调做好人大代表候选人员的考察等工作;
4.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维稳安保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海拉提及镇派出所全体民警
职责:
1.接待处理换届选举期间和会议期间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工作,特别做好集体上访人员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信息,并积极进行疏导;
2.综合分析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中反映的重要情况,捕捉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
3.做好投票选举日当天的维稳工作,确保选举顺利开展;
4.完成换届选举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把好代表候选人“入口关”
(一)严格把握人选标准。市、镇人大代表应当具有宪法法律规定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密切联系群众,在本职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具备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得到群众广泛认同。政治上有问题、正在服刑或者有违法违纪问题正在接受处理的、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不能提名推荐为代表候选人。
(二)规范提名推荐,坚持差额选举。镇选举委员会严格审核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初步候选人建议人选,镇人大配合做好提名工作,推荐履职优秀的代表参加连选。各选区要同等对待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代表候选人。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三分之一至一倍。各民族的候选人在本民族中差额选举。
(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间进行。选民名单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张榜公布;选民10人以上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各选区收集汇总,上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在选举日的15日以前张榜公布;经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的正式候选人名单,报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批后,在选举日的7日以前张榜公布。
(四)加强考察审查工作。由镇组织办牵头做好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审查工作,主要对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政治素质、思想品行、廉洁自律、履职能力、群众基础、遵纪守法、社会形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发现代表候选人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妥善做好工作,由推荐者撤回提名。
(五)继续优化代表结构。按照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和妇女代表的比例应有所提高;严格掌握党政干部担任人大代表的比例,少数民族代表要予以保证;统筹兼顾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
四、时间安排和主要任务
本次市、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同步进行,市、镇人大代表候选人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并同时分别选举。我镇市人大代表选举和镇人大换届工作从2016年6月1日开始至7月15日结束,分七个阶段,历时45天。
(一)学习准备阶段(2016年6月1日前)
主要工作任务:
1.组织参加换届选举的有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区、州、市有关换届选举文件、会议精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准确把握选举工作指导思想及部署要求,熟练掌握代表选举工作有关政策、法规和程序;
2.加大警示力度,组织干部选民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通报,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引以为戒;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任务。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10日,共10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会,培训换届选举工作队员;
2.各村、社区、监狱、中心学校相关单位要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组织广大选民学习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代表法、选举法及镇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实施方案等,做好思想发动和氛围营造工作;
3.培训选民登记工作人员,进行选民登记准备工作;
4.要求各村悬挂有关换届选举内容的横幅至少1条,标语至少20条。
(三)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阶段(6月11日—22日,共12天)
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宣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公民意识的教育;
2.划分选区,本次按市级和镇级划分两套选区,成立各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各选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一般为3-5人,名单于6月12日前报镇换届选举委员会办公室);
3.进行选民登记。各选区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选区划分的选民小组进行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即对1998年7月12日以前出生的人员予以登记),填发选民证;
4.公布选民名单(2016年6月22日北京时间24:00前张榜公布);
5.镇选举委员会向各选区分配代表名额。
(四)提名推荐代表初步候选人名单(2016年6月23日—27日,共5天)
主要工作任务:
1.继续宣传代表法,重点宣传代表的条件和推荐代表候选人的程序;
2.按照选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的代表候选人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分选区于6月27日北京时间24:00前张榜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名单(即第一榜)。
(五)酝酿确定代表正式候选人(2016年6月28日—7月5日,共8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
2.张榜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经选民反复酝酿讨论、协商确定的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委员会审查后于7月5日北京时间24:00前按选区进行张榜公布(即第二榜)。
(六)投票选举(2016年7月6日—12日,共7天)
主要工作任务:
1.宣传投票选举的法律程序;
2.做好投票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提出的问题,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必须在7月11日北京时间24:00时前停止;
4.7月12日各选区召开选民大会或设立投票站进行选举(全镇统一为北京时间10:00整开始选举,16:00整结束);
5.选举委员会审查选举结果;
6.张榜公布当选代表名单(即第三榜);
7.填发代表证。
(七)总结上报(2016年7月13日—15日,共3天)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撰写选举工作总结报告,及时整理、分类、立卷、归档选举工作资料,并做好有关数据、材料的统计上报工作。
五、做好换届选举组织工作
(一)加强党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责任。全镇各选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结合,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细致地把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做好;各包片领导、干部要按照镇党委统一安排,检查指导所在选区的换届选举工作,各选区抽调的工作队要切实参与到选举工作各个环节,调查掌握并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对未按要求开展工作造成换届出现失误的,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二)坚持依法做细选民登记工作。本次选民登记工作可以以上届换届选举时的选民登记册为依据,采用补充登记、除名办法进行。上届换届选举后至本届选举日前(含选举日)新增的年满18周岁的(即1998年7月12日前出生)、恢复政治权利的以及新迁入本选区的选民,核查准确后进行补登;对迁出本选区的、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核查准确后从选民名单中除去。截止选举日前如发现有漏登、错登的,应予及时补登纠正和发给选民证,并进行选民名单补正公告。力求做到不重登、不错登、不漏登,确保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三)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利。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选举的,户籍所在地要及时为其开局选民资格证明。
(四)坚持依法推荐和确定代表候选人。要严格执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关于提名推荐候选人的相关规定,选民按照法律规定联名推荐的候选人和各政党、人民团体提名推荐的候选人,一律列入候选人名单张榜公布,然后再由各选区选民小组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增减或更换候选人。
(五)坚持按投票结果宣布当选人。凡符合法律规定的选举结果,在经镇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不论正式候选人或候选人以外的人当选,其选举结果都一样有效,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否定。
(六)依法组织好选民投票。要按照选举法规定,严格实行无记名投票。由镇选举委员会确定各选区投票形式,以投票站和投票大会为主,流动票箱为辅,选举大会和各投票站可以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由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使用时须由2名以上监票人员负责;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要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
(七)加强代表资格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要依法审查当选代表是否符合宪法法律规定的代表基本条件,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程序,以及是否存在破坏选举和其他当选无效的违法行为。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以违法行为当选的,应提出个别代表当选无效的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确定。
六、严格换届选举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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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各级《关于印发××省第六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采取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把群众拥护、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有文化、办事公道、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人选进村民委员会班子,提高村民委员会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圆满完成第六届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二、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全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自2004年11月1日开始到2004年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选举准备阶段(2004年11月1日一11月22日)
1、成立机构。为切实加强对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镇成立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会事务办。组长由镇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镇人大主席、分管组织工作的党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司法所、农技站、计生办、团委、妇联、党政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指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持证指导,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
2、加强宣传。各村要采取出动办黑板报、广播、张贴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镇政府驻地要有三条以上宣传标语、各自然寨要有一条以上宣传标语,镇、村至少要办一期以上墙报。将换届选举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3、培训人员。镇政府将举办培训班,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和村级选举工作骨干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州、县下发的有关文件以及选举工作程序等。培训的方式:按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
4、选举经费。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经费由镇、村负责,选举工作中的表格、选民证、选票等,镇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按县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统一模式印制。
5、做好村民委员会财务审计。在换届选举前一个月,镇人民政府将协同县农业局组织、安排农业服务中心和财政所对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清理和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选举日10天前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选举实施阶段(2004年11月23日一12月22日)
1、民主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不再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所缺名额从村民推选的选举委员会候选人中按多数人意见依次递补.村党支部成员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必须经过法定程序进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组织本村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在换届选举前要制定出本村选举办法,并严格按照选举办法实施。
2、选民登记。各村要认真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保证村民依法享有的民主选举权利。选民名单要在选举日的20天前张榜公布,并颁发选民证。
3、候选人提名。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并在选举日15天前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所提名初步候选人进行审查,按照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多于应选名额。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按照候选人姓氏笔划为序在选举日的5日前公布。
4、投票选举。12月18日、19日为投票选举日。其中,18日为下片的××、××、××、××、××、××、××、××、××、××、××、××、××、××14村的选举日。19日为上片的××、××、××、××、××、××、××、××8个村的选举日。投票选举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中心环节,是有选举权的村民行使自己民主权力的重要体现,因此,选举前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严格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操作,保障每个选民的民主选举权。选举前要尽可能通知到每一个选民,动员广大选民自己投票,提高选民的参选率。召开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会议,推选监票人、计票人。正式选举时应统一设立选举大会会场;人口较多或居住分散的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投票站;对于不能前往大会会场或投票站的老、病、残等选民,可以采用流动票箱投票,流动票箱必须有3人以上护送。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流动票箱都要按规定的同一时间进行投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都要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在没有任何干扰的情况下按自己的意愿填写选票。因文盲或其他原因不能填写选票的选民可以委托自己信任的人或者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代填写。委托自己信任的人代填选票的,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填选票,每个人人最多只能代3个人填写。村民选举委员会指定的人应在投票站设立的处选票,其的人数不限。
选举结果的确认,严格按照《贵州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执行。
5、宣布选举结果。投票结束后,要把票箱密封。投入票箱的选票应在选举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场公开唱票、计票,并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公告当选名单。选票要当众封存并交镇社会事务办妥善保存。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分别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
6、搞好工作交接。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上届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在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移交公章、办公设施、经营资产、财务帐目、档案资料等。镇人民政府将派出人员加强对交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移交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镇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应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加以改正。移交中发现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镇党委、政府或者纪检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受理单位应及时依法处理。
(三)建章立制阶段(2004年12月23日一28日)
新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后,镇人民政府将受县民政局的委托向新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镇人民政府应指导村民委员会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制定本届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目标,修订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资料的整理建档工作。
(四)检查和总结阶段(2004年12月28日一31日)
选举工作结束后,县、镇将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从下至上的逐级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的内容主要有:选民登记、推选选举委员会成员、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的提名、组织投票等重要环节是否依法进行,选举工作有无违法违纪现象,新一届村委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尽快撰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总结,在2004年12月31日前,报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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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经乡党委研究,成立__乡第十五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以乡党委书记卿玉山为组长,乡长黄德金、乡人大主席唐方强、党务书记邓红为副组长,副乡长王光洪、副乡长刘安东、相关站(所、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副书记办,由邓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高朝容、温昌顶、张平友三同志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__乡领导班子换届日常工作。
(一)准备部署(2月中下旬至3月下旬)。一是认真学习换届纪律。分别在乡党委会和乡两干会、干部职工会上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重点学习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换届纪律“九个严禁、
九个一律”要求,利用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和南充拉票贿选案为典型开展换届纪律教育。二是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定《__乡换届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
通过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谈话,分别围绕“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作表态发言,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三是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在调查摸清底数、正确掌握政策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对本乡换届目标、步骤、环节和措施进行精心设计。同时,成立筹备机构,做好各项筹备工作,召开全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动员会,部署相关工作。
(二)推荐代表(4月上旬至4月下旬)。明确代表条件,划分选举单位,严格按照推荐代表质量要求、结构要求和程序要求做好宣传动员、选民登记、公布选民名单、推荐和公布初步代表候选人、确定公布代表候选人等程序,做好代表的推荐、审查和选举工作。
(三)起草报告(4月上旬至4月下旬)。乡党委书记要亲自主持报告起草工作。要对标“十三五”奋斗目标、强力推进扶贫攻坚、决战决胜全面小康,主动找准定位,合理确定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党委工作报告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起草工作,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在党组织进行讨论,认真听取党组织和代表(党员)意见,进行反复修改,最后经党委会讨论定稿。
(四)推荐考察(4月下旬至5月上旬)。配合县委组织部认真做好人选的推荐、考察、提名等工作。对组织推荐的参选人员进行有组织的安排介绍,帮助熟悉情况。
(五)组织会议(5月中旬至5月下旬)。要认真做好会务准备工作,精心组织召开__乡第十五次党代会预备会、正式会议
和新一届乡党委第一次全体会议,重点组织好大会选举工作。
(六)全面总结(5月下旬至6月上旬)。及时总结本乡换
届工作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功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典型案列,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委,并抄送县委组织部。
(一)严肃换届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禁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不正之风。坚持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运用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在换届选举中发生腐败或违纪行为的,要实行“一案双查”,情节特别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查处的案件,及时予以通报,以儆效尤,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二)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是本乡换届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抓好报告起草、会议筹备组织、选举等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换届工作情况,重大问题及时
请示报告。(三)做好思想工作。把换届工作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自觉。乡镇领导班子要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引导领导干部统一思想认识,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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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要以为准则,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先进性建设,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基本稳定、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思路,真正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公认、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进一步提高乡镇党委班子领导发展的能力、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能力,努力把我县各乡镇党委建设成为能够领导本乡镇顺利实现“十一五”规划,创造性地带领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领导集体,为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切实做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工作
1、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干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和市委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永乐镇党委委员职数为9名,米粮镇、云盖寺镇、青铜关镇、木王镇、达仁镇、铁厂镇、大坪镇、柴坪镇、高峰镇、回龙镇、东川镇、西口回族镇、茅坪回族镇、黄家湾乡、灵龙乡、结子乡、张家乡、庙沟乡、余师乡等19个乡镇党委委员职数为7名,以上20个乡镇各设党委书记1名,副书记2名(其中乡镇长1名)、纪委书记1名。月河乡、关坪河乡、杨泗乡、西沟乡、龙胜乡等5个乡党委委员职数为5名,其中: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长)、纪委书记各1名。在乡镇党委委员中,除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外,武装部长一般应担任党委委员,党委委员与乡镇政府副职可交叉任职1至2名,同时,党委委员可确定优秀村党支部书记1名。委员不提高职级待遇。25个乡镇纪委委员均按5名配备。
乡镇党委委员和纪委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为20%。乡镇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候选人,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以及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2、进一步规范任职年龄界限。换届时,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48岁(含48岁)以上的,不再继续提名。新提拔担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一般应在40岁(含40岁)以下,新提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新任乡镇党委书记的年龄。对个别超过提名年龄界限、但工作确实需要的,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提名。
换届时,因年龄原因或工作需要不再提名的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未到任职年龄界限,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可暂不占职数。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和提名年龄界限的计算时间,统一按2006年8月31日计算。
3、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换届中,全县三分之一的乡镇党政正职中配备1名30岁左右的正职,二分之一的乡镇党委班子中配备1名省委组织部选调生或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轻干部。对于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和选调生,可以破格提拔使用。
4、注意选拔使用妇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在坚持干部德才标准的前提下,这次换届中,要为各乡镇党政领导班子配备1名女干部(西沟、龙胜、关坪河、杨泗、月河等5个乡暂不配)。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党委领导班子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
5、坚持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一要坚决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办事,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拔”和“带病上岗”。二要充分发扬民主,进一步扩大群众在干部推荐、考察、选举等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要抓住提名、推荐、考察和选举等环节,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新一届党委领导班子人选要进行全额定向民主推荐,对现任领导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评议。要适当扩大民主推荐范围,对拟进党委班子成员进行广泛的民主推荐。现任班子成员在全额定向民主推荐中得推荐票未过半数或在民主测评中不称职票数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察确属不称职的不再提名。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对拟提拔人选,在现工作岗位工作不满三年的,要到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进行延伸考察。
6、积极稳妥地推进干部交流。要结合乡镇党委换届,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在乡镇和县直部门之间、乡镇之间进行干部交流。交流的重点是党政班子主要领导;适合担任更重要职务和需要“压担子”培养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近几年从大专院校毕业分配到县直机关,未经过基层实践锻炼的优秀年轻干部。乡镇党委正职一般不在原籍任职。同时,要保持领导班子的相对稳定。
三、认真组织开好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
开好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是选好新一届乡镇党委领导班子、完成换届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党委要搞好宣传发动,周密安排部署,指导选好代表,开好党代会或党员大会,确保乡镇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1、选举出席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
(1)代表名额。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西沟、杨泗、关坪河、龙胜、月河5个乡直接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其余20个乡镇分别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具体名单见附件)。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拟确定为70─150名,其具体名额由召集代表大会的乡镇党委按照有利于党员了解和直接参与党内事务,有利于讨论决定问题的原则确定,报县委批准。各乡镇要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划分选举单位,原则上按独立的总支、支部划分,必要时也可以将几个基层党组织划分为一个选举单位。
(2)代表条件。①必须是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②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持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③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及国家法律法规,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④在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中起表率作用,成绩突出。⑤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受到群众拥护。⑥组织纪律性强,顾全大局。⑦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正确行使党员的民利。⑧身体健康。各乡镇党委要对党代会代表候选人进行全面考察,确保质量。被执纪执法部门立案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均不得作为党代表候选人。
(3)乡镇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代表结构比例。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党代表原则上要求乡镇机关、所辖站所、村“两委会”领导干部占代表总数的60%左右;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占15%左右;农村党员致富带头人、红星党员、先进模范人物占25%左右。在代表总数中,45岁以下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6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党员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80%以上;妇女、少数民族代表不低于本乡镇妇女和少数民族党员所占党员总数的比例(西口、茅坪两个回族镇的少数民族代表可适当增加)。
要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代表的比例,代表候选人的差额比例为22%。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向社会进行公示。各乡镇党委要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资格和结构比例进行审查。代表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符合条件的,要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应向党员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2、确定乡镇党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1)组织民主推荐。要按照程序和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乡镇党委、纪委班子人选。
(2)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反复酝酿,研究提出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初步人选。
(3)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按照有关要求,县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和审查,根据考察和审查结果,研究确定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候选人预备人选。
3、召开乡镇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
(1)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2)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
(3)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
四、时间安排和阶段划分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初开始到8月中旬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7月初开始到8月15日,主要任务是成立组织、宣传动员,安排部署,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从8月15日到8月18日,主要任务是做好党代会代表的推选工作,酝酿提出下届乡镇党委和纪委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县委审批;起草党委、纪委工作报告。
第三阶段,从8月18日至8月20日,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永乐镇、木王镇、青铜关镇、米粮镇的党代会可在8月底以前召开。乡镇党员大会或党代会的主要议程是:①听取和审议乡镇党委、纪委工作报告,将乡镇党委、纪委本届工作报告提交全体党员或党代表审议通过。②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选举新一届乡镇党委、纪委班子。③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代表名额、代表结构、代表条件等方面的要求,选举出席县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果要及时向县委报送。
五、切实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
这次乡镇党委换届工作,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因此,要切实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周密安排,精心指导,各方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整个换届过程中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使乡镇党委换届与当前各项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1、成立领导机构,精心安排部署。县委成立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书记罗均让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县委副书记董德康、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担任,县委办、纪委、组织、宣传、人劳、编办、财政局的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李文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加强对整个换届工作的领导,特别是在宣传动员、乡镇领导班子测评考察、党代表考察、推荐和酝酿班子候选人、召开党代会等重要环节,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换届工作有序进行。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注意交流经验,搞好协调,遇到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切实负起责任。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尤其要抓好代表选举、领导班子选举、起草工作报告等关键环节的工作。各乡镇党委分管副书记、组织干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做好具体工作,协调、联系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确保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
2、加强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在换届选举期间,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入所包抓的乡镇,进行法律、政策和程序上的指导,扎实做好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干部顾全大局,牢记新时期保持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坚持以“八荣八耻”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支持领导班子配备改革,正确对待组织安排和个人的进退留转;要注意做好党代表和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贯彻中央精神、落实党委决定、维护党的团结上来,自觉增强党性,正确行使民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有重点地参加一些乡镇的党代会,注意研究解决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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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工商局、分局个私协会:
根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章程》、《省私营企业协会章程》和市个私协会章程的规定,市个体劳动者第五届和私营企业第四届理事会于9月26日换届,任届期满,新一届换届选举工作,将于10月完成换届工作。为了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组织原则和组织领导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为要求,认真履行协会职能,提升协会工作的总体水平,扎实推进协会工作全面发展,通过此次改选换届,使协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各项方针政策,繁荣经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引导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快速发展,构建和谐做出新贡献。
(二)组织原则。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原则,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接受上级组织领导,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会长。
(三)组织领导。成立个私协会换届选举大会筹委会工作小组,组长:张水生(市工商局局长),副组长:莫试平(市工商局副调研员),成员:张志成(办公室)、黄美兰(登记科)、胡伟光(监管科)、李惠锋(机关服务中心)、黄辉(办公室)、杨志宁(个私协)、各县(区)个私协会秘书长。大会筹委会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个私协会,主任由秘书长杨志宁兼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指导、联系等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分配
(一)代表及代表名额分配。代表名额总数为300人(包括文明诚信个体户、私营企业),由各协会组织推荐。名额分配如下:惠城区65名,惠阳40名,博罗40名,惠东40名,仲恺65名,龙门20名,大亚湾30名,代表名额个体、私营企业代表各占一半。
(二)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名额分配。理事由各县区推荐代表名额产生,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14名,龙门、大亚湾各7名,共84名。常务理事名额由理事会产生,名额分配: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8名,龙门、大亚湾各5名,共50名。副会长由常务理事会名额产生:惠城区、惠阳、惠东、博罗、仲恺各4名,龙门、大亚湾各2名,共24名。
三、会员代表产生条件
(一)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身体健康,具有参政议政能力。
(三)守法经营,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
(四)热爱协会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五)在当地会员有较高的威望和影响力,并做出了贡献。
四、会议内容
(一)听取个私协会工作报告。
(二)表彰文明诚信个体户和私营企业。
(三)选举本届个私协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秘书长、会长,聘请名誉会长。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换届工作重要意义,特别是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个私协会秘书长要落实好各项工作,精心组织,认真研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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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强化村委会的组织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直接、差额、无记名投票原则,保证村民依法行使民利,集中广大村民群众的思想和智慧,真正选出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委会领导班子。为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提前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全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20*年3月初开始至4月底结束。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集中在4月份进行,利用30天时间,大体分为四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时间2天)世间
1、建立选举机构。镇(区)成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村委会换届选举日常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区)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正、副组长一般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党委办、政府办、组织、宣传、民政、财政、农经、司法、公安等有关部门领导组成。受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其职责是:(1)宣传和执行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2)组织开展村委会情况调查,摸清干部群众对选举的态度和思想动向,对选举前的形势作出正确的评估和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措施;(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部署选举工作;(4)培训选举工作人员;(5)指导、监督村民选举委员会的工作;(6)受理选举中群众来信来访;(7)审定各村的正式选举投票日;(8)组织检查验收,总结交流选举工作经验;(9)承办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各村成立村民选举委员会,负责具体组织本村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应从有一定组织能力、有原则性、办事认真的村民中推选产生,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5人或7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要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要及时公告,组成人员名单应报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推荐为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应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足三人的,应及时补充。村民选举委员会履行职责,从组成之日起至本次村委会选举工作完成之日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有专用公章,以便在公告、颁发当选证书以及处理选举有关问题时使用。村民选举委员会受镇(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其职责是:(1)宣传、执行并组织村民学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2)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3)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4)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5)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6)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7)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8)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民申诉;(9)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10)办理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2、调查研究。各镇区要抽调精干力量组成驻村指导组,对村委会现状、干部群众的思想情况、情况复杂村的热点问题以及宗族、宗教、宗派可能影响换届选举的情况,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人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本届选举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制定方案和重点指导。
3、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镇(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根据《海城市第九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本镇(区)的《选举实施方案》,并报市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各村村民选举委员会,根据镇(区)《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出本村的具体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具体的选举办法。制定选举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指导思想;(2)选举时间要求;(3)成立的选举工作机构;(4)选举的方法步骤;(5)实施保障措施等。制定村的选举办法要明确选民资格,村委会成员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
(二)宣传发动阶段(2天)
1、召开工作会议。在做好充分准备的基础上,镇(区)、村分别召开选举工作会议,统一干部和群众对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思想认识,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意义目的,提出换届选举方法步骤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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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__年上半年任期届满,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自治区实施%26lt;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6gt;办法》等规定以及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__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20__年××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和谐换届,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村党组织成员人选的资格认定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
(二)公平竞争原则。引入有序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和岗位承诺,认真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
(三)民主选举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选贤之路,真正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
(四)依法依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必须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目标任务
(一)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
(二)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中45岁以下、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
(三)进一步落实中央提出的“四个提倡”(提倡把村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规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通过选举兼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提倡拟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选举,再推荐为党组织书记人选;提倡村委会中的党员通过党内选举,兼任村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中的党员比例、村“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交叉任职的比例进一步提高,村干部职数进一步精简。
(四)村“两委”选举联动进一步规范。全面推行“公推直选”,促进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进一步结合,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和谐换届的环境进一步优化。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换届选举一次成功率达98%以上。
四、总体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同时,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努力扩大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竞选,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民利。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切实把好素质关。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的能力强;(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4)身体健康,文化水平比较高。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规定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五年的;(2)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三年或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4)外出不能回村工作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
同一村“两委”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关系。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成员和科技特派员中发现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参与换届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要结合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推选优秀大学生进入村“两委”班子。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的比例;不
断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班子都有35岁以下的干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三)规范村干部岗位,精简村干部职数。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村干部“一人多岗”,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级组织中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负责人,精简村干部职数。(1)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是指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人口在20__人以下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3名;人口在20__—4000人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4名;人口在4001人以上的村,设全额补贴村干部5名。村定员半额补贴干部,是指不参加村民委员会村部值班的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2)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委会一般由7-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4名。具体职数根据本村党员总数和村民总数、村规模确定。
(四)引导党员群众有序竞选,推进和谐换届。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创设候选人公开、公平参与竞选的平台。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承诺,推行竞职演说,以增加选举人对候选人的了解,规范候选人竞选行为,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候选人竞职承诺监督、制约机制。竞职承诺要存档备案,并在村务公开栏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采取定期对照检查、群众评议等措施,督促当选村干部自觉践行承诺。教育广大党员群众严格遵守与换届选举有关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工作纪律,做到有序参与竞选,推进和谐换届。
(五)改进和完善党组织选举制度和方式,全面推行“公推直选”。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多种实现形式”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行村党组织成员“公推直选”制度,即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上级党组织考核后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乡镇党委审批后提交党员大会直接选举。进一步扩大民主推荐范围,规范推荐程序,完善推荐办法,改进选举形式,充分落实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党员群众意见。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本村一时无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应及时选派得力的党员干部到村任职。
五、时间安排
全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__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基本结束。各村要按照这一时间要求,合理安排各阶段、各环节工作,力求做到灵活、紧凑、高效。所确定的日程安排表要及时报镇“两委”换届选举办。
六、方法步骤
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六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准备阶段(时间:5月21日--6月5日)。
1.成立组织机构。各村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专门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2.宣传发动。通过电视、广播、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中国共产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村民正确认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掌握投票选举的程序和方法,调动广大党员、广大村民群众参与选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3.动员部署和骨干培训。镇党委在6月5日前召开全镇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制定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确定选举时间,落实选举经费。对选举工作骨干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全体镇、村干部、市、县驻镇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各村也要召开动员会和骨干培训,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成员、党代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进行培训。通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掌握选举任务和选举的程序。
4.进一步搞好调查摸底。抽调专门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全面了解党员群众对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思想动态,掌握村干部的现实表现,摸清村的突出矛盾情况,处置好热点难点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和预案。
5.进行村干部任期责任目标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座谈、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村干部任期内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察结果将作为推荐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候选人的重要依据。
6.实行村财务审计。各村都要进行村财务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公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督促解决。
7.健全组织网络。各村党组织根据本村实际,及时做好村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相关选举工作,合理划分党小组并选配好党组织的负责人。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村小组长、村民代表。推行村民小组党组织、村民小组、村经济组织、村综治组织“四位一体”的基层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农村基层工作覆盖。
8.召开第四届村民代表会议。(1)听取第四届村民委员会任期工作报告;(2)听取村财务审计小组任期财务审计报告;(3)组织推荐、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7至9人组成,由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提出候选人,候选人中应有村党组织、共青团、妇代会的代表和第四届村民代表,其中村民代表不得少于40%,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产生后,召开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推选产生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各一名。(4)确定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5)确定选举日。(6)研究制定《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并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向村民公布,组织村民讨论酝酿。(7)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决定》,并向乡镇党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镇党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和党小
组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推行“公推直选”的有关事宜、通过民主推荐村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办法和研究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办法》。第二阶段:选民登记、选民公布,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时间:6月5日—6月25日)。
1.选民登记。凡到20__年7月16日年满18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凡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都应当在户口所在村的村民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切实做到“五增五减”。“五增”的内容是:(1)新进入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居)民;(2)户口或结婚新迁入本村的村(居)民;(3)已经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原本村村民,仍住在本村并履行村民义务,本人要求登记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4)原被剥夺政治权利,现已期满的本村村民;(5)精神病患者,现已恢复,可以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本村村民。“五减”的内容是:(1)新迁出本村村民;(2)户口在本村,但因婚姻或在外工作,人不在本村,又不愿参加本村选民登记的村民;(3)新死亡的村民;(4)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5)新患精神病,不能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选民名单要于选举日前20日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村民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可以在选举日的7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3日前依法做出答复或者补正。
2.推选第五届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5户至15户推选1人的要求确定,但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村民代表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投票推选产生。村民代表的推选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村民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至2人。村民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的村民小组会议应当有全组选民过半数参加推选为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推选选民过半数赞成票的始得当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产生后,要向全体村民公布并报村选举委员会及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办公室备案,颁发《村民代表当选证》。新一届村民代表产生后,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到会代表应当达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始得开会,决定问题应当获得到会代表的过半数通过为有效。会议召开前,村民委员会应向村党组织报告,并请镇党委、政府派人参加。
第三阶段: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产生(时间:6月25日—7月15日)。
1.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和推荐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提名由有选举权的村民10人以上联名直接推荐。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对联名推荐的初步候选人,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汇总后,按姓氏笔画为序,在选举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初步候选人名单。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采取由有选举权的群众推荐、党员推荐和党员自荐方式进行,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以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为准,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票由镇党委负责收回统计。直接推荐村“两委”成员候选人,须填写“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推荐表”。
2.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组织村民代表通过《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然后按照程序确定正式候选人。由选民直接提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公布以后,如果候选人初步人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由村民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照得票多少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应当有一定妇女名额。候选人初步人选如不愿意参加竞选,要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声明不参加竞选,并视为自动弃权,不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实行直接差额选举,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在初步人选名单公布后,交由村民反复酝酿协商,召开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投票选举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必须在选举日前3日,以姓氏笔画为序向村民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的,自公布之日起,应当辞去村民选举委员会职务,不能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或选举工作人员。
第四阶段: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时间:7月16日即选举日)
1.召开村民大会进行直接选举。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后,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向村民介绍正式候选人的情况,让正式候选人发表治村演说并回答村民提问。投票选举时,各村必须召开选举大会或者设立中心会场。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根据选民居住状况和便于组织选举的原则,设立若干投票站或流动票箱。在选举大会会场和投票站,要设立秘密写票处。每个投票站或者流动票箱必须设发票人和登记员各1人,监票人员2人。然后投票选举产生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选举大会的所有投票活动应当在选举日内完成。
2.计票。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加封并于当日集中到选举大会会场或者中心会场,当众开箱,由监票、计票人员公开核对,计算票数,做出记录,并由监票人签字,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宣布选举结果,并颁发当选证。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选举得票多少的顺序,差额确定候选人名单。另行选举候选人以得票多者当选,但得票数不得少于参加投票选举人数的三分之一。
经过三次投票选举,当选人仍不足应选名额,而当选人已达3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但应当在90日内补选。当选人数不足3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在1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就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第五阶段:直接选举产生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时间:7月16日—7月26日)。
1.确定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镇党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对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严格的考察和公示。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根据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果、群众和党员推荐结果、镇党委考察、公示结果、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提出下届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审批,各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应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正式候选人以不少于20%的差额。镇党委按组织程序对村党组织上报的人选进行研究批复。
2.进行党内选举。按照《》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对镇党委批复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确定正式候选人,组织全体正式党员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差额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和委员。投票前正式候选人要进行竞选演讲。投票分三次进行,第一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第二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副书记,落选的村党组织副书记正式候选人列入委员正式候选人。第三次投票选举产生村党组织委员。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
第六阶段:工作交接,完善制度(时间:7月26日—7月31日)。
1.建章立制。签订目标责任书、及时移交工作、健全工作制度、报送换届选举情况等。
2.检查验收。换届结束后,各村要及时总结,搞好自查,接受抽查。对查
实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属实的问题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六、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党支部(党委、总支)、村委会、镇直各单位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为加强对我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镇成立了由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任组长、县驻镇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队长、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党政办人员和相关单位的领导任成员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本镇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镇包村的领导干部、抽调的镇直单位干部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各村也要成立“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选派强有力的工作组驻点整顿和指导选举工作,对村情复杂、管理薄弱的“难点村”、“重点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选举纠纷问题。
(三)及时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大力宣传党的十七大、自治区、市、县有关精神,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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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市委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我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民主法制观念,引导广大选民正确行使民利,积极参加选举活动,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此次换届选举产生的新一届村级组织任期正好是发展最为关键的前三年。这届村级班子选得好不好、能力强不强,对于我县“十二五”发展和各项战略目标的实现,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积极策划、广泛发动,为换届选举造势。通过大张旗鼓、针对性强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全县群众正确行使民利,积极自觉地参加选举活动。
(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村经济合作社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为本次换届制定的其他文件和工作会议精神。特别要针对重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央、省市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新要求,《村级民主管理公约》有关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新规定,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农业厅联合下发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令”,推选村级组织成员“十选”、“十不选”等内容,加强宣传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
(三)宣传我县依法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典型。要大力宣传我县各级根据县委统一部署,有序、依法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宣传各选区根据有关法规和程序依法推荐、选举及最终确定、产生的人员名单等。要积极宣传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宣传各选区充分发扬民主、正确引导选民,进一步增强选举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等具体选举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同时,要适时开展反面典型报道,明确具体地告知群众,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不应该选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合法的、什么样的竞争行为是非法的等问题,引导他们正确行使民利。
(四)宣传好“扬正气、清风气”主题教育活动。要大力宣传“扬正气、清风气”主题教育活动,及时宣传全县党员干部的党性教育活动、全县群众的法制教育活动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工作动态,通过宣传弘扬新风正气,反对歪风邪气,营造好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宣传形式:
各乡镇、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和区域特色,组织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宣传活动。
(一)部门联动宣传。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组织、认真参与,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1、流动宣传:出动宣传车在全县各乡镇和重点村播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内容,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责任单位: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司法局、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2、文化活动宣传:文化部门要将宣传工作结合送戏下乡、送电影下乡等活动,编排有关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文艺节目,播放相关短片,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广出版局
时间安排:今年2月--今年3月
3、简报宣传: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做好简报宣传工作,及时将换届选举工作形成简报,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宣传换届选举工作的动态、经验、典型事例等,特别是对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进行宣传。
责任单位: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4、编印相关资料。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编印《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手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通告》和《致选民的一封公开信》。宣传村级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法规等,让选民认识到换届选举事关广大农村居民工作生活,事关*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引导选民正确行使权力,积极主动参与换届选举工作。
责任单位:县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时间安排:今年1月前
(二)专业媒体宣传。新闻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力求舆论宣传有重点、有亮点,大张旗鼓地宣传村级组织选举的政策法规和有关要求,确保达到“广播要天天有声音、电视要天天有图像、报纸要期期有报道”,使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家喻户晓,做到“干部人人会讲、党员人人了解、群众人人知晓”有关政策法规。同时,及时总结挖掘典型经验和工作亮点,积极向上级媒体报送我县村级组织选举工作的新闻稿件。
1、纸质媒体宣传:要指定分管领导、记者具体负责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去年11月15日前要开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栏,不间断地采用评论员文章、动态消息、通讯、专访等各种形式,进行深入报道。在专栏中刊发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解读和相关法规新要求新特点宣传,进一步营造阳光选举,和谐换届的舆论氛围。在去年年底前,编制《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知识》专版,针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选举法规中新的规定和特点等进行专版宣传。
责任单位:《新*》采编中心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2、电视媒体宣传:指定分管领导、记者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宣传报道工作。新闻节目要在去年11月15日前开辟“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专栏,采用新闻、专题专访等形式加强宣传,并在新闻黄金时段后刊播选举标语口号。图文频道、广播栏目也要定期播放换届选举的相关知识和动态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县广播电视台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3、网络宣传: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府网、中国*新闻网及县内其他网站的宣传报道工作。去年11月15日前开设专栏(阳光选举,和谐换届--村级组织换届选举),扩大网络宣传阵地,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政府网要加强对选举相关法规和工作会议精神解读宣传,中国*新闻网侧重于选举工作动态和经验典型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县内其他网站的管理,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
责任单位:县外宣办、县信息中心、《新*》采编中心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4、短信宣传:县网格办利用好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短信互动特服号10639578,以短信形式每日向全县党员群众发送1条以上短信,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法规、宣传标语等。
责任单位:县网格办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三)乡镇宣传。
1、宣传资料发放。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宣传手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通告》和《致选民的一封公开信》发放至每一农户,同时在各人口密集点进行张贴,以扩大宣传面。
2、标语板报宣传。各乡镇要在主干道悬挂宣传横幅,每个行政村至少要悬挂横幅一条以上,要制作黑板报三期以上,张贴标语八十条。
3、文化活动宣传。要充分利用农村广播,进行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内容宣传。有条件的乡镇要将宣传活动与农民文化活动相结合,依托文艺爱好者,自编自演宣传节目,面对面地进行宣传。
4、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宣传。要求各乡镇各村级站点利用农村远程教育平台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相关政策法规、领导讲话、案例等向广大村民做好宣传工作。
责任单位:全县20个乡镇
时间安排:去年11月--今年4月
四、宣传活动的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换届选举宣传工作,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宣传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到突出位置,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责任制。各单位要制定《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宣传方案》,组建好宣传报道队伍做好村级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将每阶段的工作动态等,及时报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宣传(资料)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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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遵循“党管干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群众公认、差额选举、改革创新”的原则,按照“政治坚定、团结协作、务实创新、群众公认”的标准,通过“公推直选”等方式,选优配强新一届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打造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且富有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结构合理的高素质社区党组织班子队伍,为全面推动街道科学发展和建设和谐社区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范围和班子配备要求
1、范围对象:社区党组织班子任期为3年,此次换届选举的对象为:我街道内至2014年6月底任期届满的全部6个社区党委,包括:拙政园社区党委、北园社区党委、东园社区党委、历史街区社区党委、大儒巷社区党委、钮家巷社区党委。
2、班子配备:社区党委设7名委员,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2名,可按照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群众工作委员、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委员等进行分工。社区党委班子成员与居委会、工作站的领导成员尽量实行“双向进入、交叉兼职”,街道积极推行社区党委书记与居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和支持社区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居委会主任,社区专职工作者中的党员可报名参选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各社区成立社区纪委,班子由3人组成,设书记1名,由社区党委书记担任,纪委委员由社区党委委员、居委会委员和社区工作者中的党员组成,通过选举产生。
3、任职条件:社区党委班子成员应具备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公道正派,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热爱社区工作,有奉献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善于做群众工作,熟悉社区事务,热心为居民服务,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等任职条件。
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人选一般从本街道范围内正式党员中产生,书记人选年龄按照文件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要求男性在195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女性在1966年10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4、结构要求:各社区提名为新一届党委班子成员候选人的,原则上应能任满一届。通过换届,稳定一批工作骨干,充实一批新生力量,储备一批后备人才,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整体实现知识层次提升、综合能力提升、平均年龄下降的“两提升一下降”目标。一是优化年龄结构,采用民主选举方式在上届班子中留任一批工作热心、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群众基础好的社区党委班子骨干,选拔35岁以下优秀年轻社区干部,打造“老、中、青”相结合,互促互进、互帮互带的社区党委领导班子。二是加大大学生村官选拔力度,力争各社区都有1名大学生村官或符合大学生村官条件的年轻社工担任“两委”副职,一定数量的社区由大学生村官担任“两委”正职,实现社区大学生村官配备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三是积极推进社区民警“进班子”,经过法定程序,力争全区各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社区民警。四是着力构建区域化党建工作格局,力争各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2名辖区较大单位负责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业主委员会负责人、结对单位负责人,原则上经选举程序产生,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兼职委员。兼职委员不占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可直接任职。
三、换届选举方式
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进行。其主要程序是: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信任投票、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决定的办法,产生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人选,并通过党员(代表)大会全部差额直接选举产生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党员人数在300名以上的,经街道党工委批准,可以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代表的名额一般为100名至200名,最多不超过300名。
四、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4年3月开始,到9月上旬基本结束。整个换届选举工作分为准备阶段、发动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4年3月-2014年7月中旬)
1、调研摸底。街道党工委对各社区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研,摸清社区党委班子现状,并就社区党委选举方式和班子配备进行充分酝酿。各社区党委对所属党支部和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确认,理清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掌握党员数量、年龄结构、身体状况、工作状况等基本情况。
2、建立工作机构。街道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的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的各项日常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挂钩社区,具体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社区成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
3、制定工作方案。根据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意见》,结合街道社区工作实际,制订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并报区委组织部审批。
第二阶段:发动阶段(2014年7月21日-2014年7月31日)
1、组织动员培训。街道召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议,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详细部署,指导各社区党委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召开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对办公室成员和工作骨干进行换届选举业务培训,重点学习上级党委有关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文件和具体选举操作程序等。各社区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制订换届选举工作计划,并向街道党工委呈报《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
2、进行宣传发动。各社区通过横幅标语、板报橱窗等形式,向广大党员和群众宣传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各党支部及时传达相关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内关于换届选举的文件规定、党员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行使民利,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3、换届信息。各社区通过公告、通知、公开信、召开会议、举行社区党务新闻会等方式,公布换届选举的相关信息,使广大党员群众了解“公推直选”的职位职数、任职条件、报名人员范围和程序、方法等。
4、核实党员情况。各社区提前核实党员情况,排定因故不能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要由其本人或家庭确认并登记备案,并向街道党工委上报书面说明。党员因下列五类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并经社区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以上的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4)年老体衰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第三阶段:实施阶段(2014年8月1日-2014年8月31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各社区召开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居民群众代表等各类型的代表座谈会,通过一定范围内的个人自荐、10人以上党员群众联名举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报名人选,并上报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2、民主推荐和信任投票。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民主推荐,以党支部为单位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选按不少于候选人选20%的比例进行民主推荐,产生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在此基础上,由社区党委召开居民代表,社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区域范围内各单位党组织代表等参加的会议,组织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与代表见面,对候选人初步提名人选进行信任投票。
3、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社区党委根据推荐和信任投票情况,提出下一届社区党委候选人初步人选建议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工委。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和信任投票情况、班子结构要求等集体研究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
4、组织考察。街道党工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特别要注重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近几年工作岗位变动的,实行延伸考察。
5、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由街道党工委根据公推情况和考察结果,按照不少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召开会议以票决方式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上报区委组织部预审。经区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对候选人预备人选予以公示7天。
6、确定选举大会参会党员。各社区党委确定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人数。采取党员代表大会形式进行选举的社区,按照代表的名额和比例,推荐产生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社区党委在确定了参加换届选举大会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人数后,及时发出选举会议通知,确保与会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80%以上。
7、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进行差额选举。选举前,上届社区党委向选举人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候选人作自我介绍、竞职承诺,可安排党员现场提问、候选人答辩等环节。选举时可设立秘密划票处,每轮选举应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社区党委按照以下程序召开换届选举大会:(1)上届社区党委书记作工作报告,简要汇报上届党委建设情况;(2)向大会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介绍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过程及基本情况;(3)提请大会表决通过五类党员,核定本次选举有效;(4)通过选举办法;(5)通过大会工作人员;(6)通过候选人名单;(7)候选人作自我介绍、竞职承诺,可安排党员现场提问、候选人答辩等环节;(8)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计票。每轮选举公开计票,推举两名群众监督员,当场公布计票结果。
8、上报选举结果。当选的社区党委委员,报街道党工委备案;当选的社区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报街道党工委审批。街道党工委将新一届社区党委班子成员的基本情况及选举工作书面总结等上报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区委组织部。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0日)
1、调整社区党委下属支部。社区党委换届选举结束后,各社区应根据实际,及时做好下属各党支部的组织调整和相关选举工作。
2、制订任期目标规划。新一届社区党委领导班子要紧密结合社区实际,研究制订3年任期工作目标,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并与街道党工委签订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书,实行承诺上岗。
3、做好工作交接。街道党工委对新一届社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确保工作有序衔接。各社区党委注重做好落选党员的思想工作,新、旧班子成员做好工作交接。
4、做好总结归档。各社区党委要及时总结换届选举中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查找换届过程中的不足,形成工作小结,并做好相关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时上报街道党工委。由街道党工委对社区党委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为下一次换届积累经验,同时做好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七、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2014年全区党员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社区党委要在区委和街道党工委统一部署和安排下,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换届选举工作,同时各社区党委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本社区换届选举各阶段工作。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赴各自党建联系点社区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努力把握换届选举工作的主动权。
2、严格选举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依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省、市、区委相关规定以及本方案的具体要求进行操作,做到规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党员权利不截留,保证换届选举工作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地进行。要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积极发挥社区“廉政义工团”和“勤廉观察员”的监督作用,防止各种违法行为和非组织活动,确保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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