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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2019年,我科围绕全局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现述职如下:
一、2019年工作情况
1、围绕中心,抓好政务工作。一是抓好办文办会。严格执行《全国税务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收发各类公文226份,全部有落实,有结果。二是抓好税收宣传。认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宣传各科室宣传活动,积极向上级和各级新闻媒体,投稿36篇信息。编发税务信息18期,编发区局《税务信息》12期。在***日报、市局税务季刊、区***周报刊发3期,及时反映我局的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果。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对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及时进行督办和承办,下达督办通知单29份,督办税收工作事项42项,促进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2、务实创新,抓好事务工作。一是规范档案管理,对全局7589户纳税人的征管、计统、发票等55300册档案,按照“一户式”管理要求,按规定标准进行分类和编目,建立了一户一档的标准档案,实现了一户式档案管理信息化。二是强化资产管理,认真开展固定资产清理,对全局的
8大类3547件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重新登记资产卡片,做到帐、卡、簿、实物一致,完成了资产清理统计上报工作。三是加强安全管理,全力做好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维护,与各科室签订安全责任状15份,开展计算机和网络安全检查6次,修改和清理税收征管数据12045
笔,确保了税收征管网络系统的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做好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按时完成了,全局48名干部,货币补贴,电子档案信息的采集、编报、审核工作,所有档案信息,全部录入了计算机,实行了电子化管理。
3、突出重点,抓好服务工作。按照局领导班子提出的“多为职工做实事,创造舒心、舒适的工作环境”的要求,全力改善办公、生活环境。一是维修改造了职工浴池,做好标准化职工食堂建设,打造了富区一流的职工食堂。抓好庭院美化和绿化。依照干部职工和纳税人的意见,全力做好庭院内车棚、绿地的维修和改造,设立户外健身区,羽毛球等球类运动区,为干部职工创造健身、休闲的好环境。办公室工作是一个特殊的岗位,它要求永无止境地更新知识和提高素质。为达到这一要求,我十分注重学习提高o一是向书本学。工作之余,我总要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时间向书本学习,除了认真阅读《中国税务报》、《中国税务》、《税务研究》等报刊杂志外,我还经常自费购买一些工作需要的参考书。如去年省局在我们这里召开精神文明研讨会时,为了高质量地完成会议材料,我自费到书店买了一百多元钱的书。通过博采众长,我撰写的会议材料得到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好评。二是向领导学。
在办公室工作,与领导接触的机会比较多。一年来,我亲身感受了市局各位领导的人格魅力、领导风范和工作艺术,使我受益匪浅,收获甚丰。三是向同事学。古人说,三人行必有我师。我觉得,市局机关的每位同事都是我的老师,他们中有业务专家,有科技尖兵,有文字高手。正是不断地虚心向他们求教,我自身的素质和能力才得以不断提高,工作才能基本胜任。在市局机关工作一年多,我个人无论是在敬业精神、思想境界,还是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上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工作业绩也得到了领导的肯定,年底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
二、加强修养,时刻注意自我约束
在办公室工作,与上下左右及社会各界联系非常广泛,我始终牢记自己是地税局的一员,是领导身边的一兵,言行举止都注重约束自己.对上级机关和各级领导,做到谦虚谨慎,尊重服从;对基层对同事,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对社会对外界,做到坦荡处事,自重自爱。一句话,努力做到对上不轻漫,对下不.张狂,对外不卑不充,注意用自已的一言一行,维护市局机关和各级领导的威信,维护地税部门的整体形象。
三、勤奋工作,回报领导和同事的关爱
我从基层调入市局工作以来,市局领导和机关的同志们给了我许多政治上的关心、工作上的帮助和生活上的关怀。我能有今天,永远也不会忘记领导和同志们的关爱。我惟一的回报方式就是拼命地工作。我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珍惜这良好的工作环境,
同时,也被市局领导和机关全体同志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一年来,对领导安排的所有工作,我从不讲任何客观理由和条件,总是默默无闻地努力完成。多少个节假日,多少个不眠夜,我都是在拼命工作中度过的。据自已粗略统计,全年撰写各类文字材料近***篇计**余万字,平均每天近****字,地市级以上各类媒体采用**篇。虽然常常感到身心疲惫,头发也白了许多,但我的心情始终是舒畅的。
每当我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每当看到自己的努力为我市地税事业发展起了一些作用时,那种成就感,那种自豪感是任何语言也无法表达的。古人说:四十而不惑。年近四十的我对人生、对事业也有了自己的感悟。对金钱、对名誉、对权力,我都没有什么奢求,努力工作是我最大的追求。说句实在话,工作不仅是我谋生的手段,更是我回报领导和同志们的最好方式,也是一个人实现人生价值的惟一选择.
四、尽心履职,全心全意当好配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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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上午,对近几年特别是去年的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进行了总结,肯定了成绩,分析了问题,部署了今年及以后一段时期的工作任务。对这个报告,我都赞成,各地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刚才,几位同志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畅谈了对政策法规工作的认识和体会,反映了当前依法治税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治税、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总局将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近几年来,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党组提出的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强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也取得了新的进展:制度建设和政策调整稳步推进,依法治税不断深入,税收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税收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工作在政策法规工作岗位上的广大税务干部,为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进步和税收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充分认识依法治税的重要性,切实贯彻落实好组织收入原则
税收工作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这是由税收法定原则决定的。大家知道,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性文件——英国的《大》就是因贵族不满国王的征税决定而诞生的。当时的贵族阶级和市民阶层为了反对国王的课税政策,提出以法律的形式对税收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随意征税。其后,税收法律主义,即税收法定原则,逐步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所认可,成为其处理税收事务必须秉承的原则。税收法律主义要求税收在实体规定和程序规定方面都必须依法而为,税种的开征,征收的数量、程序和方法,征收的基本要求等要素都要由法律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税法在我国有不同层次,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也包括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在税收管理领域的具体体现。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深入推进,党和国家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将民主法治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国务院颁布实施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在未来十年内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国务院对贯彻落实《纲要》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每年都有新要求、每年都有新举措。年的主题是转变政府职能,为此,国务院召开了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总理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就如何转变政府职能、防止滥用权力、增强政府公信力等问题,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今年的工作重点是制度建设,国务院已经部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开展行政法规和规章清理。此外,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执法情况更为关注,审计、财政、检察等机关对税务机关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税务部门是国家重要的行政执法部门,在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肩负着重要职责。税收是国家筹集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目前税收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0%以上。国家运用税收筹集财政收入,通过预算安排用于财政支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方面的需要。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管理,可以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益,减少和杜绝各种跑冒滴漏,使经济发展形成的税源转化为国家的税收,使税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地增长。税收是国家参与国民收入分配最主要、最规范的形式,规范执法,依法征收,可以使税收工作为企业及广大纳税人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有助于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总之,只有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切实加强税收征收管理,才能充分发挥税收筹集收入和调节分配的职能作用,才能使税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改善人民生活服务,为建设法治政府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税务机关对依法治税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全国税务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对税收工作的各项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深化税收改革,强化科学管理,加强队伍建设,依法治税观念深入人心,依法治税工作成效显著。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依法治税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依法行政意识不强,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税收立法机制和程序不够完善,制度建设质量不高;越权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时有发生,执法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税收执法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监督手段有待改进,一些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和纠正。我们必须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存在的这些问题。
税收工作责任重大,任务光荣。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依法治税、规范行政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将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贯穿到我们税收管理的各个环节,融化到每个税务干部的意识里,落实到税收管理实际工作中。要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要正确处理依法治税与支持经济发展、完成税收计划、纳税服务及完善税制之间的关系。对地方政府和部门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做出的减免税决定,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要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发现有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研究并拟作出与税收法律法规不符的规定时,要主动汇报和说明税法的有关要求,避免出台违反国家税法的规定。要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权限、程序和条件,严格审批缓税,既不能人为调节收入进度违规批准缓税,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
二、建立健全税收法规工作制度,规范管理行为
制度带有根本性和长期性,做好税收工作必须从制度建设入手,在建立健全制度方面想办法,在贯彻落实制度方面做文章,在监督制度执行方面下功夫。近些年来,随着依法治税工作的不断推进和规范行政的不断深入,税务系统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制度有待完善,有些制度得不到落实等问题。为此,必须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制度建设:
(一)税收政策与征管制度研制工作制度。这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是管制度的制度,事关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制度是否合法、规范的大问题。在贯彻落实《立法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过程中,总局曾制定出台了一些制度性的规定,对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对这些制度,要不断充实、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
各级税务机关要注重学习、总结并遵循制度建设规律,在制度建设中做到:第一,坚持法治化、规范化原则。要严格遵守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坚持法制统一的原则,正确处理行政权力与公民权益、职权与职责的关系。政策法规部门要提前介入,通过事先会签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制定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制度内容合法、程序规范。对地方政府和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凡有涉税内容的,都要主动提出意见和改正建议。第二,符合国家战略目标和总局工作总体要求。制定出台政策法规和管理措施,要符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符合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符合总局党组关于新时期税收工作总体要求。第三,讲求工作方法。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执法第一线,确保确定的制度科学、可行,能够解决实际问题。要实行民主立法、公开立法,采取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学者和广大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第四,细化制度规定。税收法律和制度是税收执法的依据,必须明确、具体,便于操作,不能过于原则、过于笼统、大而化之。权力行使条件要具体、标准要清晰、程序要规范、责任要明确,减少执法的随意性,避免“暗箱操作”。要通过细化税收法律和制度规定,使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为,回过头来也便于检查,便于界定责任。第五,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这既包括税务机关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的配合、协调问题,也包括税务机关与财政部门、法制办及人大的配合、协调问题。内部各职能部门之间要分工不分家,形成制度建设合力;对外部单位,要多汇报、多沟通,既讲原则,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总之,要通过完善制度,使税务机关出台的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更加科学、合法和高效。
(二)减免税管理制度。减免税审批,包括税前抵扣核准,是税务机关审批工作较为集中的领域,也是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最近查处的一些税收违法案件都与减免税违规审批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总局对规范减免税审批工作历来十分重视,在2001年全国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就曾明确提出要建立大额减免税集体审议制度。2005年,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总局制定下发了《减免税管理办法》。去年,总局又在对各业务司局减免税项目开展调研、分析问题的基础上,颁布实施了《总局机关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明确了司内集体审议、审批规定和结果公开、环节和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等工作要求,效果很好。
然而,大额减免税集体审议制度在部分地方至今仍未完全落实,大额减免税审批项目往往经主办处室和主管局领导签批就可以决定。与此形成对比的是,有的省级税务机关实行的大额减免税审批项目由相关部门配合研究、领导集体决定的做法很好。各地税务机关要学习、借鉴这一做法,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探讨实施大额减免税审批管理的有效方法。
减免税审批在实体规定上条件要明确、标准要具体,要尽量压缩自由裁量权存在的空间;在程序规定上要体现监督和制约的要求,避免少数人说了算。制度设计要确保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即使出了问题,通过执法监督也能及时发现和纠正。要建立减免税政策公开制度,大力宣传减免税政策,主动为纳税人服务。对符合政策规定的减免税申请,要及时办理;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说明理由。要建立减免税执行情况跟踪和预警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了解和掌握情况,在纳税人“一户式”档案里应有减免税情况记录,对执行到期的减免税政策要提前进行提示,确保到期的减免税恢复征税。做好减免税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发现减免税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以利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对减免税审批,必须进行事中制约和事后监督,这既是我们的管理职责所在,也是对干部最好的保护。
(三)行政审批制度。为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的在于减少审批项目,规范审批程序,转变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方式。在200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期间,各级税务机关大力削减审批项目,积极规范审批程序,认真加强后续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门继续取消和下放审批项目。总局已提出了进一步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建议,并报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
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税务机关必须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一是要进一步转变观念,改变那种“一提管理就是审批”、“一批了之”的思维习惯和工作方法。二是要进一步取消审批项目,从现实管理需要出发研究审批项目存在的必要性,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下放的必须下放。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准设置许可和审批项目。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要参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研究制定统一的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程序,规范审批行为。要加大审批公开力度,“十一五”期间实现50%的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在线办理。四是要加强后续管理。取消审批,不是不要管理,相反,管理应当更加科学、精细,要通过纳税评估、经济分析、税务稽查等手段加强管理,堵塞漏洞。
(四)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反馈及政策研究调整制度。政策法规是为执行而制定的,其内容是否合法、制度是否规范、措施是否可行、调整是否及时,直接影响着基层税务机关的执法效果。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征管质量,必须做好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反馈工作。基层税务机关是税收政策法规的执行机关。政策法规执行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基层管理人员最了解;原有政策法规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过程中是否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修改和完善,基层也最有发言权。因此,总局和省局政策法规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政策法规在制定时,受各方面条件的限制,有些考虑不够周全,执行中出现一些问题是不足为奇的,一定程度上讲也是难免的。例如,有的规定不够明确,有的规定与其他文件相互冲突,有的规定操作性差,等等。政策制定者要提高政策制定水平,同时要注意了解政策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对政策制度加以完善。由于我们缺少有效的上下级税务机关在政策制定工作上的互动机制,政策法规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没有被及时、全面地反馈给政策法规制定部门。制定部门对政策法规执行效果反应迟钝,政策“暂行”往往暂行十年、二十年。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等部门在工作中也发现了政策法规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但是往往就事论事,没有举一反三地总结、归纳出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为深入了解税收政策和征管措施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总局于去年建立了政策评价反馈机制,目的在于听取基层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这也是机关内部横向监督制约的一种制度和方式。
跟踪政策法规执行情况,是政策法规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制度的关键在于落实,制度建立了,就要让它运行起来,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政策法规部门要充分利用日常执法、文件会签、复议应诉、重大案件审理、外部监督等工作环节发现问题,征管、稽查等部门在执法中发现问题,也要及时、主动地向同级政策法规部门反映,由政策法规部门汇总、整合后向上级机关反馈。特别是市、县一级的政策法规或税政管理部门更要把政策执行情况的反馈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布置下去、开展起来。
清理文件也是政策法规实施情况反馈及政策研究调整制度的重要载体。通过清理,可以发现已经失效过时的政策,可以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与同位法相冲突的问题,可以发现政策本身规定不严谨、不协调、不具有操作性等问题。总局已经开展了对总局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明显。去年,已经部署开展省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国务院也正在部署行政法规和规章清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利用清理契机,发现政策法规本身存在的问题,为调整、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五)税收政务公开制度。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有效形式,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和殷切希望。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丰富公开内容。凡是税务机关办理行政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把影响税收工作的难点,涉及纳税人和税务干部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和影响执法公正的关键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保证各项行政权力的运行始终处于公开、透明的良性循环中,使群众真正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完善公开形式。要按照“简便、实用、快捷”的原则,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公开。要继续依托办税服务厅,开展形式多样的公开服务活动;进一步加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建设;完善税务网站,增大公开的容量和覆盖面;要坚持不懈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法宣传活动,积极参加行风热线,送法上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传媒,社会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政府公报、税务公报、公告、函告等形式进行公开,大力推行民主评议、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网上互动等现代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效果。三是规范公开程序。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按照申请、领导小组审查、组织公开、公开对象评议、收集意见和建议、组织整改、整改结果反馈、归档备案等步骤实施公开。要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对于不能公开或暂时不能公开的事项,必须说明理由,并报本单位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变更、撤销或终止公开事项,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并及时告知公众。四是健全公开机制。要健全组织、强化责任,各级税务机关党组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要各负其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制度建设,抓紧制订政务公开办法,编制公开目录,明确公开主体、内容、形式、范围、时限,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的业务部门和个人。要定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邀监察员、纳税人和干部职工的意见或建议,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要积极从政务公开中发现问题,加强检查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目标管理考核和干部考核挂钩,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
(六)税收执法成效考核评价制度。目前,税务系统已经建立了一些对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进行考核的评价制度,例如,对税收征管质量实施“六率”考核,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起到了一定作用;对税收执法情况采取责任制考核,减少了违法、违规执法问题。但是,税务机关目前的各种考核评价机制之间还缺少有机的联系,有些评价指标尚缺少科学性,是否坚持依法治税、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机制等内容还没有完全纳入考核的范畴。实践中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一个单位的执法状况可能被评为优秀或合格,但是,在审计检查、执法检查中却发现不少问题,甚至还查出了大案要案。这就说明我们的评价机制还不完善,评价结果还不准确。总局要研究整合各种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考核评价真正起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作用,各级税务机关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实践,不断提高考核评价水平。
以上这些制度,涵盖了税务机关政策制定、政策实施、政策执行反馈和考核评价等不同的环节。对其中的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要建立制度、实施制约,体现内部控制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加强管理。以上这些制度是最基本的内控制度,各级税务机关还要结合工作实际,探索建立其他有效的内控制度。这些制度加上我前面所讲的法纪教育和后面要讲的监督问题,就形成了税收政策法规及征收管理工作的内控机制。这是一个集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规范权力运行的控制体系,也是一个预防腐败的保障体系。
三、加强执法监督,强化内部控制
税务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拥有税收执法权,包括减免税审批、税前扣除核准、稽查处罚等权力。管好权、用好权十分重要。没有监督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在我们查处的一些偷骗税大要案中,经常发现有税务干部参与其中,这说明我们还缺少有效的内控制度,也说明我们的执法监督还不够得力。如果我们的管理制度健全了,执法监督加强了,那些干部就可能不会出问题。对干部要教育、要引导,更要通过制度来规范和控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还要依法依纪警戒和惩处。要建立健全税务机关内部控制机制,切实加强执法监督。
(一)加强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是对税务机关内部执法行为实施事后监督的有效途径,必须坚持并强化。近几年来,税务机关执法检查工作卓有成效,通过执法检查发现了一些税务机关在贯彻税收法律政策当中存在的问题,有擅自制定税收减免政策的,也有征管上没有依法行政的问题。通过执法检查,为进一步研究完善一些税收政策提供了依据,进一步促进了税收征管工作水平的提高。但是,执法检查工作本身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碍于情面,检查不深、不细、不透,存在“内部检查没问题,外部检查有问题”的现象;二是有的问题查出来了,但查而不处,整改不力,致使同类问题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执法检查必须选准对象和内容。政策法规部门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征管、稽查、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将权力比较集中、自由裁量空间较大或问题相对突出的领域作为执法检查的重点。税收执法检查除以往对违规出台政策性文件进行检查外,也要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尤其是减免税的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执法检查不仅要检查被查单位在税收执法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问题,还要检查其是否建立健全了政策法规和征管方面的内控制度,以及内控制度的落实情况。例如,要检查文件会签制度是否落实,重大案件审理制度是否落实,等等。要把检查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作为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
执法检查既要抓好上级对下级的检查,又要抓好对本级征、管、查等工作部门和工作环节执行税收政策情况的同级监督,将同级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整改。内部检查是政策法规部门代表一级行政组织检查其内部各工作部门的执法状况。执法检查和审计监督,都是税务机关的内部监督,分工有所不同。审计监督着重财务会计、经费使用、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执法检查解决的是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开展同级检查,不是政策法规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有意与谁过不去,是其工作职责要求的。这是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检查者、被检查者对执法检查都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检查者要克服畏难情绪,敢于检查;被检查者要端正态度,以平和的心态接受检查。大家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标,这就是将各项税收工作做好,将人民赋予的权力用好。
执法检查也要调整工作思路,要改变只查基层执法单位、不查机关的习惯作法。还要创新检查方法,比如,可以组织跨地区的交叉检查,也可以借助外部力量进行检查。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检查通报和责任追究等制度。
二是加强行政复议监督。税务行政复议既是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权利监督,也是税务机关上级对下级的权力监督。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有助于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税收执法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具有重要的作用。为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复议法》,国务院还曾专门开会研究部署行政复议工作,总局制定下发了《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要性,将税务行政复议作为发现和纠正税收执法问题,促进征纳关系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依法审理复议案件,公正地做出复议裁决。对符合受理范围的复议申请,要按照规定及时受理,对不符合受案范围的复议申请,要说明理由并明确告知纳税人可以通过申诉和方式反映问题,绝不允许通过规劝、压制、威胁等手段剥夺纳税人申请复议的权利。复议机关在处理税务争议时,要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切实监督下级机关的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要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处理行政争议的全过程,尽量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由此及彼、以点带面的功效,透过个案及时发现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规范、完善制度,惩戒、教育干部。
三是贯彻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是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要使税收征管措施长期发挥作用,就必须形成制度,并通过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实现制度、机构、岗位、人员、责任的有机结合,建立起一种齿轮传动式的工作机制,使我们的执法行为,征收管理的行为更加规范,更加有效。从本质上讲,税收执法责任制就是税收征管责任制,各级税务机关要将二者很好地结合起来。
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将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抓手,以推行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为重点,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今后,要进一步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将税收执法责任制不断引向深入。要按照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意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要科学合理地分解落实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规程,加强考核评议,严格过错追究。当前要抓住考核评议这个关键环节,区分国、地税的不同情况,认真做好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及计算机自动考核系统的试点工作。做好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要注意做到五个结合:一是对税收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考核相结合;二是执法考核指标与征管考核指标相结合;三是对不同岗位的考核相结合;四是责任追究与表扬奖励相结合;五是计算机考核与人工考核相结合。执法责任制的考核要与干部业绩考核、年终考核挂钩。要通过信息化建设,使执法责任制评价考核工作更加科学化,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政策法规工作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综合管理职能作用
政策法规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是税收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税务机关领导要充分认识政策法规部门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职能作用,为政策法规部门开展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尤其要为政策法规部门配备一些业务素质好、法律意识强、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政策法规工作责任重、要求高、难度大,从事政策法规工作的干部要勇挑重担,不辱使命。要通过学习和培训,努力提高自己的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统筹兼顾、协调处理各种矛盾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全局意识、创新意识和协调意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政策法规工作的需要。
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税政综合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目前,总局、省市局的部门职能和相互工作关系,是按照税政管理与征收管理相协调,综合部门与专业部门相配合的要求,结合税种管理特点设置和确定的。政策法规司(处)是税政管理综合部门,征管司(处)是征收管理综合部门,流转税司(处)、所得税司(处)等为专业管理部门。就具体税种管理来说,其税收政策制定与征收管理密不可分、相互促进,因此,涉及具体税种的税政和征管工作,都由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也就是各专业部门既要管理相应税种的税政工作,又要管理相应税种的征管工作。例如,流转税管理部门就既要研究消费税改革、增值税转型改革等税收政策,又要推进增值税、消费税的征管工作,涉及流转税的税政管理和征收管理是同时抓的。涉及多税种的政策和两个以上部门的业务,由综合部门负责,专业部门配合。综合部门还有计统部门、信息管理部门等,在不同领域发挥综合管理职能。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税收政策法规的综合管理,包括综合性税收制度政策的协调研究制定,税制改革,税收政策的调整,税收制度政策贯彻情况的反馈,执法检查等工作。就政策法规综合管理职能来讲,系统上下有一定差别。综合性税收政策的研究和制定主要在总局,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主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和政策评价反馈。
各工作部门要理顺工作关系,更好地发挥既协调配合又相互制约的作用。在税政管理方面,由政策法规部门综合协调,各业务部门配合,客观上会增加一些工作环节和协调量。但是,这些环节是必要的,是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保障。各工作部门必须树立全局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搞好协调、配合,保证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政策法规部门作为综合管理部门,负有督促和检查的责任,要建立工作计划,逐事逐件予以落实。在各方意见不一致时,可以将有关部门召集在一起,面对面地研讨和解决问题。各专业部门要对政策法规部门的工作给予理解和支持。综合不是包办代替,各专业部门都要恪尽职守,做好职能范围内的业务工作。
在这次会议上,总局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抓好贯彻落实。“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建立健全制度,实施执法检查,加强内部控制,这些工作都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要真抓实干,一项工作一项工作地抓落实,切实抓出成效,使制度发挥作用,使管理再上台阶。
谢谢大家!
统一认识扎实工作
努力促进依法治税水平进一步提高
——在2007年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王力
(2007年6月7日)
同志们:
2007年全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会议今天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年以来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分析研究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谢局长对这次会议十分重视,今天下午将召开座谈会,听取到会同志的意见,并将作重要指示。下面,我先讲三点意见,供大家讨论。
一、过去一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各级税务机关在巩固“十五”期间依法治税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总局税收工作总体部署,继续强化依法治税,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职能,积极创新加强税政综合管理的途径,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税收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加强
贯彻国务院《纲要》工作进一步推进。各级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的部署,继续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培养等方面,狠抓国务院《纲要》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多数单位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了“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机制;不少单位重视抓好干部的法制培训,为提高依法行政工作队伍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湖南、四川、甘肃、青海、江西省国税局,贵州、山西省地税局等单位制定了全省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或出台了落实《纲要》的具体考核措施,为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打下了良好基础。通过各级税务机关的共同努力,国务院《纲要》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了进一步的贯彻和落实。
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明显改进。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总局的统一安排,立足制度规范、审核会签、备查备案三个环节,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根据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国、地税局等单位就贯彻落实该《办法》专门做出了具体细化的操作管理规定;河南、浙江、大连国税局等单位政策法规部门对年省局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核把关,山东省地税局对各地市2005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全面审查,及时处理和纠正了存在问题的文件;福建省地税局自行开发了规范性文件会签及备查备案信息系统,创新了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工作手段;陕西省国税局将规范性文件会签审查纳入对各地市工作绩效考核的范围,强化了工作约束机制;海南省国税局认真落实文件会签制度,对漏签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追签,等等。各地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工作的加强,从源头上促进了税务依法行政工作质量的有效提升。
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成效显著。年总局组织有关业务司局及北京、吉林、山东、广东、广西、黑龙江、江苏、深圳、青岛、大连国税局、北京、广东、陕西、山东、广东、深圳、重庆、大连地税局18家单位,对截至2004年底以前总局的对征纳双方具有普遍约束力的2516件税务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组织进行了全面集中清理。对其中存在问题的1073份文件,分不同情况提出了处理意见,公布了290份全文失效或废止,以及94份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与财政部等其他部委联合的存在问题的文件,已将清理结果送相关部委征求处理意见。并根据清理结果,重新编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活页)》,对废止文件和条款进行了有效性标识。近期还将编辑出版单行税法文本。各地税务机关也按照总局的布置,认真开展了对省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江苏、湖北、黑龙江、福建、辽宁、重庆、宁波国税局,北京、广东、安徽、大连地税局等单位,积极采取分析比对等行之有效的措施,确保文件清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今年2月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总局提出的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税收行政法规的清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国务院召开的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座谈会上,总局做了经验介绍。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继续深入。年以来,总局集中组织对111项搁置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取消了绝大多数审批项目。同时,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减免税审批工作规程》,规范了减免税审批工作。今年4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对2001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国务院最终确认的60项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以及2004年7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5项和已报请国务院予以补充确认的4项审批项目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已自行取消的审批项目5项、报请国审办建议取消12项、建议调整(下放)6项、建议保留46项。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总局要求开展清理过程中,也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继续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如安徽省国税局、江苏、辽宁省地税局对全部税务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梳理,规范了实施程序,强化了监督制约;深圳市地税局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启动了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了20个行政审批项目。
(二)税收执法监督工作不断深化
推行执法责任制的进程进一步加快。一是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试点工作在国税系统有序展开。国税系统运行综合征管软件1.1版本的13个省(区、市),全面启动了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其中安徽、贵州、云南、内蒙、湖南、海南等省(区)国税局已实现了系统在全省(区)范围内运行。与此同时,总局集中人力、物力,设计开发了基于综合征管软件2.0版本的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并在河南、陕西、山东、浙江、辽宁、青岛五省一市国税系统试运行。试点过程中,各单位领导重视、部署有序、措施得力、积极创新,为系统的进一步修改完善和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目前,总局正组织人员在山东省国税局对2.0版系统进行修改、测试,预计6月中旬可完成系统定版工作。二是计算机自动考核试点工作在地税系统广泛启动。山东、安徽、甘肃、云南、江苏、陕西、河北、辽宁、福建、河南、海南、重庆、青岛13个省(区、市)的地税系统作为试点单位,通过自行开发自动考核软件,或对其他省市的考核软件进行借鉴和改造后,已经开始了执法责任制自动考核系统的试行应用工作,为建立健全地税系统统一的税收执法责任制计算机自动考核机制进行了积极探索。三是实现执法责任制“五个结合”的工作逐步开展。按照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在推进执法责任制实践中积极想办法、出实招,为实现“五个结合”进行了有益地探索。新疆区国税局专门制定了人机结合的考核评议办法,湖南、山东、陕西、江苏省国税局等单位在将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执法能级管理、行政管理责任制相互整合、协调实施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等等。通过全系统的共同努力,年,税务部门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华建敏国务委员为此做了重要批示。谢局长代表总局在国务院召开的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电视电话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此外,、国务院法制办还组织8家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对税务系统推行执法责任制的做法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年,全国共查出违规涉税文件105份,其中税务机关制定的64份,地方党政及其他部门制定的41份,查出违规涉税金额8.15亿元,检查发现税务处罚不当案件840件,税务处罚决定不规范3792件,涉嫌犯罪应移送未移送税务案件27件。对查出的问题,各地基本能按照总局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被查出的税务部门制定的违规涉税文件得到纠正的有55份,对地方党政及其他部门制定的违规涉税文件,除个别外,税务机关均已停止执行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对文件予以修订、废止或撤销;被查出的处罚不当或不规范案件大多数也得到了补正或重新处理。此外,对审计署审计报告、财政监察信息以及新闻媒体与群众来信所反映的税收问题,总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了专项调查核实,及时提出了处理意见,得到了有关部门的好评。对年执法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总局已发了通报,这次会议将对开展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
重大案件审理工作进展顺利。年各地已上报的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17554件,占上年案件总数的14.4%,维持检查部门拟处理意见的占83.24%,退回检查部门的占6.33%,改变检查部门拟处理意见的占11.50%。总体来看,不少单位在开展重大案件审理工作中,注重健全组织机构,完善工作制度,规范审理程序,创新工作方法,狠抓以审促查、以审促管,工作质量较往年有较大提升,特别是吉林、辽宁、山东、山西、福建、河南、湖北、广西、云南、贵州、青岛国税局,河北、黑龙江、贵州、安徽、广东、广西、山西、深圳地税局等单位工作较为扎实,成效比较明显。
(三)税务行政救济与监督作用有效发挥
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质量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年全国税务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85件,受理423件。从结案情况看,维持率64%,撤销和变更的比例36%。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共办理应诉案件137件,其中总局办理了1件向国务院申请最终裁决案。在已办结的案件中,维持率76%,税务机关败诉率24%。总体来看,经过复议程序后再的税务案件及税务机关应诉败诉的案件明显减少,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并已成为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主渠道。北京、湖北、四川、浙江、河南、贵州、江西、江苏、辽宁、湖南、山西、广东、广西、厦门、青岛、深圳国税局,北京、江苏、浙江、四川、安徽、广东、山西、贵州、天津、大连、深圳地税局等单位,切实以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了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职能作用;厦门地税等单位还注重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监督作用不断增强。各级税务机关在开展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中,一方面注重加大对税务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通过撤销、变更不当税务行政行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注重将个案的办理与解决引发争议的政策问题有机结合起来,对案件所涉及税收政策和税收管理规定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提出改进建议,促进了相关政策规定和管理措施的完善。
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的基础工作得以改善。年,各地税务机关按照总局部署,对1994—2005年全国税务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调查统计,收集掌握了大量的基础性资料,形成了58份统计报表和全国税务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专题调查分析报告。在开展调研的基础上,今年3月,总局根据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7号),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税务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的有效开展,得到了国务院法制办的充分肯定。在去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上,总局做了专门的经验介绍。
(四)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工作稳步推进
税收制度改革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在今年3月召开的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正式通过;修订后的《个人所得税法》于年起正式实施;消费税改革顺利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税制实现了内外统一;农业特产税全面取消并开征了烟叶税。在上述税制改革中,政策法规部门不仅注重从税制要素设计的合理性方面严格把关,而且注重从税种的功能定位、政策的相互协调以及立法技术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统筹考虑提出改革意见,充分发挥了税政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
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工作扎实开展。年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制定完善的综合性税收政策达40多项,主要包括: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政策;开展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改革的试点工作;改进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收政策;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的税收支持力度;制定鼓励创业风险投资的税收政策;实施促进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促进煤层气产业发展、扶持家禽行业发展的税收政策;明确信贷资产证券化税收政策;对东北老工业基地历史欠税给予豁免,等等。在总局调整完善上述政策过程中,各地税收政策法规部门认真参与调研,积极进言献策,为政策的最终出台提供了大力的支持和配合。特别是在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试点中,辽宁、大连、浙江、宁波、广东、深圳、湖北、陕西、上海、重庆等十个试点省市国税局和地税局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促进了政策试点的顺利开展,为下一步在全国范围推行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工作重点突出。在调整完善上述政策的同时,年以来,总局政策法规部门以废旧物资回收利用和农副产品收购税收政策为重点,组织对一些迫切需要进行政策调整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深入地调研。其中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已初步确定,并将提交本次会议讨论;农副产品收购增值税政策调整思路也进一步理清,并初步形成了综合性的改革意见。与此同时,围绕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与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促进民办教育、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现代服务业、民族动漫产业、生物产业发展,支持重大装备国产化,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和天津滨海新区开发,以及针对干部、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就业所开展的一系列税收政策问题调研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下一步政策调整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此外,还积极开展了对2005年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在总局组织开展上述税收政策调研工作中,浙江、湖南、湖北、安徽、陕西、广东、山东、福建、辽宁、四川、吉林、河南、黑龙江、海南、上海、深圳、大连等省市国、地税局等单位给予了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北京、天津、深圳市地税局等单位还根据需要,自行选择了一些税收课题开展深入地调查研究,促进了调研工作的有效开展。
世贸税收应对工作积极稳妥。年以来,世贸税收工作继续根据积极应对、遵循与利用的原则,卓有成效地开展。在应对wto首次对华贸易政策审议中,就审议报告有关税收问题进行了全面答复和澄清;在应对反补贴案件处理和补贴政策通报中,就欧盟、美国、日本等对我国涉税补贴所提出的质询和攻击进行了有力地应对和辩驳,在美国对我国开展铜版纸“双反”案件调查和加紧对我国“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等税收政策施加压力的情况下,研究提供了全面的政策调整建议。世贸税收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得到了山东、海南、青岛国税局,北京、广东地税局等地方税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也受到了商务部和中国驻日内瓦wto使团的充分肯定。
(五)税收政策评价反馈机制初步建立
为进一步加强税政综合管理工作,总局制定了《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延伸了税收政策法规的工作链,形成了一个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反馈的循环机制,为加强税政的综合管理、促进税收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开辟了一条新途径。《办法》实施以来,大多数单位给予了较高的重视,一些单位就完善该机制提出了良好的建设性意见,福建省国税局将该项工作列入督办事项,强化了对工作的考核;厦门市地税局专门成立由局内各业务部门共同组成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领导小组,在网站上设立了政策反馈专用电子信箱,并建立与中介机构、行业协会和高等院校的沟通机制,广泛收集政策反馈信息。河北、浙江、山东、四川、安徽、福建、江苏、厦门、大连、宁波等省市国税局和北京、宁波、重庆、福建、厦门地税局等单位行动迅速、部署及时,分别上报了多篇政策反馈意见。针对这些反馈上报的情况,总局将有选择、有重点地组织开展进一步的调查研究,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一些问题比较突出、反映比较普遍的税收政策及时加以调整完善。
同志们,一年多来,税收政策法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来自我们长期坚持推进依法治税所打下的良好基础,来自各级税务机关领导对政策法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来自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辛勤工作所付出的不懈努力。在此,我代表总局党组向你们并通过你们向奋斗在政策法规工作第一线的广大干部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地区间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对政策法规工作还不够重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部分单位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实现“五个结合”方面需要进一步推进;三是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还应加大,其对税收执法和税务行政审批的监督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四是部分基层税务机关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识较弱,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有些单位政策法规部门的税政综合管理职能发挥不够,与专门业务部门的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理顺;六是政策法规工作队伍素质和人员配备还不能很好适应新形势要求,需要进一步加强;七是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开展得还不够充分,需要进一步强化。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在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认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各方面都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依法治税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这就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全面认识,正确把握。
(一)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民主法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首要要求。实现民主法治的要求,体现在税收领域,就是要大力推进依法治税。经过多年努力,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不断推进,但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如税收立法在很大程度上缺位,税收执法随意性与执法难并存,税收行政执法程序与司法程序衔接不到位,税务司法保障和协税护税机制不健全,等等。应该说,这些问题的存在有许多深层次的原因,有些仅靠税务部门的力量是难以解决的。但是,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要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解决税收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在发展中提高,是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这就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进一步增强税收法治意识,深化依法治税工作,努力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决落实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税收政策法规部门作为依法治税工作的综合协调部门,更应注重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要牢牢抓住规范内部执法这个重点,在“治内”、“治权”上抓实做细。进一步细化执法管理的制度规定,确保执法程序公正,尽量压缩自由裁量权的空间,真正使每个执法人员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愿违法,做到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近年来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行政执法和廉政建设上出现的问题,反映了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不够,税务机关内控机制不完善。为什么外部监督机关一检查就能发现我们基层征管和执法中的问题,而在内部执法检查和内部审计中却往往发现不了问题呢?这就说明我们的内控机制还不严密,缺乏一道有效的内部发现和解决问题的防线。为此,要细化税收法律和制度的规定,尽量压缩自由裁量权的空间;要坚持程序公正,使违法违纪行为不能为,回过头来也便于检查;要做到内控严密,税收执法检查除对违规出台政策性文件进行检查外,也应对各种行政审批事项尤其是减免税的审批严格把关,进行检查。通过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积极探索建立执法过程中自我发现和纠错的机制,及时将违规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使规范执法成为全体税务干部的自觉行动。
同时,增强税收法治意识,还要求进一步重视来自外部的监督。今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正式实施,各级人大常委会对税务执法的监督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同时,随着社会法治进程的推进和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审计、纪检、检察等监督机关将加大监督力度,纳税人、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对税收权力行使的监督意识也会越来越强。这种来自外部的监督对我们是压力,也是动力,是保护,也是警钟,要求各级税务机关更好地加强对内部权力的管理,勇于接受来自外部的监督,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来规范和约束税务人员用好手中的权力,保护好我们的干部,维护好我们良好的部门形象。近年来,税务部门的法制工作受到了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的多次肯定,许多行政部门、社会媒体和广大纳税人对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的进展和动向非常关注,其他单位对法制工作的重视程度也在明显提高,工作在不断加强,这对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既是鼓励,又是鞭策,同时也是一种监督。我们必须加倍努力,开拓进取,才能更好地发扬成绩,推进工作。
(二)适应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
总理强调指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不是一项具体业务工作,而是涉及政府工作方方面面的全局性工作。”谢局长也明确指出:“税务机关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部门,必须坚持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根本宗旨,实践依法行政、依法治税的基本职责。”可见,依法治税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的神圣职责,关系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全局性、系统性的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工作中更加自觉地增强全局意识,积极全面地推进依法治税工作。
首先,要把依法治税工作置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大局中来考虑,找准工作着力点。目前,不少省市政府根据国务院《纲要》的要求,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工作的考核重点。各级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应当注重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将各级政府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与税务部门完善税收立法机制、推进执法责任制考核、加强执法检查监督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更加全面有效地促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水平的提升。
其次,要把依法治税放到整个税收工作全局中来看待,摆正应有的位置。在政策法规工作实践中,谋事的思路要开阔,看事的角度要全面,为事的眼界要宽广,争取做到因小见大,以点促面。在履行每一个税收文件会签把关的职能中,要充分考虑政策出台的宏观背景、政策本身的功能定位、政策之间的相互协调、政策制定的程序规范、政策实施的征管要求;在推行执法责任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其与征管质量考核相协调、与行政管理考核相配套、与信息化建设进程相适应;在执法检查中,不仅要纠正违规出台税收政策的行为,还应对不按规定程序执法、越权减免税等问题进行检查,以促进依法治税、科学化管理水平的提高。这些都是政策法规部门以自身的实际工作服务于税收工作大局的具体体现。
再次,要努力培养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全面扎实的业务素养。大局观的养成来源于综合业务素质的不断提升。政策法规部门工作对人员素质的综合性要求较高,不仅要全面掌握税收政策,不断强化法律功底,而且还要大量了解宏观经济、管理科学、信息科学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还必须关注其他相关部门工作的动态,充分掌握所需信息,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培养工作的全局性思维,增强全局性意识,自觉服从服务于新时期税收工作的大局。
(三)适应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
近年来,税务系统大力实施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依法治税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特别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创造性地开展执法责任制工作,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高度肯定。随着税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需要我们继续在坚持创新上取得新的突破。
一是坚持依法治税理念上的创新。“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促外”治税理念的形成是我们坚持创新的成果。要更好地坚持这一理念,同时还要适应新的形势要求,不断对其加以完善和发展。要根据依法治税工作进程和税收征管工作内在规律,坚持以法治强管理,以管理促法治,在强化“治内”的同时,积极探索实现“内外并举、以内促外”的新途径。
二是坚持依法治税制度上的创新。包括税收制度和执法管理制度两个方面。要善于发现现行制度所存在的弊端,根据现实可行性,创造性地加以改进,同时,要密切关注依法治税外部环境的新变化和经济社会领域的新动态,适应法制、金融、技术等其他方面创新的要求,积极对税收制度和执法管理制度加以调整完善。
三是坚持依法治税手段上的创新。重点是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依托金税工程三期建设,在进一步改进完善现行执法考核、执法监督等执法管理手段的基础上,将先进技术手段更多地运用到税收立法机制的规范、税务行政救济机制的完善以及重大案件审理上来,更好地提高依法治税的效率。
(四)适应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协调意识
谢局长在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指出,总局、省局的政策法规部门要在税政管理方面发挥综合管理作用。根据这一要求,各级税收法规部门要正确把握政策法规部门的职能定位。作为税政综合管理部门,一方面应更多地发挥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既要坚持原则,又要尊重其他部门意见,对涉及具体专业部门的业务,政策法规部门不应代行其职;另一方面,政策法规部门同时也是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的部门,通过加强税收法制建设、税收执法监督、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等工作,为其他专业部门提供程序规范、法律把关、制度保障上的服务。政策法规部门的同志要注重运用这种服务来增进沟通,增加理解,争取其他专业部门的协作与配合。
在加强内部税政综合管理的同时,各地税务机关法规部门还应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以及公安、司法、金融、海关、财政等部门的支持。这是健全协税护税网络的重要基础,也是搞好“护法”,为加强税政综合管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的必然要求。政策法规部门要善于争取外部门的配合,加强沟通协调,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税务协作社会化、法制化的途径和方法,共筑依法治税防线。
三、今后一个时期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
按照总局的工作部署,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税收政策法规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要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充分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健全完善各项机制和制度,进一步提高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水平。
(一)大力加强税收法制建设
规范和完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各级税务机关在制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总局颁布的《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改进工作方法、规范制定程序、提高立法技术、确保立法质量。今年,对《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执行情况,总局要进行调研评估,并根据需要,适时加以修订。下半年,总局还将组织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执行情况开展广泛调研,并积极加以修改完善。各地税务机关政策法规部门要跟踪该办法的执行情况,反映存在的问题,切实提出改进意见,为总局修订该《办法》提供参考。
完善税收行政立法机制,要继续把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源头审核关。各级政策法规部门要认真按照《税务部门规章制定实施办法》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每一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出台都要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同时,按照国务院《纲要》的要求,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中,要注重选择一些对纳税人权益影响较大、社会比较关注的项目,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征求纳税人及社会公众意见,增强立法民主性和科学性。总局今年将做好7个一类部门规章立法和4个法律法规代拟稿的起草、征求意见、审查及提交审议工作。对各地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情况,总局拟将其列入税收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要继续完善省及省以下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积极争取业务主管部门的配合,对涉及其职能范围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加强对已实施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事后监督。同时,要探索建立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异议处理机制,对纳税人提出的规范性文件违法或其他异议,各级税务机关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及时给予回复和解决。
继续做好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国务院的要求,税收行政法规清理工作已基本告一段落,当前需要重点做好的是税收规章的清理工作。总局需要清理的规章共有58件。在清理过程中将广泛征求基层执法部门的意见,对此各地要予以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紧密结合基层执法实际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与此同时,总局还决定借此机会将2005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由总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也纳入清理的范围,并已从2005年参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18个单位中确定了北京、吉林、山东、江苏国税局,辽宁、江苏、重庆、广东、深圳地税局9家单位配合开展清理工作,请这些单位抽调专门人员予以支持。
按照总局部署,目前省以下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各地仍须进一步做好三项工作:一是查遗补漏。要采取抽查、复查等有效形式,对错清理、漏清理的文件及时补正,确保清理结果干净、彻底。二是总结分析。对已清理的文件底数、有问题文件数量等关键数据要进行认真统计,如实填制报表,全面总结分析清理工作情况,并向总局提交清理报告。三是建章立制。要抓住这次文件清理的机会,对导致文件制定不规范的根本性、普遍性问题要重点加以研究,并切实提出解决办法。同时,要逐步建立日常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探索建立一套经常性的税法清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部税收执法依据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深入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下决心再取消和调整一批税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注重实质性审查。对有明确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项目,从现实管理需要出发研究其存在的必要性,对能够通过事后监管或其他方式实现管理目的的,一律不设置事前审批,对必须设立审批的项目,要进一步明确审批的实体条件和标准,压缩行政审批中自由裁量权空间。对能够由基层税务机关有效实施的审批项目,要一律下放。二是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网上审批,确保审批权力运作过程受到有效监督和制约。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已取消审批项目的后续管理,不出现管理真空。今年要重点结合企业所得税改革,做好现有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的清理、调整和改革工作,对需要在税法《实施条例》中明确的审批事项,要积极研究,合理设定。此外,总局今年将对省以下税务机关行政审批设定、实施等工作开展调研,论证、评估规范省以下行政审批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各地要全面总结前段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为总局的调研评估提供有价值的意见。
不断加强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各地要继续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与总局《关于全面加强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的意见》,并根据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办法。各单位领导要切实提高对行政复议工作的重视程度,单位行政首长作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为开展好行政复议工作提供有力的保障。要特别注重建立行政复议与调解有效结合的机制,将调解贯穿于处理行政争议的全过程,尽量将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机关内部。总局今年将根据国务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做好《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修订工作,各地要根据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的经验,先期做好调研,积极提出修订意见。此外,总局还将于今年组织开展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检查,重点检查复议机构人员配置、复议决定执行、复议质量、经复议后等情况,各地也要深入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促进税务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二)扎实推进税收执法监督工作
进一步健全税收执法监督的内控机制。谢局长最近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税收执法监督,健全内控机制。根据这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在落实现行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多部门参与、多环节协调、多层次监督的税收执法内控机制。政策法规部门要在健全税收执法内控机制中,发挥积极的牵头组织作用,建立由征管、稽查、审计、巡视和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联动机制,改进执法监督工作汇报制度、重大问题线索移送转办制度、监督整改跟踪考核制度等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内部各部门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整合各部门优势,形成执法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内控机制自我防范、自我发现和自我纠错的功能。
进一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在国税系统继续推进执法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善推广工作。根据前一阶段1.1版本系统运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总局有关司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待软件修改后,争取尽快在已启动系统运行工作的13个省市国税局同时全面推开。对2.0版本系统,当前要解决的首要问题是对各试点单位在运行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归集整理,分门别类加以修改完善后,形成向全国推广的正式版本,并于今年年底前,分三批在其他运行综合征管软件2.0版本的15个省(市)推行。具体推广工作安排已经征求各地意见初步确定,请各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系统向全国推广时,总局还将从在座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人员参加业务支持和培训工作,希望各地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在地税系统继续推进计算机自动考核工作。已经进行试点的单位,要认真研究解决所暴露出来的一些关键性问题,并积极稳妥地在全省范围内深入推进。还没有开展自动考核工作的单位,要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经验,结合本地税收征管以及信息化建设的实际情况,将实现计算机自动考核纳入工作计划。在推进过程中,要注意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要注意在金税三期工程建设的大框架、大方向下考虑执法责任制考核软件的推广,要符合金税三期的发展方向;另一方面,要注意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能够满足本地工作需要。三是加强部门间力量整合,推进执法责任制“五个结合”。要注重加强法规、监察、征管、信息中心及有关业务部门的沟通联动,积极探索建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度体系与考核系统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尤其是建立税收政策、综合征管软件与考核系统之间的同步调整机制。要认真按照总局提出的“五个结合”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切实采取措施,加强执法责任制考核与征管质量考核指标及评价标准之间的整合协调,保障税收执法和税收管理各项制度的相互促进,同步落实;要加强对执法责任制考核结果的有效利用,将其与干部绩效评定、年度评比、职务任用等结合起来,实现奖惩结合,切实解决“不干不罚,多干多罚”和“干多干少、干差干好一个样”的现象,确保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向纵深推进。
进一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建立严密的内控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稽查、监察、内审等部门的联动和配合,注重拓宽执法检查的范围,除了对政策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外,对办理减免税等行政审批行为也要纳入重点范围进行检查,并且要完善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批事项合理合法、程序得当。要注重将执法检查与内部审计结合起来,政策法规部门要与内部审计部门加强配合,做好对政策制定、政策执行、政策管理的审查工作,通过执法检查的加强来促进内控机制的完善。对去年执法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尚未整改的要继续认真加以整改,并举一反三,对所查出的带普遍性的重要问题,要探索建立有效的预防制度。对各地检查整改落实情况,总局将组织进行抽查,对虚报瞒报、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严肃处理。对地方政府违规出台的税收政策,各地税务机关要坚决按照总局提出的要求做到不予执行,同时向当地政府提出改进建议,并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凡发现不执行总局要求,继续违规行事的,总局将进行通报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今年,总局安排税收执法检查工作,除继续突出转引税款、企业所得税政策和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外,要把行政审批事项,尤其是减免税审批是否制度健全、程序规范、监督到位、内控严密,作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要根据这些重点,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总局将采取适当形式组织各地进行交叉检查,进一步创新执法检查工作方式,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质量,促进严密内控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进一步加强重大案件审理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对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努力解决地区间发展不平衡的问题。要认真执行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严把案件审理工作的程序要求。经过审理的案件,处理决定一律要以审理委员会所在机关名义做出,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要加强案件审理工作的部门协调,探索建立重大案件的分析利用制度,更好地发挥案件审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作用。针对各地所反映的问题,总局今年将在调研的基础上对《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做出修订。各地对此要积极配合开展调研,并切实提出合理可行的修改意见。
(三)充分发挥税政综合管理职能
积极做好税收政策的完善落实工作。加强税收法制建设和执法监督工作,是充分发挥政策法规部门税政综合管理职能的内在要求,目的在于更好地促进税收政策的完善和落实。其中完善税收政策重点在总局,落实税收政策关键在基层。但是在税收政策的制定完善中,各地政策法规部门也要从两方面加以密切配合和支持:一是在税收政策制定的前期调研过程中,各地要积极参与,立足基层征管实际,多提合理性建议,供总局决策参考;二是在税收政策的实施过程中,各地要将政策执行所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总局反映,以加强对政策实施的后续管理,促进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在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中,各地政策法规部门也要注重从两方面来充分发挥综合管理职能:一是要切实规范本级及下级税务机关政策性文件的制定行为。通过加强政策性文件的会签把关工作,确保文件制定的合理性、合法性,坚决杜绝违规越权出台税收政策或擅自扩大税收政策适用范围的现象,确保国家税收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二是要大力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通过加强与专业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执法程序要求、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严格过错责任追究,为基层执法人员规范执法、预防执法风险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服务,确保国家税收政策不偏不倚地执行到位。
根据总局工作安排,今年由政策法规部门牵头完善的税收政策重点有两项:一是推进民政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工作,在部分省市半年多来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总局已会同财政部、民政部共同上报国务院,建议尽快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去年以来开展试点的地区要进一步总结经验,针对试点中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建议。本次会议上部分试点单位将向大家作经验介绍,各地要认真学习他们的经验,提早做好政策调整后全面实施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收政策调整工作。根据前期调研情况,目前已形成了政策调整及过渡期安排的初步方案,提交本次会议讨论。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提出修改意见。会后总局将根据大家的意见并商有关部门对方案做进一步完善后,争取尽快报请国务院批准实施。
除此之外,当前需要进一步研究完善的税收政策还包括:继续研究完善农产品加工增值税制度,改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大学科技园建设以及进一步鼓励软件、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政策;继续落实促进西部大开发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税收支持政策,研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税收政策;继续完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税收政策,研究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税收支持措施;继续研究完善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规范qfii(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和企业年金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政策,调整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就业的税收政策,研究制定鼓励动漫产业发展的税收支持措施等。上述税收政策调整完善工作任务重,涉及面宽,各地要积极配合总局,深入做好调查研究和论证工作,认真提出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
在税收政策的调整完善中,要全面加强和改进世贸税收政策管理与应对工作。要按照国务院对我国wto后过渡期应对工作的统筹部署,进一步转变世贸税收综合管理工作思路,力争改变目前疲于应对的被动局面。各地税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总局,全面了解掌握地方擅自出台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现状,在wto统一性原则框架下,分析其与wto规则的遵从度,做好预案,以备外方质询,并为今后在补贴通报中增加地方制订政策措施内容做好准备;要加强与有关政府部门和民间机构协调,依靠外交(商务)机构、海外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机构,拓宽收集其他wto成员国涉税补贴政策信息的渠道,为我国行使wto成员国权力,服务“走出去”企业,维护国家利益提供依据;要研究建立税收政策法规与wto规则一致性内部审核评估机制,从工作机制上保障新出台的税收政策法规与wto规则相符。
认真开展各项税制改革工作。根据总局税制改革工作总体安排,政策法规部门要和其他有关业务部门一道,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税制改革:一是扎实做好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制定起草工作,争取尽早上报国务院批准通过。同时,对现有内外资企业所得税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全面清理,做好新老税法的衔接过渡工作,确保新税法顺利实施。二是积极做好今年7月1日起,在中部地区部分城市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改革工作,研究完善全国推进增值税转型的实施方案。三是积极研究推进资源税改革,重点改进石油、天然气、煤炭资源税计税方法。四是按照最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研究推进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五是积极开展燃油税《暂行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做好开征燃油税的方案准备。六是研究开展印花税的改革工作。在上述税制改革过程中,各地政策法规部门要积极配合参与调研论证,多提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建议,为改革决策提供参考。
扎实推进税收政策评价反馈工作。重点要抓好三个方面:一是要充分认识反馈工作的重要性。开展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实际上是执法过程中对立法所存在问题的监督,是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开展好这项工作对于提高税政综合管理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对此要给予高度重视,克服畏难情绪,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实、抓细。二是要切实保证反馈报告的及时性。重点在于加强思想重视的同时拓宽获取反馈问题的来源渠道。一方面要注重加强与有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从其他部门的实际工作中收集所需反馈的问题,争取建立各专门业务部门将需要向上反馈的政策问题,同时抄送同级政策法规部门的制度;另一方面要注重加强与基层部门的联系,依靠基层一线的力量,获取所需反馈的问题。此外,还要注重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从纳税人、专家学者、中介机构获取对税收政策的反馈信息,特别要密切关注新近出台的税收政策,跟踪其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三是要注重增强反馈问题的深入性。对需要以反馈意见和专题报告形式上报的问题,不能仅停留在表面,浅尝辄止,而应有理有据,保证对所反馈情况研究的深度,保证政策建议的切实可行,促使问题能更好地被反映出来并被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总局对各地反馈上来的问题将做详细的统计归类,并分送有关业务司局和上报局领导进行决策参考。对于各地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将有选择地组织进行重点调研,并积极开展政策调整工作。对反馈机制的评价考核办法,总局正在研究之中,各地也可提供好的建议。
继续做好宏观税收课题调研工作。总局“三定方案”明确,开展宏观经济与税收课题调研是政策法规部门的一项主要职责。各单位要继续总结以往开展这项工作的经验,争取在出成果、出精品上取得新的突破。一是要抓好选题。关键要坚持“为税收中心工作服务、为税收实践服务”的“两为”方针,增强选题的敏锐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使研究成果能更好地被决策层所采纳,被税制改革实践所运用。今年总局将重点选择5个左右的课题在政策法规系统组织开展调研,各地也应该在总局安排布置课题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所需自行选择一些重点课题开展研究。二是要加强保障。一方面要加强人员保障,既要大力培养系统内的调研人才,又要积极借助外力,将税收实务界、理论界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人才吸收到课题研究活动中来;另一方面要加强经费保障,各级税务机关对课题研究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促进课题研究顺利开展。三是要完善机制。一方面要完善课题的考评机制,将课题开展情况作为考核政策法规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另一方面要完善激励机制,对优秀研究成果要灵活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给予适当的表彰和推介,充分调动开展课题调研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政策法规部门工作任务重、协调工作量大,在推进税收法制建设和加强税政综合管理中,担负着重要的协调把关责任。做好政策法规工作有利于提高依法治税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利于减少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因此,政策法规工作的加强不仅仅是部门工作的加强,而且事关税收工作的大局。各地税务机关领导要从全局的高度,对政策法规工作给予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要根据政策法规工作头绪较多、综合性强、对人员素质要求高的特点,充实政策法规部门的人员力量,关心并重视政策法规干部的培养和使用。要巩固健全政策法规工作机构,推动县级税务机关税收法制人员的配备。要完善政策法规工作机制,支持政策法规部门做好与其他业务部门的协调工作。在抓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队伍素质建设。一方面要加强干部的职业道德教育,培养敬业奉献精神;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干部业务素质的培养,增强工作能力,提高业务水平。搞好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素质的重要途径,各地需要长期坚持,总局也将根据需要组织政策法规工作的专题培训;倡导干部在工作中学习,是提高干部素质的主要渠道,也是最持久有效的方法,各地要注重采取得力措施积极加以引导,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敬业精业、富有战斗力的干部队伍,为税收政策法规工作更好地开展提供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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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依法组织收入,完成地税收入任务
年初,市局分配我局计划为2820万元,最后又敲定为2400万,其中县级收入计划2100万元,省级收入计划300万元。尽管如此,由于去年收入基数比较高和今年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增加等原因给完成全年收入任务带来很大难度,任务依然非常艰巨。但我县广大地税工作者在税源枯竭、经济低迷的情况下,咬紧牙关,迎难而上,坚定信心,共同努力,截止12月底共完
成地方各税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全年任务。我们的做法是:
一是早布置,早安排。在市局没下达xx年计划之前,我局于xx年12月底就把今年元月份的征收计划分配到各征收单位,做到了抓早、抓紧、抓实。全县地税系统广大工作者在完成了去年的任务之后,没有松一口气,就紧接着投身于xx年的税收收入工作之中。
二是摸清税源底数,合理分配任务。为确保税收任务完成,税收任务下达后,我局及时组织人员对全县税源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各地增收和减收因素及实有税源,做到了心中有数,较为合理地下达了全年税收计划。
三是全员抓收入,实行征收目标责任制。税收任务下达后,我们及时与各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继续实行局长包片、股长包所连带责任追究制。
四是加强了对交通运输业的税收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内黄县交通运输业征收管理办法》,全面加强交通运输业征收管理,xx年,全县交通运输业一共入库税款148.5万元。
五是加强对建筑业、装璜业税收征管。我县建筑业外建的企业比较多,难以控管,今年我局首先取得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具体由我局涉税办负责进行重点检查,经过整理排查,查出应补缴税款户数61户,应补缴税款150万元。截止12月6日已入库130万元,其余税款正在催缴入库当中。
六是全面细致地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从2月底到4月中旬,我局对全县应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户进行了xx年度
的企业所得税清缴,共检查企业177户,查补税款及罚款66.6万元。
七是进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今年,我局对全县电业系统、邮电系统、医疗系统和县一中等高收入行业进行检查,共查补入库个人所得税税款5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8万元。
八是抓大不放小,加大对零星税源的控管力度,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一年来,我们加强了对诸如早市、夜市、凉皮摊、灌肠摊等临商的征收管理,仅征管分局全年的临商收入就达24万元。
二、强化征收管理,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
今年,我局的征管工作按照市局征管会议精神,始终遵循切实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这一指导思想,坚持'征收管理依法治税,内部管理依法行政'这两条治税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重点突出五项工作,征管质量和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一)加强第三产业税收管理。
一是成立了以石建平副局长为组长,征管股、税政股、发票所、涉税办、稽查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三产管理'领导小组,加强指导监督。二是制定了《内黄县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第三产业税收管理实施方案》,并印发各基层单位,加强对基层三产管理的业务指导。三是加大对专业市场的征管力度。例如城关镇卞庄花生市场,每年的第三、四季度是该市场的销售旺季,今年征管分局向花生市场派驻了管理小组,并在市场上临时搭建小伙房,吃住在市场,实行日夜监管,有效堵塞了征管漏洞,仅卞庄花生市场,就收缴税款40万元。四是否完善了交通运输业的征管办法。今年我局对全县的交通运输业分上、中、下三个等级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结合我县的实际,于10月份制定了《内黄县交通运输业征收管理办法》,并以内地税发[xx]69号文件下发全县,参照国家核定的税额,依据法定税率,制定了交通运输业税收征收标准,共印发了通告15000份,发放到全县每个交通运输业户,还利用电视台进行宣传,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今年我县交通运输业共入库税款148.5万元。五是加大零星税源的征管力度,将水果摊,灌肠摊、洗车行、房屋出租等都纳入了正常的税收管理,做到应收尽收,颗粒归仓。
(二)抓十二率控管,努力提高征管质量。
为了提高我局的征管质量,根据省局征管质量考核方案和市局xx年征管要求,我局从今年年初起就狠抓十二率控管,认真做好征管质量考核。在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县局分两次抽调机关和稽查局的16名同志,组成四个小组,分别对全县17个征收单位的征管质量考核工作进行了检查。在第一季度,通过检查找出存在的一些问题,有:滞纳金加收率没有按照征管法规定的标准依率计征;有个别单位的建档户数与税务登记户数差别较大,存在漏征漏管户;定税程序不规范,对实行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缺乏行业典型调查等。针对发现的这些问题,我局对基层单位提出要求,并帮助他们制定了改进措施。通过第一季度的检查整改,年终我局又对17个征收单位进行了全年征管质量考核验收,整个征管工作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共5页,当前第1页1
(三)全面实行'八公开',做到文明办税。
实施文明办税八公开,是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方面,也是规范税收执法、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地税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促进行业风气进一步好转的重要措施。一年来,我局根据省局《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办法》和市局《开展文明办税'八公开'活动的通知》要求,一是在征管分局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搞好优质服务,文明征收,同时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分局办公地点设置公示专栏,公布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公开个体定税额;在县城东城街专业市场、朝阳路、振兴路、南关大街、卞
庄花生市场等大型专业市场公示'八公开'内容。二是稽查局在机关和县区设置了公示专栏,公示内容是:税务违法举报奖励办法、税务稽查工作制度、已查结案被查处纳税人的偷(抗)税行为、税务处理决定处罚依据及执行结果、举报案件查处结果。三是各地税所在内部和辖区内设置了公示专栏,公示了地税机关的征税范围、税务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纳税人投诉部门和监督举报电话,定期公示纳税定额、税务处理、处罚决定、停歇业个体业户名单和时间,以及最新颁布实施的税收政策法规等。四是县局于8月22日组织开展文明办税'八公开'宣传活动,并利用宣传车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宣传,通过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在全县公布'八公开'工作的具体内容。五是县局统一协调、定期公示地税执法情况及'八公开'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各单位办税'八公开'工作的开展。六是聘请了20名县、乡两级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文明办税'八公开'监督员,建立完善'八公开'社会监督网络,负责监督和反馈各单位文明办税'八公开'情况,促进了文明办税'八公开'的开展。
(四)增强科技兴税意识,积极推行微机办税,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是在县局机关内部进行局域网建设,在拥有微机的几个股室间实现了信息资料共享,积极推行办公自动化。二是向市局上报报表、向省局报刊投稿利用电子邮件等形式实现网上传输。三是在国际互联网上建立'内黄县地方税务局'网站,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法规,广泛进行纳税宣传。四是举办基层人员计算机知识培训班,提高基层人员的计算机水平。受经济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我县征管手段一直比较落后,除了征管分局、东庄所、井店所、楚旺所拥有微机外,其他地税所都还停留在传统的办税模式上滞步不前,而井店所和楚旺所的微机也都属于应淘汰产品,已不能满足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今年,我局一方面积极向上级申请解决微机困难,一方面加快对基层人员的微机培训。我局对全体基层税务人员分期分批进行了计算机知识培训和上机操作实践指导,每期七天,每班十二人,保证一人一机,大大提高了干部职工的计算机操作水平,为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奠定了知识基础。
(五)强化发票管理工作,有效实现了以票管税。
一是完善了发票管理的规章制度。二是今年对管理难度大的建筑安装、交通运输等行业,进行了一次发票检查,堵塞征管漏洞。三是继续在饮食、旅馆、出租车、照像四行业推行发票'双奖'活动。四是规范了医疗单位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发票管理。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征管法》,强力推进依法治税
(一)认真做好新《征管法》贯彻实施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新《征管法》。在今年5月份,我局就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横幅和互联网等媒介,采用生动活泼的形式,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征管法,7月份县局还组织了一次大型的宣传活动,一次发放宣传单1500余份。二是认真学习新《征管法》。7月份,我局集中三天时间,对全体人员进行了新《征管法》的培训和考试,及格率达到100%,平均分数87.96分。县局领导明确提出要求:40岁以下人员熟记会背征管法,40岁以上人员牢记主要条款,正确运用征管法。三是严格按照新《征管法》开展税收征管工作,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新《征管法》中的明确规定。
(二)大力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搞好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
今年,国家税务总局部署了税收秩序整顿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市局也进行了具体部署,我们围绕市局统一部署的四个阶段、三大战役、八种高收入及各个阶段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把这两项工作结合起来一起做,选准重点,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与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中,扎扎实实走好每一步,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工作及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指出了检查内容与重点,范围和时限。三是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重大意义及检查的范围、内容,使广大的纳税人和社会各界了解开展这项活动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取得支持与配合。四是以查处假申报、假凭证、假帐簿为重点,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五是联系我县实际,以5个高收入行业和4种高收入个人为重点,加强个人所得税税收管理。共检查878人,查补税款50余万元,滞纳金8万余元,全部入库。共5页,当前第2页2
经过自查自纠、严查严打、专项检查、规范验收四个阶段,共查处各类税款、罚款及滞纳金合计200余万元,同时经过整顿,我县的税收秩序也有了很大好转。
(三)加强地方税种管理和业务法规培训,做到依法治税。今年,我局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建筑营业税和车船使用税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加强和规范了这些税种的管理,使全县地税系统各个征收单位对这些税种的管理达到了统一规范的要求。我局还多次利用工作会议的机会,对干部职工进行业务政策及法规培训,较好地提高了干部职工的业务政策法规理论水平。
(四)搞好税法宣传,创建良好纳税环境。我局十分重视税法宣传工作,把税法宣传当作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一年来抓住各个有利时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税法宣传。一是利用宣传月在县城繁华处设立税法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当场解答纳税人提出的各种有关税收问题。二是为县委、政府、人大、政协讲授税法知识,使他们明白税收的特点及地方税种的简要知识,认识到加快建设依法治税环境的重要性。三是与县工会联合举办了'地税杯'篮球赛,以多种形式开展税法宣传。四是九月份在我局举办了一次乡镇领导'谈税说法'座谈会,以座谈的形式进行税法宣传,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申朝明亲自主持座谈,我局局长李庆中就乡镇领导提出的有关税收业务政策方面的疑问分别作了详尽解答,使座谈会成为一次别开生面的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会。五是在因特网上建立起我局的宣传网站,扩大税法宣传的范围。我们还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利用报刊电台、信息广泛宣传税法。一年来我局印发信息80期,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新闻稿件20余篇,使地税政策家喻户晓,增强了宣传效果,树立了良好的地税形象。
(五)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涉税犯罪,维护税收法制环境。
今年我局的稽查工作坚持以查案为突破口
,走规范化管理之路,对案件查深、查透、查仔细,开创税务稽查新局面。一是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打击偷税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如今年查处的内黄县棉纺织厂偷税案,共查处滞纳金、补税及罚款合计95万余元,数额巨大,性质严重,已作为安阳市地税系统xx年两大典型税务稽查案例之一上报省局。二是针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突出抓好举报案件的查处。全年共接到举报案件
起,查处起,入库税款元,罚款
元。三是抓住重点行业、重点税源,有针对性地组织检查。四是加大稽查规范化管理,使税务稽查工作向深层次发展。
(六)认真落实省局税收执法'十二不准'规定,做到依法行政。
一年来,我局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执法教育,并做好执法检查与监督工作,有效杜绝了违反税收政策法规行为的发生;加大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力度,认真贯彻省局《关于加强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意见》,在税政环节、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处罚环节进行重点执法监督;实行一岗两职,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
四、学习'三个代表',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素质
一年来,我局按照中央和省市局的要求,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开展文明竞赛活动,切切实实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综合素质。
(一)认真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我局从3月10日开始,用三个月的时间分三个阶段,在全县地税系统内深入开展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在这次学习教育活动中,我们始终坚持四个原则,即坚持学习教育与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的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指导的原则;坚持上下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学教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干部思想和工作作风有了新的转变,广大基层干部政策观念和法制意识得到增强,党群关系得到改善。二是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有了新的加强。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今年上半年,我局党总支在安阳市分行业创建基层五好党组织活动中,被中共安阳市委评为'五好基层党组织',这也是这次活动中我市地税系统唯一被评选上的党组织。四是健全和完善了单位各项工作制度。针对查摆出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从制度上查找原因和漏洞,属于制度不完善的,立即进行健全和完善,属于没有明确制度的立即建立可行的制度,并在制度建立后,做到抓好落实,不流于形式。
(二)开展文明竞赛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按照市局的统一布署,我局从四月下旬开始在全县地税系统大力开展文明用语、优质服务、规范管理、严明纪律的竞赛活动。我们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二是将文明竞赛内容印发各基层单位,并做到人手一份。三是按照文明竞赛的内容,我们定期不定期采取电话或者突访等形式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均记录在案,认真评比。四是举办了一次文明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督促广大干部职工牢记文明竞赛的各项内容,并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按照文明竞赛活动要求来做,不讲服务忌语,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公,优质服务。通过这次活动,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更好地发挥出了机关的示范窗口作用,树立起了地税良好的形象,提高了地税人员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我局东庄地税所的办税服务厅在全市地税系统'红旗渠'杯办税服务厅评比竞赛活动中取得了铜杯奖。共5页,当前第3页3
(三)加强政治业务培训,开展系列活动,全面提高队伍素质。一是除了三个月的学教活动以外,每周的二五学习日进行政治学习雷打不动,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的三个代表,以及党和国家一些方针政策,提高大家的政治理论水平。二是组织各种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我局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新《征管法》,特别是对新修订的部分进行了重点学习掌握,并且与学习《刑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结合起来,做到学懂学透。并从五月一日起在整个税收工作中严格执行新的《税收征管法》。我局还分期分批举办计算机培训班,大大提高了基层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三是抓住建党80周年的契机,开展和参加各种活动,加强大家的党性修养。在市局举办的'党在地税人心中'演讲比赛中,我局选手脱颖而出,夺得第一名,之后又被选送到省局参加比赛,在全省地税系统21个参赛队中,取得了排名第七的好成绩,获得优秀奖。我们还参加了市局举办的'党在地税人心中'合唱比赛,获得三等奖;县委县政府的'颂歌献给党'合唱比赛,获得'演出奖';我们还与县直党委联合举办了地税杯县直单位庆七一运动会,县区内四十家单位派代表队参加比赛;在七一前夕,我局还应邀参加了县文明委举办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向全县人民展示出我们地税人艰苦奋斗、勇敢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优秀业绩。
五、推行竞争上岗,进行机构改革
为进一步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领导水平,增强队伍活力,根据《安阳市地税局关于在各县(市)区和直属单位实行股(科)长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从9月1日开始,在全系统实行了股所长竞争上岗,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演讲、民主测评、党组研究、公示等程序,36名同志走上了中层领导岗位,有2名原股所长被降职使用,1名所长被淘汰、免职,6名一般人员被提拔到中层领导岗位,15名股所长进行了异地交流。这些人中,年龄最大的44岁,最小的21岁,平均年龄下降,中专文化程度的占44%,大专文化程度的占50%,本科文化2人,知识结构比例也明显提高。这次活动,为地税系统输入了新鲜血液,带来了勃勃生机。
根据省地税局省辖市以下地税局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局要求,我局从10月5日开始,在全系统进行了机构改革,制定了方案,明确了编制,编写了职位说明书,对年龄达到要求者实行提前退休和编外离岗,优化了队伍组合,精简了人员机构,为全市地税机构改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六、加强基层建设,改善基层面貌
在县局经费吃紧的情况下,本着'宁苦机关,不苦基层'的原则,做到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着力改善基层面貌。一是为基层所购置了桌、椅、床等办公用具,大大改善了基层所的办公条件。长期以来,我局基层人员办公条件非常艰苦,有的所连张象样的办公桌都没有,
有的地税所使用的办公桌椅是向其他部门暂借的,办公用具十分紧张。今年十月份,县局挤出资金为部分所购置了办公用具,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办公条件。二是积极向上级申请,拟新建楚旺所,改善楚旺所现在借地办公的困境。三是想方设法丰富基层干部的业余文化生活。县局为16个基层所各配置了一台彩电,使基层干部能够在业余时间看看电视节目,了解时事,开阔眼界,有效地丰富了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三是拨付专项经费,解决基层干部的冬季燃'煤之急。今年冬季,随着天气的逐渐变冷,我局新党组一班人十分关心基层人员的冬季防寒与健康问题,在县局经费异常紧张的情况下,尽最大可能压缩办公开支,挤出专项资金帮助基层所购买炉具、煤球等冬季防寒物资,解决了他们的燃'煤'之急。
七、扎实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搞好综合治理
一是抓领导,领导抓,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反腐败是一场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今年,我局始终坚持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责的原则,分解目标,量化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相关制度,切实做到廉洁自律。二是利用每月25日廉政纪律检查日开展学习讨论,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及现状进行查摆剖析,特别是10月份我局开展了一次全员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大讨论,在全县地税系统掀起廉政热潮。三是深入学习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七一讲话,加强党风党纪教育。四是全面落实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10月30日,我局组织大家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通过学习,大家提高了认识,党员同志带头做到八个坚持和八个反对。即:坚持解放思想,实是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群众,反对
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五是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今年上半年,我局召开了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邀请了县纪检委的领导同志参加。六是进一步加大了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对于举报信、举报电话和上级交办的有关案件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七是根据市局要求,认认真真查摆有无存在'四乱'问题。并向企业发放征求意见书,对专管员进行了一次民意测验,有效进行监督。八是做到警钟常鸣,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共5页,当前第4页4
存在问题
在正确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税收任务过大,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适应,税源不足,完成任务困难较多,部分干部职工有畏难情绪; 二是依法治税的原则时常受到冲击,巩固和完善地方税制,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征管手段较为落后,信息化进程缓慢,难以很好适应征管改革的需要;四是公民纳税意识淡薄,纳税环境较差,偷、抗税案件时有发生,地税司法体系需进一步加强;五是由于机构改革,一些地税干部职工思想不太稳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地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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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开展的重点工作
(一)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
全年共组织召开三次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会前学法制度要求参会人员学习了近期出台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文件,相关部门负责人对税收政策文件进行重点解读。会议对我局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审议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市区权责清单》,并对对减税降费、疫情税收减免执法督查作了相关要求。
(二)推进重大税收业务集体审议制度
按照我局重大税收业务集体审议制度要求共召开五次审议会议,审议广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10户企业重大涉税事项,有效降低了税收执法风险,维护了纳税人合法权益。
(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按照省局和市局权责清单编制要求,股室积极开展我区权责清单编制工作,按照省局下发的《省及省以下税务机关权力和责任清单范本》及《分执法主体权责事项表》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市区税务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132个子项;第一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5大项54个子项;第二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72个子项和西市税务分局、三个农村税务分局权责清单共7大项96个子项。并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
(四)持续开展减税降费和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执法督查工作
全年省局综合监督检查共推送全量数据1573条,其中涉及指标38项,经核查排除疑点数757条,确认问题数816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共退税135452.4元,补税323743.3元;省局第三季度重点指标核查共推送2017条,其中涉及指标45项,经核查排除疑点数1244条,确认问题数773条,已督促整改完毕。目前已退税5075102.08元,已补税1593.84元。
(五)扎实推进“三项制度”贯彻落实
我局通过政府信息网、政务服务网、办税服务厅和行政执法公示平台等渠道对外公示了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等有关税收权责事项和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环节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规定对55户企业涉及重大税收执法决定进行了法制审核,并建立健全法制审核台账。
我局税收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文字记录齐全,执法记录仪在下半年按照规定进行了配置。
(六)组织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我局高度重视法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新录用人员的法治素养。按照市局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法制股自5月起每月组织模拟测试,对基础较差、主观努力程度较差的考生加强督导,有针对性地进行补差补缺。通过共同努力,8名参考人员全部通过执法资格考试。
(七)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
为积极响应省局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迅速反应,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专项检查要求,各组成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临聘人员管理、税收作废票证、现金票证和各委托单位税收票证使用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通过自查,进一步加强了我局现金税费征缴的管理与监督,堵塞税费征收漏洞,严格把控税收票证的开具进程,提高各开票人的税费征收安全意识,确保税费安全。
(八)落实长江三角洲首违不罚和行政裁量基准工作
自《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申报发票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出台后,股室立即组织各税源管理分局法制员进行集中学习,传达文件精神和上级要求,要求各税源管理部门从8月1日起对纳税人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严格按照两个公告进行办理。截止目前,各税源管理部门能够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个别违规处罚也及时进行了纠正。
(九)开展综合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六税函〔2020〕65号)工作部署,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工作,要求各单位认真对照省、市局检查通知、检查内容、检查方案和检查指引,逐条开展自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压实工作责任,对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
(十)开展离任经济审计工作
2020年8月18日至9月5日市局审计部门对我局原局长黄必显同志进行离任经济审计。并于2020年11月17日出具了《国家税务总局市税务局督察审计报告》(六税督审报〔2020〕7号),报告中我局在税收执法、党建及行政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不同程度上存在一定问题,我局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要求各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查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是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按照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梳理确认,并上报区司法局审核。
二是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自查工作。按照区司法局下发的《关于开展2020年度依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开展了执法案卷自查,对2019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行政强制35份案卷逐一进行了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
三是总结分析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全面、系统地总结分析了我区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和助力脱贫攻坚取得的积极效果。
四是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了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会议,对各项工作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并印发了《区税务局关于开展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方案》,从六个方面看展了自查,对自查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圆满完成“回头看”检查任务。
五是开展2019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区局第一时间对单位财务层面、业务层面、信息系统层面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总结和梳理,搜集佐证材料等附件内容,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对此次填报工作最终形成的内部控制报告,积极总结了本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存在问题难点和经验做法,对本年度的内控工作提供指导。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疑点数据不能及时准确反馈
因减税降费、疫情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等因素,省、市局下发的疑点数据较多,由于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分局核查不能按时完成,反馈数据质量较差,股室无法汇总上报。
(二)下发的疑点数据不能及时整改
部分分局对应整改的数据未按照要求及时进行整改,造成上级反复推送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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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境内盈利不可抵减境外亏损,境外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
税法规定,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但境外营业机构的应税所得可弥补境内亏损。
[例1]某居民企业(下同)境外有一个营业机构,2009年境外应税所得为100万元,境内亏损50万元;2010年境外亏损100万元,境内盈利150万元(不考虑其他事项,下同)。
企业2009年境外应税所得100万元可弥补境内亏损50万元;2010年境内盈利150万元不得抵减境外亏损100万元。
二、境外亏损弥补采取“分国不分项”的原则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规定,在汇总计算境外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在境外同一国家(地区)设立不具有独立纳税地位的分支机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的亏损,不得抵减其境内或他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但可以用同一国家(地区)其他项目或以后年度的所得按规定弥补。
三、减免收入及所得不得弥补应税亏损,应税所得不得弥补减免所得项目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不得弥补当期及以前年度应税项目亏损;当期形成亏损的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
[例2]某企业2010年应取得免税收入50万元,当期符合减免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应税项目所得亏损10万元。
该企业2010年减免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可用免税收入弥补,但剩余的20万元免税收入不得弥补应税项目亏损,应税项目亏损10万元可结转以后年度用应税所得弥补。
[例3]假设上例中技术转让所得项目亏损30万元,应税项目所得为50万元。
企业的应税项目所得也不得用于弥补减、免征所得项目亏损,因此,企业应税所得50万元应按规定计算纳税,而技术转让所得形成的亏损30万元,只能用以后年度减免收入或所得额来弥补。
四、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可弥补亏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4]某企业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50万元,以前年度结转可弥补亏损30万元。税务机关于2011年对其2009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
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50=50(万元),可弥补亏损3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30=20(万元)。
注意:新老政策规定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91号)规定,对纳税人查增的所得额,不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五、企业亏损仍可加计扣除和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例5]某企业2010年度利润总额为-20万元,当年发生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100万元,残疾人工资支出60万元。
企业当年纳税调整后所得为(-20)-100×50%-60×100%=-130(万元)。
注意:新老政策规定不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技术开发费支出符合税收规定的,允许按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的150%扣除,但不得使申报表主表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的余额为负数。
六、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七、资产损失造成亏损应弥补所属年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规定,企业实际资产损失发生年度扣除追补确认的损失后出现亏损的,应先调整资产损失发生年度的亏损额,再按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
[例6]某企业2009年度实际资产损失100万元未扣除。2009年度、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80万元、60万元。2011年3月,企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
追补扣除损失,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80-100=-20(万元),2010年度应纳税额为(60-20)×25%=10(万元)。
八、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合并纳税后以前年度尚未弥补亏损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7号)规定,企业集团取消了合并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后,截至2008年底,企业集团合并计算的累计亏损,属于符合《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5年结转期限内的,可分配给其合并成员企业(包括企业集团总部)在剩余结转期限内,结转弥补。
九、合并分立中的亏损弥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等文件规定,一般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合并,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企业分立,相关企业的亏损不得相互结转弥补;特殊性税务处理下,企业合并,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企业分立,被分立企业未超过法定弥补期限的亏损额可按分立资产占全部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由分立企业继续弥补。
十、清算期间可依法弥补亏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企业清算中应依法弥补亏损。
[例7]某企业2010年10月停止经营,其申报2010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300万元。此外,2005年度~2009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分别为-250万元、-10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在注销前,企业申报清算所得1000万元。
税法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因此,2005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250-30-50-80=90(万元)不能在清算期弥补。但可弥补2006年度的亏损,清算期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100=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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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围绕中心抓收入
二是强化税源管理。以滇西八州市地税局税源调查及收入形势分析会在**召开为契机,坚决执行好“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不收过头税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科学制定组织收入预案,落实组织收入措施,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线,加强完善以税源为核心的税收管理,加强税收分析,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大力清缴欠税,做好计划上下对口衔接,堵塞税款跑、冒、滴、漏,做到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好省地税局和各级政府下达的地方税收收入任务。积极推行税收精细化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动态监控,定期对建筑安装、水电开发工程、房地产、旅游、交通运输等重点税源企业、行业的营运情况、纳税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加强我市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重点税源、重点县(区)的监控管理,完善了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三位一体”的联动机制,促进了地方税收的平稳增长。
三是加强税收政策管理。严格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和执法错案追究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税收执法检查,提高了执法水平,推进了依法治税;严把政策关,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耕地占用税条例,尤其对房地产市场税收、建筑安装业税收、旅游及相关行业税收和矿产资源税费的管理,都严格按照政策和法定程序办理。还深入到征收一线和纳税企业,认真开展分税种、分项目的税源调查和政策调研,为领导决策和全市征管工作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六是切实抓好工会经费代收工作。为确保如期征收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我市地税部门和工会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相关人员扎实准备,做了大量的征前调研、宣传发动、软件安装并培训人员、汇报协调、数据对接并移交、工会业务培训、数据采集录入、票证供给、实际演练开票等方面的工作。2009年1月-10月,全局共代收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1 364万元。全市地税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代收工作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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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根据县法治办《关于对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专门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经研究决定成立县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法治创建办公室。同时我局还出台文件要求县局所属各分局也相应成立法治创建领导小组,确保机构设立到位,人员安排到位。另外我局在县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精通业务,切实加强地税人员的思想、作风、业务建设,以创建法治先进单位为抓手,积极开展“创建文明行业”和机关党委开展的“三优三满意”活动,以创建法治先进单位的要求来衡量本局的工作。一年来,经过全体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较出色地完成了上级部门及社会赋予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营造学习氛围,提高队伍素质
年,我局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目标,深入开展政治学习:开展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执法有声威,服务求更佳,管理创一流”的要求,实行“三抓”教育:一是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以廉政、廉洁促进税收工作的风正气顺;二是抓好地税文化教育,以文化创建的良好氛围提高地税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三是抓好爱岗敬业教育,每位地税干部都尽心、尽职,无私奉献。通过开展行之有效活动,使大家在思想上提高了认识,在工作上改善了作风,在精神上树立了大局意识,使地税行业不断在社会上树立新形象。另外我局在创建中及时加强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地税干部在学习讨论中体会精髓,在工作行动中贯彻指导思想。县局在抓好税收工作的同时不忘学习,每周四下午作为专门学习时间,采用学、自学等、集体讨论等行之有效形式。通过学习,局领导班子工作思路更清,工作方法更明,组织号召力更强,基层地税人员工作效率更高,责任感更重,从而使地税工作程序更畅,工作效率更强,工作成果更大。
在抓好地税工作的同时,我局切实抓好业务学习,认真组织学习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市地税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培训。年5-6月县局全体人员参加了税收政策及身体素质的拓展培训;月份县局组织了共有十二个队参加的法治建设竟赛活动,同时县局各部门每月不少于2天的政治业务学习,压滤机滤布地税干部不断加强相互学习,使每位同志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学习了解全局的工作,有利于干部队伍整体业务水平提高。通过学习和培训,全局上下在身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上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在不断提升,资源组合在不断优化,执法技能在不断丰富。
三、规范执法行为,明确岗位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我局为实现收好税、带好队的目标,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不断提高税收执法水平,大力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政,扎扎实实完成自己的工作。每月县局召开局机关全体人员会议和不定期召开县局领导班子会议,总结每月工作和布置下月工作;及时把握工作重点、难点、热点,准确把握工作方向;按规章制度程序办事,规范队伍人员行为。
为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我局着重落实以下二个方面的规范:一是地税执法基础工作的规范,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按季度组织专人进行考核,奖惩及时兑现;二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各个环节,包括对纳税人定税、日常检查、处理、处罚决定、告知以及文书送达、申请强制执行等环节的规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深化法治建设,改善服务态度,塑造法治形象
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创建法治建设先进单位”的精神,结合“三优三满意”活动的内容,我局通过不断学习、深入讨论,使大家充分认识开展规范服务、建设五型税务和政务公开活动是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深化的需要,也是塑造法治建设先进形象保持长效管理的需要。我局还充分利用机关党委组织的各种学习交流会、报告会以及县局组织的各种业务学习机会,加强税收法律知识的学习,增强依法治税的意识,牢固树立依法办事观念,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地税宣传力度,对县局和各部门工作职能在县局政务网上公开,特别在征收服务大厅对各种税收条例、法规、人员职责等进行显视屏连续滚动播放,有效规范执法服务行为,受到纳税人一致好评。
在法治建设工作中,我局大力加强队伍形象建设,改善服务态度,杜绝“吃、拿、卡、要、报”的不良现象,倡导廉洁、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在每次的税收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我们都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制止,督促改正,同时对违反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予以处理,不留情面。服务大厅作为地税部门的一线窗口单位,在为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中,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作风,以“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情待人、一身正气办事、一句好话相送”的态度,营造满意在地税的浓烈氛围,努力处理好每一件纳税人的涉税事项。
五、开展地税文化建设,巩固凝聚工程,塑造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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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税务税务局在区局党委和地方镇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局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税务局班子带领下,结合税务局工作实际,以党的精神为指导,积极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围绕“带好队、收好税”工作主线,以绩效管理为总抓手,团结一致,努力拼博,狠抓工作的落实,突出组织税收收入中心工作,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和改进纳税服务,推进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做到重点突出,统筹兼顾,科学谋划,各项税收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现将2018年的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
七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了历史性的一步,分设24年的原国家税务局、原地方税务局在完成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后正式合并。实行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深入落实“四个全面”战略部署,进一步优化行政体制的战略举措,对整合各项资源、提高征管效率,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税收事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之举。**税务局按照上级部署,积极配合,坚持思想政治工作关口前移,引导广大基层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改革期间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顺利完成税务机构改革。
1、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在区局召开会议后,税务局迅速召开会议,第一时间学习王军局长提出的“齐心协力
分级负责
勇于担当
抓好落实”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信心把问题虑周全,把措施想具体,把工作做到位,切实做到班子团结、带队有方、统筹有力;高度重视改革期间干部职工、协税员和离退休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围绕“三个全覆盖”、“三个重点谈”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两轮深入的税务局“一把手”与各部门负责人一对一谈话、部门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一对一谈话等,密切关注干部职工的适应情况和思想动态,确保干部职工的思想稳定,引导广大税务人员科学应对情绪问题,保持健康向上心态,为推进机构改革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2、深入贯彻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推动工作高质量开展。从“有利于优化纳税服务、整合征管资源、防范执法风险”的角度出发,积极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提高税务干部意识。在资源共享、服务联合、执法协同等方面积极探索,形成互通有无、紧密合作、共同促进的有利合作氛围。
3、涉税事项“一厅通办”。科学设置窗口人员,调整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办税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业务衔接顺畅。并充分利用网站、网上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公告,让纳税人了解“一厅通办”的相关情况。“涉税事项‘一厅通办’,办税事项省内通办,避免了办税两头跑。”进一步统一、简并、规范了涉税材料报送,将大大节约企业办税时间。
4、同心协力,扎实推进改革工作任务。按照“
两不误、两促进”要求,积极投身改革,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改革事项和任务,在确保自身安全平稳过渡的基础上,为此次机构改革的顺利推进作出积极的努力和贡献。一方面,积极配合推进区局各项改革任务,抓好税务局“三定”落实,努力保障行政运转规范高效,加快业务流程和职能整合。另一方面,配合区县推进层面改革,落实好发挥税务局党支部对改革的领导作用、新税务机构挂牌、确保税务局稳定等五项重点任务
二、牢记使命,依法依规组织收入。
今年以来,**税务局班子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积极贯彻落实市局、区局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区域经济发展特点,严格按照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抓好风险应对,实现税收收入量增质优”的组织收入思路,做好税源调查和税收分析,切实抓好组织收入工作。截止到12月底,**税务局累计税收收入**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万元,增长**%。其中增值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所得税*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消费税*万元,与上年同比*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万元,与上年同比增加*万元.
1、认真开展税源调查,加强税收分析。通过开展税源调查,全面了解税务局所辖区域经济情况,及时掌握各类企业实际经营特点,密切跟踪税源变化趋势。先后组织较大规模的税源调查工作,对部分重点税源企业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测算。同时,对各类税收数据分析,细化各具体税种、各具体行业税负等指标分析、纵横比较增减因素,特别加强对重点税源行业、企业税收变化的动态预测分析,提升组织收入工作的预判能力,确保税收足额、及时、稳定入库。
2、加强税源监控,夯实税源管理。为加强重点税源监控,我局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成立了以税务局长为组长的组织收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收入工作的协调,挂点重点税源企业,与企业互动,及时掌握前端信息。为夯实税源管理基础,税务局一是加强企业所得税户籍管理、税基管理和汇算清缴管理,有力有效防止企业虚假申报偷逃企业所得税。二是进一步完善发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强化'以票控税',严厉查处和打击发票违章以及利用发票偷逃税行为。
3、加强税收风险管理。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应对,加强统筹组织,积极开展税收风险分析监控和风险应对工作,不断促进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提升税收征管质量,有效防范税收执法风险。
4、加强税源专业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目标。强化税源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实现以管促税的目标。一是规范了对一般纳税人的管理,通过加强一般纳税人认定工作,对一般纳税人实施分类别、分行业管理,等措施,确保主要收入稳定。二是增强小规模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力度。通过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变、停、注”等业户后续管理、狠抓纳税定额调整等工作措施,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
5、开展纳税评估,提高征管力度。一是加强评估成果的运用,开展优秀评估案例的选送和交流,切实发挥纳税评估在堵漏、促管、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诚信度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开展各类专项检查,有针对性的、分行业的评估管理工作。税务局对部分异常业户、零税负、退税较大所得税税负偏低的出口企业评估,使税源管理真正转化为税收收入,同时也使纳税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6、大力加强欠税清理。通过做好欠税成因分析、实施税务约谈、开展税收政策宣传和思想感化等“柔性”执法服务等多种方式,摸清了欠税户的偿欠能力、资金运转和可处置资产等情况。
7、认真做好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及出口退税工作。企业所得税管理是税种管理上的一个难点和薄弱点。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税务局通过税收管理员专门管理,抓好所得税政策的培训和宣传、加强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和税款入库、落实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等有效措施。同时加强出口退(免)税管理,认真审核“免、抵、退”资料及供货企业发票核查。
三、坚持依法治税,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
落实好国务院各项减税政策,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
1、利用各种机会向社会各界深入宣传“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另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的窗口、宣传栏、税法资料等,开展纳税咨询和纳税辅导服务,完善窗口功能,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借助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积极搭建税企沟通咨询服务平台,积极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扩大税法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增强税宣工作实效。在普及税法知识、倡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同时,突出税法宣传服务、帮扶工作的宣传,树立国税形象。同时通过在日常工作中召开纳税辅导例会的形式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努力提高公民纳税意识,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力度,推动税收宣传进一步向纵深发展。努力树立国税部门真诚服务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国税。
2、规范税收秩序。加大评估力度,重点打击虚开专用发票和虚假出口供货骗取退税案件,积极做好案件曝光工作,完善失信惩戒机制。
3、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及后续管理工作。通过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宣传和辅导、评价公开公正、及时上报评选结果等措施,并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
4、推进简政放权,简化办税流程。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总局、省局、市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系列部署,对焦纳税人需求和基层税务干部期盼,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转变税收管理方式,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减轻纳税人负担。按照上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落实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跟进下发本级税收执法权责清单,同时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对涉及“放管服”改革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统筹部署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任务。
四、强化措施,打造便民办税新品牌
**税务局持续提速减负、创新服务、公正执法,合力共赢,不断提升纳税人获得感、满意度、遵从度,持续简化流程,推进管理服务创新,让税务机关服务品牌更响、管理效能更优、社会形象更佳。
1、重点加强“五化”建设(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信息化、法制化),扎实推进纳税服务规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着力加强纳税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全力推进纳税服务工作转型升级。特别在纳税人的获得感上,利用纳税服务中心这个载体“多点并发”,持续做好“纳税服务文章”。一是悉心服务直指办税痛点。把纳税人提出的意见建议当作指路标,针对涉税业务多头跑、多头找、多头报和国地税执法不统一等问题,实现国地税互设窗口合作征税,用服务意识和行动解决办税“痛点”。二是多种平台解决宣传“难点”,拓宽与纳税人沟通的渠道和平台,在纳税人学校、税企座谈会、税法宣传月、下户走访、实地调研等基础上加强移动办税终端网络宣传平台。三是优化流程疏通办事“堵点”。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管理,管理重心有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管理转变,通过优化流程、精简征管手续、涉税事项等方式,提速办税效率。
2、加强办税服务场所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责任、限时办结、延时服务等制度,坚持落实“最多跑一次”制度,不因推行“一厅通办”弱化业务处理能力。加强导税服务,国地税共同辅导,做好现场咨询辅导。同时根据窗口业务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窗口业务办理类型和服务人员,提高办税效率,缩短纳税人办税等候时间。“一岗多能”、“一人多技”的一窗式通办,促税收管理、服务双升级,让纳税人切实感受到便民办税的和煦春风。
3、优化岗责配置。不断优化办税服务场所资源配置,优化办税服务场所布局。引导纳税人在网上办税平台申请业务,优化网上办税互动功能。开展多途径预约,通过电话、微信、网络等多种途径,引导代帐人员、办税大户错峰办税。继续强化导税台功能,保证导税台人员的相对稳定和业务熟练程度,能够具备咨询辅导、资料初审、简易事项快办、导税取号等职能,防止导税台流于形式。定期开展前台人员业务培新,岗位骨干轮流授课,培养“一岗多能”、全能复合型人才。创新纳税人学堂培训方式,坚持纳税人需求为导向,加强税收政策宣传,拓展宣传渠道、改进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继续整合办税窗口设置,设立简单事项快办窗口和复杂事项专办窗口,引导纳税人分区办税;落实号前服务制度,配足、配优、配强专职导税员,引导和辅导纳税人取号、填写涉税表证单书,开展咨询和资料初审。办税服务厅实税收工作的前沿阵地。
五、加强队伍建设,丰富创建党建工作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运用先进的思想武装广大干部职工头脑,增强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素养,进一步激发干部队伍奋发有为精神状态。认真学习党的精神、系类重要讲话和税收工作新理念新思想,勤学善思,坚守使命,砺能笃行,有责任有当但,从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层次为纳税人服务好。按照区局统一部署,结合税务局实际,依据统一的专业分类、能力分级及达标要求,引导税务干部以自学为主、助学为辅方式,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促进税务干部业务能力升级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使税务局全体人员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达到统一思想、明确方向、理清思路、研究对策、推动工作的目的。
2、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一方面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另一方面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意识,转变作风,使涉税服务事项更加简明、便捷、规范、高效,努力树立国税良好形象。做到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教育、思想道德教育、纪律教育、案件警示教育,并发动全体人员共同参与;以推行政务公开和办税公开为重点,加强内外部监督,实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公开、公正、透明;以优质服务和提高工作效率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不佳,服务质量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
3、提升内部管理效能。一是推进绩效管理的实施,着力发挥绩效管理约束和激励作用;二是组织开展巡视整改和全面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三是坚持数字人事工作,将数据记录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人文关怀等挂钩,提高干部考核管理的科学性,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
4、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主动加强党纪党规和法律规章的学习,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自觉接受内外监督,从自身做起,躬耕不辍种好“责任田”,坚持有为坚守“主阵地”。一是深入扎实抓好党风廉政责任落实。认真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党风廉政工作任务,抓好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切实抓好民主生活会、廉政谈话等党内监督制度落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促进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制有效落实。二是积极探索惩防体系建设新方法。做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系统的监督和技术防腐作用,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针对惩防体系工作任务的落实进行学习和讨论,明确工作任务、内容和措施,将惩防体系建设贯穿于税收工作始末。同时,结合提高执行力建设活动开展,深入分析查找税收工作风险隐患,把监督制约融入日常的业务管理中,通过规范和加强管理实现预防监督,最大限度地减少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继续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常规动作。依托税收执法考核监察系统和全国税务纪检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抓好“两权”监督,防范职务岗位风险;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平台,组织干部职工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以实际案例增强反面教育效果。四是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开展税务文化建设大讨论活动,利用税务廉政文化室将税务廉政文化与国税工作实际、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渗透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文化氛围。
过去的一年,税务局的各项工作任务繁重、阶段性紧急工作较多,工作压力巨大。但全体工作人员都能以大局为重,服从区局党组领导和指挥,按照上级局和地方党政的工作部署,凝聚力量、顺应改革大势,助推改革大业,以高度凝聚的意志、无比坚定的决心、坚韧不拔的毅力助推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同时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了国税部门经济调节职能作用,维护了国税的良好形象。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来之不易,值得我们充分肯定!这是上级国税部门和地方党政正确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税务局广大干部职工务实创新、辛勤工作的结果。
六、2019年税务局工作思路。
2019年的税务局工作总体要求是:继续深入学习党的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和当地党政对国税工作的要求,拥护改革、投身改革,顾大局、听指挥、抓落实,切实站得出来、冲在前面、顶得上去,用实际行动推进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深学笃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坚决服从、坚决执行中央决策部署,全身心投入改革,严格按照总局党组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工作安排,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统筹做好税务机构改革和税收工作,把改革成效体现到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上,将改革向纵深推进,夺取改革的全面胜利。
一、平稳有序推进改革
深刻认识国税地税征管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支持改革、拥护改革,不折不扣落实改革各项工作。对内做好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激励干部心无旁骛投身改革,确保干部队伍稳定。对外优化各项服务举措,及时回应纳税人关切,确保征纳关系和谐,保持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全力组织税收收入
始终牢记税务部门的天职,聚焦主业、担起主责,全力以赴、坚定不移抓好组织收入工作。要以加强税收分析预测为抓手,提高预测准确率,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切实降低执法风险。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做好催报催缴工作,完善税源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基础信息核实与采集。加强发票管理,排查发票管理风险,堵塞管理漏洞。科学组织收入,统筹均衡入库。要继续守牢法治底线,多在改革上下功夫,时刻保持责任感和危机感,抓早、抓紧、抓好组织收入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收入任务。
三、进一步做好税源管理工作
要继续加强重点税源的管理,特别是对外来建筑业开票行为、物流和交通运输业进行有效监控;对企业法人代表与实际经营者不是同一人的加大监督力度;对顶着招商引资名义从事重点监控行业的进行重点监管;对出口退税可能出现的隐患提前预防,定期召开风险防控会议,开展风险分析。同时要做好上级推送的风险户的核查、评估、稽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税收风险识别的准确性和针对性,降低执法风险,合理利用税收管理资源。深入开展风险核查和纳税评估工作,重点开展发票风险防控工作,及时总结风险应对工作,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质量和效率。
四、扎实推进依法治税
进一步强化法治税务思维,增强依法治税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以法治化促进现代化。严格进户执法计划管理,规范进户执法行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做好税收普法工作,提升税务人员法治素养,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解读。抓好“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集中宣传活动,试点开展分类精准普法,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
五、不断提高征管质效
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方式转变,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建设,抓好税源风险管理,全面推进征管体制和征管能力现代化。贯彻落实转变征管方式方案,调整完善“管事”制管理方式,优化征管资源调配,纵深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创新税收风险管理方式,健全风险应对任务统筹机制,推进国税、地税风险应对。强化数据管税,利用“金税三期”后集成融合的信息系统新格局,实现税收收入管理、税收基础管理、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新进展。
六、加强队伍建设
既要坚持严字当头,严管立行,又要坚持厚爱有加,善待聚心。一是扎实推进数字人事工作。坚持“数字人事是基础,党管干部是根本,量化但不唯分”的基本原则,促进干部抓总结、找差距、补短板、求提升,增强获得感。二是狠抓绩效管理工作。完善绩效运行机制和过程督导机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各项税收工作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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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 今年我们工作的重点是突出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围绕打造一支“思想红、作风硬、业务精、素质高、开拓进取、甘于奉献、廉洁清明”的干部队伍。分局首先从理顺思想激发活力、提高素质,严格考核等方面入手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把坚持抓学习培训、抓规范管理、抓能力建设提到了议事日程,我们的作法是:
1、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今年我们把人本教育,坚持科学发展观与市局的“规范管理年建设”作为重点建设目标,建立两种模式和三大体系,切实抓好干部的管理能力,抓好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这是体现一个单位综合实力的具体反映,领导是关键。因此,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抓干部的能力建设和干部思想建设作为重要课题,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门会议讨论研究,进行工作布置落实,领导分工,责任明确,层层抓落实。局长余爱华同志多次在会上强调,各级领导班子一定要注重工作能力的培养教育,加大综合素质的提高。我们科根据分局的要求,设置了工作目标任务,将责任分解到职、到岗、到人,量化、细化、精化,使之规范化管理,严格考核体系,这样进一步强化了组织领导,提高了思想认识,以“规范管理年”为建设目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2、明确工作目标,提高工作能力。今年年初分局确定了重点工作目标,在政工局长王绍文同志的亲自领导下,我们科根据分局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尤其是《两个正职工作考核办法》、《全年重点工作考核办法》、《日常工作检查办法》、《岗位职责体系考核办法》的制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对照市局和兄弟单位的经验,我们科的同志下基层、搞调查、走访群众座谈,广泛征求收集群众的意见,制定出了操作性强、尺度适量、形成有我们自己特色性的东西。站前所、八字门所对《两个考核办法》提出了很好的建议,要求考核力度加大、尺度紧点,特别是督办的落实要到位,形成了东西必须落实执行,我们通过仔细的研究分析,办法出台后反复修改,认为这些意见不错,确实反映了群众的心声和民意,很有代表性,通过实际操作收到了明显效果。 在“规范管理年”中,我们注重中层骨干的工作能力建设。首先,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状和学习目标现任状,通过一年的工作实践,收效明显。例如:站前所创建“四星级”、八字门所创建“三星级”、南湖所创省级“青年文明号”,各所创建工作紧然有序,有特色、有创新,督办落实到位,通过抽查符合上级要求。其次,我们着实抓了中层骨干的教育培训,改变以往的学习模式,不强求学、不灌输学,而是用半天的时间集中一起,命一个主题、讨论分析,提建议、谈看法、将中心议题摆到桌面,畅所欲言,大家谈,这个形式很直观,很实际、很实在,一谈就懂,我们喜欢。通过这个活动的开展,改变了以前有话没地方讲,有话不敢讲的现状。这种形式既锻炼了胆量,又提高了能力。同时也培养了税干思想感情,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操作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
二、以学习为动力,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学习是根本、是源泉,是一切人工作的动力,也是干部职工自身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提高的重要保证,因此,学习显得尤为重要。年初,分局对学习做统一布置和安排,按照市局要求开展了一系列活动。我们的工做法是:
1、统一认识,提高学习氛围。 分局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营造学习氛围上下了很大功夫,局长余爱华首先就给我们作出了榜样,不论做什幺,学习总是放在第一位,学在前、走在前,以过硬的本领给同志传经送验:《法律基础知识》《业务基础知识》《行政许可法》亲自辅导、亲自讲课,通俗易懂,大家爱听。因此,领导好的行动被大家所感动,全局上下一股学习的气氛,极其浓厚,充分认识了学习意义的重要性,认为学习是经济和信息时代的需要,没有过硬的本领是行不通的。这方面我们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抓认识的提高,再宣传发动,从认识的态度上有一个根本转变。主管局长王绍长经常下到科室了解情况,交流思想,提建设如何将学习抓好落实到位,确实收到效果,在他的直接领导下,对过去的学习认真加以总结和分析,推存出新,大胆改革,结合实际,制定了一整套的学习规划和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收到实效。同时在措施落实执行上,加大检查和督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使干部真正把创造“学习型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的活动作为争先创优工作主题,从争先进、个个当先进,一年来各项工作都已取得明显效果。
2、强化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分局在如何抓学习,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上投入了很大精力,并列为重要工作来抓。人教科在人力少、工作繁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在分局领导的支持下,与各科室紧密配合,既分工又合作,积极开展了各项工作。 首先我们抓统一学习内容。今年不同于往年,在整个考核机制上作了比较大的变动,特别是根据今年的“规范管理建设年”的要求,学习的内容更为广泛,除上级要求外,我们也增设了新的内容,根据干部的要求、层次、类别,安排适合内容,不吃大锅饭,强化灌输。例如:站前所、沿湖所针对各自岗位特点不同,设定学习内容,基础好的带头学,领路行跑,基础差的跟班学,强化补习,在税收任务吃紧的情况下,学习上没有放纵,各项工作得到了均衡发展。综合业务科姜勇同志年轻有为,有多年的税收征收经验,基本功扎实,但作为学习标兵,对自己要求更是严格,不论什么时候,包里装着那几本书,《税收基础知识》、《税收法律常识》、《行政许可法》从不放弃学习,在今年全市统考中进入了前50名。分局的“星级”创建工作,得到了市局相关科室一致好评。 其次,我们把学习要求作了统一规定,达到什么目标,取得什么效果,制定了相应措施,用责任规范行为,用行为促进目标。个人与单位、单位与分局层层签订责任状,按要求完成任务。同时,我们在学习上作了明确规定,除市局规定的要求外,分局另行在业务、法律、计算机方面作了加补填充,使税干的知识掌握牢固、扎实。 再次,我们在抓学习的同时,狠抓学习质量的提高,不靠形式,注重过程和结果。在税收任务重等工作忙的情况下,要求各单位设立学习考勤登记,每月按时上报资料,分局对学习进行全程监控落实督查,发现问题当面纠正,限期整改,对单位和个人,思想认识模糊,态度不端正的,我们召开帮助会,解决问题,按分局《考核办法》进行处罚。今年共处罚20人次,处罚金额1000元,奖罚兑现,到人到位。
3、加强教育,转变工作作风。 为切实加强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我们狠抓了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的转变,工作作风很重要,分局领导反复强调,机关干部作风根本的转变,关键在领导,重点看自己。在队伍素质提高的同时,首先是抓机关干部作风的根本转变,机关是形象,它的服务直接影响到基层,因此我们认真开展了“三个服务”活动,即机关为基层服务,地税干部为纳税人服务,地税工作为经济服务。结合实际,我们先后制定了机关干部干部下基层督查制度、调查研究制度,下基层调研分析的时间每月不少于8天,定下心、沉下去,为基层办实际、办好了,解决实际问题。我们科作了大量地调查研究,听到了群众的心声,听到了些真话、实话,坐到机关是想不到的。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我们知道了群众在想什么、该干什么,对队伍状况、干部动态有了熟悉和掌握,使分局领导对人才信息储备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机关干部下基层总计600多人次,解决实际困难200多件,这样,使领导与干部,机关与基层之间的关系得到了融洽,拉近了距离,树立了形象。其次是抓了干部的考勤考核制度,严格把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与岗位责任制考核、年度考核挂钩,奖罚兑现。我们设置了日常工作检查、重点工作检查、干部能力建设、正职工作考核等四个方面,对干部的工作有一个较为全面的考核过程,对干部的工作、作为或不作为有一个具体检查标准,行为规范,遵章办事。上半年我们与监审科紧密配合,对全局的学习纪律、工作纪律进行了督查落实,并通报结果。处罚人数13起,金额240元,正因为有严厉的制度,强制的制度机制,改变和提高了干部工作的态度和水平。
三、以创建为载体,整体推进文明创建工作。 地税机关的服务态度和质量是地税机关作风的具体体现。优优化纳税服务是转变地税机关作风的突破口,文明星级的创建,是体现地税形象的重要标志。
1、在规范服务上做文章,不断丰富创建内容。今年是“规范管理建设年”,文明创建、星级创建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条件高、标准严。因此我们先后制定了纳税服务制度,税务人员岗位职责,办税人员行为规范标准、服务标准等。规范个体税收征收管理、任务繁重、责任之大,这对我们来说是一个严重的挑战。按照上级标准,全面实行“八公开、五监督”同时在办税服务厅配备了触摸式电脑公开屏,把办税程序、服务标准、征收标准、工作纪律、监督投诉电话全部亮在纳税人面前,随时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同时使纳税人感受到地税处处有文明、有温暖,分局去年获得了国家税务总局“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站前所去年获得了省级“文明示范窗口单位”,今年又创省级“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市级“四星级”征收单位,我们把规范服务用科学管理,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的结合起来。我们开展创建“诚信纳税文明服务一条街”活动,把税收服务核定、宣传、监督用规范标准、程序、内容、限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规范了服务行为,提升了文明服务水平,融洽了税收征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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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省、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全会、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全市税务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和布置,大力宏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优化行业作风,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我县税务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现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廉政责任不断夯实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规划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关于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按照全会要求,认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找准职能定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好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领导干部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内部监督执纪,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二)强化责任机制建设。按照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根据新要求进一步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制定了《xx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工》、《xx税务局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xx税务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和《xx税务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清单》。党委班子、纪检监察部门及职能部门对承担的责任进行签字背书,拟定清单分任务,把“笼统的责任”变成“明确的清单”落实到班子成员、落实到各部门,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各项任务指标及制度,对各级责任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各基层局负责人年终考核实行备案制。
(三)注重严明组织纪律。党委以“两权”监督为重点,重点强化“三重一大”监督制约和“两个责任”的有效落实,党委成员深入学习《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严格遵守“八项规定”,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
一是关注重大事项,充分体现民主。对关系全局性的重要决策,在党委会前广征民意。设置公告栏,定期对“三公经费”等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进行公告,如公务用车使用、维修、机关差旅费情况、机关公务接待、职工食堂开支、本局资产购置、处置、调拨、捐赠情况,自觉接受干部职工监督。在纳税服务方面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建立健全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等制度,推进执法投诉和执法结果公开,增强执法透明度。
二是坚守人事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依据《xx市税务系统人事教育工作流程》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把好决策关,使优秀正直、德才兼备的干部得到提拔和任用。
三是严格考核检查,保障落实到位。构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体系,在绩效考核中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权重,运用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定期对基层局、机关股室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实行“每月局例会”制度,并对重点工作实行“重点工作项目责任清单、重点工作项目完成回复清单”制度,强化对各项工作的落实及执行力的监督考核,及时督导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力求务实高效。同时,结合县局落实责任清单要求,党委各成员制订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方案,局党委以半年为时间段,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党委书记同步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议并逐一作出了评价。
(四)监督责任有效落实。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纪检组明确职能定位,集中精力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做到五个同步:即执法督查、内部审计专项检查、人事任免、绩效考核、执法监察同步进行,使纪检监察与之同步运转。
一是强监察。紧扣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工作,“中秋”、“十一”节前夕组织基层局进行了公车使用、封存情况的互查互访。先后2次与市局办公室、纪检组共同开展了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未发现有违纪行为。协助县纪委对局内公款消费、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进行了2次明察暗访。同时,为有效发挥监督职责,纪检组把监督重点放在“问题”上,探索和稽查局开展“一案双查”,制定了实施方案,切实把监督的效果体现在“问责”上。
二是抓重点。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一系列通知,认真开展了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税务干部违规收受“红包”及购物卡、党员干部参赌涉赌等问题的专项整治清理检查。对本系统办公用房清理腾退、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情况进行了统计上报,无违规问题发生。
二、廉政宣教推陈出新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作出部署。要把学习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一要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深刻领会全会关于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规划建议提出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关于发展理念的重要论述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要按照全会要求,认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历史责任,找准职能定位,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纪依规开展纪律审查,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履行好职责,确保政令畅通。四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要紧密联系自身实际,领导干部带头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内部监督执纪,坚持“高线”,坚守“底线”,做到打铁自身硬、正人先正己。
(一)拓展教育途径,抓好日常廉政教育。坚持把廉洁从政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纳入党委中心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首先,年内充分结合系统教育培训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引导干部学廉懂廉。结合我局教育培训计划拟定了本年度党风廉政教育专项培训计划,逢培必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年内系统开展廉政谈话46人次,廉政提醒谈话2 人次。其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贪婪的代价》、《人生的败笔》等警示教育片。在党风教育月活动中,以“守纪律讲规矩,践行三严三实,做具有陕西特色的好干部”为主题。纪检组长授课。再次,以“做文明、廉洁、有礼的xx税务人”为主题,采取演讲、税收政策宣传到5个社区活动形式,让廉政价值理念深入人心。最后,以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为抓手,以整改市局明查暗访组查出的问题为中心,通过外聘纳税人为行风监督员加大对全系统各窗口单位明察暗访力度,执行绩效问责处理、整改落实。
(二)加强廉政宣传,营造廉政文化氛围。加强廉政信息宣传报送力度,对各基层局报送信息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继续推行领导班子成员上廉政课制度,党委班子成员分别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活动讲党课,同时购买相关书籍进行中心组学习。以局工会、妇联、团委等群众团体为桥梁,开展了读书养廉、以德育廉、典型引廉、丹青写廉等群众性廉政文化活动,提升干部职工的“正能量”,增强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强化检查问责,提高自律意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对重点岗位、重点科室、基层局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约谈提醒,今年安排四个基层局的负责人,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情况,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要求,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向局党委进行了报告。通过定期报告、专题报告等形式,双向传导压力,强化党委班子、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担当意识。编制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约谈(谈话)记录表、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调研记录表,规范了系统内约谈、谈话及调研记录、反馈方式。
三、风险防范推进有力
(一)对照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做好风险点排查工作。按照“查找风险在前、教育提醒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约束在前”的思路,我局从绩效考核指标、征管工作流程、征管质量评价入手,以绩效考核促内控,以内控防风险。坚持廉政风险点季度排查制度,根据考核中存在的问题,对各种预警事项实行动态监控,及时提醒,重点情况要做出说明,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今年以来,全系统发现风险疑点15次,经查均为非廉政风险点,属税收执法差错,已进行相应责任追究。
(二)开展税收执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评估再防控工作。结合《xx税务局关于在全系统开展税收执法廉政风险再排查再评估再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成立工作小组,拟定工作方案,明确排查任务,建立风险台账,全面排查税收执法风险,对发现的问题,健全防范机制及时防范整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四、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我局纪检组认真落实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工作要求,纪检组监察室把主要精力放在监督执纪问责上,将工作重心向办案工作倾斜。通过以会代训,对加强执纪监督、案件查办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方法进行了辅导。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通过到基层调研,发现在开展执纪监督工作方面不规范、不到位的现象,及时予以指出和纠正。今年,纪检组派出3名人员参加了市局、县纪委举办的专项培训,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五、存在的不足及今后工作计划
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极少数干部廉政意识不强,存在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现象,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还有所欠缺。二是监督不到位。目前,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靠年初布置、年中督查、年终考核,没有真正建立经常性的督导、检查制度。三是考核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缺少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依据,大多采取工作汇报、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形式,考核不深入、不细致。这都是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要加以解决的。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更加认真地落实市局纪检组对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排部署,继续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围绕执纪、监督、问责主业,进一步在工作落实上下功夫,锐意进去,务求实效。
(一)狠抓“两个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拟定责任清单,强化党委、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履行“一岗两责”,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加强对责任落实的监督、检查、督导和问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重点工作,突出党委主体责任、深化纪检组监督责任。一是主动作为。进一步增强全面履行职责和任务的自觉性,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担当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二是紧扣中心。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规范基层执法权力运行为重点,充分发挥“保护、惩处、教育、监督”的职能作用,在服务我县税收事业发展中充分彰显纪检监察部门的不懈担当。
(二)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廉政宣教工作力度,以深化“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为契机,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作为座右铭,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作为为官用权的警世箴言,作为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税务铁军。一是把握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教育,把教育贯穿于对干部的培养、选择、管理、奖惩等各个环节,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两个务必”,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抓实载体。积极开展廉政教育进机关、进家庭、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的“五进”活动,依托省局微信公众号、市局网站、宣传栏和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载体,在广大干部群众中积极开展党章党纪、政策法规、正反典型等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弘扬正气,激浊扬清,增强廉政宣教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进一步丰富和拓展廉政文化载体,推动廉政教育的基地化、网络化和经常化。
(三)构建责任体系,有效预防腐败。明确局党委“一把手”既是税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形成局党委、纪检组和基层所“三级互动”的责任体系。一是细化责任分解。要进一步量化责任目标,明确分解责任,实行分级负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反腐倡廉工作与税收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注重跟踪问效。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安排,并完善配套规定和相关制度,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动态管理登记,使考核结果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和业绩考核挂钩,同时健全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自查制度,增强责任制的约束性、可操作性和有效性,保证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改进工作作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问题,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抓好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政谈话教育,加强对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注重发挥信访接待和监督电话等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参加行风评议,进一步改进机关作风,净化基层风气、优化税收发展环境。
(四)创新体制,激发队伍活力。进一步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一是转职能,突出主业主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清理规范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集中精力抓好主业。二是转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增强宗旨意识,践行群众路线,推进纪检监察业务公开。加强能力建设,开展教育培训,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工作实,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不负众望、不辱使命,以优良作风彰显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总之,2019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省、市局的领导和支持下,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与时俱进、开拓进取,以党风廉政工作的实际成效为我县税务事业的发展进一步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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