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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书

发布时间:2024-03-28 热度:22

贷款申请书

贷款申请书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364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分钟,共有284位用户关注,58人点赞!

黎明大学经济管理系2002级会计与审计专业学生xxx,男,身份证号:35052519841106xxxx;由于家庭经济贫困,全家上下6口人的生活来源仅靠双亲单薄的农业收入,加上爷爷病重,常年在床无法下地行走,弟弟还在读书;每年必须从家里拿出大部分的金钱来供给我和弟弟的学业。父母亲的担子一天比一天重了,身体状态也大不如从前了,如今已经无力支付得起我所在学校专业的高额学杂费;平日里虽然全家省吃俭用;假日里我出去打工;但所得离我学费还相差一大截。为了继续求学,顺利完成学业。我不得不向贵行提出申请,希望可以获得适当的帮助!本人愿意遵守与贵行所签定贷款合同所有条款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认真履行相应义务,按时交利息和到期还本付息;在学校遵守学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主动配合领导工作;争取把每分钱用在该用的地方上。恳请领导给予批准支持,不胜感激。

此致

敬礼!

贷款申请书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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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称

2、申请原因

3、申请款额

4、借款后保证履行的义务

5、落款

贫困证明格式

xx-xx(学校):

贵校学生xx-x其家长属本地居民,家庭基本情况如下:一、家庭人口x人,家庭成员组成:

一、家庭年收入约000元

二、主要收入来源:xx-xxx-xxx-xxx(填写)

三、目前家庭主要困难:

(比如家庭成员是否有重病医疗开支是否较大,是否有残疾,收入来源是否单一,劳动力是否较少)

确属贫困家庭。特此证明。

村委会(街道居委会)乡、镇(含)或县区政府民政部门

或家庭联系人所在街道以上民政部门

单位盖章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盖章单位联系电话:000

申请书范文: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

我是江西科技师范学院中文系03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九江市的一个偏僻农村。现家有6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和我。爷爷、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县城读高中,爸爸妈妈在家务农,且妈妈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农作物。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所欠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贵社提出助学贷款。我借款的额度是6000元,计划毕业后4年内还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贷款,并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后,我保证履行还贷义务,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同时,继续努力学习,争取以优良的成绩来回报省农村信用社对我的关心和扶持。望省农村信用社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贫困证明范文:

兹有我乡(镇)(居委会等)×××(父母亲姓名)之子(女)×××(学生姓名),于××年××月考入贵校学习.由于×××原因(每个家庭的具体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希望学校,银行能为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贷款申请书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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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

月考进嘉应学院

专业就读,是

科学生,身份证号码为

,毕业时间为

月.因为家庭经济困难,难于支付本人在校期间的学费,为了能顺利完成学业,特向贵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200 至200 学年的学费人民币

元整(

元),以上合计人民币

元整(

元).贷款期限从200 年 月至200 年 月,最迟不超过毕业后第六年.

我承诺: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后,努力学习,积极上进,较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并信守诺言,在 年 月 日前还清贷款;毕业后及时将工作单位或详细的联系方式告知贵行,做一名守信用的当代大学生.

我家的详细联系地址是

邮政编码是:

联系电话是:

申请人:

贷款申请书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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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贫困贷款申请书范文一工行**支行:

我是**科技师范学院中文系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九江市的一个偏僻农村。现家有6人,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妹妹和我。爷爷、奶奶年老在家,妹妹在县城读高中,爸爸妈妈在家务农,且妈妈体弱多病,全家的开支主要靠农作物。由于家乡田少人多,加上去年又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收入不足400元。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己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所欠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贵社提出助学贷款。我借款的额度是6000元,计划毕业后4年内还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贷款,并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后,我保证履行还贷义务,按时归还贷款本息。同时,继续努力学习,争取以优良的成绩来回报省农村信用社对我的关心和扶持。望省农村信用社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5月10日

大学生贫困贷款申请书范文二九江市农村信用社:

我是东华理工学院文法艺术学院05级的贫困学生,来自上饶市农村贫困家庭。现家庭有人口5人,爷爷年老多病,爸爸妈妈在家务农,哥哥在上饶师范学院就读。家庭收入主要靠农作物的收成。加上今年遭遇洪水,农作物欠收,全家人均年收入不足300元,难以支付哥哥和我上大学的学杂费。为完成学业,我向贵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学费,住宿费5600元,申请总金额为22400元(四年的费用)计划毕业后6年内还清。我父母也同意并承担保证责任。我保证诚实守信,按合同约定还本付息,并感谢贵社的支持,望批准为盼。

大学生贫困贷款申请书范文三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

我是我是安全工程0301班的黄万飞,我的家在内蒙古,地处偏远交通不便,又地出草原边界丘陵地区,耕地较少畜牧业也不发达,加之自从上大学以来来华北地区连年干旱少雨农牧业都受到了致命的打击,家庭生活已经十分贫困,本来我们这个部级贫困县的人均收入在200元以下,2019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这里上学,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父母含辛茹苦拼命劳作可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知道我欠他们多少,我只知道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大学的最后一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所以在此申请助学贷款.

本人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已经通过英语国家四级.在工作方面担任班干部一直是尽职尽责,参加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是接受过深刻的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熏陶.能够获得贷款缴上学费落下我心口的大石我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为学院争光.通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的方法来为将来打好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作好储备.

在离校后我一定按协议规定按时归还贷款,决不会发生拖欠现象,以为我知道还有很多很多向我现在一样的大学生等着这笔钱去交学费,也有更多的父母为儿女的学费而辛苦工作着,甚至有的以卖 血来凑够这笔钱.想一想手中浸着鲜血的贷款,想想一个人承诺和信用的价值,任何人没有理由不把这比贷款的归还作为重中之重看待,请领导和银行相信我的人格,相信我的还款能力和信心.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5月10日

大学生贫困贷款申请书范文四尊敬的中国银行沈阳分行领导:

您好,我是沈阳xxx学院,xxx班的一名学生,汉(民族)、共青团员 (政治面貌)、河北xxx(籍贯)。

我家有五口人,具体情况如下:父母农民,在外务工;弟弟上高中;家中还有一位83岁的祖母,患有骨质增生症,生活勉强能够自理。父母两人的月均九百元的收入是我们家的唯一经济来源,维持我们兄弟的读书费用,且他们也都渐渐衰老,各种病症接踵而至。我本人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实在难以支付高额学费,维持正常学业,只好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对国家助学贷款的了解: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助学到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则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一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情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择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 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利息,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人保证在校期间一定刻苦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知识,时刻想到助学贷款的鞭策,争取以优异的成绩毕业,取得一份满意的工作,并保证一定按时偿还助学贷款的本息。不延迟还款时间,不违约。如若不按还款自愿承担相关责任!保证不逃脱贷款。

此致

敬礼!

贷款申请书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85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277位用户关注,35人点赞!

1

尊敬的院领导和各位老师:

我是管理工程系酒店(2)班的李xx,家在四川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且生活在上坡丘陵地区,耕地较少畜牧业也不发达,家庭生活已经十分贫困,20xx年开学时候攥着众多亲友帮忙凑齐的学费,才有机会来那里上学,天有不测风云,谁知母亲又身缠急病,家庭又一次陷入了生活的绝境,年迈的父亲在接下来的两年,为了我的学费含辛茹苦拼命劳作但是仍然杯水车薪,只好再次四处求借,如今不富裕的亲朋好友都已经竭尽全力了。每当开学之初看见父母为我的学费发愁而唉声叹气,偷偷落泪时候,每当看见父亲越来越佝偻的背影的时候我多想能够自食其力,能够让父母再为我的学费担心,减轻他们的负担.我不明白我欠他们多少,我只明白用我的努力来打造他们后半生的幸福安乐是最好的回报.在大学的后两年中我不想失去学习的机会,更不想因为学费无法交齐而半途而废,所以在此申请助学贷款。

本人在校期间品行良好,成绩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做事遵守承诺,已经透过英语国家四级.在工作方面担任我系干事一向是尽职尽责,参加过入党用心分子培训是理解过深刻的马列主义邓小平理论的熏陶.能够获得贷款缴上学费落下我心口的大石我讲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投入更多精力,来努力完成学业,争取优秀毕业.为班级为学院争光.透过自我的不断努力和不断汲取知识的方法来为将来打好坚实基础,为今后的工作作好储备.

在离校后我必须按协议规定按时归还贷款,决不会发生拖欠现象,以为我明白还有很多很多向我此刻一样的大学生等着这笔钱去交学费,也有更多的父母为儿女的学费而辛苦工作着,甚至有的以卖血来凑够这笔钱.想一想手中浸着鲜血的贷款,想想一个人承诺和信用的价值,任何人没有理由不把这比贷款的归还作为重中之重看待,请领导和银行相信我的人格,相信我的还款潜力和信心.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2

尊敬的银行和学校领导:

我是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xx级硕士xx班的学生xxx,家住湖南省xxx,地处偏远的西部山区,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xx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最后能够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3100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但是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仍然还欠600元学费没有交清,是伟大的母校以她宽容的胸膛接纳了我这个寒门学子。之后三年中,我获得学校一次性减免学费2400元、湖南省政府奖学金xx元及减免学费1550元、校奖学金500元、考研奖金1000元以及每年500元师范专业奖学金,并且透过自我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圆满完成了大学本科阶段的学习,还考上了久负盛名的华南理工大学的硕士研究生。

但是如今,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应对每年8000元的学费以及广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忙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科研工作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取了读研这条路,因为我明白,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能够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用心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多次获得各类奖项,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担任过学生会主席等职务,对社会工作尽职尽责,并于xx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我期望在华南理工大学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创造佳绩,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和科研工作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我的才智和力量。

离校后我必须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明白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3

尊敬的银行和学校领导:

我叫王xx,性别:男,汉族,我是xxx学院电子工程系机电一体化专业08级机电班的学生,学生证号:20xx29017,身份证号:4127234。与20xx年入学,学制三年,将于20xx年六月毕业。家住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练集镇大李村八组,地处偏僻的农村,当地交通不便,经济极不发达。

我出生在一个贫穷而又落后的小村。我是一名喜爱读书、热爱群众并且性格温和的男孩。家中有四口人,父母文化浅薄,在家务农,由于多年的劳累,父母两人身体状况较差,农业收入低微,所以全年收入十分微薄,父亲常年吃药住院不能劳动,家庭的沉重负担一下子落在了母亲肩上,我还有一个哥哥三年前大学刚毕业,由于经验不足,刚入社会就被骗了十几万元,至今还未还完。家中一年省吃俭用的钱大多都供给了我读书和父亲看病。从很小的时候起,父母就教育我: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将来能够对国家和社会贡献出自我的一份力量,所以需要的不仅仅是丰富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具备良好的社会职责感和个人道德修养。

20xx年8月,当我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时,真是喜忧参半:喜的是,最后能够进入梦寐以求的大学学习;忧的是,每年7000多元的学费从何而来?父母拿着我的录取通知书四处奔走,东借西凑,最后在9月份我到大学报到时,父母把7000多元学费凑起后交给了我。我拿着这7000多元的学费欣喜若狂的来到了母校。之后两年中,我获得学校的国家助学金20xx元,并且透过自我平时做社会工作获取报酬,我不但在努力完成大学专科阶段的学习,还报考了河南科技大学的自考本科。

但是如今,对于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即要供一个大学生的学习费用和生活费用,还要长期照顾一个病人,真是难上加难。为此家中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家中实在是再拿不出足够的钱来供我上大学,但是我又不想因为贫困而丧失上大学的机会,我明白这个社会如果没有知识没有文化是无法生存下去的。这种深深扎根在心中的观念使我力争成为一名全面发展的学生。父母不再年轻,体弱多病,家境亦无好转,应对每年7000多元的学费以及郑州高昂的生活开支,亲朋好友的帮忙简直是杯水车薪!而我除了要完成学业和自考之外,还兼任了社会工作,业余打工的所得很是有限。但是,我依然坚定地选取了这条路,我明白,在求学成才面前,任何经济上的困难都是暂时的、都是能够战胜的。我不畏惧困难,更不讳言贫穷,所以我郑重地向学校、向一贯以来支持寒门学子成长成才的中国银行提出助学贷款申请。

大学是一个简单快乐的园地,学习简单了许多,生活也丰富了许多。应对丰富的活动,多彩的生活,复杂的人际关系,我觉得无论是在娱乐还是学习最重要是要持续一颗明朗干净的心。只有自主自立的学习,才能取得好成绩。大学的学习应更具有目标性,在学校无论是教学还是自学所得到的知识都要为今后的工作或再深造打好坚实的基础,给自我的定好明确的目标是相当重要的,要明确自我的人生的活动的重点是什么?我十分珍惜这次学习机会,只有努力学习才对得起所有关心和帮忙我的人.父母俩身上的那种勤劳、善良、诚实、朴素的优良作风深深地影响着我,我相信只有透过努力才有成功的期望,所以不管在学习上还是生活中我都严格要求自我。应对我国目前严峻的就业形势,我深深体会到:只有知识才能改变命运,只有努力才能拥有完美的未来,用知识来武装自我,让自我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多看书,能够从书里得到无穷的乐趣.所以我必须要完成我的学业。故向学校证实我的家庭状况,定于特困生类型,以便我能在校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帮忙我顺利完成学业。

我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用心上进,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品学兼优,获得过先进个人奖,诚实守信,没有任何不良行为;并于20xx年加入了光荣的中国共产党青年团。我期望在郑州科技学院这个人才荟萃的大熔炉里,能够继续深造,完成学业。获得助学贷款会使我在今后的学习中投入更多的精力,早出成绩、早日成才,早日为国家和社会贡献自我的才智和力量。

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必须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忙高校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及生活费的银行贷款。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助学到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职责。学校学生资助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银行负则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分期发放的方式。一学年内的生活费贷款,银行(或学校)按10个月逐月发放给学生。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学生根据个人毕业后的就业和收入状况,在毕业后的1-2年内选取开始偿还本金的时间,六年内还清贷款本息。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利息,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职责。

我进大学时的学费大部分是靠亲戚朋友借来的,今年要把学费交齐就更加困难了。为了不因经济困难而影响自我的学业,能及时、足额地把学费交清,于是,我特向学校和银行提出助学贷款。我借款的额度是6000元,计划毕业后1年内还清本息。我父母也同意我贷款,并同意承担连带保证职责。贷款后,我保证履行还贷义务,按时归还贷款本息。离校后我必须按照协议规定按时偿还贷款,决不拖欠,因为我明白还有很多和我处境差不多的学子等着这笔贷款去交学费!请银行和学校领导相信我,我以我的人格作为担保!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此致

敬礼

贷款申请书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72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5分钟,共有148位用户关注,57人点赞!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积极推进全民创业,逐步建立起具有*特色的大学毕业生创业支持体系,解决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存在的门槛较高、培训不足、资金获取渠道有限、信息交流不畅等问题,有效促进我市全民创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的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市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以下简称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由市创业办牵头,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市商业银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创业贷款工作;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制定创业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对创业贷款工作进行指导、考核、监督;向市政府提交创业贷款工作报告;审议调整创业贷款基金规模等有关工作。

三、各部门职责

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认真做好大学生创业贷款相关工作。

(一)市创业办负责协调大学生创业贷款日常工作,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管理办法,认定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基地资格,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二)市金融办负责牵头制定创业贷款有关政策。

(三)市财政局负责创业贷款基金的筹集管理,监督大学生创业贷款基金使用情况。

(四)市劳动保障局、市人事局等部门负责大学生自主创业培训工作。

(五)市科技局负责制定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评审办法,负责组织创业项目评审。

(六)市商业银行负责创业贷款的发放和回收,并对创业贷款进行贷后管理和履职催收。

创业贷款工作协调办公室各组成部门要切实重视大学生自主创业贷款工作,加强协作沟通,根据各自职责,制定简便易行的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并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四、贷款性质

创业贷款是市政府为促进全民创业,将信贷体系引入自主创业服务体系,与市商业银行共同开发的,由*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市商业银行自主发放的贷款。

五、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为在2008年1月1日后创办的,注册地和纳税关系在*市辖区,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或从事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开发等的小型法人企业。

(二)贷款对象具有创业计划书,且贷款项目具有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具有*市户籍,近年来取得毕业证书的大学毕业生(含研究生)及国外留学归国人员。

(四)贷款企业法定代表人具有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五)贷款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六、贷款用途、期限、利率、还款方式和额度

(一)贷款用途:

创业贷款主要用于企业的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企业流动资金等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二)贷款期限:

创业贷款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贷款到期前由借款人提出申请,经市商业银行审核同意后可办理展期。

(三)贷款利率:

创业贷款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

(四)还款付息:

创业贷款原则上实行到期一次还本、按季或按月结息。

(五)贷款额度:

创业贷款额度根据创业项目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七、贷款申请程序

(一)贷款申请人取得市创业办认定的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后,持创业计划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向市科技局提出项目技术性、可行性评审申请。

(二)贷款申请人持市科技局项目评审意见到*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并办理担保手续。

(三)贷款申请人持*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贷款担保意见书到市商业银行经办支行申请贷款。

(四)市商业银行按照贷款发放程序独立审核并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在审核的各个环节,凡是提出否定性意见的,应向市创业办和申请人本人出具书面意见。

八、贷款管理

创业贷款的日常监督管理和稽核工作由市商业银行和*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责,两部门要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加强对贷款的跟踪检查,制定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贷款风险。

九、对各方要求

(一)市科技局和*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分别在30个和15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评审、审查,并出具评审、审查意见。

(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到期不能按时偿还贷款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市商业银行和*市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应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及跟踪检查。

(四)对不按规定办理或因渎职造成损失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贷款申请书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298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249位用户关注,28人点赞!

案。

一、开展创建信用社区的意义和方法

1、再就业小额贷款工作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在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提供的一种信贷支持,是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就业、促进稳定就业的有力措施。是从根本上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的重要举措。由于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人员很多,但受到资金的制约,难以启动经营项目。为解决他们的信用担保问题,通过开展创建信用社区,方便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以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创业式就业。

2、创建信用社区主要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银发[2004]51号)文件精神,针对当前部分下岗失业人员难以找到反担保人、申请不到小额担保贷款的实际情况,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为基础,由承办小额贷款的银行与社区合作,建立社区信用担保机制,为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提供方便。

3、在信用社区内自主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由申请贷款人提供申请、社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进行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担保中心和小额贷款承办银行进行复查和审核合格后,由担保中心承诺担保,银行发放贷款,本人不需要提供反担保手续。小额贷款扶持项目属投资少、见效快、风险小,具有较好收益和还贷能力。

4、创建信用社区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今年9月份我市计划选包河区常青街道金寨南路社居委、蜀山区西园街道竹荫里社居委、庐阳区益民街道回龙桥社居委、瑶海区东七街道站塘社居委四个社居委作为创建信用社区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创建信用社区的办法,以便下一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

二、创建信用社区工作管理职责

(一)、劳动保障事务所

1、劳动保障事务所负贵受理小额贷款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证明资料进行审查,并对其经营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和贷款资格初步审核,报区担保中心。

2、详细了解在试点信用社区内经营的贷款户个人家庭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诚信情况,定期走访、跟踪了解其经营状况,并将情况及时反馈至担保中心和合作银行。

3、在申请人小额贷款申请批准后,指导借款人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

(二)担保中心

1、核定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格及贷款申请是否符合条件,并向银行推荐贷款和承诺担保。

2、会同合作银行对申请人进行贷前调查和贷款扶持项目运作情况的跟踪调查,密切了解掌握动态变化。如经营项目有风险的,及时会同银行采取措施,确保贷款的安全归还。

3、负责对信用社区内微利项目小额贷款财政贴息的申请审核。

4、与财政、银行等有关部门对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呆帐损失进行审核核定。

(三)、承办银行

1、按照小额贷款管理办法对贷款申请认真予以审查,符合贷款条件、经营项目可行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将贷款发放到申请人手中。

2、会同担保中心对小额贷款申请人进行贷前贷后调查,建立已获得贷款的创业人员个人资信档案,定期进行资信调查。

3、按季提出小额贷款财政贴息中请。

4、对出现的呆坏帐损失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四)、工商、税务部门

1、加强对信用社区内小额贷款户的登记管理工作。在信用社区内经营的小额贷款户应专门登记,在贷款归还前,小额贷款户不得迁出信用社区经营,如确需迁出的,需提供担保中心意见,同时贷款户应重新办理反担保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好免费登记、工商税收优惠等相关再就业优惠政策。

三、在试点社区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应具备的条件和申办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已领取了《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

2、其经营场地必须在该社区内,并已在管辖该区域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税务机构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或在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了非正规就业劳动就业组织手续

3、申请人信誉良好。不欠银行到期贷款和拖欠各项税费,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申请人家庭财产(不动产)在10万元以上,且无债务;

5、申请人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生产经营自有资金达到50%以上;

6、申请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完全还贷能力。

7、申请人参加创业培训班学习,获得培训合格证的,优先申请贷款。

(二)、申办程序

1、本人向试点社区所在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再就业优惠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非正规劳动就组织证书、经营场地证明或租用场地合同,以及社区居委会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劳动保障事务所在经实地调查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报区担保中心,担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向合作银行推荐贷款并承诺担保。

3、申请人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签署创建信用社区承诺书,领取贷款。

四、小额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出现的逾期贷款,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要督促借款人限期归还。担保中心与合作银行对逾期贷款人员建立小额贷款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对于恶意不归还贷款、影响创建信用社区的小额贷款借款人,如在限定的时间内尚不归还贷款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承贷银行和担保中心共同运用法律手段,对借款人逾期不归还贷款提出诉讼申请。

2、在对不归还贷款的借款人确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待遇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征询担保中心意见,了解其是否已按期归还贷款。

3、小额贷款不良记录(合作银行与劳动保障部门要进行双重记录。劳动保障部门可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手册》和《再就业优惠证》上记录,并在有关个人基本情况表中自动生成,建立查询系统),也可作为借款人能否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免费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及其它劳动保障服务的依据,工商、税务部门也可作为提供有关服务的依据。

4、银行及时记录逾期不归还贷款人员不良信用记录,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五、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先进信用社区

贷款申请书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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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高校在校大学生及大学生创业团队。

2.年龄35周岁以下首次创业的高校毕业生。

3.上述对象自办实体,工商注册地在区,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单位基本信息采集的手续。

4.创办实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区产业发展导向,创业项目(提供完整的《创业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经区创业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对于创办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技术先进企业、文化创意企业的,可优先考虑。

二、创业扶持政策

1.创业融资办法。放宽《市区市民创业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经营性贷款试行办法》规定中的户籍条件,对于初次创办实体,正常经营满6个月,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可申请初次创业贷款。对于持续经营3年以上,规范用工在5人(含)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可申请创业发展贷款。(具体详见金府办〔〕97号文件)

2.创业贷款奖息。对于享受初次创业贷款并按期足额还清贷款的,在规定的额度内,给予第一年全额利息奖励,第二年50%利息奖励。对于享受创业发展贷款并按期足额还清贷款的,在按定的额度内,给予50%利息奖励。(具体详见金府办〔〕97号文件)

3.创业用工补贴。放宽《区创业实体聘用本区失业人员补贴办法(试行)》规定中的创业人员户籍条件,对于聘用本区户籍的失业人员(不包括直系亲属),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给予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的用工补贴。补贴年限不超过3年。(具体详见文件)

4.创业房租补贴。扶持对象经批准入驻我区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的,与本市户籍创业人员同等享受该创业孵化基地的房租补贴政策和提供的各项创业服务。

三、申报和审定流程

1.申请人持高校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创业计划书》或《商业计划书》至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相关扶持政策申报表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资料。

2.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将初审通过的创业项目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定期报区创业领导小组进行项目评审,并根据需要通知申请人进行现场问答评审。

3.区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及时将评审结果告知申请人,并对创业项目评审通过的申请人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

四、资金列支渠道

上述扶持政策所需资金,在年度创业工作专项资金中安排。各项创业补贴的发放及资金管理工作接受区相关部门的监督。

贷款申请书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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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自主、合伙经营及创办小微企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可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三、申报地点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可向创业地所在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窗口申请。对于一地多照的经营户和一照多址经营户,具有法人资格、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依法纳税的,在纳税所在地社区申请。因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而撤销社区服务站的,直接向创业地所在的街道(乡镇)公共管理服务机构申报。

四、办理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武汉市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一、申请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依法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者组织起来就业的城乡劳动者(含非本市户籍的外地来汉创业人员),均可申请合伙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为2年,贷款利率最高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和逾期不贴息)。

二、申报材料

1、《武汉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在创业地社区领取或在我局门户网站下载);

2、合伙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合伙人《就业创业证》(或《就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合伙协议(章程)原件和复印件;

6、创业项目计划书或资金使用及还款计划。

三、申报地点

向企业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四、办理依据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武汉营管部关于印发武汉市创业担保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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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申请书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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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解决我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过程中小额担保贷款问题,根据政发[]60号、财社规[]19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额贷款担保,是指由县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担保服务中心),根据合同约定,以保证的方式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保证贷款银行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原则,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贷款担保资金来源与规模

第四条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以下简称担保基金)由县财政局筹集和管理,专项用于促进县城乡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第五条担保基金的筹集额度按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实际需求相适应的规模安排,并按照担保基金3-5倍的规模发放贷款。

第三章贷款担保管理机构

第六条设立担保基金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监管会);监管会下设担保服务中心。

第七条监管会由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县支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县妇女联合会、金融经办机构和担保服务中心组成,每半年召开一次监管会会议,或经监管会成员提议召开临时监管会会议。主要职责为:

(一)审议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

(二)审议、批准弥补代偿损失方案;

(三)审议、核销坏帐;

(四)经批准调整担保基金规模。

第八条担保服务中心为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经监管会审议的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管会决议;

(二)对监管会负责,于每年一季度报告上年度工作情况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担保基金日常管理;

(四)向监管会提交核销坏帐、弥补代偿损失的方案;

(五)提交担保基金调整规模的方案;

(六)监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贷款担保对象和条件

第九条担保基金具体提供担保的对象和条件为:

(一)具有本县城乡居民户口,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诚实守信,本地创业人员经工商管理部门批准领取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乡劳动者;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其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得低于企业人员总数的30%;

(三)对符合上述条件,新办个体经营、劳动密集小企业的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的小额贷款项目,国家限制行业除外,现有微利项目,原则上予以优先重点扶持;

(四)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申请担保贷款时,必须合法经营,资信程度良好,有偿还能力且必须在贷款发放银行开立帐户。

第五章贷款担保额度、期限与用途

第十条贷款担保额度:

(一)对单个自然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贷款金额不超过10万元。

(二)对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总额不超过5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

(三)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一条贷款担保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二年。借款人提出展期的,在确定借款人展期期限内能够及时履行债务的前提下,担保服务中心同意继续提供担保的,金融经办机构展期一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还款方式按金融经办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借款人应将贷款用作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创办小企业的流动资金。

第六章贷款担保程序

第十四条需要提供小额贷款担保的城乡劳动者,按照自愿申请、社区受理评审后择优推荐、经劳动就业管理局审核、担保服务中心复核并出具承诺担保书、金融经办机构核贷的程序,办理贷款手续。上述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自办事程序。

(一)自愿申请

1、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需向本人经营所在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妇女创业申请推荐表);

(2)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4)个体经营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5)申请人创业(贷款)项目可行性报告;

(6)未经社区推荐的需提供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7)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2、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办小企业需向注册登记地社区提交下列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

(1)小额贷款担保申请书;

(2)合伙人或股东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5)注册验资报告及复印件;

(6)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章程及合伙协议书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9)企业决定申请融资担保的股东会议决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

(10)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就业人员总数30%的相关证明文件;

(11)当年(或近二年季、月)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1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13)拟提供的其他有效担保措施;

(14)需要的其他资料。

(二)受理推荐

申请人须在上述资料齐备后向经营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社区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其真实有效,项目可行,具备自有资金、还款来源和符合其他借款条件后及时推荐。

(三)条件审核

县劳动就业局审核申请人填报的《县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将资料报担保服务中心。对不符合借款担保条件的,在回复申请人时应说明理由。上述工作应于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担保审核

担保服务中心核对《申请表》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借款担保额度、期限和其他担保措施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及时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担保通知书》。对未通过审核的,回复申请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建议。

(五)贷款审查

申请人持报审资料和《同意担保通知书》,向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申请贷款。金融经办机构核对《申请表》、《审批表》、《同意担保通知书》及报审资料,审核确认贷款额度、期限、用途、还款能力等是否符合规定、合法可行。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要尽快办理贷款手续。对未通过贷款审查的,应向申请人说明提出改进建议。

(六)发放贷款

金融经办机构对通过贷款审查的贷款在3个工作日内保证贷款资金发放到位。

第七章贷款利率和贴息

第十五条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对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限制行业除外),按政发[]60号文件据实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50%贴息。

第八章贷款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六条借款人(被保证人)应严格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要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被保证人)情况发生变化(如:企业发生分立、合并、财产及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自然人户籍、住址、联系电话、婚姻状况变更及财务状况变化等)时,应提前或于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通知社区、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并主动配合有关单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应制定规范、有效的担保评审和贷款监控管理措施及办法,应有专人专项负责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履行担保管理责任。及时掌握贷款担保整体状况,如发现资金损失或担保风险加大,应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并通报县金融经办机构及社区,共同控制风险。

第十八条金融经办机构要简化手续,为借款人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加强借款人在本机构结算帐户的管理,对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有可能或已经恶意损失贷款的,应停止支付尚未使用的贷款,并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时通知社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担保服务中心,最大限度使贷款免受或减少损失。

第十九条社区选用专门人员负责为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办理有关担保手续,积极协助担保服务中心和金融经办机构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要协助金融经办机构对借款人(被保证人)进行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担保服务中心、金融经办机构,督促借款人(被保证人)按约履行义务。

第二十条担保服务中心、劳动就业管理局、金融经办机构和社区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第九章代偿与追偿

第二十一条金融经办机构对已到还款期限未及时归还的,或经宣布贷款提前到期的贷款项目,应及时向借款人发出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并告知担保服务中心,履行追索责任。追索期为自贷款期限届满或银行宣布贷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个月止。

第二十二条追索期结束后,经追索借款人仍未偿付贷款本息的,金融经办机构依照《保证合同》规定出具《代偿通知书》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要求先行代为清偿债务。

第二十三条担保服务中心收到金融经办机构《代偿通知书》后,根据本办法规定对贷款发放、监督管理和债务追索等程序进行合规认定。对符合先行代偿债务的项目,由担保服务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经办机构出具《同意代偿通知书》,办理代偿资金拨付手续。

第二十四条担保代偿资金从担保基金本金中垫支,代偿范围限于尚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发生下列情况,担保服务中心有权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一)金融经办机构未及时向借款人送达逾期贷款本息催收通知书,并向担保服务中心提交《代偿通知书》;

(二)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履行追索义务;

(三)金融经办机构确认借款人已发生危及贷款安全的重大事项未及时采取措施并告知社区和担保服务中心,造成贷款损失;

(四)金融经办机构未按本办法规定程序发放、收回贷款,造成贷款损失。

第二十五条担保服务中心对贷款项目代偿后,应会同社区和劳动就业管理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债务追偿工作,金融经办机构应给予积极协助。对借款人恶意逃避担保债务的,担保服务中心可向人民法院提讼。追偿收回的资金支付应缴贷款利息后,属于冲减担保基金部分的调增担保基金本金;属于财政补偿资金部分的,作为以后年度县财政局补偿担保代偿损失的资金来源,单独记账管理。

第十章担保基金的管理

第二十六条担保基金专户储存于财政局指定的金融经办机构,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项用于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存款利息经县财政局批准,可用于担保服务中心开展小额贷款担保业务的业务经费支出,利息余额转入本金。

第二十七条担保服务中心在监管会领导下负责担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和小额担保贷款担保业务。应建立规范、高效的担保项目评审体系,科学、合理的指标考核评价体系和快捷、便利的担保运行体系。建立严格、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和个人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对被保证人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第二十八条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奖励机制。按当年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总额的1%给予奖励性补助,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0.5%,所需资金全部从贴息资金中安排,用于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突出的金融经办机构、担保机构和信用社区等单位的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十九条担保服务中心要认真做好担保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分析工作,并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年度终了,担保服务中心向监管会报告担保基金财务情况,并提出代偿损失处置方案,由监管会批准执行。

第三十条监管会根据有关规定和贷款担保情况,确定当年担保基金年度代偿率最高限额。对限额以内的担保代偿损失,由担保服务中心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向财政局提出补偿担保损失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证明担保代偿损失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代偿通知书,代偿资金凭据、追偿债权资金情况等;

(二)监管会批准的代偿损失方案及上半年工作报告等有关文件。

县财政对上述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应补偿的担保代偿损失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三十一条下列情况不属于财政补偿担保损失范围:

(一)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违反本办法规定范围、程序等越权审批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或提供担保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二)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相应担保有效措施造成的担保代偿损失;

(三)金融经办机构及担保服务中心未采取债务追偿措施造成债权无法收回的担保代偿损失。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小额担保贷款不良率达到15%时,担保服务中心应向其提出了预警通知并采取防范风险措施;不良率达到20%时,金融经办机构应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担保服务中心不再办理新的担保业务。担保服务中心与相关经办机构采取进一步防范风险控制措施并报监管会批准后,方可恢复贷款担保业务。

第三十三条代偿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担保服务中心提出确认坏账申请,报监管会审核同意后核销:

(一)被保证人破产或死亡,其破产财产处置收入或遗产处置收入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二)经申请强制执行法律程序后仍无法收回;

(三)因被保证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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