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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工作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51

应急工作方案

应急工作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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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泵站安全生产,根据《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三)编制依据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

《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南干一级泵站、南干二级泵站、下土寨变电站、小狗儿涧变电站生产区域内的电力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救援。

二、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组长:陈涛处长

副组长:许建业副处长

成员:谢明(生技部主任)刘凯(生技部副主任)

郭向荣(综合部主任)李扬军(南一一值值长)

郭庆荣(南一二值值长)范俊文(南二一值值长)

张峰(南二二值值长)李文(下土寨变电站站长)

(二)职责分工

当南干一、二级泵站、下土寨变电站生产区域内发生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时,由当班值长下令启动本应急预案,并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如实报告管理处领导及生技部。同时迅速召集生产现场所有人员,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和分工,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现场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人员,充分利用生产现场的人力、物力资源,根据变压器爆炸着火的起点、发展进行布署。

2、综合部应当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抢险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生产现场应急车辆。

3、综合部应当立即组织急救队伍,利用各种医疗设施抢救伤员;必要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求援,其他相关部门应做好抢救配合工作。

4、生技部应当保证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保证抢险救援通讯畅通。

三、事故类别

1、变压器火灾事故。

2、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

3、由变压器爆炸着火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nextpage]四、应急响应

1、变压器爆炸着火事故,现场值长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①立即拨打119报警。

②立即切除爆炸着火变压器的电源,同时通知生产现场所有值班人员到现场救火和报告管理处应急组织机构。

③了解变压器着火情况,作好现场抢救人员的布署工作。

④变压器要用干粉灭火器等进行灭火。主变压器着火还要同时开启变压器的水灭火装置进行灭火。

⑤组织疏散人员和火灾附近易燃、易爆物资。

⑥控制火势蔓延,防止事态扩大。

⑦应设法将变压器内的油排入事故油池中,防止变压器爆炸。

2、生技部在接到火灾通知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生产现场的人力、物力资源,根据火灾的起点、发展进行布署现场救火工作,合理安排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及时启动抢险救援通讯。

3、变压器爆炸着火造成人身伤亡事故,除按上述要求进行事故救援外,如火势扩大,在通知本单位人员赶赴火灾事故现场救火的同时,应请求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安全主管部门、消防部门、卫生部门增援。如有人员伤亡,还应电话或电传等向运行分局

报告。

4、综合部应及时妥善安置死亡员工尸体,通知死者家属并排专人做好家属的接待、安抚工作。

5、事故发生时,现场工作人员应按照“先保人身,后保设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使受伤人员尽快脱离危险源,进行现场急救,等待应急队伍的救援。

6、各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应各自职责迅速开展爆炸事故的抢救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抢救工作情况。

7、在抢救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8、受伤人员得以妥善医治安置以及事故控制后,各单位做好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尽快将正常设备恢复运行。

五、报告、请示、批复

1、事件发生第一时间口头、电话报告;

2、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内容包括单位、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初步测算、原因、性质初步判断、处理情况和已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单位和部门协助处理的事项以及报告单位、签发人、报告时间、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3、在情况不明时不得接受外部媒体采访。

4、需要请示的事项可以用口头、电话、传真等方式按程序请示,答复人应及时回复。请示和回复双方应注意做好记录。

六、后期处置

(一)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按照国务院《山西省万家寨引黄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二)责任追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程》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

(2)未依照本预案的规定落实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要的设施、设备、救援物品等物资储备的。

(3)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

(4)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5)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

2、管理处有关部室及下属各值、站拒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爆炸火灾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查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当事人,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爆炸着火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应急领导小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地方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善后工作

1、管理处各部门,应当对参加爆炸着火事故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受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3、做好伤、亡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4、做好受伤人员康复治疗、慰问工作。

5、做好死亡人员赔偿及家属安抚工作。

6、做好事故现场清理工作。

七、附则

1、参加爆炸着火事故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预案的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本预案每年或每启动一次后,应进行重新评估和修订。

3、本预案由管理处生技部拟稿,解释权归应急领导小组所有。

应急工作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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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演练目的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应急预案为依据,加强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检验疾控机构应急队伍的技术水平,提高组织协调、有效处置和协同作战能力,确保事件发生后,人员、车辆、药械、物资等及时到位,处置有效。

二、演练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分工协作的原则,加强对演练工作的组织领导,简历演练工作责制,将演练各项务分解到人,责落实到人。在演练中突出重点与亮点,加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整个演练务圆满完成。

三、组织领导

成立县2014年汛期卫生应急演练现场领导小组,负责本次演练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3个工作组,具体如下:

四、演练形式和内容

演练形式为模拟实战演练,即模拟突发洪涝灾害后场景,从接报灾情信息开始,对信息接报、应急指挥、应急集结、赶赴现场、搭建营地(帐篷)、物资保障和模拟现场消毒杀虫灯环节进行演练。

(一)信息接报:2014年7月中旬,持续暴雨侵袭华北地区。受局部强降雨影响,省市县某河道暴涨,引发洪涝灾害,致使多个村庄被淹,并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市卫生局要求,县卫生局通知应急救援队立即奔赴现场救援。

(二)集结出发: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指挥系统敏感,接到指令后,紧急调度应急队员,并准备现场救援所需物资,集结完毕后,迅速向指定地出发。

(三)物资清点:到达指定现场后,车辆统一排放,对携带的应急物资进行清点。

(四)搭建营地:迅速在指定区域搭建营地帐篷,完毕后待命接受务。

应急工作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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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我区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建立和完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保障体系,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军(兵)地结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目标是:地区选定乌苏市、地区水利局、卫生局开展应急管理试点工作。每个县(市)要选择1个乡(镇)、1-2个能辐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辐射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的系统开展试点工作,摸索出符合本地实际、具有本地特色的路子,找到开展工作的方法和有效途径,使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的实际和原有的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有机融入,形成基层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体系建设方面,对以下层面的组织中,确定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制度,形成基本的工作机制,构建应急工作运行的架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2、预案体系建设方面,对所确定的不同层面的试点单位,针对本单位的职责职能,依据应急预案的基本要求,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预案。预案要有科学性、实用性、操作性。各县(市)在试点中,要形成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不同类型单位的预案范本。3、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方面,以基层警务人员、医务人员、民兵、预备役部队、物业保安、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志愿者为主,吸收有关专家,组建精干高效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并配备必要的装备,组织1-2次演练拉动,强化人员应急意识,探索联动模式,增强协同能力。4、与基层原有工作相融合方面,围绕基层综合治理、卫生防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各项工作,县、乡镇结合司法、农机、水利、城建等“七站八所”职能发挥,社区结合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劳动保障、司法警务等“六站一室”建设,找到应急管理工作与基层各项工作的切入点,把应急管理工作融入到原有的日常工作中。

通过试点工作,要确保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试点单位建立起辐射到最基层的组织体系,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在基层试点单位编写出科学实用、指导性较强的应急预案范本和工作流程。各县(市)组建1-2支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与原有工作有机融合

三、工作方法步骤

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采取“纵向指导、地区组织,县(市)

实施、全面推进”的方法,分以下几个步骤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确定试点单位。各县(市)成立试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领导、责任人及工作职责。组织全面调研摸底,掌握所属乡(政)、街道办事处和相关单位情况,选定领导重视、工作机构相对稳定、具有一定基础的乡(镇)、街道办事处以及工作能辐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的系统承担试点工作。

(二)编制试点方案。紧紧围绕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制定详细的试点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时限、任务、责任人。

(三)试点实施。各县(市)派工作组到试点乡(镇)、街道办事处帮助指导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按照试点方案进行,一般按照宣传动员、调查摸底、健全组织、起草预案、组织演练、建章立制等阶段进行。

(四)总结经验。试点工作到后期要认真总结经验,通过总结要形成试点成果。各县(市)要有试点工作总结报告,要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的基本思考和打算。试点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社区,基层机关、社会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有应急工作的领导组织架构、职责、职能、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工作预案。试点是为了推广,如果被地区确定为召开现场会的点上的基层单位,要把形成的如工作流程、责任人任务分解及联系方式、相关的规章制度等,张贴在相关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容易看到的宣传观摩栏内,并制作相关音像制品加大宣传力度。

(五)召开现场会。各县(市)试点工作结束后,要在本地范围内在试点现场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点上的经验,以现场会为契机,在本县(市)全面推开基层应急管理的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在2008年底,实现本县(市)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预案全覆盖。

(六)试点时间安排。8—9月,各县(市)成立机构,选定试点单位,编制试点方案;9月中旬,各县(市)派工作组进驻试点单位,组织开展试点工作。10月底,地区结合自治区应急管理试点地、州、市的经验和做法,指导各县(市)进一步改进和加强试点工作。11月底,地区将在乌苏市召开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现场会,推广试点的先进经验。

四、工作要求

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协调性高、系统性强,必须形成合力,才能抓好试点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领导。为开展好我区的应急管理试点工作,地区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见附件),地委副书记、行署常务副专员王建新同志任组长,行署秘书长同志、行署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徐本来同志任副组长。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要有专门领导负责。要派熟悉基层工作、有写作能力的人员到试点帮助工作,要强化试点单位领导的责任意识,要精心组织、深入调研,要强化对问题的研究,要注重总结提炼,要探索和归纳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带有规律性的管理方法,上升到理性认识,形成制度机制,编写好预案。

(二)突出重点。试点工作要围绕确定的目标精心安排,突出重点,认真组织,分步实施,有条不紊地把基层应急管理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切忌图形式,走过场。试点工作的重点是延伸应急管理组织体系、预案体系,要形成组织机构框架,明确职责。要在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工作预案上下功夫,同时要通过演练验证预案的可行性。

(三)加强指导。试点工作中,地区应急办、各县(市)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积极开展调研、督促工作,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继承创新。基层应急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要处理好与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关系,在继承、整合的基础上积极创新。要拓宽视野,思路创新、机制创新,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基层党组织、综合治理、治安联防、卫生防疫、城建、环境、、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基层队伍力量,给各类基层组织和队伍赋予新的使命和责任,拓宽工作范围,延伸工作触角,形成抓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合力。

应急工作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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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适用于我区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防震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落实震前、震时、震后各项防震减灾工作措施。

一、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部署全区防震减灾工作。发生有感地震或破坏性地震后,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即转为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抗震救灾工作。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场所设在区科技局

(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区长;

副总指挥:副区长、区武装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基本成员: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发改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事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国土分局、区建委、区环保局、区农发局、区外经贸局、区卫生局、区统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安监局、区法制办、区商贸局、区房管局、区人防办、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区黄河河务局、区科协、*供电部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灾情需要增加其他成员时,由总指挥随时召集。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统一领导全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向市政府、市地震局和区委报告灾情和救灾应急方案及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请求派遣抢险救灾队伍和紧急支援;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口径;解决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中的重大问题。

(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是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区科技局。

1、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主任:区科技局局长;

成员:区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市政局、区交警大队、区卫生局、*供电部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2、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协调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和重灾办镇之间的应急行动;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险情,向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负责接待上级机关慰问团和地震现场工作队;负责组织派出区慰问团;处理国内外援助、咨询等事宜。

(三)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地震现场应急和救灾工作。

1、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

指挥:副区长;

副指挥:区武装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科技局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成员: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发改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建委、区卫生局、*供电部和重灾办镇的负责同志。

2、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直接组织指挥灾区抢险救灾;做好地震现场监测预报工作;根据震情、灾情、险情提出实施特别管制、延长应急期及紧急救援的意见和建议;接待安排外来救援人员,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救援行动;控制灾情扩大、救助灾民、平息地震谣言、维护社会安定。

二、预警和预防机制

区科技局根据短期地震预报随时做好应急准备,强化防御措施;加强震情监视,随时报告震情变化;发现地震谣言或误传事件及时平息,保持社会安定。

(一)预警级别及。

按照可能发生地震事件的严重性和紧迫程度,地震预警级别分为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表示。

1、地震临震预警为ⅰ级预警(红色):就是对未来10日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2、地震短期预警为ⅱ级预警(橙色):就是对未来3个月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3、地震中期预警为ⅲ级预警(黄色):就是对未来一年或稍长时间内可能发生m≥5.0级地震的区域作出预报。

(二)地震灾害响应分级。

1、地震灾害等级。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2、地震应急响应等级。

地震应急响应分为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和ⅳ级响应。

i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是发生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3、地震应急响应级别的权限。

ⅰ级响应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决定;ⅱ级响应由省政府决定;ⅲ级响应由市政府决定;ⅳ级响应由区政府决定。

三、区政府地震应急响应

(一)灾情报送和处理。

迅速调查了解灾情,向市政府报告并抄送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情况时可越级报告。

(二)指挥与协调。

当国家和省、市启动i、ⅱ、ⅲ级响应时,区政府接受市、省和国务院的领导,开展本区的地震应急工作。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参照ⅳ级响应实施应急行动。

(三)区政府ⅳ级响应内容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由区政府领导本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了解震情、灾情,迅速报告市政府。

2、召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紧急会议,通报震情、灾情,确定应急工作规模,研究、部署地震应急工作。

3、立即派出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

4、派遣公安、民兵等抢险救灾队伍和医疗救护队伍参加应急救援,请求驻区部队派遣抢险救灾部队。

5、请求上级机关提供紧急支援。

6、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和工程抢险。

7、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口径。

8、决定重大涉外事项的政策措施。

(四)地震现场紧急处置和主要内容。

地震灾害现场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工作体制。

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建筑物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人员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和救援行动进展情况。

2、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

3、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及时疏散居民。组织建筑物安全鉴定工作。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

4、组织协调抢修通信、交通、供水、供电等生命线设施。

5、估计救灾需求,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

6、组织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

(五)应急行动。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区武装部负责配合部队赶赴灾区,抢救压埋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并在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及时调整抢救和抢险队伍。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区卫生局迅速组织急救队伍赶赴灾区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

3、通信保障:区科技局尽快组织力量配合通信部门恢复通信系统,优先保证抗震救灾指挥部及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与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4、电力保障:*供电部迅速调集抢修队伍,尽快恢复被毁坏的送、发、配电设施和电力调度通讯系统等,保证灾区用电。优先抢修、恢复城市供电。对储有可燃气、液体的城区或厂矿企业的供电,必须坚持先检修后供电的程序。

5、灾民安置:区民政局、红十字会调配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转移和安置灾民,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妥善处理遇难者的善后事宜,统计灾区伤亡人数。

6、应急恢复:区建委、市政局积极协调、组织力量对灾区被破坏的供排水、燃气、热力、道路和重要市政设施进行抢险、排险,尽快恢复城市基础设施功能;鉴定可利用的房屋,供灾民和抗震救灾人员使用。

7、维护社会治安:区公安分局加强灾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区交警大队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震情组织实施道路交通管制,保障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8、重要目标警戒:区公安分局加强对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救济物资集散点等重要目标的警戒。

9、消防与环保:区公安消防大队严密监视和排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扩大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区环保局根据环境应急预案,防止各类污染事件的发生。

10、次生灾害防御与排险:区发改委、建委、环保局、市政局、国土分局、黄河河务局、*供电部等有关部门对本系统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理措施,排除险情,并加强监视、控制,防止灾害发生、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

11、地震监测预报与灾害评估:区科技局加强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和震情速报,及时开展地震宏观考察等工作。区民政局、建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震灾损失调查与评估工作。

12、呼吁与接受紧急援助:区科技局、民政局、外经贸局、商贸局等部门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呼吁社会和国内民众团体提供援助,提出紧急救灾物资种类、数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额。区民政局接受并安排各地政府、民众团体提供的紧急援助。

13、宣传报道: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依据区政府和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提供的情况和部署,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公众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鼓励、动员民众战胜地震灾害,及时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安定民心,重建家园。

14、经费保障:区财政局及时安排、拨付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区民政局及时为灾区发放救灾款。

15、其他紧急事项: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定有关部门负责。

(六)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无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基本恢复正常社会秩序。达到上述条件,宣布灾区震后应急期结束。

四、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地震灾害损失评定。

区政府协同市地震灾害损失评审委员会对地震现场灾害评估结果进行评审。

(三)保险。

驻区保险公司尽快查勘灾情,为投保的受灾单位和居民理赔。

(四)调查和总结。

区科技局协同有关部门对地震事件和应急响应工作进行全面调查和总结,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结合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利用城市公园、绿地、广场、体育场、停车场、学校操场和其他空地设立应急避难场所。

五、其他地震事件处置

(一)有感地震应急。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普遍感觉到的但没有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当发生有感地震时,视震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二)矿震速报。

当发生m≥3.0级以上矿震,及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三)平息地震谣言。

当出现地震谣言并对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时,区科技局视情上报区政府,并派出工作组分析谣言起因,做好宣传工作,采取措施,及时平息地震谣言,并将应急情况及时报市地震局。

(四)特殊时期戒备。

在重大政治社会活动期间或根据震情需要,应进行应急戒备,强化震情值班,加密地震监测和震情会商等工作。确定统一的宣传口径,并将应急戒备情况适时上报区政府和市地震局。

(五)邻近地区震灾应对。

地震发生在邻近地区,对我区造成震灾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时,根据初步判定的震灾损失或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的响应级别。

六、附则

应急工作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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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灾民救助是指因遭受突发性灾害,对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给予的救助行为。区民政局制定的灾民救助工作应急预案,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灾害应急体制,保障灾民救助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基本原则。灾民救助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依据民政工作救灾职责,实行统一领导与分级负责相结合、应急救援与生活保障相结合、政府救助与社会互助相结合、应急响应与长期准备相结合的原则,增强灾害救助能力,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适用范围。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风雹、洪涝、干旱、重大疫情等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公共危机事件,达到启动条件的适用本预案。

(三)救助对象。因遭受突发性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本区居民及其他人员,均属灾民救助对象。

二、预案启动的条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启动本预案。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及其它突发事件,一次性灾害过程,造成因灾死亡10人以上;因灾紧急转移安置群众2000人以上;因灾倒塌民房50间以上;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大量房屋倒塌,需紧急转移安置人员的。特殊情况下,上述标准可酌情降低。

(二)市、区救灾应急指挥机构,气象、地震、防汛、国土房管、卫生防疫、公安、消防等灾害管理部门发出预警及相关预案已经启动,预期灾害将对本区区域内群众生命财产造成较大威胁或损失的。

(三)突发社会公共危机事件,需要区民政部门提供救助、处置、善后处理等措施的;发生区域性自然灾害,需要区民政部门给予紧急援助的。

三、应急机构及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区民政局灾民救助应急指挥部。区民政局局长担任指挥,其成员由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指挥部位于*区东四十三条53号。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物资保障组、灾民转移安置组、灾后恢复重建组等。具体分工如下:

办公室:负责灾民救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传达上级机关及指挥部的工作指令并监督落实;负责灾民救助信息报送工作;制定有关灾民救助工作的措施,提出工作计划和建议;指导检查灾区开展救灾工作;负责灾情信息及灾民救助、接受捐赠工作动态;组织召开新闻会,协调新闻宣传部门开展灾民救助的宣传动员工作;负责灾情数据的统计分析,受灾状况的评估;负责指挥部及灾民救助办事机构的后勤保障工作。

物资保障组:负责捐赠款物的接受和管理;社会募捐活动的组织和动员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资的组织、调配、供应工作;监督、检查救灾物资的落实情况;负责救灾资金及物资的申请、核发工作,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灾民转移安置组: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指导街道制定转移疏散安置方案,确定安置场所,确保灾民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灾后恢复重建组:负责调查统计灾区群众生活状况,制定灾民口粮、衣被、伤病救助以及倒房恢复重建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方案的落实。

四、应急准备

(一)资金保障。根据救灾工作分级管理、救灾经费分级负担的原则,区民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区灾害发生规律,按年度向区财政部门申请编制自然灾害救济预算。救灾经费预算应与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满足救灾工作的需要。本区鼓励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和个人为灾民救助工作提供资金援助,逐步建立多元化的灾民救助筹资机制。

(二)物资储备。本区建立灾民救助物资储备制度,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为区级指定救灾物资仓储设施,主要负责本区灾民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拨,根据应急需要,每年储备适量的衣被、帐篷、睡袋等物资,形成可应对较大灾害发生的储备规模。区民政局对民政系统的救灾仓储设施实施统筹规划,指导街道建立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点,并实施统一调度。同时,通过登记、定购、代储等方式对社会仓储、物流等资源进行整合,实现资源共享。发生重大灾害,经区政府批准后,可对全区各类救灾物资实施统一调配,增强应急保障能力。

(三)防控区域、疏散转移路线以及安置场所的设定。区民政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防控区域。主要包括:洪涝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人口密集区;平房、危旧房等灾害易损区。重点防控区域应当按街道行政区域和社区区域,分级规划和设定安置场所,划定疏散转移路线。疏散安置场所分为临时和固定两种。临时(紧急)疏散安置场所,一般用地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固定(长期)疏散安置场所不低于10000平方米。安置场地人均面积一般不低于2平方米。灾民疏散路线和安置场所应避开洪水淹没区、地质灾害易发区、高大建筑群等危险区域,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各街道应将本区防控区域、疏散转移路线和安置场所的设立情况报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可根据灾民救助工作的实际需要,对全区灾民安置区域实施统筹协调。

(四)信息网络建设。区民政部门依托首都公用信息平台,建立*区灾民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区、街道三级联网,实现灾情信息资源共享。根据灾民救助工作的需要,区民政部门应当配备救灾专用车辆、通讯设备、摄影录像器材等装备。

(五)救助队伍建设。区民政部门应加强救灾组织机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自治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专业救助队伍的作用,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反应能力。遇到重大灾害,可报请区政府协调驻区部队支援。借助首都人才和科技资源,组建灾害评估专家库,提高灾情核实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六)社区防灾、减灾教育。配合全市减灾、防灾工作,组织“减灾”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和教育,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社区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我救助能力。

五、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紧急疏散、转移、安置灾民。本预案启动后,需要转移安置灾民的,区及街道民政部门应当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社会居委会迅速引导灾民按指定路线疏散转移,安置到指定场所。安置受灾群众一般采取三种形式,即,场地集中安置、设施安置、对口安置。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本地区发生灾害和公共危机事件,区民政局应迅速组织力量赴现场核实灾情,在第一时间内向区政府和市民政局报告(自初步了解灾情后,2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发生特大灾害,区、街道民政部门可以越级向上级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报告。灾情稳定前,区、街道民政部门应严格按照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的规定,执行24小时灾情零报告制度,并与各级政府及救灾指挥机构保持通讯联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准确。区、街民政部门在全面核定灾情的基础上,应当对因灾死亡、失踪人员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灾民生活困难情况等逐户核实,登记造册,为灾民生活救助的实施提供依据。

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人口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字,房屋倒塌和损坏情况,其他经济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灾区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三)灾民基本生活保障。受灾群众疏散转移后,区、街民政部门应迅速组织和调拨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并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

应急工作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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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2、评估企业重大事故应急能力,识别资源需求,澄清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应急职责,改善应急救援中的协调问题;

3、检验应急响应人员对应急预案、执行程序的了解程度和实际操作技能;同时,通过调整演练难度,进一步培训和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或服装加以识别)。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场地、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等)、设备处、能计处、物管处、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企业办公室、综合处等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预见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事宜;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六、应急演练目标、评价准则及评价方法

根据演练范围和目的,确定展示以下演习目标

应急演练

1.应急动员、宣传

展示通知应急组织,动员应急响应人员的能力责任方采取系列举措,向应急响应人员发出号召,通知有关应急响应人员各就各位;及时启动应急中心,使相关应急设施从正常运转状态进入紧急运转状态,做好相应应急的宣传。做到整个工地人人明白,人人对安全负责,安全工作重于泰山。

2.指挥和控制

展示高空指挥、协调和控制应急响应活动的能力责任方具备应急过程中控制所有响应行动的能力。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应急行动小组负责人都应按应急预案要求,建立事故指挥体系,展示指挥和控制应急响应行动的能力

3.事态评估

展示获取事故信息,识别事故原因和致害物,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及其潜在危险的能力要求应急组织应具备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积极收集、获取事故信息,评估、调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有关情况的能力;具备根据所获信息,具备确定进一步调查所需资源的能力;具备及时通知场外应急组织的能力。

4.资源管理

展示动员和管理应急响应行动所需资源的能力要求应急组织具备根据事故评估结果,识别应急资源需求的能力,以及动员和整合内外部应急资源的能力

5.通讯

展示与所有应急响应地点、应急组织和应急响应人员有效通讯交流的能力,要求应急组织建立可靠的主通讯系统和备用通讯系统,以使与有关岗位的关键人员保持联系

6.应急设施

展示应急设施、装备及其他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情况

要求应急组织具备足够应急设施,且应急设施内装备和应急支持资料的准备与管理状况能满足支持应急响应活动的需要。

7警戒与治安

展示维护警戒区域秩序,控制交通流量,控制疏散区和安置区交通出入口的组织能力和资源

要求责任方具备维护治安、管制疏散区域交通道口的能力,强调交通控制点设置、执勤人员配备和路障清理等活动的管理。

8.紧急医疗服务

展示有关现场急救处置、转运伤员的工作程序,交通工具、设施和服务人员的准备情况,以及医护人员、医疗设施的准备情况,要求应急组织具备将伤病人员运往医疗机构的能力和为伤病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能力。

七、演练现场规则

为确保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应急演练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演习过程中所有消息或沟通必须以“这是一次演习”作为开头或结束语,事先不通知开始日期的演习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监督措施,以便保证演习人员和可能受其影响的人员都知道这是一次模拟紧急事件;

2、参与演习的所有人员不得采取降低保证本人或公众安全条件的行动,不得进入禁止进入的区域,不得接触不必要的危险,也不使他人遭受危险;

3、演习过程中不得把假想事故、情景事件或模拟条件错当成真的,特别是在可能使用模拟的方法来提高演习真实程度的地方,如使用烟雾发生器、虚构伤亡事故和灭火地段等,当计划这种模拟行动时,事先必须考虑可能影响设施安全运行的所有问题;

4、演习不应要求承受极端的气候条件或污染水平,不应为了演习需要的技巧而污染大气或造成类似危险;

5、参演的应急响应设施、人员不得预先启动、集结,所有演习人员在演习事件促使其做出响应行动前应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

6、除演习方案或情景设计中列出的可模拟行动及控制人员的指令外,演习人员应将演习事件或信息当作真实事件或信息做出响应,应将模拟的危险条件当作真实情况采取应急行动;

7、所有演习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执法人员的指令;

8、控制人员应仅向演习人员提供与其所承担功能有关并由其负责的信息,演习人员必须通过现有紧急信息获取渠道了解必要的信息,演习过程中传递的所有信息都必须具有明显标志;

9、演习过程中不应妨碍发现真正的紧急情况,应同时制订发现真正紧急事件时可立即终止、取消演习的程序,迅速、明确地通知所有响应人员从演习到真正应急的转变;

10、演习人员没有启动演习方案中的关键行动时,控制人员可控制消息,指导演习人员采取相应行动,也可提供现场培训活动,帮助演习人员完成关键行动。

八、应急演练前的准备

1、演练前1-2天,用会议通知职工及企业周边群众,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2、策划组对评价人员进行培训,让其熟悉企业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和评价标准;

3、培训所有参演人员,熟悉并遵守演练现场规则;

4、采购部门准备好模拟演练响应效果的物品和器材;

应急工作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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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工作体制建设,依法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领导组织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完善各级、各部门应急工作体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应急工作的业务指导考核和督导检查,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开展卫生应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全国卫生部门卫生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开展《应对法》和《工作规范》的培训,依法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开展各项卫生应急管理工作。

二、加强培训和演练,提高卫生应急能力与水平

进一步完善和充实卫生监督、疾病防控、医疗救护、心理干预四支应急队伍。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的能力建设,优化队伍结构,形成梯队。

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和逐级培训的原则,加强对市、县(区)卫生应急队伍和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重点是卫生应急法律法规、预案规范、自救与互救的知识和技能。开展多种形式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各级各类医疗卫生专业人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战应急能力。今年,市卫生局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应急预案》演练。

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严格按照《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级卫生应急机动队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要求配备应急基本装备。逐步配置现代化的交通、通讯、检测、消杀防护和救治装备。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制定市级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和卫生应急基本装备目录。

三、完善预案体系,建立动态修订机制

根据卫生应急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省、市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和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健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程序、操作规范和技术方案,做到依法规范、科学有序、快速有效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基层卫生应急工作的指导,建立应急预案动态修订机制,完善对预案的动态管理。

四、规范监测预警,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

进一步规范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报和预警机制,完善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乡(镇、街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网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依法规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和水平。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医疗机构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的协调管理,加强信息的核实、审查和管理工作。

五、加大统筹协调,完善部门合作机制

要充分发挥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的职责,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能力,进一步完善与有关部门的合作机制。与教育部门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处置合作机制;与农林部门加强禽流感、猪链球菌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控工作机制;与检疫、交通、民航等部门加强交通检疫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和其他部门要求协办的各项工作。

六、突出工作重点,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重点抓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加快实验室应急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做好救灾防病和中毒、放射事故等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健全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流行的处置机制,规范不明原因肺炎的排查,切实提高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应对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救灾防病工作的总结评估。

七、开展网络直报,加强实验室能力建设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实验室病原学监测结果网络直报工作。进一步健全市、县(区)两级应急检测实验室网络体系,切实加强对重点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中毒、辐射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实验室快速检验和检测能力。

八、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根据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启动全市卫生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卫生监督执法系统建设。通过对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及居民健康数据的动态采集,建立起疾病预警监测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县(区)应急指挥信息系统的试点工作,形成全市联网,全面推进卫生应急信息化建设。

九、加强指导,提高基层卫生应急工作

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加强对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指导,制定适合基层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工作规范,依托社区公共卫生联络员和责任医生,提高基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苗头的发现、报告和处置能力。

应急工作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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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镇境内**村**地质灾害点、**村水南山地质灾害点、**村**地质灾害点和**村枫树档一户山坡切土。地质灾害点多,任务重。

二、应急预案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镇政府成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管理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应急救援工作,组长由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镇国土所、安监站、**、经发办、工会、卫生院、民政办、社会保障事务所、供电所、电信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的重要职责是:1、组织领导全镇应急救援工作,应急救援命令;2、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统一部署有关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发生的情况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在全镇范围内紧急调用种类救援物资、设备、人员;4、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疏散工作;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土地领导担任,工作人员由领导成员单位和有关行政村负责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传达领导组的领导指示,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向领导组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三)领导组下设八个工作组

1、警戒保卫组

由**牵头,具体负责交通管制和维持现场秩序。

2、医疗救护组

由**卫生院牵头,具体负责组织专家、医疗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和现场防疫工作。

3、事故抢险组

由镇武装部牵头,具体负责事故现场施救等抢险工作。

4、物资供应组

由事故发生地行政村牵头,主要负责抢险物资和设备的及时调度和供应。

5、技术资料组

由镇国土所牵头,具体负责提供有关资源开发和地质方面的基础资料。

6、后勤保障组

由镇政府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事故调查组的接待服务,抢险人员的食宿、车辆调度等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由事故发生地村委会牵头,镇民政办、工会、社会保障事务所等部门配合,具体负责伤亡人员、家属安抚、抚恤、现赔等善后处理和社会稳定工作。

8、新闻组

由镇广播站牵头,负责接待新闻媒体记者和对外信息,及时了解并提供事故动态和事故抢险救援,医疗救护和善后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根据救援情况,及时召开新闻会,做好宣传报道,鼓励动员民从参与抢险救援,及时平息谣传或误传,安定民心。

三、应急救援体系及演练

(一)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以地质灾害发生地的村委会为主,实行区域互救原则。

(二)镇国土所根据个地质灾害点的实际情况,制定应急培训训练计划,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活动。

四、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一)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储备,以镇政府储备为主。

(二)救援物资和设备的调运,根据救援的需要,由**镇突发性地址灾害应急预案管理领导组随时调集全镇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

(三)通讯联络

镇政府值班室电话:**

镇国土所值班电话:**

五、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报告

1、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后,事故发生村委会应立即报告镇政府和镇国土所,镇政府并按程序上报。

2、事故发生村委会应在事故发生后短时间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上报镇政府和国土所。

(二)事故行政村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所在地村组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警戒保卫和维护治安秩序。

六、事故的应急救援

(一)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镇政府报告,同时立即通知领导组成员赶赴现场,并组织专业救助力量赶赴现场实施救护。

(二)应急救援措施

现场抢救工作应在现场抢险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现场抢救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抢险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不效地抢救遇险人员,减少伤亡,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抢险救灾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领导组的具体领导下开展。

应急工作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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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平安”为责任,以维护广大职工和企业合法权益为目的,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快速、高效、稳妥处置因劳动保障引发的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组织体系和网络

区域内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立即相应成立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维稳办主任)、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为副组长,有关联动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工作。建立全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网络,联动单位为区委政法委、区政府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宣传部、公安分局、区局、区总工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工商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开发区支行以及发生突发事件所在街道(乡镇)及区相关主管部门组成。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分管领导担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成员单位的职能科室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街道(乡镇)和主管部门均应成立相应机构。

三、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等级

根据《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凡是发生个别行为过激或突然发生五人以上的罢工、游行、静坐、集体上访事件,称为突发事件。根据突发事件参加人员多少、影响大小以及危害程度,可划分为一般性、重大、特大三个级别。

(一)一般性突发事件:个别行为过激;5人以上30人以下集体停工或集体到街道(乡镇)上访、请愿、静坐等。

(二)重大突发事件:3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体停工或集体到区以上政府部门集体上访、请愿、静坐等,或人数虽然不到3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较大,或牵涉到几家单位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申请罢工、游行行为,或有可能引发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

(三)特大突发事件:100人以上集体停工或集体到区以上政府部门上访、请愿、静坐等,或人数虽不到100人以上,但行为激烈,影响巨大,或涉及到一个行业一个区域一个系统共同发生的事件,或有非法罢工、游行行为,或有阻断交通、阻碍执法等行为。

四、处置原则

(一)统一指挥,协调各方。各有关单位要在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挥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开展处置工作。

(二)稳定情绪,控制事态。在处置过程中首先要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按照宜解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疏不宜堵的思路,通过说服教育,化解矛盾,控制事态。

(三)快速处理,减少损失。以最快的速度,尽最大的努力处理问题,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不必要的社会负面影响。

(四)依法办事,把握政策。要依据法律法规办事,注意把握政策界限,讲究工作方式方法,避免乱开口子引起更大的矛盾。

(五)分级处理,属地管理。一般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由事发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重大和特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由区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五、联动部门职责

(一)街道(乡镇):凡发生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与紧急求助,街道(乡镇)应当根据领导小组指令,派员到场进行临场处置,并发挥现场临时指挥协调作用。事件处置中涉及执法或者其他因素,须由其他相关联动单位进行决策或者处理的,街道(乡镇)作为工作主体与临时指挥主体,可对各职责部门行使临时组织、指挥与协调职能,情况特别紧急的,街道(乡镇)可先行进行初步处理,以使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地控制或解决。

(二)区委政法委(维稳办):负责劳动保障突发性事件性质认定与依法处置工作的综合政策导向,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提供决策参考。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及时派员到现场调查了解纠纷情况,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教、政策解释等工作,引导广大劳动者依法维权,依法查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四)区委宣传部:根据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统一组织信息和新闻报道工作;负责审核各类媒体对外公布的信息的内容,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做好正面宣传引导工作,增强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法制意识。

(五)公安分局:应迅速按规定出警处警,负责突发事件中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疏散纠纷员工,依法打击突发事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违法行为的企业相关负责人依法予以严惩。协助和配合做好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处工作。

(六)区局:对因劳动保障引发的突发性上访事件,及时进行解释、疏导,防止事态升级、扩大。

(七)区总工会:应及时派员到现场处理,开展现场职工的

情绪稳定、思想教育和说服劝导工作,推选职工代表或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

(八)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做好涉及建设、装潢领域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处置和调处工作,责令建筑、装潢业企业妥善解决职工反映的问题,对违法施工企业依法进行处理;负责该二类企业欠薪保证金的建立、发放、管理等工作。

(九)区司法局:及时提供法律服务,加强法律指导,做好法制宣传,及时为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提讼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十)区人民法院:负责事件诉讼处理法律途径的引导和快速受理,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对当事人(主要是用人单位)的财产进行查封和财产保全、帐户冻结,依法启动破产程序。

(十一)工商分局:配合有关部门快速提供用人单位的登记基本情况,并根据事件实际和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指示,对用人单位进行依法干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十二)区财政局(国资委):及时安排并提供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必要的经费保障;及时筹措欠薪应急保障资金;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劳动保障突发公共事件的协调处理;对企业因处理不当并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三)区金融办、人民银行开发区支行:协助街道(乡镇)、区有关主管部门查清企业的资产负债等相关情况。

(十四)区发改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经济发展局(服务业发展局)等主管部门:积极参与处置行动,对所监管企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且造成严重后果,引发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的,要及时要求企业予以纠正;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十五)其他区有关部门:发生在道路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市政工程、通讯工程、政府投资项目等地的劳动保障突发事件,由各工程的主管(发包)部门负总责。

六、处置程序

(一)控制现场。发生群体性劳动保障突发事件后,企业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应立即派人到现场处置,在最短时间内将发生的时间、地点、事件简要经过及目前状况、采取的措施等有关信息及时上报。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事件等级确定处置单位及处置意见。

对属于重大和特大事件的,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指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分局、区总工会等部门及时赶赴现场。各应急处置联动单位应根据本方案履行各自职责。街道(乡镇)应联合有关部门在事件发生的当天召开职工代表会议,听取职工意见,稳定职工情绪,并初拟处置方案,告知职工处置的基本情况及程序。

(二)确定方案。区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召开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各司职责,开展工作。主要是确定欠薪等

情况,查清企业资产负债情况,查封和保全证据、财产,落实

安保措施,确定工资发放(垫付)等处置方案和时间表。

(三)组织实施。根据既定方案组织实施,抓好落实。由企业自行解决的,由所在街道(乡镇)和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执行,并将相关凭证、手续上报;对确已证实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逃匿造成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可由领导小组决定启用区级或街道(乡镇)级欠薪应急周转金程序先行垫付职工工资,具体按照《区欠薪应急周转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善后处置。1.所垫付的资金由垫付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尽快执行并优先补充欠薪应急周转金。2.对企业的违法行为,由区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局等部门依法予以严肃处理。3.街道(乡镇)应对该类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若再发生类似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降低企业信用等级,必要时予以曝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是增强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然要求,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街道(乡镇)、有关部门要把处置劳动保障突发事件作为全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来抓,高度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网络,落实工作措施,切实抓实抓好。

应急工作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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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岗位分工:

总指挥:营业所主任(主任不在时由副主任、会计主管代替)

营业场总负责:坐班主任或主办会计,每个营业场指定一名安全员,员工若干人。

(二)保卫目标:

1、要害部位:营业场、金库、运钞车接送头寸全过程、电脑机房、电视监控室等。

2、关键部位:办公楼、办公室、大院(天井)、围墙、大门、后门、边门、宿舍等。

(三)防卫器材:

1、ck(110)报警器,探头安装在顶部或墙上,紧急按钮安装在柜台边。

2、内部(声光)报警器安装在营业外厅柜台上方墙上或顶部,紧急按钮安装在柜台边。

3、电视监控:包括数字监控及模拟监控两种,数字监控由主机和摄像机等组成,模拟监控由录像机和摄像机等组成,摄像机分布在每个营业柜台,监控每个柜员操作的全过程。

4、防暴枪及子弹:配备设有金库的营业机构。

5、狼牙棒:人手一根。

6、灭火器若干只,放置在营业场。

7、其它。

(四)总体要求: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临危不惧,沉着应战,机动灵活,团体协作,保证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

2、发生案件及时报警、及时报告,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库款安全。

3、保证防卫器具性能良好,运行正常,每位员工应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各种防卫器具。

二、营业期间防抢劫防暴预案

(一)预防

营业期间预防抢劫案件,最关键的是不让不法分子进入柜台内,边门和后门的管理是重中之重,早晚接送款包应高度警惕,全员参与。

1、营业室大门或卷闸门开启后反锁固定,防止歹徒关门抢劫,同时锁定柜台边门和后门,进出边后门做到即开即锁。

2、自卫器械保证取用顺手,随时对付突发抢劫案件发生。

3、营业人员在柜台内不会客、不接受他人馈赠的药物、香烟、食品、饮料等物品,以防不测。

4、营业终了,等候运钞车时必须在柜台内,严禁在柜台外候车,保证两名以上工作人员送款。

(二)预案

1、发现下列可疑迹象的,全体人员应进入戒备状态。

(1)有戴口罩、墨镜或披风衣等有伪装,不露真面目或携带工具在柜台前徘徊的;

(2)进入营业场外大厅后,无故关闭大门、后门的;

(3)数人结伙以某种借口在柜台前纠缠,试探我方内部人员虚实的;

(4)无故推挪柜台防护设施、边后门,试探坚固程度的;

(5)取整数留尾数或小票换大票,换后又退回不换,冒充客户预约提款,试探库存虚实的;

(6)低头侧面不与临柜人员正视或东张西望,神色可疑的;

(7)以修理水、电或维护设备等借口,想方设法想强行闯入营业柜内的。

2、营业场所遭受不法分子袭击时,全体人员进入反击战斗状态。

(1)指定人员立即按下ck报警按扭,向处警中心发出求救信息;

(2)各岗位工作人员,随手拿起狼牙棒等防卫武器进行反击;

(3)有现金的柜员迅速将现金入箱柜加锁移到安全处或推入桌下,将钥匙放到阴蔽处(不要带在身上)。

第一,当罪犯未使用暴力,尚在胁迫阶段时,指挥员发出暗语口令,设法保人护款,采取斗智斗勇相结合办法,尽量与罪犯纠缠,巧妙拖延时间,等待公安人员解救。此时,按ck报警,不按内部报警。

第二,当罪犯已使用暴力,对我方财产和员工生命进行侵害时:

1、拉响内部报警,大声叫喊,向附近群众及联防点求救。

2、指定人员进行报警,提供出事地点、时间、罪犯人数、体貌特征(口音、服装、头发、身高等)使用的凶器、逃跑的方向等。

3、坐班主任负责向支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案。

4、由男性工作人员封闭库房、控制大门及营业场边后门。

5、与罪犯展开搏斗。

第三,当罪犯逃离时:

1、不法分子作案未遂逃跑,营业人员不要轻易追击。

2、案发后保护好现场,尽可能弄清不法分子体貌特征,向侦查人员提供。

3、如有人受伤立即送医院抢救或拨打120救护车。

第四,遇犯罪分子抢劫顾客现金时:

1、全体临柜人员立即进入临战状态。

2、迅速按下ck报警和声光报警按钮。

3、向公安部门和支行领导及保卫部门报告。

第五,营业场突然发生犯罪分子持枪抢劫时:

1、临柜人员应迅速蹲下,以柜台及自然屏障为掩护,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2、立即按下与公安部门联网的ck报警按钮,并按下声光报警器。

3、迅速将现金转移至安全地点或装入零头箱锁定,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全体人员拿起防卫武器(狼牙棒、铁棍、石灰包、灭火枪、灭火器)准备与犯罪分子搏斗。

三、营业场防爆炸预案

1、当歹徒用炸药包威胁时:一是按下ck按钮,这时不要使用声光报警,以防激怒罪犯。二是耐心说服教育,要严密观察歹徒的情况、临柜人员拿好自卫工具,库款入箱。三是尽量周旋拖延时间,等候公安机关救助。

2、当发现有冒烟的物品或炸药包已塞进了柜台的放款槽或固定在防弹玻璃上时,柜1或是柜2(谁靠最近)迅速将炸药包推出放款槽或捣落固定在防弹玻璃上的炸药包(拉导火索一般至少不会少于10秒钟的时间),这时全体人员应迅速卧倒。

3、当发现有炸药包放在柜台时,看到冒烟,应迅速卧倒。当听到爆炸声音后应迅速起来,报警,迅速拿起自卫武器保护好库款,准备与歹徒搏斗。

4、当歹徒身上绑着炸药包时。

a、报警。b、说明。c、要注意歹徒的动作,是否准备拉导火索,当发现有冒烟的情况,应立即就地卧倒。

四、接送头寸过程防抢预案

接送头寸时运钞车辆应紧靠门口停放,押运及网点的工作人员站好位置,注意观察周边情况,在确认无可疑迹象后,零头箱方能从内营业场开门拉出。

当判明有歹徒抢劫时:

1、迅速将零头箱拉回,关好营业场边门,迅速报警。

2、其他人员阻击和配合押运人员与歹徒搏斗。

3、记清歹徒特征、人数、武器、逃跑的路线等。

五、几种突况的处置

1、当有歹徒乘虚跟进或闯进营业场时:

a、立即报警;b、进行说服,通过眼神暗示,伺机款入箱,拖延时间待援或伺机用防卫武器狠击歹徒的头部。

2、发现有气体的、雾状的现象很可能是迷魂类的毒剂,应立即报警,并用湿毛巾护住嘴鼻,迅速转移到机房。

3、遇有精神不正常的人在外营业场闹事时,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报警。

六、守库期间防盗防抢预案

(一)预防

1、金库、守库室的安全设施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2、坚持双人守库,做到人不离库、库不离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守库室,不准在值班守库室内会客、留宿他人或做与守库无关事情,守库员严禁饮酒,不得在守库室内打牌。

3、守库员上岗的同时枪支出库。

4、遇有安全检查,必须有单位领导或保卫人员陪同,验证无误后方可放入。检查完毕,检查人员在守库记录本上签名。夜间查岗不查库。

5、无金库单位营业终了,进行ck报警布控设防;有金库单位及时进行ck报警和内部报警布控设防。

6、营业终了将款帐(软盘)、印章、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入库保管。

(二)预案

第一,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守库员应进入戒备状态。

1、周围邻舍或路灯未停电,而室内突然断电的。

2、有投石问路、奇怪电话探听守库人员虚实或用强光射入室内试探守库人员反应的。

3、有陌生人叫门或异常敲门的。

4、守库人员发现撬门、窗等可疑情况,当确认有人作案时,立即拿起武器,按下ck报警,向另一守库员发出信号。

5、不准开室内灯,打开室外灯,通过透视孔或监控观察情况做出判断,不得轻易外出检查。

6、不法分子已进入营业室或已接近守库室及金库时,要发出警告,拉响内部报警,大声呼救。

第二,不法分子如继续作案或对守库人员进行攻击时,则实施正当防卫。

1、守库一室守库员向罪犯开枪。

2、守库二室守库员持防卫武器等进行反击。

3、其他人员接到报警后,立即堵住各条通道,包围守库室和库房,并勇敢地与不法分子展开战斗,但要牢记保人护款。

4、当不法分子挟持值班守库人员时,千万注意被挟持人员的安全,并机智果断地制服不法分子或拖延时间等公安人员解救。

5、不法分子停止犯罪逃跑时,守库人员不要追击。

6、保护现场,向支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案,向侦查人员提供详细情况,如有人受伤立即送医院抢救。

七、运钞途中应急防暴预案

由于金融营业网点及运钞车抢劫案件屡屡发生,治安形势十分严峻,金融保卫面临挑战,为打击犯罪、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按照上级行保卫部门的指示精神,为提高押运人员应付突发事件处置的能力,特制订运钞途中应急防暴预案。

1、遇有下列情况时的应急措施。

(1)途中遇有犯罪分子持械强行拦车时,组长应迅速判明敌情,下达准备战斗或强行通过的命令。当犯罪分子暴力袭击我运钞车辆时,组长立即向罪犯发出口头和鸣枪警告,令其放下凶器,停止犯罪。当犯罪分子在我鸣枪警告后仍不中止犯罪行为,可立即奋勇还击,将其击伤或擒获。当犯罪分子实施持枪抢劫时,押运人员要果断冷静、机智勇敢,有效的打击犯罪,确保国家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2)运钞车在途中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不能立刻修复或及时处理的,随车人员应当守护现场,保护现金,并迅速向支行保卫部及公安机关报告,采取措施,确保安全。根据地形和周围治安状况,做好严密警戒部署,按“押运制度”有关规定处置。

运钞车如发生车祸,要做好停车周围的保卫工作。劝阻群众不要围观,严防歹徒乘机抢劫,及时向支行报告。

2、处置突发事件时的要求。

(1)全组人员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沉着机智,勇敢顽强,准确地打击罪犯,防止误伤群众。

(2)注意罪犯的体形特征,人数、口音、衣着、凶器及逃跑方面,便于侦查。

3、犯罪分子作案的几种常见手段。

(1)设置路障,利用人、车、石块等造成路面过窄不能通行;前方假设交通事故,迫使运钞车停车,乘机进行抢劫。

(2)利用陡坡,急弯或其他视野不开阔地形直接发起攻击。

(3)利用同向超车从侧翼同向行进间进行攻击。

(4)从后面,侧面直接撞车,造成运钞车损坏和人员伤亡后进行攻击。

(5)利用我方超车,用车辆的突然横向、急停、拦路、熄灭尾灯等方法造成我方司机不备,打我方一个措手不及。

(6)摸清城市库款交接规律和薄弱环节,伺机抢劫。

(7)利用早晚接送款箱及中途头寸运送环节,犯罪分子实施持枪抢劫。

八、防火预案

(一)火灾发生的原因

1、思想麻痹、管理不善,对票据、帐册、废纸等易燃物品管理不严,一旦有烟头等点火源便容易引起火灾。常见有:

(1)乱扔烟头,引起地毯、沙发、衣物、废物篓等可燃物起火;

(2)躺在沙发上、床上或酒醉后吸烟,睡着后引起火灾;

(3)将未熄灭的烟头随意倒入垃圾箱,引起垃圾道起火;

(4)在禁止吸烟的地方违章吸烟。

2、用火设备不良,如食堂、宿舍所用炉灶、煤气灶的质量及安装使用不符合防火要求引起火灾。

3、安装使用各种电器不当或超负荷,电线被鼠咬或老化等原因引起火灾。常见有:

(1)违章用电及用电不慎,如乱拉临时线;使用电炉、电热台板、电吹风等电热设备后,没有切断电源,烤着可燃物;

(2)照明灯具烤着可燃物;

(3)带电维护电气设备、线路产生电火花引燃物;

(4)电气设备安装不当,长期带故障或过载运行,使绝缘损坏,短路起火;

(5)防雷、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或维护不够,遭雷击或烟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4、毗邻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工厂或仓库等发生火灾后殃及银行。

5、邻近单位居民起火,应迅速派人观察火势、风向,如判断有可能蔓延波及银行,应立即采取措施。

6、蓄意放火。犯罪嫌疑人出于种种原因,纵火销毁证据等。

(二)灭火材料

1、“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类):适用于扑灭电器、电脑、精密仪器、金库、帐证库等火灾。

2、水:可用于扑灭任何建筑物和一般物质的起火。但水不能扑灭带电设备的火灾(必须切断电源后再灭火),更不能扑灭比水轻的汽油、食油等火灾(应用湿衣被盖火源)。

(三)预防

1、库房专人管理,不兼设宿舍或休息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

2、除电灯、风扇等外应封闭其他电源。

3、库内严禁吸烟并设置禁烟标志。

4、不用明火,停电也不许用蜡烛。

5、物品要整套整把存放,地面上不许有散乱帐页、包装纸、绳等杂物。

6、设计、安装、管理好电气设备,电器线路应全部采用铜芯线,外加金属保护套;不准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电烘箱等,不准用可燃物作灯罩,严禁超负荷用电。

(四)预案

第一,当火势尚小时,估计能够控制火源:

1、首先切断总电源,并报“119”(明确总闸刀、分闸刀所处位置)。

2、立即取灭火器灭火。

3、其他人员用水浇,也可用湿扫帚、拖把、衣服等扑灭火源。

第二,当火势较大时:

1、单位负责人立即向支行领导或保卫部门报告。

2、持灭火器人员继续全力灭火的同时,组织其他人员抢救财产。

(1)首先保护好帐册的安全。会计负责抢帐册;

(2)火场由外勤负责警戒(带有防卫武器)不让周围群众无序进入营业场所抢帐册、现金等财产;

(3)抢救出的现金、帐册、贵重物品等由出纳员持武器保护,防止不法分子乘机打劫,金库内现金不必抢出。

第三,当火势猛列无法扑救时,应放弃灭火,设法逃生。总指挥应组织疏散人员:

1、如果所处楼层已着火,楼梯尚未封死,火势不十分猛烈时,可以披上浸湿的衣被,快速冲下楼台,从走道里逃出,要弓着腰,紧贴墙壁,头部尽可能贴近地面。逃离火场时,带儿童的要抱着儿童走,不能拉着跑。青壮年要帮老人、妇人、儿童优先疏散。逃离时要用湿毛巾捂嘴。

2、如果楼梯已被封死,要向离火源较远的阳台、厕所、浴室外等处躲避,千万不要打开门窗。

3、如果无法向楼下逃生,万不得已时,可径直向上跑至楼顶台,应躲在上风处,同时向楼下发出呼救信号,或用衣服、床单窗帘等制作救生绳向楼下滑。发生火灾时,不能用电梯逃生。身上着火立即趴地打滚。

第四,火灾后处置

1、火灾现场清理要与消防队密切配合,有条不紊地进行,支行有关业务部门要对相关物品的清理进行监督指导核实。

2、灾后对火灾现场照像,留存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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