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管理中,体系考核制度是衡量员工绩效和团队效率的关键工具。这些制度通常包括多种类型,如:
1. 目标管理法(mbo):设定明确的个人和团队目标,通过定期评估达成情况来考核。
2. 行为锚定等级评价法(bars):依据特定行为标准,对员工表现进行评分。
3. 关键绩效指标(kpis):关注关键业务领域,以量化指标衡量员工贡献。
4. 360度反馈:多角度收集同事、下属、上级的评价,全面了解员工表现。
5. 自我评估:鼓励员工自我反思,提高自我认知。
体系考核制度的内容应涵盖工作职责、预期成果、评价标准和周期。例如,mbo需要清晰的目标设定,bars需定义具体的行为锚定,kpis则需制定合理的数值目标。360度反馈应确保反馈来源的多样性和公正性,而自我评估则需引导员工正视自身优点和改进空间。
在设计考核内容时,应注意:
- 目标应具有挑战性但可达,避免设置过高或过低的标准。 - 评价标准应客观公正,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 - 考核周期应与工作周期匹配,以便及时调整和反馈。
实施体系考核制度时,务必遵循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所有考核标准和流程应公开给所有员工,保证公平性。
2. 反馈及时:考核结果应及时告知员工,以便他们能及时调整工作方向。
3. 培训与沟通:确保员工理解考核标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
4.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应与激励机制挂钩,如晋升、奖金等,形成正向激励。
体系考核制度对于企业的成功至关重要。它能够:
- 激发员工潜能:通过明确的目标和公正的评价,激励员工提升工作效率。 - 促进沟通:定期的考核和反馈可以增进员工与上级之间的沟通,解决潜在问题。 - 提高团队协作:当每个成员都清楚自己的角色和期望,团队合作将更加顺畅。 - 支持决策:考核结果为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如招聘、培训和发展计划。
一个健全的体系考核制度是企业保持竞争力、优化内部运营和培养人才的重要手段。管理者应当重视其建立和完善,确保其在实际操作中发挥最大效用。
第1篇 纺织公司“两个体系”建设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强化公司安全“两个体系”的风险管控力度和隐患排查制度的贯彻落实,扎实地开展排查治理整改工作,用管控措施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程度;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制度的执行去清除萌芽状态中的安全隐患,避免安全各类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地减少公司的财产损失和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安全“两个体系”在实际工作中同生产、质量、设备、财务等管理体系一样,在同一平台上运作的管理体系,充分体现奖优罚劣。根据山东省安监局的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奖罚规定》,特制立本专项考核奖罚。
一、奖励:
凡在一个年度内在安全“两个体系”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风险管控到位,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风险点和管控层级,认真扎实地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及时到位,没有发生工伤事故和财产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的单位,年终给予单位(车间、部门)一次性安全管理分奖励10分,人民币500元--1000元。此奖励由所在车间(部门)二次奖励到各班组并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二、处罚:
1、在安全“两个体系”建设和推进中,经公司安全办检查,没有按照管控层级和隐患排查频次去排查的三级、四级的排查,考核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分10分,处罚单位第一责任人200元,以现金的形式交财务部。注:安全办代表公司进行二级排查(涵盖消防、电气、危化品、天然气、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先期由季度排查暂调为月度排查。安全办二级排查由分管副总或安委会监督。
2、凡因管控和排查不到位、不认真、弄虚作假,使隐患没有在所管控的层级中、范围内消除或整改,造成设备事故、工伤事故、火灾事故、电气事故等事故视伤势和事故损失,处罚单位第一责任人200元--1000元,并公司通报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3、凡出现生产厂、车间和班组三、四级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对交叉部门如:电气、动力等的整改责任人、责任部门送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不能按整改要求的时限内整改或不整改,使隐患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整改消除,对整改责任人处100元--200元的处罚,全公司通报并取消年度各类评优资格。
4、凡因各级排查整改不按频次规定,整改不按时限、整改不达标而酿成事故的给予一次性处罚500元,扣除单位安全管理分30分,并全公司通报取消年终各类评优资格。
5、职业危害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考核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一并考核。
6、公司已建立考核记录(澳泰公司隐患排查的检查考核记录),实行月度考核奖惩兑现。
第2篇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实施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各岗位在“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中的职责,确保“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顺利进行,将“两个体系”考核与奖惩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了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的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奖惩标准
3.1 风险分级管控
3.1.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风险分级管控的责任。岗位人员未掌握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相关的风险危害因素、风险管控措施等内容的,进行重新培训,并视情节对该人员进行10-50元罚款。
3.1.2 对员工无故不参加安全风险管控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核直至合格,并视情节对相应人员进行50-200元罚款。
3.1.3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到位的风险点或危险源等进行报告,查实属三级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200元奖励。
3.1.4风险点及危害因素等未按要求进行公示告知或公示栏等破损导致不清楚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进行50-200元罚款。
3.2 隐患排查治理
3.2.1 本公司每一个岗位都有排查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责任。隐患排查治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未按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或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责令及时彻底排查和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50-500元罚款。
3.2.2 对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到位,并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0-1000元罚款。
3.2.3 发现重大隐患未及时上报,或故意隐瞒、拖延上报,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0-1000元罚款。
3.2.4 对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隐患,未制定可靠的监控措施和应急方案,视情况对责任人进行50-500元罚款。
3.2.5 鼓励本单位广大员工对存在的未排查出或未整改到位的隐患等进行报告,查实属重大隐患的,视情况给予发现人50-200元奖励。
3.3 在“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对于公司下达的任务消极应付、不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部门或个人,视情况对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0-1000元罚款。
4 考核奖惩频次
除非常规检查考核外,原则上每月进行一次月度考核。
5 考核奖惩方式方法
5.1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级考核奖惩,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考核奖惩。
5.2 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记录》,记录“两个体系”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考核奖惩。奖励方式由月度考核工资中予以体现;罚款方式从工资中扣罚或依据所下达的调度令上交财务部。
6 附则
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6.2 如本制度奖惩和其他规定重叠或冲突的,按数额高的规定施行,不重复奖励或处罚。
第3篇 “双重预防体系”考核奖惩制度
1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得分 | 危险源辨识与评价 | 管控措施的制定 | 管控措施的落实 | 隐患排查开展情况 | 隐患治理情况 |
3 | 辨识全面,评价合理 | 管控措施制定完善 | 管控措施落实较好 | 现场隐患全部查出 | 排查出的隐患治理完善 |
2 | 辨识基本完善,评价合理 | 管控措施制定较完善 | 管控措施基本落实 | 按照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 隐患基本整改 |
1 | 辨识不全面,评价不合理 | 管控措施制定不完善 | 管控措施未落实 | 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 | 隐患未整改 |
按照上表描述对各车间、班组进行考核,得分13分及以上为优秀,得分11分以上为合格。
4 考核频次
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每月对各车间、班组考核一次。
5 考核方法
考核分为查现场与查资料。现场主要检查风险点告知情况,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资料主要检查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制定的风险管控措施;制定的隐患排查清单与隐患排查记录、隐患整改台账。
6 奖惩
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奖励。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分别予以100元、50元的现金惩罚。
7 与工资薪酬挂钩
以每年1.1日至12.31日为一周期,在一周期内考核10次以上为优秀,并无不合格情况的车间和班组职工,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加50元工资。在一周期内两次不合格的车间、班组,在下一周期内每人每月减50元工资。
8 其他规定
(1)所罚款项由被罚款人到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3)安全员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双重预防体系”领导小组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给予200元奖励。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200元。
(6)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5000元。
第4篇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检查考核制度
1.目的:确保各项质量管理的制度、职责和操作程序得到有效落实,以促进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61条
3.适用范围:适用于对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操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检查和考核。
4.职责:本公司负责人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 检查内容:
5.1.1 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5.1.2 各岗位职责的落实情况;
5.1.3 各种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
5.1.4 各种记录是否规范。
5.2 检查方式:各岗位自查与本公司考核小组组织检查相结合。
5.3 检查方法
5.3.1 各岗位自查
5.3.1.1 各岗位应定期依据各自岗位职责对负责的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并完成书面的自查报告,将自查结果和整改方案报请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
5.3.2 质量管理制度检查考核小组检查
5.3.2.1 被检查部门:本公司的各岗位。
5.3.2.2 本公司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质量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和各项记录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本公司质量负责人进行组织,每年年初制定全面的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
5.3.2.3 检查小组由不同岗位的人员组成,组长1名,成员1名。
5.3.2.4 检查人员应精通经营业务和熟悉质量管理,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原则性。
5.3.2.5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要实事求是并认真作好检查记录,内容包括参加的人员、时间、检查项目内容、检查结果等。
5.3.2.6 检查工作完成后,检查小组应写出书面的检查报告,指出存在的和潜在的问题,提出奖罚办法和整改措施,并上报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批准。
5.3.2.7 本公司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对检查小组的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并确定整改措施和按规定实施奖罚。
5.3.2.8 各岗位依据本公司负责人的决定,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向本公司负责人反馈。
第5篇 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
3、记录表上的日期“ 年 月 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08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4、记录表上的“星期 ”应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
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空缺处罚车间10元(如记录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负责人每班都要填写清楚),记录表中不填写的栏目,应将栏目单杠划去,每发现一处或一次不填写而没有划掉的栏目处罚10元。
7、记录表各栏目内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所标示的单位一致,如因表格印制等原因导致标示单位与数据记录的不一致时,应修改相应栏内的标示单位或换算成表格内标示单位,每发现一处或一次单位不统一的情况处罚10元。
8、各种记录表如岗位员工因人为原因写错时应及时更改,更改可在原处划改或贴改,划改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双线把原记录划掉,使原记录可辨,并保证涂改率小于1%,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更改的处罚10元。
9、对于公司、厂部识别的不符合(不合格),相关车间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将不符合(不合格)报告报厂部技术科,对于没有按时汇报的每推迟一天处罚20元。
10、对超出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数据范围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章操作责任,未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11、各车间应在每个月2号以前将所有涉及体系的各种记录按日期整理好并自查,不符合体系文件记录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厂部每月将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12、对现场检查中的提问,岗位操作人员应能准确回答操作要领以及设备保养等的“应知应会”内容,对于未能正确回答有关“应知应会”内容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车间10元。
13、各生产岗位都应该有内容齐全的操作规程,并粘贴上墙,检查中每发现一处无操作规程处罚相关车间30元,未粘贴上墙处罚责任人10元。
14、车间日检、周检记录以及各种原始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必须完善,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完善处罚相关车间10—30元。
第6篇 两个体系建设考核奖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切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生产安全文明进行,将两个体系建设考核与奖励、惩罚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使两个体系建设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人员的两个体系考核奖惩管理。
3 考核依据
3.1 总经理签署《安全承诺》,定期进行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3.2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
3.3 每名员工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总经理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3.4 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具体内容随之改变。
3.5 企化管控部负责执行公司级安全考核与奖惩,重大安全责任事项的考核报总经理审批。
3.6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安全员负责监督。
4 实施细则
4.1 一般规定
4.1.1 公司年终总结时,由各部门按照考核情况推荐,安全员按照奖惩细则审核,提出奖励建议,报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2 对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有特殊贡献者,由部门推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总经理批准给予奖励。
4.1.3 发生安全事故后,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明确责任,确定责任人,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对责任部门、责任人、相关人员进行处罚。
4.1.4 所罚款项由被罚部门或个人按公司有关规定到财务部门缴纳,不得摊入生产成本。
4.1.5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的进行奖惩,并接受全员监督。
4.1.6 企化管控部负责编制、修订本制度,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 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精神表扬和或物质奖励。
4.2.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及职业卫生管理方针、政策、法律和规定,在安全生产或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年终总结被评为优秀的部门和个人,各奖励1000元和800元。
4.2.2 对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管理及“两个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的部门和个人,每半年至少汇总一次,经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评估后,根据综合评审等级给予50-1000元奖励。
4.2.3 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奖励100元。
4.2.4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奖励50元到500元。
4.2.5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奖励50元。
4.2.6 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奖励200元到2000元。
4.2.7 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奖励200元到1000元。
4.2.8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奖励50元。
4.3 处罚
安全生产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 经济处罚:公司扣罚安全生产责任者的奖金收入。
行政处罚: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
刑事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按照国家法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1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的处罚
4.3.1.1 发生死亡或重伤事故,处以2000元和500元的罚款,对责任部门进行通报批评,部门经理予以责令检讨,责任人予以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1.2 发生轻伤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责任人予以责令检讨,并分别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1.3 对于较大、重大未遂事故,要对责任部门和责任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
4.3.2 违章违纪处罚
4.3.2.1 对在生产作业中,不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和管理人员,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检讨,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2 在生产作业中,未按本岗位操作规程操作,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50元的罚款。
4.3.2.3 对随意向下水道排放有毒有害液体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分别处以1000元和200元的罚款。
4.3.2.4 对生产区内机动车辆超速行驶,违章驾驶或违章乘车者,未造成事故者,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并处以20元的罚款。
4.3.2.5 对车间内安全通道不畅通的责任部门,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的罚款。
4.3.2.6 对不按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工作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并处以200元和50元的罚款。
4.3.2.7 除上述情况外,对其它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可参照奖惩细则酌情处罚。
4.3.3 存在事故隐患的处罚
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部门,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处罚。
4.3.3.1 各种生产设备、仪器、仪表和生产场地的防护装置、安全装置、指示信号装置要齐全、有效、可靠,对不符合要求的相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处分。
4.3.3.2 对各种安全装置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校验的,给予警告处分。
4.3.3.3 经检查认定为事故隐患,在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对在限期内能消除而不消除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制订临时安全措施而不制订的;本部门不能消除,但应提出上报而未提出上报的部门,给予责令检讨、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500元的罚款。
4.3.4 加重处罚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加重处罚,具体加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罚方式包括对当事人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
4.3.4.1 违章指挥,造成因工死亡、重伤、轻伤、急性中毒及重大未遂事故的。
4.3.4.2 发生事故后仍不采取有效措施,不认真吸取教训,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3.4.3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时间不报的。
4.3.4.4 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不按期排除隐患或未采取有效措施而发生事故的。
4.3.4.5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
4.3.4.6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7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8 对设备长久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
4.3.4.9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方案施工造成事故的。
4.3.4.10凡阻止、干扰、刁难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正常工作或无理取闹、拒绝安全管理人员检查的。
4.3.5 减免处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酌情减免处罚,具体减免程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4.3.5.1 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伤亡事故的。
4.3.5.2 发生工伤事故属于本部门以外其它原因的。
4.3.5.3 对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治理措施,但限于技术水平,在限期内未达到规定的。
4.3.5.4 发生事故后,能迅速改正错误,表现较好,能积极组织(配合)调查,认真进行事故分析,并能配合制订防范措施的。
4.3.6 其他处罚
4.3.6.1发生事故时,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3.6.2 发生事故需赔偿经济损失的,其赔偿金额由公司研究决定,赔偿款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罚款后的剩余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直至逐月扣完。
5 附则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7篇 体系文件记录管理考核制度
为规范我厂体系文件的管理,特制定此考核制度,具体如下:
1、文件发放要编号标识,建立发放记录,并归档保存,文件发放记录要求部门、数量、签收人、日期(有分发号的需注明分发号),每缺一项处罚10元。
2、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应使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填写,同一页上只能使用一种颜色的笔,不得随意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时记录处罚10元。
3、记录表上的日期“ 年 月 日”应用阿拉伯数字写清楚、完整(如2008年4月1日),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4、记录表上的“星期 ”应用中文一、二、三、四、五、六、日填写清楚(如星期一),不准涂改,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写的处罚10元。
5、记录表上的体系文件编号,编号与现行体系文件编号不符的应及时改正(如lt—55应改为yl—80),改正编号时应将旧编号单杠划去,没有编号的要按现行体系文件编号要求编号,检查中每发现一次未按规定编号的或改正编号的处罚5-10元。
6、各种相关记录中的相关栏目都应该填写,记录表不适用时应及时更改,检查中每发现一项空缺处罚车间10元(如记录表中的交班人、接班人、负责人每班都要填写清楚),记录表中不填写的栏目,应将栏目单杠划去,每发现一处或一次不填写而没有划掉的栏目处罚10元。
7、记录表各栏目内所填写的数据必须与所标示的单位一致,如因表格印制等原因导致标示单位与数据记录的不一致时,应修改相应栏内的标示单位或换算成表格内标示单位,每发现一处或一次单位不统一的情况处罚10元。
8、各种记录表如岗位员工因人为原因写错时应及时更改,更改可在原处划改或贴改,划改用黑色或蓝色中性笔或钢笔,双线把原记录划掉,使原记录可辨,并保证涂改率小于1%,检查中每发现一次不按规范更改的处罚10元。
9、对于公司、厂部识别的不符合(不合格),相关车间应及时制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将不符合(不合格)报告报厂部技术科,对于没有按时汇报的每推迟一天处罚20元。
10、对超出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中所规定的数据范围的情况要分析原因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违章操作责任,未采取相关整改措施的每发现一次处罚10—30元。
11、各车间应在每个月2号以前将所有涉及体系的各种记录按日期整理好并自查,不符合体系文件记录要求的要及时整改,厂部每月将对各车间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12、对现场检查中的提问,岗位操作人员应能准确回答操作要领以及设备保养等的“应知应会”内容,对于未能正确回答有关“应知应会”内容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车间10元。
13、各生产岗位都应该有内容齐全的操作规程,并粘贴上墙,检查中每发现一处无操作规程处罚相关车间30元,未粘贴上墙处罚责任人10元。
14、车间日检、周检记录以及各种原始记录、台帐、统计报表必须完善,检查中每发现一处不完善处罚相关车间10—30元。
第8篇 销售部薪酬体系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升销售人员的销售业绩,调动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完成公司规定的销售目标,特制订《销售人员薪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从全体销售与服务的销售人员,以下简称销售人员。
3.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销售奖金+基本补助,销售奖金包括季度奖金和年终奖金。
等级基本工资标准 对应销售任务
转正后销售经理1500元20000元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销售经理1300元10000元
3.1基本工资
3.1.1基本工资递增递减
根据公司月度完成销售任务排名,小组排名第一名涨100元工资,排名最后的一位减100元工资。
3.1.2 基本工资发放原则:
1、基本工资发放额度=当期基本工资_(已完成的销售任务/目标销售任务)_100%
2、工资核算按照当期任务的工资标准核算。假设小张级别是1500元工资,这个月由于只完成任务60%,那么工资就是按照1500元_60%_100%=900元。
3、基本工资1500元为保底销售任务20000元,基本销售任务不纳入奖金的提成计算。
3.2基本补助
3.2.1总体原则: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特殊情况费用由总经理确认
3.2.2电话补助:公司为销售人员每月电话费补助100元,试用期内的见习销售经理在没有开发市场前不享受电话费补助;
3.2.3交通标准:公司销售人员市内拜访客户,车票实报实销;特殊情况需要乘坐出租车的,经汇报上级主管批准同意后方可报销;
3.3销售奖金
3.3.1 为了鼓励新员工积极性,试用期内超出销售任务的部分按照5%算提成;
3.3.2转正后,业务人员和客服人员按照以下完成年度回款金额任务的情况发放对应的奖金:
年度目标60万80万100万150万200万250万300万350万400万
季度目标15万20万25万37.5万50万62.5万75万87.5万100万
月度目标5万6.67万8.33万12.5万16.67万20.83万25万29.2万33.3万
提成比例3%3.5%4%4.5%5%6%7%7%7%
每月工资
每季工资
年度奖金
全年收入
备注说明: 1、季度目标:年目标除以4; 2、月度目标:年目标除以12; 3、每月工资:(实际销售额-2万)_3%+1500元底薪(底薪为浮动值); 4、每季工资:(实际销售额-6万)_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5、年度奖金:(实际销售额-24万)_相对应的年目标提成比例-3%-5%; 6、实际完成季度目标没有超过相对应的目标统一降低一个档次算季度奖金。如原来计划是80万,没有达标就统一按照60万计算。再如200万的季度目标是50万,如果完成了55万,没有达到62.5万,照样按照50万的方式
3.3 销售奖金的发放
销售奖金核算前期的月度核算比例统一为3%,超出部分按照上表的核算方法计算。
3.4 每名客服对接三名业务人员,业务人员与客服人员对应的销售奖金分配比例为7:3,客服人员的销售奖金计算按照三名业务人员完成的任务加和计算,业务人员独立计算个人销售业绩。
4.0 本薪酬标准签批下发后执行,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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