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涉及的领域广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目标设定:明确员工的工作职责和预期成果。
2. 过程监控:跟踪工作进度,确保任务按计划进行。
3. 行为规范:规定员工行为准则,确保合规性。
4. 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表现进行评价。
5.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提供反馈。
监督工作制度的内容应详细且具体,包括:
1. 明确的工作描述:定义每个职位的任务、职责和期望结果。
2. 监控流程:设定关键绩效指标(kpis),通过数据跟踪工作进展。
3. 行为准则:列出企业价值观,规定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循的行为标准。
4. 评估标准:制定公正、公平的绩效评估体系,考虑业绩、能力及潜力。
5. 反馈程序:定期进行一对一会议,鼓励开放、诚实的沟通。
执行监督工作制度需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制度需公开给所有员工,确保信息对称。
2. 定期更新:随着企业发展,制度应及时调整以适应变化。
3. 培训与教育:确保员工理解并能遵守制度。
4. 公平公正:评估与反馈过程要公正,避免偏见。
5. 及时响应:对违规行为迅速处理,同时表彰优秀表现。
监督工作制度对于企业管理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效率:明确的工作目标和过程监控促进工作效率。
2. 维护秩序:行为规范确保工作环境的和谐稳定。
3. 激励员工:公正的绩效评估激励员工提升自我,实现个人发展。
4. 促进沟通:良好的反馈机制增进员工与管理层的互动,提高员工满意度。
5. 保障质量:通过制度化管理,保证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提升企业竞争力。
监督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石,它为企业运营提供了清晰的指导,有助于实现组织目标,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
第1篇 监督检测工作质量责任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工程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工作质量责任事故处理:
(1)工程参建各方主体提供的技术资料、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原始记录丢失,造成不良影响的;
(2)由于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条件不符合要求或由于检测方法错误,造成数据差错而导致检测结论错误的;
(3)在监督、检测过程中由于不按操作规程操作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
(4)在监督、检测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的;
(5)在监督、检测工作过程中因疏漏部分结构异常情况、未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缺陷,造成受监项目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
2、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有责任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态的发展,以保护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
3、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事故责任人如实填写事故报告,科室负责人核查后,报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根据事故的性质召集有关方面的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查明原因,确定性质作出适当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告站长。
4、对确认的责任事故,应追究责任,并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和影响的大小,按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2篇 _矿煤矿安全群众监督站工作制度
为加强对群监员的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群监站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本制度。
一、 负责群监员上(下)班签到(退)登记。
二、 负责对群监员每天上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并及时上报群监委员会。
三、 负责调配群监员的工作,杜绝脱岗、缺岗现象。
四、 负责对“三违”举报情况进行梳理汇报,及时上报群监委员会。
五、 负责监督管理群监员的日常工作,表达和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解决群监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六、 负责建立完善群监站各种工作台账。
七、 负责传达群监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及时反馈群监员日常工作情况。
八、 负责组织群监员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其安全监督能力。
煤炭加工部群众监督体系组织机构
组长:朱磊
组员:迟延昕、夏明阳、杨在明、孙立恒、杨旭、白同钵、李晓亮
吕占龙、徐爽、赵万双、张金成
第3篇 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1、工作会议制度。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会议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主持,会议主题是通报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会议要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由镇安监站督促落实。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情况适时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会议主题主要研究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事项,研究相关工作措施。会议研究事项由镇安监站督促落实。
2、安全生产检查督促制度。镇政府对各村(社区)、各生产经营单位、各重点场所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对矿山、渡口码头、车站、危化企业、加油(气)站、重点消防单位、学校、公众聚集场所、其他高危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重点单位,以及节假日、重大活动等重要时期要建立常态检查督促机构,落实督促检查责任,责任到人到点,严防死守。镇安全监管人员不定期对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检查要认真执行行业安全标准,不留空档,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随时填写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实行跟踪监管,期满复查验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并及时书面报告市县安监及有关部门。
3、事故隐患和危险源管理制度。镇各部门、各行业和各单位要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高危高风险行业建立事故隐患日查制度,其他行业至少每周进行一次事故隐患排查,并做好隐患排查登记,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分级,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实施事故隐患整治跟踪。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进行登记建档,并逐级上报,纳入市、县重大危险源、高危企业数据库。对重大危险源实施责任监控,明确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4、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管理制度。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建设项目,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安全“三同时”审批手续,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严格农民新村、村民住宅新建、改建施工安全管理。
5、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一)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是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二是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是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四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是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是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是事故的简要经过;四是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是已经采取的措施;六是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事故报告后出现新的情况,应当及时补报。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伪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武圣宫镇安全事故报告电话:6953308
6、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制度。镇政府值班室或安监站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规定向有关领导、上级政府和部门报告,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置。对轻重伤2人以下事故、一般未遂事故,原则上由镇安监站按本级预案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对重伤3人以上、死亡1人、遇险3人以上重特大未遂事故及重特大事故险情,在按程序报告的同时,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及相关处置工作。抢险救援过程中,组织人员疏散,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灾难的发生。做好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保持社会稳定。抢险救援结束后,镇政府要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灾后评估、恢复重建等工作。
7、安全生产值班制度。镇政府实行每天24小时安全生产值班,有安全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在节假日、汛期和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季节,有关部门应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
8、镇领导联系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制度。镇领导分别联系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重点单位和企业。每月至少一次到所联系的重点单位和企业,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问题。镇领导开展安全检查活动情况,每季度汇总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9、安全信息及档案管理制度。镇安监站应落实人员负责安全生产文书资料与档案管理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台账;按文书资料与档案的标准化管理要求,做好各类文件资料的收发归档工作。
10、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镇安监站设立并公开举报电话,并为举报人保密。镇政府应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11、县级在镇企业安全生产协调制度。对行政区域内县属、市属及中央在镇企业建立定期联系制度,互通情况,建立联动协调机制,在应急救援、信息通报、社区安全、场地协作等方面保持紧密联系和协同行动。
第4篇 市科技局干部选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市科技局干部选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_____市科技局按照市委专题会议的指示,全局上下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市科技局党委根据市委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如下贯彻落实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重要意义
此次,中央颁布实施“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四项监督制度”充分吸收了近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成果,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环节存在的问题,相互配套衔接,共同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职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四项监督制度”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提高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自觉性,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对于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查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迅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
在5月14日,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了市委王书记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明确了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具体要求,研究了我局贯彻落实方案。5月中下旬,局党委将相继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传达学习市委专题会议精神、部署我局关于市委专题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方案、学习四项监督制度的内容,等。各单位也要根据市委专题会议精神和局党委制定的贯彻落实方案,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学习宣传工作。
三、深入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自纠
为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自查自纠,局党委决定成立干部选拔任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由高同璞书记(局长)任组长,丛群滋副书记(副局长)、张少太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落实自查自纠的具体工作。从现在开始到5月底,严格对照四项制度的具体规定,结合王书记讲话中指出的问题,对近年来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开展一次认真全面的自查。在自查中坚决做到,正确对待,真查真纠,对存在的问题要逐条逐项列清楚,并认真制定措施,限期抓好整改。同时,对局属各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凡是存在不符合四项制度要求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四、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针对不同对象,采取有效方式,切实抓好领导干部、政工人事干部、党员干部的学习宣传,做到深入地学、持久地学、反复地学,确保实现领导干部100%熟知、组织人事(政工)干部100%精通、党员干部100%知晓的“三个百分之百”的要求。
(一)突出重点对象。要重点抓好局党委处级干部和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政工人员的学习贯彻。同时,要把对“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
(二)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学习宣传活动期间,组织局领导做一次“四项监督制度”集中授课活动;组织科以上领导干部做一次学习体会交流活动;在全局干部群众中开展一次“四项监督制度”考核测评活动;结合年终总结,组织一次述职述廉活动。
(三)增强学习实效。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保障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遵守制度,确保学习宣传活动达到入心入脑的目的。
五、切实抓好四项监督制度的落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在于被遵守。今后,局党委将按照市委王书记的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强化领导职数配备的刚性意识,不断完善竞争上岗的程序和办法,做到“逢提必争”,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更加公开、更加透明、更加民主。同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以及廉政和监管风险点的设置工作,利用网络、宣传栏等宣传媒体,对外公示局党委贯彻落实“四项制度”的方案、党员目标承诺考核细则、局机关岗位风险点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维护四项监督制度的严肃性与权威性,更好地推动四项监督制度的贯彻实施。
第5篇 办案工作督查指导监督制约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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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规范办案行为,提高办案效率,增强办案效果,根据上级的要求和我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以下四项办案工作制度。
一、重要案件督查制度
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建立健全重要案件督促检查制度。凡属上级要求查报结果的初核案件和挂牌的立案案件,要集中力量快查快结,并按照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所属纪委、派出纪检组自办的大案要案一经立案,应及时将《初步核实呈批表》和《立案呈批表》各一份报市纪委案件联系室备案,以便接受市纪委、监察局的监督检查,凡立案后15日不报送“两表”的案件,不得作为加分案件参加当年的考核评比。
二、案件查办综合指导制度
1、市纪委、监察局在抓好自办案件的同时,要按照办案区域分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察局及市直单位纪委、派出纪检组办案工作的检查指导。
2、市、县(区)纪委、监察局要成立查办案件指导组,指导组由分管案件的副书记、分工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及检查室主任组成。
3、指导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办案工作形势,经常到所属纪委(纪检组)检查了解办案情况,协调矛盾,解决问题。
4、下级纪委(纪检组)、监察局在办案中遇到较大困难和阻力时,指导组应及时帮助分析案情,必要时可派员指导和协助;对下级纪委、监察局办案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的请示应及时给予解答,自身无法解释的应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不能含糊其辞或置之不理。
三、乡镇纪委办案督促检查制度
1、推行目标管理。每年初,市纪委、监察局应将年度办案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县(区)纪委、监察局应及时给乡镇纪委及县(区)直纪委(纪检组)下达年度办案目标,并将完成办案目标情况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参加年终考核。
2、落实责任制。县(区)纪委、监察局由委局领导带队,职能室参加,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实行分工包片,帮助排查案件线索,制定调查方案,协调办案力量,进行业务指导,排除各种干扰,着重解决“查什么、怎样查”等问题。
3、县(区)纪委、监察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乡镇纪委办案工作会议,重点分析乡镇纪委办案形势,找出差距,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对策;对办案后进乡镇,尤其是第二季度以后仍然无案件或无案源的乡镇,要逐个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市纪委、监察局要把抓乡镇纪委办案作为自己的工作职责,全面了解乡镇纪委办案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工作。
5、加强检查考核,做到奖优罚劣,对成绩突出和办案先进的乡镇纪委,县(区)纪委、监察局应适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一年内无立案案件而又被上级纪委、监察局查出违纪案件的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将视情追究其领导责任。
四、查办案件内部监督制约制度
1、强化办案时效观念。依照《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规定,案件初核为2个月,立案审批为1个月,立案调查为3个月,一般案件应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属疑难复杂案件或大要案,经过批准可适当延长。
2、从事信访、检查、审理的人员,要正确履行职责,敢于碰硬,不徇私情,秉公办案,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如被查对象是自己的亲属或故交,应主动申请回避。
3、在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如工作极端不负责任,将大案变小案,小案变无案或发生查而不处,弄虚作假,泄漏案情,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初核案件报结时,经领导审查认为取证不到位的,调查人员应及时补证;案件移送审理后,审理认为证据不全的,调查人员应独立或与审理人员一道补证,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拖着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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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我公司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安全检查制度的执行对于发现和堵塞安全漏洞,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强预防措施,落实单位的安全制度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事故的发生率。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1、安全检查必须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明确检查内容和方法,促进各项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实。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
2、定期与不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做好记录和存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整改;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详细记录,要有检查人员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负责人签字,要提出整改意见,能现场整改的现场整改,现场不能整改的,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对重大隐患要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对检查情况要认真进行分析总结,及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3、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4、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5、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6、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7、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8、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第7篇 招商局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招商局干部选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工作方案
一、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目的意义
今年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是省政府继法制政府四项制度、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后的又一重要制度,是我省面对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具体行动,是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效、廉洁政府的重要抓手,是我省政府自身建设工作向深度和广度推进的又一次实践。实施行政绩效管理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保障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的落实,实现政府工作最佳绩效。实施行政成本控制制度,主要目的在于厉行节约、节俭理政。实施行政行为监督制度,主要目的在于以监督促效能,以制度推动廉政建设。实施行政能力提升制度,主要目的在于提升政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四项制度涵盖的工作任务较多,每项制度都包含3个方面以上的任务,涉及政府投资重大项目、重要工作的推进,涉及重点民生资金的使用管理;涉及工作作风,涉及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能力;涉及管理方式、工作方法、管理手段,涉及管理效率、服务水平的提高,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对全省各级政府各部门和广大工作人员的普遍要求,需要所有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参与、共同推进。
我局各科室要准确把握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内涵、特点和基本要求,要加强对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学习宣传,充分认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重大意义,以更加坚定的信心、务实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力推进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实施。
二、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招商局自身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效控制行政成本,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提升为外来投资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建设效能机关。
(二)主要目标
我局贯彻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将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常态化、长效化,努力把全局建设成为运行高效、节俭理政、依法行政、服务到位的效能机关。具体要求如下:
1.通过推行行政绩效管理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行政绩效管理评价体系,加强行政绩效管理检查力度,提高我局管理、使用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提高我局实施州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落实州政府重要工作和推进全局重点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水平,实现全局工作最佳绩效。
2.通过推行行政成本控制制度,大力压缩公用经费和一般性开支,实现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零增长,使公共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3.通过推行行政行为监督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实事求是和公开透明的原则,以人、财、物的审批、管理和使用为重点,依靠和借助上级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公众和网络的力量,切实加强自身内部监督,努力构建为民、务实、透明、廉洁机关。
4.通过推行行政能力提升制度,强化人员学习培训,实行目标责任倒逼管理,推行一线工作法,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与能力。
三、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的组织领导
为确保效能政府四项制度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班子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招商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________________(省略)
四、实施步骤及主要工作任务
招商局效能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制定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3月底前制定我局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具体实施方案,30日前上报。
2、明确效能目标。制定《红河州招商局20__年目标绩效考核责任制》,分解细化20__年度工作任务、工作重点,明确项目责任科室、责任人、工作进展程度和工作项目标准等内容。
3、召开动员会。拟定3月底,组织召开全局20__年效能建设动员大会,传达州人民政府20__年行政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精神和总体要求,部署我局20__年机关效能建设各项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4月至11月,结合我局20__年工作总体安排,落实所布置的各项任务,并建立完善相应的制度。各科、室要根据统一部署,明确分工,突出重点,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具体工作任务为:
1、行政绩效管理制度
(1)4月1日前制定涉及我局的省政府确定的20__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改委和州监察局。
(2)每季度末的次月10日前将我局实施省政府确定的20__年20个重大建设项目和20项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分别报送州政府督查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州发
第8篇 物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怎么写
物业公司监督、检查工作制度监督检查工作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保证公司各项工作落实的有效手段,为了加强督查工作,保证公司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部门公司行政人事部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了解和反映真实情况,力争做到有分析、有建议、不流于形式。
二、加强计划落实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督促各部门每月25日前递交的《月度工作计划》,并定期公布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进行日常监管各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物业经理交办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或不办,如在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和情况,应及时向领导请示报告。
公司行政人事部要在相应时间内,向各承办部门了解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搞好信息反馈及时收集和反馈物业经理决定的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对各部门报送的报告、简报、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分析。
五、组织交流奖惩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汇报贯彻落实各项工作的情况,不定期地组织部门间的工作交流与专题研讨,并根据部门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进行必要的奖惩。
六、附则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技术监督工作制度
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制度
技术监督是保证电网安全、可靠、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也是电网生产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为适应电网的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技术监督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技术监督工作应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超前防范的方针,以专业技术监督为基础,以开展设备技术监督为手段,在电网生产的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在全局内部实施归口管理,坚持统一制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
一、技术监督范围、方式、主要内容
1、技术监督的范围
电力系统技术监督工作是指在设计审查、设备选型、监造、验收、安装、调试和试生产的电网建设全过程中以及在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电网生产全过程中,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法规、规程、标准及反措等文件要求,通过对电网及所含设备在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有关参数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指导、监督或组织相关专业活动的开展,确保电网和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2、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
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以专业技术监督工作为基础,以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为主要工作手段。通过加强技术监督专业建设,把握专业发展方向,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完善测试技术、方法、手段,提高设备诊断能力和水平。通过开展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工作,将专业技术监督的手段、方法应用到具体设备监督工作上,对具体设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和全面覆盖各环节的技术监督。
3、技术监督内容
(1)单一设备技术监督内容
单一设备技术监督是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主要方式,其内容应包含电网送、变、配电主要一、二次设备、电测、自动化、信息、电力通信系统和设备等各方面。
(2)专业技术监督内容
技术监督工作从专业上划分为电能质量、电气设备性能、节能与环保、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等专业。
①电能质量监督
电网频率和电压质量。电网频率质量包括频率允许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质量包括电压允许偏差、允许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电能质量监督包括电网无功补偿设备的运行、管理、非线性负荷的入网管理等。
②电气设备性能监督
电气设备的绝缘强度(包括外绝缘防污闪)、通流能力、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包括对变压器、电抗器、组合电器、断路器、互感器、避雷器、电容器、送电线路、电力电缆、接地装置、等电气设备的技术监督。
③电测监督
电压、电流、功率、电量、频率、相位及其测量装置的检验率、调前合格率;计量标准装置的准确率;互感器、变送器、厂、站端测量设备及二次回路、传递系统。
④节能与环境保护监督
送、配电线路与变电设备损耗;系统电磁辐射与变电站环境噪声污染。
⑤保护及控制系统监督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及其投入率、动作正确率。
⑥自动化和信息与电力通信技术监督
自动化、信息与电力通信系统的性能、运行指标等,包括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费系统、电力市场营销系统、配电管理系统、信息系统、网络等。
二、技术监督管理
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闭环的监督管理方式,即在电网设备的设计审查、招标采购、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检修、技术改造等所有环节都应开展技术监督工作。同时,在设备调试、检修、技术改造等重点阶段以及在高峰负荷、故障后等对输电线路、变压器等重点设备,应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技术监督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重点阶段、重点设备存在的问题。
1、在全过程、全方位开展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对设备的运行指标分析、评估、评价,针对专业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具有趋势性、苗头性、突发性的问题及时发布技术监督预警报告。
2、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在技术监督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的严重缺陷、隐患,应立即向设备运行维护单位发布设备告警报告,使运行维护单位及时了解设备健康状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预防设备事故的发生。告警报告发布后,技术监督执行部门应全程跟踪设备消缺、检修、改造等整改过程,对整改全过程实施有效的监督,保证设备缺陷的及时消除和设备健康水平的恢复。
3、分阶段、分专业、分设备有重点地对技术监督工作的内容、标准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评估,及时发现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修改、完善、补充的提高措施。
4、每一项具体技术监督工作都应形成由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签字、盖章的技术监督报告。技术监督报告应包括技术监督项目、工作时间、地点、应用指标标准、实际检测结果、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措施与建议、监督结论等内容,并由工作负责人和执行单位签字、盖章,按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上报。对严重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问题,应发布告警报告。
5、农电局每年组织一次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并定期对技术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执行情况、主要技术监督指标、问题整改情况、档案资料等方面进行考核。
三、技术监督组织机构及职责
1、农电局生产副局长负责全局技术监督工作的领导。
2、生产技术科具体管理全局电网的技术监督工作,在生产副局长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
①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监督的法规、标准、规程等,根据敖汉电网的实际情况,组织修订技术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
②负责制定全局技术监督工作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监督专业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
③组织各部门技术监督工作的交流活动。
④参加相关专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反事故措施。
3、市场营销科负责电测监督和对重要用户进行监督。
4、调度所负责保护与控制以及自动化监督,电能质量监督。
5、各基层所、站负责所管理重要用户技术监督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联系。< p>
第10篇 社会监督员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条 为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强化社会监督,促进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社会监督员由市、区、(市)局从各级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单位、有关职能部门及执法管理相对人中聘请。
第三条 社会监督员的条件
(一)熟悉法律法规和城管执法部门职能,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二)热心和关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关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三)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第四条 聘请社会监督员的人数,由各区(市)城管执法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第五条 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二年。期满后,聘任单位根据需要,在征得所在单位和本人同意后,可以续聘。
第六条 社会监督员确定后,由所聘单位分别颁发聘书及《社会监督员证》。
第七条 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全市城管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各区(市)局聘任的社会监督员监督范围为辖区执法队伍及执法人员。
第八条 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监督检查城管理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等情况;
(二)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四)客观、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执法队伍建设情况,认真负责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办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委托的其他监督事项。
第九条 社会监督员的权利
(一)有权现场监督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检查、纠正执法人员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执法人员在执法和办理公务时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存在工作方法简单、明显不负责任、不文明执法、态度粗暴、队容风纪不整、执法不公等现象,有权当场指出并予以纠正,执法队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
(二) 有权对执法队员提出咨询意见,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举报执法队员在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三)有权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听取、收集社会各界对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举报、投诉、控告和意见,并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反馈,共同协商研究改进办法;
(五)对群众投诉的问题,有权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进行质询,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应予以协助、配合,并予以答复;
(六)对群众举报执法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可监督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并向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七)对调查处理不及时,处理结果不满意,有权提出不同意见,有权向上级机关反映。
第十条 社会监督员的义务
(一)认真学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监督水平;
(二)带头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使监督权要合理、公正;
(三)积极向社会各界,重点向行政执法相对人宣传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职能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积极沟通执法队伍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争取社会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存在的不正之风或违法乱纪行为要给予警示、勇于批评指正;
(五)监督员在实施监督时应出示《社会监督员证》。
第十一条 执法监督员持《社会监督员证》只能从事与监督工作有关的事项。
第十二条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要支持配合社会监督员开展工作:
(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员的监督,并为监督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对监督员提出的问题,除法律规定保密的外,都要实事求是的予以解答,不得推诿搪塞。
(二)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听取,做好记录,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及时向监督员反馈。
(三)市局纪委监察室转发的社会监督员反映、转递的事项要认真办理,一般事项两周内办结;复杂事项一个月内办结,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事情办结后,要及时将办理结果报市局纪委监察室并向监督员反馈。
(四)对干扰、阻挠社会监督员依照本制度履行监督职责和行使监督职权、拒不接受监督或打击报复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问题,没有按时办结又不及时通报办理情况的单位,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督办,对拖延不办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三条 社会监督员的日常工作联系,分别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其主要内容:
(一)组织执社会督员参加执法机关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做好联络和服务工作,及时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执法监督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情况,征求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立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的联系,及时通报社会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争取对社会监督员监督工作的支持;
(四)对社会监督员反映和转递的问题和案件,按部门职责分工,做好登记、转办、督办和反馈等工作,对提供的信息,及时综合上报。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装饰材料城市场经济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装饰城市场经济监督巡查工作制度
为了深入开展创建星级文明规范市场和满意在市场,有事找工商活动,强化市场经济监督管理力度,特制订巡查制度。
一、巡查组由工商干部组成,对市场实行全方位,主动式巡回检查。
二、巡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巡查纪律,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尽职尽责、依法管理、秉公办事。根据规定穿着,仪表端正,举止文明,依法检查、严格遵守禁酒令、禁购令、着装令;巡查执行任务时必须二人以上。
三、依法检查市场经营主体资格和上市商品的合法性,检查市场交易行为和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等。
四、受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处理交易纠纷,疏导和协调市场产生的突发事件。
五、认真做好巡查记录,依法处理违法违章案件。
第12篇 _县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试点工作要以“____”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规定》进行。试点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又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既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试点工作,又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既要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又要客观反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既要严格执行高检院的规定,又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实践积极探索,为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经验,打好基础。二、组织领导1、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实施工作。2、我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过程中的具体日常事务,及时报告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人民监督员队伍及办事机构1、担任人员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年满二十三岁;(4)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5)身体健康。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3、下列人员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4)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等法律工作者。4、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及任期新平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额为5人。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个任期。5、人民监督员的办事机构设立人民监督员的办事机构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属于内设机构,级别副科级,编制人员2人。其主要职责是:(1)统一受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事项;(2)根据检察长的决定,分交、转办、协调、督办、统计检察机关内设业务部门被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3)根据检察长的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有关会议;(4)承办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的协调工作;(5)定期或不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提供有关的检察工作信息资料;(6)向人民监督员反馈被监督案件的处理情况;(7)做好人民监督员办结案件后材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8)承担人民监督员培训的协调、组织工作;(9)协助行政财务管理人员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经费保障工作;(10)总结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经验。6、人民监督员的队伍培训四、实施步骤1、传达贯彻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组织学习人民监督员制度,动员教育干警转变执法观念,深刻领会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外部监督的必要性,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2、做好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向政协说明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开展工作的设想,认真听取县委的指示和人大的要求,并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3、人民监督员选任 人民监督员依下列程序产生:(一)协商产生单位。人民检察院根据拟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协商确定人民监督员的产生单位,并向其介绍人民监督员的确认条件。(二)确认人选。人民监督员的产生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经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考察后确认。(三)颁发证书。人民监督员确认后,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四)公布名单。人民监督员名单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占较大比例。4、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开展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顺利实行营造优良的环境。5、积极争取设立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编制机构和人员。6、 月日开始全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第13篇 星河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z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由九至十二组成,设主任、副主任各一人,委员若干人,在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权下,履行议事、监督和协调职能。
二、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每季举行一次,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授意或社区居委会提议,应召开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由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
三、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讨论定下列事项:
(1)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工作报告
(2)听取和审议社区居委会季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3)讨论决定社区阶段性建设目标。
(4)讨论决定社区万元以上地财务开支。
(5)讨论决定社区居委会聘用人员及其补贴标准。
(6)讨论决定社区重大活动。
(7)讨论决定社区内建设项目和集体财产承包、租凭方案。
(8)讨论确定社区事务公开时间、内容和形式;
四、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议题,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社区居委会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提出;
五、召开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会议,应由百分之八十以上地社区议事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地原则决定问题,但不得与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社区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决定决议相抵触。会议采取举手或投票得方式表决,讨论过程和表决结果应做详细记录;
六、协助和监督社区居委会贯彻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得决定、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
七、督促检查社区自治章程和社区居民公约贯彻执行情况;
八、协调政府职能部门、社区单位、社区中介服务机构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关系;
九、对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中介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实施评议,及时反馈和公布平结果;
十、广泛听取社区成员得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社区成员代表和社区居委会反馈。
第14篇 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制度
为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和《建筑施工安全工会检查标准》,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特制定工会,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作业队)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职责。
分公司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职责:
1、负责分公司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分公司工会、项目工会支会、班组三级劳动保护网络。
2、负责制定年度劳动保护工作计划,定期研究劳动保护工作,做到每季对项目进行检查制度,半年有总结。
3、制定劳动保护工作的会议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教育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基础资料管理制度。
4、每年负责对分公司、项目两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一次,做到有计划、有小结、资料齐全。
5、指导项目经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形式多样的劳动保护方面的竞赛活动,动员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安全隐患整改建议活动。
6、分公司、项目劳动保护经费投入、安全生产制度必须提交职代会项目民营大会讨论审议通过。
7、每年组织分公司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有关部门及职工代表参加巡视现场安全制度,并写出检查报告,向分公司及上级工会报告。
8、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跟踪检查工作,建立隐患、职业危害情况登记整改档案。
9、按照公司《集体合同》的约定,每年两次对职工安全生产、劳动工作进行检查,并向上级报告。
10、认真落实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保障女工合法权益。
11、会同有关部门参加对工伤事故的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12、检查项目施工现场生活保障管理工作,加强对职工宿舍、外联队伍宿舍的管理工作。
第15篇 学生接送车乘坐监督工作制度
一、学生缺勤请假汇报制度
乘车学生因病因事请假缺勤,应由本班班主任在当天下午发车前向值勤点名教师汇报,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学生乘车管理人员每天检查执行情况,并与每月安全乘车考核挂钩。
二、教师值勤点名制度
每辆车安排车长初次点名,再通过值勤老师确认,核查好学生乘车人数,准确无误后驾驶员方可开车。
三、乘车纪律评比反馈制度
每辆车推选1名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担任组长,维持乘车纪律和秩序,并做好记录,每周由值周老师汇总情况,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班主任,实行评比考核。
四、接送车运行监督反馈制度
值勤老师按时到岗,对每车接送时间、趟次、是否超载漏载等情况进行现场督查记录,建立台帐,作为以后奖罚和续聘的重要依据。并向家长公布投诉电话,接受家长对接送车运行情况的监督。
五、安全乘车检查考核制度
接送车管理领导小组每周对学生安全乘车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根据执行请假制度、准时放学、队伍整齐、有序上下车、乘车守纪五个方面内容评比打分,列入各班每月常规工作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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