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科医院制度是医疗机构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科室设置与职能分工、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务人员培训与考核、患者权益保障、医疗安全规定以及财务管理等。这些内容构成了专科医院日常运营的基础框架。
管理规范上,专科医院需遵循国家医疗卫生法规,确保诊疗活动合法合规。医院内部应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如诊疗流程标准化、药品管理规范化、医疗设备维护制度化等。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提升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确保为患者提供专业、周到的医疗服务。
专科医院制度的建立健全对于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以及推动医疗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医疗事故,增强医院的公信力,同时也有利于提升医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
规章制度是专科医院制度的核心,包括但不限于:
1. 患者就诊流程规定,明确挂号、诊断、治疗、出院等环节的操作规程。
2. 医疗人员职务行为准则,强调职业道德和职业责任。
3. 医疗质量监控机制,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和改进。
4. 信息安全制度,保护患者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5. 应急处理预案,应对突发事件,保证医疗安全。
专科医院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管理,实现医院的高效运行,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同时促进医疗行业的持续进步。
第1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第2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1.特级护理
1.1指征:
1.1.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1.1.2重症监护患者;
1.1.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1.1.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1.1.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1.1.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1.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1.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特护标记表示
1.2.1设立护理组,安排熟悉业务的护士,每日早、中、晚三班,24小时专人看护,并班班交接。
1.2.2安置病人于重症病房或单人病房。
1.2.3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体温、脉搏、呼吸、血压及其他观察指标,并做好记录。
1.2.4抢救仪器、器械和药物呈备用状态,一旦发生变化,立即投入抢救,并做好抢救物品的处理工作。
1.2.5及时正确执行医嘱,认真落实各项治疗措施。
1.2.6按常规落实各项护理操作措施,保证各种导管畅通,保持导管口的清洁并定时消毒,详细记录引流量及色泽情况。
1.2.7按时认真填写重危护理记录单,要求能反映病情的动态变化、所采取的护理措施和效果评价。
1.2.8了解影响病人心理的各种因素,给予必要的心理护理和疏导,并进行卫生健康指导。
1.2.9做好基础护理和生活护理
1.2.9.1每日更换床单位及衣裤,保持床单位整洁,一旦污染,及时更换。
1.2.9.2在病情许可下,每日床上擦身1次,并进行会阴护理。
1.2.9.3口腔护理每日2-3次,洗脸和头发护理每日2次。
1.2.9.4每两小时翻身(或遵医嘱),压疮护理每日3次。
2.一级护理
2.1指征
2.1.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1.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2.1.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2.1.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2.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一级护理标记表示
2.2.1严密观察病情,每30-60分钟巡视一次。
2.2.2正确及时执行医嘱,落实各种治疗护理措施,
2.2.3按照专科要求做好各种导管护理,保持导管通常,观察引流液,并做好记录,定时弃去引流液,并按医嘱要求做好标本留置和送检。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2.2.4加强基础护理,预防护理并发症
2.2.4.1做好皮肤护理,头发、会阴护理每日1-2次
2.2.4.2禁食、昏迷病人口腔护理每日2次,其他病人协助刷牙。
2.2.4.3督促病人经常翻身,术后或昏迷病人协助翻身每2小时1次,并做好压疮护理。
2.2.5生活上给予周密照顾,协助完成各种需要。
2.2.6认真做好心理护理及健康教育。
3.二级护理
3.1指征:
3.1.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3.1.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3.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二级护理标记表示
3.2.1注意观察病情,观察特殊治疗和特殊用药后的反应及效果,每1-2小时巡视一次;
3.2.2根据患者病情可在床上或床边进行轻度活动。
3.2.3协助病人做好晨、晚间护理,并鼓励病人多翻身,生活不能自理者,协助完成各种需要。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2.4根据不同疾病,提供相关的健康指导。
4.三级护理
4.1指征
4.1.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4.1.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4.2护理要求:床头及病员一览表上以三级护理标记表示
每日巡视2次,掌握病情变化及思想情况,注意病人的饮食及休息,每日测量体温、脉搏、呼吸。督促病人遵守院规,做好健康教育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5.基础护理指征:凡住院患者,按护理级别要求分别实施基础护理工作。
护理要求:
5.1床单位:床单位清洁平整,无污物、皮屑,床头柜清洁整齐,床下地面无杂物,患者衣裤清洁。
5.2头发、胡须:清洁整齐、无臭味,胡须短。
5.3口腔:有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措施,口腔清洁无残渣、无口臭。
5.4皮肤、会阴:清洁无污迹,无胶布痕迹。
5.5指(趾)甲:剪平,无污垢。
5.6各种引流管:固定正确,无扭曲,管壁清洁,引流管通畅。
5.7按时巡回,解决患者生活需求,如喂饭、擦身。
5.8药、饭、水送到床边。
5.9预防压疮:要求翻身有记录,体位放置正确、舒适,无压疮发生。
第3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手术室工作管理制度
1.严格分离洁、污流线,设立手术室工作人员通道、手术患者通道和污物通道,严格区分、严格执行,流程符合手术需要,保持手术室清洁度。
2.实施手术必须有手术通知单,手术通知单必须于手术前一天上午11:00之前输入电脑,一般不改变手术时间,因故更改应预先与手术室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更改。
3.按手术通知单在手术前30-60分钟由手术室工作人员去病房接患者,如有特殊情况改变,需及时通知手术室,以便及时调整。
4.接患者时,需携带病历并核对患者姓名、年龄、床号、住院号、手术名称、手腕带,防止接错。患者需更换患者衣裤进入手术室。
5.无菌手术和有菌手术在相对固定的手术室内进行,如无条件时,应先做无菌手术,再做有菌手术,手术后及时消毒。手术开始前、闭合创口前后手术护士和巡回护士应逐个详细清点手术器械、敷料的数量,前后数量必须相符。
6.专人负责保存和送检手术采集的标本。核对标本登记本与病理单,清点送检标本份数,登记并签名。
7.手术室应随时保持清洁状态,定期进行大扫除,每月进行手术室空气、无菌物品(不少于4种),物体表面(不少于2种),手术者手细菌检测,合格率100%。每周彻底保洁一次,包括室内地面、墙面、墙角及空调滤网,做到无死角、无积灰。
8.熟悉手术室的各种电器设备,遵守操作规程,手术结束后,应拔去所有电源插头。电器设备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接送病人注意安全,防止碰伤、摔伤。
10.特异性感染手术使用过的物品、器械需严格消毒处理,行感染手术时,严格执行隔离技术。
11.污染的敷料、器械应及时进行消毒处理,特异性感染手术需行特殊处理。
12.各类药品、器械应放在固定位置,用后归原。手术器械应有专人保管,定期清点、擦拭和维修、毒、麻、剧限药品应有明显标志和专人保管。
13.各种器械、敷料包已灭菌和未灭菌应严格分开放置,杜绝未灭菌的物品进入无菌敷料室。
第4篇 附一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
1.挂牌资格的确认
市直卫生系统名医及学科带头人,由本人填写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已被聘任为副主任医师满三年或现任科室主任且已被聘为副主任医师,确有学术专长的,可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报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家门诊。
凡两年内发生过等级医疗事故及重大医疗纠纷的责任人,或受党纪、政纪处分者,不得申报。
2.专家门诊时间的安排
原则上专家门诊的时间为每人一至两个全天,由本人提出门诊时间,科主任统筹安排并报片主任签署意见,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专科门诊
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各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应设立的专科门诊,所在科室主任、片主任同意并签署意见,经相关科室职工测评,医院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挂相应科别的专科门诊。
同一专业的专家门诊、专科门诊在时间安排上应避免重叠,并兼顾双休日门诊力量。
一、具体要求
1.各专家、专科门诊要求按照时间表运行,不得随意变更地点、时间或取消。
2.必须确保门诊时间,不得迟到、早退。病房医师出门诊需提前妥善安排好病房工作,不得延迟出门诊时间。如遇病房急会诊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与科室同事或分诊护士说明,或在诊室门口留下去向及时间。因故需终止挂号的,应及时通知门诊办公室。如遇出差或开会,应提前一天通知门诊办公室。如未通知而擅自不出门诊导致医疗纠纷的,责任由该医师本人承担,并按医院相关处罚条例处理。门诊办公室应及时将停诊信息告知患者。
3.为了保证诊疗质量,内、外科系统专家每半天限挂25号,如病人要求加号,经医师本人同意出具字条,挂号室予以加号。
4.专家门诊同时又兼普通门诊时,病人有权选择是否挂专家号。
5.新的专家、专科门诊调整后,原专家、专科门诊即自动作废。
二、专家、专科门诊退出
医院门诊管理委员会每年对专家门诊、专科门诊进行一次考核,并提交医院学术委员会。
1.对退休、离休和调离的专家,医院自动取消其专家、专科门诊时间。
2.对于经常不能保证门诊时间,多次迟到早退,诊疗质量差,一年内发生三次以上病人投诉,年终考核及测评成绩差者,医院学术委员会有权予以取消专家、专科门诊资格。
附件:1.zz市人民医院专家(专科)门诊挂牌资格申报表
2.申报专家(专科)门诊人员测评表
第5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皮肤病医院护理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护理安全网络,专人负责,职责明确,定期活动,及时反馈,按期评估,并有完整记录。
2. 贯彻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定期对各级护理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不断强化安全意识,规范职业行为,护理人员培训率和对相关知识(法律、法规、规范、常规)知晓率>80%。
3. 有公共突发事件和院内意外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并对护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识别能力,并掌握处理流程和原则,如汇报、处置、护理、记录等程序。
4. 有健全的各级护理人员岗位责任和各项工作的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疾病护理常规等,内容完善、实用,操作性强。
5.认真执行护理部有关《护理文件书写规范》。
全院有符合规范要求的护理文件书写标准册,并严格执行。
6. 有完善的护理缺陷控制流程和危重患者重点监护的具体措施,如:危险因素评估量表和对应的护理措施。
7. 有护理人员职业安全与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有职业防护知识培训。
8. 全院使用统一的标识,各种警示牌醒目、清晰、规范、易懂。
9.各级护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不断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做到人岗匹配,确保医疗护理安全。
10.各级管理者应运用适当的管理方法和工具,结合具体事例进行剖析、案例讲评,引以为戒,避免类似事件重复发生。
第6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皮肤病医院护理交接班制度
1.交接班分集体交接班和个别交接班。集体交班一般一日二次,即晨间交班和晚间交班。晨间交班主要由夜班者向病区医护人员汇报夜间病区患者的情况;晚间交班是由各组医师和护士向夜间值班人员交待本组危重患者及夜间需注意的事宜等。个别交接班主要是早班与中班,中班与夜班之间的交接。
2.交接班内容:患者总数,重点监护患者的病情、治疗、护理、心理、精神及特殊检查治疗的患者、新患者、当日手术者、抢救仪器、贵重药品、麻醉药品等。
3.各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完成,未经护士长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调班或擅自离开岗位。
4.各班必须按时交接,接班者一般提前10-20分钟到岗,做好接班前准备工作。交班者事先必须完成本班各项工作,书写好交班记录,整理好需交班的药品、物品,整理办公场所等,做好交班准备。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必须继续坚守岗位,超过30分钟接班者仍未到岗,交班者按程序上报护理部值班人员。
5.交接应严肃、认真,做好一巡、二看、三清、四查、五明白、六不交接。
5.1一巡:交接双方巡视病房,重症患者床边交接。
5.2二看:看护理记录,看患者实际情况。
5.3三清:患者病情、治疗交接清,物品交接清(特别是抢救物品),药品(毒、麻、贵重、精神类药品)交接清。
5.4四查:查医嘱执行情况,查患者皮损、手术伤口等情况,查危重患者生命体征、出入量、排泄物量、性质等情况,查各类导管引流、输液等情况。
5.5五明白:明白本班重点监护患者,明白重点患者现存护理问题与潜在护理问题,明白重点患者治疗、护理措施,明白重点患者及家属心理、精神状态及对护理治疗态度,明白各监护仪目前运转及各参数变化情况。
5.6六不交接:本班任务未完成,重症护理治疗未落实,急救物品、药品未齐全,用过物品、污物未处理,办公环境不清洁,仪表仪容不整洁的均不交接。
第7篇 附五医院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充分发挥本科特色,满足社会医疗要求,开设各类专科、专病门诊。
二、专科专病门诊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并填表上报医教科,经医教科审核报学术委员会批准后通知门诊办公室具体落实安排。
三、为保证专科专病门诊特色和相应技术力量,每一专科病门诊应有2人以上参加,并有高年资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作负责人,如有缺员及时补充。
四、专科专病门诊一旦开设后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开诊,不得无故停诊。如因故需更改时间或临时停诊,必须事先报告门诊办公室,以便及早通知病人。
五、专科专病门诊应发扬专科优势,不断探索和总结经验,提高诊治效果。
六、科主任应加强对专科专病门诊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8篇 皮肤病专科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抢救工作管理制度
1.急、危、重患者病情突变,必须分秒必争,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实施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抢救。
2.抢救工作做到迅速、及时、有序,参加者必须服从指挥,分工明确,配合默契,由指挥者决定是否启用“应急预案”。
3.医师不能及时赶到抢救现场,接诊护理人员必须做好职责允许范围内的应急处理,如吸氧、吸痰、开辟静脉通道等,医师赶到,立即密切配合抢救。
4.抢救中准确及时实施各项治疗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因抢救需要执行医师口头医嘱,护士必须复述,核对无误,方可执行。特殊药物应酌情保留安瓿,事后提醒医师补开医嘱。
5.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操作流程和各种抢救仪器的使用方法,保证抢救工作顺利进行。
6.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准确、及时记录抢救时间、用药及病情变化及生命体征等,字迹清楚,项目完整。
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床边交接做到病情、治疗、护理措施、记录等交代清楚。
8.及时与患者家属联系,告知患者病情及抢救治疗等工作,取得患者家属理解、支持及配合。
9.抢救完毕及时清洁、整理抢救现场,各类物品分类清洁、消毒,各类抢救仪器及时清洁保养,各类药品及时补充,抢救物品做到五定:定位放置、定量供应、定时清点(数量、质量并签名)、定人管保、定期消毒,保持良好的备用状态。
10.危重患者如需转院、转科治疗,应严格执行危重患者转交接制度。
第9篇 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自治州医院专家、专科门诊工作制度
一、出专家、专科门诊人员必需由取得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参加专家、专科门诊人员,需由所在科室提出申请,注明其职称及安排的具体时间,经主管院长批准,由门诊部统一挂牌。
三、专家、专科门诊原则上每人每周安排1-2次,具体时间以科室安排的为准,任何人不得随意增加、减少和改动。
四、遵守劳动纪律,按时开诊。专家因故不能按时应诊的,需事先到医务科请假,持医务科同意的书面批条,提前48小时到门诊部办理停诊手续。
五、出诊专家、专科必须在门诊部安排的诊室接诊,不得擅自改动接诊地点。
六、出诊专家、专科必须依法做好门诊日志登记和传染病报告工作。
第10篇 专科医院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皮肤病医院药品、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药品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根据收治疾病种类可配备少量备用药,并经常检查补充,工作人员一律不准借用。-
2..备用药应指定专人管理,保证供应。根据药品的种类和性质,做到分类定位放置,不得将不同类型或同类不同规格药品混放。
3.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标签与药品不符,一律不得使用。
4.药柜应保持清洁、干燥和整齐。
5.药品标识清晰,使用规范,内服药为蓝色边,外用药为红色边,剧毒药为黑色边,字迹清楚。
6.各类药物根据不同性质,妥善保存。易氧化和遇光变质的药物,应装在有色密盖瓶中,放阴凉处,或用黑纸遮盖,如:维生素、氨茶碱、盐酸肾上腺素等。易挥发、潮解、风化药物,瓶盖必须盖紧,如酒精、碘酒、糖衣类等。易燃药物如:乙醚、酒精,应远离明火处,以防燃烧。易被热破坏的生物制品,如:抗毒血清、疫苗、胰岛素等,应放冷柜保存,定期检查,避免过期。
7.根据药物性质、种类、状态、使用频率,安排合适位置。一般固体药放上、中层,液体放下层,使用频率高的放最宜取的位置,不常用的放边缘处,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外用药与消毒剂分开,配制后药液和原液要分开,易燃、易爆、剧毒、剧麻药物加锁保管。
8.加强麻、毒、精神类药品管理,账物相符、班班交接,遵医嘱、凭处方使用,专册登记,专人管理,专柜放置,严格执行药品管理相关规定。
9.凡抢救药品必须固定放置,抢救车必须做到“五定制”,即定人保管、定量供应、定时清点、定期消毒、定点放置,使用后及时补充,保证抢救使用。
10.贵重药和自费药应有签收、使用登记,妥善保管。
11.在紧急抢救急危重病人时,护士可执行医生下发的口头医嘱,但必须复述,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并保留所用安瓿,再次核对之弃之,事后据实补开医嘱并签名。
12.护士在同时使用两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避免不良反应发生。
物品、器械管理制度
1.各护理单元物品、财产等固定物资均由总务设备科建立统一登记台账一式两份,病区护士长应保留一份。
2.由总务设备科按物资性质、类别分别统一编号。病区护士长负责,可指派专人管理,每半年或1年清点1次,做到账物相符。
3.各护理单元物品、器械为病区患者治疗护理所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损坏者,按医院规定赔偿。
4.各种抢救物品、设备、仪器、器械都应呈良好备用状态,专人管理,定点放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维修、保养记录本(由总务设备科负责),适时进行更新补充,确保使用。
5.低值易耗品,每月由护士长做计划领取,加强管理,定量供应,节约使用。
6.患者使用的被服类、日用品类(热水瓶、便器等)备用数量充足,保证供应并定期清点,账物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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