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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为目标,规范分公司党建工作,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中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党建责任制落实、“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过程中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五好”党员建设等党建工作。
3 职责
3.1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抓好公司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分管书记要承担好组织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2权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对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它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各级政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组织活动
4.1.1 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各级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1.2 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统一思想。
4.1.2.1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1.2.2召开程序: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
4.1.2.3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4.1.3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党课。
4.1.3.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党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时间和要求,并通知全体党员;(2)围绕中心议题,依据议事规则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
支委会程序:(1)确定好支委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各委员;(2)根据确定的议题和方案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党小组会程序:(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式,通知党员做好准备;(2)根据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组织落实;(3)做好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1.3.4上党课。上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党课教育程序:(1)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内容、形式;(2)按计划组织好党员听课和讨论等,课后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3)组织好考核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4.1.4 党建责任制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
4.1.5 “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速党[2005] 号文件)执行。
4.1.6 “五个好”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4.2 党员管理过程
4.2.1 党员发展
党员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党员发展和转正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党总支负责审查,党委审批。具体发展名额,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经分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4.2.2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的形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分公司党委于每年12月中旬制定出次年全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党总支根据党委的教育计划制定次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支部根据党总支的教育计划制定自己的党员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可根据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补充。
4.2.2.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委研究确定,由分公司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2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总支研究确定,由各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3 党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支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4.2.3 党员日常管理
4.2.3.1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规定执行。
4.2.3.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依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严格收缴手续,收入和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各支部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总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缴分公司党委,每半年将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委每半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2.3.3党员情况统计上报。各支部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如无变动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上报分公司党委;年底分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党员年度统计情况。
4.2.4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一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2.4.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7月1日前评议一次。
4.2.4.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党章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和补充。
4.2.4.3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资料归档。
4.2.4.4评议结果的使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一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2.5 “五个好”党员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5 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要求、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党建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6 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党章程》
6.2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6.3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6.4《中国共产党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
6.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
6.6中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6.7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6.8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6.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10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6.11《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12《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
7 相关记录
7.1 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7.2 《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7.3 《党员花名册》
7.4 《党费交纳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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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
机关党支部书记及宣传委员、组织委员等职责机关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机关的具体情况,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保证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2)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对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抓好落实。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3)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其他委员交流思想和工作情况,支持他们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已的职责。协调与单位内部有关部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做好机关党的工作。(4)做好经常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关心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提出意见或建议。(5)抓好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视和加强对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的队伍。机关党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日常工作。(1)在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协助支部书记做好支部日常工作。(2)协助支部书记,建立和完善支部组织生活制度、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3)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4)抓好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创建“文明单位”。(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分工负责的工作任务。机关党支部宣传委员职责在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提出加强党员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学习时事政策,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组织党课学习。(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文化活动,做好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活跃机关文化体育生活。(4)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机关党支部组织委员职责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支部组织工作。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按党章规定,积极做好党支部换届改选的准备工作。(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人党积极分子的情况,负责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工作方针,依据人党积极分子的成熟情况,提出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办理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内统计工作。(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机关党支部青年委员职责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机关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指导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法律知识。引导教育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党支部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团支部根据青年的特点和需要,生动活泼地、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3)发动团员、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服务志愿者活动,为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和社区建设作贡献。(4)做好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5)根据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完成分工负责的其他任务。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责《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2)检查党组织和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3)协助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4)检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5)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主要任务作出新的规定,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这与在实际工作中逐步形成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一致的。十六大党章对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经常性工作的规定,增写了“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保障党员权利”的内容,以利于加强党内监督,进一步发挥党内民主。这样修改,可以使纪律检查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对这些新的规定,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应当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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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精神为指导,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着力把各方面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更多地吸收到党内,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目标要求
2015年北关街道计划发展党员13名左右。其中,35岁以下的优秀青年党员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75%以上;女党员比例不得低于发展总数的36%;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应占发展总数的80%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与当年新发展党员数量的比例达到5:1以上。各社区党组织两年内至少要发展1名党员,培养1至5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每个非公企业党组织都要培养3名以上入党积极分子,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年内至少发展1名党员或确定1名发展对象。
三、工作措施
(一)狠抓源头,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基层版)的作用,对申请入党人进行有计划的培养,稳定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严格落实入党积极分子联名推荐制度和外出务工人员发展党员“双向推荐”制度,加强“双培双带”载体建设,加大在致富带头人中发展党员力度。进一步完善党建带团建、妇建制度,扩大“推优”范围,及时把各领域、各行业的优秀分子纳入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街道各党总支支部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认真制定培养教育计划。采取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理论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等方式,广泛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真正做到从思想上入党,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综合素质。街道各党总支支部每年应举办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
(二)突出重点,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结构和分布。要进一步加强在党的组织相对薄弱的群体中发展党员的工作,注重在高知识群体、青年、妇女、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以及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使党员职业、年龄、性别、学历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对35岁以下青年入党要优先教育,优先培养,优先发展;结合党建带妇建工作,把各个领域、各条战线上的妇女中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及时吸收到党内来;要指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认真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在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积极引导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文化程度较高、年轻有为、对单位经营发展有突出贡献、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职工及时向党组织靠拢;要严格按照《关于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要求,注重在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发展党员。
(三)规范程序,确保发展党员质量。各级党组织要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坚决防止和克服用“能人”、“好人”标准代替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要增强质量意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发展党员票决制、预审制、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严格发展程序。①基层党支部在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时,一律要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②发展党员必须做到不公示不讨论吸收、不讨论转正;③基层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员大会时,必须提前向上级党(工)委汇报,上级党(工)委必须派党(工)委委员参加会议,全程参与指导支部大会,确保党员真正行使民利;④严格落实组织委员审查负责制,基层党组织对经一年以上教育、培养和考察,拟提交党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要报上级党(工)委预审。党(工)委组织委员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的现实表现、发展手续、程序、各项材料逐一认真审查,并对每一个发展对象签出同意发展或暂不发展的意见,同意发展的意见签出后,才能提请党(工)委研究审批,并向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⑤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全面实行全程联名推荐制,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近亲属入党要报区委组织部进行审查。全面推行农村发展党员“两票制”(党员投表决票,村民代表投信任票),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公信度;⑥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坚持发展党员进社区、部门联审制度;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要书面征求发展对象居住地党组织意见。
(四)严肃纪律,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按照《省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试行办法》,发展党员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发展对象考察人和入党介绍人不做培养工作或工作不细致、不及时,没有如实向党组织汇报情况,致使发展党员工作出现失误的,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及培养联系人、考察人、介绍人培养不力的责任;对基层党支部(总支)不按规定程序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或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政审不严格、材料不齐全,甚至弄虚作假、,追究基层党支部(总支)相关责任人审查不严的责任;对基层党(工)委审批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未及时召开党(工)委会研究审批的,追究党(工)委及其组织委员(组织员)、分管副书记、书记不按规定进行审批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及其负责人没有将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要追究党组织和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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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抓好我厅党建工作要点工作部署的落实,切实推进第二季度党的建设工作,保障第二季度机关建设目标完成,制定本计划,请各单位按计划抓好落实。
一、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
1.保障好第二季度党组中心组学习,按时下发第二季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及时收集中心发言人发言提纲,按要求上报中心组学习小结。
2.制定印发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会。
3.厅属各基层党委、党支部按计划抓好本级党组织党员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落实学习时间和内容,按时向机关党委报送季度学习小结及印证资料。机关党委按要求向省直工委报送季度学习小结。
4.6月份,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开展一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研讨。
4.机关党委印制手抄笔记本,各基层党委(支部)组织党员开展手抄。
5.按要求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各直属单位第一季度开展道德讲堂活动不少于1次。
二、进一步抓好各级组织建设
1.厅系统任期届满基层党组织按期做好换届工作。
2.厅属各基层党委、党支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组织生活。
3.机关党委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活动,组织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好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
4.各基层党委(支部)结合主题党日组织开展一次党纪党规党性教育实践活动。
5.工会、团青、妇女组织按计划抓好本级组织建设,机关党委组织召开一次群团工作推进会。
三、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
厅属各基层党委、党支部认真对照xx委厅字〔2015〕19号文件抓好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按《省直机关201x年警示教育工作计划》(xx直纪通〔201x〕7号)安排,机关纪委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警示教育。
五、进一步推动作风专项整治工作
开展12次作风督查。
六、扎实开展好同步小康驻村工作
1.组织开展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驻村工作培训。
2.按省直工委部署完成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员入驻驻村点工作;
3.组织到同步小康驻村点开展调研。
4.组织召开第一次同步小康驻村工作联席会议。
5.组织党组织、基层工会按助推扶贫五千行动和十百千工程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2017年第二季度党建工作计划【2】
一、继续落实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抓好村级党组织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抓好党员素质工程建设。
1、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加强党员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发展经济服务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党员管理,特别是加强流动党员的管理,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
3、进一步完善、落实发展党员的四项制度,认真抓好发展党员的工作。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
四、加强村级组织建设。
1、认真按照五个好目标要求开展工作,抓好村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2、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落实村各种会议制度、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制度,完善政务、村务、财务、党务公开;全面推行规范化管理。
五、搞好党建联村联户行动的落实。
1、构建上级党组织服务下级党组织、党组织服务党员、党组织和党员共同服务群众、城乡党建一体化、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共同服务科学发展五大体系。
2、实现服务功能、服务能力、民主水平、工作水平和满意程度五 个提升
3、积极开展党员帮扶活动,走访慰问、帮扶救助困难党员、老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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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建设“四好”领导班子、“五个好”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为目标,规范分公司党建工作,形成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组织活动中的党委会议、民主生活会、、党建责任制落实、“四好”领导班子和“五好”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过程中的党员发展、党员教育、党员日常管理、民主评议、“五好”党员建设等党建工作。
3 职责
3.1集团总公司党委对公司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负责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是抓好公司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分管书记要承担好组织领导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结合各自分工,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2权属单位党委、各党总支对各自单位的党建工作负领导责任,按照上级党委的工作部署,指导和协调本单位党建工作。党委(总支)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党建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班子其它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3党支部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直接责任,对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支部书记对本支部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支部成员按照各自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3.4各级政工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党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4 工作程序
4.1 组织活动
4.1.1 党委(总支、支部)会议
各级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按照《公司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事规则》确定的议事原则、内容、程序和要求定期召开党委(总支、支部)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随时召开。
4.1.2 民主生活会
根据上级要求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情况和党组织内部的一些重要问题,以及相互间的思想、作风和工作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谈心通气,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统一思想。
4.1.2.1党委(总支、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4.1.2.2召开程序:确定议题——征求意见——会议通知——召开会议——制定整改措施——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后十日内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附会议记录。
4.1.2.3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
4.1.3 制度
“”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党课。
4.1.3.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党支部半数以上的党员参加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程序:(1)确定好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时间和要求,并通知全体党员;(2)围绕中心议题,依据议事规则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2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骨干参加。
支委会程序:(1)确定好支委会的议题、初步意见和方案,并将议题、时间和要求通知各委员;(2)根据确定的议题和方案开好会议并作好记录;(3)会后,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按分工抓好落实,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4.1.3.3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党小组会程序:(1)会前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方式,通知党员做好准备;(2)根据议题,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并组织落实;(3)做好记录,并向支部汇报。
4.1.3.4上党课。上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党课教育程序:(1)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明确授课时间、内容、形式;(2)按计划组织好党员听课和讨论等,课后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3)组织好考核并将相关记录整理归档。
4.1.4 党建责任制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分公司各级党组织建立起党建工作责任制。
4.1.5 “四好”领导班子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鲁高速党[~] 号文件)执行。
4.1.6 “五个好”党组织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4.2 党员管理过程
4.2.1 党员发展
党员发展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规定执行。
党员发展和转正由党支部负责具体工作,党总支负责审查,党委审批。具体发展名额,根据集团总公司党委党员发展计划,经分公司党委研究确定。
4.2.2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的形式为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分公司党委于每年12月中旬制定出次年全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党总支根据党委的教育计划制定次年的党员教育计划,各支部根据党总支的教育计划制定自己的党员教育计划。学习内容可根据情况变化做适当调整补充。
4.2.2.1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每年组织一次党委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委研究确定,由分公司政治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2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具体时间、内容、形式、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总支研究确定,由各单位政工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2.2.3 党支部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具体学习时间、内容、形式、
参加人员范围由党支部自行确定并组织实施。
4.2.3 党员日常管理
4.2.3.1党员组织关系。在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和《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的规定执行。
4.2.3.2党费收缴管理。党员应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要严格收缴手续,收入和支出要有原始凭证。
各支部每月25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后上交党总支,并将党费收缴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各总支每季度最后一个月30日前将收缴情况汇总上缴分公司党委,每半年将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分公司党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委每半年(7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费收缴情况汇总后上缴上级党组织,并将每年的党费收缴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报上级党组织。
4.2.3.3党员情况统计上报。各支部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填写《党员花名册》,如无变动于每年6月20日和12月5日前上报党总支;各总支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10日前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上报分公司党委;年底分公司党委将党组织及党员分布情况汇总后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上级要求逐级上报党员年度统计情况。
4.2.4 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教育,通过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和组织考核,检查和评价每一个党员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践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4.2.4.1民主评议党员要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的原则,以支部为单位进行,每年7月1日前评议一次。
4.2.4.2民主评议的内容是规定的党员的条件,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当前的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确定和补充。
4.2.4.3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步骤: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与处理——资料归档。
4.2.4.4评议结果的使用:对民主评议出的优秀党员,支部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一级党组织给予表彰;对不合格党员,应区别不同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妥善处置。
4.2.5 “五个好”党员建设
依照集团总公司党委《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有关内容执行。
5 持续改进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员工群众的要求、企业改革发展的需要以及相关文件规章制度的变化,对纳入体系的党建工作及时修改、完善和补充,以实现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持续提高。
6 相关文件
6.1《中国共产程》
6.2省国资委《关于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
6.3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工作条例》实施意见
6.4《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1998年12月15日)
6.5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
6.6中组织部《关于加强党员流动中组织关系管理的暂行规定》(组通字[1994]1号)
6.7中组部《关于试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的通知》(中组发[1994]8号)
6.8中共中央组织部1998年1月6日印发《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6.9《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
6.10中共山东省委《关于作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6.11《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6.12《山东高速集团关于开展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五个好”党员活动的意见》
7 相关记录
7.1 ldgs-ms/zh/cop/03/b/03《会议签到表》
7.2 《申请入党人员登记表》
7.3 《党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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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宗旨,以构建和谐后勤为主旋律,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不断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提高党员素质,为推动发展改革事业迈上新台阶、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求
(一)以创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为载体,健全和加强系统内党的建设领导责任制
1、明确领导责任,优化班子结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关于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党委统一抓、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抓、专职党务干部重点抓、其他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分工配合抓、各基层党组织具体抓的领导责任制,把党的建设纳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有计划、有组织地安排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与行政业务工作人员双向交流,并引导各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真正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和牢固的群众观,成为致力于发展的领头雁,从而使各基层党组织的班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2、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以党员队伍建设带动干部队伍建设。深入把握发展这个贯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主题,用发展的思路、发展的观念武装党员干部,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时不我待的机遇意识、不进则退的忧患意识和发愤图强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各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各基层党组织班子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建立促使广大党员勤奋工作,立足本职岗位,兢兢业业创造一流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动力机制。
3、局党委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单位党建工作制度,以点带面。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层层有点、级级抓点、由上带下、上下互促,努力使联系点成为党建工作的示范点,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全系统的党建工作建设。带头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主动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类任务。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持每半年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少于一次,每年在一定范围内讲党课至少一次。要把先进党组织与落后党组织“结对共建”作为教育党员、联系群众、为职工办实事的重要途径,使结对双方在加强党建工作过程中达到相互促进的目的。
(二)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载体,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1、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创新学习理念,制定创建计划。基层党组织是创建活动的主体,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党支部(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觉悟、修养、境界和责任,自觉地带头参加各种学习,积极探索新的学习途径和方法,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要转变陈旧的学习观念和固有模式,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增强全员参与创建活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深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要分析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薄弱环节,总结学习过程当中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明确创建目标,找准切入点,确定工作重点,提出创建计划和任务。落实有学习制度、有学习阵地、有学习记录、有学习体会、有学习效果的“五有”学习保障措施。树立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和不学习就不能做好工作的理念,使学习和工作相互渗透、融为一体、良性互动,从而进一步推动学习型党组织的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动和促进“优秀党组织”目标的落实。局党委办公室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创建标准,设计学习载体,建立规章制度,严格督促检查,协调各基层党组织活动,全面抓好落实。
2、设置创建载体。创建学习型党支部必须通过实实在在的载体,吸引党员干部广泛参与,通过学习使其提高认识、拓展广度、推进深度,逐步培养勤奋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与时俱进的良好作风。载体要做到多层次、宽领域、适应不同人员、不同层次的学习需要。通过研讨交流、网上博客、集体学习带动、举办读书会和主题教育等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改进学习方法,创新学习载体,深化学习效果,使学习成为一种全员化、经常化、制度化和终身化的行为。
3、建立有效运行机制。要不断完善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动力机制。从推进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入手,完善述学、评学、督学和考学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学习绩效评价体系和有效的考评制度,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各基层党组织每年要突出一个主题安排一个月的集中学习,做到“五个一”,即每月至少过一次组织生活;每季度组织党员参加一次单位举办的集体学习活动;每年召开一次高质量的组织生活会;结合实际每年组织党员开展一个主题实践活动;每年要评选出一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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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精神的指引下,在项目部党总支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第一党支部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学习领会新时代党的建设内涵,积极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努力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工作。我代表第一党支部委员会汇报2019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2020年工作举措,恳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予以评议。
一、2019年工作情况
㈠加强政治学习和思想学习,统一思想认识
在项目部党总支统一组织和安排下,第一党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培训和思想建设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先后组织学习了新党章、纪律处分条例、廉洁自律纪律处分条例等,通过学习,增强了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积极参加上级各党组织书记讲党课活动,通过学习,深入领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和“两个坚决维护”涵义和要求,忠实践行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的工作部署;三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和集团公司两级党委关于开展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支部根据主题教育学习工作计划和任务清单,将15个专题分5次进行了学习研讨,并结合支部党小组进行了研讨交流。同时,联合第三党支部围绕教育主题、学习讨论专题先后展开讨论3次,联合第二党支部、第三党支部开展讲党课3次,形成了热烈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重点讲、系统讲、广泛讲,使广大党员进一步深刻理解了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大深远意义,进一步加深了对初心和使命的认识,坚定了牢记党的宗旨,坚守初心、勇于担当的信念,进一步坚定了听党话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收到了触动思想、提高觉悟、振奋精神、凝心聚力的良好教育效果。
㈡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部署任务
按照项目部党总支年度工作任务要求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党支部积极组织进行学习和研究,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和中心生产工作相融合,主要在三方面:一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于关键部位和重点部位,牵头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认真分析生产实际情况,研究具体针对措施,攻坚克难,形成和发挥战斗堡垒的作用;二是积极组织专项业务学习和交流培训工作,提升学习本领和狠抓落实本领,通过业务工作能力带领广大职工群众建立工作信心,夯实工作基础,从而有效达到突出党员的先进性。三是按照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结合生产经营任务计划,制订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把政治思想学习、组织生活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计划和生产经营计划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坚持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良好效果。
㈢支部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和培养工作
2019年第一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为正式党员1名,由发展对象发展成为预备党员2名;另外,吸收入党积极分子10名,已向党支部提交入党申请书,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入党申请人有18名。
对于预备党员转正,党支部已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项目部党建工作部要求,建立转正工作计划;对于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也已建立教育和培养工作计划任务清单,确保党员发展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㈣支部委员会工作开展
第一党支部设立支部书记1名,支部委员4名,分别为组织委员、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和青年委员,另外党务工作人员2名,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1.明确支部书记及各委员职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三会一课”活动要求,结合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合理进行职责分工,为细致开展支部各项组织活动,做到有目的计划、有具体措施、有明显实效打下基础。
2.按时完成党员党费收缴工作,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积极对接党建工作部,建立健全支部党员党费缴纳台账,清晰明了,未出现不良现象。
3.引领青年党员、团员和青年员工,积极开展工会、团组织活动和文体活动,通过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践行公司的特质文化精神。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第一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工作经验不是很丰富,工作中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如下:
㈠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落实存在不足
一是活动组织频率不足,有时间隔时间稍长后不能形成连续和持续的实施效果;二是开展活动前研究和学习准备不足,大部分支部委员未从事过具体党务工作,对于活动组织的程序、流程等需要不断学习和熟悉;三是活动开展后的效果反馈抓的不足,对于主题活动会上的建议和意见,会后追踪落实力度不足。
㈡推进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工作深度融合的方式和研究认识存在不足
一是本人思想理论知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对于党建工作还需要深入学习和提升业务能力;二是对党建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重点还需要深入分析和掌握,以便更好的、方式更加丰富的、实效更加良好的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三是在贯彻和宣传方面存在不足,在群众中还未能形成广泛的效应。
㈢对于支部委员会检视存在的专项问题
按照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第一党支部民主生活会中共计检视出存在23项问题和不足,其中工作方式不系统、不专业方面有7项;组织活动不丰富方面有6项;组织学习方式和效果有待提升方面有8项;沟通方式有待改进方面有2项。对照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支部委员会已召开专题会议,逐条进行通报和研究,并已制订整改措施及期限。
三、2020年的工作思路和措施
㈠持续加强政治思想学习,营造学习型党支部
1.落实上级党组织各项学习要求,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强化支部全体党员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坚持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结合支部年轻党员占比大情况,学习和接受能力强的特点,加大政治思想学习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提升干事创业正向引导措施,助力年轻党员和员工实现事业理想追求。
3.做好学习成果总结工作,积累成果经验,实现持续发展。
㈡针对项目实际特点,制订支部详细工作计划
1.结合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提前编制工作任务计划。
2.结合支部党员所从事生产任务,提前编制学习和培训计划。
3.结合支部党建工作,提前规划党员活动计划。
㈢不断研究和丰富支部组织活动方式
1.通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断丰富支部活动内容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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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上半年,电教中心按照商丘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思想,结合永城组织工作的实际,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完成了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些好的成绩。
根据商丘市委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出的要求,永城市委成立了宣传组,电教中心及早参与教育活动的宣传工作。一是发挥党员电教的教育功能,精心挑选电教片,实实在在抓好播放收看,增强教育活动的实效。在教育活动中,党员电教中心先后组织了“三个代表”学习系列片:《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讲座》、《勤政为民,鞠躬尽瘁的好干部牛玉儒》、《永恒的长霞》、《焦裕录》、《孔繁森》等,警示片《共和国反贪风云》、《王怀忠的两面人生》、《李真案件剖析》等,时政片《借鉴外国执政党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育,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专题报告会等音像教材下发到第一批参加学习的单位。并把王建民同志给全市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上党课进行实况录象并刻制成光盘,发到参加学习的单位。
二是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影响。充分运用“永城党建”这一国际互联网络平台,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市党员电教中心在《永城党建网》上开辟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专栏,开设了《永城先锋网》,专门进行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从而使教育活动更加丰富多彩,灵活生动。
三是与新闻单位紧密配合,加强对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在这次教育活动中,只要是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内容,无论大小我们都积极参与,做好声像资料的留存。同时,在市电视台、广播电台的新闻节日中开辟了《保持先进性、奋力建小康》专栏,及时报道先进性教育开展情况。第一、二阶段学习结束后,我们及时制作了“学习动员阶段工作纪实”专题片。
四是在商丘市第二届党员电教专题片观摩评比中,我们选送的电视专题片《派出所长李学敏的故事》被评为一等奖,电教中心被评为商丘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2004年度目标管理考评先进单位。
下半年工作计划:
1、继续做好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制作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性专题片。
2、完成拍摄制作“先进性教育活动”系列电视专题片《飘扬的旗帜》一集的任务。
3、筹备建立《永城党建》网上党支部,解决外出务工党员管理难的问题,让外出务工党员及时了解家乡现状,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互动。
4、搞好农村党员电教“畜牧富民”工程活动,与市畜牧局联合举办一次畜牧知识大奖赛,为参加商丘市举办的畜牧知识电视大奖赛筛选参赛代表队。
5、按照要求在商丘市委组织部《时代风范》栏目中播出专题片3部,新闻16条。
6、对部内电子政务进行调研,拟于今年在部内全面实施。
7、加强业务知识和理论知识的学习,按照组织部全员信息制度的要求,认真撰写信息和调研文章,力争在上级党报、党刊上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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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加强学风建设,采取县级重点培训、各级党委普遍培训的方式,分层分级大规模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确保全体党员普遍受训,推动党员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过硬。
抓住思想教育这个从严治党的根本,抓好理论武装,重视能力培训,突出以下5个方面的内容:
1、抓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培训。继续深化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深入辅导阐释,引导广大党员领会丰富内涵、把握精神实质、明确实践要求,切实增强贯彻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围绕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设置培训专题,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增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2、抓好党的群众路线的学习培训。结合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深学细照笃行焦裕禄精神,切实树牢群众观点,增强群众观念,自觉联系服务群众,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3、抓好基层四项基础制度的学习培训。围绕落实基层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工作、党风政风监督检查“四项基础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设置“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社会管理创新、群众工作典型案例等课程,促使党员照章理事、依规办事,推动四项基础制度落到实处、形成常态。
4、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的学习培训。围绕贯彻《__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战略纲要》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要求,开展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任务教育,通过深度解读,增进理解、形成共识,引导党员爱岗敬业、锐意进取,在深化改革、推动发展中走前列、作表率、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5、抓好业务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学习培训。着眼于党员履行岗位职责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哲学、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知识特别是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帮助党员学业务、学技能,优化知识结构,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三、突出重点对象
按照分级分类和全员培训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党员教育培训。
(一)乡镇党委书记培训
市、县分级培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其中,市对乡镇党委书记普遍培训一遍;县对乡镇班子成员普遍培训一遍。培训任务于2015年9月底前完成。
(二)农村党组织书记培训
市、县分级培训,由市、县委组织部负责。其中,市开展示范培训;县对所辖村党组织书记、村两委成员普遍培训一遍。培训任务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三)村委会主任培训
市、县分级培训,由市、县委组织部和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对所辖村委会主任普遍培训一遍。培训任务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四)县直机关党员培训
1、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工委示范培训。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直工委示范培训100名县直机关党员。培训任务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
2、县直机关培训。县直机关党员培训由县直工委牵头抓总,各县直单位机关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培训任务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五)县管企业党员培训
1、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示范培训。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示范培训县管企业党小组长、班组长。培训任务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
2、县管企业培训。县管企业党员培训由县产业集聚区党(工)委牵头抓总,各县管企业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党员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培训任务于2015年11月底前完成。
(六)基层党员培训
全县基层党员均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由上一级党组织负责实施全员培训。
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灵活多样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和途径,形成集中培训与经常性教育、组织调训与个人选学、实体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增强党员教育培训实效。
1、改进集中学习方式。建立教育培训需求调查反馈体系,集中培训前及时掌握党员干部的学用需求和意见建议。集中培训班次上要注重综合运用专题辅导、典型
报告、案例分析、现场观摩、情景教学、交流研讨、结对帮学等方式,增强吸引力感染力。2、完善经常性教育载体。采取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通过开展读书活动和知识竞赛、交流学习成果、评选表彰学习标兵等方式,激发党员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搞好自学。
3、创新基层党员普遍受训办法。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校教师、先进典型代表、专家学者、科技人员,创新运用“网络党校”、“党员夜校”等贴近实际的有效载体,大力推广“送教下乡”、“集中宣讲”等贴近基层的有效方式,深入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流动办学、上门培训,做到哪里有党员,哪里就有教育培训课堂。
1、精心安排部署。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将其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落实经费保障,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培训任务落到实处。
2、整合培训资源。各级党委要与农业、科技、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把开展党员教育培训,与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绿色证书培训工程、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成人继续教育和再就业培训工程、雨露计划等深度结合,统筹配置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教材、师资、经费等资源,不断提升党员教育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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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宣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规划目标与第一阶段建设任务》和市委组织部关于《宣城市“双培双带”先锋工程五年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在推进我市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作用,现就在全市农村组织实施党员电化教育“4513”富民行动计划(以下简称“4513”计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先进性为基本要求,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素质和“双带”本领为目标,紧紧围绕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社会稳定,为促进我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
二、目标任务
“4513”计划是指用4年时间,摄制50部适合本地推广的农村实用技术科教片,建立我市乡土实用技术科教片库;在全市培育100名农村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指在致富过程中充分运用党员电教手段,并至少在乡镇一级有较强影响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创建30个党员电教科技示范基地(指注意和充分运用党员电教手段去发挥培训辐射,具有带动当地某一产业发展作用的场所)。
通过实施“4513”计划,发挥党员示范、帮带,基地培训、辐射作用,使广大农村党员掌握和提高致富本领,成为科技兴农的领头雁、发展经济的带头人和脱贫致富的领路人。
三、方法步骤
“4513”计划于今年下半年正式启动,到*年上半年结束,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摸底准备阶段(2004年下半年)各县(市、区)要在认真总结开展“党员电教致富工程”和实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1515”工程经验的基础上,逐乡逐村进行调查摸底,认真制定“4513”计划的总体规划,10月31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制订总体规划的阶段性目标任务和要求,一定要切合当地实际,年度工作安排要突出重点,有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确保实现预期目标。在调查摸底、制定规划的同时,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年)各县(市、区)按照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做好乡土实用技术科教片的选题和摄制工作。各县(市、区)每年要做好2-3部农村实用技术科教片选题工作,完成两部科教片的摄制。科教片选题要坚持“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可结合市科技局推广应用50项农业科技成果,选择那些项目前景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在本地具有推广价值的种植、养殖和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为主的农村实用技术作为科教片选题。对处于试验阶段的实用技术,要经过专家论证方可。二是要精心培育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和示范基地。各地要把近几年开展“党员电教致富工程”中,表现较突出的党员科技致富能人组织起来,建立一支党员电教科技致富骨干队伍。充分发挥基地在实验、示范、培训、辐射等方面的作用,建立一批各种类型的农村党员电教科技示范基地。在4年的时间里,每个县(市、区)要培育15个左右带动当地产业发展的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创建4-5个党员电教科技示范基地。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和示范基地可按照1:2的比例进行重点培育。三是整合农技科普资源,充分发挥农技部门优势。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农业科技网络,整合农技科普资源,重点抓好品种的选育栽培、科技培训以及科技人员进村入户技术指导、技术检测、示范推广。四是建立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示范基地帮联单位。“4513”计划成员单位要建立相应的联系点,做好技术指导和协调工作,并不断总结经验,搞好示范引导,推动和指导活动的开展。市成员单位也将在全市范围内,选择建立若干个联系点。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阶段(*年上半年)认真总结实施过程中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补缺补差并加以完善,争创党员电教科技致富标兵、党员电教科技示范基地,表彰一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四、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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