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价格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涵盖了医疗服务、药品、医疗器械等多个方面的费用设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服务费用:包括门诊、住院、手术、检查等医疗服务的定价。
2. 药品价格:涵盖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定价,需遵守国家药品价格政策。
3. 医疗设备使用费:如ct、mri等大型设备的检查费用。
4. 材料费用:如一次性用品、耗材等的成本计算。
5. 特殊服务费:如特需病房、急救服务等额外收费项目。
医院价格管理制度的管理规范应确保公正透明,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1. 法规遵从: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医疗价格法规,定期更新价格目录。
2. 成本核算:定期进行成本分析,确保价格合理反映服务价值。
3. 公示制度: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清单,方便患者查询。
4. 定价决策:设立专门的价格决策委员会,负责价格调整决策。
5. 监督机制:建立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机制,防止违规收费。
医院价格制度不仅影响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也关乎患者的就医负担和医患关系。良好的价格制度:
1. 保障公平:确保所有患者都能获得平等的医疗服务,避免因价格问题导致的医疗资源不公。
2. 提升效率:合理的价格能引导医疗资源有效配置,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3. 增强信任:透明的价格体系有助于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改善医患沟通。
医院价格制度的规章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
1. 制定程序:明确价格制定、调整的流程和审批权限。
2. 价格公示:规定价格公示的地点、方式和更新频率。
3. 投诉处理: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价格争议。
4. 内部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价格制度的培训,确保理解和执行。
5. 审计监督:定期进行价格审计,确保制度执行的合规性。
医院价格制度的完善对于维护医患权益、促进医疗市场健康发展至关重要,需要医疗机构管理层持续关注并严格执行。
第1篇 市一医院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市医院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管理意识,维护广大患者的利益,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行为的,列入责任追究制度的范围。
1、自定服务项目或自定价格标准;
2、擅自提高医疗服务价格标准;
3、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
4、超医嘱规定的内容、范围和时间收费;
5、同一服务项目分解为若干项目收费;
6、超越“除外内容”规定的范围;
7、药品和医用材料不按规定作价;
8、可重复使用的医用材料按一次性材料收费;
9、属自主选择的服务和相关医疗用品未征得患者同意收费;
10、擅自提前或推迟执行有关医药价格政策;
11、不向患者提供住院医疗服务价格明细清单。
二、责任追究程序
患者对医院收费异议的,尽可能在科室内给予解答,若科内不予解决可向医院办公室投诉,医院受理患者投诉后,应认真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于10天内向患者反馈;根据自查,属医院违反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应与患者进行协商解决,并根据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办法
1、病人出院结账时,科室应对照病人医嘱进行认真审核,未进行审核或审核不认真,而造成的多收、少收、漏收,将按照差错金额的150%扣除责任科室的收入。
2、科室不予解决而反映到院办公室,经查实按查金额的2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如病人反映到上级有关部门,经查实按查金额的500%在科室绩效工资中扣除。
3、凡属收费人员工作责任心、业务能力等因素,以及自作主张而产生的医疗收费违规行为,属收费人员个人的违规行为。违规收费行为经认定,应立即纠正并全额退回多收金额,收费人员在一年内,多次发生违规收费行为,或同一违规收费行为被查处后再次发生的,应给予扣罚奖金。
第2篇 医院价格管理奖惩制度
医院价格管理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特制定了《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希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由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
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
第3篇 市一医院价格管理奖惩制度
市医院价格管理奖惩制度(三)
为了加强医院收费管理,特制定《价格管理奖惩制度》,各科室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一、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记费手续,记费单必须按照项目填写完整,不得涂改,不得擅自立项或改变项目名称。收费员发现不按规定填写者,有权拒绝收费。物价员在检查中发现不按规定填写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医嘱记录,检查报告单等资料都必须与收费项目一致。如发现不相符,造成费用漏收或少收的,每发现一次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员收费错误,错收金额,有收费员赔偿。
四、病人投诉,所在科室应做好解释工作,如处理不妥,造成病人向院办投诉的,经核实确有收错费用的,查实后扣当事人一个月奖金,并且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五、凡新增医疗收费项目必须及时上报财务科,经物价局批准后方可执行,违者按《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六、专职物价员要每天对病区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科室存在的问题,汇总后反馈给科室,以便及时纠正。
70位用户关注
51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