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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行政保密制度汇编5篇

更新时间:2024-05-07

公司行政保密制度

有哪些

公司行政保密制度是确保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环节,它涵盖了一系列规定,旨在保护公司的敏感信息不被不当泄露。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1. 信息分类与标记:将企业信息分为不同等级,如公共、内部、机密和绝密,以便员工明确哪些信息需要保密。

2. 访问权限控制:限制对敏感信息的访问,只允许授权人员接触相关资料。

3. 签订保密协议:新入职员工及合作伙伴需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

4. 数据安全措施:实施密码保护、加密传输、物理安全防护等手段,防止信息被窃取。

5.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6. 泄密处理机制:设定清晰的泄密报告流程和处罚规定,以应对可能的泄露事件。

内容是什么

这些制度的内容不仅限于上述几点,还包括对离职员工的管理,如离职交接、脱密期的规定,以防止信息随人流失。此外,行政保密制度还涉及对外交流的规范,如对外发布信息的审批流程,确保公开的信息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在日常工作中,也需对文件的保存、销毁进行严格管理,避免因疏忽导致信息泄露。

规范

执行行政保密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制度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保密制度需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挑战。

2. 公平公正:执行保密制度时,应保持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出现偏见和歧视。

3. 可执行性:制度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避免过于复杂导致执行困难。

4. 监督与反馈: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违反保密的行为,同时鼓励员工提供反馈,改进制度。

重要性

行政保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商业秘密,防止竞争对手获取战略优势,还能维护公司的声誉,增强客户和合作伙伴的信任。此外,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信息泄露引发的法律纠纷,也是保障企业稳定运营的重要一环。因此,建立健全的行政保密制度,是每个企业都需要重视并付诸实践的任务。

公司行政保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怎么写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1保密规定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 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

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 保密文件的界定

1.2.

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 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 .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 .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

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 .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 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 .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 .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 保密文件的使用

1.2.

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

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 保密文件的销毁

1.2.

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 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

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

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

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

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 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 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 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

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 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 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 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 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 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 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 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2篇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物业公司行政工作制度:保密规定

1保密规定

为了加强对公司/管理处信息资料的综合保护,完善公司办公室/管理处工作规程管理,现根据国家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及劳动法规,结合公司/管理处运作之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1保密的范围

1.1.1本规定所指保密的范围是指未经许可不能向他人透露的涉及公司/管理处各方面运作的所有信息资料,包括商业秘密、技术信息、业主资料、经营信息及公司/管理处认定为秘密的其他资料。

1.1.2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或者是因被泄露而引致公司/管理处权益受损的内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业主资料、合同资料、推广计划、管理策略、预算、薪酬制度、人事资料、财务计划、会计资料、规划设计图纸、方案及计划、程序软件、技术参数、网络信息以及与公司/管理处业务有关的资料。

1.2保密文件的控制

1.2.1保密文件的界定

1.2.1.1由物管公司经理/管理处主任根据文件的内容与时效性,界定本公司/管理处文件是否属保密文件。

1.2.2保密文件的保管

1.2.2.1所有保密文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

1.2.2.2保密文件派发时,须在文件上注明密件,不得复印字样。任何人如复印或抄录保密文件,公司有权根据本规定追究其泄密责任。

1.2.2.3对于尚在草拟或讨论中的、未经最后确定及公布的方案或计划,草案人必须在有关的讨论会议后立即回收,以避免草案或计划外泄,造成公司方面不必要的负面影响。

1.2.3保密文件的传递

1.2.3.1保密文件须以密封形式分发至接收人,并须于信封面注明发件人及收件人姓名,交由公司/管理处内的特别指定人送往。

1.2.3.2对于需分别签署审批的保密文件资料,经办人可按签署的先后顺序在同一份文件中传签,无须复印多份,以减低密件外泄的风险。

1.2.4保密文件的使用

1.2.4.1保密文件原则上不得借阅,如因特殊情况需内部借阅,须获管理处主任/物管公司总经理批准并于指定地点方可查阅,不得超出指定参阅范围及指定地点,更不允许擅自进行复印;管理处/部门间的借阅,须经被借部门主管/管理处主任批准,并指定主管或以上职级的人员方可参阅,被借部门/管理处如有正当的理由,有权谢绝相关密件的借阅。

1.2.5保密文件的销毁

1.2.5.1如因特殊原因须复印密件,经办人须严格控制复印的份数,如复印错误或有多印份数,须立即作销毁处理,不得用作二次纸循环再用。

1.2.6网络保密文件的控制

1.2.6.1对于在网络上传输的保密文件,员工必须加具密码储存,并将有关的密码告知主管。

1.2.6.2通过网络传送的保密文件,在接收后须立即进行保密存放,并确保存放安全后,马上进行网络密件的删除处理。

1.2.6.3为加强网络保密文件的安全,加具的密码应避免告知其他无关人员。

1.2.6.4网络系统打印输出的保密文件,应当即时取回和保管好文件。

1.3员工保密的义务

1.3.1员工负有对公司/管理处上述信息及资料保密的义务,不得以任何手段或方式向第三方披露公司/管理处有关保密资料。

1.3.2员工在使用保密范围内的信息时,应当取得公司/管理处的许可,并应妥善保存有关资料,以保证不被外泄。

1.3.3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管理处的保密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管理处有关的保密规定;不得以盗窃、利诱、协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不得披露、使用或帮助他人获取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

1.3.4员工有责任对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敏感资料或保密文件做出特别处理与控制,以避免保密文件的泄露甚至流失。

1.3.5员工不论是以何种原因离开公司/管理处的,以后必须对公司/管理处的保密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3.6员工不得在公众场合谈论有关属公司/管理处保密信息或资料的内容。

1.4员工泄密的后果与处理

1.4.1若因员工泄密而造成公司/管理处损失的,该员工须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管理处同时有权追缴其违法所得。

1.4.2对于涉及互联网的泄密行为,公司/管理处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与追究。

1.4.3在职员工如违反本保密规定,公司/管理处有权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即时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管理处有权要求员工赔偿。

1.4.4对于泄露公司/管理处资料,无论员工是否有意,公司/管理处同样会对员工做出纪律处分或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3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 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4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

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

机密级严禁张贴;

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

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

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

密级明确阅读级别;

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

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

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

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

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

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

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 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第5篇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保密制度

物业公司行政管理之保密制度

保密工作必须贯穿公司的各个环节,适用于各部门及全体组织成员,既针对各个部门负责人,又针对每一个员工。

1、公司各类资料要严格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保密范围,并在规定的载体上予以注明。公司的所有资料(含文件、协议、证件、合同、报表、信息等)分机密、密级、非密级三级。机密级严禁张贴;密级原则不准张贴、传阅;非密级可张贴、传阅。

2、密级标准由资料的建立部门确定,经理核定。机密级必须明确阅读者姓名;密级明确阅读级别;非密级资料明确传递、张贴方式。

3、机密资料由经理统一保管或指定专人人保管;密级资料由人事行政部备案,使用部门保管;非密级资料由建立部门保管。机密资料和密级资料借阅、传阅需办理登记手续。

4、凡涉及公司机密的记录本、笔记本、电脑、图片等载体要由专人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或随意查阅。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收藏、销毁、出售涉及企业机密的文件、实物。

5、公司各级领导及机要保管人员调离公司时,必须按规定将其使用或保管的机要资料、笔记本等移交给公司。否则,有关部门可拒绝为其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

6、各部门建立资料而不确定密级标准、保密期限、范围,也不交经理核定,责任由建立部门负责。凡因泄密造成严重后果,将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7、与保密制度同时执行的附件有《资料密级划分标准》、《资料密级登记表》、《资料借阅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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