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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巩固发展“两基”成果,确保“两基”工作各项指标高于国检标准,巩固教育强县区水平,继续处于全区领先水平。
(二)努力提高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管理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继续扩大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规模,确保我市初中阶段在校生年巩固率城市区在98%以上;县(市)区在97%以上;实现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95%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5%以上的“普高”基本目标。
(三)努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职教专业,发展并强化职教骨干特色专业,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紧密联系,使学生能达到实习顶岗要求,提高学生实践操作能力,提高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比率。
(四)加强高中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普通高中专任教师能满足教育教学需求。职业高中教师学历达标,专业教师、“双师型”教师比率达到自治区规定标准。
(五)扎实推进普通高中标准化工程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快高中阶段学校信息化建设步伐,努力使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技术装备水平达到或略高于国家规定标准。
(六)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使高中阶段教育教学质量得到进一步全面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普高”领导小组,由市长王儒贵担任组长,副市长马迎秋、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琦、市教育局局长张晓沛、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刘峰任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室、财政局、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税局等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由张晓沛同志兼任主任,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刘峰、教育局马小林、财政局杨杰、公安局李俊章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培训摸底阶段(2009年9月)
对各级建档人员进行“普高”相关指标通识培训。*市和各县(市)区分别进行建档和相关责任人员培训,深入了解“普高”各项指标要求,统一和规范建档工作。
各县(市)区对“普高”工作进行摸底,为政府决策和全面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0月)
(一)完善工作机构、制度。成立*市“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成立“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工作。
(二)召开动员会议。市政府召开全市“普高”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普高”工作,并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普高”责任书,进一步强化和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及主要领导对“普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责任。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召开“普高”工作动员会议,以此统一行动,迅速、全面开展工作。
(三)加强宣传工作。各新闻单位和媒体要在“普高”工作过程中大力宣传“普高”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普高”工作取得的成效,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第三阶段:工作及检查整改阶段(三区2009年10月—12月;两县一市2009年10月—2010年6月)
(一)各县(市)区要抓紧时间开展“两基”工作自查,认真检查本县(市)区“义教”普及程度核心指标是否出现下滑,“义教”建档工作是否完备。学校办学条件装备是否达标。“义教”经费在投入、使用和管理方面是否存在问题。如在以上方面确有问题存在,各县(市)区要加以整改,使各项指标不低于教育强县区标准。
各县(市)区要认真对照自治区“普高”标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抓紧时间,积极、严肃、认真地在本辖区开展高中阶段适龄人口调查摸底工作,建好适龄人口户口母册,协调并做好县(市)区之间相互取证工作,真正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努力为“普高”各类档案建立打好基础。在教育经费方面,要依法确保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健全“普高”教育经费使用的监管机制、健全高中阶段学生助学机制。对办学条件及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要切实采取积极措施妥善加以解决。各县(市)区工作情况和检查整改结果要在11月中旬汇总上报*市“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归纳各地情况向市政府作专题汇报。
(二)加强过程性督查和跟踪督办。在各县(市)区开展工作期间,市政府将组织市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各县(市)区“普高”工作进行多轮次过程性督查,及时总结宣传“普高”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县(市)区和部门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组织教育、财政、审计、教育督导部门联合对各县(市)区教育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11月)
第四阶段:迎检阶段(三区2009年12月、两县一市2010年6月)
(一)三区要在规定时限实现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验收标准。两县一市加强“两基”及“普高”指标巩固提高,确保各项指标的稳定。
(二)汇总相关资料。*市“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市“普高”相关资料、数据,准备*市及各县(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情况的基本数据及简介材料,完成*市“普高”工作汇报材料。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普高”工作汇报材料、专题片制作、“普高”展板以及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制作等资料收集工作(三区2009年11月底、两县一市2010年4月底)。财政、人事、公安、税务等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材料要附在市、县(市)区“普高”汇报材料后。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部门以及校际之间要切实加强联系和合作,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
(二)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单位加以彻底整改,确保如期实现“普高”目标。
(三)坚持实事求是作风,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高”各种表、卡、册、薄真实有效、各类取证真实完整,经得起任何严格检验。
(四)建立“普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由于领导不力、工作不力给全市“普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直接追究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责任分工
(一)“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全市“普高”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有关材料的审核,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承担*市“普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收集、汇总“普高”工作的各项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
督促各县(市)区严格依法采取措施保持和发展“两基”成果、保证“普高”等相关指标达标。
督促全市中小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依法规范办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国土、建设等部门加大高中阶段学校建设改造力度,促进县(市)区学校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配合财政部门管好用好教育经费,为“普高”工作提供保障。
督促各县(市)区进一步完善“两基”档案;认真做好“普高”档案建设工作。
(三)市发改委
按照教育优先发展要求,切实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认真指导教育部门编制和完善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落实教育基础设施投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会同财政、教育、督导等部门认真检查基础教育建设改造工程实施情况,促进学校办学条件的进一步改善。
(四)市财政局
确保*市本级并督促各县(市)区实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即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和生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教职工工资逐步增长;按*市规定的比例和用途,将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切实落实到位;认真按规定将征收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全额拨付教育使用。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强义务教育经费管理;落实好市本级“普高”经费,督促各县(市)区落实好“普高”各项经费安排。
(五)市公安局
加强户籍管理,积极协助县(市)区政府、教育部门和学校严格按照自治区“普高”档案建设要求,做好辖区户籍在册适龄人口摸底登记工作及“义教”控辍保学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犯罪活动。
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发现并解决学校及周边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商业摊点的整治。
会同教育等部门和学校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消防和禁毒等方面的教育。
(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依法落实和完善教师管理体制,为教育行政部门在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职能创造条件。
认真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中小学的工资制度和政策,落实好教师的工资待遇和政策性津补贴。
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查处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配合教育等相关部门维护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
(七)市编办
会同教育等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编制标准核定教师编制。
督促各县(市)区按照核定的教师编制,及时审批中小学补充录用新教师计划。
协助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录用等工作。
(八)市地税局
加大征管力度,依法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确保有关教育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九)市卫生局
依法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技术指导,与教育等部门共同做好青少年体育卫生工作。
会同编办、教育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核定学校编制、保障学校卫生工作人员的配备、落实。
进一步落实学校卫生工作各项措施,协助学校抓好健康教育工作,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抓好环境卫生,消除疾病传染源。
配合教育部门监督落实传染病疫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卫生工作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积极协助教育部门落实整改措施。
(十)市工商局
加强对校园及周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各类不符合条件食品进入市场。
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市场及网吧的整顿,取缔各种非法经营。
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清理打击非法使用童工的行为。
(十一)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政府
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切实加强对本县(市)区“普高”及“两基”工作的领导,全面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普高”和“两基”工作,确保“普高”工作按照自治区、*市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推进;确保“普高”工作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两基”工作各项指标继续保持教育强县区标准。
承办*市“普高”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进一步保持和发展“两基”成果,确保“普高”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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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评整改时间
自评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年10月30日前;整改时间根据附件“整改期限”要求。
二、自评整改对象
1、乡镇人民政府;
2、区直有关教育职能单位;
3、学校。
三、自评整改依据
1、自评依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政办[]15号);《关于印发〈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和计分方法(修订)〉的通知》(政教督[]41号)等。
2、整改依据:《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年度教育工作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整改方案的报告》(政[]86号)。
四、自评整改重点
(一)乡镇人民政府
1、抓组织入学。依法做好组织入学是乡镇政府必须履行教育职责和义务。因此,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及时组织、动员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年8月底前及时发放入学通知书,确保3周岁按时入园,6周岁按时入学,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
2、抓控辍保学。义务教育阶段辍学率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务必引起各乡镇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一要加强宣传,把“控辍保学”宣传深入人心;二要强化责任,继续实行“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明确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要狠抓落实,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在外就读学生取证和辍学生报告等工作的落实力度,形成规范化、常规化的运行态势。四要突破难点,在外学生就学取证是控辍保学工作的难点,各乡镇要采取分片包干蹲点、结对子、入户等方式,组织和发动乡(镇)、村干部在每个学期期初、期末主动抓好取证工作,力争取证到位率、有效性达100%。
3、抓残疾少儿普查。残疾少儿入率学是“双高普九”中七个“一票否决”项目之一。各乡镇要建立健全6-15周岁残疾人口普查工作机制,做好动员适龄残疾入学工作。
4、抓好幼、成教。大力发展幼儿教育,办好乡镇中心园;办好乡镇文技校,搞好扫盲工作,开展劳动力技术培训,完成15-24周岁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5、抓文化户口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文化户口册(含有户籍的、未申报户籍的、外来人口三种);二是做好文化户口滚动登录工作,要有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要根据本地就学学生名册及取证证明等相关材料,认真做好文化户口登录滚动、统计汇总等工作;三是认真做好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
(二)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是区政府管理教育的行政主体,在做好本单位自评工作的同时,还要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类学校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
1、做好存在问题整改工作。针对年月份省政府对我区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提出的具体问题,进一步梳理、整改,能整改的要及时整改,一时有困难的不能整改到位,要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同时重点协调区财政局、人事局、公安分局、卫生局、残联、文体局、教师进修学校等教育职能单位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
2、做好组织入学、控辍保学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组织适龄少儿按时入学,做好适龄残疾少儿随班就读等教育安置工作;加大控辍保学力度,督促学校做好动员辍学生返校等工作。
3、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一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提升办学品位,让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二是加强学校常规管理,促进学校内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着重抓好学籍管理,努力推进电子学籍工作进程,做好变动学生的跟踪、取证、统计等相关工作。
4、做好c、d级危房改造工作。学校继续使用c、d级危房在“双高普九”验收中将被一票否决,区教育局要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狠抓危改项目的落实工作,确保学校不继续使用c、d级危房。
5、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要继续强化学校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和防灾应急能力的培养,完善安全措施和硬件配套设施,确保在“双高普九”验收中不因学校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一票否决。
6、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要根据指标要求,为区政府提供相关的备查材料。
(三)区财政局
对照省督导评估时提出的有关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并加以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高普九”两个一票否决项目(区本级财政对教育拨款未全面达到“三个增长”;挪用、截留、挤占教育经费)的自评情况;继续加大对教育的财政投入力度,并准备好相关的备查资料。
(四)区政府教育督导室
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业务指导,认真开展年度自评和整改工作的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五)区残联
区残联要会同各乡镇、区卫生局、区教育局等有关部门,全面完成对全区适龄残疾少年儿童普查和医学鉴定工作,并及时汇总、统计。
(六)公安分局
要及时核实3-24周岁户籍人口数,并为各乡镇和区教育督导室提供相关资料;配合有关单位认真做好15-24周岁户籍人口中的文化程度核实更改工作。
(七)其他教育职能单位(即自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对照教育工作职能及整改方案要求,认真做好自评整改工作。提供年度为教育办好事实事书面汇报材料,并于年10月20日前送区教育督导室。
五、自评整改要求
1、加强领导,增强意识。建立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年度自评整改制度,是落实我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政府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目前我区教育工作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年月虽然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验收,但一年一度的教育工作自评整改工作、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前检查指导和年省政府对我区“双高普九”验收等任务依然艰巨。我区教育工作困难大、问题多、任务重、时间紧,各单位务必充分认识教育工作自评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2、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我区在进行教育工作自评过程中,始终坚持自评的过程也是整改的过程,整改贯穿自评全过程。各乡镇、各职能单位应当根据督导评估标准要求,对照督导评估整改方案中存在问题,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自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目标明确、措施有力、责任落实、成效明显。
3、严格督查,促进落实。区委、区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由督查小组对各阶段自评工作进行督查,促进各阶段自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及时完成自评工作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并作为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对不认真开展自评工作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自评整改时间安排
(一)上报材料内容及时间
1、乡镇人民政府应上报材料:《年度区 (乡)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汇报材料》一式八本;《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中的事业发展表1—表6相应的各种过渡表(含各村)一式二本。
2、区教育局应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报告》;《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汇报》(领导讲话);《年度市区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自评表》各1份。
3、区财政局提供上报的材料:教育经费与管理中的相关报表、自评表。
4、区教育督导室提供上报的材料:《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登记表》;《年度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础数据统计表》。
5、区残联应提供的材料:-学年度6-15周岁残疾少儿花名册(按乡镇、年龄、类别分别造册、统计)。
以上各种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并附带软盘1张。于年10月30日前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区级检查
1、区政府定于今年11月组织区教育督导评估小组对各乡镇进行评估。
2、今年12月中旬对区直各教育职能单位的自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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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举全校之力,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学校高标准、规范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的工作要求,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规范学校管理,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提高装备使用效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顺利通过“省检”。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迎“省检”准备工作,成立学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王福元
副组长:王雅璐 乔阌秩
成 员:学校全体教师
1.校园环境、德育活动组:
组 长:乔阌秩 成员:王喜银 吕志娥 廖红兴
2.法制安全、班级和学生管理组:
组 长:宫新会 成员:各班班主任
3.教学教研、档案组:
组 长:王雅璐 成员:张海艳 刘桂娜 魏赛赛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调查摸底(2019年2月-4月)
1.宣传动员。学习涞水县政府、县教育和体育局有关文件,
制定《王各庄小学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方向,明晰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确定工作职责。召开迎检动员大会,深入进行宣传发动工作。
2. 调查摸底。对照督导评估标准,对学校办学条件特别是在实验
仪器、图书、音体美劳卫器材、电教器材等方面的缺口进行自查并分类汇总。同时对校园文化建设情况,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安全隐患的排查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集中准备,落实提高(2019年5-8月)
1.加大投入力度,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要借省督导评估之契机,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实现办学条件标准化。一是要加强专用教室建设:要对照评估标准,增加专用教室数量;二是按照新的配备目录摸清底数,对各科教学仪器、图书、器材等科学合理地进行配备和补充,特别是音体美器材,确保达到省定评估标准。
2.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一是绿化美化校园:粉刷墙面,栽种、修剪花草。二是墙面文化,包括墙面文化、宣传橱窗、学习园地等。三是进一步完善学生社团和活动机制,推进广播站工作,完善哗啦圈、书法、音乐和计算机社团。四是网络校园建设,推动教师博客和学校博客圈建设。五是班级文化建设,丰富班级文化内涵。
3.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教学教研。一是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学常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二是积极开展教科研活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向纵深发展。三是提高专用教室的利用率,加强对专用教室管理人员的培训。四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规范教师目标考核机制。五是抓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实践能力和校本课程等方面工作。六是积极做好“学困生”转化工作。
4.加强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工作。一是强化德育的地位,落实德育基地、场所建设,开展德育活动和德育工作交流。二是完善学生养成教育机制和措施,注重过程性、形成性教育,形成良好的校风。三是规范班级管理,有制度,有措施,规范学生评价机制。四是搞好校园卫生。
5.搞好法制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二是强化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三是搞好学校周边环境治理,排除安全隐患。
6.做好档案资料整理工作。学校要加强档案管理,将过去的工作痕迹、工作成果、工作资料及时分门别类的汇总整理,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
第三阶段:自查、交流完善(2019年9月-10月)
1.完成各种文字材料、数字报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高标准完成自查报告、学校简介、2016年以来的档案整理等工作。
廖红兴:汇总各处室工作计划、总结等常规管理材料;学校简介等方面资料。
宫新会:负责学校各项制度汇总、学校法制教育、安全等方面资料。
王雅璐:负责学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学校发展规划等;负责汇总素质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档案;校本教研、校本课程开发资料;体育卫生档案;艺术教育档案;综合实践魏赛赛;学籍档案、档案室建设;各专用教室管理档案、使用记录等。
乔阌秩:负责德育、学生养成教育、班级管理、学生管理、校园卫生、校园活动、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档案。同时负责教育经费预算、报表、基建、购置、校务公开、公物维护及校园建设等方面档案。
2.交流提高。组织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到其它学校参观学习,邀请教育和体育局各相关科室到学校指导工作,通过交流学习,发现并解决实际问题。
3.模拟督导评估。迎接教育和体育局的模拟督导评估,根据评估意见,召开主要负责人工作调度会,按梳理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立即整改,切实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好,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第四阶段:接受评估(2019年11月)
全面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验收。
五、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全体动员,全力以赴。学校成立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迎检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2.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学校将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口号、广播站等形式,对教育工作的意义、任务、目标和要求进行广泛的宣传,从而动员和依靠社会的力量来关心和支持我校的发展。
3.切实落实目标责任制,在学校制订的此迎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要求下,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体教师要树立全局观念,把“迎检”作为促进教育教学的手段。
4.大力推进学校管理工作。一是加强校园环境的整治,二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三是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四是巩固和提高“四率”指标,五是抓好教学教研工作,六是搞好校园文化,七是认真准备档案资料。
5.开展督导自查,为使迎检工作按时按目标完成,领导小组将进行过程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做到以本次评估工作为契机,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
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是我校今年的中心工作。全体教师的所有工作都将围绕迎检,为迎检服务,努力在环境建设、文化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科研教改等方面做到全面详实,并注重突出我校特点,体现优势项目,为全县在迎检中得到高分做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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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国家教育督导团将对我省的“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验收,我市已被列为必检市。为做好“两基”国检迎检工作,现就机构编制部门需做好的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两基”国检是在一个省级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区县(市)全部通过省里的评估验收,并报教育部审查合格之后,由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据《教育法》及《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一个省级行政区域“两基”工作的整体验收和评估确认,是国家教育督导团依法履行的一个法定程序,也是目前国家在教育方面最全面、最权威、最高规格的一种检查。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最近分别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和强调,并明确机构编制部门是重要的迎检责任单位之一。因此,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要在本地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克服简单应付的思想,积极行动起来,迅速安排部署,按照有关要求,扎扎实实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确保涉及机构编制部门的各项指标达标。
二、明确机构编制部门的责任和任务。根据上级要求,机构编制部门在迎接“两基”检查中,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会同教育、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时核定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2、按照核定的中小学编制,及时审核下达各中小学用编计划。
3、协助教育、人事、财政等部门做好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定岗分流等工作。
具体工作任务是:
1、完成第一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和编制核定工作;
2、按照核定编制,配合做好中小学教职工定岗分流,并督促落实到位;
3、做好各中小学教职工进人用编计划审核,办理好上下编手续;
4、采取有效措施,配合做好教师队伍结构不合理的调整工作;
5、做好第二轮中小学教职工核编方案测算、审核工作;
6、完成迎“两基”国检的情况汇报、资料汇编等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各区县(市)机构编制部门和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组织人事局、西湖、西洞庭管理区政治部要成立迎“两基”国检工作小组,加强对迎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编办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经办人员为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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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一季度教体局党建工作及存在问题:
(一)反馈省委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及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情况。
党建工作方面主要问题:1.党费收缴不规范。2.领导干部上党课不规范。3.“三会一课”不规范。4.政治理论学习不规范
意识形态方面主要问题:1.教师课堂教学言行要加强管理。2.微信公众号管理不规范。3.“一会一报”落实不到位。4.存在教职工信教问题
(二)关于“宁阳先锋” 评选
事迹材料非常重要,荣誉亮点要摆清楚,事迹要集中突出,要场景化,故事性要强,便于宣传报道。2.不仅仅是党建的,而且是综合的。
(三)关于“学习强国”
要变成职工的行为习惯,是观察一个单位组织领导能力和风气的窗口。宣传部要排名,纳入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四)关于“大党建”思维
(五)对党务干部的要求
根据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提出以下建议(多数是上级要求):
(一)党费收缴。1.各党支部按季度收取,按月开收据。2.台账必须清楚,按照每月、每季度、每年每人应缴纳和实际缴纳登记。3.班子成员党费缴纳收据要单独存放以备检查。4.各项材料支部留存。5.党建办汇总形成学校党委台账上报至教育工委账户。
(二)领导干部上党课。局要求除书记校长要上党课,班子成员也要为分管人员上党课。党课内容不仅仅是宣讲党的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是专题党课。领导干部上党课的过程性材料统一由党建办收集整理归档。
(三)“三会一课”必须规范。“三会”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小组会,“一课”指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坚持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各级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各级党组织要有专门的对应的会议记录。“三会一课”过程性材料由各党支部整理留存,学校党委委派党建办定期负责检查,并向党委汇报。
(四)关于“一会一报”。按照规定,外出参观学习必须报备;邀请外来人员进行专题讲座必须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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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的情况表明,各地对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和教辅材料散滥工作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择校问题有了很大缓解,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积累了宝贵的治理工作经验。但是择校和教辅“两项治理”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充分认识到“两项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和长期性,要树立长期攻坚克难准备,继续深化治理工作。
刘利民要求,当前要把“两项治理”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要用国家教育政策“照镜子”,以百姓的呼声“正衣冠”,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洗洗澡”,通过坚决纠正不正之风“治治病”。各项工作既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又要认真执行中央和教育部出台的政策,决不能打折扣、搞变通。要将省会城市、大城市的优质名校作为治理重点,重点抓好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义务教育教师交流、集团化办学等关键环节,完善招生入学政策;要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管理体制改革,着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治理教辅材料散滥问题,不断完善教辅材料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巩固教辅材料治理成果。要始终对“两项治理”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整治力度,保证治理成效不断。
王立英强调,要督促落实好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相关司局要履职尽责、守土有责,对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逐个问题核查,逐项严格把关,限期整改到位;对于确属存在历史因素和特殊原因,难以一步到位的,要督促地方明确解决问题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步骤、按计划,一步一个脚印将整改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检查成果运用,对于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政策建议,相关司局要深入分析,认真研究,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加大对地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大治本力度,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总目标,结合全党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推动“两项治理”不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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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省、市人民政府对我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次良好机遇,是对县、乡各级政府近年来发展教育事业的一次大检阅。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县教育工作将于6月10日左右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检查。这次督导评估检查要求之高、检查之严,不亚于去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工作。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能不能顺利过关,就看各乡镇、各部门在座的各位领导思想上重视够不够,工作措施落实不落实,工作成效明显不明显。为认真做好迎检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的评估验收,下面,我主要讲三点意见。
一、市级教育督导复评情况通报
5月11日至13日,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进行了督导复评。复评组对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和《〈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标准〉评估要点及评分要求》等文件内容,采取“听、看、察、访、议”等方式,坚持实事求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坚持鉴定性评估与发展性评估相结合,力求客观、如实地评估元江县教育工作。复评组首先听取了元江县关于全县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分别召开了人大、政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学校负责人座谈会,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质询,深入到澧江、东峨、青龙、因远4个乡镇政府及当地的中小学共14所学校实地检查,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抽查清点在校学生情况,进一步验证、核实县政府的自评报告。通过两天多的调查核实,复评组认为:元江县委、县政府重视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为宣传、动员全社会尊师重教的大事来抓,县、乡(镇)政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履行到位,全县上下形成了迎接督导检查的浓厚氛围,自评工作严肃认真,扎实细致,有关档案资料较为规范,掀起了继“普九”之后的又一轮关心、支持教育的热潮;自评报告内容基本符合全县教育工作的实际;检查组所到学校管理有序、师生精神状态好,教育质量逐年上升,校园环境做到了绿化、美化、人文化,校园文化建设有声有色,发挥了环境育人和管理育人的功能。评估组给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分为91.5分,基本达到“教育工作先进县”的分值要求,但由于评估过程中发现有涉及“教育工作先进县”一票否决的要素(主要是d级危房严重超标),评估组经过认真合议后,同意将元江县作为“教育工作合格县”等级呈报给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评估认定。
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在充分肯定我县教育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中肯地提出了存在的问题。
一是危房偏高。全县中小学现有45584平方米危房,占校舍总面积的16.21%,远远超出评选“教育工作先进县”标准中关于d级危房比例不得高于3%的要求。
二是办学条件还需进一步改善。我县中小学宿舍较为拥挤,农村寄宿制学校食堂大多数是简易房,学校没有洗澡房,厕所十分简陋。实验仪器老化,自然破损、报废、消耗较大,原来配备的实验仪器与新课改教学需要不相适应,特别是农村中小学音体美、卫生、劳技器材配置严重不足,生均图书不达标,小学计算机配置生机比也不达标。
三是我县初中控辍保学形势不容乐观。近几年,县、乡政府加大了初中控辍保学的力度,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各种原因,初中在校生辍学率仍然有突破省定标准底线的危险。辍学率2008年为2.59%,从数字上看虽然不超标,但是初中生辍学是动态的,稍有疏忽,辍学率就会反弹和超标。个别初中学校的辍学率已大大超过3%的指标要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基本解决了因贫辍学的问题,但对于因厌学而辍学还缺乏有效措施。
四是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整体素质。元江县教师队伍在区域分布、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方面尚不够合理,校长和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是存在的几个具体问题:
1、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切实加强学校管理,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别要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完善寄宿制学校的配套建设,重点支持寄宿制农村初中改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文体设施的条件,加强住宿生的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高度关注寄宿生的身心健康。
2、评估档案资料要力求规范。加强对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更多地体现政府行为(个别乡镇的汇报材料是教育部门的工作总结)。县级与乡(镇)的统计数据要一致对应,同时要注意数据核实,如实反映情况(因远镇初中入学率92.37%,低于95%属于“不合格”指标,原因是因远二中未将户籍内在外借读学生算入)。关于档案资料和表册的一些细节问题,必须抓紧修改完善。
3、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加强县教育督导机构的建设,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职督导人员,开展教育督导工作。
4、根据1986年国务院《教育费附加征收暂行规定》第八条“地方征收的教育费附加,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提出分配方案,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后,用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职工福利和发放奖金”要求,将“教育费附加”全额及时划拨县教育局“义务教育资金专户”进行专项管理、统筹使用。
5、抓好勤工俭学工作,促进基础教育和谐发展。要坚持开展以校园“五小工程”为主要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把办好一个食堂,种好一片菜地,养好几头肥猪,救助一批困难学生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要从政策导向、资金支持等方面对学校的勤工俭学给予扶持。要把勤工俭学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份,培养学生劳动意识和动手实践能力,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六是实地检查中发现的几个问题。一是汇报材料上的问题。几乎所有乡镇都把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写成了教育工作总结,有的乡镇简单地把2008年省政府“两基”、“普实”复查验收汇报材料修后就进行汇报。没有站在政府的角度叙述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各乡镇对本次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错误地认为教育督导评估只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的事情,恰恰相反,本次教育督导评估主要是督政,而不是督学,主要目的是为了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具体讲就是当地党委政府依法组织适龄儿童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学校建设给予用地保障(勤工俭学实践基地)、力所能及为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表彰优秀教师等等情况。二是资料装档方面的问题。个别乡镇在资料装档上比较随意,笼统地把各种资料混装在一起,不但不便于查阅,而且显得混乱。根据市政府复评组的要求,乡镇党委政府的教育工作资料应分开装订,并帖上标签。具体包括四个方面:乡镇党委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各种文件,乡镇各种教育工作汇报材料、控辍保学先进材料,强化教育管理方面的材料,“两基”表册。
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对我县教育工作的检查验收,是我县今年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对此,大家务必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提高认识。
首先,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2008年5月,我县“两基”“普实”工作顺利通过省政府复查验收,去年主要是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检查验收,而这次督导评估是对“普九”复查的进一步拓展、深化和加强,涉及部门多、范围广、要求高,是对县乡两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全面的、综合性的检查验收。所以大家务必采取过硬措施,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照标准,查漏补缺。
其次,我们要认识到这次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形势的严峻性和任务的艰巨性。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我县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对照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各项要求和指标,仍然还有很大差距。从5月13日市政府教育工作督导复评组对我县教育工作督导复评反馈意见看,我县还存在许多问题。这些问题既影响了教育督导评估的检查验收,又制约着我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尽快加以研究解决。冷静分析目前的现状,迎检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时间十分紧迫。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高度重视,迅速将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第三,我们要认识到做好迎接省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是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的良好契机。这次省检的很多内容包含了中小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条件(如d级危房排除等)的指标。这无疑是各校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契机,也是推动教育上水平的大好机遇。各乡镇、各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这次省检,认真对照标准,寻找差距,尽最大努力把欠账补上,把迟早要干的事提前干好,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推动提高全县中小学校办学水平。
三、明确职责,狠抓落实,扎实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
应该说,5月11日~13日市政府对元江县教育工作的督导复评只是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的一次预演,说直接一点,市政府对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并不算严格,所提出的问题也很宏观,但实际上我县在前次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尤其是一些部门的领导在专家质询环节上,对涉及本部门的情况了解不全、掌握不清,这种情况在省政府督导评估时要避免发生。下面,我针对市政府教育督导复评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具体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县级职能部门工作
1、落实教育督导机构
一是县教育局要尽快提出《关于成立元江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请示》报县机编委;二是县机构编制委员会要尽快研究,尽快批复。(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和县机编委负责落实)
2、落实教育费附加的拨付
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足额拨付教育费附加,并办理拨付相关手续。(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3、材料档案:一是县政府教育工作汇报材料以《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为依据,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增加社会力量办学、教师小区建设和捐资助学情况的内容;利用图片、统计图,把县政府汇报材料做成电子文稿。二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申报材料经修改定稿后,按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的要求,做好材料申报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表册档案,核对县、乡两级教育相关数据,做到表表相通,册册相符。(此项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落实)
4、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出席汇报会、座谈会和反馈会,并能回答专家质询本部门的相关问题和涉及的数据,说得清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县政府办:做好部门之间协调工作;相关文件的印制和下发;认真做好迎检工作方案,包括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日程、会场、食宿、车辆的安排和标语的布置等等。
(2)县发改委:熟悉和掌握“十一五”元江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相关教育工作和教育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及教育收费情况。
(3)教育局:一是指导全县各乡镇、中小学做好复查迎检准备工作,帮助全县各中小学建立健全备查的“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充分展示我县在强化管理、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办学质量等方面的成果。二是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涉及“一票否决”的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三是配合县政府办做好各种迎检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4)广电局:一是制作教育工作的电视专题片;二是及时报道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在我县的检查工作情况,做到当天活动当天报道,并全程跟宗报道。
(5)人事局:熟悉和掌握全县教职工配备情况、农村富余劳动人员转移培训和社会效益的情况、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整治情况。
(6)财政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和拨付情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执行情况;“三免一补”经费拨付情况;及时拨附相关教育经费。负责向省督导评估团解释和说明教育经费的相关问题。
(7)农业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农村成人中等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科教统筹取得的成果情况。
(8)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卫生局、建设局:熟悉和掌握近三年本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同时要安排人员,在这段时间经常开展整治学校周边环境、食品安全、文化环境等活动,认真治理学校门口摆摊设点、无证占道经营的现象。在城区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公安要帮助学校维持校门通秩序。
(9)其他职能部门,也要按元政办发〔2009〕12号《元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元江县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有关部门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的规定,负责向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说明本部门所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情况;对一些未按要求达到的硬性指标要写出专题报告说明情况。
(10)其他要求。凡参加汇报会的部门领导,会后要认真通读全县的教育工作汇报材料,凡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情况和数据,务必做到汇报会当场解释得清、道得明;同时,各部门在专家质询时要能密切配合,相互补充汇报、说明情况。
(二)乡镇工作
1、对尚未入学或流失的适龄少儿,要认真梳理,摸清底子,建立翔实可靠的流失生名册;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乡、村、社和学校、教师的职责,依法采取“动员劝学”、“强制执行”等多种办法,使辍学生重返校园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普及程度”的各项指标达到省定标准。
2、乡镇长汇报材料:要从乡镇政府的高度,认真总结近三年本乡镇确立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学校布局调整、“两基”巩固提高工作、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办学条件、“控辍保学”工作、治理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材料应包括乡镇基本情况、主要措施与成效(重点部分)、存在的问题、今后工作的打算。要对现有的汇报材料进行认真修改,材料中涉及到的教育统计数据,要以2008年度学校统计年报和“两基年审情况登记表”为准。修改好后报县教育局进行审阅定稿。
3、档案:要在现有的基础上,要组织发动中小学、各站所,采取“缺什么、补什么”的办法,认真挖掘和整理相关教育工作的材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教育工作档案。具体按会上发放的《乡镇档案资料》要求建立。乡镇档案要摆放在汇报会所在地,不能放在学校。
4、要做好2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乡镇长汇报材料;二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文件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迎检方案、08年履职自评报告、07年履职自评报告和06年履职自评报告)
(三)学校(幼儿园)工作
(1)要进一步整理完善近三年“两基”、“普实”表册和学校管理工作档案,特别要认真核实各种材料中使用的数据是否与教育统计数据相符。加强与公安等职能部门的联系,防止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学生养成教育,搞好学校卫生保洁工作,以斩新的校园面貌和良好的师生精神状态迎接省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2)要做好3个彩色封面材料:一是迎检方案等材料合订本(材料装订顺序为自评领导小组、自评实施方案、近三年学校工作情况汇报材料);二是学校(幼儿园)特色材料(3至5个材料);三是学校(幼儿园)简介(检查组进入校门时分发)。
(3)检查期间,学校所有教职工要佩戴工作牌。
(四)迎接工作
1、县、乡镇主要领导,一是相关人员(乡镇包括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分管教育工作的领导、中小学校长,并由乡镇长汇报)要参与迎接;二是按通知要求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三是全程陪同检查。
2、县、乡镇、学校、住宿宾馆均要在醒目的地方悬挂“热烈欢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莅临我县(乡镇、学校)指导教育工作”字样的标语。(此项工作由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由县教育局负责通知乡镇和学校)。
3、乡镇召开汇报会时,涉及的乡镇站所长和学校校长要参加会议,并接受督导评估组的询问。
(五)相关工作要求
1、县、乡镇、学校所有表册、材料的修改完善及归档工作,要在5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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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统计范围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认真做好调查统计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有关人员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地也要对学校调查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三)明确工作职责,抓住关键环节。此次调查统计工作,要坚持谁统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住三个关键环节:一是信息采集填报环节。学校填报是此次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步,信息填报的是否准确直接影响调查统计质量的高低。各填报学校要选择能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的同志担任调查统计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数据采集、录入、上报等工作,把好调查统计工作的“第一关”。二是信息审核环节。县(市)、区教育、劳动保障等部门汇总、初审基本情况时,要认真核对填报信息。县(市)、区教育、编制、人事、财政部门要对教职工的编制情况、人事关系和工资情况逐一审核,做到准确无误。三是公示环节。对在册正式人员实行县(市)、区和学校层层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和县(市)、区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考虑到此次调查统计工作时间紧,各地可以将公示与填报、审核工作同时进行。襄樊市汇总后,将对上报的在册正式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在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和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对编制情况有异议的,由编制部门负责处理,对其他信息有异议的,由学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县(市)、区要加强对调查统计工作的检查监督,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统计质量。市教育、编制、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将组织人员对调查统计情况进行抽查。要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职称聘用和工资政策。建立调查统计工作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调查统计工作,认真清理“吃空饷”人员。各级监察部门要加大对调查统计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在教师调查统计工作中存在谎报、漏报、错报情况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编办关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电[**]53号)的要求,为全面系统掌握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和基本信息,正确分析我市教师队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从3月中旬开始,利用1个月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统计范围
调查统计范围为全市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幼儿园经县级以上组织、人事、劳动、教育、编制等部门办理手续的在册正式人员、离退休人员。同时统计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数量。
二、调查统计工作程序
调查统计工作以县为主进行,主要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人数、编制、职务职称、工资收入等基本信息。
(一)学校信息采集与录入
1、各学校按照调查统计工作要求,对在册正式教职工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职称、编制状态、工资收入和离退休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离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基本信息逐项采集,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表格请在省教育厅政务信息网下载,网址:**)
2、信息采集结束后,对拟录入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通过“**省中小学教职工统计分析系统”录入教职工信息,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材料,经学校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学校上级主管部门。
(二)学校信息的初审与汇总上报
1、各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校上报纸质材料的初审工作。其中义务教育学校、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和教育部门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教育部门负责;技工学校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县(市)、区级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其他公办普通中专、幼儿园的材料初审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
各学校主管部门初审主要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的职务职称、岗位身份、编制情况、工资收入等方面的情况;审核离退休人员的退休前职务职称、离退休费等方面的情况。如审核不合格,则退回学校修改并重新上报。初审合格后,学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学校上报材料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知学校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电子数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做好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的调查统计工作,认真填写《**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信息的审核与公示
1、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初审合格并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相关单位进行审核。财政、人事部门在审核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信息的同时,根据离退休人员工资审批情况和财政供养情况,审核离退休人数和离退休费。
2、审核工作结束后,由县(市)、区编办对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姓名和工作单位进行公示。
3、市直中小学校(职业中专)、幼儿园、技工学校在册正式教职工与离退休人员的信息审核与公示工作,按照以上程序进行。
(四)信息上报
1、审核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打印好《**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经机构编制、教育(或劳动保障或其他学校、幼儿园主管部门)、财政、人事部门确认并报当地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年4月5日前以政府名义报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通过管理系统将本县(市)、区在册正式教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电子数据上报(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2、报送的材料要求:《**省中小学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汇总表》、《**省中小学在册正式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和《**省中小学离退休教职工基本情况表》各一式二份。同时报送《**省中小学校代课人员统计表》一式二份(加盖教育部门公章)(表格下载地址同上)。
三、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
开展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工作,对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提高我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调查统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全市中小学教职工的调查统计工作,切实加强我市教师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市政府成立襄樊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具体负责全市中小学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调查统计的组织领导、协调指挥和检查督办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迅速成立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尽快落实办公地点,及时配备工作人员,集中办公。要明确责任分工,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布置工作,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县(市)、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襄樊市市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一并报送办公室的联系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二)认真做好调查统计的培训工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有关人员参加全省中小学教师调查统计工作培训会。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地也要对学校调查统计人员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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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县人民政府徐县长就我县迎接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作了重要讲话,明确了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提出了工作要求,请大家认真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根据会议安排,就教育督导评估的具体工作作一些强调。
一、县级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评估办法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做好2009年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云政教督[2009]1号)要求,*县被列入2009年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抽查评估对象。该项工作4月初要迎接市级复评,6月30日前要迎接省级终评。
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是指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代表省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前三年办学水平的综合评估,目的是督促县人民政府正确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投入到位,确保“两基”水平的巩固提高。教育督导,一是能有效地推动县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县级人民政府实施科教兴县战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二是能有效地促进县级政府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结合的教育管理体制,推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提升教育管理的层次和水平。三是能有效地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教育法定职责,为教育办实事,创造良好的教育发展环境。四是能有效推进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的建立,规范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是能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引导、指导职能作用,对县域内教育工作、教育事业发展情况作全面的诊断,提出指导性的对策建议,促进县域内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评估对象是县人民政府,主要涉及24个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级各类学校。评估的基本程序为:县级政府自评、市政府复评、省政府终评。评估采取听、看、查、访、议的方式进行。主要是听取县级人民政府自检自查报告;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随机抽查有关职能部门、乡镇及学校;汇总督导结果,形成评估意见。评估的指标依据是:6项a级指标,20项b级指标和73项评估要点,其中有四项一票否决的硬性指标。评估的结果分为先进(90分以上)、合格(80—89分之间)、基本合格(60—79分之间)和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评估结果将报送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并抄送发改、财政、教育、人事、监察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县级人民政府及领导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评估为先进的单位将按照《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督导评估先进县(市、区)表彰奖励办法》进行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县(市、区)将在全省进行通报批评,并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问题,需追究责任的,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行严肃处理。二、统筹兼顾,科学安排,认真做好督导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评估是手段,目的是促进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做好县级督导评估工作,我们既要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做法,更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好这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今年全省共评估26个县,曲靖市涉及宣威和*。按照《评估办法》规定,教育先进县的比例不超过20%,也就是今年全省教育先进县最多不超过5家。根据这一形势,我县的工作目标是“确保合格、力争先进”。为切实做好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我县已经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县直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教育督导评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府办。同时,成立了一个由我任组长的筹备领导小组。各单位也要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抽调素质好、业务精、能吃苦的同志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二)吃透标准,制定方案。熟悉评估指标,理清工作步骤,制定实施方案,统筹安排工作,是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作成效的关键。对县级政府进行督导评估的重点是督政,因此,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情况,“普九”主要指标的保持情况,政府的教育决策及其实施情况,硬件建设情况,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其他教育的协调发展情况等就是督导检查的重点。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教育督导评估的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评估的具体要求,尽快制订督导评估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本部门和单位督导评估工作的阶段目标、具体任务、工作步骤和措施办法。同时,对各个指标都要认真研究,准确把握、深刻理解,把整个评估阶段的工作想清楚,弄明白,制定出一个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每个阶段的具体任务。在开展工作时,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尤其对教育经费投入等四个“一票否决”的指标要进行重点研究,确保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三)落实职责,履职到位。县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教育法规职责的通知》,对相关部门履行教育的法定职责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在今天的动员会上,县长还要与各乡(镇)长、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迎评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次督导评估,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是抽查的重点。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该《通知》精神,进一步分解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责。财政部门要保证教育经费及时足额拨付;教育局要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实施素质教育,各学校要加强常规管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卫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用人用工方面优先保证教育;发展和改革部门要把教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依法开展对教育收费的执法检查;税务部门要依法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公安、司法、工商、文化等部门要大力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各乡镇要树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思想,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切实增加投入,使农村办学条件得到不断改善,办学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我县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大致分为六个步骤。第一阶段(3月15日前):成立领导小组、筹备小组和自评工作小组,拟定实施方案,分解部门和乡镇职责,召开动员大会,组织学习教育督导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第二阶段(3月16日至30日):各乡镇、各部门按照职责和任务分解情况,对照指标体系准备三年来的档案资料,并写出自查报告交政府教育督导室。其中,县财政局、卫生局必须建立档案室。第三阶段(4月1日至10日):督导评估领导小组进行综合分析,自我评估,写出自评报告。并在广泛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的基础上提交有关部门审议通过。第四阶段(4月11日至20日):按照督导评估各项指标要求,分类整理材料,请上级有关领导检查指导督导评估自评情况,领导小组自查自纠,不断整改完善督导评估的准备工作。第五阶段(4月21日至5月10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集有关资料形成《*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自评报告》、《*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资料汇编》、《*县教育工作特色材料汇编》,填写《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评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第六阶段(5月11日至6月30日):查缺补漏,完善档案资料,迎接省级督导评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县上的统一安排,按照《评估细则》要求,认真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期做好20*年至20*年的资料整理归档,过去工作资料不完善的,该完善就完善,过去工作不到位的,能弥补就尽快弥补,决不允许拖全县的后腿。
(五)突出重点,狠抓当前。为确保我县顺利通过评估验收,当前要切实抓好以下几项重要工作。一是制作好一个片子。播放电视专题片是评估验收的一个重要内容。制作好一个能反映*教育改革发展历程的电视专题片显得十分重要。专题片立意要高,内容要精,选材要典型,气势要宏伟,要在短短10分钟左右勾勒近年来*教育的发展历程,突出我县教育的特色和亮点。广电和教育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把电视专题片摄制好。二是撰写好一份自评报告。自评报告是全面反映评估验收情况的综合材料。撰写自评报告往往存在一种误区,就是对照评估指标进行逐一陈述,没有反映出教育的特色、精华和亮点。所以,我们在撰写自评报告的时候,一定要深入研究档案材料,充分挖掘材料的内在价值,把那些有血有肉的东西凸显出来。同时,自评报告一定要实事求是,要真实地反映教育的发展状况,客观地指出存在的不足。报告形成后要多方征求意见,不断修改完善。三是汇编两份材料,填好两本表册。两份材料分别是《*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资料汇编》、《*县教育工作特色材料汇编》。特色材料要精心准备,要能体现*教育的亮点和特色。比如,职业教育的发展情况、教育综合改革的情况、“民办公助”发展高中教育的“*模式”等。填写两本表册,一本是《云南省县级人民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基本情况登记表》、一本是《云南省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评估申报表》。四是建好三个档案室。一个是反映全县教育发展状况的综合性档案室,设在县教育局。各乡镇、职能部门的档案材料最后都要汇聚到这里。一个是反映县人民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方面的档案室,设在县财政局。一个是反映学生健康教育、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档案室,设在县卫生局。档案室以b级指标建档,所选装盒材料不一定要多,但一定要精当、典型,一定要对评估标准有支撑作用。省政府教育督导评估侧重督政,因此,综合档案室的装袋材料要重点选择能反映县委政府对教育的重大决策、教育管理、教育投入等方面的材料,各乡镇各部门要紧扣部门职责规定和分解的任务来选择装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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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督导内容
本次督导侧重于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项督导检查工作,通过督导,了解学校开学条件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情况,重点聚焦政府统筹推进区域内教育工作、加强教育保障和学校安全风险体系建设、校园周边综合治理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学校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并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二、督导方式
1.听取学校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简要汇报。
2.巡视校园,查看新学期学校的校容校貌、作息时间、收费公示等情况。
3.查阅学校行政办公会议记录,了解新学期工作计划、开学主题教育活动情况。
4.查看学校教职工名册,了解教职员工到岗情况;
查看学生名册,了解学生返校报道情况。
5.听随堂课、查看教师“六认真”执行情况,召开教师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开学工作的各项准备情况。
6.召开学生座谈会或问卷调查,了解学校开齐、上足、上好各科课程情况。
7. 查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及校园周边综合防控等情况,了解学校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8. 督导情况反馈。
三、督导程序
1. 2月27日 前各责任督学分别制订督导方案。
2.督导方案报送责任督学工作站确认后,于 3月1日 前送达学校并上传学校网站。
3.责任督学赴校按督导方案开展督导工作。
4.责任督学出具督导报告,并向学校领导班子反馈。
5.3月中旬学校报送整改方案或整改报告。
6.3月下旬责任督学跟踪了解学校落实整改情况。
四、督导要求
1.学校做好2018年春季开学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汇报的相关准备。
2.学校提供行政办公会议记录、新学期工作计划、开学主题教育活动内容、教职工名册、学生名册、学校总课表等台账资料。
3.学校配合做好座谈、问卷调查工作。
4.学校根据督导意见反馈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整改方案或报告。
5.学校在校园网站上公示本次督导的有关材料。
6.学校联络员做好本次督导所有材料的整理与归档工作。
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导检查方案(二)
一、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xx区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彭守壮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韦 燕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尹雪刚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罗会圣 党组成员、副局长
覃 军 副局长
卓千景 副局长
成 员:成 攀 秘书股股长
陈在敏 党建办主任
徐 倩 教研室主任
岑成康 电化教育站站长
彭耀生 项目办主任
陈 敏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
谭春艳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主任
韦传王 基础教育股股长
陆生安 体卫艺安股股长
巫家瑾 计划财务股股长
黄小锦 督导室副主任(负责全面)
二、督查时间安排
(一)自查阶段(3月 8日—3月 12日)
按照xx区2018年春季学期开学通知要求,各学校开展自查,全面梳理、排查各项开学常规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及时逐项解决,学校根据督查评分表填写自评得分,并撰写开学工作自查报告。将评分表、自查报告纸质材料交督查组,电子文档传督导室邮箱:xbdudao@163
(建议报告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开学工作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与亮点、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困难、工作建议)
(二)督查阶段(3月13日—3月16日)
区教育局组成五个督查小组到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
学校全面督导检查。依据督查评分表要求评分,各小组在督查结束后要填写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撰写本组的督导检查报告(建议报告内容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督查基本情况、工作成效与亮点、目前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工作建议)。
三、督查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
四、督查内容
学校开学常规工作,安全卫生、德育教育、规范办学行为(重点检查学校收费等)、留守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落实情况、学籍管理情况、建档立卡贫困生档案(名册、资助情况等)等。
五、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随机访谈。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认真做好自查和督查工作。要认真审核相关文件、数据、收集整理资料,以便督导组督导检查时核实有关信息。各学校要按督查内容如实填写好自评表、撰写自查报告,待督查组到学校督查时交给督查组。
(二)各督查组要深入学校督查,掌握真实情况。督查组要深入基层,掌握真实情况,切忌搞形式主义和走过场。同时,各督查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给学校增加负担。
(三)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的要求:于3月20日下午下班前将本组开学工作督查评分表、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督查报告纸质材料交教育督导室410室黄冠辉副主任处,将评分表、督导检查评分汇总表、督查报告电子文档传督导室邮箱:xbdudao@163联系电话:0772—4228029。
(四)教育督导部门以适当形式公开督查结果。
(五)督查结果作为学校评优评先以及调整学校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作为校长绩效考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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