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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12 热度:18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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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我县的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与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州党办、政办的要求,紧紧围绕巩固“三为主”先进县工作成果这一中心,实事求是,开拓进取地加快我县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乡(镇)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先进创建工作,并注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整体工作水平。一年来,通过全县计划生育干部和其它相关部门共同的努力,全面顺利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县**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工作指标情况汇报如下:

一、人口计划落实情况

自**年10月1日至**年6月30日,全县共出生婴儿**人,其中汉族**人,少数民族**人,计划外出生*人;上半年出生率为**‰,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个千分点;计划生育率为**%,较去年同期上升了**个百分点;其中,少数民族计划生育率为**%,汉族计划生育率为**%;全县已婚育龄妇女人数为**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人数为**人,综合节育率达**%,较去年同期上升**个百分点;长效节育率为**%,较去年同期上升**个百分点。

二、计划生育业务工作完成情况

1、宣传教育与培训工作

自今年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就把宣传教育工作确立为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加大了宣传教育的力度与广度,把以前的宣传对象由育龄妇女扩展到了未婚青年及大夫。各乡(镇)场计生办先后多次组织干部、农民进行集中培训和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县广播电视局与我办密切配合,今年我办共选送了**篇广播稿,广电局每月利用广播用汉、维两种语言对全县各族群众进行*次《计生法》、《条例》、《决定》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的宣传。在**年10月12日世界60亿人口纪念日之际,我们出动了宣传车进行了沿街宣传,并发放了**余份宣传品。县计生指导站在下乡服务中,也不失时机地向广大育龄群众进行面对面的宣传达**余人次。**年1月21日,我办在县主要街道悬挂了八条横幅,出动了一辆宣传车,在城区对《计生法》进行了沿街宣传。为纪念中国13亿人口日,3月2日,我县计生系统举办了一次宣传品设计制作评比活动,评出了一、二、三等奖,共计给予了**元的奖励。在3月8日前夕,我县自制了**册价值元的图文并茂、涵盖知识面广的《计划生育知识手册》,连同一个资料袋向全县广大农牧民及干部职工进行了发放,深受群众的欢迎,许多育龄妇女视之为宝,好多个人贵重资料及计划生育材料都放入袋中。在3月8日前夕我们还并同县妇联联合举办了以公民道德建设、民族团结、妇女发展纲要及计划生育等知识为主的知识竞赛,深受广大群众的好评。为庆祝计划生育协会成立22周年,5月18日晚,我县计生系统与县宾馆联合演出了一台以加强民族团结、倡导婚育新风为主题的文艺节目。为庆祝计生协成立22周年,在县计生办、计生协的指导协助下,从*月*日至*日,个乡(镇)场分别在各自的乡组织进行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竞赛。为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推动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7月18日,我县在县人口学校召开了由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者参加的宣传教育座谈会,大家交流探讨了经验,相互学习了宣教经验,改正了自身存在的不足。8月1日至3日,县委常委人**做了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专题讲话。8月11日,我县计生办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宣传活动,此次活动共悬挂横副*条,散发《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生殖健康常识等资料**多份,提供计生咨询服务**人次,为群众义诊**人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人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贯彻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了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我县营造出良好的宣传氛围,8月12日及13日,我县分别在**乡及**乡举办了二场全县范围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知识竞赛,共有12个代表队参加了此次竞赛。通过激烈的竞赛,共评出2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及*名鼓励奖,共颁发了**元的奖金。8月7日,**镇政府下文向驻镇各单位征集以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的板报和横副,至8月25日,共有26块板报参加了评比,各单位共悬挂了22条横副。此外,今年我办还不失时机地向全县广大育龄群众发放了价值**余元的**幅宣传计划生育及计划生育协会知识的扑克和价值**元的**册由集《计生法》与《条例》于一体的宣传学习手册。通过宣传教育,今年我县育龄人群的知晓率为**%,已婚育龄妇女的知晓率达**%,大夫知晓率为**%,未婚青年性健康知晓率为**%,城市新婚夫妇接受优生优育知识教育达**%,农村新婚夫妇接受优生优育知识教育达**%。

为提高计生干部队伍的业务素质,我们发放了学习材料、在每月例会时对全体干部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培训中我们采用了传、帮、带的形式,并进行统一测试。并在例会上多次组织学习了《计生法》、《条例》、《决定》等,为今后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打下了一定的基础。为提高全县计生干部的整体业务水平,我县计生系统制定了年内两次测试“不合格”者,清除出计划生育队伍交县人事局处理的制度及待岗、轮岗制度,今年有9名同志待岗3个月,名同志进行了轮岗。**年10月13日,在县党校举办的党政干部培训班上,我们对参加培训的**人进行了《条例》及《决定》的培训,并进行了考试。**年*月*日,我县举办了一期由38名各乡助理员参加的药具培训班,为助理员更好地服务群众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年1月18日,我办组织计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在县人口学校对《计生法》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并要求各乡(镇)场计生办加大对《计生法》的宣传力度。1月24日,在县党校举办的**县村级及七站八所干部“三个代表”、“七·一”讲话培训班上,我们对参学的全体干部进行了《计生法》及人口理论专题讲座。3月1日至3月2日,我县举办了由95人参加的为期2天的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培训班。6月10日至6月24日,我县对县、乡、村三级共37名新上岗人员及待岗人员进行了人口计划与统计、宣传教育、政策法规、药具管理、知情选择、流动人口管理及协会、三结合、村民自治、党风廉政建设等知识的综合培训,为全面促进我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8月26日至8月30日,我县对全计生系统工作人员举办了一期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班。9月2日,我们又对乡级计生助理员进行了为期一天的知情选择培训。此外,我们还对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进行了以《条例》为重点的强化培训。对技术人员的技术提高,我们采取了在县指导站轮流培训与下乡指导、定期测试相结合的办法,不断提高了乡级服务站工作人员的技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技术服务工作版权所有

我县以县站为龙头,以乡站为主体,以村室为基础,坚持“面向基层、深入农村、服务上门、方便群众”的工作方针,开展了婚、孕、育“一条龙”服务,以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一、知情选择方面:今年,我们确定了10个村为知情选择试点村,针对不同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与指导,使育龄群众充分知情,技术人员对服务对象也做到了充分知情。二、优生优育方面: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县乡两级优质服务网络,对出生缺陷进行了干预,加强了对不孕症的诊治,全年共进行输卵管通液术50例。加大了叶酸的宣传力度,指导广大孕妇服用了叶酸,孕妇服叶酸量由去年的10人份增加到了今年的573人份。人流由去年的349例下降到了今年的216例。通过边服务边宣传指导的方式,**年各类共接受咨询人次。三、生殖保健方面:我们开展了生殖保健系列服务,**年全县共进行b超检查6509人次,其中免费3992人次;上环761人次,其中免费306人次;取环422人次,其中免费208人次;尿检1574人次,其中免费799人次。乡级服务站给已婚育龄妇女建立了生殖保健档案卡,建卡率达到了95%以上。在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对象我们通过面对面教育指导2600人次,覆盖率达100%。此外我们还开展了妇女常见病、性传播疾病及青少年性健康知识的宣传,城市开展未婚青年性健康教育达60%,农村开展未婚青年性健康教育达20%。加强了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全年共办理了190个流动人口《节育措施证明》。四、药具管理方面:我县使用药具人数现为431人,药具应用率、有效率均达到了100%。通过集中和面对面的方式我们加强了对药管人员的培训,今年,我们对乡级药管人员培训了3次,共培训332人,对村级药管人员培训了3次,共培训43人,各乡也先后对村级药管人员进行了达43人次的培训。此外,我们加强了药具管理的宣传,对药具实行批号管理,做到了帐、表、册一致,库存周转量达到了规定的标准,满足了育龄群众的要求。

3、协会、“三结合”工作

今年我们在加强行政管理的同时,加大了群众工作的力度,更好地发挥了计划生育协会的作用。年初,我们完成了基层协会组织整顿工作,通过整顿,我县协会会员增加至7267人。占总人口的13%。现有乡级协会15个,村级协会94个,会员小组340个,活动阵地488个,联系户5612户,积极分子3280人;今年共辞退协会干部50人,辞退会员529人,新增会员1123人,会员队伍的加强,使协会焕发了新的生机,工作得以很好的开展。

基层计生协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村委会,组织动员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带动群众依法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通过参与村民自治的一系列活动,达到协会会员和全体村民参与面广,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高,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程度高的目标。

今年,县计生协开展的“树立计生科技致富、勤劳致富奔小康示范户”活动取得了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县现有63户“三结合”示范户,各乡(镇)场共为计生“三结合”示范户投入贴息贷款62万元。

4、村民自治工作

**年11月26日,我县在**乡召开了由县五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场负责人、计生办主任、各村领导及民政、司法、宗教部门领导共86人参加的村民自治工作现场会,从而使我县的村民自治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为更好地完成好这项工作,我们还于**年11月28日至12月10日到兄弟县市虚心学习了先进的工作方法和工作经验,并总结运用到了我县的实际工作中。今年我们加大了村民自治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了村民自治的重要性,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提高了广大育龄群众的计划生育主人翁意识,全县现有**个行政村,其中有**个村开展了村民自治工作,开展村民自治村的所有已婚育龄夫妇都签订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民约》,村委会认真落实了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版权所有

7月2日至7月12日,县委、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县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各村领导对计划生育业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较往年有所提高。村级各项制度健全,档案管理规范,各项技术服务到位,村干部也没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干群关系较好,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满意率达98%,与往年相比有明显改善。达到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合格村标准的村有42个,占开展村民自治工作行政村的87.5%,先进村5个,占合格村的12%。初步建立了县指导、乡管理、村负责、户落实、民自治的基层管理机制。

5、流动人口管理工作

今年我县进一步加大了流动人口综合管理的力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公安、卫生、工商、城建、劳动等部门积极配合计生部门开展查验证工作。公安、派出所在清查流动人口时,查验《婚育证明》率达92%以上,对没有持有《婚育证明》的及时发放了联系函崔办,严格执行了“一证否办制”。工商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营业执照时,也坚持了“一证否办制”,验证率达到了100%。城建部门与施工单位签订了《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签订率达100%。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努力为流动人口提供各种计划生育服务,普及计划生育法律,传播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科学知识,受到了广大外来人员的欢迎。对于转变流动人口生育观念,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育龄群众生殖健康水平起到了促进作用。

县卫生局加强了对外来流动人口生育与孕产期保健的管理力度。对在县、乡所有医院分娩的外来流动人员妇女进行了登记、查验了准生手续,对无《生育证》的及时通报了县计生办,通报率达100%。计生办还与公安局协作,多次对外来人口进行清理清查,进一步摸清全县流动人口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对加强流动人口出生分析、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孕产期保健等工作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另外,在开展计划生育双向管理、加强私房出租户和集贸市场外来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等方面我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县计生办于3月份举办的综合知识培训班上,对流动人口台帐、清理清查、验证发证等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我办自接到*党办[**]80号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的通知后,于**年10月27日和11月9日先后两次对《决定》进行了集中学习;**年1月12日,县计生办、站全体工作人员向支部上交了一份心得体会;1月20日,办、站全体党员与党支部签订了《**县计生办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月8日,组织学习了与州计生州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进行了贯彻落实;2月21日,集中学习了**《贯彻意见》及**纪检办第三次会议公报,并给每位工作人员下发了一份学习《决定》的问答题;3月2日,与各乡计生办主任签订了《**县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月4日,对《决定》进行了讨论,交流了心得体会;4月5日,对《决定》内容进行了考试。在每周五的政治学习时间,我们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经常性的学习教育。在半年及全年计划生育工作考核时,我们对各乡(镇)场计生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都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做到了工作同步抓,考核一起过。此外,我们还先后办了6期贯彻落实《决定》精神的宣传板报。

7、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方面,我办加强了思想政治建设,并进行了经常性的学习及考试。年初我们改选了工会、妇委会会员,工会、妇委会等群众组织充分发挥了作用。在春节、古尔邦节期间组织慰问了老干部,送去了269元的慰问品,2月14日参加了县委宣传部举办的舞龙活动,3月8日参加了县妇联举办的知识竞赛,3月18日为牧区农民捐赠了价值1720元的衣物。4月11日至15日为托乎拉克乡农民义务种植枣树1200余株。5月7日,在县人口学校召开了全县计生系统公民道德建设及民族团结月活动动员大会6月7日,成立了县计生办“扶贫帮困基金会”,所有工资表在册人员每人每月捐出10元,用于扶贫帮困。6月9日,为**乡牧民定居点牧民**购买了价值600元的小鸡、饲料等。8月20日,为**捐衣物49件。9月11日至13日,参加县上组织的“防病改水工程”的义务劳动,共挖自来水管道400米。在公民道德建设月中,我们认真开展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学习教育,并办了2期黑板报,悬挂了2条横幅。在爱国卫生月中,我们进行了爱国卫生教育,并办了1期有关爱国卫生、健康教育知识的黑板报。此外,我们还大力开展了争做文明市民、巾帼建功等活动,鼓舞了全体工作人员的士气,推动了我办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进程。

8、优质服务县创建工作

在得知今年**要在全*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市)的活动时,我县计生办就树立了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信心,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此也表示赞同,并于5月27日召开了一次专题会议,确立了创建目标,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6月14日,副县长**和全县计生系统全体工作人员一起参加了国家计生委召开的开展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随后,县计生办成立了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制定了《**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安排意见》和《**县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实施方案》,强化了创建工作的指导,把群众满意率作为主要指标,把提高服务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不断拓宽宣传教育范围和服务项目,积极协调计划生育家庭优待政策的落实,使全县群众对计划生育综合服务的满意率达98%以上。通过各乡(镇)场自查和县计生办复查,达到优质服务乡(镇)标准的乡有10个,占全县乡(镇)总数的83%。我县各项指标均达到优质服务县的标准。

在今年优质服务的宣传中,我们重点强调了面对面宣传,除计生工作人员下乡入户进行面对面宣传外,各乡(镇)场也利用干部住村的时机,先对住村干部进行集中培训,然后采用包户的办法,让各住村干部对广大农牧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今年面对面宣传达30000余人。

9、计划生育合格村创建工作

在合格村的创建工作中,我县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在考核验收过程中做到不开口子,严格按照合格村标准打分,在各方面不开口子、降低标准;在合格村质量上严格要求,以实查为主,并结合档案资料打分,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摘牌,不凑数字。**年有43个村被县政府命名为“计划生育合格村”,虽比上年减少5个,但在制度建设、政策落实、干群关系等多方面均比上年有所提高。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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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生指标执行情况

因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统计数据没有分开,仍在一起统计,现将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1、全镇人口60188人,已婚育龄妇女11857人,出生人口为439人,政策符合率为88.61%,(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6%以上),死亡58人,自然增长率6.33‰。

2、出生人口比控制在115.20:100(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全年出生婴儿性别比不得高于125:100),二多孩性别比174.19:100。

3、统计准确率达99%,(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统计准确率98%以上)。

4、完成避孕节育手术433例,其中结扎46例(二女户结扎3例),上环358例。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06%(区政府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要求长效节育措施落实率90%以上)。

5、积极推行计划生育村民自治,“村为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13个行政村全部达标,圆满完成。

6、农村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申报,年审达100%,今年新增奖扶人员19例,其中14例扩面,5例奖扶,退出2例。目前共有特扶7例,奖扶扩面人员46例,奖扶人员103例,共计156例。

7、行政执法、生殖服务、信访维稳做到安全无事故、无上访。

去除划归开发区的几个村,我镇12个行政村,总人口46652,育龄妇女12749。总出生人口为331人,计划外上报41人,政策符合率为87.61%,二孩计划外出生20人,二多孩政策符合率84.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94,一孩性别比89.52,二多孩性别比169.39;综合节育率92.13%。

二、主要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保障措施

(1)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近年来,多次召开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会议,认真听取计生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

(2)建立和完善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副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镇党政“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对计生工作所需的人、财、物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需要调整和加强了计生办分管领导、主任和副主任人选,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顺利进行,计生工作整体运转正常。

(3)镇、村建立了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专人)抓落实,各负其责,做到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目标明确。

(4)坚持每月定期召开计生例会,通过例会汇报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现状,明确下步措施和工作方向。

2、面向基层,打好坚实基础

(1)认真组织学习,积极开展计生宣传活动。年前(2月5日,农历腊月25)我们在土楼街举办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年画、挂历、春联、避孕药具等宣传物品万余份,为群众送上一台“红红火火过大年”的大戏。年后,积极开展培训,于2月21日,组织人员、地点,请来专家开展信息化管理培训,随后又根据培训结果对村专干进行一对一考核,极大的提高了计生干部熟练应用各种平台工作的能力。我们在5.29协会活动日走上街头,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免费避孕药具xx 余份,宣传文明健康的婚育观念和保健常识。深入推行“诚信计生”,积极营造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良好舆论环境,提高了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树立新型生育的观念的良好风气,为提高合法生育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2)建立各级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考核办法,实行目标管理,严格落实奖惩。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计生网格化管理,谁负责的地方出现问题追究谁的责任,哪一块出现问题追究哪一块的责任,哪个单位或个人因为计划生育出现问题,取消哪个单位及个人评先评优资格。针对村级计生工作存在的惰性,严格要求镇包村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指导帮扶,对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及不适应计生工作的人员予以相应处罚直至解聘,目前已有两位计生专干被停发当月工资,一位计生专干被解聘。

3、深化服务,提高群众满意度

(1)完善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做到了整洁卫生、温馨迎人。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树立为育龄群众服好务的思想。

(3)紧紧围绕计划生育 “三项制度”、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免费优生健康检查、优质服务、村务公开和有奖举报、依法行政等内容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对群众满意度高的,该村计生专干将相应提高绩效工资额度;反之,因工作不力,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的,且有群众投诉经查实专干负有责任的,减少直至取消当年相应补助资金。

(4)严格程序,文明执法

在开展各项计生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计划生育规定程序,坚持以人为本,文明执法,理性执法,按程序办事;坚持计划生育“七不准和十禁止”;设立“阳光计生、文明执法”便民维权公示栏;及时上缴社会抚养费,做到专款专用,无计划生育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

4、突出重点、寻求突破

突出重点。坚持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方法,强化计生行政执法,公开计生政策法规和办事程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努力遏制政策外生育反弹势头;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强化源头管理,全面落实镇负责、村为主、户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深化优质服务;紧紧围绕今年新增服务项目“免费孕前健康检查”,我镇积极组织,强化宣传,力争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寻求突破。推行基础工作信息台帐规范化建设,实行精细化管理。深入检查指导,建立月安排、月考评、月督办常态化机制,工作重心下移到村,日程安排落实到天,一把手要全面重视,专干要尽职尽责,将村为主机制真正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孕情监测体系,全面实行计划生育孕情跟踪服务责任制,制订有效的奖惩措施,对孕前、孕期、产后三个阶段分别实施“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明确责任,将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杜绝计划内孕情消失;加强早婚、早孕的监测力度,对早婚早孕对象要及时采取避孕节育和补救措施。对生育对象包组干部要做到每月一访,将生育对象的孕产期情况及时、准确上报镇计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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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加强“免费孕前健康检查”工作力度,要求各村务必摸实应该参加“健康检查”人员底数,认真工作,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目前,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我镇共圆满完成“健康检查”64对,已完成全年任务的21.33%。

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确保流动人口家底清,基础信息准,建档率达到98%以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计生办强化平时工作监管,适时调整每月工作侧重点和提升既定目标,确保计生工作有序推进。

通过全体镇村干部近年来的努力,我们阶段性的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仍然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今年,通过自我检查,暴露出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

1.基础工作较为薄弱,数据不清,孕前随访工作流于形式,造成怀孕、生育情况掌握滞后。

2.执法力度不够,遏制违法生育难度大,社会抚养费征收难,计生质量指标呈下滑趋势。

3.流动人口数量大,办证少,很难掌握育龄妇女流动真实情况,给计生工作管理带来较大困难。

4.组织已婚育龄妇女查环、查病、查孕难,参加免费孕前健康检查难。

四、下半年工作安排

距离计划生育统计年度结束还有3个多月的时间,我们的目标任务还很艰巨,为圆满的完成我镇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现制定下半年工作计划,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规范基础工作,确保年度目标实现。

(一)抓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针对目标管理责任内容,仔细研究分解、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明确分工,狠抓各项目标、任务、措施的落实,确保“村为主”工作落到实处,提高村级计生工作水平。

(二)加大培训力度,提高计生干部工作水平。计划于7月中下旬组织镇村计生干部,租用多媒体教室,对镇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从政策法规知识、日常管理和服务、信息化管理水平、省统计口径等各个方面进行培训,将迎检方案落到实处。

(三)加强对各村计生工作的督导。着重抓好各村每月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计生办工作人员将按照任务分工,每人负责1-2个村,加强对各村的督查和指导,规范各项基础工作,促使其提高工作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核查,抓好统计工作。继续做好全员信息和已婚育龄妇女信息的采集、核查、整合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地采集和录入各项信息。

二、坚持依法行政,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解决工作难题。

(一)规范执法,严格计划生育工作办事程序。

一是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杜绝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暴。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法制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执行“七不准”与《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坚决纠正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意识淡薄,对待群众态度生硬、推诿扯皮、执法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

二是健全和完善计生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执法程序、法律文书、档案管理是否规范,认定事实、处罚依据、案件定性是否准确。建立、健全、完善外部监督机制,通过政务公开,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增强计生行政执法透明度,同时充分发挥和拓宽村委会和计生协会的民主监督职能。真正建立了一套属于群众的监督机制,使执法人员不敢不依法,不敢随意执法。

(二)健全工作机制,提升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实行流动人口和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对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员,及时与户籍地联手,共同做好补救措施。进一步清理四术库存,减少库存基数,对有当年出生的育龄妇女做好政策和避孕方法等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其选择适合的避孕节育措施。

二是加大对流动人口的清理。争取在统计年度即将结束的近4个月时间内,开展一到两次对流动人口地毯式地清理清查,在清理清查过程中,要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存遗留,真正做到对流动人口管理底子清、情况熟。

三是充分运用流动人口系统平台。加强信息采集,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积极做好每月信息的采集核实工作,不断提高信息采集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信息互动的及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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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推行优质服务,不断提高育龄群众的满意程度。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营造新型生育文化氛围。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知识,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大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优质服务理念、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情选择、预防性病艾滋病知识。开展“服务式”宣传,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法律、法规、管理等信息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性病艾滋病预防等科学知识,提高群众的依法生育意识、避孕保护意识、优生优育意识和生殖保健意识,倡导男女平等和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广泛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大力普及计划生育、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男生女都一样的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生育文化。

二是在全面推行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方法知情选择,实现基层人口计生服务管理便民利民,落实国家、市、区三级人口计生各项免费、扶助、奖励及优先优待政策。

三是积极探索流动人口管理工作新模式。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清理清查工作及规范管理和服务工作,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突出重点、难点,以点带面,分类指导。积极探索适宜我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新路子。

四是按照技术优良、服务优质、管理优秀、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要求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和队伍的建设。

五是做好出生缺陷干预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开展孕前免费健康检查、计划怀孕生育对象按时按量服用叶酸片等营养补充,按规定进行产前检查,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提供孕期保健等知识。

六是积极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达到两个100%,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政策落实率达到100%,部门对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优惠政策落实率达到100%。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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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党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以建党87周年为契机,以支部建设为抓手,规范党建制度管理,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健全支部工作制度。对机关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明确支部工作责任,修订支部工作计划,扎实抓好支部工作。

2、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制度,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并做好记录,严格考勤。坚持半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业务和信息化建设知识。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广泛调动积极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4、进一步抓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机关支部要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让党员和党外群众评判和监督每个党员,促进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5、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落实党内廉政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6、进一步完善党员主体活动制度。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及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促进局机关规范化建设。开展“创文明科室、做优秀党员”活动,把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化,弘扬机关正气,使共产党员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机关支部具体实施。

二、抓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执行力。

针对群众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联系区委中心组、区委党校,组织各级党政领导进行中央、省委《决定》的宣传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要常抓不懈。同时,要扎实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通过更新标语、更新宣传栏等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落到实处(6月、9月开展两次集中宣传,经常性宣传以基层为主)(由宣教科、办公室负责)。

2、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等工作,严禁乱收费,坚决禁止超标准收费、变相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的人和事(由政法科、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3、规范村民自治工作。结合乡、村两级协会换届工作,稳步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群众自治。规范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依法修改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全力构建“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机制(由政法科、协会负责)。

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及新建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彻底消除计划生育管理死角(由流管站负责)。

5、强力推进“两清一治”。依法抓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选准典型案件,依靠部门联动,对狠人、恶人、富人违法生育公开暴光,强力征收抚养费,达到震慑效果。同时,在前期3起“两非”案件告破的基础上,扩大战果,在9月前再完成3起以上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遏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执法大队负责)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

三、抓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

以巩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开展多方位的服务,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1、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织好对城区无业居民、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免费开展环孕情监测、乳腺疾病普查与防治、生殖健康状况检查及生殖保健宣传教育咨询服务,落实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情监测工作。(科技科、服务站负责)

2、认真抓好计生随访工作。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引导育龄夫妇采取以长效避孕节育为主的避孕措施;认真开展新婚、怀孕、生育和节育手术对象的随访服务。(科技科负责)

3、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制订预防艾滋病活动方案,印制宣传品,开展防艾知识培训。(协会负责)。

4、积极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好计划生育户的奖励、优惠、优先、优扶、保障等,促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办公室负责)。二是积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争取资金在9月前落实到位(财务科负责)。三是认真审核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确保6月18日前完成审核(政法科负责)。四是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6月底完成调查登记工作,8月前落实资金(政法科、财务科负责)。五是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家庭救助活动,6月至7月间组织一次大型“生育关怀行动”捐款活动,为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救助和结对帮扶(协会负责)。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

四、抓作风建设,提高计生干部整体素质。

1、完善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调研,定期到村、社区、集贸市场进行调研、指导、督办、服务,机关干部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下基层督办、指导、服务,并要抓好对计划生育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机关各科室负责)

2、规范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定基层基础规范化管理制度,指导基层从源头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相关资料,减轻基层负担。(规统科负责)

3、推进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坚持用信息化推动计生事业的发展,抓好信息化建设培训工作,加强局信息网建设及基层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规统科负责)。

4、规范办事程序。按照方便群众、方便基层的原则,规范办理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生育卡的相关程序(政法科负责)。

5、改进工作作风。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办证、实行时效承诺,局窗口科室、站及各街道、乡镇场办证窗口要认真接待,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树立好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机关各科室负责)。

6、加强对联系村的帮助指导。定期到党建工作联系点了解情况,积极为联系点争取政策、出主意、想办法,共商发展良策。(机关支部负责)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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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银行账户

一、设立银行账户的报批。预算单位提出离本单位办公地点距离最近的一家省财政厅确定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设立一个零余额账户的申请,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填制《财政授权支付银行开户情况汇总申请表》后报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审核同意后通知银行。

二、银行办理开户手续。银行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按规定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手续,并将已开设账户的户名、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国库处,并由省财政厅通知一级预算单位,由一级预算单位逐级通知到基层预算单位。

三、预留印鉴卡。依据省财政厅开设零余额账户通知,由一级预算单位将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填写的“预算资金拨款印鉴卡”,交省财政厅国库处办理预留印鉴卡和印鉴卡变更事宜。

四、特设专户的的开设。经国务院批准或授权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需要开设特设专户的,按上述程序办理开户手续。

下达预算

一、确定年初预算控制点数。

二、批复部门预算数。

三、下达专款。

申报用款计划

一、确定财政直接和授权支付范围。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一级预算单位财务部门商预算单位,在预算单位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确定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及具体项目,由省财政厅批复一级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的批复,将不同支付方式的具体支付范围及项目,逐级批复基层预算单位。

二、预算单位报送用款计划。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年度预算控制数或批复的预算数,以及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按要求编制并逐级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报送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在预算指标批复前,根据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指标批复后,根据预算数编制)。一级预算单位按预算管理级次审核、汇总编制所属单位季度分月用款计划,分别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1日前(12月、3月、6月、9月,下同),将下个季度分月用款计划报省财政厅国库处。

三、财政部门批复用款计划。省财政厅国库处根据预算控制数或批复的预算数及库款预测情况,正常经费按均衡拨付的原则进行审核,专项经费等在征求财政厅各部门预算管理处意见的基础上,研究汇总编制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并于每季度最后月份的20日前,将各部门下一季度的分月用款计划(含基层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明细表)批复到一级预算单位,再由一级预算单位逐级向基层预算单位批复。

四、登记录入用款计划。省财政厅、预算单位按照规定的权限,登记录入财政部门批复的季度分月用款计划。

五、用款计划的调整。用款计划一般不作调整,若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追加、追减预算指标,或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用款计划的,由一级预算单位审核同意后,在用款月度前10个工作日报省财政厅国库处,省财政厅在收到用款计划的7个工作日内批复。

办理财政直接支付

一、报送用款申请。基层预算单位根据省财政厅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按款、分项目填写《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属于工资支出的,须附省编办、省人事厅审核意见和有关人事工资信息;属于工程采购支出的,须附财政部门投资评审意见等政府采购文件;属于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的,须附相关的政府采购文件。经一级预算单位审核汇总后、填写《财政直接支付汇总申请书》附《基层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报省财政厅国库处。

二、财政直接支付资金。省财政厅审核并受理预算单位的用款申请,开具《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书》和《财政直接支付凭证》,分别送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银行,银行办理资金支付业务,将款项直接支付给劳务或商品供应者,并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进行清算。

三、资金支付信息反馈。银行办理资金支付后,开具《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发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作为预算单位收、付款凭证,据此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四、工资和政府采购支付。工资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按上述程序逐步规范,具体办事程序可继续执行《关于印发〈*省省级行政机关和学校等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单位办事程序〉的通知》(云财库〔*〕14号)和《关于转发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库〔*〕49号)。

办理财政授权支付

一、下达授权支付额度。省财政厅国库处根据批准的一级预算单位用款计划中各基层单位的月度财政授权支付额度,于每月25日前,分别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和银行签发下月度《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额度通知单》。由银行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所属分支机构,再由分支机构在1个工作日内向预算单位发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

二、授权支付资金。基层预算单位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送交银行。银行通过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及时办理资金支付转账或提取现金;对预算单位超出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签发的支付通知单不予受理。银行每日按实际发生的支付金额填制划款申请,与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在《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确定的累计余额内进行资金清算。

三、资金支付信息反馈。银行按规定分别于次日、旬后1日、月后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向省财政厅国库处和一级预算单位报送日、旬、月报表;向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报送财政支出月报表。

一级预算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所属单位上月的零余额账户支出情况报省财政厅国库处,并单独反映已支取未支用的现金数额。

四、账务处理依据。省财政厅国库处按银行提供的日、旬、月报,按日列报财政支出。

预算单位按照银行签章的《财政授权支付凭证》回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对账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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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单位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事项

抽查对象范围

抽取日期

清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度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储存环节)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存储环节)企业定向抽查

定向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

2.民爆物品生产建设项目设计、建设、验收、安评等全系列资料;

3.涵盖安全生产负责人员、工作人员上岗资质等;

4.包含定置管理、危险源辨识标识、安全操作规范等;

5.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6.生产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7.应急准备与日常应急演练情况;

8.消防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对象:全市爆炸物品生产销售(存储环节)企业

抽查数量:不少于20%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对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全市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企业、组织、个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频率许可证载明参数工作

对象:全市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企业、组织、个人

抽查数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2021年度对无线电台识别码使用情况的行政检查

全市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企业、组织、个人定向抽查

定向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

对象:全市使用无线电台识别码的企业、组织、个人

抽查数量:不少于10%

2021年5月至8月

清远市科技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办证资料抽查

不定向

参照外国人来华许可指南清单中所需材料和办事流程对办证许可材料进行检查

申请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

2021年10月底前

清远市金融工作局

2021年度小额贷款公司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小额贷款公司现场检查

不定向

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经营合规情况

辖内小额贷款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融资性担保公司现场检查

不定向

融资性担保公司日常经营合规情况

辖内融资担保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典当行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典当行现场检查

不定向

典当行日常经营合规情况

辖内典当行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融资租赁公司监管检查工作计划

融资租赁公司现场检查

不定向

融资租赁公司日常经营合规情况

辖内融资租赁公司

2021年12月底前

清远市林业局

2021年度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检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陆生野生动物监管检查

不定向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全市(公司、个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情况的抽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情况的抽查

不定向

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抽查

全市(公司、个人)

2021年 12月底前

2021年度市属国有林场及生态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市属国有林场及生态公益林的林木采伐抽查计划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全市(市属国有林场、个人)

2021年 12 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监管检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采伐检查

不定向

林木采伐抽查

清城区(公司、个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情况的抽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情况的抽查

不定向

对使用林地行政许可抽查

清城区(公司、个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不定向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检查

清城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单位(个人)

2021年12月底前

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动物监管抽查计划

清远市林业局清城分局2021年度野生动物监管检查

不定向

对林草部门管理的陆生野生动植物的行政检查

清城区野生动物养殖场

2021年 12月底前

清远市交通局

2021年度本部门随机抽查1

全市水路运输和港口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水路运输和港口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全市获得经营许可的水路运输和港口企业,每次随机抽查5到10家企业,共抽查4次

2021年分四个季度开展

2021年度本部门随机抽查2

第三季度道路运输行业抽查夏季(国庆)前检查

定向

开展客运行业专项检查、重点排查农村客运、客运站、包车、班车、网约车平台安全隐患,监督道路客运企业及客运站认真执行行业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各项规定,检查消防设施、烟花爆竹、涉黄、涉毒等禁运政策落实、确保旅客运输安全

检查、抽查农村客运客运站、包车、班车企业2-3家。

2021年7至9月

2021年度本部门随机抽查3

第四季度道路运输行业抽查秋冬季检查

定向

开展驾培、维修、汽车租赁、港澳客运直达车等相关行业安全检查行动

检查、抽查驾培、维修、汽车租赁、港澳客运直达车企业2-3家

2021年10至12月

清远市公安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爆破作业单位的抽查

定向

1.爆破作业现场爆破作业单位、爆破作业人员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来源与公安机关许可信息是否一致,民用爆炸物品临时存放是否由专人管理看护;2.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技防、人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3.民用爆炸物品流向信息的查验、登记、备案、信息采集和报送情况;4.实有民用爆炸品的品种、数量、来源、登记标识与台账结存信息是否一致;5.实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警示、登记标识质量是否安全可靠、信息是否准确。

在我市从事爆破作业和民爆物品销售的企业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对旅馆业的检查

不定向

1.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含单栋15间房以上的民宿),民宿是否向镇政府或街道办备案;(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3.安全管理情况。(1)检查旅客身份核验机、自助机等应用设备,是否向公安机关提交《广东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经营单位代码申请承诺书》;(2)查看监控设施:大厅、通道、出入口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30日以上;(3)查看防盗设施:客房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客房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房门安装暗锁;设有贵重物品保险柜;(4)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4.经营合规情况。(1)是否使用公安机关认可的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按规定事项内容和时限要求(旅客入住后3小时内)报送信息;(2)是否落实旅客实名登记入住和来访人员身份检查登记,是否存在无证入住、使用他人证照入住、一人登记多人入住问题;(3)是否有涉“黄赌毒”内容的书籍、影音制品、设施。5.接受监管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旅馆业经营体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对公章刻制业的检查

不定向

1.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5)负责人是否与从业人员签订保密协议。3.安全管理情况。(1)查看防盗设施:经营场所底层和楼层通道,以及可以爬越的房间窗户、门头窗有防盗装置,门窗牢固;承制国家机关公章的,必须设有保密工房和成品保管室或保险柜;(2)查看监控设施:大门口、业务接待处、业务工房、保管室或保险柜等重要部位安装高清视频监控摄像头,监控存储容量90日以上;(3)单位负责人履行治安、安全责任落实情况。4.经营合规情况。(1)随机抽查最近3个月内办理的5宗公章刻制备案业务,是否符合有关刻制备案管理工作要求;(2)是否制订公章刻制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公开;(3)是否存在承接刻制外地公章业务、刻制公章不依法备案以及伪造、买卖公章、公文、证件等违法犯罪行为。5.接受监管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印章刻制业经营体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对机动车修理业的检查

不定向

1企业是否在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系统登记备案;2企业是否如实登记上传送修机动车情况。

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机动车修理业经营体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对典当业的检查

不定向

1.主体资格情况。(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典当经营许可证》《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自贸区实行备案管理);(2)经营管理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证照、承诺、声明的要求;(3)公章是否向公安机关备案;2.从业人员管理情况(核对从业人员名簿和身份证件)(1)从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职责,抽查保安人员的身份情况;(2)是否雇用未成年人;(3)非本市户籍人员是否办理居住登记;(4)外国人就业的,是否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3.安全防范情况。(1)经营场所内设置录像设备,录像资料至少保存2个月;(2)营业柜台设置防护设施;(3)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典当物品保管库房和保险箱(柜、库);(4)设置报警装置;(5)门窗设置防护设施;(6)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及器材。4.经营合规情况。(1)随机抽查最近3个月内办理的5宗典当业务,是否落实收当、续当、赎当查验证件(照)制度,通缉协查核对制度,可疑情况报告制度,是否存在禁止质押的当物,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或者已经被采取其他保全措施的财产,赃物和来源不明的物品,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管制刀具,枪支、弹药,军、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器械,国家机关公文、印章及其管理的财物,国家机关核发的除物权证书以外的证照及有效身份证件,当户没有所有权或者未能依法取得处分权的财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有关规定禁止流通的自然资源或者其他财物。(2)是否如实记录、统计质押当物和当户信息,并向公安机关报送备案。5.接受监管情况。(1)检查最近1年内公安机关的检查记录、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的法律文书;(2)落实整治整改的情况。

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典当业经营体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对枪支弹药从业单位的检查

不定向

1.枪弹数量。2.人员数量。3.管理机构。4.枪支配备。5.管理台账。6.档案。7.库室管理。8.维护保养。9.枪支报废。10.排查教育。11.安全检查。

清远市辖区内所有的民用枪支弹药从业单位

2021年1月至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对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抽查

不定向

1、检查保安服务合同和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2、检查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3、检查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4、检查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保管设施建设情况;

5、检查保安员及其服装、保安服务标志与装备管理情况;

6、检查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7、检查被投诉举报事项纠正情况;

8、检查保安培训机构枪支使用备案情况和枪支安全管理制度与保管设施建设管理情况。

清远市辖区范围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经营体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第一次/第二次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仓储等情况联合监督检查

不定向

对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运输、仓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辖区内的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每次抽取不少于10%的企业(如抽查对象少于2个,则按100%检查)

5.1-12.31

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获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证企业进行检查

不定向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情况

已获取

经营性许可证企业

2021-01-01至2021-12-31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不定向随机抽查

不定向

行政检查登记表、清远市燃气场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现场检查笔录

清远港华燃气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2021-6-1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不定向随机抽查

不定向

行政检查登记表、清远市燃气场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现场检查笔录

清远港华燃气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2021-9-1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不定向随机抽查

不定向

行政检查登记表、清远市燃气场站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现场检查笔录

清远港华燃气公司、清远中石油昆仑燃气公司

2021-12-1

清远市民政局

清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双随机抽查(社会组织管理科)

不定向

对社会组织是否按照章程规定制定相关制度、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信息公示工作、办公地址、法人代表和业务范围是否与登记情况一致等情况进行逐项检查。

按4%的比例对辖区内的社会组织开展抽查。

2021年5月至7月

清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市辖区内建筑物、住宅区标准地名使用情况双随机抽查(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科)

不定向

商品房预售证、租售合同、协议等及广告宣传标准地名使用情况

在我市命名的建筑物、住宅区的命名、更名核准事项的单位或企业

2021年7月至10月

清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全市经营性公墓双随机抽查(社会事务科)

不定向

1.是否存在违反规定预售活人墓情形;

2.是否存在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情形;

3.殡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是否在醒目位置予以公示,明码标价。

按10%的比例对辖区内经营性公墓开展抽查。

2021年5月至9月

清远市民政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市辖区清远市福利院执法检查(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定向

机构内人员生活状况、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机构安全生产情况

开展不少于2次的检查

2021年5月至12月

清远市民族宗教局

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1

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随机抽查

不定向

宗教场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开展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

宗教活动场所

每季度开展不

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2

对宗教团体的随机抽查

不定向

宗教团体是否按批准文书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筹备建立工作,以及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

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

每季度开展

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随机抽查计划3

对宗教教职人员的随机抽查

不定向

宗教教职人员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情况,以及开展宗教活动和涉外活动情况

宗教教职人员

每季度开展

不少于一次

清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农药质量监督抽查

农药质量监督抽查

不定向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添加其他农药成分或禁限用农药成分

农药生产企业、经营门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肥料监督检查

肥料监督检查

不定向

肥料登记证、肥料质量等情况

肥料生产经营者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规范经营检查

农药经营门店检查

不定向

农药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农药与食品等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安全隐患防范、农药仓库是否配备消防、通风设备等农药经营仓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高毒高风险等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专柜销售、实名购买、台账记录、溯源管理情况。

农药经营门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

不定向

农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和发芽率检测等

生产企业、经营门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农作物种子规范经营检查

种子经营门店检查

不定向

经营资质、经营档案、品种审定、品种授权合同和种子标签等

经营门店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种畜禽质量监管检查

种畜禽生产企业检查

不定向

无证生产经营、低代别冒充高代别、种畜禽不符合种用标准、系谱档案不全等

生产企业

2021年11月30日前

2021年度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

全市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监督抽查

不定向

主成分、违禁药物残留、重金属、卫生指标等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水生野生动物养殖加工情况的检查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的监督检查

不定向

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利用活动

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抽查

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抽查

随机抽查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检查

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进口加工、经营的单位、企业。

2021年全年

2021年度兽药监督检查

全市兽药质量安全监督抽查

不定向

主要成分、含量、生产条件、卫生指标等

兽药生产企业

2021年12月底

广东省清远市气象局

2021年度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抽查计划

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抽查

定向

对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的抽查

在市本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名录中抽取

2021年

2021年度对建设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计划

对建设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定向

对建设单位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许可情况的行政检查

在市本级2020年获得雷电防护装置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的建设单位名录中抽取

2021年

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行政检查

定向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021年4-6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对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定向

各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工资支付情况,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

各用人单位、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单位

全年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检查

定向

劳务派遣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

全年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各自辖区内所有污染源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重点对被抽查单位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评、“三同时”、排污许可证等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不定向

是否有环评审批、是否有环保验收、是否取得排污许可证、是否发现扩建项目及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至少对本行政区25%的重点排污企业进行抽查,对本行政区10%的一般排污的企业进行抽查

每季度抽取

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按照清远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的抽查事项开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艺术品经营单位、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游戏经营单位、电影发行放映场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印刷企业、互联网出版机构、出版物经营单位、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文物经营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收藏单位、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接收单位、旅行社、旅行社分社、旅行社服务网点、导游

2021年1月-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定向抽查

定向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旅行社经营行为定向抽查

定向

旅行社经营行为专项监督检查

旅行社

2021年

7-8月、10-11月

清远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市卷烟零售户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烟草专卖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项检查、经营行为监督检查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按15%的比例对辖区内的卷烟零售户自行开展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清远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按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重点检查项目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信息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非煤矿山、工贸、危化、烟花爆竹四大抽查类别检查

按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重点检查企业名单

2021年12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按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一般检查项目双随机不定向抽查

不定向

参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信息系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非煤矿山、工贸、危化、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评价机构五大抽查类别检查

按照《清远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一般检查项目确定的企业抽查数量进行开展抽查

2021年12月底前

清远市邮政管理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市场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快递市场监管事项检查类别检查

邮政企业、全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抽查

2021年3月至4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监管事项、生态环保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事项检查、邮政快递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事项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邮政企业、全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抽查

2021年6月至7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全市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邮政用品用具市场监管事项类别检查

邮政用品用具生产企业

2021年8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安全监管事项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邮政快递业安全监管事项检查类别检查

邮政企业、全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开展抽查

2021年9月至11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集邮市场监管事项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邮政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集邮市场监管事项检查类别检查

集邮市场开办者、集邮票品经营者

2021年10月

清远市住建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市区房地产估价、中介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房地产估价行为、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三大抽查类别检查

市区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

2021年3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市区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房地产经纪行为、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二大抽查类别检查

按不低于5%的比例对市区的企业自行开展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抽查

不定向

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工程质量安全抽查项目,以及抽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安全隐患情况

市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季度随机抽查工程不少于10宗

2021年每季度开展不少于一次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招投标市场行为情况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招投标市场行为情况”事项抽查类别检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对市管项目进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建筑市场行为情况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工程发包与承包情况”、“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使用情况”事项两大抽查类别检查

按不低于10%的比例抽取对市属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抽查

2021年3月至12月

清远市发展改革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全市成品油经营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成品油经营企业检查

全市现有在营成品油经营企业

2021.3-2021.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检查

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企业

2021.3-2021.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检查

定向

节能监督检查

重点用能企业(系统还未录入企业清单)

2021.5-2021.11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电力基础设施安全检查

定向

供电、用电监督检查

电力基础设施

2021.3-2021.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监督检查

定向

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已完成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系统还未录入企业清单)

2021.3-2021.12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粮食和物资库存检查、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

定向

库存检查、粮食销售出库监督检查

承储企业

2021年4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粮食承储企业夏季消防安全检查

定向

安全检查

承储企业

2021年7-8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粮食收购监督检查(夏秋)

定向

收购监督检查

承储企业

2021年4-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

秋季粮油和物资安全生产检查

定向

安全生产检查

承储企业

2021年10-12月

清远市统计局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2021年度房地产“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房地产“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2021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2021年度工业“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工业“四上”企业

(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2021年度批发零售业“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批发零售业“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2021年度住宿餐饮业“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住宿餐饮业“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2021年度服务业“四上”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行为。

全市服务业“四上”企业(统计调查对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2021年度乡、镇、街道“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定向

乡、镇、街道2020-2021年各部门人员分工的通知、统计站2020年工作总结、乡、镇、街道社会经济基本情况、部门例会记录。

全市乡、镇、街道

2021年3月至11月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企业信用监管抽查计划

对自主申报地址企业的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检查

市局登记管辖的自主申报地址企业

2021年6月

对2019年度报告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企业的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2019年度报告存在问题已责令改正的企业

2021年7月至12月

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的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的现存状态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

2021年7月至12月

对市局登记管辖企业进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登记事项、公示信息

市局登记管辖的企业

2021年7月至12月

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计划

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第一期)

定向

登记事项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2021年1月

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第二、三期)

定向

登记事项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2021年2-3月

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第四期)

定向

登记事项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2021年4月

对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开展营业执照登记事项双随机检查(第五期)

定向

登记事项

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

2021年5月

2021年度团体(企业)标准抽查计划

全市自我声明公开团体标准和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定向抽查

定向

团体标准、企业(产品/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

全市企业和社会团体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产品/服务)标准和团体标准

2021年10月

2021年度餐饮抽查计划

全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项目检查

对我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的抽查

2021年1月至12月

2021年度食品市场抽查计划

全市食品销售企业飞行检查

定向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项目检查

对全市的食品销售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不少于20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全市特殊食品经营单位飞行检查

定向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殊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项目检查

对全市的特殊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飞行检查不少于25家次

2021年3月至11月

2021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定向

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记录表》项目检查

对全市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检查不少于52家次

2021年2月至12月

2021年度拍卖领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清城区、清新区“拍卖”领域企业双随机定向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开展对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清城区、清新区“拍卖”领域的企业

2021年10月前

2021年度商标监管抽查计划

商标双随机抽查

定向

参照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中登记事项、商标行为抽查类别检查

市级市场监督部门登记的从事商标的企业

2021年4月至7月

商标双随机抽查(县、市、区局)

不定向

1登记事项、商标行为。

2.商标印制行为是否符合《商标印制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1号)规定。

1.县(市、区)登记的商标的企业;2.县(市、区)登记经营商标印制业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1年4月至7月

2021年度广告监管抽查计划

广告经营者、广告者规范经营情况的检查

定向

广告行为检查

本级监管的事业单位

2021年7月至9月

2021年度锅炉科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检验充装单位年度监督检查

定向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全市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气瓶检验充装单位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企业监督检查

化妆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

不定向

对化妆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

全市化妆品生产企业

2021年4月至12月

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年度监督检查

不定向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的监督检查

全市化妆品经营(使用)企业

2021年4月至12月

2021年度产品质量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1年清远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定向

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按照《2021年清远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产品的生产企业

2021年10月前

2021年清远市工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检查

不定向

工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许可资格检查

辖区内工业生产许可获证企业

2021年12月前

2021年度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日常监督检查

定向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检查

全市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2021年4月至12月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

不定向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依法核发

建设单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规划条件核实

不定向

规划条件核实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核实

建设单位

2021年3月至12月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建设工程验线

不定向

建设工程验线是否依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

建设单位

2021年3月至12月

清远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计划

政府采购机构监督检查

定向

清远市政府采购业务的执业情况

检查对象名录库的10%-30%,近三年内检查过的机构不再重复检查。

每年按照财政部下发的检查工作计划开展

清远市水利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对用水单位、个人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政检查

城市供水企业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对河道采砂的监管

不定向

1.是否按规定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

2.是否按照批准的范围、作业方式等实施

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的单位/个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是否按规定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或者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经审查批准开工建设

2.防洪工程设施是否未经验收即将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3.是否按照许可要求实施建设

4.是否将施工安排告知河道主管机关

建设单位、个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直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安全责任

2.直管水利工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直管水利工程建设单位、勘察(测)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监理单位及其他与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5

对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是否按照有关规定使用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

2.是否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

水利施工图设计文件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6

对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批准要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单位、个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7

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是否符合资质等级标准;

2.是否有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等级证书》的行为;

3.是否存在转包、违规分包;

4.是否按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

5.是否按照规定在质量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质量检测报告是否真实;

6.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乙级)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8

对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人或招标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招标人与招标机构、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3.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

4.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5.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7.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8.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不按法律法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的

9.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发售是否符合规定

10.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是否依法审批、核准项目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

11.是否提交书面报告

12.是否及时报告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13.资质资格、信用奖惩、项目审批和违法违规处罚等信息是否上网公开

14.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

1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16.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17.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

18.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进行招标投标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9

对已批复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工程是否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实施

水工程建设单位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0

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要求在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1

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是否许可,是否按许可要求取水

2.是否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

3.申请人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取水申请批准文件或者取水许可证

4.是否拒不执行审批机关作出的取水量限制决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让取水权

5.是否不按照规定报送年度取水情况;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或者弄虚作假;退水水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6.是否安装计量设施;计量设施是否合格或者运行正常;安装的取水计量设施是否正常使用,或者是否擅自拆除、更换取水计量设施

7.是否伪造、涂改、冒用取水申请批准文件、取水许可证

8.是否擅自停止使用节水设施的;擅自停止使用取水计量设施的;不按规定提供取水、退水计量数据

被许可人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2

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检查

不定向

1. 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规定编报(变更)水土保持方案

2.生产建设项目是否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3.生产建设项目是否违反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规定

生产建设单位/个人

2021年11月底前

清远市司法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1

律师事务所“双随机”监管抽查

定向

现场查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①查看机构建设和执业公示制度,(包括基础建设、文化建设、执业相关内容公示等)。②查看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包括人员管理、业务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聘用制度、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制度、学习培训制度、投诉查处制度、收案及利益冲突审查制度、印章管理制度、诚信执业制度、服务质量管理制度、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和报告制度、业务档案管理制度、收费管理制度、纳税制度、基金制度等)。③随机抽取2020年业务档案10份进行检查。查看档案装订是否规范、及时,业务文书材料是否齐全等,是否按年度一案一卷、一卷一号。

对辖区内的4家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开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2

基层法律服务所“双随机”监管抽查

定向

①经营资质(应当具备规定条件);②经营行为(建立会议制度等执业工作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分配制度、执业管理、业务培训、投诉查处、人员奖惩、统一收案、统一委派、疑难法律事务集体讨论、重要案件报告、检查、监督、考评、收费管理、业务档案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对辖区内2家以上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抽查

2021年5月31日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3

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双随机”监管抽查

定向

经营资质;经营行为。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辖区内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4

公证机构执业“双随机”监管抽查

定向

公证机构保持法定设立条件的情况;公证机构执行应当报批或者备案事项的情况;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情况;公证质量的监控情况(现场随机抽取30份2021年办理的公证案卷);法律、法规和司法部规定的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辖区内的公证机构开展抽查

2021年11月底前

清远市教育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监督检查学生资助工作

定向

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情况

各市直学校

2021年3至12月

学校招生、办学检查

定向

招生管理工作、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各市直学校

2021年3至12月

国家税务总局清远市税务局

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清远市重点税源企业双随机抽查

不定向

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和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清远市重点税源企业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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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督办组织的专项检查

2015年,监督办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重点安排7项专项监督检查。

1、结余结转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2月下旬至5月底,组织开展结转结余资金及暂存暂付款专项检查,认真做好省厅驻淄博办事处迎查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管理效能。

2、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和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关于开展项目审批和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3月至5月,组织开展专项转移支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治理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在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中、把关不严,不按规定制定和公开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导致资金被骗取、套取、挪用等问题。

3、开展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审计工作。根据国资办提报,为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管理,3月份开始,组织开展对32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情况进行全面审计。

4、继续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根据省财政监督工作要点,6-9月份,选择公共交通及医药流通等重点行业,组织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5、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根据企业科提报,8月份,组织开展环卫运转经费专项检查,为下年度预算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6、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根据农业科提报,为确保申报资料和补贴发放真实、合规、完整,9月份,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项检查。

7、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根据社保科提报,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10-11月份,组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

(二)各有关业务科室自行组织开展的监督检查

1、保障性住房工程专项检查。3-5月份,投资评审中心综合科计划对诚信建筑公司、淄博华宝工程公司等4家企业开展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政策执行和工程投资情况。

2、交通专项资金专项检查。10月份前,企业科计划开展交通专项资金及下属单位资金往来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3、学前教育助学金专项检查。10月份,行政政法科计划开展学前教育助学金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错报漏报及虚报冒领现象。

4、农村五保专项检查。9月份,社保科计划开展农村五保供养资金专项监督检查。

5、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5月份,农业科计划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设计的科学性、资金管理合规性和工程决算真实性情况。

6、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专项检查。10月份,综合计划征收科计划开展建设项目一体化征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规范建设项目收费收缴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7、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7-9月份,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支付科计划对城建、水利等5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申请跟踪问效监督检查。

8、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6月份,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计划对中标企业合同履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9、开展镇(街道)政府部门资金专项检查。3月份,基层财政管理局办公室计划开展镇(街道)政府及部门资金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部门财务收支管理,提升乡镇财政资金监管水平。

10、税收收入专项检查。7-9月份,财税督察办公室计划对各财政财务管理所税收收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税收收入归属、入库级次情况,确保县直税收不受损失。

11、开展一事一议奖补资金专项检查。4月份,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计划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规范使用。

二、有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重点检查计划。为确保2014年度重点检查计划落到实处,各检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增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责任感,确保检查计划全面完成。不得擅自扩大检查范围,追加检查事项,增加被检查单位负担。

(二)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检查(见附件2)。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检查工作规则的通知》要求,财政监督检查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各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到监督局办公室开具《财政检查通知书》,并于实施检查的3个工作日前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同时要认真做好检查工作底稿,及时整理检查资料,按时完成检查报告。各镇(街道)财政所要在规定职权范围内,参照《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第39号令)的要求,依法实施监督工作,自行组织按时完成检查任务,并把检查资料上报监督局办公室。

(三)规范行政处理处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理恰当”的原则,认真进行审理,并提出处理或处罚的意见和建议。凡涉及行政处罚的事项,按照关于监督检查实行归口管理的要求,负责检查的业务科室要将有关材料报监督局办公室,由监督局办公室统一做好有关审理和处罚工作。

(四)认真总结,强化整改。各有关业务科室在项目检查结束后,要认真分析、细致梳理、全面总结,撰写出详实的检查报告,向主要领导汇报后,及时报送监督局办公室备案。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按照要求督促进行整改,建立长效制度,完善资金管理制度。

(五)以监促管,重视运用监督结果。要将监督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浪费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在安排单位预算时,减少相关预算。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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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党风建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以建党87周年为契机,以支部建设为抓手,规范党建制度管理,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1、进一步健全支部工作制度。对机关支部工作制度进一步修订和完善,明确支部工作责任,修订支部工作计划,扎实抓好支部工作。

2、进一步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制度,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并做好记录,严格考勤。坚持半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一年一次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进一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业务和信息化建设知识。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遇到的实际困难,广泛调动积极因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

4、进一步抓实党员民主评议制度。机关支部要每半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让党员和党外群众评判和监督每个党员,促进党员队伍素质的提高。

5、进一步加强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认真落实党内廉政责任制,开展经常性的警示教育,持之以恒地开展反腐败斗争,监督党员履行义务,遵守党的纪律,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6、进一步完善党员主体活动制度。深入开展创建“五型机关”活动及创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促进局机关规范化建设。开展“创文明科室、做优秀党员”活动,把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和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具体化,弘扬机关正气,使共产党员先进性得到充分体现,增强机关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机关支部具体实施。

二、抓依法行政,提高政府工作的执行力。

针对群众在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我们将切实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坚持正确执法、文明执法,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行为。

1、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联系区委中心组、区委党校,组织各级党政领导进行中央、省委《决定》的宣传及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对基层计划生育干部的业务培训要常抓不懈。同时,要扎实开展生育文明建设“三级联创”活动,通过更新标语、更新宣传栏等方式,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增强群众依法履行义务、维护权益的意识,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真正深入人心,落到实处(6月、9月开展两次集中宣传,经常性宣传以基层为主)(由宣教科、办公室负责)。

2、开展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做好人大执法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抓好宣传发动、自查整改等工作,严禁乱收费,坚决禁止超标准收费、变相收费,严肃查处乱收费的人和事(由政法科、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3、规范村民自治工作。结合乡、村两级协会换届工作,稳步推行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和群众自治。规范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合同管理,依法修改和完善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章程,全力构建“村为主,民自治,户落实”的计划生育群众工作机制(由政法科、协会负责)。

4、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工作机制,坚持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同管理、同服务;进一步抓好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及新建小区的计划生育管理,彻底消除计划生育管理死角(由流管站负责)。

5、强力推进“两清一治”。依法抓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工作,选准典型案件,依靠部门联动,对狠人、恶人、富人违法生育公开暴光,强力征收抚养费,达到震慑效果。同时,在前期3起“两非”案件告破的基础上,扩大战果,在9月前再完成3起以上有影响力的案件,有效遏制我区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势头。(执法大队负责)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

三、抓优质服务,提高群众对计生工作满意率。

以巩固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为目标,围绕群众生产、生活、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开展多方位的服务,全面提升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水平。

1、大力开展生殖健康服务。组织好对城区无业居民、流动人口、下岗职工免费开展环孕情监测、乳腺疾病普查与防治、生殖健康状况检查及生殖保健宣传教育咨询服务,落实农村已婚育龄妇女的环孕情监测工作。(科技科、服务站负责)

2、认真抓好计生随访工作。开展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宣传、引导育龄夫妇采取以长效避孕节育为主的避孕措施;认真开展新婚、怀孕、生育和节育手术对象的随访服务。(科技科负责)

3、深入开展防治艾滋病宣传。制订预防艾滋病活动方案,印制宣传品,开展防艾知识培训。(协会负责)。

4、积极落实计生奖励政策。一是争取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制度的意见》,争取各级领导的重视和相关部门的支持,落实好计划生育户的奖励、优惠、优先、优扶、保障等,促进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兑现(办公室负责)。二是积极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争取资金在9月前落实到位(财务科负责)。三是认真审核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确保6月18日前完成审核(政法科负责)。四是全面落实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6月底完成调查登记工作,8月前落实资金(政法科、财务科负责)。五是积极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家庭救助活动,6月至7月间组织一次大型“生育关怀行动”捐款活动,为贫困计划生育家庭提供救助和结对帮扶(协会负责)。

此项工作由***、***、***、***同志负责。

四、抓作风建设,提高计生干部整体素质。

1、完善联系点工作制度。加强经常性调研,定期到村、社区、集贸市场进行调研、指导、督办、服务,机关干部要用三分之一的时间和精力下基层督办、指导、服务,并要抓好对计划生育成员单位的联系和协调。(机关各科室负责)

2、规范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统一制定基层基础规范化管理制度,指导基层从源头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通过科学设置考核内容和相关资料,减轻基层负担。(规统科负责)

3、推进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坚持用信息化推动计生事业的发展,抓好信息化建设培训工作,加强局信息网建设及基层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规统科负责)。

4、规范办事程序。按照方便群众、方便基层的原则,规范办理生育证、生育服务证、生育卡的相关程序(政法科负责)。

5、改进工作作风。实行服务承诺制,对群众办证、实行时效承诺,局窗口科室、站及各街道、乡镇场办证窗口要认真接待,语言文明,态度热情,树立好计划生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机关各科室负责)。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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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粤发〔2006〕9号)和《关于全面开展乡镇(街道)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和村(居委会)无政策外出生活动的意见》(粤人口计育〔2006〕1号),规范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形成县领导、镇负责、村为主、组配合、户落实、人人参与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格局,进一步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镇(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是做好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根本保证。镇(乡)党政一把手是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第一责任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镇(乡)党委、政府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保证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各项任务。

第三条镇(乡)要成立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镇(乡)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

(一)全面负责本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落实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本镇(乡)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建立、实施、检查和考核,逐月研究、下达所属各村(居)、各单位人口计生工作任务,并把任务落实到每位干部,逐月检查、考核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四)大力开展“两无”活动,根据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争做到本镇(乡)无政策外多孩出生,并领导辖区内各村(居)委会开展好无政策外出生活动;

(五)按照“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的要求,抓好镇(乡)、村委会两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阵地、宣传教育阵地和行政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群众工作队伍建设,做到机构、经费、场地、设备、人员、待遇和制度等方面的落实;

(六)按规定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七)指导辖区内各村制订《村规民约》和《计划生育合同》,督促各村完成计划生育各项工作任务;

(八)把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发展经济结合起来,与分配集体福利、宅基地和扶贫物资结合起来,与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抓好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

(九)协调妇联、卫生和公安等单位,采取得力措施,严肃查处溺婴、弃婴、虚报新生婴儿性别等的人和事,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努力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

第四条镇(乡)设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为同级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能部门,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实际情况配备人口计生行政管理人员。镇(乡)人口计生办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

(一)在镇(乡)党委、政府及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执行、落实上级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项任务;

(二)掌握人口计生工作动态,及时向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做好人口计生宣传教育、技术服务、政策法规、统计、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业务工作,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

(四)指导所辖各村(居)委会制订好《村(居)民人口和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做好对所辖各村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做好对所辖村(居)党支部委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和人口计生宣传员的专门业务培训。

第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张挂人口与计划生育情况板和有关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公开办事程序,实行政务公开,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六条建立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制度。

(一)每月定期召开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例会;

(二)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人口计生办主任、各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核实通报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并兑现奖罚,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布置当月人口计生工作。

第七条镇(乡)党委、政府分管人口计生工作的领导、从事人口计生工作的专职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门业务培训。

第八条镇(乡)人口计生工作人员要按照省人口计生委《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人员道德规范》的要求,争做新时期最可爱的人。

二、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

第九条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是镇(乡)开展人口计生工作的基础运行机制。通过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位,动态管理,奖惩分明,全面提高镇(乡)人口计生工作管理与服务水平。

第十条镇(乡)党委、政府要出台本镇(乡)实施人口计生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的具体规定,制定镇(乡)干部月度(或季度)人口计生工作责任书,并由镇(乡)党政一把手与驻村(居)的镇(乡)干部以及村干部签订责任书。

第十一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利用育龄妇女管理信息系统或统计资料,为党委、政府提供每月各村(居)人口计生工作任务清单,制订镇(乡)干部逐月(或逐季)责任书,协助督促责任书的落实,并将责任书落实情况及时上报镇(乡)党政一把手。

第十二条驻村(居)的镇(乡)干部和村(居)干部应按月(或按季)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任务。

第十三条镇(乡)党委、政府应逐月检查镇干部、村干部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建立落实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预警制度,对没有按期完成任务的干部给予提醒注意;将层级动态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与公务员(或职工)年终考核是否合格挂钩,与浮动工资或奖金挂钩,与评先选优及晋升等挂钩,奖勤罚懒。

三、政策法规

第十四条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的人口计生行政执法程序,认真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八项纪律,协助做好人口计生行政诉讼、复议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工作。

建立健全人口计生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

第十五条镇(乡)人口计生办负责《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发放及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和二孩生育的审批、登记手续,并在5个工作日内报县人口计生局备案。

对申请再生育一个子女但不符合政策规定的群众,在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决定书》前,应先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告知书》;对需要举行听证的申请人,要发出《不予安排再生育一个子女听证通知书》。

第十六条做好《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广东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工作:

(一)负责审核计划生育奖励对象资格;

(二)分类登记,建立信息档案,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已确认资格的计划生育奖励对象签发《发放证》,建立相关的信息档案;

(三)负责及时审核村委会填报的《变更登记表》及有关证明,并将审核后新增的奖励对象名单和退出奖励人群的名单及相关资料,于5个工作日内上报县级或不设区的地级市人口计生部门和有关部门;

(四)为杜绝出现奖励对象情况变更或死亡后其他人冒领奖励金,每半年与奖励对象见面一次,核实情况;

(五)建立《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填报制度,《计划生育奖励金统计表》为半年报表,年中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3月31日情况,年终报表统计上年10月1日到当年9月30日的情况,镇(乡)人口计生办上报半年报表和年终报表的时间分别为4月10日前和10月10日前。

第十七条镇(乡)党委、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实行“节育奖”制度。对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在生产、生活、子女上学、就业等方面出台政策给予优惠。镇(乡)党委、政府要保障实行“节育奖”制度资金的投入。

第十八条建立处理和举报受理制度。

(一)建立人口计生首问责任制,认真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

(二)在镇(乡)政府所在地和各村设立人口计生举报箱或热线电话;

(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制定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情况属实的群众给予奖励;

(四)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严禁将举报情况和举报人的信息泄露给被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五)在接到举报的5个工作日内,对举报内容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按规定及时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九条认真落实《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工作制度,协助县级人口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工作。

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第二十条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广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一管理、优质服务”新体制,做到“三有四同”(有机构、有队伍、有经费,同管理、同服务、同考核、同待遇);

(二)按常住人口基数(包括户籍人口和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拨付计划生育服务经费及管理经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市民化服务,定期组织流入人口中的已婚育龄妇女接受查环查孕查病,免费提供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二十一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为主,纳入现居住地的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户籍地的主要职责: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提供政策法规、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等的咨询服务;

(二)为流出人口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落实节育措施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指导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长效避孕节育措施,适时提供随访服务;

(四)建立与现居住地的经常性联系协调制度,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的信息沟通和反馈工作;

(五)根据本地实际,坚持公民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与流出人口已婚育龄妇女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六)帮助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家庭,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

第二十三条流动人口现居住地的主要职责:

(一)建立育龄流动人口登记制度,负责辖区内流动人口日常监测,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婚姻、生育、节育、流向等动态信息,建立和及时更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档案数据;

(二)为流动人口已婚育龄夫妇提供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服务,督促流动人口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对应查环查孕对象每年不少于3次孕情检查,及时准确地出具《流动人口避孕节育情况报告单》和将有关变动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应用系统;

(三)将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的计划生育变动信息及时通报其户籍所在地;

(四)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各项制度,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纳入社会治安、出租屋管理、物业管理、市场管理和劳动用工等相关管理工作中;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日常管理与服务和统计评估考核;

(五)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企业、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六)指导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社区和用工单位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开展计划生育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七)接受委托协助征收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对违反计划生育行政法规的流动人口实行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辖区内的各单位综合管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议。

第二十五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具体实施办法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宣传教育

第二十六条积极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

(一)镇(乡)有线广播、有线电视要设立经常性的人口计生栏目;

(二)结合民间文化体育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活动;

(三)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婚育新风、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等知识;

(四)建立大联合的宣传格局,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公益宣传活动。

第二十七条积极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生优育、性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教育。

(一)镇(乡)应建立婚育学校,并配备能够正常开展工作所需的基本设备;

(二)婚育学校要办好青春期、新婚期、孕产期、育儿期和更年期等学习班;

(三)婚育学校应加强师资培训,利用上课、座谈、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教学;

(四)综合利用婚育学校,设置图书专柜,购置生产、生活、生育等方面的图书和音像资料,向群众免费开放;

(五)协助镇(乡)内各中学开展青春期教育;

(六)协助镇(乡)党校开设人口理论课程,定期对全镇党员、干部进行人口理论教育。

第二十八条指导各村建好用好人口计生宣传栏、读报栏、公开栏;在本镇(乡)范围内的道路两旁、农贸市场等地方设立固定的人口计生宣传标语、宣传牌、宣传画,宣传内容要温馨、规范、简洁、通俗、有针对性。

六、技术服务

第二十九条镇(乡)计划生育服务所是隶属镇(乡)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全民所有制、非营利性、公益型事业单位,所需经费各级财政予以保障。服务所应按照《农村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础设备建设标准》规范建设,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形象规范》统一标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质量管理规范》。

第三十条服务所须按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申报并领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在批准范围内执业,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凡是开展手术的人员还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从事护理、检验等技术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严格按照《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操作,保证手术质量。未经发证机关批准不得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严禁超范围服务。严禁将服务所承包给外单位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中心镇服务所提供避孕节育、计划生育指导、咨询和技术服务,提供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临床服务,承担本镇以及周边不施行避孕节育手术乡镇的计划生育和临床服务。普通乡镇服务所则只施行放置和取出宫内节育器相关临床服务,也可只负责宣传、咨询、培训和药具发放等服务。

第三十二条服务所应根据镇(乡)常住人口数量配备技术服务人员,并落实有关人员的编制和报酬。

第三十三条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一)为辖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的查环查孕、避孕药具、放取宫内节育器、人工流产、男女结扎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建立健全已婚育龄妇女定期孕情检查制度;

(三)在县级服务站的指导或医疗保健机构的协助下,每2年至少应为辖区内已婚育龄妇女进行一次妇女生殖健康普查;建立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档案。

第三十四条依照法律法规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动员已生育一个子女的育龄妇女在生育后90天内首选使用宫内节育器;剖宫产术后对象90天内指导其使用避孕药具,180天内落实相应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已生育二个以上子女的,在生育后90天内,一方首选结扎措施。

第三十五条及时供应避孕药具,做到品种齐全,库存合理,无断档脱供和过期积压现象。避孕药具管理,帐、物、卡相符,按品种分类存放。

第三十六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术后及使用避孕药具对象随访制度。

第三十七条按规定协助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回访、咨询及管理工作,协助做好计划生育病残儿鉴定的社会调查、咨询、回访及管理工作。

七、人口统计与信息化管理

第三十八条严格执行《统计法》和《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办法》,落实《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应用与管理办法》,依照广东省计划生育统计报表统计口径,真实反映镇(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情况。

第三十九条镇(乡)人口计生办应配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并具备基本的计算机知识,经培训持证上岗,能熟练掌握《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的操作与使用。

第四十条建立动态生育管理制度。每年9月镇(乡)人口计生办要根据《信息系统》生成的下一统计年度符合政策生育一孩、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名单,督促村(居)委会上门核对,查漏补缺。根据村(居)委会上报的出生预测名单,形成本镇(乡)的下一统计年度生育计划草案,并报县级人口计生局备案。

第四十一条建立属地化育龄妇女信息管理制度。指导村(居)委会及时采集辖区内所有育龄妇女怀孕、生育、节育信息及变更情况,并按时录入《信息系统》。

第四十二条建立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将《信息系统》生成的月报表于次月6日前、半年报表于每年4月13日前、年报表于每年10月13日前上报县级人口计生局,所有上报的统计报表均应经镇(乡)分管领导和人口计生办主任、统计员签名,并加盖人口计生办公章;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根据有关统计数据和情况,每月向上级提交统计分析报告。

第四十三条建立统计例会制度。

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定期召开各村(居)委会人口计生委主任、计生专(兼)职人员和镇(乡)统计员、技术服务人员参加的统计例会。汇总统计数据,通报、交流有关工作情况,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第四十四条建立信息质量检查制度。

(一)镇(乡)人口计生办每月对各村(居)委会的变更信息进行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及时反馈给村(居)委会或派人入户核实,核实后在《信息系统》上及时变更保存;

(二)镇(乡)人口计生办定期对信息质量进行自查,并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质量检查、考评工作。

第四十五条建立统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

统计报表及新婚、怀孕、出生、计划生育手术、独生子女办证、社会抚养费征收、下年度符合政策生育对象、死亡、未及时落实节育措施、查环查孕、奖励对象等登记册应利用《信息系统》生成。

(一)半(全)年报表应保管10年以上,月报表、各种登记册及其它资料应保管5年以上,保管过期后应集中统一销毁;

(二)档案资料应分年度、按月份顺序装订成册,分类归档;

(三)镇(乡)人口计生办设立档案资料专用保管柜,指定专人保管。

八、计划生育协会

第四十六条镇(乡)要成立计划生育协会。

(一)镇(乡)计生协会是协助镇(乡)党委、政府做好人口计生工作的群众组织,是人口计生工作重心下移的重要工作力量,镇(乡)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计生协会工作的领导,支持协会开展各项活动;

(二)要推选一位热心人口计生工作、善于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望的人士担任会长,协会理事会由各界人士组成,由专(兼)职会长或秘书长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充分发挥“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职工、老长辈)的骨干作用。

第四十七条镇(乡)计生协会要充分发挥优势,积极开展活动。

(一)积极创办不同形式的“三结合”实体,带领群众开展“少生快富”活动,配合镇(乡)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提供各种奖励优惠;

(二)建立和健全协会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开展经常性的学习、宣传、服务等活动,组织群众开展计划生育村民自治;

(三)指导村级协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九、附则

第四十八条本规范各项规定的执行与落实情况,是平时检查及年终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的主要依据。检查、考核的指标、标准参考本规范制定。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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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考核的有关要求,现将省人民政府与xxx州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与xxx州计生委签订的2004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汇报如下,请省检查组考核认定。

一、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执行情况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展情况

2004年,中共xxx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中共xxx省委、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人口计生委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决定》及中央、省、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

(一)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

1、人口控制指标。出生率16.03‰,比控制数16.07‰低0.04个千分点。违法多生育人数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

2、投入指标。州委、州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省委、省政府《决定》的有关要求,州、县(市)、乡(镇)按2:4:2的比例,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把各县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纳入“黄牌警告”制度的重点考核内容。州级财政年初安排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0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州级配套经费100万元,教育“三免费”经费40万元。在下半年预算调整中,又增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80万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州级配套经费220万元。除预算调整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80万元尚待分配外,其余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并下拨到县市。州级财政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80万元(不含“奖优免补”经费),与任务数780万元持平。内地7县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配套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边疆6县州级全部承担),由于财政收入集中在年底等原因,可于12份全部拨付到位,并兑现到人。

3、农业人口独生子女领证情况。据统计,截止2004年9月28日,全州农业人口累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16816户,占农业人口一孩112081户的15%。2004年10月10日—11日,州人民政府又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预计经过后3个月的努力,全州累计领证户数可达23196户,领证率达20.7%,比任务数20%高0.7个百分点。

4、“黄牌警告”制度执行情况。2003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的“黄牌警告”制度,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年初检查考核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2003年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黄牌警告”考核情况的通报》。弥勒、元阳、金平3县在年底认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12个乡镇给予了“黄牌警告”,并实行“一票否决”,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比任务数2个乡镇多10个乡镇。

(二)省人口计生委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

1、为当地党委、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做好工作。州计生委作为州人民政府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一是根据州委、州人民政府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奋斗目标,明确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三大重点,即采取超常规的办法,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力争使全州的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提前实现州委四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经过10年努力使人口自然增长率接近或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战略目标。二是建议州委、州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施“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严格考核奖惩。

2、积极争取工作条件。一是争取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州级财政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州级财政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由2003年的720万元增加到780万元(不含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配套资金),同时明确要求县市、乡镇要按4:2的比例加大经费投入,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州级生活补贴,内地7县市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2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元,边疆6县由2003年的每人每月3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0元,并按各县市村级宣传员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三是在《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下发后,积极向州人民政府反映,州人民政府决定除认真做好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个省级试点县市的工作外,在全州其余9县全面实施这一奖励政策。四是针对州计生委人员偏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未能单设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在州计生委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核定人员编制3人。五是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强化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开展乡级计划生育服务所规范管理达标活动,2004年州级财政安排160万元专项资金,为内地7县市乡级服务所购置更新设备。

3、计生委班子团结、求实、务实。2004年州计生委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开展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正确把握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随时保持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形成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风。

4、行风建设正常。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了《xxx州计生委公开承诺制度》、《xxx州计生委科学民主决策制度》、《xxx州计生委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xxx州计生委首问首办制度》、《xxx州计生委学习制度》、《xxx州计生委责任追究制度》。根据计生部门的特点,把行风建设作为提高服务质量,改进机关作风的有效方法,作为提高素质、树立计生形象的有效手段,作为促进职能到位,全面维护育龄群众身体健康的推进器。通过行风建设,服务广大育龄群众的措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收费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5、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一是在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上有新的突破,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二是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有新的进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明显提高;三是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日益增强,宣传阵地不断巩固;四是计划生育科技工作有新的突破,服务站所的管理和建设得以加强;五是人口控制手段不断增强,违法多生育人数明显减少;六是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有新的突破,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有新的提高。

6、计划生育率91.5%,比任务数90.5%高1个百分点。

7、违法多生育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

8、“奖优免补”政策兑现率年底可达100%的目标任务要求。

9、避孕及时率68.5%,比任务数68%高0.5个百分点。

10、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州计生委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组织全州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明确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的对象和政策规定,部门职责和办理程序,下发了《关于建立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的通知》,建立了xxx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工作统计报表制度和资金管理办法。据调查,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

11、运用计算机“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个案管理。积极筹措资金,为全州142个乡镇配备了计算机,向省人口计生委购买了“奖优免补”计算机管理软件,组织各县市管理人员参加了省统一组织的培训。州、县、乡三级正按省级要求,运用计算机“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个案管理。

12、建立健全州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正常运作。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管理,正按省级要求,建立州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情况

1、奖励工作的开展情况。xxx州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始于2002年,到目前为止,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2002年3月至2003年7月31日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奖励阶段。州、县筹措资金527.5万元,为全州13个县市符合养老保险奖励条件的11847人办理了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一次性解决了2003年8月1日前全州农村独生子女夫妇和双女结扎夫妇的养老保险奖励问题。二是2003年8月1日至2004年5月31日实施《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阶段。我州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县市被列为省级试点县市,州人民政府根据全州实际,决定除认真做好4个试点县市的工作外,在全州全面实施这一奖励政策。到2004年5月31日止,4个试点县市共办理一次性奖励11289人,奖励经费564.35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86.255万元,州级资金115.0475万元,县级资金115.0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2948人,免费经费50.142万元;其余9个非试点县办理一次性奖励7095人,奖励经费354.75万元,办理教育“三免费”1849人,免费经费31.631万元。三是2004年6月1日以后实施《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阶段。2004年6月1日—2004年9月28日,全州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为4534户,其中独男户2578户,独女户1956户。

2、2004年6月1日后省、州、县三级财政“奖优免补”经费实际到位情况。2004年省级财政已下达我州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补助312万元,已从州级财政扶贫资金专户下拨到屏边、石屏、泸西、元阳、xxx、金平、绿春7县。因7个扶贫工作重点县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资金管理实行报帐制,州级要求各县在兑现一次性奖励前,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名单上报州计生委审核后,从州级资金专户中将配套资金下拨到各县,由各县汇总省、州、县三级资金后,兑现到人。其余6个非扶贫农业人口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省级补助经费364.675万元,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2004年6月—9月的州级配套资金也已从州级资金专户中下拨到各县市。各县市正在筹措县级配套资金,开展兑现工作。2004年第一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专项经费254.27万元,2004年9月22日已下拨到各县市,目前已兑现2525人,占应兑现人数3826人的66%。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今年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认真分析了全州的人口形势,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黄牌警告”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思想,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通盘考虑,综合决策。各县市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不少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计生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计生部门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全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责任目标,州人民政府和州计生委在年初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线考核,并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和计生部门的职责。二是2004年2月25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为计生部门解决一些计生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为计生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2004年3月23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2003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04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各县市紧紧围绕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及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提高计划生育率和综合节育率为重点,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进展顺利。

(三)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为认真落实州委、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黄牌警告”制度的通知》,确保2004年责任目标的全面完成,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每季度向各县市通报一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004年8月23日至29日,州人民政府又责成州计生委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9月2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一定的物力、人力,对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乡镇、村进行具体的指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提高计划生育率、综合节育率、长效节育率、避孕及时率和一孩放环率五个核心指标,努力降低出生率和自然增长率。加大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力度,严格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党委、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的要求,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加强对乡镇投入的督促检查,确保人均经费这一重点考核指标的完成。对省州下拨的各项专款要及进拨付到位,保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加大督查指导力度,重点抓好“黄牌警告”制度中四项重点考核指标的落实。各县市党委、政府在督查工作结束后,根据督查组的反馈意见,查漏补缺,认真进行了整改,为全州责任目标的完成打下了基础。

(四)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2004年,州人民政府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纳入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二是对2003年个旧、开远、蒙自、石屏4个省级试点县市在对象把握、审核把关、资金发放、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经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并同省人口计生委进行了结算。三是根据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设计印制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档案管理材料,要求各县市在今年9月30日前,组织完成2004年5月30日以前所有已办理奖励优待的独生子女家庭档案的建档工作。四是在2004年6月1日下午,省人民政府xxx省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州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州、县市奖励资金的配套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独生子女领证和奖励月报制度。在《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提高了全州计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五是州人民政府对各县市上报的2004年5月31日前的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名单进行了审核,并下拨了州级配套资金。兑现了2003至2004学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三免费”经费。完成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对象的资格审查,2004年9月27日,州人民政府和蒙自县人民政府举行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生活补助首发仪式。六是针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较低的实际,2004年10月10日至11日,又召开了由各县市政府分管领导,计生局局长,统计、法规工作人员参加的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市。

(五)强化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针对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计划生育基础较差,计划外生育率较高的实际,要求南部地区6县和北部山区乡镇要进一步抓好人口控制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过硬措施,控制早婚早育,抓死计划外多孩的控制和间隔年限不到的抢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生育,全州违法多生育人数比去年明显减少。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积极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认真开展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流入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

(六)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加强计划生育科技工作。2004年,州人民政府狠抓了宣传教育工作,在《xxx日报》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在xxx电视台、xxx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人口扫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反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信息。各县市围绕《x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印制了一大批计划生育宣传品,分发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狠抓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对2002年、2003年州级筹措资金为13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的一批大中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下发了《关于对内地7县市计生技术服务设备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的通报》,充分肯定了内地7县市发挥配置设备的潜力,提高县级计生服务站工作的技术含量,为育龄群众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明确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加大新设备、新技术宣传工作力度,把设备利用与生育、节育、不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为降低生育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采取州县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为内地7县市乡镇服务所配备了一批急需设备。2004年5月,组织全州500多名计生服务人员参加了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全省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2004年6月,举办了全州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科技培训班,各县市计生局分管领导、科技管理人员、服务站站长、服务所所长共计170人参加了培训,为全州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了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地方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视力度还不够,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人口形势的严峻性认识还不足。少数县市计生部门工作不够积极主动。

(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三)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宣传工作还不够深入,尤其是面对面的宣传不够,农业人口独生子女父母领证率不高。

四、今后一段时期要着重抓好的几项工作

(一)强化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创造条件。牢牢把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抓住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实行计划生育“黄牌警告”制度的机遇,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把“黄牌警告”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乡镇计生办和服务所工作人员,并切实加强对他们的业务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先进经验,积极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起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机制,采取经济、行政、法律、教育等措施,解决人口问题。

(二)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将控制人口增长与扶贫开发、解决“三农”问题有机结合,并实行严格的目标责任制,集中资金、技术和人力,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制度,千方百计减少计划外生育,严格控制违法多生育。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按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有关文件和《x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流入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通盘考虑,统筹安排,综合整治。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认真进行清理,对违法生育的案件严肃查处。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 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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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情况

按照《中共xx州委关于加强全州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xx州委关于建设学习型领导班子的实施意见》,20*年度紧紧结合履职和实际工作的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种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执政水平。

一是参加了州委组织的“*”重要思想学习研讨班,系统地学习了“*”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了“*”重要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当代世界和中国的发展变化。“*”重要思想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始终做到“*”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结合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撰写的《坚持科学发展观,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一文获优秀论文,发表在20*年《xx》杂志第7期上。

二是努力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知识、现代科学技术基本知识、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现代管理知识。一年来,系统地研读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问题》、《思想基本问题》、《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公共行政概论》、《社会主义法制理论读本》等书籍,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把握其精髓和实质,牢固树立了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提高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通过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现代科技、法律法规和历史知识,使自己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能适应时代前进的需要,能在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高科技的发展日新月异,信息技术、生物技术、能源技术和纳米技术迅猛发展,经济形势千变万化、世界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审进度势,沉着应战,增强了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提高了驾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理复杂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政治表现

作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普通党员,党的领导干部,始终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自觉遵守《中国共产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不搞特权。在重大事件中,始终与党中央和上级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确保了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州计生系统的贯彻执行。

三、工作情况

20*年是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第二年,也是全面完成“*”人口计划的关键一年,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中共xx州委、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党委政府《决定》及中央、省、州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根本任务,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进一步降低生育水平为核心,以实施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政策,抓好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狠抓基层基础工作,强化孕前规范管理和服务,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20*年所做的主要工作是:

(一)争取州委、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年初的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认真分析了全州的人口形势,决定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实行“黄牌警告”制度,严格考核奖惩,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明确要求各县市要牢固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牢固树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思想,抓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就是抓经济发展的观念,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真正摆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位置,在研究制定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时,实行人口与经济通盘考虑,综合决策。各县市按州委、州政府的要求,加大了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力度,不少县市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带领计生部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为计生部门解决了不少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以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制度,为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证。

(二)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全年责任目标全面完成。一是根据省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下达的责任目标,州人民政府和州计生委在年初及时将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实行政府对政府、计生部门对计生部门的双线考核,并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明确了各县市政府和计生部门的职责。二是20*年2月25日,州委、州人民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市和州级有关部门一把手参加的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要求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千方百计为计生部门解决一些计生部门自身不能解决的困难,为计生部门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三是20*年3月23日,州人民政府召开了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在全面总结20*年工作的基础上,对20*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各县市紧紧围绕与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及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基层,层层签订责任书。以完成责任目标为中心,以提高计划生育率和综合节育率为重点,狠抓避孕节育措施特别是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五是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做好督查工作。州委、州人民政府坚持每季度向各县市通报一次责任目标完成情况。20*年8月23日至29日,州人民政府又责成州计生委组织6个督查组,对全州13个县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和“黄牌警告”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督促检查,9月2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督查情况的通报》,明确要求各县市党委、政府要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一定的物力、人力,对责任目

(三)认真开展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千方百计提高领证率。20*年,州计生委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作为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纳入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同各县市签订了责任目标。20*年6月1日下午,省人民政府xx省全面推行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优免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及时召开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州、县市奖励资金的配套比例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建立了独生子女领证和奖励月报制度。在《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实施细则》下发后,举办了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优免补”办理程序,提高了全州计生干部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各县市切实加强了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的领导,把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工作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克服宣传工作表面化、一般化的缺点,对当地一孩家庭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研究,根据父母年龄、一孩性别、家庭经济和思想状况进行分类,明确工作重点、难点和先后次序,组织专人进村入户,面对面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动员工作,强化兑现意识,取信于民,让广大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真正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州农业人口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领证率明显提高。

(五)强化南部地区和北部地区人口控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针对南部地区和北部山区计划生育基础较差,计划外生育率较高的实际,南部地区6县和北部山区乡镇党委、政府在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的同时,狠抓人口控制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过硬措施,控制早婚早育,抓死计划外多孩的控制和间隔年限不到的抢生,最大限度地减少计划外生育,全州违法多生育人数比去年明显减少。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生育管理工作,认真开展了国家九部委颁布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和《xx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各县市积极为外出人员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与流动人口签订计划生育管理合同书,认真开展流入人口《婚育证明》查验工作,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为流入人员提供避孕节育、生殖保健服务。

(六)强化宣传教育的首位意识日益增强,夯实基层基础工作。20*年,全州计生系统狠抓宣传教育工作,在《xx日报》开办了《人口与计划生育》专栏,在xx电视台、xx人民广播电台开设了《人口扫描》专题节目,广泛宣传人口国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宣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绩,反映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动态信息。州及各县市围绕《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规定》的宣传贯彻,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宣传咨询活动,征订、印制了一大批计划生育宣传品,分发分送到育龄群众家中。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三下乡”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级组织的作用,推进先进思想、文明观念、政策法规和科普知识进村入户。进一步调整工作方法,实行工作重心下移,把基层基础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以创建合格村为载体,进一步明确村党支部、村委会的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以月走访管理对象、定期监护随访、双月服务制度等为核心的经常性工作制度和管理操作规范,认真落实二查、四查对象,提高二查、四查对象检查率。严格按《xx省〈生育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生育证》审批发放程序,建立二孩《生育证》审批发放公开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台帐,提高基层统计台帐运转合格率,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举办了全州计划生育系统400多人参加的行政执法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执法,文明执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狠抓计划生育科技工作和服务网络建设。对2002年、20*年州级筹措资金为13县市计划生育服务站配置的一批大中型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下发了《关于对内地7县市计生技术服务设备使用情况专项调查的通报》,明确要求各县市要高度重视设备使用管理工作,注重人才培养和培训,加大新设备、新技术宣传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投资效益,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为降低生育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采取州县配套的办法筹措资金200多万元,为内地7县市乡镇服务所配备了一批急需设备。20*年5月,组织全州500多名计生服务人员参加了省人口计生委组织的全省计划生育技术人员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20*年6月,举办了全州计划生育服务站所成立以来的第一次科技培训班,各县市计生局分管领导、科技管理人员、服务站站长、服务所所长共计170人参加了培训,为全州开展以技术服务为重点的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打下了基础。不断改革药具发放渠道,满足育龄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加强人员培训,实施药具规范管理,认真开展艾滋病防治中安全套的推广使用工作,做好避孕药具的计划、分配、调拨工作,全州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发放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七)强化计生协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协会组织的作用

高度重视计生协会的工作,一是按省人口计生委的有关要求,将计生协会的工作纳入州计生委对各县市计生局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制定了《xx州计划生育协会20*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奖惩。二是重视协会的组织建设,明确要求县、乡协会要有办公地点,村、社区及有条件的自然村有协会之家,做到县、乡两级有专(兼)职协会工作人员,县市会员人数应占总人口的11%以上,并保证必要的工作经费。三是积极参与预防控制艾滋病工作。充分利用计划生育协会组织网络健全、群众宣传面广等特点,将防治艾滋病知识要点免费发放到各个基层“会员之家”,组织广大会员认真学习有关艾滋病、性病的预防知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协会会员对使用安全套防治艾滋病知识的知晓率。认真抓好在弥勒县中、小学开展的“青少年生殖健康”项目,在xx、弥勒组织实施的“预防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项目及xx市乍甸镇的“妇女发展项目”,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四是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会的作用,组织广大会员开展“学科技,用科技”活动,围绕群众的生产、生活、生育积极开展服务,并运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协调社会力量,努力帮助群众排忧解难,积极开展计划生育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引导群众走少生快富之路,计生协会的凝聚力进一步增强,计生协会的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通过各方面的努力,全面完成了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省人口计生委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

省人民政府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目标执行情况是:

出生率16.*‰,比控制数16.07‰低0.*个千分点。违法多生育人数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州委、州人民政府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的经费投入,并把各县市对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投入到位情况纳入“黄牌警告”制度的重点考核内容。州级财政安排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780万元,与任务数780万元持平,安排全州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奖励州级配套经费320万元,教育“三免费”经费40万元,已按时足额到位。截止20*年12月,全州农业人口累计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户数可达23196户,领证率达20.7%,比任务数20%高0.7个百分点。20*年州委、州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的“黄牌警告”制度,州委、州人民政府在年初检查考核的基础上,下发了《关于对20*年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黄牌警告”考核情况的通报》。弥勒、元阳、xx3县在年底认真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对工作不力,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目标完成不好的12个乡镇给予了“黄牌警告”,并实行“一票否决”,推动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

省人口计生委与州计生委签订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是:州计生委作为州人民政府主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强化调查研究,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为州委、州人民政府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正确决策方面发挥了自己的作用。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村级计划生育宣传员州级生活补贴,内地7县市由20*年的每人每月2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30元,边疆6县由20*年的每人每月30元增加到每人每月40元,并按各县市村级宣传员的实际人数予以补助。在《xx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暂行规定》下发后,积极向州人民政府反映,州人民政府决定除认真做好xx、xx、xx、xx4个省级试点县市的工作外,在全州其余9县全面实施这一奖励政策。针对州计生委人员偏少,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未能单设的实际情况,积极争取州人民政府的支持,在州计生委设立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科,核定人员编制3人。高度重视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开展团结干事思想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作风,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正确把握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随时保持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责任心,尽职尽责做好工作,形成了“团结、务实、廉洁、高效”的政风。按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行风建设,建立了《xx州计生委公开承诺制度》、《xx州计生委科学民主决策制度》、《xx州计生委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xx州计生委首问首办制度》、《xx州计生委学习制度》、《xx州计生委责任追究制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计划生育率91.5%,比任务数90.5%高1个百分点;违法多生育118人,比控制数200人少82人;“奖优免补”政策兑现率年底可达100%的目标任务要求;避孕及时率68.5%,比任务数68%高0.5个百分点;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资格认定、数据统计、资金运作符合工作规范;运用计算机“奖优免补”管理系统,对“奖优免补”工作进行个案管理;建立健全州县两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并正常运作。

在委内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办事原则。对科级干部的选拔任用,进行民主推荐,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人事部门进行严格考察,最后由委党组研究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任命,报州人事局备案。

四、民主作风情况

在作风建设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坚持“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为全面了解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情况,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深入开展,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农户家中调查研究,到工作形势较好的地方去总结经验,到问题较多、矛盾尖锐的地方同干部群众一起解决问题,引导育龄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走少生快富之路,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认真贯彻落实《中共xx省委关于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生活会的制度》,根据中共xx州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xx州委组织部的有关要求,按照召开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日期和议题提前lo天报州直机关工委,并抄报州纪委、州委组织部,提前5天通知每位成员。召开民主生活会前,由委办公室征求委机关及州服务站干部职工、各县市计生局对班子及班子成员的意见,并在民主生活会前向班子成员通报。民主生活会充分发扬民主,本着团结一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一团结的方针,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个成员围绕主题,从严要求,敞开思想,联系实际,认真检查自己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问题。作为党组书记,委主要负责人能带头开展自我批评,正确对待别人的批评意见,对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会后制定出了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会后及时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以一个普通党员的身份,积极参加州计生委党支部召开的会议,同其他党员一样,认真执行支部的决议和分配的任务,虚心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认真执行谈心通气制度,经常与班子其他成员进行真挚的、平等的交心谈心,尤其是对事关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项目的决策问题、人事安排问题,都积极主动地同班子成员多谈心、多通气、多协商、多听取各方面意见,尤其注意听取不同意见,防止草率决策。与此同时,委党组还建立了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议事决策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廉洁自律情况

《行政月度工作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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