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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上,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为实现支撑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支撑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支撑计划主要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支撑计划的管理原则:
(一)需求牵引,突出重点。支撑计划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对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的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
(二)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合作创新,支撑计划中有明确产品目标导向和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或有企业参与。
(三)统筹协调,联合推进。充分发挥部门、行业、地方、企业、专家和科技服务机构等各方面的作用,实行整体协调、资源集成、平等协作、联合推进的机制,以项目带动人才、基地建设。
(四)权责明确,规范管理。实行各方面权责明确、各负其责,决策、咨询、实施、监督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关键技术是指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完善或延伸产业链、培育新兴产业等方面起决定性作用的技术。共性技术是指在产业领域、不同行业或不同区域能够广泛共享应用,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普遍推动作用的技术。公益技术是指基本不具备明确的市场竞争属性,主要服务于国家安全、社会发展、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和环境改善等公共利益的技术。
第六条支撑计划管理包括需求征集、项目凝炼、综合咨询、立项决策、可行性论证、项目批复、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环节。
第七条支撑计划设项目和课题两个层次,项目由若干课题构成。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立项、分年度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为三至五年。
第八条支撑计划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加强对经费的监督检查,计划经费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组织
第九条支撑计划的组织实施单位包括科技部、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专家及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参与有关咨询或服务工作。
第十条科技部对支撑计划实施的总体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支撑计划的总体设计和发展战略研究,制定支撑计划发展纲要;
(二)制定有关管理办法;
(三)建立备选项目库,审定项目立项建议,择优确定项目组织单位,组织项目可行性论证,批复立项;
(四)编制年度计划;
(五)指导并督促支撑计划的实施,组织项目中期评估,协调并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六)组织项目评估验收和绩效考评;
(七)汇总登记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按规定加强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组织单位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单位)、有关地方科技厅(委、局)和其他具备组织协调能力的单位,对项目目标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负责项目的任务分解,组织课题招投标及评估评审,择优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和项目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的负责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
(三)落实项目约定支付的匹配经费及其它配套条件;
(四)组织项目及课题的实施,监督、检查课题的执行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按要求汇总、报告项目年度执行情况及有关信息报表,协调并处理项目、课题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五)组织课题验收,对课题进行绩效考评,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的有关文件资料,并提出项目验收申请;
(六)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并对项目所形成的成果资料(包括技术报告、论文、数据、评价报告等)进行归档,推动支撑计划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转化,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加强管理,保护各方权益。
第十二条课题承担单位为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对课题任务的完成及实施效果负责,主要职责是:
(一)按要求编写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课题任务书;
(二)按照签订的课题任务书所确定的各项任务,组织研究队伍,落实配套条件,完成课题预定的目标。相关课题承担单位负责按课题任务书要求对最终技术或产品集成;
(三)按规定管理课题经费;
(四)按要求编报课题年度执行情况和有关信息报表,及时报告课题执行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交课题验收的全部文件资料;
(五)在课题实施前与各参与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对课题执行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及成果转化权属,按照有关政策法规,保护各方权益。
第十三条建立支撑计划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技术、经济、管理、财务、法律、企业等各方面战略专家的作用,对支撑计划宏观战略及发展的重大事项和决策提供战略咨询。
第十四条在国家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聘请具有良好信誉的专家参与支撑计划的项目立项、监督验收、经费预算和绩效考评等有关评估咨询工作,专家对评估咨询结果的公正性、科学性负责。建立和完善专家遴选、回避、考评制度。有下列情形的专家,应当回避:
(一)课题承担单位是专家所在工作单位;
(二)被咨询单位与专家所在单位有利益关系;
(三)在两年内与被咨询单位有合作成果;
(四)与课题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在研究生或博士后阶段存在师生关系;
(五)与课题负责人或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六)与课题承担单位或被咨询对象有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
第十五条科技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开展专利查新、招投标、评估、过程管理等工作,对服务质量及工作结果的公正性负责。从事评估、招投标等活动的科技服务机构,须按照《科技评估、科技项目招标投标工作资格认定暂行办法》进行资格认定。
第三章立项
第十六条支撑计划项目根据支持的方向和作用,分为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按项目、课题两个层次组织实施。
重大项目主要支持解决重大经济社会问题、形成重大战略产品、支撑国家重大工程建设或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等符合国家战略需求的,对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大、影响度高,需要在国家层面协调推动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项目。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着眼于公益技术和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突破,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具有较强应用前景的项目;支持服务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支撑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区域性重大工程建设的项目。
第十七条科技部根据国家目标及战略重点,公开征集科技需求与项目建议。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行业性大型企业集团、支柱产业的行业协会等单位,根据支撑计划定位和支持重点,汇总提出科技需求及项目建议,正式行文同时通过科技部门户网站上报。科技部对征集的需求及项目建议进行初审,列入支撑计划备选项目库。同时,科技部在支撑计划网站上开设固定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征集渠道,向社会广泛征集科技需求。
第十八条提出的科技需求和项目建议应符合如下要求:
(一)为实施国家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装备开发,以及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所必需的重大关键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瓶颈制约问题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公益技术等;
(二)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三到五年能够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相关技术标准;
(三)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应用前景。企业提供的科技需求,在完成时本企业能够直接应用或进行成果转化;部门、地方提出的科技需求,部门、地方能够提供成果应用及转化的资金、政策等相关条件;
(四)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组织保障到位,能够带动人才、基地发展,实施机制合理,产学研结合;
(五)根据项目的目标、任务提出项目概算建议。
第十九条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地方科技厅(委、局),以及行业协会在征集、汇总企业科技需求时,不得漏报、拒报符合支撑计划条件的企业科技需求。
第二十条科技部根据《纲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对备选项目进行筛选、凝练、整合,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议进行综合咨询。结合项目所属行业、实施地点、成果应用等特点,确定立项项目和项目组织单位。
第二十一条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可行性研究,编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项目具体目标、任务分解及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建议、项目实施运行机制等。任务分解及课题设立要避免重复、分散;对于具有产品目标和产业化前景的课题,应由企业牵头或必须有企业参与,建立产学研结合的实施机制。
第二十二条企业承担或参与项目和课题的条件:
(一)属行业龙头企业、企业集团或企业联盟、转制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
(二)企业技术需求与项目和课题的目标一致;
(三)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四)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五)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或课题实施提供任务书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
(六)通过项目或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或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第二十三条科技部通过评审、评估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第二十四条项目组织单位根据论证意见,按照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委托,或者按《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通过招投标确定课题承担单位及集成单位,项目组织单位系统外的单位承担项目任务的财政资金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40%。项目组织单位组织课题论证,将根据论证意见完善后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后的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项目实施计划报科技部。
第二十五条科技部审核批复项目立项。项目组织单位根据批复意见,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任务书,经科技部审定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六条科技部对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国家利益的项目,做好定密保密工作;项目组织单位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科技保密协议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七条支撑计划根据项目和课题的特性,以及承担单位的性质,实行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
(一)具有明确产品导向并能形成产业化规模,或者具有产业化前景的项目和课题,根据项目和课题的不同特点,主要由企业和转制院所牵头承担,产学研联合实施。其中,由企业牵头承担的项目和课题,以企业投入为主,企业资金投入不低于总预算的50%;财政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偿还性资助、风险投资等方式支持,形成多主体联合投入及统一管理的机制。无偿资助限于支持产业化前阶段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任务。
(二)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应用项目和课题,主要由科研院所或高等院校牵头承担,积极吸纳企业参与,财政资金予以积极支持和引导,并调动社会各方面资金,实现多元化投入。
(三)公益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项目和课题,以无偿资助为主。
第二十八条建立支撑计划应急反应机制。对影响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突发性事件,如果具有紧迫的、重大的科技需求,科技部可商有关部门、地方直接论证立项,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应将专利查新作为重要内容,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现状、预期知识产权可行性和水平等分析报告,把自主知识产权的获取作为项目、课题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
第三十条支撑计划把形成技术标准作为重要目标之一,优先支持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具有重要影响和保障作用的,对能够形成跨行业、跨领域的综合性公益性技术标准、产业共性技术标准、前沿交叉领域的技术标准等重要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撑的项目。含有技术标准研究的项目,在立项时要对相关技术标准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说明,并将形成技术标准研究成果作为项目、课题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
第三十一条支撑计划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优先支持国家研究实验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基地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承担支撑计划任务;优先支持形成面向企业开放和共享的公共科技资源有效利用的机制;鼓励通过支撑计划项目的实施带动国家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基地的形成和发展。
第三十二条积极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在遵守国家保密规定的前提下,对项目、课题的立项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三十三条严禁同一项目、课题在不同的国家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立项。对于重复申报和课题申请单位弄虚作假、伪造申请材料或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申请立项资格,申报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人五年内不得承担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
第四章实施与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项目组织单位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项目批复要求和课题任务书,检查、督促并落实项目、课题的相关配套条件,确保项目、课题按计划执行。
第三十五条支撑计划项目实行年度报告制度。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项目组织单位汇总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科技部;执行期在当年度不足三个月的项目可在下一年度一并上报。
第三十六条加强对项目、课题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实施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科技部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项目组织单位负责对课题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对项目或课题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独立的评估监督。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项目或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一)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二)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或课题正常实施;
(三)项目或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四)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五)项目或课题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六)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第三十八条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或课题,由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报科技部核准后执行。必要时,科技部可根据实施情况、评估意见等直接进行调整。
第三十九条支撑计划撤销的项目、课题,项目组织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同时报科技部核查备案。
第四十条对不按时上报年度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和课题,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或课题,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支撑计划活动资格等处理。
第四十一条课题承担单位或课题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课题经费,并向社会公开,五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支撑计划。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科技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课题的专利查新、招投标、评估、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追回工作经费,取消其参与支撑计划的资格。
第四十三条加强信用管理,对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及课题责任人、专家、科技服务机构等在实施支撑计划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验收及绩效考评
第四十四条支撑计划项目应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包括课题验收和项目验收两个阶段。课题验收由课题承担单位向项目组织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项目组织单位应在接到申请一个月内组织课题验收。项目验收由项目组织单位在课题验收完成90%以上后,向科技部提出申请,科技部组织验收。
第四十五条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科技部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项目、课题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科技部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能批准,项目、课题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第四十六条验收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根据项目、课题的特点和验收需要,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联合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第四十七条验收工作可采取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经科技部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般由9—13名专家组成,从科技计划专家库的相同及相关领域中随机选取。
第四十八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经专家组详尽讨论或专家组长归纳汇总,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并在结论意见中提出成果或产品今后的应用推广建议。
第四十九条支撑计划项目和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
(一)项目、课题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
(二)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不通过验收:
1.项目、课题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超过项目批复或课题任务书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5.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第五十条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项目、课题的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为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课题,应在首次验收后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充材料,视同不通过验收。
第五十一条课题验收结论由项目组织单位书面通知课题承担单位;项目验收结论由科技部书面通知项目组织单位,除有保密要求外,向社会公示。
第五十二条未通过验收的项目和课题,科技部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其中,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取消其五年内承担支撑计划项目、课题的资格。
第五十三条支撑计划实行绩效考评制度,重大项目要进行中期绩效考评。绩效考评可与验收、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同步进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五十四条绩效考评分级组织实施,科技部负责项目的绩效考评,项目组织单位负责课题的绩效考评。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可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科技服务机构进行。
第五十五条探索建立对项目和课题成果的后评价机制。在项目和课题验收一年后,对其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章知识产权与成果
第五十六条加强支撑计划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支撑计划取得的成果要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涉及国家秘密的,执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加强知识产权的产生、管理和保护工作。
第五十七条鼓励支撑计划成果的转让和转化。课题任务书中应包括成果转化和应用方案,明确项目组织单位、课题承担单位促进成果转化的责任和义务。成果转让和转化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及相应权益等问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科技部《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执行。对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成果,通过协调、利用金融支持、政府采购等方式,给予继续支持。
第五十八条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在项目和课题启动实施前,应与各参与单位约定成果和知识产权的权益分配,不得有恶意垄断成果和知识产权等行为。如项目组织单位和课题承担单位违反成果和知识产权权益分配约定,在五年内不得参与支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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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狠抓业务工作,发展农牧业生产
(一)农业工作
全力保障春备耕生产的有序开展,为确保粮食安全,农业丰收奠定坚实基础。一是争取支农资金及时到位,组织好农用物资的调运工作,拟购买化肥70吨,农药1.5吨,除草剂2吨,地膜2吨,喷雾器32台,良种115吨。今年力争粮食播面稳定在5.11万亩,推广各类良种4.6818万亩,良种覆盖率达91.8%,粮食产量达1.19万吨吨,机耕4.95万亩,机播3.2万亩,机收3万亩,农机具推广100台套。二是继续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种植油菜2300亩,预计产量达305吨;种植蔬菜2000亩,预计产量3100吨;种植洋葱500亩,预计产量可达787.5吨;继续推广玛卡示范种植100亩。三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和粮油作物高产高效创建工作,计划建青稞、马铃薯、油菜、蔬菜等产业基地3.9万亩,创建青稞、小麦高产高效1.25万亩1个(青稞)万亩示范片。四是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14000人次,新型农民培训100人,农机培训100人,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96%,推动农业品牌建设,计划完成2个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工作。五是计划完成13100亩土地确权登记任务和38835亩的政策性农业参保工作,建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畜牧业工作
今年将继续依托退牧还草工程建设和草补政策落实,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护草原生态,切实增加农牧民收入。一是抓好动物疫病防治,做好春秋两防工作,确保境内无重大疫情发生。二是加大牲畜出栏出售力度,做好政策宣传引导,鼓励和扶持发展养殖大户,提高肉产量和奶产量。三是在沙堆乡、甲拉西乡、博美乡、银多乡、通宵乡、和平乡实施2014年退牧还草工程建设48万亩(其中季节性休牧围栏建设38万亩,划区轮牧10万亩)、草场补播10万亩,并做好2013年度退牧还草省州迎检工作。四是深入实施草补政策,全面落实草原承包经营责任制。全县实施草原禁牧94万亩;完成551万亩草畜平衡建设;实施牧草良种补贴13.9万亩;落实5871户牧户生产资料综合补贴。
(三)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加大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疫执法和农资市场监管力度,保证群众吃上“放心肉、放心菜”。
(四)科技工作
利用“科技之春”科普宣传活动和科技活动周,以农牧区为重点,推进科技创新要素向农牧区转移,广泛组织动员各级科技人员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科技活动,大力传播科学知识,创新科技宣传内容及方式,宣传党和政府的科技方针、政策,建立科技进村入户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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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区、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科技部制定的《县(市)科技工作导则》,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引导作用,加快城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好科技创新计划,努力提高和加大科技在城区经济实社会发展中的显示度,逐步建立以科技为先导、以创新为核心、以产业化为目的的技术创新体系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运行有效的科技工作管理体制及运行机制,不断推动城区的科技进步与创新。
(二)主要工作任务
⒈信息化建设
()按市信息办要求做好电子政务工程实施工作
()进一步做好城区政府网、科技网和农业科技网的更新维护和城区网站的对外推介与宣传,不断提高网站的知名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在宣传城区、服务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基层节点建设,加大乡村和社区基层单位信息员培训力度,使沙井镇的信息员成为后台管理员,能独立维护更新镇和三个村的信息服务网,村级信息员能独立操作通过易通网供求信息,提高上网技巧,能结合本村生产实际及时从网上收集下载相关科技信息和实用技术,使镇、村级节点真正成为不走的农业专家和农民了解市场信息的窗口;使社区信息员能结合本社区实际,利用信息化拓宽社区服务,进一步提高社区管理水平。
()在××年月前做好《城区信息化应用示范》项目的总结验收准备工作,按合同要求按时申请市局组织验收,确保通过,力争申报科技成果。
⒉农业科技示范
()继续做好奶牛品改与集约化养殖技术示范,带动城区奶牛业快速健康发展。
()继续推进科技示范村、户建设,引导示范村农户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努力将示范村建成农民科技素质高,特色明显,农民增收幅度大并幅射带动周边村队的科技示范村。
()申报市局继续实施果蔗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应用示范,以引导农民科学种植,降低沙井镇近亩果蔗种植成本,提高果蔗种植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申报市级科技项目,力争获立项支持在沙井镇开展反季节淡水虾养殖示范和食用菌种植方式创新(与农作物套种)技术示范。
⒊企业科技服务
()组织企业积极申报上级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项目和,其它专项基金项目,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开展和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重点指导南宁新宇汽配公司申报三维应用开发,维威制药公司申报开发应用和富丰饲料公司的绿色食品春江鸭品改及产业化项目开发等项目。
()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完善技术机构,加强对企业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跟踪服务,有条件的要积极开展新产品引进与开发,促进企业传统产品的更新换代,增强企业竟争力。
()指导企业开展信息化应用,提高城区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拟指导帮助个企业建立企业网站,协调解决企业在信息技术应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⒋科普
继续以农村、社区、学校为重点开展好科普工作,创新科技进村入户和科技进社区的方式和渠道,使科普更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实用而有效,不断提高城区居民、农民科技素质;实施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进一步带动青少年爱科学实践活动开展,培养青少年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良好风气。
⒌科技项目管理
协助市局做好城区企业单位承担上级科技项目的实施管理工作,做好维威制药公司的维威炎灵新药开发项目的总结验收工作和其它项目的管理工作。
⒍部门自身建设与能力提高,
()、抓好政治和业务学习。按城区的统一部署,组织本部门全体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同时,根据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加强业务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部门的行政效能。
()、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相关的培训考察。增长见识、开拓眼界,创新科技工作思路。
()、做好部门规范管理,提高科技工作实绩。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制度,安排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共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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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执行本部门职能,充分调动内部能动性并协调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策划部对2019年工作开展计划如下:
1.加强科技馆网站和微信客户端等网络科普宣传力度,及时关注更新报道最新科普动态。
2.提升自身策划能力,多看多学多交流,努力提升策划部内部策划及与各部门间的协调组织能力。做好场馆活动的组织策划、媒体联络工作,及时做好各类活动总结,抓好对外宣传工作。
3.做好馆内外科普活动材料的采集与整理工作。
4.根据上级要求,跟进做好科技馆馆内公益公告投放事宜。
5.配合上级部门工作需求,配合科协办公室、普及部全国科普日活动材料、活动信息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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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社会科技投入稳步增长,科技创新水平不断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壮大,科技进步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日益显现。5年内陆续建成了国家火炬计划“三药”科技产业基地和常州软件园,以及国家动画产业基地;建成部级企业技术中心1家,省级工程技术中心5家,市级工程技术中心5家;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12家,高新技术产品198只,软件企业34家,软件产品119只;年专利申请从96件增加到429件,年均增长约34.9%;2005年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235亿元,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7%。
今后三年,全区科技创新工作将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核心,以加快建设创新型高新区为目标,推动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要形式的自主创新,加快形成全区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布局,为顺利实现“两个率先”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一、突出重点,确定目标,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布局
我们将着重构建技术研发、创业孵化、科技服务三大平台,以软件、“三药”、动漫特色产业基地,电子工业园、环保产业园、滨江工业园、出口加工区等专题园区及特色乡镇为重要载体,努力壮大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形成区域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我们将重点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境保护产业和“三药”产业等高新技术领域,在共性关键技术研究方面取得突破,龙头骨干企业技术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到2008年,软件产业销售额达到40亿元,“三药”产业基地企业销售额达到80亿元,全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9%。
二、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1、积极开展科技创新试点工作。一是选择自主创新实力较强的骨干企业进行创新试点工作,提供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产学研合作、技术标准建立、管理体系认证、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人才培训、知识产权的创造和保护等全方位的科技服务,加快企业技术升级与改造,将市场优势转化为技术优势;二是组织一批重大高新技术实施产业化,争取实施jn型高效一体净水器、天然,纳米凹凸棒土的工程化制备技术及应用等30项重点科技攻关,培育高效太阳能光电效应玻璃等13项重点新产品开发,组织实施高精度铜带铸轧生产工艺及装备产业化项目等8项重大成果转化。
2、继续推进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以三井分部为试点,将创业中心的品牌服务向外延伸,建立新的创业孵化基地,进一步拓展空间,扩大孵化面积。积极探索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有效形式和机制,在新兴和主导产业中选取一批最具成长潜力的在孵企业进行资源聚焦,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企业,在“孵小”的同时更注重“扶强”,为孵化企业提供增值服务并进行深度孵化,形成一批在国内外市场有一定知名度的骨干龙头企业。积极引进和建设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推广“共建、共享、共同受益”的理念,建立“公共数据,公共享有;自有数据,有限共享;专有数据,有偿返还”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单位及个人对提供设备、数据和资料的积极性。以各孵化主体或开发主体为依托,引进和组建一批具有代表性的中介服务机构。通过不定期交流、及时跟踪等方式,努力降低企业的商务成本,创造多赢局面,为孵化企业和创业企业创造了一个有利的商业环境和发展平台。到2008年创业中心孵化面积达到12万平方米,引进科技创业企业150家,其中留学生企业25家,在孵企业总数达300家以上,毕业企业占孵化企业总数的10%以上;引进研发机构10家、国内外权威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5家。
3、精心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科技研发平台建设。针对主导产业的发展需要,加强和完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模式向社会开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不断提高区域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照国家政策,对企业建立研发中心进行扶持;利用好已出台的对科研机构的扶持政策,采用整体引进、政府扶持、企业投入、多方共建等方式,重点引进和建设好大型“三药”创制研发平台等一批具有行业特色的研发中心,组建具有区域产业特色和核心竞争力、支撑产业链的延伸和扩张、增强高新技术的辐射和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平台。加快“三药”企业孵化器,软件公共测试平台,面向主导产业的产品检测、技术标准和信息服务平台,以及科技评估与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技术交易活动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拓展科技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升专业服务水平,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到2008年引进研发机构10家、国内外权威认证机构和产品检测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5家。
4、努力强化科技交流与合作。以欧美、日本、俄罗斯为重点,广泛开展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我区与俄罗斯及其它独联体国家在制造业、装备工业等领域的合作优势,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共建研发机构,联合进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成果转化。积极探索与日本、韩国及欧美国家在高新技术领域合作的新途径,努力开辟多元化的国际市场。利用好现有的两院两校合作关系、清华大学技术转移中心及其他政府产学研平台,大力吸引国内高新技术成果到我区转化,强化我区自主创新能力。三年累计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项目30项,组织重大产学研活动10次,签订合作协议80项。
5、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一是推进“三药”专利战略分析平台与重点骨干企业的结合。围绕重点企业的新品开发提供国内外已有专利的技术和信息支持,并将成功的经验向其它“三药”类企业推广。不断创造条件,在区内其它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专利数据库,使更多的企业能够即时跟踪最前沿的技术,规避科技创新的风险,突破国外的技术壁垒,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二是加强乡镇专利试点工作。在科技基础扎实的三井、汽车及零配件和工具等产业特色明显的孟河和西夏墅等乡镇,强化专利申请和保护,为特色产业保驾护航,将技术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三年内,全区实施专利转化项目500件。三是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和人才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查处和制裁各种侵权行为,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实施高效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实施名牌产品战略,加强对我区新兴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点企业和产品的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转化,争创名牌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我们将认真实施《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创新三年行动纲要》,重点加强集成创新与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最终形成一批创新能力强、效益好的科技型企业,推动全区核心竞争力的提升;形成一批功能比较齐全的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切实使之成为科技与企业的桥梁,政府推动企业自主创新的助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纽带;形成一批相对稳定的技术、信息的提供渠道,为全区的自主创新提供巨大的潜力和广阔的空间;形成一批服务全区创新工作的科技人才队伍,为全区自主创新活动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
三、创新机制,建设队伍,提高科技工作整体水平
1、营造优良的政策环境。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信息服务,贯彻落实现有的各级优惠政策。根据《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常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区的决定》,针对涉及全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科技服务机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标准化建设等,适时制定出台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我区的政策体系。
2、创新高效的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积极组织区外的各类科技服务机构为区内企业服务,实现联动,提高我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化能力;制订软件招商业绩与个人收入挂钩的考核机制,提高软件招商的效率,降低成本;理顺科技局系统内各部门的职能分工,明确职责和工作目标,加强工作的协调和目标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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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好科技项目申报管理工作。
认真研究国家、省科技政策,结合我县特色和优势产业,挖掘和包装一批科技计划项目,力争成功申报国家、省级科技计划项目10个以上。对科技富民强县专项行动计划——竹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组织结题验收,争取后续扶植资金。
2、大力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坚持以自主创新引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和扶持力度,做强优势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集群化、集约化、规模化发展。今年计划新增1家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值增长20%以上,推广利用新技术5项以上,培育2家后备高新技术企业。
3、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围绕提升传统优势产业水平,加强专利政策引导,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重点帮助3-5家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指导1家企业申报市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力争专利申请量比上年增长20%以上,其中发明专利达到30%,工业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50%。
4、深化产学研合作工作。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能力为抓手,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目的,积极组织企业与高校院所对接,促进政府、企业、高校和科技人员的紧密合作和优势互补。大力优化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合作环境,加强对接、合作,促进成果转化,实现经济较快增长。全年促成产学研对接项目3个以上,举办产学研合作活动一次。
5、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加强优化创新环境,营造有利于企业自主创新、发展高科技和实现产业化的政策环境,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建设,建立产业竞争情报服务平台,立足于为企业服务,把企业的新产品更多地推向市场,同时让企业享受到更多的科技信息。
6、加大科普宣传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科技政策与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科技下乡活动,扎实搞好一年一度的“科技周”活动,促进科技管理工作的发展,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采取多种手段,狠抓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使全县广大劳动者的科技素质有一个明显的提高。
7、积极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认审批及地震宏观观测站工作,深化农村民居防震保安试点工程,加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创建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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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是政府促进科技事业发展,进行宏观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新型科技体制得以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为科技进步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和条件,开拓科技计划工作新局面,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改进和提高科技计划管理的水平,把我省的科技计划管理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
一、加强对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改革的紧迫感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的科技工作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不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通过实施科技攻关、星火、火炬、科技成果推广、自然科学基金等一系列科技计划,在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上都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不同层次、不同目标的科技计划的出台,无论是在科技计划体系结构、经费来源,还是在相应的管理方式和运行机制上,都体现了科技工作适应经济发展,内容不断充实拓展、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加强的新要求。加强计划管理的宏观调控,逐步减少指令性,增加指导性和政策性,并实行分类管理,形成了计划管理的新格局。各类科技计划相应确定了各自的主攻方向和宏观目标,并努力推动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方向发展。同时,与各类科技计划相配套的科技资金投入不断增加,为科技计划的实施提供了经费保证。但从全面和发展的观点看,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的紧密程度不够;对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科技计划管理,战略目标、宏观调控方式、计划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资源的合理配置等问题研究不够;科技规划、计划与资源配置之间衔接不够;计划内部各项目之间总体协调不够;各类计划和项目立项的评估分析和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监督不够;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等。这些都必须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认真加以研究解决。科技工作必须努力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
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也了新形势下的新要求:
各级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转变职能;从科技系统内部的小循环进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从主要是行政手段配置资源转向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本途径;从简单的项目管理、分钱分物转到提高综合协调能力,推动全社会的科技进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和全省的科技综合实力上来。科技项目的立项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产业政策,由企业,或有企业的参与和承用。
总书记在参加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全体会议时,广东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优化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包括利用新技术来改造和提高传统产业,多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不断提高国民经济的综合水平'。并特别'在这方面广东也是有条件走在全国前列的,也应多创造一些新鲜经验'。今年在广东视察时又进一步指示,广东要依靠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李长春书记也指示我们,要'为全国作出我们的新贡献'。
我省科技工作必须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坚决贯彻落实。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理顺科技计划体系、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计划管理水平。
二、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与原则
(一)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坚持'面向、依靠'的基本方针,促进科技与经济有效结合,加强技术创新,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进一步完善'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础性研究'三个层次的合理布局和纵深配置;建立和完善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又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有利于科技整体水平提高、有利于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新的管理体系;使科技计划从科技系统小循环走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循环。
(二)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目标与原则: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目标是:进一步改革科技计划管理,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与经济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的现代科技计划体系与管理体制。
1.促进科技计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的紧密结合,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有较大显示度的贡献;
2.促进科技计划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相互适应,充分发挥计划与市场两种调控手段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重要作用,体现政府目标、政策导向,支持科技体制改革,使科技第一生产力有大的解放和新的发展;
3.促进我省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科技实力的不断提高,通过科技计划的实施,加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形成,增强我省的科技竞争力和经济竞争力;
4.促进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为实现以上改革目标,科技计划改革要坚持以下原则:
1.认真总结经验,做好总体设计,分步组织实施,稳步推进;
2.纵横结合,加强科技计划的综合管理,明确计划的定位与充实计划的内涵相结合;
3.规划、计划的有效管理与资源的合理配置相协调;
4.计划改革与机构改革、职能转换相结合。
三、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增强三个意识
1、贡献意识。科技计划要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为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增强科技工作在经济建设中的显示度。各类科技计划在计划立项、编制和项目实施等各环节都要该计划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哪些产业和领域、哪个阶段、有怎样的贡献。不能就计划论计划、就项目论项目、就水平论水平。
2、市场意识。转变观念,树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计划管理工作的新思路,体现主要按市场需求选择项目、按市场机制配置资源。
项目的选择要有企业参与或承用、有市场前景,有助于增强产品竞争力。重大科技项目的选择要面向市场,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
资源的配置要按市场机制运作,要改革简单分钱分物的模式。在项目和计划编制过程中,各类计划可先项目,根据比较、分析、论证,竞争择优,再确定项目,落实计划的经费安排。
3、全局意识。要认真研究全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重大计划的精神,科技计划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重大计划的衔接,树立全局意识、参与意识和超前意识。计划的立项、编制和项目实施在哪些方面、哪些环节解决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如何配合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
(二)突出三个重点
1、优化计划体系
按照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高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基础性研究的部署,科技计划要从横向上做好定位,从纵向上做好规划和'全程'安排。
1)从横向上做好定位:
基础性研究与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中长期目标为重点。基础性研究以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导向,面向应用;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着眼于保障科技创新和构建科研支撑体系。
科技攻关计划和工程中心组建计划,要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项目、重大科技工程和关键技术为目标。
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计划,应以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促进新兴产业形成、实现规模效益为战略目标。
2)从纵向上做好衔接和'全程'安排:
各类科技计划定位之后,计划之间的衔接,主要通过项目的衔接和转移来实现。科技计划要加强综合管理,按产业或领域,从纵向上做好规划与指导。在编制各类计划的同时,要根据各时期科技工作的重点,按农业、工业、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社会发展来进行系统的安排。基础研究、研究开发、产业化以及基础设施建设之间做好配套。
3)从整体上加强科技计划的集成:
科技计划要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树立全省一盘棋的思想。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加强集成。在抓好全省科技工作总体部署,全面促进全社会科技进步的同时,改革科技计划、科技资源管理体制,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重大问题,优选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重大科技工程,组织实施'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通过'科技创新百项工程'项目引导、工程示范,切实解决一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攻克一批对于我省经济社会科技中长期发展有重要影响的战略性、前瞻性、关键性课题,增加科技储备;加强一批科技创新基础建设,为持续创新提供动力源泉和必要保障,为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同时,不断探索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科技计划和项目管理模式,提高科技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形成我省充满生机活力的科技创新整体形象。
2、优化资金配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科技工作的要求,以及各类资金的使用原则,有效合理地安排使用各类资金。自然科学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应用性的基础研究;科技三项费用重点支持经济社会发展中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的研究开发,社会公益性研究,以及支持农村和农业科技工作;科学事业费主要用于科研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和引导科研机构增强活力转换机制,促进科研机构的持续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下游的工作。重点支持高新技术成果的开发和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农业现代化。
资金配置要与工作任务、计划职能相衔接,要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改革简单分钱、分物的模式。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有合理投向。同类型计划与经费相对综合与集中。切实加强对计划管理中资金筹措、分配、安排、使用、核算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开拓资金来源渠道,在争取政府财政支持的同时,积极争取全社会对科技的支持;做好专项资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研究以资本为纽带,人力的资本化、知识的资本化。加强在市场经济环境下进行宏观调控引导社会资源有效配置的能力。
3、优化管理机制
科技计划的管理要从总体上实现三个转变:
1)管理方式的转变:从微观管理、直接管理、过程管理为主转变到以宏观管理、间接管理、目标管理为主;
2)管理组织形式的转变:从重视单项工作向多方面工作综合集成的方向转变,注重技术、人才、资金、信息、管理的集成;
3)管理手段的转变:工作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为主,向依靠行政、经济、法律等综合手段转变。
加强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立科技决策咨询和科技计划评估、监督体系以及专家系统,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
对于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分类指导:
1)对围绕政府目标的项目,特别是对于重大科技项目,推行科技计划项目的投标、招标制度,竞争择优,使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有合理投向。
2)对于中、上游的研究开发项目,要试行课题制,进行全成本核算。
3)对主要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以技术开发为主的项目,要实行科技评估评审制,客观、科学、独立地对科技计划、项目以及机构等进行评估和评审,要提高决策透明度,对于科技评审的组织、内容、过程等有明确的办法并认真实行。
科技计划的科学化管理要贯穿于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要加快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充分利用金科网络中心和社会的有关力量,建立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体系。从项目的申报、招标、评估、评审,到计划的编制、跟踪管理、成果及知识产权管理的全过程要逐步采用计算机和网络管理。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要成为科技管理办公自动化的一个重点。
加强对承担评估、评审等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中介机构评估筛选制度。
加强科技计划的统计工作,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统计报告制度。建立各项科技计划管理的指标体系、统计调查制度和实施办法。及时收集科技计划执行中的信息数据,定期进行研究和分析,为科技发展的决策和宏观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三)抓好三个环节
1、计划编制环节
计划编制环节主要包括几个阶段:任务项目申报项目初审计划协调计划审定计划综合计划编制。要注重计划编制环节的流程管理。
计划的编制要加强集成、协调配合。主要从四个方面展开:
1)项目选择:要从经济科技发展和市场的需求任务、指南,接受申请并筛选项目、进行初审。包括:
任务:在对有关科技经济发展进行预测、研究分析总目标和对前期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分析的基础上,确定科技计划编制工作总体设想,形成'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向社会。
项目申报:对于围绕政府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项目,可采取招标、投标的办法,招标通知,接受投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逐步采取网上申报及网络化管理。
在项目申报阶段,要对申报项目单位进行审查,要有专利、有能力、有成果。加查研究,对项目、专利、成果检索,认真核对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
项目初审:引入并建立规范的评估、评审、评标制度。科技项目的选择要以市场为导向,符合产业政策,由企业,或有企业的参与或承用。要研究分析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项目的贡献率和显示度。重点项目还应充分体现对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引导和支持力度,以及对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带动作用。
强化重点科技项目的前期研究。重点科技项目的确定,均应有充分的前期准备,必须提供包括技术、经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效益和市场分析、投资结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议等,使重点科技项目的实施落到实处。
2)协调评议:主要按领域研究各计划和项目之间上、中、下游的衔接,实现横纵向的转换。综合计划处牵头与有关处室协调项目安排,汇总分析计划项目各领域和上下游所占比重、对行业的贡献及显示度。
3)计划审定:省科技厅厅长办公会议是科技项目立项的最终决策形式。主要审定各计划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及重大项目的安排。从原来的按计划研究的形式改为按农业、工业与高新技术产业、社会发展等领域或产业的形式进行。
4)计划编制:各职能处室要按照厅厅长办公会议的决定意见,对所负责的科技计划项目及经费安排进行整理、完善。由各职能处室与综合计划处、条件财务处会签后报厅领导审定签发。条件财务处送省财政厅会签。
厅综合计划处与厅办公室将'科技创新百项工程'相关材料整理,向全社会通报。
为保证科技计划的有效实施,在计划安排上要注重一条龙:如,对同一项目,可以从研究、开发、推广、产业化、市场一条龙部署,由各类计划安排。在计划衔接上要注重上中下游衔接:如对同一科技项目,可以从攻关、火炬、产业化等不同计划进行先后交接安排支持,各计划之间注意衔接、配合。在资金配置上注重多渠道支持:拨款、引导金融机构贷款,各类计划一起支持。
2、跟踪管理环节
计划编制完毕之后,进入跟踪管理环节:通知下达签定合同经费下达计划执行中期评估结题验收。
跟踪管理要目标管理。建立科技计划管理(处室)联系会议制度,加强计划项目进展情况统计;形成知识产权情况汇总、分析;项目经费监督使用。要及时向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及全社会通报各类科技计划执行情况。抓好两个层次、两个方面。
两个层次是:第一是重点项目的跟踪,实行定期通报制。各类计划都应确立一批涉及面广、影响大、效益显著的重点项目,这类项目不但要任务落实、经费落实,而且要管理到位、服务到位,特别是要抓好经常性的信息跟踪,及时解决问题。各有关处室定期联合召开一次重点项目通报会,通报各重点项目进展情况,汇总后报厅领导。第二是所有计划项目的跟踪,实行年度报告制。要调动各部门,特别是各市科委的积极性,同时要与科技计划年度统计结合起来,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和计划总的执行情况,跟踪管理应是科技计划评估和资金配置以及计划滚动安排的重要依据。
两个方面是:第一是'计划内'的跟踪,了解和掌握各类计划支撑体系如机构、人员、经费、相关科技与经济信息等。第二是'计划外'的跟踪,要加强对计划执行相关环境的了解和研究,特别是要注重了解国内外相关情况。
3、效益评估环节
效益评估的重点:专利、成果、效益、奖励。
以提高获取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增强经济竞争力为导向,加强对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的管理,加大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力度。为保障国家利益,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根据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制定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以利于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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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思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科教兴县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县特色(支柱)产业,一手抓创建“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一手抓科技进步与创新,认真实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百科联村、信息化、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工程,增强农业和工业企业领域技术创新能力,为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提前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主要工作任务及指标
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有新的进展,区域经济科技创新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
⒉以“百科联村”为主要载体的科技兴农工程取得实效。
①“百科联村”活动及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社会与经济效益取得明显的成效;
②农村科技远程教育网点扩大至个乡镇,(覆盖全县以上的乡镇);
③科技普及、送科技下乡等科技富民活动在普及程度和服务质量上有更进一步提高,科技宣传工作有新的亮点;
⒊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打造“数字×××”工程初显成效。按照“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应用主导、面向市场、安全可靠、务求实效”的原则,利用现有设施,建立健全我县信息化发展的政策,规范管理体制、人才培养、安全保障体系,推进思想观念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
①继续努力使全县信息化管理网络进一步健全、工作职能进一步理顺、效能进一步提高;
②科技三网(网上技术市场、农村科技远程教育网、科技信息网)进一步完善,如期完成省、市科技厅(局)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⒋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要在量的扩大与质的提高上实现双增长,争取市级以上科技立项经费比上年递增以上。
⒌科技对外合作与交流有新的成效,引进“大院大所”工作有新突破。
⒍知识产权保护、防震减灾等科技综合工作管理更趋法制化、规范化,专利申请量、授权量继续保持在全市县(市区)前茅。
⒎完成我县××年创建浙江省科技进步先进县验收前期准备工作。
⒏超额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任务。
⒐“三个建设”(党风廉政、精神文明、规范化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强化,形成学习型、创新型科技局集体。
三、主要措施
(一)以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为抓手,认真实施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
为了适应科技经济发展体系的需要,不断提高我县科技创新能力,增强科技实力和综合竞争力,根据省科技厅“打造全国一流的区域创新体系”的要求,鼓励技术创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设以中介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
⒈围绕我县木制玩具、×××雪梨、食用菌三大特色支柱产业,培育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充分发挥已建木制玩具省级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功能和作用,扩大创新服务网点,××年重点筹建为农业主导产业服务的浙江南方早熟梨业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在加强对原有民营科研所的管理指导的同时,发展认定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经济的民营科研所、孵化器等科技中介机构,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
⒉加快民营科技中小型企业建设步伐。引导民营企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不断引进和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改善目前我县科技型企业比例严重失衡的结构,切实增强民营企业的科技创新发展能力。
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专利申请工作。以木制玩具业为主体,大力鼓励专利发明和专利申请,培训专利执法人员,加强专利执法力量,及时调解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严厉打击严重违法案件。
(二)以“百科联村”和农科网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科技进步。
⒈深化细化百科联村活动。一是总结经验、推广典型,重点是推广科技人员入股、农民科技致富的典型;二是在总结的基础上进一步改进方法,建立、完善长效机制,让农民长期收益;三是与省科技特派员工作有机结合。充分发挥省科技特派员和本县科技人员两支科技生力军的作用,做好技术引进、项目包装、技术推广等工作。
⒉落实经费,稳步推进农村远程教育科技网工作,扩大网点,用现代化信息手段把先进适用科技及时送到千家万户。××年农科网站扩大到个乡(镇),覆盖全县三分之一。
⒊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继续扶持办好重河湾(省级)和长田两个高新农业示范园区。配合林、农两主管部门强化管理,改革运行机制,切实将园区发展成为新技术、新成果的孵化器、集散地和幅射源。
(三)以引进“大院大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
⒈积极主动为企业牵线搭桥做好工作。结合我县企业、农业技术难题,重点继续加强与浙江大学、浙工大、省农科院、中国农科院、天津科大、上海水产学院、上海交通大学、清华大学的合作与交流,利用以上院所人才科技优势,为我所用,重点为企业在木制玩具设计、×××雪梨贮藏保鲜、有机鱼深加工等难题项目上达成实质性合作协议。
⒉大力实施开放型战略。一是鼓励企业走“四外两基地”之路,“借脑”生财。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开发力量,通过多种途径建立技术依托,积极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国内、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强全县信息化管理,办好网上技术市场,积极筹建县信息化管理中心,进一步为企业构建平台。加强力量,加大力度,为我县工业信息化提供服务。
(四)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为主线,深化改革,加强创新,全面推进科技各项工作上台阶,
学习是人类进步的永恒主题。以学习来提高凝聚力,以学习来提高战斗力,××年要以开展创建“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为动力,以学习统领科技行政各项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通过加强思想政治理论、现代科技知识、创新管理知识、业务能力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全面增强党员干部的工作业务能力和局机关的科技行政工作效能。(“学习型科技组织建设”活动方案另行制定)
⒈以学习统领科研立项的改革。认真落实《×××县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规范的立项审批程序,建全项目评审与管理专家机构,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口上,推行科研项目公开招投标办法,加强经费管理,做好对每一个项目的追踪问效、评估验收工作,提高三项经费的使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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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新科技工作思路,提升科技服务能力。以“五大科技专项行动计划”为抓手,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力度;以“创建全国知识产权试点城市”为突破,切实增强我市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以“创建部级科普示范市”为动力,大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以科技为支撑,加快我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步伐,全力推进我市“一区两带三极”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工作目标
结合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产业发展、区域发展规划,围绕我市“一区两带三极”,深入企业调研,把脉企业创新资源,大力提升企业科技创新理念,积极服务企业走科技创新之路,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进一步拓展业务空间,重点实施“五大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加强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建设,加快创建国家科普示范市步伐,进一步强化机关工作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团支部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等工作,力争各项工作全面达标。到2011年底: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家;争取省级以上科技项目资金800万元;争取省级重大成果5项,省科技进步奖1项,评选市级科技奖25项;农技110用户稳定在4万户;组织科技活动周1次,科普宣传日1次,送科技下乡10次,新增乡镇科技宣传栏6个;专利申请完成170件。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1、争取领导重视,促进部门联动
⑴完善科技工作领导小组例会制。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将科技创新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⑵建立部门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与财政、税务、工商、教育、人事、农业、金融等部门科技工作的联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作与联系,营造有利于我市科技工作发展的良好环境。
2、开展企业科技调查,摸清企业创新资源家底
以“三区三园”为重点,开展企业科技资源调查,摸清家底定好位,充分利用科技资源为不同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政策引导和科技服务。
3、大力实施“五大科技专项行动计划”,强化市场主体培育工作
⑴产学研结合专项行动计划。围绕电子信息、医药化工、纺织服装、先进制造、新材料、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组织申报国家重大专项1个,国家科技计划项目3个:国家重点火炬项目1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2个,省级研发项目1个,特色基地3个。力争启动大学产业园工作,申报部级工程技术中心1个,省级工程技术中心2个,引进转化10项专利成果,开展科技对接活动10次。
⑵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专项行动。在全市建设6个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基地,构建优势特色农业种养技术创新示范体系,重点支持9家农业科技创新示范企业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加工技术创新体系,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建立完善多元化新型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重点扶持2家农技协或专业合作社,并进一步扩大农技110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确保每星期1-2条外呼信息。
⑶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专项行动计划。编制设计重点培育企业成长路线图,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辅导体系和孵化抚育体系,力争完成中小企业路线图计划企业4家以上。全面落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规范市级创新基金管理工作程序,力争有2家企业承担部级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4家企业承担省、市创新基金项目,培育1家上市企业和1-2家上市后备企业。
⑷创新型企业建设专项行动计划。创新知识产权工作,引导企业走创新型发展的道路,加强知识产权专利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专利申请质量和数量。新增创新型企业3家,推广科技成果及使用新技术达到15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4家。
⑸科技投融资专项行动计划。建立科技投融资的统筹协调机制,探索采取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跟进投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企业技术创新后补助等多种形式的科技投入方式,建立科技担保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向科技型企业聚集。力争引进各类科技投融资机构1-2家,吸引科技投融资资金4000万元,实现银行科技信贷4亿元。其中,引进风投、创投取得实质性的突破。
4、加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⑴启动高新区建设。做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规划,为争创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打基础,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⑵建立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科技企业创业园。落实入孵企业20家,全面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孵化能力,力争建成1家省级孵化器。
⑶建设生产力促进中心。根据我市的资源优势和特色产业发展情况,整合科源公司和小龙虾生产力促进中心,力争部级生产力促进中心后补助项目。
5、争取财政科技投入的增加
⑴争取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增加。
⑵贯彻落实《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管好、用好创新基金。
⑶制定出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
6、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注重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⑴切实发挥“化工专家智囊团”的作用,开展2次“化工专家行”的对接活动。
⑵争取省政府及省科技厅支持,促进我省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积极服务我市企业。
⑶围绕特色和重点产业,有针对性的引进科技人才。引进一批优秀企业创新人才;培养一批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挖掘一批有创业冲动的年青人才。
7、以创建工作为推动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
⑴拓展科普影响力,抓好常规科普工作,做好“科技下乡”、“科技活动周”、“全国科普日”等大型科普宣传活动。
⑵提高科普重视度。一是强化部门的职责,把实施“十二五”科技规划作为科普工作的龙头,开创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新局面。二是抓好科普设施建设。有步骤地开展“站-栏-员”和科技示范户的建设,做好城区电子科普宣传等设施的配备工作。三是加强社区科普建设。四是争取国家、省级科协项目支持。
⑶抓好科普服务农村建设。一是抓好10大科普示范基地建设。二是抓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工作。加强农技协会和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工作,围绕支柱产业,为广大农民提前、产中、产后服务,促进农技协健康发展。三是继续实施“科技支撑服务行动”。加大“科普惠农兴村计划”、“科普示范助力新农村行动计划”等项目投入,更好的服务“三农”。
8、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一是加强机关制度建设。坚持学习制度,建设学习型机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科技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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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支撑计划”的宗旨是以创新能力建设为中心,以建设创新型城市为目标、努力科学合理布局有研发源头的创新链、资源整合的载体链、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资金链、高效、社会化的服务链,整合科技资源,构建和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发挥科技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事业的支撑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创新型,提高区域竞争力提供科技支持。
二、支持方向
1、行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针对我市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支柱产业,以领军企业为依托,以引领产业技术创新为目的,整合科技资源,布局以行业为背景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为行业提供公共技术服务,占领行业技术至高点,重点推进部级、省级、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
2、企业重点研发机构。支持规模企业引进高端科技人才,培育研发团队,依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共建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组织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引领产业技术升级。
3、科技创业园。围绕营造良好的高新技术创新创业环境,培育科技型企业,加快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科技成果、吸纳科技投资的步伐,建设科技载体,整合科技资源,推进科技创业园,科技孵化器建设。
4、产业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围绕全市特色支柱产业提升发展及农业现代化,支持能够开展和提学研合作、信息、培训、咨询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5、科技中介。主要引导支持生产力促进中心、科技投资、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评估和鉴定、技术产权交易、知识产权、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科技信息资源公共服务等专业化、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设,重点推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专业科技中介机构的建设。
6、社会事业公共领域科技创新。支持围绕人口与健康、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等领域的科技攻关,科技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努力发挥科技在社会事业领域建设的作用,为实现人口、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供支撑支持。
7、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持。发挥科技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中涉及生态环境与循环经济、人口与健康、新能源与节能、公共安全、城市化与人居环境、信息化与农村现代化的科技示范工程、示范点和示范园区建设。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在境内注册登记。
2、申报单位必须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一定的科技管理水平。已与1所以上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建立长期合作关系,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研发团队,有固定场所和规章制度,有明确的研发投入计划。
3、项目符合当年科技局的《申报指南》所规定的方向和条件。
4、项目实施完成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完成后能基本形成良好的自我运行机制,形成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6、在外地设立的研发机构必须由我市企业控股。
四、项目组织管理形式
1、除已出台的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外,我市将加大对支撑计划项目培育的同时,“市科技创新基金”每年按25%的比例作为“支撑计划”引导资金。
2、“支撑计划”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市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办法实施。
3、“支撑计划”项目的立项形式分评审和招标两种。
4、项目单位所在或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并出具推荐意见。
5、科技局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是否进入可行性报告编写阶段。
6、项目单位根据科技项目可行性报告编制规范编写项目可行性报告。
7、组织科技管理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由专家级提出是否立项建议。
8、“双百工程”领导小组讨论确定项目是否立项及资助额度。
9、市科技局与申报企业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合同计划拨款资助及考核。
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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