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表扬与奖励:对员工的优秀表现和贡献进行公开表彰,如绩效奖金、晋升机会、员工之星等。
2. 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警告、记过、降职等处罚措施。
3. 激励机制:设立目标导向的激励制度,如销售提成、项目奖金等。
4. 员工发展: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鼓励持续学习和提升。
5. 考核体系:定期进行绩效评估,以此作为奖惩的依据。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应详细明确,确保公平公正。表扬与奖励应基于客观的业绩指标,而非个人偏好。纪律处分需有明确的违规行为和对应的处罚标准,以防止滥用。激励机制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相一致,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员工发展计划应结合个人职业规划,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考核体系需设定合理的目标,既要有挑战性,也要确保可达成,以保持员工的动力。
制定奖惩制度时,应遵循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所有制度都应公开,员工应清楚了解奖惩的标准和流程。
2. 公平一致:执行奖惩制度时,不能因人而异,必须一视同仁。
3. 及时反馈:对员工的表现应及时给予反馈,无论是奖励还是惩罚,都要尽快实施。
4. 申诉机制:设立公正的申诉渠道,允许员工对不公正的奖惩决定提出异议。
制度奖惩制度对于企业的运营至关重要,它不仅塑造了企业文化和工作氛围,还直接影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忠诚度。通过合理的奖惩,企业能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协作,同时也能维护良好的工作秩序,减少不必要的人事纠纷。因此,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是推动企业发展、提升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
第1篇 保安部奖惩条例制度
保安部奖惩条例
总则
为建立和完善保安部的奖惩制度,促使员工严于律己,爱岗敬业及更好地调动保安员的工作积极性,现对违纪的保安员实施既扣分又处罚和对表现优良的保安员既加分又奖励的管理手段,以“双管齐下,奖惩分明”的原则,直接与经济利益挂钩,切实通过本奖惩制度,规范保安员行为和纪律,建立一支合格、受住户爱戴的保安队伍。
实施方法
本奖惩制度适用于保安部内部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奖惩结合,对于违反处罚内容的实施负积分,每分罚款5元;对工作表现突出者实施加分,每分奖励5元。
第一章扣分处罚内容
本章共四十三条。对累计扣分超过10分,每10分日清划c一次。
第一条:上班迟到、早退超过5分钟,每次扣4分(部长批准的除外);上班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视作旷工处理(部长批准的除外)。
第二条:无故旷工一天按公司规定除旷工之工时不记酬金外,扣20分,无故旷工2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病假、事假不按公司规定填写《请假条》或未经直属领导批准的按旷工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第三条:未经部长批准私自调班、换班、顶班扣5分;不按规定进行统一集合上下班扣2分,岗位交接班时不按时接班扣2分,接班队员未到擅自下班者扣2分。
第四条:当班期间仪容不整(不按规定统一穿制服、戴工牌、穿皮鞋、扎领带和穿着制服时不扣纽扣、卷衣袖、不戴帽子;长指甲、戴饰物,染异色头发;男的留长发、大包头、帽墙下发长超过1.5厘米,留胡须;女的留披肩发,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每次扣5分。
第五条:保安员上岗佩戴饰物或用手机接打电话扣2分,携带香烟、零食类的扣2分,保安员着制服时,制服不整齐,不按规定熨烫平整每次扣2分,不按规定擦皮鞋每次扣2分;衣服、手套脏每次扣2分。
第六条:穿着工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5分。
第七条:值班期间,作风懒散、精神不振、站姿、坐姿不正确规范或在岗位上修指甲、剔牙、抓痒、挖鼻子、掏耳朵、伸懒腰、哼歌、岗位上整理服装、将手插入衣袋及依靠在墙壁或其他物体上等行为者扣2分。
第八条:当班期间,上级领导、业主、客户、高级访客经过岗位不敬礼者扣4分。
第九条:当班期间,不使用文明用语、使用粗言秽语、讥笑或不理睬客人(业主)及与其发生与工作无关的争论者,情节轻的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十条:上班期间吸烟、吃零食、听音乐、闲谈、与工作无关人员嘻笑打闹、看书报、工作不负责擅离职守,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
第十一条:不按规定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每次扣5分;每月超过3次者作自动离职处理;学习结束考试不合格者,每次扣5分。
第十二条:值班时将私人物品带到岗位上,每次扣1分;当职时在岗位上私自接待亲友扣5分。
第十三条:上班期间疏忽职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随意骂人、打人或遭投诉属实者扣3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四条:当班期间,未按规定巡查区域范围,对发生事故和案件不及时报告和处理,情节轻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作辞退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五条:当班期间,在园区内发生案件不知情者扣5分。
第十六条:当班期间无故走出岗位职责范围和不写当值日记、记录不详细,每次扣4分,移交物品注意事项不清楚,出现双方扯皮,扣双方每人5分,造成损失的,双方负责赔偿,能鉴定责任的另外扣责任人5分,赔偿相关损失。
第十七条:当班期间利用通信工具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或不使用文明规范语言者,每次扣5分。
第十八条:利用工作之便私自进入办公室打私人电话每次扣5分,电话费按三倍计算。
第十九条:不按规定使用对讲机及其它装备和开启关闭各种机电设备,不按程序操作造成非常规性损坏的每次扣5分,损坏部分另照价赔偿。
第二十条:不按规定程序接待来访客人和车辆,不按规定指挥车辆停放,造成通道堵塞或指挥手势不达标,指挥失误等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上级领导的指令有不同意见未见说明或说明未经采纳而拒不执行者扣5分。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巡逻签到和巡查记录发现有作弊行为者每次扣2分。
第二十三条:酗酒后上岗扣5分,在岗睡觉扣20分(严重者降薪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四条:非值班擅自在岗位上逗留或未经公司或部门领导批准,私自在小区闲逛扣2分,未经住户允许私自进入其单元范围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五条: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或盗窃公司、住户财务及充当内线合伙者,在公司范围内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散布谣言、蛊惑人心、挑拨离间、破坏团结者,聚众赌博(包括围观不报者)、酗酒闹事者,作辞退处理。私自将公司物品或设施带回宿舍,一经查出的扣10分,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十六条:蓄意违抗上级合理指挥或侮辱上级的行为者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携带或拥有违禁物品(如:枪支、毒品等)或介绍娼妓、调戏妇女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八条:扣押的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者,作辞退处理。
第二十九条:在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十条:在会议、培训、军训、学习期间,纪律懒散,打瞌睡,不作笔记,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一条:违反规定在宿舍内吸烟者扣2分。
第三十二条:在员工宿舍未经批准私自留宿外来人员每次扣5分。
第三十三条:床上用品、个人用品不按统一标准摆放者(被子未按标准叠放,床单未铺平,脏乱者),每次扣5分,不履行卫生值日员者扣2分。
第三十四条:未经公司批准私自放行,业主、住户、租户携带的物品每次扣5分。
第三十五条:当班期间,岗亭内卫生脏乱者,当班员每次扣1分。
第三十六条:故意损坏岗位物品或宿舍公共物品着每次扣10分,物品照价赔偿。
第三十七条:保安员违反【员工手册】及其他管理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2-10分不等,或辞退。
第三十八条:在内部乱拿拿别人物品或偷盗者每次扣5分,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十九条:饮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情节轻
者扣6分,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条:队长或负责人对下属的违纪行为进行包庇、隐瞒、纵容或知情不报情节轻者扣10分,严重者降职或辞退。
第四十一条:在工作中麻痹大意,丢失岗位上的执勤用品(如对讲机、____等)除损失的物品照价赔偿外,并视情况扣6分或辞退。
第四十二条:保安员非工作需要,擅自进入办公室或擅自动用办公室的物品,情节轻者扣5分;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四十三条:值班期间,随地吐痰、随处醒鼻涕或乱丢果皮/纸肖及乱丢垃圾等不文明不道德行为每次扣2分。
第二章加分奖励内容
本章共十一条:作为考核划a的标准,每一项划a一次。
第一条:对部们工作或公司的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经采纳实施卓有成效者,加上10分。
第二条:工作中勇于负责,及时处理本小区内煤气泄漏、突发火情、治安案件等紧急事件,措施得力,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三条:品行优良、为人诚实、工作认真负责,以良好的工作成绩和优良的工作成绩和优质的服务态度多次赢得公司领导、业主及客人的口头或书面表扬者,加5分。
第四条:为维护住户安全、财产及公司的财产能挺身而出,打击犯罪,保护人员及公司财产不受损失者,视情节上报公司进行奖励。
第五条:当场抓获正在小区内作案或破坏的不法分子者。
第六条:被评为部门“优秀员工”、“服务之星”、“内务标兵”、“训练标兵”者。
第六条:拾捡到客户、住户及其他人员的物品、现金、证件主动上交者,具有拾金不昧、乐于助人者。
第七条;对举报保安部队员勾结他人偷/坚守自盗和重大违法乱纪案例,举报属实者(对举报者及有关资料绝对保密)。
第八条:队长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以身作则,认真监督全体人员执勤情况,带领全班人员圆满完成任务者。
第九条: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在当班期间通过监控设备及时发现偷盗、破坏行为并采取措施而挽回损失者、抓获施工人员乱踩草皮,公共区域内大小便,破坏公共设施设备、环境的。
第2篇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范本)
一、控烟工作办公室每周不定期组织抽查,重点检查办公室控烟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把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到督导员,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工作人员须认真贯彻中心控烟制度,认真执行控烟规定,发现来访者吸烟,及时劝阻,保证控烟区内无吸烟者、无烟头。
三、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负监管失职之责。
四、所有员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季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五、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当季奖金30元,每季累计。
六、所有扣发额度由控烟督导员根据每季的检查结果汇总,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财务部执行,同时反馈到各违规人员,每季度在公示栏公布。
七、对无视中心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个人,将按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八、对戒烟成功的中心员工给予发放证书,加以表彰。
九、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十、凡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十一、本制度由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3篇 护理人员奖惩制度(范本)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一奖励制度:
1助人为乐,在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见义勇为,为保护医院财产,病区安全及患者安全做出贡献。
3服务态度好,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志和领导的好评。
4及时发现问题,有效的杜绝差错,事故,护理并发症及护理纠纷的发生。
5带病坚持工作,主动加班加点,积极想办法为患者解决实际困难。
6每个季度或全年全勤。
7为医院或科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后产生一定的效果的。
8无院内感染发生,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9每个月或每年评比“星级”护士,优秀护士,并给予较高的荣誉和物质奖励,
10每年在正式期刊,报纸上发表专业文章,积极参与科研,著书成绩显著。
二惩罚制度:
1违反护士仪表规范的。
2上班浓妆艳抹,佩戴醒目首饰的。
3在病房中扎堆聊天,大声说笑,工作时间干私活的迟到,早退,无故不按时交接班的。
4穿工作服外出的。
5在岗期间医疗废物不分类,混放的。
6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对意外事故或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的。
7未经许可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散播错误的,恶意的信息或谣言。
8未按请假规定无故缺勤的,不服从调配的。
9不能完成正常的工作任务,在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给病人带来痛苦给医院代理啊影响的。
10值班时脱岗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4篇 s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丽湾物业员工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
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
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
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
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
第5篇 高速公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本着提高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安全生产方面,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肇事者或者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处罚:
1.由于冒险蛮干或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
2.由于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不积极采取措施而未能避免或减轻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械设备造成伤亡事故的;
5.由于不按规定穿戴个人防护用品造成伤亡事故的;
6.由于不按已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造成伤亡事故。
第三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如下:
1.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施工人员,经口头警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者,对其处以50元的罚款,一天内发现该部门单位所辖工地有下列行为的10个违纪人员,对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进入施工现场没有戴安全帽者;
2)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者;
3)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或系了安全带没有按要求悬挂者(大面积有安全操作平台的除外);
4)高空作业未穿防滑鞋;
5)从事高空作业,上下基坑和现浇支架不走马道、爬梯者;
6)水上作业未穿救生衣者;
7)在岗位上打闹者;
8)在预制梁板、施工机械、施工车辆阴凉处睡觉者;
9)在危险品、易燃品、油库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吸烟或使用明火的(工作用火除外,但要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
10)金属切割作业,氧气瓶与乙炔瓶,气瓶与明火不按要求保持安全距离,乙炔瓶没有直立放置的,没有防火措施的;
11)使用震捣器、电锤及其它手持电动工具,操作人员没有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的;
12)电焊工以纸面罩代替防护面罩,未戴防护手套作业的(点焊除外);
2.施工人员酒后上岗的,对其处以100元罚款。
3.安排带病或疲劳过度无法上岗的施工员强制上岗的,对安排工作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
4.非相关人员进入危险作业区域,现场有工区负责人、分管技术员在场而无人阻拦和劝阻者,对工区负责人、现场分管技术员分别处以50元罚款。
5.非工作需要,随意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吊、进入高空桥面作业区的,对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
6.施工车辆、施工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平地机、翻斗车及炮车等)驾驶室外严禁载人,对违反上述规定的驾驶员或机械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
7.特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工、起重指挥、电气焊工、金属焊接切割、厂内车辆驾驶(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翻斗车、平地机、汽车泵、汽车吊等)〕,必须持有效期以内的本工种特种作业操作证书上岗,凡无证上岗操作者,对其处以100元罚款,并立即停止作业。
8.挖掘机、各种吊车、龙门吊等作业时,臂杆下、回转半径范围严禁人员入内。违反上述规定对现场负责施工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租赁机械由机主负责经济赔偿;项目自有的机械设备,追究现场负责人和机械操作手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9.在高压线附近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与外电线路保持安全距离。因吊装而损坏用电、通信等设施的,由使用起重吊装作业的部门单位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外以100元罚款。
10.对有明显标志并对现场施工人员已进行了交底在挖掘土方时而损坏地下管线的,由使用方负责赔偿,同时对操作人员和现场负责施工的负责人分别处以200元罚款。
11.使用卷扬机、电动葫芦、手拉葫芦、起重机等要正确地选择并检查钢丝绳、吊具、锁具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凡使用损坏程度超过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吊具、锁具,起重钢丝绳回头固定无保险卡或经过补焊的吊钩的,对负责施工的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发生事故的追究现场责任人责任。
12.各种车辆、机械必须由固定司机驾驶、操作。司机、操作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应车辆和机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将车辆、机械交与他人(无论有无驾驶证、操作证)驾驶、操作,违反上述规定对司机或操作员处以200元罚款,对非驾驶员或操作者处以100元罚款,发生后果的由驾驶员和非驾驶员双方共同承担责任,因工作需要由项目部安排的除外。
13.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有经常性的检查维修保养记录,没有对起重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及检查、维修、保养没有记录的对操作员处以100元罚款;并对机械部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14.生活区、施工区、机械设备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未按要求设置灭火器材的,对工区、施工队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
15.因电器线路或电焊、金属切割作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而导致起火的,对该班组负责人处以50元罚款;对违章操作者处50元罚款,并对火灾所造成损失根据情况进行赔偿。
16.项目部、各工区、站、施工队从事炊管的人员和厨师,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体验,对未能持健康证而上岗的炊管人员、厨师,发现一名,对相应部门的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7.项目部、施工队因采购物品不新鲜或采购腐烂变质等物品或因消毒措施不当而引起职工中毒事故发生的,发生一次事故,对相应部门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项目所在地区如发生传染性疾病,项目部已采取措施,并作出具体的要求,而施工队没有按要求实施,导致有人员染病的情况,项目部将追究相关部门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18.因防暑措施不到位,发现一例中暑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19.因防护措施不到位,因发现一例因煤气中毒者对相关部门单位相关负责人处以500元罚款。
20.因劳保用品不合格或发放不及时,发现因防护原因而引起的伤害,对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
21.凡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标牌的,或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的,发现一次,对当事人处以50元罚款,对所属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并按价赔偿损坏的标识、标牌。
22.有下列行为的,对电工处以50元罚款(若该部门单位电工已对该部门单位负责人已提出整改意见的除外):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的架(敷)设,不符合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发现一次,对架(敷)设线路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元罚款。
2)对使用木质配电箱,或无配电箱直接将刀闸装在木板上的,每发现一次对使用单位部门处以200元罚款。
3)临时用电实行三级配电,即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配电;二级漏保,即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各设漏电保护器,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4)开关箱应做到“一箱、一机、一闸、一漏”,有门、有锁和防雨、防尘,严禁“一闸多接”,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严禁用其它导体代替熔断丝,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0元罚款;配电箱内有多路配电(指2路以上)无标记注明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闸刀破损、闸具不符合要求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移动照明灯具用铁杆支架无绝缘保护的,违反上述规定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50元罚款。
5)手持照明灯未使用36v及以下电源供电的,违者对使用部门单位处以100元罚款。
23.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由项目部集中各班组、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督促班组长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必须有交底和被交底方的签名记录,没有交底或交底无记录的对班组长处以50元罚款,对工区主任处以100元罚款。
24.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格的施工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
25.未经过领导同意,擅自向河道、池塘排放泥浆,违反上述规定对实施排放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26.对存在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的,对其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200元罚款,对拒不整改的部门单位处以300~500元罚款,并停工整顿。
27.屡次违反某一条款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下一次的处罚以上一次罚款的双倍数计罚。
28.现场受到业主批评或罚款的,对经理部信誉造成重大损害的,项目部应对责任部门单位负责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
29.对安全工作不负责任,违反上述多项规定的部门负责人将处以100~300元的合并处罚。
第四条 项目每年在总结、评比的基础上,对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必要的表彰与奖励;
第五条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基本条件
一、先进单位
1.严格执行了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有显著成绩和值得全公司推广的先进经验的;
2.领导重视、将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环保工作,并把安全工作、环保工作纳入单位经营考核内容;
3.组织健全,按规定配备了专、兼职安全人员,设立了安全机构,有切实可行的制度、措施并贯彻实施,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各项活动,落实了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4.在完成项目下达的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情况下,积极采取了预防伤亡事故的有效措施,无因工伤亡事故发生。
二、先进个人
1.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以及上级的各项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积极主动,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工作中无“三违”行为,无事故和隐患责任;
2.热爱本职工作,并对预防和避免因工伤亡事故有突出贡献;
3.在安全技术、管理方面及环境保护方面有重大发明、技术履行或者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
4.在预防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突出贡献。
第六条 批准权限及奖励办法
一、凡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向公司报送材料,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提出意见,呈公司安委会批准;
二、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通报表彰及发给适当奖金予以奖励,奖金数额由筹建处研究决定。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6篇 优秀员工奖惩制度范例
每一个公司,都有评选优秀员工的方法制度,同时为了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也会为优秀员工制定奖罚制度。以下是优秀员工奖惩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目的
为建立有功必奖,有过必究的激励机制,鼓励员工持续地创造性地实现工作目标,进一步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方法,不断提高个人技能和工作效率,逐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促进管理水平、服务质量的提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建立、修订、奖惩意见的审核和执行的归口管理。
3.2各部门和管理处负责人负责按照本制度规定对所属员工进行日常检查、考核,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4.2.2条款规定处罚的审批。
3.3分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4.2.3条款处罚的审批及奖励的审核和4.2.4、4.2.5条款处罚的审核。
3.4总经理负责经济奖励及200元以上处罚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奖励规定
4.1.1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
4.1.1.1对下列先进事迹的个人将视情况给予通报表扬,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1~2分:
(1)拾金不昧,主动交公的;
(2)关心企业的发展,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的;
(3)其他值得全体员工学习的先进事迹。
4.1.1.2对下列先进事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50-2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2~5分:
(1)受到业主书面表扬的;
(2)在节能降耗、控制成本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过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效的;
(3)为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增加经营收入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成效的;
(4)工作尽职尽责,为保护公司财产或业主财产做出贡献且受到公司或业主表彰的;
(5)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在当事业主(使用人)不理解而发生过激语言或行为时,仍能坚持原则,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
(2)对突发事件处置得当,有效地避免了重大安全、火灾事故以及重大治安事件的;
(3)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3下列情况给予200——500元的奖励,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加5~10分:
(1)见义勇为,同违法人员作坚决斗争,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并英勇负伤的;
(2)其他应受到奖励的行为。
4.1.1.4员工的经济奖励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完善相关手续,一般情况于当月工资中兑现。
4.1.1.5多次获得以上奖励的员工可获得调薪调级的优先机会。
4.1.2奖励执行程序
4.1.2.1属4.1.1.1款规定的奖励情况需在小区范围内通报表扬的,由管理处负责人批准后执行,需在公司范围内通报表扬的,应报办公室按公司规定程序完善手续后执行。
4.1.2.2属4.1.1.2款、4.1.1.3款规定的奖励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2处罚规定
4.2.1员工处罚经相关领导批准后,经济处罚由办公室于当月工资中扣除相应罚款,扣分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当季绩效考核时扣除相应分值。
4.2.2属以下“轻微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20元,第二次处罚3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2~5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填报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1)不符合《员工服务行为规范》要求的;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区域内讲粗话的;
(3)未经批准使用客用设施的;
(4)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不爱护环境卫生的;
(5)最后离开办公场所未检查并关闭电源、办公设备等的;
(6)擅自标贴、涂改或搬移公物的;
(7)物业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物品乱摆放、环境卫生不合要求的;
(8)非工作时间着工作服在小区内活动时抽烟、进食、打闹或着装不规范的;
(9)工作时间吃零食、打瞌睡、聊天、看报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10)小区在岗值班人员在岗位上接听或把玩手机的;
(11)各类工作日记、质量记录等未及时填写或填写不实、不规范的;
(12)一般工作疏忽失误,但未造成后果的。
(13)其他违规行为。
4.2.3属以下“一般过失行为”的第一次处罚50元,第二次处罚100元,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5~10分。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审核,当事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轻微过失行为”的;
(2)受到1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的;
(3)同事之间在上班时间争吵的(给予双方处罚)或不遵守办公环境规范管理要求的;
(4)工作计划或领导交办的事项未按时完成的;
(5)对相关职能工作及计划检查、督导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6)对公司的各项政策和指令不能及时贯彻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给予责任人处罚);
(7)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或资料、报表的;
(8)因组织不力、通知不明、准备不周致使会议、培训、讲座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
(9)不遵守会场纪律的;
(10)擅自携带家属、小孩进入工作场所的;
(11)擅自带领家属于员工生活区域住宿的;
(12)违反公共区域禁烟规定,未在指定地点吸烟;
(13)在工作或生活区域发现聚众赌博知情不报的;
(14)擅自换班、顶班、脱岗、窜岗的;
(15)上下班交接不清的;
(1)上班时间私自会客,影响工作;
(2)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打游戏或使用公司设备办理私人事务或工作时间办理私人事务的;
(16)当班时未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或可疑人员,使公司或业主蒙受损失的(给予当班值班人员及当值部门负责人处罚);
(17)工作敷衍了事未造成后果的;
(18)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19)对小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域、员工生活区域、设备房等标识不明或无标识的;
(20)小区门岗值班人员未严格履行职责,对外来人员未严格询问、登记或不主动向进出业主致意的;
(21)对小区各方面的监管不力,造成环境卫生、维修、装修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等方面不符合要求的(给予当事人及主管部门负责人处罚);
(22)无故不参加安排的培训或会议;
(23)小区内有不规范的张贴通知、广告或有散发传单(如公司相关部门检查发现前小区未作处理的给予管理处负责人处罚);
(24)小区张贴栏、看板等未及时更新的;
(25)不服从上级安排、顶撞上级或未经上级许可而从事其他工作;
(26)负责人对下属疏于指导、监督不力,未尽领导职责的。
(27)其他违规行为。
4.2.4属以下“重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200元处罚,同时可在绩效考核时扣10~20分,或予以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两次犯有“一般过失行为”的;
(2)受到2次员工或客户有效投诉;
(3)出现重要及重大情况不及时汇报、虚报或隐瞒不报的;
(4)管理不到位,致使本部门工作目标连续两次不达标的;
(5)违反安全规定或擅自变更作业方法未造成后果的;
(6)非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或围观赌博的;
(7)非公事原因上岗前饮酒的;
(8)散布虚假或诽谤言论,影响本公司声誉或客户、员工名誉的;
(10)在公司内挑拨、闹事的;
(11)有意提供假情况、假资料或假报告,造成不良后果者的;
(12)工作敷衍了事造成后果的;
(13)弄虚作假欺骗上级的;
(14)向他人索要小费或私分酬劳的;
(15)危害、威胁、恐吓公司员工或工作场合之任何人士的;
(16)泄露本公司机密,含泄露薪金、奖金或打听他人薪金、奖金等的;
(17)在外另兼职按月领取报酬的。
(18)其他违规行为。
4.2.5属以下“特大过失行为”的可视情节轻重,给予降薪、降职、调整岗位或重新试用、开除等,对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本条款规定范围内的《奖(惩)通知书》经办公室及当事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1)殴打公司员工或相互斗殴的;
(2)藏匿或盗窃本公司或本物业及他人物品的;
(3)对同事恶意辱骂或诬陷、提供伪证、制造事端的;
(4)毁坏、涂改企业重要文件的;
(5)故意泄露企业商业机密,致使企业蒙受重大损失的;
(6)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7)盗用或伪造公司印章的;
(8)利用企业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使企业名誉受损害的;
(9)行为不良、道德败坏,严重影响公司声誉或在企业内部造成恶劣影响的;
(10)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生活区域赌博;
(11)以行为或语言调戏侮辱他(她)人的;
(12)因失职或违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使公司、客户以及同事受到经济、财产、声誉、生命的危害或重大损失的;
(13)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4.2.6其它
(1)违规行为未列入上述各类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确定其过失性质并予以相关处理。
(2)员工违规行为较严重的,公司除按照上述标准予以处罚外,可根据其情节予以降职、降级,直至调换工作岗位或开除。
(3)公司有权对《奖惩制度》的内容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修订。
4.3申诉程序:
员工对处理有不满之处,有权以书面形式向直属上级申诉,受理申诉的直接上级领导或部门须于3天内予以回复。如对裁定仍不满意,在3天以内可再向上一级或本公司办公室申诉,受理人须于5天内予以回复。
管理者打击报复下属员工的,员工可直接越级向公司总经理申诉,同时,总经理也可指派专人直接越级到最基层调查了解、收集员工反映的打击报复的问题和证据,如查实有打击报复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按照“重大过失行为”进行处罚。
5.记录
5.1《奖(惩)通知书》
5.2《员工申诉受理单》
第7篇 企业奖惩管理制度整理版
为严明纪律,奖励先进,处罚落后,调动员工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规范管理。
一、总则
1、对员工的奖惩实行以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2、本制度适于公司全体员工。
3、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和公司监察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
4、本制度未规定的,适用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二、奖励
1、本公司设立好下奖励方法
(1)大会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2、有下列变现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
(1)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全年无出现事故;
(3)积极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
(4)全年无缺勤,积极做好本职工作;
(5)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6)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7)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8)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取得中专以上文凭或获得其他专业证书;
(9)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会或总经理变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员工有上述表现符合《晋升制度》规定的,给予晋升提级。
三、奖励程序
1、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董事会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会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会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四、处罚
1、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批评教育不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一定时期的奖金、扣除部分工资、警告、记过、降级、辞退、开除等处分:
(1)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法规,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4)拒不执行董事会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的,干扰工作的;
(5)工作不负责,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6)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7)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财,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8)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分的;
(9)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0)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的;
(11)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2)有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董事会或总经理应予以处罚的。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2、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
(1)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50%;
(2)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四、检举与处分
1、各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2、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应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分人。
3、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
4、调查、审批员工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
5、对员工进行处分,应书面通知本人,并记入档案。
6、处分决定不服的,允许按监察制度规定提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允许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诉。
7、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
8、受处分的员工,能改正错误,积极工作,在_______年内弥补经济损失或完成利润指标的,经所在单位提议或本人要求,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审核后呈报总经理或董事会批准,可酌情减轻或免除处分。
第8篇 某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不断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违反劳动纪律和违法失职行为,维护正常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执行以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将给予记功、授予奖品或奖金等。
1.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免受损失的。
2.爱护、节约国家财产有重大成绩的。
3.同严重违法行为坚决斗争,有显著成绩的。
4.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的。
5.能及时发现设备、安全存在重大隐患,并及时报告,处置得当。
二、公司职工玩忽职守,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使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经批评教育不思悔改的,应分别给予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或经济制裁。情节严重的,应负刑事责任。
三、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1.对发生事故的处理
1.1轻伤事故。公司发生轻伤事故后,对发生事故的车间、罚款1000元,对班组长、责任人均罚款200元,主管公司安全生产的副总罚款500元。
1.2重伤事故。发生重伤事故,由集团安全法规部负责调查处理,写出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5%,事故所在工段、车间负责人罚款2000元,班组长罚款500元,同时按责任的大小给予行政处分。
1.3工亡事故。发生工亡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与当地政府部门共同调查形成事故调查报告,集团内部进行通报。对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班子(经营层)扣罚年薪20%,事故所在工段、车间、队负责人罚款3000元,安全主管、班组长罚款1000元。罚款交集团总部,情况恶劣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4重大设备事故。由集团分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由技术中心写出事故技术分析调查报告,安全保卫部依法追究责任。
造成直接损失1万元以上的 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追究设备岗位主管人员及设备技术人员的责任,罚款1000元-10000元,写出深刻检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待岗、除名等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要追究主管设备副总或工程师的责任。罚款1万元-2万元,主管设备的人员及技术人员罚款1000元-10000元,岗位巡检工罚款500元,视情节再给予行政处分。
造成直接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追究企业领导班子的责任,同时领导班子(经营层)处罚5万元-10万元,主管设备的副总和工程师罚款5000元,主管设备的技术人员罚款2000元。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及行政处分。
1.5火灾及被盗事故。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火灾及被盗事故,由企业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协调当地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立案标准为一万元以上的被盗和火灾事故。发生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按调查结果,视情节赔偿经济济损失或承担部分经济损失,其它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2.实现安全生产的奖励
2.1生产和辅助车间当月安全生产无人身事故和责任设备事故,可获安全奖金人均50元,安全主管可获奖金200元。
2.2全年未出重大责任设备事故及工亡、重伤事故,分管经理和安全委员会成员年终可获得1000元奖金。
第9篇 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一、一切工作人员,对其所分管的工作,要做到忠于职守、尽职尽责、竭尽全力,决不允许讲条件,要加班。
二、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如发现一次扣0.5天工资。发现二次,扣1.5天工资。
三、如工作需要,一切人员禁止在早晨或中午喝酒。酒后不准上岗。发现一次停止工作三天,发现二次扣发当月工资的50%,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发基本生活费。
四、工作期间,严禁乱串,玩扑克等一切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时间可学习业务知识或看报,不断充实自己。
五、严禁工作人员在八小时之内经营第二产业,如有发现停止工作。
六、讲文明、懂礼貌,严禁 闹事。提倡文明用语,杜绝脏话。一次扣发当月的工资,发现两次停止工作。
七、严禁赌博,如被公安机关处理,干部则免去其职务,工人则停止二个月工作。
八、允许正常监督或批评,但决不允许无中生有,或诬告,对造谣诬告者,经查实停止其工作。
九、严禁在公共场所吐痰,扔烟头废纸,大声喧哗。对办公地点的水、电、开关要及时 。
第10篇 某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大酒店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
第四条 奖励办法
第五条 本酒店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扬;
2. 奖金奖励;
3. 晋升提级;
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维护酒店利益,为酒店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
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
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
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
3. 向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设,为酒店采纳;
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
5. 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
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
7. 其他对酒店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酒店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
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
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
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
1. 警告;
2. 记过;
3. 降级;
4. 辞退;
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
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 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 无故不参加酒店安排的培训课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
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
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
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
11. 破坏环境卫生
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
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
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
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
6. 在禁烟区吸烟者;
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
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酒店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
5. 违反酒店规定带进出物品;
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酒店蒙受重大损失;
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
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酒店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
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
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酒店误信而遭受损害;
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
5. 蓄意损坏酒店或他人财物;
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酒店蒙受损害;
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
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酒店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
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
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
15. 泄露酒店秘密,把酒店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16. 散布谣言,损害酒店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
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
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
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酒店秩序;
20. 在酒店内赌博;
21. 在酒店内有伤风化行为;
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滋事妨害经营秩序;
23. 经常违反酒店规定屡教不改;
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
25. 因行为不当,酒店无法再对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
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酒店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酒店损失;
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
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
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
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
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
第11篇 生产现场管理考核奖惩制度
为确保文明生产,安全生产,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结合本公司现场实际情况,对生产现场人员做出如下奖惩规定:
1、生产现场不戴安全帽者,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人次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班组长不戴安全帽罚款50元。高空作业戴安全帽但未系好带者罚10元。
2、高空作业者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高空作业者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50元。
3、生产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者,每人次罚款20元。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每人次罚款50元。
5、生产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擅自动用电器设备者,每人次罚款30元。
6、高空作业随意掉落工具或材料者,每人次罚款30元,对有意掷物者罚款50-100元,对管理不负责的班组长罚款50元,对举报人员给予50的奖励。
7、在生产现场发现不明烟头的对当班班组按每个烟头罚款10元,对任意在生产现场吸烟、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次罚款50元,并负责引起火灾的损失,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8、严禁酒后作业,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导致事故发生的,除对事故负责外并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200-1000元。
9、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2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30元。
10、在生产现场引起打架斗殴的,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100-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1000元及其以上,对结伙打群架,每次罚2000元,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1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2、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3、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者每次罚款500-2000元,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4、操作工操作行车时违反十不吊每次罚款50-500元。
15、生产现场的物品必须指定的地点摆放整齐,分类堆放,如有违反每项每次罚款20元。
16、保持现场清洁文明,当生产或非生产时产生垃圾必须及时清扫,,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元。
17、在焊、割作业时,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防火措施,现场备好接火斗、灭火器材,违反者罚款50-200元。造成火灾的除负全部责任外,并罚款1000-3000元。
18、对破坏现场成品和机械、私自开动其它单位机械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奖惩制度怎么写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运行监督机制
1、 消防主管每日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责令相应部门改正,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据酒店规定予以处罚。
4、 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半年组织对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对各项制度中不适应实际之处进行修改、补充、不断完善控制方案。
期的。
3、 埋压、圈占消防设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响和延误了消防工作的(火灾后果不严重的)。
4、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而隐瞒不报的。
(三)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100元至200元罚款。
1、 未向保安部申报、登记、私自使用、安装电炉等电器的。
2、 不能及时按照消防部门、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见进行及时整改的。
3、 因整改火灾隐患不及时、不彻底而造成火灾事故但损失不大的。
4、 非电工人员,乱私拉施工电源线、照明线、安装电器设备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灾,但损失不大的。
5、 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引起事故,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6、 擅自拆卸烟感、温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头影响正常工作的。
(四) 有下列情况(或行为)之一者,处以50元罚款
1、 不符合电、气焊防火安全要求而进行焊割作业。
2、 考核消防知识不合格者或组织消防培训无故不参加者。
3、 在非吸烟区吸烟和在吸区乱扔烟头、火柴梗或将未熄灭的烟头、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第13篇 物业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物业保安员培训:奖惩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职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员工奖惩制度。
第一节奖励
一、奖励种类:
颁发奖状:通报表扬(嘉奖);物质奖励(小功);晋升工资或晋级(大功);发放奖金。
二、奖励条件:
(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奖:1、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2、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3、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当月被评为优秀员工者。
(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小功。1、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2、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3、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4、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5、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6、其它应给于记小功事迹者。
(三)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大功。
1、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
2、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3、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4、在各类报刊或学术研讨会上发表有关物业管理论文者。
(四)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终可参加优秀工作者评奖。1、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2、在当年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益者。
3、在当年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者。
4、其他可参选优秀工作评奖者。
三、奖励程序:
1、凡符合上述奖励条件者,由所在部门将员工事迹以书面形式报告上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核实无误后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
2、每半年将对员工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评定员工职级。如一年内两次被评为先进者,授予优秀员工称号,并给予奖励。
3、对严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员工,在提薪晋升等各方面将优先考虑。
4、大功或大过以上者在规定的张贴处张贴告示。
第二节违纪过失
一、甲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甲类过失。
1、因过失导致工作发生错误但情节轻微者。
2、防碍工作秩序或违反、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
3、初次不听领导合理指挥者。
4、不按公司规定着装;仪表、仪容不整,当值哼歌、吹口哨、无精打采者。
5、不填写或不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者。
6、不使用礼貌用语。
7、经查实在一个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配戴工卡、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规定,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两次或每次迟到、早退超过10分钟者。
9、同仁之间相互谩骂吵架情节尚轻者。
10、一个月内两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11、对各级领导的批示或有限期的命令,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12、在当值岗位使用公司电话办理私事超过3分钟等在工作场所防碍他人工作者。
13、在工作时间内睡觉或擅离工作岗位或接待私人来访时间超过15分钟者。
14、当班时间吃东西、收听广播、看报纸、聊天、吃零食者。
15、无故不参加公司的业务培训者。
二、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乙类过失:
1、因玩忽职守造成公司损失但不大者。
2、对同事恶意攻击,造成伤害但不大者。
3、检查值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勤务者。
4、捏造事实骗取休假者。
5、季度内累计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未造成重大影响者。
6、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或签到者。
7、当班时间睡觉、打闹、饮酒者
8、未经同意私自调班或擅离工作岗位,经常迟到或早退(1周超过3次)
9、因服务态度差受到用户投诉时,与用户争辩、吵闹或对业主投诉的处理不当或不及时,引致业主向上级部门领导投诉者。10、弄虚作假,涂改单据、证明、记录、报假学历。11、不服从领导的正确命令并在公共场合顶撞领导。12、超越职权范围或违章操作尚未酿酿成事故者。13、工作时间消极怠工
三、丙类过失
有下列行为者属丙类过失:
1、不服从正常的工作调动及安排,不听从上级领导指挥监督、与其发生冲突者。
2、在公司内酗酒滋事造成恶劣影响者。
3、工作时间喝酒、赌博、打架。
4、工作范围内聚众赌博、变相赌博等。
5、故意毁坏公物,金额较大者。
6、服务态度极差,与用户吵架,或累计被用户投诉3次以上者。
7、聚众闹事妨害、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8、违反劳动合同或公司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9、对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胁行为者。
10、严重违反各种安全制度,导致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11、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超过六次(含)以上者。连续旷工3天或两个月累计五天,全年累计七天的。
12、盗窃同仁或公司、客户财物者。
13、职务下所保管的公司财物短少、损坏、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损失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使公司蒙受损失者。
15、在公司内部有伤风败俗之行为者。
16、利用职权受贿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18、携带危险或违禁物品进入工作场所着。
19、故意撕毁公文者、遗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业秘密者。
20、虚报工作成绩或领先伪造工作记录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务,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22、年度内累计三次乙类行为者。
23、经公检法部门给予拘留、劳教、叛刑处理者。
24、在公司任职期间私自在外兼职。
25、其它应给予辞退的行为。
第三节行政处分
一、对员工
的违纪处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降级、降薪或撤职、停职停薪、劝退或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七种。
1、警告:仅限于首次触犯甲类过失的行为,上级领导签发过失通知书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2、严重警告:员工重复触犯甲类过失或首次触犯乙类过失,上级领导签发书面警告书,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并扣以(30-50元)的处罚。
3、记过:员工重复触犯乙类过失将给予记过处分,除扣以(50-100元)的处罚并下调工资一级。
4、降级、降薪或撤职。员工在同类职务各类考核评估中不合格或位于10%末位范围及员工违规的,可以给予降级、降薪、撤职处分。
5、停职停薪。员工违规除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外,还可以给予降级、撤职处分。
6、未位淘汰。采用5%的未位淘汰制,员工在同级各类考核评估中连续三次位于5%末位淘汰范围内的给予辞退。
7、劝退和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凡触犯警告(过失)一年内累计被签发4个甲类过失或3个乙类过失将被视为丙类过失,公司根据《劳动法》第三章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其作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并不给予经济补偿。由各部门经理书面提出,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复查、审核,总经理批准实施。经公司领导批准,人力资源部可直接对违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
8、员工违反丙类过失任意一项,对其做劝退或违纪辞退处理。
三、处理的原则:
给予员工违纪处理,必须以事实为依据,法规制度为准绳,并允许受处理者申辩。
四、处理公布:
各种违纪处理,都必须发出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事人;违纪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在公司通告栏上予以公布。
五、处理的时限界定:
1、员工对处理决定不服,可于违纪处理决定书送达当天起计,三天内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诉。如在上述规定时间内不提出书面申诉,违纪处理决定生效。
2、公司在收到书面申诉当天起计,七天内作出是否变更违纪处理的决定。
六、处罚程序
1、员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部门填写员工违纪警告过失通知书,道明违纪事实,提出处理意见,经见证人或违纪人签名后,送人力资源部。
2、普通员工的违纪处罚,由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3、部门经理可对违纪而拒绝签过失记录、情绪激动且有可能造成伤害他人及损坏物品的行为和严重违纪(本册第二十一条第3点丙类过失)的员工采取即时停职停薪,再报人力资源部处理。
4、主任级以上员工(含主任级)的违纪处罚,由总经理审批。
七、处罚的取消
第14篇 幼儿园奖惩制度(7)
幼儿园奖惩制度(七)
1、评模评优原则:
(1)、每年教师组、行政组、后勤组,均按4:1的比例评出园先进工作者。
(2)、每学期按“园务日志”检查成绩、班级考核成绩、卫生检查成绩、班级获奖情况,按4:1的比例评出“先进班级”。带班老师和生活老师各奖100元,配班老师奖50元。
(3)、每年按8:1的比例评出“爱心型教师”、“创新型教师”。
2、评模评优奖励:
国家级500元、省部级300元、市厅级200元、县处级100元、乡镇级50元、园级30元。
评1次优奖励60元。
3、教师业务参赛(经过幼儿园同意)获奖奖励:
全能 第一 第二 第三优胜奖
省部级:220元 180元 140元100元 60元
市厅级:180元140元100元 60元30元
县处级:140元100元60元40元20元
乡镇级: 80元60元 40元20元10元
本园级: 40元30元 20元 10元
注:经过单位同意,个人或集体代表单位参加系统以外的社会活动,报名费单位承担,获奖金额减半,不评奖项的相当于3等奖。
4、指导幼儿获奖:凡指导幼儿参赛的活动必须是有活动通知或经单位同意参加的。
一等奖 二等江三等奖 优胜奖
省部级:60元40元30元 20元
市厅级:40元30元20元 15元
县处级:30元20元15元10元
乡镇级:20元15元10元 6元
本园级:10元6元 4元
5、科研课题结题奖:(多人参与的课题按竟聘方案中的比例分配)。
省部级1600元、市厅级800元、县处级400元、乡镇级200元。
注:以上业绩的考核加分分值参照“岗位竞聘方案”的分值。
6、提高学历:通过各种形式的在职进修,获得更高学历的,给予助学奖励。
大学本科500元,大学专科300元。
7、代课费4元/节。
8、教工慰问费:生育第一胎200元,患病住院治疗200元。
9、教师子女上幼儿园,保育费全免,教育费免一半,上假日困难班免保教费一半;教师第三代子女上幼儿园,免保育费一半。
10、教师年满45周岁给予配老花眼镜费150元。
11、教工因天灾人祸,生活确实遇到暂时困难,本人可申请,经园行政会研究,可给予一定的生活困难补助。
12、分配工作不服从,扣5元/次。
13、吵架扣10元/次,打架扣100元/次,承担对方医药费用,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14、私拿公物,扣10元/次,且须退回公物。不退回的,按物品原价的2倍罚款。
15、本单位发生突发事件就是无声的命令,要求知情工作人员必须舍己为公,全身心投入,不得应付逃避。应付者扣20元/次,逃避者扣50元/次,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16、因房屋或教学设备出现安全隐患,且告知了不及时处理,出了事故,扣有关领导50元/次。
17、出了责任事故,影响了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领导不坚持原则,不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大,扣有关领导100元/次。
18、因工作失职,受到上级部门的通报批评,扣有关领导50元/次。
19、体罚幼儿致伤,幼儿医药费和营养费都由责任人负担,扣100元/次,体罚幼儿致死、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20、幼儿出了事故,教师在现场扣5元/次;教师在岗不负责,看书、报或与人聊天等扣10元/次;不在岗扣50元/次。
21、出现幼儿走失或冒领、拐骗等现象扣有关责任人50元/次,后果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22、园财务内审组每学期对园财务进行审核,发现贪污、毁据者,赃款全部退回,扣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交司法部门处理。
23、挪用公款,及时归还,扣50元/次,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24、保管人员实物、帐目要清楚,及时入库做帐,发现实物有短少,由保管员给予30%--80%的赔偿。
25、食堂保管员要做到钱、物、帐相符,不可挪用和损公肥私。若发现,除赔偿外,扣10元/次,情节严重,交司法部门处理。
26、各个岗位人员因工作失职造成付面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20―50元/次。
27、上班时间上网聊天、掏宝、玩游戏、抄股,扣10元
第15篇 某餐厅服务员奖惩制度
餐厅服务员代表着餐厅的形象,在对于各服务员的衣冠、礼仪等方面,餐厅都会制度相应的奖惩制度。以下的餐厅服务员奖惩制度的资料,可供参考。
餐厅服务员管理制度百分考核标准及奖罚制度
扣分制度:
上岗时,衣冠不整、不佩带工号牌,工装不清洁或破损者发现一次扣5分
对个人仪容、仪表不认真对待。5分
当班时未经许可拨接电话或用酒店电话办私事者。10分
私吃客人遗留食品或酒店赠品。5分
不注意卫生,随地吐痰,丢弃杂物者。5分
无故迟到、早退者(包括不参加班前、班后会),5分。迟到或早退半小时以内,一次扣30分
当班时打盹睡觉者。20分
未经许可,随意玩弄场内设施者。10分
工作散漫,未及时向客人提供合理服务。10分
当天没按指定岗位打扫卫生者。10分
对客人服务礼貌不到位者。10分
迟到半小时以上,或未经经理、部长批准私自替换班或无特殊情况捎信、电话请假均视为旷工
大扫除无故缺席。20分
当班期间不注意言谈举止大声喧哗,讲不雅语言。20分
未经同意离开工作岗位而无合理解释或营业期间无正当理由早退者。每项扣10分
当班时间聚堆说笑,嚼口香糖,聊天,吃东西,大声喧哗,干私活,接打私人电话,看书报杂志,打闹,嬉笑,每项扣10分。
逗留他处偷懒或闲聊,无故串岗(离岗)或私自会客而怠慢工作者。5分
点菜(开单)或送食品时出现差错。5分
在营业场所奔跑者。10分
乱写乱画破坏公共设施,5分。情节严重照价赔偿
客人进入餐厅,不按规范招呼服务客人,迎宾员不到位,服务员不及时到位,发现一次扣5分。
对工作不主动工作中消极怠工,效率低下或带情绪上岗使之失职。一项扣10分
当班时用厕时间超过10分钟。5分
不按规范站立或站立时间未准时,站位不规范每项扣5分
开餐前未按要求进行餐前检查、餐前准备,准备工作不到位,出现空档一项扣5分
拿酒水上餐具上菜递送物品未使用托盘者,一项扣5分
未及时清理空瓶、空箱、空碟补充餐具不及时发现一次扣5分
接听电话不规范或不礼貌。5分
遇到客人无主动问候意识。5分
无论何种理由对客人不礼貌或与客人争吵、发生争执,一次扣30分,情节严重者开除,扣当月工资50%
在岗期间喝酒、赌博、吸烟、吵架斗殴、造谣生事,破坏团结带来恶劣影响者,一项扣20分以上。
擅自张贴或涂改酒店通告或指示,一项扣10分。不爱护公物、对物品造成损坏者根据轻重扣10—20分,损坏物品按价赔偿。
工作差或服务欠佳,客人提出需要帮助无回应,受到客人投诉者,一项扣10分
发表虚假诽谤性言论而影响客人或酒店同事声誉者每项扣5分
私自领用客人存酒拒为己有者,扣5分
病、事假不可以用当月休班替代,超休1天扣1天
开餐前、后请假1小时扣20分,开餐中,请假1小时扣40分
旷工一次当天考核0分,旷工1天除扣三天工资外另扣当月平均分数20%分
女员工上岗未画淡妆、浓妆艳抹或喷洒香水味较浓的每发现一项扣5分。
上岗时间佩戴首饰(结婚戒指除外)、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发现一项扣5分。
要求员工不留怪异发型,女员工发不过肩前额不过眉,男员工不留鬓角、胡须,不符合要求者一项扣10分。
吃带用异味的食品后上岗,发现一次扣5分。
不了解菜品、酒水价格或没核实菜单,多收或少收一次扣15,引起客人投诉一次扣20分。
不了解本酒店的基本情况和餐厅销售的产品知识,未能及时给客人提供服务者一次扣5分。
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不能独立完成,需要多次督导者一次扣10分。
发现失误不能及时制止或纠正者扣5分
对客人投诉或突发事件未能及时圆满解决并不及时上报领导,一次扣10分。
操作声音过大,一次扣5分。
对客人服务时不使用礼貌用语者,对客人不热情或出现撵客现象者一次扣10—20分。
不服从工作指令,当众与领导顶撞扣50分。
工作中发现违纪现象不及时报告,欺上瞒下,谎报事实真相者扣20分。
未经经理批准擅自给客人加菜,加酒水者扣15分
对客人就餐要求,传达有误,一次扣5分。
房间或地面有滴水、垃圾未及时清理一次扣5分。
离岗前,不检查水、电、气等安全情况,一次扣负责人10分,发生事故由负责人负责。
就餐器具不洁净,一项扣5分。
检查卫生一项不合格扣5分。
奖励制度:
忠于职守,对工作认真负责,为本部门树立良好信誉,在每月总结中突出的优秀者。奖20分
努力工作为本部门的经济效益作出重大贡献者。奖20分
为保护本部门的财产及人员安全挺身而出见义勇为者。50分
讲诚信,拾金不昧者。10分
工作出色经常得到客人、同事、上司表扬者。30分
工作主动,热情受到客人表扬的一次奖10分
有合理化建议提出,一次奖10分
对部门或单位有较好影响的工作或受到总经理的表扬,一次奖20分
每星期一检查卫生合格者一次奖50分
以上所有条例按当时情况酌情处理,每扣1分为人名币一元,望各位同事认真对待。
如有补充或更改之处将另以书面形式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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