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优质范文 > 工作计划
栏目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64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1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有4376个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1分钟,共有128位用户关注,35人点赞!

(一)强化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氛围

通过宣传教育转变群众生育观念,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内容。今年以来我街道在充分利用村(社区)、街道墙报、黑板报、宣传窗等宣传阵地,开展广泛宣传的同时,努力探索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一是利用“三查”服务、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出动宣传车,走村入户,宣传中央《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省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双基工程”、“优生两免”等知识。二是利用“5.29”计生协会会员活动日、“7.11”世界人口日等重大节日进行宣传,5.25在东山头街开展上街咨询有奖竞猜活动,发放计划生育基础知识、“优生两免”等资料1000多份,加深群众对计划生育知识的了解。三是发动计生服务员上门宣传“优生两免”政策,发放宣传折页、两免告知书、免费检测服务券。四是利用农民信箱发送短信,重点宣传“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政策。

(二)加强领导,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领导联系重点村制度,街道党工委书记陈新明联系中村,办事处主任李登兴联系锦扇桥村,并指导督促重点村后进转化。二是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实行同决策、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召开重大会议时,街道主要领导报告中都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部署和安排。三是召开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上年度计生责任制考核结果进行了奖罚兑现,签订了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

(三)深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一是加强培训,努力提高计生队伍整体业务素质。我们坚持服务员月例会汇报学习制度,定期传授计生业务技能,特别把“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作为培训的重点。通过培训使各村(社区)计生服务员队伍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全面开展计划生育三级随访服务。街道、村(社区)建立计划生育随访制度,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的原则,定期对出生、新婚、怀孕、四项手术、使用避孕药具等对象的进行随访服务,服务了群众,拉近了关系。三是开展生殖健康服务,通过“三查”采取到各服务点进行,方便了群众,同时还依托卫生院,开展卫生计生服务活动,免费提供育龄妇女健康检查,建立育龄妇女健康档案,维护已婚育龄妇妇的身体健康。

(四)坚持依法行政,提高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工作“七不准”,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搭车、乱用票据现象。计划外生育处理做到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全额上缴财政,设立专户、专款、专用,决不突破底线,做到程序规范,案卷装订整齐符合法律条文,今年以来无出现行政侵权行为,无引起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越级上访现象。二是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制度,制定永久性的政务、村务公开栏,明确了公开内容、时间、要求和咨询电话,对有些变化的政策及时进行更新。三是严格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制度,在开展奖扶政策对象调查摸底中,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奖扶名单资料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上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四是开展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我们联合区法院、区人口计生局对拒不执行的违法生育对象进行了两次上门强制执行,还联合工商、土地、城管、电力等部门对计划外怀孕对象进行查处,起到了较好的震慑作用。

(五)多措并举,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针对辖区内流动人口众多,流动频繁,情况复杂的现状,为了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确保流动人口管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我们注重适应现居住地管理和服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工作新机制,多措并举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去年全区首家流动人口管理所在我街道成立,流动人口管理所加强辖区内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及时将信息与计生办共享,督促各村、各用人单位做好外来孕龄妇女的信息排摸,合力推进街道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已对本辖区名外来育龄妇女的详细情况逐一填入《外来育龄妇女登记册》,并全部录入电脑信息网络平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反馈快。

(六)全力以赴,深入开展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

5月2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会议以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十分重视,把抓好这次计划生育综合整治大行动作为做好当前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抓手。一是街道多次召开党政四套班子领导会议、机关干部会、村社区主任书记会议,及时部署综合整治大行动各项工作,全面分析街道计生综合整治的工作形式,积极研究有效对策。6月2日召开计生综合整治大行动动员会,全面部署计生综合整治大行动的各项工作。二是专门成立了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要求各片、村、社区、各单位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计生综治工作氛围,开动宣传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同时在主要街道和路段悬挂横幅20条。三是狠抓各项指标的落实,重点放在“三查”遗留的扫尾、计划外怀孕补救措施落实、长效节育落实、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等方面。为抓好四方面指标的落实,我们首先组织计生办和村、社区服务员全面开展育龄妇女信息调查,摸清并搞准真实的人口信息,重点摸清近年来所有违法生育未兑现完毕的对象、计划外怀孕对象、“三查”遗留对象、长效节育对象。通过排摸,确定了综合整治的对象和数量。其中“三查”遗留对象50人、应落实当年长效节育对象355人、补救措施落实对象13人、违法生育对象48人。在此基础上,按片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片。通过1个多月的工作,到7月10日完成“三查”遗留扫尾18人,余32人,“三查”率为99.7%,落实长效节育措施180例,余90例,落实率为74.65%,补救措施落实13例,落实率为100%。征收社会抚养费68.2万元。

(七)着眼长远,积极实施“双基工程”

双基工程是夯实基层计生基础,推进基层基础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的有效载体。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完善制度,打好“双基工程”好基础。1、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接到上级关于实施“双基工程”的通知后,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多次召开四套班子联席会议,会同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及计生办等商讨实施方案,并在第一时间连续召开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双基工程”动员会和有各村、社区书记、主任、村两委主要成员、计生服务员、村级计生协会会长、专职副会长、五大所长(工商、土地、城管、公安、供电)、卫生院院长以及街道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街道实施“双基工程”动员大会等一系列专题会议,通报了上级的通知精神,作了充分、细致的'双基工程'工作动员,统一了广大干部的思想认识,牢固树立了“双基工程”重点对待,区分轻重全员参与的工作态度,打破了原有的计生工作计生办为主的工作观念,及时的改变了工作重心,依托街道计生办公室,及时调整和充实了街道计生工作队伍,充分整合了全街道的工作力量,建立了完善的工作体系,为我街道圆满的完成“双基工程”提供了可靠的思想保障。

2、建立完善的组织网络。街道及时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陈新明、办事处主任李登兴任组长的*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并依托街道现有的分片包干制度,建立了五个“双基工程”建设工作组,分别由各正副片长担任工作组领导,成员则涵盖了所有的驻村、社区干部,各片工作组受街道“双基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同时,为了统一各级的工作方向,街道制订了《*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双基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制定了三年规划即2009年创建合格村42个,其中示范村4个,整治村控制在7个以内,2010年创建合格村44个,其中示范村10个,整治村控制在5个以内,2011年创建合格村46个其中示范村20个,整治村控制在3个以内。

3、完善各类规章制度。在建立完整的组织部署的同时,我街道根据实际情况也制订了一整套系统的规章制度。

在内部管理上,我们制订了《*街道机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岗位责任制》、《*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员全程全责管理服务机制》、《*街道村级计生服务员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了各级的工作职责;在工作运行中,我们又制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制度》、《*街道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惩办法》、《人口和计划生育责任倒查制度》、《人口和计划生育资源捆绑制度》、《人口计生“双基工程”经费保障制度》等,并在街道“双基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指导下,由各片工作组负责落实,帮助和指导各村修订《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建立村级党员干部联系包干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不但保障了“双基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也极大的调动了街道各级参与“双基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二是创新宣教手段,强化阵地建设,落实资金保障,构建“双基工程”好氛围。

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宣教工作第一位的思想,依托街道现有条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努力创新宣教手段,自“双基工程”建设开展以来我们利用宣传车、宣传横幅、农民信箱短信、上街咨询、有奖竟猜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二办、一站”建设中,我们在原有基础上,又为计生办和计生协会新配备了二台电脑、照相机、摄像机等一批办公用品,重新梳理了各种档案资料,建立了档案、卷宗、各类报表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制度,规范和整洁了档案资料。在“五阵地”的建设中,我们在82省道栅浦点设立“优生两免”大型宣传广告牌,并在台州大道和市府大道交叉口设立有关“双基工程”内容的宽三十米、高五米的大型宣传广告牌,还分别在每个行政村新增一条以上关于“双基工程”和“优生两免”内容的永久性宣传标语确保每村有三条以上永久性宣传标语;并选择白云山西路作为我街道的人口计生国策街;街道还在原老办事处门口添置了“双基工程”、“优生两免”内容的计生宣传橱窗。街道专门组织了一次基层人口分校的排摸检查,对于已建成人口学校的村提出了具体的完善措施,对于没有条件成立人口学校的村,则要求村每季度必须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不少于二次,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双基工程”、“优生两免”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起到了积极的宣教作用,强化了阵地建设。街道建立实施“双基工程”专项资金132万,社会抚养费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途为宣传教育,用于大型广告牌、宣传车、宣传品、信息费等费用;基础设施建设,用于各村“三室一校一栏”建设;工作奖励,用于计生工作示范村的奖励、计生整治村转化的奖励、“双基工程”的创新奖、计划生育有奖举报的奖励、落实长效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的奖励、计生率和“三查服务'率达标的奖励、符合再生育条件而放弃生育者的奖励、村计生服务员的奖、计生工作片经费等。

二、问题和困难

(一)违法生育形势较为严峻。“三查”遗留尾巴仍较多,在外育龄妇女查孕查环假证明现象日益增多,源头管理出现漏洞。长期在外的违法怀孕者,采取补救措施难度很大。

(二)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偏低。由于受知情选择的负面影响,群众自主选择避孕方法的意识增强,大大增加了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难度。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2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347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92位用户关注,39人点赞!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现居住地不是户籍所在地,异地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可能生育子女的已婚育龄人员(以下简称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第三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行政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同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六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当地计划生育管理。

第七条成年流动人口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应当凭合法的婚姻、身份证件,到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婚育证明。

婚育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居民身份证号码、生育状况、落实节育措施状况、计划生育奖罚情况等。

第八条成年流动人口到现居住地后,应当向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交验婚育证明。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婚育证明后,应当依照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予以登记,并告知其接受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管理;婚育证明不完备的,应当要求补办。

第九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向其中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并组织有关单位向育龄夫妻提供避孕节育措施服务。

第十条有关部门审批成年流动人口的暂住证、营业执照、务工许可证等证件时,应当核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查验过的婚育证明,并将审批结果通报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没有婚育证明的,不得批准。

第十一条与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负责被招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并接受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向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房主,应当配合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做好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申请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的,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生育证明材料。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可以凭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生育证明材料,在现居住地生育子女。

第十四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建立联系,并将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避孕节育情况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通报。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也可以自行将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避孕节育情况证明寄回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在了解已婚育龄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后,不得再要求其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避孕节育情况检查。

第十五条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中独生子女的父母的奖励,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的节育手术费,有用工单位的,由用工单位负担;无用工单位的,先由本人支付,凭其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证明,由本人在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销。

第十八条在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奖励。

对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不负责任,未达到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单位和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已婚育龄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由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已婚育龄流动人口因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在一地受到处理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事实再次受到处理。

第二十条伪造、出卖或者骗取婚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办理婚育证明,经其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通知后,逾期仍拒不补办或者拒不交验婚育证明的,由其现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拒绝为成年流动人口办理婚育证明或者为其出具假证明的,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建议有关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卫生、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审批成年流动人口有关证件时,不查验婚育证明或者明知无婚育证明而予以批准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3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1759个字,预计看完需要5分钟,共有144位用户关注,42人点赞!

为切实做好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从20xx年下半年开始,根据国务院、省、市政府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迅速启动。在《市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发[20xx]283号)文件下发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准备,精心筹划,扎实做好这次人口普查工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晓阳同志今年多次就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听取情况汇报,并及时解决人口普查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和困难,确保全区人口普查工作的启动和各项基础工作的推进。

二、组建机构,选调人员。为确保全区第六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2月24日我区下发了《区政府关于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玄府字〔20xx〕41号)文件,及早成立了区、街两级人口普查机构。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杨晓阳同志任组长,成员由发改、统计、计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由统计局局长陈瑞同志兼任,区人普办自成立以来,悬挂了机构牌子,确定了四名专职工作人员,明确了职责,保障了办公室工作的正常运转。各街道办事处也均已完成了领导机构和下属办公室的组建工作,其中组长由街道一把手主任担任,街道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财政、统计、计生、劳保、社区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街道民政副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普日常工作,办公室其他人员也已基本落实到位。

三、保障经费、落实场地。为保证普查工作的顺利展开,区人普办认真研究,精心测算,编制了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经费预算,并及时向政府分管领导做了专门汇报,争取支持,区政府领导在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后,高度重视,将普查经费纳入了20xx年的财政预算,待区长办公会通过后就将拨付。同时,各街道办事处就普查经费专门召开领导小组办公会,对预算经费报告进行了全面审议,纳入本年预算。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在启动前期,我区在统计局征用一间30多平方米办公室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同时,特意在四楼预留一间大会议室作为普查全面启动时的办公地。各街道也充分利用自身条件,基本落实了办公场地,同时电脑、复印机、台传真机、打印机、电话机及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也已基本到位。

四、严格考核、明确责任。我区严格按照市人普办18号文件要求,拟制定《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方式》(草案),进一步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为细化办公室成员的工作职责,我区参照市人普办内部分工,在我区人普办内设立综合组、后勤宣传组和数据处理组,进一步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化,突出实效性和时效性。同时,拟制定人普办会议制度、外出报告和考勤制度、印章使用和管理制度、公文审批印发制度、文件资料保密制度以及经费使用管理等规定,对所有工作作了具体要求,明确人员的岗位职责。为提高街道与社区人口普查工作质量,我区拟制定街道一级人口普查考核办法,以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基层普查工作。

五、周密计划、有序推进。在普查工作前期,我区根据市人普办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宣传、调研及人口基础资料的收集等基础工作,为下一阶段工作做好准备,近期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3月17日,区召开人普工作专题会,对近阶段人普工作,陈瑞主任作了具体部署:一是要建立健全人口普查相关工作机制;二是要完善人口普查信息报送制度;三是要重视人普统计资料的收集;四是要高度重视试点调研。

2、3月22日,陈瑞主任深入后宰门街道调研,就试点近期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在街道层面尽早建立普查试点机构,把好两员选调关;二是要积极与公安、社区及物管沟通,取得人口基本资料;三是要做好试点地区部队大院普查工作的调研和分析。

3、为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掌握区域划分情况,区人普办认真抓好人口普查区域核查工作,经核查,全区共梳理特殊单位102家,为后期正式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4、 4月7日,市人普办刘兴业副主任来我区调研指导人普工作。我区人普办梅雪副主任、后宰门街道郭建军主任和试点佛心桥社区王主任分别就我区“区、街道、社区”三个层次的人普工作“五落实”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并就试点前期工作展开情况进行了介绍。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4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59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9分钟,共有215位用户关注,23人点赞!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切实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是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协作,进行综合治理,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镇、街道与相关部门、政府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按照《决定》的要求,高度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切实落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区常住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责任主体考核的实施意见》(金府[20*]13号)。镇(街道)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内容,协调派出所、工商、税务、农贸市场、综治办、人口计生办以及相关村、居委,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解决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经费保障问题。镇、街道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费要求达到人均1元(按常住人口数计)。要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有关部门的职责,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目标责任制,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区人口计生委要主动协调公安、工商、劳动保障、卫生、房产管理等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部门协作,为强化属地管理提供有效服务,从而形成镇、街道一级政府领导、计生指导、部门配合、村居负责、管办落实的工作新格局。

二、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与源头管理的工作制度

(一)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两地”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的原则,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协议书”文本,区、镇(街道)两级人口计生部门按流动人口迁入情况与流出地政府签订双向管理协议。

(二)由区人口计生委联系区劳动保障局共同实施流动人口源头管理工作。

1、区劳动保障局指导全区各用工单位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应根据各单位岗位技术与劳务要求,进行必要的培训。可在外省市委托培训也可在本区劳动技术培训中心安排上岗培训,在开展上岗培训时纳入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培训内容(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作vcd播放)。

2、各镇、街道外劳力管理所督促、检查使用外劳力单位对外来流动人员上岗前的安全、技术、计生等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协助当地人口计生办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管理、服务工作。

3、各使用外劳力单位在录用外来流动人员时,应检查其是否已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到镇外来流动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办理计划生育验证手续与补办手续(每年验证一次),并及时填写市人口信息个案信息单。

4、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的指导,并进行每季度一次执法检查。由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制定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六个告知单,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对辖区内使用外来流动人员单位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培训及有关宣传资料的发放。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一门式制度

(一)在镇、街道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办事程序纳入镇、街道社区事务办理中心(镇、街道外来人口综合服务站),实现一站式服务。由区、镇(街道)两级共同投入经费落实一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区人口计生委负责提供网络设施,制定工作职责,开展业务培训,发放管理手册,制定考核制度。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负责具体工作指导,联合执法,办证验证考核工作。

(二)规范流动人口一门式计划生育协管办理事务流程:

1、补办外来人口计划生育婚育证明及验证并现场发放免费药具。

2、采集外来育龄妇女信息,并输入人口信息交换系统。

3、发现外来育龄妇女无计划生育现象及时通报镇、街道人口计生办。

4、在镇、街道人口综合调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镇、街道人口计生办安排,会同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定期开展流动人口联合执法检查活动。

5、签订租赁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协议书。

四、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和经常性管理相结合

现居住地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同时,有关单位对下列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日常性管理:

(一)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雇用的流动人口由用工单位管理;

(二)集贸市场中属流动人口的私营业主和个体工商户,由市场管理机构管理;

(三)从事各类承包经营的流动人口,由发包单位管理;

(四)在租(借)房屋和旅馆居住的流动人口,由居委会落实出租(借)房主和业主管理并加强检查,对未办理手续的流动人口住户,及时向镇外口综合管理服务站提供信息。

(五)未设居委会的住宅楼群和别墅区中的流动人口,由物业管理部门或小区管理机构管理。

(六)镇人口计生办会同公安、综治办等部门根据外来育龄人口数据库情况,经常性对流动人口集中生产生活区域开展综合执法与宣传教育。

以上负有经常性管理责任的单位应与所在地人民政府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并接受当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监督和检查。

(七)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公民、单位组织,将按照《*市外来流动人员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

五、加强各镇、街道人口信息交换系统数据库建设,实现传统的“人对人管理”向“信息化管理”的转化

推广运用“一办两站(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站、外来人口综合管理服务站)三级网络(镇、村、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将外来人口与人户分离人口纳入信息管理网络,掌握外来人员流动底数,开展与外省市及时交换人口信息的网上管理。

(一)推广应用“一办两站三级网络(组信息员网络)人口信息采集方法,及时采集输入育龄人口信息,要求户籍人口信息入库率在90%以上,外来人口信息入库率在70%以上。

(二)继续加强村、组两级计划生育信息员队伍建设,村(居)委会要将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列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负责全面落实村、组信息员例会制度,明确任务,兑现报酬,畅通计划生育信息反馈渠道,使基层的计划生育工作实现由“人盯人管理”向“网络化管理”的转化。

(三)各镇、街道人口计生办运用计划生育人口信息交换系统及时与外省市进行双向信息查询,收到外省市查询一般信息的,10个工作日予以回复,查询生育信息的,5个工作日予以回复。同时,本镇、街道遇到问题应及时向外省市通过专网或者电话查询(信息交换不少于20条)。

六、加强外来育龄妇女的计划生育分娩点和孕检管理服务工作

(一)流动人口要求在本区医院生育的,须向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准生证》,并到现居住地镇人口计生办办理《生育联系卡》;各级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对流动人口的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检查时,发现无计划怀孕的,应及时报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并动员其落实计划生育措施。

(二)开展外来已婚育龄妇女定期查环查孕工作。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对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中采取放环措施的对象提供尿验与查环服务,村(居)委会负责组织、通知居住在本辖区内的外来妇女定期接受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督促外来妇女定期将《*市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寄往户籍所在地。

(三)对于有用工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查”工作,可根据管理实际,由镇、街道或居(村)委会与用工单位联系共同配合抓好检查工作的落实。

七、逐步形成基层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在全区推广建立私营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采用社会团体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参与形式,把加强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与促进企业发展、弘扬企业文化、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形成基层的企业计生工作网络。

(一)各镇、街道运用统一建立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方法,在原有镇、街道计划生育协会网络的基础上,将工作点拓展到私营企业,凡职工人数在30人以上的企业均设立计划生育理事与联络员1名,各企业的理事与联络员人选由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镇、街道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的会长由党委分管书记担任,副会长由政府(办事处)分管领导担任,并按照实际情况聘任1名专(兼)职秘书长,镇(街道)计生协会全面负责开展组建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协会的工作经费列入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经费预决算,以保障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规范企业计划生育联合协会工作流程:

1、每年用宣传版面、讲座等形式为私企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1至2次。

2、开展便民利民活动,主动上门为私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与再生育申请工作。

3、设立企业计划生育免费药具发放点,形成企业免费药具发放渠道。

4、了解企业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与厂方进行沟通协商,督促其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5、了解企业吸纳外来劳动力情况,督促其在吸纳外来劳动力时开展上岗培训,并纳入计划生育培训,督促办证。

八、建立奖惩制度,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管理

对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两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举报流动人口计划外怀孕或计划外生育的公民,由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奖励。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5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89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193位用户关注,57人点赞!

一、总体思路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常态化实效化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制度化规范化,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坚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不断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持续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压实,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事故,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开展宣传贯彻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1月23日就“2019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主要特点和突出问题”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及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党群工作办、平安建设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加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力度,进一步明确责任、措施和要求,确保2020年各项任务措施落地生根。试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定期提示机制。(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分别落实)

3.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城市安全发展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信息化方案编制工作。加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细则》宣贯,按照任务分工要求,各牵头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加大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力度。(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谋划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动落实2020年之前需要完成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目标。起草《街道安全生产“十四五”规划》,推动将安全生产、消防、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指标纳入年度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5.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严格高危行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基础。(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6.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推动《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落实,推动把安全生产纳入街道党政班子成员职责清单。修订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切实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党群工作办、平安建设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7.完善部门监管机制。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开展安全警示约谈,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化解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8.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严格执行事故整改评估制度。推进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库建设,规范事故统计直报制度,建立事故统计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跟踪评估一般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加大约谈、警示、通报等工作力度,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市监所市监站,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

9.全力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严格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深化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经济发展办、城市管理办、派出所)。组织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集中整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派出所等)

10.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以住宅小区、高层建筑、农贸市场、文化及服务场馆等为重点,全面开展建筑内部及周边道路消防车通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进一步督促管理使用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维护管理职责,设置警示牌,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并定期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和维护等。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要上报有关执法机关依法严肃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协同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等)

11.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综合治理。以房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等为重点开展综合性治理,聚焦桥梁隧道、脚手架、高支模、深基坑、起重机械、地下暗挖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和违规挂靠、无证上岗等行为,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进入建筑市场,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与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驻街市容中队)

12.深化瓶装液化气专项治理。深入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瓶改管”工作,规范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秩序。(牵头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协调责任单位:市监所市监站、派出所、街道经济发展办、平安建设办)

13.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挂靠车辆非法违法营运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长途客车、旅游客车、危险品运输车、重型载货汽车非法营运等特别是异地挂靠、异地运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整顿运输企业“挂而不管”“以包代管”问题。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查“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法行为,推进“两站两员”建设。加强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校车、渣土车和公交车安全管理。(牵头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协调责任单位:交警组、市监所市监站、街道平安建设办、社会事务办)

14.排查治理城市道路塌陷隐患。全面排查梳理湿陷性黄土区域、地下工程施工影响区域、老旧管网集中区域、地下人防工程影响区域主要道路,对发现的塌陷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治理。强化城市道路塌陷源头因素的安全管理,对地下工程施工现场周边沉降变形加强监测监控,按规定采取工程措施,严格控制路面沉降;对存在渗漏隐患的老旧管网,制定改造计划有序推进;对湿陷性黄土区域道路路基加强排水,采取拦截、防渗漏等综合措施。进一步完善城市道路塌陷的巡查防控常态化机制,加大道路、市政管网等城市重大公共设施的检查力度。(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

15.强化火灾风险防控。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等各项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紧盯高层建筑、农贸市场、文化及服务场馆、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公共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多合一”、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民俗客栈、小微企业、家庭作坊等高风险场所,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加大执法检查和联合惩戒力度。加强林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群的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派出所、园林管理办公室)

16.深化其他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工贸金属冶炼、粉尘涉爆、企业有限空间等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持续推进烟花爆竹、特种设备、电力、油气输送管道、旅游、农机、渔业、校园实验室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有效防控安全风险、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社会事务办、市监所市监站)

(四)加强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执法

17.执法服务并重。推动落实对高危行业领域重点企业执法检查全覆盖。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明确职责分工,避免多层级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和省级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加强安全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利用大数据技术提升监管精准化、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五)推进安全生产基础保障能力建设

18.完善社会化市场化的风险防控制度。宣传落实《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企业违法行为,激励全民参与、监督、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对安全生产领域进行舆论监督。推动高危企业规范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督促高危企业全面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规范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以信用体系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责任单位:街道平安建设办、经济发展办、市监所市监站)

19.实施重点领域安全治理工程。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扎实开展道路安全“五小工程”,开展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团雾多发路段治理、公交车安全专项治理,深化渔业、公路水运工程和电力等行业领域平安创建。(责任单位:街道城市管理办、经济发展办、交警组)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6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560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2分钟,共有165位用户关注,50人点赞!

年以来,xx区计划生育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xx市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xx市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xx市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坚持“三不变”,全面落实“三为主”方针,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经全区广大计生干部的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我局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2002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主要目标执行情况

到9月末,xx区总人口数为417516人,分别为汉族人口391229人,占总人口数的93.70%;少数民族人口26287人,占总人口数的6.30%;其中:常住人口为368538人,占总人口数的88.27%;流动人口48978人,占总人口数的11.73%;农业人口44918人,占总人口数的10.76%。

全区出生人口2818人,占市下达出生人口计划的56.36%,同比减少308人,全区人口出生率6.75‰,同比下降0.91个千分点;死亡人口2036人,同比增加57人,人口死亡率4.88‰,同比上升0.0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加782人,同比减少25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1.87‰,同比下降0.94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99.25%,同比上升0.02个百分点;综合节育率为92.15%,比市下达的目标高0.15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为60.63%,同比上升2.46个百分点;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0:105.24。

二、完成全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一是始终坚持以各级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区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区政府与乡、街道办事处及计划生育共管部门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乡、街道办事处按照计划生育属地化管理的要求,也都召开本辖区的计生工作会议,与居委会、村委会、共管部门、驻辖区的企事业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区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二是建立严密的区乡(街)两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进行监控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区计生局按照评估办法对乡、街道办事处实行半年和年终检查考核制度,并注重强化平时监控。计生局干部全年至少抽出1/2时间深入乡、办事处和村、居委会指导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乡、街道办事处对所属的居委会实行月监控,季度抽样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对所辖单位及共管部门,实行半年、年终考评的制度。今年上半年,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四月份,我们对乡、街道办事处及共管部门进行中期目标检查。与此同时,乡、街道办事处检查验收了村(居)及共管部门计划生育责任目标,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达标。三是坚持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四是为了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我们定期召开乡、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参加的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情况通报会,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视程度,把“一把手”亲自抓落到实处。五是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xx区是个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差,教育负担重,财政十分困难,但由于区委、区政府对计生工作的高度重视,计生经费能够足额到位,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基层基础工作水平

1、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

今年以来,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一是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社会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首先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其次,积极开展科普电影宣传月活动。今年,在计划生育科普电影宣传活动中,共放映科普电影26场,育龄妇女、流动人口等1.3万人观看电影;第三,加强平时入户面对面的宣传。我们组织计生干部、计生助理员深入重点人群家中进行宣传,做到了“三上门”,即:送《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上门、送生殖健康知识上门、送避孕药具上门;第四,举办大型的社会集中宣传活动。今年5月份,按照市计生委的统一部署,我们组织xx乡、11个街道办事处、部分驻区、区属20个单位,共600余人在区委中心广场举办了一次大型宣传活动,收到较好的社会宣传效果。二是注重阵地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阵地的宣传教育作用。今年以来,乡、街道办事处人口学校对重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生殖保健知识等内容的系统化培训,共办培训班52期。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群众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2、强化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推进优质服务

(1)扎扎实实开展服务工作。我们根据群众的要求,积极开展生殖健康系列化服务。即:婚前服务、孕期服务、哺乳期服务和三随访服务等四项服务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的生殖健康权。

(2)认真开展“三查”(查环、查孕、查病)工作。自去年以来,我们每年组织区计生服务站和妇幼保健所,抽调专门力量组成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小分队,深入到各街道办事处免费为全区育龄妇女开展查环、查孕、查病工作,先后为10050名妇女做了妇科检查,为10005名妇女做了b超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疾病及时给予治疗。xx乡坚持每季为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孕一次,全年共查10800名。“三查”工作的开展,既方便了群众,又保障了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

(3)区计生服务站围绕婚、孕、产、育四个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以婚检为龙头,以保偿保健工作为基础,对育龄妇女提供全方位的医疗、保健、咨询指导服务。今年,不孕门诊共接诊病人50例;公开热线电话,接待咨询有关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知识300人次;同时,我们建立了“悄悄话信箱”,并有专人负责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还编写了《生殖健康服务指南》手册,印发8000余份。

(4)强化计划生育基础工作,使其规范化。

按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我们从计划生育的基础工作抓起,对xx乡和12个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的基础资料制定统一标准,进行统一整理规范。基础资料工作的规范化,为我区计生工作上档次、上水平奠定了基础。

(三)进一步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提高了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制定了《xx区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共管部门的职责;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为保证持验证率达标,乡、街道办事处集中时间,对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有效地加强了流动人口管理。全年全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持验证率达到89.5%。比市下达目标高29.5个百分点。三是继续推行了以《条例》为依据,以房东为中心,以合同为纽带的流动人口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流动人口查验证制度、合同制度、流动人口生育审批制度和查孕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

(四)完善利益导向机制,积极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认真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一是结合实际,制定了《xx区计划生育奖励实施意见》,将xx乡双农户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原来每月5元增至每月10元,按规定发放独生子女费274500元。切实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二是认真抓好xx乡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制定了《xx区开展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并狠抓了落实。今年,xx乡按要求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户72户,并根据“三结合”户的不同情况,重点在资金、就业,承包土地等方面给予优惠,共帮扶资金5520元,优先承包土地61亩,贷款1万元,帮助就业7户,使“三结合”工作落到实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计划生育户的关怀和照顾。

(五)结合区情,积极探索村级计生助理员管理的新路子

为了提高村级计生助理员的素质,稳定村级计生助理员队伍,我们对xx乡村级助理员管理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一是对村级计生助理员实行了“区管、乡聘、村用”三级管理办法;二是制定出台了与“区管、乡聘、村用”相配套的《村级计生助理员管理办法及考核细则》,进一步完善了对村级计生助理员的管理。三是提高并落实村级计生助理员的待遇,将村级计生助理员的待遇由原来的65元提高到120元。2002年,xx乡聘用了39名村级计生助理员,并颁发了证书,实行了一年一聘制。通过实施“区管、乡聘、村用”三级管理办法,调动了村级计生助理员工作的积极性,稳定了村级计生助理员队伍,有效地促进了xx乡的计划生育工作。

(六)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认真落实待遇,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基层组织机构、网络建设。全区1个乡、12个街道办事处都设立了计生办公室,乡、办事处至少配备了三名计生助理员,全区共有乡级计划生育助理员48名;全区24个行政村共有39名村助理员,346名居委会主任积极投身计生工作,全区上下形成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的网络机构。二是保证计生人员待遇的落实。今年以来,我们加大计生经费投入,认真落实了计生人员的相关待遇。此外,乡、街道办事处计生干部享受了每人每年200元的劳保福利待遇。每逢春节,区委、区政府都要对全区的计生干部,村助理员、居委会主任进行慰问。2002年春节,共慰问计生干部村(居)委会主任547人,送去慰问金5.22万元。切实做到了计划生育工作组织机构、人员、待遇三落实。确保了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七)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为使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有章可循,今年以来,我们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四个管理制度,一是《计生局干部深入乡、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意见反馈制度》,这个制度的实施可以准确掌握计生干部深入乡、街道办事处指导工作的情况及乡、街道办事处在计生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乡、街道办事处对计划生育共管部门验证情况的反馈制度》,这个制度的制定主要目的是准确掌握区计划生育共管部门在办理流动人口相关证件过程中,查验婚育证明的情况,以便督促共管部门进一步做好查验婚育证明的工作,真正体现“一证先行”。三是《关于对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平时目标质量的考核制度》,这个制度主要是用于考核乡、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工作平时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从而达到监控、督促的目的。四是《建立随时、随机抽查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建立这个制度主要是强化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检查村(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是否扎实,是否常抓不懈。上述四个制度的推行从整体上切实推进了乡、街道办事处乃至全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全面发展。

三、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困难

1、在机构改革和社区规模调整中,部分乡、街道办事处分管计生的领导和计生助理员及居委会主任进行了调整,工作不太熟悉。

2、xx区是个老城区,各方面的条件都比较差,特别是旧城改造过程中,常住人口搬迁变动大,人户分离现象严重,给计生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增加了工作量。

3、由于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大,搬迁快的特点,一些从事商业性,临时打工人员,无固定居所,搬迁频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度大、任务重。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7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592个字,预计看完需要7分钟,共有157位用户关注,33人点赞!

一、计生工作主要任务指标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100%;(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证率和兑现奖励率达100%;(3)统计准确率达96%以上;(4)干部与群众的人口与计生基础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5)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达95%以上;(6)每个社区要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站式”管理服务站、封闭式住宅计生宣传服务小区、五有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及开展帮扶助困幸福工程等专项工作,夯实计生工作基础;(7)每季度落实好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和所有新婚、怀孕、当年生育对象的宣传访视及二孩跟踪工作,见面率达100%;(8)及时准确登记、录入流动人口的管理信息和协查反馈信息率达100%;(9)完成流动人口已婚育妇一年三轮“b超”双查应检人数率达100%;(10)政策外孕情落实“四术”补救措施率在100%。(11)违反计生行为政策外生育对象,征收社会抚养费金额达100%;(12)继续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暗访和举报活动。

二、落实计生工作责任制

街道计生办和各社区按《水部街道计划生育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各社区书记主任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对照年初计生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抓。一是每日对流动人口新增、注销进行采集登记管理录入省级平台,发现孕情及时与户籍地通报情况;二是每月对迁入、迁出、出生、死亡、新婚统计和办理一孩、二孩生育服务证及父母光荣证等工作进行落实并按时上报计生信息报表;三是每季度对育龄妇女重点对象、宣传访视对象上门随访签字;四是每半年对常住人口一般对象和未婚青年男女开展面访,全面走访常住户,同时,向居民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免费发放避孕药具、提供优质服务;五是对病残儿、伤残扶助死亡家庭,按规定统计上报对象;六是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七是加大对政策外生育对象征社会抚养费力度;八是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将婚检率、优生检测率、群众来访来信答复满意率稳定在100%;九是对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能及时准确完成。

三、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奖励办法

按照区域网格化管理的分工职责,对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的,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以下奖励不含区拨款的奖励金额)。

1、每月对每人所管辖片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总数按管理一人0.08元给予核算计生巡检费。社区书记主任、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巡检费100元。社区工作人员巡检费由各社区承担,街道计生办工作人员巡检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2、街道计生办每月到各社区抽查,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第一的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5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3、街道(半)年度对各社区计生工作进行考核评比,总分在90分以上,排名在第一、二、三名,分别给予1000元、700元、300元的奖励(标准参照水工委[]4号文件)。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4、加大政策外孕情跟踪及知情选择的力度。一是责任人能及时发现并报告政策外孕情,并跟踪到位主动做好孕妇及其亲属思想工作,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引产一例奖励300元,人流一例奖励150元;二是做好育龄群众计划生育知情选择工作,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一例奖励100元,上环一例奖励3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5、上级计生部门计生专项检查,总分排在全区前三名的(含第三名)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奖励200元,计生办每人奖励200元。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6、凡在两年一度的省市计生考核抽查评比中获得第一名的,社区奖励3000元;获得第二名或第三名的,社区分别奖励1500元、500元。计生办人员的奖励办法由街道党政联席会研究另行决定。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7、为积极推进阳光计生,促进工作和谐发展,年终将对如下计生指标进行综合考评。一是年内无政策外生育现象。二是完成街道向各社区下达的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内容及各项工作指标任务。三是计生单项通报排名累计位居前5位。四是积极动员育龄妇女落实“四术”措施有效及时、例数多。以上各项,经年终统计,综合排名前5位的个人和第一名所在的社区书记或主任由街道统一安排外出疗养五天。经费从街道计生管理经费列支。

8、完成大额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奖励。一是大额征收款在区回拨奖励款中70%奖励社区用于计生专项经费,其中的5%奖励给社区书记主任、计生有关工作人员。二是在年终综合考评中,对在征收社会费养费任务表现好的,给予优先考虑。

9、认真开展打击“两非”案件的明察暗访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完成一例视情节奖励100——300元。

四、未完成计划生育目标任务的处罚规定

1、各社区计生责任人每月准确及时上报计生信息月报表,计生办对人口信息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巡检队以微机提取数据和下各社区入户走访抽查(检查标准见社区计生考核月量化表总分100分),对社区和个人计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排名,一是总分低于90分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巡检费50元。二是连续三次总分在90分以下的社区,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该社区书记主任应在街道社区例会上作表态性发言。三是根据计生工作实际,计生办对单项工作进行检查通报排名见(附表二)。经统计,个人工作成绩低于街道平均率每一个百分点的扣当事人月巡检费5元。

2、街道(半)年度计生工作考核中,总分在90分以下,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150元。

3、在上级考核中,被考核社区排名在市或区倒数后三名的,扣该社区书记主任,社区计生副主任,计生委员和流口协管员每人200元。

4、计划生育工作被市、区计生领导小组黄牌警告或黄牌预警告的社区,取消当年评先资格并扣该社区书记主任、计生副主任每人扣300元,社区计生委员、流口协管员每人扣200元,计生办工作人员每人扣100元。同时街道计生办要帮助、督促相关社区限期整改,直至摘牌为止。街道计生办主任和该社区书记在街道通报会上作表态性发言。

5、出现政策外孕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造成政策外生育的,所在社区书记主任每例扣100元,社区计生副主任每例扣50元,计生片区责任人每例扣500元,街道计生办负责人和包社区的计生办工作人员承担与社区书记主任同样的责任,并取消集体和个人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6、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的育妇,造成当年度政策外生育现象,要负责征收当事人社会抚养费。

7、其他计生工作不落实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8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2386个字,预计看完需要6分钟,共有188位用户关注,57人点赞!

一、加强基层组织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强化工作责任

(一)加强村(居)换届选举中干部任职条件的把关力度,做到有人管事。村(居)“两委”班子是实现村(居)自转,提高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的关键。各乡镇党委、各街道(党工委)要抓住村(居)“两委”换届时机,把人口计生工作情况作为村(居)“两委”候选人资格的重要条件。各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的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召开村级选举领导小组会议,做好换届前村(居)组织任期内计划生育主要工作指标与执行情况反馈回顾工作。在换届选举中,凡是本人及子女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或在上届任职期间工作严重失误,导致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混乱违法生育量大的,本届不得当选村(居)、社区的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不宜推选为村(居)、社区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凡是本人近三年内有违法生育行为的,一律不得担任村民代表和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成员。各乡镇(街道)对村(居)要实施届期计生工作目标和年度目标的跟踪考核,对因工作不重视而导致本村(居)计生工作考核评估不达标的村(居)“两委”及协会专职副会长和服务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力度,形成有章理事。县计生局对基层开展的计划生育“示范村”创建、“合格村”建设、“后进村”转化(整治)等工作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指导意见,建立“资源捆绑”制度,相关部门共同指导督查落实。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村(居)基础,结合考核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意见,建立主要领导联系示范村和后进村、班子成员联系后进村和村民自治村等制度。村(居)级组织按照各级的要求,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依法制订实用、有效、符合群众意愿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加大对违法生育的制约力度。实施党员、干部联系户制度,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村级廉情监督委员会的重要内容,切实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利用新闻媒体和信息简报分阶段对各“创建村”、“整治村”的工作进度进行公开,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组织部门把计生工作实绩作为干部提拔和使用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村(居)计生队伍的建设力度,实现有人干事。按照“县管、乡聘、村用”的工作机制,着眼于稳定和提高,选好配强村(居)计生服务员。对于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时间精力到位的服务员要继续留任,防止换届过程中人才流失。村(居)人口比较多,村或分散的要适当增配计生联络员。努力吸引优秀的年轻女性充实计生服务员队伍,按照人员、职责、报酬“三落实”的要求,加强培训和考核,提高计生服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拓宽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的选人途径,把热爱计生事业的各界人士选聘进来,建立对专职副会长的工作考核评估制度,提高村(居)级计生协会工作水平。

二、落实基层人口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考核评估

按照省市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各年度的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以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强化整改、追求实效为指导思想,兼顾省市考核和自主创新,制定年度考核内容、形式和方法。坚持分级管理和逐级落实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县计生局建立联系乡镇(街道)、部门制度,经常性的开展工作调研和指导,帮助乡镇(街道)、部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乡镇(街道)对所辖村(居)实施管理、指导和考核,建立村(居)工作月分析动态管理制度,做到情况明、底子清。村级要做到计生工作基本情况一目清,日常工作月月清。坚持整体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县对乡镇(街道),在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中,结合薄弱环节和重难点工作,调整各次考核的分值,把计生“月月化”指标和“集中整治”工作任务设定在年度总得分中,促进年度工作全面落实,按照乡镇(街道)的基础特点和地域重难点,突出侧重点,调整比分值,营造发挥优势、各有所长的工作局面;县对部门在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中设定个性项目,实行统一考核评估,形成面上工作稳步抓,重点工作突出抓的良好工作氛围。坚持完善考核机制和强化结果运用相结合。县级对乡镇(街道)、部门和村(居)的考核与省市明查暗访、考核相捆绑,按照实际得分,在考核评估结果中实施加、扣分,并按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运用结果;乡镇(街道)对管辖的村(居),运用好考核结果,对不达标的把好各类先进评比的否决关和各级补助经费的停拨或缓拨关。

三、严肃基层人口计生工作纪律,强化“一票否决”

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实施责任追究,强化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国策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认真贯彻实施《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浙委办[]27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意见》(市委办[]99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结果进行通报,根据通报的情况程度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各乡镇(街道)、部门对于管辖范围的每一例违法生育对象及相关责任人要做到有调查取证、有处理意见和结果,并把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涉及“一票否决”的事实及时地进行汇总并督促落实,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建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奖励机制,强化基层基础

为激励先进、推进工作,县政府设立计划生育工作奖励基金。对乡镇(街道)、部门、村(居)、社区、以及各级干部群众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目标任务完成出色,卓有成效,基层基础工作推动大的实行奖励。奖励基金在县财政设立专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具体设立奖项如下:

乡镇(街道)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和进步奖;部门计生工作先进集体奖;计生示范(合格)村(居)创建先进奖;依法生育村(居)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长效节育措施落实奖;省市计生明查、暗访考核样本点工作先进奖;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计生工作先进个人奖;计划生育工作突出贡献奖;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9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3764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0分钟,共有280位用户关注,57人点赞!

一、对原有体制进行分析和探讨

双阳区原有的“核定基数,超收分成,减收不补,分灶吃饭”的区对乡财政管理体制,是从1994年开始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而实行的。从1998年开始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又设立了财政收入晋档达标和达标奖。上述财政管理体制和奖励机制在双阳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中起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在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弊端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1.开展晋档达标使实际收入与客观税源相脱节。区对乡每年下达的年度收入计划,是在前3年实际完成的平均数基础上提高一定的比例制定出来的,和客观存在的税源基本接近。而晋档达标的目标则是在年度计划的基础上人为加上去的,和客观税源严重脱节。各乡镇(街道)为了完成晋档达标任务,千方百计想办法增加入库额,出现了虚列收入等违背预算法的现象。

2.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的数额较大。部分乡镇(街道)为了乡镇本级的利益,采取“串税种”、“混库”等手段截留区级收入,截止2003年10月乡镇(街道)截留区级收入达1200万元。不仅如此,各乡镇(街道)应上解的收入,也没有按规定上解,影响了区财政整体计划的完成。

3.资金支出不规范,乡镇职工干部工资不能及时发放。不能按区里规定的保工资、保稳定、保机关正常运转的顺序支付,有的乡镇(街道)把大量资金用于机关食堂、还债等支出,在超额完成财政收入计划的情况下,还大量出现了拖欠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问题,到2003年10月末,全区13个乡镇<街道),其中有7个乡镇(街道)欠发乡镇干部及站办所职工工资,欠发最多的达9个月。由于工资不能及时发放,影响了乡镇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4.乡镇(街道)晋档达标的资金分配失衡,使部分乡镇(街道)干部出现消极情绪。主要表现在,条件好的乡镇(街道)超额完成晋档达标任务,每年得到超收分成较多;条件较差的乡镇(街道)完不成晋档达标任务,超收分成得到较少,甚至受罚。在资金分配上也不尽合理,领导得的过多,一般干部得的过少,相差悬殊。上述存在的问题已严重影响了乡镇机关的正常运转,甚至影响到乡镇职工干部的积极性,如不认真解决就会阻碍乡镇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制定新的财政管理体制的基本原则

(一)制定新体制的基本原则

1.坚持“乡财区管乡用”的原则,改革预算编制办法,实行集中收付,强化收支管理,严格奖惩约束,加大监督力度,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努力实现财政自身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发展。

2.坚持“三权不变”的原则,即坚持预算编制和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支配权、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原则。

3.坚持加大对乡级财政扶持力度的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

4.坚持依法、依纪理财和用财的原则,坚持促进财力增强和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二)对原有财政体制保留、调整和完善的内容

1.保留部分的内容。一是原有的财政体制保留了乡级财政和乡级金库;二是保留了区乡“分灶吃饭”的办法;三是保留了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的管理办法。

2.调整部分的内容。一是对乡级金库的功能进行了调整,实行单一功能,只收不支。账户调整,对乡镇(街道)的预算内支出户和预算外支出户都由区财政在乡镇(街道)设置分户。二是指标调整。对乡镇(街道)只下达年度收入计划,不再给乡镇下达晋档达标的指标。对奖惩办法进行了调整。对政府采购进行了调整,将乡镇(街道)财政性资金采购部分,纳入区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购。三是对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调整。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由区财政局实行委派制。

3.完善部分的内容。一是实行了区乡财政预算共编;二是对乡镇(街道)干部工资实行了区财政统发;三是对费改税后的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四是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报账制。

三、新体制的主要内容

新体制的主要内容概括为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人员委派。具体内容分六个方面:

(一)预算共编

把乡级预算作为全区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切实加强对乡级预算编制的管理。在编制乡级年度预算前,由区财政局下达乡级预算编制的原则和具体指标。下达的具体指标,要遵循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依据现有税源情况、适当考虑增长比例的原则确定。乡级预算编制要充分体现支出顺序,突出支出重点。街道预算编制完成后,由区财政局代区政府审批后实施;乡镇预算编制完成后,经区财政局审查同意,报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

(二)账户统设

各乡镇(街道)财政收入户和支出户分离。乡级金库改为单一功能,只收不支。区财政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置一个预算内资金支出分户,只支不收。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在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设一个分户,负责收支。

(三)集中支付

1.各乡镇(街道)预算内资金进入乡级金库的收入户后,直接转入区级国库。

2.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乡镇(街道)干部职工工资和乡镇站办所人员工资全部实行银行,实现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每月乡级收入进入区级国库后,由区财政按照工资额度,经区工资统一发放办公室划转到银行,乡镇(街道)的干部职工凭工资存折到银行领取工资。乡镇(街道)站办所以单位名义统一办一个工资存折,存折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管理,各站办所人员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领取工资。待事业单位改革后,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工资再由银行到人头。在预算年度内,区财政不能因为乡镇(街道)阶段性财政短收影响干部职工工资发放,乡镇收入除去工资外,其余全部返回乡镇支配。

3.乡镇(街道)完成收入任务,不欠区财政往来的,超收地方留用部分全部返还给乡镇(街道);欠区财政往来的,区财政扣留25%用于冲减往来,直到冲减完成为止;冲减后剩余75%返还给乡镇(街道)。

4.欠发工资的乡镇(街道),应将返还资金首先用于补发工资,全部补发完后,再用于其它支出。

5.对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实行专户管理。各乡镇(街道)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统由乡镇(街道)财政所管理。要按照11项必保的要求,分科目设账,实行专款专用。区财政将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农业税直接拨付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用款单位按实际需要提出用款计划,经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审核,报乡镇长(主任)签字审批后拨付。

6.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对各乡镇(街道)的预算外资金由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要求,乡镇(街道)站办所收取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全部存入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应上缴区直主管部门的,由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拨付。由乡镇(街道)使用部分,按规定比例扣缴财政分成后,用款单位提出计划,经乡镇长(主任)签批后,到乡镇(街道)会计核算中心报账。

(四)采购统办

对乡镇(街道)用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从上级争取来的财政性资金进行各种采购的,由乡镇(街道)提出采购计划,报区政府采购中心审核,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标采购,资金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

对乡镇(街道)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税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各乡镇(街道)的各项收费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票据,收取的农业税必须使用地税部门印制的票据,按票据发生额足额入库,实现账据一致,票款一致。

(六)人员委派

参照会计委派制的办法,把乡镇(街道)财政所所长和预算会计的编制和人事关系划入区财政局统管。在任免或委派时,由区财政局在征求乡镇(街道)党委意见的基础上做出决定。

四、主要成效

《双阳区进一步理顺区对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运行两个多月来,收到了明显效果:

1.减轻了乡镇的财政压力。新体制实施后,在全区工作总体布局上,充分考虑到乡镇(街道)工作难度,因此,在财税工作上给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相对减轻了压力,今年全区财政计划下达给乡镇的任务比去年计划净减少620万元,减少了13.15%,比实际减少46.78%,减少的任务量全部加到区直计划上,增加的总量,按可比口径达到1332万元,比去年增加9.3%.

2.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主要精力抓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由于乡镇(街道)财税工作压力减轻,乡镇领导不再为乡镇职工干部开工资而奔波,使乡镇(街道)领导集中了主要精力抓全面、抓大事、抓乡镇(街道)的经济发展,仅今年前两个月各乡镇就引进一批大项目和新项目。

3.由于财政体制基本原则不变,资金支配权在乡镇,调动了乡镇工作积极性。新体制的运行,始终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不变,统一归乡镇。只是把财税收入资金划拨的方式进行了调整,收入总量划到区,由区留下乡镇的工资部分,其余资金仍划回乡镇使用,对乡里支配资金没有任何影响,各乡镇都积极完成组织收入任务,截至2月份,乡级收入超同期,因而极大地调动了乡镇的积极性。

4.乡镇干部职工工资得到按月及时发放,新体制从2004年实施两个月来,收到了阶段性效果,过去乡镇干部职工工资不能及时发放的老大难问题得到解决,到2月份,全区各乡镇(街道)干部职工两个月的工资由银行统一,实现了区乡干部职工工资同步发放,各乡镇(街道)站办所人员的工资也由区里统一发放,从而进一步解决乡镇公务员与站办所人员工资不能同步发放的问题。

5.严格了支出管理,压缩了乡镇弹性支出。新体制没实行前,有些乡镇把开支用到机关食堂、小汽车、还债上,弹性支出大,机关后勤支出过多。新体制实施后,坚持了保基本工资的原则,在工资不能保证的前提下,其他钱不能乱支乱花,达到了节约弹性支出、保证工资同步发放的目的。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 第10篇

阅读提示:本篇共计4031个字,预计看完需要11分钟,共有295位用户关注,23人点赞!

建立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机制工作汇报

近年来,周口市川汇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在川汇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周口市人口计生委的指导下,进一步深化城区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夯实城区计划生育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区计生管理和服务工作新机制,做到“两明确、三加强、建立四项制度”,有力推动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他们的主要做法是:一、改革城区体制落实属地管理

管理机制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运行的基础与核心。

20__年以前,川汇区城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沿用的是“单位负责,条条管理”的管理体制,全市市直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和驻周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市计生委城区科直接管理,1999年由新华街道办事处接管。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和计生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下岗待业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固定职业人员大量出现;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区;流动人口数量大幅增加;户籍制度的改革使农转非人员和人户分离现象日渐增多等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出现,使原来城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以“条条”和户籍为主的管理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的发展。

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依据《国家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生协关于加快城市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改革的意见》,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为组长,主管计生工作的副市长为副组长,相关的8个委局和5个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成员的人口和计生属地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以市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的名义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城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的意见》、《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明确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围绕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做到“两个明确”。

(一)、明确属地管理对象。

20__年3月,川汇区城区区划由原来的1个街道办事处扩大为5个街道办事处。市政府适时召开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管理体制改革会议,对原新华街道办事处管理的191个公共单位和24个社区居委会按照新的管辖区域重新进行了划分,在划分和交接过程中我们明确规定,所有公共单位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单位属性,其计划生育工作均有新的街道办事处负责管理。同时,社区居委会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单位和居民的人口和计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办事处统一管理驻本辖区的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工作、居住在本辖区的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承担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及综合服务的职能。辖区单位严格实行法定代表人责任制,自觉贯彻执行人口和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服从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管理、指导和协调。负责本单位的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业务,落实计生奖励和优惠等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各公共单位的计生工作既要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负责,又要向本系统的主管委局负责。市委、市政府还规定对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一级机构对其下属的二级机构有政策外出生的负连带责任。近年来,先后对8个二级机构有政策外生育的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其主管的6个委局实施了通报批评和黄牌警告等处理,对单位的正职和主管副职、计生专干分别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社区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社区居委会是城市的基层组织,也是搞好城区人口和计生工作的落脚点。

新的管理体制建立后,我们按照《河南省城市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规范》的要求,制定了《川汇区创建规范化社区居委会 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方案》,首先在新华路街道通桥路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社区试点的创建工作,今年三月在5个街道的所有社区开展了计划生育规范化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达到了“三个加强”。

(一)、加强了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楼院)门栋四级人口和计生管理服务网络。街道办事处成立有人口和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本辖区的人口和计生工作;每个社区居委会配备计生副主任;住宅小区或者若干个住宅楼组成的楼院配备一名楼院长,担任计划生育宣传管理员;选取计生协会会员、社会志愿者、退休老党员、老干部、低保户等人员担任楼长或门栋长。

在楼院长的配备上,我们做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参加竞聘者要同时具备五个条件:一是女性;二是在本楼院居住;三是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四是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五是没有违反计生政策。通过民主推荐、笔试、面试、民主评议、组织考察,5个街道的24个社区居委会配备了480名计生楼院长,并对她们进行了岗前培训,使她们很快进入角色。为了更好地稳定队伍,调动其积极性,市财政每年增拨12万元经费,使24个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副主任月工资达到400元。市人口计生委每年从计生事业费中挤出十几万元,给计生楼院长每人每月发放20元的岗位补贴。

(二)、加强了阵地建设。

我们统一明确阵地创建标准,先后投入资金20万元,对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办公服务场所进行升级改造。每个社区居委会设立计划生育办公室、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具备条件的设立健康咨询室(悄悄话室)、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图书阅览室、娱乐活动室等。在宣传教育室(人口学校)和康检咨询室设置了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政策法规等宣传版面,在社区居委会和楼院附近设置了固定的人口和计生宣传版面、标语、宣传橱窗和政务公开栏,使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在社区能及时享受到计划生育的宣传服务。

(三)、加强了软件建设。

根据属地管理的要求,我们设计并统一印制了社区楼院人口和计划生育户口登记表,更新完善了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台帐。原来的社区居委会计生台帐是以户口为基准建立的,人户分离和空挂户的问题突出。今年三月份开始,他们逐楼逐户逐人进行排查登记,做到辖区不漏楼、楼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用了四个月的时间按现居住实有人员为基准,重新建立社区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台帐,做到一楼一册,一户一页,并对已婚育龄妇女实行分类管理。

对居住在辖区内无固定职业、失业的以及与单位脱离劳动人事关系的已婚育龄妇女按主管类管理,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出生统计、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业务。

对居住在辖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在职已婚育龄妇女按协管类管理,此类人员由已婚育龄妇女所在单位具体管理和服务,并由单位所属的街道(镇)计生办向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的《川汇区计划生育管理证明》,工作单位定期向社区居委会通报该职工的生育节育及康检信息,由社区居委会协助单位进行管理和服务。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按流动类管理,对此类人员和常住人口一样纳入正常的管理和服务,做到同管理、同服务、同宣传、同考核。

经过4个月的努力,我们共建立已婚育龄妇女档案15289人,其中主管类2288人,协管类11669人,流动类1332人。排查出漏档漏管已婚育龄妇女655人,剥离和移交到镇村管理的已婚育龄妇女532人。目前社区居委会达到了“网络队伍建立健全,计生台帐更新完善,管辖区域不留死角,服务阵地温馨美满”。

三、建立完善制度,规范管理措施

为有效地开展城区属地化计生管理服务工作,他们建立了“四项制度”,实现了日常管理规范化。

(一)、建立定期清查和信息采集制度。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定期对辖区居民楼院集中入户排查登记,对漏管漏档的常住和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及时建立楼院台帐,纳入管理和服务。楼院长、门栋长每周到所辖居民楼院了解情况,收集人口和计生变动信息。社区居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人口和计生工作例会,收集各楼院的新婚、出生、节育、迁出、迁入、失业、就业、流入、流出等信息,及时变更楼院计生台帐。

(二)、建立信息通报和手续移交制度。

严格落实公共单位与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之间的计生信息通报制度。单位每半年向职工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出具全市统一格式的《川汇区在职已婚育龄妇女生育节育康检信息通报单》。对辞职、辞退、除名等脱离原工作单位的已婚育龄妇女,由单位在30日内向社区居委会移交计生管理服务手续,社区居委会接收到《信息通报单》和移交手续后向其单位反馈接收信息。

(三)、建立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制度。

街道计生办固定专职人员分片包段,主要负责沿街门店和较大的市场中的流动人口计生管理服务工作。社区居委会对流入、流出居民楼院和背街小巷的已婚育龄妇女及时上门登记建档,协助街道计生办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查验、康检和催寄康检证明等工作。他们对流动人口全部实行免费办证、免费康检、免费四术、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的“四免一上门”服务。

(四)、建立目 标管理考核制度。

市委、市政府对各市直单位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其内部要建立垂直负责体系和目标责任制。市人口计生委对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的计生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实行分类考核。对纯属农村的永安路、紫荆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农村的考核方案进行;对纯属城区的新华路街道办事处按城区的考核方案进行;对既有农村又有城区的杜甫路、孝义街道办事处分别按两种方案考核,其成绩按照城区和农村所占总人口的比例分别记分,合并后记入总成绩。

四、几点体会

川汇区城区的属地化计生管理体制改革之所以取得一些成绩,我们感到主要得益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是关键。

由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排除阻力,调动各部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推动城区属地化管理机制的进行。为做好属地化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市委、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下发文件,明确了各街道办事处的管辖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市、街道两级财政每年都把城区和流动人口计生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足额投入到位,将城区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工作责任制,由过去的计生部门唱独角戏,转为“党政牵头、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得以真正落实。

(二)、社区建设是基础。

落实属地化管理与服务机制,关键是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只有加强社区计生网络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确保社区计生工作经费的到位,积极搭建社区服务平台,才能把城区计生工作融入到社区、服务到社区、落实到社区。

(三)、强化责任是动力。

《街道办主任工作计划.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