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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统一规范”的考核机制,充分调动各乡、街道办事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积极性,提高我区城市管理依法行政能力,营造洁净、有序、优美的城市环境。
二、组织机构
成立楼区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三、考评对象
楼区各乡、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城管站)、环卫站、爱卫站。
四、考评内容
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的市容秩序、环境卫生等城市管理工作进行考评。
五、考评范围
全区范围内(除市级管理范围外)16个乡、街道办事处所辖主次街道、小街小巷、社区、城乡结合部等。
六、考评方式
实行定期考评和暗访考评相结合,定期考评占40%,暗访考评占60%,考评得分按百分制计算。年度得分为全年度12个月总分的平均分。
(一)定期考评。由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被考核单位,并适时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参与,每月进行1次定期考评。定期考评实行16个乡、街道办事处全覆盖,考评路段随机抽取。
(二)暗访考评。由区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每周组织1次暗访。暗访不定时间、不定路段,主要针对市级考评和区级考评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通知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三)督办反馈。每次检查后,由区城管局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qq群、电话、传真等形式通知各被考评单位。各被考评单位在收到考评整改通知后一至两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区城管局。对未及时反馈和整改到位的单位每次扣当月总分1分。
对领导交办、新闻媒体曝光、市民投诉的问题,区城管局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到现场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每次扣被考评单位当月总分1分。受市级新闻媒体表扬的单位每次加当月总分2分,受到批评的单位每次扣当月总分2分。
(四)资料存档。考评人员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摄像拍照取证,并在考核表上注明时间、地点及扣分事由。考核资料由区城管局存档。
(五)市、区考评对接。每月市城管局对我区的考核结果,我区将纳入全区月考评内容。即市城管局对任一乡(街道办事处)加(扣)分,我区将对该乡(街道办事处)双倍加(扣)分。
七、考评结果运用
各乡、街道办事处按年度缴纳责任保证金3万元,区直相关职能部门缴纳责任保证金2万元,设立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奖励基金。区政府每年从区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结合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奖励基金,对优胜单位进行奖励。
对每月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综合考核第一、二、三名的乡、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2万元、1.5万元和1万元。对全年度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二、三名的乡、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3万元、2.5万元和2万元。
区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奖励基金由区城管局、区环卫局结合全年度各乡、街道办事处工作实际情况和全年12个月综合排名进行适当调控,直接发放到各乡、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城管站)、环卫站、爱卫站。
考评结果每月在全区进行一次通报。对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乡、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人要进行诫勉谈话。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建立健全管理网络,明确相应考评机构,制定完善的日常管理和监督考核机制。
(二)创新管理机制。各被考核单位要结合辖区实际,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按照城市管理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楼区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努力营造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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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发挥基层街道的职能作用,总结和发扬创卫的成功做法和经验,深化爱国卫生运动,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努力成为全省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市的“首善之区”。
二、创建范围
全市10区120条街道是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主体,各区人民政府和市、区各有关职能部门是推进创建活动的主要责任单位。县级市可参照各区的做法开展创建活动。
三、创建标准
根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和我市实际,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确定组织管理、健康教育、市容环境卫生、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食品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市民满意度等8个方面的创建标准。
(一)组织管理。街道创建组织机构健全、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清晰、工作网络完善、资料收集齐全、组织协调有力、宣传氛围浓厚,辖内单位和居民对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知晓率达95%以上。
(二)健康教育。积极开展社区健康教育,辖内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80%以上;落实政府关于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及设置烟草广告等法规规定,依法开展控烟工作;主要公共场所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控烟、预防艾滋病等宣传教育。
(三)市容环境卫生。环卫设施设备完好,垃圾收集容器设置合理,做到定期清扫保洁、消杀,周围整洁无蝇;路面清扫保洁率达100%,粪便、垃圾定时、定点收运,日产日清,实现12小时动态保洁;公厕管理责任落实,达到卫生标准;垃圾收运车辆车容整洁,实行密闭化运输。市容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沟渠畅通,无污水坑洼;绿化、美化良好;街(巷)内乱搭建、乱堆放、乱拉挂、乱涂写、乱张贴、乱停放、乱堆挖以及随地吐痰现象得到控制;河涌、池塘无飘浮垃圾,周边环境清洁;公共场所和单位的环境卫生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对责任区的知晓率达95%以上,沿街(巷)单位(店档)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保洁良好;临街(巷)楼房阳台整洁、规范;辖内无卫生死角,无违章饲养畜禽。肉菜市场管理制度完善,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保洁人员;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无占道经营和乱摆卖;给排水设施完善,环卫设施齐全,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厕和垃圾收集(运)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达标,食品摊档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制度落实,文明施工达标率达100%。
(四)病媒生物防制和传染病防治。街道有专(兼)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人员,经费落实、责任到位,防害除害设施完善;病媒生物防制资料完整,监测数据可靠;鼠、蝇、蟑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以内,蚊密度不超过国家标准的3倍;无与病媒生物有关的传染病暴发疫情;辖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和中心镇卫生院实行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疫情报告及时,处理规范,医疗机构法定传染病漏报率小于2%;计划免疫实行周门诊制度,接种规范,安全注射率达100%;居住期限3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儿童建卡、建证率不小于95%,儿童计划免疫单苗、四苗及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不小于95%。
(五)公共场所卫生。公共场所对外经营单位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设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调离率达100%;各类公共场所卫生设施完备,室内外环境整洁,清洗、消毒、通风等各项卫生措施落实,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六)食品卫生。辖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集体食堂)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亮证经营率达100%,无超范围经营;卫生管理制度健全,有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100%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登记制度,食品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五病”调离率达100%;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及食品保藏等设备设施齐全,食品加工流程布局合理,操作规范,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的定型包装食品标识齐全,无销售过期食品。
(七)单位和社区卫生。街道辖内单位和社区(含企事业单位的生活区)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环境整洁,庭院绿化美化良好,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车辆按规定停放;道路硬化,路面平整,下水道通畅;环卫设施完善,厕所达到卫生标准,有专人负责保洁;室内卫生状况良好,楼道整洁,无乱堆、乱贴、乱画现象,门窗无破损;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落实;无违章建筑,各类飘篷、招牌广告和防盗网设置整齐;辖内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经营符合卫生及环保要求,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落实。
(八)市民满意度。辖内居民对街容街貌、路面保洁、公共场所、公厕、饮食行业等方面卫生的满意度达95%以上。
四、创建程序
(一)暗访调研。街道提出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申请,经区爱卫办审核同意后报市爱卫办进入创建程序。市爱卫办在接到街道创建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依据创建标准对申请街道进行暗访调研。暗访调研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暗访结果。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可进入技术评估环节。未通过暗访调研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暗访调研;如仍未通过暗访调研,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二)技术评估。根据市爱卫办暗访调研结果,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技术评估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评估。创建街道在接受评估时,应提供依据创建标准所作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区爱卫办的初评意见。技术评估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评估结果。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可进入考核鉴定环节。未通过技术评估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技术评估;如仍未通过技术评估,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三)考核鉴定。通过技术评估后,经过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创建街道可提出接受考核鉴定申请,经区爱卫办初评通过后报市爱卫办。市爱卫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专家考核鉴定。考核鉴定结束当天,由市爱卫办书面反馈鉴定结果。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可进入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环节。未通过考核鉴定的街道,必须实施不少于3个月的整改,方可再次申请考核鉴定。如仍未通过考核鉴定,则终止创建程序,1年后方可再次提出创建申请。
(四)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市爱卫办将对通过考核鉴定、拟以市爱卫会名义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单位在市属媒体上进行不少于2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爱卫会正式命名,并给予相应奖励。
五、制度保障
(一)申报制。“*市星级卫生街道”共分3个等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经各区爱卫办初步审核,各街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市爱卫办提出创建申请(2008年截止时间为8月30日)。为保证我市创卫工作的连续性,2008年3月20日前已获“*市模范卫生街区”的街道,如申报一星级卫生街道,可不经过暗访调研,直接申请技术评估;如越级申报二星级及以上的卫生街道,仍按创建程序执行。
(二)晋级制。根据创建标准和程序要求,创建街道可以逐级或越级申报星级卫生街道。
(三)交叉考核问责制。由市爱卫会统筹、市爱卫办牵头组织实施,采取“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区循环交叉检查的模式,每半年对全市所有街道开展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依据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实行分项评分排序,经技术分析后通报全市,以此推进星级卫生街道的创建工作。凡巩固创卫成果措施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以及影响星级卫生街道创建工作的部门、单位,由监察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奖惩制。经市爱卫会命名为“*市星级卫生街道”的街道办事处可获得市级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爱卫办会同市财政局等单位研究确定)。市爱卫办每3年对星级卫生街道进行一次复评,同时开展不定期的明查暗访,对问题严重、整改不力的街道,将降级或撤销其“*市星级卫生街道”称号。
(五)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参与创建的街道主要领导一旦出现违纪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市爱卫办将立即取消该街道的创建资格。
(六)《*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评分标准》和《*市星级卫生街道考核命名办法》,由市爱卫办根据本方案中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的标准和程序另行制订。
六、责任分工
市爱卫会负责全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的统筹和协调,市爱卫办具体负责对创建街道实施暗访调研、技术评估、考核鉴定、社会公示和正式命名。
各区爱卫办负责辖内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检查、初评和申报,并根据全市统一安排,每半年组织辖内街道参加一次国家卫生城市达标情况大检查。
各街道办事处对本街道创建工作负总责,并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和本地实际,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逐项落实。
各区政府和区有关职能部门都有责任和义务推进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其中,各区政府为推进创建活动的牵头单位,区各有关职能部门为推进创建活动的责任单位。中心城区到2010年底要有90%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城乡结合部到2012年底要有85%以上的街道完成“*市星级卫生街道”创建目标。
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支持和参加各区街道创建活动,按照创建星级卫生街道的考核标准,按期完成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任务。组织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和考核各级领导干部巩固创卫成果、参加创建星级卫生街道活动的履责情况,并将其纳入干部考评,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行政不作为的,要追究相应责任。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加大市容环境卫生的资金投入,按照提高资金利用效能、引导基层投入的原则,相应安排部分城市维护资金,促进创建街道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广泛发动。开展星级卫生街道创建活动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的延续,也是发挥街道积极性和主动性、巩固创卫成果、把民生问题解决在基层的重要载体。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广泛宣传发动,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二)加强领导,明确标准。市、区两级政府要加强对街道创建活动的领导,明确创建标准、申报程序、考核办法,引导基层街道科学、依法和高效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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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政绩考评机制的主要做法
新型政绩考核评价机制由分类考核、平时督查、结果运用等三个体系组成。
(一)分类考核体系。在考核对象上,科学分类。依据全市发展战略,并从全市各乡镇(街道)区位条件、自然环境、发展基础和三次产业比重等实际出发,把全市25个乡镇(街道)分为三类,即综合发展型、工业主导型、农业生态型,分别对应主体功能区中的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确定不同的考核重点,制定不同的目标评价体系,使条件相同或相近的乡镇(街道)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同类竞争、分类考核、分别排序,最大限度地减少考核中的不可比因素。
在考核内容上,统筹兼顾。坚持“做‘加法’是成绩,做‘减法’也是成绩”的理念,把考核内容分为经济工作、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三部分,分值上实行经济工作权值分、专项工作附加分、常规工作倒扣分。其中,经济工作考核设立生产总值等11个经济指标,并针对不同类型的乡镇(街道)合理设置不同权值,如农业总产值和农业收入的基本权值分,对应工业主导型、综合发展型、农业生态型分别是6分、8分、12分。常规工作考核,包括党的建设、社会建设、群团建设和目标责任制共4个大项36个小项。专项工作根据每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来确定,实行附加分。
在考核重点上,突出专项。专项即全市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包括重要工作、重大工程、重点课题。专项工作每年随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转移作相应调整,确保考核的重点与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一张皮”。同时,根据三个类型乡镇(街道)的不同特点来设置考核重点,如农业生态型乡镇重点突出生态保护和农业发展优先的绩效考核;工业主导型乡镇(街道)则重点考核经济增长速度等。专项工作实行单独考评、单独计分,考核分值全额计入考核总分。
在考核分值上,统一标准。首先是每项具体工作分数的基本统一,如2009年的考核办法明确,土地存量盘活每亩得0.03分。建设用地复垦每亩得0.03分等等。其次,根据工作量的大小,项目之间、工作之间也力求基本平衡,如复垦土地3亩的分值相当于拆迁1户人家的分值。再次,充分考虑区域之间、乡镇(街道)之间的平衡,想方设法调动西部欠发达乡镇的积极性,如东部较发达乡镇(街道)由于其工作重心是推进新型城市化,考核重点就是征地拆迁。而西部欠发达乡镇工作重心是生态保护、农业开发,考核重点就是土地开发利用,这样一来,干得好的话,不仅东西部乡镇都能得高分,而且很好地体现了“西部支持东部、全市服从大局,东部多作贡献、西部多做奉献”。
在考核原则上,有奖有罚。即专项工作考核体现有奖有罚、重奖重罚。专项工作分成两类,并统一设定合格分,合格分为该专项工作基本分的80%。第一类若100%完成的,按实际得分计分;若未得满分但分值在合格分以上的,此项工作计零分:第二类考核分值若在合格分以上的,按实际得分计分。两类专项实际考核分值若在合格分以下的,不仅不得分,还要倒扣分,也就是得负分。倒扣分为该专项工作考核分值与合格分的差值,计入专项工作考核总分。这样就体现了权责对称、权利一致。
(二)平时督查体系。在抓好年终考核的同时,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做到年初定目标、日常抓督查、年终算总账;既抓目标管理、也抓过程控制,既重结果、也重过程。年初,建立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责任书和考核奖惩制这一龙头大纲,做到“时间明确、计划倒排、过程控制、目标管理、分工落实、责任捆绑、结果验收、考核奖罚”,把每一项工作通过责任书的形式明确工作内容、目标要求、完成时间和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平时,通过日报制、承诺制、例会制、报表制、督查制、通报制等“六个制”,加大对日常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的督查力度。抓好日常督查,可以更加全面、具体、及时地了解各乡镇(街道)、部门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从而确保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地按计划推进。到了年终,将各类平时考核数据汇总,就可以得出大部分常规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考评情况,这不仅有效地改变了以往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状况。还改变了以往年终集中考核时有关部门疲于奔波、乡镇(街道)和部门疲于应付的状况。
(三)结果运用体系。将考评结果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个人的奖罚、升降密切联系起来,配套制定了《富阳市市管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试行)》、《富阳市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类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同时,扩大民主,把群众评价作为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引入组织评价和领导评价,科学合理地设置考核内容,力求做到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科学界定干部实绩,准确评价干部表现,为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提供重要依据。
提高考核内容的科学性。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分类考核中,将考核内容分成工作完成情况、群众评价情况、组织评价情况、领导评价情况、加分减分情况等五大方面,采取百分制进行考核,每一项各占一定比例,其中工作完成情况占40%、群众评价情况占50%、组织评价情况和领导评价情况各占5%,另外再加上加分减分情况,得出领导干部分类考核综合得分,每一名领导干部最后都有一个量化的考核分。
扩大考核工作的民主性。突出群众的主体地位,通过群众评价、组织评价、领导评价,使分类考核的结果尽可能客观公正。群众评价就是结合每年年底各单位召开述职述廉评议大会,由各个层面参加人员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评议打分,参加述职述廉评议大会的人员组成包括乡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下属单位负责人、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部分村民代表、企业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市级部门驻乡镇机构负责人等。组织评价就是每年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考核组,对乡镇(街道)、市级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对每一名市管领导干部分别进行评价打分。领导评价就是由市级领导对乡镇(街道)党政正
职进行评价打分,由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对副职进行评价打分。
增强考核结果的权威性。一是分类考核结果确定后,对领导干部在班子内进行排名,同时对同一类别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按照正职和副职分别进行横向排名,并将考核结果统一向领导班子反馈。二是规定将分类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同志,必须在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前。三是坚持分类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和培养锻炼相结合,在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不安排重要的教育培训活动,不得列为市管正职后备干部,并建议不列为杭州市管副职后备干部。四是考核结果在干部使用上予以运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要求在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前,在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后的领导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在2009年上半年进行的富阳市管领导干部届中调整中,得到提拔或重用的干部,基本上是在综合考核和分类考核中排名靠前的,对于考察中情况不够理想、实绩一般的干部,做到了坚决“下”,调配中共有6名干部被降职或降级使用。
取得的初步成效
从实施情况看,富阳市创新政绩考评机制的探索和实践产生了明显成效,体现在干部层面:有效激发了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工作热情、创业激情,增强了各级干部的执行力,引导各级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在制度层面:进一步完善了政绩评价制度。体现在事业层面:全面促进了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的落实,推动了县域“主体功能区”的形成并向纵深发展。
推动了乡镇(街道)的差异竞争、错位发展。新的政绩考评机制把分类考核的理念与乡镇(街道)的功能定位、发展重点以及推进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串联起来,达到高度一致,不偏面追求“经济数字”,把民生、生态等方面的工作做好,同样可以加分、可以争先,定位是什么就考核什么,有很强的针对性。从而进一步“修正”了干部的政绩观。如受降镇是富阳融入杭州大都市的“桥头堡”,环境十分优美,是发展城郊型房地产业和创新创意产业的最佳胜地,过去为了完成工业总产值和招商引资考核任务,跟风规划建设工业小区,引进了一些不符合当地环境功能的产业,虽然经济数字增长了,但从长远看,这将给受降融入大都市、推进新型城市化造成较大困难。按照新的考核制度,受降镇把发展功能定位及时修正为集景观居住、旅游休闲、创意产业为一体的生态型城市新区,逐步转变旧的经济发展方式,以“率先融入杭州大都市、打造生态宜居示范区”为总纲,一心一意发展商贸商务、创意产业、科技型都市工业和生态农业,努力把受降区块建设成为居于杭州、富阳城际之间的具有城市品质生活的田园新城。
激发了乡镇(街道)的工作热情、创业激情。新的政绩考评机制,从考核对象的差异性和发展条件的不平衡性人手,针对不同层次的对象设置不同的考核目标、考核内容和考核权重,把大家放到了同一起跑线上,使各乡镇(街道)干有方向、干有重点,工作积极性得到了充分调动,无论是欠发达乡镇还是较发达乡镇(街道),都有了干事的平台。如常安镇被列为农业生态型乡镇后,抓住富阳市打造“运动休闲之城”这一机遇,因地制宜开发永安山,并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报部级滑翔运动训练基地,一举成功,使这个排名从未进过前20名的镇在2008年的考评中一举获得了三等奖。
增强了乡镇(街道)干部的执行力、创造力。新的政绩考评机制,明确了各乡镇(街道)、部门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责任主体、计划安排、进度要求等,还把考核结果与干部收入、干部调配使用紧密挂钩,使各级干部感到从未有过的压力和责任。极大地增强了各级干部的责任心和执行力,大家在工作中方向更明了、思路更宽了、责任更强了、办法更多了、效率更高了、作风更实了,形成了良好的竞争局面。
促进了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进、重要工作的落实。新的政绩考评机制突出专项工作考核,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起到了较好的激励导向、指挥棒作用,使乡镇(街道)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专项工作上来、放在发展自身的优势产业上来,有力地促进了全市重大项目的推进、重要工作的落实。如2008年,土地修编、重点报批、环保摘帽、国卫复评、拆违控违、三沿整治、土地存量盘活、标准厂房建设、重大工程征地拆迁、行政村规模调整等重点工作在被列入专项工作后,都取得了重大突破,为下一步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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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是我街道省体育强街道的复评之年,是对我街道近年来体育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也是进一步推动群众体育活动的开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提高广大农民的健康素质,促进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为使复评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省体育强镇(乡)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体育需求为出发点,以增强人民体质,丰富群众业余文体活动为落脚点,加快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群众体育组织体系,努力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进步,为全力推进全街道经济社会新跨越服务。
二、目标任务
以《省体育强镇(乡)评选办法和评分标准》为标准,力争在年内通过省体育强街道复评验收。
(一)领导重视。把体育事业列入镇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体育工作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有分管领导负责。街道党委政府每年研究体育工作2次以上,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体育工作每年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并建章立制;体育经费列入街道财政预算,每年有固定的体育经费,并逐步增加,2011年人均体育活动经费已达到3元以上。
(二)体育机构健全。建立健全并及时调整街道全民健身领导小组和各类体育协会,建立街道体总分会、文体站或体育指导站,并配备一名以上专(兼)职体育干部负责日常体育工作;街道有5个以上单项体育组织或协会;90%的行政村(社区)建立体育辅导站及老年体育协会等体育组织。
(三)建好场地设施。街道本级建有体育(文体)活动中心和两场一室,并公开挂牌向社会开放,90%以上的行政村有篮球场和乒乓桌或健身路径,行政村人口超过1500人的需相配套公共体育设施,达到人均活动面积1平方米。机关、事业单位和百人以上的企业要有一定的体育场地,辖区内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场地设施有70%向社会开放。
(四)群众活动普及。街道所辖学校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按规定配专职体育教师和体育教材。各学校施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施行面达85%以上;街道所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每年开展单项体育活动5次以上;全街道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40%以上,老年体育人口达50%;开展“省幼儿体育示范幼儿园”复评工作,每年组织开展各类幼儿趣味体育活动10次以上。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并设有国民体质监测点,每年对辖区内群众进行体质测定;街道具有1—2项特色体育项目,建立3支以上的运动队,所辖60%的行政村拥有1项特色体育项目,建立1支运动队,并拥有相应的活动场所,组织开展体育比赛活动。
(五)竞赛形成制度。街道每年组织6次以上单项比赛,每3年举行1次综合性运动会;学校每年举办1次校田径运动会,举办4次以上单项比赛;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体育比赛,成绩突出;每年有2名以上运动员参加市级以上的体育比赛;街道制定出台竞赛、奖励制度或出台危险性竞赛项目安全管理办法。
(六)注重培训宣传。积极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体育骨干培训班。街道每年举办2期体育骨干培训;有45名三级以上社会体育指导员;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等阵地宣传体育工作;健身点、体育辅导站、文体俱乐部等场所为群众提供体育健身方面的报刊、杂志,建立健全体育档案的管理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每年对体育活动文件、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装订成册。
三、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5月-6月)
1、根据复评目标,制定实施方案,分解复评工作目标任务;
2、成立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街道复评工作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发动;
3、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复评影响;
4、组织人员赴已通过复评的强镇、街道学习、考察。
(二)实施阶段(7月-8月)
1、各各单位根据分解的目标任务落实工作,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新建、维修健身设施,收集、整理本部门体育工作台帐资料;
2、做好复评宣传资料(光盘)制作及复评工作信息报道;
3、定期检查实施情况,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4、按照《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做好复评工作总结汇报;
5、保持与上级体育部门的及时联络,做到信息畅通;
6、接受市检查组初评,针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
(三)验收阶段(9月)
1、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街道复评工作领导小组再次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整理好验收汇报材料,做好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
1、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实施整改;
2、对我街道的复评工作进行总结,对复评先进进行表彰;
3、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复评工作是全街道人民的一件大事,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复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复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目标任务分解,制定各自的实施计划,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召开强街道复评动员大会及有关会议,设置固定宣传标语、宣传牌,印发宣传资料,大力宣传创建体育强街道的目的意义、工作要求,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提高体育强街道创建的参与率和知晓率,为创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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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发(**)46号关于印发《**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等两项意见的通知各党(工)委、党组,区各部、委、办、局、群团,各乡镇、街道:现将《**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区乡(局)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希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遵照执行。中共扬州市**区委员会**年9月18日主题词:实绩考核非领导职务设置意见抄送: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党组中共扬州市**区委办公室**年9月19日印发(共印300份)**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工作实绩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逐步建立以实绩考核为主要内容,融岗位目标管理、实绩考核、干部奖惩为一体的干部考核量化机制,科学地评价干部,公正地奖惩干部,准确地使用干部,充分发挥领导集体的整体优势,激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主动性,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加快实现“两个率先”先导区的步伐,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区实际,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各项奋斗目标,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评价领导班子的运行情况和领导干部的德才表现,牢固树立凭实绩用干部的用人导向,合理调整和使用干部,把工作的压力传递到班子的每个成员,切实把区委、区政府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努力营造团结拼博、勇争一流的发展环境和良好氛围,促进乡镇街道领导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二、考核内容1、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的内容主要指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本年度所承担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物质文明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两大方面。2、乡镇街道领导班子中除党政主要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岗位特点,从主管及分管工作、分工村(社区)及联系点工作、中心工作及突击性工作等方面分别制定实绩考核内容。三、考核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是实绩考核最基本的原则。考核过程中既要考虑到被考核对象的实绩取得要实事求是,防止虚报浮夸,又要考虑到参与考核的单位和个人对待考核工作要实事求是,防止弄虚作假。2、群众公认原则实绩考核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公认不公认作为首要标准。组织部门、乡镇街道党(工)委年终分别对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进行民主测评,把测评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及成员的重要依据。3、突出重点原则突出同期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重点。重点工作在考核过程中占据相当比重的分值,随着不同时期工作重点的不同,对考核体系中的重点工作内容作相应的调整。4、便于操作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一些理论上可行,但操作起来较难的内容,将不作为考核的重点,考核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四、考核办法1、分类分层考核。分类分层是指组织部门协调纪委、宣传部、财政局、审计局、统计局、外经局、招商局等部门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其中各单项考核细则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并进行考核。班子其他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细则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分工不同和工作重点不同自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在制订班子其他成员的实绩考核细则时,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突出经济建设中心和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充分考虑干部的岗位职责和分管工作的特点及难易程度,科学、合理地确定评分标准和量分权重。考核细则一般在年初制定,报送区委组织部备案。组织部采取挂钩联系的办法参与对领导班子中其他成员工作实绩的考核。2、百分制考核。按照各有关单位与区委、区政府签订的工作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相关工作的要求,将具体考核指标分为物质文明建设、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两大类,总分各为100分,最后按照物质文明建设占70%,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占30%的权重折合成百分进行考核。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的划分为,考核得分在100-90之间为优秀,90-80之间为称职,80-60之间为基本称职,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民主测评优秀率达不到50%的,不得评为优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对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结果进行划分。五、考核步骤1、自我评价:各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实绩考核细则的考评内容自行打分填写自评表,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和本单位党(工)委。自评结果作为组织考核的参考分。2、组织考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各自的分工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采取日常督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建立健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定期调度和主要经济指标月度排序、季度通报制度,对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各乡镇街道对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实行月度工作写实制度,按照签定的目标责任书,进行半年和全年两次考核。3、民主测评:每年度组织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述职,在各乡镇街道的机关干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居(村)民代表中进行民主测评。对领导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以及班子其他成员的民主测评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格次进行,并分别计算出各项格次所占的比例。4、综合评定。在责任部门考核、民主测评的基础上,区委组织部对考核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将汇总结果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六、结果运用1、与年终的奖金分配相结合。区委组织部及时反馈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乡镇街道党(工)委将此结果与班子其他成员的考核结果一起权衡,统筹安排年终奖金的分配。2、与干部的调整使用相结合。对经考核认定德才表现和政绩突出的,及时表彰激励,予以重用;对经考核认定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较差的,及时告诫提醒,降免职务。3、与领导干部的自我教育相结合。考核的结果采取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形式,使每个领导干部能够自查问题,排找差距,达到自我纠正,自我提高的目的。七、组织领导1、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实绩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的实绩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其他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牵头、协调、汇总工作。凡承担有目标考核任务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配合,切实负起责任。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也要及时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承担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工作实绩考核的责任,要依据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以及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依据领导班子成员所在岗位的职责和分管工作的特点,确定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具体考核项目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细则,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组织实施。2、要认真核实工作实绩,确保实绩的真实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考核项目的分工,认真做好实绩统计工作,及时向乡镇街道反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各乡镇街道要明确专人做好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实绩的记载,建立工作实绩档案,为年终党(工)委对班子成员考核提供准确的依据。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办实事、说实话、讲实绩,不弄虚作假,不虚报浮夸、不搞形式主义。对虚报浮夸或授意虚报浮夸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必要的纪律处分。3、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工作实绩,准确认定考核结果。要在全面考核的基础上,注重综合分析,仔细分解、鉴别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工作实绩,力求客观公正。要注意将那些工作努力,但由于客观条件差,工作一时难以取得明显成效的,同工作不努力、无所作为的区别开来,特别是对长期在艰苦环境中勤奋工作的干部应予以充分肯定。要正确分析每个成员开展工作过程中发挥作用的具体情况,恰当地对其实绩作出评价。认定交叉分工的班子成员的实绩,要具体分析在分管同一方面工作的过程中各自履行职责的工作成效及所起的作用。认定领导班子实绩,不仅要看本单位取得的局部利益,还必须看对全局利益的贡献,既要看工作的现实成果,又要看为下一步发展打下的基础,坚决反对急功近利和搞短期行为。《**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考核细则》另行下发。**区乡(局)级非领导职务设置的实施意见为了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完善干部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对乡(局)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提出如下意见。一、设置名称乡镇、街道和区级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少数部门有别于上述名称的其他非领导职务名称,也属非领导职务范畴。二、任职条件(一)对政治上靠得住、发展有本事、群众信得过,符合提拔条件的干部,由于工作需要而离不开现任岗位的,可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二)担任股级职务满15年(或正股职满10年)且年龄在45岁左右,或担任副局级职务满10年且年龄在50岁左右,工作兢兢业业,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班子结构和职数等原因得不到提拔的,可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因工作需要为年轻干部腾出岗位的,也可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三)因身体健康、工作能力等原因而不能胜任现职的领导干部,可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四)党政正、副职达到区委规定担任非领导职务年龄界限的,转任非领导职务。(五)军队转业干部不能安排领导职务的,可按上级有关规定任相应级别的非领导职务。(六)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三、职数的比例限额(一)区级机关设置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职数,一般不得超过乡(局)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二分之一。(二)乡镇(街道)机关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职数,一般不得超过正、副乡(镇)长或街道正、副主任职数的二分之一。(三)下列情况可以不占比例限额:(1)由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非领导职务的;(2)军队干部转业,任非领导职务的。四、其他相关问题(一)非领导职务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具有行政领导职责。可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的委托,负责某些方面的工作。(二)提拔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具体人选,必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推荐、考察,最后由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三)担任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一经任命,可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其人员身份、编制性质、工资渠道等保持不变。(四)要积极稳妥地做好非领导职务设置工作,依据“坚持条件、分步实施、逐步配备”的要求,成熟一个配备一个。本实施意见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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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确把握生活会主题
街道党工委班子准确把握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坚守人民情怀,夺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胜利,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深化思想认识
街道党工委班子聚焦主题,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研讨相结合,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明确学习研讨目标,落实学习研讨清单,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街道党工委班子2020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研讨班,研讨班6名同志进行研讨发言。通过学习研讨使班子成员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牢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思想基础。
三、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
通过下发征求意见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坚持街道党工委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提醒,交流思想,交流意见,共同提高。共征求到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11条、5个方面、11个问题,征求到对领导同志个人意见建议16条,在对征求意见梳理汇总的基础上,形成征求意见情况报告,原汁原味地向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行了反馈,并将全部融入领导班子的对照检查材料和班子成员的个人发言提纲中。
四、梳理检视问题,形成检视剖析材料
街道党工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紧扣主题,对照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重点围绕5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查摆梳理,形成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
五、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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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述职对象和时间。县委每年确定4个左右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就上年度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向县委全委会述职,其他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则向县委全委会作书面报告。述职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初。规定述职主要内容。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主要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镇乡(街道)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统战和群团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等六个方面情况进行述职,总结创新性工作经验做法,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规定述职方法和步骤。
一是明确年度工作目标。每年年初,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根据县委年度工作思路和述职内容要求,确定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报县委办公室。
二是总结年度工作。县委全委会前15天,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对照年度工作目标,认真撰写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报县委办公室。
三是征求党代表意见。县委明确当年度述职对象后,由县委组织部就述职对象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征求县、镇乡两级部分党代表的意见。
四是进行党建目标分析。县委有关部门根据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县委全委会召开前3天,向与会对象发送各镇乡党委(街道党工委)年度基层党建工作总结,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分析,以及县、镇乡两级部分党代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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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点评“重点”评。一是通过工委会和每周的党政办公会点评。今年以来,街道党工委先后召开了2次工委会,对创先活动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和部署,街道工委书记王红对10名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点评,点评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中恳的指出了存在的不足。二是以科室、社区为单位集中进行点评。街道领导根据挂钩分工到各科室、各社区参加点评,通过科务会和到各社区检查指导工作,对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从班子团结、工作实绩、发挥作用、服务企业、群众满意等多个方面进行点评,指缺点不讲情面、摆问题实事求是、提要求切合实际。三是召开机关党员和社区党员代表参加的创先争优汇报会进行点评。街道每季度有一半以上的科室和社区的代表在会上汇报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情况。月日,街道工委书记王红在全街创先争优承诺点评会上,客观、全面、真实地对全街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如何营造工作氛围、创新活动载体、强化督促指导、狠抓落实等方面进行了集中点评。四是以党委(总支、支部)为单位进行点评。各社区党委(总支)书记通过每月一次的党日活动对所属党员是否做到“五带头”和坚持党性原则、政治觉悟、模范带动、清正廉洁等方面进行点评,还对部分社区的二级支部进行了集体点评,点评有一说一,实实在在,不搞表面文章、不走过场、不怕得罪人。
二、个别点评“随机”评。街道分管领导通过深入各科室、社区,各党支部调查了解,在检查指导工作中,随时对部分党员以个别谈话的模式重点进行了点评。对受到各支部重点推介,能积极支持支部工作,模范带头作用发挥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党员予以肯定,在全街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让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积极要求上进,努力学习创先争优理论,爱岗敬业的9名党员进行交流发言,为他们鼓劲,在全街范围内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对支部反应亮诺不及时、践诺不积极、评诺不过关的党员,严肃提出批评,指出存在不足,并限期改正。一季度来,街道先后通报表扬了18名创先争优先进个人,并对6名党员提出了整改意见,收到了较好的的效果。
三、座谈点评“针对”评。一季度以来,街道工委先后两次邀请公民道德观察员、社区居民代表,召开创先争优座谈会,对街道工委、各科室、各社区党委(总支)和党员在文明指数测评中的开展创先争优情况进行点评,请他们反映问题、发表意见、指出不足、提出建议。街道工委、各科室、各社区党委(总支)和党员干部虚心接受批评、详细解答所提问题、认真整改。目前,共收到群众意见建议9条,已经解决的有6条,还有3条正在解决,有力地促进了创先争优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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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总结今年以来清水工程建设情况,扎实推进全县清水工程五年计划顺利实施,从根本上改善水质水环境,根据《县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规定,现就做好2010年度清水工程建设总结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水工程建设总结工作:
1、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牵头部门要按照全县清水工程五年实施计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对照年度清水工程计划任务,紧紧围绕“清水”这个核心,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今年以来清水工程建设情况的总结考核。既要总结已取得的成效,又要找出存在问题;既要总结工作经验,又要提出明年建设目标和工作措施,进一步推进清水工程五年计划的实施。
2、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今年以来开展清水工程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总结。对各自负责承担的治理工作和重点任务作出总体评价,对未完成的工作任务要说明理由,对存在问题要提出改进措施,并抓紧制定落实明年清水工程建设计划和重点任务。
二、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工作:
1、根据《县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办法》的要求,今年清水工程建设的考核,按县政府牵头部门、镇街(开发区)两个层面进行。
2、对各镇街(开发区)的考核,按“项目完成实绩”(70分)和“水质改善情况”(30分)两类进行,总分100分。
其中,“项目完成实绩”由各牵头部门负责考核。根据各镇街道(开发区)今年以来开展清水工程建设的实绩,由各相关牵头部门分线考核评分后,报县清水办;
“水质改善情况”的考核,由县环保局负责实施。在日常监测的基础上,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并向县清水办报送考评结果。
3、对各牵头部门的考核,分为“基础工作”(30分)和“实施成效”(70分)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其中,“基础工作”的考核,在各部门总结自评基础上,报县清水办审核;
“实施成效”的考核,以各镇街(开发区)“项目完成实绩”部分考核总分的平均值作为得分依据,实行上下联动,一并考核。
4、对印染产业集聚发展、河道清淤治理、地表水质改善三个加分项目的考核,分别由县经贸局、水电局、环保局在全面考核基础上,提出考评意见和推荐名单,报县清水办。
5、县清水办对各镇街(开发区)和牵头部门的考核情况汇总审核后,提出考核意见和综合得分,报经县清水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最终确定考评结果。
三、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奖惩
1、按照《县清水工程建设考核办法》规定,各镇街(开发区)和牵头部门清水工程的考核实绩一并列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
2、镇街(开发区)经综合考评,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得岗位责任制基本分4分;没有完成任务的,每一单项扣减岗位责任制基本分0.5分,扣完为止。
其中,对在印染业集聚发展、地表水质改善、河道清淤治理方面获年度考核前三名的镇(街道)、开发区,分别增加岗位责任制附加分1.5分、1分、0.5分。
3、对清水工程建设工作突出、成效显著的镇街(开发区),县政府将以“大禹杯”奖的形式,给予表彰奖励。
四、几点要求:
1、开展清水工程总结考核是衡量清水工程建设成效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的有效手段。各镇街(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要通过总结考核,进一步理清治水思路,明确建设目标,落实工作措施,促进清水工程建设深入扎实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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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投入翻倍,建立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保障体系
多年来,街道办事处承担着背街小巷、自然村和老旧小区的卫生保洁作业和管理,无环卫所人员事业编制,以维持基本的环境卫生要求为主,总体作业质量不高。财政对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有经费投入,但不够明晰具体,与街道实际承担的工作量不对等、不挂钩。2011年石景山区实施精细化试点以来,区政府经多次研究和实地调研,明确了街道办事处承担的环境卫生保洁作业任务和范围,审计了街道办事处用于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的经费投入和支出情况,摸清了工作底数,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了街道精细管理美化市容资金预算和实施方案,在全市率先落实专项经费2400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用于提升背街小巷作业水平。
明确“专项资金、按量核算、动态调整、严格考核、专项审计”的资金管理原则,确保该经费专项用于保洁作业、生活垃圾收运、非法小广告清理、脏乱死角清理整治、扫雪铲冰、雨中清理雨水口、雨后推水、垃圾收运设施设备的更新完善、应急保障等,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作他用。资金将根据环境卫生检查考评情况按季度拨付,每扣除总分1分,扣除街道保洁队伍当月作业经费的0.5%(以委托保洁作业合同为准)。区级预留资金预算的10%作为区级调配和年终考评奖励。
二、加强队伍建设,确立街道保洁作业市场化运行机制
按照北京市背街小巷环境卫生质量达标率70%要求,石景山区区经充分调研,确立了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环境卫生作业市场化管理方式,提出了公开招标和备案管理要求。各街道办事处(鲁谷社区)应以公开招标方式确立保洁队伍,落实保洁作业,原则上不得使用不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和社会单位。目前暂不符合条件的,应在半年内完成过渡调整。资金拨付以中标价格和委托服务合同为准。在我负责环境卫生保洁作业的公司原则上须具备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审核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资质。中标企业资质、招标委托服务合同、作业实施方案等需报区市政市容委备案,作为区级检查的重要依据。
确立市场化机制,有三个优势:一是实现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作业“管干分离”,使街道办事处从环境卫生日常作业的繁琐事务中解脱出来,重点抓好辖区环境卫生的属地管理和综合协调。二是通过委托协议、服务合同等方式明确了街道办事处的监管职责和保洁队伍的服务标准,以市场化方式落实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三是通过市场竞争的优胜劣汰,培育一批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保障环境卫生服务质量。
三、建立信息系统,完善责任制度,促进环境卫生管理“一张图”
工作中,多数脏乱死角的形成是由责任单位对责任区责任范围的不同意见和推诿扯皮造成的。在2011年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电子地图基础上,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地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调整环境卫生责任区划,深化地形图补测、作业面积实测、标图定位、分布图制作、检查打分系统等各项工作,确保责任范围做到全覆盖、无盲点,实现全区环境卫生管理“一张图”。
一是调整责任区划。按照全覆盖、无盲点的要求,梳理和调整环境卫生责任区划分,包括园林绿地、小广告和街巷胡同。按照“以块为主、条块明晰、责任明确、方便作业” 原则对部分街巷作业责任区进行调整,实现墙到墙移交,一把扫帚扫到底,进一步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实现责任区全面覆盖,无缝衔接。
二是完成园林绿地、街巷胡同等责任区调整区域的数据采集和标图测绘。利用2013年更新后的地形图资料,汇集居民地、道路、绿地、院墙、兴趣点、行政区划等点、线、面几何图形及属性数据,以街道为单位,a0 幅面出图,完成9个街道辖区的街巷胡同清扫责任区的标绘工作。完成区环卫中心作业范围城市道路和街巷道路的外业测量和标绘工作。
三是制作市容环境责任区分布图。以街道辖区为主,分别制作市容环境责任区分布图和全区市容环境责任区分布图,编制《石景山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手册》,涵盖道路街巷清扫保洁台账、作业安排、卫生保洁区域图、工作手册等内容,方便日常使用和查找。
四是结合区级检查考评工作,研发建设“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检查评分系统”。系统包括:街巷路检查评分系统、专业检查评分系统、行业检查评分系统、环境卫生整治系统等四项内容。
四、加大奖惩力度,实施检查考评结果与资金挂钩,提高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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