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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上岗方案

更新时间:2024-11-20 热度:90

竞争上岗方案

竞争上岗方案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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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综合改革为着眼点,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本台中层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编办的指导下进行。

四、竞争上岗条件

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上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不超过50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胜任竞争中层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完成中层岗位的各项工作。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敢于严格要求,善于团结同志;能组织履行好岗位职责。

(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好。

五、竞争上岗岗位

根据县编办“三定”规定,结合本台改革实际,本次共竞争上岗6个科室15个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总编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新闻节目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5.播出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

六、竞争上岗主要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3月3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公布《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宣布竞争上岗的范围、岗位职数、任职条件以及竞争纪律。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参与。

(二)自荐报名。凡参加中层竞争者,均应填写《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一),在3月5日17:00前报送到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久才同志处,逾期无效。竞争上岗职位可填报两个志愿,参加报名人员均需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到其他岗位任职。

(三)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的人员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竞争演讲。3月7日召开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及台本级除值班人员外的所有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会议”)。凡参加竞争的同志,均应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发表竞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岗位的主要优势和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顺序抽签产生。评委和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演讲情况进行评分。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领导和专家,与县广电总台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共同担任评委。演讲评分按照主题突出、语言简明、思路清晰、承诺可行、表达流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演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分值分别为85-100分、76-85分、65-75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上具体分数(超出65-100分范围的为无效分)。评委评分占总分的20%,其他干部职工评分占总分的20%。

(五)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竞争演讲同时进行。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三)分德、能、勤、绩、廉5项具体内容和一项综合评价,每一项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折合分值分别为90分、80分、70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以综合评价结果为统计依据。总台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20%,全体干部职工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40%。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竞争上岗岗位的合适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四),在相应栏内填被推荐人姓名,每个岗位只能填写1人或空缺。如有1个岗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情况,即为无效票。

演讲评分表、民主测评表、民主推荐表回收后,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正地汇总演讲评分、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竞争者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竞争者最后得分=1+2+3+4

1.评委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评委有效票人数×20%;

2.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20%;

3.班子成员有效票测评总分÷班子成员有效票人数×20%;

4.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测评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40%;

(六)组织考察和确定任职人选。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根据各岗位竞争人员(包括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测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良好票数之和不低于50%的,方能列入考察。从3月10日组织人员对入围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最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以及任职条件、实际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合理搭配等情况,确定各岗位的拟任人员。

(七)任前公示。3月12日将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台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

(八)提出拟任名单,上报审批。3月17日总台党组结合任前公示反馈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任名单,将中层干部正职拟任人选提请县委宣传部任命(其中办公室主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九)公布任命。中层干部正职,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由县委宣传部行文公布(其中办公室主任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中层干部副职,由总台直接行文公布。在行文公布前,总台党组组织人员与每个参与竞争的同志谈话。新任职务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按干部管理权限可作个别调整。竞争岗位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时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总台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竞争实绩直接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免去原任职务。

七、几点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又要认真做好现职工作,做到竞争上岗、工作两不误。

(三)此项工作结果公布后中层干部立即到新岗位报到,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在竞争上岗中,要讲究公道、正派待人,凭德才标准和工作需要取人,排除人情关系的干扰,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取人,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有拉票、私下搞小动作,故意违反规定,干扰竞争上岗工作,以各种理由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行为的人,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竞争上岗方案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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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全镇干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干部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使全镇干部以高涨的热情和扎实的工作态度投身“三农”工作一线。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对包村工作实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方式

1、部门包村:经费不由镇财政划拨,人员工资不在镇财政发放的站所,以单位整体包村,实行站所长负责制,年初核定工作任务、年终考核奖惩。

2、人员包村:镇财政全额或差额发放工资的全体人员,由镇根据工作性质核定非包村人员后,全部参加包村工作的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年终以个人在村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奖惩。

二、竞争上岗及双向选择程序

包村工作竞争上岗及双向选择工作本着“以村为主、综合考评、组织决定”的原则,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竞争职位

村名包村组长

职数成员职数包村部门

职数

xx村1103

xx村121

xx村121

xx村121

xx村111

xx村111

xx村111

合计7199

(二)竞争程序

1、报名:所有确定的包村人员必须参加包村组长竞争,写出竞选报告,包括包村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三项内容,不参加组长竞争者按待岗对待。

2、竞争方式:由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及村支两委大会,报名者进行演讲,并回答考评小组提问。

3、综合测评:由考评小组对竞争者的演讲报告进行测评打分,根据其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措施的可行性综合测评。总分为10分,所报村支书和主任的分数占60%,其他考评成员分数占40%,综合评定后择优任职。

4、考评机构

考评小组组长:党委书记xxx

成员:镇长、人大主席、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联系村领导、各村支书、主任

(三)双向选择

1、部门包村直接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进行,由村及部门填写《包村双向选择登记表》互相达到选择协议,无法达成协议的,由党委协调确定。

2、人员包村双向选择由竞争上岗的包村组长与包村人员协商后填写《包村双向选择登记表》,协商达不成协议的包村人员按待岗处理,停发其岗位津贴,作为包村人员年终奖励。

四、工作任务

包村工作以《xx镇二00六年村级目标考核》为主要工作重心,协助村做好各项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种重要性、紧急性、突发性的专项工作。

1、部门包村:以协助包村组长完成镇重要性、紧急性、工作量大的中心工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在此基础上,必须做两件以上实事,内容、形式不限,以取得实效为考核依据,有记录、有图片、有成效。

2、人员包村:包村人员在包村组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包村人员年度考核以包村组长及村两委的评定为主要参考依据,包村组长年度考核以村支两委的评定为主要依据。

五、包村经费

1、包村部门不核发经费,年终统一组织评比、考核,进行奖惩。

2、包村人员经费:采取先工作后补助的形式进行。标准为:包村组长每月100元,包村人员每人每月60元,镇核定的非包村人员每人每月40元,双向选择中落选人员不享受包村补助。今后下村工作不再安排车辆接送,由该款项支付,包村经费由包村组长根据工作情况按月核发或因工作表现不好扣发。

六、考核办法

竞争上岗方案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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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顺利推进竞争上岗工作,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组织人事科。

二、竞争职位

(一)正科职岗位

1.局市容市政科科长1名

2、局督察科科长1名

3、局广告亮化科科长1名

4、执法大队中队长2名

(二)副科职岗位

执法大队副中队长1名。

所有职位实行不定岗竞争方式。

三、竞岗范围

竞争上岗的范围是区城管局机关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四、竞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强,具备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理论知识和组织领导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执行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能主动服从组织安排,符合干部德才兼备的要求。

2.竞争正科职岗位,必须具备:副科职满两年以上任职经历,或主任科员满一年的。竞争副科职岗位,必须具备:三年以上工龄,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或已任副主任科员满一年的。

3.年龄:正科职在45周岁以下(1966年7月1日以后出生);副科职在40周岁以下(197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身体健康。

5.年度考核被评为称职及以上;对受到党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影响期内不得参加竞岗。

五、竞争上岗程序

第一阶段:报名与资格审查阶段(7月20日前结束)

坚持公开条件、公平竞争。通过动员、公布职位、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鼓励广大符合条件人员参加报名,引导竞岗人员正确对待竞岗,把竞岗作为学习交流、锻炼提高的机会。努力营造鼓励竞岗者、尊重竞岗者的良好氛围,让更多的干部在竞岗中得到锻炼、成长成才,接受组织挑选。

(一)动员(7月17日)

在一定范围内召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动员大会,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参加竞争上岗。

(二)公布职位和竞岗方式(7月18日)

1.制定并向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发放《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公布竞争职位、竞争条件和竞争上岗的程序、方法步骤。

2.所有职位实行不定岗竞争方式。分两次进行:第一次进行行政执法大队二个中队长、一个副中队长职位竞岗,参加竞岗中队长职位的报名人数不少于3名,参加副中队长职位竞岗的不少于2名;第二次进行局机关三个正科职竟岗,参加竞岗报名人数不少于4名。如果报名人数不够将相应减少竞岗职位。

(三)公开报名(7月19日—7月20日)

在公布实施方案之日起开始公开报名,报名步骤具体如下:

1.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反映工作业绩的相关资料,并填写《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附表二)。

2.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局组织人事科。

4.联系人:陈玉香电话:52883570。

(四)资格审查(7月23日)

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参加竞岗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岗人员名单后对外进行公示。

第二阶段: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阶段(7月29日前结束)

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通过竞岗演讲和民主测评,不断扩大选人用人民主,提高干部群众参与积极性,让群众认可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接受组织挑选。严格按照竞岗方案制定的原则和标准,确定考察对象。

(五)竞岗演讲(7月25日—26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竞岗大会上进行竞岗演讲。演讲内容主要是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德才表现、自我素质能力以及本人对履行新岗位职责的设想,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竞岗结束后,演讲成绩反馈给本人。评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竞岗演讲时间:执法大队7月25日上午进行竞岗,局机关7月26日上午进行竞岗。

(六)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7月25日—26日)

行政执法大队竞岗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执法大队在编在岗的人员。局机关竞岗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参加对象为局机关全体人员和局机关借用在编在岗的人员。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在监督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民主测评结果通知本人。监督成员为:董惠宁、陈玉香。统计人员为:魏敏、杜捷。

(七)确定考察对象(7月27日)

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对参加竞岗人员的演讲成绩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其中竞岗演讲占总评的40%,民主测评占总评的60%。领导班子参考综合评定结果,按照比正科、副科竞岗职位数分别多一人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名单和最低入围分数进行公布。

第三阶段:组织决定阶段(7月31日前结束)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综合考虑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岗演讲、考察、平时表现及拟任人选岗位相适度等情况,通过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正式任用,把德才兼备、实绩明显、群众公认、岗位相适的人才选。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察情况、班子研究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情况,对违反竞岗工作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八)组织考察(7月31日)

组成考察组,由周长巡、董惠宁、陈玉香、曹华迅同志组成,周长巡同志任组长。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参加谈话人员为考察对象所在科室的分管领导、科室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向领导班子会议汇报。

(九)研究决定(7月31日)

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听取考察组考察汇报,根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竞岗演讲、考察结果、平时表现及拟任人选岗位相适度等,集体研究并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待区委组织部批复后)

将拟任人选名单公示7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十一)正式任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

公示结束后,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办理有关任职手续。

竞争上岗方案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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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上岗的职位

竞争上岗职位1个:执法大队大队长(副科级)。

二、竞争上岗的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胜任拟任职务所必备的理论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安监局在编在岗公务员;

3、须任科(股)长2年以上(2011年元月30日以前任职);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8年元月30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1、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尚未结论的;

2、受到组织诫免或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期内的;

三、方法步骤

1、公布方案。实施方案在征求局机关干部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县委组织部同意后,予以公布,并进行广泛宣传动员;

2、公开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干部举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按报名人数与拟竞争职位不少于2:1的比例进行报名,若报名人数不足规定比例,取消竞争上岗职位;

3、资格审查。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竞争上岗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4、公布符合条件的参加竞争人员名单;

5、竞职演讲与民主测评。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召开局机关全体在编在岗人员参加的竞职演讲大会,参会人数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竞职演讲的顺序临时抽签确定,每人限时5分钟。

竞职演讲结束后,对竞争人员演讲情况进行评分;民主测评根据竞争上岗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打分,每项20分。竞职演讲、民主测评,分局班子成员与其他干部两个层次,计分权重均为6:4。在此基础上,再对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按5:5权重折算出每人的综合得分。

6、组织考察。局党组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按1:2的比例,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提请县委组织部、差额考察;

7、决定任命。局党组根据县委组织部考察反馈情况,结合岗位要求,等额提出相关职位拟任人选,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部。

四、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2014年元月30日公布竞争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到2014年元月30日17时30分止,地点设在局人秘科;

3、资格审查。2014年元月31日上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竞争人员名单;

4、竞职演讲时间。2014年元月31日19:00。

五、组织领导

此次竞争上岗在县委组织部指导下进行。局成立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党组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组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竞争上岗方案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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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激发食品药品检测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食品药品检验所1名副所长(八级职员)职位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进行补充。现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xx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促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提高市食品药品检验队伍水平。

二、竞争职位

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副所长1名。

三、报名范围及条件

1、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在编在岗人员。

2、符合《xx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所规定的任职条件。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5、专业技术人员竞聘该职位者,应符合《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事业单位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

6、现担任市药检所中层干部或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

四、程序步骤

本次竞争上岗程序为:政策宣传与动员、报名与资格审查、民主推荐与面试、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职人选、公示与任命。

(一)政策宣传与动员

组织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全体职工认真学习《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四川省人社厅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的试行意见》、《广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熟悉了解本次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动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职工参加竞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竞争上岗,采取定向报名的方式。因公出差的同志可委托他人报名。本次竞争上岗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15日,逾期未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由局人事科、纪检监察室负责,并公布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三)竞争程序

1、民主测评推荐。

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的人员,须参加民主测评推荐。民主测评推荐取前2名且票数过半者进入面试。如推荐出1名,剩余人员进行下一轮推荐,取1名票数最高且过半者进入面试。

2、面试。

参加药检所副所长职位竞争面试成绩以100分制计算。

面试以演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15分钟,面试考官由单位领导、人事部门和相关单位领导及专家等7人组成,竞职者按抽签确定的顺序参加面试后,每位考官对其进行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其余五名考官的评分累加之和除以5,就为竞职者的面试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

局党组会议根据竞争上岗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局人事科负责牵头,会同局纪检监察室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竞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个别谈话的范围主要为分管领导、考察对象所在股室人员,根据需要可延伸到相关服务对象。被考察人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和机关党组织的意见。

(六)决定任职人选

召开党组会议,根据考察结果研究决定任职人选。

(七)公示与任命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

五、纪律监督

竞争上岗方案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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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竞争上岗,选拔和任用一批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作风正、口碑好的优秀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建设精干、高效、廉洁型机关,更好地完成各项城市管理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安排相结合原则。

三、竞争上岗职位

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竞争上岗为5名正科级领导职位:机关党委副书记1名、监察室主任1名、法规科科长1名、执法督查科科长1名、公用事业科科长1名。

四、任职资格条件

参加竞争上岗者,除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应具备局机关公务员身份的人员,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任副科长职务2年以上、任正科级非领导职务1年以上、任副科级非领导职务3年以上(含营以上职务)经历的干部。

五、竞争上岗程序

竞争上岗工作要经过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竞职演讲、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步骤。

1.公告

内容包括竞争和职位说明、任职资格条件、时间安排、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

(1)公开报名。符合竞争资格条件的人员,须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填写《竞争职务意向表》,每人至少选报两个公布的竞争职务,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安排。

(2)资格审查。局竞岗办对报名人员资格及竞争岗位人数(竞争岗位报名经资格审查后不足三人的,不列为本次竞争岗位)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报竞岗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布。

3.闭卷考试

报名的人员要参加统一命题的闭卷考试。闭卷考试试卷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考试结束后,在纪检组监督下当场密封试卷并送出卷的部门阅卷。

4.竞职演讲

召开局机关干部会议,进行竞职演讲。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任职目标、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对竞争结果的态度等。演讲的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的顺序由抽签确定。

5.民主测评

局机关干部根据竞职演讲者平时的德才表现,结合竞职演讲的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的内容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6.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两种方式。参加民主推荐的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推荐职位职责要求,按不超过公布职位数进行推荐。

7.确定考察对象

(1)竞争职位成绩计算方法:笔试25%、竞岗演讲25%、民主测评20%,会议投票推荐15%和谈话推荐15%的权重合计成个人总分。

(2)考察对象的确定。原则上依据总分高低为序,但总分不得低于60分。同时考虑平时表现和岗位适应度,由党组研究确定,公布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要注重把握考察对象的突出优点和不足,对考察对象作出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

考察小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9.决定任命

结合笔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的结果以及组织考察情况,局党组通过充分酝酿、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拟任人选公示后,无不良反映或不影响任职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新任领导职务人员,试用期一年。

六、组织领导

成立市城市管理局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王旭东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纪检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竞争上岗的各项具体工作。

七、几点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进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增强参与意识。尤其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应当提高认识,消除顾虑,勇敢地站出来接受组织的挑选。在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过程中,局机关干部应本着对市局负责的态度,任人为贤,公正无私,真正将工作认真实干、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的干部推荐到中层领导岗位上来。

竞争上岗方案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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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及组织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为目标,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依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的基层领导干部,促进**国税事业的蓬勃发展。

组织原则:在市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市局全程监督,对各县(市)、区局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进行选拔任用和竞争上岗。

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的基本条件、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够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开拓进取,实绩突出。

3、坚持实事求是,理论结合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4、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团结同志,自觉贯彻执行**集中制。

5、符合公务员任职回避规定。

(二)基层税务分局长任职必须具备下列资格

(1)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证书)。

(2)年龄:男50周岁(1955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女48周岁(1957年4月30日后出生)以下。年龄以个人档案记录为准。

(3)应具备5年以上工龄(含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在正股级领导岗位上工作满3年以上。

(4)必须是近两年考核连续为优秀或近三年考核连续称职以上。

(5)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选拔任用基层税务分局长的范围和程序

(一)范围:++年通过竞争上岗任用的各县(市)、区局稽查局长,可通过选拔任用程序任命为基层税务分局长。

(二)程序

1、**测评。对拟任人员在全局范围内进行**测评,**测评不过半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县(市)、区局党组推荐。县(市)、区局党组对经过**测评人员进行研究并票决,向市局推荐符合任职条件人员。党组票决达不到三分之二,不得向市局党组推荐。

3、组织考察。市局组成考察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写出考察报告报市局党组。

4、党组研究任用。对经组织考察后的推荐人选,市局党组进行集体研究,对决定任用人员进行任前公示、办理有关任用手续。

四、基层税务分局长竞岗程序

对经组织选拔任用后的空缺基层税务分局长职位进行竞争上岗。竞争上岗程序包括:公告、报名、资格审察、政治业务考试、**测评、组织考察、任前公示、组织任命等八个环节。

(一)报名、资格审察、政治业务考试由各县(市)、区局组织实施,市局人事处和监察室组成督导组,进行全程监督。

(二)**测评和组织考察,由市局组成考察组统一进行。

(三)市局党组对拟任职人员进行研究、任命。

五、竞争上岗成绩比例及人选的确定

(一)政治业务考试。全市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政治业务考试为100分,占总分的35%。考试结束后,将考试人员的成绩分别按所报职位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根据考试成绩按空缺职位与竞职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和组织考察人员,予以公布、公示。

(二)**测评和组织考察。**测评和组织考察为100分,占总分的35%。其中**测评占总分的30%,组织考察占总分的5%。**测评不过半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对于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由市局党组派出考察组,召开机关干部大会,进行**测评与组织考察。并公示**测评与组织考察结果。(赞同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进入县(市)、区局党组票决)。**测评成绩计算公式=(赞成票÷有效票)×100×30%。考察组根据谈话和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考察,确定被考察人的组织考察得分。 (三)县(市)、区局党组推荐为100分,占总分的30%。县(市)、区局党组根据应试人员笔试、**测评及组织考察总成绩,对入围人员思想作风表现、工作实绩、工作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等情况进行综合衡量后进行票决,同等条件下,20xx年产生的后备干部和原稽查局长优先考虑。按空缺职位1:1确定拟任职人选报市局党组。

(四)市局党组研究确定任职人选,进行任命。

六、下列人员,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测评和组织考察阶段,笔试分数按参加笔试人员的平均分数计算(自愿参加考试者可参加考试)。

(一)20xx年度确定的后备干部;

(二)享受副科级待遇人员。

七、组织领导

市局党组成立竞岗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担任,其他市局领导任组员。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竞争上岗方案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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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全院经济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全会精神的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逐步培养和造就一支勇于开拓、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中层干部队伍、实现全院经济跨越式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竞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院内各项规章制度;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完成任务、有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水平。

3、有改革创新意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4、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5、本院在职在编人员(含局招聘)、身体健康、且近两年考核结果均在合格以上;

6、年龄和学历要求:(1)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学历中专(含高中)以上;(2)医政组长、副组长学历要求临床医学大专以上,且工作年满5年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某些岗位对群众基础好、业务能力强的技术骨干条件可适当放宽。岗位具体要求见附表1,如无特殊规定按本款第(1)条执行。

(二)竞聘方法

1、公布方案。公布科室设置、职能及拟聘中层干部职数、职责和权利情况(附后)等;

2、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每人只能报名竞争2个职位。审查后确定竞聘候选人;

3、综合测评。由竞聘候选人所在科室、职工大会、院部分别对其德、能、勤、绩、廉及8小时外表现进行综合测评打分,分别以30分、30分、40分加权计算总分;

4、组织考察、决定人选。根据综合测评成绩,按照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并实施考察,择优确定拟聘中层干部人员名单,公示后聘用。如某岗位无人竞聘或只有1人竞聘且综合测评得分低于70分,志愿服从调配,从综合测评得分在70分以上的其它岗位竞聘者中择优聘用或由院部指定临时召集人;

5、附加分: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优秀”者有一年“优秀”加1分;本科以上学历加2分、大专学历加1分;近三年度内获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工作者,有一项加1分。附加分各项累加最高3分。

6、综合测评计分方法:

参加测评人员对竞聘候选人的综合评价“优”、“良”、“中”、“差”分别计为4分、3分、2分、1分;竞聘候选人实得分计算方法为:有效测评人数实际综合评价分值总和有效测评人数×4分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5月10号前)分别召开现任科室负责人以上干部会议和全院职工大会,公布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实施方案,明确科室设置、职能、拟聘中层干部职数、职责、权利;组织自荐或提名推荐,确定竞聘侯选人。

2、综合测评阶段(5月11-5月20日)组织召开竞聘候选人所在科室人员会议,进行科室测评打分;召开职工大会,竞聘候选人实施竞聘演说,职工测评打分;召开院长及支部联席会,院部测评打分;综合确定拟聘中层干部名单。

3、公示聘用阶段(5月21-5月31日)征求市卫生局职能科室意见;公示拟聘中层干部名单;召开党政联席会,确定中层干部名单;召开职工大会,颁发聘书。

四、组织措施

竞争上岗方案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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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与原则

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要以邓小平理论和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为依据,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四化”方针,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激励工作人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努力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实行竞争上岗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交流回避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县委、县政府工作部门、人大、政协、纪委、法院、检察院机关和各乡(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上述部门和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职位及非领导职位,遇有下列情况,可通过公开竞争确定人选:

(一)职位出现人员空缺;

(二)机构调整、重组或现有人员超出职数限额,需要进行人员调整或分流的;

(三)按规定进行职位轮换,有必要通过竞争确定有关职位人选的;

(四)其他需要实行竞争上岗的。

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机关内部实施。对某些专业性较强,本机关无合适人选的职位,经批准可面向本系统或有关部门公开选拔。实行竞选上岗的职位、数量由本部门党组织在组织人事部门核定的职数内予以确定。

根据规定,机关党委(总支、支部)、纪委(纪检组)领导职位,不列入竞争职位范围。

三、竞争者应具备的条件和资格

(一)机关内部竞争上岗的人员,应具有国家公务员或机关工作者身份,企、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应符合调任条件;机关工作人员跨部门竞争上岗,应符合转任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竞争党内办事机构中层领导职务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

(四)具备竞争职位所需的其它任职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的人员,不得参加竞争上岗:

(一)纪检、监督和司法机关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的;

(三)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四、竞争上岗程序

(一)建立竞争上岗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一般应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二)制定方案。依据本暂行办法,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要严格依据“四定”方案内设机构设置及推行(参照)办公室批复的职位、职数和所需知识能力要求,确定竞争职位,并制定各个职位具体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实施方案须征得县委组织部同意后再予公布。

(三)组织动员。应在本单位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动员,讲清竞争上岗的意义、指导思想、纪律、注意事项,公布职位、职责、竞争者应具备的条件、资格和竞争上岗程序等。

(四)申报职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都可以自主申报、选择竞争职位。根据工作需要,并征求本人同意,组织上可以调整申报岗位志愿。

(五)资格审查,确定竞争人选。由竞争上岗领导小组(或委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公布参加竞争上岗人员名单。若某一职位的竞争人数达不到2人以上,原则上应暂缓该职位的竞争。

(六)成立评委会和监督小组。评委会成员一般应由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也可聘请上级领导或外单位专家;监督小组应由本单位纪检、监察、工会等部门人员及群众代表组成,也可以请上级部门或公证机关对本单位竞争上岗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七)笔试。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具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八)演讲、答辩。考试成绩合格者,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演讲、答辩。演讲的主要内容包括:1、竞岗的条件和理由;2、任职目标;3、完成目标的措施;4、完不成目标的自裁意见。评委根据事先拟定的答辩题目向竞争者提出问题。演讲、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评分。演讲、答辩时,应吸收机关在职人员或代表旁听。

(九)民主推荐。应在一定范围内对考试成绩合格者进行民主推荐,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推荐结果较差,经组织考察确实有问题的不能选拔使用。

笔试成绩、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推荐情况一般应予公布。

(十)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单位党组织应把笔试成绩、演讲答辩成绩和民主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多于公布的竞争职位。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认真考察。

(十一)讨论决定。单位党组织听取考察情况后集体讨论决定任职人选。讨论决定任职人选时,要充分考虑干部的个人选择,按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

(十二)备案。讨论决定任职人选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办理备案手续。

五、交流、回避

竞争上岗实行交流、回避制度。

交流的对象是:在同一职位任职满五年以上的;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丰富领导经验、提高领导水平的;因其它原因需要交流的。

回避的对象是:国家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监察、审计、人事、财务工作。

六、纪律要求

(一)不准违反本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任职条件、资格、程序和有关交流回避的规定;

(二)不准对公布的职位事先“内定”人选;

(三)不准干预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自主申报竞争职位;

(四)不准在竞争上岗过程中搞非组织活动;

(五)不准超职数配备中层干部;

(六)不准以领导小组会、行政办公会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讨论决定竞争上岗人选;

(七)不准泄露笔试、答辩题目和酝酿干部任免的情况;

(八)不准在干部考察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

(九)不准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纠正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竞争上岗方案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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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现有干部配备情况,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更好地拓展选拔任用干部的渠道,经党组研究决定,对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岗位进行公开竞争上岗。目的是通过这一方式,给干部提供展示才能和水平的平台,有利于组织和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干部。依照《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竞争上岗的干部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为贤的干部路线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来源:文秘站 )向,充分发扬民主,着眼于锻炼和培养干部,增强干部队伍活力,更好地公平、公正执法,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布方案。向机关全体干部公布《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及竞争职位的资格条件。

2.报名与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的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竞争上岗演讲大会。通过资格审查的干部进行公开演讲(演讲时间在10分钟以内),演讲顺序以姓氏笔划为序,演讲稿交人事科备案。

4.民主测评。公开演讲后,进行民主测评。

5.确定考察人选。由局纪检组监督,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报市局党组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预告。

6.组织考察。由人事和纪检监察人员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

7.进行公示。根据民主测评和考察情况,经党组研究决定,确定任用人选,提职干部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

8.总结汇报。对干部竞争上岗情况进行总结,并上报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三、竞争上岗职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竞争上岗的职位是党委办公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

参加竞争的基本条件是:

1.思想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作风正派,事业心强,廉洁守法,群众威信较高。

2.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较丰富,工作实绩突出。

3.现有局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具有履行行政工作的身体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是:

竞争党委办公室主任职务,应具有任副科级实职两年以上职务经历,或副科级非领导职务三年以上;

竞争监察室副主任、食品安全监管科副科长、行政审批办公室副主任、稽查科副科长职务,应具科员以上职务,其中任科员三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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